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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弈假设本文对社会保险缴费主体逃欠费行为关系的演化博弈模型作如下假设:1.确定博弈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那么缴费主体则为企业和职工。①演化博弈研究的对象是一个“种群”,注重分析种群结构的变迁,而不是单个行为个体的效应分析。[8]从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征缴资金来源看,可将企业和职工视为两个不同的群体,他们的目的是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2.确定博弈主体的行为策略空间。企业除了遵从制度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还可能采取退出或抵制策略。社会保险由政府垄断提供,以法规为保障强制实施,如果企业拒绝参保将面临被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严厉处罚,影响企业的声誉,因此企业会尽量以合作的态度参加,故退出行为一般不会发生,本文也就不考虑此种行为。抵制行为是指企业在表面上遵从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但实际上并不认同参与社会保险可以为其带来最大利益,会采取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或缴费人数等方式以尽量消除社会保险制度对其造成的影响,实现利益增进。《社会保险费用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任何企业和职工不得干预和拒绝”,那么职工缴费与否完全由企业决定,缴费决策地位的不对等使得职工处于劣势,但职工可以根据企业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来调整自身的工作态度以降低这种不对等程度。如果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将能够提高职工的满意度,职工将以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反哺企业;如果企业为了减轻负担而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将导致职工利益受损并造成其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下降,职工可能因此对企业心怀不满而降低工作积极性,甚至采取某些过激方式来报复企业。故职工的行为策略空间为“积极反哺,消极响应”。3.确定博弈过程并引入奖惩制度。由于缴费决策完全由企业决定,职工会根据企业的行为而做出响应。然而在现实中,企业逃欠社会保险费可能存在与职工共谋的现象,如高收入职工不满足较低的社会保险待遇,低收入职工倾向于获得当期收入来降低流动性约束。高收入职工一般是人力资本较高者,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为了留住他们往往会提供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并为其购买补充性商业养老和医疗保险。随着当期现金工资的增长、人们养老意识的增强和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低收入职工因短视或流动性约束而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在不断降低,同样希望通过参加社会保险制度来抵御未来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认为这两类职工与企业形成的共谋现象会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逐渐消逝。本文的博弈过程设定为:当企业选择积极遵从策略后,职工会努力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反哺企业,促进企业增产和提高收益;若不努力工作,企业会采取一些隐性措施增加职工的工作成本或降低职工的经济收益。当企业选择消极抵制策略后,除非给予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②否则职工会将企业瞒报缴费基数或少报职工人数的行为举报给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会遭受相应的惩罚。
(二)构建博弈模型令R为企业选择积极遵从策略时除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获得的长期稳定收益,Q为企业选择消极抵制策略时获得的短期收益,C为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包括职工的代扣代缴部分),D为企业选择消极抵制策略时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额,W为职工的工资,P为企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职工未来收益的贴现值,α为企业选择积极遵从策略时职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反哺企业的产出系数,β为企业选择消极抵制策略但给予职工少量经济补偿时职工反哺企业的产出系数,γ为企业选择积极遵从策略而职工不反哺企业时减少的工资系数,λ为企业选择消极抵制策略却没有补偿职工而被举报受到的惩罚系数(包括补缴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演化稳定策略
假设x为企业选择积极遵从策略的比重,1-x为选择消极抵制策略的比重;y为职工选择积极反哺策略的比重,1-y为选择消极响应策略的比重。企业选择积极遵从和消极抵制策略时的期望收益μ11、μ12以及企业整体的平均期望收益μ1分别为。当企业以x*的水平选择积极遵从策略时,职工选择任何策略的收益无差异。当x>x*时,由于F''''y(0)>0且F''''y(1)<0,则y*=1是职工的演化稳定状态,动态演化路径如图2(b)所示。当企业以高于x*的水平选择积极遵从策略时,职工的策略选择逐渐由消极响应向积极反哺转移,最终积极反哺是职工的演化稳定策略。当x<x*时,由于F''''y(0)<0且F''''y(1)>0,则y*=0是职工的演化稳定策略,动态演化路径如图2(c)所示。当企业以低于x*的水平选择积极遵从策略时,职工的策略选择逐渐由积极反哺向消极响应转移,最终消极响应是职工的演化稳定策略。
(一)动态复制系统稳定性分析由式(7)、(8)可以建立社会保险缴费主体逃欠费行为关系博弈的动态复制系统,该系统的局部均衡点构成演化博弈均衡。根据上文对企业和职工的演化稳定策略分析可知,该系统共有五个局部均衡点:(0,0)、(1,0)、(0,1)、(1,1)、(x*,y*)。为确定缴费主体逃欠费行为关系演变的最终结果,需要对该动态复制系统的各个局部均衡点进行稳定性分析。Friedman(1991)提出用微分方程描述群体动态时,局部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可由该系统的雅克比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分析得出。[9]据此,社会保险缴费主体逃欠费行为关系动态复制系统的稳定性可以由雅克比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分析得到。从表2可以看出,局部均衡点的行列式值和迹的正负性与职工收益情况无关,它取决于企业在不同策略下的收益比较。通过判别职工选择积极反哺策略时企业选择不同策略的收益(1+α)R-C与(1+β)Q-D,以及职工选择消极响应策略时企业选择不同策略的收益R-C与Q-λC两组条件的大小关系,可以确定该复制动态系统局部均衡点的稳定性。表4中的结果显示,在相应的约束条件下,局部均衡点(0,0)、(1,1)在动态复制系统中达到稳定状态,(积极遵从,积极反哺)、(消极抵制,消极响应)是该演化博弈的稳定均衡策略。如图4所示,若初始状态在D区将收敛于点(1,1),形成企业遵从制度安排及时足额缴费和职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反哺企业的良性循环累积;若初始状态在B区将收敛于点(0,0),产生企业抵制制度而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利益受损而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恶性循环现象;若初始状态在A区或C区时,稳定均衡点取决于企业调整策略选择的速度。若初始状态在A区,如果企业及时调整决策,使选择积极遵从策略的比重大于x*,演化动态将穿过L2线进入D区,最终稳定均衡策略将为(积极遵从,积极反哺),反之则不存在稳定均衡策略。3.当(1+α)R-C<(1+β)Q-D且R-C>Q-λC时,动态复制系统无稳定均衡点,该演化博弈不存在稳定均衡策略,表明企业和职工的策略选择具有随意性。4.当(1+α)R-C<(1+β)Q-D且R-C<Q-λC时,局部均衡点(0,0)在动态复制系统中达到稳定状态,(消极抵制,消极响应)是该演化博弈的稳定均衡策略,却是劣均衡状态。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强竞争优势而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职工无法忍受利益受损而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容易形成群体利益受损的恶性循环。
(二)参数讨论通过对社会保险缴费主体逃欠费行为关系演化博弈的动态复制系统稳定性分析发现,企业在不同策略下的收益情况决定着最终的演化稳定策略,不同收益关系下将形成不同的演化稳定策略。当(1+α)R-C>(1+β)Q-D且R-C>Q-λC时,(积极遵从,积极反哺)是演化稳定策略;当(1+α)R-C>(1+β)Q-D且R-C<Q-λC且时,(积极遵从,积极反哺)和(消极抵制,消极响应)是演化稳定策略;当(1+α)R-C<(1+β)Q-D且R-C<Q-λC时,(消极抵制,消极响应)是演化稳定策略;当(1+α)R-C<(1+β)Q-D且R-C>Q-λC时,不存在演化稳定策略。本文研究的主旨是通过观察缴费主体在收益最大化下逃欠费行为的演变过程,采取相应措施来不断调适和修正其策略选择,以实现企业遵从制度安排及时足额缴费和职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反哺企业的最优均衡状态,促进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的有序运行。根据研究的需要,上述四组条件中的后两组条件无法实现最优均衡状态将不予考虑。在前两组条件中,均有(1+α)R-C>(1+β)Q-D,则β<[(1+α)R-C+D-Q]/Q。这表明当企业选择消极抵制策略并给予职工少量经济补偿时,职工反哺企业的系数应尽可能的小,使得企业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所获得的短期收益小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所获得的长期收益,倒逼企业选择积极遵从策略。前两组条件的区别表现为第二组条件下有两个稳定均衡策略,要避免(消极抵制,消极响应)劣策略的发生,主要取决于R-C与Q-λC的大小关系。当λ-1>(Q-R)/C时,缴费主体逃欠费行为关系演化博弈存在唯一的优稳定均衡策略,避免了劣策略的形成。即当企业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惩罚系数大于短期额外收益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时,企业会选择遵从制度安排及时足额缴费。由此,本文提出社会保险逃欠费的最优惩罚系数λ=(Q-R+C)/C+ε,其中ε为可调整参量且ε>0,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不同时期征缴率的变化情况调整ε值的大小来调适和修正企业的逃欠费行为。这种可调控的惩罚力度对逃欠费企业的震慑作用较大,能够有效地遏制企业逃欠费冲动,引导企业在面临严厉处罚情境下做出积极遵从制度要求的选择。从图3可以看出,当β减少、λ增加时,y*增加,鞍点(x*,y*)沿着L2线上升,D区的面积减少,逐步向稳定均衡点(1,1)靠近,最终形成企业遵从制度安排及时足额缴费和职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反哺企业的良性循环状态。
三、结论与展望
1.社会保险缴费主体逃欠费行为关系动态复制系统的稳定性仅与企业的决策有关。动态复制系统的稳定性由该系统的雅克比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决定,观察表2可看出,局部均衡点的行列式值和迹的正负性与职工收益情况无关,而是取决于企业在不同策略下的收益比较。判别企业收益(1+α)R-C与(1-β)Q-D以及R-C与Q-λC这两组关系的大小,可确定该复制动态系统局部均衡点的稳定性。
2.企业在不同策略下收益的大小关系决定着该演化博弈模型最终的稳定均衡策略。当(1+α)R-C>(1+β)Q-D且R-C>Q-λC时,存在唯一的稳定均衡策略(积极遵从,积极反哺),且是优策略;当(1+α)RR-C>(1+β)Q-D且R-C<Q-λC时,存在两种稳定均衡策略(积极遵从,积极反哺)和(消极抵制,消极响应);当(1+α)R-C<(1+β)Q-D且R-C<Q-λC时,存在唯一的稳定均衡策略(消极抵制,消极响应),却是劣策略;当(1+α)R-C<(1+β)Q-D且R-C>Q-λC时,不存在稳定均衡策略。例如,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就业和税收而放松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管制,企业追求相对竞争优势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造成职工利益受损,职工无法忍受利益受损会做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决策,容易形成群体利益受损的恶性循环累积,这将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运行。
论文关键词:社会经济利益;习惯法;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力
在经济法的学理研究和立法实践中,对经济利益独立性的认可表现在其作为一个经济法上的基本原则,即社会经济利益原则的确立。但是,社会经济利益原则既出现在私法法域,亦出现在公法法域和以经济法为代表的第三法域。这种状况导致了法律体系内部的混乱与冲突,同时也阻遏了法律对社会经济利益的保护。实现社会经济利益和法律保护的有效协调与统一,从历史中搞清社会经济权力或社会经济权利的起源是非常必要的。
一、前国家社会的利益观念、分类及其关系
摩尔根在对印第安人进行了长期观察后提出,处于蒙昧时代的人,“财产是极其微弱的。他们对财产的价值、财产的欲望、财产的继承等方面的观念十分单薄。这里的财产观念单薄指的是私人财产的观念。与此相反,古代人却有着极强的集体观念,如低级野蛮时代的村庄周围就出现了木栅,中级野蛮社会的人们用石块砌成堡垒保卫公共住宅。原始人的这种做法充分表明,他们有着明确而且肯定的集体观念。
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吕振羽先生在《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中对我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制度的考察为我们解析史前社会的利益观念提供了直接证据。鄂伦春人的季节性狩猎一般都采取集体的形式。狩猎工具是各家自己购置的,平常归各家私有。但是在出猎的时候,所有“乌力楞”的财产都是公用的。他们猎获的食物一律在整个“乌力楞”中平均分配。由此可见,鄂伦春人不但有“我们的”观念,也有“我的”观念,而所谓“我的”就是私有观念。简单讲,“我的”观念中体现的就是个人利益,“我们的”观念中体现的就是社会利益。
综上所述,原始人不单产生了“我的”和“我们的”的利益观念,而且还萌芽似的触及了“我的”和“我们的”的关系问题。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制度中关于猎物的分配就具体体现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此外,原始社会中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还表现在财产继承制度上。摩尔根在论述这一问题时使用了“权利”这一概念。摩尔根的考察表明,伊罗奎人曾经出现过三种重要的顺序相连接的继承法。第一种是遗产必须由死者所在氏族的全体成员分配;第二种是由死者的同宗亲属分配;第三种是由死者的子女继承。但是无论如何死者的财产必须保存在氏族之内。
基于以上的考察、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原始社会时期利益分为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既相互依赖也存在着长期不间断的冲突。冲突的结果产生了古代社会的分配制度和继承制度。第二,社会利益的产生先于私人利益。摩尔根认为氏族社会是由最初的血婚制家族发展而来的,中间经过合婚制的过渡。摩尔根认为,社会中的个人一开始就是存在于集体之中的(先是家族后来是氏族社会)。卢梭认为社会的形成是因为“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于是,人们之间达成了一个共同的契约,每个人将自己及其自身的一切自然的权利交给整个的集体,于是社会产生了。同样,在卢梭看来私人利益的产生是早于社会利益的产生的。第三,私人利益依赖社会利益而存在。第四,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相互限制。私人利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利益的扩展范围,社会利益一也决定了私人利益的实现和延及的范围。第五,社会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实现方式有区别。社会利益在一定社会范围内以社会规则来支配,而私人利益则完全由私人支配,这就是利益在实现动力上的表现。
二、前国家社会的社会经济权力或权利的重合
按马克思·韦伯的观点,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进而,迈克尔·曼又将权力分为集体权力和个体权力、权威性权力和弥散性权力。
结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首先,本文所指的前国家社会的社会经济权力是一种典型的弥散性权力,同时又是一种集体性权力。值得关注的是,在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中,这种集体性权力对内作用时又有一种向个体性权力转化的趋势,同时,社会经济权力在实施过程中也积淀了一定的权威性。社会经济权力的集体性表现在,这种权力的形成是基于人们为了生存的需要而结成的相互之间的合作,而不是一个人通过暴力对另一个人强行的贯彻自己的意志。这一点可以从历史学家们对前国家社会中狩猎和灌溉农业的考察中得到证明。这种社会经济权力的弥散性表现在它对社会内部的调整、规范,个体权利的实现不是依靠明确的命令和有意思的服从,而是从一种更加本能的、无意思的、分散的方式分布于整个社会的人口之中的,是靠着人们之间相互的理解和共同的道德或者来实现的。其次,这种前国家社会中的社会经济权力的功能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的经济利益。
从上述对前国家社会利益形态的分析中我们得知,社会利益存在着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分,并且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见的区别。从外在条件上看,只要具备了利益、自由和度量三个要素,权利就可以形成。因此,相对于社会经济权力,社会中的每个个人也同样存在着个人私权利。若干个个人的结合就构成整个社会,而若干个个人权利的重合构成社会整体的权利,也就是相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对应存在的社会经济权利。在后者的构成中同样存在利益、自由和度量这三个权利要素。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社会经济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力在主体、利益和实现方式上完全是重叠的,所以在前国家社会,社会经济权力和社会经济权利是混同的,或者我们可以认为它们是重合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由于人类史前社会中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并存,因此,在社会经济权力保障、实现社会利益的同时,社会经济权利在确认和保障若干个体权利的集合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在前人类社会中,社会经济权利和个人权利的共生也意味着社会经济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力的并存,他们共同的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变迁。同时,社会经济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力在某些特定语境下也能实现并存融合。
三、社会经济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对抗与融合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国家的出现便产生了对权力和权利的渴求,国家的本质决定了只有得到其认可才能成为合法的权力或权利,尤其是权力,其合法的拥有者只能是国家。经典国家学说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经过法律确认的国家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对被统治阶级实施的合法武器。
而作为私权的权利是阶级利益冲突和被统治阶级对统治的妥协的产物。其中,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和统治阶级的让步都对私权利的产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两种力量协调的结果是权利和权力的共存。这样,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都被认为是合法的。
但是,社会经济权利或社会经济权力因其本身的弥散性并未在国家产生后融人到国家权力之中,还消极的弥散在社会生活中,也未取得合法性,甚或有时还成为非法的权力或权利。而社会经济权力或社会经济权利本身具有的集体性,或者说具备的社会基础决定国家权力并不能将其瞬间兼容或者消灭,由而国家权力与社会经济权利或社会经济权力呈现了一种既对抗又融合、既消灭又补充的发展态势,总之,对国家权力来说,其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兼容社会经济权力或社会经济权利的过程。
与我们的观点不同,国家起源融合论的代表人斯宾塞认为,国家的形成是因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引发并加剧了他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因此“各个部分组成了一个在同一个基本原则上构成的集合体”。融合论的观点可以从迈克尔·曼对美索不达米亚的灌溉农业国家的形成的分析的得到证明。按照这种观点,国家经济权力完全是前国家社会经济权力的延续或者说是由其演变而来。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其道理在于:在前人类社会中,无论是冲突论还是融合论都不能否认国家和社会在主体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社会意志体现为一种公共的意志,而国家意志在阶级利益冲突中或者在集团利益冲突中,最终只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阶级的意志和集团的意志。这样就使得以利益为内核的国家权力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经济权利相悖离。对社会经济权利来说,如果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作为其利益内核的社会公共利益中的经济利益,只能在私人权利中得到保护。而作为私法的核心的私人权利,却反对任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借口的权利。因此,融合论学说的结论只能是,公共利益的社会经济利益在很长的时间被人们所遗忘,并进而使社会经济权利在这一阶段缺失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
四、社会经济权利与国家经济权力的分离
