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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社会本质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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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社会本质论文

第1篇

道格拉斯•凯尔纳和斯蒂文•贝斯特指出:“所有的‘后’(post)字都是一种序列符号,表明那些事物是处在现代之后并接现代之踵而来。”①既然“后现代”是“接现代之踵而来”,如果持着历史的目光,就应该深刻地理解或走进现代性,否则不可能准确地理解各种后现代思想和理论。所以,我认为,对于中国儿童文学理论研究而言,还不能急切地“走出现代性”。我这样说,是因为在我看来,一方面中国儿童文学在创作实践上没有完成应该完成的“现代性”任务,另一方面目前的儿童文学理论在“现代性”认识上还存在着诸多的语焉不详乃至错误阐释。反对“现代性”必须“在场”,必须首先身处“现代性”历史的现场。人们曾经对激进的后现论的代表人物博德里拉作过这样的批判:“博德里拉的这种‘超’把戏,只是一名唯心主义者匆匆路过一个他从未莅临、也不了解,甚至根本没有认真去对待的环境时,浮光掠影地瞥见的一点皮毛而已。”②中国儿童文学界屈指可数的几位操持后现论话语的研究者,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在“现代性”历史的现场这一问题。吴其南的《二十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的文化阐释》和杜传坤的《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是两个用后现论批判现代性的典型文本,前者的“结语”以“走出现代性”为题,后者的第一章“反思与重构:中国儿童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中的一节的题目就是“发生论辩证:中国儿童文学起源的现代性批判”。对于儿童文学史研究的这两部著作来说,通过对史料的梳理、辨析,通过对当时的思想、文化、教育的中国“环境”的历史性把握,来阐释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历史,乃是应该具有的“在场”行为,但是,在我看来,这两部算得上运用后现论的著作,在解构“现代性”时所提出的重大、重要的观点,都出现了不“在场”的状况。下面,我们稍稍作一下具体的说明和分析。吴其南认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经历了三次启蒙。……前两次,从戊戌维新到五四,中国儿童文学尚处在草创阶段,启蒙作为一种文化思潮不可能在儿童文学中有多大的表现,……只有新时期、八十年代的新启蒙,才在儿童文学内部产生影响,出现真正的启蒙主义的儿童文学。”

③我的观点恰恰与吴其南相反,纵观中国儿童文学的百年历史,“真正的启蒙主义的儿童文学”恰恰发生于“草创阶段”,它以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为代表。我在《“儿童的发现”:周作人的“人的文学”的思想源头》一文中指出:“以往的现代文学研究在阐释周作人的《人的文学》一文时,往往细读不够,从而将‘人的文学’所指之‘人’作笼统的理解,即把周作人所要解决的‘人的问题’里的‘人’理解为整体的人类。可是,我在剖析《人的文学》的思想论述逻辑之后,却发现了一个颇有意味、耐人寻思的现象———‘人的问题’里的‘人’,主要的并非指整体的人类,而是指的‘儿童’和‘妇女’,并不包括‘男人’在内。在《人的文学》里,周作人的‘人’的概念,除了对整体的‘人’的论述,还具体地把‘人’区分为‘儿童’与‘父母’、‘妇女’与‘男人’两类对应的人。周作人就是在这对应的两类人的关系中,思考他的‘人的文学’的道德问题的。周作人要解放的主要是儿童和妇女,而不是男人。《人的文学》的这一核心的论述逻辑,也是思想逻辑,体现出周作人的现代思想的独特性以及‘国民性’批判的独特性。”“其实,在《人的文学》一文中,周作人所主张的‘人’的文学,首先和主要是为儿童和妇女争得做人的权利的文学,男人(‘神圣的’‘父与夫’)的权利,已经是‘神圣的’了,一时还用不着帮他们去争。由此可见,在提出并思考‘人的文学’这个问题上,作为思想家,周作人表现出了其反封建的现代思想的十分独特的一面。”①在《人的文学》发表两年后撰写的《儿童的文学》一文,其实是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表述的一个方面的启蒙思想,在儿童文学领域里的再一次具体呈现。此后,周作人在《儿童的书》、《关于儿童的书》、《〈长之文学论文集〉跋》等文章对抹杀儿童、教训儿童的成人本位思想的批判,都是深刻的思想启蒙,是吴其南所说的“专指意义上的启蒙,即人文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冲突”。周作人的这些“思想革命”的文字,对规划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方向至为重要。“吴其南认为‘只有新时期、八十年代’才‘出现真正的启蒙主义的儿童文学’,其阅读历史的目光显然是被蒙蔽着的。造成这种被遮蔽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整体的历史事实,比如对周作人的‘人的文学’的理念,对周作人儿童本位的儿童文学思想的全部面貌,没有进行凝视、谛视和审视,因而对于周作人作为思想家的资质不能作出辨识和体认。”②再来看看杜传坤的“中国儿童文学起源的现代性批判”。杜传坤在《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这部著作中对“儿童本位”论这一“发现儿童”的现代性思想进行了批判,认为“五四儿童本位的文学话语是救赎,也是枷锁。”③杜传坤这样分析现代的“儿童的发现”———“儿童被认同才获得其社会身份,而其社会身份一旦确立,马上就被置于知识分子所构筑的庞大的社会权力网络之中———只有满足了国家与社会需要的‘儿童’才有可能获得认同,因此,成为‘儿童’就意味着获得监视。监视实践要求为儿童立法的那些人,比如儿童文学专家、教育专家、心理专家从事一门专业的监督任务,在这一监督中,一种社会无意识逐渐得以形成———儿童具有内在的不完美性、有欠缺,为了能够在未来的成人世界里生存,儿童必须习得成人为其规定的知识、道德与审美能力……”④我认为,这也是对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性的不“在场”的阐释。要“在场”就得从笼统的宏观叙事,走向具体的微观分析。在中国,“儿童的发现”的代表人物是周作人,“儿童的发现”具体体现为他的“儿童本位”理论。当杜传坤指出“成为‘儿童’就意味着获得监视”时,最应该做的是在最能代表“现代”思想的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中发现“监视”儿童的证据,发现周作人认为“儿童具有内在的不完美性、有欠缺”的证据。我翻遍周作人的著作,非但找不到可以支撑杜传坤的批判的只言片语,反而随处遇到的是她的指控的观点。我们信手拈来两例。

“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不是将他当作缩小的成人,拿‘圣经贤传’尽量的灌下去,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甚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近来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的内外两面的生活。儿童期的二十岁年的生活,一面固然是成人生活的预备,但一面也自有独立的意义与价值,因为全生活只是一个生长,我们不能指定那一截的时期,是真正的生活。我以为顺应自然生活各期,———生长,成熟,老死,都是真正的生活。所以我们对于误认儿童为缩小的成人的教法,固然完全反对,就是那不承认儿童的独立生活的意见,我们也不以为然。那全然蔑视的不必说了,在诗歌里鼓吹合群,在故事里提倡爱国,专为将来设想,不顾现在儿童生活的需要的办法,也不免浪费了儿童的时间,缺损了儿童的生活。”①周作人的这样的言论不恰恰是对杜传坤所说的“只有满足了国家与社会需要的‘儿童’才有可能获得认同”这一观念的批判吗?“昨天我看满三岁的小侄儿小波波在丁香花下玩耍,他拿了一个煤球的铲子在挖泥土,模仿苦力的样子用右足踏铲,竭力地挖掘,只有条头糕一般粗的小胳膊上满是汗了,大人们来叫他去,他还是不歇,后来心思一转这才停止,却又起手学摇煤球的人把泥土一瓢一瓢地舀去倒在台阶上了。他这样的玩,不但是得了游戏的三昧,并且也到了艺术的化境。这种忘我地造作或享受之悦乐,几乎具有宗教的高上意义,与时时处处拘囚于小主观的风雅大相悬殊:我们走过了童年,赶不着艺术的人,不容易得到这个心境,但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既不求法,亦不求知,那么努力学玩,正是我们唯一的道了。”②在这样的话语里,我们看到的完全是与“儿童具有内在的不完美性、有欠缺”这一观念相反的儿童观。如果按照杜传坤的观点,即将“监视”儿童视为“现代性”,那么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就是反现代性的;如果认为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是现代性的,那么杜传坤所判定的现代的“监视”儿童,就不是现代性的。我本人是将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视为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性的最为杰出的代表。我在《论“儿童本位”论的合理性和实践效用》一文中指出:“绝对真理已经遭到怀疑。但是,真理依然存在,我是说历史的真理依然存在。

‘儿童本位’论就是历史的真理。‘儿童本位’论在实践中,依然拥有马克思所说的‘现实性和力量’。不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对于以成人为本位的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中国,‘儿童本位’的儿童文学观,都是端正的、具有实践效用的儿童文学理论。它虽然深受西方现代思想,尤其是儿童文学思想的影响,但却是中国本土实践产生的本土化儿童文学理论。它不仅从前解决了,而且目前还在解决着儿童文学在中国语境中面临的诸多重大问题、根本问题。作为一种理论,只有当‘儿童本位’论在实践中已经失去了效用,才可能被‘超越’,反之,如果它在实践中能够继续发挥效用,就不该被超越,也不可能被超越。至少在今天的现实语境里,‘儿童本位’论依然是一种真理性理论,依然值得我们以此为工具去进行儿童文学以及儿童教育的实践。”③钱淑英在《2013年中国儿童文学研究:热烈中的沉潜》④一文中,指出了当前围绕着“儿童本位论”的学术分歧。从钱淑英的“与此相反,以吴其南为代表的研究者则站在后现代建构论的立场,对‘儿童本位论’进行了批评和反拨”这一表述里,似乎可以读出关于“儿童本位论”的认识、评价上的分歧,似乎是“现代”与“后现代”的分歧这一信息。可是,我却想说,在本质上,我与吴其南、杜传坤的分歧不是“现代”与“后现代”的分歧,而是是否置身于“现代性”历史的现场,准确、客观地把握了“儿童本位”这一现代思想的真实内涵的分歧。我对于哈贝马斯将“现代性”视为“一项未竟的事业”,抱有深切同感。现代性思想的相当大部分,依然适合中国的国情。在中国这个正在建构“现代”的具体的历史语境里,或者用哈贝马斯的话说,在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性”还是“一项未竟的事业”的时代里,我们只能、只有先成为现代性的实践者。不论在现在,还是在将来,这都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合法性。至少,我们也得在自己的内部,使“现代”已经成为一种个人传统之后,才可能对其进行超越,才有可能与“后现代”对话、融合。这体现出人的“局限”,但是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规律。

二、必须“走进”的后现论

我虽然批评了杜传坤、吴其南的后现代话语中的某些观点,但是对两位学者积极汲取后现论资源的姿态却怀着尊重,并且认为,这样的研究能够把对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我从他们的研究中悟出的道理是,在儿童文学、儿童文化的发展方面,现代思想和理论依然富含着建设性的价值,可以在当下继续发挥功能,而后现论也可以照出现代性视野的“盲点”,提供新的建构方法,开辟广阔的理论空间。现代社会以及人类的思维方式和精神结构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出现的某些后现代思想理论就是对这一变化的一种十分重要的反应。后现论关注、阐释的问题,是人的自身的问题,对于知识分子,对于学术研究者,更是必须面对的问题。从某种意义、某些方面来看,后现论是揭示以现代性方式呈现的人的思维和认识的局限和盲点的理论。与这一理论“对话”,有助于我们看清既有理论(包括自身的理论)的局限性。因此,“走进”后现论是中国儿童文学学术研究不可绕过的一段进程。后现论中具有开拓性、创造性和批判性的那些部分,对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后现论中有我所需要的理论资源。不过,如同“现代性是一种双重现象”(吉登斯语)一样,后现代主义理论也存在着很多的悖论。我的基本立场,与写作《后现论———批判性的质疑》一书的道格拉斯•凯尔纳和斯蒂文•贝斯特的立场是一致的———“我们并不接受那种认为历史已经发生了彻底的断裂,需要用全新的理论模式和思维方式去解释的后现代假设。不过我们承认,广大的社会和文化领域内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它需要我们去重建社会理论和文化理论,同时这些变化每每也为‘后现代’一词在理论、艺术、社会及政治领域的运用提供了正当性。

同样,尽管我们同意后现代对现代性和现论的某些批判,但我们并不打算全盘抛弃过去的理论和方法,不打算全盘抛弃现代性。”①“自觉地进行学术反思,在我有着现实的迫切性。我的儿童文学本质理论研究和中国儿童文学史研究,在一些重要的学术问题上,面临着有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它们是我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我愿意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其中最为核心的是要回答本质论(不是本质主义)的合理性和可能性这一问题,而与这一问题相联系的是中国儿童文学的历史起源即儿童文学是不是“古已有之”这一问题。”②我所说的“有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指的就是来自吴其南、杜传坤等学者的后现论话语式的批判(尽管没有指名)。在中国儿童文学界操持“后现代”话语的研究者混淆了“本质论”与“本质主义”的区别。吴其南在批判现代性时说:“关键就在于人们持一种本质论的世界观,现实、历史后面有一个本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在那儿,人们的任务只是去探索它、发现它。”③杜传坤在《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一书中认为:“联系当代儿童文学的现状,走出本质论的樊笼亦属必要。对当代儿童文学的发展而言,五四儿童本位的文学话语是救赎,也是枷锁……‘儿童性’与‘文学性’抑或‘儿童本位’似乎成了儿童文学理论批评与创作的一个难以逾越的迷障。如同启蒙的辩证法,启蒙以理性颠覆神话,最后却使自身成为一种超历史的神话,五四文学的启蒙由反对‘文以载道’最终走向‘载新道’。儿童本位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观,同样走入了这样一个本质论的封闭话语空间。”①我的立场很明确,“本质论”与“本质主义”并不是一回事,我赞成批判、告别“本质主义”,但是不赞成放弃“本质论”,为此,我特别撰写了《“反本质论”的学术后果———对中国儿童文学史重大问题的辨析》一文,以事实为据,指出了以吴其南为代表的“反本质论”研究的学术失范、学术失据的问题。我在文中说道:“犯这样的错误,与他们盲目地接受西方后现论中激进的‘解构’理论,进而采取盲目的反本质论的学术态度直接相关。从吴其南等学者的研究的负面学术效果来看,他们的‘反本质论’已经陷入了误区,目前还不是一个值得‘赞同的语汇’,‘反本质论’作为一项工具,使用起来效果不彰,与本质论研究相比,远远没有做到‘看起来更具吸引力’。”在论文的结尾,我作了这样的倡议:“我想郑重倡议,不管是‘反本质论’研究,还是‘本质论’研究,都要在自己的学术语言里,把‘世界’与‘真理’、‘事实’与‘观念’区分清楚,进而都不要放弃凝视、谛视、审视研究对象这三重学术目光。我深信,拥有这三重目光的学术研究,才会持续不断地给儿童文学的学科发展带来学术的增值。”②近年来,我本人也在努力理解后现论,希望借鉴后现论,解决自己的现代性话语所难以解决的重大学术问题。尽管我依然坚持儿童文学的本质论研究立场,但是,面对研究者们对本质主义和本质论的批判,我还是反思到自己的相关研究的确存在着思考的局限性。其中最重要的局限,是没能在人文学科范畴内,将世界与对世界的“描述”严格、清晰地区分开来。有意味的是,我的这一反思,同样是得益于后现论,其中主要是理查德•罗蒂的后现代哲学思想。在借鉴后现论的过程中,我反思自己以往的本质论研究的局限性,明确发展出了建构主义的本质论。我做的最大也是最有意义的一项运用后现论的学术工作,是运用建构主义的本质论方法,解决中国儿童文学是否“古已有之”这一文学史起源研究的重大学术问题。

一直以来,以王泉根、方卫平、吴其南、涂明求为代表的学者们认为中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而我则反对这种文学史观,认为儿童文学是“现代”文学,它没有“古代”,只有“现代”。但是,在论证各自的观点时,双方采用的都是将儿童文学看成是一个“实体”存在这种思维,而这种思维具有本质主义的色彩。所谓将儿童文学看成是一个“实体”存在,就是认为儿童文学可以像一块石头一样,不证自明———如果一个文本是儿童文学,那么就应该在所有人的眼里都是儿童文学。在我眼里是儿童文学的,在你眼里如果不是,那就是你错了。这样的思维方式使中国儿童文学是否“古已有之”的讨论,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局之中。然而,中国儿童文学的起源问题不说清楚,儿童文学这一学科就没有坚实的立足点。是借鉴自后现论的建构主义本质论帮助我打破了思考的僵局,我认识到儿童文学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而是现代人建构的一个文学观念。依据建构主义的本质论观点,作为“实体”的儿童文学在中国是否“古已有之”这一问题已经不能成立,剩下的能够成立的问题只是———作为观念的儿童文学是在哪个时代被建构出来的。于是,我撰写了《“儿童文学”的知识考古———论中国儿童文学不是“古已有之”》一文,对“儿童文学”这一观念进行知识考古,得出了“儿童文学”这个观念不是在“古代”而是在“现代”被建构出来的这一结论。在《论周作人的“儿童文学”观念的发生———以美国影响为中心》①一文和《现代儿童文学文论解说》②一书中,我进一步考证了周作人的“儿童文学”概念的建构过程。

三、未来指向:融合“现代”与“后现代”

第2篇

论文摘要: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对其审美性质。类型特征、创造法则和基本范式进行了全面、深入和系统的阐述,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了传统美学本质论、学科论和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创造性的构建了真正具有全方位视野和完整体系的审美形态学理论。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相应审美阶段进行研究,对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或强调现实美、或重视感觉美、或关注艺术美的片面本质论、学科论、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进行了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建构了审美形态学的完整理论体系。

一、对传统美学本质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和美学家关于美的本质论仅强调审美活动某一阶段的审美形态,却忽略了其他审美形态,明显存在片面性。或如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车尔尼雪夫斯基、蔡仪等仅关注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或如伊壁鸿鲁学派、休漠、柏克、康德、杜威、桑塔亚那,乃至吕荧等仅关注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基本上主张美是心灵活动,是愉快;或如狄德罗、黑格尔、朱光潜等仅关注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强调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尤其主观的客观化。wWW.133229.CoM所谓美的本质的界定,必须涵盖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和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等所有审美形态,否则就是不全面的。但是任何一种针对某阶段审美形态,却忽略其历史发展的界定,同样是不科学的。而且,任何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的抽象和界定其实都不可能是毫无遗漏的,甚至往往以漏失更具有真理意义的本质规律为代价。因为人们总是对已经引起注意的因素进行了概括,却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同样有理由成为本质规律但是没有被人们注意到的那些因素。所谓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规律的抽象常常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对具体、鲜活和复杂的形态特征的描述为代价的,而对形态特征的牺牲同样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作为真理存在的可能。对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美的本质的抽象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是空洞而没有意义的。因为事实上不存在可以涵盖所有审美形态的概念,任何概念所能涵盖的只能是具体的暂时的审美形态,而不是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对传统美学本质论所进行的修正和整合,不是从最普遍意义上重新获得一定貌似新颖实则仍然不免偏颇和肤浅的本质论,而是创造性地将审美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将各个不同审美阶段的审美形态都作为界定对象,使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片面本质论在具体审美形态的描述中获得真理性地位。这就是该著作超越传统美学的一个主要体现。正如他所说:“坚持概念性与非概念性的有机统一,放弃对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的界定而寻求对具有具体性和暂时性的审美形态的描述,是我们所谓审美形态学的一个基本思路。”虽然这种具体描述也非无所遗漏,但相对于最为普遍意义的抽象来说毕竟漏失得少些。

二、对传统美学学科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学科论,或如柏拉图、蔡仪和洪毅然强调对美本身尤其现实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是美的哲学。或如鲍姆嘉通、桑塔亚那、高尔泰,甚至李泽厚等强调对审美心理、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等感觉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审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或如谢林、黑格尔、朱光潜等强调对艺术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艺术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以上三种学科论由于强调某一审美形态而忽略其他,明显存在片面性,但最受忽略的是现实美中的自然美。因休漠、鲍姆嘉通、黑格尔和桑塔亚那等对感觉美和艺术美的片面强调,最终使现实美尤其自然美逐渐被贬斥或遗忘。虽然西方现代美学尤其是英美肯定美学已经对黑格尔等否定自然美的学科论有一定程度反拨,但在我国仍有许多人将美学限定为美感学或艺术学。近年来兴起的生态美学虽有所反拨,却因忽视和贬抑感觉美和艺术美而陷人另一片面性之中。

真正全面、完整的美学体系应该对包括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在内的人类审美活动各个阶段的一切审美形态进行整体观照、动态把握和历时性研究。有些著作或教材虽然注意到整体观照,但多停留在基于逻辑关系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层面。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三种审美形态分别放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相应阶段中进行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不仅成功修正和整合了传统美学学科论的片面性,而且超越了传统美学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的理论模式,在重视历时性研究与动态描述的基础上,达到了宏观的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与微观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描述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审美形态学体系宏观结构与微观结构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动态性与静态性、历史性与逻辑性的统一。

三、对传统美学形态论尤其审美形态学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形态论比较集中地体现于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之中,只是这一构想明显存在片面性。在国外,虽然雷蒙德《艺术形式的起源》(1892年)、帕克《艺术分析》(1926年)和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1956年)早已提出了审美形态学的学科概念,但是他们明显受到艺术核心论的影响,如门罗主张根据研究范围将美学分为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和审美价值学,仅仅将“对形式和风格进行的描述性分析被称为‘艺术形态学’或‘审美形态学,”他所谓审美形态学其实仅是艺术形态学:在国内,叶朗虽然不满门罗的界定,将审美形态学与审美艺术学、审美心理学、审美社会学等平列,将诸如优美、崇高、悲剧、滑稽和喜剧、荒诞、中和等审美范畴作为审美形态,但是他所谓“审美形态学是考察人类审美活动在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文化圈中,如何凝结成代表文化大风格的审美范畴形态,它们如何影响人们的审美观念与艺术创造,以及它们自身又如何发展演变的一门美学分支学科”的阐述,仍未彻底摆脱艺术范畴的制约,充其量不过是审美范畴学或文化风格学。至于李泽厚界定为“审美能力(趣味、观念、理想)的形态学”,将审美形态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和“悦志悦神”闭,其所谓审美形态学只是审美能力形态学或审美感觉形态学。这些美学家力图在更大视野对审美形态学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进行界定的理论构想,无一例外地暴露出缺乏整体把握审美形态和彻底整合传统美学片面形态论的能力的缺憾。

第3篇

论文摘要: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对其审美性质。类型特征、创造法则和基本范式进行了全面、深入和系统的阐述,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了传统美学本质论、学科论和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创造性的构建了真正具有全方位视野和完整体系的审美形态学理论。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相应审美阶段进行研究,对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或强调现实美、或重视感觉美、或关注艺术美的片面本质论、学科论、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进行了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建构了审美形态学的完整理论体系。

