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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货币政策论文,金融统计论文,货币与金融统计
200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长期的研究和多次修订下,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国际准则《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MFS)。MFS的推出促进世界各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规范化发展,也为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提供了框架和指南,对我国完善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有重要意义。
一、货币与金融统计的相关概念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MFS中,将货币与金融统计划分为货币统计和金融统计。
货币统计是统计货币的总量、构成、结构及形成,主要是货币供应量统计,是对金融性公司资产和负债的统计,其中货币供应量主要由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和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构成。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构成其负债,各项存款是金融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构成其负债,这样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的负债便构成了广义货币供应量的主要组成部分,货币统计就是统计金融机构的负债;而金融统计是对整个经济体中非金融性公司、金融性公司、政府、住户、为住户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等部门之间以及这些部门和世界其他地方之间所有金融流量和存量的统计;
货币统计与金融统计之间既有联系,又各有侧重点,货币统计是针对金融性公司的统计,金融统计是针对经济中所有部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统计,货币统计是金融统计的基础,是部分金融统计数据推断的依据,同时通过金融统计可以发现货币计量范围的准确与否,指导货币统计的不断完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持。
二、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
我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1952至1984为第一阶段,采用MPS体系,这个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照搬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此时的金融统计内容主要是中央银行开展的信贷计划服务;1985至1992为第二阶段,采用MPS和SNA体系结合的方式,这个阶段是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中国的金融体系进行着巨大的变革,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的地位,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主体,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存的金融体系。1993年至2000年为第三个阶段,1993以后,我国基本上完成了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金融统计体系也由MPS变为SNA。2000年至今为第四阶段,在200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了MFS,而在2008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又了新的国际准则——《货币与金融统计编制指南》(CGMFS2008),这为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提供了标准和指南。
建国初,我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只是进行简单的信贷收支统计,而现在我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已经发展成为包括货币供应量统计、资金流量统计、现金收支统计、信贷收支统计、国际收支统计、货币和银行概览、债券和外汇统计在内的多方面的统计体系,建立了多项调查制度,如物价调查、银行和储蓄调查等,同时还形成了以货币银行为中心,金融市场统计和多项调查制度给予辅助的货币与金融体系;在部门建设体系方面,我国建立了以央行的货币银行统计为中心,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和证监会金融市场统计为辅助的,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统计部门为补充的统计部门体系;在货币与金融统计的法制建设方面,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规范其发展,为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近些年,我国加大对货币与金融统计人才的培养,使货币与金融统计部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与MFS的比较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的建设,使我国的货币与金融体系大体上已经完善,但是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经济体制,中国的货币与金融体系与MFS国际标准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概述
所谓货币市场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出售基金单位,将募集的资金专门投向以货币市场为投资组合领域和对象的共同基金投资方式。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短期债券(含央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流动性良好的短期债务型金融工具,其期限为一年或少于一年,政府、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高信用等级的企业等是这些货币市场工具的发行主体。因此,货币市场工具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特点。但是货币市场具有批发市场的特点,单笔交易金额巨大,动辄以百万计,个人投资者难以参与投资。而通过募集个人小额资金组织共同基金的形式,建立货币市场基金,使个人投资者能够参与货币市场投资活动,在保持个人投资流通性的同时,享有一定的投资收益。
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形式的投资品种相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一)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组合对象的开放式投资基金,收益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货币市场基金有着共同投资基金的一般组织形式与基本特点,但货币市场基金是专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类型,具有期限短与流动性高的特点,投资者可以随时追加投资额,也可随时通过签发支票的形式退出基金,其灵活性比一般的共同投资基金更大一些。货币市场基金没有股票市场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波动性大,因而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组合产生的资本利得并不大,收益相对稳定。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将大量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统一投资到原来风险就较小的货币市场工具,通过规模组合的方式,使各种货币市场工具在流动性上互补,从而使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降到微不足道的水平。
(二)基金单位面值固定。货币市场基金为了提供给投资人类似于准货币的流通性和便利性,依照国际通行的短期资金市场投资基金惯例,普遍采用将每个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维持固定不变,如始终保持1元/基金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资产计价与会计核算模式。基金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以份额形式定期将基金投资确认的损益结转到基金持有人账户上,通过份额增减反映基金持有人收益变动情况。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签发支票等形式获得现金收益。
