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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货币政策论文,金融统计论文,货币与金融统计
200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长期的研究和多次修订下,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国际准则《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MFS)。MFS的推出促进世界各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规范化发展,也为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提供了框架和指南,对我国完善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有重要意义。
一、货币与金融统计的相关概念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MFS中,将货币与金融统计划分为货币统计和金融统计。
货币统计是统计货币的总量、构成、结构及形成,主要是货币供应量统计,是对金融性公司资产和负债的统计,其中货币供应量主要由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和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构成。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构成其负债,各项存款是金融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构成其负债,这样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的负债便构成了广义货币供应量的主要组成部分,货币统计就是统计金融机构的负债;而金融统计是对整个经济体中非金融性公司、金融性公司、政府、住户、为住户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等部门之间以及这些部门和世界其他地方之间所有金融流量和存量的统计;
货币统计与金融统计之间既有联系,又各有侧重点,货币统计是针对金融性公司的统计,金融统计是针对经济中所有部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统计,货币统计是金融统计的基础,是部分金融统计数据推断的依据,同时通过金融统计可以发现货币计量范围的准确与否,指导货币统计的不断完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持。
二、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
我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1952至1984为第一阶段,采用MPS体系,这个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照搬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此时的金融统计内容主要是中央银行开展的信贷计划服务;1985至1992为第二阶段,采用MPS和SNA体系结合的方式,这个阶段是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中国的金融体系进行着巨大的变革,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的地位,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主体,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存的金融体系。1993年至2000年为第三个阶段,1993以后,我国基本上完成了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金融统计体系也由MPS变为SNA。2000年至今为第四阶段,在200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了MFS,而在2008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又了新的国际准则——《货币与金融统计编制指南》(CGMFS2008),这为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提供了标准和指南。
建国初,我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只是进行简单的信贷收支统计,而现在我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已经发展成为包括货币供应量统计、资金流量统计、现金收支统计、信贷收支统计、国际收支统计、货币和银行概览、债券和外汇统计在内的多方面的统计体系,建立了多项调查制度,如物价调查、银行和储蓄调查等,同时还形成了以货币银行为中心,金融市场统计和多项调查制度给予辅助的货币与金融体系;在部门建设体系方面,我国建立了以央行的货币银行统计为中心,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和证监会金融市场统计为辅助的,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统计部门为补充的统计部门体系;在货币与金融统计的法制建设方面,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规范其发展,为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近些年,我国加大对货币与金融统计人才的培养,使货币与金融统计部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与MFS的比较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的建设,使我国的货币与金融体系大体上已经完善,但是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经济体制,中国的货币与金融体系与MFS国际标准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概述
所谓货币市场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出售基金单位,将募集的资金专门投向以货币市场为投资组合领域和对象的共同基金投资方式。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短期债券(含央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流动性良好的短期债务型金融工具,其期限为一年或少于一年,政府、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高信用等级的企业等是这些货币市场工具的发行主体。因此,货币市场工具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特点。但是货币市场具有批发市场的特点,单笔交易金额巨大,动辄以百万计,个人投资者难以参与投资。而通过募集个人小额资金组织共同基金的形式,建立货币市场基金,使个人投资者能够参与货币市场投资活动,在保持个人投资流通性的同时,享有一定的投资收益。
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形式的投资品种相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一)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组合对象的开放式投资基金,收益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货币市场基金有着共同投资基金的一般组织形式与基本特点,但货币市场基金是专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类型,具有期限短与流动性高的特点,投资者可以随时追加投资额,也可随时通过签发支票的形式退出基金,其灵活性比一般的共同投资基金更大一些。货币市场基金没有股票市场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波动性大,因而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组合产生的资本利得并不大,收益相对稳定。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将大量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统一投资到原来风险就较小的货币市场工具,通过规模组合的方式,使各种货币市场工具在流动性上互补,从而使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降到微不足道的水平。
(二)基金单位面值固定。货币市场基金为了提供给投资人类似于准货币的流通性和便利性,依照国际通行的短期资金市场投资基金惯例,普遍采用将每个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维持固定不变,如始终保持1元/基金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资产计价与会计核算模式。基金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以份额形式定期将基金投资确认的损益结转到基金持有人账户上,通过份额增减反映基金持有人收益变动情况。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签发支票等形式获得现金收益。
(三)基金账面净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基金实际价值由其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的市场价格,即市场利率所决定,利率的波动会导致基金实际价值的变动。如果以基金市场价值作为账面净值,不利于投资人进行现金管理。为了减少货币市场基金账面净值的波动,基金管理人一般采用成本摊销法(AmortizedCostMethod),在基金初始投资时,用购买货币市场债券的实际成本作为其账面净值,将投资的溢折价在债券剩余期间进行摊销,增加或冲减基金的账面净值。使用这种方法,在投资人看来,类似于投入一笔稳定的本金并在每期获得确知的利息收入。
然而这种处理方法的缺点是,通过摊销成本不断调整的基金账面净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当这种背离达到一定程度后,买入或赎回基金份额会对基金投资人和基金公司造成投资损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根据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CompanyActof1940)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必须建立影子价格机制(ShadowPricing),用来反映以市价计算的基金单位净值。当影子价格偏离基金账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一般设定为0.5%,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影子价格对投资进行调整,把基金的账面净值调整到市场价值,确保这种偏离不会对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二、货币市场基金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组织。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一种,同样遵循着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相同的基本会计核算组织管理原则。因此在货币市场基金会计核算组织上,必须依照有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基金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规定,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确立基金的会计核算主体地位。《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章、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相互独立。因此,货币市场基金应以基金为核算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与一般的企业会计制度将具有一定机构和人员的实体性组织作为会计主体不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将基金界定为单独的会计主体。其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将基金的经营活动与基金的管理主体——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区分开来;二是方便将基金公司管理的各种基金之间的经营活动区别开来,从而真实、公允地反映每一个基金的投资绩效情况。
2.以日为期间进行会计信息披露。《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于估值日计算基金账面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告。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的要求,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应于每个交易日当天进行估值;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须以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估值(封闭式基金按平均价估值,开放式基金按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是货币市场工具,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波动、利率和汇率变动、货币市场工具发行主体经营情况变化,通过影响货币市场工具价格造成基金价格与其净值发生偏离。如果按照传统的会计分期,以月、季、年为期间对基金进行核算与披露的话,无法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及时性要求,因此必须以日为核算期间披露基金会计信息。
3.以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除了在基金成立时,基金资产的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外,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是通过建立影子价格机制,对基金账面净价做估值调整来实现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货币市场基金来说,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是货币市场工具有较为发达的交易市场,容易获得其价格,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基金的净值,提供基金投资者决策相关信息。
(二)会计核算的方法。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其基本核算方法与一般的债券投资基金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故在此不对基金买入、卖出投资债券的会计核算作进一步介绍,而只说明如何对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进行确认计量和估值调整的问题。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货币市场基金单位固定面值,且其账面净值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会计核算必须经过一个估值调整的过程。这样,在具体会计核算中,货币市场基金需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确定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二是当账面净值与市场价格发生偏离时,如何进行调整处理?
1.确定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美国证监会(SEC)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货币市场基金会计处理,确定货币市场基金账面净值,要求采用两种方法,成本摊销法或区间波动法(Penny-RoundingMethod)。
基金投资每期的投资收益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投资债券的利息收入、已实现的资本利得、未实现的资本利得。按照《1940年投资公司法》规则2a-7的解释,所谓成本摊销法,是确认前两个部分的投资收益,将其计入基金账面净值,但不在账面净值中确认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区间波动法是在将所有的收益均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基金账面净值,这种方法实际上是用市价来确认基金账面净值。而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未实现利得应当在“投资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科目反映。
采用成本摊销法与采用区间波动法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一是由于采用区间波动法除了需要将持有获得的利息收入和已实现的资本利得计入账面,同时需要将持有债券的市价与账面价的差额在账面反映。这样尽管可以消除账面净值与市价之间的差异,但将未实现的资本利得直接计入基金账面价值不符合收益确认的实现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而摊销成本法提供了与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投资价值调整的内在一致的方法。因此,笔者认为,采用摊销成本法更符合中国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是摊销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保持投资账面净值和收益的稳定,而采用区间波动法由于以市价为基础,其账面净值和收益经常波动,因此,摊销成本法更适应于固定单位价格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
三是摊销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通过登记簿来记录市价变动情况,不需要调整账面净值,而采用区间波动法需要频繁对投资账面净值进行调整,比成本摊销法繁琐。
通过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使用摊销成本法更为有利。
在摊销成本法下,需要将基金购入货币市场工具时所产生的溢折价,在剩余期间进行摊销。这样又面临两种处理选择,是采用直线法还是实际利率法?
直线法是在货币市场工具剩余期间平均摊销溢价或折价;而在实际利率法下,基金本期应计利息收入等于投资的每期期初账面净值乘以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按照“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限制+各期获得利息的现值”公式,通过插值计算获得。
笔者认为,由于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时间短、价格波动小,使用直线法摊销与实际每期应摊销额之间的差额不会很大,在基本满足核算准确性和重要性的前提下,使用直线法更容易操作,且能降低会计核算的成本。
在每期摊销溢折价,计提利息时,如为溢价,借记“应收利息”,贷记“债券利息收入”和“债券投资——溢价”;如为折价,借记“应收利息”和“债券投资——折价”,贷记“债券利息收入”。
(一)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1.审查医院岗位责任制度。会计、出纳、收费员、核算员、稽核员的岗位职责要严格划分清楚,以便互相牵制,严密手续,堵塞漏洞。
2.审查医院程序控制制度。经济业务是否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复核、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重大货币资金的支付是否实行集体决策。
3.审查医院的预算控制制度,通过年度预算对医院的收支进行总体控制,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研究。
4.审查是否加强对银行予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切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二)医院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审计
医院日常的货币资金主要来源于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其他收入以及病人预交费、往来款项、财政补助收入及专项资金补助收入。收入业务是否正确,要以收入手续是否严密为重点。认真审查原始凭证,从货币资金的流入点审查,从中发现收入可能的问题。
1.审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银行结算的业务检查是否收取了现金。
2.审查有无套用结算帐户现象。如利用医院的银行帐户办理业务,以现金换取转帐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
3.审查有无挪用现金的现象。每天取得的货币资金是否设专人核对其准确性,入帐是否及时。
4.审查有无偷梁换柱的方法,两次填写发票,一大一小,从中窃取现金。
5.审查有无销毁收据进行贪污的现象。清查医院已使用过的收据是否有缺本缺页的情况;核对是否如数入账;有无异常现象,查明原因。
6.审查先进或支票送存银行情况及银行收帐情况,防止将收入款不入银行存款记入往来帐,日后将应收帐款转为坏帐,或将正常业务收入取得银行存款记入往来帐,等到时机成熟,贪污挪用。
(三)医院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审查
要做到“四审四看”:一审支付申请,看是否有预算、有合同、有理有据、专款专用;二审支付程序,看审批程序、金额、权限是否正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三审支付稽核,看稽核工作是否到位;四审支付办理,重点审核药品、耗材、设备、基建维修等项目支出,看是否按审批意见和规定程序、途径办理,是否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1.审查有无违反结算规定,将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的经济业务支付了现金。