一、对传统美学本质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和美学家关于美的本质论仅强调审美活动某一阶段的审美形态,却忽略了其他审美形态,明显存在片面性。或如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车尔尼雪夫斯基、蔡仪等仅关注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或如伊壁鸿鲁学派、休漠、柏克、康德、杜威、桑塔亚那,乃至吕荧等仅关注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基本上主张美是心灵活动,是愉快;或如狄德罗、黑格尔、朱光潜等仅关注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强调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尤其主观的客观化。所谓美的本质的界定,必须涵盖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和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等所有审美形态,否则就是不全面的。但是任何一种针对某阶段审美形态,却忽略其历史发展的界定,同样是不科学的。而且,任何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的抽象和界定其实都不可能是毫无遗漏的,甚至往往以漏失更具有真理意义的本质规律为代价。因为人们总是对已经引起注意的因素进行了概括,却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同样有理由成为本质规律但是没有被人们注意到的那些因素。所谓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规律的抽象常常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对具体、鲜活和复杂的形态特征的描述为代价的,而对形态特征的牺牲同样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作为真理存在的可能。对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美的本质的抽象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是空洞而没有意义的。因为事实上不存在可以涵盖所有审美形态的概念,任何概念所能涵盖的只能是具体的暂时的审美形态,而不是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对传统美学本质论所进行的修正和整合,不是从最普遍意义上重新获得一定貌似新颖实则仍然不免偏颇和肤浅的本质论,而是创造性地将审美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将各个不同审美阶段的审美形态都作为界定对象,使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片面本质论在具体审美形态的描述中获得真理性地位。这就是该著作超越传统美学的一个主要体现。正如他所说:“坚持概念性与非概念性的有机统一,放弃对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的界定而寻求对具有具体性和暂时性的审美形态的描述,是我们所谓审美形态学的一个基本思路。”虽然这种具体描述也非无所遗漏,但相对于最为普遍意义的抽象来说毕竟漏失得少些。

二、对传统美学学科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学科论,或如柏拉图、蔡仪和洪毅然强调对美本身尤其现实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是美的哲学。或如鲍姆嘉通、桑塔亚那、高尔泰,甚至李泽厚等强调对审美心理、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等感觉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审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或如谢林、黑格尔、朱光潜等强调对艺术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艺术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以上三种学科论由于强调某一审美形态而忽略其他,明显存在片面性,但最受忽略的是现实美中的自然美。因休漠、鲍姆嘉通、黑格尔和桑塔亚那等对感觉美和艺术美的片面强调,最终使现实美尤其自然美逐渐被贬斥或遗忘。虽然西方现代美学尤其是英美肯定美学已经对黑格尔等否定自然美的学科论有一定程度反拨,但在我国仍有许多人将美学限定为美感学或艺术学。近年来兴起的生态美学虽有所反拨,却因忽视和贬抑感觉美和艺术美而陷人另一片面性之中。

真正全面、完整的美学体系应该对包括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在内的人类审美活动各个阶段的一切审美形态进行整体观照、动态把握和历时性研究。有些著作或教材虽然注意到整体观照,但多停留在基于逻辑关系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层面。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三种审美形态分别放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相应阶段中进行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不仅成功修正和整合了传统美学学科论的片面性,而且超越了传统美学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的理论模式,在重视历时性研究与动态描述的基础上,达到了宏观的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与微观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描述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审美形态学体系宏观结构与微观结构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动态性与静态性、历史性与逻辑性的统一。 三、对传统美学形态论尤其审美形态学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形态论比较集中地体现于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之中,只是这一构想明显存在片面性。在国外,虽然雷蒙德《艺术形式的起源》(1892年)、帕克《艺术分析》(1926年)和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1956年)早已提出了审美形态学的学科概念,但是他们明显受到艺术核心论的影响,如门罗主张根据研究范围将美学分为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和审美价值学,仅仅将“对形式和风格进行的描述性分析被称为‘艺术形态学’或‘审美形态学,”他所谓审美形态学其实仅是艺术形态学:在国内,叶朗虽然不满门罗的界定,将审美形态学与审美艺术学、审美心理学、审美社会学等平列,将诸如优美、崇高、悲剧、滑稽和喜剧、荒诞、中和等审美范畴作为审美形态,但是他所谓“审美形态学是考察人类审美活动在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文化圈中,如何凝结成代表文化大风格的审美范畴形态,它们如何影响人们的审美观念与艺术创造,以及它们自身又如何发展演变的一门美学分支学科”的阐述,仍未彻底摆脱艺术范畴的制约,充其量不过是审美范畴学或文化风格学。至于李泽厚界定为“审美能力(趣味、观念、理想)的形态学”,将审美形态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和“悦志悦神”闭,其所谓审美形态学只是审美能力形态学或审美感觉形态学。这些美学家力图在更大视野对审美形态学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进行界定的理论构想,无一例外地暴露出缺乏整体把握审美形态和彻底整合传统美学片面形态论的能力的缺憾。

第4篇

〔摘要〕在后现代思潮的挑战面前,文学理论核心范畴的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这意味着该学科正走向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审视这些变化,可以清楚地看到核心范畴本身的局限、发展空间及发展方向,这对于培养研究生的独立判断能力,大有裨益。本质论的弊病,不在追求共同性、抽象性,而在追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本质;真实论的弊病,在于执着于认识论,从而走向历史哲学和概念哲学,走向将感情抽象为思想;语言论的现代内涵,远超过传统语言观,既丰富了语言论本身,也丰富了文学理论。三大范畴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

〔关键词〕文学理论核心范畴;本质论;真实论;语言论

〔中图分类号〕 i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8-2689(2011)01-0039-06

高校文学理论课程,事关对文学的宏观把握与微观品析,其难度和要求非一般课程所能比,在设置之初就被寄予了特殊的期许。作为文艺学专业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文学理论对学习者的要求自然更高了:以本科阶段学习的一般理论为基础,及时掌握国内外研究的最新进展,进入文学理论的深层次问题并能作出自己的判断。就现在研究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来看,跟上最新理论潮流基本上不成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困难在于:面对新潮理论,能否抓住问题的实质,避免矮子观场、随人说妍,独立作出自己的判断。要实现这个目的,途径很多,从核心范畴的内涵演变入手,为重要方式之一。

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变化,最终都必定会体现为核心范畴的内涵演变。通过审视这些变化,可以清楚地看到核心范畴本身的局限、发展空间及发展方向。就文学理论而言,基本的核心范畴一定不能漏掉本质论、真实论和语言论。在后现代思潮的挑战下,这几个范畴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甚至有关它们是否应该保留在文学理论这门学科之中的争论,也早已开始。因此,掌握它们的来龙去脉和内涵演变,对于提高文艺学专业研究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以及独立作出价值判断的理论鉴别能力,意义重大。

一、本质论

后现代思潮在学理上用以挑战文学理论的武器,首推反本质主义。我们在苏联专家直接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文学理论学科与课程,是以本质主义为方法论的:提出“文学是什么”这一最为根本的问题,孜孜以求地追寻答案,并以该答案为基础,构架几乎囊括古今中外所有文学现象的理论体系。

把握反本质主义的理论原点,是应对挑战的前提。

对反本质主义问题的探讨,恐怕要注意避免以维特根斯坦为标竿,而应当追溯至欧洲中世纪以奥卡姆为典型代表的唯名论对实在论的批判,了解著名的“奥卡姆剃刀”如何剃除“不必要地增加实体或基

质”[1](239)之类的累赘物:“能以较少者完成的事物若以较多者去作即是徒劳”、“如无必要,勿增实体”。[2](570)尤其应当回到波普尔反本质主义方法论的出发点,在波普尔那里,他是将本质主义与唯名论相对立的。[3](67)本质主义方法论(其前身还有历史主义、理性主义)以揭示事物本质并用定义加以描述为目的,而唯名论方法论则以描述事物在各种情况下的状态为目的。至于如何描述、如何科学、有效地描述,则与语言规则有关了。接着这个思路来理解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反本质主义思想,对于他那些类似于测试人类智力极限的逻辑语义推论,也许会看得更清楚些。

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追求共性,后者追求个性。用波普尔的话来说,就是本质主义所达到的是“含糊”,反本质主义所追求的是“精确”。[3](68)弄清了两者对立的关键所在,就没有必要恶意贬低本质主义方法论,例如用“毒汁”来形容,[4](5)更无必要列举大量事实来指责反

本质主义方法论的不实之处。那样的话,只会又一次陷于以往常见的那种争论:双方总有充足的理由指责对方的致命缺陷,又都无法否定对方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心平气和地看问题,就会意识到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之间存在相容性。

学术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仅仅以社会现实中的日常经验为依据,是无法应对学术论争的。否则,对待黑格尔的“艺术终结论”,仅用一句“艺术至今仍然存在”足矣,不需要克罗齐煞费苦心构建另外的逻辑理论,通过指出黑格尔逻辑理论的不足,来驳倒“艺术终结论”。附带说一句,杜书瀛先生对黑格尔的“艺术终结论”,也有十分精辟的辨析,指出我们同样误解了黑格尔:“终结”不是“消亡。”[5](18-21)

后现代思潮虽然没有运用像黑格尔那种一以贯之的逻辑理论,但其基本出发点是语言,却是不争的事实。从具体的语言使用出发,比较容易接近“个别”、“具体”、“精确”,达到将过度抽象还原为本色、从天空回到地面的目的。且不说维特根斯坦,德里达的反中心主义,就是直接来源于他对语言能指与所指之间关系的独到辨析。相比之下,我们的文学理论,一直比较偏向于形而上的思辨那一块,即通向“抽象”、“含糊”的那一块,而对于具体语言这比较容易通向“个别”、“具体”的一块,则相对忽略一些。

其实,中国古代的语言文字,不啻文学理论的资源宝库之一。比如,对于《诗经》中的“国风”,多年来无人提出任何疑问。而根据新出土文献《孔子诗论》,我们得知:“国风”二字,是避刘邦之讳的结果,原为“邦风”。[6](15-16)虽一字之别,然而个中涵义,大有深意焉。如今文学理论“无边化”过程中所包含的走向“田野”,如果指的是田野出土的资料,那真是太好了!密切关注最新出土资料,对比、对照古籍中关键字词的异同,对文学理论的基础工作来说,意义十分重大。最明显的事例,莫过于江苏仪征胥浦101 号西汉末年墓中出土的《先令券书》。

这份遗嘱表明了当时社会的家庭关系:长子具有家长地位,去世前立遗嘱;母亲嫁过三个男人,现从长子而居。这个材料对于重新理解《孔雀东南飞》大有裨益:为什么刘兰芝回到娘家后所感到的压力主要来自其兄而非其母,因为家长是其兄长而非母亲;刘兰芝殉死并非出于一妇不事二夫的贞烈观念,而纯属感情问题。[7]

再如,一直争论不休的“羊大为美”和“羊人为美”的问题,要是仅只停留在许慎的《说文解字》,分歧恐怕永远得不到解决。我国著名甲骨文研究专家陈炜湛先生,从甲骨文入手,指出许慎的误解,证实了“羊人为美”。在古代,人们狩猎时头上戴着兽角,装扮成野兽的样子,可以提高狩猎的效率,久而久之,这种兽角就逐渐演变为装饰品。“早期的甲骨文里美字就不少,也有好几种写法……美字也是一个象形字,本是一个人戴着两双羊角而正立的形象……人正立而戴羊角,所强调的正是美好的装饰,亦即装饰之美”。[8](246-247) 十分有趣的是,我国甲骨文里“美”字的来历,与普列汉诺夫考察原始人关于美的概念的产生过程,具有惊人的一致:“野蛮人在使用虎的皮、爪和牙齿或是野牛的皮和角来装饰自己的时候,他是在暗示自己的灵巧和有力,因为谁战胜了灵巧的东西,谁自己就是灵巧的人,谁战胜了力大的东西,谁自己就是有力的人。”[9](314-315)时间一长,这些起初只是作为勇敢、灵巧和有力的标记而佩戴的东西,渐渐引起审美的感觉,演变为装饰品了。

实,不正好说明人类艺术的起源和美感的起源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吗?而到目前为止,本质主义思路存在的主要问题,不也就是执着于探讨文学艺术的共同性——本质——吗?如果世上确实存在着共同性、本质,或者说人们确实可以从现象中概括出共同性、本质,那么,大大方方地进行探讨,又有何妨?没有必要因为这种思路也确实存在会使研究对象处于僵化境地的问题,就刻意回避甚或一概否定。所以,企图追求并运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本质来规定人类文学艺术的特性及发展,肯定行不通,但是,如果企图运用反本质主义来反对本质主义,恐怕也行不通。

非常赞同杜书瀛先生的意见:要本质、要普遍,但是不要主义,要规律,但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5](239)

二、真实论

真实论既是认识论命题,也是美学命题,还同语言学命题相关。在文学理论领域,三者密切相关。

从认识论看文学,就存

文学对社会生活的再现是否符合对象以及符合程度的问题,也即是否真实的问题。在古希腊时期,索福克勒斯与欧里庇得斯对于文学创作要不要追求真实的问题,就产生了分歧:一个主张“按照事物应有的样子来描写”;一个主张“根据人的实际形象塑造角色”。[10](178)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有关真实性的争论,一直络绎不绝,而且常常与政治紧密挂钩。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又出现了干脆否定真实性的观点。[11]

真实论的背后是认识论。从西方形而上学认识论传统看,支配真实论的认识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进过程:起初是追求知识的确定性;后来就是从历史哲学角度,以社会进化的理想模式为判断认识是否符合对象的主要标准。

“求知是人的本能”。[12](1)这是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开篇的第一句话。古希腊先哲奠定了西方文明中以求知为己任的认识论传统,几千年来一直发扬光大,造福于世人。

在绵延而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认识论一直在质疑中前行。其所遭受的最主要质疑,要而言之,首先是认识的前提何以可靠的问题。古希腊的许多哲学家,在考察人的认识能力之前,就宣称人们能够获得关于事物本性的知识,另有一些被称作怀疑主义的哲学家,认为这是一种独断态度,经不起检验。独断论者将知识建立在感觉经验的基础上,而怀疑主义者则提出,感觉经验具有相对性,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知识,不具有普遍性和确定性。他们所提出的质疑,揭示了形而上学认识论无法回避的“无穷后退”窘境:“用来证明一个所研究的事物的证据其自身亦需要进一步的证明,而这个证明本身又需要进一步的证明,如此类推,以至无穷”。[13](23)这种“无穷后退”,实质上也就是后来的现代阐释学所指出的“阐释的循环”。如何破解“无穷后退”这一窘境,其实是一个如何确立认识前提的难题。直到笛卡尔推出“我思故我在”——我在思考,说明我存在,因而不必再用其他什么证据来证明我存在了——“无穷后退”的认识论前提问题才算告一段落。然而由此而来的心物二元对立,又将笛卡尔置于无法将身心统一起来的更为难堪的窘境。黑格尔的辩证法,堪称人类认识史上的分水岭,他提出“实体即主体”的原理,[14](10)用他独创的辩证思维方式,解决本体论与认识论相纠结的共同难题:人类精神认识“绝对”的过程,也即“绝对”自己认识自己的过程。哲学是自己证明自己的,“真理就是它自己的完成过程,就是这样一个圆圈”。[14](11)

仅仅解决前提是不够的,如何保证知识的普遍有效性,更是认识论发展历程中的头等大事。康德在这个问题上的贡献,恰如他自己所言,是一次哥白尼革命,他颠倒了以往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相一致的符合论真理观,提出认识对象与认识主体先天知性范畴相一致的“知性为自然立法”的认识理论。康德的探索,是直接受到休谟启发的。休谟对因果关系的质疑,令他如梦初醒: “我坦率地承认,就是休谟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教条主义的迷梦”。[15](9)因为,根据个别事例或经验得出的知识,是不具有普遍性的。知识具有普遍性的依据,在于普遍存在于人心中的“先验综合判断”这一先天知性范畴。

海德格尔对西方形而上学认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发现这种思维方式的最大弊病,就是主客二分,由此必然导致人类中心主义,导致人类对大自然无穷尽的征服与索取,导致近代以来的深刻人文危机。他认为人与世界是不可分割的一体,所谓的“在之中”,是指人在世界之中,人不可以冷冰冰地站在世界的对面,将世界当作自己的对象、客体。他的思路,自然引发了人们对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的反思,并直接导致了当今方兴未艾的生态美学。

从认识论角度看,真实论的发展必然走向历史哲学,也即将社会进化的理想模式作为判断认识是否符合对象的主要标准。真实论的最高表现形态典型环境理论,就是以历史哲学为立论基础和判断依据的。

文学发展的历程表明:当社会演变呈现出与预想模式相吻合的发展特征时,真实论就得到特别关注;反之,就会被忽略,甚或受到质疑。典型环境理论在目前趋于平淡,从现实角度看,是因为社会发展没有出现与预期模式的吻合,倒是在全球化的浪潮面前,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得到凸显,于是文化问题便成为吸引文学理论关注的焦点。从理论层面看,不是典型环境理论本身出了的问题,更不是真实论出了问题,而是以认识论作为真实论的理论依

据这一思路出现了问题。

文学不可能离开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此即文学真实的源头。但是文学又不能止于日常生活经验,止于对真实的追求,尤其是不能把对真实的追求转化为对抽象的本质真实的追求,否则,就会成为历史哲学,就会走向干巴巴的概念哲学。[16](147)从美学角度看真实论,最重要的,就是文学不能追求将活生生的感情提炼为抽象的思想,不能追求将活生生的生活抽象为干巴巴的本质概念。也就是说,文学虽然离不开真实作为基础,但是一定要超越真实。超越的结果,不是高度抽象的概念,仍然是活生生的具体生动的人与世界。在看待文学这个问题上,认识论与审美论,好像接力赛,认识论跑的是第一棒,只有由审美论接着跑,比赛才能正常进行。在文学研究领域,认识论是不能包打天下的。同理,要排除认识论的想法一样站不住脚。

三、语言论

语言真是奇妙之级!它毫无疑问是人类的创造物,但是人类的一切表达,又都被语言所控制。前面谈到本质论的时候,已经指出,克服本质论弊病——过度抽象、从而使对象僵化——的方式之一,就是通过重视具体语言的使用,以达到具体、精确、个别。但话说回来,人们又是如何实现过度抽象的呢,难道不是通过语言吗?所以,审视语言论的内涵变化,眼光可稍稍移出抽象与具体之争,关注传统与现代之别。

传统的语言论,把语言当作交流的工具。语言是纯粹客观的,无论什么人,都可以运用纯客观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反过来说,无论思想和感情的倾向性有多么强烈,与表达者所使用的语言的性质都没有关系。正如武器一样,在敌人手里,可用来侵略、犯罪;在战士手里,可用来保家卫国。至于文学语言或艺术语言,关键在于以各种方式运用各种修辞手法,尽可能放大语言本身所包含的音乐性、形象性、含蓄性等等元素,从而产生文学效果或艺术效果。

现代的语言论则不同。首先在于提出语言除了客观性之外,还有被客观性所遮掩的意识形态色彩、权力色彩等等。凡是通过语言说出来的,都不是纯粹客观的。道理很简单,任何人,都生活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他通过语言所说的一切,都不可避免要受到具体文化语境的制约或支配。这个观点,几乎成为后现代思潮中解构理论的潜在理论基点。

学的语言观则与此不同,它所做的,恰恰是要把语言的客观性推向极致:将语言表述中所有不科学的命题、没有实际意义的语句,全部清除。这样一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语言来说的东西就很少了。虽然有了科学的精确性,但是语言的应用范围却大幅收窄,世界的范围大幅收窄,维特根斯坦的目的也就实现了:“我的语言的界限就是我的世界的界限”。[17](79)只是,如果严格按照这种语言观,人类的思想还有文学,恐怕大都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了。

现代语言观中,最重要的变化,还是把语言的地位提升到远高于交流工具的地位。理解这种现代语言观的要点之一,就是借鉴信息论视角来看世界,承认万物有言。不要以为世界上只有人类才拥有作为交流工具的语言,世界上的一切,无论生物还是植物,无论有机界还是无机界,都具有自己的语言。一旦能够读懂万物有言的具体内容,就会达到人与万物交流、合一的境界。这种境界,正是文学或艺术所追求的意境。所以说,文学或艺术语言,就最高层次来说,就是通达人与万物交流、合一意境的语言。

一旦通达万物有言,对人类语言的把握就不在话下了。所以文学或艺术语言是最丰富、最深邃的语言。

仅仅弄清语言观的内涵变化,还远远不够。对语言的理解,必须能够将其与人们的日常经验联系起来、与以日常经验为基础的文学经验联系起来。为此,还必须解决人的现实知觉与语言的关系,以及语言如何将在场的东西与不在场的东西连结起来的问题。

每个人的知觉是个体性的,语言则是普遍性的,两者之间有“鸿沟”:普遍性无法达到个体性。如何解决这一难题?不知有多少哲人受困于此!分析哲学家莫汉蒂以靠近海德格尔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语言要想与其所指称的单一性事实同一,必须此事实本身就是主体与客体的融合。”但是莫汉蒂毕竟不能“真正懂得有意义的世界本身必然是主体与客体的融合”,他虽然看到了知觉中单一东西所显现的不在场的东西,可他采取的是缩小视角的方式,甚至缩小到某个个人的“主观语言”,以捕捉这单纯在场的东西。张世英先生的办法则反之

“不是从整个领域向在场的单一性东西缩小,而是由在场者向整个领域即向不在场的东西扩大、延伸,以至把握这整个领域,把握在场与不在场、显现与隐蔽相融合的整个‘天人合一’的境界”。[16](205)

在这里,要点是“万物相通”:单一即个体也可通至“整体”。也就是说,不要把个人知觉的个体性限于在场的东西,而要看到在场的东西背后的不在场的东西。传统的主客二分思维,讲究的是通过现象看本质,现代的主客相融思维,则讲究透过在场的东西看不在场的东西,但不在场的东西不是像“本质”那样抽象的概念,仍是活生生的现实世界。

解决了个人知觉中个别事物与语言的关系,实际上也是以新的方式,解决了康德所致力的认识能力与知识的确定性问题:知识的确定性、普遍性,不在于先验的知性,而在于个别的知觉与不在场的东西的“万物相通”,因为“相通”,它不是单一的在场,而是与不在场紧密相联的。

这样一来,不仅在当代语境下重新解决了困扰人们上千年的认识论难题,尤其能够破解因后现代思潮影响而产生的对文学真实问题的质疑: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惟一的宇宙之中,他的任何知觉,都是对这惟一宇宙的个别视角的知觉,然而其背后又关联着无穷无尽的不在场的东西,惟一的宇宙在其中得以显现。也就是说,个人知觉中的个别的东西,与宇宙整体有着实在的、真实的联系。这联系也具有一定普遍性,并非仅仅是个别的。同样道理,单个作家对生活的真实感受,以及单个读者对作品的真实感受,一定也具有某种程度的普遍性。因而文学真实的存在,是不可否认,也没法否定的。只是,再不可将具有相当程度普遍性的文学真实,坚持当作对所有文学的定性了。

经过梳理可以看出,本质论、真实论和语言论,作为文学理论的核心范畴,三者之间其实是相联相通的:本质论的出发点之一,应该说就是对现象真实的抽象。就现象和本质的关系而言,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真实论问题,既涉及到认识论,也涉及到语言论;语言论问题,在现代意义上,不仅与真实论密切相关,更与本质论在文学或艺术的最高层次,即意境的层次上相通相联。

目前文艺学专业的研究生,对理论新潮的向往和敏感是值得称道的,落伍者的名声几乎与他们无缘。需要注意的,应该是真正做到扎实、深入地掌握、研究深层次问题,形成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力,避免在新潮面前盲目跟风。

〔参考文献〕

[1]梯利.西方哲学史[m](增补修订版).伍德增补,葛力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波普尔.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第1卷[m].陆衡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4]张志林,陈少明.反本质主义与知识问题[m].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

[5]杜书瀛.文学会消亡吗——学术前沿沉思录[m].广东: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

[6]马承源主编.孔子诗论:第三简、第四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7]廖群.“文学考古”:文学史的复原与拓新[n].社会科学报(上海),2008 .01.10(5).

[8]陈炜湛.古文字趣谈[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9]普列汉诺夫.没有地址的信[a].普列汉诺夫美学论文集:第1卷[c],曹葆华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10]亚里士多德.诗学[m].陈中梅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11]童庆炳.谈真实性概念及其在文学演变中的发展[j].语文建设.北京:2009(6):54.

