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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资金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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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资金论文

第1篇

一、以地方立法方式保障农民合作组织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如不具备合法性,就根本谈不上在市场竞争中成为一支抗衡力量,也谈不上增强农民自身的谈判地位。在国家短期内不可能出台有关法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采取变通的方式,地方性的法规,促进当地合作组织的发展。如1995年5月20日,山东德州宁津县了县人民政府的红头文件"宁津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核准登记注册时,对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此在宁津县就出现了以合作社名义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山东莱阳市也有类似的做法。地方政府的这一举措赋予了合作社与其他企业组织一样平等的企业法人地位,从而使它们可以合法地参与市场竞争。

中国农村现在的合作经济组织名称很多,形式各异,而且往往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如中国科协下属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被界定为农民的技术经济合作组织,其中有一部分已成为经济实体型的组织,农业部亦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乡镇的一些站所(如畜牧兽医站)也领头兴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的大方向一致,但由于各部门的条条领导及部门之间清晰的边界,农民合作社的组织资源无法整合在一起,发挥整体效益。因此,地方政府除了核准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外,还要配套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章程,明确合作社的性质,界定合作社的内涵、处延及内部组织结构、管理机制等,这样各类合作组织即可"对号入座",打破原来的部门界限,在统一的制度规范和名称下整合起来。

二、新旧组织对接关键:理顺双方产权关系

两种组织资源对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处理政府有关部门(包括供销社、信用社等)与农民自发组成的合作社之间的关系。课题组在以前的研究中曾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探讨,现在我们从产权关系上对这问题做进一步的研究。

1.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供销社之间的产权关系。

专业合作社与基层供销社对接,能使农民更顺利地进入市场,而且通过专业合作社来改造基层社,但这种改造能否实现的关键是理顺专业合作社与供销社之间的产权关系,从理论上讲,产权清晰并不等于将资产量化到个人,关键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监督制衡机制,而供销社母体和发育出的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之间的产权关系则要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从而使专业合作社能将供销社改造过来,而不是供销社通过干预专业合作社的决策、让合作社安置供销社的冗员等方式最终将农民的专业合作社拖垮。显然,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将供销社的资产或股份逐渐赎买过来,使农民社员真正享有专业合作社的决策权、剩余索取权和对资产净值的处置权,这是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有生命力并具备改造供销社的能力的唯一途径。通过这种演进,供销社的干部职工或是成为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或是成为被专业社雇用的专业人员,其他各级的供销联社也将被改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社,农民才能真正成为供销社的主人。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靠经济实力薄弱、组织形式不规范、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融合、改造供销社,必然是一条漫长而又困难重重的改革路径,只有着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民的自助组织(尤其是专业合作组织)成长壮大的制度环境,这条路径才有可能走通。

2.政府扶持的合作社成长起来之后,政府应理顺产权关系,逐渐退出。

有远见的政府在所扶持的合作社成长壮大后,应主动创造条件退出。

山东诸城市皇华镇由镇妇联牵头,组建"巾帼艺品股份合作社"。镇政府在合作社的运作中给予了强有力的扶持,一是直接向合作社注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合作社的董事长由镇妇联主席担任,副董事长由镇长助理担任,女副镇长担任合作社的名誉董事长。镇政府向合作社投入7万元财政周转金,并为合作社配备一辆吉普车、一部手机,两部程控电话,此外还计划再为合作社配置一部运输车。镇政府对于自己在合作社的投入,没有规定具体还款期限,只要求合作社在其发展起来后还款即可,并希望合作社运转成功后能够改善镇机关人员的福利待遇。二是积极协调合作社与各职能部门或企业的关系,大大降低了合作社的交易成本。为了解决合作社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镇政府亲自出面协调,由镇集体企业提供担保,为合作社争取了8万元的信用社贷款。为解决合作社的生产场地,镇政府将财政所的16间平房腾出,作为合作社的生产车间,并协调电力部门,为合作社及时解决电力供应问题。合作社规模扩大后,镇政府又与镇供销社协调,租用供销社闲置仓库,并投资15万元进行装修改建。三是直接为合作社联系业务。这个案例没有解决的问题是:镇政府的各种物质支持将来要获取什么样的回报?合作社与镇政府之间的财产关系应如何界定?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必然会留下隐患。