2.审查有无不按审批程序支付现金现象,如出纳人员私自支付现金。
3.审查有无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问题,将不属于本单位经济往来的款项转到本单位帐户套取现金。
4.审查支付现金的凭证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单据是否有涂改、挖补、刮擦等痕迹。
5.审查有无虚报冒领,重复支付的现象,如报销出差补助天数,可用车票往返时间、住宿天数核对。
6.审查有无虚构伪造单据、窃取现金的贪污行为。审查购物发票时,一定要注意验收手续是否齐全。
7.审查因公借款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8.对银行存款支出凭证的审查,主要审查医院签发的支票及银行划拨的款项情况。每一笔银行存款的重大支出必须事先提出用款申请并经主管人员的审批,支出只能用于事先核准的用途和目的。付款单位是否和发票出据单位的签章相吻合。
(四)医院库存现金审计
清查库存现金,一般采用盘查法,由被审单位的主管会计和出纳员在审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盘点。审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清查库存现金,应采取突击盘查法进行,以防临时抵补凑数,搪塞漏洞。
2.清点库存现金时,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查明情况和原因。
3.发现白条、不合法凭证抵库存及帐外“小金库”时,要认真查明原因及来源和用途;盘点现金时要同时盘点有价证券。
(五)医院银行对帐及客户对帐的审计
审查医院是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单位与银行的对帐。对于未达款项,要核对银行调节表,并使未达帐项在下期银行对账单中得到证实;对于登帐错误,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调整处理。同时单位与客户之间的对帐,每年至少核对一次,确保货币资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时、足额。二、货币资金的控制制度
(一)制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
1.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医院货币资金安全,预防被盗窃、欺诈和挪用。
2.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即检查医院收到的货币是否已全部入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出现。
3.货币资金的合法性。即检查货币资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手续是否齐备。
4.货币资金的效益性。通过报告本期货币资金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对下期货币资金的流入、流量进行预测和推算,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实行货币资金的预算控制
货币资金预算提供了控制医院日常大额货币资金流动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价医院对货币资金管理成绩的考核标准和重要手段。目前大部分医院都实行了部门预算,增加了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专款专用,从制度上、管理上防止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发生。
(三)实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理顺财务管理关系,建立职务分工控制制度,从组织机构设置上确保资金流通安全。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资金管理人员要实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合理设置收费员、核算员、出纳、会计及相关的工作岗位,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确保资金的安全。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义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货币资金被贪污、侵占、挪用。
(四)实行统一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要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能设置一个财务机构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的岗位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以及考核办法;医院的一切收支一律纳入财务统一核算,严格禁止帐外帐和“小金库”现象;树立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盗窃等发生,从制度上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摘要】依据《审计法》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之规定,近几年对十余家市级医院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本文针对如何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的审计与控制进行了分析阐述。
作为我国基金制度的创新,货币市场基金曾经引起很大的市场反响。当前由于制度变迁及市场因素的影响,货币市场基金发展面临严重的危机。当前制约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汇率制度改革、利率市场化、货币市场基金国际化、货币市场基金优质投资品种以及股票市场行情。针对上述因素的现实症结,中国应坚决推进汇率制度、利率制度的市场化改革,鼓励和扶植货币市场基金的国际化运营,大力发展优质的货币市场投资品种,同时货币市场基金也要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
当前制约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因素既有体制性因素,也有市场因素:1、汇率制度改革艰难前进。2、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3、货币市场基金未能实现国际化运营。4、货币市场基金优质投资品种稀缺。5、股票市场行情严重影响着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
一、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
我国对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的理论探讨始于1999年,而在实际操作中的萌芽则始于2003年两只准货币基金的成立。2003年5月,南京商行与江苏省内其他10家商业银行共同发起成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运作资金总额3.8亿元,年收益率达3.5%,7月南京市商业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大连市商业银行、贵阳市商业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和深圳市商业银行等6家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运作资金8个亿,年收益率达到2.88%。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创新工具——货币市场基金的正式成立是以2003年12月10日三只货币市场基金分别获得央行和证监会批文为标志的。2003年12月10日华安现金富利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博时现金收益基金经历了艰难险阻最终获批,其中华安现金富利基金于200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分析:
(一)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组合对象的追加型投资基金。鉴于货币市场工具的短期性与较高流动性,投资者可以随时追加投资额,也可随时通过签发支票的形式退出基金。
(二)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较为稳定。该类基金对那些风险偏好较小、流动性偏好较大的小额投资者或非盈利性资产机构投资比较有吸引力。
(三)一般为开放型基金。由于收益不像股权投资基金变动幅度大,所以为了增加吸引力,货币市场基金也必须采取较为开放的组织形式,给予投资者灵活变现和随时进出的方便,即允许基金凭证持有者据其持有的金额签发支票变现,犹如活期储蓄,当然,投资者也可按基金资产净值认购新的凭证单位,增加投资。
(四)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目的多元化。比如,规避利率管制,减少交存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产生的相对机会损失;避税之需:作为一种现金性资产的管理渠道。
(五)货币市场基金的清算要求较高。开放式的组织方式、允许投资者随时据以签发支票用于转帐或支付以及组合工具期限较短的特点,需要资产与资金的评估与清算工作必须跟上,并设置一定量的窗口,方便投资者进出。
(六)风险较小,管理成本较低。
二、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现状:
我国MMF近两年来发展迅速,由于最初对这一金融创新没有明文规定,业界对商业银行是否可开办基金公司也无定论,故我国最初的MMF主要是由基金公司设立的。2005年可以说是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一个转折年,全年共新增货币基金21只,同时金融监管当局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交行、工行和建行三家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三家试点银行于2005年9月底全部完成基金管理公司的组建工作,分别成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交银货币、工银货币、建信货币三只货币基金已分别于2006年1月20日、2006年3月24日和2006年4月25日设立发行,这也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可以正式入主基金领域,是我国商业银行尝试混业经营的又一新举措。
三、目前货币市场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国城乡居民储蓄达到14万亿元,货币市场基金作为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子市场之一,在我国是一项业务创新,对分散我国银行体系风险、货币市场的建设、解决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分割问题等均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1、法律滞后问题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是我国的一项创新金融工具,是自下而上进行的自然制度变迁。成立之初主要是因为法律没有禁止及管理当局的支持,因此存在法律滞后的必然现象。这也是金融创新的典型特征之一。自2003年我国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相关规定与办法,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正式规定是于2004年8月16日出台的,而早在2003年12月我国就已出现了货币市场基金,关于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则是于2005年4月出台的。
2、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矛盾
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监会成立,对我国的保险市场进行监管: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成立,对银行业进行监管。银监会的成立,意味着中国正式建立起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2003年两只准货币基金的成立昭示着银行业想入主基金业进行混业经营的意愿:2003年12月正式获批的三只货币市场基金。标志着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通过设立货币基金的形式实现资金在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转换,混业经营趋势初步显现:2005年三家商业银行获批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可以正式入主基金领域尝试混业经营。可以说货币市场基金的成立对我国经过近11年刚刚建立起来的严格的分业监管体制直接提出了挑战。由两个发行主体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今后由谁监管、如何监管的问题显得越发重要,因业务交叉而带来监管的交叉也会弱化监管的效力。
3、风险与信用评级问题
货币市场基金又被称为“准储蓄”,投资者购买货币基金可以免收利息税,但其份额并不能象储蓄存款那样享受存款保险,在国外,当发生货币基金投资亏损面临着巨额赎回风险时,基金公司往往负担亏损,因此对投资者来说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安全性相当高。目前在我国虽然尚未出现这种情况,但货币基金出现亏损的潜在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出现亏损该如何解决?在我国目前货币市场投资工具单一、市场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大量的货币市场基金追逐较少的产品必将带来基金公司的违规经营问题。
4、外部硬件配套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货币市场基金的清算问题上。成立于1996年12月2日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是为全国债券市场提供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等服务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结算公司为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托管和结算服务,但该机构尚未起到应有的作用。日前货币市场的资金清算主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系统进行,但效率较低,不能满足发展货币市场的要求。:
四、对我国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的建议
1、完善相关法规,加强金融监管,减少外部失灵发生的概率
混业经营是当前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我国金融业入世后的5年过渡期很快就到了,分业经营的中国金融业面对国外混业经营的银行控股公司的挑战将处于劣势,因此我国金融业尝试混业经营方式也是自然的进程。因此,在当前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使市场的发展有章可循:
2、控制好发展速度与规模的关系,确保货币市场基金的平稳健康发展
子市场的建立完善与货币市场的完善是紧密相连的,货币基金市场的平稳发展与市场规则的完善分不开,因此应把好市场准入关,控制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速度问题,使其与货币市场的发展相适应,防止一哄而上、反复清理整顿情况的发生。
关键词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基金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基金(MoneyMarketFunds)作为投资基金之一,其投资对象为货币市场质量高、期限短的生息工具。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在基金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现款”、“短期债券”等类似字样的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它具体投资于现金、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与股权、债券类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性、投资成本小,收益较稳定等特点。因而近几年来发展较为迅速,基金规模持续走高。而货币生产基金的发展对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设具有积极影响。
1发展货币生产基金对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影响
1.1促进货币市场的发展,提高货币市场的流动性
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吸引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到货币市场交易中去,扩大了货币市场交易主体,丰富了货币市场的资金供给,促进了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为各个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工具的流通交易提供了强有力的投资基础。同时,货币市场基金不断地买卖货币市场工具,赚取利差,也可以活跃二级市场的交易,增加交易总量。
1.2促进融资结构比例协调,降低我国金融体系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比例偏低,而间接融资比例较高。货币市场基金具有储蓄分流的功能,可以起到弱化银行存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模式的作用,强化购买基金来投资短期证券的直接融资模式,促使我国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比例提高。
1.3促进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联动,提高金融市场整体效率
金融市场效率主要体现在运行效率和配置效率上。运行效率指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的资金交易障碍小,可以低成本运行。配置效率指风险收益相同的投资工具应具有相同的价格。货币基金通过在货币市场上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提供短期融资的便利,促使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相互流动,有利于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和配置效率。
2中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制约因素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是专门投资于货币市场的基金,因而货币市场的发展情况便是其最根本的基础与条件。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货币市场基金之所以发展较快,他们所依存的是一个完善的货币市场,该市场有着丰富的货币市场工具可供交易,尤其是商业票据的买卖;市场上有着不同类型的众多市场参与者;同时有着优化的结构和层次,比如不同的信用级次与不同的税收优惠程度。而我国目前的货币市场还不够完善,因而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货币市场投资工具还不够丰富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工具,因而货币市场金融产品的数量和种类直接关系到该基金的发展水平。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货币市场上投资工具较为丰富,如一年到期的商业本票、回购交易、可转让定期存单、短期金融债券等等。这些货币市场金融产品,交易量大,价格波动性适中,就为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了各种丰富的组合选择机会。我国货币市场投资工具相对缺乏。目前我国票据市场工具主要包括本票和汇票,现有监管法规对本票只规定了银行本票,对商业本票未作规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占比约为95%,为主导地位,而商业承兑汇票仅占5%;同时尚未发行同等质量的3个月、6个月的规范的商业票据,更没有商业票据二级市场,仅仅是贴现与再贴现或商业银行间的转贴现。大额可转让存单一度发行过,但没有形成二级交易市场。国库券市场规模最大,但国债多,市政债券和企业债券少,中长期国债多,短期品种少。货币市场不够完善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的缺乏限制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多样性,风险也难以分散,容易影响货币市场基金的经营业绩。
2.2货币市场清算机构和清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目前还缺乏高水平的货币市场清算结算体系。从货币市场基金的性质来说,它采取开放式,投资组合中工具期限也较短,每天都要进行资产价值的评估与清算,使投资者能了解基金资产的净值来随时追加投资或退出,因此只有具备真正高效的清算结算系统,才能降低货币市场的交易费用,提高清算速度。关于赎回到账期限,我国目前还停留在T+1日和T+2日两种,与国际T+0日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而这也是与我国货币市场清算结算系统不够发达有关。我国尽管已建立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作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的服务机构,但该机构运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货币市场的资金清算主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系统进行,其清算效率尚不能满足发展货币市场的要求。
2.3国家货币政策变动直接影响到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性