[12]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13]张志伟等.西方哲学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14]黑格尔.精神现象学[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15]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m].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6]张世英.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7]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郭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责任编辑:马胜利)

postmodern thought challenges and intensional changes in the

literary theoretical core category

wangkun

(sun yat-sen uni

iversity, guangzhou 510275,china)

第5篇

还须重构当代艺术“人文追思”之进路,重构现代性之权利、责任、国家、道德形而上学之要素及其张力性关联层面上的当代艺术反思之进路。

狐狸,抑或刺猬?

自上世纪70年代末至今,艺术批评在中国当代艺术的起兴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就当代艺术批评本身而言,三十年来的变化也足以建构一部中国当代艺术思想史。然而,寻绎这期间的变化,我们也不难发现,三十年来的中国当代艺术批评与当代艺术本身一样,事实上也是一个社会科学化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去艺术化、去人文化的过程。盖今日之所谓当代艺术批评,毋宁说是去人文化的当代艺术批评。诚如施特劳斯(Leo Strauss)所说的,近代以来,哲学就被政治化了。我想,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的变化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自然,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反证了,当代艺术批评的主流是后殖民批判、后现代解构、社会学分析、政治学辨理等诸如此类的、在作者看来是属于“亚人类价值观”的批评话语,有的甚至沦为更浅层次的新闻式写作。在这一去人文化的过程当中,人文价值维度上的反思与批判自然地被沦为另类,甚至是另类中的另类。

继2007年出版《历史与逻辑―作为逻辑历史学的宗教哲学》、《人文学的文化逻辑―形上、宗教、艺术、美学之比较》之后,近日,查常平先生又推出新著《当代艺术的人文追思(1997-2007)》,上、下两卷,洋洋60余万字,囊括了他十余年来(如从附录算起,应该是二十余年)所撰写的当代艺术批评和研究。按他的说法,前者是他学术志业的诉求,后者则应该是他事业的实践理路。因此,如果真要对查常平的当代艺术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的话,我想有必要四卷本整体来读,这样或许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其近二十年的思考过程。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也才有可能对其作出更为恰切的判断。准确地说,前者为后者奠定了一个基本的学术背景和价值支撑。

然而,这个时代的反讽就在于,当批评家不缺乏学理支撑的时候,其批评实践却越来越不学理。反观今日之当代艺术批评界,有几人还在或能持守一种学理意义上的批评?!不过,在为数不多的学理型批评家中,也似乎存在着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所谓的狐狸与刺猬之分。伯林说:“希腊诗人阿基洛科斯存世的断简残篇里,有此一句:‘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在他看来,莎士比亚属于前者,但丁属于后者;希罗多德、亚里士多德、蒙田属于前者,柏拉图、黑格尔、尼采属于后者。按照这一划分,笔者认为,如果说李公明、彭德属于前者的话,那么沈语冰、查常平则属于后者。就像沈语冰常常围绕在罗杰・弗莱(Roger Fry)、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周围一样,查常平也始终离不开耶稣、《圣经》,正是这种坚持、甚至偏执,建构了他们的批评实践及其价值诉求。尽管,这一刺猬的天性使其在付诸于当代艺术批评的实践、特别是在对于图像、文本的解释和穿透中,与他者拉开了距离,但也正是这一天性,有时反而成为其批评及其有效性的局限所在。

从主体启蒙到人文迷思:回到虚无主义

尽管,查常平先生将文本的时间界定为1997―2007年这一时段,但从其附录中的《艺术的本质论纲》(1987)和《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1990)两文可以看出,其实,他关于人文的“追思”应该最早回到80年代。从1987年到2007年,其诉求和反思的脉路实际上是很清晰的。正如他自己在“后记”中所说的:“尽管我在1987年就写作了本书中受进化论思想影响的‘艺术的本质论纲’,尽管我的硕士论文以‘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为题。直到2000年初提出‘感性文化批评范式’,即‘基于作品而不限于作品、通过作品而不背离作品、为了作品而不媚于艺术家’的人文批评观,我从学理上才发现了艺术批评的内在理据。”

基于这一脉路,我试图打破他文本中固有的框架和结构展开分析。在我看来,尽管从上卷“俗世的和世俗的”到下卷“生态与场景”,这一框架的建构不乏现实的针对性,看上去也更像是一个批判与建设并行的过程,但是这样一个结构及其主题却仅局限在1997年-2007年。当我们将其追溯到其早期的研究时,发现这一框架无法涵括他80年代的思考。而在我看来,无论是80年代的“艺术的本质论纲”,还是90年代的“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论”与后期的神学与形而上学的人文诉求有着内在的连续性。因此,笔者宁肯将其置于一个现代性反思的线性维度上展开讨论。正是在这样一个维度上,三个不同时期的主张被有效地串联起来。这不仅对于80年代以来的中国当代艺术批评,即使对于作者自身的思想理路,也无疑是一次清理和反省的尝试,尽管这个尝试或许仅只是一种误读,尽管这种尝试或许仅只是笔者自己的尝试。但也正是因此,笔者斗胆建议阅读本书时,不妨从下卷的“附录”读起。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作者所谓的“内在理据”归根还是建立在现代性反思这一前提或背景下的。从“艺术的本质论纲”到“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直至神学和形而上学的人文诉求,事实上是一个从现代性启蒙到虚无的后现代,直至以重构现代的过程。“艺术的本质论纲”主要受马克思、黑格尔、康德及尼采的影响,“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主要是针对庄子本体论的反思和对其虚无观的清理,到“神学背景下的现代重构”这一阶段,显然是受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影响,但是其中不可避免地隐含着庄子、尼采及黑格尔、马克思、康德的痕迹。事实上,作者在对于庄子的解释中,已经或明或暗地预示了回到现代的可能。(这一点,笔者在下面会作进一步解释。)毋庸置疑的是,至此这里呈现的已然是一个以神学为主导的形上诉求的背景下,“耶稣vs尼采”及“信仰(形上)vs权利(个体)vs责任(公共)”的新困境。在我看来,与其说作者诉诸于人文的追思,不如说是陷入了对现实的一种人文迷思。

在《艺术的本质论纲》中,作者提出艺术创作如何建构主体人格或个体意志。在他看来,“人是一种虚无的存在,因此人要创造自己的生存根据”。而艺术正是这一创造的途径之一。“主体是客体的主体,客体是主体的客体”,作者的这一论设显然是建立在主客二分的现代性启蒙的背景之下。在这样一个价值相对主义的背景下,其试图通过个体意志的凸现将人从肉身现实拯救出来。问题就在于,这样一个拯救并没有超越价值相对主义,也就是说,他依然囿于主客二分的框架之内。在我看来,之所以他无法超越价值相对主义,原因就在于其强调的主体人格或个体意志本身是以价值相对主义为目的,或者说,主体性的解放并非是对二元论的超越,而是以二元论为目的。因此,尽管个体意志的凸显看上去更像是尼采式的反启蒙、反相对主义批判,但在这里却恰恰相反,其非但没有反启蒙,反而以康德意义上的启蒙为旨归。这意味着,从一开始,作者便处于这样一个内在的悖论和张力中。事实上,借此回看整个80年代文艺思潮,又何尝不是在这种“反现代性的现代性”或“反启蒙的启蒙”中展开的呢?

然而,在《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中,作者明确是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庄子,即其此岸的、肉身的虚无世界赋予一个具有超越性的形而上背景,而这只有通过艺术才能实现。所谓“庄子之前先验艺术论”,事实上就是先验地将庄子艺术化,而非世俗化。作者指出,庄学的前先验艺术论表现在:(1)形而下的理想世界;所谓的理想世界,是指其价值取向形而上的领域。(2)以此岸为归宿的理想世界。作者认为,“只有在精神的彼岸王国中,理想世界才能全面地展开自己,向人类交出它的本来面目”。尽管如此,事实上作者并没有指向彼岸世界,并没有超越此岸世界,所谓的超越还是建立在肉身的自足性上。根本意义上,并没有实现对于庄学本体论的超越,诚如他所说的:“庄学把人理解为物质性、自然性的肉体生命的存在”,“在庄学思想中,惟有人的生理感官的畅达、人的肉体生命的存在是第一性的,没有什么比‘养生’、‘达生’更有价值。人生就在于使自然的肉体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逝,人存在的理想只是使人的肉体不要不自然地受到损害”。“庄学不是在社会、人间世界设定它的理想人生,而是付诸天地日月、自然的原初世界”。

基于此,作者提出以“通向道之路”实现对现存世界及道之虚无本体的超越。他认为,“如果庄学研究仅仅限于道本身而不注意它同世界的关联,这对阐释庄学毫无所益。”于是,在超越“道之虚无本体”的实践中,他选择了“无边的书写”这一方式。殊不知,所谓的“无边的书写”本身就是一种虚无主义的叙述范式,而且,无边的书写最终即便指向“彼岸”,也是一个“无的世界”。所谓“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称神明之容”(《庄子・天下》),即“在彼岸设定无、在此岸认定万友的本性自足,在这个前提下生起一个本能共在的大同世界,一个周梦蝶、蝶梦周的物化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其本身也并没有超越“道之虚无本体”。当然,在作者看来,庄学本身就是将“虚无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所谓“人生的理想”,也仅只限于“此岸的伊甸园”,其最终还是超越不了世俗。

对此,作者并非没有反省,在文章结尾“关于庄学的前先验艺术观的转换”中,指出上述庄学之前先验艺术观是一种“不成熟的感性文化观,必须在转换中进一步追求完善”。为此他提出须从原生命情感转向人类学的生命情感,从原始的象征性语言转向人类学不朽的象征。而这也潜在地成为其后来转向神学、形而上学的预示。

绕着了么大一个弯子,至此才回到了本书的主体部分,即1997-2007年期间,作者关于当代艺术的人文追诉。当然,这一思考和实践本身主要取决于他的神学和形而上学背景。笔者不想对此作过多的分析阐释,因为作者在书中不仅通过个案研究,且通过“理论预设”、“展览扫描”、“文本辩难”等,已经做了详尽的分析。所以,笔者就其中所隐含的“耶稣vs尼采”及“信仰(形上)vs权利(个体)vs责任(公共)”的张力关系及其困境做一铺陈和解释。

从“艺术的本质论纲”到神学和形而上学诉求,主体及其意志的肯定贯穿着这样一个叙述过程。特别是在神学和形而上学背景下这一意志的凸显,无形中建构了“耶稣vs尼采”这一张力关系。一方面,他试图将艺术家在创作中的主体性释放出来,另一方面,在这一释放中他又试图通过形而上诉求,使这一主体性本身超越凡常的肉身经验。正如他在解释余志强、刘建华、何力平三位艺术家的作品时,将其界定为:“灵的异化:人与自身”。他不仅将人从物质的异化中彻底解放出来,且通过形上的精神关照,使其回到人之为人的本原所在,即作为一个精神性的主体存在。在这里,他反而化解了与主体意志之间可能的张力,使其成为相辅相成的统一关系。当然,这其中也隐含着一种危险,即主体意志被信仰化,直至最终演变为惟意志主义者,直至又回到世俗的肉身层面及虚无主义困境。他说:“艺术家的书写,最终都会呈现为以文化生命体为在场方式的史性文本。……个体生命的自由意志在选择和他同心的文本,反之,一切独立性的史性文本,也天然地取舍着他们的接受者。”这是他所谓的“感性文化批评”的恰契表征。不过在我看来,这一批评范式的危机亦在于其可能回到庄子之“无边的书写”。

书中不少篇章皆诉诸于“权利(个体)vs责任(公共)”这一张力关系。当然,张力之所以为张力,恰恰在于其最终推进了权责对应的有效实践。从这个意义上,尽管我们常常为其之间的冲突所困惑,但困惑本身并不乏积极意义。按照作者的界定,“公共艺术这种艺术形态,在图式语言上必须是个人性的,在观念语言上需要指向一种公共性的精神主题”。这意味着,二者的冲突最终落脚在图式语言和观念语言之间。这充分体现在他对于邓乐、朱成作品的解释中。比如在解读邓乐《工业时代》时,他尤其强调了“精神生命与文化生命中的历史记忆”,他试图将人从机体中摆脱出来,而使生命的本源性得以有效的释放,他也试图将人类的内在质素从“光点图式”的社会记忆中一一揭示出来,并以此追问:“难道工业文明本身,最终都无法摆脱使人类互相疏离的命运吗?那些从前生产、操纵这些机器的人而今隐身何处?那些过去由意识形态煽动的亢奋的生命激情为什么无法持久?它们今天转向了哪里?”在有关工业文明及其社会记忆的追问中,更不乏他在对当下物质主义的诘难:“单向度的肉身需要,促动着大众传媒生产出更多的关于肉体生命如何生存延续的信息;相反,以肉身为价值取向的传媒文化又激发起当代人单向度的肉身需要。”

事实上,这里面的冲突与张力归根体现在关于现代社会的认知中,一方面作者诉诸于个体意志的解放,诉诸于个体权利的建构,另一方面却又为现代社会,亦即个体性社会所带来的疏离感及单向度危机所焦虑;一方面警醒于集体或共同体对于个体性可能的瓦解,另一方面却又对现代工业文明发展带来的生态破坏而予以批判;一方面为消费社会带来的物质主义困惑,另一方面却又为个体私权的诉求而焦虑;……在这一张力场中,其宗教、信仰及精神层面上的追问不仅被化解在个体意志的诉求中,同时也试图诉诸于对于现代性危机的制约。如果二者之间有一种倾斜的可能的话,(其实我们也不难发现)作者实则更为警惕的是对于主体精神的压抑或束缚,而非或极少个体意志的弥散可能导致的虚无主义。如果这一判断成立的话,那么,神学意义上的形而上诉求事实上早已失落于这一巨大的张力场中。

可见,不论是形上与个体之间,还是形上与公共之间或个体与公共之间,虽然三者之间始终是一种张力关系,但事实上,这一张力关系并不确定,也并不清晰。这种含混性使得作者所谓的“人文追思”更像是一种迷思,而且归根关乎人文的形上或信仰被消解在个体性对于公共性的逐步消解中。表面看上去,形上的人文诉求是将当代艺术置于艺术的自主性场域中,但也同时将其可能独立于公共场域中。由是,人文诉求的两面性被化约为单一的个体意志的解放功能,从而弱化、甚至失却了对于其本身应然的反省。

虚无背后:去道德化与去国家化

至此,我不由地觉得,即便是后来作者在人文的追诉中赋予了神学和形而上学背景,也未能超越庄子“无边的书写”,其所持守的依然是庄子的虚无观。正如前面所言,这样一种自觉又非自觉的坚持隐含的实是作者对于当代艺术之为艺术的自主性场域的辩护。从这个意义上,这样一种虚无主义似乎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当代艺术本然的去艺术化和非艺术化决定了其自主性场域已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艺术所能界定的,毋宁说,这样一个自主性场域本身就是一个去艺术化的场域。这便使我们不得不质疑:作者的人文追诉及其虚无主义立场的正当性基础何在?

从80年代《艺术的本质论纲》到90年代初的《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直至后期神学与形而上学的人文追诉,在这样一个理路中,虚无主义几乎贯穿始终,而背后隐含着的是:去道德化和去国家化。

80年代尽管深受黑格尔、康德的影响,但最终还是屈服于尼采的惟意志论;90年代关于庄子学派本体论的反思与批判,尽管也在追求超越,但是其所谓的此岸的超越最终又回到世俗的肉身,因此这一超越归根意在个体的解放,而非真的精神超越;神学与形而上学的人文诉求也试图超越世俗意义上的个体性,但现代性危机导致的个体与公共之间的巨大张力,使其非但没有实现个体性的精神超越,反而推进了现代性危机及其虚无主义。因此,作者诉诸于康德的主客二元主义,而忽略了其道德形而上学;作者试图究明庄子之“前先验艺术观”,而忽略了庄子之“后验伦理学”;作者竭力诉诸于宗教对于个体性的超越,但忽视了对已经去道德化的现代个体的道德重塑。换言之,正是去道德化,使形而上的人文诉求与个体意志或主体精神更为暧昧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失却了其中应然的张力。于是,信仰在此针对的不是对个体意志的有限抑制,而是将其从权力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甚或说,将个体意志本身作为一种宗教和信仰来视之,从而又回到了虚无主义。

回过头看,什么才是今日之人之为人之根本?到底是意志,还是道德呢?显然,作者放弃了道德,回避了伦理,而倾心于个人的意志,诉诸于主体的解放。于是,作者用以主导的不仅没有对意志本身形成制约,反而促进了意志的释放。在此,这一已然不是韦伯意义上的宗教伦理。或者说,这是一个去伦理化的宗教,一个去道德化的宗教,一个反韦伯的韦伯宗教伦理。事实上,即便是建立在对于当代艺术自主性场域坚守的基础之上,这也是极其危险的。

在作者看来,所有有关国家、民族、民族国家、本土化、国家化等都归结为“亚人类价值观”,而当代艺术应以人类共同的价值诉求为终极目的。因此,他始终诉诸于一种普适意义上的人类共同体的建构。特别是对于当代水墨关于本土性、民族性的界定,他始终保持着质疑和批判态度。或者说,他根本就不认同“本土化/国家化”这样一种划分。他说:“如果我们将本土化的东西理解为积淀在其上的文化传统,那么,立足于本土的艺术家在国家化的活动中不是只有走向分裂么?因为,要坚守自己的本土性,就得放弃人类性的文化高度。”这一“文化高度”恰恰是他追诉的终极目标。当然,在这一“文化高度”之下,有关国家、民族、民族国家这些亚人类价值观自然是必须超越、甚至放弃的对象。

事实上,作者关于艺术的虚无主义主张、人类共同体的想象与去国家化是内在一致的。只有在去国家化的前提下,个体意志的彻底解放才有可能,普适意义上的人类价值共同体才可能得以建构。毫无疑问,这一去国家化主张还是建立在作者关于当代艺术之自主性场域的辩护前提下的。问题是,个体意志的解放又如何能够回避现实的国家意识?所谓的人类价值共同体的建构又如何可能?巴别塔坍塌之后,文明之间能否实现真正的通约?在我看来,这样一个价值共同体的建构本身就是一个乌托邦的想象。毋宁说,它是一种现实避世主义的表征。

这样一种绝对的普遍主义观念潜在地消解了与之相对的特殊主义或个体主义。而艺术之为艺术又恰恰是建立在特殊主义前提下的。因此,我们固然可以认为,所谓的特殊体现在艺术的语言图式,而对于其观念图式而言,则须回到普遍的人类价值层面上。可我们又如何能够回避基于自我认同前提下的特殊价值观?又如何能够回避当下这样一个“诸神冲突”、价值僭政的现代世界,而实现普遍的人类价值认同?在这一前提下,如果艺术仅只停留在对一种大人类灵魂的关怀和想象的话,其现实针对性及其有效性又是如何实现的呢?何况,这样一种“普遍/特殊”的设定本来就是基于两个不同的层面,即“艺术―社会、政治”。设若我们将艺术本身从现实社会政治中抽离出来时,这样一种普遍主义或许具有实现的可能,但是抽空了现实背景的当代艺术又有什么意义呢?

“诸神共舞”,抑或“诸神之争”?

悉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在上面的叙述中,我已暗地将“追思”置换为“追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我看来作者并没有对于人文或人文性、人文主义本身及其在现实语境中的意义作出反思。如果按照作者的界定,所谓的“人文追思”应涵括着对于人文本身的现实反思和检省。问题也恰恰在此。

诚如施特劳斯所说的,海德格尔试图回到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诗学路径,展开对现代性的反思与批判,但结果这一诗学立场非但不具有批判效力,反而推进了现代性及其虚无主义。就此,甘阳认为:“如果说海德格尔用诗歌的语言暗示了一个似乎‘诸神共舞’的美妙的‘前苏格拉底诗意世界’,那么不如说韦伯的‘诸神冲突’(或‘诸神之争’)的世界才是‘前苏格拉底时代’的世界。” 我想,查常平先生真正试图建构的人类价值共同体正是这样一个海德格尔“诸神共舞”的美妙世界,而非韦伯“诸神冲突”的灰暗世界。我也没有料到,读完文本的第一感觉却是一个活生生的“尼采”,尽管作者始终没有离开《圣经》,没有离开耶稣。这也似乎告诉我们,宗教拯救不了当代艺术,尼采也拯救不了这个现实世界。

因此,我们有必要追问:我们今天到底身处于一个怎样的现实世界?什么才是我们时代的真问题?

在我看来,与其说韦伯的“诸神之争”指向“前苏格拉底时代”的世界,毋宁说直接表征了现实现代性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韦伯并非意在回到这一同样是“诸神之争”的世界,韦伯之所以悲观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指出应该回到哪里,或应该走向哪里,而仅只是深刻地洞识到现代世界的暴力、冲突灾难及其虚无主义困境。海格格尔同样不乏对于现代性危机的洞见,但是他与马克思颇为相似,他们都没有韦伯那么悲观,而是坚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殊不知,这样一种乐观并没有有效针对现代性危机,反而推进了这一危机本身。这意味着,“诸神共舞”的世界固然诗意,固然美妙,但并不现实,甚至更加危险。反之,“诸神冲突”的世界固然灰暗,但很现实。正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认知的前提下,我们才有超越“诸神之争”及其虚无主义的可能。

在这样一个“诸神之争”的世界,如何超越虚无主义无疑是我们时代的根本问题。然而,作者的人文迷思非但没有超越虚无主义,反而极大限度地拥抱了这一虚无主义。我们姑且可以认为这是建立在当代艺术之自主性的前提下的思考与实践,我们姑且认为这是对一种人类普适意义上的共同价值观的关照和反省,但是当我们更加深刻而清醒地对现实世界有一个认知的时候,我们还会选择什么样的观念和艺术呢?“诸神共舞”的美妙世界能否超越“诸神之争”的现代世界呢?何况,即使能够超越,这样一个想象中的乌托邦是否真能实现呢?如果不能实现,是否意味着根本就没有超越这一残酷现实的可能呢?