接前述,社会经济权利与国家权力的融合是一个历史的持续过程,其中也伴随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融合,但是在这个过程的任何阶段,社会公共利益都没有丧失其独立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将社会公共利益再次拉进人们视野,引发人们关注的是,现代工业化生产对传统农业生产的冲击。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生产使得人们无论在个人的生活和企业的生产上,越来越依赖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这样导致人们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产生了新的认识。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有助于个人利益的保障,因此,当人们再对社会公共利益实施保护时,人们之间就必然能达成相互合作、理解并且显现空前团结。而在社会公共利益基础上产生的社会经济权利就很难再次被完全整合到国家权力中去,对峙的结果只能是,立法机关把社会经济利益的保障主要放到私法领域来确立、维护。近现代以来的私法的公法化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在私法领域的广泛使用,实际上就是人们对社会公共利益关注所导致。也就是说当人们不愿意将社会经济利益交由给国家公权力的同时,国家同样是不可能赋予社会上任何一个非国家机构的主体以公权力。
关键词:乡村旅游,社会变迁,影响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的乡村旅游悄然兴起,进入90年代中后期,我国乡村旅游进入了发展较为快速的阶段。国家旅游局1998年推出了“华夏城乡游”,1999年推出了“生态旅游年”,全国各地纷纷抓住机遇,形成了一股乡村旅游热。这一旅游形式和农村以及农民生活息息相关。乡村旅游对农村社会的生产方式、农民生活、农村文化等产生了方方面面的影响。免费论文。免费论文。
一、乡村旅游吸引力的内在机制
乡村旅游吸引力的本源在于城市与乡村文化势差。文化在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总是最活跃的因素。现代旅游已然不再仅仅停留在自然景观的表层,它更需要文化元素的充实。古老而厚重的乡村文化积聚着中华上下5000年文化的精华,千百年来历史不断冲刷而形成风格各异的村落民居,承载了丰富的文化、民俗等人文信息,传承着中国传统的农耕文化。在传统的乡村文化面前,中国城市文化呈现着另一番文化形态。中国城市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渗透了西方文化的因子,它是中西文化的混血儿,难以保存中国本身最为原真的文化面貌。两者之间出现了文化势差,这正是乡村旅游形成的吸引力本源。这是一种现代人追求的生存质量,更是一种生活时尚。这种文化势差是建立在空间势差、视觉势差、心理势差的基础之上。城市的喧嚣繁杂与乡村的宁静悠然、城市的钢筋水泥与乡村的砖瓦木房、城市快速的生活节奏与乡村的慢调节奏,这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是文化势差的表层现象。生活在城市的人们空前地渴求着远离城市的喧嚣,返璞归真,亲近泥土,将情感、智慧和理想纳入一片宁静平和之中。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中心和独特的卖点,客源地的城市性与目的地的乡村性级差或梯度是乡村旅游的动力源泉。都市人在追求清新宁静的乡村环境,释放心理积郁的同时,他们更深层的是在体验与城市文化截然不同的乡村文化。
二、乡村旅游与农村社会变迁的关系
乡村旅游是发展乡村旅游地区农村社会变迁的加速器,社会变迁促进或影响乡村旅游的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旅游形式,反映出了旅游动态的一个特征――流动。最基本的一点是乡村旅游带动了人的流动。人的流动又带动了信息,资金和人才的流动,把现代文明,外部信息带进了乡村,促进了当地农民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的改变。作为乡村旅游接待者,他们开始注意到科学文化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们开始放弃过去头脑中长期形成的小农经济观念,不断参与就业市场竞争,他们开始以商品经营者的身份,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去生产经营。乡村旅游加速了乡村人观念的转变,进而加速了乡村社会的变迁。社会变迁之于乡村旅游有一个先被动后主动的过程,乡村旅游首先带动和促进了乡村社会变迁,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乡村社会又会主动改变自己以适应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社会变迁促进或影响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三、乡村旅游对农村社会变迁的影响
乡村旅游对农村社会变迁的影响牵扯到方方面,包括人口变迁、经济变迁、社会结构变迁、社会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迁、风俗文化的变迁等。当然,影响社会变迁的因素有很多,和大时代的发展息息相关,但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是影响农村社会变迁的主导因素。
1. 人口变迁
旅游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乡村旅游需要一整套的服务设施,不仅需要导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还需要住宿、饮食、商场、交通、文化等行业,能吸收利用大量劳动力就业。根据乘数效应理论估算,旅游业每创造1个直接就业机会,将产生另外3个间接就业机会。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
2. 经济变迁
乡村旅游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吸引力之一就是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一种为人类提供各种服务的特殊资源。在人类社会早期,良好的生态环境就像阳光,空气,水一样,是自然界本身提供的,并不具备经济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污染日益加剧,人们对乡村清新的空气、优美的自然风光产生强烈的需求,使乡村生态环境成了稀缺资源,具有了经济价值。乡村旅游能够使生态效益转化经济效益,成为充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而这种促进反映在乡村旅游中就是乡村旅游的发展势必对乡村旅游地的农民和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一个带动作用。表现在:
(1)乡村旅游的发展,使一大批老少边贫地区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贫困地区依托本地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业,是脱贫致富征途上做出的一种实事就是、因地制宜的选择。这种选择,使脱贫致富的路子越走越宽广。据河南省有关调查,全省通过发展旅游业而脱贫致富的农村即达到1200多个,30万户,近百万人。据此推算,全国通过发展旅游业而脱贫致富的村庄不会少于1万个,人口不会少于300万人。这是发展旅游业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做出的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同时,对促进我国旅游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乡村旅游的发展,为闲散的劳动力开辟了广阔的就业门路。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能够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当地居民围绕着游客吃、住、游、购、娱的需要,兴办了各类企业,围绕旅游点而发展起来的餐饮业、运输业、旅馆业等比比皆是。人们通过开展各种为旅游者服务的活动,找到就业机会,有了生财之道。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减轻了各级政府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压力。
(3)发展乡村旅游缩小了城乡差别。在我国大城市的郊区县,具有发展乡村旅游的区位优势,其主要表现就是直接面对周末假期、民俗佳节、庆典活动等需求的稳定而庞大的城镇居民市场。在大城市发达的工业文明的辐射下,都市附近的县郊区已经进入现代化农业文明阶段。发展起来的乡村旅游,不仅使本地的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也使当地农民增加了收入,加快了大城市的城乡一体化进程,城乡落差已越变越小。
3. 社会结构变迁
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管理层面的全面改革,旅游产业增加了村庄管理者的业务量,促使管理者改进管理方法,使许多管理者由原来的“兼职”管理村内事务的同时,农业生产是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变为“全职”,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参与管理所得。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管理机构的主体也发生了变化。原先村委会负责村内的所有事务,现在可能很大一部分事务由村民组建的“股份公司”处理,经济组织与政治组织呈现相分离的趋势。社会成员地位结构也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而产生显著的变化。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了村民生产致富的机会,但是由于村民们资源条件的差异以及抓住机遇的能力不尽相同,总有一部分人更快发财致富,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经济地位影响社会地位,对于不同村民来说,旅游产业的发展在提高他们收入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同的社会地位体验,这就是农民阶层的分化。农民的分化是由于财产关系与职业系统的变迁,出现了多样化的职业类型、生产资料的所有形式及经营形式的背景下产生的。也就是说,当农村在集体经济之外引入了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双层经营形式,在农业劳动之外引入了其他多种职业类型之后,农民相互之间的地位差别才变得明显起来。此外,乡村旅游业很好的结合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村民职业由原来的“纯”农民转变为服务业从业者与农民的混合职业者,村民职业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
4. 社会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迁
社会价值观念的变迁主要是通过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思想体系表现出来。人们的社会活动都是程度不同地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发生的,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往往成为整个社会变迁的先声。乡村旅游带动了人的流动,而人的流动又带动了信息,资金和人才的流动,把现代文明,外部信息带进了乡村,对乡村传统价值观念产生了最强烈、最直接的冲击,促进了当地农民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的改变。他们转变了对待传统和变革的态度,由恪守古训,求稳怕变转变为主动迎接新时代,接受新观念;转变了传统村民知足常乐、固步自封的态度,转而积极进取,主宰命运;他们转变了怕冒风险和胆小守旧的处世态度,逐渐提高了风险意识和承担风险的承载能力;他们转变浪费时间、不讲效率的劳动态度,使“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他们转变了对待知识与科学的态度,更加重视对自身知识水平的提高和对下一代的教育投入。
生活方式由价值观念所主导。农民的衣食住行不断追求品质与高效。例如中国民间饮食结构逐步由过去的主食消费向主副食相结合转变,传统的粗粮细吃、稀稠搭配也有了新的内涵。
5. 乡村文化的变迁
这是分析社会变迁内容的一种综合角度,主要是指文化内容或结构的变化,包括因文化的积累、传递、传播、融合与冲突而引起的新文化的增长和旧文化的改变。发展乡村旅游使得社会文化的表现更加丰富多彩。
(1)乡村旅游本身存在的传统文化对旅游者产生的影响。旅游者(主要是城市居民)离开居住地到乡村地区旅游的最大起因就是城乡之间在自然景观、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生活方式、文化特征等方面具有差异性,因此决定了传统乡村文化在旅游产品的生产和组合中可以作为最重要的素材和着眼点的地位。天人合一式的环境,健康、朴素、简单的生活,可以读到历史,可以看见的美德,正是这些传统乡村地区所独有的魅力,也是乡村与现代化城市环境,生活的差异成就了乡村的旅游吸引,因此可以说,乡村传统文化是乡村活动的最大特点。乡村旅游注重传统事物和传统价值,将旅游活动和旅游者融入乡村生活之中,为旅游者提供一个安静、自然和原原本本的乡村生活体验。免费论文。
(2)乡村旅游有助于保护乡村文化和历史遗产,增强乡村社区的自豪感。有一种观点认为,发展乡村旅游将对旅游地造成较大的文化冲击,破坏传统的乡村文化,同时游客的大量涌入将对旅游地的古建筑等历史遗产造成破坏。而国外的很多研究案例表明的情况则恰恰相反,在乡村旅游开发之前,乡村社区的一些独特文化和历史传承很少为人所知,处于逐步衰微的状态,乡村旅游的开发不仅没有破坏乡村的独特文化,而且在保留历史传承、发掘乡村文化上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开发乡村旅游,通过发掘、包装和宣传当地的历史传承和独特文化,提高了乡村的知名度,增强和复兴了乡村社区的自豪感。事实上,乡村旅游的经营者和当地政府总是会逐渐认识到乡村文化在旅游业中的核心作用而加以保护开发。某些乡村文化和历史遗产,其最好的保护方法是让它成为乡村旅游项目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蔡碧凡等.乡村旅游开发与管理[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7.6
[2] 夏林根.乡村旅游概论[M]. 北京:东方出版中心出版社, 2007.6
[3] 蒙睿等. 乡村生态旅游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7.6
[4] 李慧欣.发展乡村旅游的经济思考[J].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2)
[5] 邹统钎.乡村旅游的围城效应与对策[J].旅游学刊,2006(3)
关键词:社会变迁 民俗 保护
一、社会变迁对民俗的不利之处
(一)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抛弃旧的生活方式会毁掉原有手工艺传承土壤
文化传承人更关心的是自己的生活如何能够“更舒适”,而不是能够“更有意义”,他们的文化就是现实生活本身。[1]例如某地域村民习惯在自家四合院里的“饭屋”支“鏊①灶”,摊做煎饼吃的饮食习惯。如果因“旧房改制和异地搬迁”要求搬住进五层楼房,无形之中在毁灭“某煎饼”这种传统饮食制作和生存的土壤。当地煎饼已被申报为“非遗”保护对象。一种文化是否为民众认可,不在于这种文化是传统的抑或现代的,而在于它是否为民众的生活带来实际的利益。[1]村民不知自己就是“某煎饼”生产制作的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不自觉地固守着传统居住和生活习惯间接保护了该“非遗”存活根基,习惯传统四合院居住格局。
(二)集约化生产方式也在消解和弱化地方感
新农村住房改造项目是好的,但是无形中也在使乡村住房格局和样式单一,有同化的趋向。乡村旅游,要突出地方特色,才具有吸引力,而现在做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造,统一搬迁入住新房,这种推进新农村住房改造的方式是有问题的。不否认近年来很多农民在城市里买了新房子,户口却在原籍还占有着耕地。国家可以通过新农村建设对这样的农民顺水推舟让其成为工人。但是中国的工业是否能够吸收足够的国人就业,并从农村解放出大批的劳动力,从而在农业领域实现区域化、集约化、机器化的生产作业还是需要慢慢的过渡。传统的小农经济经营方式已经存在这么长的历史,自然有存在合理性,而美式现代化农场作业也并不全然被证明完全更适合中国社会的发展。
(三)现代的学校教育,剥夺了传统社会自上而下濡化和涵化下一代人的场域,无形中切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途径
现代的孩子,适龄就被送进了学校。从前那种在十二、三岁逼着自己的女儿学“摊煎饼”的风俗习惯,早就荡然无存。因为孩子上学,母亲的手艺没了传承的对象。伴随社会的变迁,曾经用会不会做煎饼评价新媳妇的观念变得开放,很少人在乎或者知道保护及传承“煎饼”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手艺了。现在我们正处在遗弃传统手艺,又无意识去保护传统手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渡阶段。除了在保护宣传上做得不够,我们自身的素质还有待更大的提高。
(四)信息化对文物古迹和民风民俗的摧残
正统与异端在地方社会场域中对峙。村民原本想借神庙神仙体系模仿国家官僚系统建构,表达对艰辛生活遇到不确定性给以心理安慰和精神超脱。村民既想依靠权力政治来消解民间信仰的不确定性,亦想寻求民间信仰来表达对权力政治的批评和超越。庙只是民间信仰观念化物质载体,形式没有了,并不代表信仰的消失。信仰观念本就是无形自在的存在,除非中国的农民全消失了。
某通信集团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其为了节省架设高塔的资金,选择天然山丘做制高点,霸占、拆毁了拥有着几百年历史×山神庙。当地村民缘于免辐射的考虑,也因此很少登山顶在去拜祭×山神庙。重阳节登高习俗也销声匿迹。这种话语霸权,强权让老百姓无言诉苦,老百姓只能说庙毁了,风水被带走了。“官大一级压死人”和“有钱能使鬼推磨”正在现在传统乡村上演。人都说没文化真可怕,掌权者利欲熏心,明知会得罪百姓而为之,目光短浅,缺乏做人基本的良知,无视百姓宗教情感和利益。
二、对民俗保护两点建议
(一)全球化与地方知识、利益的调适需要时间
就像商品市场一样,“全球化”的实际结果是出现了一种标准化的趋势。[2]美国的“麦当劳”、“肯德基”、“迪士尼”正在全球遍地开花。中国也在上演着复制方特欢乐世界、刘老根大舞台等科技和文化产业。虽然中国引进“麦当劳”“肯德基”牌子是美国的,但“中国的麦当劳”风味已经是本地化了,即融合了地方元素在里面。这是地方文化与全球化的调适的结果。但是,不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转化成旅游商品,并且能突破地域的束缚,自力更生。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项一旦脱离了原生的情景,便失去了诙谐、幽默的韵味,这方面多在语言类民间文学、民间曲艺等方面特别突出。有些地方小戏本就是特定场域里艺术奇葩,转化成普通话表达,会失掉地方特色。将其进一步转化成文化产品、旅游文学作品出售需要一个过程。对艺人创新能力也是一个挑战。因此,需要联合民间艺人与学术专家共同探讨并可以借助当下娱乐时尚符号创新,可保有原始特色和时尚两种。
(二)质疑保护“非遗”是国家和政府不自信的保守保护政策
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俗事项,被特意的保护起来,为的是让其存活下去,但是目的虽好,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生命力在民间的草根阶层。无论是国家还是非政府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保护只是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它生存的地域空间在现代化工业社会渐渐消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是一种不得已权宜之计,因为现代化的步伐之快,让人只能被牵着鼻子走,等变主动时,或许已经来不及了,这样案例不胜枚举。鉴于此,除重点保护传承人外,还得成片区域划定保护范围,并且伴随着现代化步伐对非遗认定基础上创新、重构,借助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宣传非遗保护非常必要。
三、结语
本篇论文以社会变迁对民俗四大不利影响为叙事为主,在此基础之上,以怀疑的口吻简要提了两点建议。主要是从“非遗”保护政策保护范围和主体局限性,以及有些民间文学从地方走向全国范围过程可能失去“地方性”本色。两方面从政府层面对于传承人施压,及传承人自身生计和传承手艺创新方面都有待质的提高。
注解:
① 鏊,读ào,[字义]:一种铁制的烙饼的炊具,平面圆形,中间稍凸。
参考文献
关键词:清代;江西;漕运
中图分类号:Z2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26(C)-0073-01
漕运对清王朝至为重要,时人称“天下之大命所系”。明清以降,江西的漕运在全国举足轻重,漕额仅次于江南、浙江两省。作为清朝征集漕粮的重要省份之一,漕运的变迁给江西地方社会的发展和基层民众的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对此学术界给予了较多的关注。
20世纪50、60年代国内漕运研究陷入低谷。至70年代末,漕运研究又重新为国内史学界所重视。80年代以后,史学界对中国各朝代的漕运,从经济内涵、社会意义以及与传统社会变迁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研究。在这些研究成果中,出现了几部代表性的专著。
彭云鹤《明清漕运史》一书,对清代前期漕粮繁荣的原因、河道的管理。以及清廷对漕弊的整顿进行了分析。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论述明清漕运发展状况的专著。李文治、江太新的《清代漕运》以清代漕粮制度为研究重点,对清代漕粮的赋税制度、征收兑运和交仓制度、漕运官制和船制、运丁和屯田制度、运道等方面的问题,宏观把握,精细分析,可谓清代漕运史研究和中国古代漕运制度断代研究的力作。吴琦《漕运与中国社会》一书,从社会学、社会史的角度切入漕运研究,宏观上把握漕运的特性及其社会能,深刻剖析漕运与封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及漕运与社会制衡,漕运与封建社会的延续等一系列问题,发掘漕运与中国社会的内在联系,进一步揭示中国封建社会的特性与机制。倪玉平的《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的出版,为清代漕粮海运专著的缺乏填补了空白。该书内容包括清代漕运规制,道光年问的漕粮海运,漕粮海运与经济演变,漕粮海运与社会变动等,把这段时期清朝政府经济、政治、外交、社会等各方面的变化都涵盖进去,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此外相关的论文也为数不少。陈峰《清代漕运水手的结帮活动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杨杭军《嘉道时期漕运旗丁的若干问题》、吴琦《清代漕运水手行帮会社的形成――从庵堂到老堂船》,分别从水手、运丁的信仰组织,工作环境、佥选和其自身性质进行了论证。在漕运弊端的探讨上,学界基本认为在这几方面:州县征漕的各种加派,官绅勾结贪索税户,土豪劣绅分肥,胥役对运丁的贪索,漕吏隐私舞弊,漕粮浮征勒折等。如李文治、江太新《论清代中叶后漕政的败坏》,郑师渠《论道光朝漕政》,陈峰《略论清代的漕弊》,杨杭军《略论清朝嘉道时期漕运之弊及其影响》,倪玉平《嘉道之际的漕弊问题》等论文均有论述。从南北经济交流角度论述的有张照东《清代漕运与南北物资交流》和陈峰《清代漕运运输者的私货运销活动》。张文论述漕运在沟通南北物资交流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出河运的兴衰对于运河沿线的南北物资交流,以及中央和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有着密切的关系。而陈文认为清代官方性的漕运中,广泛存在着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货运销活动,对此清廷采取现实态度,不断放松对私货的限制,遂使这种活动规模日益扩大,客观上促进了南北商品流通和交换。从地方社会角度来研究清代漕运代表性的有:张小也《健讼之人与地方公共事务――以清代漕讼为中心》和吴琦、肖丽红《清代漕粮征派中的官府、绅衿、民众及其利益纠葛》。张小也在文中指出,健讼之人挺身抗帮,包揽讼词,以独特方式承担了地方公共事务,这一点在漕案中有相当明显的表现。而吴琦则以清代抗粮事件为中心,揭示在漕粮征派过程中,中央、地方州县、绅衿胥吏与地方民众等各阶层之间的利益互动,并从一个侧面透视清代漕政制度缺陷及其社会变化。
以上全国性的漕运的研究,为清代江西区域内的漕运研究奠定了丰厚基础。仅就笔者资料所及,综述如下:
第一,有两部研究著作值得关注。龚汝富在《清代江西财经讼案研究》中对漕粮津贴纠纷案,漕赋讼案,军役纠纷案等案情的分析,指出清代江西部分浮赋重税的地区,繁重的税负使地方社会陷入更为恶化的讼争之中,围绕税负转移而展开的各种讼案此起彼伏、纷繁复杂。这为我们了解当时因漕赋引起的民间诉讼和地方政治经济状况提供了一个生动的个案材料及剖析。但以上研究偏重于漕赋层面,并不侧重研究运漕在地方社会中的历史地位。沈兴敬主编的《江西内河航运史》一书,对江西漕运历史概况作一般性的梳理。尤其在论述明至时期江西航运的进一步演进时,将明清时期江西的漕粮运输作为专题介绍,并对江西漕运机构的设置、漕粮及漕船数量、运丁和漕运费用、漕运方式及漕运路线的演变等作了简要概述。
论文关键词:影视人类学,贾樟柯电影,社会变迁