三、利用传统资源壮大新的组织

农民自发组成的合作社在资源禀赋上存在种种缺憾,如果能利用传统组织的各种资源(人力资本,组织网络,物质资产等),无疑会在较短时间内有较快的发展。

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多次指出,供销社要发展,必须立足于为"三农"服务、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以供销社为母体,促进、培育和领办农民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从而创立供销社的新机制。截止1999年末,依托基层社兴办的专业合作社有24000个,其中种植类11000个(其中棉花专业合作社1400个),养殖类4800个,服务类2800个,农资专业合作社4900个。到2000年上半年,专业合作社已发展社员685.9万户,吸收社员股金11.49亿元。这种改革走向就涉及到如何充分利用传统的组织资源(供销社),并实现传统组织资源与农民中新发育的组织资源(专业合作社)的对接,最终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社来改造基层社。在实地调查中,基层社的同志也指出,资产经营,仅能解决供销社的"止血"问题(减少亏损),解决不了发展问题。为"三农"服务,供销社真正成为连接农民和市场的纽带和桥梁,这样供销社才能具有"造血"功能。

供销社作为一种传统的组织资源,它有哪些优势呢?

供销社的优势之一是拥有自己多年来形成的组织网络体系。截止1999年末,全国基层社所属的经营服务网点共有48.5万个,其中村级综合服务站12.5万个,占经营网点总数的1/4,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5.8%。此外,全国还有供销社办的庄稼医院2.8万个。村级服务站可以为农民提供生产与生活多方面的服务。

供销社的优势之二是在改制后,保留了一批掌握信息和拥有技术及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

供销社的优势之三是拥有现成的场地和设施等物质资产以及一部分在资产经营后收回的由社里掌握使用的资金。

供销社拥有的组织网络、人力资本和物质资产都是农民经纪人和个体营销户所不具备的,所以如果经过改造后,完全有条件成为连接农民和市场的纽带和桥梁。但哪一条是可行的而又符合合作社理想的改造途径呢?农民的新老股金在供销社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很小,通过扩股的方式使农民成为供销社的大股东,进而成为供销社的真正主人,这条途径是不现实的。另一条途径是另起炉灶,供销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充分利用供销社这种传统组织所拥有的资源,同时充分发挥农民自发组织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待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壮大之后,赎买供销社的资产或股份,雇用供销社的干部职工,从而以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为主体,改造、融合和"吃掉"供销社,通过这种方式使农民真正成为供销社的主人,实现两种组织资源的有效对接。

村社区合作组织的功能

除了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代表与公司打交道外,村社区合作组织还在农户与公司、农户与农民经纪人以及农户与市场之间发挥纽带作用。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经营制度确立以来,村级社区合作组织自身逐步退出生产经营领域而转向提供社区公共物品、管理协调、信息服务、商业担保等。在村级社区组织的个案中,一个突出的共同特点是社区合作组织原有的最重要的为农户提供统一营销服务的功能逐步由社区内的专业大户或经纪人所取代。这样做的结果是实现了专业大户、普通农户和村级社区合作组织三方的优势互补,为普通农户的产品建立了稳定的营销渠道,同时又使专业大户获得充足而稳定的货源,增强了市场议价的能力,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取得了组织的规模效益。而村级社区合作组织则可以发挥其有效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生产公共物品、提供商业信誉等特殊功效,解决普通农户以及专业大户进入市场中十分需要而依靠自身力量又难以实现或交易成本过高的服务。

乡镇政府和"七所八站"的功能

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化和乡(镇)集体企业的全面改制,乡(镇)一级原有的独立于党委和政府的经济机构将逐步解体,乡(镇)社区合作组织的建立将主要依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等为农民服务的事业职能部门以及妇联等群团组织。从发展趋势看,那些技术服务力量较强、社会动员能力较强且重视社区合作的乡(镇)将先行一步,重点是以乡(镇)农业技术服务职能部门的改革为切入点来发展乡(镇)社区合作组织,使农技服务部门与社区内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而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大改革也为此提供了新的契机。

1997年初,模仿山东省莱阳市成功合作社的方式,山东高密市拒成河镇政府与镇兽医站联合,以镇内养鸡专业户为依托,创建起合作社。合作社的董事会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兽医站主要成员组成,监事会成员全部是养殖户社员。

