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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在华并购呈现出战略化的态势。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得以成功实施既有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也有我国企业和政府的主观错误导致的偶然性。为防范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风险,我国企业应提高对跨国公司并购的认识,慎重选择合资/合作伙伴,在合资/合作时构建完善的学习机制,增强学习能力,并增强并购战略的管理能力。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活动就日渐增多,从种种迹象来看,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有着深远的国际背景,这一场并购活动是一种战略。把握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战略本质,是理解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行为的重要基础。
一、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战略本质
不同于以往的财务并购或买壳并购,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动机不是为了实现投机性的收益,而是旨在通过并购垄断世界商品与投资市场,抢占物质技术及人力资源,促使全球经营战略的成功实施。可以说,跨国公司的并购动机呈现出战略化的态势。以跨国公司新近对我国装备制造业企业进行的多例并购为例,虽然到目前为止,跨国公司仅是分别对一些骨干企业的并购,在国内各种力量的影响下,尚未能够实现整体的战略性、系统化的并购(即对国内不同地区、同一行业若干骨干企业的并购),尚未构成对中国整个装备制造业的关键行业、主要领域的威胁。但并购有向系统化、高规格的战略并购方向发展的趋势,如美国卡特彼勒并购山工机械后,谋求并购厦工、潍柴动力、上柴等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的骨干企业,就反映出这样的趋势。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的全面解析
(一)并购行业的特征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主要集中以下三大领域:一是电力等能源生产和供应领域;二是钢铁、化工原料等基础材料工业领域;三是啤酒、软饮料、护肤品等消费品生产领域。这些行业都具有以下共性。(1)这些行业都是外商投资相对成熟的行业,并且外资在国内已经形成了一定生产规模和资本积累,如跨国并购热点行业之一的轮胎业,在最大的59家定点轮胎厂销售额中,合资企业已占1/3左右。多年的在华投资经历使跨国公司熟悉和掌握了这些行业的运作方式和国内外市场动态,增加了并购的成功性。(2)这些行业都是已经或正在取消限制且外资盼望已久的行业。“十五”期间,随着中国吸引外资产业政策的调整,外资加强了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入。(3)并购的行业具有潜在规模大,增长潜力高的特征。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上升,消费品等行业的潜在规模和增长潜力开始显现,从而带动能源和基础材料产业需求的迅速攀升,使得这些行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为了迅速占领市场,跨国公司纷纷采用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或者扩大投资。
(二)并购方式的特征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方式多样化,但持股比例以控股为主。总地来看,跨国公司在华的并购方式有以下三种:第一,重组控股式收购,即通过参与国内企业的重组,收购其50%以上的股权,以达到控制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如2001年3月,我国轮胎行业龙头企业轮胎橡胶与世界上最大的轮胎生产企业米其林组建合资公司,米其林控股70%,合资公司斥资3.2亿美元反向收购轮胎橡胶核心业务和资产。第二,增资控股式收购,即在原有中外合资企业的基础上,由外商增资扩股,中方不参加增资,相应降低所持股份,从而使外商由参股变成控股。如1994年4月,大连电机厂与新加坡的威斯特电机公司合资组建威斯特(大连)电机有限公司。2004年4月,威斯特公司进一步并购了大连电机厂持有的中方全部股份。第三,股票认购式收购,即外商对那些同时上市发行A股和B股或H股的公司,通过协议收购不流通的法人股或大量增持B股或H股的方式,达到参股或控股的目的。如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五十铃汽车公司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签署了合作经营协议,五十铃、伊藤忠联合以协议购买方式,一次性购买北旅公司不上市流通的法人股4002万股,占北旅总股本的25%,成为北旅最大股东。
(三)被并购企业的特征
被并购企业一般在国内已有多年的发展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拥有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健全的市场销售网络,较先进的技术,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历史包袱重等原因已经陷入经营困境,企业被迫整体出售或转让部分优质资产,如:大连电机厂、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西北轴承、沈阳凿岩机械公司等企业都是行业的领导者或挑战者,但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资金周转不灵,市场销量萎缩,经营难以为继的局面,为了盘活国有资产,解决部分职工就业,企业被迫整体出售或转让部分优质资产与跨国公司合资。或者是出于促进技术和管理进步的需要主动寻求外商投资。
(四)并购路线的特征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路线非常明显,它们往往先选择建立中外合资企业,进而外方控股,最后通过外资并购,转为外商独资企业。一些跨国公司甚至在建立合资企业时就谋求控股地位。比如:德国依纳公司并购西北轴承,最初成立合资企业富安捷铁路轴承(宁夏)有限公司时,德方取得了控股权。然后,在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过程中,外方往往控制企业的营销渠道,实行“高进低出”的策略,转移利润,或者不愿投入新技术,与中方矛盾重重,造成事实上的企业亏损局面,迫使中方把股权转让给外方,外方并购中方股份,实现独资化的愿望。富安捷铁路轴承(宁夏)有限公司、威斯特(大连)电机有限公司、大连伯顿电机有限公司等合资企业,都是这样先后由外商并购中方的股份转变成了外商独资企业。
三、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得以成功实施的原因解析
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具有明显的战略性,但为什么跨国公司的在华并购战略能得以成功实施呢?这其中既有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也有我国企业和政府的主观错误导致的偶然性。
(一)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成功得以实施的客观必然性
1.国有企业改革为跨国公司的在华并购战略提供了大量机会
国有企业改革对国外资金产生大量需求。我国现有国有企业近40万家,这些企业中的很多都需要改制或重组,在改制或重组过程中存在三方面的资金缺口:一是社保资金缺口;二是国有企业归还银行不良贷款的资金缺口,据统计,全国国有企业的债务有5万亿人民币;三是竞争性行业中国有资产出售的资金缺口。弥补这些资金缺口的方式无非是三种:国家财政,吸收内资和吸收外资,国家财政已不可能再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巨额资金,吸收内资因为国内非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能力和投资意愿的缺乏而不可能大规模实施,这就为跨国公司并购我国国有企业提供了机会。
2.从合资/合作模式向独资模式转化是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必然
合资/合作和独资是跨国公司国际化的两种进入模式。由于跨国公司初步进入东道国时对东道国的政策、文化、市场等环境的陌生,加之东道国政府的一些进入壁垒,使得独资的风险要高于合资/合作。但是,随着东道国环境的变迁引致的区位优势的增强,跨国公司通过学习获取经验的增加,以及跨国公司强化所有权优势战略动机的增强,合资/合作模式和独资模式的风险收益发生了逆转,从而使得独资逐渐取代合资/合作,取代的方式多种多样,并购就是最主要的一种。就我国来看,以下三方面原因逆转了跨国公司在华的合资/合作模式和独资模式风险收益,推动了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的成功实施。第一,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中国市场在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从而增加了跨国公司采取独资模式的收益。第二,加入WTO后,中国一些行业逐渐开放,降低了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进入壁垒,从而逆转了跨国公司合资和独资的风险收益对比。第三,跨国公司在中国经营一段时间后,逐渐了解了中国和中国市场,这些经验降低了独资的风险。(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成功得以实施的主观偶然性
1.我国企业合资/合作战略的失败
跨国公司从合资/合作,到控股,再到独资的战略路线得以成功的重要原因是我国企业合资/合作战略的失败。第一,我国企业对合资/合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合资/合作是一个涉及多种文化、多个企业、多种战略的复杂问题。要实现合资/合作的战略初衷,合资/合作双方不得不妥善处理诸如文化的冲突、收益的分配与处置、技术的学习与保护等问题。但我国企业对合资/合作的复杂性往往认识不够,更多地是注意到合资/合作带来的可能收益,忽视了合资/合作的风险,结果或者对经营中出现的一些冲突处理不佳,影响了合资/合作企业的正常经营,或者是对外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准备不足,最后被迫参与并购。第二,合资/合作伙伴选择失当。我国企业选择合作伙伴时往往过分看重跨国公司的规模大小、技术和管理的先进程度,而忽视了外方的合资初衷,忽视了双方之间在文化的适合、能力和资源的互补以及在合资/合作企业中的地位等诸多问题。这使得一些跨国公司不仅以低廉的成本进入了中国市场,并且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为其进一步并购我国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第三,合资/合作过程中学习机制失效。学习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是我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组建合资/合作企业的主要动因,但是我国企业在合资/合作过程中往往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学习机制。学习机制的失效导致我国企业合资/合作的结果是失去了市场,却没有学到技术和经验。
2.我国企业并购战略的失败
这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参加跨国并购的目标模糊和谈判失策。我国一些企业在参加跨国并购时,仅有良好的愿望,却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和有效的谈判路线设计,急于重组资产,饥不择食,优质资产被跨国公司并购,劣质资产、债务、冗员包袱等却留给了中方的母公司。而优质资产与跨国公司合资时又没有把握较好的商业谈判条件和模式,又轻易放弃合资企业的控股权,公司母公司失去了核心竞争能力,失去了原有的技术、品牌和市场,未来企业的技术路线和技术研发都取决于跨国公司的战略安排。第二,对外国并购投资者选择失当。外国并购投资者的类型不同,决定着并购效果的不同。比如说:凯雷是典型的财务投资者,它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这样的跨国财团凭借强大的资金实力,可以轻易调动巨额资金,控股、收购我国企业,然后对资产进行整合、包装,再拿到国外或国内的资本市场进行套现,赚取高额利润。我国企业引进这种投资者,虽然可以避免在技术、生产上被控制,暂时获得资金支持,却无法获得制造技术和生产、营销知识,无助于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甚至丧失长远发展的基础。而我国很多企业在参与并购时,都没有认真评估和权衡引进不同的外商投资者所带来的利益和影响,盲目参加跨国并购,结果导致事与愿违。
四、中国企业应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的对策
(一)提高对跨国公司并购战略的认识
第一,认清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战略本质。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已不仅仅是获取市场,而是谋求行业垄断和全球供应链一体化。第二,全面认识合资/合作的风险,认识并购的利弊得失,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合资/合作和并购都具有双刃剑效应,在合资/合作与并购过程中要全面评估失去市场、品牌和核心技术的风险,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组织结构设计、专利保护等诸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第三,认识到保持企业品牌和核心技术对于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品牌和核心技术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来源,失去品牌和核心技术必将降低企业与跨国公司竞争与合作的讨价还价能力,最终沦为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公司的配套供应厂商。
(二)慎重选择合资/合作伙伴
在选择外资合资伙伴时,我国企业要克服盲目心理,深入了解分析外方的战略意图,最终判断外资合资的目的仅仅是将合资并购当成进入中国市场初期的一个策略,以期绕开行业管制,还是为了与我国企业进行长期商业合作。如果外方是为了长期商业合作,那么,我国企业还要明确自己的切实需求,保持自己独有的资源和优势,从企业切实需求和双方优势互补的契合点,慎重选择合资/合作伙伴。
(三)在合资/合作时构建完善的学习机制,增强学习能力
在合资/合作过程中,我国企业要构建完善的学习机制,增强学习能力。第一,在合资前明确学习目标和计划;第二,建立正式的学习组织和制度,对各自母体企业与有关的资源能力的改进进行交流,尤其要重点强化对战略资源如核心技术、管理流程等的学习;第三,选派高素质人员担任中方管理骨干与技术骨干,提升学习中的吸收能力;第四,将激励制度、考核制度与学习联系起来,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助于中方人员挖掘学习潜能,提升学习的主动性;第四,分阶段让渡股权与控制权以延长学习时间。知识的默会性使得我国企业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学习到外方的技术和能力,因此,我国企业应尽可能拉长学习时间,占有或模仿外方的技术和能力,通过分阶段让渡股权换取技术资源,获取管理资源与市场资源。
(四)增强并购战略的管理能力
第一,增强制定合理并购战略的能力。在并购时,我国企业应有明确的并购目标和并购策略。作为骨干企业,要研究自身所处的市场地位,确认是否需要参加跨国并购;如果必须通过资产重组摆脱困境,是否必须由跨国公司并购;如果不得不寻找跨国公司并购,则要明确通过并购实现的目标,并制定并购谈判的具体方案,利用自身的资源,保持对合资企业的控制权,尤其是要明确企业对于技术路线的主导权;如果并购必须以放弃自主研发为前提,则要争取由跨国公司承担企业原有的债务和冗员安置问题。否则,参与并购的价值将大打折扣。第二,增强辨别合格并购投资者的能力。在合理估算企业自身发展瓶颈属于技术短缺型、资金短缺型,还是营销短缺型的基础上,仔细比较和计算产业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商业投资者带给企业的资源和利益、企业让渡的条件和成本,选择不同类型的并购投资者。第三,增强并购中保护技术、品牌的能力。一方面,在并购前要正确认识与评估品牌资产价值,我国企业应聘请权威评估机构,采用先进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来评估品牌资产,从而防止外资合资并购中本土品牌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在并购时,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的品牌一定要保持较大的独立性,不要轻易被跨国公司控制,这是涉及品牌生死存亡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李景龙.浅析WTO背景下的外资战略性并购[J].中国外资,2005(5).
[2]桑百川.被动的国退洋进还是主动的国际化[J].经济导刊,2006(3).
关键词:跨国公司并购经济全球化
Abstract:Sincelate1980''''s,transnationalmergerandacquisitionhasbecomeaworldtrendandmajorForeignDirectInvestmentmeansof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Withthecompetitionamong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arebeingintensifiedcontinuously,themarketofChina,whichhasgreatpotentialitiesandupgradedmarketlevelshasbeenandwillcontinuetobethefocusof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WiththejoiningWTO,Chinahasbecomemoreopeninitspoliciesrelatedtoinvestment,marketaccessandnationaltreatment,whichleadstomanymoremultinationalcorporationsenteringintotheChinesemarketbythewayofmergerandacquisition.Thoughweareinaturntime,therearemanyproblemsinthemerge.Thispaperaimsatthecurrentsituationofthemergeandacquisition,analyzingtheadvantageanddisadvantageofthemergeandacquisition,puttingforwardsomeadviceonhowtofacingthemergeandacquisitiontrend.
