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特殊教育职业教育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1.高等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学校、专业、当年报到学生数量分析。高等特殊教育是特殊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层级,是县级中等特殊教育的延伸,大力发展高等特殊教育为广大残疾、残障人士提供了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拓展了残疾、残障人士融入社会的渠道。2009年,河南省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学校只有5所,招生专业5个,当年报到学生2051人。2013年,学校扩大了2.4倍,专业达到了25个,当年报到学生14879人,是2009年的7.3倍。五年来,高等特殊教育专业设置、招生学校、当年报到学生数量发展速度较快,基本满足了中等特殊教育学生继续深造的要求。
2.特殊教育本科、专科、中专专业设置情况。特殊教育专业体系包括中等特殊教育、高职高专特殊教育、本科特殊教育,从表2可以看到,河南省特殊教育专业体系中,中等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数量最多,高职高专、本科次之,招生学历程度与招生数量呈反比关系,整体大概呈金字塔形状。自2010年开始,高职高专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数量增长较快,由2009年的12.8%发展到2013年的45.2%;中等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基本保持在50%上下的比例;本科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呈下降趋势,2013年占全部录取学生的5.1%。
3.招生学生的残疾、残障人士分布情况。根据国际上对残疾、残障分类,表3统计了2009年以来,调查单元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学生中残疾、残障类型。可以看到,目前学校招生残疾、残障人士主要以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为主,三种类型的学生占到招生学生总量的97.6%,听力残疾学生尤为突出。智力残疾、精神残疾招生数量比较低,并且五年来一直维持在0.2%的比例。
二、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
1.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对口就业率是衡量专业设置、教学水平、学校知名度等的重要指标,用人单位满意度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指标,离职率是反映毕业生在某些岗位转换情况。表4可以看到,五年来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对口就业率比较高,一直维持在5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高,毕业生离职率低。
2.毕业生基本工作能力情况。以2011届毕业生为例,依据美国SCANS标准,把毕业生基本工作能力分为科学思维能力、基本工作能力等五个方面,表5可以看到,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动手能力最强,管理能力最低,理解与交流能力也有待加强。
3.毕业生职业取向情况。职业是人们进入社会、适应社会的重要手段,人们选择职业前对某职业的岗位、方向进行的挑选和确定就是职业取向的内涵。职业取向是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们进入社会生活领域前所必须进行的一种重要行为,是构成职业选择的基本因素之一。通过职业取向,有利于人们正确地选择与自己所适应的行业、职位。表6反映出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职业取向的比例,认为职业取向常规性达到40%,表明残疾、残障毕业生缺乏创造性,个人性格谨慎和保守,对于冒险和竞争反应不敏感;社会性只有10%,表明残疾、残障毕业生与人交往、沟通方面欠缺,不关心社会,不注重人际关系,融入社会比较难。
三、结论
1.残疾、残障人士学习机会增加。近年来,随着国家国民经济发展,残疾、残障人士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提高,国家基本实现了特殊教育体系,残疾、残障人士继续学习机会增加。国家、社会、行业等投入增加,表现在扶持政策的出台、资金多元化的筹集、办学形式的灵活等,使残疾、残障在享有国家各项补贴的同时,能够进入不同层次的学校体系,学习生存、生活的各项技能与本领。同时,高等职业教育逐步增加残疾、残障人士学习的专业,更多地融入社会性、职业性、开放性的职业选择,为他们融入社会提供了更多的便利,越来越多的残疾、残障人士从中受益。
2.专业设置的社会性、职业性有待加强。从宏观上给予特殊教育学校设置专业方面的指导,综合考虑专业设置的职业性、社会性。残疾、残障人士被社会接纳需要多个方面的支持和照顾,更多的是提供制度方面的便利,通过特殊教育体系,让更多的残疾、残障学生既学到人生存在的价值,又学到服务社会、融入社会的一技之长。因此,各种类型的特殊教育体系在首先考虑残疾、残障人士生活适应性的前提下,从基层特殊教育学校到各类专业中等、高职教育学校,将职业性、社会性放到重要的位置,把开办适应社会、职业化的专业作为中、高职学校发展的方向。通过加强社会调查,开设更多适合残疾、残障人士特点的专业,同时增加实习实训环节投入,以满足学生职业性、社会性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3.扩大本科层次的学校招生。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本科层次的特殊教育招生专业数量少、招生学生少,使一些有志的残疾、残障人士不能进入到本科院校继续学习,造成特殊教育系列、学术性、实践性的瓶颈。没有较多的高等学校入学通道,就没有提高残疾、残障人士更高学历层次的机会。特殊教育体系的建立,一方面是中专、高职高专、本科体系的贯通,另一方面是提供更多愿意学习、能够学习的机遇。应该加大本科层次招生规模,提高特殊教育体系的学历层次,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在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就业需要,增设本科层次残疾、残障人士学习专业,让更多的残疾、残障人士有机会、有条件接触高等教育,让人人平等成为现实,让更多的残疾、残障人士参加社会管理、服务社会成为可能。
1.教学难度大
在特殊小学接受教育的小孩,由于年纪较小且存在一定的生理或智力障碍,较之于普通小学生有其特殊之处,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隐患。首先,在日常教学方面,对于智力有障碍的孩子来说,教学课程较为不同,教师需要花费更多时间来备课和准备。同时,在教授时,也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来让孩子们理解。其次,在日常生活方面,对于有生理或心理缺陷的孩子,教师往往需要更加专注的陪护,并解决各种突发状况,且有时只能采取非常规处理,这些都要求教师有非常的体力和能力。最后,由于孩子的特殊性,当教师受到委屈时也只能自己承受,很难采取正当的手段维权。