(三)基金账面净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基金实际价值由其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的市场价格,即市场利率所决定,利率的波动会导致基金实际价值的变动。如果以基金市场价值作为账面净值,不利于投资人进行现金管理。为了减少货币市场基金账面净值的波动,基金管理人一般采用成本摊销法(AmortizedCostMethod),在基金初始投资时,用购买货币市场债券的实际成本作为其账面净值,将投资的溢折价在债券剩余期间进行摊销,增加或冲减基金的账面净值。使用这种方法,在投资人看来,类似于投入一笔稳定的本金并在每期获得确知的利息收入。
然而这种处理方法的缺点是,通过摊销成本不断调整的基金账面净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当这种背离达到一定程度后,买入或赎回基金份额会对基金投资人和基金公司造成投资损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根据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CompanyActof1940)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必须建立影子价格机制(ShadowPricing),用来反映以市价计算的基金单位净值。当影子价格偏离基金账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一般设定为0.5%,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影子价格对投资进行调整,把基金的账面净值调整到市场价值,确保这种偏离不会对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二、货币市场基金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组织。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一种,同样遵循着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相同的基本会计核算组织管理原则。因此在货币市场基金会计核算组织上,必须依照有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基金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规定,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确立基金的会计核算主体地位。《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章、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相互独立。因此,货币市场基金应以基金为核算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与一般的企业会计制度将具有一定机构和人员的实体性组织作为会计主体不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将基金界定为单独的会计主体。其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将基金的经营活动与基金的管理主体——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区分开来;二是方便将基金公司管理的各种基金之间的经营活动区别开来,从而真实、公允地反映每一个基金的投资绩效情况。
2.以日为期间进行会计信息披露。《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于估值日计算基金账面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告。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的要求,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应于每个交易日当天进行估值;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须以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估值(封闭式基金按平均价估值,开放式基金按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是货币市场工具,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波动、利率和汇率变动、货币市场工具发行主体经营情况变化,通过影响货币市场工具价格造成基金价格与其净值发生偏离。如果按照传统的会计分期,以月、季、年为期间对基金进行核算与披露的话,无法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及时性要求,因此必须以日为核算期间披露基金会计信息。
3.以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除了在基金成立时,基金资产的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外,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是通过建立影子价格机制,对基金账面净价做估值调整来实现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货币市场基金来说,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是货币市场工具有较为发达的交易市场,容易获得其价格,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基金的净值,提供基金投资者决策相关信息。
(二)会计核算的方法。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其基本核算方法与一般的债券投资基金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故在此不对基金买入、卖出投资债券的会计核算作进一步介绍,而只说明如何对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进行确认计量和估值调整的问题。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货币市场基金单位固定面值,且其账面净值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会计核算必须经过一个估值调整的过程。这样,在具体会计核算中,货币市场基金需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确定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二是当账面净值与市场价格发生偏离时,如何进行调整处理?
1.确定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美国证监会(SEC)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货币市场基金会计处理,确定货币市场基金账面净值,要求采用两种方法,成本摊销法或区间波动法(Penny-RoundingMethod)。
基金投资每期的投资收益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投资债券的利息收入、已实现的资本利得、未实现的资本利得。按照《1940年投资公司法》规则2a-7的解释,所谓成本摊销法,是确认前两个部分的投资收益,将其计入基金账面净值,但不在账面净值中确认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区间波动法是在将所有的收益均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基金账面净值,这种方法实际上是用市价来确认基金账面净值。而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未实现利得应当在“投资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科目反映。
采用成本摊销法与采用区间波动法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一是由于采用区间波动法除了需要将持有获得的利息收入和已实现的资本利得计入账面,同时需要将持有债券的市价与账面价的差额在账面反映。这样尽管可以消除账面净值与市价之间的差异,但将未实现的资本利得直接计入基金账面价值不符合收益确认的实现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而摊销成本法提供了与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投资价值调整的内在一致的方法。因此,笔者认为,采用摊销成本法更符合中国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是摊销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保持投资账面净值和收益的稳定,而采用区间波动法由于以市价为基础,其账面净值和收益经常波动,因此,摊销成本法更适应于固定单位价格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
三是摊销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通过登记簿来记录市价变动情况,不需要调整账面净值,而采用区间波动法需要频繁对投资账面净值进行调整,比成本摊销法繁琐。
通过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使用摊销成本法更为有利。
在摊销成本法下,需要将基金购入货币市场工具时所产生的溢折价,在剩余期间进行摊销。这样又面临两种处理选择,是采用直线法还是实际利率法?