Keywords: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mergerandacquisition;economicglobalization
引言
跨国公司,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西方报刊。1960年,美国学者戴维?利连撒尔在其《多国公司的管理》一文中正式使用了跨国公司提法。此后,在西方国家的报刊上经常出现,跨国公司、多国公司、国际公司之类的名称。跨国公司从经营的战略定位上,企业必须具有全球一体化战略,而不单纯追求某一企业或局部区域利益的得失;从经营的跨越国度上,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拥有经营性实体;从经营的控制权上,跨国公司需在一个国家设立母公司总部,总部对海外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从经营的决策体制上,通过一个决策中心贯彻母公司的战略意图。
九十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环境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世界经济向多极化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技术更新不断加快,知识经济改变了各国和跨国公司的竞争基础;面对日益变化的世界经济环境,不断加剧的竞争环境,跨国公司需要及时做出其战略调整,以保持并扩大其竞争优势。90年代末,全球掀起了第五次并购的浪潮,这次并购浪潮持续五年多,几乎所有的行业、所有的国家都被卷入这次浪潮中,引起了世界的极大关注。它已经成为世界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这是跨国公司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战略重组活动。本文试图在分析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给我国带来的利弊基础上,就我国如何应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概念解析
(一)并购概念
第一,兼并(MERGER)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兼并的方法包括:(1)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它公司资产;(2)购买其它公司的股份或股票;(3)对其它公司的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原股权,从而取得其它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第二,收购(ACQUISITION)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的对象有两种形式: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是购买一家企业的股份,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因此要承担该企业相应的债权和债务;而资产收购则仅仅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收购方无需承担被收购方的债务。
兼并和收购都是以产权为交易对象的交易行为。它们的基本动因是相似的:为了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拓宽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实现企业生产战略调整等。是一种有效地增强企业实力和实现企业快速扩张策略和途径。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在兼并中,被兼并企业将丧失法人地位,兼并企业将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和债务的承担者;但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它的产权只是部分转让,收购企业以其出资成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债务。
在实践中,由于兼并和收购二者的相似之处远超过其区别,所以经常将其统称为“并购”或“购并”。
(二)并购类型
企业并购类型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第一,按双方产品与产业的联系划分,并购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当并购双方处于同一或相近的行业、生产或经营同一或相近的产品,并购使资本在同一市场领域或部门集中时称为横向并购。如1998年美国克莱斯勒公司与德国戴姆勒--奔驰公司的并购。
横向并购可以加强企业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但并购后行业内企业数量减少,个别企业规模扩大,容易形成共谋或垄断,对竞争有潜在的负作用,因此横向并购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管制。
(2)纵向并购。它发生在处于生产经营不同阶段的企业之间,是在生产、经营、销售上互为上下游关系的企业间进行的并购。如制造业企业对其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中间的运输公司、下游的销售商甚至最终用户的并购。生产链的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可以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减少交易成本,实现生产交易内部化,更有效的组织专业化生产。
(3)混合并购。是对处于不同产业领域、不同产品市场、从事不相关业务类型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后将产生跨部门、跨行业的多种经营企业。
这一类并购可以降低单一行业企业风险,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范围。可以实现不同企业间的资源互补和各种资源的优化组合。还实现企业经营行业的战略性转移。如以生产“万宝路”香烟而闻名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将香烟利润转移,并购一系列食品公司,进行跨行业经营,最终成为全球第二大包装食品公司。
第二,按并购实现的方式来划分,并购还可以分为协议并购、要约并购。
(1)协议并购,又称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联系,提出拥有所有权的要求,双方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磋商,达成共同协议,实现所有权的转移的并购方式。它容易得到目标企业的理解和股东的合作,并能够较好得获得目标企业的一些内部资料和信息,降低并购的风险和并购后的整合难度。但谈判过程可能因耗时长,目标企业要价高导致契约成本会过高。这种并购一般属于善意并购。
(2)要约并购,又称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并不向目标企业直接提出并购的要求,而是通过在股票市场上收购目标企业已发行的具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从而取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的行为。并购方可以利用目标企业股价下跌之际,大量购进;或是在证券市场上以高于目标企业当前股价水平大量收购该企业股票,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这是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并购上市公司的基本形式。
当并购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取得一定比例的目标企业的股票时,要依法向目标企业的管理层和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并按依法公告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票以获取股权。
间接并购在股票市场上进行,受到市场规则的限制,而且极有可能引起目标企业的强烈反抗,采取各种反并购手段,最后使并购方付出过高代价取得目标企业。这种并购属于敌意并购。
第三,按并购是否是双方友好协商来划分,并购可分为善意并购、敌意并购。
(1)善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事先与目标企业进行协商,征得其同意并通过谈判达成收购条件的一种并购方式。双方在谈判中可以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降低并购风险,避免因目标企业反抗而造成的额外支出。但善意并购中并购方不得不牺牲自身的部分利益,以换取对方的合作。
(2)敌意并购。是指并购方并不事先协商,在证券市场上采取大量收购目标企业股票,意图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在遭到其反抗后仍强行收购的行为。这种方式使并购方完全处于主动地位,而且行动快,时间短,不会因为时间拖延而失去良机。但由于无法取得对方的合作和内部资料,给公司估价带来困难,而且目标企业的反抗也会带来较高的收购成本。
由于敌意并购容易引起股市的波动,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各国政府都会对其有一定的管理和限制。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行为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方式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20世纪90年代初,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投资的模式开始出现。1992年4月,香港中国策略投资公司(简称中策公司,它是1991年12月12日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基础上易名而成的)收购了山西太原橡胶厂,从而开创了改革开放以后外资在华并购的先河。2001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相关政策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一切为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有力开展创造了便利的条件。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进展更快,外资方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涉足力度加深,跨国公司对一些垄断性较强行业的上市公司具有浓厚的兴趣,外资并购的操作手段更为广泛。
(一)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的方式
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可分为并购非上市型与上市型企业两种类型:
第一,跨国公司并购非上市型企业的方式。
(1)整体收购。外商整体收购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组成外商独资企业,从而使该企业成为其独资子公司,这是外商并购我国企业最彻底的方式,多发生在国有中小型企业。典型的案例是香港中策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的收购行为。“中策现象”是外商投资并购的起点。
(2)合资控股。合资控股是指外商与中方合资,外商注册资本超过50%,以绝对控股的形式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合资控股”是外商并购我国国有企业最普遍的形式。“合资控股”和“整体收购”相比,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首先,收购成本低廉。“合资控股”只需要收购企业50%以上的股权,即可达到控制企业的目的。比如“中策公司”以5l%的股权就控股了我国一批国有企业。其次,使外商收购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可能。“整体收购等于我国向外商出售国有企业,尽管目前有一些这样的情况,但大都是一些小型企业,而且还要受到某些政策的约束。然而“合资控股”则不同,外商可以堂而皇之地与中方大型国有企业合资,并要求控股,这对中方来说,就是国有企业“嫁接”外资,这样外商通过“合资控股”方式,便达到了事实上并购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目的。外商采取“合资控股”方式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其经济动因是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合资控股”,可以利用这些企业现有的优势,占据国内的一大片市场,扩大在我国市场的占有率。
(3)增资控股。外商在一开始就提出合资控股的要求不被接受时,便转向一般性的合资经营。一些经营效益好,产品畅销的合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者看到市场前景广阔,便在合资经营中要求增资扩股,中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难以注入大量资金,所持股份自然会降低,外方由参股变成控股。
第二,跨国公司并购上市型企业的方式。在跨国公司抢占中国这个拥有巨大潜力市场的浪潮中,我国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已越来越受到外资的垂青,跨国公司已把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作为进军中国市场的跳板。并购方式多种多样,有直接控股参股,也有间接收购,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种方式:
(1)“北旅模式”。A股市场协议收购法人股份,即通过协议认购内资法人股。1995年8月9日,北京北旅公告称,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伊腾忠商事株事会社通过协议一次性购买北京北旅未上市流通的法人股4002万股,占北旅总股本的25%,成为北旅的第一大股东,日方同时承诺,所持股份8年内不向中国境内法人或个人转让。此举的意义,就在于创造了一个我国上市公司法人股转让的先例——向外商协议转让。
(2)“赣江铃模式”。即协议收购上市公司拟发行的B股。在北旅事件发生10天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另辟新径,与赣江铃达成协议,以4000万美元购买赣江铃新发行的B股的80%,占新股发行完后赣江铃总股本的20%,从而成为赣江铃第二大股东。
(3)“福耀模式”。即收购国内上市公司原外资股东股权。1996年3月,法国圣戈班间接控股福耀表明了外商控制我国上市公司的新动向。出于进军我国玻璃市场,继而开拓东南亚市场的需要,法国圣戈班工业集团于1996年3月在香港收购了福耀玻璃两家发起法人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鸿侨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持有福耀42%的股份,取得了福耀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特征
第一,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目标企业集中在第二产业。
第二产业主要是制造业(家用电器、食品、日用品等在中国国内生产能力已发展较为成熟的行业)。在第三产业以及高科技行业(如金融、咨询、传媒、信息技术等)的并购活动还很少,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第三产业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还比较低。
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大多数是质地较为优良的企业。这些企业或者拥有可观的市场份额,是国内市场上的主要生产厂家,在某个区域市场里面居于主导地位(如米其林并购的上海轮胎橡胶厂是国内最大的子午线轮胎生产厂家,占有三分之一强的市场份额;吉利并购的上海刀片厂也曾是国内最大的刀片生产厂);或者具有优良生产资产(如伊莱克斯并购的湖南中意冰箱、南京伯乐洗衣机和杭州东宝空调);或是拥有受过良好培训的技术工人;或是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当然,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中也有一些是经营不善、生产设施老化、负债严重的企业,但政府对跨国公司承诺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从而鼓励跨国公司进行收购。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央政府鼓励美国柯达公司并购了中国感光材料行业几乎所有的主要生产商,这些厂家由于缺乏后继技术能力并且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而柯达公司换回的优惠条件是中国政府在2002年之前不允许其全球唯一的竞争对手日本富士胶卷公司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
第二,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类型大都是横向型,并谋求绝对控股。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大都是横向型的,目标企业从属于跨国公司既有的经营领域。跨国公司通过横向型并购将其已有的经营业务顺利拓展进入中国,以期达到行业内规模经济,获得垄断利润。到目前为止,在化工行业中,全国最大的59家定点轮胎厂被外商控股的有10家;医药行业中最大的13家外资投资企业中,外商控股51%以上的有7家。
跨国公司一贯强调对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因此,它们绝大多数取得控股的地位。跨国公司不一定百分之百控股,它们只需获得绝对控股(股份大于67%)、或实现多数控股(股份大于50%)。多数控股的典型例子是阿尔卡特收购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收购中方股东以及另一外国股东的18.35%的股份,从而拥有上海贝尔50%+1股的股份。
第三,并购采用的方式由合资、购买资产发展到借助证券市场实施并购。
1995年以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主要通过和目标企业建立合资企业、和利用对既有合资企业增资收购中方投资者股权两种方式实现;95年以后,更多的跨国公司开始借助证券市场完成并购,如“北旅模式”。此外,目前,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活动中还出现了一种新的方式,就是所谓的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后境外上市的运作,如中策公司将其控股的太原双喜轮胎公司的55%的股权和杭州橡胶公司51%的股权在美国百慕大注册为“中国轮胎公司”,并在纽约上市。这种运作实际上只是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延伸,其并购方式仍然包含于上面提到的这几种形式。
第四,由资本营运型并购转向实体经营型并购。
早期在中国发生的几次著名的跨国并购可以归纳为资本营运型并购:外方投资者并购中国国内的企业后并不参与企业的实际经营和管理、而是将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后拿到跨国公司本市场上市,并在跨国公司本市场上实现原有投资的退出。从本质上讲,这些外国投资者并不是真正的跨国公司,而仅仅是一些全球投资基金公司,其典型的代表是在香港上市的中策公司。随着跨国公司并购在中国的兴起、以及中国企业选择外方合资者的日益成熟,资本营运型并购在大多数行业都让位于实体经营型并购,即由真正从事某一行业实体经营的跨国公司进行的并购。
第五,国有企业成为跨国公司并购的主要目标。
在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案例中,国有企业成为目标企业的现象相当普遍。这反映出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资产存量当中仍占有主导地位。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被跨国公司并购也是国企改革的一种出路。
三、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利弊分析
跨国公司借助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眼前的利益,获得长远的利益甚至取得长久的控制力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所在。目前国内多数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不仅缺乏资金、设备等发展所需的硬件,更为缺乏的是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经营理念、国际市场渠道等支撑发展所需的软件。跨国公司在并购后输入资本的司时也输入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等软件,能够大大缓解国内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之困。但是美国跨国公司并购后常会带来相关行业的大洗牌,导致众多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倒闭,打破原来的市场结构,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容易造成垄断格局,甚至会摧毁民族产业,导致大量的破产、失业和太高的外资依赖度。
(一)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对中国经济的正面效应
第一,资金输血。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能有效的补充我国资金不足,迅速形成规模经济的生产能力,增加社会有效供给。据估算,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大约需要资金2万亿——2.6万亿元,如此巨额资金,不可能全部从国内筹集,因此,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成为重要的现实来源。随着跨国并购数量的增多,外资的流入也大规模增加,这有效地缓解了中国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跨国并购带来外资的流入和跨国并购企业的良性运转,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和保持繁荣的重要源泉之一。
第二,技术创新。跨国公司在并购中国企业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了我国产业的竞争能力,从而有利于我国新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支柱的形成。
第三,制度创新。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可以促进市场导向型制度体系的建设,促使政府用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减少行政手段的干预,从而有利于我国市场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企业真正转变机制,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变原企业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为国有资本与跨国公司混合的资本结构,从而使过去模糊不清的产权关系变得明晰起来。
第四,市场创新。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在给跨国公司拓展市场的同时,也为我国国内市场带来了新的竞争机制,使我国企业直面国际竞争。我国企业大都对国际市场的行情不太熟悉,跨国公司参与后,既可以迅速赶超国际生产力发展的先进水平,又可以充分利用跨国公司方的国际关系、先进的营销观念和销售网络,把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并发挥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优势,直接对外经营,增强企业出口创汇能力。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对中国经济的负面效应
第一,国有资产流失。由于我国目前产权交易不规范,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主要原因如下:(1)资产评估不规范、不严格。一方面国有资产露评、低估问题严重。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是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的阶段开始的,许多被并购的中国企业的资产没有经过规范化的核定与评估,有的虽然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但由于当时资产评估制度不完善,评估方法不科学,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外方资产的价值往往被高估。在跨国公司以设备为股本的投资中,很多中国企业并没有要求跨国公司将投入的设备拿到商检部门进行检验和评估,跨国公司设备高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国有资产出售收入管理不善。由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的资金有分批投入的优惠规定,导致一些跨国公司利用这一点拖欠资金。而且有的地方在收到资金后,对资金的使用方向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私自改变其用途,而不是按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用于资本再投入。(3)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寻租”活动。某些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者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有意地帮助跨国公司低估国有资产价值,人为地压低国有资产出售的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4)无形资产流失。在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过程中,中方品牌被外商大肆“蚕食”,由此造成的无形资产的流失是目前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市场垄断问题。目前,跨国公司在我国一些地区或行业整体并购中国企业,具有非常清楚的控制、垄断中国市场的动机。例如饮料市场,几乎完全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的天下。可以说,跨国公司通过并购造成的市场垄断已经成了无法避免的问题。
第三,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产业结构、地区布局不合理。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多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如果不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行为加以引导,长此以往,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引起的产业结构问题会日益突出,也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此外,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还存在地区分布不均的问题,跨国公司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的投资存量比重相当少,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在地区布局的不合理,将引发地区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加大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引发资源在地区和产业之间的重新配置,加大我国实现地区协调发展的成本。跨国公司通过为其控制的企业提供融资、研究与开发、销售、市场信息、法律等全方位的服务,控制我国部分国有骨干企业,操纵和影响一大批协作配套厂家,如果一大批效益好、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被外商控制,将不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调控,长此以往,势必会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部分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不利于国民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后,常常从自身利益出发,将控股的企业在形式上进行包装,在境外上市或转手获利,抽走资金,从而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同时,跨国公司通常选择效益较好的企业或企业的精华部分,把原有的债务、离退休人员、富余人员的安置包袱留给社会或原有企业,使这部分国有企业更加难以生存,职工处境更加艰难,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如果跨国公司并购的是上市公司,还会冲击证券市场。跨国公司并购的消息一经公布,目标公司的股票往往会受到过度炒作,庄家借题发挥,疯狂拉抬,散户也会狂热追捧,极大地冲击股票市场,加大了股市风险。例如,1995年8月9日,日本五十铃伊藤忠商社协议受让法人股参股“北京北旅”,消息公布后,“北京北旅”股票猛涨,短时间从5元一路攀升到12元,仅消息公布的当天成交就达2600万股,换手率40%,沪深股市由此掀起了一股炒作跨国公司并购概念股的风潮。这种纯粹由于跨国公司并购消息引发的股价剧烈震荡,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另外,以短期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资本对中国企业的并购,将导致我国经济的虚假繁荣与泡沫现象。国际金融资本对中国企业的并购,与跨国公司产业资本并购中国企业有所不同,其目的往往是为了短期套利,即将并购后的企业进行“包装”,取得在境外上市或者再转卖给相应的跨国公司,从中牟取差价。金融资本的并购通常不能为中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仅仅是一种投机性的短期投资,容易助长通货膨胀和“泡沫经济”现象,埋下引发经济危机的隐患。
四、我国应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对策
跨国并购将是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也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因素,所以面对跨国并购,我们应在正确认识其利弊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来引导跨国并购,积极利用其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面,限制其消极的一面,以此来继续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继续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跨国公司若通过并购的方式投资中国市场,必然会首选具有制度优势和资源优势的企业,因为投资这些产权清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的企业,跨国公司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其跨国直接投资的所有权内部化优势。在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跨国收购存在两个巨大的制度:一是要收购的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清晰,收购标的本身就蕴涵了巨大的风险;二是由于产权不清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收购后的企业组织将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优化配置,影响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生产成本的降低。因此,必须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建多元的国有产权主体。活跃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使产权能够真正流动。
(二)制定和完善跨国并购的法律体系
跨国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行为,离不开良好的法律体系。健全而规范的法律制度,可以节约交易的成本,减少并购的不确定性的风险,使跨国并购快捷而顺利的完成。世界知名的专业服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90%的在华外资公司高层管理者表示,计划在未来3年间扩展在华业务。但受访者认为中国的法律环境是加人世贸组织后在经营业务上的主要障碍。目前,中国现有的几部外商投资法律主要是规范外商在国内新设企业,对于跨国公司以购并方式进行直接投资则没有涉及。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颁布的《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外商可以参与购并国有企业,但在兼并、收购的步骤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措施。2003年3月7日颁布、4月12日起施行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外资并购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它的推出,标志着一个较为完整的外资并购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该规定称,所谓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或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以及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资产并购)。这次规定的实施只是向并购法规体系的完成迈了一小步。并购还涉及一些配套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如证券交易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其中许多规定对于并购这一新的投资方式来说并不适用。为便于我国政府将国际并购纳人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轨道,达到吸收外资和保护国内有效竞争的双重目的,同时又有利于跨国公司的投资,降低投资者对实施并购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所有针对国际并购的立场、政策、审查程序等都应在法律中体现出来。我国当前最迫切的立法任务应是制定《反垄断法》、《跨国并购审查法》等法律。