货币市场基金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但作为一种投资产品,国家货币政策变动会直接影响其风险性。其一,从利率方面考虑,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因此其收益主要取决于短期市场利率水平。一般而言,货币市场基金的盈利空间和货币市场利率的高低成正比。随着近几年我国国内固定资产投资过快而消费需求不足,国家不断利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宏观经济,直接影响到短期市场利率水平,也将对到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其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自由申购和赎回,并免收申购、赎回费用。除上述货币市场利率变动外,其他经济因素的变化,如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收益预期的变化等,一旦出现大额赎回,基金有可能被迫卖出而遭受损失。
3发展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对策建议
3.1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货币市场基金操作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货币市场基金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几年我国已出台《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但随着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尽快出台《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法》,以法律形式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行方式、投资范围、运作机制、收益分配、托管方式和风险防范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加强对发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经营的规范性管理,严格审核基金从业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应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收益率。同时定期编制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其中至少披露本期净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本期净值收益率、累计净值收益率和期末基金资产组合、资产融资平均剩余期限等。
3.2丰富货币市场的投资工具,增加货币市场的交易主体,加强货币市场的组织体系建设
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需要有丰富的货币市场投资对象和较完善的货币市场。首先,应丰富货币市场短期投资工具。一方面应扩大短期债券的供给。应扩大短期国债的发行规模,改进国债发行结构,增加短期国库券的发行比例,这是当前发展货币市场基金最迫切的措施,因为货币市场基金的一个主要投资品种就是国库券。另一方应完善企业债券的评级机制,促进企业短期债券的发展,使资信良好的企业债券能进入投资领域,以丰富短期债券投资品种。在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允许更多的资产质量较高、信誉良好的集团、财务公司定期批量发行3个月、6个月的商业票据,以扩大票据市场的规模。另外应扩大银行大额存单的发行种类和数量,发展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并进一步鼓励和发展金融创新行为。其次,应允许更多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大企业和公众个人进入货币市场,参与货币工具的投资与交易,增加货币市场的流动性。继续完善做市商和市场经纪商机制。吸引合格的证券公司加入做市商行列。以弥补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参与者、银行间市场的投资模式过于单一的缺陷,使更多的投资者通过做市商和经纪商方便快捷地进入货币市场,以活跃二级市场的交易结算,提高市场流动性。
3.3鼓励货币市场基金的产品创新和服务提升
发达国家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线相当完善,根据不同的风险水平细分出不同的子类,如国家免税货币市场基金、州免税货币市场基金、应税货币市场政府担保基金和应税货币市场非政府担保基金等类型。要促进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和水平的提升,也应该鼓励产品创新,在发展债券和票据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货币市场基金子类,促进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品种的扩展,以满足不同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同时应鼓励货币市场基金经营者提高服务水平和提供特色化服务,比如允许商业银行发起和经营货币市场基金,这样就可以较方便的使货币市场基金与居民投资者的银行卡账户相连,为投资者提供刷卡消费等功能。
3.4加强货币市场的清算结算系统建设,组建独立的清算银行
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对于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便于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应逐步建立我国独立的“清算银行”,专门从事货币市场各类资金清算业务。中央银行的清算中心已迁址上海,并开始建设“全国清算中心”,说明建设我国的“清算银行”已迈开一大步。另外对于债券的结算工作,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虽作了一个很好的设施铺垫,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其市场权威性和运作效率。
3.5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是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和管理,同时主要在银行间市场上投资和经营,而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两类,这样就使得对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需要涉及多个方面。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体制下,货币市场由我国中央银行监管,存款、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行为由银监会和保监会监管,基金机构又由证监会监管,这样监管工作就需要兼顾多个部门,较为复杂,处理不好容易造成监管真空或重复管理。因而将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多方结合起来,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监管体制是对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提出的新要求。人民银行应加强对货币市场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结算活动的合规性检查;证监会应根据证券信托法规,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违规行为;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加强对参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管理。同时随着对商业银行设立法人基金公司发行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政策的放宽,银监会和证监会也应建立联合机制加强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管理,保证其操作行为的规范性。在管理中应防止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其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防止商业银行销售由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基金的同时参与到基金产品开发等方面,防止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等。
参考文献
1莫泰山.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与监管[J].金融与保险,2004(3)
关键词:企业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作者简介:李小勇(1973-),男,中国航天时代公司7107厂财务处会计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其行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企业在从事主营业务的同时,如何开源节流,降低成本,增加资产收益,成为企业决策层考虑的问题。当企业有大量的资金苦于找不到更好的投资项目时,一般的选择是将其存放在银行,以备不时之需。企业的这种选择本无可厚非,但是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企业有没有更好的选择呢?这时,企业理财就孕育而生。企业理财是指企业将闲置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等易变现资产或将资金短期内交由他人打理,以获取超额收益的行为。但是,长久以来,企业理财没有受到重视。
1企业理财不被重视的原因分析
从具体实际来看,企业理财不被重视的原因有:第一,在传统观念中,企业被定位为生产经营为主,与经营无关的其他行为受到限制,也不被人所了解。第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很多企业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窘境,何谈富余资金进行投资?第三,企业对于理财资金有很高的要求,比如风险要低,流动性要好等。过去,很少有这样的投资品种。第四,企业缺乏投资方面的专业人才,对投资市场缺乏客观公正的评判,如果投资失误,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企业的社会定位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策的宽松,融资渠道的拓宽,金融衍生品种的增多,使得企业运用资金的能力逐步加强。企业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当企业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寻求超过银行存款收益的行为就成为可能。在企业理财中曾经红火一时的当属委托理财。它是券商将企业托付的资金进行运做,并获得收益的行为。其刚推出时,以承诺的高收益,低风险倍受企业青睐。但随着市场风险的增大,券商违规行为与日俱增,很多企业被抛进了资金无底洞,有的甚至血本无归。这种理财方式也成为昨日黄花,被大家所诟病。
其他的理财方式呢?债券,风险较低,但流动性差;股票,流动性好,但风险较高;外汇,专业性太强。有没有适合企业投资的品种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它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其特点如下:投资基金的单位面值较低,在我国是1元人民币;管理费、购买费较低,有利于吸收社会资金;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由专家经营,有利于降低风险,得到较高回报;实行投资组合,《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这样,有利于分散风险,保障投资者资产的安全。而货币市场基金具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特征,又有其独特性。
2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
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有以下特征:(1)货币基金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类似,是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一种基金。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安全性很高;(2)货币市场基金可随时申购,随时变现,流动性极强;(3)货币市场基金面值恒定为1元,收益体现在其份额的增加,而且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基金份额,享受复利;(4)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等,收益稳定;(5)货币市场基金无申购费、赎回费,交易手续费为零;(6)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免税,不交20%的所得税;(7)赎回资金到帐迅速,T日赎回,一般T+2日资金即可到帐。
3货币市场基金的历史
货币市场基金最早发源于1971年的美国。由于对存款小户的利率歧视,货币市场基金应运而生——将小户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大户的姿态出现在金融市场上。一般投资者因市场准入资格、资产规模等原因无法投资,而货币市场基金则成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借道进入货币市场的便捷途径。它通过资金的汇集可进行金融“批发”业务,争取到银行间货币市场的较高收益,而且这种收益非常稳定。资金量较小的投资者在债券市场不具成本优势,无论是信息,资讯或交易方面都会产生较高成本,通过基金公司进行大批资金的运做可以有效降低成本,产生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
货币市场基金诞生以来,全球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到2004年年底,全球最大的25家基金管理公司中货币市场基金的总资产达到1.25万亿美元,高于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的总和,以25.11%的比例高居全球共同基金市场的第二位。在很多发达国家,它几乎是家庭和企业最主要的理财工具。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都非常适合企业进行投资。难怪在西方国家,货币市场基金已经成为企业现金管理的工具。当然,低风险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钱存入银行,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但是截至2006年3月7日,从运作满一年的12只货币市场基金最近一年的总回报率的平均值2.24%来看(摘自wind资讯),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都是非常理想的。2004年9月我国出台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更强化了资金的安全性。其明确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可转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这些规定增强了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控制力度,突出了货币市场基金的低风险,高流动的可靠性,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再如,同样是1000万元,如果存放在银行,只能享受活期利率0.72%,以一年为限,利息收入为7.2万元;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按2%收益率计算,一年可获利20万元,而且享受活期般的便利。
关键词:国际货币体系,金融危机,汇率,人民币区域化
一、国际货币体系的现状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了专门委员会研究国际货币制度改革问题。1976年1月,参与专门委员会的20个国家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举行的会议上签订达成《牙买加协议》,奠定了新的国际货币体系形成的基础,因此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也被称为“牙买加体系”。《牙买加协议》的要点可以归纳如下:一是黄金非货币化,以及强调特别提款权(SDR)的国际储备地位。二是允许会员国自由选择、制定和调整汇率,使浮动汇率合法化。三是增加国际货币基金的总份额,扩大基金组织在解决成员国国际收支困难和维持汇率稳定方面的能力。
实际上,《牙买加协议》签订后,国际货币体系并未完全按照其规定的方向发展。一方面,自由选择汇率制度的规则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汇率制度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汇率政策也成为一些国家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政策手段之一。另一方面,特别提款权并未取代美元成为新的国际货币,美元保持着其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它既是全球范围最主要的储备货币,也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计价和结算货币。需要指出的是,美元在“牙买加体系”中主导地位的确立,是各国政府和交易商、投资者的选择,而不是像在布雷顿体系中一样作出明确规定的。从相关参与方享有对汇率制度、储备和结算货币等的自由选择权这一角度来说,“牙买加体系”可以概括为“无规则”的体系。实际上,随着欧元的推出以及欧洲央行较为稳健的货币政策操作,欧元在国际货币体系的地位逐步确立并呈上升趋势。这一变化从IMF对各国官方储备的统计数据中得到清晰反映,从2000年末到2008年第二季度末,在可明确币种的官方外汇储备部分中,工业化国家的美元储备比率从73%下降到68%,欧元储备比率从17%上升到23%,发展中国家的美元储备比率从70%下降到59%,欧元储备比率从19%上升到29%。
二、金融危机对美元国际主导货币地位的影响
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无疑是对美元国际地位的又一次重大冲击,这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一是危机使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额进一步下降。计量研究的结论认为,主导货币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每变化一个百分点,其在国际储备中的比重会变化1.33个百分点。美国在世界经济中份额的下降无疑会对美元的主导货币地位产生影响。二是美国金融体系的调整降低了美元资产的吸引力。三是危机使美国中长期通胀前景不利于美元的稳定。但种种迹象表明,这次危机仍不足以从根本上动摇美元的霸主地位,美元作为国际主导货币的地位仍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国际货币体系向美元和欧元双极化演进还有一段路要走。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当前的金融危机并不只是美国的危机,而是全球经济的危机。不仅美国经济受到严重影响,欧盟、日本经济受打击的程度丝毫不亚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经济甚至先于美国进入了衰退。因而在这场危机中,欧元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并不高于美元资产,美元传统上作为危机资本避难所的角色没有改变。这也是近期美元对包括欧元在内的多数货币不贬反升的主要原因。
其次,欧元区金融市场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导致在与美元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欧元区金融市场的深度与流动性与美国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欧元区金融市场的一体化也尚未完全实现,跨境金融交易与服务的成本高,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收益率。这些都制约了外部投资者持有欧元资产。
第三,欧盟发展中的一些长期问题也影响着欧元的吸引力。欧盟的长期经济增长率要低于美国,并面临着比美国严重得多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这些都会影响到欧元资产的长期收益率。此外,欧盟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联合体,其政治一体化进程顺利与否也对其货币的国际影响有很强的关联,欧元的不确定性也因此增加。
第四,历史经验表明国际货币体系中主导货币的转换常常滞后于经济实力的转换。长期以来没有任何一个使用单一货币的经济体规模接近美国,这也是历史上曾多次发生美元危机,但美元的主导地位仍难以撼动的重要原因。美国经济如果持续出现问题,美元主导货币的地位是有可能被替代的。但从历史经验看,这种替代的过程很漫长并往往伴随着十分重大的历史事件。
总体而言,当前金融危机对美元和欧元地位的影响目前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两大经济体谁能够率先走出危机,实现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增长重返正轨,谁就能够在主导货币的竞争中占有先机。
三、我国的对策--积极推进人民币区域化进程
(一)推进人民币区域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面对国际货币体系的这一变化与中国经济规模的扩大,我们应抓住机遇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通过适度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降低我国在对外贸易、储备等方面对美元的过度依赖,以保持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定。
人民币适度国际化对中国经济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减少美元汇率波动对我与周边地区贸易的干扰。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我适度降低外汇储备规模,实现资源更有效率的使用,减少巨额外汇储备对货币政策的制约,并降低储备自身的风险。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降低中国出现货币危机的风险,并有利于金融机构和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解决债务与收益货币不匹配的问题。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实现生产与消费的稳定,对提高国民福利也有所助益。