合作社成立初期,凯远龙头企业仍然是与乡(镇)政府签订合同,由乡(镇)政府进行财政担保,向养殖户发放鸡苗。加入合作社的社员只要自己建起鸡棚后,其它一切服务都由合作社提供。

因此,拒成河镇肉鸡合作社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当地政府的直接参与和鼎力相助,政府从组建合作社、派代表在合作社的决策层中担任要职,到筹措合作社的运作资金、提供合作社的生产场所,扶了合作社一程又一程。这种状况在合作社的所在地山东的同类型合作社中有着较强的代表性,特别是在合作社的发展初期。但是一旦合作社进入正常运作后,政府所发挥的行政作用是呈逐步减弱的趋势,合作社的发展越来越依靠企业家。

乡村社区合作组织与其他农民中介组织的关系是多层面的,主要体现出两种基本的关系类型

第一,乡村社区合作组织是其他农民中介组织的母体。各类农民中介组织的发育不仅大多以乡(镇)或村地域范围为依托,而且在不少情况下是在乡村社区合作组织的培育下成长壮大起来的,但是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逐渐深化,乡村社区合作组织对其他农民中介组织的这种母体性特征将淡化,各类农民中介组织的建立将日益依赖于按照专业化原则所形成的空间区域生产布局,打破带有行政性的乡村社区的界限。如广西贺州市水果专业技术协会,会员主要分布在广西的贺州、钟山、富川、平南等地,并且拓展到湖南江华、广东中山市等三省区六县(市),生产经营业务的一致性,而不是乡村社区,越来越成为会员之间的联系纽带。第二,乡村社区合作组织是其他农民中介组织的合作伙伴。这种伙伴关系又可进一步划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这两种基本类型。其中,紧密型是指乡村社区合作组织与供销社、公司、农民经纪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起了产权关系;松散型则是指乡村社区组织与供销社、公司、农民经纪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通过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而建立的业务合作关系。

四、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农民中介融资

在农村金融改革这一问题上,有关部门提出: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组织形式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改革重点则放在产权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这方面的积极动向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已不再泛泛地提恢复"三性",改革策略更加务实和灵活,但存在的问题是仍把农村金融改革仅局限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

由于实现垄断及获取垄断利润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存在着生产要素或商品进入市场的障碍,而在资金市场开放后,任何一个资金所有者,无论其持有资金量大小,都可作为一个贷款人随时进入市场,不存在进入市场的障碍。同时在当前国家和城市资金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农村却是典型的资金卖方市场。所以在资金市场开放的前提下,具有不同经济成分的、多元化的金融组织将会应运而生,不可能出现由一种金融组织垄断资金市场的局面,这也就决定了农村的金融体系必然是多元化的。

虽然农村金融体系由多种金融组织所构成,但合作金融组织应是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许多国家,合作金融组织已发展成全国性的完善的体系,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在这些国家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农村其他各类合作组织的坚实的依托,通过农村合作金融与合作保险的赢利来支持其他合作组织的经济活动。农村合作金融并为农民提供资本,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社区的发展。但在中国农村现实经济生活中,合作金融这一块的问题最大,可以说至今尚未破题,成为阻碍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

第2篇

(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源头分散,不利做大做强

由于项目申报实行条条管理,加之相关部门职能设置重叠,容易导致项目申报重复、交叉。近几年实施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低丘红壤改造、沃土工程、农田水利建设等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范围、实施手段等相似度较高,项目涉及国土、农业、农开、水利等多个主管部门,由于各主管部门掌握的项目政策要求不统一,加上信息沟通不流畅,导致各部门在项目选择、资金投向上很难协调,容易出现项目申报的各自为政、重复交叉,其结果是大事办不好,小事重复做。

(二)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区级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分散,在总体上说有四种之多,加之项目资金分配权实质由各部门掌控,容易导致资金分配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资金补助撒糊椒面现象比较严重。如某家水果专业合作社,三年累计接受11家单位31笔财政补助资金,累计金额14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点多面广、资金分散,不仅难以使财政资金“扶优扶强”、发挥合力,也容易降低政策扶持效果。

(三)分配层次过多,资金链条过长,影响资金安全

目前,在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上,仍存在二次分配、二次转拨的情况。如近几年实施的低收入农户下山脱贫奔小康工程,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扶贫专户拨入各乡镇,再由乡镇转拨受益农户,个别乡镇无视财经纪律,出现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的违规行为。农业部门主管的农村沼气、畜禽养殖、动物防疫专项资金,均存在二次、甚至是三次转拨的状况。专项资金的层层转拨,延长了资金运行的链条,势必造成财政资金在各环节上的滞留,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