当前我国既要重视对促进跨国并购增加的立法,还要重视对并购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以防止外面的产业控制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防止并购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
(三)培育更加成熟的证券市场,加快建设中介服务体系
通过证券市场推进跨国公司对华并购投资,应该是今后重点努力的方向。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以及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使通过证券市场进行企业并购交易的公正性、公平性能较好地得到保证。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A股上市,在条件成熟时,还可考虑对外国投资者开放A股市场,使证券市场进一步发挥促进跨国公司对华并购投资的作用。此外,要加快建设包括产权交易、融资担保、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全面的中介服务体系,使跨国公司考虑并购投资时,能寻求到可信任的中介服务。跨国并购是涉及专业知识范围较宽、难度较高的交易行为,需要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来操作,如大型跨国投资银行、价值评估机构、会计事务所等。而我国国内目前还缺乏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才。以资产评估为例,我国缺乏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高素质的专业评估队伍和科学的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机构往往隶属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这影响了评估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在外资并购中难以令外商信任。再加上评估标准和方法不科学,评估行业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结果往往是导致评估操作的不规范。另外,许多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身份不清楚,同时具有法规制定者和企业所有者的双重身份,这常常引起外商的疑问。需要一方面培育国内的中介机构,尽快学会按国际规则操作,另一方面开放这些服务业务给国际中介机构,并尽快本地化。我们要鼓励国内的这类中介机构进行合并以提高规模和竞争能力,与国际企业竞争,也允许外商在这些服务行业的跨国并购。
(四)放宽跨国并购的行业限制
跨国并购大多发生在金融、保险、电信、商品流通等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的服务性行业。由于这些行业不是我国的优势,相对的开放度也就很小。但实际上这些行业正是我国着重培养参与国际竞争的垄断性行业,如果能正确看待扶持本国竞争优势与跨国公司合作的关系,利用跨国并购,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投资,就应该顺次开放这些行业。鉴于我国吸引外资近年有所下降的状况,以及东南亚国家采取更加优惠的引资政策所带来的竞争压力,我国对外商投资领域近年有所松动,如2000年在金融业、保险业、投资公司、航空业、工程公司、旅游业、中介服务等八个领域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不过,从跨国并购的角度而言,这些政策的力度似乎还显得不够。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顺应跨国公司并购的潮流,加大开放的力度,在金融、保险、电信和医药业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提升。当然,考虑到上述领域特别是金融业的敏感性,对其开放既要积极还要慎重。
(五)积极推进我国企业跨国并购
企业要想变强,必先变大。众所周知,《财富》所评的世界500强,其实称500大更为合适。因为有一些500强企业的盈利还少于中小企业,甚至个别公司如韩国大宇则出现了亏损,有的乃至破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不少领域要想成为强者,必须先把企业做大,大是强的前提。如汽车制造业,国际公认的最低规模效益线为30万辆的年产量。中国加人WTO后,预计国外的汽车巨头、钢铁巨头、家电巨头将会进一步抢夺中国市场。在上述市场上,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应首先通过国内并购,培育出一批具有规模经济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积极展开与跨国公司的竞争。我国大企业也应积极实施跨国并购。美国和西欧各国同属发达国家,其领先企业面对的是一片广阔的具有相同消费层次的市场,所以英国的沃达丰电信公司收购美国的企业后,也有足够的能力在美国市场大行其道。同理,中国的国内领先企业同样会面对一个广阔的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能力去占领这些市场的,因为中国企业具有自身的比较优势。至于文化和管理上的差异,也会在谋求共同利益的目标下得以克服。另外,在国内市场上,现存大批外商投资企业,我国有能力的企业可在国内对其实施并购,也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跨国并购。
结论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市场,一直是跨国公司竞相追逐的目标。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有关限制性政策的逐步取消,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采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可以预期跨国并购将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之一。跨国并购一方面有利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但同时跨国公司并购的目标和我国的利用外资目标存在着差异性,而且跨国并购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我们不仅仅要看到它们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更要看到其对中国经济安全的负面影响。本文在分析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夸张的影响时指出国有资产流失,市场垄断,产业结构是我国面对跨国公司在华扩张并购时必须要注意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方面要加快国内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另一方面要放宽并购行业限制,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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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资并购国民待遇反垄断
随着世界性的经济复苏,世界性的第五次并购浪潮延续至今。我国自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深受此次浪潮的影响。外资直接或间接进入上市公司乃至控股上市公司已成为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新动向。世界性的资产流动早已以公司并购方式为主,1999年跨国并购金额占全球投资的60%以上,而反观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方式还停留在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基础上,直至现在以并购方式吸引外资的比率仅在全部吸引外资总量的6%左右,足见差距之大。以外资并购方式吸引外资有着其独特的优势,它可以在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盘活国有企业、改善企业经营机制、加快技术改造以及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作用。它作为一种吸引外资的形式在我国还得不到普及的原因就在于我国相应的基本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协调甚至法律之间存在矛盾,存在着外资并购无法可依等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概述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是外资并购的目标为上市公司的并购。综观我国现今该种类并购中主要有三种并购模式:(1)通过协议认购国有股、法人股的直接控股模式,如著名的“北旅事件”;(2)协议认购上市公司拟发行的B股模式,如“赣江铃事件”;(3)收购国内上市公司原外资股东股权的间接收购模式,如“福耀事件”。(4)收购上市公司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这种并购应按国际私法由股票上市地法律调整。前三种并购事件的出现多是在我国法律法规没有相应的规定下出现的,外资并购立法远远落后于现实发展,给我国很大的冲击。急需进行相应的立法,对并购行为进行规定,确保发挥外资并购的积极作用,最小化其负面作用。目前我国对外资并购的行为规制的法律主要散见于外商投资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兼并法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数量无比庞大,但专门规定却不多。这些法律法规中专门规制外商投资的有三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决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批露管理办法》及最新颁布的《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述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客观上填补了我国外资并购的法律制度的空白,初步改变了以前无法可依的情况。特别是最新颁布的《向外商转让上市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它不仅为外国投资者进入国内证券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体现出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努力适应世界性并购浪潮的努力。然而必须正视的是在外资并购实践对立法的要求方面,立法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二、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
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作为我国利用外资的新形势由于法律法规的问题,造成了实践中若干并购问题的出现,表现在如下方面:1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转让不规范,经常出现违规现象。2股份转让和收购进行“暗箱操作”、违背了信息公开原则。3并购中常伴随关联交易,损害被收购方、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4对于恶意收购,目标方常常束手以待,缺乏合法的反收购手段。5用间接收购规避我国法律。6外资低成本并购我国上市公司,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7外商进行投机性并购。8外资并购具有成片、成行业、集团化趋势,已经在某些行业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等等问题。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犹如一把双刃剑,其给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都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基于有效竞争和其他善意动机进行的外资并购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但是基于垄断市场或投机动机的外资并购则会对一国的经济产生消极影响。我认为只有制定合理、科学的外资并购的政策和法律,充分发挥政策与法律对经济发展的指导和规制功能,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多的问题,我认为至少应该归因于如下原因:①外资的“超国民待遇”②现行立法的内容不完善,存在法律漏洞,不仅造成许多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规制,而且使法律规范缺少可操作性③我国一些相关的法律制度没有及时出台,导致法律规范的不协调与法律的盲区的存在。
三、问题的解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原因,至少应该从如下三方面着手解决:
1对外资并购循序渐进“有限制”的采取“国民待遇”标准。目前,我国在税收、投资、金融、外贸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方面给予外商以“超国民待遇”。例如,在缴付出资的规定方面,我国《公司法》第25条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临时账户”。这说明中资企业必须在足额缴清注册资本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营业执照。而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资企业实行认缴制其第一期出资额仅要求不低于其认缴额的15%也就是说外商要想取得国内一个企业的控制权,即取得51%以上的股份,只需要首期缴付相当于总股份7.58%51%×15%=7.58%的出资,即可取得被并购的中方企业的绝对控股地位。这样外资企业在资产筹措和实际运作方面就有了较大的自和灵活性于是,有些外商干脆采取在国外“借壳上市”的手法用“借壳上市”所取得的资金,缴纳剩下的收购所需的资本,从而使外商只需要用极其微小的代价就可获得中方一家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这样的操作内资企业是无法实现的。因此,“超国民待遇”对于内资企业而言,是极其不公平的。同时,“超国民待遇”的实施不仅造成了内外资企业的不公平待遇,削弱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地位而且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直接减少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程度足以对抗外资并购对其的冲击,所以对外资并购基本上一直持“国民待遇原则”,即立法上表现为较少对外资并购制定专门法律,而是制定涉内、涉外企业并购统一适用的企业并购法律制度。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应该在立法上对外资并购循序渐进“有限制”的采取“国民待遇”标准。“循序渐进”的原因在于给予内外资企业同样的待遇可能会遇到阻力及吸引外资总额在一定期间减少的情况,但这是和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经阶段。“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则是必然的,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不论经济发达与否,出于对垄断和失业的恐惧也致使政府不得不对跨国并购谨慎有加,即不排除作出一些特别规定,对外资并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加以限制直至禁止。其限制主要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和保证本国企业对关键经济部门的控制。比如,美国在航运、通讯、采矿、国防等要害领域禁止外资染指;同时对外资并购房地产、银行业和农业领域亦有限制。中国加入WTO后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市场格局日益开放的格局下,并购的天然优势势必会使其逐步取代跨国创建企业方式而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在我国缺乏反垄断规则的情形下,那些具有规模优势,市场竞争力强劲的外国企业若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对中国市场的垄断状态或滥用其先天优势实施反竞争的并购等垄断行为。外国资本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我国民族工业的独立性,这种状况若不能予以有效抑制,势必严重制约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故应该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对国内的“敏感产业”作出限制或禁止外资并购的规定,同时对外资并购实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表现在立法上就是应该变内外资分别立法的双轨制模式为单轨制模式。这同时也是用实际行动对世贸规则的遵守。但这些都是应该在保证经济安全的基础之上的,即需具备抗衡外资垄断国内市场、提高本国权益和外资转移风险的能力。如我国目前《公司法》对公司出资规定的是法定资本制,而三资企业法则实行授权资本制,若根据单轨制原则立法则内外资企业就能采用统一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外资并购将取得与国内企业相同的法律环境,从而表明我国所采取的并购的“国民待遇”原则无论在形式上和实际上均将与国际惯例接轨。2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完善。现行的立法散乱、不系统、缺乏体系。①我国现今虽未制定反垄断法,但目前从我国颁布的有关法规中也有一些对外资并购范围的规定。1995年6月,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及相应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其中《方向》中就明确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允许、鼓励、限制和禁止四大类,并把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目录》,使得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得以统一化和具体化,外资并购当然应该遵循该规定。但这些规定只是明确了外资进入的具体行业和范围,并没有确定外资进入的范围。为了维护本国经济自和独立性,防止本国经济过度的依赖外资,世界各国在充分地利用外资为其本国经济发展服务的同时,还对外资的进入设定了一定的范围。运用产业政策对外商进行引导是各国政府的通行的做法,产业政策直接体现国家宏观调控意图,外资并购行为必须符合一国经济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目前面对外资大规模地并购中国企业我们应当结合产业政策,并根据行业和产品的特点,具体明确所要禁止、限制和允许的范围,进行分类管理、设定制度条件和法律规定来指引外资并购行为。从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保护民族工业的自和独立性出发,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并且随着我国国有经济行业分布地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地对外资进入行业和领域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加强产业政策的立法导向作用。②“一般来说,行业的重要性与外资所占的比例成反比,对本国重要的行业对外控股的比例就限制得低,反之则较高。”在我国现行的外资立法中,对外商出资比例的规定过于简单,对一般行业只规定了出资比例并无上限的规定,只是对一些重要的行业才规定了上限。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只明确了外资进入的具体行业和范围,并没有明确进入的程度。所以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规区分不同行业具体规定不同的出资比例,具体外资进入的程度,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我们具体把握外资进入的程度,防止或减少外资并购我国企业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保护我国经济的自主性和安全性。③另外对外商增资扩股的行为进行规制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在法律上也应补充合资期间外资增加投资的数额限制和程序的规定,以防止规避法律行为的出现,这是对中方利益的维护,同时也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3在立法体系中进行完善,及时补充修改法律,注意法律的空白和漏洞。在西方国家规制外资并购行为时,都是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制体系,并且其基本的规制体系大致相同,都是通过反垄断立法和公司立法、证券立法确立并购规则。而且其对企业并购的法律制约主要也反映在其反垄断法中,旨在维护存在适度竞争性的合理结构,保护公平竞争机制。我国应该制定颁布如下法律:
①应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实施细则》以建立健全竞争法律体系。从我国现阶段垄断的表现来看,我国现在已经具备了制定反垄断法的现实必要性。针对目前外资成片、成行业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并已经在某些行业、区域形成垄断局面的情况,光依靠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不足以对此进行规制,因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同属竞争法的范畴但《反垄断法》的根本宗旨在于反对限制竞争这与反对不择手段的恶意竞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宗旨是有性质差别的。而且,利用《反垄断法》规制外国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以维护竞争保护民族工业维护国内的经济安全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许多国家都将《反垄断法》作为克服外资并购负面效应的核心法律。面对中国日益增多的外资并购,应当依据国际惯例,立即出台一部《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界定、构成、监管、处罚等作出实质性的规定。
②为了统一并购立法,立即制定一部统一的、规范化的、权威的《企业并购基本法》十分必要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目前我国规范并购的多是法律规定,法律层次低,法律之间不协调、不衔接甚至互相之间存在矛盾,操作性亦差,所以很有必要制定内外资并购均适用的《企业并购基本法》,使并购行为规范化,以此作为外资并购法律体系的统率和核心以及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法依据和基础。
③制定一部完善的《外商投资审查法》。重点对审批机构、审批程序、审批责任等做出规定。从而完善外资并购的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审批责任以避免和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④应针对产权交易市场混乱的问题,制定有效的管理规则,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出台《产权交易法》,对产权交易的概念、对象、管理机构、运作机构、中介机构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严格资产评估标准,规范评估程序,加大对产权交易中所存在的欺诈、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应予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把外商与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纳入统一的市场价格体系中,增加外资并购的公开、公平、公证性,实现产权交易的规范化。
对外资并购的行为的规范是《合同法》、《证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共同任务,不可能单由某一步法律单独调整,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故需要众多法律法规的共同调整,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且它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情况不断完善补充。
一、公司接管市场与收购兼并活动
公司治理的内外部机制都是用于激励、监督管理者,甚至更换不合格的管理者。其中外部接管市场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所谓接管市场(takeovermarket),又称公司控制权交易市场(marketforcorporatecontrol),它是指通过收购兼并取得对企业的控制,达到接管和更换不良管理层的目的。收购兼并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从市场上逐步买入小股东的股票,也可以是从大股东手中批量购入。通过接管市场可以形成对不良管理者进行替代的持续性外部威胁,这种外部威胁在美英模式的公司治理体制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公司接管市场一般的作用机理是:当某公司因管理不良导致业绩和形象恶化时,股东会抛售或寻机转让公司股票,股价会下跌,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融资的成本会提高。这时新的投资者通过收购公司股票或收集其他股东的权来接管公司的控制权,并调整董事会和经理人层,整顿公司业务。
因此,公司接管市场并不是一个实际意义上的市场,而是特指发生公司间收购兼并活动的一个虚拟的领域,它既包括证券二级市场,也包括场外股权交易市场,还包括一切可以实现产权转让的有形或无形的方式或场所。作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兼并收购和公司接管市场这两个名词实际上是相通的,只是国外的研究更多地愿意使用公司接管市场这一概念,使其更协调地和经理人市场等其他外部市场并列在一起,构成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
二、公司接管市场与其他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实现外部投资者有效的监督,实现这种监督的机制包括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前者主要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控制实现,外部监督机制一般包括产品市场的竞争、经理市场和公司接管市场。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各国的监督机制也各有特色。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国家较多地是借助于股票市场的评价和外部接管市场的制约,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国家更多地是依靠法人间的相互持股和银行持股。这两种体制应该说各有优劣,但当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体制出现问题时,有研究者将其部分归因于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即缺乏接管市场的作用。
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机制,接管市场尽管存在一些缺陷,但仍普遍被视为约束和控制公司管理层的根本性手段,特别是在其他治理机制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投资者只能借助于这种成本昂贵的机制。
三、对公司接管市场治理效果的检验研究
西方经济学家对公司接管市场在公司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实证研究。这些实证研究主要探讨了公司接管市场在何种情况下会取代其他公司治理机制(特别是内部治理机制)发挥关键的治理作用:一是行业因素,二是董事会组成(特别是独立董事占比),三是无形资产存量,四是管理层特征。Morck、Sheleifer和Vishny(1988)对1980年《财富》杂志500家公司在1981~1985年间发生的兼并收购进行了抽样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当公司业绩大大低于行业水平时,董事会撤换最高管理人员的可能性就提高了;但是当全行业都发展不好时,董事会就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此时实现撤换管理人员功能的是公司接管市场上的敌意接管。原因是全行业同时面对的困境与单个公司自身的问题不同,内部治理机制(例如董事会)很难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因为董事会很难判断公司经营不好是因为管理人员的问题还是行业的系统风险造成的。这时外部的收购兼并者就有机可乘了,当他们成功入主后,通过带入新的管理因素或业务内容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价值。Morck、Sheleifer和Vishny的研究还发现,那些拥有大量无形资产而近期发展低于行业水平的公司,更加可能成为兼并收购的对象。最后,Morck、Sheleifer和Vishny指出,管理层的特征对于兼并收购是否能够发挥治理效用也很重要。如果管理层中存在创始人家族的成员,那将减少被兼并收购的可能性。
Weisbach(1988)所做的一项研究检验了内、外部董事在监督高层管理者方面的不同行为以及与兼并收购的关系,发现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比以内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更容易撤换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而外部董事为主的公司被兼并收购的比例远远低于以内部董事为主的公司。
国内专门研究接管市场的文献不多,大多数是在研究公司治理时附带提及的。少数研究接管活动的学者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讨论兼并收购对提升公司绩效所起的作用(龚玉池,2001);二是讨论兼并收购对上市公司股价变动的影响(高见、陈歆玮,2000;冯根福、吴林江,2001),或是上述两种研究兼而有之(万朝岭、储诚忠、李翔、袁国良,2000)。此外,还有少数学者开始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研究接管市场所发挥的治理功能(裴武威,1999),并通过实证分析初步揭示了兼并收购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所产生的影响,但未能深入剖析接管市场在我国发生作用的机制和影响其治理功能的因素。因此,考察我国接管市场的治理功能方面的研究仍然是处于空白状态,本文研究这一问题的主要目的在于探索接管市场发挥治理功能的决定因素,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
公司兼并收购的治理效果的统计分析
各种研究显示,在接管市场对上市公司发生治理作用的路径上有几个关键机制:一是并购方取得控股地位,二是新的控股股东改组董事会、更换高管人员,三是治理结构改变所产生的治理效果体现在业绩变化上。围绕接管市场作用机制的关键点,参考国外研究的一般方法并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选取了1997年至2001年5年间发生了第一大股东变更的392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选取1997年以后的数据主要是由于在此之前几乎没有发生由于股权变动所带来的高管变动。由于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起到非常重要和核心的作用,而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董事长是董事会的核心人物,其人选的变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所发生的变化,因此我们主要关注这些发生并购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的变动情况。我们把董事长的变动情况分为三种:一是无变化,即原董事长继续担任原职;二是温和变化,即董事长发生了变更,但是董事会的变化比例小于50%;三是剧烈变化,即董事长发生了变更,而且董事会变化比例大于50%。
我们所选定的样本公司在并购当年所发生的高管变动如表1所示。
表2则提示了1997年以来各年度发生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司在发生并购后的1~3年的业绩变化幅度。我们以经过行业调整后(注:行业调整即单个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减去行业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之后的值。)的净资产收益率的绝对变化量作为对经营状况变化程度的量度指标。