2.社会认可度低
对于普通中小学教师来说,父母和社会往往只期待孩子在学业上能出类拔萃,在生活上则显得力所能及,较为忽视。但是作为特殊学校的教师,生活方面的困难往往更甚。家庭和社会希望这些生来有缺陷的孩子能在特殊学校学会基础常识的情况下,还能和正常学生一样掌握相同的生存技能。但现实情况往往并不尽如人意,这些就都是社会期待与实际情况的出入,也让教师倍感职业压力,更甚者,产生职业倦怠感,更加无法专注于教学工作。同时,社会上很多人对于特殊教育教师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误解,认为他们与普通教师完全不同,因此也容易产生更高的社会期待。
3.薪资水平低
虽然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工作量和工作压力较之普通学校只会更甚,但是我国的教师编制则有些不同。特殊教育教师的薪资水平较普通学校教师低,且社会地位较低,福利水平及制度不完善,这些都是当前的主要问题。繁重的工作量却并不理想的经济收入,难免让教师产生职业倦怠,难以继续保持工作状态,从而也无法获得工作的心理满足感。
二、措施
1.减轻教师负担
在特殊教师行业的压力越来越大的背景下,社会各方都应增加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尊重和理解,切实做到帮助教师缓解职业压力和倦怠问题。首先,从学校层面,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来帮助教师减压,例如,相应减少每个教师所分配工作量,在教学之余组织轻松有趣的文娱活动师生共同参与等,都有利于减缓教师职业压力和职业倦怠感;再如,从社会和家庭层面,家长可以和教师多进行沟通,来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协助教师解决,这样既能帮助教师了解学生,也可以让家长了解教师的难处,更易获得职业认同感和满足感。
2.降低社会期望值
由于当前社会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遍存在较高期待,从现实角度考虑,应将社会期待合理化。从政府层面,政府应该引导社会公众更多的了解这个职业的特殊性,知道教师的辛勤付出与能力和精力有限等情况,从而建立更为合理的社会期望值,争取在减轻教师职业压力的同时,也符合社会新的期待值。同时,从教师自身层面,也应在工作之余,努力提升自我的文化素养和实践能力等有效技能,以适应实际需要。
3.加大经济投入
小学教师的社会社会认可度低,收入水平不理想的问题一直存在,相较于高校教师薪资体系等的相对完善,小学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收入显得不尽人意。为了保持教师的工作热情,减少由于薪资等引起的职业倦怠感,教育部门应合理规划特殊教育教师的薪资水平,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例如,子女入学问题、养老保险金问题等,从实际入手,增加教师的经济收入和保障,加强教师的职业安全感和认同感。
三、结语
(一)研究对象。
被试来自黑龙江省12个地市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61人,其中男教师33人,女教师128人,回收有效问卷152份,回收率为94.40%。调查过程中对绥化市特殊教育学校和绥化市私立特殊教育机构4名教师进行个别访谈,以了解不同类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业倦怠状况。
(二)研究工具。
采用东北师范大学刘晓明教授修订的Maslach职业倦怠量表。量表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人口学统计量,第二部分为职业倦怠测验。职业倦怠测验共22题,包括三个分量表,分别是:情绪衰竭(1~8)、低个人成就感(9~16)、非人性化(17~22)。量表采用五点计分法,从“从未如此”到“总是如此”分别计1~5分,其中9~16为反向计分。如果得分越高,表明职业倦怠程度越严重。在本研究中,整个职业倦怠问卷的Alpha系数为0.863,情绪衰竭、低个人成就感和人格解体三个维度的Alpha系数分别为0.773,0.884,0.753。
(三)数据处理。
所有数据采用SPSS17.0进行处理,所用统计方法为T检验和方差分析。
二、研究结果
(一)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倦怠总体状况。
研究显示,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倦怠程度达到中等水平,其中职业倦怠总均分(2.37±0.55)、情绪衰竭(2.94±0.66)、非人性化(2.47±0.81)三个维度得分较高,表现为中等程度的职业倦怠,而在低成就感(1.74±0.61)方面得分相对较低,为轻度倦怠水平。从因子分上看,特殊教育教师的情绪衰竭最严重,其次是非人性化,而低成就感表现不明显。
(二)特殊教育教师在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教龄等方面职业倦怠的差异状况。
研究显示,职业倦怠总均分平均数及标准差男教师为2.47±0.57,女教师为2.36±0.54,情绪衰竭因子男教师为2.85±0.65,女教师为2.96±0.67,低成就感因子男教师为2.03±0.71,女教师为1.68±0.58,非人性化因子男教师为2.53±0.94,女教师为2.46±0.79。经过T检验,发现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倦怠总分及各因子分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也就是说,男女教师的职业倦怠程度没有性别差异。在年龄变量中,不同年龄阶段教师的职业倦怠状况存在显著差异,(F=1.589,P<0.05),但并非所有因子都存在显著差异,其中差异显著的是低成就感因子。其平均数和标准差如下:30岁以下教师为1.81±0.83,30~40岁教师为1.82±0.58,40~50岁教师为1.46±0.54,50岁以上教师为1.68±0.97;经过LSD多重比较发现,30~40岁教师与40~50岁教师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其中30~40岁教师的低成就感更强烈,也就是说这一年龄段教师在教学中体验到的教学成就感低于其它年龄段教师。在学历和职称这两个变量中,经过F检验发现,不同学历和职称教师之间的职业倦怠程度无论是总分还是因子分都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预示着不同学历和职称的教师之间职业倦怠程度没有区别,这两个变量不影响教师职业倦怠状况。在教龄变量中,各类型教师之间职业倦怠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情绪衰竭(F=2.366,P<0.05)、非人性化(F=2.104,P<0.05)和职业倦怠总分(F=2.529,P<0.05)差异明显。事后的LSD检验发现,教龄在4~10年的教师与20年以上教龄教师之间在情绪衰竭维度上达到显著差异,其中教龄在4~10年的教师情绪衰竭因子分为3.19,达到重度情绪衰竭状态。在非人性化维度上,教龄在20年以上的教师与教龄在3年以内和教龄在4~10年教师之间差异显著。教龄为20年以上教师的非人性化程度明显低于后两类教师。在职业倦怠总均分上,不同教龄教师虽然都没有达到严重职业倦怠程度,但他们之间的差异却十分显著。教龄在20年以上的教师职业倦怠程度明显要比教龄在3年以内的教师程度轻。