影像人类学以影像与影视手段表现人类学原理,记录、展示和诠释一个族群的文化或尝试建立比较文化的学问。[①]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国有关学者首次呼吁摄制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诸形态,反映和记录各民族社会的历史、现状和文化遗产的影片。就在当时,中国知名的影视人类学专家杨光海拍摄了《苗族》、《清水江流域苗族的婚姻》等五部影片,也成为中国独立拍摄人类学影视片第一人。随后,中国影视人类学开始生产出大量有关民族文化的、具有人类学意义的民族影视片。而以拍纪录片为主的贾樟柯,从1995年开始,相继拍了《小武》,《站台》,《三峡好人》,《无用》,《二十四城记》,《海上传奇》等三部纪录片和八部剧情片。近几年他的作品越来越受到重视,他用胶片一寸一寸地记录了变迁中的中国,其电影被认为是“传递着最为真切的生命体验,在表现新时期个体与环境的强烈冲突中,始终冷静客观地关注着最底层人民的生存状态。”[②]“电影实践以及对社会文化的思考,在诸多方面与文化人类学的理念有诸多相似之处”。[③]本文将结合人类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论,从人类学视角对贾樟柯电影进行分析,探讨其中反映的人类学理念与方法,以及蕴含的人类学色彩。
《三峡好人》拍摄于2006年,以三峡拆迁移民为背景的电影,地点是四川奉节。贾樟柯及其同事在三峡呆了一年,前后去了6次,[④]拍出了奉节周期一年的变化。这是田野工作
式的实践方法。田野工作一般是指经过训练的人类学者对一个社区及其生活方式从事长期研究,一般一年以上,通过参与观察,访谈,住居体验等方法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人类学学科奠基人英国人马林诺夫斯基曾说:“田野工作是人类学家的看家本领。”它不仅是人类学研究最主要,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也是获取资料的最基本途径和民族志构架的源泉。而通过这样的田野工作,贾樟柯获得了一种对于当地文化的理解。贾樟柯在导演笔录《贾想》里说,“在三峡,如果我们仅仅作为一个游客,我们仍然能看到青山绿水,不老的山和灵动的水。但是如果我们上岸,走过那些街道,走进街坊邻居里面,进入到这些个家庭,我们会发现在这些古老的山水里面有这些现代的人……我们同时也在承受着这个时代带给我们的压力。”《三峡好人》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矿工韩三明,坐船来到奉节,寻找16年前他买的妻子,后两人见面决定复婚;一个是护士沈红,她的丈夫到奉节工作。两年前却中断了和她的联络,他们的感情已不能挽回,做了一个决定,离婚。这两个故事都是讲外来者到奉节寻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面对感情问题都果断地做出了一个决定。不管复合还是离婚,用一种决定给自己一种自由和尊严。每一个文化都给它的成员某种确定的世界观,某种确定的对生命的热情。这种从不同的,为某种文化所独有的角度体谅生命和世界,看待他者的世界观,他者所呼吸的生命气息和生活的现实,被称为“他者的理解方式。”通过他者的眼光,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启示:在复杂、快速、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每个人要要面对自己我的生活,为做一个负责任的决定。正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说,“我们可以进入他们的意识里,并通过他的眼睛观察外面的世界,……我们最后的目的是丰富和深入我们的世界观,认识自己。”[⑤]从田野方法到“他者的眼光”,不仅是一种以中国其研究技术与工具的手段,也是一种文化实践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贾樟柯的电影结构,采用了多点民族志的方法。多点民族志,最早是郝瑞提出来的,他主要应用于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比较研究上。而后马尔库塞提出了“多点民族志”,是指作为一个世界模式的论述,田野的场景转化是必须的。《三峡好人》中,同一个地点三峡,分别讲述互不相关的两个人物的故事。在《无用》中,马可因为反叛服装流水线的机器生产,产生了无用的创作;在山西,遥远矿区的裁缝店因为广州大型服装加工厂的存在而日渐调零。广州的服装流水线,巴黎的时装会,山西的小裁缝店被一部电影结构在一起,彼此参照,看到一个相对完整的空间。不同的人际关系和地域空间,通过参照和对比,形成了新的经验世界。这种整体主义观把事物看成一个整体,各部分相互联系。任何一个层面的文化要素发生变化都会带动其它层面的文化要素发生变化。多点民族志揭示了文化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在研究某一种要素时,把它置于整体文化的结构中,通过研究它与其它要素及外界条件的联系,建立了一种深刻全面的认识。
而贾樟柯把《三峡好人》分成烟酒茶糖四个部分,反映了贾樟柯对物的重视。物的概念在人类学中也很重要,法国人类学家莫斯考察交换制度,研究礼物载的人的精神;列维-施特劳斯考察婚姻交换,探讨人作为物的流通。而两千多年前,庄子提出了“齐物论”,主张人与物之间的混融。[⑥]这种混融关系反映在看人赋予物的社会意义,物也是人,从物性看对人的影响,人也是物。《三峡好人》的英文片名取名静物,就是指被人忽略,依旧沉默的人。放在桌子上的瓶子,和黝黑的民工,是同一种的物。
他们共同留有时间的印迹,保守着生活的秘密。而烟酒茶糖这种物的取择在于是生活交际不可缺少的东西,它被拿来在在亲戚朋友中赠送流通,渗透到普遍的人际关系中。而在电影《无用》里,延展了人物共融的观点。“无用”是指在活跃的经济生活中,人们的判断标准发生很大的变化,一切都被量化,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东西往往被视作无用。电影里马可的服装采取完全的手工制作,体现的是对记忆的珍惜,对时间积累带给人的心理感受的重视。另一个地域空间里,在珠三角的服装厂,流水线上的工人,完全是一种密集型劳动,而中小城市的成衣店多半已经消失不见,裁缝店非常凋敝,除了定制一些高级的服装如旗袍之外,多半都是改短裤长等缝补的活。《无用》是对中国当下经济生活的审视,呈现出了同一条经济链条上完全不同的劳动方式。这部电影从服装角度看人的生存现状,沿着服装提供的线索,发现了同一个经济链条下不同人的现实存在。无用”本身有一种对中国快速发展,对速度本身,对以发展的理由抹杀记忆,及过度浪费自然资源的质疑和反叛。而在对记忆的追寻下,马可把衣服埋在土里,将时间作为另一个设计师,让物自己留下痕迹。物不再是等待着被人激活和被人赋予着色彩的静态的物,它本身的生命力和记忆更新了它的社会意义。
贾樟柯电影里是从个人的角度书写历史,通过对人物不断的累积和提炼典型,最终形成了让更多的人、更多的作品形成新的书写历史的方式。电影《二十四城记》是一个关于在50年代建立的老厂的故事。工厂被夷为平地之后盖起了摩天大楼,三代厂花——60,80年代和现代的三位女性,和其他人物典型,面对变迁回忆,讲述的不同的人生和情感经历。贾樟柯接触了一百多个工人,拍了五十多个工人,在这些被采访的人物里,找了五个真实人物放在影片里。另外四个人物是虚构的典型的个人表达。从1950年代到当代,每个人物又有一个封闭的但是属于他自身的时间,通过这九个人的接力,来讲述一个线性的历史。这九个人个人讲述的组合,形成了一个集体群像。不过从个体出发来书写历史在学术上存在疑义。中国艺术研究院李云雷认为,从个人的角度难以解释历史,也无法解释个人的遭遇。因为历史的丰富性、复杂性与偶然性,个人记忆不能从整体上认识与表现我们的时代。在贾樟柯认为,个人表达排成了集体群像之后,就不再局限于封闭的个人表达,而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不被封闭、不被个人讲述局限的历史经验。在这其中,个人的弱点、局限性、甚至迷茫变成了历史讲述中珍贵的知识。换句话说,贾樟柯式的个人表达是集体下的典型表达,是对文化记忆的记录,也使我们感受到,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的变迁给普通人带来的影响。魏斌宏认为,“与现代虚无主义相比,贾樟柯更是从不故弄玄虚,倾力专注于历史变迁中的细枝末节,在冷酷的现实中保持着一种温暖的基调。追求影像‘对现实表象的穿透力。’”[⑦]这种“对现实表象的穿透力”就是历史的真实感。在《二十四城记》,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对历史真实感的追求。换句话说,贾樟柯认为历史是一种想象的真实,而追求真实感要大于真实本身。而《二十四城记》式的个人表达,是集体式的个人表达,“集体”反映在常识性、代表性的表达上与个人表达组合形成的集体影像。
当今世界已经步入数字化、信息化时代,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等手段改变和扩展了人们的视听方式,深刻影响着当代社会和学术研究。贾樟柯的电影采用了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方法,由他者的眼光,来思考社会变迁的意义。多点民族志的电影结构包含了不同的人际关系和地域空间,建构了相对完整地社会变迁中的状态。对物的重视,电影里则探讨了人与物的关系,及其对社会记忆的关注。由个人表达书写历史,电影通过人物的接力,讲述了一个线性的历史,形成了一个集体层面的典型表达,发展出了新的书写历史的方式。换句话说,其电影实践集中反映了人类学的文化理念,人类学方法与电影实践相结合,不仅是影视人类学的一个典范,而且对于社会变迁及其多元文化理解有着重要意义。
[①]庄孔韶主编,《人类学通论》.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
[②]魏斌宏,《底层的呼喊——从《世界》看贾樟柯的电影创作风格》,《大众文艺》,2010年第21期
[③]马旭,《用影像记录社会生活变迁——从人类学视角看贾樟柯电影》,《电影评介》,2009年第20期
[④]贾樟柯,《贾想》,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⑤]马林诺夫斯基,《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1990年,在各方面原因的综合作用下,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终于同意再版他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Strukturwandel
der
Oeffentlichkeit),悬即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一场关于"公"和"私"的大讨论,在汉语世界也反响热烈。不过,这种舶来的"公"和"私"概念可不是我们传统的思想范畴所能比拟和对付得了的,因为它们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思想史范围,而成为一个集思想内涵、社会意义和政治功效于一体的综合性概念,仅仅从某个角度根本不足以把它们阐释清楚。
该书的中文译本已经由学林出版社推出,我在这里不想鹦鹉学舌一般地简单复述其内容,也不想越厨代庖,强为读解文本,相信每个人读完会有自己的理解。故此,我只想就书里书外所引起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该书的问题意识和问题范围,可以说,这也是该书的一个元问题。眼下,国内外有一股热潮,倾向于把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仅仅局限于政治层面,或者单纯追溯其"政治公共领域"的历史起源(一直上溯到古希腊),或者仅仅关注其当代政治效果(用以解释东欧的所谓"纠补革命"和拉丁美洲的政治变迁)。"公共领域"/"公共性"作为一个综合范畴,被单一化为政治范畴;"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所开出的一系列现代性问题被还原成政治问题。这样做,恐怕不合哈贝马斯一贯的交往理性批判思路。按照哈贝马斯的原旨,"公共领域"/"公共性"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思想史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由此引发出来的不光有现代政治运动,更多的还是现代社会动员、现代社会变迁以及意识形态转型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这一点,在该书的基本结构上反映得一目了然。我们可以看到,哈贝马斯在明确了"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的历史起源之后,分别沿着社会结构、政治功能以及意识形态等路线对"公共领域"/"公共性"的现代转型线索逐一加以追问,问题之清楚,思路之明晰,结构之严谨,逻辑之森严,引证之广博,真是叹为观止;更何况,哈贝马斯当年才刚刚出道,初试身手,即大露锋芒,难怪日后十分了得。
在为新版所撰写的序言中,哈贝马斯反复强调该书对于其整个理论体系和思想进路的基础意义和规范作用。我们都知道,在当代思想语境中,哈贝马斯的理论首先或主要是一种现代性话语,是一种试图从社会和思想两个层面上澄清现代现象和现代本质的学说。如果说《交往行为理论》还其整个现代性理论的导论的话,那么,《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则是其一份提纲。提要性而非体系性,是该书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该书比较难懂的一个根本原因。
其次是思想背景问题。众所周知,哈贝马斯的思想背景极其复杂,加之他主张跨学科研究,给阅读、理解、翻译和解释他的著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哈贝马斯在写作该书时的身份还比较简单,说白了,还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小学徒"。虽然他当时已经发现批判理论从规范到方法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他对批判理论的基本精神是予以充分肯定的,也是坚决捍卫的。因此,就《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而言,哈贝马斯的思想背景远不及后来的《交往行为理论》那么复杂,也没有《后形而上学思想》(Nachmetphysisches
Denken)那么凌乱,更没有《事实与价值》(Faktizitaet
und 转贴于
Geltung)那么模糊,而是相当的单纯,基本上还是以(当然是经过其导师阿道尔诺和霍克海默加工后的批判)为主。他对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区分、对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明确以及对政党意识与民众意愿的分析,都具有浓厚的色彩。把这个时期哈贝马斯思想中的色彩淡化掉或抹杀掉,显然是不负责任的,也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如果说哈贝马斯当时对的理解有什么不足的话,那就是方法论上的规范化和抽象化。方法论的突出之处表现为"社会批判"(外在批判)与"意识形态批判"(内在批判)的紧密结合。在该书中,哈贝马斯对的意识形态批判方法掌握得可以说是炉火纯青。一方面,他从资本主义历史进程当中抽取出一种理想型的"公共领域"/"公共性",另一方面又把这个理想范畴当作规范,对社会福利国家中的公共生活方式加以批判。他比较强调"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因素,这就导致他对其实践因素的忽视或轻视,也就是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乌托邦内涵被他放到了一边。因此,哈贝马斯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概念具有非常强烈的非历史和理想化特征,因而他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最终只能限于规范层面,而未能达到预期的历史高度和社会深度。其实,综观哈贝马斯的整个理论体系和思想进程,这种非历史和理想化的特征一直或多或少地有所表现。这或许也是人们宁愿叫他"当代的黑格尔",而不太情愿称他"当代的马克思"的原因所在。
不过,哈贝马斯在方法论的"失足",却为我们批判和运用他的理论留下了余地和提供了方便。当代中国处于急剧转型过程当中,现代性的冲动一波强似一波,政治变革、社会变迁、文化认同的危机以及个体信念的矛盾,都是我们始料未及的,也是我们的传统理论资源所难以解释和解决的。在这种情况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公共性"规范批判为我们从事当代中国的社会批判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我们要唯他是从,而是说他的批判精神和批判技巧值得我们借鉴和落实。
最后是书名翻译问题。该书原名为》Strukturwandel der
[关键词]现代化;组织结构化;行为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12 ― 0069 ― 02
社会变迁中文化变迁对人和组织各个方面有着深刻的影响,尤其是现代化。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大课题。现代化不仅包括社会文化的现代化,而且也包括人的现代化。现代化中“人”的心里特征和行为取向的改变对组织存在重要影响。我们将尝试浅谈人的现代化如何影响组织的结构化(包括组织的制度结构化、层级结构化、文化结构化三个方面)问题。人的心理特征以及行为取向的改变对组织结构化存在影响的同时组织环境也会对人的现代化过程产生影响。
一、概念界定
1.社会文化变迁
社会变迁是指一切社会现象发生变化的动态过程及其结果。社会学领域,社会变迁包括所有一切方面和各种意义上的变化与发展,比社会发展、社会进化具有更为广泛的含义。其着重于某一特定的社会整体结构的变化、特定社会结构要素或社会局部变化的相关研究。社会变迁是社会的发展、进步、停滞、倒退等一切现象和过程的总和。从内涵上讲,既包括社会的进步和退步,又包含社会的整合与解体。因此,其定义可以归纳为:较长期地看,短期内较稳定的东西发生变化的过程,社会文化变迁就是社会文化的结构发生变化。
2.现代化
根据马格纳雷拉的定义,现代化是发展中社会为了进一步求得发到工业社会所具有的一些特点,而经历的文化与社会变迁过程,包容一切的全球性活动。现代化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深刻变化,是文明要素的创新、选择、传播和退出交替进行的过程,是追赶、达到和保持世界先进水平的国际竞争。现代化的核心是人性的解放和生产力(效率)的解放。人的现代化就是在当代历史的时空中形成适应现代化世界发展潮流的人的特性,是某种历史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它的共性是与现代化社会普遍性要求相适应的人的抽象本质;而它的个性,则是各个国家民族时代特色和要求的具体体现。
二、现代化表象及特征
现代化被看作为社会文化变迁中,更为深层次的、世界性的、结构层面的一种变化。现代化理论存在三个基本观点:(1)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存在着很多领域方面巨大的差异以及性质上的分野,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心理上的。此种传统与现代的两分法,背后的假设是现代化进程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的一系列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是一种“社会进步”过程。我们将这一特征理解为在探讨社会文化“结构”的议题。(2)社会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文化与价值观。特别是理性化、世俗化、普遍主义、公共参与、个体主义、个人成就、多元开放等价值观推动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将来自文化和价值观的社会发展驱动力的关注理解为对变迁主体“人”的价值观的问题。(3)现代化的国家通常具备一些相同的特征,通过传播与模仿,人们的价值观逐渐趋同,社会之间的相似性超越了传统时代。组织及社会可能存在一种“趋同”的势态。
1.文化震荡与未来的震荡
文化震荡与未来的震荡是急速的社会文化变迁引起的一种特定的社会心理反应,它充分体现了变迁对人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的毋庸置疑的影响。许多社会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都注意到了现代社会的聚然巨变对人类的心理生活的强烈影响。这种影响甚至可能让人们面临前所未有的社会压力,从而表现出手足无措、无所适从,然后产生心理上的震颤与麻痹。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者将这种由内部文化积累或者外在的文化植入引起的急剧变迁对人们的生活与心理的冲击与震动称为“文化震荡”。
2.边缘人或过度人
边际人也称为过渡人或边缘人。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将边际人界定为社会文化变迁或地理迁徙过程中产生的一种转型人格。指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群体之间的,具有中间性和边际性的人们。边际人是在多元文化包括新旧文化、不同族之间的文化冲突下的产物,由于个体在与急剧变化的文化体制、人际关系与社会规范相作用时,人的内在心理要素发生碰撞、选择、冲突,在自我协调后可能会导致人格分裂并出现多变多重化。从社会心理学来讲,主要存在两种解释:一是处在两种社会形态的转折点或者两种时代交界处的特定人格;二是处在两种文化接壤处的特定人格。由此,边际人的类型从时空上可以分为两种具体形态:即历时态边际人和共时态边际人。历时态边际人又可以称为“过渡人”,通常在社会动荡或社会大变革时期出现。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新旧思想的交替、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科学技术的变革都会令他们的内心产生茫然、失范、冲突、生疏的感觉。然而另一方面,有一部分人最终会称为推动历史前进的先驱者。
3.代沟:行为方式的断裂
在实证性的研究方面,相对系统的探索以周怡的一系列论文为代表。在1993年进行的一项以南京10大城区16岁以上的非农业人口为样本的抽样问卷调查。首先,代沟现象确实存在的客观现实性是为不同代被调查者所普遍承认的,还形成了鲜明的代沟意识;第二,对目前我国城市居民中的代沟表现大多认为是存在于价值观念、生活的方式、知识或能力、追求的目标、拥有的地位或经验五个方面,调查数据也表明,不同代的城市居民在上述五个方面存在着具有统计意义的差异。
文化震荡引起人们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判断,如何应对不确定性非常重要。边缘人的特征表明文化是多元化的,具有包容性;代沟的特征反映出价值观是不同的,需要相互理解与对话。这些环境的变化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失序感”、“疏离指向”、“高度焦虑”、“情感中立”、“市场取向”等等。
三、人的现代化与组织结构化的相互影响
(一)人的现代化对组织的影响
企业组织结构化理论关注的核心是,如何在企业组织的元要素之间分配权力与利益,才能使企业具备决策、协调和激励功能,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企业的运行效率,实现生存和发展的目标企业组织结构化就是研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参与组织活动的成员之间的关系模式的形成、运作、变更的过程。它主要包括制度结构化、层级结构化文化结构化三个方面。通过制度结构化来规范参与者类群之间的正式权力利益关系;通过层级结构化来规范参与者个体之间的正式关系;通过文化结构化来规范参与者类群以及个体之间的非正式关系。企业内部的组织的参与者类群之间存在正式与非正式的权力关系,这些会受到人的社会心理和行为特征变化的影响。
1.层级结构化。所谓的层级管理是指在组织管理的过程当中,能够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与权利,使得各居其位、各司其职、各谋其责,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行事。人的行为方式的变化对组织程序会存在影响。例如网络化、虚拟组织的出现,传统的组织程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又如网络信息技术的出现改变人们之间的沟通方式。在组织里,原来面对面的沟通方式都转变为网络虚拟的沟通。组织形态也呈现出扁平化、网络化和灵活性的特征。
2.制度结构化。所谓的企业组织制度包括企业组织机构的各种章程、条例、守则、程序、办法和标准等等,是每个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明确了人与人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并为各个部门及其成员规定了相应的职责和职权,是企业的组织指挥系统。现代化进程中,人的行为模式的变化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模式的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模式的改变会直接影响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正式和非正式的权力关系。
3.文化结构化。组织文化是组织由其价值观、信念、符号、处事方式仪式等组成的为组织所特有的文化形象。组织文化是一种理念形态的价值观,是长期过程中企业形成的较为稳定的文化观念和历史传统以及独有的经营理念和风格,包括企业独特的指导思想、经营哲学、发展战略、价值观念、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等。人的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即是价值观的多元化,进而文化的多元化。组织文化将呈现多元化与原来一元化相结合的观点,70后、80后与90后员工在价值观方面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这对组织文化多元化与包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文化的发展趋势会逐渐倾向于在认同企业主流价值观的基础上,尊重个人异质性价值观的存在。这就体现了以人为本,只有满足个人的目标需求才可以真正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协调一致采取行动,实现组织目标。