(四)重项目申报,轻项目管理,弱化项目成效

部门支农项目在项目资金到位后,可能会因项目规划论证不够到位,使项目实施缺乏可行性;或因地方配套资金、自筹资金未能完全落实,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部分项目在实施完毕后,也因后续管护措施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在千万农民饮用水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个别乡镇因急于争取项目资金,在未充分考虑各村水源条件的情况下就仓促申报立项,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实施,造成专项资金的闲置,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二、整合区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对策建议

面对如上所言的各方面问题,应该在坚持“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规划先行,整合申报;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加强监管,绩效评价”原则的基础上,从机构、规划、财力、项目监管等方面系统联动,携手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优化整合。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组织保障

建议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区财政以及各涉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项目审查及协调管理工作。同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项目整合方案,调度项目实施情况。

(二)坚持规划先行,围绕规划整合申报项目

责任部门应编制项目规划,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各涉农部门应围绕农业发展规划选择确实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报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支农资金项目库,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要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和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报经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再由主管部门按程序和上级有关规定申报。同时,要将已申报项目的名称、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防止项目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围绕项目整合资金

基于资金分散的严重问题,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对本地情况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最先最急需的重点领域,以此为目标集中财力,发挥资金整合合理形成的规模效益。比如某年2009年确定的重点是推进柑桔产业结构调整、柑桔品质提升、发展城郊型特色效益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等六大工程实施。因此,支农资金整合应紧密结合六大工程,整合不同部门掌管的不同类型资金,集中有限财力,做到投资一项,见效一块。

(四)先易后难、做好试点,以点带面推进资金整合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范围,除直接用于抚贫救济、补贴农民个人、特定防灾抗灾、农业保险补贴等特定用途资金之外,其他财政支农资金都应稳步纳入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明确项目资金的管理部门不变、资金性质不变,充分调动各部门整合项目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方式上,应按先易后难的顺序稳妥推进,主要采取以项目统筹安排带动资金整合。整合项目选择上,应选择部分易于操作的紧密型项目,如土地开发治理、柑桔产业升级转型等项目。在整合措施上,通过制定项目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将不同部门管理的相关资金按各自的性质实行拼盘,集中投入使用。

(五)强化项目监督管理,提高整合效益

第3篇

论文关键词:县级财政,支农投入

 

农业的重要性及其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农业予以支持与保护,财政对农业投入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的迫切需要,财政投入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长期深远影响。本文立足围绕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现状,着眼于全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和结构的现实分析,就建立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支农投入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相关分析与思考。

一、对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的基本判断

我们可以通过财政支农投入比例的纵向变化以及与周边相关县(市、区)的横向比较,来判断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的情况。

1、从纵向比较,赤壁市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呈上升之势。近些年,赤壁市财政部门努力加大支农力度,农村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农民人均收入逐年递增。“九五”、“十五”时期以及2008年、2009年至今,全市财政支农投入呈增长之势。预算内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从“九五”期间的5.3%增加到2010年的10.7%,农投入绝对值从“九五”期间的924万元增加到2010年18026万元,支农投入增长率从2008年的12.4%提高到2010年度的24.1%。所以,从“九五”、“十五”和2008年至2010年预算内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与预算内支农支出比上年的增长率两个指标来看,赤壁市的财政支农投入处于逐年递增的态势。

2、从横向与其他周边县(市、区)比,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小。我们选择了周边具有较强可比性的咸安、崇阳、通城、通山四县(市、区),进行了支农投入规模的横向比较。以2007~2010年四年为例,这四年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0.2%、10.4%、10.6%和11.5%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而四县(市、区)平均比重达到了12.2%、12.5%、12.2%和12.8%。由此可见,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投入的规模偏小。

3、从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判断,赤壁市农业仍处在贡献地位。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财政支农投入/财政总支出)/(农业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是衡量财政支农投入和农业产值贡献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如果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越高,说明农业获得的财政投入支持越大。倾斜指数为1,表明农业获得了与农业产值地位平等的财政支持度。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赤壁市2006~2010年五年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分别为0.53、0.57、0.63、0.64和0.69。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呈逐年上升的变化,首先表明了政府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在进一步加强,其次表明了赤壁市的农业经济还没有获得与其在国民经济中贡献相等的地位,仍处在贡献地位,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任务还任重而道远。