当然不是。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文追思”这一进路本身固然值得肯定,但是作者的“人文追思”并没有完全形成对于当代艺术批评之社会科学化趋势及现代性危机的批判效力和切实制衡,反而陷入了虚无主义的真空当中。或许,这一虚无主义本身就是作者最终所建构的“艺术批评的内在理据”。

第6篇

近些年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理论界不大谈文学的本质问题,有的学者干脆回避或否认文学的本质问题,然而本质问题却依然存在。文学理论不是杂多观点的偶然堆积,而是系列观念的有机组合。在这种组合中,总有几块基石存在,整个理论体系便建立在这些基石之上。文学本质便是这样的基石之一。对文学本质的不同看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文学理论的基本走向,而且决定着文学理论的具体内容。因此,在对文学本质的看法日益模糊、混乱的今天,重新探讨文学的本质问题,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

讨论文学的本质,首先有一个讨论的角度和出发点的问题。因为文学是复杂的,任何复杂的事物其本质也不会是单一的。不同的角度和出发点,得出的结论也肯定不会一样。国内一般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文学的本质,从而得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更具体地说,是一种用语言来塑造形象的审美的意识形态的结论。这种学说着眼的主要是从人类的整个活动中将文学区分出来,进行的是一种形而上的探讨,未能深入到作品之中。而文学作品乃至整个文学活动作为一个具体、复杂、系统的整体,对其本质的探讨不能仅仅着眼于整个的人类活动,满足于将它与人类的其他活动区分开来,更应着眼于其本身,从中探索出更为符合其本性的结论。由此可见,意识形态说虽然正确,但也不是没有局限,它透视了文学本质的一个方面,却忽视了其他的方面,而且就文学本身来看,有些甚至是更重要的方面。

笔者以为,探讨文学本质的最重要的角度与出发点,应当是也只能是文学作品。这不仅是因为在文学四要素中,作品处于核心的地位,也是因为作品是文学的思想、形式、功能等唯一的具有物化形式的载体,还因为在供我们研究的文学材料中,作品是最为可靠、最为准确、最为长久、也最便于操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文学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文学作品的本质决定的。因此从作品切入,是把握文学本质的最好的途径。

从作品的角度出发,文学有两大要素,一是它所表现的生活,一是它用来表现这种生活的语言。在我们看来,表现在作品中的生活就是形象,因为形象不是别的,就是形式化了的生活,即是经过作家主体的把握、转换,去掉了其物质实在,只留下其感性形式的生活。[1]从这个角度出发,文学的本质便只可能有两个,或者是形象,或者是语言。

西方语言论文论反对文学的形象本质,强调文学的本质在于语言。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西方语言论文论的语言本质论是建立在“现实是语言的建构”和“语言的现实决定着思想的现实”这两大理论支柱之上的,而这两个命题虽然有片面的正确性,但在总体上却是不正确的,无法撑起语言本质论的大厦。[2]第二,不光文学文本由语言构成,非文学文本也是由语言构成的。要肯定文学的语言本质,首先得确定文学语言与非文学语言的区别。而在我们看来,文学语言的特性不是别的,就是它的构象性。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1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总要表现出一定的生活内容。

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文学是一个独立有序的自足体,它一方面独立于政治、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一方面独立于社会生活。什克洛夫斯基宣称:“艺术永远是独立于生活的,它的颜色从不反映飘扬在城堡上空的旗帜的颜色。”[4]结构主义认为,文学语言不指向客观世界,不与客观世界发生关系。罗兰·巴尔特断言:“文学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绝对的不及物的活动。”[5]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即使不从理论的角度,仅仅根据常识判断,文学语言也总是要指向外部世界的,因为它总是要表现出一定的东西。哪怕作者是自言自语,这自言自语的语言也是有意义的,而这意义便是由客观世界赋予,并与客观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语言论文论认为文学语言与客观世界无关,不反映现实的生活,其主要的理由有两条。第一,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语言符号与它所指称、描述的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偏离,人们无法借助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也不能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既然如此,语言所呈现的世界便不是客观的世界,而是语言自己构建的。第二,文学语言描写的世界是作家想象的结果,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我们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虽然存在着某些滑动与偏离的现象,但这只是两者关系中的次要的一面,其主导的一面则是相应的与确定的。语言并不是纯思辨的产物,它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完善的,其用法与意义也是由此确定的。西方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索绪尔其实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专横的、武断的、约定俗成的。既然如此,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便是直接的、基本稳定的。人们完全能够通过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因此,语言不是与客观现象无关,而是紧密相联,语言所呈现的世界并不是它的自我构建,而是它所反映的。另一方面,文学语言所表现的世界的确是虚构的,但这虚构并不是无本之木,它离不开客观的现实生活。作者的虚构即使再怪诞也离不开生活的基础,需要生活所提供的素材,作品的内容是生活的反映,读者的阅读也要以生活为参照系。既然如此,文学语言便与现实生活有着各种牵连,不是不及物的了。

由此可见,文学语言是不可能与客观世界也即生活脱钩的,它总要指向客观的世界,表现出生活的某些内容。

2文学语言表现的是感性具体的生活。

文学与科学的反映对象都是生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科学从现象出发,目的却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一旦抓住了这些东西,便要抛开现象,运用定义、公式、概念、判断、推理等将它们表现出来。而文学却始终不离开感性具体的生活现象。它虽然也要表现本质与规律,但却是通过对这些感性具体的生活的细腻描写,将本质与规律间接地暗示出来,而不是用抽象的形式,将它们直接地表述出来。

进一步考察,文学表现的,还不是整个的感性具体的生活,而只是这些生活的感性形式。黑格尔认为:“艺术作品尽管有感性的存在,却没有感性的具体存在。”“尽管它还是感性的,它却不复是单纯的物质存在,像石头、植物和有机生命那样。艺术作品中的感性事物本身就同时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但是它又不像思想的那种观念性,因为它还作为外在事物而呈现出来。”[6]生活是一个复杂的实体,既有外在的表现形态,又有内在的物质实在。人们可以从外观上把握它,也可以以概念的形式把握它。然而文学把握的,只是它外在的表现形态。因为文学无法进入生活的内在的实质,它只能提取生活外在的感性形式,作为自己表现的对象。比如一个人,他有外部的表现形态如外貌、表情等,同时也有内部的物质实在如骨、肉、内脏等,一幅画要将这个人表现出来。它能表现的只是他的外部感性形式,内在的物质实在是表现不出来的。文学也是如此。

自然,文学不仅能够表现外部世界,也能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如思想、感情等。但这些思想感情本身仍有感性的表现形式和抽象的实在的区分,文学表现的,仍是那感性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感情的抽象的概念。自然,由于文学是用语言来表现自己所反映的生活的,说文学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也就意味着文学语言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这种感性形态表现在文学中,也就是形象。

3文学语言总是运用各种手段,调动自己塑造形象的潜能,以满足表现具体生活的感性形态的需要。

语言由语词构成,语词的核心是词义,词义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总是抽象一般的。因此从本质上说,语言更适合于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要表现的,则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要达到这一目的,文学语言便必须采用种种手段,调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潜能。我们这里所说的潜能,指的是语词的具体特殊的一面。语词从总体上看虽然是抽象的,但它却是从若干个别事物中提取出来的,在保持抽象意义的同时,它又与个别具体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另一方面,人们理解语词总是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的,而这些生活经验总是感性具体的。要理解概念的时候,人们必然要把这些感性具体的东西与概念联系起来。因此语言在普遍一般的下面,还有具体特殊的一面。只是这具体特殊的一面在一般情况下是次要的,被普遍一般所掩盖了的。而文学语言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使这具体特殊的一面突出、放大出来,使自己带有一定的具象性,从而适应表现具体特殊的生活的需要。文学创作中常见的种种手段,如语词的组合,修辞的运用,言语的偏离,语境的构建,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突出语言具象的一面,从而为表现感性生活,塑造形象服务。[7]

可见,文学语言与科学语言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科学语言执著于语言普遍一般的一面,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则要运用种种手段突出自己具体特殊的一面,以达到表现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的目的。由于形象就是表现在文学作品中的感性的生活,因此我们说,文学语言的特性就是它的形象性。

明乎此,文学的本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既然文学语言的特性就在它的构象性,其本身并不是自足的,而是指向外部世界,目的在表现生活,塑造形象,那么,文学的本质就不在语言,而在语言所描绘的形象。

文学的形象本质,我们还可以从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的角度加以探讨。本质并不是什么虚幻的、强加在事物身上的东西。它真实地存在于事物的本身,决定着事物的性质、面貌和发展。文学的本质也必然地要表现到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上来,决定着它的结构与特点,构成文学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根本区别。反过来,确定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同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相应方面的根本区别,也就确定了文学的本质。

所谓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是多种多样的,文学只是其中的一种。总的来说,它们反映的都是生活,广义的生活。但反映的方式却有不同。科学、哲学等用抽象的方式反映生活,而文学则用形象的方式反映生活。

所谓文学的内在存在形式,也就是文学本身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文学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在大众面前。

歌德认为:“艺术并不打算在深度与广度上与自然竞争,它停留于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它有着自己的深度,自己的力量。它借助于在这些表面现象中见出合规律性的性格、尽善尽美的和谐一致、登峰造极的美、雍容华贵的气氛、达到顶点的激情,从而将这些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定形化。”[8]卡西尔解释说:“这种对‘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的定型既不是对物理事物的摹仿也不是强烈感情的流溢。它是对实在的再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8]苏珊·朗格认为,文学并不是词语的连缀,“一串连缀起来的词语并不比餐桌上的一摞盘碟更有资格充当创造物”,“诗人用语言创造了一种幻象,一种纯粹的幻象,它是非推论性符号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事件的外观是支离破碎的,是转瞬即逝的,而又常常是扑朔迷离的……诗人务求创造‘经验’的外观,感受和记忆的事件的外貌,并把它们组织起来,于是它们形成了一种纯粹而完全的经验的现实,一个虚幻生活的片断”。[9]从物质的角度看,文学是以语言或者说文字的形式存在着的。然而,一串词语的连缀并不说明什么,只有当它们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了某种形象的时候,才能成为文学作品。如李白的《静夜思》,20个字可以有无数种组合方式,但只有以李白所用的形式组织起来,才有可能构成形象,成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可见文学作品的物质存在形式不能成为文学作品真正的存在形式,文学作品的存在形式,只能是形象。它所表现的内容,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都是以具体的感性形式即形象表现出来。

自然,文学也要表现思想,但这些思想也必须隐含在形象之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表达了十分深邃的思想,但这思想是隐藏在形象之中的,我们无法直接把握,我们看到的只是形象,要把握这些思想就得对形象进行分析。即使是一些目的在直接表达某种思想的作品,它也必须把这种思想用形象表达出来。如默里克的《猎人之歌》:

小鸟在白雪中的足迹多么纤巧,

当它在高山顶上闲游浪荡;

我的爱人可爱的小手更为纤巧,

当它写一封书信寄往他乡。

短诗表达的意思十分明显,赞美爱人的小手和心灵的美丽。但作者却采用了循环往复的咏唱,巧妙的比喻,使这种赞美之情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表达出来。

论证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态和内在存在形式都是形象,它正是凭借形象,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区分开来,我们也就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文学的形象本质。

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形象,有可能遇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反驳:一是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有些作品没有形象;一是认为形象没有特殊性,有些非文学作品也有形象。既然如此,把形象看作文学的本质便缺乏说服力。我们必须回答这两个问题。

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这是反对形象本质论者常常提及的一个理由。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都持这种观点。什克洛夫斯基写道:“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努力,奥夫相尼科─库里科夫斯基院士终于不得不把抒情诗、建筑和音乐划为无形象艺术的特殊种类……如此看来,有些具有广阔领域的艺术,并不是一种思维方式;然而属于这一领域的艺术之一的抒情诗(就这词的狭义而言)却又与‘形象’艺术完全相像,它们都要运用语言,尤为重要的是形象艺术向无形象艺术的转变完全是不知不觉的,而我们对它们的感受也颇相类似。”[4]什克洛夫斯基之所以持这种观点,其理论基点之一便是把形象特别是文学形象理解为视觉形象。[10]然而,形象并不局限于视觉方面,它诉诸人的整个感官与心灵。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作品的内容通过一个个的文字,经过我们的想象,呈现为活生生的生活,这些生活有些我们可能看不到它,然而我们能够感觉到它。正像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不到人的内心活动,但我们能够感受到一样。这些能感受到的生活自然也是生活,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就是形象。它们与那些用概念、判断、推理表现出来的抽象的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那部分可以诉诸视觉的生活有着本质的共同之处。它们都保持着生活的全部的感性形态,因此它们都是形象。

明白了这一点,再回过头来讨论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看法,问题便明朗了。什克洛夫斯基提出形象没有普遍性,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形象不能包括所有的艺术种类,有些种类的艺术没有形象;其二,形象与非形象之间的界限不分明,难以区分。他特别举出抒情诗作为例证。但是,既然形象不限于视觉方面,他的这一例证也就缺乏力量。抒情诗抒发感情,大致有两种主要方法,一种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把情感显现出来。即中国古人所谓的情景交融,或者按照艾略特所说,寻找“客观对应物”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把情感描绘出来。前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无疑是有形象的,即使按照反形象本质论者的观点也是如此。后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是否也有形象?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它虽然没有描写客观事物的感性形态,却描写了主观情感的感性形态。如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诗中的确没有描写什么客观事物,然而它描写了一种独特的感受。诗人从“天地之悠悠”中感悟到了什么?他“怆然”什么?为何“涕下”?也许他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感觉。总之,诗中没有表达出来。诗中描写的,只是诗人独登高台,抚今追昔,百感交集,涕泪交流的那种具体现象。至于这种现象包含了什么思想,有什么哲理,则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诗的形象性就体现在这里。

既然任何文学作品都有形象,那么,文学作品中也就不存在形象与非形象的界限,无需我们去区分。什克洛夫斯基关于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第二个理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说,认为形象无普遍性的着眼点是文学内部的关系的话,那么,认为形象无特殊性的着眼点则是文学的外部关系。有的评论家认为,不光文学作品中有形象,许多非文学作品如宗教书籍、演讲,政治、哲学著作中都有形象,甚至动物、植物等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也有形象。因此,形象只是文学作品的外部特征之一,而不是文学的本质。

与人类语言的其他一些重要的术语一样,形象也是一个负载过多的术语。各种各样的意思不断地堆积到它的身上,其本身的意义反而模糊了。因此,要讨论形象有无特殊性,首先应该把一些不应该由其担当的意义从它身上卸去。我们认为,形象的本质是生活,是通过人们的创造所表现出来的保持着全部感性形态的生活。艺术家的想象“用图画般的感性表象去了解和创造观念和形象,显示出人类的最深刻最普遍的旨趣”。[6]形象只涉及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涉及客观事物的内在实质。据此,我们首先可以把形象和物象区别开来。所谓物象,指的是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物象总是与具有这物象的事物的内在实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老虎的物象,它由老虎的空间形状,颜色、毛皮等组成,但在这物象里面,是强健的筋骨、发达的肌肉、肉食动物的消化系统等,而画中的老虎则只取了现实中的老虎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其内在的实质无关。其次,我们还应把形象与语言的形象性区别开来。所谓语言的形象性,指的是运用比喻、拟人、借代、夸张等修辞手法使语言的表达变得具体、鲜明、生动。它与形象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形象也要求具体、鲜明、生动。但两者仍有着本质的区别。形象的本质是感性的生活,语言的形象性涉及的则是语言的表达方式。在一些非文学作品中,作者为了使文章变得鲜明、生动,具有感染力,常常运用一些形象的表达方式。但这还不能说是形象,只能说是形象的语言,或语言的形象性。因此,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远比人们所认为的要少。

第7篇

[关键词]文学理论 实践教学模式 高校

[作者简介]巩巧梅(1970- ),女,甘肃武山人,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汉语系主任,教授,主要从事文学理论教学研究。(甘肃 合作 747000)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2-0165-02

一、文学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现状

所谓实践教学,是一种基于实践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活动。它通常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建构一种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以学生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为基本特征,以促进学生总体素质全面发展为主要目的的教学观念和教学形式。①实践教学在现在的大学教育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基础的教学形式,这种教学形式基于面向社会服务的职业需求。在理工科院校、高职院校和师范类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具体实践操作学习并掌握某项技能,所以,实践教学不是一个新鲜的词语,而是职业准备前的必要的教学手段。《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司[1998]3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特别是《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本科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公布以来,各高校在教学计划修订与课程建设中,都加强了实践教学,并在实践教学法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改革。

在师范类本科院校中,宏观的改革主要体现在毕业论文要求、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微观的改革(指各门课程)主要体现在学生自主思维的培养、启发式教学、作业布置等方面,基本上大同小异。除了以实践性为主的课程及含实践性的课程外,一些理论性很强的课程也开始了各种实践教学的探索,目标便是“因材施教”“学以贯通”。“文学理论”是全国所有高校中文系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因其理论的抽象和庞杂往往造成学生理解的困惑,古今中外观点的碰撞、概念繁多、流派纷呈、风格不一而足,从理论到理论的讲述使师生沉陷于理论的泥潭无力自拔,而在传统的以教师为主的讲授中,常常忽略了课程的培养目标和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导致学生不会使用所学理论分析各类文艺现象。为了加强学生对各类文艺现象的感性把握,加深对理论问题的理解,各高校教师把解决的重点都放在了教学方法的探索上,分别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加强“实践”环节。

北师大主要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教学方式相结合,包括课堂讲授、组织讨论、作业方式等,课堂讲授注重知识传授和原理讲解,主要包括课堂讲授、讲解、名家讲座;组织讨论侧重加强学生理解和拓展研究,主要包括讨论、答疑、课后读书报告;作业方式关注学生知识扩展和思想创新,主要包括随堂论文、文艺现象讨论、专题小报告和综合考试。湖南师范大学的改革为传授知识与传授掌握知识的方法并重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采用启发式、问题教学法、理论和事例结合、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利用多媒体和网络课堂、名家讲座、增开选修课等方式。扬州大学有阅读经典名著、写读书笔记、观摩经典影视、讨论、辩论、演讲、写小论文、文学创作、自办文学刊物等实践环节,同时,本课程体系的相关课程也加强了实践教学环节,例如,“文艺社会学”课有社会调查、数字统计、量化分析等实践环节;“文艺心理学”有心理调查、作品心理分析、心理测试等实践内容。广西师大在采用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更多地向现代教学方法发展,除采用讨论式、座谈式、对话式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外,还观摩教学录像和经典影视片;除采用作业、课程论文方式检查和促进学生的学习之外,还注重多媒体教学资料和影视教学资料库的建设。厦门大学的教学以讲授为主,兼以课堂讨论及文学评论写作的训练,以此逐步增进学生的学术训练与学术兴趣。

理论回归实践是一种必然。虽然每个高校采取了多种教学手段把理论引向现实,在现实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回归后的理论究竟起了多少作用?实际的情形是,用理论阐释理论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用西方先进的理论阐释中国的文学现象的做法仍旧是研究文学理论及文学现象的主要途径。而最突出的问题是师范院校在文学理论的培养上完全忽略了人才培养目标,理论研究的方法不能让学生站在中学的讲台上用理论的知识去解读不同文体、不同风格的文学作品。

二、文学理论课“一套两线”的实践教学模式

笔者认为不能把“实践教学”简单理解为“就是除理论教学之外的所有教学环节,包括教学计划之内的课上实践教学、技能训练、综合实训、见习和实习等,也包括学生的第二课堂、毕业设计、学生军训、公益性劳动课、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也不能在方法上单一地认为是“由原来以教师为主体转变成了以学生为主体,在途径上,改变了理论教学灌输式教学,使学生由原来的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感悟”②。事实上,在本科教学中,为数不多的几次讲座和研讨并不能解决文学理论的困惑,对学生欣赏、分析和评论文学作品的能力不会有大幅提升;而如教材上作品的分析印证理论的做法,教条又牵强附会;试讲或实习等也不能解决某一门课程教学中的具体问题。所以,笔者认为就某一门课程而言开展的实践教学,一定要紧贴课程的内容和性质进行设计,同理论建构的体系一样,实践教学也应该有一套体系。

为此,作者针对文学概论教学,探索了“一套两线”的连贯的、既紧贴理论教学又能逐步提升学生鉴赏水平的实践教学模式体系,既有益于培养学生一定的欣赏、分析和评论文学作品的能力,捕捉美感的能力,以及独立分析文艺问题的能力,更有益于学生将来从事语文教学对文章的把握和解析。“一套两线”是指一套体系,两线并进。一条线突出教学改革实践,一条线是为改革搭建形式多样的实践平台。

1.教学改革方面。改变纯粹的理论式教学,分“理论讲解”和“理论指导实践”两步走,使学生在掌握文学的一般原理和相关的知识后,让学生更具体、更深入地理解文学作品的样式、类型、形态、结构、层次、叙事和抒情的技巧和风格特征等,除了采用写小论文、读书指导、学生助讲、专题讲座等较为普遍的实践探索模式之外,依据文学理论包括的文学本质论、文学创作论、文学作品构成论、文学接受论四部分不同内容及教学目标、学生实际,建立了一套相关的实践教学设计:(1)在“文学本质论”部分,采取撰写读书报告、理论学习心得、读书心得等实践形式,让学生在思考、了解、体会、感悟中认识和把握理论,目的是打好理论基础,主要采用讲解、示范和引导的方法。(2)在“文学创造论”中,采用“模拟创作并附创作体会”的实践模式,从而把握“文学创造是以真、善、美为内涵的审美价值追求”,主要采用参与式的教学方法。(3)在“作品构成论”中,由于内容多,类别多,层次多,前后内容看似分离,面对作品分析又要做到整合,所以设计“课外分组分题研讨”的模式,以期全面掌握理论,拓展思维,主要采用例举法。(4)在“文学接受论”中,学生是读者,是鉴赏的主体,为突出鉴赏的个性和多样性,采取“鉴赏交流”模式,分层次、分阶段,以循序渐进为原则,逐步提升学生分析、评论作品的能力和水平,主要采用“人生体验”学习法。特别是在“文学接受论”中,不仅仅要通过对文学作品的反复阅读、欣赏、分析和评论,使学生捕捉自我的“接受心境”,感受共鸣、净化、领悟、延留等接受中的审美,以便了解对象并选点切入、确定要旨、合理布局、力求创见地开展文学批评实践,更重要的是,这一部分是检验学生对文学的基本原理综合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所以在鉴赏交流中,设计交流话题非常关键。

2.实践平台方面。(1)以审美教育为“纲”,各相关课程教学为“目”,有关文学审美的相关理论,在学科联系中得到综合和提升,它主要的作用在于消除文学理论的“孤立性”,在综合学习和理论的应用中让学生充分体会课程与课程、学科与学科之间的联系,理论类课程的审美理论应用到文学类课程,文学类课程的审美理论应用和审美素养的培养拓展到实际生活之中,生活中审美素养的践行又可以提升文学审美和审美理论,这样各个学科便因着一个共同培养目标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的统一体。(2)在写作和经典阅读中感悟有关文学的特点、特性,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创作与阅读作品的选择,在个人的情感体验的基础上,思考文学现象,加深对文学现象层面的理解。

三、“一套两线”的实践教学模式实施需注意的问题

如何加强和其他课程、学科的联系?怎么安排写作计划、阅读计划?怎么把这些问题统筹起来形成一套可以操作又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模式,进而为文学理论主体教学服务,为提高学生对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的鉴赏、分析服务,是文学理论实践教学必须思考的问题。所有问题围绕课堂实践教学体系进行,即沿着“阅读引导―参与写作―问题讨论―鉴赏交流”的线索设计。

前两个阶段结合文学本质论和创作论的学习,同时,配合“中国现代文学”和“基础写作”两门课程,在阅读引导方面,先安排中国现代经典作品的阅读,再安排古典文学作品和外国文学作品,在课堂内容的讲解和文学现象的分析中,除涉及的必要的中国古代文论和西方文论外,更多侧重于中国现代经典作品以及现代文学发展史上有关的文学思潮、文学观念等;在参与写作环节,仍然重点结合“文学的审美意识双重属性”和“文学的创作过程”,引导学生写一些描写自己真实的情感和境遇的诗文。后两个阶段结合文学构成论和接受论的学习,但仍然需要“阅读引导”,不同的是在第一阶段经典作品阅读的基础上,挑重点安排“分类阅读”,“类”不必多,两种就行,一种是按照体裁划分分类阅读,一种是按照“现实型”“理想型”“象征型”等三种类型形态分类阅读,在学习相应的文学理论的同时要求学生结合自己所读的作品归纳总结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的审美特征,在理论的基础上,再进行阅读欣赏、展开批评。这个阶段的“写作”主要在于检验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内容以分析问题和客观评价文学现象为主。这套文学理论实践教学体系的施行不仅培养了学生一定的欣赏、分析和评论文学作品的能力、捕捉美感的能力,以及独立分析文艺问题的能力,而且对前面的理论学习起到了复习、再把握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加强了理论的应用性。各个院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基础知识储备、培养特点等自主选择设计实践内容,但肯定不能偏离文学理论的四项基本任务。

四、结语

就文学理论课程教学而言,实践教学的难度和所花费的心血远远超出理论教学,但是,在文学创作千变万化的背景下,在中西理论混杂中依然在探索发展的中国文论必将走向回归现实的道路。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杨守森教授指出:“当前文艺学的研究与教学目的有些模糊,大学生对学习文论课普遍缺乏兴趣,当代作家创作与文学理论完全脱节,当代艺术限于所谓‘大众传媒’的假象而情感泛滥,缺乏理性精神。因此,文学批评与理论界应回到当下现实语境,更多发出清醒的声音。”③高校尤其是师范类高校是为中小学培养师资,课程的教学要为将来的教学服务,“教”与“学”最终都应体现在“用”上,因此,各高校探索必要的实践教学势在必行。

[注释]

①何法宣.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学理论,2010(31):327.