三、结果分析及研究结论
(一)黑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倦怠总体状况。
本研究显示,黑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倦怠程度达到中等。从职业倦怠总均分和各因子分来看,都没有达到严重职业倦怠的程度。这一结果与郭露露(2008)研究比较一致。教师存在职业倦怠问题已经得到众多研究者的证实,包括特殊教育教师在内,他们的职业倦怠程度如何,研究结论千差万别。从本研究来看,黑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并没有预期那样存在严重职业倦怠。本研究所选择的研究对象大部分为公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私立特殊教育学校人数较少。限于人数原因,本研究并没有对公立学校与公立学校进行对比研究。在与特殊教育教师访谈中也发现,公立学校教师的职业压力和倦怠状况并没有想象那样严重。访谈中发现,黑龙江省大部分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数并不多,教师的工作量也不大,由于特殊教育学校没有升学压力,很多学校教学管理相对松散,对教师的要求也不高,教师也没有强烈的离职意愿。而私立教育机构教师的倦怠程度相对要严重些。在对黑龙江省绥化市某私立特殊教育机构进行调查发现,教师的离职意愿比较强烈。机构负责人介绍,近几年辞职人数比较多,教师频繁更换。私立特殊教育机构的工作环境较差,教师的工作量也比较大,而且对教师的要求比较严格。许多特殊儿童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因此教师除日常教学之外,还要负责照料儿童生活。一些教师谈到“工作一天经常身心疲惫”,而且每周只有一天休息时间。个别教师谈到“每逢周一非常不想上班”,但为了这份工作,又不得不去,存在严重职业倦怠。
(二)特殊教育教师的性别、学历、职称与职业倦怠。
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倦怠状况是否存在性别差异?不同的研究者得出的结论不一致。本研究显示,男女教师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这一结论与郭露露(2008)、王乐(2009)等研究比较一致,而与王玲凤(2010)的研究不一致。分析其原因,既可能与样本的差异有关,也可能与所使用的测量工具有关。王玲凤采用Maslach的职业倦怠量表进行研究,认为女性比男性在情绪衰竭、去个性化和低成就感均更严重。众多研究者对Maslach的职业倦怠量表进行修订,所采用的计分方法也有变化,有采用5级计分,也有采用7级计分。关于职称与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倦怠的关系,本研究显示,不同职称教师之间的职业倦怠因子分和总分都不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情绪衰竭因子中,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得分较高,并且得分彼此接近,高级职称得分相对较低,但差异程度都没有达到显著水平。学历与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倦怠是否存在关系?已有的研究结果也不一致。众多研究者把特殊教育教师学历分为中专及以下、大专、本科及以上三个层次。尽管一些研究者认为,不同学历的特殊教师职业倦怠总分及因子分都存在显著性差异,但差异的类型明显不一致。本研究显示,不同学历特殊教育教师之间的职业倦怠总分及因子分虽然存在差异,但差异并不显著。这一结论与其它研究者不一致。分析其原因,可能与黑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构成有较大关系。调查也发现,目前黑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中高中或中专学历教师所占比例较小,许多教师工作后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学习等都已获得了大专或本科学历。而学历提高与他们在特殊教育领域的知识技能的提高关系不大,许多教师的学历并非是经过特殊教育专业学习而得到的,大部分专科或本科学历也并非第一学历。本次研究的有效样本共152人,中专或高中以下学历教师仅有11人,人数明显偏少,因此统计结果并没有支持学历差异使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倦怠水平存在差异的假设。
(三)特殊教育教师的年龄和教龄与职业倦怠。
由于年龄与教龄因素具有关联性,研究者多以教龄作为变量来探讨其与职业倦怠的关系。研究者一致认为,特殊教育教师的教龄不同,其职业倦怠水平会有显著差异。但也有研究认为,不同年龄和教龄的教师职业倦怠差异并不显著。本研究也显示,不同教龄的教师其情绪衰竭、低成就感、非人性化及职业倦怠总均分都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教龄在4~10年的教师情绪衰竭最严重,这一结论与有些研究比较一致。在教师的职业倦怠中,情绪衰竭被认为是教师职业倦怠的核心成分,因此分析这一因子对了解教师职业倦怠状况有重要意义。研究发现,教龄在4~10年左右的教师在情绪衰竭这一维度上得分较高,与其它类型教师有显著差异。有些研究者对这一阶段教师也进行了分析。这一时期是一个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该年龄阶段教师正处于成家、育儿的重要阶段,家庭的重担、工作的压力使他们疲于奔命,没有更多时间来补充、更新知识。与其他行业相比,特殊教育教师收入不高,其工作往往不被社会认可,社会地位低,心理压力也比较大,因此这一年龄阶段教师最易产生知识和技能的枯竭感和工作的挫败感,是职业倦怠的高发阶段。本研究也显示,特殊教育教师的非人性化及职业倦怠总分,教龄在20年以上的教师得分最低,与教龄在10年以内的教师差异显著。分析其原因可能与其年龄因素有关系。教龄在20年以上的教师其生理年龄一般在50岁左右,这一年龄阶段的教师往往对工作没有初入职或教龄在10年以内的教师对工作的激情,有些教师或面临即将退休,生活的经验和阅历使他们的心态相对比较平和,很多事情能够很好地应付处理,所面临的压力也不大,因此这也是这方面得分较低的原因。另外,本研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所调查的私立特殊教育学校数量较少,样本来源主要以公立学校教师为主,因此没有对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倦怠情况进行对比研究。虽然在访谈中已显示二者有差异,但没有进行统计分析,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研究结论。
开设栏目
教育论坛、高教研究、信息视点、教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文教育、音体美、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学探索、治教方略、热点研讨、名师论坛、管理天地、教育动态、教坛广角、特殊教育、班主任天地等。