当前,人民币区域化的条件也日趋成熟。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为人民币区域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巨额的外汇储备意味着我国有能力参与区域金融合作机制的建立并在其中起到相对主导作用,也有利于提升周边国家和地区对人民币的信心。同时,我国有着与其他亚洲国家密切的贸易联系,对亚洲其他地区保持着较高的逆差。2007年中国进口总额的近40%是与亚洲国家的贸易。而且,人民币对内对外的币值均总体稳定。实际上,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人民币区域化的进程已经呈现出加快的趋势,在东南亚部分地区已经成为“硬通货”。“牙买加体系”所具有的“无规则”的特点和近年来国际货币体系呈现的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也为人民币的区域化、国际化提供了有利空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各国反思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美元霸权的弊端,对于推进人民币区域化可以说是一个良好的契机。
(二)推进人民币区域化的对策建议
1、建立有利于实现人民币区域化的各类机制
第一,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签订有关人民币流通的合作协议,逐步扩大人民币作为对外贸易计价货币和结算货币的比重和范围。
第二,实行人民币在资本账户某些项目下的有条件兑换。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人民币回流机制,包括尝试允许境外人民币到境内直接投资、允许用境外人民币支付我国出口商品货款等。
第四,与区域内国家和地区建立信息交换和统计监测的合作机制,加强对人民币非法和突发性流动的监测和控制。
2、推动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为了有效促进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发展,推动人民币区域化进程,应充分运用香港作为亚洲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优势,将香港发展成为人民币离岸业务中心。一方面,作为亚洲主要的金融中心之一,香港经过多年发展,其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及监管制度都相对完备和规范,金融人才聚集,对于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有良好的硬件和软件基础,这有利于帮助人民币离岸业务加快发展,推进人民币区域化。另一方面,承接人民币离岸业务,加强与内地的经济金融联系,也有利于香港分享内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从而提高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3、加快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去步伐
金融机构走出去、发展海外业务是推动人民币区域化过程中的战略必然选择,同时也有利于我国经济金融的进一步开放。通过金融机构走出去,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能够将业已形成的周边地区人民币流通纳入正规的银行金融服务体系,降低不规范的流通方式给交易者带来的风险,促进人民币流通规模和范围的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对人民币境外流通状况的监测与分析。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快速、持续的发展,累积了大量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2006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已经突破万亿美元的大关,2008年5月末外汇储备余额近1.8万亿美元,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人民币汇率已成为涉及到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焦点问题。简要分析了人民币升值的背景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以及就人民币升值,如何趋利避害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1人民币升值的背景及原因
1.1背景
2003年,中国经济在扩大内需投资和对外贸易增长的带动下,经济保持年增8.2%的强劲势头。我国近10年来的贸易顺差持续扩大,尤其是来自美国的顺差,目前已成为排在日本之后全球第二大贸易顺差的国家,这是国外要求人民币升值的主要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巨额的外汇储备。虽然外汇储备对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至关重要,但外汇储备并非越多越好;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各项指标远远高于国际警戒线,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在长期内影响着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使得人民币面临着长期持续的升值压力。
1.2人民币升值的原因
我国加入WTO以后,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国与美、日、欧盟等经济体的贸易摩擦进入高发期,这些经济体基于本国内经济和政治需要持续要求人民币升值,并对我国施加各种压力。在综合考虑我国经济持续增长需要和整体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以国外要价合理让步和对我发展整体有利为前提,我国政府宣布自2005年7月21日起人民币汇率不再紧盯单一美元,它标志着中国在迈向真正有弹性和可浮动的汇率制度方面走出了关键性的历史一步。在公布了这一政策后,人民币持续小幅度升值。
2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利弊影响
2.1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有利影响
(1)人民币升值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我国长期以高能耗,低效益,技术含量低,甚至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在国际贸易竞争中,低估人民币币值,鼓励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源型产品的生产出口,虽然赚取大量外汇,但回报的价值并不是很高,资本积累相当困难。我国作为一个大国,尽管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经济、技术、管理都有了一定的积累,这是我国向更高的技术领域、更高的产业层次发展的基础。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可以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的价值含量,可以生产更高技术要求的产品,扩展市场空间,可以充分利用资源,提升资源的商品价值,还可以开发许多原材料替代品,减少资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产业升级,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尤其是外汇资本的投入。现在,人民币存在升值压力,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人民币升值后,同样美元价格的设备转换成人民币要少得多,引进投资品的成本变得相对低廉,同样的专利技术、同样的先进设备,却只需支付相对低廉的成本,这将大大调动企业引进先进设备、购买新技术专利的积极性,最终将会加快我国技术更新的速度,从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符合中国产业结构转变的发展方向。人民币升值对于推动我国企业贸易结构调整并激发其自主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人民币升值可以优化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
从理论上讲,人民币升值降低了进口要素价格,对于国内那些利用较多国外资源、较多地进口国外先进设备、技术是一定程度上的鼓励。相应地,人民币升值起到提高与出口相关的各要素价格,也就是说对那些以大量资源要素投入和低成本为竞争优势,附加价值较低竞争力不强的出口商品,相对于高附加值出口商品起到更大的抑制作用。这些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贸易中的比较利益和产业技术的提高。
(3)人民币升值可以改善贸易条件。
商务部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1993——2000年,以1995年为基期的中国整体贸易条件指数下降了13%。其中制成品贸易条件下降了14%,初级产品贸易条件下降了2%。2003年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为104.7进口商品价格指数为109.7,贸易条件指数为95.4%,低于上年的98.8%。这就是说,我国的出口商品价格相对于进口商品价格的比值在下降,即我国必须出口更多的商品才能换回同样数量的进口商品,国民福利向外流失。人民币升值可以促使我国企业做出结构调整,改变出口商品结构,加速先进技术引进,提高生产效率,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实现产品动态比较升级,改善贸易条件,提升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减轻我国经济受国际经济动荡的影响,使中国经济保持健康稳定成长。
(4)人民币升值有利于缓解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争端和摩擦,减少反倾销诉讼。
我国出口增长长期快于进口增长,在有力地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经济内外部失衡风险增大、一些国家还越来越多地利用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非关税贸易壁垒对中国商品出口设限,贸易磨擦频繁发生。中国近几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近10多年来,我国一直是世贸组织成员中遭受反倾销投诉和调查最多的国家,大约占世贸成员投诉量的三分之一。就近一、两年的国内外市场形势看,我国出口增长速度略微放慢一些,进口增长适当加快一些,总体上有利于缓解这类矛盾和问题,人民币适度升值有利于我国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和谐发展。
2.2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
(1)人民币升值会促进进口进一步增强,对国内相关企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大大消弱其国际竞争力。人民币升值,使国内大量相关企业面临优质进口产品的更大冲击,同时,出口企业在价格方面的国际竞争力被大大削弱,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处于不利地位,导致自身贸易条件恶化和对发达国家的依附性增强。
(2)人民币升值过快过猛,将造成我国出口的大幅缩减,影响国民经济平稳增长。
人民币升值过快和幅度过大,一方面,可能造成出口增长速度大幅回落,这样不仅对资源性、低价位和低附加值商品,也会对整个出口加工产业发展以及就业造成较大打击;另一方面,是可能刺激一部分商品大量进口,冲击国内市场,甚至引起一定的通货紧缩。中国的出口贸易大多集中在纺织,服装,制造业及电子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行业主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在于其产品相比其他国家同类产品有明显的价格优势。由于产品的技术含量少,附加值低,产品之间差异化程度小,相互替代性强,这些行业的产品出口价格弹性较大,在短期内,人民币升值对这些行业的出口贸易将产生不利影响。2007年1-7月,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总值是754.70亿美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7.55%,增幅同比回落约7个百分点,比2005年降低了近20个百分点。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和出口退税的减少。
(3)人民币快幅升值挫伤外商对我国投资的积极性。
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靠优惠的条件吸引了大批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进入国内,而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除在中国国内销售外,一大部分份额都用于出口到国外。这一期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份额在我国总出口额中的一度保持了较快增长。人民币升值意味着外商对华投资成本的增加,受此影响,国外资金可能会转向流入中国的资本市场,影响对我国“三资企业”的资金投入。因此,人民币升值可能会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作用。
(4)人民币升值影响我国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
我国一些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期较长,一般从签约到交付使用大约需要5-10年,而付款时间可能更长。如果人民币保持不断升值,企业对远期汇率水平难以预测,目前金融机构现状是一般只提供一年左右的外汇对冲工具,所以企业承担的汇率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成本将较大,这将不利于我国出口大型成套设备。
3人民币升值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应采取的对策
鉴于人民币升值对一国经济发展存在以上诸多负面影响,从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来看,就人民币升值,如何趋利避害提出了几点建议:
3.1降低国内企业对外贸的依存度,积极扩大内需
我国在汇率升值的情况下,企业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同时,企业应更加注重国内市场的开拓,注重内需的发展,以减少国民经济增长对外贸的依赖,弱化世界经济起伏动荡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从而使得中国经济更加健康的发展。这是从我国实际出发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经济战略转型和政策选择的着力点。
3.2努力完善国内金融市场,增强外贸企业抵抗汇率风险的能力和途径,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我国金融工具、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匮乏,使得众多外贸企业缺乏规避外汇风险的有效手段和渠道。人民币升值对外贸出口企业来说,应着力增强其汇率风险意识,增加结算币种,并学会运用更多的汇率避险工具来规避和管理风险,增强消化汇率升值而带来成本的风险的能力。
对于那些单纯以自己的成本和资源来获取比较优势的外贸出口企业,应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努力提高其产品的附加值。对于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企业应着力提高其人力资本和技术投入以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3政府应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
(1)对出口退税率要进一步调整,对那些高能耗低附加值商品要减少出口补贴。税率下调会使我国的出口增长放慢,从而使得经常项目余额减少,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促使我国的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2)合理控制、适度利用外汇储备。从微观角度分析,人民币升值压力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巨额的外汇储备,因此充分利用我国目前大量外汇储备来进口石油、粮食、矿砂和技术设备等我国紧缺资源和急需技术,这不仅可以缓解因大量外汇储备所累积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而且还可以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最终促进对外国的产品出口,从而充分发挥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贸易的有利作用。
(3)转变观念,转变只重视出口,忽略进口重要性的唯顺差论。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主要来源于巨额的贸易顺差,为缓解这一压力,消化庞大的外汇储备。就要加大进口力度,进口时必须首先考虑进口外国先进的机器设备及相关技术和不可再生的生产资料,如石油、铜、铁矿砂等我国稀缺资源,保障国家安全作必须的准备。超级秘书网
4结语
从以上分析得出,一方面,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改善贸易条件、优化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使得我国原有模式的出口大幅缩减,对经济稳定造成一定影响。面临国际形势和国内发展的现有阶段,人民币升值需要与国内的市场利率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币升值的有利影响,规避其不利影响,有效规避汇率风险,这样才能真正缓解国际贸易顺差,以实现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光.人民币汇率问题:升值及其成本-收益分析[J].经济研究,2005,(5).
一、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的依据
金融稳定指金融体系能够有效地发挥关键作用,即使在出现冲击、遭遇压力和发生严重的结构性变化时仍然能够实现这一点。
(一)原目标体系下的货币政策不能完全纠正金融不稳定
1、货币稳定并非金融市场稳定
金融不稳定的诱因可能在短期内造成交易主体的短视预期,造成金融稳定和货币稳定出现冲突,导致货币稳定的同时金融不稳定。铃木淑夫在总结日本资产泡沫原因时说:“因为物价稳定日本银行容忍了货币的过剩供应,没有想到资产膨胀的重要性。”
2、金融不稳定传导至货币不稳定的时间过长
当资产价格迅速提高时,人们预期收入增加,财富增加刺激当前消费支出,使得货币需求上升,客观要求货币供给随之增加,形成通胀压力。若根据货币需求增加货币供给就会使通胀压力超过实体经济承受能力,所以会有相应的货币政策执行,通过针对货币稳定目标的途径达到同时稳定金融的目标。但这个作用过程相当长,基于货币稳定目标的货币政策就很难完全为金融稳定进行预警并有效化解风险,短期内造成货币稳定而出现金融不稳定。
(二)金融创新使货币政策难以忽略金融稳定的因素
金融创新给市场注入推动力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传导途径,从而大大降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工具加强了货币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商业银行可以将各类贷款证券化,通过将风险借助证券市场转移给投资者的方式,强化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加强了货币与资产在价格稳定方面的关联度,而市场约束机制也限于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承担主体界限越来越模糊,会在短期内出现失灵而诱发金融不稳定。
(三)央行负有实现金融稳定目标的职责
银行信贷资金和金融市场间以转移风险或其他渠道关联度不断加强,导致金融市场风险向银行体系转移和集中,而金融市场由于投资者众多,单个市场的风险极易蔓延至其他市场,引发风险的跨市场共振。这种风险传导非局部市场所能控制,需要央行宏观把握。金融市场的价格变化隐含和预示未来的经济金融风险,央行有责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以调控。
(四)金融不稳定对货币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1、金融市场状况影响人们心理预期
证券在家庭持有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而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得投资者心理预期短期内变化迅速并蔓延,市场的无序调整造成金融不稳定,仅占美国金融市场极小比例的次级按揭抵押证券化产品引发的次贷危机就是例证。资产价格通过财富效应或其他渠道影响总需求和总供给,并随着人们手中证券形式资产比例和金融产品品种的增加,影响程度增强。故央行制定货币政策需要兼顾资本市场。
2、金融不稳定极易破坏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在货币政策影响宏观经济的传导过程中,重要的载体就是银行体系。现代市场金融不稳定所表现的风险跨市场传导使得银行体系在金融不稳定中所体现的脆弱性大大加强。一旦银行体系面临困难,会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不畅,使央行调节经济极为艰难。
(五)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长期看,利率、货币供应量与证券市场行情有相关性,反过来资产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众对未来通胀的预期。这使得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具备最基本的条件,也具有可操作性。对于设定金融稳定目标,目的不是积极干预资本市场或市场行情,而是对金融不稳定进行有效预警从而消化风险和解决危机。如出现重大外部冲击导致货币金融环境恶化时,通过货币政策进行逆向操作,统筹考虑对各个金融市场的影响以稳定金融避免危机;当危机形成时,运用货币政策为市场提供充足流动性以保证资本市场不至于陷入崩盘。
二、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为央行预警和化解金融不稳定提供有利工具