(二)组织环境对人的现代化的影响
人的现代化与组织结构化是相互影响的关系,不仅人的现代化会带给组织带来变化。组织环境也会对人的现代化反过来产生影响。尽管人类创造环境,然而环境作为“诱发系统”又是现代人得以确立的重要构成。人所处的具体环境与客观环境相互作用和影响的过程本身就是人的现代化转变过程,而在现代化过程中环境的促成作用有具备双重机制:一方面具体环境的变革同时又是构成人的现代化变革的外部特征,这充分表明环境与人的现代化是同一体;另一方面,多种多样的环境又以多重角度引导、诱发人们观念与行为的变革,同时也人的观念行为也反过来促进了环境的升级。
工作组织的环境只是影响人的现代化发展的环境机制之一。此外,更具有举足轻重的多重作用的不同工作组织的职业性质对人的现代化发展也不容忽视。职业环境的现代化要求主要包含:(1)城市化要素;(2)社会化要素;(3)知识化要素;(4)管理体制要素;(5)流动率要素。综合这五种要素,不难发现职业环境从对人的现代化发展的影响,从各个方面都比较直观、强烈的波及社会化分工和管理体制改革。这种分工与改革促进人们形成良好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事业心,唤醒了新一代人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工作环境的城市化,可以让生产者开阔视野、加快生活节奏,塑造出守时、纪律严格和计划性较强的一代人。随着组织成员文化与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更加适应并接受新鲜事物,从而职业技术也随之提升,环境流动性特征更加显著。生产者自身也会更讲求效率、勇于创新,促进个性潜能的全面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安东尼・吉登斯著.现代性的后果〔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2〕克莱德・伍兹著.文化变迁〔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
〔3〕金盛华.社会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罗珉著.管理学前沿理论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家庭;社会变迁;旅游社区;旅游影响;东道主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7)04-0096-11
Doi: 10.3969/j.issn.1002-5006.2017.04.015
在当今世界的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系统正经历着一场巨变。旅游作为现代社会一种内含流动性的社会实践,为东道主与游客社会关系的再生产提供了可能。东道主在与游客持续接触的过程中,较易受到来自现代世界的影响。在旅游目的地社区,作为社会单元的家庭也会发生某些形式的转变。作为现代性的一种叙事方式[1],家成为旅游社会文化影响研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概念。家既是个人生活意x的中心,也是构成社区的核心要素。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由现代化理论发动的对家庭历史及其现代演变的研究热潮中,旅游地东道主家庭的社会变迁也逐渐受到关注。这一研究有助于揭示旅游现代性在目的地的影响途径和辐射效应。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检阅,梳理这一领域研究的研究流派和研究内容,以期深化关于旅游现代性问题的讨论。
1 相关研究历程
西方社会文化地理学研究常常将家作为研究对象,借以透视不同时空环境下的社会文化变迁。既往的旅游社会学研究者也注意到了旅游发展进程中东道主家庭所承载的社会文化内涵的变化,但其研究尺度往往放在社区及至目的地,缺少以家庭为研究对象的微观视角。因而,对于东道主家庭社会变迁的研究实质上体现了旅游社会学与文化地理学的学科交叉。
旅游对东道主家庭的影响研究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以“community tourism”和“family” 或“home”为主题在Web of Science数据库进行检索1,并经人工核对,最终确定相关度较高的文献95篇。从各年度文献刊载量来看,2007年之前各年发文较为零散,2007年以后发文量有明显增加,2011年开始发文量急速增长(图1)。这些文献主要集中于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和Tourism Management等主流期刊中。从英文文献高频关键词统计来看(表1),关键词较为分散,反映出相关领域研究话题较为广泛。2011年以前,家庭的旅游影响研究的关注度较高,在社会、文化、经济、环境等各层面都有探讨。2011年之后,研究对象得到了极大的拓展,第二居所开发对旅游目的地社区的影响得到了重点关注,还出现了关于家庭客栈(homestay)的研究。同时,研究深度也不断推进,居民态度(attitude)、地方(place)、流动性(mobility)等关键词的词频都大幅度提升。2011年后的研究在理论上屡有突破,社会表征理论、社会交换理论、符号互动理论、系统论等都大量出现。
中文文献主要来源于CNKI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以“旅游”“社区”和“家庭”作为主题词对该数据库所收录的1994年至今所有的学科类别的期刊进行模糊查询,经人工筛除,得到与本文主题关联度较高的期刊论文42篇。总体来看,这一主题的文献在2002年后开始出现,2007年后增速加快,2011年后数量激增(图1)。相对于国外研究,国内研究虽起步滞后,但发展速度和阶段大体相同。文献中高频关键词集中于“参与”“民族”“影响”“乡村”(表1)。民族或乡村地区的社区旅游参与问题是核心研究内容,这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所决定的。而在不同时段,关键词演变态势有所差异。自2007年开始,“居民”“利益”“经营”“女性”等关键词关注度升高,反映出社区居民的旅游收益开始受到重视,且妇女在旅游从业中角色凸显,对家庭旅游影响的研究也更多体现在经济层面。2011年至今,该主题文献呈现出更为广泛的研究视角,如“感知”就表达了社区居民对地方社会的所持情感;而从制度层面对旅游社区增权、社区治理等问题的讨论也开始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之后,新的研究方法不断进入这一领域。如多位国内学者探索使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对目的地社区居民的旅游影响感知进行测度分析。居民的地方感[2]、社区归属感和社区参与旅游程度[3]都作为与旅游影响感知相关的变量被引入。但综观这些研究,其主要着眼点仍放在社区层面,家庭层面的细分要素并未被明确纳入自变量。仅有个别研究者在家庭微观尺度上,测度了家庭的文化、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传统风俗的影响[4]
2 相关研究流派
随着现代社会日常生活领域的扩大和内容的多样化,日常生活日益成为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重要影响因素。Berger和Luckmann认为,日常生活的实际才是唯一最重要的社会实在[5]。他们肯定了生活世界是在日常生活中社会建构的产物,是主观和客观的结构。家作为一个微观尺度的社会单元,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逐渐成为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关注的一个焦点。在进化论、结构-功能论、冲突论和社会心理学说等社会变迁理论[6]的启示下,现代家庭社会变迁也逐渐形成了包括结构-功能主义、、人文主义和女性主义等不同思想流派。
2.1 结构-功能主义的研究
结构功能论者试图以结构化的方式来观察不同地域的家庭社会关系。如Levi-Strauss的“亲属原子结构”[7]、Parsons的“洋葱理论”[8],以及所提出的传统中国乡村家庭以同心圆模式为特征的差序结构[9]。20世纪60年代以来,工业化进程下传统家庭的变迁受到研究者们的普遍关注。在进化论和结构功能论混合基础上形成的现代化理论成为解释现代家庭变迁的重要理论框架。其代表人物Goode认为,现代家庭正从传统大家庭向独立的核心家庭转化,且个人主义价值观念与夫妇式家庭制度之间、核心家庭制度与工业化之间是相互适应的。他同时指出,工业化和家庭是两个平行的过程,均会受到社会、个人观念的变化的影响,经济、文化、意识形态和其他因素都会对二者产生影响[10-11]。家庭结构的变化是现代结构-功能主义者考虑的 重点。
2.2 的研究
者认为,社会的结构性差异将引发冲突,而冲突正是社会变迁的主要路径。首先,他们将社会再生产作为家庭研究的一个突破点。在资本社会中,家庭不但是劳动力休息和繁育的场所,也成为资本支配的社会再生产空间[12]。而在更多作为“世界工厂”的发展中国家,家庭还叠加了面向外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功能(如家庭车间),从而成为兼有社会再生产和社会生产属性的重要场所。其次,者还竭力控诉资本社会中权力所造就的不平等关系。福柯指出,在国家的规训和监督下,居民的生活成为权力的对象[13]。权力关系不再被掩盖在家的温情面纱之下,家的空间构成、表征和情感都是由权力几何学(power geometry)所决定的[14]。由此,居民家的形态和功能变迁正体现了资本权力作用的轨迹。
2.3 女性主x的研究
功能主义学者持二元论的观点,他们常常将家庭视为与外部世界相区分的和睦统一的整体。20世纪60年代末兴起的女性主义研究继承了的批判社会学视角,反对现代化理论将家庭现代化的历程视为固定和同一的发展模式的观点。这一派学者强调关系导向和关怀伦理,关注家庭体验的性别差异。她们认为,将家庭视为私人领域掩盖了其内部的社会不平等[15],因而鼓励女性离开家返回到真实的政治和商业世界中[16]。家庭的多样性、不平等与冲突成为女性主义关注的话题。20世纪80年代以后,女性主义还吸收了建构论和后现代主义的思潮,从多样性和合法性的视角对既有的单一家庭变迁模式提出挑战[17]。Stacey 认为,家庭不是一种基于生理差异而形成的制度, 而是一个意识形态与象征的社会建构[18]。由于当代家庭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特征,因而可以通过表达女性经验来重构社会。
2.4 人文主义的研究
人文主义学者重点强调的是人在场所中的情感。他们指出,理论中常常忽略了家的地方经验。他们也批判了对家的浪漫主义观念,以及对家的社会结构及地方体验之间关系的肤浅理解[16]。在Relph对地方经历、段义孚对地方感知和映像、Buttimer对生活世界、Seamon对身体经历、Ley对地方意义的理论表述中[19],家都是一个核心概念。在他们看来,家就是由日常实践、生活经验、社会关系、记忆和情感形塑的物质和情感空间的综合体[20]。人文主义还借用社会心理学中的认同理论,说明场所环境与自我同一性的密切关联。人类需要通过适当的认同而对其环境产生有意义的意识[21]。换言之,自我认同也依赖于场所环境。由此,家庭的社会变迁也成为地方变迁的真实映射。
3 相关研究内容
20世纪70年代,一些旅游社会学者深入欧洲乡村社区,他们在观测社区所受到的旅游影响的过程中发现,东道主家庭在亲属关系、婚姻关系上、两性关系和性观念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变化,由此开始了对该领域的探查[22-24]。更为全面的分析视角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旅游社区家庭就业模式、家庭收入、家庭结构、家庭控制的变化等方面的内容都被纳入研究者的视野[25-26]。国内相关研究成果则迟至2000年以后才逐渐出现,研究内容基本与国外相仿,且案例地集中在一些民族旅游社区。
3.1 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化
家庭的经济收益是其成员维持生计需要的基础。但多数学者仅仅将旅游体验和消费家庭视为劳动力繁育和休息的社会再生产场所,而忽略了其作为社会生产场所的可能。女性主义学者揭示了家庭经济对工业化历史进程的重要贡献,由此确认了家庭与工作相互依存的关系[27]。当代社区旅游的发展为女性主义的观点提供了最好的注解,东道主的家庭被改造为一个场所。因此,东道主家庭的旅游收益体现了社会生产方式的革新。
在经济落后地区,旅游常常作为一种脱贫致富的途径而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Tao和Wall认为,旅游是一种可持续的生计方式。虽然旅游不是脱贫的万能钥匙,但作为一种潜在的活动方式,它不仅可以使那些直接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家庭获益,也能间接提高周边其他家庭的经济收入[28]。与此相似,Loria 和Corsale认为,旅游作为一种休闲活动,已经和目的地社区居民的生活方式紧紧联系一起了。它不仅改变了当地家庭的收入结构,而且自产自销的家庭旅馆经营模式,也使得家庭成员的服务技能得到了提升[29]。而在发达地区,旅游对家庭的生计收入提高作用却并没有那么明显,更多的是起到实现地方认同和维持社会网络的作用[30]。
但是,当地居民家庭收入的提高并不代表着旅游收益的公平分配。由于教育水平的落后,很多目的地社区都是在外部力量的激励下获得旅游发展的再分配收益,但这一收益往往只占整体收益的一小部分。Kousis在希腊乡村旅游社区研究中发现,当地的土地所有权被流转到外地人手中,农民转而成为旅游从业者。外来投资者一般都会占据当地最高级别的接待设施,而当地家庭分享剩下的次级资源,且住宿设施级别越低,作为其拥有者的家庭数量也越多[25] ,并呈现出旅游资本支配下社区旅馆的金字塔等级分布。
3.2 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性别地位的变化
家庭内两性关系的变化,特别是旅游对女性家庭地位转变所起的作用,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31]。这些学者深受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将旅游从业视为女性实现自身解放的一种有效途径。她们认为,现代旅游业恰为东道主在家女性提供了一个从私人领域转入公共领域的机会。女性可以通过从事旅游服务工作,将其家务技能变为职业技能,从而完成由主妇到旅游从业者的身份转化。Cone以中美洲的两位玛雅妇女为研究个案,发现她们自从事旅游服务工作后,在家庭中的角色定位得到了更新[32]。另一些案例研究则肯定了合作社在乡村家庭妇女旅游就业转型和男女平权中的重要作用[33-34],因此,东道主女性家庭地位的提升不但与其参与旅游发展的程度存在较高的相关性,也与妇女组织性程度有着紧密的联系。一些学者认为,旅游带来的就业和获利机会的增加,不仅可能对家庭劳动分工造成影响,也会提高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35],从而帮助她们扭转父权制社会下日渐边缘化的不利局面。在此,尽管经济资源的占有往往对两性之间的权力建构具有重要作用[36],但也有学者认为,发生在家庭领域的女性地位和权力变化,是建立在当地文化的凝聚力和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基础上的。如在云南泸沽湖的摩梭社区,女性不但通过旅游经济收益的提升,来实现同性之间权力的代际过渡[37],还进一步引导文化回归,使得以母系为主体的思想在摩梭社会得以新生[36]。
但是站在女性主义立场上对于旅游的褒扬,并非是完美无瑕的。在一些文化内向性强的旅游社区,两性地位的变化只是一个调整的过程,在父权制文化传统的框架下,家庭中男女地位平等并未真正实现[38-39]。事实上,在不少民族地区,经济模式、社会结构、文化内聚力和受教育程度都是当地女性参与民族旅游发展的阻碍因素,女性的家庭地位在旅游发展后并未出现实质性转变[40]。而从女性旅游从业的内容和性质来看,性别区隔也使得东道主女性大多被定位在低职位、低报酬、缺少发展机会和临时性的旅游服务工作上[41],这些职业在形式上类同于家务劳动。甚至东道主女性自身也成为被消费的旅游吸引物[42],其职业从歌舞表演延伸到以为特征的性旅游上。在东亚和东南亚的一些国家性旅游业已经成为当地创汇的重要来源。从事性旅游业的青年女性多来自偏远乡村的贫困家庭,她们的收入是其整个父系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43]。尽管Herold的研究表明,多米尼加女性性工作者试图向家人隐瞒自己的职业身份[44]。但在其他地区,尤其是政府支持性旅游的地区,这些妇女是否能够获得来自其自身家庭的认可,尚未见相关论述。
大量文献将研究的着眼点集中于女性,而旅游研究中的男性缺场现象较为普遍[45]。一些研究者将旅游领域中的男性视为女性的参照物。如认为在女性当家的基础上,一些地方的男性也开始有序地提高自己的话语权,增强其对家庭的决策权力[37];或是对两性应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产生了共识[46]。Harrison通过对非洲不发达国家青年男性的研究发现,旅游从业导致其家庭地位和家庭控制力都得到了较大提升[47]。
3.3 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结构的变化
当代旅游业发展所引发的地方社会结构的整体性变动深刻地影响着东道主家庭结构。社区参与旅游,特别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与旅游接待,带来了东道主家庭结构层级和关系空间的变化,使得东道主家庭结构逐渐从一元化向多元化[48]、扁平化向纵深化方向发展。在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看来,是结构,而非个体决定了家庭的演变方向。他们运用动态化和系统性的分析,为东道主家庭结构的变迁给予了新的注解。婚姻关系、家庭规模、生育观念、家庭教育等研究内容都与此密切相关。
婚姻礼俗和制度的变迁体现了家庭结构的变化。一方面,由经济要素主导的婚姻制度突破了既有的宗族制度对家庭形成的约束,从而使得东道主的新型家庭更好地适应了旅游发展和现代化的需要。Kousis在对希腊乡村社区的研究中发现,社区家庭旅游收益的提高使得陪嫁品的形式开始多样化。随着旅游的发展,当地的陪嫁品从实物形式逐步演化为货币、不动产甚至是产权形式[25]。而在旅游发展后的贵州西江苗寨,陪嫁品已从传统的补偿娘家财物转化为提前赠予新婚家庭以遗产[48]。王伯承和吴晓萍发现,在贵州苗寨社区旅游发展的背景下,当地居民与其他民族通婚的人数和范围正在扩大,但基于当地文化内生力量的保持,其本底的婚姻文化依旧延续[49]。对于一些具有独特婚姻制度的地区,旅游带来的冲击更为明显。在泸沽湖摩梭人社区中,当地原来以母系为主的家庭形态在旅游发展后开始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母系家庭、双系家庭和父系家庭共存;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开始在年轻一代出现;走婚对象的选择标准中也渗入了经济成分等[50]。
另一方面,游客与东道主之间出现的新的两往方式也进一步拓展了东道主社区原有的通婚范围,同时也引入了更多新的婚姻形式。游客进入东道主社会也会促使新的异往关系的形成。一些来自欧洲发达地区的女性游客往往与东道主地区的男性青年,如带有异族特征的阿拉伯青年或欠发达国家的沙滩男孩,产生所谓的浪漫旅游和友谊旅游。处于其间的当地青年男子更倾向与女游客保持长期的情侣关系,甚至期望这种关系能帮助自身实现身份认同和职业发展[44,51]。魏雷等则通过当代泸沽湖的“旅游走婚”现象对此进行了回应。她们认为,这种当地男性与外地女游客之间的“旅游走婚”行为,是当地传统走婚文化的衍生物,它有助于增当地男性的身份认同,也通过其自身的反思与抉择维系了大家庭的和谐[52]。
家庭规模和生育人口在旅游发展后出现了新的变化。层序有致的传统大家庭因为难以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变得越来越小型化。旅游业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工作环境,妇女的初婚或初育年龄都有明显的上升,随之而来的是目的地社区平均生育率的降低和家庭规模的缩小[45]。魏雷在研究泸沽湖摩梭人旅游时也发现,旅游接待活动的家庭化、社区家庭平等分配旅游收益的现实需求,以及当地年轻夫妇生育观念受旅游影响而产生的变化,使得传统大家庭数量开始下降,核心家庭数量上升,且每个家庭人口规模也趋小[52]。
旅游的影响不仅仅是家庭规模和人口数量,也涉及到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一般认为,旅游业的发展使得当地一些从事接待的家庭面临劳动力短缺问题,因而未成年人辍学参与旅游接待或讲解活动的现象较为普遍[53-54]。而李星群在研究乡村微型旅游企业的经营对家庭的影响时发现,乡村旅游除了具有促进农村家庭和谐、家庭收入提高的作用外,同时也使得经营旅游业的家庭对后代的教育有更严苛的要求,“外出闯天下”成为家长们对孩子未来的期冀[55]。
3.4 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屋格局的变化
旅游业向地方的渗透改变了东道主家屋格局。由于东道主在旅游接待过程中往往将住房改造为经营性场所(如家庭客栈),因而家庭旅馆建筑格局的变化成为地方旅游发展的阶段性标志[36]。在社会现代化和旅游业的双重作用下,西双版纳傣寨家屋的演变隐喻着当地家庭生计方式的变化[56]。为满足游客需求而更新家屋已日益成为目的地社区家庭客栈经营者们的共识。丽江古城居民一改传统纳西家屋中卧室不许开洞的习俗,对家庭客栈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因应着“定制的真实”(customized authenticity)[57]。广西黄洛瑶寨的民居旅馆在建筑体量、建材使用和内部格局上都进行了大胆“创新”[58]。但在地方政府等外部力量的引导下,家庭客栈建筑向传统民居的回归也可成为当地振兴旅游一条重要途径[59]。
家屋格局的变化也引发了旅游中不同主体围绕这一场所空间的权力冲突和斗争。激进的学者强烈抨击旅游资本对家屋空间的剥夺。他们认为,在现代性的谎言下,资本无孔不入,甚至侵入东道主家庭所固有的私人空间。在经济利益的诱导下,东道主的日常生活成为旅游商业化的对象。一方面,当地传统的好客文化已然转化为一种商业行为;另一方面,东道主的家庭生活成为了游客镜头中被凝视[60]的异域景观。受到资本权力的操控,东道主传统社会中既有的家庭成员对于家屋空间本身、社会化劳动和资源分配的控制力也被不断重组[37,52]。在这种为资本权力所建构的不平等空间关系中,作为弱势一方的东道主并不会轻易放弃对家园的捍卫。东道主自主生活空间的丧失引发了他们对旅游者和外来经营者强烈的抵制[31]。
家屋被改造为客栈,不但呈现出住宅空间属性由围合密闭的私人空间向开放性公共空间的转化,也使得住宅空间的使用者由家庭成员扩展到商铺业主和游客。在云南傣族园,家屋空间内涵的多元化促进了主客互动,从而使之成为当地居民与外部世界社会交往的重要空间[61]。而另一些居民往往因其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而或旅游设施建设而被迫迁移[62]。家的迁移直接改变了原有的住居格局。尽管便捷、方便的现代设施创造了干净、整洁的移民社区环境[63],但这些明显带有城市环境特征的卧室社区(bedroom community)却因人口密集、公共空间狭小、传统生计活动受限、信仰空间缺失等问题,使得移民很难适应新环境[64]。
而在一些度假地,部分季节性迁入的旅游者对其第二居所进行改造,由此带来当地聚落格局的渐进变化。如度假游客往往按照自己对典型乡村的理解改建度假屋,从而改变了传统的乡村风貌[65]。这些消费力较高的季节性度假游客虽然会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目的地,但是来自原居地的环境罩却深深影响了异文化下的家的构建。风景优美、气候适宜、装修豪华、私家花园和服务一流等是这些第二居所的共有特征[66-67]。季节性旅游从业者的临时性住所则较为不同,那里只是暂时转变家屋的使用功能,并未改变其原有住房格局。在印度帕卡热姆海滨度假地,一些旅游经营者会在旅游旺季时租用当地人的家屋作为他们的店铺和临时性住所,而旅游淡季时这些房屋又会恢复为当地传统的小型家庭式椰子种植园[68]。
3.5 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认同的变化
人文主义学者将家屋视为人类面向外部世界之前的第一个感知空间。他们认为,家屋功能的变化会导致人们身体经历和生活世界的变迁。在这一思潮的影响下,研究者们对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成员的情感认知展开了深入研究。由于家庭空间的变化既体现了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亦对空间内涵以及家庭成员的社会关系产生影响[69],因而在外来资本和游客的冲击下,东道主对家的感知和认同正变得日益模糊。家作为记忆和情感空间的属性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
在全球流动性日益加快的当今世界里,根植于地方的家庭认同在旅游发展的背景下显得更加复杂。不管是引发东道主迁移还是身份变换,旅游发展都改变了扎根于传统地方的家庭认同感。Wang 和Wall对海南度假旅游地的研究就表明了,东道主对迁移后的卧室社区缺乏认同[64]。Domenico和Miller在乡村旅游案例研究中指出,对家庭的社会角色和生活方式的沿袭才是维持家庭认同的关键。如果因为过度的旅游发展而丢弃家庭存在感,那么业已形成的家庭认同也会因此丧失[70]。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的外迁或家屋功能的改变,也是家作为原住民“在世存有”的象征意义的抹除。一旦人失去了家的依傍,其建构世界的基准也就会随之偏移。因而,人文主义在此更强调现代性冲击下家的意义的维续。
当家庭认同感发生变化时,东道主也会主动作出调适,力图在传统与现代的博弈过程中实现家庭认同与社会认同的统一。Brandth和Haugen通过对比挪威两个传统农场旅游转型的案例发现,旅游发展引起了农场主家庭身份认同的转变,从而造成其地方归属感的波动。尽管如此,由于传统生活方式所塑造的惯习以及目标游客对乡村的喜好,大多数农场主还是会通过一些具有符号象征意义的农业活动来维持对他们对农场的归属感[71]。由此看恚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策略的调整,既是对现代性适应的结果,也是对传统文化的保留和延续[48]。