第8篇

[关键词] 表现主义;形式差异;艺术抽象;模仿

一、引言

抽象思辩属于纯理论形态的思维,又称科学思维或科学方法。它从艺术或哲学原理出发,运用概念进行抽象化,对艺术作整体性观照,是一种逻辑推理过程和抽象概括方式。把这一科学思维方法移植于文学翻译活动中,理解它担负着认识原文艺术和传达原文艺术的双重功用,把原文的形式,通过译者的理解、艺术再现,产生一个独特的审美艺术世界,对原文形式进行抽象表现,使原文内容形式得到艺术抽象的提升。

二、文学翻译的形式模仿

20世纪的哲学转向,意味着哲学从以“我思”为中心的认识论转向了以语言为中心的存在论。提出了对传统认识论主客关系解构的必要性,存在论讨论了“存在物与存在的差异”这一前所未有的问题。存在论认为,语言是让存在到场显现的唯一途径。存在论对认识论传统的形而上学解构。提出的“存在论差异”原则,为文学翻译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野。

在西方艺术理论史上,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较为全面阐述艺术本质理论的人。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认为艺术就是现实的模仿,艺术形式是艺术的整体存在,它是艺术确定自身的标志,是决定艺术成为艺术的先决条件。

文学创造的对象是生活,是我们周围的世界;而翻译创造的对象是原文文本,其创造自由度是非常有限的。翻译创造的自由度发挥不能超越原文文本的意义规定性,文学创造可以说是模仿世界,翻译创造只能是模仿原文文本,意义只囿于原文意义描述。

原文与译文的内容都是以其某种形式而存在,形式即差异,差异即本质。各种艺术不同的差别主要不在于模仿,而在于形式之间的差异性。双语的形式差异性是绝对的,形式共性方式相对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体论,艺术的整体形式决定了艺术的本质属性。为此,库恩作出了这样的解释:诗的两个起因之一是最低程度的模仿,即艺术的灵魂——内容;起因之二是最高程度的模仿,即从一个整体的本质引出的感受—形式。

由于世界上语言表达思维各异,形成了翻译中寻求目的语与原语形式与内容转换的矛盾。以英语和汉语为例,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前者意义是靠语调及逻辑关系连词来区别。后者意义是靠四声和语内逻辑关系来区别。这就很大程度上阻碍这两种语言之间的形式对译。

下面以唐句为例来说形式转换问题。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刘禹锡《竹枝词》

原文中“晴”是一语双关,利用同音异义的手法。但译文中没能把“晴”和“情”同音译出,只是利用fair 和foul的近音(near sound)来译出。译文难以完整两现原文。除失去原文的形式意义外,还有诗歌中的格律与音韵问题。在韵角的分布上,英汉两种语言相当不一致。用汉语的音顿(sound group)来替代英语中的音步(foot)。译文失去了原文的形式意义。译文以一种有异于原文的艺术形式出现,这也正是艺术创作所追求的目的。艺术创作的否定性拒绝了同一逻辑性,而转向模仿逻辑。

三、表现性形式——抽象

在文学翻译的研究中,艺术抽象是翻译效果的核心问题之一,翻译主体对原文文本的反映,不是概念的判断,而是对形象的理解。构建翻译艺术世界,是一种对原文艺术对象抽象理解的艺术,从原文到译文,是一个从“对象化”到“形式化”,从“形式化”到“抽象化”的过程,是一种艺术抽象提升的创造过程。文学翻译应解译为,是对原文艺术符号进行艺术抽象的产物。

艺术作为表现人类情感的表现性形式,它与人类情感具有相同或相似的逻辑形式,这就使艺术符号具有了其他人类文化符号所不具备的表现功能。把握情感的逻辑形式是抽象的,艺术抽象绝对离不开具体事物和形式。艺术抽象对具体感性材料的抽象过程,就是对感性材料重新构形的过程,使抽象对象的表现性形式突现出来。

文学翻译的研究如何借鉴艺术符号研究理论,是翻译活动值的思考的问题。翻译主体从一个具体的材料去抽象,用表现性形式把内容抽象出来。翻译抽象的内容是原文思想,译文的内容应是原文内容抽象的产物。双语在同一形象上的感知与联系存在差异,在翻译中很容易形成形象意义的损失或歪曲,译者只有通过抽象描述手法对原文意义进行解释,才能从新的译文形式中给译文带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but if such has the power,I am he. ”英语形象意义是“排除如存在这种能力的人,世上只有我”,译者面对双语形式、文化、形象等方面的差异,只有对原文意义进行抽象处理,才有可能展现原文的意蕴。

四、结语

译文中原文形式的消解,也并不是对其内容的机械对等复制。文字作为艺术符号其能指与所指是相互对应的,并以一定逻辑关系而存在。译文用语言符号通过原文形式对内容进行逻辑结构的抽象。最终达到了对原文形式的抽象。译文的逻辑形式与译者的“表现性”是同一性的。表达的就是译者主体对原文形式与内容的理解、想象及情感。译文的语言符号所创造的就是抽象出了原文内容情感的逻辑形式。

参考文献:

[1]李明生,《亚里士多德的艺术本质论》社会科学研究,1998.2,129-134

[2]李敏 ,《文学翻译的存在与困惑》 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09

基金项目:此论文为2009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课题编号YY0909。(一定注明)。

作者简介:于无声(1978—),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高校外语教学。

第9篇

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由于受多重因素影响,书法美学的发展不得不暂时中断下来。直至70年代末,在我国学术界“美学热”的直接催动下,书法美学才又异军突起、重振雄风,历十余年而不衰,从而打造出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书法理论发展史上最耀眼的辉煌!

1978年前后,有感于“要提高书法的创作和欣赏的水平,很需要从美学上对这种相当抽象的艺术作一些唯物主义的分析,把它同现实生活的固有的联系明白地揭示出来,破除各种唯心神秘的说法的影响”,刘纲纪便“在有限的业余时间里断断续续地写成”了一部《书法美学简论》。刘纲纪的《书法美学简论》不仅是本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第一部书法美学专著,而且也是整个20世纪我国第一部书法美学专著。在刘纲纪之前,所有的书法美学议论皆不具备“专著”形式,它们或为演讲稿,或为单篇论文,或为其他专著之一节,或为论述其他问题附带之议论。但《书法美学简论》却是以“专著”形式写就,并由湖北人民出版社于1979年出版。当然,就“专著”而言,《书法美学简论》的分量却颇为有限,特别是在今天看来。《书法美学简论》全书仅七万余言,即便加上一些附图,亦非常单薄,是一本地地道道的“小册子”。在内容上,无关紧要的第四章“书法艺术的发生发展”竟占了近一半篇幅,只剩下三万余言篇幅被“书法美的现实根据及其特征”、“书法美的分析”与“书法美的欣赏”三章占据,中间一章一万余言,前后两章各只有数千言,可见,《书法美学简论》也就是由三篇并不太长的相关论文连缀而成。

然而,就是这样一部“单薄”的《书法美学简论》,由于问世于特定的历史时刻,却迅疾产生影响,引发了一场持续两年左右的书法美学大讨论。刘纲纪在书中提出:“书法不能像绘画那样去具体地描绘现实中的各种事物,它是通过文字的点画书写和字形结构去反映现实事物的形体和动态美,并表现出一定的思想感情的”,而反对用抽象主义美学“来解释中国书法艺术的美”,因为,在他看来,“抽象主义美学所说的‘抽象’,是说绘画、雕塑都是‘非物体的艺术’,也就是不以具体事物为描写对象的艺术,不包含任何一点对具体事物的描绘,绘画和雕塑中的各种形体、色彩、线条,都是艺术家依靠他内心的神秘直觉活动创造出来的,是脱离对自然的模仿而绝对自由的,是一种同现实没有丝毫关系的存在。这是一种裸的神秘的唯心主义谬论”。针对刘纲纪这一“书法是形象性的艺术,或者,至少不是抽象艺术”的观点,姜澄清第一个站出来表示异议,而明确主张“书法是抽象艺术,毫无什么形象性可言”。其后,便出现了支持“书法是形象性艺术”与支持“书法是抽象性艺术”的两个大的阵营和坚持其他观点的第三阵营。

在“形象”派阵营中,可以金学智、白谦慎为代表。金学智在讨论中一连托出两篇文章《书法是所谓“抽象的符号艺术”吗?》、《也谈书法艺术抽象性的有关问题答陈振濂同志》,认为:“《简论》试图用反映论来解释书法现象的动机和努力及其部分成果是值得加以肯定的,应把书法美学的研究建立在唯物论的基础上;《简论》对于书法,既强调其形象性,又强调其抽象性,这一观点也是辩证的。这种学术上的拓荒工作是很有意义的。”“不容否认,形象和形象思维的问题与文艺现象是息息相关的。长期以来艺术实践和学术讨论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否定形象或形象思维,不但不利于文艺理论和美学的研究和发展,而且不利于文艺创作和欣赏的实践。那么,以书法的‘抽象性’来否定‘艺术必须是形象性的’这一原理,其误正同。”白谦慎的文章题为《也论中国书法艺术的性质》,他主张:“书法家是在塑造直接诉诸视觉的书法形象的过程中,通过具体生动的书法形象来表达感情的。”“指出书法是形象的艺术,并不等于说书法就没有‘抽象’性。实际上,书法是一种‘抽象’性很强的艺术。”“书法是汉字造型艺术。就其性质来说,它是一种形象的艺术。和文学、绘画、雕塑、戏剧等艺术相比,书法又可以说是一种‘抽象’性比较强的艺术。”

支持书法为“抽象艺术”一派阵营最庞大,其主要论者有沈一草、许光、陈振濂、陈方既、周俊杰等人。沈一草在具体认定书法是“线的意象艺术”的同时,又主张在大的方面书法还是归属“抽象艺术”的,他说:“(书法)这样的艺术形象不是具象的绘画,也不是抽象绘画那样的色块和单纯线的形迹,或取意于人,或取意于自然现象,而是或取意于万物,经过迁想妙得而升华创造的线的意象艺术,它可以而且应该归属于抽象艺术的大纛之下。”许光写出《书法艺术中的抽象美从“抽象绘画”所想到的》一文,认为:“在我国的视觉艺术里面,绘画、雕塑、建筑等,都不同程度地具有这种抽象性,而唯有书法的艺术性,完全符合这种艺术的抽象性。”“汉字发展到了它的高级阶段,书法艺术也形成了具有规律的,有法度、有趣味的抽象艺术。它不直接塑造客观世界的具体物象,但通过点画线条的变化来完成通篇的搭配和布局,并显示出各种动态神情、风韵气势。”陈振濂通过《书法是“抽象的符号艺术”关于书法艺术的性质讨论的一封信》,亮出了自己的鲜明观点:“大作问及的是:‘书法是抽象的符号艺术吗?’其核心是问书法属不属于抽象的符号艺术,而不是问书法等于不等于抽象的符号艺术,那么书法显然是属于的。如果倒过来说抽象的符号艺术等于书法,还可能会引起人们反驳,因为符号中除了汉字之外还有其他,但书法却无疑是抽象的符号艺术中的一种。”“书法之所以被认为是抽象艺术,正因为它的既成形态是符号而不是具体形象。表意还是造形,这是书与画之间的区别;但抽象还是具象,判断的根据是形式。”“只要书法(文字)的总体是表意的抽象符号,它就只能属于抽象艺术。不能因为它的起源是模拟自然物象,或还有极个别字保留着物象的残痕而否定这一点,对篆隶书而言是如此,对整体上的书法而言更是如此。我觉得下结论应该从总体出发而不是从局部出发。”陈方既、周俊杰、王乃栋三人的具体提法各异,但主旨赞同“抽象艺术”说而反对“形象艺术”说却是一目了然的,他们说:“书法是一种抽象的造型艺术。一般的造型艺术,如绘画、雕塑等以模拟或表现现实形象而被称作形象艺术的话,书法是不能被称作‘形象艺术’的。因为它不模拟现实形象和它们的形体和动态,其点画、书体、造型都不是也无须反映客观现实形象。”“抽象艺术在我国有着悠久的渊源和深厚的历史传统。不仅音乐、建筑、工艺美术(其中很大一部分)基本上是以抽象为其主要的特征,作为不能再现客观物体特征的书法艺术,则更是纯抽象的意象艺术,从整个世界艺术史来看,书法艺术是世界艺术史上抽象艺术的前驱,我国是抽象艺术的故乡和发源地。”“书法应该是一种以书写文字为表现方式的抽象性的艺术,它不能具体地反映出现实物体的各种形象,但却能经过人的思维抽象地反映人们的感情、气质和自然界物体的精神和动态。”

参与这场书法性质问题讨论的第三派论者,既不赞同“形象”说,亦不赞同“抽象”说,而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看法。第三派论者中的代表人物可推秦裕芳、许之微、陈训明、王邦虎和詹绪佐、周宗岱、何志平、王世德等人。他们的观点主要有这么几种:一、“书法是直接反映精神的艺术”。二、“书法家每每通过自己的作品将人们带入创作时涌出的艺术意境中去。这意境不是自然主义地模写现实,也不是抽象地空想的构造,它是对生活的极深刻的概括和总结,是从浓郁的感情中涌出的。如同其他艺术一样,书法艺术的本质和灵魂终在抒发思想和感情”。三、“书法艺术的表现胜于再现,它不仅可以表现形象的美,而且可以表现抽象的美;不仅可以表现客观世界,而且更重视表现主观世界。因此,把它称为一种表现性艺术,显然更为合适”。四、“书法艺术是书家在对现实生活的观察、认识下,以汉字为客体,经形象思维,使情感与之熔为一炉,而以形式美见长的造型艺术”。五、“书法,是以文字的点线组合来抒情达意的造型艺术。在书法中,‘点’实质上是运行距离极短的‘线’。书法之美,归根到底,就是线条美”。六、“书法是以富于变化的笔墨点画及其组合,从二度空间范围内反映事物的构造和运动的规律,从根本上说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七、“书法艺术……不像绘画那样可以摹画出事物的外貌,不像小说可以写出具体人事关系、因果和演变情节,而是基本运用毛笔,通过写字,在组织安排点画线形、间架结构、节奏旋律、气势变化上,抒情写意,动人心情,间接反映出形成这种审美感情的生活”。

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这个时间段里,书法性质问题的集中讨论因是书法美学研究的一个突出“事件”,故而给予了大篇幅的具体介绍。除此之外,稍前稍后都有颇具分量的论文、论著。以论文而言,令人瞩目的就有秋文(叶秀山)的《中国书法艺术的特点》、金开诚的《中国书法的艺术特征》、尹旭的《试论书法美》、李泽厚的《略论书法》、章祖安的《模糊・虚无・无限书法美之领悟》、陈振濂的《线条构筑的形式兼论书法艺术创造与汉字的关系》和《线条运动的形式论书法艺术的时间特征》、邱振中的《运动与情感》、宁润生的《论书法艺术的优势和欣赏层面》、毛万宝的《论中国书法艺术的本质构成》、韩玉涛的《书法是写意的哲学艺术》、金学智的《书法多本质性探讨与历史流程描述书艺本质论上篇》和《形式・符号・主体书艺本质论下篇》、白鹤的《书法美学方法论批判》、安旗的《书法艺术特点新探》和宋民的《书法是人类抽象审美情感之表现》等;至于书法美学方面的重要论著,则有金学智的《书法美学谈》、叶秀山的《书法美学引论》、邱振中的《书法美学引论》、陈方既的《书法艺术论》和《中国书法精神》、周俊杰的《书法美探奥论书法欣赏》、天白(尹旭)的《书法美》和《书法线条美的发现》、陈振濂的《书法美学》等。由于篇幅限制,笔者无法也无意将这些论文、论著的观点及其学术价值加以一一叙述,但“列目”本身亦可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认定与评价。

在整个20世纪,书法美学的崛起都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20至60年代,书法美学从“无”到“有”,新学科的雏形初步确立;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书法美学从“小”到“大”,涌现出一大批系统而丰硕的成果;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书法美学转入沉潜期,继续向纵深处掘进,终于成为一块耀眼的“人文学科的新大陆”。而今,已步入21世纪,回顾20世纪特别是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书法美学研究,我们感到分外激动、分外自豪,同时也感到一种责任,这就是应该给它们以实事求是的学术评价。

由于受乾嘉以来学术传统以及当代欧美艺术研究风气的影响,目前国内相当部分书法学者只注重个案研究,除史料钩沉、碑帖考据、书家介绍与技法探讨外,概无兴趣,且竭力贬低书法美学研究,认为书法美学研究是一门“空疏”的学问,华而不实,无须投入过多人力物力。但在我们看来,书法美学却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而且,这种意义已不局限于书论界或书法界,还极其明显地展现于更加广阔的学术界或文化界。

首先,书法美学开拓了书法研究的新空间。

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我国的书法研究只有技法探讨、史料积累与零星书法美学思想闪现,却没有什么“书法美学”。书法美学由西方现代学术思想催生,带有明显的现代学科性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新生儿。它于20年代出现,使人们从单一治史、琐碎探讨技法中解脱出来,更多地关注书法作为一门艺术的理由,以及书法这门艺术的本质构成、形式要素、美感特征、审美范畴与文化内涵等,从而极大地拓展了书法理论研究的空间。不仅如此,书法美学思辨方法的巨大优势,还可同时作用于书法技法探讨与书法史的研究,帮助人们把握一些技法要素的审美规定(如“中锋”技法就与“中庸”美学思想分不开),确立新史观,注重发掘历史表象背后的衍变规律。

其次,书法美学转变了人们的书法观念。

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人们的书法观念基本上都还停留于古典阶段,那就是把书法仅仅作为一种修养、一种实用,至于审美追求,虽非可有可无,但居于“次要”地位却毋庸置疑。20至60年代初兴起的书法美学对此尚无明显之冲击,但自70年代末再度兴起的书法美学,却以强劲之势扭转了人们的古典书法观念。从此,书法在人们的心目中,便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审美成了最正当的追求。在创作方面,开始强化主体性格,极力表现自我,突出形式要素,讲究展厅效应 ,四平八稳让位于率性达意,温文尔雅让位于动荡狂怪;在欣赏一端,不再把“读文”放在首位,而将注意力集中于书家所“意造”的线条美、“塑造”的结体美与“营造”的布白美,以及包括钤印、装裱式样等在内的整体美、意境美。

再次,书法美学促进了书法创作的多样化发展。

清代前期以前的书法创作以帖学为正统,中期以后加了个碑学,至20世纪70年代末仍然是非碑即帖或碑帖结合,好像除了碑、帖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取法的对象。然而,80年代初书法美学讨论的深入人心,却使人们认识到,书法的主旨在于展示精神世界,要有个性、有创造,不能老是停留于师法秦篆汉隶、钟繇“二王”、欧虞褚薛、旭素颜柳、北宋四家、松雪顽伯……否则,就会令人生厌。于是,书法大众便自觉地将目光转向那些不为人们熟知的敦煌写经、西域残纸、秦汉魏晋简帛、断砖破瓦、无名墓志、二流书家,导致章草风、《书谱》风与手札风等轮番上演、流行。同时,也间接引发了各种现代派的书法探索。由此可见,这场书法美学讨论的前导作用是相当大的,它给书法创作带来了多样化发展之机遇。

最后一点是,书法美学增强了当代书法理论同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对话能力。

第10篇

【关键词】文艺学 主体性 本体论 建构 解构

上世纪80 年代, 中国文艺学学术研究的主导趋向是“向内转”: 即向文艺本体规律的转靠与回归。作为“带有整体性的文学动态”(1), 标示出文艺创作与理论批评“自生自发”“难以遏制”的内在要求。这一时期的文艺学思考者们发现: 传统认识论方法只能对文艺做出某种他律的共性本质的解答, 而无法进入文艺内在特质的考察。要想深入文艺之“内”, 抓住文艺的自律和“本源”, 必须改换一种所谓“自我相关”的本体论方法, 摒弃以外在角度、非文学内容规范文学的做法, 专注于文艺本然的内在规定性的探寻。

一、文学审美论: 他律本质论向自律本体论的转向

文学审美论的开拓与探索为新时期文艺学对“本体”意义的追问提供了价值定向和逻辑前提。它以主体论文艺学的“文学向人回归、向自身回归”的“主体性”思想及康德美学的“审美无利害”的自律论学说为理论依据, 将审美规律视为文学艺术活动的最重要的内部规律给予了空前的重视和深入的探讨。从审美反映论的主体性强调, 到审美体验论的人类学本体论意味的揭示, 再到生命论文艺美学对于感性本能及审美形式意义的渲染, 文艺学研究实现了由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转向。“审美反映论”超越于传统哲学认识论的重要标志在于: 心理意识这一重要的审美主体中介的加入。在“审美反映论”看来, “心理现实”、“审美心理现实”, 即由外在现实转换成内在主观的“心理意识”, 是艺术内容、艺术形象得以生成的关键。而在这由外而内的转换中, “心理意识” (“心理现实”、“审美心理现实”) 已经根本不同于认识论中的那种近于“镜映”的“认识”。作为一个远比“认识”涵盖面宽广得多的概念, “意识”已经包括了认识之外的各种精神心理因素: 诸如主体的人格情感、个性心理、道德情操、非理智欲念等等。所有意识因素都在审美反映过程中参与客体与主体、事物与映象之间的关系, 从而繁生出“认识”之外丰富的心理内涵。作为一个审美中介系统, 审美意识是一个与艺术家的人格结构相关联, 与创作者的感情、想像、感知、认识等活跃的心理因素相关联的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结构体”。它不同于发生认识论中所谓“图式”、“格局”,只对外来信息进行选择和同化, 还要对其产生调节作用, 即: 使主体感知到的东西经过调整而更适合主体的需要。审美中介系统的调节作用使审美感知中的主体印象发生变异,而与作家希望看到的样子重合。因此审美中介系统常常赋予反映以个性和人格特征。同时, 这个审美中介系统又拥有人性的发生学意义, 它在特定的文化中孕育, 在真实的历史中生成。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实际上是特定的社会文化制约与个体禀赋气质多方合力作用的结果。显然, 在“审美反映论”对于审美中介系统丰富内涵的解释中, 文艺审美获得了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双重意义, 同时艺术本质论朝向艺术本体论转型的迹象也在此初露端倪。