征稿范围
1.有关科教兴国战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方面的理论研究;
2.有关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及教改研究方面的论著;
3.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教学科研,教学中的经验总结体会和方法等;
4.教育改革与发展,热点问题的讨论与争鸣,人才培养模式、方法的新探索和新实践;
5有关育人工程建设及学校的行政管理研究,治校方略和师资队伍建设等。
征稿要求
1.文章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健康、观点鲜明、资料真实,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实用性。
2.文章要求:来文请在题目下写明作者的姓名、单位(省市县学校)、邮编;正文前面要有“摘要”(一般在100字以内)和“
关键词 ”(3~5个)。文中如有引用
参考文献的内容,应在文末设“
参考文献”项,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
参考文献的作者姓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单位或刊物名。
3.文中涉及计量单位的,一律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名称;文中能用文字说明的,尽量不要用图表。
4.本刊编辑有权对文稿进行删改,不同意删改的稿件必须来函注明。
5论文按来稿先后顺序刊发,请提前来稿,收到稿件后1个月内出刊。
6文章不得抄袭,文责自负。由抄袭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我社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注:请务必将电子稿件投入投稿邮箱:zgjsyjyjy@126. com(电子稿收稿专用)
纸质稿件请寄到:北京市海淀区北京邮电大学220号信箱
相关热搜:特殊教育制度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教学
把特殊教育作为教育发展任务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提供了良好发展的机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是《纲要》的创新和亮点之处。近年来,国家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残疾人受教育状况越来越成为衡量教育公平实现程度的重要方面和内容,不仅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数量显着增加,残疾学生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也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目前,国际社会对处境不利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的教育日益关注和重视,如下理念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权;让所有的人包括残疾儿童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独特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隔离就是不平等(全纳教育)残疾儿童教育“零拒绝”即“不能拒绝”(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宜的义务教育)[1。以上理念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尽管中国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无论是与国外特殊教育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相比,特殊教育的发展都还明显滞后。当前,我国特殊教育面临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尤为薄弱;投入不足,保障能力有待加强;理念、内容和方法不适应时代要求等问题和挑战。面对日益发展的中国经济、日益提升的中国国际地位、国际特殊教育新理念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和国内残疾儿童日益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中国特殊教育要想真正的得到健康发展必须完成六大变革或转变。
1.由特殊教育政策、条例向特殊教育法规、法律方面转变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特殊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迅速发展,与特殊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等相继颁布。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和政府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确立了国家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政府责任。为保障宪法规定的实施,国家又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制订,2008年4月修订)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再次宣布了“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毫无疑问,我国现行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在推动特殊教育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国经济发展和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相比,与特殊教育的发展要求相比,与残疾人的教育需求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巨大改善与提高的空间。表现在:
(1)现有法律条款缺乏强制性的条款。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对违法主体的制裁缺乏法律依据,对被侵权者缺乏相关的救济措施和手段[3]。由于法律条文规定不具体,造成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执法部门难以操作。