统计结果显示,在早期的上市公司并购中,高管变动的幅度较少,而经营业绩则呈现典型的短期效应,即发生并购当年业绩短暂提升,长期内则故态复萌;而在近期的上市公司并购中,高管变动增多,经营业绩的改善逐渐呈现长期化的特点。
上述统计结果及推论与我国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在不同阶段的发展特点较为吻合。1997年上市公司所发生的并购,很大程度上是在“十五大”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系列政策背景下由各地方政府有目的的“保配”、“保壳”的大手笔所形成的,其特点表现为国有股的转让、无偿划拨与上市公司的彻底资产大置换相结合。这种非市场化的并购活动,并不是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为目的,而是以短期业绩的改善为目的,因此在并购以后呈现换汤不换药的特点,即主营业务可能完全改变,但是仍然保留原有的领导班子和高管人员。
1999年以后,随着《证券法》的出台以及证监会一系列打击虚假重组政策措施的出台,上市公司的并购逐步走向具有实质内涵的战略性并购,并购活动逐渐摆脱了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操纵下的资产置换游戏的色彩,民营企业的介入大大拓展了其市场化的内涵,一个直接的表现就是高管人员的变动幅度加大。
公司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分析
上文的统计分析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并购活动所带来的高管人员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并购活动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有效性和持续性,不能有效更换高管人员的并购活动无法在长期内持续改善上市公司业绩。因此,高管人员的变换程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为衡量公司接管市场所发挥的治理效果的指标。
在并购活动中,是什么因素决定高管人员的更换呢?下文我们采用多元回归的分析方法对作用于接管市场这一关键点的因素进行实证研究。
一、研究方法
1.样本数据的选取
样本来源于深沪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选取条件为:(1)1997年以来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换;(2)不属于金融行业;(3)排除遭停牌处理或业绩极差并多年无实际经营活动的公司。最终满足这3个条件的有效样本共392家,数据处理通过“巨灵北斗星证券分析系统1.0”完成。
2.被解释变量发生并购的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的变化程度通过引入多元哑变量来表达,其中高管无变化定义为0,高管温和变化定义为1,高管剧烈变化定义为2。对高管这三种变化的定义与前文一致。判断高管的变化程度是以发生第一大股东变化年度的年报所披露的高管名单与前一年年报的披露情况相比较得到。
二、基本假设与回归方程
1.影响接管市场治理效果的因素假设
结合我国接管市场的特点,参考国外研究的基本思路,本文假设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受以下三类因素的影响。
(1)公司的股权结构特征。这类因素我们共引入三个变量进行分析:
①发生并购以后,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差别程度。这个变量我们简称为控股程度,控股程度=(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如果第一大股东未能取得绝对控股地位,或是在控股程度方面未能拉开与第二大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之间的差距,就有可能造成其入主上市公司以后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原有的董事会和治理结构并实施自己的经营意图。在这种假设下,控股程度越低,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越弱。
②新入主控股股东的股权性质。这里我们引入二元哑变量来描述这一因素,即若为国有股权,定义为0;若为非国有股权,定义为1,其中国有股权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在地方政府或国有主管部门的安排或撮合下所进行的兼并收购,其着眼点在于置入优质资产而不是替换高管人员,而国企高管人员职位的刚性很强,这些决定了并购后高管人员不会发生剧烈变化。在这种假设下,若新入主控股股东为国有股,则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较弱;而如果是非国有股权,则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较强。
③第二大股东的股权性质。这里我们同样引入二元哑变量来描述这一因素,即若为国有股权,定义为0;若为非国有股权,定义为1。一种假设是若第二大股东是国有股东,其有可能利用其相对控股地位保持原有高管人员的职位刚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管人员的变动幅度,对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形成负面影响。在这种假设下,第二大股东为国有股东则治理效果较弱,反之则较强。另一种假设是若第二大股东为非国有股东,则其比国有股东具有更强的控股意识,有可能给新股东的改组行动形成更大的障碍,从而对治理效果形成负面影响。在这种假设下,第二大股东为国有股东,则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较强,反之则较弱。
(2)行业业绩
这里是想考察Morck、Sheleifer和Vishny(1988)的有关结论在中国上市公司中的适用性。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当全行业都发展不好时,公司接管市场将替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实现撤换管理人员的功能。因此我们引入行业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行业的发展。根据Morck、Sheleifer和Vishny的结论,假设当行业业绩较差时,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法有效判断是否应该由公司高管人员来承担公司业绩变差的责任,此时接管市场将发挥作用。在这一假设下,行业业绩越差,高管被更换的程度越高。
(3)公司特征
这里我们引入两个因素来进行分析:
①公司绩效。我们假设,业绩较差的公司被并购后,原有的高管人员将比较难以获得新控股股东的信任,从而被更换的可能性较大。在这种假设下,样本公司并购前的业绩越差,其高管被更换的可能性越高,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越显著。这里我们用两种方法来度量公司的绩效:第一,用样本公司在发生并购前一年经过行业调整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度量绩效的会计指标。这一指标反映公司经营的短期盈利能力,对税收效应和资本结构的变化不敏感。第二,作为绩效度量的市场指标,利用上证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的加权平均计算经行业调整的股票超额收益率。股票的超额收益率等于股票的市场收益率减去指数的行业收益率。这个指标不受会计准则变更的影响,反映公司活动对赢利能力的长期影响。
②公司的无形资产含量。这里是想验证Morck、Sheleifer和Vishny的研究结论,他们发现那些拥有大量无形资产而近期发展低于行业水平的公司,更加可以公司发生并购前一年度最后20个交易日的平均股价进行计算。)减去其账面资产总额(注:以公司发生并购前一年度年报所披露的资产值计算。)的方法进行评估。(注:我们以无形资产在市场价值中所占比例进行衡量,即无形资产含量=(股票市场价值-账面资产价值)/股票市场价值。)我们假设当公司拥有大量无形资产含量而发展低于行业水平时,新入主股东认为该企业的高管人员未能有效利用其无形资产,因此其并购意图就要求其更换高管人员。在这种假设下,样本公司无形资产含量越大,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越显著。
2.回归方程
回归议程如下:
附图
其中,Y表示样本公司高管人员的变化程度;X[,1]表示控股程度;X[,2]表示新入主控股股东的股权性质;X[,3]表示第二大股东的股权性质;X[,4]表示行业业绩;X[,5]表示公司绩效;X[,6]表示无形资产含量;ε[,i]表示随机误差项。
二、实证结果及分析
本文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处理,表3为回归结果。
表3接管市场治理效果影响因素回归分析
附图
回归结果证实了我们所假设的影响接管市场治理效果的四种因素:与股权结构有关的两种因素、行业业绩以及公司绩效。
首先,并购后控股程度越高的公司,高管人员的变化程度越大,治理效果越显著。这表明,新入主控股股东是否能够获取足够的控股权,将直接影响其改组董事会的行动是否能够获得成功。
第二,新入主控股股东为国有股,则高管人员的变动较小,即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较弱;而如果是非国有股权,则接管市场的治理效果较强。这表明如果兼并收购的主体是国有企业,则该并购很可能是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撮合下的非市场化行为,因而并购往往只带来资产或业务的置换甚至只是报表上的改观,而对高管人员的构成以及公司的整个治理结构影响不大。这种情况较多地出现在1999年以前的并购活动之中,是在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下所出现的接管行为的一种异化。这种以挽救短期业绩为目的的行为,不能有效地重组公司的治理结构,因而这些公司的业绩改善往往不能持久。
第三,行业业绩与高管变动呈现负相关关系。这表明Morck、Sheleifer和Vishny(1988)在美国所做的有关实证研究的结论在中国的实际中得到了印证,即处于业绩较差行业中的公司,其股东大会无法判断公司业绩下滑是否由系统因素造成,因而无法及时有效地对董事会人选的更替做出选择,此时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失灵,而取而代之的是接管市场的治理机制。这一结果表明接管市场在我国业绩下滑行业上市公司的治理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第四,在通过两个不同指标验证公司绩效与高管变动之间的关系时,我们发现经过行业调整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与高管变动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股票超额收益率与高管变动之间无显著相关关系。前一结果显示,如果公司原来的经营业绩较差,原高管人员将难以获得新控股股东的信任,从而更可能被更换。即接管市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我国绩差公司的治理结构,发挥一定的治理效果。而后一结果不显著可能是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未能满足有效市场假说的假设前提,因此超额收益率这一指标还不能作为衡量公司绩效的辅助指标。
此外,通过回归检验我们也发现,第二大股东的股权性质与高管变换之间没有显著关系,这表明决定高管人员变动的主要是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性质和控股程度;公司的无形资产含量也与高管变动无关,这很可能是由于在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弱有效的情况下,我们所采用的衡量无形资产含量的方法不能准确表达无形资产含量这一指标。
一点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对我国接管市场发挥治理功能产生影响的首先是股权结构方面的因素,即实施并购方的股权性质及其最终取得的控股地位。并购方的股权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实施并购的行为特征,而控股程度则决定了实现其并购意图的可能性。因此,要充分发挥接管市场的治理功能、改善其治理效果,就应该通过政策引导使并购主体多元化、并购行为市场化,彻底摈弃过去那种政府主导型的短期行为。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细化兼并收购有关的法规,使兼并收购的操作更加规范和透明,促进接管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壮大。2002年7月证监会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第一个专门针对上市公司收购的法规蓝本,对《证券法》中关于并购的原则性条文起到了重要的充实作用。相信随着更多法规细则的出台,接管市场将随着兼并收购活动活跃程度的不断提升而得到更大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通过政策的引导,有意识地引入包括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内的多元化并购主体。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把接管市场对内、对外的开放度循序渐进地提高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潮流的明智之举。自2001年11月证监会和外经贸部联合《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国家已经颁布了8个涉及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这无疑为接管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既有利于充分发挥接管市场的治理功能,又是解决国有股减持问题的可行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在接管市场的建设过程中应始终坚持资本平等原则、保护股东原则以及同股同权原则,才能取得上述一箭双雕的效果。
【参考文献】
[1]Morck,R.,A.Sheleifer,andR.W.Vishny,"AlternativeMechanismsforCorporateControl",ms.,UniversityofAlberta,February1988.
[2]Weisbach,M.,"OutsideDirectorsandCEOTurnover",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988,pp.431-460.
[3]裴武威:《接管市场对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载《经济体制改革》1999年第4期。
[4]冯根福、吴林江:《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绩效的实症研究》,载《经济研究》2001年第1期。
[5]万朝岭、储诚忠、李翔、袁国良:《沪深股市公司重组绩效实证研究》,载《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会员研究成果评选》,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外资 并购 股权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分为: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A股和流通B股。其中流通B股对外资并购的限制最小,收购B股基本上可以按照规定来操作。但是,发行B股的公司只占上市公司总数的很小一部分,而且在具有B股的上市公司中,占股本绝大部分的是非流通股和流通A股,即使外资收购了全部B股,也不能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有效控制,这对于想通过并购来实现发展战略构想的外资股东来说,是很大的障碍。随着《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得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有了政策的指导和保障,将真正拉开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大幕。一旦这些限制放开的话,并购的实际发生会产生什么结果呢?
一、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外资受让部分的非流通股之后,使得上市公司引入一些国外的投资者,改变公司原有的一股独大局面,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的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将给上市公司带来先进的设备、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经营的理念,从而使公司的技术水平得到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公司运作更加成熟,最终提高上市公司的绩效,改善上市公司的质量。随着外资进入上市公司,将带来国外的市场通道,使得上市公司走向国际化,融入全球的经营环境中,从全球的范围考虑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人才、市场、信息等,使得上市公司的运作逐步与国际接轨,成为世界性的公司。
2.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建设
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必将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循环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吸引更多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投资于证券市场,使上市公司筹集到所需的资金,使证券市场真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剂。外资介入证券市场,不仅带来了先进的设备、技术、管理,同时也带来了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的运作方法和经验,这对于正处在发展初期的我国证券市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完善和规范证券市场的体系和制度,同时也有利于改变我国证券市场中过分投机的现象,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的投资理念。
3.有利于现有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向外资企业开放证券市场,将给市场注入一批极具竞争力的外资公司,毕竟它们在许多方面有着巨大优势。一旦公平竞争,中国的许多上市公司将难以与之抗衡。所以上市公司在面临外资并购的威胁之下,必将迫使自己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在外资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应可能会存在问题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国有股目前尚未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主要在二级市场之外通过协议转让完成,而且转让价格高低往往取决于双方的议价能力而非股权的内涵价值。另外,外资并购所选择的目标上市公司往往是资金匮乏、技术落后而暂时陷入经营困境的公司。这些上市公司急于引进外资和技术,借以摆脱经营困境,所以通常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出现低估公司的股票价值,外商也借机极力压价,从而导致国有股权转让价格过低,国有资产流失。
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应利用市场机制来形成合理的国有股权转让价格。在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权转让价格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无法上市交易,流动性差,国有股的价格无法合理的确定。所以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主要由市场来确定。现阶段在二级市场之外转让国有股权,应尽可能实行招标、投标制,由并购方相互竞争,价高者受让国有股,从而避免一对一谈判容易出现的问题。
2.防止证券市场大幅波动
兼并、收购一向是股票市场最重要的投机炒作题材,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亦是如此,在证券法规尚不健全和完善的我国更是如此。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的消息一经公布,目标公司的股票往往会受到过度炒作,主力券商借题发挥,疯狂拉价,散户从众投机,狂热追捧,极大冲击股市的正常秩序,加剧股市风险。
实践证明,规范信息披露制度是防止股市“黑箱操作”抑制股市投机的有效途径。国家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行为,在《证券法》、《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信息披露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外商和国内上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3.防止形成行业垄断
国内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是规模较大,在所处的行业中市场占有率较高,处于领先的地位。如果不对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加以控制,让其过度发展,则可能影响市场竞争状况,导致市场结构的变化,甚至形成行业垄断。
对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可能引起的垄断,应采取的措施如下:(1)抓紧制定实施反垄断法。为了保护竞争,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颁布、实施了反垄断法。(2)降低进入高壁垒行业的“进入门坎”。政府应该在法律或行政法规方面实行宽松政策。如放松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条件等,让竞争机制更有效地运行。(3)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国应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融资、技术市场、信息获得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扶持。
最后,在国际上,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已引起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重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已经日益突出。所以,国家在《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通知中强调,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时,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凡禁止外商投资的,其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得向外商转让,必须由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转让后应保持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从而确保我国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安全。
参考文献:
并购有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它是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的一种经济行为。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之为并购。企业并购有如下因素:
(1)加快产业链中横向整合的步伐。
(2)追求高额利润,每个部门的经济资本集中总有一定的限度,各个部门的利润水平也有差别,资本的本能驱使少数垄断资本千方百计介人多个经济部门,以获取更大范围的垄断利润,或是积累更多的资本以谋取更高的利润。
(3)减少风险,由于缺乏行业积累和相关核心人才,公司要进入新的行业或新的领域往往需要很大的成本,且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如果公司可以直接通过收购在新业务或新领域方面有很强的竞争力的公司,就能较为快速和低风险地实现跨界转型或者储备新业务。
二、并购的基本过程
(1)并购计划阶段。企业在实施并购策略前,需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企业的发展阶段、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等诸多方面进行并购需求分析、确定并购目标企业,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其中包括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等基本事项,同时对该公司的框架特征、选择并购方向和方式、安排收购资金以及对并购后企业的未来境况作出客观的分析与评估。
(2)谈判阶段。一旦当并购企业决定实施并购决策时,并购就进入谈判阶段。并购企业必须与目标企业的管理层、主要股东、各级主管部门等相关层面就交易转让的条件、价格进行沟通和谈判,包括并购的总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交易保护、损害赔偿、并购后的人事安排、税负等。并在达成初步共识的基础上,签署转让意向性的文件。
(3)并购整合阶段。并购的整合阶段主要包括财务整合、人力资源整合、资产整合、企业文化整合等方面事务。并购企业需要对被购企业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资产负债、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所有企业要素作进一步的整合,使之财务和税收系统的协调,有效的监督机制,运营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和谐,统一IT系统,实现内部信息通畅交流,最终形成双方的完全融合,并产生预期的并购效益。
公司并购是风险很高的商业资产运作行为,操作的好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提升资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操作不当则会使当事人陷入泥潭而难以自拔。因此,公司在决定采取并购策略进行扩张之前,一定要经过审慎的判断和严密的论证;在并购的操作过程中,一定要仔细设计每一个并购阶段的操作步骤,将并购交易可能的风险降低在最低限度之内。
三、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财务问题
(1)并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问题。企业并购过程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是一个及其复杂但又至关重要、必不可少的环节,科学、客观地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不仅有利于节约并购成本,推动并购谈判的顺利进行,也是取得并购成功的关键。其中容易导致目标企业价值评估出现问题的是:重视对有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忽视了无形资产的价值;信息不对称,数据失真,导致企业价值评估部准确,造成不必要的并购损失;企业并购的评估方法选择受限制,影响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四是资产评估机构未能较好的发挥其职能,充分发挥作用。
(2)并购企业流动性资产的占用。企业并购后可能会因为债务过多缺乏短期融资,导致出现支付困难。当企业采取现金收购时,企业得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越强,企业越能顺利、迅速地获取收购资金。这说明并购活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降低了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变化的快速反应和调节能力,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
(3)并?企业的融资问题。在公司并购中,融资问题是决定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企业需要按时足额地筹集资金,保证并购过程中资金链的充足和并购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企业在并购融资方面的主要问题表现为:政策限制导致融资渠道狭窄,政策对融资方式的直接限制;融资成本与决策问题,融资成本包括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
四、并购活动中的财务问题的解决
(1)实施科学的价值评估体系。对国内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在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对不同的目标企业应该运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相关机构必须加强在这方面的实战能力与经验,熟悉的运用净现值法。
(2)进融资自由化。推进融资自由化来实现并购融资目标。大力倡导金融工具的创新与使用。融资渠道的多种方式使企业在并购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更灵活,从而获得最好的资金来源和最低的资金成本。另外,加强对融资方式的引导:大力发展股票融资;引导企业混合融资;多方面考虑融资成本与购买企业的资本结构。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企业并购也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较为鲜明的主题。企业并购作为一项实现企业战略、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方法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由于各种原因,在并购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风险,其中又以财务风险最为突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的始终,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
1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概述
1.1 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或收购的统称,是并购企业实现自身扩张和增长的一种方式,一般以企业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并以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作为目的。以现金、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形式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或者资产作为实现方式。
1.2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的概念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指在并购活动的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企业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损失的可能性,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际严重负偏离而导致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
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是一种价值风险,是各种并购风险在价值量上的综合反映,是贯穿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2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
2.1 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所谓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是指在并购过程中,由于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而导致并购企业财务状况出现损失的可能性。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并购交易的精髓,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预期。
导致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
第一,财务报表风险。财务报表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如果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本身不够真实或者经过粉饰美化,那么计算出来的目标企业的价值就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
第二企业管理论文,利润预测风险。目标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对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但是,并购企业真正关注的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并以此为主来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第三,贴现系数风险。通过预测企业未来价值增值的方法来评估企业价值,贴现率的估计就是一个关键问题,而这种估计由于存在很强的主观性,往往会造成结果的不正确。