通过对赤壁市支农投入规模的横向和纵向比较,以及近几年的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变化,表明赤壁市的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和投入能力处在一个稳步上升的阶段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过渡,赤壁市财政对农业的扶持由原来单一的农业发展项目拓展到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因此,尽管赤壁市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绝对规模有所扩大,但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支农投入能力的有限性与新农村发展的巨大需要之间还存在较大缺口,在财政支农投入规模逐步提升的基础上,如何提高财政支农投入资金的结构效率,提升财政支农支出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密切度,是我们建立完善现代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的关键所在。

二、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赤壁市财政对“三农”投入的总量增长迅速,但市本级财政支农投入结构仍不尽合理。

1、农口系统事业费支出比例偏高。农林水利气象事业基本支出,主要是维持农口事业单位的“吃饭”问题。从赤壁市近几年财政农口事业费支出比例的变化看,尽管财政支出中农口单位基本支出比重有所下降,但是各年度农口单位基本支出仍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如2009年、2010年财政支出中的农口单位基本支出占农口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了51%和48%,过高的农口单位基本支出,对农业生产的直接作用甚小。

2、农村基础建设投入不平衡。从赤壁市近几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实际看,对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都占财政支农支出的较大比例,如2008年对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达6530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65%;2009年投入农村基础建设投入6791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57%;2010年投入7280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67%。但这些支出中用于大中型的带有社会性的水利、交通等全社会普遍受益的项目投入比重较大,而对一些农民直接受益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可以真正用于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关系农业和农村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如动植物防疫设施建设、农业品种改良、农田水利以及节水灌溉等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所占比重较小,缺乏足够的投入保障。

3、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培训投入较低。农业科技投入是农业投入的重要

摘要内容。据统计,农村教育投入每增加1元,就可以使农业产值增加8.43元。当前赤壁市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也明显不够,2009年这块投入只占财政支农总投入的0.65%。

三、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赤壁市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按照农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并重的原则,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兼顾、合理配置,不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的规模结构,确保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目标的有效实现。

1、加大投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一是确保预算内支农资金稳步增长。坚决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和“三个主要”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分配政策,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将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努力增加预算内支农资金,确保预算内支农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二是广辟途径,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筹资渠道。在加大财政预算内对“三农”投入力度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稳定的支农资金筹措渠道,努力做到支农投入多渠道,资金来源多源化。一是加大政府性基金筹集力度。加强水利资金、土地开发资金、水资源费等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二是确保土地出让金的支农支出。列入土地开发成本的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成本回收款、农业土地开发出让金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和省返回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支农支出;从安排给经济开发区、中心镇、城市防洪工程、工业功能区及乡镇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8%用于全市新农村建设;大幅提高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净收入用于支农支出的比例;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提高后,新增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用于支农支出。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农业项目库,以优势项目争取省、咸宁市财政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其他各项支农专项资金上对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支持。

2、科学安排,合理调整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投入,正确处理好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投入的比例、产业之间的投入比例、长期投入和短期投入的比例关系,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制定完善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各项补贴政策。积极改进补贴方式,加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补贴,增强农产品政策性补贴转作直接补贴资本的能力,提高财政支农投入与农业生产的联系密度。要把农产品政策性补贴一部分转投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科技上去,进一步扩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的范围和规模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在补贴对象和补贴重点的选择上,目前除重点补贴粮食生产者外,还需注重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二是适当稳步减少农业事业费支出。在现有财政支农投入水平下,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财政支出存量中的一般性支出,根据各个农口单位的实际情况,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开源节流,腾出财力用于增加“三农”投入。三是加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农、林、水等投入比例,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本级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重点支持与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中低产田改造、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配套机械、乡村道路、山间林道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四是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科技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农业发展的持续动力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及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财政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比例要提到财政支农投入总额的2%以上;加大对种子工程、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的投入,加快品种引进和改良;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的投入,提高农业社会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大对农产品认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农民教育和科技培训班,不断提高农民素质。

3、形成合力,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市、乡镇(办、场)两级政府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发挥农业财政支持和导向功能,进一步建立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民办公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以奖”、“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农民投资,政府适当补助,引导农民自愿筹资、投工投劳。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抵御机制和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