4 结论与讨论
4.1 结论
作为旅游社会文化影响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社会变迁的研究迄今已逾40年时间。研究者往往通过对一个旅游目的地的历时性分析,或以两个资源条件相似而旅游发展程度不一的社区做跨区域的横向比较展开研究设计。从国内外文献计量比较来看,国外研究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近年来对第二居所、居民态度、地方、流动性等话题的关注不断升温;国内研究自2007年以来有了较快发展,逐步向性别、旅游收益和居民感知等研究领域扩散。
20世纪70年代,受早期结构-功能主义思想的影响,研究者们大都将家视为一个易受外部因素(旅游)扰动的对象,东道主家庭的社会变迁因此也呈现出被动和机械的特征。其后的和女性主义研究者分别将家视为一个资本权力竞逐的场域或一个社会性别建构的空间,东道主家庭变迁成为解释社会权力作用机制的最佳注解。进入21世纪以后,人文主义学派的地方研究重新受到瞩目。他们倡导通过人的主观感知来认识空间。因而,东道主家庭社会变迁既是旅游社区中家的空间变化的结果,也改变了人们对家的情感依恋和环境感知。目前,该领域相关研究内容已涵盖了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的经济收入、性别地位、婚姻关系、家庭结构、家屋空间和家庭认同等多个方面的变化。
4.2 讨论
尽管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社会变迁的相关研究内容十分丰富,但其在国内外旅游研究中仍处于较为边缘的位置。尤其对于东道主家庭这一微观的社会地理单元还缺乏充分的关注,对东道主家庭变迁与较高尺度的社区或区域变迁的关联性也未能明确。因而,该领域研究中尚存诸多亟待改进和完善之处。
首先,从不同研究流派出发,笔者提炼出以下有待深化的研究内容:
结构-功能论强调人类被既有的(社会/空间)结构所创造,而相对忽视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对结构的调适[19]。实际上,东道主家庭往往因应旅游影响而出现再结构化的现象。如在一些度假地出现的旅游消费移民,往往与其寓居的东道主家庭产生了类亲缘关系,从而产生了主客混合型的家庭结构。因此,相关研究可以视为对结构-功能论上述缺陷的完善。
权力理论有助于剖析旅游社区中外部力量对东道主家庭内部权力重组的作用机制。但家庭外部的权力作用与其内部的权力分配之间的关联性问题,还较少见诸于既有研究中。如政府主导型与社区自主型旅游发展所形成的不同权力架构,对家庭权力配置的影响有何不同?对这一问题的探索,有助于形成内外观照的解释框架。
性别理论对于揭示东道主家庭内部分工的差异性,倡导性别权利平等具有积极的意义。可以探究东道主家庭中不同性别的成员对于旅游影响的感知程度的差异,从而了解性别建构的家庭社会空间是如何在旅游场域中发生变化的。此外,家作为一个提供安全和承载养育功能的地方,是女性的传统使用空间。对在家与离家的旅游从业女性的比较研究,可以反映其职业变化是如何影响她们对家这一场所环境的感知的。
其次,研究者将东道主家庭发生的变化归并为几个因变量,借此来分析旅游这一自变量对家庭的影响。而事实上,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程度不断加快的当代社会,旅游业只是当地家庭变迁的影响因素之一。旅游目的地社区中,个体因应现代化而进行的就业选择、当地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变革等,都会对东道主家庭社会变迁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家庭结构、家庭关系都具有差异性的特征。而文化差异在东道主家庭所受旅游影响方面所起的作用却常常被忽视。如中国儒家传统文化所构建的家庭差序格局,在家庭伦理、婚育制度方面都具有不同于西方社区家庭的结构化表征。因此,未来研究中或可考虑设计一个基于旅游社区东道主家庭社会变迁的结构方程(SEM)影响模型。
再者,旅游对东道主家庭的影响研究多选择少数民族地区或欠发达地区为案例地,并将游客与东道主区分为两个具有不同属性特征的社会群体,这是与旅游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传统密切相关的。这种主客二分法容易导致研究对象的偏狭,也不便准_了解游客对东道主的家的感知。未来可将研究案例扩展至城市旅游目的地,在同类社群关系中来考察东道主家庭的变迁,从而摆脱固有的中心-边缘理论的约束。
最后,关于旅游所引发的现代性问题的讨论见诸于真实性、旅游凝视等旅游社会学的经典理论。也有学者注意到了旅游活动中对家的消费与现代性的关联[1]。然而,这些讨论都是以旅游者为出发点来展开的,对于东道主社会现代性的研究却相对忽视。事实上,旅游者与东道主共同从属于旅游现代性的架构。如果说旅游者对家的消费体现了人们对现代性好恶交织的矛盾心理(structural ambivalence of modernity)[72],那么作为旅游消费对象的东道主家庭则在现代性的冲击下不断地被再社会化(re-socialized),从而引发当地社会文化的变迁。对于旅游现代性的判读,本文的研究为我们增添了一个新的分析视角。
致谢:感谢四川大学社会发展与西部开发研究院南英博士为本文修订英文摘要,感谢北京师范大学地学部周尚意教授和两位审稿人对本文提出的宝贵建议。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Su X. Tourism, modernity and the consumption of home in China[J]. 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2014, 39(1): 1-12.
[2] Li Yicong, Zhang Jie, Liu Zehua, et al. Structural relationship of residents perception of tourism impacts: A case study in world natural heritage Mount Sanqingshan[J]. Progress in Geography, 2014, 33(4): 584-592. [李宜聪, 张捷, 刘泽华, 等. 目的地居民对旅游影响感知的结构关系――以世界自然遗产三清山为例[J]. 地理科学进展, 2014, 33(4): 584-592. ]
[3] Du Zongbin, Su Qin.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of rural tourism, residents perceived tourism impact and sense of community involvement: A case study of Anji rural tourism[J]. Tourism Tribune, 2011, 26(11): 65-70. [杜宗斌, 苏勤. 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居民旅游影响感知与社区归属感的关系研究――以浙江安吉乡村旅游地为例[J]. 旅游学刊, 2011, 26(11): 65-70. ]
[4] You Yanan, Lu Xiaojing, Zhang Zhimin. Influences of tourist destinational cunstoms and building[J]. Arid Land Geography, 2012, 35(5): 822-828. [由亚男, 卢小静, 张志敏. 旅游目的地传统风俗影响因素与模型构建―以喀什地区为例[J]. 干旱区地理, 2012, 35(5): 822-828. ]
[5] Berger P, Luckmann T.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M]. Harmondsworth: Penguin, 1971[1966]: 33-42.
[6] Vago S. Social Change(the 5th Edition) [M]. Wang Xiaoli, trans.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7: 39. [史蒂文・ 瓦戈. 社会变迁(第五版)[M]. 王晓黎, 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39. ]
[7] Gao Xuanyang. Contemporary Social Theories[M]. Beijing: China Renmin University Press, 2010: 339;707;768-772. [高宣扬. 当代社会理论[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339;707;768-772. ]
[8] Cheal D. Sociology of Family Life[M]. Peng Yinni, trans. Beijing: Zhonghua Book Co. , 2005: 188. [大卫・ 切尔. 家庭生活的社会学[M]. 彭铟旎, 译. 北京: 中华书局, 2005: 188. ]
[9] Fei Xiaotong. From the Soil: The Foundations of Chinese Society & Birth System [M].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1998: 24-30. [. 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24-30. ]
[10] Goode W J. World Revolution and Family Patterns [M]. New York: Free Press, 1963: 242-247.
[11] Tang Can. A review of modernization theory and its development on family[J]. Sociological Studies, 2010(3): 199-222. [唐灿. 家庭现代化理论及其发展的回顾与评述[J]. 社会学研究, 2010(3): 199-222. ]
[12] Marston S A.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scale[J]. 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2000, 24(2): 219-242.
[13] Focault M. Dits et Ecrits, 1954-1988, I-IV[M]. Paris: Gallimard, 1994: 194.
[14] Massey D. A global sense of place[J]. Marxism Today, 1991(June): 24-29.
[15] Kanter R M. Jobs and families: Impact of working roles on family life[J]. Children Today, 1978, 7(2): 11-15, 45.
[16] Blunt A, Dowling R. Home[M]. New York and London: Routledge, 2006: 14-15.
[17] Chen Xuan. A theoretical study on the changes of contemporary western family patterns: Rethinking the American family controversy at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J]. Hubei Social Sciences, 2008, (1): 76-80. [璇. 当代西方家庭模式变迁的理论探讨: 世纪末美国家庭论战再思考[J]. 湖北社会科学, 2008, (1): 76-80. ]
[18] Stacey J. In the name of the family: Rethinking family values in the postmodern age[J].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1998, 24(1): 181-182.
[19] Peet R. Modern Geographical Thought[M]. Zhou Shangyi, trans. Beijing: Commercial Press, 2007: 72-74;165-167. [理查德・ 皮特. 现代地理学思想[M]. 周尚意,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7: 72-74;165-167. ]
[20] Blunt A, Varley A. Geographies of home[J]. Cultural Geographies, 2004, (11): 3-6.
[21] Bloom W. Identification theory: Its structure, dynamics and application[J]. Wang Bing, trans. Social Psychology Research, 2006, (2): 1-17. [威廉・ 布鲁姆. 认同理论: 其结构、动力及应用[J]. 王兵, 译. 社会心理研究, 2006, (2): 1-17. ]
[22] Stott M A. Tourism in Mykonos: Some social and cultural responses[J]. Mediterranean Studies, 1978, 1(2): 72-90.
[23] Greenwood D. Tourism as an agent of change: A Spanish Basque case[J]. Ethnology , 1972, 11 (1): 80-91.
[24] Boissevain J. The impact of tourism on a dependent island: Gozo, Malta[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1979, 6(1): 76-90.
[25] Kousis M. Tourism and the family in a rural Cretan community[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1989, 16 (3): 318-332.
[26] Wilkinson P F, Pratiwi W. Gender and tourism in an Indonesian village[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1995, 22(2): 283-299.
[27] Mackenzie S, Rose D. Industrial change, the domestic economy and home life[A]// Anderson J, Duncan S, Hudson R. Redundant Spaces in Cities and Regions[C]. London: Academic Press, 1983: 175-176.
[28] Tao T, Wall G. Tourism as a sustainable livelihood strategy[J]. Tourism Management, 2009, 30(1): 90-98.
[29] Lorio M, Corsale A. Rural tourism and livelihood strategies in Romania[J].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2010, 26: 152-162.
[30] McKercher B, Fu C. Living on the edge[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07, 33(2): 508-524.
[31] Wang Ning, Liu Danping, Ma Ling, et al. Tourism Sociology[M]. Tianjin: Nankai University Press, 2008: 6-7;37;244-264;292-296. [王宁, 刘丹萍, 马凌, 等. 旅游社会学[M].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 6-7;37;244-264;292-296. ]
[32] Cone C A. Crafting selves: The lives of two Mayan women[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h, 1995, 22(2): 314-327.
[33] Iakovidou O. The Role of the women’s agrotourist cooperatives for promotion of agrotourism in Greece[J]. Syneteristiki Poria, 1992, 27(12): 57-64.
[34] Swain M B. Cuna women and ethnic tourism: A way to persist and an avenue to change[A]// Smith V L. Hosts and Guests: The Anthropology of Tourism [C]. Zhang Xiaoping, trans. Kunming: Yunnan University Press, 2002: 90-113. [格丽特・ B. 斯温. 土著旅游业中的性别角色: 库拉莫拉・库拉亚拉的旅游业与文化生存[A]//瓦伦・ L. 史密斯. 东道主与游客: 旅游人类学研究[C]. 张晓萍, 译. 昆明: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02: 90-113. ]
[35] Jordan F. An occupational hazard? Sex segregation in tourism employment[J]. Tourism Management, 1997, 18(8): 524-534.
[36] Chen Bin. The impact of tourism development on the family gender role of Mosuo people[J]. Ethnic Art Studies, 2004,(2): 68-71. [陈斌. 旅游发展对摩梭人家庭性别角色的影响[J]. 民族艺术研究, 2004,(2): 68-71. ]
[37] Tang Xueqiong, Zhu Hong, Xue Ximing. The impact of tourism development on family authority of Mosuo females: Based on a comparative analysis between Luoshuixia Village and Kaiji Village, Lugu Lake area[J]. Tourism Tribune, 2009, 24(7): 78-83. [唐雪琼, 朱f, 薛熙明. 旅游发展对摩梭女性的家庭权力研究――基于泸沽湖地区落水下村和开基村的对比分析家庭权力影响研究[J]. 旅游学刊, 2009, 24(7): 78-83. ]
[38] Boonabaana B. Negotiating gender and tourism work: Women’s lived experiences in Uganda[J]. Tourism and Hospitality Research, 2014, 14(1-2) : 27-36.
[39] Lang Liping. Transformation of the female role of minority people in tourism: Based on the Miao women in Shanjiang areas[J]. Journal of Guizhou University for Ethnic Minorities, 2008, 28(1): 143-147. [稂丽萍. 民族旅游时空中的少数民族女性社会角色的嬗变―以山江苗族女性为例[J].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 2008, 28(1): 143-147. ]
[40] Lu Yanhong, Xu Shengyan, Wu Zhongjun. The analysis of disadvantage factor about the female: Based on the Biasha area in Guizhou Province[J]. Nationalities Forum, 2008, (9): 51-53. [卢彦红, 徐升艳, 吴忠军. 女性参与民族旅游发展的障碍因素分析――以贵州岜沙景区为例[J]. 民族论坛, 2008, (9): 51-53. ]
[41] Li Xinjian, Ke Yan. A review of the overseas tourism employment[J]. Journal of 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2006, (1): 32-37. [厉新建, 可妍. 国外旅游就业研究综述[J].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06, (1): 32-37. ]
[42] Lin Qingqing, Ding Shaolian.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women in host society: A gender analysis[J]. Collection of Women’s Studies, 2009, (3): 75-80. [林清清, 丁绍莲. 旅游发展与东道主女性――一个性别视角的研究综述[J]. 妇女研究论丛, 2009, (3): 75-80. ]
[43] Wihtol R. Hospitality girls in the Manila tourist belt[J]. Philippine Journ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 1982, 4(1-2): 18-42.
[44] Herold E, Garcia R, Demoya T. Female tourists and breach boys: Romance or sex tourism?[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01, 28(4): 978-997.
[45] Tang Xueqiong, Zhu Hong. Gender issues in tourism research[J]. Tourism Tribune, 2007, 22(2): 43-48. [唐雪. 朱f. 旅游研究中的性别问题[J]. 旅游学刊, 2007, 22(2): 43-48. ]
[46] Tang Xueqiong, He Yajun, Huang Helan. The impact of tourism development on the changes in family status of women from ethnic villages: A case study on the Sa-ni people in Stone Forest, Yunan[J]. Yunnan Geographic Environment Research, 2011, 23(5): 7-12. [唐雪琼, 和亚B, 黄和兰. 旅游发展对少数民族妇女家庭地位变迁的影响研究――基于云南石林五棵树村和月湖村的对比分析[J]. 云南地理环境研究, 2011, 23(5): 7-12. ]
[47] Harrison D. Tourism and the Less Developed Countries[M]. London: Belhaven, 1992: 30-31.
[48] Liao Jinglin, Sun Jiuxia.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minority family: From simplicity to complexity[J]. Guizhou Social Science, 2015, (5): 114-119. [廖婧琳, 孙九霞. 旅游发展与少数民族家庭变迁: 从单一性到复杂性[J]. 贵州社会科学, 2015, (5): 114-119. ]
[49] Wang Bocheng, Wu Xiaoping. On ethnic tourism and the changes of marriage customs in destination families: A case study of the upper Langde village in Guizhou Province[J]. Journal of Original Ecological National Culture, 2011, 3(3): 147-155. [王伯承, 吴晓萍. 民族旅游与目的地婚姻家庭习俗变迁调查研究――以贵州省郎德上寨为个案[J].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1, 3(3): 147-155. ]
[50] Zhang Li. The inherit and chang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t economy and marriage family in Lugu lake, Sichuan Province[J]. Guizhou Ethnic Studies, 2008, 28(2): 148-155. [张利. 四川泸沽湖摩梭旅游经济发展与婚姻家庭的承继与变迁[J]. 贵州民族研究, 2008, 28(2): 148-155. ]
[51] Cohen E. Arab boys and tourist girls in a mixed Jewish-Arab community[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arative Sociology, 1971, 12 (4) : 217-233.