(2)特殊教育立法尚不完善。现有的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的《特殊教育法》。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都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如比利时的《特殊教育法》,美国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案》、韩国的《特殊教育促进法》,我国的台湾地区也于1984年颁布了《特殊教育法》。
(3)现有法律条款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条款原则性表述多,宣誓性的语言过多,部分条款用词空泛,可操作性不强[2]。如2008年4月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第24条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这样的条款很难起到大的作用。
如果不解决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中国特殊教育很难得到更大的发展。因此,首先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宜的条款,去掉空泛的宣誓性的用词,增加强迫性条款,制订《残疾人保障法》的司法解释细则,以便减少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增强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其次,逐步完成我国《特殊教育法》的立法工作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特殊教育法》的经验,以便解决现有的专项特殊教育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大法的困境。只有如此,才能使中国特殊教育真正走到依法治教的轨道上。
2.由三类残疾儿童教育向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转变
我国特殊教育主要包括两种教育形式,一种是特殊学校教育,另一种是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就特殊学校类别而言,目前主要有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招收盲、聋、弱智儿童中那些生活能够自理、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就普通学校而言,目前也仅能招收部分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入学,其中以轻度为主。换句话说,尽管所有残疾儿童都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但并不一定都有机会。因此,严格意义上讲,我们国家目前仅能为一部分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过去的特殊教育主要是针对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教育,我们国家也仅为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设立了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去特殊学校上学,一些轻度的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校去学习,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像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怎么办?该去什么样的学校儿童不是普通儿童没有能力接受普通学校的教育学校没有额外的经费和师资力量教育他们;即使校长禁不住家长的哀求,出于同情和怜悯接收了这样的孩子入学,由于得不到特殊教育资源的支持,也只能是把所有责任和负担转给班主任教师,可想而知,班主任教师和残疾孩子会面临怎样的困境,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尽管近几年有关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也指出,要为这些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但责任不明确,大多停留在文件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国际组织和特殊教育先进的国家,都早已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成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为所有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特殊需要儿童不仅包括视觉、听觉、智力、肢体等类别的缺陷儿童,也包括超常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等。美国法定的特殊需要儿童有14种残疾类别,邻国日本法定的残疾类别有9种,韩国也有8类,我国台湾地区也规定12种法定的身心障碍类别JLM。因此,我国的特殊教育需要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制订政策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包括多重残疾儿童,解决一些特殊需要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如果在教育部建立特殊教育司,各省能设立专门特殊教育管理机构,则会更加有利于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3.由特殊学校教育形式逐渐向融合教育形式的转变
(1)我国传统的特殊教育形式是将被鉴定为盲、聋、弱智的三类残疾学生安置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特殊学校内。为了解决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的问题,我国开始尝试在普通学校安置残疾儿童接受教育,也即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近十几年来,我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人数不断增加,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在校生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的比例一直都稳定在60%以上,2001年还达到了?.86%[4]。