2.2 流动性风险
并购占用并购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将导致并购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降低。并购后,并购企业可能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导致出现支付困难。当并购企业采取现金收购时,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越强,并购企业越能顺利、迅速地获取收购资金论文开题报告范例。这同时也说明,并购活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从而降低了并购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和调节能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3 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并购对资金的需要决定了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渠道。
如果企业进行并购只是暂时持有,待适当改造后重新出售,这就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短期资金才能达到此目的。这时可以选择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短期借款方式,但还本付息的负担较重,可能会陷入财务危机。如果买方是为了长期持有目标公司,就要根据目标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其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收购资金的具体筹集方式。并购企业应针对目标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维持正常的营运资金,使投资回收期与借款种类相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2.4 整合风险
在整合期间,财务风险的形成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根据其表现形式可分为:
第一,企业财务组织机制风险。是指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由于相关的企业财务机构设置、财务职能、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组织更新、财务协力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使并购企业实现的财务收益与预期财务收益发生背离,因而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资本运营风险。并购完成后企业在进行资产经营过程中,要对企业的资产、成本、财务运作、负债、盈利等财务职能按照协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实施财务整合和科学监控,以实现企业的并购目的。但由于宏观环境和具体环境的不可确定性,以及企业内部财务行为的管理失误企业管理论文,而使企业并购后未能实现预期的并购目的,会导致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
第三,盈利能力风险。实施并购后企业资本是否能实现保值增值、能否带来预期的投资回报是并购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企业并购后的盈利能力风险,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持续生存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管理者和其他股东的未来收益与债权人长期债权的风险程度。
3 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3.1 尽量获取目标企业全面准确的信息,降低企业估价风险
中小企业对并购前财务风险的防范,应采取以下对策:
3.1.1 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
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并购过程中首要信息来源与重要价值评估依据。其数据的真实性对评估结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为了防范价值评估风险,首先就要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审查。对目标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理。评价目标企业的会计计量和确认及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财务状况、财务比率是否恰当,是否有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
3.1.2 采用恰当的估价方法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
目标企业的估值定价是非常复杂的.一般需要各种估价方法进行综合运用,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并购企业可根据并购动机、并购后目标企业掌握资料信息的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清算价值法、市场价值法、现金流量法。总之,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应当根据并购的特点,选择较为恰当的并购估价模型。
3.2 合理确定融资结构
在企业并购中,合理确定融资结构,应当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然后考虑成本最小化。因为一旦融资失败,将会导致企业并购的财务危机,这样成本最小化也就失去了意义。并购融资结构中的自有资本、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要保持适当的比例,但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考虑择优顺序。
具体而言:(1)测算企业可利用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准确预测企业可以利用的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对于合理使用自有资金,优化企业并购融资结构至关重要。(2)推算企业偿债的能力和负债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准确测算企业的偿债能力,并根据偿债能力确定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对于合理确定负债融资规模和避免财务风险具有重要作用。(3)确定并购的股权融资规模。
3.3 增强杠杆收购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杠杆
收购的特征决定了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是整合后目标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首先,目标企业必须是经营风险小,产品有较为稳固的需求和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才能保证收购以后有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其次,收购前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长期债务都不宜过多,这样才能保证预期较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支付经常性的利息支出论文开题报告范例。最后,并购企业最好在日常经营中能提取一定的现金作为偿债基金以应付债务高峰的现金需要,避免出现技术性破产而导致杠杆收购的失败。
3.4.整合期财务风险的防范
企业实施并购后,财务必须实施一体化管理。目标企业必须按并购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整合。中小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财务整合的必要性来自于财务管理在公司运营中的重要作用。任何企业如果没有一套健全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就不可能健康成长。许多中小企业之所以被并购,正是由于财务管理不善企业管理论文,成本费用居高不下,资产结构不合理,反映到产品成本上便是无竞争优势。
其次,财务整合是发挥企业并购所具有的财务协同效应保证。财务协同效应主要是指并购给企业财务方面带来的各种效益。一般表现在:通过并购实现合理避税,预期效应对并购的巨大刺激作用。这些都需要在财务整合的基础上得以实现。
最后,财务整合是实现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有效控制的途径,更是实现并购战略的重要保障。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并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重要的前提是具有充分的信息。一般而言,并购双方的会计核算体系、定额体系、考核体系、财务制度等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并购企业客观要求统一会计口径,才能实施有效控制。
4 结论
并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扩张的一个重要工具。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并购比内部扩张更能有效地促进企业成长。在并购中,企业财务管理是整个并购过程中重要且关键的一环。在并购中,企业应该重视财务管理环节,要意识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尽量减少风险。这样,才能为成功的并购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政府与企业都应树立忧患意识,通过促进优势企业并购快速提高我国的整体竞争能力,并在未来开放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包丽琼,浅谈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企业管理2008.9
[2]陶学伟,企业并购融资风险控制探讨财会通讯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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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游婉瑜,浅析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规避财会研究2008:186-187
[5]王会恒,高伟,并购财务风险分析及控制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78-80
[6]施金影,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问题的思考财会通讯2008.12:107-108
论文关键词:海外并购,财务绩效,EVA分析,杜邦分析
一、引言
自上世纪80年代末起,逐渐发展壮大的中国企业踏上了海外并购之路。而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我国掀起了一股海外并购的热潮,一批实力雄厚的企业纷纷在海外寻求并购目标。中石油中海油的频繁出手,联想拿下IBM的PC业务,工商银行巨额收购南非标准银行股份等案例成了国际金融界被经常谈起的话题[2]。
金融危机以来,鼓励中国企业出海抄底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IT是技术进步最快的行业,企业的并购和重组成为发展的重要途径,跨国并购更是频频发生。本文以京东方并购韩国现代TFT-LCD业务为例[3]进行分析,通过EVA分析对并购绩效进行评价并辅之以杜邦分析方法深入挖掘其原因,从实证角度论证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是否真正创造价值,对我国IT企业海外扩张战略提供借鉴。
二、相关文献综述
Anand和Delios(2002)结合OIL的分析范式指出投资者自身的核心优势资源和东道国的目标资源性质,决定了跨国并购创造价值的可行性。Aulakh和Kotabe(1997)认为,企业在国外市场经营和整合资源的能力受其组织结构、历史经验及目标资源的技术特征等因素制约,这些内生因素对于以跨国并购方式进入海外市场后对本国母公司及海外子公司的绩效有重要影响。Kim和Hwang(1992);Hennart和Reddy(1997)从文化差异论角度进行分析指出,在跨国并购整合过程中,并购双方要合理应对民族文化差异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双重文化差异增大了并购整合的难度,并购双方很容易出现彼此不信任、缺乏合作的情况,这将制约资源转移的效果和效率,限制目标公司财务绩效的提升。
国内外很多学者从实证角度考察并购绩效。Mueller(1980)对1962年至1972年不同国家的兼并研究表明,法国、荷兰及瑞士企业兼并后盈利能力下降企业管理论文,而英国企业的样本则优于对照组。Peer(1950),Ryden和Edberg(1980)等人认为并购后企业的利润减少,而Baldwin(1995),Ikeda和Doi(1983)和Gugler等人(2003)的研究表明企业并购后利润增加。李东富(2005)、李祥艳(2006)认为并购后中期企业财务绩效下降,长期利润增加。王燕锋(2007)则对TCL的海外并购进行了实证研究,分角度剖析了TCL海外并购失败的原因。王海(2007)对联想并购IBM的PC业务前后的研究发现,双方博弈的结果是联想明显处于劣势。
由于上述研究存在着诸多不足,如对中国当前背景分析缺乏代表性和EVA分析方法的缺失,本文主要针对个体案例进行EVA和杜邦分析来评价并购对股东价值产生的影响。
三、本文方法设计
研究公司财务绩效的方法主要有平均股价研究法、积累平均收益率分析法、事件研究法、会计研究法及个案研究法。考虑到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尚处于起步阶段,案例个数及其并购前后的财务经营绩效数据都很有限,我们采用个案分析法,配以会计研究法下的EVA分析和杜邦分析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客观深入地研究。个案研究法是指对某一个体、某一群体或某一组织在较长时间里连续进行调查,从而研究其行为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其突出优点是客观具体深入。通过对单个公司并购行为引起的财务绩效变化的分析,深入挖掘并购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变化及可能的原因,排除多个样本研究中成功与失败案例互相影响引致并购的结果被夸大或缩小的情况,从而得出对于单个公司比较准确的并购绩效判断(李东富2005)。且对于企业决策者和股东,借鉴其他相似公司并购前后业绩变化状况及具体原因,从而完善自身的并购战略显得非常重要。
(一)经济增加值
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 EVA)也称经济利润,与基于会计指标的传统业绩评价指标相比,EVA是衡量企业价值和财富创造更加有效的度量标准。从数量角度说,EVA等于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债务和股本成本,是所有成本扣除后的剩余收入,反映了一个公司在经济意义上而非会计意义上是否盈利;营运的真实情况及股东价值的创造和毁损程度论文参考文献格式。EVA的具体应用公式如下:
EVA=NOPAT-WACC×A
=EBIT×(1-t)-WACC×A
WACC=D×Rd×(1-t)/A+E×Re/A
其中:EVA为经济增加值;NOPAT为税后净营业利润;WACC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A为总资产;EBIT为息税前收益;t为所得税率; Rd为债务资本成本;E为权益资本;D为负债。权益资本成本Re可进一步通过资本资产定价(CAPM)模型计算得出,即Re = Rf +β ×(Rm - Rf ),其中Rf 为无风险收益率,Rm 为市场平均回报率,Rm - Rf 即为市场平均风险溢价,β系数反映该公司股票相对于整个市场的系统风险。
(二)杜邦分析法
杜邦分析法是一种从财务角度评价企业绩效的一种经典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将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逐级分解为多项财务比率乘积,有助于深入分析比较企业经营业绩。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将若干个用以评价企业经营效率和财务状况的比率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并最终通过权益收益率来综合反映。
权益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总资产)
×(总资产÷股东权益)
=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
下面我们主要通过因素分析法——连环替代法来进行分析[4]。连环替代法是指确定因素影响,并按照一定的替换顺序逐个因素替换,计算出各个因素对综合性经济指标变动程序的一种计算方法。利用因素替换找出影响分析对象变动的因素及程度,是对传统静态杜邦分析的进一步发展。方法如下:
设F=A×B×C
基数(本分析中设2000年为基数)F0=A0×B0×C0
实际F1=A1×B1×C1
基数: F0=A0×B0×C0………………(1)
置换因素A:A1×B0×C0…………………(2)
置换因素B:A1×B1×C0…………………(3)
置换因素C:A1×B1×C1…………………(4)
其中:(2)-(1)为A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3)-(2)为B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4)-(3)为C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F表示净资产收益率;A表示主营业务利润率;B表示总资产周转率;C表示权益乘数。
四、案例实证研究
2003年2 月12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布公司以3.8亿美元成功收购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HYDIS)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业务。京东方成为中国第一家拥有TFT-LCD核心技术与业务的企业。液晶行业是一个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市场风险较大,且国内的TFT-LCD产业在当时刚刚起步,技术尚不成熟,因此京东方希望通过并购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后者因深陷财务困境,急于出售其资产)的TFT-LCD业务达到技术和产品升级的目的。
为了剔除行业经营周期性因素可能对结果产生系统性偏差,更准确地反映京东方并购案对其绩效的影响,本文选择并购当年总资产规模与京东方接近的同方股份和行业均值作为参照。[5]
(一)EVA分析:
由于京东方于2001年1月上市,EVA分析法选择并购前2年至并购后5年进行分析,即t∈[-2,5]。本文选择可比企业同方股份及行业EVA值(依据行业中值的各项指标计算得出的)进行比较分析。两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及行业均值的各项指标均来源于Wind资讯。Re计算模型中的Rf采用国家当年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国债年平均收益率,Rm - Rf根据美国标准普尔500家股票的回报率相对于1926—1992年长期政府债券收益率的长期集合平均溢价在5%—6%之间企业管理论文,我们取其平均值5.5%为市场平均风险溢价, β可通过Wind数据库计算得出,Rd采用中国人民银行3-5期贷款基本利率[6]。
在此基础上,为了更深入揭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对EVA进一步分解,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投资活动产生的EVA、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其他活动产生的EVA。四部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 =营业利润+财务费用 - 生产经营资金×权益资本成本率;投资活动产生的EVA , 即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权益资本成本率;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 , 即(短期债务+长期债务) × (权益资本成本率- 债务资本成本率);其它活动产生的EVA , 即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所得税费用。
图一显示,在分析期内,全体EVA均呈现负值,电子元件行业利润空间较小,行业风险较大。并购前京东方的EVA略低于行业均值和同方股份的EVA,并购当年位于二者之间,但是并购后第一年开始京东方的EVA值大幅下降,下降速度远超过同方股份和行业均值的降幅,仅仅在2007年有所反弹[7],2008年又下降,说明并购并没有增加京东方企业的整体价值,却损害了投资者的价值,并且并购使其风险加大,具有不确定性。
表一:EVA细分情况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
投资活动产生的EVA
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
其他活动产生的EVA
年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2001年
-15618.7
-5278.1
-10254.7
-2261.8
4754.9
2776.5
-192.0
-4131.5
2002年
-26974.1
-21083.0
-845.8
-2896.3
11288.2
3770.9
-4151.1
-1214.3
2003年
-21942.3
-38182.7
-12639.8
-2803.6
31107.1
7797.6
-3336.0
-3318.8
2004年
-150577.7
-45726.5
6455.9
-9239.3
46443.7
13230.1
381.2
-3212.6
2005年
-292988.0
-60163.5
-14684.2
-4453.6
77942.5
13246.5
-1301.9
-1009.8
2006年
-391415.8
-71395.3
106277.9
-7163.7
44626.2
15771.8
11524.8
2221.7
2007年
-1650.2
-72552.5
-19660.3
2271.2
19618.8
15267.9
30258.8
-1876.1
2008年
-215708.4
-135690.9
-25284.3
-6054.7
23522.9
23550.8
6353.2
-2223.0
如上表所示,经过对EVA进行细分寻找EVA下降的原因,我们发现,京东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在分析期内均小于零;投资活动产生的EVA值2004年和2006年大于零,其他年份小于零;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值均大于零。与同方股份的比较中得出,京东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中并没有优势可言,并购后京东方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恶化且呈现不稳定状态,风险加剧,与同方股份相差甚远。但在财务杠杆的运用和其他活动方面京东方显著高于同方股份,不过这并不能改变企业整体EVA下降的趋势。
(二)杜邦分析:
下面我们再通过杜邦分析方法进一步剖析京东方并购后EVA下降的深层原因。
表二:各项指标对比结果
净资产收益率
销售净利率%
总资产周转次数
权益乘数
京东方
同方股份
行业均值
京东方
同方股份
行业均值
京东方
同方股份
行业均值
京东方
同方股份
行业均值
2001年
2.88
11.1
0.2
3.88
7.5
5.6
0.67
0.88
0.4
1.93
2.17
3.31
2002年
3.88
6.77
2.5
3.53
4.08
6.46
0.88
0.88
0.3
2.53
2.27
3.25
2003年
15.24
4.01
2.8
3.93
2.43
6.55
1.17
0.97
0.4
4.02
2.44
3.23
2004年
5.49
3.95
2.8
2.31
2.24
6.19
0.82
0.98
0.5
4.02
2.83
3.21
2005年
-38.1
3.49
3.7
-11.1
1.83
-3.03
0.69
0.98
0.3
4.66
3.31
3.09
2006年
-48.7
4.94
-1.3
-20.2
2.56
-1.07
0.47
1.03
0.3
5.16
3.7
2.36
2007年
16.34
9.87
-1.3
8.03
4.36
5.9
0.75
0.96
0.3
3.54
3.4
2.36
2008年
-15.4
3.99
-1.1
-12
2.85
-0.14
0.61
0.78
0.3
2.6
2.82
2.37
表三:杜邦分析——因素分析连环替代法分析表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净资产收益率F
2.88%
3.88%
15.24%
5.49%
-38.09%
-48.74%
16.34%
-15.37%
销售净利率A
3.88%
3.53%
3.93%
2.31%
-11.11%
-20.22%
8.03%
-11.96%
总资产周转率B
0.67
0.88
1.17
0.82
0.69
0.47
0.75
0.61
权益乘数C
1.93
2.53
4.02
4.02
4.66
5.16
3.54
2.6
替换A
5.56%
4.56%
8.75%
10.86%
-36.62%
-65.02%
19.47%
-31.75%
替换B
5.17%
6.00%
11.63%
7.61%
-30.82%
-44.29%
31.08%
-25.83%
替换C
2.88%
3.88%
15.24%
5.49%
-38.09%
-48.74%
16.34%
-15.37%
A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
-1.42%
1.68%
4.87%
-4.38%
-42.11%
-26.93%
68.21%
-48.09%
B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
-0.39%
1.43%
2.88%
-3.25%
5.81%
20.73%
11.60%
5.93%
C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
-2.29%
-2.12%
3.61%
-2.12%
-7.27%
-4.45%
-14.74%
10.46%
如上表所示,并购后的京东方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绝大多数年份均低于行业均值和同方股份。进一步说明了并购使企业的经营出现了恶化的风险。并购前后京东方净资产收益率发生了较大变化,由并购前的正值转变成并购后的负值,虽然在并购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有大幅提升,但是在并购后逐渐下降,其中2005年、2006年、2008年均出现较大幅度的负值,并购前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区间为[2.88%,6.98%],而并购后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区间变为[-48.74%,16.34%],净资产收益率离散区间加大,市场拓展的风险逐渐显现。
并购前后销售净利率对净资产利润率的影响最大,其次为权益乘数,影响最小的是总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率在并购后第二年出现了由正直转向负值的质的变化,总资产周转率在并购后第二年也出现了下降,权益乘数并购后均高于并购前,尤其是并购后第3年达到案例分析期的高位5.16,可见并购后公司的各方面指标均受到了负面的影响。
京东方的销售利润率在整个分析期均低于行业平均值,在并购当年及并购后的2004年和2007年高于同方股份企业管理论文,其他年份均低于可比企业。说明并购在短期内给京东方带来了一定的经营效益的改善,但是长期反而加速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恶化。京东方的总资产周转率在整个分析期均高于行业均值,但除并购当年外均低于可比企业同方股份,说明京东方作为大型企业在控制库存及应收账款的周转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京东方的权益乘数在并购前均低于可比企业和行业均值,并购后权益乘数迅速提高超过行业均值和可比企业,说明京东方在并购前后的财务风险发生了巨大变化,并购交易过程及其后对后期资金投入需求的增加,使企业的财务风险显著提高。
总之,京东方并购韩国现代后,在本文的考察期内EVA值均小于零,但并购后进一步恶化;净资产利润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甚至出现了负值,说明企业的运营损害了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综合EVA分析和杜邦综合财务指标分析可知,并购后京东方的经营能力进一步恶化,财务运用能力有所加强,然后财务杠杆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财务杠杆的放大也会放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如果处理不妥,企业将会陷入财务困境。
(三)结果评价
TFT-LCD是一个典型的“大者恒大”和“产能决定竞争力”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厂商只有迅速将产能扩大,成本才能摊薄,采购原材料的议价能力才会提升,产品也才具备竞争能力。随着产业环境的迅速变化,海外和海内的双线扩张成为了京东方不能承受之重。京东方甚至曾作出决定将第五代TFT-LCD液晶生产线剥离出上市公司。以下对京东方并购的经验进行总结以期对后来者提供借鉴。
第一,技术整合困难重重,生产无法实现规模经济。
京东方想借收购摆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然而3.8亿美元得来的技术仍未为其换来竞争优势。在京东方搭建TFT-LCD第五代生产线的同时,主要日韩液晶面板厂的八代生产线,便已经开始量产。夏普公司甚至已经投入液晶面板第十代生产线建设。 另一方面,对并购来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也不尽如人意。液晶面板的生产类似于手工艺品制作,流程控制、投料比例等关键环节,都依照湿度、温度的变化而改变,完全靠生产线工人长期的经验来把握。京东方计划收购后将技术转移到国内,然后却受到了韩国工会的阻挠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最终导致国内外的液晶生产线完全由韩国员工全面掌控,韩国方面在原材料、设备的采购上具有决定性话语权。京东方面对强势的韩国工会一再退让,韩国员工在享受高工资、高福利的同时,大大推高了本就已经偏高的运营成本。
第二,行业整体低迷,并购后连年亏损。
京东方贸然上马第五代TFT-LCD,是典型的“波峰投建,波谷产出”的举措。在京东方搭建第五代生产线的同时,全球液晶面板产能扩张也进入一个高峰。从2004年四季度到2005年四季度,全球共有11条4.5代以上的TFT-LCD液晶面板生产线投产,这些生产线形成的新增产能在2005年开始显现。从2005年11月开始,主要尺寸的显示器液晶面板价格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企业管理论文,京东方面临极大的压力。
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以扩充产能,导致对上游配套厂商的话语权缺失,成本居高不下。京东方TFT-LCD液晶面板的综合成本与国际一流厂商相比,至少存在10%左右的劣势。
从原材料成本到最终的销售价格,京东方都并无优势可言,直接导致了其连年亏损,销售利润率大幅缩水,最终EVA维持负值,投资者价值遭到毁损。
第三,资本结构不当,面临巨大的偿债和后续资金融通压力。
收购之时,高达3.8亿美元的收购金额给净资产只有20亿元的京东方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2003年京东方资产负债率最高达到70%。公司B股增发完成后,负债率回落到50%以下。但是在2005年巨额贷款以及巨额亏损的压力下,资产负债率又回到75%以上。
运用财务杠杆筹集收购资金使京东方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又恰逢全球液晶面板价格仍处在低谷,京东方亏损持续扩大。在此情形下,政府的救助和银团的贷款有如杯水车薪,京东方面临巨大的偿债和后续融资的压力。
五、结论启示
在国内外企业并购史上不乏“蛇吞象”成功的案例,但其成功是以特殊条件和纯熟的并购技巧为基础的。而我国的IT企业在海外并购活动中显然并不具备这些优势。京东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鲜活的例子。尽管最终凭借出色策划完成了并购,可京东方缺乏并购国际一流企业的实力和经验,并购后陷入了财务费用高昂和后续资金投入乏力等危机。如若不是地方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国内银行的协助,京东方可能早已因“蛇吞象”一举而不复存在。然而政府的支持只能解燃眉之急,从长远看,这些考虑不周的海外并购会使企业在很长时期内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复杂的海外并购实践中,企业应遵循一般性的并购规则,不要寄希望于出“奇制胜”或追求“蛇吞象”的宣传效应,经验寥寥的我们要更加审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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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akadok K. Toward a synthesis of the resource-based and dynamiccapability views of rent creation.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2001, 22:387~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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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廖运凤.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案例分析[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7.