[52] Wei Lei, Tang Xueqiong, Zhu Hong. Study of Mosuo household pattern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ouris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le role[J]. Journal of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2, 44(3): 57-62. [魏雷, 唐雪琼, 朱f. 旅游发展影响下的摩梭家屋形态―基于男性角色的考察[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44(3): 57-62. ]
[53] Liu Yun. Research of the effects of rural tourism on the Tibetan women: A case study of Jiaju Tibetan Village scenic spot of Sichuan Province[J]. Nationalities Research In Qinghai, 2007, 18(4): 30-33. [刘韫. 乡村旅游对民族社区女性的影响研究――四川甲居藏寨景区的调研[J]. 青海民族研究, 2007, 18(4): 30-33. ]
[54] Wilkinson P F, Pratiwi W. Gender and tourism in an Indonesian village[J]. Annals of Tourism Reasersch, 1995, 22(2): 283-299.
[55] Li Xingqun. Influence of rural miniature tourism enterprises on family in national regions[J]. Guangxi Ethnic Studies, 2011, (2): 190-195. [李星群. 民族地区乡村微型旅游企业对家庭的影响研究[J]. 广西民族研究, 2011, (2): 190-195. ]
[56] Chen Likun. An analysis of cultural impact of modernization and tourism on ethnic communities: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ree Dai village in Xishuangbanna[J]. Tourism Tribune, 2011, 26(11): 58-64. [丽坤. 离析现代化与旅游对民族社区的文化影响――西双版纳三个傣寨的比较研究[J]. 旅游学刊, 2011, 26(11): 58-64. ]
[57] Wang Y. Customized authenticity begins at home[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07, 34(3): 779-804.
[58] Zhang Jin. Study on the changes of local knowledge and Yao women’s livelihood in the context of ethnic tourism: A case study of Huangluo Yao Village in Longsheng County, Guangxi Province[J]. Tourism Tribune, 2011, 26(8): 72-79. [张瑾. 民族旅游语境中的地方性知识与红瑶妇女生计变迁――以广西龙胜县黄洛瑶寨为例[J]. 旅游学刊, 2011, 26(8): 72-79. ]
[59] Zhou Daming, Yang Xiongrui, Zhou Wei. The impact of tourism to the hosts’community: A case study of “Foreigners Street”in Da li, Yunnan Province[J]. The National Research of Southwest Ethics, 2011, (2): 1-11. [周大鸣, 杨熊瑞, 周维. 旅游对东道主社区的影响研究――以云南大理“洋人街”为例[J]. 西南边疆民族研究, 2011, (2): 1-11. ]
[60] Urry J. The Tourist Gaze: Leisure and Travel in Contemporary Societies[M]. London: Sage, 1990: 2-36.
[61] Zheng Shilin, Zhu Hong , Tang Xueqiong . Space reconstruction of hom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ourism commercialization: A case study of Dai family hotel in Xishuangbanna[J]. Tropical Geography, 2016, 36(2): 225-236. [诗琳, 朱f, 唐雪琼. 旅游商业化背景下家的空间重构――以西双版纳傣族园傣家乐为例[J]. 热带地理, 2016, 36(2): 225-236. ]
[62] Page S. Tourism Management: Managing for Change[M]. Amsterdam: Butterworth-Heinemann, 2003: 223-238.
[63] Xue L, Kerstetter D, Buzinde C N. Residents experiences with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resettlement in Luoyang, China[J]. Tourism Management, 2015, 46: 444-453.
[64] Wang F, Wall G. Administrive arrangements and displacement compensation in top-down tourism planning : A case from Hainan Province, China[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06, 33(3): 645-665.
[65] Harrison B. Tourism, farm abandonment, and the ‘typical’ Vermonter, 1880-1930[J]. Journal of Historical Geography, 2005, 31(3): 478-495.
[66] Cascante M D, Sharper A S, Stocks G. International amenity migration: Examining environmental behaviors and influences of amenity migrants and local residents in a rural community[J].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2015, 38: 1-11.
[67] Salazar N B, Zhang Y. Seasonal lifestyle tourism: The case of Chinese elites[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13, 43(4): 81-99.
[68] McNaughton D. The “host” as uninvited “guest” hospitality, violence and tourism[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06, 33(3): 645-665.
[69] Reis I A. Original and converted social housing: Spatial configurations and residents' attitudes[A] // Proceeding of 4th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Space Syntax[C]. London: UCL, 2003: 1-14.
[70] Domenico M D, Miller G. Farming and tourism enterprise: Experiential authenticity in the diversification[J]. Tourism Management, 2012, 33 (2): 285-294.
[71] Brandth B, Haugen M S. Farm diversification into tourism-Implications for social identity?[J].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2011, 27(1): 35-44.
[72] Wang N. Tourism and Modernity: A Sociological Analysis[M]. Amsterdam: Pergamon, 1999: 15.
Abstract: In contemporary society with rapid fluidity, tourism has become a kind of social representation of modernity. Family studies started with increasing attention to everyday life in 20th century social science. Social change of hosts’ families represents the tourism impacts on destination communities. Structural-functionalists explore the structural changes of hosts’ family in social networks under tourism impacts. Marxists analyze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functions of hosts’ family from utilitarian perspective and regard home as a place with conflicts and contestations. Feminists emphasize relations and care ethics, recognizing equal rights that tourism brings to women at home. Using theories of place and identity, humanists study people’s emotional attachment to home in tourism and their identity issues.
It has been more than 40 years since researchers firstly focused on social change of host families. By comparing Chinese and western literatures, it is found that western studies originated in 1970s, and recently there is an increasing focus on the second home, hosts’ attitude, place, fluidity and so on. Chinese studies have realized rapid development since 2007, especially on gender, tourism benefits, locals’ perspective etc. Chinese scholars generally focus on changes in family income, gender status, family structure, house structure and family identity. It has been found that: tourism has direct positive influence for the increase of hosts’ family income, though with general unequal distribution of tourism benefit; women’s familial status has generally been improved, although some scholars point out patriarchal restrictions on women’s involvement in tourism; the previous homogenous family structure and relations have been more diverse; hosts’ house structure and living space have also been greatly influenced with growing family inns, developmental migration and second homes; family identity and place attachment have been changed, with hosts’ active adaptation to both modernity and tradition .
However, more attention still needs to be paid to family, a micro socio-geographic unit, in tourism studies, especially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
Firstly, most researchers assess tourism impacts on host families as a single exogenous variable. Other factors, such as family members’ migrant working or internet’s role in helping business, reform of loc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institutes, and cultural differences, are overlooked. In future a SEM assessing social change of host community could be designed.
Secondly, those researchers who believe core-periphery theory, often choose minority or less-developed places as case study areas, and demarcate tourists and hosts into two social groups with different status. In future more case studies could be undertaken in urban tourist destinations, exploring local families’ change within similar social groups.
Lastly, the existing research mainly discusses tourism modernity from tourists’ perspective, ignoring hosts’ views. Studying resocialization of hosts’ families could be an important complement to this.
“二人台”这个称呼,在当代中国音乐学界已经是无人不知的了。“东有二人转,西有二人台”,都是泥土芬芳十分浓郁,民族风格十分鲜艳,透露着往昔底层老百姓心态情致的独特表演艺术品种。东边的,山东、河北百姓跑关东;西边的,山西百姓走西口,陕北百姓走北草地。在为生计拼搏的漫长岁月里,两边不约而同地创造了集歌舞、器乐、曲艺、戏曲与口头文学于一身的表演艺术品种。
可是,有谁能够把“二人台”置于历史与地理纵横交织的宏伟坐标中,确认它为三大文化板块地缘交融所形成的“西口路”经济文化生活的结晶,对它进行高视角的观照和细致入微的透视?有谁能够深入到当代二人台班社里,跟演员和演奏员们三番五次不辞辛劳重走西口路,亲身体验那表演小组和观赏群体在山沟僻壤间鱼水相依、互动相激的鲜活场景,那充溢生机的民俗文化氛围?有谁能够把乡间土屋墙上用红纸张贴的账单――把演出若干场的出资人姓名和款项尽行公示的红榜一幅幅拍摄下来,作为当代文化生态的活见证搜集保存起来,统计梳理出来,进行音乐社会学和音乐文化学的研究?除了杨红,我还没有发现第二人。
杨红专著《社会变迁中的二人台研究》近日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这是她2004年获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的学位论文。这篇博士论文的方法论采纳法国文化人类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所倡导的“参与客化法”(王铭铭译名participant objectivation)。这方法的特点在于:不仅强调研究者对于所研究文化事象的亲身参与,而且要求把“局外”与“局内”沟通融合,充分“对象化”,达到高度客观性的认知。可贵的是,杨红不仅从理论上准确地把握了这一方法,而且身体力行,把这方法的精髓化作自己的科研实践,去采录,去询问,去统计,去梳理,去洞察。因此,她所广泛阅读的大量文献资料就从纸面上活跃起来了,成为“客观性认知”的历史支撑和地理铺垫,共同还文化事象以深度真实的本来面貌。
关于二人台在当代的生存际遇,有必要再度重视“路文化”这一概念。在近几百年间,二人台艺术是在“西口路”的经济文化独特生态中萌生、发展并成熟起来的,它的表演场景是“西口路”上一个个“点”的乡镇市集,给它注人经济与文化养分的是这些“点”上的底层老百姓。近几十年来,二人台的不少剧团开始登上大城市的国营剧场,不少人认为这就是标志着二人台艺术“登大雅之堂”的“辉煌”时期。杨红的田野调查展示了三类文化生态的对比:(1)国营编制的剧团剧场,(2)都市娱乐场所的火爆炒作,(3)民间班社在乡间的流动演出。我们能从对比中看出,保持着二人台固有生命力的,是第三类文化生态。那么,第三类文化生态何以能保持固有的生命力呢?是由于:它不脱离传统音乐文化的沃土,它满足广大农村老百姓的文化需求,它在密布于广大地域的许许多多“点”上吸纳又播洒民族文化资源。这三项文化优势,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路文化”。我们不妨大胆地断言,二人台在新世纪要保持自己的勃勃生机,必须牢牢握住那“路文化”的命根子。
“路文化”概念的建立,让我们能从“二人台”这一特定地域特定时期的文化事象上升到概括化的文化定性,转而寻访各种“文化流”的生命力。
现代性 涂尔干 道德 教育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社会结构深刻变迁、思想意识的多元化与离散化,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特别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儿童、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状况。新世纪以网络为首的虚拟媒体大行其道,也与学校、家庭相互作用,共同塑造着儿童、青少年的价值观。鉴于此,如何通过道德教育重塑儿童、青少年价值观,成为教育界面临的重大问题。本文基于涂尔干的教育思想,以现代性社会为背景,对涂尔干的教育思想重新梳理,期待为中国儿童、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提供良好的智识资源。
一、现代性、社会与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作为当今社会重大问题,是随着现代性变迁而出现的。无论是在西方或是中国,教育在传统社会中都受着当权者的思想禁锢与社会结构的制约。在西方传统社会,神学与信仰主宰着人类的基本意识取向,人们的生活与交往由于受神学信仰的规制,越轨事件极少发生,道德从而从未成为中古世纪的主要问题。再者,知识的获取必须通过教会的僧侣集团,他们垄断着知识的生产与消费。此类状况持续了多个世纪,直到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个体,作为自身的主人,开启了理性为王的时代。正如康德所言,什么是启蒙,“dareto know”,个人敢于运用自身的理性去寻求真理。同时,科学技术的急速发展,特别是自然科学的进步促使人们相信,这个世界一定存在着普遍真理,而且,这种真理也一定能够为人类所掌握,从而为宇宙间的事物与现象提供普遍性答案。
个体理性的申张与工业革命大幕的拉开,加速了社会流动,传统的以血缘、地缘为载体的人类生活共同体趋于瓦解,正是在这里,开启了涂尔干关于“社会”作为专门学科研究的大门。传统社会中,个体从属于群体,群体生活有着自身特有的规范对社会中的个体行为进行调整,并对失范行为作出处罚,生活的秩序有着自身的轨道与整合手段。然而,随着社会分工与社会流动速度的加快,传统社会的规范受到了现代性变迁的巨大挑战,社会失范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在传统道德资源式微的状况下重建社会团结,就成为涂尔干思考的重大问题。
涂尔干对于社会本身的来源与走向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的探讨,无论是其早期的博士论文《社会分工论》或是《自杀论》以及《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等专著都集中讨论了社会变迁过程中的道德秩序问题。在涂尔干看来,人类生活从来就存在着一种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意识不但规范着传统社会人类的基本行为,也是社会团结的基本纽带。社会变迁导致了传统纽带的衰弱,引发了社会大量的失范行为,要寻求对社会道德的重新整合,就必须重建社会中介团体,特别是职业群体,职业群体作为连接个人与国家的纽带对社会秩序重新整合。对于学生的道德教育,也是涂尔干晚年所关注的重点问题。我们可将涂尔干的教育思想视作其社会理论的延续,道德教育思想也正是在社会传统道德式微的前提下重建社会道德的方式之一。
二、涂尔干道德教育观的再审视与评价
涂尔干的道德教育思想并非局限于教育本身,更是为分化社会危机涌现开出的治疗药方,对其思想的深入了解必须明确三个问题:第一,道德教育为什么在现今社会如此重要?第二,道德教育思想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第三,社会作为整体与道德教育间的互动关系是如何的?
道德教育的问题指向集中于变迁社会中失范行为的增多,传统社会道德纽带的式微所作出的时代反应。现代化的变迁消解了传统的生活共同体,社会开始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变,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精化,社会空间内的人口密度与精神密度都快速发展,传统的压制法与道德资源已经无法为社会提供有效的规范方案,压制法逐渐让位于恢复法。所谓的恢复法,即是将事物恢复到其本身的状态。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压制法或是恢复法,都不过是修复社会失范的手段而已。在涂尔干看来,也正是分化社会的道德式微,才造就了当今失范行为不断增加。作为人类生活的共同体,社会是否就只能从属于市场社会的契约主义个人呢,个体相对于社会而言真的具备优先权吗?涂尔干给出了否定的回答。社会本身就具备自身的神圣性,社会永远优先于个人。涂尔干通过《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从澳大利亚图腾出发,从而完成了其对于神圣性的论证,即社会本身限于个人存在,社会自身的神圣属性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神学衰落的时代,在现实社会里,通过道德,重建社会的神圣性。道德教育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整合社会分化、加强社会团结的重要工具[1]。
涂尔干对于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教育与社会学》、《道德教育》以及《教育思想的演进》。正如他自己所言:“我现在以德育教育为讲课题目,这不仅仅是因为它在教育学者看来始终占重要地位,更因为它在今天显得特别紧迫”[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对于道德教育的论述中,涂尔干肯定了教育本身的地位,对教育紧迫性的强调也正是对社会失范与道德缺失现象的回应。在《道德教育》一书中,他分别从世俗道德、道德要素以及怎样培养道德三个方面对教育问题进行了回答。涂尔干对教育的回答,既是着眼于法国社会现实,也是为未来社会的道德构建提供了理论指导,期待着能够在世俗社会中,通过道德教育,形成新的社会团结,从而重建社会的神圣性。
那么,究竟道德包含着哪些要素呢?道德教育的实践指向必须为道德本身服务,在涂尔干看来,道德包括了三种要素,分别是纪律精神、群体依恋与自主性的培养。
道德的首要要素是纪律精神。纪律作为规范手段,能够纠正个体的失范行为。涂尔干生活的法国,正经历着现代性的巨大变迁,特别是市场化的高速扩展,货币使用的普遍化,促使人类行为与道德受到了极为严峻的考验,人类行为开始偏向于量化思考,货币提供了将所有关系都化约为数字符号的可能,更加威胁到传统道德。对于纪律作为道德的首要要素,其内涵在于,通过纪律这种手段,我们可以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学会对欲望进行控制。伴随着市场化所造就的生产力大幅提高,人类的欲望也随之增长,如何在欲望与道德之间建构起个体约束的普遍性工具,纪律的教育必不可少。纪律不但对个体的行为起到规制作用,在学生时代所形成的纪律习惯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人格的长远发展。所以,纪律精神必然为道德的首要要素。道德也因此具有限制和抑制的功能,所以过多的财富很容易会变成不道德的根源。
道德的次要要素是建构个体间的相互依恋。正如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所言,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城邦,作为基础的生活单位,可以促使个体未开化的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马克思也指出,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道德的起点就是社会生活的起点。人的发展与生存离不开群体,人总是生活在许多群体之中,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文明的全部财富的生产者和贮藏者,没有社会,人就会降至动物的水平,道德当然也无从谈起。涂尔干道德教育中道德的第二要素就是建立起个体与群体的相关性,纠正自由契约论作者所谓的原子化个人的道德理念。市场化与理性化催生出的个人主义既是现代性急剧扩张的根本动力,同时也是消解传统道德的有效武器。在市场化社会中,原本脱胎于群体生活的个人,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脱离了传统的道德纽带,并有进一步成为社会团结威胁的重要来源之一。建立起个体对群体的依恋,首先可以促使个体能够将个人的努力与社会发展结合在一起,使双方的目标趋于一致,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总体发展贡献个人的力量;其次,群体与个体间的依恋也会形成一种道德与纪律的规制,个人在越轨或发生失范行为时,群体能够对个体形成较强的道德压力,提高个体的道德素养,从而从根源上减少失范行为的发生;再次,作为一名社会学家,社会本身的神圣性在涂尔干眼里不言而喻,也正是要通过建立起个体与群体的依恋,才能使社会的神圣性成为可能。
道德的第三要素就是自主或自决。涂尔干对于自决的理念来源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个体要合乎道德的行动,仅仅遵守纪律和效忠群体是不够的,不管是出于遵从规范还是忠于集体理想,我们必须对我们行为的理由有所了解,而这种了解也就蕴含了自我与自决的意涵。儿童、青少年在学校还未能建立起固定的人生观与社会观,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行动一定要在学校或家庭的严厉规范之下,儿童、青少年本身具有自我学习、自我思考、自我更新的能力。因此,自我理性的运用是儿童、青少年获得自主和自决精神的过程,具有启蒙意义。
总体而言,涂尔干的教育思想是基于整体社会变迁的视角下出发,在面对社会失范行为频频发生的背景下重整社会团结的重要手段,但是教育在西方思想界的功能与作用也一直在历史的变化中不断定位,不断调整。教育,原来作为家庭的私人事务,随着民族国家的出现,课堂被从家庭转向了公共场域,基本而言,是由国家来代以实行的。近代国家的教育观的改变主要由两个基本前提构成,第一,将学生的潜能尽最大可能发挥出来。以帕森斯观点视之,即通过教育作为选拔人才与甄别人才的手段,将个体放置于适于其能力能够充分发挥的地方。第二,教育也是国家总资本成长的重要方式。国家总资本在近代民族国家崛起过程中作用巨大,特别是科学技术理性的不断伸张,人力资本成为了国家间极为重要的竞争要素,而生产力发展所依托的科技理性必须要依靠教育功能才能实现。教育成为了形塑现代文明与国家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涂尔干道德教育思想与中国社会:简短的总结
作为一名社会学家,涂尔干的道德教育既是对现代转型社会中失范问题的担忧,更是为了社会的未来,将道德教育视为重建社会的重要方式。今天,中国社会也在经历着巨大变迁,以涂尔干理论为基础,也可以对中国社会的道德问题加以诊断,并塑造中国社会的神圣性。
中国传统社会正是建立在普遍道德基础上的文化社会,儒家思想化约了家庭与国家间的紧张,重新建构了家国一体的道德体系,并为社会与个人的行为提供了普遍规范。道德,自古以来都是中国社会运转的基础理念价值。然而,随着现代性的变迁,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以及传统共同体的示弱,道德问题已经跃然成为中国社会健康运转的首要问题。而这种社会转型所引发的的道德危机不只是出现在社会,作为社会的子系统,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儿童、青少年也正经历着普遍道德缺失的考验。各个媒体也竞相报道关于儿童、青少年的道德失范问题,比如校园暴力问题,留守家庭道德教育缺失问题,甚至有部分儿童、青少年为了网络游戏而残害家人的事情发生,当然,这不是普遍现象,但是也足以引起社会的警觉。从这个角度而言,涂尔干的道德教育问题不只是19、20世纪初的法国问题,也是中国社会经历转型而面临的问题,对于涂尔干的道德教育思想的回溯,当然也不能只留于表面,而是通过对其理论资源的提取从而为中国社会的道德建设服务。
同时我们也应明确,正是因为中国与西方文化传统不同,社会结构与发展阶段不同,对于西方的教育不能全盘接受,应更多关注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别,应更多注意教育与社会变迁与社会价值的关系统一,从而加以批判与吸收。现代教育的道德功能在很多西方后现论家眼里成为了一种规训工具,以福柯为例,福柯通过对疯人院、监狱与课堂教师等微观空间的考察,认为微观权力无所不在地蔓延在现代社会,而作为人的主体性早已被权力建构,从而无法发挥出人的全部潜能。换句话说,现代社会的物质性成长,是以牺牲一部分人本真的创造力为代价得以实现的,这一点特别要引起中国教育的重视。这也就进一步要求我们现代的教育更要注重个体的主体性的发挥,实现个体的潜能,从而实现人的全面解放。
参考文献
[1] [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中央编译局.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1 研究概况
根据我国体育总局下发的相关体育教育研究文件的内容可以得出,我国体育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方向包括,体育文化的教育、体育学科体系的构建、体育竞赛制度的设立、体育传播价值的研究、体育行为规范的研究以及促进全民体育等方面。
1.2 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
1.2.1 利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的科学定位
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对策、方针、政策等的制定与世界体育的发展状态、发达国家的体育技能及水平、我国国内的体育文化发展现状、我国体育教育水平、我国体育人才的培养以及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等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而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科正是研究关于体育与人、体育与社会发展关系及规律的学科。所以,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科研究的发展利于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的科学制定,即,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科研究成果的准确、科学、合理、实用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定位的正确与否。
1.2.2 影响着我国大众体育的发展
体育人文社会学科关于人、体育、社会三者关系的研究,联系到了大众、社会以及广大体育爱好者,甚至,直接影响到了广大体育爱好者的切身利益等,而且,体育人文社会学科的发展和研究探讨了体育与社会的发展走向,而体育运动的锻炼是很多体育爱好者的理想和毕生爱好,因此,这一研究也带动了群众谈论、学习、关注体育的热潮,进而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了我国群众体育的发展。
1.2.3 促进了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水平的提高
我国的体育产业作为我国经济产业的一部分,不仅带动了各地体育文化的发展,而且,提高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利于实现我国体育文化的传承,保护了传统民族体育文化,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利于提高偏远地区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体育区域体育文化的开发等。体育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涉及到了体育产业开发的方方面面,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给体育产业在偏远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和开发思路,利于体育产业开发的科学、正确和合理。
1.2.4 促进我国体育发展法制化建设
体育人文社会科学彻底地研究了体育与人的关系,分析了我国体育社会发展现状中的不足,分析了体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调查了社会发展带来的体育发展与时代不想协调的原因,构建了较为合理的我国体育行为规范体系等。这些研究数据的统计、研究现状的不足、体育发展的混乱等共同促进了我国体育发展法制化模式的出台、推广和施行,显而易见,这些都是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功劳。
2 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不足之处及原因分析
2.1 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属性、概念不明晰
虽然,我国的体育人文社会学科发展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体育人文社会学科研究的成果也相当可观,但是,由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科在我国的兴起和发展时间较短,我国各地区体育文化、体育教育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因此,目前还存在许多地方、许多体育研究人员对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属性、学科概念、学科研究内容、学科发展方向等不明确、不了解的现象,为了切实地提高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的发展水平,我国各大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机构、各大高校等相关部门有必要及时、广泛地进行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属性、概念的普及等,以方便促进“全民体育”。
2.2 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对我国社会矛盾的分析稍显浅薄
由于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就是研究体育发展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双方的互相影响以及我国社会与体育发展的矛盾等。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有必要着重对我国的社会矛盾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读,但是,调查发现,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少,即使有也是较为浅薄的研究,甚至只是对矛盾的表面进行解读等。究其原因,与我国社会变迁过快,体育的发展跟不上时代,体育发展落后以及我国社会矛盾话题的敏感性相关。但是,为了保证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的可持续、高水平发展,相关部门有必要邀请有资质的专家、学者等进行研究指导,以求保持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可持续,更加深入地分析社会,以便保证研究结果的科学性。
2.3 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远落后于应用的研究
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和在实践中运用,这一点等同于其他一般性的体育理论一样,失去了在实践中的应用,一切理论研究都将变得毫无意义。然而,当前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理论研究呈现出远远落后于应用研究的现状。这种体育研究理论与实践不相协调的发展现状不利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不利我国体育教育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体育人文社会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如何改善这一问题,如何使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步调一致,将是今后各大高校及教育管理部门需要引起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3 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完善方法及对策研究
3.1 提高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主体的自觉觉醒意识
在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浪潮中,广大体育人文社会学专家起到了引领的作用,而研究的主流仍然是广大学者、普通高校学生以及人文体育专业的学生们。为了切实的提高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水平,必须促进、引导广大学生们的研究意识觉醒,使其积极、主动地投身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研究能力,利于提高学生的体育人文社会学习技能等。
3.2 营造良好的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氛围
体育人文社会学严谨、健康、科学、和谐的研究氛围的构建利于广大研究成员及时地交流研究成果、平等的探讨研究历程,利于对研究结果的评价和批判,利于提高研究成果的实用性价值。
3.3 加强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理论实践一体化
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不能只是“纸上谈兵”,也不能只在实践中“蛮干”,而需要将二者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现的問题及时地在理论研究中解决,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水平,这也是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参考文献
[1] 韩春利,曹莉,孙晋海,等.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9):1160-1170.