可以说,从“九五”以来,残疾儿童在校学生中,近六成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是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我们国家并未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放在与特殊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予关注,表现在:随班就读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在我国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或政策中都只强调了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都强调了要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工作,但对于接受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学校经费如何拨付、残疾儿童如何管理、随班就读教师如何培训等却少有涉及。即便是1994年教育部颁布有关随班就读的专项行政法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提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增加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经费投入”,但仅凭教育部颁布的一纸规定能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多大约束力是可想而知的。
(2)随班就读的管理不到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与特殊学校的管理完全不一样,特殊学校一个省也就十几所,多的近百所,残疾儿童相对集中,比较容易管理,而随班就读的学校比较多,但每所学校也就几个或十几个残疾儿童,比较分散,管理起来会比较困难。目前在国家教育部的层面上仅在基础教育司设立了特殊教育处负责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管理职能,上下对应,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也只是在基础教育处(科)中有一人兼管特殊教育,县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基本就很少有专职特教干部了,在这种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下,根本就没有能力和精力管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尽管有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设有1名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员,但也杯水车薪,因此,很多地方的随班就读工作平时几乎很少有人问津。况且,按行政管理的范畴,特殊教育处只负责三类特殊学校(盲、聋、弱智)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教司的义务教育处则负责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行政管理。如果普通学校拒绝接受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等残疾儿童入学,特殊教育处也难以管理。
(4)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从对随班就读现状的研究和调查结果来看,随班就读师资质量令人忧虑。教育部特教处2007年组织专家组对随班就读师资状况的调研结果表明,只有37.80%的随班就读的师资经过特殊教育培训,而有62.20%随班就读教师没有经过培训[7。即使经过培训,能够由特殊教育机构集中培训、或学校送出接受培训占的比例也很小,大多是学校自己组织座谈、研讨等,培训质量可想而知。如此现状说明,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已严重影响了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
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仍然是国家特殊教育发展的主体,是我国解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必然之路,但如何真正做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比例60%以上的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迫切需要国家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因此,建议:借鉴我国某些地区随班就读的经验,根据残疾类别,分别制订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国家标准;实施在普通师范院校加开一年特殊教育课程以弥补和改善随班就读教师不懂特殊教育的困境;政府从财政上给予经费:国外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残疾学生教育5随班就读学校最基本的发展需要。
4.由过份重视特殊教育硬件投入向满足残疾儿童需求的转变
我国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即方投入总和)从1998年的8.52亿元增〕30.14亿元,净增近24亿元;预算内特殊总量也由1998年的5.96亿元增加到:亿元,净增19多亿元[8]。不能说我们国不重视特殊教育的投入,问题是投入的^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士都在加紧翻新扩建、征地新建,大兴土7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校舍、硬件设^至是全世界第一,似乎只需要把特殊学世界一流,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也就变J至于校舍建设是否适合盲生或其他残S学校是否有足够的残疾儿童在校学习(愿意招生,居然每两年就招一届六、七个买的现代设备是否能够有效使用(有些少使用或从来不用,作为窗口设备供来1都被放置在次要的地位了。一方面,特现代奢华,并配备有特殊教育领域一流的设备,但另一方面似乎学校的办公经费非常短缺,甚至购买一些为残疾儿童课堂教学的简单教具都没有经费支持,更不用说派遣特教教师外出参加培训了。
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资金建立特殊学校学校对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一定数量和条件良好的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的残疾儿童教育根本就无从说起,但问题是是否城市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都需要扩建或新建,需要建成什么规格的特殊教育学校?我们特殊学校的盲生,仍然使用着早被发达国家盲生淘汰的盲板、盲笔,扎写着每天的作业,为什么不能从建豪华大楼的经费中节省一部分,为盲生提供又省力、速度更快的盲文打字机或盲人计算机等学习用具,以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呢?