[10]鲁桐.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战略[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11]林伟,范晓清.EVA企业并购决策评价模型的改进和应用[J].科研管理,2008,29:90-94.
论文关键词:海外并购,财务绩效,EVA分析,杜邦分析
一、引言
自上世纪80年代末起,逐渐发展壮大的中国企业踏上了海外并购之路。而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我国掀起了一股海外并购的热潮,一批实力雄厚的企业纷纷在海外寻求并购目标。中石油中海油的频繁出手,联想拿下IBM的PC业务,工商银行巨额收购南非标准银行股份等案例成了国际金融界被经常谈起的话题[2]。
金融危机以来,鼓励中国企业出海抄底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IT是技术进步最快的行业,企业的并购和重组成为发展的重要途径,跨国并购更是频频发生。本文以京东方并购韩国现代TFT-LCD业务为例[3]进行分析,通过EVA分析对并购绩效进行评价并辅之以杜邦分析方法深入挖掘其原因,从实证角度论证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是否真正创造价值,对我国IT企业海外扩张战略提供借鉴。
二、相关文献综述
Anand和Delios(2002)结合OIL的分析范式指出投资者自身的核心优势资源和东道国的目标资源性质,决定了跨国并购创造价值的可行性。Aulakh和Kotabe(1997)认为,企业在国外市场经营和整合资源的能力受其组织结构、历史经验及目标资源的技术特征等因素制约,这些内生因素对于以跨国并购方式进入海外市场后对本国母公司及海外子公司的绩效有重要影响。Kim和Hwang(1992);Hennart和Reddy(1997)从文化差异论角度进行分析指出,在跨国并购整合过程中,并购双方要合理应对民族文化差异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双重文化差异增大了并购整合的难度,并购双方很容易出现彼此不信任、缺乏合作的情况,这将制约资源转移的效果和效率,限制目标公司财务绩效的提升。
国内外很多学者从实证角度考察并购绩效。Mueller(1980)对1962年至1972年不同国家的兼并研究表明,法国、荷兰及瑞士企业兼并后盈利能力下降企业管理论文,而英国企业的样本则优于对照组。Peer(1950),Ryden和Edberg(1980)等人认为并购后企业的利润减少,而Baldwin(1995),Ikeda和Doi(1983)和Gugler等人(2003)的研究表明企业并购后利润增加。李东富(2005)、李祥艳(2006)认为并购后中期企业财务绩效下降,长期利润增加。王燕锋(2007)则对TCL的海外并购进行了实证研究,分角度剖析了TCL海外并购失败的原因。王海(2007)对联想并购IBM的PC业务前后的研究发现,双方博弈的结果是联想明显处于劣势。
由于上述研究存在着诸多不足,如对中国当前背景分析缺乏代表性和EVA分析方法的缺失,本文主要针对个体案例进行EVA和杜邦分析来评价并购对股东价值产生的影响。
三、本文方法设计
研究公司财务绩效的方法主要有平均股价研究法、积累平均收益率分析法、事件研究法、会计研究法及个案研究法。考虑到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尚处于起步阶段,案例个数及其并购前后的财务经营绩效数据都很有限,我们采用个案分析法,配以会计研究法下的EVA分析和杜邦分析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客观深入地研究。个案研究法是指对某一个体、某一群体或某一组织在较长时间里连续进行调查,从而研究其行为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其突出优点是客观具体深入。通过对单个公司并购行为引起的财务绩效变化的分析,深入挖掘并购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变化及可能的原因,排除多个样本研究中成功与失败案例互相影响引致并购的结果被夸大或缩小的情况,从而得出对于单个公司比较准确的并购绩效判断(李东富2005)。且对于企业决策者和股东,借鉴其他相似公司并购前后业绩变化状况及具体原因,从而完善自身的并购战略显得非常重要。
(一)经济增加值
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 EVA)也称经济利润,与基于会计指标的传统业绩评价指标相比,EVA是衡量企业价值和财富创造更加有效的度量标准。从数量角度说,EVA等于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债务和股本成本,是所有成本扣除后的剩余收入,反映了一个公司在经济意义上而非会计意义上是否盈利;营运的真实情况及股东价值的创造和毁损程度论文参考文献格式。EVA的具体应用公式如下:
EVA=NOPAT-WACC×A
=EBIT×(1-t)-WACC×A
WACC=D×Rd×(1-t)/A+E×Re/A
其中:EVA为经济增加值;NOPAT为税后净营业利润;WACC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A为总资产;EBIT为息税前收益;t为所得税率; Rd为债务资本成本;E为权益资本;D为负债。权益资本成本Re可进一步通过资本资产定价(CAPM)模型计算得出,即Re = Rf +β ×(Rm - Rf ),其中Rf 为无风险收益率,Rm 为市场平均回报率,Rm - Rf 即为市场平均风险溢价,β系数反映该公司股票相对于整个市场的系统风险。
(二)杜邦分析法
杜邦分析法是一种从财务角度评价企业绩效的一种经典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将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逐级分解为多项财务比率乘积,有助于深入分析比较企业经营业绩。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将若干个用以评价企业经营效率和财务状况的比率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并最终通过权益收益率来综合反映。
权益净利率=(净利润&pide;销售收入)×(销售收入&pide;总资产)
×(总资产&pide;股东权益)
=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
下面我们主要通过因素分析法——连环替代法来进行分析[4]。连环替代法是指确定因素影响,并按照一定的替换顺序逐个因素替换,计算出各个因素对综合性经济指标变动程序的一种计算方法。利用因素替换找出影响分析对象变动的因素及程度,是对传统静态杜邦分析的进一步发展。方法如下:
设F=A×B×C
基数(本分析中设2000年为基数)F0=A0×B0×C0
实际F1=A1×B1×C1
基数: F0=A0×B0×C0………………(1)
置换因素A:A1×B0×C0…………………(2)
置换因素B:A1×B1×C0…………………(3)
置换因素C:A1×B1×C1…………………(4)
其中:(2)-(1)为A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3)-(2)为B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4)-(3)为C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F表示净资产收益率;A表示主营业务利润率;B表示总资产周转率;C表示权益乘数。
四、案例实证研究
2003年2 月12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布公司以3.8亿美元成功收购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HYDIS)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业务。京东方成为中国第一家拥有TFT-LCD核心技术与业务的企业。液晶行业是一个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市场风险较大,且国内的TFT-LCD产业在当时刚刚起步,技术尚不成熟,因此京东方希望通过并购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后者因深陷财务困境,急于出售其资产)的TFT-LCD业务达到技术和产品升级的目的。
为了剔除行业经营周期性因素可能对结果产生系统性偏差,更准确地反映京东方并购案对其绩效的影响,本文选择并购当年总资产规模与京东方接近的同方股份和行业均值作为参照。[5]
(一)EVA分析:
由于京东方于2001年1月上市,EVA分析法选择并购前2年至并购后5年进行分析,即t∈[-2,5]。本文选择可比企业同方股份及行业EVA值(依据行业中值的各项指标计算得出的)进行比较分析。两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及行业均值的各项指标均来源于Wind资讯。Re计算模型中的Rf采用国家当年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国债年平均收益率,Rm - Rf根据美国标准普尔500家股票的回报率相对于1926—1992年长期政府债券收益率的长期集合平均溢价在5%—6%之间企业管理论文,我们取其平均值5.5%为市场平均风险溢价, β可通过Wind数据库计算得出,Rd采用中国人民银行3-5期贷款基本利率[6]。
在此基础上,为了更深入揭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对EVA进一步分解,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投资活动产生的EVA、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其他活动产生的EVA。四部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 =营业利润+财务费用 - 生产经营资金×权益资本成本率;投资活动产生的EVA , 即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权益资本成本率;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 , 即(短期债务+长期债务) × (权益资本成本率- 债务资本成本率);其它活动产生的EVA , 即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所得税费用。
图一显示,在分析期内,全体EVA均呈现负值,电子元件行业利润空间较小,行业风险较大。并购前京东方的EVA略低于行业均值和同方股份的EVA,并购当年位于二者之间,但是并购后第一年开始京东方的EVA值大幅下降,下降速度远超过同方股份和行业均值的降幅,仅仅在2007年有所反弹[7],2008年又下降,说明并购并没有增加京东方企业的整体价值,却损害了投资者的价值,并且并购使其风险加大,具有不确定性。
表一:EVA细分情况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
投资活动产生的EVA
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
其他活动产生的EVA
年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2001年
-15618.7
-5278.1
-10254.7
-2261.8
4754.9
2776.5
-192.0
-4131.5
2002年
-26974.1
-21083.0
-845.8
-2896.3
11288.2
3770.9
-4151.1
-1214.3
2003年
-21942.3
-38182.7
-12639.8
-2803.6
31107.1
7797.6
-3336.0
-3318.8
2004年
-150577.7
-45726.5
6455.9
-9239.3
46443.7
13230.1
381.2
-3212.6
2005年
-292988.0
-60163.5
-14684.2
-4453.6
77942.5
13246.5
-1301.9
-1009.8
2006年
-391415.8
-71395.3
106277.9
-7163.7
44626.2
15771.8
11524.8
2221.7
2007年
-1650.2
-72552.5
-19660.3
2271.2
19618.8
15267.9
30258.8
-1876.1
2008年
-215708.4
-135690.9
-25284.3
-6054.7
23522.9
23550.8
6353.2
-2223.0
如上表所示,经过对EVA进行细分寻找EVA下降的原因,我们发现,京东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在分析期内均小于零;投资活动产生的EVA值2004年和2006年大于零,其他年份小于零;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值均大于零。与同方股份的比较中得出,京东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中并没有优势可言,并购后京东方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恶化且呈现不稳定状态,风险加剧,与同方股份相差甚远。但在财务杠杆的运用和其他活动方面京东方显著高于同方股份,不过这并不能改变企业整体EVA下降的趋势。
(二)杜邦分析:
下面我们再通过杜邦分析方法进一步剖析京东方并购后EVA下降的深层原因。
表二:各项指标对比结果
净资产收益率
销售净利率%
总资产周转次数
权益乘数
京东方
同方股份
行业均值
京东方
同方股份
行业均值
京东方
同方股份
行业均值
京东方
同方股份
行业均值
2001年
2.88
11.1
0.2
3.88
7.5
5.6
0.67
0.88
0.4
1.93
2.17
3.31
2002年
3.88
6.77
2.5
3.53
4.08
6.46
0.88
0.88
0.3
2.53
2.27
3.25
2003年
15.24
4.01
2.8
3.93
2.43
6.55
1.17
0.97
0.4
4.02
2.44
3.23
2004年
5.49
3.95
2.8
2.31
2.24
6.19
0.82
0.98
0.5
4.02
2.83
3.21
2005年
-38.1
3.49
3.7
-11.1
1.83
-3.03
0.69
0.98
0.3
4.66
3.31
3.09
2006年
-48.7
4.94
-1.3
-20.2
2.56
-1.07
0.47
1.03
0.3
5.16
3.7
2.36
2007年
16.34
9.87
-1.3
8.03
4.36
5.9
0.75
0.96
0.3
3.54
3.4
2.36
2008年
-15.4
3.99
-1.1
-12
2.85
-0.14
0.61
0.78
0.3
2.6
2.82
2.37
表三:杜邦分析——因素分析连环替代法分析表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净资产收益率F
2.88%
3.88%
15.24%
5.49%
-38.09%
-48.74%
16.34%
-15.37%
销售净利率A
3.88%
3.53%
3.93%
2.31%
-11.11%
-20.22%
8.03%
-11.96%
总资产周转率B
0.67
0.88
1.17
0.82
0.69
0.47
0.75
0.61
权益乘数C
1.93
2.53
4.02
4.02
4.66
5.16
3.54
2.6
替换A
5.56%
4.56%
8.75%
10.86%
-36.62%
-65.02%
19.47%
-31.75%
替换B
5.17%
6.00%
11.63%
7.61%
-30.82%
-44.29%
31.08%
-25.83%
替换C
2.88%
3.88%
15.24%
5.49%
-38.09%
-48.74%
16.34%
-15.37%
A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
-1.42%
1.68%
4.87%
-4.38%
-42.11%
-26.93%
68.21%
-48.09%
B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
-0.39%
1.43%
2.88%
-3.25%
5.81%
20.73%
11.60%
5.93%
C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
-2.29%
-2.12%
3.61%
-2.12%
-7.27%
-4.45%
-14.74%
10.46%
如上表所示,并购后的京东方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绝大多数年份均低于行业均值和同方股份。进一步说明了并购使企业的经营出现了恶化的风险。并购前后京东方净资产收益率发生了较大变化,由并购前的正值转变成并购后的负值,虽然在并购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有大幅提升,但是在并购后逐渐下降,其中2005年、2006年、2008年均出现较大幅度的负值,并购前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区间为[2.88%,6.98%],而并购后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区间变为[-48.74%,16.34%],净资产收益率离散区间加大,市场拓展的风险逐渐显现。
并购前后销售净利率对净资产利润率的影响最大,其次为权益乘数,影响最小的是总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率在并购后第二年出现了由正直转向负值的质的变化,总资产周转率在并购后第二年也出现了下降,权益乘数并购后均高于并购前,尤其是并购后第3年达到案例分析期的高位5.16,可见并购后公司的各方面指标均受到了负面的影响。
京东方的销售利润率在整个分析期均低于行业平均值,在并购当年及并购后的2004年和2007年高于同方股份企业管理论文,其他年份均低于可比企业。说明并购在短期内给京东方带来了一定的经营效益的改善,但是长期反而加速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恶化。京东方的总资产周转率在整个分析期均高于行业均值,但除并购当年外均低于可比企业同方股份,说明京东方作为大型企业在控制库存及应收账款的周转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京东方的权益乘数在并购前均低于可比企业和行业均值,并购后权益乘数迅速提高超过行业均值和可比企业,说明京东方在并购前后的财务风险发生了巨大变化,并购交易过程及其后对后期资金投入需求的增加,使企业的财务风险显著提高。
总之,京东方并购韩国现代后,在本文的考察期内EVA值均小于零,但并购后进一步恶化;净资产利润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甚至出现了负值,说明企业的运营损害了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综合EVA分析和杜邦综合财务指标分析可知,并购后京东方的经营能力进一步恶化,财务运用能力有所加强,然后财务杠杆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财务杠杆的放大也会放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如果处理不妥,企业将会陷入财务困境。
(三)结果评价
TFT-LCD是一个典型的“大者恒大”和“产能决定竞争力”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厂商只有迅速将产能扩大,成本才能摊薄,采购原材料的议价能力才会提升,产品也才具备竞争能力。随着产业环境的迅速变化,海外和海内的双线扩张成为了京东方不能承受之重。京东方甚至曾作出决定将第五代TFT-LCD液晶生产线剥离出上市公司。以下对京东方并购的经验进行总结以期对后来者提供借鉴。
第一,技术整合困难重重,生产无法实现规模经济。
京东方想借收购摆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然而3.8亿美元得来的技术仍未为其换来竞争优势。在京东方搭建TFT-LCD第五代生产线的同时,主要日韩液晶面板厂的八代生产线,便已经开始量产。夏普公司甚至已经投入液晶面板第十代生产线建设。 另一方面,对并购来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也不尽如人意。液晶面板的生产类似于手工艺品制作,流程控制、投料比例等关键环节,都依照湿度、温度的变化而改变,完全靠生产线工人长期的经验来把握。京东方计划收购后将技术转移到国内,然后却受到了韩国工会的阻挠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最终导致国内外的液晶生产线完全由韩国员工全面掌控,韩国方面在原材料、设备的采购上具有决定性话语权。京东方面对强势的韩国工会一再退让,韩国员工在享受高工资、高福利的同时,大大推高了本就已经偏高的运营成本。
第二,行业整体低迷,并购后连年亏损。
京东方贸然上马第五代TFT-LCD,是典型的“波峰投建,波谷产出”的举措。在京东方搭建第五代生产线的同时,全球液晶面板产能扩张也进入一个高峰。从2004年四季度到2005年四季度,全球共有11条4.5代以上的TFT-LCD液晶面板生产线投产,这些生产线形成的新增产能在2005年开始显现。从2005年11月开始,主要尺寸的显示器液晶面板价格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企业管理论文,京东方面临极大的压力。
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以扩充产能,导致对上游配套厂商的话语权缺失,成本居高不下。京东方TFT-LCD液晶面板的综合成本与国际一流厂商相比,至少存在10%左右的劣势。
从原材料成本到最终的销售价格,京东方都并无优势可言,直接导致了其连年亏损,销售利润率大幅缩水,最终EVA维持负值,投资者价值遭到毁损。
第三,资本结构不当,面临巨大的偿债和后续资金融通压力。
收购之时,高达3.8亿美元的收购金额给净资产只有20亿元的京东方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2003年京东方资产负债率最高达到70%。公司B股增发完成后,负债率回落到50%以下。但是在2005年巨额贷款以及巨额亏损的压力下,资产负债率又回到75%以上。
运用财务杠杆筹集收购资金使京东方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又恰逢全球液晶面板价格仍处在低谷,京东方亏损持续扩大。在此情形下,政府的救助和银团的贷款有如杯水车薪,京东方面临巨大的偿债和后续融资的压力。
五、结论启示
在国内外企业并购史上不乏“蛇吞象”成功的案例,但其成功是以特殊条件和纯熟的并购技巧为基础的。而我国的IT企业在海外并购活动中显然并不具备这些优势。京东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鲜活的例子。尽管最终凭借出色策划完成了并购,可京东方缺乏并购国际一流企业的实力和经验,并购后陷入了财务费用高昂和后续资金投入乏力等危机。如若不是地方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国内银行的协助,京东方可能早已因“蛇吞象”一举而不复存在。然而政府的支持只能解燃眉之急,从长远看,这些考虑不周的海外并购会使企业在很长时期内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复杂的海外并购实践中,企业应遵循一般性的并购规则,不要寄希望于出“奇制胜”或追求“蛇吞象”的宣传效应,经验寥寥的我们要更加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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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并购重组; 公司绩效; 财务特征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6-0066-05
一、引言
根据西方企业发展的经验,企业发展到一定数量和规模时,并购和资产优化重组是必然趋势。近年来我国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企业并购数量都有大幅增长,成为国际市场上企业并购的重要力量。相对于我国企业并购的实践和热潮而言,虽然学者们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比如在并购价值和持续增值方面,就整体而言,企业并购的理论研究比较滞后,基本依据西方的现有理论,研究容易以点带面,用公司的个案研究代替行业并购研究,缺乏创新,然而企业并购具有创新性的理论和实证深入研究亟待发展,这正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西方国家的专家学者在影响并购绩效因素方面的研究包括企业的发展历史、企业与行业之间的关系、企业的规模以及并购时的交易方式等。Meeks(1997)对1963年到1996年33年中296个典型的并购案例进行研究,结论表明:无论采用横向并购方式还是纵向并购方式,都可以提升公司财务的协同效益,增加股东的财富,但是采用混合并购方式,则有可能会减少股东财富。Manson(1994)分析了102篇关于企业并购的实证论文,并对并购时发生的交易方式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了企业与行业的关系,是否具备足够的并购经验等,以此来确定并购是否会对企业的未来价值造成影响。Sirower(1997)研究了欧洲的86例并购案例,结果表明:对并购绩效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大多与公司本身的特征、外部环境以及相关的资源整合等有关,其中并购双方的深入交流是并购是否成功的最大影响因素。
(二)国内研究综述
俞松辰(2011)对不同股权性质下并购长期绩效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证明不同性质股权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管理效果明显存在差异,因而对其并购长期绩效的影响也不同。李恩燕(2011)分析了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管理问题,认为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即定价、融资和支付。刘良坤(2012)认为海外的大规模并购虽然能够增加企业的价值,但是也给企业的资金运行带来困难,必须加强企业的财务绩效管理,才能尽可能地减小并购带来的财务风险。赵汝宁(2012)就债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绩效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债务重组后的总体绩效呈现先下降后逐渐上升的趋势。许蔚君(2013)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并购交易中的收购公司为样本,研究了金融危机对企业并购绩效的影响,认为经济危机发生后,影响企业并购绩效的因素明显复杂化,企业并购绩效与一系列变量(如企业性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产权比例等)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1.公司财务特征对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