[2] 胡洁.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综览——改革开放后二十年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概貌与特征分析[D].北京体育大学,2003.
[3] 薛艮连.首都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D].首都体育学院,2014.
[4] 边珂.体育人文社会学硕士学问论文选题研究——以北京体育大学为例[D].北京体育大学,2014.
[5] 屈杰,万义.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选题方向及方法特征——1999—2011年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博士论文分析[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3(15):13-17.
[6] 杨烨,任海,王凯珍.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科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30(11):1441-1448.
[7] 萨日娜.体育人文社会科学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2012.
论文摘要:孔子的道德学说是构建在春秋时期宗法血缘关系遭到破坏、宗法等级制度逐级崩溃的社会变迁的基础上的;也是构建在礼治思潮兴起、人们重视社会秩序与社会规范重建的思想资源基础之上的。在具体的构建上,它以“仁”为核心,也包括一系列的道德规范与道德修养方法,由此开创了先秦儒家道德文化。
孔子的道德学说是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鲜明特色,其道德学说开创了先秦儒家道德文化。由孔子开始在中国思想史上才有了针对社会普通的个体成员的独立、系统的伦理道德理论。本文试图对孔子道德学说构建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春秋的社会变迁——社会基础
春秋时期的社会变迁是孔子道德学说得以建立的社会基础。春秋的社会变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社会经济方面。青铜和铁制农具逐渐运用于农业生产,牛耕开始使用。施肥、除草、中耕、灌溉等农业技术得到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的提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春秋中后期,社会上开始出现了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如《论语·微子》中子路遇到的长沮、桀溺和荷丈人都是独自耕作的农民。《左传·僖公三十五年》记载的降为农民的原晋国大夫冀缺夫妇也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的。《诗经》中也有不少反映个体农民家庭生活的诗,如《王风·君子于役》、《郑风·女曰鸡鸣》等。在工商业领域世袭的“工商食官”制度被打破,出现了独立的私人手工业者和私商,象著名的工匠,如鲁国的公输般,郑国的大商人弦高,越国的范蠡,孔子的学生子贡等。春秋中后期,社会上出现的大量脱离原有族属的个体家庭和个体劳动者,使宗法血缘关系遭到削弱,宗族组织开始瓦解,独立的个人意识开始出现。
2、政治上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度遭到破坏。首先,是周天子作为姬姓大宗子的天下共主地位的丧失。平王东迁洛邑以后,由于不断的赏赐和诸侯争夺,王畿范围不断缩小,经济军事实力也不断下降。而郑、晋、齐、楚、秦等诸侯国的势力却不断上升,出现了大国争霸的局面。他们越来越不把周王室放在眼里,很多诸侯不再向王室履行缴纳、贡赋、朝聘、会盟的义务。相反,诸侯动辄出兵讨伐周王,召唤周王去盟会。周天子的权威丧失殆尽,作为天下共主的地位渐渐只具有象征意义。其次,大宗、小宗之间出现争夺与兼并。如晋国曲沃武公攻灭晋侯缗,而夺取了大宗子的地位。鲁国三桓以小宗控制鲁国公室大宗。另外,从西周末到春秋中期各诸侯国的异姓卿大夫宗族开始强大起来,也构成了对公室公族的严重威胁,如晋国的韩、赵、魏等大族,齐国的国、高、管、陈氏等。最后,嫡长子继承制开始遭到破坏。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在西周后期就遭到了来自周王的破坏。如周宣王强行立鲁武公庶子括,周幽王废嫡立庶。春秋时期,各国废嫡立庶的事件多了起来,如宋国宋宣公舍嫡长子与夷而立弟穆公;鲁惠公死时违背立嫡原则,由庶子隐公继位。上述宗法等级制度的破坏,使原有的社会调控机制逐渐失去效力,从周天子到各诸侯国君的权威不断遭到削弱,礼乐征伐由“自天子出”变为“自诸侯出”、“自大夫出”以至于“陪臣执国命”。宗族宗法制度出现了从上到下的逐级崩解。贵族集团以前那种简单的家长制和等级制的统治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新的政治形式了。
二、礼治思潮的兴起——思想资源
随着春秋时期宗法血缘关系开始遭到破坏、宗族宗法制度的逐级崩解,旧有的政治等级关系趋于瓦解,原有权威的丧失,依靠天然血缘关系建立的社会秩序遭到破坏。与此同时,社会上开始出现了脱离原有族属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个人的价值开始得到显现。统治者不能再把民仅仅当作臣民来保护,而必须要当作人来对待。旧有的天命鬼神观念和宗族血缘关系已不能很好的起到维系统治的作用了。在这种政治形势下,政治统治的重点就不再表现为强调权威的作用,而在于建立针对所有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在于统治方式的制度化,在于社会规范与社会秩序的重建。在原有贵贱有序、尊卑有常的社会秩序遭到破坏的春秋时代,人们倍感秩序的重要性,于是人们在既有的政治文化资源中重新发现了“礼”。春秋时期“礼”受到了政治家们的高度重视与广泛关注。人们把“礼”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独立出来,从政治理论的高度论述礼的政治功能,以礼治国成为时人的共识。
春秋时期在政治思想领域的一大变化即是礼治思潮的兴起,“礼”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了多数人的普遍认同,人们把礼上升到治国的根本大法的高度。《左传·隐公十一年》载:“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载卫国北宫文子言:“礼之于政,如热之有濯也。濯以救热,何患之有。”《国语·晋语四》曹负羁对曹伯言“礼以纪政,国之常也。”
与曹负羁的话相类似的是《左传》桓公二年载晋大夫师服所言:“夫名以治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杨伯峻注:“体为‘体用’之体,意谓礼为政治政法之骨干”,师服认为礼是政治统治的核心。与这种认识相类似的言论还有《左传》僖公十一年载周内史过言:“礼,国之干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子太叔所云:“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左传》定公十五年载子贡言:“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左传》中有大量的礼也非礼也的评判,人们把礼视为认识上的是非准则和品分人格高低的标准。人们往往根据各级贵族外在的礼仪、礼容判断其修养的高下及政治生命力的兴衰。《左传》闵公元年载,齐欲伐鲁,齐公问仲孙湫曰:“鲁可取乎?”仲孙湫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这里仲孙湫即根据鲁国仍行周礼的情况判断其国势未衰。《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载齐国庄子聘鲁时,臧文仲看到他“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成而加之以敏。”便劝僖公结好齐国,因为“国子为政,齐犹有礼。”
《左传》定公十五年载邾隐公来朝见鲁定公,子贡即根据两国君的礼容对两君的政治命运做出了判断:“邾子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贡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近病,君为主,其先亡乎!”《国语·周语上》载,周襄王年间,太宰文公及内史兴到晋国对晋文公行锡命礼,内史兴即根据晋文公在行礼过程中能严格按锡命礼的规定行事,告诉周襄王:“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在《国语》、《左传》中这样的记载不胜枚举,是否有礼及行礼的好坏已成为反映各国兴衰的一支“晴雨表”。
春秋时期礼无所不在,在王权衰落,权威丧失,战乱频繁的动荡时代里,礼成为内政,外交及个人行为的基本准则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突破礼的周旋揖让的形式来认识礼的政治功能和本体意义。《左传》昭公五年载:鲁侯去晋国,自郊劳至于赠贿,全无失礼之处。晋平公认为昭公“善于礼。”大夫女叔齐认为“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鲁国政权落入三桓手中,昭公无能为力;人民投到三家门下,不为公室效劳,昭公不知自己面临危难,却还利用与大国结盟去凌辱小国。昭公分不清“礼之本末”,“屑屑焉习仪以亟”是舍本求末。《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赵简子问子大叔“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简子问:“敢问,何为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则实之。……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亚,以象天明,……’”这里把礼提升到自然的秩序与规律的高度,并认为礼的政治功能就在于别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这一点可参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卫国大夫北宫文子所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也即在于对处于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的社会角色的划分与行为的规范。
三、仁学思想——具体内容
春秋时期由于以宗法等级为基础的旧有社会秩序的破坏使得政治家们在理论上重视礼的维系社会秩序的功能,导致礼治思潮的兴起。但从实践效果来看却并不理想,礼并没能建立和稳定起春秋时期的社会秩序。春秋时期恰恰是历史上社会运作最无秩序的时期之一,司马迁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是一个尚利尚力,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种情况下且不说政治家们企图用来稳定社会秩序的礼本身就具有建立在宗法血缘基础上的致命弱点,就算它是一套适应新的形势的新的制度,在这样一个人的意识开始觉醒,人的价值开始被发现的时代,仅靠外在的制度规范的建设也不可能有效的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持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还要有个人内心的道德自律,要有道德的建设。
生活在春秋晚期的孔子亲身体验了这个时代的社会无序。孔子的时代宗法等级制的崩毁已经到了“礼乐征伐自大夫出,陪臣执国命”的地步。他自己生活的鲁国也已经是“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论语·季氏》)对于现实社会中这种“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论语·颜渊》)的社会无序现象,孔子非常的痛心疾首,他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礼崩乐坏”的局面,使社会恢复到往日的安宁秩序。要实现社会的有序,孔子所利用的手段是等级名分制即正名使君、臣、父、子各安其位,遵守自己的本分,不僭礼不越位,在这一点上他与春秋时的政治家的认识并无二致。孔子比他以前的政治家高明的地方即在于他看到了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独立个人,人的意识开始觉醒的事实,也看到了单纯的外在规范的不足之处。他试图为礼的外在规范找到一个人们内在的心理情感依据,使外在的强制规范变为人们的内在的自觉认同,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这一点在孔子对宰我问“三年之丧”的回答中表现的特别明显,“……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孔子把行“三年之丧”礼制的原因直接归结为基于血缘的亲子之爱的情感需要,把礼的基础直接诉诸人的心理情感需要。从而对这种礼制的遵循就是一种自觉的需要而不是被迫的服从。孔子这种对礼的改造是相当深刻的。孔子更重视礼的精神实质,礼的情感基础。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孔子认为,没有对礼的内在的心理情感的认同而只具有礼的外在的仪节形式,礼的生命力实际上已经丧失,这样的礼也是不能长久施行的。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为政》)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为政》)如果人们没有对礼的一种内在的心理情感的认同,没有内在的道德修养和道德自律,人们自然不会按照礼的规范行事。在继承西周时期“德”的思想和春秋时期礼的思想基础上,孔子创造性提出了“仁”的理论范畴,把“仁”作为“礼”的一种内在的心理情感的基础,试图通过人们内在的道德建设来实现对礼的自觉认同。“仁”作为一种最高的政治与道德理想而成为孔子的思想体系的核心。“
首先孔子“仁”的学说是针对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个人意识觉醒这一情况而提出的。“仁者人也”(《礼记·中庸》)“仁者爱人”(《论语·颜渊》)孔子所谓爱人,是表示人我关系的一个及其广泛的哲学概念。凡是一切与人为善、利人成人的感情和行为,都可以说是“爱人”,都可以归之于“仁”。孔子向统治者提出必须将人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看待,把社会成员当做独立的人去对待而不是仅仅当作自己的臣民当作毫无生存能力的“赤子”那样去保护。这就要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的人格。真正把社会成员当成平等独立的个人看待,在施行政令时就会以一种恭敬、虔诚、庄重、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人民,而不是漠视人民的权利和要求,真正做到如孔子所讲的“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论语·子罕》)。
对统治者而言,“仁”就是要保民惠民给民以实际的好处,要轻徭、薄赋、省刑、庶、富、教,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即广泛地给人民以好处,又能帮助大家生活得很好。统治者要行仁就必须“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统治者要怎样才能做到“仁”呢?孔子认为这首先要从“亲亲”中去培养这种感情。孔子的学生有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顺父母,敬爱兄长,这就是仁的基础。孔子说:“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近指与自己最贴近的父母兄弟;譬,譬喻,“能近取譬”就是能以自己对父母兄弟的感情来理解我与一般人的关系。把自己爱父母兄弟的感情和行为施于其他人,那就可以做到“爱人”达到仁。孔子的仁首先从血缘家族内部做起,但又超越了血缘关系的极限。只有这样以血缘的亲情之爱推广开去,才能做到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在积极方面才能做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而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在消极方面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孔子的“仁”不仅仅是一个政治概念,同时它更是一个道德概念。孔子不仅仅强调为政者的道德修养对政治统治的重要作用,他更把目光投向了摆脱宗法血缘关系束缚而独立出来的个人。更强调具有独立人格的社会普通成员的道德修养,道德自律对维系社会安定秩序的重要作用。只有“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礼记·大学》),外在的制度规范才能真正的起到作用。在《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孔子提出了针对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准则并大量论述了如何进行道德修养,这成为孔子“仁”的主要内容。孔子是“仁”、“礼”并举的,他看到了外在规范与内在自律不可偏废,但他却更重“仁”,“仁”才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其之所以如此正在于对礼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春秋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已经作了充分的阐述了,而孔子所看到的正是当时大多数政治家都忽略掉的东西,也就需要他详细的加以说明了。
“仁者,人也”,(《礼记·中庸》引孔子语)朱熹注《孟子》“仁也者,人也”说“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即“仁”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应具有的品德,这是孔子对“仁”的又一个基本的规定。“仁”是孔子为人所规定的各种道德品质的总称,是人所应具有的理想人格,是每个人都应该努力追求达到的人生的一种精神境界。人的生命的精神价值即表现为人格,健全的人格正是生命的精神价值的实现,在这里孔子突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类的意识。既然“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条件,就是每个人都应努力去追求达到的东西,这样对理想人格的追求就不是服从外在权威,外在律令的需要,而是作为人的一种类的意识的内在情感的需要。它直接服务和服从于人本身。孔子通过“仁”的概念释礼为仁,把外在的强制规范变成了一种内在的心理情感的需求,为原有的缰死的制度规定性的礼注入了新的活力。“仁”是一个内容丰富的道德范畴,孔子为社会中的个人规定了许多需要遵循的道德品质。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恭即庄重、谦逊,宽即宽厚、宽容,信即诚实、诚信,敏即勤敏,惠即施恩惠于别人。孔子把这几方面作为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品质,并多次加以强调。当樊迟问仁时,孔子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论语·子路》)还说:“主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卫灵公》)除了继续强调为人谦逊诚信外,孔子还特别强调了敬、忠。敬是指一种临事庄重、认真的态度,忠是指忠诚、忠实。孔子强调为人要宽容,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论语·卫灵公》)要不念旧恶“犯而不较”(《论语·泰伯》)。为人要讲诚信,孔子针对不讲诚信的社会现实曾经感慨地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车兀,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除此以外孔子还讲“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刚、毅、讷也是孔子为人所规定的道德品质。刚是刚强,毅是果决、坚毅,木是质朴,讷是不轻易言语,这也是人们所应有的道德品质。好学善思也是良好的品德,子夏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除此以外“仁”的道德品质还包括“直”、“智”、“义”、“勇”、“和”以及“温”、“良”、“俭”、“让”等内容。
那么怎么样才能具有和保持这些品德呢?孔子认为能否具有这些品德,关键在于个人的内心自觉与主观努力程度。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只要个人经常进行自我反省,加强道德自律,就能做到。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曾子也讲:“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论语·学而》)孔子特别强调学习对于道德修养的意义,主张多闻和多见。他认为良好的道德品质不是先天就有的,而主要是靠后天学习得来的。只有不断学习,人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水平才能不断提高。他的学生子夏曾经说过:“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论语·子张》)即广泛地占有知识,提高自我觉醒,坚定志向,对不懂的事情切实向人请教,由近及远,由易到难地进行周密思考,仁的精神境界主体现在这里面了。孔子要他的弟子们学文、学诗、学理、学道,其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达到仁,树立其行仁的自觉。
孔子重视自我修身和道德自律,是希望以此来培植人们的道德品质,使人们按所公认的道德规范行事,以此维护等级制的“礼”,恢复往日安定的社会秩序。不可否认孔子所要维护的礼已不再是原封不动的周礼,而是用现实生活中的人道主义和理性主义加以合理的改革和解释后的礼。但它毕竟还是等级制的礼。孔子希望人们通过道德自律来自觉认同个人在等级制中所处的地位,这显然脱离了当时的政治现实,但孔子却由此开创了先秦伦理道德文化。在此之前尚无一位思想家提出过全面的道德品质的内容,也没有人对如何培植道德进行过论述。
参考文献
[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7.