如果不改变一谈到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就是要投入多少多少钱用于建大楼或购买设备,似乎特殊教育只有大楼和设备这些硬件,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就永远不可能得到提高,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不可能得到满足。对于城市和发达地区,特殊学校建设已基本完成,应该逐渐完成向教育质量和效益的转变。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残疾儿童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让每个残疾儿童都学有所得。
5.由城市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转变
中国的特殊教育是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格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尽管特殊教育学校从1988年446所[9]增加到2008年的1640所[10],但他们殊教育学校分布来看,以2007年为例,各地分布非常不均,东、中、西部地区差异非常大。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四省都各有上百所特殊教育学校,而西部地区省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偏少,尤其是青海、新疆、宁夏和西藏各省(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都不及10所。一方面是,发达城市的特殊学校的校舍越来越豪华,设备越来越先进,另一方面是,有些几十万人口的地区,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都没有。即使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大多集中在城繊达地区(见一。从目前中国特校随班就读'但整个地区都没有几个懂特殊教育的特殊教师存在,很难想像,该地区的残疾儿童教育还能够健康良好的发展。国家制订的《“^^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008年一2010年)指出[11],2006年除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和西藏外,全国现有326个地级市(州、盟),尚有74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65个,占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地级市总数的88%。全国现有县(市、旗)934个(不含市辖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1246个,尚有493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405个,占30万人口以上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县总数的82%。由此看出,中西部地区特殊学校建设仍然是未来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变,可以极大的促进中西部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规模和教育质量。
6.由专门的特殊高校师资培养向普通大学开设特教专业培养方式的转变
据教育部2007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统计数据显示112,在34990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只有18976位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的培训,仅占54%,换句话说,目前在特殊学校工作的教师中的人有46%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够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大学/学院数量太少。我国有为数不多的师范大学设立了特殊教育学院系/部,能够为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培养教师,但很难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需求。解决的出路如果只停留在国家多建几所特殊教育高等学院的基础上,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家将要扶持中西部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将需要更多的特教教师。
关键词:熵;主成分分析;教育学期刊;期刊影响力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6)05-0030-04
教育学学术期刊是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发表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也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传播的重要载体。对教育学学术期刊学术影响力的评价,是教育科研评价的重要命题。期刊评价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单一指标相对综合指标而言在评价期刊的学术影响力时缺乏全面性。为了突破单一指标的不足,笔者拟选取综合指标对教育学期刊的学术影响力进行评价,以期深入了解我国教育类期刊出版状况。
一、指标与方法
(一)指标与数据
1.期刊引用计量指标
期刊引用计量指标包括总被引频次、扩散因子、影响因子、即年指标、他引率、引用刊数、学科影响指标、学科扩散指标、被引半衰期、H指数。即年指标和被引半衰期两项指标反映期刊时效性;影响因子反映期刊有用性和显示度;总被引频次、他引率、引用刊数、H指数反映期刊被使用程度;学科影响指标、扩散因子、学科扩散指标衡量期刊扩散范围。
2.来源期刊计量指标
来源期刊计量指标包括来源文献量、平均引文数、平均作者数、地区分布数、机构分布数、基金论文比、引用半衰期。来源文献量、平均引文数、平均作者数、地区分布数、机构分布数反映期刊数量和规模特征;基金论文比衡量期刊论文获得资助情况;引用半衰期体现作者利用文献的新颖度。