直线法是在货币市场工具剩余期间平均摊销溢价或折价;而在实际利率法下,基金本期应计利息收入等于投资的每期期初账面净值乘以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按照“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限制+各期获得利息的现值”公式,通过插值计算获得。
笔者认为,由于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时间短、价格波动小,使用直线法摊销与实际每期应摊销额之间的差额不会很大,在基本满足核算准确性和重要性的前提下,使用直线法更容易操作,且能降低会计核算的成本。
在每期摊销溢折价,计提利息时,如为溢价,借记“应收利息”,贷记“债券利息收入”和“债券投资——溢价”;如为折价,借记“应收利息”和“债券投资——折价”,贷记“债券利息收入”。
(一)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1.审查医院岗位责任制度。会计、出纳、收费员、核算员、稽核员的岗位职责要严格划分清楚,以便互相牵制,严密手续,堵塞漏洞。
2.审查医院程序控制制度。经济业务是否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复核、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重大货币资金的支付是否实行集体决策。
3.审查医院的预算控制制度,通过年度预算对医院的收支进行总体控制,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研究。
4.审查是否加强对银行予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切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二)医院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审计
医院日常的货币资金主要来源于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其他收入以及病人预交费、往来款项、财政补助收入及专项资金补助收入。收入业务是否正确,要以收入手续是否严密为重点。认真审查原始凭证,从货币资金的流入点审查,从中发现收入可能的问题。
1.审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银行结算的业务检查是否收取了现金。
2.审查有无套用结算帐户现象。如利用医院的银行帐户办理业务,以现金换取转帐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
3.审查有无挪用现金的现象。每天取得的货币资金是否设专人核对其准确性,入帐是否及时。
4.审查有无偷梁换柱的方法,两次填写发票,一大一小,从中窃取现金。
5.审查有无销毁收据进行贪污的现象。清查医院已使用过的收据是否有缺本缺页的情况;核对是否如数入账;有无异常现象,查明原因。
6.审查先进或支票送存银行情况及银行收帐情况,防止将收入款不入银行存款记入往来帐,日后将应收帐款转为坏帐,或将正常业务收入取得银行存款记入往来帐,等到时机成熟,贪污挪用。
(三)医院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审查
要做到“四审四看”:一审支付申请,看是否有预算、有合同、有理有据、专款专用;二审支付程序,看审批程序、金额、权限是否正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三审支付稽核,看稽核工作是否到位;四审支付办理,重点审核药品、耗材、设备、基建维修等项目支出,看是否按审批意见和规定程序、途径办理,是否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1.审查有无违反结算规定,将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的经济业务支付了现金。
2.审查有无不按审批程序支付现金现象,如出纳人员私自支付现金。
3.审查有无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问题,将不属于本单位经济往来的款项转到本单位帐户套取现金。
4.审查支付现金的凭证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单据是否有涂改、挖补、刮擦等痕迹。
5.审查有无虚报冒领,重复支付的现象,如报销出差补助天数,可用车票往返时间、住宿天数核对。
6.审查有无虚构伪造单据、窃取现金的贪污行为。审查购物发票时,一定要注意验收手续是否齐全。
7.审查因公借款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8.对银行存款支出凭证的审查,主要审查医院签发的支票及银行划拨的款项情况。每一笔银行存款的重大支出必须事先提出用款申请并经主管人员的审批,支出只能用于事先核准的用途和目的。付款单位是否和发票出据单位的签章相吻合。
(四)医院库存现金审计
清查库存现金,一般采用盘查法,由被审单位的主管会计和出纳员在审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盘点。审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清查库存现金,应采取突击盘查法进行,以防临时抵补凑数,搪塞漏洞。
2.清点库存现金时,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查明情况和原因。
3.发现白条、不合法凭证抵库存及帐外“小金库”时,要认真查明原因及来源和用途;盘点现金时要同时盘点有价证券。
(五)医院银行对帐及客户对帐的审计
审查医院是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单位与银行的对帐。对于未达款项,要核对银行调节表,并使未达帐项在下期银行对账单中得到证实;对于登帐错误,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调整处理。同时单位与客户之间的对帐,每年至少核对一次,确保货币资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时、足额。二、货币资金的控制制度
(一)制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
1.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医院货币资金安全,预防被盗窃、欺诈和挪用。
2.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即检查医院收到的货币是否已全部入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出现。
3.货币资金的合法性。即检查货币资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手续是否齐备。
4.货币资金的效益性。通过报告本期货币资金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对下期货币资金的流入、流量进行预测和推算,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实行货币资金的预算控制
货币资金预算提供了控制医院日常大额货币资金流动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价医院对货币资金管理成绩的考核标准和重要手段。目前大部分医院都实行了部门预算,增加了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专款专用,从制度上、管理上防止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发生。
(三)实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理顺财务管理关系,建立职务分工控制制度,从组织机构设置上确保资金流通安全。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资金管理人员要实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合理设置收费员、核算员、出纳、会计及相关的工作岗位,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确保资金的安全。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义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货币资金被贪污、侵占、挪用。
(四)实行统一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要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能设置一个财务机构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的岗位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以及考核办法;医院的一切收支一律纳入财务统一核算,严格禁止帐外帐和“小金库”现象;树立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盗窃等发生,从制度上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摘要】依据《审计法》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之规定,近几年对十余家市级医院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本文针对如何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的审计与控制进行了分析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