“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是审美文论步入艺术本体论殿堂的又一关节点。如果说“审美反映论”还是在认识论的框架内所进行的对它的“修正”、“改良”和“更新”; 那么, “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则力图打破认识论的框定而去展开艺术的本体思考, 力图完全摆脱界参照而把目光凝聚于人类本体、艺术本体自身。所谓本体, 指事物内部的根本属性及本源, 或称终极的存在。所谓本体论也就是对本体进行描述的理论。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区别在于, 它是自我相关的, 它并不凭借外界的事物尺度来说明自身, 而是以自身整体不断发展的存在为依据, 去探求其存在的本然处境, 追问其生存的终极意义和根基。因此,人类学本体论只能是探向人类自身本然处境,描述人的生存意义及终极价值的理论; 而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 则将艺术看做人类生存本体自身的诗化, 看做人类重要的本体活动形式。显然, “人类学本体论美学”是从把握人类生存与人类艺术、文艺本体与人类本体的关系入手, 将艺术与人类自身的生成及超越联系了起来。在他们看来, 人在艺术创造中生成着, 又在自身的生成中创造着艺术; 同时, 艺术还拥有人类生存的超越性质, 它试图回答过去、现在、未来的神秘性, 向人们显示着存在之谜, 将人们引向未来, 因而它是理想的世界、是梦境和乌托邦; 而艺术作为生存的超越, 又是基于人类对自由的追求,对幸福的渴望和在有限中获得无限, 于瞬间中获得永恒, 达到存在的最高和最高的存在的欲望。显然, 在这里艺术审美具有着无可置疑的人类学本体意味, 审美既作为人类生存的动因, 又作为人类生存的目的, 既作为人类生存的起点, 又作为人类生存的终点。而艺术作为一种审美超越活动, 不仅是人的存在在符号上的显现, 而且成为人类生命活动的自我拯救和自我希求。于是, 人的生存史与人的审美史重合, 审美化成为衡量人生意义和人的历史进步程度的惟一标尺。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超越了审美反映论对哲学认识论的基本依赖, 站在了认识论之外、并且进一步站在了认识论的否定者排斥者的立场上来探求文艺的审美本体; 但他也同时陷入了割断文艺审美同认识的联系、泯灭审美艺术活动同人类生命活动之界限的片面和极端。

审美体验论 、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摒弃文艺的认识论本质的追问, 而着力探究人类文艺审美与人类生命合一的本体意味, 自然将那个人生中令人陶醉的审美体验( 生命体验) 推到了前台, 这就为当代文艺美学由认识论向体验论的过渡提供了有力的逻辑支撑点。而文艺的人类学本体观本身也在此过渡中凝结为一种存在论或生命论的文艺本体观。对于感性的艺术本体地位的张扬凸现了审美体验论的诗化特征。在审美体验论者看来: 美不是别的, 正是人所生活的感性现实的世界对人的个体自由的肯定, 即自然的人化, 美作为一种感性的存在得以确认(2)。从“人的自由本质”的探讨入手, 审美体验论者还在艺术美的研究领域引入了“感性动力”的范畴, 认为审美缘于人类追求自由的一种感性动力, 审美活动是感性动力行进的一种形式, 是一种满足感性动力的需要的活动,而这种感性动力实际上就是植根于人的自然基础深处的自然生命力, 是人类创造世界和选择进步方向的一种能力。与艺术的感性本位相并生的是个体本位的强调。在“审美体验”中, 艺术审美的意义就在于它给予了感性个体以在其他活动中所不曾有过的自主地位, 它使每个个体自身期盼着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权利得以实现, 而艺术审美正是这种实现的特殊方式。当然, 多数的审美体验论者是在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中给予个体以更加显明的地位的。正如西方理论家卢卡契所言, “审美体验是以个体和个人命运的形式来说明人类”(3)。审美体验实际上是为个人的心理体验与人类精神的贯通提供一个媒介体, 主体正是从个体的人生境遇出发, 通过对对象的形式美的愉悦进入人类精神内宇宙的感悟, 去体味人类心灵的深层领域的丰富蕴含, 从而使个体得以传达总体,实现对人类生命本体的直观表达。审美体验论的复苏还使得那些召唤着深层人生体验的审美形式获得了足以取代审美内容的品格和价值。审美体验论以对形式魅力的关注取代对本质内容的形而上追问, 这明显受到了英国著名视觉艺术理论家克莱夫·贝尔的艺术定义的启发, 贝尔在1913 年出版的《艺术》一书中提出的“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深得中国当代审美文论家的青睐,贝尔认为, 意味就在形式之中, 离开了形式而作无边的联想不是意味, 用说理的方式传达思想也不是意味。那么究竟“意味”是什么呢? 贝尔认为是一种能够唤起我们的审美情感的艺术品中存在的某种性质, “离开它,艺术品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 有了它, 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4)。那么艺术品中能够唤起审美情感的是一种什么性质呢? 贝尔并没有说得很清楚, 只是说它是一种与人的无意识心灵相对应的东西。然而正是这种含糊诱导出了人们对于形式本体的“终极实在”的思考, 使人们发现了人的审美心灵与艺术的创造性形式的某种内在、先验的联系。审美体验论者正是从这里, 从人的审美心灵与艺术形式的这种内在的神秘联系出发, 在两者的情感生命的交融中去寻求形式美的意味之所在, 开始了对艺术形式的独立价值的发掘。审美体验作为一个独立于认识的自主性概念带来了文艺学的“内部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文艺的形式本体论研究也由此发生并逐步蔚成景观。

二、形式本体论: 文学的形而上追问

这是一次文论观念的变革, 它既不赞成反映论文艺学对客体本位的固守, 也不同意表现论文艺学对作家本位的强调, 而是以文本为出发点和目的, 对作品本位、形式本位、语言本位进行昭示和张扬。在这里, 历史的思考和文化的探索被看做让文学心倦意懒不堪承受的重负令人敬而远之, 思考的文学变成了文学的思考。文艺作为一种超离现实功利的精神现象, 它自身的结构方式和运动规律是什么呢? 文学思考者对于文学本体特性的追问, 召唤着文学形式本体论的崛起, 为文学的艺术形式赋予了自主的意义。在这样一批文论家看来, 谈内容本身并不等于谈论艺术, 只有在谈论形式的时候, 才真正将艺术作品当做了艺术作品, 也才是真正地进入了艺术的讨论。所谓“回归自身”就是把艺术当做艺术, 平心静气地关注和研究艺术形式。形式本体论是将艺术形式作为超脱于作者意图和读者经验之外的、独立存在的、自主客体进行把握和描述的一种文学观念。这种观念最早出现于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派的理论著述当中, 后来又为结构主义语言学、符号学、叙事学所强化; 而在同时或稍后, 在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 接受美学) 、读者反应批评等学术派别那里, 提出了与形式本体论的观念体系不甚相同的文学观念, 二者在对文学的基本理解上既有相通之处又发生某些抵牾, 于是形式本体论的某些观念受到抵制或者得以松动。现象学的“意向性还原”, 在作品本体和读者经验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 而阐释学则让文学的本体存在向读者经验大幅度开放, 到了接受理论和读者反应批评那里, 文艺作品的读者和受众则打破作品本文的束缚而获得自由解放。这样, 形式本体的神圣性、纯粹性和绝对的独立自足性开始被打破, 文学理论和美学又发生了由“内”向“外”的回转。所以说,形式本体论在西方是相对意义上的, 也正是这种相对性潜在地牵制和暗示着中国新时期文艺学学术史上形式本体论的逻辑展开和生存命运。

从“作品本体”到“形式本体”。中国当代文艺学的形式本体论研究是以作品本体论为先导的。它的基本思路是文学研究“回到文学作品本身”。将反映论文艺学的客体本位及表现论文艺学的主体本位转换为作品本位,从而把文学作品看做“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正如陈晓明在他的《理论的赎罪》一文中所言: 要确定现论范型, 就“应当把逻辑起点”移到“作品本文内部”, 就应当承认“本文的语言事实存在就构成了文学作品的本体存在”(5)。作品本体论者深受英美新批评及英伽登、韦勒克等人的理论影响, 将艺术作品看做一个与客观世界没有真正联系的具有独立而永恒价值的意向客体。认为作品的意义并不在于它传达出了什么, 而在于作品的系统本身。于是, 他们主张建立独立的文学作品内部研究, 对于西方形式主义理论备感亲切。在他们看来, 形式主义“为直觉地把握作品寻找到了一条较好的科学表述途径,它比任何批评方法都更加切近作品本身”(6)。由此, 作品本体论推出了文学作品的形式结构, 并赋予了它本体论意味。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 形式本体论试图否弃传统文论的形式与内容的二元论和内容的独断论, 而将形式结构视为“有意味的形式”, 视为文学区别于其他一切意识形态的关键所在。于是, “形式本身即是内容、形式自身即是目的”成为形式本体论的要旨。随着新时期社会结构的转型及文学内转趋势的出现, 那个曾经被受奴役的文学形式, 脱离内容的框定获得了独立的意义和本体地位。正如孙津在《形式结构》一文中所言: “形式结构作为人对于自己的自由意志的胜利, 它在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的这双重关系上是一体化的。”(7)形式不再是内容的负载体,它自身就意味着内容。将形式本体论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加以概括的是李劫的《试论文学形式的本体论意味》一文(8)。这篇文章将新时期文论从对艺术形式的探究引向形式本体论的关注, 并为新的理论形态的建构寻找到逻辑起点。文章认为: 先锋派小说的出现标记着文学形式本体演化的开始。由此对“写什么”的强调被“怎么写”的自觉追求所取代, 文学形式由于它的文学语言性质而具有了本体意味。李劫将语感外化和程序编配作为文学形式本体意味的两大方面予以研究。他认为, 文学创作的基本动因之一是作家的语感, 语感外化的过程即文学创作的过程。语感外化过程由三个层次构成: 文字性语感, 文学性语感中的表层语感, 文学性语感中的深层语感。作品的深层语感因其隐喻、象征功能而变形和语象化为表层语感的描绘和叙述功能, 最终通过显示着作家诗人的语言功底的文字符号感得以外化。语言的深层结构中的这种关系性决定着整个语言系统的意义。同时, 程序编配又将语感基因诉诸一个特定的有序系统, 使整个作品成为一个有意味的形式结构。于是, 文学作品如同人一样自我生成为一个自足体。可见, 在李劫这里文学的语言系统不再是表意的媒介, 而它自己就是意义和目的本身。文学的存在及其意义是经过“文学语言及其形式结构的创造过程”物化为文学作品的, 又经过一系列转换功能才“生发出作品的历史内容、美学内容以及文化心理内容等等”。因此, 文学的形式结构及语言是先验的固定的, 文学研究只有首先回到形式结构, 才能抓住根本。文学语言学在此被转变成为以文学语言的创造生成为对象的文学形式本体研究。

从“形式本体”到“语言本体”。在形式本体论的“怎么写”的研究中, 语言的生成与转换始终居于核心的地位, 文学形式正是由于它的文学语言性质才拥有了自身的本体意味。因此形式本体论自然趋近于语言本体论。新时期的语言本体论是在西方现代语言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及文化符号学的综合影响下出现的。它们将语言看做先在于人类精神文化生活的结构性存在, 认为语言世界与现实世界无涉, 作品的语言系统本身自行产生意义。这是一种“语言中心”意识, 是一种对“语言神话”的崇拜。当然, 它也是出自对语言之于文学的天然创造性的高度自觉。这种意识同西方的联系是明显的。以语言中心取性中心, 是西方哲学的语言论转向的题中之意, 无论是存在主义的“语言是存在的家”, 还是后结构主义对语言和写作本身的回归, 在西方都被视为一种历史的进步, 而这一切正是新时期文艺学的语言本体论研究得以生成的理论支柱。当然, 新时期语言本体论的提出也有其特殊的针对性, 即中国传统文论和文学批评对语言的轻慢。人们往往并不认识文学语言本身的价值, 而到语言的背后去寻找文学作品的诸如“现实意义”、“时代特征”、“历史深度”等等, 正所谓“得意而忘言”。而新时期文论家在得到西方现代语言学的重要启示之后, 对这种传统文论形态做出了尖锐的反省和批评, 黄子平在《意思和意义》一文中用了一连串生动的比喻, 来表达这种语言本体论的自省, 他说“文学语言不是用来捞鱼的网, 逮兔子的夹, 它自身便是鱼和兔子。文学语言不是‘意义’的衣服, 它是‘意义’的皮肤连着血肉和骨骼。文学语言不是‘意义’歇息打尖的客栈而是‘意思’安居乐业生儿育女的家园。文学语言不是把你摆渡到‘意义’的对岸去的桥和船, 它自身就既是河又是岸”(9)。于是, 人们不能再对语言这个“自主的具体的实体”及它对于文学世界建构的本体意义熟视无睹了。于是, 人们认定: “意义其实是被语言创造出来的。”因而提出了“语言是诗的生命”、“诗到语言为止”的口号。李洁非、张陵的《“再现真实”: 一个结构语言学的反诘》更加鲜明地表达了这种语言形式的本体论观念(10), 对传统文艺学的“再现真实”的可能性提出了追问和质疑。他们否弃了传统理论话语的语言“工具论”, 强调“语言世界”的独立性及对文学的创生性, 从而将语言奉为诗及文学的生命。在他们的语言本体观看来, “语言事实”并非自然事实, 它自我创生, 以自己的方式“行动”着, 规定着个体思维的形式和范围。因而, 语言与实在不可能完全“同构”, 文学世界的真实即是“语言世界”的真实、表述的真实, “以‘模仿自然’为目的的再现型艺术终究只是一种幻想”。在这里,结构主义语言学及符号学对传统的历史语言学的反拨表现得尤为强烈。索绪尔的语言独立自足及实体意义的研究成为其“语言中心”论的重要理论支持, 罗兰·巴尔特关于语言的先在性的符号学论述, 则为其语言本体论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因此, 它对“再现真实”传统语言观的反诘是彻底的, 对语言的艺术本体性功能的挖掘是深入的。但是, 这种语言中心论又往往容易割裂语言的“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 导致语言世界与人类的经验世界、意义世界的分离。因而那个真正的独立自足的“语言世界”的真实性是应当打些折扣的。

语言本体论从现代语言学那里得到启示,把文学作品视为自足的语言符号体系。语言符号不仅成为文学的深刻动因, 而且被视为文学的最直接的目的。然而从整体上看, 对语言的自主性的强调仍然没有超离内容、形式的二元思维方式的支配, 而只是对文学“内部”语言形式研究强调的一种极端形态而已。在“语言本体论”中蕴藏着的仍然是走出“外部研究”进入“内部研究”的努力, 语言本体论者所做的仍然是以一种独断论取代另一种独断论。到了20 世纪80 年代末以至于90 年代, 学界对这种独断论的弊病逐渐有所反思, 并力图加以纠正。例如青年学者王一川90 年代初开始倡导的“修辞论”研究, 就通过对“修辞”的特殊的界定表现出了这种努力。在《修辞论美学》中,王一川阐述了这样一种思想: 以往的认识论美学“往往为着内容而牺牲形式, 为着思想而丢弃语言”; 语言论美学“在执着于形式、语言或模型方面时, 易于遗忘更根本的、为认识论美学所擅长的历史视界”; 感兴论美学又往往忽视语言论美学所惯用的模型化或系统化立场。于是他提倡将三者融合, 使三股压力形成一股更大的合力: “要求把认识论美学的内容分析和历史视界、感兴论美学的个体体验崇尚、语言论美学的语言中心立场和模型化主张这三者综合起来, 相互倚重和补缺, 以便建立一种新的美学。这实际上就是要达到修辞论境界: 任何艺术都可以视为话语, 而话语与文化语境具有互赖关系, 这种互赖关系又受制于更根本的历史。显然, 上述三种美学的困境及摆脱这种困境的压力, 导致了修辞论转向。”(11)显而易见, 王一川的“修辞论美学”是要力图避免单纯的语言本体论研究或单纯的认识论和社会学研究的弊病, 走向一种综合。

三、解构文论: 文艺学本体论的颠覆

从结构主义的形式本体意义追求到解构主义的拆解中心、消解意义, 从形式本体论的语言崇拜到解构文论的语言游戏, 其间只有一步之遥。而这一步之间却承载着人文心理及历史语境的重大变迁和复杂关联。20 世纪80 年代后期至90 年代, 中国文论家所身处其中的历史语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酝酿和开始启动, 人们在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受到强烈冲击。市场经济的历史浪潮在中国大地上的层层推进, “商品”法则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强有力渗入, 一方面萌发了许多与新的现实相适应的新的观念、理想、道德、情感和价值欲求; 另一方面也破坏和割裂了原本和谐统一的理想主义的文化图景。某些旧的“规范”将破未破, 某些新的“规范”将立未立, 新旧交替混杂。在这大变动、大转型的历史氛围中, 人们(包括思想文化界的人们) 对于物质的欲望和追求以迅疾之势拆解着人道主义的权威性话语以及此前的以“人”(“主体性”) 为中心的价值法则。正如一位青年批评家所看到的: “当代现实当然是由于突然间兴起的商品经济的冲击而激发了内在的矛盾,引起了价值观念的混乱。新时期文学一直怀着热情去追求人道主义的信念、追求人的价值和尊严, 却受到了现实的价值尺度的无情嘲弄。知识分子对自我生存状态的怀疑, 必然导致对生存信念和超越性终极价值的怀疑。而当代的怀疑主义是致命的, 因为它植根于每时每刻的生存事实。当代现实的短期效应, 急功近利,毫无疑问对所谓的终极性价值嗤之以鼻。”(12)

于是, 近半个世纪左右的时间里才在西方兴起、60~70 年代才渐次传播开来的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 由于历史的巧合和相似, 竟在80~90 年代的中国部分人群、特别是部分青年知识分子中找到了虽不“理想”、但相当“热情”的接受群体。某些敏感的中国理论家因而产生了强烈的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的话语欲望。一些批评家和理论家在那个消解意义、颠覆中心的解构主义理论当中, 找到了自己对这个新的世界图景的相近似的体验和感悟。于是,“后”学(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后结构主义即解构主义) 在思想文化的某些领域兴起并活跃起来。后现代主义的最重要、最显著的核心思想和理论表现就是解构主义, 即拆解“中心”、颠覆“在场”、削平“深度”、反“元话语”、反“元叙事”、反“体系性” ⋯⋯因此可以说, “后现代主义”即“解构主义”对包括形式本体论在内的所有“中心主义”和“意义”追求的颠覆是剧烈的、带根本性的。

从理论特征来看, 解构主义为中国当代文论所提供的主要是一种本文策略和阐释方式。正如王宁所言: 德里达的解构理论没有提出知识和真理的要求, 因而它主要是一种本文策略(13)。作为一种解构式本文策略, 它要求于作者的是在其本文中如何实施对自己所言喻的东西的颠覆; 作为一种解构式阅读方式, 它要求于读者的是如何发现本文中的盲点, 如何对本文中的稳定的秩序、封闭的系统、终极的意义实施瓦解。解构主义对于作者自我言说的颠覆与瓦解, 以及读者的旨在摧毁本文之确定性的解构式阅读方式, 特别是其中解构式阅读方式作为本文可读性瓦解以及读者创造力之解放, 尤其得到了中国理论家的重视和关注。他们发现, 解构式阅读不再是一种符号的解码活动和能指与所指的表述关系的呈示, 而是对本文在“痕迹”和“差异”活动中变得捉摸不定的符号衍生和意义转换。它强调本文的不稳定性和互文性,认为阅读是一种意义的无限补充、替换、撒播和误读( 当然, 这种相对主义的阅读模式又是导源于本文的能动性生产, 因此最终还是无法摆脱本文的牵制而完全随心所欲) 。有的学者认真分析了解构策略的三个步骤: 首先, 面对结构主义的二元对立的稳定自足系统, 揭示其不和谐性; 而后实施消解的第一步: 颠倒, 即推翻原有等级, 取缔原核心的主导地位; 最后是寻求一种不稳定的漂移状态, 使新等级无法建立(14)。这种解构策略摧毁了在丰富的本文中再建中心和追求意义的可能性, 使本文在符号的不断衍生、意义的不断转换中变得捉摸不定, 天经地义地拒绝理解和阅读, 而导致误解和误读。在解构文论的阅读策略中, “文本和作者已经变成了一个神秘莫测的作案高手, 而读者只有从蛛丝马迹中重读出各种相互抵触的意义, 才不至于沦为受害者”(15)。同时这些纷杂的歧义和差异,也赋予了批评家极大的精神自由, 使他们超越本文, 从“能指的游戏”中获得无穷的造语。新时期中国文论家也正是作为这种解构式本文策略和阅读方式的传播和实践者,一方面检点着解构文论的相对主义立场, 一方面试图从中找到一条走出文学“载道”的沉重传统的超越之途。

然而, 从理论的创造、生成及深化角度看, 解构文论在中国学界所得到的实质性拓展并不令人乐观。新时期文论家对于解构策略的研究是与解构批评的理论操作相伴相生的。他在后新潮小说中找到其理论的“实验场”: 包括从后新潮小说的“平面化”、“浅表性”读出解构主义的“深度模式”的拆除,及瓦解结构主义形式本体论的“有意味形式”; 从后新潮的“叙述圈套”中读出世界统一性的颠覆, 即打破结构主义的形式完整性及意义体系; 从语言游戏中体验主体及意义的失落, 即在消解语符的意义同时, 取缔形式结构的人生隐喻功能。这其间, 理论观点的复述往往代替了自己的创见, 肯定性的介绍与阐释往往淹没了理智而审慎的批判与吸纳融合, 这必然使得理论的拓进力度显示不足。当然, 解构文论作为中国当代文论的一股新的带有“异己”意味的力量, 在一定时间里给新时期文艺学研究带来了某些生机和活力。尤其是它对于传统的文学法则的冲击,使人们获得了对于文学的异质多样性的认识。解构主义的“深度模式的拆除”则逐渐成为某些中国理论家面对日益破碎的文化语境思考和解决自己文明的新问题的理论参照。然而解构文论的文化再造力的缺失也带来了中国当代文学者终极使命的消解, 正如一位资深学者所说: “后现代的反文化一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家哲学合谋, 一方面它会使西方最先进的思潮成为中国传统思想复苏的传声筒; 另一方面, 则会延误文化转型, 价值重建等现代人文学者的终极使命, 具有很强的破坏性, 逻辑上的解构就会成为文化上的破坏。”(16)解构文论的反文化特征使之颠覆所有价值体系, 又不再导向新的价值的确立; 它与人类的所有精神成果实行诀别, 而不去承担再造历史的重任; 它不仅否决了人生的深度和意义, 而且否决了对意义和深度的追求本身。因此, 解构文论完全消除了理论发展的原创意向, 它无法完成“破”中有“立”的理论革新任务, 因而也无力引导中国当代文论走向未来。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 市场经济下多元文化态势对于意识形态整合性的拆解, 新启蒙话语失效后所谓“人文精神的失落”和理想的“沦丧”, 以及价值相对主义的离散状态,为文艺本体论的建构与解构文论的生成, 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和社会心理准备。中国文论的建构与解构的双向运动, 也只有在那个“众声喧哗”、“杂语共生”的多元文化背景之上才获得了生长繁衍的可能。

注释:

(1) 鲁枢元: 《论新时期文学的“向内转”》, 《文艺报》, 1986年10 月8 日。

(2)李泽厚: 《美学四讲》, 三联书店1989 年版, 第66 、53页。

(3)卢卡契: 《审美特性》,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年版,第248 页。

(4)克莱夫·贝尔: 《艺术》, 中国文艺联合出版公司1984年版, 第4 页。

(5)陈晓明: 《理论的赎罪》, 《文学研究参考》1988 年第7期。

(6)孙歌: 《文学批评的立足点》, 《文艺争鸣》1987 年第1期。

(7)孙津: 《形式结构》, 《当代文艺探索》1986 年第4 期。

(8)李劫: 《试论文学形式的本体意味》, 《上海文学》1987 年第3 期。

(9)黄子平:《意义和意思》, 《小说文体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年版, 第201 页。

(10)李洁非、张陵: 《“再现真实”: 一个结构语言学的反诘》,寻找的时代》,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 第204页。

(11)王一川: 《修辞论美学》,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第78~79 页。

(12)陈晓明:《冒险的迁徙: 后新潮小说的叙事转换》, 《艺术广角》1990 年第3 期。

(13)王宁:《后结构主义与分解批评》,《文学批评》1987 年第6期。

第11篇

论文摘要: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具有代表性的资料,对其进行科学测评与理性分析,从而总结出高职艺术生心理行为特征与家庭教育方式的关系,为培养具有较高人格修养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人才提供保证,为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及文化艺术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从而更好地推动高职艺术教育的良性发展。