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后,央行可以考察对金融稳定目标的影响后实施各项货币政策,有效达到避免货币政策对单一市场冲击而引发的风险跨市场转移,并利用货币政策来促进金融稳定。当央行监测到金融体系存在某种市场无法自动修正的扭曲所导致的狂热市场情绪时,可采取先发性的货币政策操作(如提高利率),引导市场交易者预期未来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而进行相应操作,使资本市场降温。当金融不稳定形成危机时,纳入金融稳定后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为央行利用不同的货币政策化解危机提供有利工具,如通过向金融体系注资的政策手段,缓解市场流动性不足,防止相关金融机构破产而导致对经济的破坏。
2、长期有利于社会总体福利的提高
随着金融市场的日趋活跃发达,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相互联系和影响越来越大。例如,在实体经济流动性过剩阶段,过剩资金通过消费和投资进行消化的利润率低于金融市场投资回报率,导致大量资金流入金融市场。这在减轻实体经济发生通胀压力的同时却加大了金融市场不稳定的风险,进而影响未来消费和投资,最终影响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因此,纳入金融稳定后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可在商品和劳务价格并不存在通胀压力的情况下,处于金融稳定目标,针对金融市场难以持续的资产价格上涨,利用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及时化解金融发展过程中不稳定因素的累积,消除金融不稳定风险隐患对经济和金融体系长期运行的影响,达到使社会总体福利有所提高。
(二)消极影响
1、可能出现短期内影响其他目标最优实现的情况
短期内,纳入金融稳定后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中各目标的实现存在出现冲突的情形,金融稳定目标的实现可能损害其他目标的最优实现。第一种情形,央行兼顾金融稳定目标前提下,为实现其他目标进行货币政策操作时。如当经济过热存在通胀压力时,央行采取紧缩货币政策,若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目标,考虑紧缩货币政策带来的资产价格缩水造成一些部门金融脆弱风险,可能降低政策执行力度,从而降低货币政策保持价格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的效率。第二种情形,当经济增长稳定,通胀率较低但金融市场资产价格非理性上涨时。若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目标而实行紧缩政策,会造成通货紧缩,降低经济增长速度。第三种情形,当金融危机出现,央行挽救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时,央行投放基础货币,并通过货币乘数导致货币供给量更大幅度的上升,可能与货币稳定目标形成短期内的冲突。
2、伴生道德风险
金融不稳定导致的危机是对资本市场中扭曲投资行为的一种惩罚,若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目标,为避免单一金融机构的风险扩散至整个市场,利用货币政策替扭曲投资的操作主体承担后果,将会伴生道德风险并可能催生下次的市场风险累积。央行对危机中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的救援,对于机构几乎零成本,甚至可被机构看作可利用的金融资源,导致机构管理层或股东出于争夺这项资源的考虑,不再单一以自身风险约束机制为基础,使经营蕴含更高风险,导致金融稳定目标反而对机构的风险规避管理形成负向激励。
三、结论
原目标体系下货币政策不能完全纠正金融不稳定而埋下金融风险,在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的新环境下,有必要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且具有可操作性,这样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调节更为有效,有助于经济长期平稳运行,提高社会总体福利。但也带来短期目标相互冲突和道德风险滋生的消极影响。因此应充分权衡金融稳定在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中所占的权重和衡量金融稳定的指标体系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①黄达.金融学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②段小茜. 金融稳定界说:定义、内涵及制度演进 [J].财经科学,2007(1)
③王继权. 论金融稳定政策工具和制度体系[J]. 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3)
内容提要: 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为借款国提供贷款援助时,通过交叉设定贷款条件强化贷款条件对借款国的约束力。依交叉条件设置方式不同,可分为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与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其中世界银行在贷款协议中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的交叉引用,使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非条约性质的贷款条件获得了法律约束力。中国应未雨绸缪,推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的实体内容与设定程序改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弱化贷款交叉条件的法律约束力。
贷款条件,一般理解为贷款方在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时所设定的条件,具体包括贷款的使用途径、还款日期、还款方式等,究其目的,主要在于保障贷款的安全性。对于发展性的国际组织而言,在保障贷款安全的同时,还着眼于贷款的功能性,即通过对贷款有效的、正确的利用,促进借款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在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金融援助活动中,贷款条件(loan conditionality)构成其核心要件,频繁出现在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相关正式文件中。
然而,何为“贷款条件”,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均未对其进行过正式的、官方的定义。Goseph Gold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条件进行分析时指出,贷款条件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希望成员国按照组织协定的宗旨和条款的方式利用组织贷款而应遵循的政策[1]。笔者以为,从提供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角度看,贷款条件是其为保障贷款安全与功能实现的限制性政策;从借款国角度看,贷款条件是借款国对国际金融组织所作出的一般性承诺。
学界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的研究相对较多(注:仅以国内研究为限,研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的主要论文有:徐崇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的利益分析和法律性质[J]中国法学,1999(5);温树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改革的法律分析[J]山西大学学报,2006,(4);鄂晓梅.析IMF贷款条件的法律效力[J]法学评论,2002(5);曹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研究:以阿根廷为例[J]国际金融研究,2005(11);曹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模型与案例[J]国际政治研究,2005(4)。相对而言,研究世界银行贷款条件的论文较少,主要有刘音论世界银行政策贷款条件性的概念及其发展[J]保山学院学报,2010(1);方长荣世界银行非自愿政策与我国水库移民政策的比较分析[J]河海大学学报,2002(2)),相对而言,对有关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两大最为重要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交叉条件的研究却较为薄弱。(注:部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的研究论文涉及到贷款交叉条件,但均未展开深入分析。目前相关的专题性论文仅有Sidney Dell. The Question of Cross-Conditionality. World Development,Vol. 16,1988:557-568; Nicholas Kremmydas. The Cross-Conditionality Phenomenon-Some Legal Aspects. The International Lawyers,Vol. 23,1989:651-675. 国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尚付诸阙如。)然而,随着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功能界限的日渐模糊,以及金融危机背景下两者在全球范围内提供金融援助的活动不断增加,贷款交叉条件出现的频率也日趋频繁,因而对借款国政治、经济乃至社会生活的影响(包括负面影响)也在日益深入。我国国际收支状况良好,外汇储备充足,现阶段暂无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需要,主要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但并不排除未来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可能,从而导致贷款交叉条件应用于我国。对此,有必要未雨绸缪,对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交叉条件从法学角度进行研究,以便为我国在面临贷款交叉条件时提供应对之策。
一、贷款交叉条件的类型分析
有学者指出,贷款条件在严格意义上并非具有确定内涵和外延的法律术语,不具有规范性,只是对客观现实和事实状态的描述而已[2]。相较贷款条件,贷款交叉条件的内涵与外延更加模糊、混沌。无论是世界银行还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都未在正式文件中对贷款交叉条件进行过定义。
一般认为,贷款交叉条件是指贷款方与借款方在贷款协议中规定,如果借款方未能遵守或履行另一贷款方在另一贷款协议中所设定的贷款条件时,则视作借款方未遵守本贷款协议。在国际金融法领域中,贷款交叉条件主要出现在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文件中,比如世界银行在贷款协议中提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某一借款国的贷款条件,并将借款国遵守或履行该贷款条件作为获得世界银行贷款的先决条件之一,在借款国未能符合上述要求时,世界银行则拒绝提供贷款。依据国际金融组织在贷款文件中对另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引用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贷款交叉文件分为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与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
(一) 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
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是指,某一国际金融组织在决定是否向借款国提供贷款,以该借款国是否遵守并实施另一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条件为必要的前提,否则该国际金融组织将拒绝提供贷款。在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情形下,成员国向世界银行申请政策性贷款(注:政策性贷款(policy-based lending),是世界银行用于帮助借款国恢复国际收支平衡、弥补国内政策改革与制度建设方面资金短缺问题的短期贷款,旨在实现借款国的宏观发展目标。与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相比,政策性贷款的贷款周期较短,贷款资金的支付程序也较为简便。)时,世界银行要求该借款国必须首先或同时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贷款,并必须首先或同时遵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贷款协议中所设定的贷款条件,才能向世界银行申请政策性贷款。反之亦然。有学者对贷款交叉条件的具体情形予以列举,指出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产生于如下四种情形:(1)某一国际金融组织对另一国际金融组织拟提供的贷款或者既有贷款款项的支取行使或试图行使否决权;(2)双方达成正式的协议,在未取得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向任何成员国或特定成员国提供贷款或其他相关安排(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备用安排);(3)双方达成正式协议,规定在未取得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停止向任何成员国或特定成员国提供先前同意的贷款或安排;(4)根据双方之间的安排,一方的官方行为,尤其是宣布借款国丧失向本组织借款的资格,可同时导致该借款国无法获得另一方的贷款[3]。
在贷款实践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要通过备用安排的方式向借款国提供贷款。在备用安排方式中,借款国应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交意向书,并就为取得贷款资金拟采取的国内经济政策改革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协商、确定,并以此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否决定提供贷款的条件。由于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程序中,贷款条件系由借款国单方面提出并经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磋商后确定,借款国主动在意向书中设置贷款交叉条件的可能性极小,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协商过程中添加该贷款交叉条件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程序不太可能产生贷款交叉条件。相对而言,由于世界银行在提供贷款时,要求与借款国签订贷款协议,因此可能会出现贷款交叉条件。如1977年,世界银行在向牙买加提供贷款时,在贷款协议中设置的贷款条件之一,即是要求牙买加政府必须先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获得一定额度的备用安排[4]。
构成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须符合如下三个要件:首先,贷款交叉条件系由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在考虑向借款国提供结构调整贷款时所设定,其目的在于实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安全的交叉保障;其次,贷款交叉条件应包含在世界银行的贷款协议中,构成贷款协议的正式条款之一,从而确保贷款交叉条件的法律约束力;再次,贷款交叉条件应明确提及借款国与基金间备用安排所设定的条件。如果贷款交叉条件仅仅提及备用安排的贷款条件,而未将其作为世界银行发放贷款的先决条件,则不构成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
(二)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
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在实践中较为少见,目前仅有一例,即前已提及的1977年世界银行在向牙买加提供的贷款协议中所设定的获得贷款的先决条件。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常采取非正式的、隐性的贷款交叉条件。
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是指,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均表示对对方的贷款条件予以充分的尊重,在不存在正式协议安排的情况下,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各自、独立的贷款决策导致同样的贷款条件的设置[5]。与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相比,在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下,另一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条件对本组织贷款条件的设置及是否提供贷款并无实质性的约束力。以政策框架文件(Policy Framework Paper,简称PFP)为例,借款国在贷款申请时应向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工作人员同时提交PFP并进行磋商,并最终交各自机构的执行董事会批准通过。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应首先就PFP进行讨论,讨论的重点在于文件的发展性与结构性部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参考世界银行的评估结果对PFP进行讨论,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仍保持相对独立性,不必一定接受世界银行的意见。
从理论上讲,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包括如下三种方式:(1)间接的、非正式的磋商式贷款交叉条件,即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是否向借款国提供贷款进行非正式的最后磋商,并就贷款条件的设置达成一致。这种非正式的磋商被认为是间接的、非正式的磋商性贷款交叉条件[4]。在这种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设置过程中,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均是通过与借款国的磋商,说服借款国接受其贷款条件。如果借款国不予接受,则两个国际组织均无法在贷款协议中添加其贷款条件。即使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终拒绝贷款,也不会明确将借款国未接受或执行其他国际组织的贷款条件作为拒绝提供贷款的理由。(2)相互依赖性的、间接的、非正式的经济性贷款交叉条件,即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某一借款国的贷款申请设置了类似的贷款条件。(3)非正式的、间接的、金融性的贷款交叉条件:某一国际金融组织影响另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的设置,是通过商业银行、区域性发展银行、双边或多边的贷款方等其他参与方,在多方间形成错综复杂的贷款交叉条件。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称某借款国未遵守其贷款条件,则其他商业银行可能降低对该国的信用评级,并将银行业务撤出该国,从而可能影响到借款国的的经济状况,进而可能影响到世界银行政策性贷款的提供。再如,世界银行可能影响商业银行对借款国信用度的判断,从而导致借款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地位下降,进而影响到该国的信用政策和外汇储备,最终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否继续支持该国的项目贷款产生负面影响[6]。
二、贷款交叉条件的法律分析
(一)贷款交叉条件的法律性质
如前所述,在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情形中,一国际金融组织所设定的贷款条件对另一组织的贷款行为并无实质性的影响,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两个国际金融组织在贷款条件上的重合仅仅是一种巧合,并不具有法律上的联系。因此,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并不具有在法律上进行讨论的必要。在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情形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条件会对世界银行贷款条件的设置以及贷款行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而有必要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在世界银行贷款协议中的法律性质进行探讨。
Richard Edwards指出,在某些情况下,世界银行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备用安排或延期安排中对借款国的结论作为是否向该国发放贷款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在批准该项贷款前,贷款条件已经得到了满足,因此无须再在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中作出特别约定[7]。Nicholas Kremmydas指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备用安排或者其他类似安排并非世界银行贷款协议中的条件,而是先决条件(precondition),因而无须在世界银行贷款协议中对此予以明确[8]。普遍的观点是:在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设置的贷款条件构成世界银行是否与借款国签订贷款协议或发放一次性贷款或后续贷款的先决条件。