公司的财务特征分为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以及偿债能力四个方面。公司财务状况的良好有助于并购重组绩效的提升。因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公司盈利、成长、营运及偿债四方面财务特征的良好可以提升并购重组的绩效。
2.支付方式对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
并购重组的支付方式分为现金、股票、债务承担、混合四种支付方式。如果并购过程中采用了现金支付,给予市场的信号将是正向的。如果公司在并购的时候采用其他三种方式进行支付时,则有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所以本文提出:现金支付是并购绩效提升的最好手段。
3.并购重组规模对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
并购重组的规模是并购总额跟前一年被并购公司资产总额的比值。并购总额与公司的支出和收益有着直接的关联,并购总额越高,其股票、资源等付出的总额也越高,这样可能对未来的绩效提升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本文提出了并购重组规模越大,并购绩效的提升越困难的假设。
4.股权集中度对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
股权集中度高,大股东有实力对公司的管理与经营进行控制,能够降低股权分散所存在的谈判成本。然而股权集中度高也有弊端,有可能出现一股独大的现象,大股东可以利用权力对小股东的利润进行侵占。在公司决策上,也有可能导致民主性极度丧失,这种情况也难以提高公司的并购绩效。所以本文提出了股权集中度高会对并购绩效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的假设。
5.流通股比例对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
流通股股东投机性大于投资性,感兴趣的是股票的短期利益。如果公司发展经营存在危机,就有可能导致流通股股东抛售股票的现象发生。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看,这种现象会增加公司决策层以及大股东的危机感,从而产生变相激励的作用。所以本文提出了流通股比例越大,并购绩效将越好的研究假设。
(二)数据选择与变量设计
本文根据WIND数据库,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年披露成功完成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进行筛选,共计有53起并购重组事件。同时,剔除ST、■ST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和交易相对规模低于10%的事件,得到有效并购事件共48起,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根据前面公司财务特征对并购重组绩效的作用机制分析,设定相应的特征变量,如表1所示。
四、实证检验
(一)并购重组对公司经营绩效作用的实证检验
本文对2012年进行过并购重组的48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整理与汇总,按照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以及偿债能力等归类,并且将2013年(并购重组后)和2011年(并购重组前)的这些财务数据进行相减,得到的差额即为并购重组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如表2所示。
政府在企业的并购重组中要慎重干预,可以采取第三方评估的策略,由第三方出面处理相关的并购事宜。尤其在财务评估方面,政府可以作为监督者的角色出现,委托财务权威机构进行评估,避免影响企业并购绩效的行为发生。
3.推进有利于企业并购的金融体系建设,拓宽上市融资渠道
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比较滞后,与股权、基金等相关的制度建设缺乏创新,导致我国的企业并购仍处于低水平的吞并阶段。当前要着力推进金融市场建设和金融制度创新建设,优化市场股权结构,形成多样化、多渠道的上市、融资局面。
4.推进企业并购的监管机制建设
完善与并购重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明确执行部门和执行力度,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并购重组交易平台,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在推进企业并购重组监管机制方面,政府要从宏观层面把握并购重组政策,及时发现和弥补政策和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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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并购;绩效;支付方式
人们在并购能否创造绩效这一基本问题上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并购不能创造绩效,有人认为并购能否创造绩效尚未可知,更多的人认为并购确实能够通过协同效应、规模效应、资源整合等因素为企业创造绩效。学者们进一步研究发现,并购绩效受到支付方式、交易规模、内控质量、双方行业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文C合分析近年来并购支付方式与绩效的相关研究,以期理清国内外研究现状,为下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一、相关概念
并购绩效是并购活动给企业带来的超额收益。并购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长久的、持续的。并购活动既能在事件当期产生效果,也会在未来更长的企业生命中发挥作用,因此,并购绩效分为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
二、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
在最早期,现金支付是主流的并购支付方式,主并方企业支付现金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或资产达到控制的程度,或直接吞并另一家企业。随后的发展时间里,股票支付、承担债务、混合支付等支付方式相继产生并被接受。时至今日,在我国现有的并购案件中,虽然各种支付方式的事件都确实存在,但现金支付和股票支付仍然占据主流。
(一)现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是指,主并方企业以现金作为对价,购买目标企业的所有权的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周春生,2006)。这里的现金是广义的概念,指的是货币性资产,不仅仅包括货币资金,还包括其他所有不涉及股票支付的收购。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再以所得资金收购目标企业的,视为现金支付。现在支付又可以根据目标企业的不同分为以以现金收购股权和现金收购资产。
(二)票支付方式
股票支付是指并购方企业通过支付给对方一部分自己企业的股票,换取目标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或资产,从而达到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的支付方式。股票支付最典型的优点是交易过程中不会涉及到现金降低主并方的财务压力;不会发生优质资源流出企业的情况;被并方企业原股东可以延缓纳税;并购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避免目标公司管理层逆向选择等。但股票支付可能会致主并方企业控制权分散,一旦失去本企业的控制权,主并方的并购活动将得不偿失。
(三)其他支付方式
出现金支付、股票支付外,现实中还存在承担债务支付、承担债务与股票混合支付、现金与股票混合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在其他支付方式中,最常见的是混合支付。混合支付方式是指在并购过程中,同时使用现金和股票的支付方式。国内现阶段并购案件中,混合支付只占很小的比例,因此,本文不将混合支付列为重点研究对象。
三、支付方式的相关理论
(一)基于信息不对称的信号传递理论
现代市场中,信息不是完全流通的,总会有一部分人在某些方面掌握了比别人更多、更及时的信息,信息在社会范围内分布不是均等的,这就是信息不对称。通常人们会认为企业的管理层会比外界更加了解本企业的信息,但这些内部信息通常不会直接传递到外界,外界要了解企业的内部情况,除了研究企业公布的财务报告、企业公告等资料,企业的并购活动也是重要的信息渠道。如果主并方管理层认为,市场低估了本企业的价值,即股票的真实价值高于当下股票市场价格,主并方会倾向于现金支付。与此相对应,如果主并方在评估本企业价值并与市场估值作对比后,发现市场高估了企业的价值,主并方更乐于选择股票支付。在外界看来,现金支付意味着主并方股价被低估,股票支付意味着主并方股价被高估。所以外界会根据这一猜测调整对主并方公司的预期,现金支付可能会使主并方股价走高,股票支付可能使主并方股价走低。从被并购方角度分析,如果一家企业收到要约,表明这家企业在主并方看来有价值,外界会认为这家企业一直存在某些不为社会大众所知的价值或者并购后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等足以使被并方企业价值超过被并方企业当前市价。所以,企业一旦被选为目标企业,其股票价格往往会上升。
(二)MM资本结构理论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并购企业的支付方式会引起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资本结构又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如果主并方公司认为本企业股票价格高于内在价值,通常会选择股权支付。企业整体的股权资本比例上升,如果企业维持现有股利水平不变,企业将承担更重的股权资本成本。如果企业内该价值高于市场估值,主并方通常会选择现金支付。现金的来源可以是外部融资也可以是内部融资。如果企业为融资而大规模举债,财务杠杆加大,企业的债务资本成本水平就会上升,整体资本结构发生变化。外界投资者可能会因此而意识到企业尚有潜在的负债能力,社会投资者尤其是债权人对主并方企业还是比较认可的,股价可能因此上升。
(三)控制权理论
如果企业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并购目标企业,主并方企业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保持对主并方企业的控制权。但如果主并方企业采用股权支付的方式,发行新股会导致主并方企业原股东对主并方企业的权利被稀释。尤其是主并方企业原本的股权集中度就比较低,而并购规模又相对较大需要发行大量股票的情况下,被并方企业原股东作为一个整体在主并方企业的股权比例将是不可忽视的一大部分,如果原来被并方企业股权集中度就很高,那么,被并方企业的控股股东就有可能入主并购后的主并方企业。所以,股权支付带来的股权稀释作用不容忽视,这也影响了市场对企业的预期。如果市场预期主并方股权支付后面临易主的风险,投资者会对主并方持消极态度,主并方企业股价会下跌。
(四)税收理论
Dertouzosetal(1990)研究了报业的并购,发现避税是该行业并购的主要目的,有节税潜力的公司会成为市场上并购追逐的对象。我国分权制下的税收竞争始于20世纪90年代,尽管国家规定的税率相同,地方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返还等税收竞争手段使地区间形成了事实上的税率差异。企业并购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股权并购还是资产并购,并购公司都可以继受目标公司所享有的优惠,这成为了并购公司税收收益的一部分。现行税收政策中,股票支付能延迟目标公司股东的纳税义务,税收收益会在并购绩效中得以体现。所以,按照税收理论,股票支付会获得更好的并购绩效。
(五)自由现金流理论
自由现金礼理论指出,如果企业有充裕的自由现金流,管理层通常不愿意将其发放给股东。因为这会减少管理层所能控制的资源,直接损害管理层的利益。换言之,量权分离情况下,企业过多的自由现金流会诱使管理层作出有悖于股东利益的行为。对管理层而言,这种情况下,以现金支付的企业并购是自由现金流的理想去向。所以,管理层会支持现金支付的企业并购,即使并购绩效可能会偏低。
四、并购支付方式对并购绩效影响的文献综述
(一)现金支付的并购绩效好于股票支付
Wansley et al.(1983)的研究显示,并购事件结束后40天内,股票支付情况下的并购绩效仅仅是现金支付的情况下的二分之一。Jensen(1986)的自由现金流理论预测了支付方式与并购绩效的关系,他认为,现金作为在给付方式的并购取得的绩效优于股票支付的并购活动。Marina(2008)认为,现金支付比股票支付更能获得超额收益。Marina以欧洲1361起并购案件作为研究对象,发现企业进行现金收购时,大多情况下不会只用自身的留存收益,通常需要对外融资,改变资本结构;采用股权支付的并购案件所得超额收益通常难以与现金收购案件相媲美。Ismail and Krause(2010)认为,支付方式的差异会影响并购绩效,而且这种影响不仅会随时间的延伸产生不同的变化,主并方企业与被并购方企业对并购事件的态度也会起显著作用。现金支付的情况下,目标企业的市场估值相对于内在价值偏高还是偏低,会显著影响并购绩效。Sullivanetal(1994)研究表明,并购绩效是长期存在的,支付方式对并购绩效的影响也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续,现金支付相对于股票支付的高绩效会在并购完成后长期存在。他还对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他认为,现金支付情况下,目标公司从主并方企业得到大量优质资产,市场认为目标公司的价值提升了。Loughran and Vijh(1997)研究了股票支付与现金支付情况下,主并方企业在并购事件完成后5年内的股价变动。他的研究表明,现金支付的主并方企业股价会在长期内显著提升,而股票支付的企业股价会下降。Ghosh(2001)认为,现金支付能提升企业的周转能力,股票支付反而会降低主并方企业的流动性。
(二)股票支付好于现金支付
Chang(1998)研究了美国281上市公司的短期并购绩效。结果发现,在短期内现金支付是主并方往往难以取得超额收益,股票支付的并购绩效会更好。Eckbo和Thorburn(2000)研究了发生在加拿大的并购事件,最终得到的结论是,股票支付、混合支付的并购绩效会比单纯现金支付的方式获得的并购绩效更高。
吕爱兵等(2004)研究发现,现金支付情况下并购后企业资源整合能提升整体的盈利能力,但相比而言,股票支付避免了大量的现金流流出企业,能有效缓解主并方企业的资金压力,充裕的资金可以加快并购后企业资源整合的进程,从而明显提升并购绩效。曾颖(2007)研究了中国上市公司并购中不同支付方式的市场反应,发现股票支付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宋希亮等(2008)认为,从短期绩效的角度衡量,股票支付会比现金支付获得更多的超额收益,高明华(2008)也持有类似的观点。李善民、陈涛(2011)选取主并方是上市公司,被并购方是非上市公司的并购事件作为样本,同样得出股票支付优于现金支付的结论。周绍妮和王惠瞳(2015)也做了相关研究。最后得出结论是,股权支付能引进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的有效监管能促使企业绩效的提升,即股票支付比现金支付的效果要好。
五、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并购能否创造绩效以及并购支付方式对绩效的影响至今学术界没有得到一致结论。国外学者通常认为现金支付的并购绩效更高,并从信号理论、控制权理论、自由现金流理论等角度进行了解释。但国内的相关研究却得到相反结论,认为股票支付会取得更多的超额收益。至于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差别,原因可能在于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股票支付企业并购的纳税优惠,这种税收的利得最终会体现在并购绩效上;此外,当下在国内,很对人认为股票是比现金更为稀缺的资源,股票的市盈率居高不下就是例证。
为此,企业在筹划并购时,应综合考虑相关理论成果、国内现实情况和企业自身条件,协商选择最有利于的支付方式,尽量用合作代替冲突,进行高效的资源整合,提升并购绩效。政府应做好市场监管,疏通信息传递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发生,以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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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余燕妮.企业并购绩效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股票金融分析论文1:
【中国中车提名第1届董事候选人,设立丹棱中车水务】5月22日讯 中国中车(01766)公告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提名孙永才、徐宗祥为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产业资本减持频现抱团取暖 “白马”堪忧。5月以来,前期涨幅不俗的白马股,比如美的集团(000333)、老板电器(002508)和苏泊尔(002032)等频频遭遇产业资本减持,引发市场对于“抱团取暖”持续性的担忧。市场人士指出,近几个月以来,白马股估值的大幅度提升让未入场的投资者犹豫不决,已入场者则担忧行情何时结束。一些市场人士认为,白马股行情正在进入下半场,继续看多白马龙头股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甚至风险收益很低。
今年以来逾百家公司终止并购重组。5月22日,安井食品(603345)、新华锦(600735)、双良节能(600481)等股票“一”字跌停,其中双良节能连续3个交易日跌停。这些股票跌停的直接原因是并购重组项目“流产”。近期A股上市公司频频出现终止并购重组案例,仅5月份以来有15家公司终止公告,今年初以来有逾100家公司终止重组。
1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概述
1.1 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或收购的统称,是并购企业实现自身扩张和增长的一种方式,一般以企业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并以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作为目的。以现金、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形式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或者资产作为实现方式。
1.2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的概念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指在并购活动的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企业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损失的可能性,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际严重负偏离而导致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
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是一种价值风险,是各种并购风险在价值量上的综合反映,是贯穿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2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
2.1 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所谓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是指在并购过程中,由于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而导致并购企业财务状况出现损失的可能性。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并购交易的精髓,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预期。
导致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
第一,财务报表风险。财务报表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如果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本身不够真实或者经过粉饰美化,那么计算出来的目标企业的价值就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
第二企业管理论文,利润预测风险。目标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对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但是,并购企业真正关注的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并以此为主来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第三,贴现系数风险。通过预测企业未来价值增值的方法来评估企业价值,贴现率的估计就是一个关键问题,而这种估计由于存在很强的主观性,往往会造成结果的不正确。
2.2 流动性风险
并购占用并购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将导致并购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降低。并购后,并购企业可能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导致出现支付困难。当并购企业采取现金收购时,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越强,并购企业越能顺利、迅速地获取收购资金论文开题报告范例。这同时也说明,并购活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从而降低了并购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和调节能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3 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并购对资金的需要决定了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渠道。
如果企业进行并购只是暂时持有,待适当改造后重新出售,这就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短期资金才能达到此目的。这时可以选择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短期借款方式,但还本付息的负担较重,可能会陷入财务危机。如果买方是为了长期持有目标公司,就要根据目标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其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收购资金的具体筹集方式。并购企业应针对目标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维持正常的营运资金,使投资回收期与借款种类相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2.4 整合风险
在整合期间,财务风险的形成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根据其表现形式可分为:
第一,企业财务组织机制风险。是指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由于相关的企业财务机构设置、财务职能、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组织更新、财务协力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使并购企业实现的财务收益与预期财务收益发生背离,因而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资本运营风险。并购完成后企业在进行资产经营过程中,要对企业的资产、成本、财务运作、负债、盈利等财务职能按照协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实施财务整合和科学监控,以实现企业的并购目的。但由于宏观环境和具体环境的不可确定性,以及企业内部财务行为的管理失误企业管理论文,而使企业并购后未能实现预期的并购目的,会导致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
第三,盈利能力风险。实施并购后企业资本是否能实现保值增值、能否带来预期的投资回报是并购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企业并购后的盈利能力风险,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持续生存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管理者和其他股东的未来收益与债权人长期债权的风险程度。
3 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3.1 尽量获取目标企业全面准确的信息,降低企业估价风险
中小企业对并购前财务风险的防范,应采取以下对策:
3.1.1 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