上述17项计量指标的具体解释,详见《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本文不再赘述。数据来源于2012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扩刊版)。选取37种CSSCI教育学期刊,详见下页表1。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类期刊简称为远成职继类,包括4种;高等教育类包括10种,基础教育类4种,教育技术类3种,教育综合类16种。
(二)研究方法
1.主成分分析方法
从原始多个指标变量变换为少数几个主成分指标的统计分析方法,主要目的是进行数据的压缩与解释。通过线性变换选出较少个数的新变量代替原来较多的变量,并使这些少数变量尽可能多地保留原来较多变量所反映的信息。
计算步骤如下: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求出样本的相关系数矩阵;计算特征值、主成分的贡献率及累积贡献率;求出主成分荷载矩阵,选出能反映绝大部分信息(一般方差的累积贡献率应大于80%)的前n个主成分。
2.熵
(1)计算第i种期刊在第j项因子占所有期刊因子和的比重:
(2)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
(3)计算各因子的权重:为统一化后的权重系数。
(4)计算各期刊的综合得分:根据值大小对期刊进行排序。
二、教育学期刊学术影响力评价
为消除期刊计量指标量纲的不同,需要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分别按公式(5)和(6)对来源类指标、被引类指标进行处理。
通过SPSS 22软件进行分析,KMO值为0.739(大于0.7),意味着变量间的相关性较强,原有变量适合作因子分析。笔者根据SPSS软件计算结果进行整理,如表2、下页表3所示。根据选取主成分特征值大于1 的成分数的原则,提取4个主成分进行分析,对原变量的累计解释力达到80.523%。因此,提取的公因子对原始变量的解释能力强,能够充分描述学术期刊来源指标与被引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原来的17个指标被压缩成4个指标。
总被引频次、引用刊数、学科影响指标、扩散因子、H指标、来源文献量、机构分布数、地区分布数、基金论文比,在第一主成分上有较高载荷,相关系数高达0.7以上, 说明第一主成分基本反映了以上9项指标的信息。他引率、被引半衰期、平均作者数、引用半衰期,在第二主成分上相关系数高达0.6,说明第二主成分主要反映以上4项指标信息。影响因子、即年指标、平均引文数,在第三主成分上相关系数较高,说明第三主成分主要反映这3项指标信息。第四个主成分,主要衡量他引率、扩散因子、被引半衰期、学科扩散因子。前三个主成分基本反映了16项指标全部信息(贡献率占74.1616%),加上第四个主成分更符合主成分提取的基本要求(大于80%)。
根据下页表4可以得到主成分1的表达式,主成分F2、F3、F4计算方法同主成分F1。F1=0.137×总被引频次+0.068×影响因子+0.009×即年指标+0.044×他引率+0.137×引用刊数+0.11×学科影响指标+0.054×学科扩散指标+0.017×被引半衰期-0.107×扩散因子+0.131×H指标-0.126×来源文献量+0.083×平均引文数+0.064×平均作者数-0.091×地区分布数-0.119×机构分布数+0.089×基金论文比+0.022×引用半衰期。
将主成分F1~F4代入公式(1)-(3),计算得到四个主成分因子的权重系数,如下页表5所示。通过公式(4)计算得到37种期刊得分,如表6所示。可以发现,第一主成分因子权重最高,值为0.3102。第二、第三、第四主成分因子权重分别为0.2263、0.2297、0.1938,四个主成分因子权重依次降低。
从期刊分类来看,其平均得分,教育综合类16种期刊为0.03,高等教育类10种期刊为0.029,教育技术类3种期刊为0.025,远成职继类4种期刊为0.021,基础教育类4种期刊为0.020。教育综合类期刊总体学术影响力最高,教育技术类期刊居中,基础教育类期刊学术影响力最低。
从综合得分看,学术影响力排名前五的期刊中,高等教育类期刊占3种,教育综合类期刊占2种。《中国高等教育》得分最高,表明该期刊学术影响力最高。《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得分第二,《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分别位列第三、第四、第五位。学术影响力排名居中的期刊主要有:《大学教育科学》、《复旦教育论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课程・教材・教法》、《现代大学教育》。学术影响力排名后五的期刊中,远成职继类占1种,《开放教育研究》学术影响力最低;基础教育类占3种,分别是《学前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中国特殊教育》。教育技术类期刊中,《现代教育技术》排名倒数第五位。
三、结论
选取《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的17个期刊评价指标,分析教育学期刊学术影响力。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提取4个主成分因子。通过熵值法对主成分因子进行赋权,计算得到2011年教育学期刊的学术影响力。研究显示:教育综合类期刊学术影响力最高,高等教育类期刊第二,教育技术类期刊第三,远成职继类期刊第四,基础教育类期刊最低。《中国高等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学术影响力位于前五名,《开放教育研究》《学前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中国特殊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术影响力位于后五位。
参考文献:
[1]龚放. 2005―2006年我国教育学期刊影响力评价――基于CSSCI的统计分析[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09, 7(1):160-173.
[2]朱玲. 教育学期刊学术影响分析――基于CSSCI(2004―2006)数据[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8 (11):45-59.
[3]苏新宁, 宣小红. 《复印报刊资料》教育学系列期刊学术影响力分析[J].教育研究,2009(4): 98-107.
[4]罗立群. 我国教育学期刊的h指数分析――基于CSSCI(2000―2007年度)数据[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9(11):82-85.
[5]朱漪云, 陈燕. 教育类学术期刊的整体布局及其影响力分析[J].编辑之友,2012(3):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