在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中,基金的备用安排以及其中所设置的贷款条件,被认为是世界银行促进成员国采纳并执行结构调整贷款项下成员国规划的必要矫正措施。在世界银行贷款协议中将其设置为贷款的先决条件,其目的是为了确保该成员国规划的成功实施。可以认为,这种先决条件构成世界银行贷款条件的延展,也是弱约束力的基金贷款条件借世界银行贷款协议实现“硬化”的方式。
在世界银行的结构调整贷款中,成员国应首先就贷款申请事宜与世界银行进行预磋商,并在磋商的基础上提交“发展政策书”(letter of development policies),表明其执行经济发展规划的意愿,以符合结构调整贷款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成员国提出的经济调整规划与之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备用安排设定的贷款条件相近。发展政策书类似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意向书,是成员国向世界银行申请结构调整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政策书中,借款国需阐述引致此次贷款申请的特殊情况、政府的发展目标,以及拟采取的经济发展政策,以表明其克服本国经济所面临的结构性问题等内容。世界银行对发展政策书进行审查,如审查通过,则与借款国签订贷款协议并发放贷款。
发展政策书的法律性质与意向书有所不同。一般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意向书不构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成员国间的国际性协议,在意向书基础上产生的备用安排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9]。相对而言,发展政策书与在发展政策书基础上达成的贷款协议,具有国际条约的法律效力。有学者指出,成员国向世界银行申请结构调整贷款时,在发展政策书中表明本国的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为获得贷款而实施这些规划的意愿,可视作成员国向世界银行发出的要约,而世界银行接到成员国的贷款申请后与成员国进行磋商,并对磋商后达成共识的贷款条件表示接受,则视为世界银行作出的承诺[8]644。借款国与世界银行在共识的贷款条件的基础上签订贷款协议,如借款国未能遵守贷款协议,则应视为违反国际条约,其中包括借款国未能履行或实施贷款协议中作为交叉条件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这一情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条件通过世界银行贷款协议的交叉引用,构成国际协议的一部分,对借款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交叉条件的合法性
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均在其成立协定中提到应与其他相关的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第5条第8项规定,世界银行应在本协定条文范围内,与任何一般的国际组织和在有关领域内有专门责任的公共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在涉及贷款申请或担保事项时,世界银行应适当考虑其他相关的国际组织的意见与建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也有相关规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10条规定,基金应在本协定条文范围内,与一般的国际组织和在有关领域内负有专门责任的公共国际组织进行合作。
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世纪40年代产生之初,对各自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职能有着明确的分工。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第1条,世界银行的宗旨主要在于通过促进私人投资尤其是国际私人投资,鼓励通过国际投资以发展成员国生产资源的方式,促进国际贸易长期均衡的增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1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着眼于借款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如货币政策与外汇政策管理,旨在成员国出现国际收支失衡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短期贷款以促使其尽快恢复收支平衡,促进贷款资金的迅速回笼以满足其他成员国的需要。具体到贷款方面,世界银行旨在通过项目贷款为具体项目的建设提供长期贷款,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是提供短期贷款以解决成员国短期内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两者在贷款事项上存在明确的界限。然而随着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业务的调整,两者在贷款事项上逐渐出现重合。自1980年以来,世界银行开始拓展政策性贷款业务,推出结构调整贷款等非项目贷款业务,旨在为借款国填补政策改革和制度建设方面的资金短缺提供短期贷款。世界银行在提供调整贷款时,对借款国设置的贷款条件包括债务管理、进出口政策、汇率政策、货币政策等传统上属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世界银行之所以将贷款业务拓展到调整性贷款领域,是因为世界银行推动世界经济发展这一目标的实现,与国际贸易收支失衡、贸易限制、通货膨胀等短期经济平衡问题的解决密切相关,进言之,后者问题的解决构成前者目标实现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识到,发展中国家经济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对其国内经济进行结构性改革,促进生产性投资,从而实现经济与出口的稳定增长,相应的贷款条件也逐渐转向以基本政策改革、部门平衡和长期调整为特点的“供给管理”政策,更加重视增收对平衡发展中国家国际收支状况的作用[10]。
两者职能重合的区域越多,意味着两者在贷款条件方面进行交叉设定并借以实现交叉强化的空间更大。贷款交叉条件的出现,实质上是以交叉强制守约的方式强化两大国际金融组织各自贷款条件对借款国的约束力,有利于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与有效利用。
但是,细究之,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交叉条件缺乏合法性依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与《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在有关贷款条件条款中,均未提及贷款交叉条件,这表明贷款交叉条件的设定与实施缺乏正式的国际法依据。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第5条第8项第b款规定,世界银行在对贷款申请作出决定时,如果有关事项直接属于其他国际组织的职能范围之内,而且该国际组织的参加者主要为世界银行各成员国,则世界银行应对该组织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加以考虑。但该款仅规定,世界银行应对其他国际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加以考虑”,并未规定世界银行的贷款条件应受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意见的约束。因此,世界银行如果在贷款协议中设置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可能导致其违反国际法。反之,在《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并未提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贷款或其他事项中应该考虑其他国际组织包括世界银行的意见与建议。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对设置贷款交叉条件表示反对。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89年协定中对两者的职能分工进行明确时指出,两者应避免在贷款协议中设置贷款交叉条件[11]。
即使如此,就目前而言,尚很难一概而论贷款实践中贷款交叉条件的设置存在违反国际法之处。究其原因:
1. 宽泛的协定条款预留了贷款交叉条件存在的空间
基金在贷款业务中主要采取意向书或备用安排的方式,其中所提及的目的与政策主要源于经济学意义,这使得基金具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比如《基金协定》第5条的“收支平衡问题”并不仅仅限于收支失衡本身,还包括其他经济学意义上的平衡目标,如通货膨胀、就业问题、贸易限制等。《基金协定》第1条所设定的宗旨含义也较为广泛,除明确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维持外汇稳定、收支平衡方面的职能外,还规定基金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平衡发展。因此,即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借款国设定的贷款条件或业绩标准超出传统意义上的收支平衡范畴,只要该行为旨在实现遏制通货膨胀或促进经济发展等经济政策目的,都可以认定其行为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所设定的职能范围。根据国际法院在“经费案”中确立的目的解释方法,通过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宗旨的目的解释可以将设定非正式的贷款交叉条件行为纳入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合法范围。前已提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对世界银行宗旨的规定较为广泛,兼之发展性宗旨与短期国际收支平衡间的关系,世界银行的宗旨除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外,还涵盖推动会员国的经济调整计划以解决其短期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鉴此,世界银行将遵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备用安排的贷款条件作为成员国获得世界银行贷款的先决条件,符合《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的规定。
2. 贷款条件合法性的解释权在于国际金融组织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29条,成员国与基金间或成员国间对于本协定条文的解释发生任何异议时,应提交执行董事会裁决。成员国如对执行董事会的裁决有异议,可以在裁决后三个月内要求将该异议提交理事会作最后裁决,由理事会的“解释条文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Gold指出,鉴于基金有权对协定的条款进行解释,可以推断出基金有隐含的权力对自己的决议进行解释[12]。世界银行对《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条款解释办法的规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本相同。根据《协定》第9条,会员国与银行间,或会员国与会员国之间对于本协定条文的解释发生任何争议时,应即提交执行董事会裁决。对执行董事会的裁决不满的,会员国仍可要求将争议提交理事会作最后裁决。
有关贷款交叉条件的决议合法与否,最终决定权掌握在设定决议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或世界银行理事会手中,这使得本组织的有关决议被认定为越权行为的可能性非常小。
三、我国应对贷款交叉条件的对策
国际金融组织在贷款实践中使用交叉条件引发许多争议。贷款交叉条件的出现,实质上是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的硬化,而贷款条件内在的合理性缺失,导致贷款交叉条件缺乏合理性的基础。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有学者指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提供贷款时所捆绑的条件,其政策出发点主要是对西方国家的地理、政治、战略方面的考虑,偏袒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未能针对性地解决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经济问题;无视发展中国家逆差的结构性、长期性和外部性,强令它们实行紧缩性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问题[13]。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呈现出从单纯注重紧缩货币和财政政策到重视结构性调整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转变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国内体制的改革,然而以市场为导向的贷款条件,以及贷款条件中所附加的非经济措施包括人权条件,使得发展中国家对贷款条件持反感与戒备的态度,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条件实质上是发达国家通过附加苛刻的经济改革条件,进而敦促或催化受援国的政治改革,从而最终攫取该国的部分国家主权[14]。与此同时,世界银行的贷款条件也面临着严重质疑,总体而言,以经济自由化为导向的贷款条件在借款国国内的实施效果难以令人满意。
由于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存在的先天性缺陷,贷款交叉条件在强化贷款条件强制力的同时,也使得贷款条件不合理的负面效应进一步放大。由于贷款条件的交叉关联,借款国如果不能满足或履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条件,那么它们不仅无法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获得贷款,也无法从世界银行获得贷款。因此,贷款交叉条件的出现进一步强化了急需贷款的发展中国家的被动地位,只能接受不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某些贷款条件:从短期来看,有助于防止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恶化;但从长期来看,则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然而,上述争议并不影响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向借款国提供贷款时使用贷款交叉条件的频率。有研究指出,近1/4的调查国在接受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时,被迫接受了同样的私有化条件。
目前,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较多。2009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我国利用世行贷款2010-2012财年世行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贷款总规模高达53.94亿美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林水)、交通、能源及节能减排、城建环保、社发及其他领域[15]。从短期来看,我国尚不存在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贷款的必要性。在全球性金融危机以及世界经济形势动荡的背景下,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为平稳的增长态势。2009年,我国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均保持“双顺差”格局,国际收支状况持续改善[16]。2010年,我国外汇储备继续保持增长状况,至2010年3月已经达到24470.84亿美元[17]。因此,世界银行在对我国贷款协议中暂时不存在贷款交叉条件的情形。但我国并不排除未来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可能性,从而导致贷款交叉条件对我国的适用,因此我国应未雨绸缪,注意到贷款交叉条件对我国的潜在影响。具体而言,针对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交叉条件,我国可采取如下对策:
1. 推动贷款条件内容的实质变革。目前贷款条件主要强调通过外部压力对借款国的国内制度与组织机构进行大幅改革,并将贷款条件与借款国国内人权状况、环保问题相挂钩,往往对借款国国内经济问题的解决产生了反作用。可考虑促进国际金融机构放弃在贷款条件方面的主导权,建立以借款国自我约束为基础的贷款条件,从而使贷款条件更能反映借款国的实际需求,更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国问题。
2. 推动贷款条件程序的改革,促进贷款条件制定过程的可信度与透明度。总体而言,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条件主要反映发达国家的利益,应积极推动扩大参与渠道,使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能够充分参与贷款审批与贷款条件审批的程序中去。同时,促进建立外部评审机制,通过强化发展中国家市民社会力量的话语权与活动能力,对不合理贷款条件的设置建立外部约束机制。
3. 弱化贷款交叉条件的法律约束力。如前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条件通过世界银行在贷款协议的交叉引用而获得法律约束力。建议在世界银行贷款协议中增加相应的条款,对贷款条件引用的法律性质予以补充说明,强调此类贷款条件的交叉引用不在于为借款国设定法律上的义务,而是仅仅旨在为借款国提供指引,借款国在获得贷款后即使不实施或履行该交叉引用的贷款条件,也不构成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注释:
[1]Goseph Gold. Conditionality[R]. IMF Pamphlet Series,No. 31,IMF,Washington,D.C,1979:2.
[2]刘音. 论世界银行政策贷款条件性的概念及其发展[J]. 保山学院学报,2010(1):87.
[3]Sidney Del. The Question of Cross-Conditionality[J]. World Development,198816(5):557-568.
[4]IBRD. Loan Agreement (Program Agreement) between Jamaica and the IBRD,Loan No. 1500 JM[R]. 1977:1.
[5]Richard E. Feinberg. The Chang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World Bank and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J].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1988(42):545-60.
[6]Azizali. F. Mohammed. The Role of the Fund and the World Bank in Adjustment and Development[G]//Adjustment Policies and Development Strategies in the Arab World. IMF,1990:84-85.
[7]Richard W. Edwards. International Monetary Collaboration[M]. New York:Transnational Publishers,1985:272-273.
[8]Nicholas Kremmydas. The Cross-Conditionality Phenomenon- Some Legal Aspects[J]. The International Lawyer,1989,23(3):657.
[9]鄂晓梅. 析IMF贷款条件的法律效力[J]. 法学评论,2002(5):39.
[10]Brian Trubitt.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Conditionality and Options for Aggrieved Fund[J]. Vanderbilt Journal of Transnational Law,1987(20):678-681.
[11]IMF. Bank-Fund Collaboration in Assisting Member Countries (SM/89/54,Rev. 1)[EB/OL]. (1989-03-09)http://imf.org/external/pubs/ft/sd/index.asp?decision=DN17.
[12]Joseph Gold. The Legal Character of the Fund’s Stand-by Arrangements and Why It Matters[R]. IMF Pamphlet Series No. 35,1980:40.
[13]大卫勃兰尼,宋小川.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基金组织“条件限制”的论争[J]. 世界经济,1987(7):30-31.
[14]张磊. 于IMF援助条件的本质辨析——以亚洲金融危机的反思为视角[J]. 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35.
[15]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010-2012财年备选项目规划获国务院批准[EB/OL].[2010-06-12] http://ndrc.gov.cn/xmsphz/t20090729_293299.htm.
2014年,余额宝掀起了网络营销的一股巨浪,改变了传统的理财投资模式,引发了人们投资的热情。不禁就会思考为什么余额宝会这么火暴,它到底有什么魔力。余额宝的存在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也有不足之处,下面就研究一下余额宝网络营销的情况。
一、对于余额宝的介绍
余额宝是由淘宝支付宝创造的一种余额升值服务项目,即用户使用支付宝将钱投入到余额宝,实际上是购买了天弘基金的自由货币基金。淘宝用户在登录支付宝系统以后会出现两个账户,只需要将支付宝内的钱转到余额宝里就会获得收益,并且对比银行可以获得高于其10倍的收益,收益结算方法以日为单位。其实真正给用户提供收益的不是余额宝,而是货币基金,余额宝只是一个媒介而已,用户是将资金投资到债券和银行协议存款。通过余额宝的迅猛发展和支付宝固有的客户,天弘基金由50名开外蹿升至前三名,成为国内数一数二的基金管理公司。余额宝里的钱同时还可以用于网上购物,在任何时间存储取出都行,不需要手续费。在购物时余额宝里的钱会被自动赎回,赎回时采用T+0模式,即实时赎回。
有很多人会疑惑余额宝与支付宝的不同点在什么方面呢?