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并购过程中首要信息来源与重要价值评估依据。其数据的真实性对评估结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为了防范价值评估风险,首先就要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审查。对目标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理。评价目标企业的会计计量和确认及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财务状况、财务比率是否恰当,是否有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
3.1.2 采用恰当的估价方法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
目标企业的估值定价是非常复杂的.一般需要各种估价方法进行综合运用,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并购企业可根据并购动机、并购后目标企业掌握资料信息的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清算价值法、市场价值法、现金流量法。总之,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应当根据并购的特点,选择较为恰当的并购估价模型。
3.2 合理确定融资结构
在企业并购中,合理确定融资结构,应当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然后考虑成本最小化。因为一旦融资失败,将会导致企业并购的财务危机,这样成本最小化也就失去了意义。并购融资结构中的自有资本、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要保持适当的比例,但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考虑择优顺序。
具体而言:(1)测算企业可利用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准确预测企业可以利用的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对于合理使用自有资金,优化企业并购融资结构至关重要。(2)推算企业偿债的能力和负债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准确测算企业的偿债能力,并根据偿债能力确定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对于合理确定负债融资规模和避免财务风险具有重要作用。(3)确定并购的股权融资规模。
3.3 增强杠杆收购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杠杆
收购的特征决定了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是整合后目标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首先,目标企业必须是经营风险小,产品有较为稳固的需求和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才能保证收购以后有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其次,收购前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长期债务都不宜过多,这样才能保证预期较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支付经常性的利息支出论文开题报告范例。最后,并购企业最好在日常经营中能提取一定的现金作为偿债基金以应付债务高峰的现金需要,避免出现技术性破产而导致杠杆收购的失败。
3.4.整合期财务风险的防范
企业实施并购后,财务必须实施一体化管理。目标企业必须按并购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整合。中小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财务整合的必要性来自于财务管理在公司运营中的重要作用。任何企业如果没有一套健全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就不可能健康成长。许多中小企业之所以被并购,正是由于财务管理不善企业管理论文,成本费用居高不下,资产结构不合理,反映到产品成本上便是无竞争优势。
其次,财务整合是发挥企业并购所具有的财务协同效应保证。财务协同效应主要是指并购给企业财务方面带来的各种效益。一般表现在:通过并购实现合理避税,预期效应对并购的巨大刺激作用。这些都需要在财务整合的基础上得以实现。
最后,财务整合是实现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有效控制的途径,更是实现并购战略的重要保障。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并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重要的前提是具有充分的信息。一般而言,并购双方的会计核算体系、定额体系、考核体系、财务制度等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并购企业客观要求统一会计口径,才能实施有效控制。
关键词:并购,财务,风险,措施
1. 企业并购及并购财务风险概述
1.1企业并购的概念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并购”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并购”即传统意义上的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合称。广义的并购除了上述活动以外,还包括分立、分拆、资产分离等多种形式。论文参考。
1.2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概念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现严重负偏离而导致的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是贯穿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性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2. 并购财务风险类型及成因分析
并购财务风险主要分为:目标企业估值风险、融资风险以及整合风险。论文参考。
2.1目标企业估值风险的产生对目标企业的估价可能出现的预测失误,就是并购企业的估价风险,其大小取决于并购企业所收集的信息是否全面、有效。具体指标为: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多少及时间预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偏差。
2.1.1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多少及时间预期
并购企业所收集的信息是否全面有效关键在于:(1)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2)并购企业是善意收购还是恶意收购。(3)准备并购的时间长短。(4)目标企业审计时间距离并购时间的长短。
2.1.2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现阶段,财务报表自身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也为目标企业价值评估埋下了隐患:(1)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的披露。对于未决诉讼、重大售后退货、对外担保等所导致的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会计制度中虽然要求在附注中予以披露,但仍有很大的选择空间,目标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披露与否和披露程度。(2)表外融资。有些企业为避免融资行为引起财务状况恶化在报表中的反映,采用售后回租、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抵借等手段进行表外融资。(3)无法反映的重要资源价值及制度安排。由于货币计量假设的客观存在, 许多在企业经营中具有重要意义的资源价值无法有效地在财务报表中得以体现,如重要的人力资源、特许经营权等。
2.2融资风险企业通常采取的融资渠道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票和认股权证。融资方式、结构、资金使用方式都会产生财务风险。
2.2.1融资方式风险
(1)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进行并购虽然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而且手续简便,但是大多数企业在并购时都存在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2)银行贷款。以银行贷款融资可以弥补资金不足,但是我国企业的平均负债率比较高,再向银行融资能力有限,银行也加大了对贷款的审查和控制。(3)债券融资。此种方式需要严格复杂的审批,有相关的规模和指标限制。同时,通过发行债券获得的资金由于国家法律对于用途的严格规定,也难用于并购支付。(4)股票融资。发行股票融资存在的问题是收购方是否具有股票发行资格,不符合发行资格的企业无法通过发行股票方式实现融资。
2.2.2融资结构风险
目前,企业并购所需要的资金很难通过单一的方式解决。在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情况下,企业面临融资结构的风险。融资结构包括短期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结构。在以债务资本为主的融资结构中,当并购后的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效果时,将会产生利息支付风险和按期还本风险。在以股权资本为主的融资结构当中,如果效果不达预期,会使股东利益受损,从而为敌意收购者提供机会。
2.3整合风险企业并购完成后,原企业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务资源及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及时迅速地进行整合,以期实现企业并购目标。整合期间的财务风险具体表现形式为:财务组织机制风险、理财风险和财务行为人风险。
2.3.1财务组织机制风险
并购企业财务组织机制风险是指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由于受自身的企业财务机构设置、财务职能、财务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造成财务收益与期望值之间发生差异和背离的可能性。
2.3.2理财风险
并购企业理财风险是指企业在整合期内,由于财务运作缺陷和财务行为不当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2.3.3财务行为人风险
并购企业财务行为人风险是指由于企业财务组织内部管理主体因恶意或善意的财务失误、监控不力而引发的财务风险。
3.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3.1目标企业估值风险的防范3.1.1采用恰当的收购估价模型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
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企业价值的定价方法有贴现现金流量法、市盈率法、市场价格法、同业市值比较方法、账面价值法和清算价值法。并购公司可根据并购动机、收购后目标公司是否继续存在,以及掌握资料信息的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
3.1.2关注财务报表的同时要了解表外资源
表外资源对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表外融资和某些重要资源没有在会计报表内反映而引发的财务风险。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我们要重点调查售后回租、应收账款的抵借以及集团内部相互抵押担保融资、债务转移、现金调剂等行为。另一方面也要对人力资源、特许经营权等重要的表外资源价值做出合理估计。
3.2融资风险的防范3.2.1现金并购风险的防范
对于现金并购中的流动性风险,并购企业可以通过建立流动性资产组合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具体步骤是:并购企业可通过分析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将未来的现金流入与流出按期限进行分装组合,寻找出现正现金流和资金缺口的时点,不断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来防范流动性风险。
3.2.2股票并购风险的防范
针对股票并购中股权分散、股价下跌的风险,并购企业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对股权分散和股价下跌是否可以接受,以及收购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当前价格。
3.3整合风险的防范3.3.1整合前财务审查
财务审查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并购方确定被并购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充分地反映该企业财务状况。财务审查的内容包括并购后需要整合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哪些、需要的资金投入、企业的负债结构等重要财务问题。
3.3.2加强并购后企业的组织结构整合
组织结构的整合主要是并购重组后的企业的机构设置问题,其关键是合并双方的人事安排。并购方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尽快制定并购后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标准,做到人尽其才。论文参考。
4.结论
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是一项高风险经营活动,风险贯穿于并购活动的始终,其中财务风险更是企业并购成功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加强对并购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治理并购的高风险,以指导企业并购实践,提高并购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相信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发展,人们对并购活动的研究会更加深入,对防范并购财务风险问题也会游刃有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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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沛善 .企业并购融资的障碍及突破[J]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2005,15:18-19
论文摘要:并购在企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的有效途径。企业要综合考虑并购所带来的成本和效益,否则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并购在成本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成本;企业;财务
并购是资本市场中企业兼并、收购和联合三种具体的资本经营方式的统称,是企业实现快速扩张的主要途径。我国企业并购开始于1984年的,90年代以后企业并购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形式上都取得了新的突破。党的十五大以后,我国企业并购有了更强劲的发展。1999年9月深圳保安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购了上海延中实业公司16%的流通股股票成为其股东后,又陆续出现了一系列的并购。随着中国加入WTO,在中国企业逐步走进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中,外资并购的势头不断强劲。
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企业并购的规模日益扩大化。如广州控股出资14亿元购买沙角B电厂,实现了我国电力股权单项标的最高金额。并购的质量有所提高。并购动机开始趋向优化资产存量结构,并购方式向多样化发展,并购环境也大大改善。尽管如此,我国企业并购的成功率还是相当低的。而从并购后的效果看,2005年以前发生并购的45家上市公司的重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只有15%的公司在经过成功的资产注入后焕然一新,20%的公司经营一波三折,36%的公司在财务重组中很难维持,29%的公司重新陷入困境。笔者认为,企业决策者对并购计划不进行必要的成本决策分析是造成不少企业并购失败的关键所在。企业要想通过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就必须对并购计划做出正确的成本决策分析。本文拟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企业并购的成本构成分析
要进行企业并购的成本决策分析,首先应该明确企业并购的成本构成。分析企业并购的成本构成应从四个方面进行:
1、企业并购的进入成本
也被称作并购完成成本,是指并购行为本身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是指并购活动直接发生的成本,如现金收购的购买支出;在债务收购、杠杆收购等情况下,开始可能并不实际支付收购费用,但是必须为未来的债务逐期支付本息。间接成本是指并购活动发生的各项间接支出,如在并购过程中发生的策划、谈判、文本制定、资产评估、公证、更名等费用。
2、企业并购的整合成本
也被称作并购协调成本,是指并购企业为使被并购企业按计划启动、发展生产所需的各项投资。并购的整合成本主要包括:
(1)整合改制成本
并购企业在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后,必然要对被并购企业进行重组。小则调整人事结构,改善经营方式;大则整合经营战略和产业结构,重建销售网络。
(2)后续资金投入成本
为了实现并购战略目标,并购企业要向被并购企业注入优质资产.拨入真动资金为新企业开拓市场支付市场调研费、广告费等。
(3)内部协调成本
并购后企业规模快速扩张,使企业的业务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更加复杂,相应的协调成本势必增加。
3、企业并购的退出成本
企业并购的退出成本主要是指企业在通过并购实施扩张而出现扩张不成功必须退出,或当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出现了不利的变化,需要部分或全部解除整合所发生的成本。一般来说,企业并购的力度越大,可能发生的退出成本就越高。
4、企业并购的机会成本
企业并购的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为完成并购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尤其是资本性支出,相对于其他投资和收益而言的利益放弃。
二、并购成本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是否进行并购,首先取决于荠购的成本,并购成本对并购的成功与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企业并购在成本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并购的结果。
1、并购动机非理性导致并购成本测算不准确
由于企业并购动机的不理性,缺乏长远战略考虑,企业为了眼前的政策优惠或为某一优势生产要素吸引,或其他某一方面利益的吸引,盲目决策,导致并购活动这种市场化行为的非市场化操作,为并购企业带来了财务隐患。例如,赤峰市双马集团核心企业赤峰糖厂盲目地兼并与制糖业不相关的赤峰玻璃厂、第二制酒厂、乌丹化工厂等跨行业亏损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并承担债务4571万元,注入新资金8954万元,最终导致集团负债4.3亿元,负债率达95%,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
2、我国企业并购完成成本受多种不利因素影响
并购完成成本是并购方为获得目标企业而付出的成本,并购完成成本的高低一般直接体现了并购目标企业的价值,同时,并购完成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并购方的未来投资回报率。并购完成成本的确定是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我国企业并购完成成本的确定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1)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
确定并购价款的主要依据资料是目标企业的年度报告、股价变动情况表和财务报表等,但被并购企业很容易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向并购方隐瞒对自身不利的信息,甚至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而杜撰信息。
(2)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从资产清查程序来看,评估机构在有限的时问内,很难对目标企业进行彻底的清查,往往只能采取抽样的方法,这会导致部分资产实际状况与账面价值不符。再加上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标准不同,也会引起评估结果存在一定的谩差。
(3)其他因素
其他影响并购完成成本的因素。比如政府部门为了某种目的而干预企业间的并购行为进而影响并购完成成本。再如资产评估机构也有可能在多方干预或自身利益驱使下,出具虚假不实的评估报告。
3、并购时对整合与营运成本重视不足
并购得成功,并购前期过程固然重要,并购后的企业整合与营运同样至关重要。实现企业之间的管理、技术、文化和人才对接融合是当前成功并购的难点所在。而这些整合与营运成本往往占企业并购成本的大部分。并购后,并购方对目标企业在经营管理、市场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往往还要作进一步的整合与营运成本投入。由于整合与营运成本种类多、数量大,往往占企业并购成本的大部分,因而企业在并购时应对其进行着重考虑。
4、为企业并购服务的中介机构欠发达
企业并购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一种交易,要涉及资产、财务、政策、法律等多方面的内容,是一项专业的工作。因此需要投资银行、并购经纪人与顾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进行。在中国,产权交易中心是为企业提供信息的专门中介机构,由于出现时问不长,产权交易过程中各项制约机制不健全,并且相互之间缺乏交往,因此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没有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另外,我国大多数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也对于服务企业并购的实践经验不足,当服务于企业并购时,它们对企业并购的设计、咨询真正提供的帮助甚少,没有起到作为中介机构应有的作用。
三、并购成本控制的对策
针对上述分析,为加强企业并购成本的管理,有效控制并购成本,企业在并购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进行并购
企业在并购时,要遵循资本运营的效益增值和效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并购,旋并购目标具有战略性、长远性,避免盲目性并购。同时,既要防止行政部门的过度干预,又要取得政府的政策支持,以保证企业并购的顺利进行,为企业扩张后的运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2、对目标公司进行详尽的审查
企业应从相关性、互补性等方面分析并购双方的优势与不足.其中包括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市场销售能力、技术潜力等方面,估计两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协同价值,并以此来决定并购公司所要支付的并购成本。此外.还要确定对其它潜在收购者可能产生的协同价值。如果并购公司取得的协同价值小于竞争者可能取得的协同价值,则在投标中会失败此外.要深刻了解目标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和其紧密相关的产业特征,避免进人一个退出成本高昂的衰退陷阱中去。
3、选择合理的并购方式,以有效降低或有负债的风险
并购方企业应在多种并购方案中,采取有利于己方的方案,力争降低或有负债的风险。例如,可将目标企业进行终止清算.按企业清算的程序.清理企业资产和负债,并购放在收购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后,重新注册设立新的企业,这样可以解决所有的历史遗留问题。
4、聘请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
企业间的兼并、收购是资本市场的一种重要交割活动。需要诸如银行、会计审计等事务所的参与。企业在并购时,对参与其中的经纪人、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资历及相关信息,需要进一步证实,并扩大调查取证范围,以保证其在企业并购中的意见客观、公正。
5、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控制,降低并购后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