[2]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 1980.12.
[3]顾德融,朱顺龙.春秋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6.
[4]刘泽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先秦)[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6.11.
[5]李泽厚.孔子再评价[J].中国社会科学,1980.2:77-79.
[6]刘家和.先秦儒家仁礼学说新探[J].孔子研究,1990.1:23-32.
第一个趋势是,以年龄分层的研究梯队初步形成,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交流平台展露雏形。本次会议显示出在老一辈学者笔耕不辍的同时,中青年研究者队伍日益扩大,已初步形成老中青结合的研究梯队。老一辈学者长于从宏观角度提炼我国新闻事业在各个时期的核心特点与问题,中青年学者乐于从微观角度对某一新闻现象进行深入剖析。上述研究互相呼应,互为补充,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这种逐渐成形的梯队在未来研究中具有的潜力与优势。
本次研讨会的与会者除来自全国高校新闻院系、研究所的学者、专家以外,还有来自中国台湾地区、新加坡和日本的数位年轻研究者。与会人员的地域分布说明在以中国学者为主体成员的基础上,来自境外或有留学背景的研究者对新闻史论研究的兴趣日益浓厚,一个国际化的研究平台正在逐渐成型。借助这个平台,境外研究者可以及时地了解中国新闻史论研究的最新动态和成果,国内研究者也可以有效地借鉴新视角与新方法在中国新闻史论研究领域的应用,尤其可通过对境外保存的第一手资料的研究,纠正既有发现的偏颇与缺漏。这个平台的搭建,无疑有助于中国新闻史研究突破现实地域和文化边界的两重制约,在学术的交流与争鸣中,使现有研究朝向多元化和深入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个趋势是,中国地方新闻史志研究更富“本土关怀”,沦陷区新闻事业个案研究渐具规模。任何扎实严谨的史学研究都遵循“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原则,新闻史论研究自然也不例外。但长期以来如何实现史料爬梳与理论创新的有机结合,水到渠成地“论从史出”似乎成为了考验研究者特别是年轻研究者的一道难题,甚至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制约新闻史论研究发展的瓶颈,使新闻史教学陷入了一种尴尬境地。可喜的是,综览本次研讨会提交论文的研究主题与论述内容便会发现,一种以“本土关怀”为核心的研究转向正在逐渐形成。
这种“本土关怀”的研究取向的一种具体表现是,尝试从“本地”、“本土”的具体情况出发,以“问题先行”的研究思路取代“框架先行”的研究思路,以新闻事业的历史与发展为研究的终极关怀与叙述视角,将新闻事业置入一个动态的场域,对其与社会变迁的复杂机制进行考察。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在从事地方新闻史研究时,有意识地将地方性报刊的发展置于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变迁的历史背景中,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报刊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进行考察。
对沦陷区新闻事业的个案研究也是这种“本土关怀”转向的一种表现。研究者在爬梳原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在沦陷时期具体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环境以及中日关系的变迁,通过深入的个案研究以点带面地考察各个具代表性的日伪报刊在沦陷时期的报道特点、舆论倾向以及对中国新闻事业造成的影响。继东北沦陷区之后,对华北沦陷区、华中沦陷区及日占时期台湾地区新闻事业的考察也渐成规模,不仅填补了新闻史论研究在此领域的空白,还为了解日伪时期的舆论控制提供了一个立体的视角。
一、有关家族研究的历史回顾
古代学者对于家族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西周的宗法制度方面,宋人张载的《经学理窟·宗法》篇,首次对宗法制度作出了全面的解释。清代学者毛奇龄的《大宗小宗通释》、万斯大的《宗法论》、程瑶田的《宗法小记》、侯度的《宗法考》等,对宗法制度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考据。
本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社会史论战的展开,近代学者开始对家族制度的研究,出版了吕思勉的《中国宗族制度小史》(中山书局,1929年)、陶希盛的《婚姻与家庭》(商务印书馆,1934年)、高达观的《中国家族社会之演变》(正中书局,1934年)、潘光旦的《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商务印书馆,1941年)、王伊同的《五朝门第》(成都金陵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1943年)、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商务印书馆,1947年)等专著。
传入中国后,中国学者开始有意识地以为指导研究中国的家族问题。郭沫若的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在全面探讨先秦社会制度外,还特别重点研究了当时的家庭和家族问题。吕振羽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系统阐释了中国原始婚姻和家庭的发展过程,也详尽介绍了父家长制家族制度的产生过程。
与此同时,日本学者也开始重视对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的探索,从40年代开始,出版了大量研究论著,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加滕常贤的《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研究》、清水盛光的《支那家族的构造》(岩波书店1942年)、《中国族产制考》(岩波书店1949年)、牧野巽的《支那家族研究》(生活社1944年)和《近世中国宗族研究》(日光书院1944年)、守屋美都雄《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国家》和《中国古代的家族研究》等。
建国以后的三十年,受政治环境的影响,国内家族史的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阶段。除个别研究涉及到西周宗法制以及60年代结合对封建制度的批判发表了部分对族权的研究论文,关于家族史的学术论文较少。其间代表性的论文有左云鹏的《祠堂族长族权的形成及其作用试说》(《历史研究》1964年第5、6期)等。
随着80年代初的思想解放,社会史研究在大陆史学界得以复兴。作为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家族与宗族问题开始受到史学界的普遍关注。
二、近年来家族研究的新进展
近年来,学术界出版了多部从社会角度研究古代家族问题的论著。
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92年),将古代家族区分为“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家族”、“殷周时期的宗法式家族”、“魏晋至唐代的世家大族式家族”、“宋以后的近代封建家族组织”四种家族形态。该书属通论性的学术著作,时间跨度较大,材料丰富,论证充分,内容编排井然有序,毫无空泛之感。
冯尔康、常建华等编著的《中国宗族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社会史丛书”,1994年)是一部比较完整和系统的中国宗族史。作者按照时间顺序,把中国传统宗族形态划分为五个发展阶段,即(1)先秦典型宗族制时代;(2)汉唐间世族(士族)宗族制时代;(3)宋元间大官僚宗族制时代;(4)明清绅缙富人宗族制时代;(5)近现代宗族异变时代。作者从婚姻、姓氏、墓葬、祠堂、族谱、族田等具体制度入手,全面分析了宗族的形态特征、等级结构、社会功能等问题。
朱凤瀚的专著《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充分利用甲骨文、金文、侯马盟书等古代文资料,结合现代考古学的田野发掘成果,将商周家族划分为商晚期、西周、春秋三个阶段,对中国历史早期的各种类型的家族组织作出了具体的分析比较,深入探讨了家族对中国早期社会形态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
徐扬杰的另一部专著《明清家族制度史论》(中华书局,1995年版)立足于横向的开掘,涉及家族结构、家族规模、家族生产、家族财产、家族伦理、家族观念、家族法律、家族祭祀、家族教育、家族谱牒、家族械斗、家族防卫、家训族规等。作者认为:宋以后的家族制度,尽管在形态结构上继承了古代家族制度的某些特点,但它基本上是在宋以后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家族制度,这种家族制度以祠堂、家谱和族田为基本特征,与古代家族制度有显著的区别。在近代家族制度中,祠堂是近代家族的象征和中心,家谱是维系家族的主要纽带,族田是家族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该书结构严谨,内容翔实,征引书目达500多种,包括大量家谱、方志、家训、族规和乡约。
郑振满的博士论文《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博士论丛”,1992年)从家庭与宗族组织的互动关系的角度出发,把中国传统家庭和宗族纳入同一分析框架,认为:宗族组织作为一种直接构建于家庭者上的社会组织,家庭形成的各种关系,如婚姻、血缘、收养、过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继嗣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宗族组织的构成及演变趋势。作者肯定了传统研究中对于大家庭、小家庭、不完整家庭的区分,并由此将宗族组织分为三类:即以血缘为联结纽带的“继承式”宗族、以地缘关系为连接纽带的“依附式”宗族和以利益关系为连结纽带的“合同式”宗族。作者认为,“在正常情况下,每个家族都有一个共同的始祖,这个始祖(不完整家庭)经过结婚生育,开始形成继承式宗族,又经过若干代的自然繁衍,族人之间的血缘关系逐渐淡化,为地缘和利益关系所取代,继承式宗族也就相应地演变成为依附式宗族和合同式宗族。这一理论模式对于中国古代家族研究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朱勇的博士论文《清代宗族法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博士论丛”,1987年)对清代宗族法的内容、制定与执行、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
由美国学者李中清、中国学者郭松义主编的《清代皇族人口和社会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收入13篇论文,针对清代皇族这一特定的家族形态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该书利用了清代《玉牒》及其它档案文书,运用计算机手段和现代统计学方法,对各种数据和文字资料进行量化分析,体现了大陆、台湾和美国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近十余年间,学术界发表有关家族问题的研究论文近百篇,从社会史的角度,对中国传统社会中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家族组织、家族形态以及社会功能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探讨。
一、关于西周宗法制问题:李衡眉连续发表了《昭穆制度与周人早期婚姻形式》(《历史研究》1990年第2期)、《昭穆制度与宗法制关系论略》(《历史研究》1996年第2期)、《兄弟相继为君的昭穆异同问题》(《史学集刊》,1992年第4期)、《宋代宗庙制度中的昭穆制度》(《河南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等系列文章,针对学术界关于昭穆制度就是宗法制度或是宗法制度一项内容的传统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昭穆制度和宗法制的内容有别,昭穆制度体现在墓葬、宗庙和祭祀制度中,而宗法制却体现的继承制度中。前者起源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过渡,后者起源于原始公社向阶级社会的过渡。
杨希枚的《再论先秦的姓族和氏族》(《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认为:先秦文献中的姓字指“姓族”,即包括同祖先的若干宗族及其若干家族的外婚单系亲属集团;氏字指“氏族”,即包括某一姓族所统治的同姓、异姓和与统治者无亲系的庶民所组成的王朝。
二、关于春秋战国的家族状况:韩国学者尹在硕发表《睡虎地秦简〈日书〉所见“室”的结构与战国末期的家族类型》(《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3期),作者认为:通过《日书》所反映的民间信仰内容,能够推导出可以旁证当时民间生活形态的社会史资料。《日书》把“室”作为每个人活动的最小空间,并叙述了“室”内可能发生的一切活动,对研究中国古代家庭史很有价值,《日书》中所记载的“室”的建筑结构或“室”内成员的规模及血缘结构,则反映了当时人们生活的普遍形态,因此,对《日书》所载“室”进行分析,不仅可以阐明战国秦汉末民间一般家族之形态,还可作为小型家庭论之依据。
三、关于两汉家族组织:张泉鹤《东汉宗族组织形式试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3期)围绕东汉宗族的构成特点、族内的赈恤活动、族人的法律连带责任等进行了研究,认为,东汉宗族是在先秦宗法组织瓦解后,适应东汉社会条件而形成的一种家族共同体。豪民大家控制了族权,阶级关系压倒了血缘关系,在宗族内部,各家庭的生活是独立的,族人的相互联系仅表现在救济和赈恤上。
四、关于魏晋南北朝的世家大族:家族的个案研究成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主流。个案研究本是一种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以这一研究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家族制度已经成为海外学者的一个通例。80年代初,美国学者伊佩霞的专著《博陵崔氏个案研究》被在大陆学术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由于魏晋南北朝这一独特的历史环境,有关这一时期某些著族大姓的个案研究,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所在。到目前为止,已发表的有关论文达数十篇,其中有代表性的有刘驰的《从崔卢二氏的婚姻缔结看南北士族的地位变化》(《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士族之婚媾—陈郡谢氏个案研究》(《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王连儒《东晋陈郡谢氏婚姻考略》(《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等。
田昌五、马志冰《论十六国时代坞堡组织的构成》(《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对魏晋南北朝坞堡累壁以宗族乡党为基础、坞堡主要是由东汉至魏晋地方大族中孕育出来的传统看法提出质疑,认为十六国时期的坞堡组织可分为少数民族与汉族两种,两者的居民构成和组织方式具有很大差别,汉族坞堡大多为流民所建。坞堡主身分复杂,有流民帅、乞活帅等,只有少数坞堡为地方大族所置。
除此之外,日本学者谷川道雄、川胜义雄等人在70年代大力提倡的六朝时代“家族共同体”的理论,近年来也被全面介绍到大陆,产生了很大影响,但近年来直接涉及“家族共同体” 问题的论文在大陆尚不多见。
五、关于唐代的家族问题:与魏晋南北朝家族个案研究的热潮相比较,唐代的家族研究似乎较受冷落,除一些文章涉及到敦煌氏族志外,无论是通论还是个案研究都比较少见。值得注意的是台湾学者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8年),收录了《中古家族之变动》、《中古山东大族著房之研究》、《从士族籍贯的迁移看唐代士族的中央化》、《隋唐政权的兰陵萧氏》、《敦煌唐代氏族谱残卷之分析》等多篇论文,通过大量正史与碑志材料的汇总与分析,重点探讨了山东大族在唐代的发展演变及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六、关于宋代大家庭的研究:唐代剑《论宋代大家庭的社会职能》(《社会科学》,1993年第7期)为通论性文章。这一阶段的个案研究有漆侠的《宋元时期浦阳郑氏家族之研究》(《刘子健博士颂寿纪念宋史研究论文集》,同朋社,1989年)、《“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宋史研究论文集》1987年年会编刊,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许怀林《陈氏家族的瓦解与“义门”的影响》(《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等
七、关于明清家族研究:通论性的文章有李文治《明代宗族制的体现形式及其基层政权的作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许华安的《清代宗族势力的膨胀及其原因探析》(《清史研究》1992年第4期)、冯尔康《清代宗族制的特点》等。
随着徽州文书的发现和整理,以徽州文书为线索探讨明清宗族结构,成为史学界研究的热点所在。唐力行的《明清徽州的家庭宗族结构》(《历史研究》,1991年第1期)通过对徽州族谱的统计、分析和比较,指出:明代后期,徽州的家庭和宗族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形成了小家庭和大宗族的格局,而徽商的兴起,在这一变化过程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明清徽州的家庭结构与西欧、中欧的家庭结构有相同之处,核心家庭占主导地位。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西欧与中欧的小家庭是完全独立的,而徽州的小宗族之上还有个大宗族。这一差异使得同为小家庭的社会结构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社会功能。后者家庭结构的集约化是与欧洲近代化趋势相一致,而徽州的家庭宗族结构却以它的弹性和包容性强化了封建的统治秩序。陈柯云的《明清徽州族产的发展》(《安徽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针对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宗族关系日趋松弛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族产在明清时期从未中断,不过从明中叶以后,部分众存族产逐渐转化为祠产形式的族产,从而形成众存族产和祠产交叉并行、一消一长的局面。由于族产在在明清徽州经济中的绝对优势地位,强化了宗族势力和宗族关系。朴元浩(韩国)《从柳山方氏看明代徽州宗族组织的扩大》(《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认为:明清时期宗族制度最明显的特征是同族结合范围的扩大,同时与区域社会关系的进一步深化。这种扩大和强化了的宗族组织成为风靡清朝乡村社会的前提。高寿仙《明初徽州族长的经济地位—以休宁县朱胜右为例》(《江淮论坛》,1994年第4期)通过对徽州文书中族长朱胜右材料的分析,指出:大族的族长不一定由富户担任,一般自耕农亦可,朱胜右甚至只是佃户。这种情况在明初徽州地区具有代表性。
关于清代家族问题,常建华连续发表《清代族正制度考论》(《社会科学辑刊》1989年第5期)、《清代族正问题的若干辨析》(《清史研究通讯》1990年第1期)、《试论乾隆朝治理宗族的政策与实践》(《学术界》1990年第2期),认为雍正四年以后清政府所实行的族正制度虽然起到了地方基层政权的作用,但它是独立与宗族房长之外的,清政府实行宗正制还有遏制宗族势力发展的一面,不能简单地视为族权与政权的结合。
需要说明的是,在社会史的理论视野中,家族问题的研究与婚姻、家庭以及人口等方面的研究密切关联,相辅相成。近年来,史学界在上述领域的研究也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果,限于篇幅,未能一一列举。
三、关于家族研究中若干问题反思
近年来学术界从社会史的角度对家族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不仅拓展了对于古代历史的认识视野,也在史学方法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个案研究、区域研究、量化分析和结构功能论证代表了当前家族史研究的几个主要趋向。
在肯定近年来史学界有关家族问题的研究成果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研究中缺陷和不足。
一、重视社会史的理论求索,确立严格的学术规范
由于社会史研究的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史学界缺乏对现代社会学的深入了解,缺乏对这两个母体学科均驾驭自如的研究者,迄今为止,我们对社会史这一学科的基本概念、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社会史与文化史、社会史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社会史与人类学的关系了解都不深入。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社会史研究兴起之初,社会史学界对于理论问题的讨论一度十分活跃,在社会史的内涵、学科体系等出现过许多争论的热点。近年来,这些讨论逐渐趋于沉寂,却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
宏观理论研究的薄弱导致微观研究的困境,具体到家族问题的研究,便是缺乏严格的学术规范。以个案研究为例,许多论文多侧重于家族的士宦升降政治地位,而对家族的经济状况、宗族结构、家族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则较少涉及,从严格意义上讲,许多文章并不属于社会史的范畴。个别低水平的研究论文仅仅是某一家族的材料汇编。
理论研究薄弱所导致的另一种倾向是概念不明或滥用概念,现代社会学关于家庭有“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单一家庭”、“复合家庭”、“扩大家庭”等概念的严格界定。个别研究者在尚未全面理解的前提下便把它们简单地套用到自己的研究中,导致了研究的偏差。在概念和范畴的使用方面,西方学者曾有过深刻的教训,西方社会史学在发展过程中,曾经引入了许多其它学科新的概念和研究方法,但是,而这些方法和概念间缺乏学科的内在联系,不仅难以驾构社会史学的理论框架,反而使社会史研究日趋琐碎化,背离了总体社会史的展示社会历史全貌的初衷,这一点应充分引起我们的警惕。
二、重视“新史料”的开掘,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史的兴起不仅是史学研究在观念的上的变革,同时也是一种史料上的拓展。浩如烟海的墓志、族谱、方志和其它档案材料,极大地拓展了史学研究的视野,也对史学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以个人之力,用传统的研究手段,很难吸收和消化如此众多的信息。在这方面,我们有必要借鉴海外学界的研究经验,以团队方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史料进行集约化整理,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现阶段家族史研究的另一个缺憾是对民族学和考古学的材料重视不够。中国民族众多,社会形态复杂多样,素来被称为历史发展形态的“活化石”。从50年代以来,我国的民族学工作者和地方史学工作者进行了艰苦社会调查,取得了大量成果,其中包括了丰富的家族史内容,涉及到家族结构、遗产继承、祖先崇拜、宗族械斗等多方面的问题,对于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家族的演进过程,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现代考古学的众多田野发掘报告中,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墓葬形制进行了精确的研究,是我们研究家族史的第一手材料。但由于专业的隔膜,这两方面的材料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三、注意宏观与微观的结合,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