余额宝是依赖于支付宝而生存的,是支付宝的附加产物。这两者的区分是:1、余额宝是一种投资理财产品,支付宝是用于第三方支付的东西;2、存到余额宝的钱每天会获得一定的收益,而支付宝是没有收益的;3、余额宝用于购物花销和转出资金,支付宝除此之外另有信用卡付款还款,资金充值等多种功用;4、余额宝比支付宝存在更多的安全隐患,支付宝支付需要证书和验证码,相对比较安全。
二、余额宝网络营销现状分析
网络营销是借助互联网与客户进行双向的交流来满足顾客需求的一种新的营销模式,不受时间空间限制,成为时下企业营销手段的宠儿。从余额宝问世以来,从刚开始网民对其充满疑虑,再到大部分人对阿里巴巴权威性的认可和马云的信赖,渐渐开始尝试这个新奇的赚钱工具,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余额宝是在网络营销下一种新型的资金管理方式,规模增长速度极快。据官方统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拥有的用户数已经超过100,000,000,平均每人占有5,030元,与2013年末的4,307元相比拟,上升了17%;规模超过5,700亿元,与2013年底相比上升3倍以上。用户年龄以20~40岁为主流客户,都较为年轻,尤其以九零后居多。经过发展,余额宝进入了缓慢增长的成熟期,需要采取措施才能继续站稳脚步。仅一年时间,尽管余额宝会暴露出很多问题,仅从成绩来看,已经是网络营销的一次大成功。余额宝的实质等于支付宝加上货币基金,余额宝利用货币基金为一些小型的零散客户构建一座桥梁,将一些数量不庞大的散钱存到余额宝同样可以获得收益。
余额宝与支付宝紧密相连,提高了用户的热情,更多的人愿意将资金转到余额宝。有一件事人们每天要做的就是打开电脑或者手机,看看余额宝的盈利情况如何。从余额宝的运营情况来看,从63.763%的年化收益率后开始下滑,尽管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有所下降,但只是小幅度的,它依旧能获得民心,关键在于余额宝与客户密切的接触联系,关注分析用户的心理需求。
关键词:余额宝;互联网金融;SWOT分析
1. 背景
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与天弘基金联手推出新型理财产品-余额宝,这是一款类似货币市场基金的服务。据阿里巴巴官方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余额宝用户数已经增加到1.85亿人,规模已达5789.36亿元,人均持有3133元,相当于2013年年底规模1853亿元的3倍。余额宝作为一种新的网络金融形态,未来在渠道、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会不断倒逼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
2. 基于问卷调查的SWOT分析
2.1 余额宝优势(Strengths)
第一,余额宝客户庞大,潜在资源丰富。依托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宝有着庞大的客户基础,1.85亿人的用户数及已超过5000亿元的资金规模都说明了这一点。而从调查问卷结果,也可以看出在未使用余额宝的调查对象中有64%愿意了解使用余额宝,潜在客户资源相当丰富。随着日后支付宝在线支付领域的不断拓宽,目标客户的活跃程度以及忠诚程度将明显高于其他支付平台。
第二,余额宝的门槛低,流动性高。余额宝打破了传统的理财产品最低投资额的限制,客户可以随时随地转入资金,得到收益的同时,还可以随时用于网购、缴纳水电费等日常消费①。网购支付方便、零手续费、转账方便已成为余额宝最为吸引客户的亮点。
第三,余额宝具有相对较高的收益率。调查数据显示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维持在4.0%-5.0%,以2015年4月2日各大互联网货币基金的收益为例,余额宝4.457%,理财通4.203%,现金宝4.623%,活期宝4.2%,可见余额宝收益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表现甚至优于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
2.2 余额宝的劣势(Weakness)
首先,余额宝是货币基金,存在亏损风险。虽然货币基金是所有基金产品中风险比较低的一类产品,一般用于投资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国内货币基金的年化收益率普遍在3%到4%,收益比银行活期高出近十倍,但作为一项基金产品,本质上收益伴随着风险。一旦天弘基金出现收益或是流动性风险,对阿里巴巴公司信誉也会带来打击。
其次,余额宝在法律监管方面还有一定争议,有监管风险。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余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但对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余额宝借助天弘基金实现基金销售功能的做法是在打球。从监管层面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合法,但也不违法,处于灰色地带;一旦监管部门发难,余额宝有可能会被叫停。
最后,余额宝在灵活性与银行活期存款相当、收益性方面完胜银行活期存款,在一定程度上会危及银行利益,有银行风险。余额宝的生存依赖银行,毕竟支付宝的支付体系是搭建在各大银行的系统之上。失去支付宝,余额宝将失去存在的平台。
余额宝将碎片化存款集合起来,通过快捷、灵活的购买方式,形成了创新性的基金产品②。这是一种渠道的创新,同时,这种创新所带来的新的风险也不得不面对。
2.3 余额宝的机遇(Opportunities)
从客户规模来看,目前使用余额宝的人数调查样本的44%,未使用余额宝的人员中也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愿意了解余额宝,可见余额宝的潜在客户资源十分丰富。与同类基金产品相比,余额宝的收益率比较稳定,其七日年化收益率大多时候都保持在4.5%左右,高于银行定期利率,在这种利率水平下,约有41%的潜在客户表明愿意投资余额宝。
从资金规模来看,虽然近90%的被调查者月均在线支付金额低于1000元,在线消费能力处于中低水平,但约有42%的潜在客户愿意把其收入的31%以上投入余额宝。这说明余额宝的资金规模前景良好,资金量会不断上涨。
除此之外,余额宝前景被看好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其对人们理财观念的颠覆和由此带来的理财方式的转变③。本文的调查样本人群在接触余额宝之前的主要理财方式为银行存款,占到62%左右。而在接触余额宝之后,银行存款所占的比例下降到了35%,与此同时,余额宝的比例占到了33%。
天弘基金总经理周晓明直言,余额宝覆盖到了原来覆盖不到的人,在传统的金融体系里面得不到很好的服务,或者说按照常理现在还不认为自己需要理财服务的人群。一块钱都可以理财,使人们感到理财离自己那么近,很多以前没有想到理财的人进到了理财的服务领域。由此也可以看出,余额宝的市场潜力巨大。
2.4 余额宝的威胁(Threats)
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层出不穷。自余额宝2013年6月推出后,很多电商公司和基金公司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前景,均接连推出类似的产品。其中规模较大的有:腾讯和华夏基金合作推出的“微信理财通”、百度公司和嘉实基金推出“百赚利滚利”产品、京东互联网理财产品――小金库也在2014年3月底上线,分别对接鹏华增值宝货币基金和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以上理财产品都不同程度的转移了余额宝潜在和现有的客户。
银行类理财产品的反击。余额宝的推出给各大银行的存款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分流威胁,各银行也纷纷推出了各种类似余额宝的产品④。由工商银行控股的工银基金公司推出了规模最大的银行类理财产品“现金快线”、平安银行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安盈”以及银联推出的依托230万POS用户的“天天富”等理财产品有着和余额宝类似的高流动性、高收益性以及赎回到账快等特点,且这类理财产品以银行资金为依托,较余额宝的安全系数高,给余额宝带来了极大的竞争。
风险的不可控性。余额宝推出时阿里巴巴对其风险提示不足,重点宣传了它的高收益率。首先,这种高收益率是存在与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没有开放的情况下,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一旦实现了利率的市场化,必然会影响余额宝的收益;其次,余额宝的收益会受到货币基金市场的影响,如果货币基金市场形式走低,余额宝用户的收益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文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6%的调查样本认为余额宝的风险低于5(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为1―10),这表明大多数人都认为余额宝目前的风险相对较少,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3. 结论
余额宝作为创新型理财产品,从推广至今,争议之中规模得到迅速的扩大,市场风险也不容小觑。但余额宝毕竟是互联网金融领域一次创造性的尝试,它对于推动我国金融自由化和银行业的不断创新具有一定的意义。(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该论文基于西南交大公共管理学院文渊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
注解:
① 王莹. 余额宝的流动性, 收益性及风险分析[J][J]. 中国商贸, 2013, 35: 65-66.
② 王瑶. 基于 SWOT 范式的余额宝理财思考[J]. 金融经济(理论版), 2014(11).
【关键词】保本 理财 优劣分析
一、引言
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1%;食品价格上涨4.1%,非食品价格上涨1.5%。如果我们不能有效、科学的管理好自己闲置的资金,那么我们手中持有的人民币将对内不断贬值。而且近几个月以来,股市跌宕起伏,处于观望状态的投资者居多。对此,许多厌恶风险的投资者为了不损失本金而且要跑赢通货膨胀,各种保本的理财方式成为他们首要之选。
二、银行存款
银行储蓄存款是我国最传统、总量最大、流动性最强的一种保本理财方式。它大体可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四类。在这里以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为例:其活期存款利率为0.35%,一天通知存款利率为0.8%,协定存款利率为1.15%,一年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为3.25%。由此可见,不管是活期存款利率还是定期存款利率都比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各种保本理财方式的收益率要低。但是银行存款不管是在国际结算中还是在国内进行的各种交易支付中都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通过银行进行结算依然是人们最信赖的交易方式,特别是一些对资金流动性要求较高的企业来说,将大部分资金放入银行活期存款始终是他们最优的选择。
三、理财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发行外汇理财产品,而直到 2005 年10月光大银行才在国内发行了第一款人民币理财产品“阳光理财B计划”。我国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历史虽然只有短短的九年,但是其发展速度很快,2013年的数据显示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市场占比达到了97%。
保本理财产品期限最短的为三十余天,最长的为一年甚至一年以上,认购的起始金额一般最少是5万元人民币,最高的达到50万元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有固定收益型也有浮动收益型,而且这两种类型理财产品的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都能达到4%以上,明显高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3.25%的水平。但是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最大的缺点就是投资者不能在投资期限内将资金赎回,也不能将其持有的理财产品做为金融资产进行出售资金,所以它的流动性在各种保本理财方式中是最弱的。而且投资者在比较各种产品收益率时往往会忽视了资金在申购期和清算期这两个时间段,而恰好在这两个时间段是没有利息的。假设投资者投入本金10万元,实际收益率为5%,实际收益天数为36天,申购期和清算期总共为7天,则投资者名义收益为100,000×5%×36/365=493.15元,实际损失的利息为100,000×5%×7/365=95.89元,实际收益则为:493.15-95.89=397.26元。
四、货币基金
货币基金是集聚市场上的闲散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统一保管和运筹资金的一种开放式资金,其资产主要是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债、央行票据、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信用等级较高)、同业存款等短期有价证券,因此货币基金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稳定收益性的保本理财方式。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货币基金产品有很多,譬如余额宝、华宝添益、银华日利等等都是炙手可热的产品。2013年6月,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通余额宝功能,与天弘基金公司合作,直销中国第一支互联网基金。作为一种全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客户转入余额宝资金规模在一个月内已突破百亿元。余额宝最大的一个优势在于其可以实现T+0转出资金,客户在享受便捷的理财服务的同时也可以进行实时网上支付或者转账服务,而且所需资金的最低门槛仅为1元。
华宝添益则是一种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申购赎回和买卖交易的货币基金,由于其可以实现货币基金与股票的“T+0”转换,因此也被人们称为股民的“余额宝”。购买了华宝添益基金的投资者不仅每日可以享有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且当二级市场价格小于或等于净值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入并赎回操作,享受当日基金收益和差价;当二级市场价格大于净值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卖出并申购的方式赚取差价。因此在股市波动比较大的时候,投资华宝添益基金是股民不二的选择。
五、国债逆回购
国债逆回购实际上就是资金需求方在借款前先以其持有的国债作为抵押,然后资金所有者在证券市场上为资金需求方提供短期贷款并从中获取利息的一个过程。国债逆回购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两个市场上都有1天期、2天期、3天期、4天期、7天期、14天期、28天期、91天期和182天期共九种借款期限,而且缴纳的佣金费也是相同的。唯一不同点是在深交所的国债逆回购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交易,而上交所的交易门槛则很高,其国债逆回购交易必须是以10万元的整数倍交易。在节假日、月底、季度末、半年末和年末的时候,投资国债逆回购的收益率一般会比较高,例如在2013年9月27日(国庆节前夕)上交所国债逆回购一天期的收益率最高达到了57%,如果是当天按10万元成交,则扣除1元的手续费后一天的收益为:(100,000×57%×1/365)-1=155.16元,而且10万元到第二天即为可用资金,第三天则可用可取。除了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几个时期以外的其它交易日里,收益率一般都在4%左右,而且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星期六、日两天为休市时间,所以一般到周五的时候,一天4%左右的收益率要高于三天的收益率,这对于时常投资于七日或七日以内国债逆回购的投资者来说很可能会损失周末两天的利息收益。因此,国债逆回购还是在资金需求较热的期间投资比较适宜。
参考文献:
[1]胡灿.我国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影响因素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13.