艺术高职院校大学生是当代大学生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受艺术专业特点影响,他们又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与特殊性。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此关注很少,缺乏有针对性的实证研究。艺术高职生需要真正地被认识、理解和尊重,从而找到更加适合其身心和谐成长的教育方式,使其最终成为社会需要的、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艺术人才。

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是家庭,个体的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化目标首先是从家庭中获得的,而自尊是社会化的重要方面,应对能力是个体社会适应性和社会技能发展的重要指标。因此,家庭教育方式对个体的自尊发展和应对能力具有显著影响,它不仅影响着个体自尊的总体水平,而且影响着个体解决问题的能力。

国内外研究者从家庭系统内外的诸多因素,较全面地探究家庭教育方式对子女心理健康的影响。对于自尊,国外学者提出了本质论,认为自尊是人们在应对生活基本挑战时的自信体验和坚信自己拥有幸福生活权力的意志。国内学者认为自尊即自我价值感。对于应对能力,研究者认为个体的应对水平不同,相应的应激反应水平则不同,从而对心理健康的影响也不同。

高职艺术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是其步入社会的准备,良好的自尊水平和出色的应对能力是其顺利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基础。众所周知,科学的家庭教育对子女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方式与高职艺术生心理行为方式的关系如何,家庭教育方式对艺术生心理行为方式产生怎样的影响,高职艺术生与普通大学生相比具有哪些复杂性与特殊性,这是本研究首要解决的问题。

在已有的调查结果中,普通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当程度的假性自尊,高职艺术生群体虽具有特殊性,但也不乏假性自尊的存在。精神分析心理学家荣格曾说过,艺术者具有多重人格气质和倾向,每个从事艺术创作的人都是相互矛盾的各种自然倾向的综合。作为高职艺术院校大学生,他们正是由于多重人格倾向的丰富多彩,才使灵感永不枯竭、常变常新。这种多重人格特征因素对于高职艺术生的应对能力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高职艺术生不同的家庭背景,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父母的职业、文化程度等多种因素必然会对其心理行为特征产生影响。

本研究以河北艺术职业学院600名在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总结出高职艺术生的心理行为特征与家庭教育方式的关系,从而进行应用对策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提出科学的建议,为高校学生管理部门、文化艺术管理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结合教育方式预测应付方式的复回归分析可以得出在教育方式、自尊和应付方式三者之间,自尊起中介作用,父母的情感温暖、理解可以通过自尊对艺术生成熟型应付方式产生影响,父亲的过度保护和母亲拒绝否认亦可以通过自尊来影响艺术生不成熟应付方式的应用。因此,改善艺术类大学生父母教育观念,增加积极教育方式的使用,有利于真正提高艺术类大学生的自尊水平,从而促进其良好应付能力的形成,身心健康的发展,为我国文化艺术发展提供强大的、高素质的、“德艺双馨”的后备人才。

通过本次的调查研究,可以发现艺术生的自尊水平虽然较高,但一定程度上存在假性自尊问题,艺术生面对问题时应付方式是灵活的,但在应付方式的选择中与他们的多重人格有关。由此可见,对于教育工作者有必要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艺术生的自尊水平真正的提高,应付能力真正成熟起来。因此,应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一、家庭教育方面

艺术生的家庭条件往往比较优越,家长为子女提供了很好的物质基础,但由于工作繁忙,缺乏与子女的日常交流沟通。而学艺术的孩子,由于长期从事表演活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表演性的人格特点。总是力求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 对于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挫折避而不谈,使得一些心理问题不易被发现。因此家长应加强与子女的情感交流,以理性的态度来对待子女的教育问题,学会接纳子女不同的思想、情感和价值观,对错误的认识和行为给予耐心地引导,并以善意和令人舒心的方式表达出来;在对子女进行约束的同时,让子女有表现自我的自由,培养子女善于协商的处事态度;在家庭中让子女获得足够的安全感,使其充分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正面支持,从而增强他们对自己的认可程度,认为自己有能力去解决问题,自己有价值,这样他们即使遭遇失败也会充满自信,从而建立稳定的自我价值,形成较高的自尊水平和较强的应付能力。

二、学校教育方面

(一)建立心理咨询室

心理咨询的重要功能是帮助学生找到解除烦恼的金钥匙,使其心态保持平稳。要想做好艺术生心理咨询工作,首先,要与学生进行“心灵交换”,要获得学生的充分信任,让他们愿意向你敞开心扉,进行交流沟通。其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找出有心理障碍或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重点的辅导和监护。最后,每天用固定的时间,采取多样的交流方式,如:设立心理信箱,开通心理热线电话,借助互联网开展网络心理咨询等,为不愿面对面交流的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二)在艺术院校开展心理活动课

艺术生天性活泼好动,理论化的心理教育课程往往不能够引起他们足够的兴趣,因此具有实际训练操作性质的心理活动课是在艺术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最为有效的方法。活动内容包括角色扮演、相互询问、人际交往训练等,通过这种体验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一些转移情绪、发泄愤怒、宣泄痛苦、克服自卑、树立自信的心理调节手段,从而全面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的积极心理品质,促进他们人格的健全发展。

(三)提高专业教师的心理教育素质

由于艺术院校多是采取“一对一”专门授课或是小班上课的专业授课模式,所以艺术院校大学生往往与专业教师的关系非常密切,专业教师在他们心目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在艺术院校中专业教师的素质水平对艺术生的影响非常大。作为专业教师,首先要树立积极的学生观,相信自己的学生有巨大的潜力可挖掘;其次要尊重和爱护学生,关注学生的专业成长,相信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最后,还要自觉培养自己良好的个性,以良好的人格来影响学生,使学生能够从容地面对生活。

(四)创建具有艺术特色的校园文化。

每一所艺术院校的成长都会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精神追求和文化成就,而这些都是无形的财富。因此,在艺术院校有必要开展“校训”“校歌”“校史”教育。通过对学校名师、名学生的真实事迹的宣传, 突出追求“真、善、美”的艺术精神和学校精神,净化学生的灵魂,在学生中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质和艺术真谛的风尚,使艺术生在校园中充分感受到浓郁的艺术气息,从而很好地传承优秀的艺术文化。

三、社会教育作用

艺术是人类宝贵的精神食粮。自古以来,艺术就具有社会教化功能。孔于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巴尔扎克说“艺术乃德行的宝库”。艺术可以陶冶性情、涵养人格、建没道德风尚。在当今社会的艺术生活和艺术活动中,由于利益驱动的影响,那些被大众所推崇的艺术家们,往往一首歌出场费要10万元、一幅画售价在20万元、一笔设计业务要50万元……,这些社会现象和现实问题,强烈地刺激着艺术类学生的神经。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艺术大学生的金钱观、物欲观被进行了不正确的强化。因此,净化艺术市场,发扬民族优秀传统艺术精神,为艺术大学生步入社会,创造良好的艺术氛围,是全社会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1]谈文娟.父母教养方式与大学生自信水平、应对方式的相关

研究[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25(4).

[2]李丽,陈庆良,洪明.大学生心理健康及父母教养方式相关

研究[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2,20(4).

第12篇

关键词: 翻译翻译学翻译的本质西方翻译理论

要研究翻译,必须明白“翻译是什么”。传统理论认为,翻译学是一种封闭型的学科,形成这种翻译观的主要原因是历史的局限性。其实,翻译学并不是封闭型的,而是一门开放型的、综合性很强的学科。钱钟书先生是在翻译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突出成就的大家。在他的《管锥编》里,我们可以看到他关于“翻译”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即“把一国文字转变为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雨果说:“翻译如以宽颈瓶中水灌注狭颈瓶中,傍倾而流失者必多。”叔本华说:“翻译如以此种乐器演奏原为他种乐器所谱之曲调。”伏尔泰说:“倘欲从译本中识原作面目,犹欲从版刻复制中睹原画色彩。”傅雷从翻译的效果角度来论翻译,认为:“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这些比喻或从某一个侧面道出了翻译的性质,但要作为翻译的较为准确且全面的定义,皆不能胜任。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翻译都是一项极其古老的活动。但是,尽管人们一直从事这项活动,翻译理论的发展却远远没有跟上实践的需要。有学者说翻译是“一个被理论研究长期忽视的领域”,意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少有学者对其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在中国,根据陈福康的考证与研究,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鲜有关于翻译的议论。他只在孔子的议论中找到两处文字是有关翻译的,且反映了孔子对其的轻视态度。中国的译论史一般都从三国时代说起。今存最早带有佛经翻译理论性质的文章说明中国宗教经书的译论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玄奘提出“五不翻”,主要是有关宗教翻译。至明清之际,学者开始突破宗教领域,出现了大译论家,如严复等,讨论的问题开始涉及翻译的文体、语言、译名问题等。民国时期是我国译学理论取得较大进步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文学大家,如周氏兄弟、等,往往也是翻译名家,他们大多对翻译理论作出了贡献。中国当代翻译理论史,可以按“”前后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取得了初步繁荣,20世纪70年代后期又重新起步,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的译界正式提出了要建立一门“翻译学”的问题。

现代翻译理论研究工作者已突破了传统的理论命题和方法论,在翻译的实质、原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诸多方面进行了探讨。谭载喜在这方面发表了较多的见解。他在1987年《中国翻译》第三期发表了《必须建立翻译学》,又在1988年《外国语》第三期发表了《试论翻译学》。在这一时期发行的学术刊物、出版的学术专著及开展的学术会议规模是空前的。但实际情况是,翻译学作为一门学科一直没有建立起来,而且没有得到普遍的承认。甚至有学者对建立“翻译学”持否定态度,劳陇先生就发表过题为《丢掉幻想联系实际――揭破“翻译”(科)学的迷梦》的论文。对建立翻译学持肯定态度的人认为,翻译学就是系统地研究双语转换规律,通过描述翻译过程,总结出一定的原则、理论与模式,以解释和预测一切在翻译范畴之内的现象,从而构建一套宏观结构框架加微观操作原则的翻译理论体系。而持“翻译学是迷梦”这一观点的人认为:在翻译这一语言符号系统的转换活动中,由于各种不同语言符号系统之间找不到共同的规律,两语之间的转换无法实现对等,因而无转换规律可循,翻译只是将原语思想转化为译语思想的思想转换过程,这一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人的创造性思维及主体调节机制,因而翻译不受客观规律支配,便不能成为科学。那么,翻译既已不是科学,那是不是艺术呢?又或者走折中的路,称之为“艺术与科学的统一”?在《“翻译活动是艺术还是科学?”》一文中,劳陇明确表示他是反对这种提法的。他认为:“在现阶段,翻译实践是艺术,不是科学,也不是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人们对翻译的争持不下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关键的问题在于澄清概念。早在《试论翻译学》中谭载喜就提出了必须区分“翻译学”和“翻译”两个概念,他说:“翻译不是科学,翻译学才是科学。”王克非在《关于翻译本质的认识》一文中用“翻译研究”代替了“翻译学”这个较有争议的说法,但仍强调了澄清概念的必要性。他的这一段议论令人较为信服,引说如下:“事物现象和本身不是科学,对其进行的观察和认识才是科学,任何事物都有其运动的条件和规律,这些条件和规律本身也不是科学,揭示和解释这些条件和规律才是科学。人说话,即人的言语活动,是对语言的运用,而任何语言都有其语音、句法、逻辑等规则,对语言的运用要遵循这些规则,但这不是科学,只有研究语言的各种结构、规则的工作才是科学,这也是语言(language)和语言学(linguistics)的区别。”他说:“必须严格区分翻译与翻译研究。翻译(translating)指的是翻译行为或过程,翻译研究则是探讨翻译行为或过程的种种问题。”看来人们争论的实质是“翻译”。那么翻译是什么呢?

“翻译”一词在现代汉语里面含义丰富,可指翻译活动的主体,即翻译者,也可指翻译的活动过程,还可以指翻译活动的结果,即译文。翻译者和译文容易理解,难以定义的是翻译活动,即在本质上它是怎样性质的活动:翻译不是个人的活动,而是一种社会交际形式,翻译有其社会功能。在周代,负责南方各地的翻译称为“象胥”,负责北方的翻译称为“译”。孔颖达对“译”的肯定注解是:“译,陈也,谓陈说外内之言。”贾公彦的解释是:“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钱钟书先生在论述“林纾的翻译”时有这么一段话:“汉代文字学者许慎有一节关于翻译的训诂,义蕴颇为丰富。”可见在词源意义上说,翻译本质上是语言问题。翻译活动本身是一种技巧、一种技能。高玉在《翻译本质“二层次”论》中认为:“中国古代翻译思想的深层基础是中国传统的语言工具观,语言只是形式,是实在,即内容的外壳,而形式和内容是可以分离的。”这种观点在中国近代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根据这样一种观点,翻译其实是一种很简单的即“形而下”的技术性工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大量介绍和吸收外国的译学研究,尤其是引进了西方的语言学翻译理论,在翻译活动本质问题上有了更深化的认识。“在把翻译从边缘推向中心的历史进程中,语言学家们充当了先锋的角色”。上世纪50年代,非道罗夫、卡特福德、维纳与达尔贝勒内、乔治・木南等从语言学的角度对翻译学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

翻译其实就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从中可以看出,至少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翻译的语言学定义是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可的。如果是这样的话,翻译的科学性比它的艺术性要强一些。这自然又受到质疑。如中国的许衍冲、王佐良等都强调翻译的艺术性。翻译,不论是文学翻译还是非文学翻译,确实是有艺术性的成分在其中,但这并不是它的根本属性,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文学翻译的艺术性质很少有人质疑,这是因为文学本身的艺术属性。翻译明显区别于艺术首先在于翻译不是像艺术那样有充分的创造性,所谓带着镣铐的舞蹈并不能算是真正的舞蹈。其次,翻译的出发点和艺术不同。文学作品的主要目的是个人情感和意识的表达,而翻译的目的无疑是借鉴,是化无为有。由全部人类历史上看,较大规模较有计划的翻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介绍新的思想。如果翻译也和文学一样是为了表达个人的情感和意识,那么它就和文学没有区别,因而也就没有必要独立于其外了。至于相同的原作产生不同的译作,那是不足为奇的,不同的读者读出的当然是不同的哈姆雷特,即使他们不去翻译原作也是这种情形。所以,翻译始终是语言的问题,这是它的本质所在。

同中国一样,西方翻译也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一般认为西方最早的翻译理论家是古罗马帝国时期的西塞罗。此后,西方翻译理论体系的发展也是由文学翻译和语言学翻译两条线构成的:前一线认为翻译是一种文学技巧,翻译的重点是进行再创作;后一线则从语言的使用技巧上谈论翻译,认为翻译旨在产生一种与原文语义对等的译文。谭载喜认为从发展的趋势看,语言学翻译理论是占据现代翻译理论研究的主导地位的。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上兴起译学研究,不少学者纷纷对50年代以后的翻译理论研究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主要成果有加拿大的罗贝尔・拉罗兹和英国的埃德温・根茨勒分别于1989年和1993年发表的同名著作《当代翻译理论》。书中把当代国际上的译学流派分成五个,分别是美国翻译培训班派(The North American Translation Workshop)、翻译科学派(The “Science”of Translation)、翻译学派(Early Translation Studies)、多元体系说(Polysystem Theory)和结构主义(Deconstruction)。中国香港的陈德鸿与张南峰在共同编著的《西方翻译理论精选》的绪论中指出:“西方的翻译理论,除了语言学派和传统的语文学派之外,还有近一二十年才兴起的翻译研究学派,以及结构主义、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等学派……透过那些被冠以各种名称的翻译思想或观点,我们不难看到相同的一点,那就是借助其他学科的理论成果,对翻译进行研究。”

诚然,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人们对翻译的本质的认识也是一样,开始也许是经验体会式的片面的了解,但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翻译研究者的集思广益,翻译的本质必定会越来越明晰。目前,又一次翻译出现了,这是全球信息时代来临的结果。在人类高奏的和平发展的大乐章里,翻译无疑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旋律,在中华民族复兴的大进军里,翻译必然是一支活跃的先头部队。

参考文献:

[1]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2]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商务印书馆,2000.

[3]许钧.翻译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4]雷海宗.由翻译史看翻译理论与翻译方法.罗新璋编.翻译论集.第二辑.

[5]王克非.关于翻译本质的认识.外语与外语教学,1997,(4).

[6]孙会军,郑庆珠.系统功能理论与翻译理论研究.外语与外语教学,2000,(10).

第13篇

关键词:文艺评论;价值体系;文学理论;文学批评

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05-0071-09

《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与实践研究》是2015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本论文从“我所理解”的角度,阐述对此课题若干方面的基本理解。因为着眼课题涉及的最大外延和最基本问题的初步规划和设想,所以,粗线条提出的可能研究的若干问题不可能也不打算详细展开。目的是得到同行学者的讨论与批评,以便后续深入研究。

一、如何理解价值体系

体系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体系有怎样的特质特征?体系自身以及与外在环境有怎样的关系?

1.体系的概念

汉语的体系/系统,体制(名词)在英文中均对应为“noun”。英语中此词语的基本意思有两个:第一个意思,一整套同时运作的事物,通常被看作是某个结构或某个具有内部联系的网络的组成部分的总和;一个复合的整体。例如国家铁路系统:液体经由管道系统进行传送。第二个意思,按照已经完成的部分制定的整套规则或程序:有组织的计划或方法。例如政府的多党制体系;公立教育系统。从英文原来的涵义,翻译成汉语后,在不同场所,分别有体系、系统以及体制等表述。

我国《辞海》的“体系”条目说:“若干有关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如理论体系;语法体系;工业体系”。从该辞条的关键词“构成”可知,体系是人类为实现某方面目的的人为建构,即有意识的主观行为。虽说是人为建构,也必须依赖于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与把握。例如语法体系,说话是人类原本既有的自然行为,于不自觉状态中遵循特有规律。语法学家将这种规律总结提升概括为“语法体系”。因此,所谓体系,是基于对于客观存在事物或者事实的准确认识和把握之后有意识建构的整体。

如上介绍均出自“体系”的本体论角度界定和理解。那么,方法论角度,关于体系会有怎样的说法呢?“所谓系统方法。就是要求把对象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认识和改造的方法。就是把系统和环境的关系联系起来看成一个更大整体来考察对象的方法。也就是说,它是从整体出发。始终着眼于整体与部分、整体与环境相互作用,从而综合地处理问题,以达到最佳目的的一种方法”。这里的“把系统和环境的关系联系起来”是个非常重要的思想。让我们再借助皮亚杰在《人文科学认识论》中曾经就“结构”这个概念的讨论,来看体系和系统就更清楚了。皮亚杰说。机体即“―个活的结构构成一个‘开放’系统。也就是说,它在与外界不断的交流中保存了自己。但它并不因此而不含有一个自身封闭的系统,其要素在从外界吸取给养的同时通过相互作用而得到维持。……这样一种结构就能作静态描述,因为它尽管永远活动着,仍保存着自身,但原则上它是活动的,因为它构成种种不断变化的相当稳定的形式”。由于结构本身可理解为是一个系统/体系。所以,可将皮亚杰关于“结构”的“与外界不断的交流中保存了自己”的思想借用来认知系统/体系。

2.体系的特性与特征

本体论和方法论两个角度的界定,让我们看清楚了体系的特征和特性。

第一,体系是人为建构的结果。体系是人类为了某方面目的而有意识建构的一个整体。当建构的一个整体诉诸逻辑性的文字表述时,即为该体系的理论形态。缘于人为建构,所以,系统必定具有不断调整的任务和可能调整的机制。比如,公立教育系统,就要不断调整到符合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对教育的需求。还要与社会其他部门协调和谐等。质言之,体系建构与调整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行为,建构与调整都遵循其相应规律。规律是客观的,体系建构是主观的,因此,体系是主客观相互吻合的产物。

第二,体系具有稳定性、整体性和活动性。体系遵循自己所属的规律。人类建构体系有目的,在尊重规律基础上期望体系稳定和完整。比如,公有教育体系,一旦形成就具有各层次教育的搭配协调。以保证其稳定和完整。此即稳定性和整体性。稳定性和整体性如何得到保障?依靠其活动。活动的涵义,包括体系内部的各层次和组成部分之间的调整,也包括“把系统和环境的关系联系起来”,根据环境变化而对体系进行调整。这就形成了活动性。活动性乃为体系的重要特性之一:体系之内各个部分以及各部分均分别地与整体具有内在联系,这种联系是维持其活动性、稳定性和整体性的保证。

第三,体系的相对性。体系多大呢?从如上皮亚杰关于结构的理解和表述中可以看出来,体系是相对性概念,不是大小概念。对外在环境来说,它是一个整体即体系,对它内部的某个部分来说,这个整体相应地又成为了外在环境。即任何一个体系都有其内外两个方面的相对性。比如公有教育体系,其外在的社会整体是一个体系,其内在的某个层次的教育也自成一个体系。相对特性决定了它的活动性,对内对外的活动,以维持其稳定与完整。体系的相对性,要求体系的设计者具有辩证思维。

那么。什么是价值体系?这就需要首先确定文艺评论。文艺评论的性质和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价值,都与文学观念密切相关。而对于体系的准确理解,才能准确理解以怎样的文学观念为基石建构文艺评论价值体系,所以,文艺评论、价值、体系是三个互相牵制的概念范畴。此部分只好暂且放下“文艺评论”和“价值”两个概念。在如下几个方面,基于体系的本体论和方法论两方面综合性理解,来探讨建构价值体系必须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及相关问题。

二、文艺评论价值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

“文艺评论”的“价值体系”建设是人为的有意识的理论工作,有怎样的文学观/文艺观,就有怎样的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理论建设的逻辑起点。古今中外有过很多种文学观,文艺观,认可和选取哪种?笔者以为,我国新时期是文学研究广泛汲取中西方历时与共时的文学思想资源并加以反思、批判与创新的重要时期。也最具系统论思想方法,是最值得关注和珍视的理论时期。这个时期文艺学重要的理论成果可以作为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

1.系统论视野中的新时期文艺学重要理论成果的考察

新时期30余年,我国文艺学界建设当代文学理论有四个方面的资源:其一是当下文学创作经验的总结:其二是“五四”以来建立起来的现代文学理论;其三是中华古代文学理论;其四是西方文论中具有真理性的成分。在如此理论资源及其继承创新实践背景下,我国新时期文艺学创获了诸多理论成果。其中得到学界共识并在批评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的重要理论成果有:文学审美特征理论、文学反映论、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观念、文学活动论、文体诗学、比较诗学、文艺心理学等理论。那么。这些理论之间具有怎样的内在关联性?具有关联性并且自洽,则表明这些理论可以与一个关于文学的共同本质的原理相统一。或者说。以某种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论与相关理论可自成一体地成为文学基本原理。

获得学术界共识的文学理论成果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如下:“审美特征”论。确认了“审美”是文学整体性结构关系生成的一种形而上的新质。审美是主体与客体、个人与社会所缔结的一种特殊关系。……审美的根本功能是为了创造人的完整的精神生活,为了获得完满的人性,为了使人成为“全面的人”。审美特征论探究起步于文学本质的理论反思。反思之结果是取代了“形象特征”说。最后落脚于文学基本特征理论。文学反映论,此理论是从文学与整体性生活关系的角度,以文学审美特征区别于一般认识论的对于整体性生活的审美反映。这就决定了存在与意识、社会基础与上层建筑乃至意识形态关系的维度,可顺乎学理地得出“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的观念,此观念被有的学者看作新时期文艺学第一原理。朱立元等在总结“文艺理论中国化”工作中,也认为“审美意识形态论不仅是新时期文艺理论对于文艺极端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反拨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肇始于20世纪初我国现代文艺理论意识形态论和审美论两脉的扬弃与重建,代表了新时期以来文艺理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成果”。当然,关于审美意识形态概念及其思想辨析,需要单独研究。而且此概念在钱中文教授和童庆炳教授,以及其他一些教授的理解和表述中也有差异。但诸位学者以此为文学的基本性质这一点上没有大的分歧。童庆炳教授将文学认定为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双重性质,而且表述为文艺学的“第一原理”。这样,文学审美特征论、文学反映论和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三者就构成了关于文学本质的基本理论。他将的“人的活动”思想引入了文艺学理论,认为文学以活动的方式存在,是整个人类活动中一种高级的特殊的精神活动:这样的审美活动。是人与对象的诗意情感关系,导致人的自觉能动的文学创造,同时确认了文学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这就构成了文学活动论思想,文学活动包括作家的创作、创作之结晶的文学作品、作为文学接受者的一般读者和批评家。构成这个活动得以运行的是人类生活的世界。文学活动处于运转中,活动的各个环节并非直接连接,新时期文艺学充分注意学理性。认为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接受者等各个部分之间,以及各个部分内部,均存在若干尚不十分清楚的需要探索的过渡性因素。这些过渡性因素恰恰是文学基本理论更加细化的部位。从文艺学界既有探索和研究成果来看,业已发现并论证了世界与文学活动中的主体(笔者认为包括作家和接受者)的“一般中介”――社会心理,以及文学活动中的主体(笔者认为包括作家和接受者),以及该主体与作品之间的“特殊中介”――艺术文体。仅从作品这个组成部分自身来说,则存在着形式与内容的互相征服说,相互征服之结果的文体,则具有若干层面,这些理论涉及到新时期颇有成就的文艺心理学理论、文体诗学理论以及中西比较诗学等理论领域。文学审美特征、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等关于文学本质的观念与思想,均合乎逻辑地渗透在文学活动过程中。童庆炳教授所著的《文学活动的审美维度》一书全部四章的题目最准确地标示了如上理论逻辑:“第一章:文学活动的审美本质”,“第二章:文学创作的艺术规律”。“第三章:文学作品的审美结构”,“第四章:文学接受的艺术规律”等。从如上梳理和辨析,可以合乎逻辑地认为,从文学活动论切入,可以顺乎学理地与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以及细部的文体学、文艺心理学等相关的具体理论相互兼容与支持。由此。笔者尝试从文学活动论切入,考察从该活动系统可否延伸出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理论建设的内在要求。

2.文学活动的系统性与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理论建设问题

如果说,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理论建设是一个人为的任务,那么,这个任务是怎样提出来的?从上面介绍的新时期各种得到共识的文学理论成果来看,它们相互之间圆融自洽,体现了文学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其中的审美意识形态作为本质,渗透于文学活动全过程,这就形成了一个以审美意识形态为本质的文学活动的概念。那么,文学活动的内涵与特征如何?