摘要:1944年确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负责向成员国提供短期资金借贷、维护成员国之间汇率的稳定,它的设立对二战后的经济复苏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IMF却止步不前;尤其是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IMF在应对危机中的表现更是难以让人满意,因此国际社会对于IMF的改革要求日益强烈。本文将从IMF存在的几个问题出发去探索解决途径,并结合中国实际谈谈如何应对。
关键词:IMF金融监督;治理机制;国际金融;秩序
1944年7月,西方主要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了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会议确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并据此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以下简称IMF)。IMF设立之初的主要职能有:制定成员国间的汇率政策和经常项目的支付以及货币兑换方面的规则,并进行监督;对发生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在必要时提供紧急资金融通;维护国际间的汇率秩序;协助成员国之间建立经常性多边支付等。
一、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缺陷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超级大国”美国的经济实力渐渐削弱;而在二战中遭到极大破坏的欧洲国家,成立欧盟后实力日益壮大;中国和日本迅速发展;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也日益发展壮大。2007年起源于自美国的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然而,作为维护国际金融秩序稳定和安全的IMF不仅对于发达国家成员国的金融体系缺乏有效监管,而且在危机成员国向其寻求帮助时也少有作为。IMF在应对危机和自身发展上的表现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讨论,对于IMF的缺陷及其改革甚嚣尘上。
(一)组织职能有所迷失
IMF的主要职能是维持国际汇率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但近年来IMF的职能重心似乎开始转移,主要表现在:20世纪80年代的墨西哥金融危机中,IMF向拉美国家提供了大量贷款并进行了广泛的债务重组安排;为了应对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IMF还创设了一种新的贷款形式,为遭遇异常支付困难的国家提供超出通常贷款限额的融资。这些做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为IMF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特殊做法,但IMF最近在发展领域的“指手画脚”,就不太好定义了。其中的标志性事件是1974年IMF推出“中期贷款”,用以解决持续存在的结构性国际收支问题;随即IMF又先后推出“结构调整贷款”和“扩充结构调整贷款”,以优惠利率向低收入国家提供资金,用于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尽管IMF的促进货币和金融稳定的职责和发展经济存在密切联系,但并不代表要通过上述行为来显示。IMF需要关注的是自身擅长的宏观经济领域,在贸易、劳工、卫生、环境等其他政策领域有其他的国际组织来负责,比如同样根据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起来的世界银行(WorldBank,简称WB)。WB的职能在于通过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增加投资来减轻贫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IMF如果在其中过多的干涉会导致他们之间的职能交叉,而且由于IMF在这些领域的专业性并不如世界银行强,一些关于农业、劳工、卫生、环境等领域内的行动还需要来自研究和实践的专门知识,而IMF在这些方面没有明显优势。最后,由于IMF是具有特定职能的国际组织,如果它在这些领域干涉过多可能会消耗掉其自身有限的资源,进而影响到它通过发挥自身职能来促进全球金融和经济稳定的作用。
(二)监督功能尚需完善
IMF有三种形式的监督,即双边监督、多边监督以及地区监督。双边监督,也可称为国别监督,是通过持续监测和成员国主动披露的方式来了解成员国的实时经济状况,IMF还通过组织代表团定期访问成员国的做法进行监督,对成员国实施的经济或金融政策进行评价并给出建议,如果有影响国内和外部稳定的风险,及时调整相应政策。多边监督就是对国际货币体系进行监督,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时刻监测和评估世界经济发展动态。对于金融市场监测和评估的结果是定期《世界经济展望》、《全球金融稳定报告》和《财政检测报告》。地区监督,其实就是对于区域货币联盟的监督,通过对世界主要地区的监督了解其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建议,定期在《地区经济展望》上。IMF的监督功能会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发展,通过三种不同类型的监督,对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然而,这种看似全面有重点的监督并没有及时预测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尽管在的报告中曾提到过有关美国的房地产政策,但却错误地认为这样的风险可以控制,乃至于最终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危机极大的破坏性不由得让我们深思,IMF的监督功能是否需要重新定义,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三)治理机制的失衡IMF的组织机制
由三个部分组成:理事会、执行董事会和管理层。IMF在金融监督方面的缺陷,很大程度上跟其治理机制中的力量失衡有关。它不仅表现在执行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人员组成上,也体现在成员国所持份额和投票权的问题上。IMF实行加权表决制,具体来说投票权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每个成员国都拥有相同的250票的基本投票权,接着由成员国按各自所持的以特别提款权计算的IMF份额,每10万特别提款权折算一个投票权,基本投票权和按份额换算的投票权之和就是该国的总投票权。在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的投票表决中,按这样的方法来行使投票权。从中不难看出,IMF的在投票权上的做法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资本多数决”,成员国在IMF中的份额是其行使发言权的基础。这样看来的发言结果则可能使发言内容不具代表性,最终影响IMF的代表性和其作用的发挥。在组织机构的构成上,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仅在执行董事的人数上,而且在投票权数上占的优势远比发展中国家有利得多。尽管IMF成立之初确实是发达国家推动得多,但如今世界格局已经发生变化,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已经大大提升,再盲目按照以前的模式来,会造成很多不公的出现。
(四)不合理的风险预警和救助机制
IMF的监督功能是其风险预警机制的基础,通过三种形式的监督和的定期报告,IMF可以及时掌握了解全球经济运行的状况,并做出预测和建议。但IMF却并未能及时预测出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危机来势汹汹,而IMF却只能在其职能范围内进行救助。即使是危机后的救助,IMF也设置了很多门槛,附加了一些不合理政策条件,以至于有的国家不愿意接受其救助;需要救助的国家不仅要面对困难的国内金经济环境,还要就政策条件与IMF进行谈判,导致贻误危机救助的时机,最终使得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发展。因此,IMF的危机预警和救助机制亟待改进。
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方向
(一)摆正自身位置,重塑核心
职能如果IMF想继续发挥其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首先需要改革的就是对于自身职能的偏移。从目前来说,IMF应当暂停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银行贷款和相关技术援助,停止扶贫项目等发展领域的干涉,将这部分职能还给WB及其他区域发展银行。但IMF还可以发挥其本身职能,为有需要的国家提供短期融资,来帮助陷入国际支付危机的成员国摆脱危机。其次,IMF必须重塑自身在维持汇率稳定方面的核心职能,在现行的浮动汇率体系中,采取积极措施维持成员国之间有序的外汇安排,促进国际间的金融合作,协助成员国之间建立经常性多边支付等。
(二)加强双边监督
尽管IMF在金融危机中的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尽如人意,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否定其在维持国际收支平衡和金融稳定方面的作用。在三种形式的监督中,需要重点加强的是双边监督。墨西哥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都与IMF没有进行切实有效的双边监督有关。尽管IMF在金融危机发生后,针对之前存在的缺陷进行了一定的改进,但从其实质看,IMF双边监督执行力不强,约束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依旧存在。首先,需要更为合理的监督体系,可以将IMF的双边监督同多边监督结合起来,扩大监督视角。其次,成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区分监督区域,对于那些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具体研究分析,分析的结果通过报告的形式定期,以此加强各国对于风险机制的预防管控能力。
(三)改进治理结构
针对组织机制的问题,在意识到新兴市场国家的地位之后,IMF已经在2008年通过的相关决议中做出了改革,如:确定了新的份额计算公式;把基本投票权数从原来的250票增加到现在的750票;在G20匹兹堡峰会上决定将5%的份额从发达国家转移给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等。总裁拉加德提名中国央行前副行长朱民出任新增设的第四副总裁之后,IMF的高级管理层已经有了很大变化,执行董事会的改革也增加了新兴市场国家的份额。尽管这些改革都有利于IMF发挥其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作用,但毕竟没能解决目前治理结构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在份额制度上和组织机制上还需要根据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来及时调整。
(四)危机预警机制和救助机制的完善
近年来,通过对成员国经济金融政策和统计数据的分析,IMF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功能渐渐成为其发挥作用的主要领域。如果可以增进和强化IMF的技术援助功能,并将其与贷款功能结合起来,则可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以更为合理的方式度过危机。另外,目前IMF依旧在发达国家的控制下,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无法完全表达其诉求,他们的利益的得不到切实的保护,改革IMF的危机预警机制和救助机制必须顾及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机制的作用,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帮助危机国解决困境。
三、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中国
对于IMF的改革,中国应当顺应建立国际金融新秩序的潮流,积极参与国际新机制的组织构建,承担与自身国际地位相应的责任。不仅要提升自身应对危机的能力,也要积极参与IMF的监督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等的改革,为发展中国家赢得更多的话语权,推动国际金融新秩序朝着更加合理有效的方向发展。IMF作为全球性的经济组织,在稳定国际金融秩序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在其组织机制和其他某些领域,至今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但我们相信,随着国际金融合作和经济全球化不可逆转的前进势头,在国际社会和IMF的共同努力下,IMF自身将不断完善,在以后的国际金融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鲁茉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监督职能的发展及其特点.国际观察.2010(3).
[2]邵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困境与改革探讨.南方金融.2011(4).
[3]廖凡.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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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孔文.后危机时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及其政治功能.宁夏大学学报.2016(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产品;储蓄业务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1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互联网走进了越来越多家庭的生活中,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局的数据,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在2010年6月达到了31.8%,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此后,互联网普及率仍稳步提升,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已达6.68亿人,比整个欧盟的人口数量还要多。这样巨大的网民基数无疑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优渥的土壤。
回望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公司推出了余额宝,引起了市场的轰动,到如今,互联网理财产品呈现爆发式增长,银行、基金、互联网企业纷纷杀入这片蓝海,互联网理财产品总量快速增长。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支付宝就融资超过100亿人民币,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支付宝共融资5412.75亿元,整个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融资超过一万亿元人民币。
互联网理财产品有着随时可申购赎回、没有申购资金门槛要求、年化收益率远高于活期存款等优势,再考虑到对于熟悉互联网的人士来说,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通常可以“一键式”完成,比去银行存款更加便利。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这些先天优势,以及互联网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的高度可替代性,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兴起对传统银行储蓄业务造成了一定冲击。
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都拥有相似的商业模式,下面就以“余额宝”为例分析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商业模式。
“余额宝”的发行主体是支付宝公司,是以“余额宝”为桥梁,将用户的闲散资金和货币型基金联系起来,能够带来余额增值的一项服务。在一个完整的使用流程中,用户首先通过将银行卡里的资金充值进入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再用支付宝账户申购“余额宝”;申购“余额宝”的资金将被统一划至天弘货币基金账户内,天弘货币基金在市场上进行合理投资、获得收益;当用户申请赎回或使用支付宝进行支付时,天弘货币基金将获得的收益扣除其他费用后转入用户的支付宝账户。
在这个流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创新就在于实现了“余额宝”和天弘货币型基金的无缝对接,通常货币型基金都是T+1赎回的模式,但考虑到这会极大影响用户体验,支付宝公司通过自行垫资,使得“余额宝”实现了T+0日赎回。即当用户把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时,后台系统自动申购了天弘货币型基金,当用户转出资金或进行支付时,后台系统从支付宝公司的垫资中即时抽出相对应的数额完成转出,同时赎回天宏货币基金,T+1日到账填补垫资,从而实现了即时转出和无缝对接。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产品还有投资起点较低,开通方便,流动性高等优点。
回到商业银行储蓄业务来看,由于客户手中的资金是有限的,活期储蓄和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功能性上的高度替代性,以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相对较高的收益率,使得活期储蓄最容易被互联网金融产品挤占,个人定期储蓄由于收益率仍稍高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因此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
在理财产品方面,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门槛较高,用户体验也有提高的空间;在活期存款方面,活期储蓄业务不受重视,商业银行给出了极低的利率;在基金销售方面,大型商业银行对代销佣金有极大的定价权,大幅削减了基金公司的利润率,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基金公司在与银行合作时更加被动。互联网金融产品正是针对商业银行这三个“不够合理”的现状而生,为客户提供高利率、低门槛、良好体验的金融产品,使得银行客户开始转投互联网金融产品,银行的理财产品、活期存款、基金代销三块业务受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冲击比其他业务更大。
银行作为有实体网点金融机构,比互联网企业有更多的线下优势,相对来说,经常去网点储蓄或办业务的客户都比较依赖于线下,因此,中小型银行若要守住现有市场,一定要立足实际情况,利用好线下优势,定位于主要服务线下客户,强化营业网点的业务服务能力,加强自身优势。
一方面可以大力发展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建设,下沉中小型银行经营重心至老百姓身边,在社区内部设置网点。这种加强为个人客户服务的业务模式符合中小型银行的实际情况,只有差异化竞争,才能够在互联网时代的竞争下存活。
另一方面可以推广银行业务和小型便民点相结合的新模式。现在大多数小区或者村镇都设有小型便民点,有许多区域的小型便民点已经开始和银行合作,通过委托模式,用互联网或信息电话等手段为社区内及社区周边持卡用户提供信息转账、缴费、查询、存取款、支付等业务的便民服务点。该策略不需局限于传统的便民点模式,现在许多小区还设置了网购提货点,这是方便将网络支付和线下业务相结合的绝佳渠道。
大数据是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杀手锏,商业银行也应及时跟进,享受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技术红利。各个行业都开始尝试运用大数据来进行运营决策,这是一次巨大的转型,工作方式和思维都有很大的变化。当互联网平台公司用大数据作为工具、高举互联网金融产品进军金融行业时,商业银行应奋起应对,大力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推出依托银行海量历史数据的电商平台。实际上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推出自己的电商平台,以此积累交易和转账数据,打好数据基础,例如中国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上线一周年的营业额超过90亿,之后还有交通银行推出的“交博汇”,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业分别开设了自己的电商银行。在大数据时代,商业银行需要的是能将金融和大数据融会贯通的人才,由懂大数据的人才为商业银行进行决策分析,可以让商业银行跟上互联网时代,一定程度上保持现有优势地位。 [本文由WWw. dYlW.nEt提供,第 一专业教学论文,欢迎光临dYLW.neT]
参考文献:
[1]杜石.余额宝带头线上理财高收益“刺激”草根投资.计算机与网络.2014.2.
[2]宋滟泓.“后生”凶猛互联网理财产品百舸争流.IT时代周刊.2013(22).
[3]新京.微信理财产品上线对抗余额宝.现代经济.2014.1.
[4]王雪玉.互联网挑战银行之一:阿里金融.金融科技时代.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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