文学活动的内涵是:“第一,文学活动是满足人的高层次需要的一种高级精神活动。……第二,人的需要作为人的活动的动力,决定着活动的本质。文学活动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活动主要是为了满足人的审美需要而产生的。因而文学活动的独特本质是审美。”文学活动具有哪些要素呢?“人的活动的要素共有两个:主体及其能动性,客体及其属性。所谓活动就是这两个要素之间所产生的复杂关系。具体到文学活动,其要素是四个:第一主体及其能动性(作家),第一客体及其属性(生活),第二主体及其能动性(欣赏者),第二客体及其属性(作品)。这四个要素,构成了两组关系,即第一主体及其能动性与第一客体所形成的关系(作家与生活的关系),第二主体及其能动性与第二客体所形成的关系(欣赏者与作品的关系)”。这个文学活动的思想与美国学者艾布拉姆斯的“艺术批评的诸座标”即四要素的思想,殊途同归。

艺术接受者包括哪些主体?童庆炳教授在《文学活动的审美维度》的第四章《文学接受的艺术规律》中提出“审美接受可分为一般读者的欣赏性接受和批评家的批评性接受两种。欣赏性接受更重感性,批评性接受更重理性,但审美则是它们的共同特征”。由此可知,在文学活动思想中,批评家处于接受者位置,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欣赏者。批评家秉承怎样的文学观念、评价标准。以及批评发生怎样的效应等,都将存在于文学活动中,并且与整个文学活动的其它部位发生内在联系。在我看来。第一,批评家对于作品的批评、对于文学发展整体的把握和评价、对于新萌芽的文学思想和思潮的警觉与表述、总结等,其中影响较大者,均推动了特定时代的文学思潮、审美追求等,并以各种方式和渠道渗透并影响到作家创作的各方面。无论作家认可与否。第二,一般读者虽然不是批评家,但是他们有自发性的评论。即法国文学批评家蒂博代区分出的三种批评之一的自发的批评。街头巷尾、亲人聚会等都随时议论自己看过的电影、电视剧和阅读的文学书籍,这是自发的评论。自发式批评是构成社会精神文化生活的软性存在方式。批评家与一般读者同为接受者。但是批评家对作品的品鉴与评论对一般读者的艺术接受都会发生影响。第三,批评家批评的主要对象是艺术作品。批评既有对于艺术魅力程度的评鉴,更有对于其艺术价值构成机制的分析,并通过分析而合乎学理地转向审美价值的评价。第四,批评家对作品做学理性分析与评价,作为对于文艺作品内部艺术规律的不断发现和逐步深入,对于艺术作品的理论凝炼产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第五,无论对于作家、一般读者。还是对作品的品鉴、评价和判断,都以审美评价的方式,通过各种复杂的渠道影响到社会生活。特别关涉到人文理想等精神价值领域。质言之。与世界发生了联系。当然影响不是直接发生的,而是经过“一般中介”――社会心理所发生的。既然批评家在文学活动中处于如此位置,有其特定功能,并且与其他各部分有内在关联。那么,在批评实践中,批评家以怎样的文学观念及融汇于其中的价值取向予以批评实践?这种实践是否有益于文学活动健康发展和人的审美需要?这些问题需要理论来回答,即应建设批评家可秉持的价值取向、立足点、评价标准等理论,质言之,从文学活动论的读者接受部分,以及批评家部分,自然可延伸出文艺批评价值体系的理论问题。换个角度说。即这种理论问题的提出,缘自文学活动论逻辑链中的作家创作论、艺术作品论、鉴赏论等理论,当然,更是来自文学活动的各个部位的实践。

3.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逻辑起点

第一,文学活动论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制约关系,是文艺评论价值体系建设问题提出的理论依据,活动的实践则是问题提出的现实依据。第二,文学活动论本身的“世界”因素,就是以一个更大于文学活动的外在环境即社会环境及其活动为条件的。质言之,文学活动论体现了系统论思想方法,具体涉及到价值,则给予价值产生于关系的思想方法。第三,因为文学活动论以系统论为思想方法。所以,可以恰当地解决文艺,文学的区分和关联问题。

三、从两种批评理论的关系与内在悖论看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理论建设

文艺评论是有意识的理性活动。涉及文学观念和不同层次的批评理论等诸方面。文学观念问题,通过前面的理论梳理,确认文学是审美活动,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以此文学观念为基石延伸出来的文学理论各组成部分具有自洽性和内在逻辑性。

1.既有文学批评理论及其实践的现状分析

既有文学批评理论,蔚为大观的主要为探究文学作品艺术价值形成机制的批评理论。我们承认,文学以审美特质即其艺术魅力而掌握住读者,换个角度说,读者被其艺术魅力所感染使其价值得以实现。因此,批评以确认作品艺术魅力为前提,但是,批评家与一般读者的不同,在于他要继而说清楚,这样的艺术效果是如何获得的,如何获得就是艺术作品的艺术魅力形成的内在机制,也可表述为艺术价值形成机制。那么,与这样的批评目的相关的具体批评理论有哪些种类呢?笔者从自身研究经验和对诸如叙事学等理论的掌握和理解,认为可以分为如下两种。

第一种,具体文体的作品本体理论。比如诗歌艺术本体论、小说艺术本体论等。一块金币的这面是本体论,另一面就是方法论。例如叙事学,就是关于叙事作品构成的本体理论,叙事学关于叙述人称、视角和叙述时间等形式方面的理性探究,关于叙事作品作为一个陈述句,它有怎样的故事语法的说明等,如果批评家将之用来批评叙事性作品,即为探究艺术价值形成机制的学理性批评理论。运用叙事学理论可以分析叙事性作品如小说“怎么样”(有没有艺术魅力)、“如何”(艺术效果有哪些)等,即能说清楚该小说作品如此吸引人感染人的审美效应的原因。从工作原理和方法说,这种理论和运用此理论的具体批评。必定是分析性质的。新时期以来,由于广泛地借鉴中国古代文论、中国现当代文论和西方古典和现代文学理论,这样的具体文体的作品本体理论。成果非常丰硕。

但是从如上理论,自然引发出了一个问题:探究文学作品艺术价值形成机制的批评理论,毕竟属于分析性理论。分析性理论可否与评价性理论衔接?如果可以。那么,分析性批评就可以自然地转换为评价性批评,即可理解为,分析性理论和评价性理论具有学理的自洽和兼容性。评价性理论也就应该归属于文学理论范畴。而不是文学之外的用来评价的什么理论了。如果不可以,那么,就可认为分析性批评理论属于文学理论范畴。而评价l生批评理论则属于文学理论范畴之外的其他理论领域。笔者认可前一种,当然具体论述和形成系统理论的任务非常复杂。

第二种,分析性批评理论学理性地转向评价的批评理论。文学理论已经区分出诗歌学和解释学两种文学研究模式。“诗歌学以已经验证的意义或者效果为起点,研究它们是怎样取得的。而解释学则不同,它以文本为基点,研究文本的意义、力图发现新的、更好的解释”。前述的第一种,目的就是研究作品的意义或者效果是怎样取得的。从逻辑上说。如果一部作品经得起艺术价值形成机制的分析,说明它确实具有艺术价值。那么,所谓的艺术价值是什么呢?是合乎人类与现实的诗意情感关系,确证了人类对于向往的精神家园的审美追求,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那么,应该说,这样的作品就是有价值的。由此可知,分析性和评价性理论的衔接以及评价性理论的具体内涵和内容,就是笔者所说的第二种理论。目前这种理论尚未存在。笔者基于经典文学作品文本分析理论与实践,逐步产生这个理论设想。认为“文学作品的文本分析。怎样进行价值判断和评价?不是主观随意地、无根据地判断和评价,而是基于分析的判断和评价。即从学理分析自然转换至判断和评价”。有了此判断和评价。分析性批评才真正落实在文学的人文属性之上。笔者既往对叙事性作品的研究中曾经做过若干探索,诸如文本内外方法互相结合转换:以及晚近的故事理念文学批评观之下的“作品内外精神同构的故事批评方法”、“系统观视阈的故事批评方法”、“‘宏隐喻’视阈的故事批评方法”、“口头与书面相通的故事批评方法”、“互文视阈的故事批评方法”、“品味与辨析讲述者的故事批评方法”、“文学文体学视阈的故事批评方法”等。笔者表述为“此书所谓方法论是以故事为切入点的文学批评方法论”。但这个探索性研究的论题限定在叙事性文学作品批评方法论范围,尚未提升到一般文学原理层面。现在,从如上两种批评之间的关联性来看,文艺评论价值体系视阈中重新探究的理论任务自然提了出来。

目前的批评实践中侧重分析陛的批评,一般具有学理性,属于学术性批评。侧重价值性的批评,常与分析分开而脱离了学理。即直接介入评价和判断。笔者以为。这呈现为理论上的自相矛盾,乃为悖论,作为一个问题需要研究。

2.既有批评理论及其观念的悖论分析

既然既有批评理论存在上述问题,那么,与文学理论的既有观念有怎样的内在关联性?

我国学术界有学者认为。应该区分出“一般文学观”和“文学价值观”两种观念。认为“一般文学观念侧重于认知对象‘是什么’方面的问题,……一般文学观念属于‘事实认知’,……是一种以思维方式为核心的社会意识形态,本质上是阐释性的、说明性的、其最高层次是科学的、系统的文学知识体系”。侧重认知对象“是什么”方面的问题。属于“事实认知”。文学价值观侧重于认知对象“应该如何”方面的问题,属于“价值认知”,是一种以基本评价标准为核心的价值信念。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尺度,其最高层次是审美理想,即内在的、稳定的评价模式。以“事实认知”为主要目的的批评理论,置于一般文学观念之下。以“价值认知”为主要目的的批评理论。置于文学价值观之下。笔者以为,如此区分必定会相应产生一些理论困难。

认为“事实认知”为主要目的的批评为分析性的、知识特性,这点笔者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如果认为“价值认知”不属于知识,自然不能属于文学原理范畴,对此我有异议。因为,这涉及了若干问题:一般文学观念是否含有价值成分?对作品价值评价的理论是否可纳入文学理论知识体系?笔者进一步整理了我国目前的批评理论,以为目前将一般文学观和文学价值观分而置之的理念和思路有一定问题。如果从文学审美特性角度和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论来看,一般文学观念就是文学价值观念。文艺作品“应该如何”的理论理当属于一般文学观念覆盖之下的批评理论。我国新时期的文学审美特征论认为。“文学的对象和内容必须具有审美价值,或是在描写之后具有审美价值”。这就可推导出,文学是与审美价值相关联的事物。文学具有审美价值。不仅取决于“文学的对象和内容必须具有审美价值”,诸如与人的精神具有感应的优美、壮美、崇高等感情,而且,还取决于那些经过描写之后具有审美价值的生活。可见文学审美在对象、内容以及反映方式两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性。从审美反映的对象看待对象,总是以审美情感来判断与评价。以对象能否契合和满足主体自身的审美需要为原则。从审美目的看,“由于审美的对象是事物的价值属性,是现实生活中的美的正负价值(即事物的美或丑的性质),而美是对人而存在的,是一对象能否满足主体的审美需要,从审美对象中获得某种满足而引起的。所以,从审美愉快中所反映出来的总是主体对对象的一种直接或间接的(即通过对丑的否定来肯定美)肯定的态度,亦即‘应如何’的问题。这就决定了审美反映不可能以陈述判断,而只能是以评价判断来加以表达”。质言之,作家艺术家面对创造题材和对象内容,以审美原则为选择评价之根本。读者阅读和接受文学艺术作品,也以审美原则为选择和评价之根本。文学本身即关涉人们的精神家园的审美活动,其发生本身就有实实在在的功利性,或者按照康德所说的,其呈现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表面超功利无目的,内在本质上却合乎人们追求自由、美好生活的总目的。这是一般美学表述,文学原理的表述,则是“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不仅由于意识形态与人们的情感和精神世界的互融渗透关系,还因为意识形态会反作用于社会生活,不断改变人们精神生活环境等,由此自然地具有了功利性。因此,从文学本性来说,作为原理的文学理论,也就具有价值特性。所以,作为文学原理的文艺批评理论应该含有两种义项:担负搞清楚“应如何”的艺术是如何构成的?其艺术价值形成机制如何?从批评任务自身来说,就包含价值判断和评价。

笔者以为,恰恰是从目前批评理论的现状出发,我们发现了这个观念性问题。也再次证明: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之必要。

3.文艺评论价值体系视野的批评理论假设

文艺评论价值体系中题中应有之义的批评理论,应是怎样的理论?

在尊重既有具体文学批评理论基础上。探寻价值体系范围之内的某种衔接批评理论,以便与既有具体文学批评理论兼容。这种理论既是从文学活动中的批评家延伸出来的,同时,又遵循文学基本原理范围内部各种因素特质的逻辑联系,因此,也具有文学原理之本质。它的特性应该具有两个方面:其一,从体系来说,它是知识性的、原理性的、稳定性的。其二,此批评理论用于文学批评,即可体现“应该如何”的价值判断与引导的功能。质言之,将以往脱离学理的直接价值判断和评价的文学批评,纳入到学理性批评范围之内,从非学术活动转变为学术活动。

这既可以看作是一种理论设想,也可理解为是文学批评理论自身呈现的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理论假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文艺评论价值体系与批评实践的关系

1.价值体系与批评实践的印证关系抑或例证关系

为什么提出这样的区分性问题?所谓印证关系,就是说本文列出的四个批评实践性子课题,对批评实践历时与共时的考察应该能够印证文艺评论的价值体系。那么,可以印证吗?根据托马斯-阿奎纳的看法。形而上学或存在论所探讨的固有对象即是“是”自身。他在论证“是”自身的时候。指出“是”包括本质与存在两种形态。存在形态先于本质形态,存在的“是”是“是”最具体、个别的、实体的独一无二的完美实现。这是他区分出“原初性存在”和“逻辑性存在”的基础。因为。他认为存在形态先于本质形态,所以,他强调“原初性存在”的“是”重于“逻辑性存在”的“是”。对应于我们的话题,具体的批评实践是原初性存在,而价值体系则是逻辑性存在。这符合事实,因为批评总是分散的自发性存在。价值体系则是在考察和归纳、总结批评实践基础上,并依据一定理论起点而形成的理论体系。但是,这样的体系一旦成型,就不再直接与批评实践直接对应了。从实践到理论的体系性,中间经历若干范畴的、具体理论环节的转化,由此,已经不可能互相对应,根据此原理,本文不取印证式关系,而采取例证式关系的研究逻辑。所谓例证式关系,是指在考察具体批评实践的时候,根据这些批评各自特点并从某个侧面可以证明价值体系的理论。就表明作为体系的理论具有合理性。因为普遍性具有最大覆盖性和包容性。理当能够覆盖住各种批评实践的特殊性。或者说,批评实践的特殊性中因为具有普遍性因素,才可被普遍性的体系所覆盖。

2.实践性批评对于文艺评论价值体系建设的意义

如果说实践性批评对于价值体系是例证式关系,那么,实践性批评自身的本体性意义在哪里?明了了这一点,即为抵近“实践研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实践性批评的意义在于:第一,实践性批评涉及到文学的各个门类、各个阶段及其意识形态环境、各个民族和各种文体,所以,它自身携带着全部丰富性和复杂性。向价值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这就实际地规约着价值体系理论的外延、范围和覆盖性。比如,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其口头文学的模式、母题、类型等,在当下作家书面文学中依然占有很大比重,特别是对于叙事文学产生深远影响。批评如果尊重这个特点,那么,少数民族叙事文学批评的实践性个案。就要求价值体系建设要考虑此因素。第二,实践性批评自身就是动态的发展的,而且横向地与当下社会环境和文化语境、意识形态背景等密切关联。最突出的例子是,中国古代文学经典在当代依然有大量读者,特别是被如香港、台湾和澳门的人们阅读,则可能出现不同价值观背景下的审美判断差异乃至相反理解。这就向价值体系提出了历时的纵向的动态因素问题。也提出了不同语境的差异问题。再如。儿童文学随着生活的变化,文体、传播和媒介都不断发生变化。以往界定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本质的时候,几乎是将儿童文学忽略不计。儿童文学似乎不存在意识形态性成为历来的潜意识。但其实不然。比如,围际知名儿童文学研究专家彼得・哈林戴尔(Peter Hollindale)在1988年提出“童书与意识形态”,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儿童文学,哈林戴尔由此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就此话题发言的专家。再如,杰克・齐普斯(Jack Zipes)侧重童书/童话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问题研究,极有影响。贺伯特・寇尔(Herbert Kohl)举西方孩童耳熟能详的童书《大象巴巴》的故事为例,深入剖析成人、童书与儿童的权利运作关系问题。贾桂琳・罗丝(Jacqueline Rose)撷取精神分析理论,以西方儿童文学名著《彼得潘》为例,阐明“儿童”概念乃是成人欲望的想象。这些遍布世界各地的儿童文学批评及其理论,相对于价值体系,是实践性的,但给予我们以灵感:儿童文学和童书,在孩子价值观形成中的地位和机制是什么?非常值得研究。需要纳入价值体系思考中。以往我们理解的儿童文学就是孩子睡前的讲故事,现在则必须放置于文化传播重要手段的地位来思考了。

价值体系与批评实践的关系,概而言之,体现了关于系统/体系的特质和特征。最主要地是体现了前面所述的体系/系统只有在与外界交流互动中才能保存自身的特质和特征。但它并不因此而不含有一个自身封闭的系统。批评实践则是作为环境/外界与价值体系交流最密切相关的方面:由此可见,“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与实践研究”选题,具有内在科学性、合理性和实际可操作性一作了如上几个方面的大致讨论和理论设想,现在可以初步给予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一个定位了。

五、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必要说明与定位

1.说明及其简要论证

说明之一:关于文艺评论。

文艺评论,字面看应该指包括文学、影视、绘画、音乐等所有当代艺术分类所可囊括的所有艺术样式。但是,考虑到倘若顾及所有艺术样式。势必分散力量,与“有限规模”的要求不符,故而将“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界定在文学评论(批评)的价值体系。

那么,如何理解并解决以文学评论(批评)的价值体系界定“文艺评论价值体系”,并能体现包含各艺术门类的“文艺评论的价值体系”的应有内涵?

首先,历史依据。受苏联学术命名和规范的影响,建国初期,我国将研究文学发生发展、文学创作以及作品形式和文学接受活动等原理和规律的学科,认定为文学学。照顾汉语习惯称之文艺学。

其次,学理论据。关于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1988年童庆炳的《文学理论导引》从三个层次讨论文学的本质特征,分别为,第一层次。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有共同的本质。都是社会生活的能动的反映。第二层次,文学这种意识形态在内在内容和形式上有它的特殊本质: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它以人的整体的具有审美属性的生活为独特内容,以艺术形象为反映生活的独特形式。第三层次,作为语言艺术,文学又有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性,即艺术形象的间接性,描述生活的宽广性、蕴含恩想的深刻性和语言媒质的韵律性。这个论证逻辑显示出,仅在第三层次上,才区分文学与其他艺术的不同,可倒向推导出,所有艺术门类均具有第一、二层次的属性。那么,如果具体到文艺/文学之关系,笔者以为,在认可审美意识形态的前提下,可以将层次作些调整。即可否把文艺价值最基本的审美情感设置为第一层次。这是超越于时代、民族具有共同性的因素。意识形态则为第二层次,第三层次为艺术形式等技术方面因素。著名美学家蒋孔阳在1980年发表的《美和美的创造》一文提出,“艺术的本质和美的本质,基本上是一致的。美具有形象性、感染性、社会性以及能够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特点。艺术也都具有这些特点,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说,美是艺术的基本属性。不美的‘艺术’不能成为真正的艺术。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不管他办不办得到,但从本质上说,他都应当是创造美的艺术的人,创造美和创造艺术,在基本的规律上是一致的”。我以为,蒋孔阳教授的表述可为支撑。倘若如此理解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并兼顾到其他艺术门类,在逻辑上如果行得通,是否可解决以文学代替或者代表文艺却不周延的问题?

最后,理论发展事实的依据。中国和西方,指称文学的诗学,都是发源最早到目前为止也最成熟的艺术种类的理论。西方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对诗人的理解、界定与态度,以及亚里斯多德的《诗学》等理论的着重点均为文学。中国先秦有儒家和道家,虽然也有文学之外的如音乐理论《乐记》,但非常侧重音乐的感物而动与乐察民心的价值。总体来说,是综合性讨论艺术。艺术观念与思想中对文学的关注非常明显。现代门类艺术概念的发生是18世纪的事情。1746年法国神学家和艺术理论家阿贝・巴托(Abbe Batteux)以认识论哲学为基础,在《归结到同一原则下的美的艺术》一文中,首次对艺术进行了分类。其“美的艺术”含有音乐、诗、绘画、雕塑和舞蹈等五个艺术门类。与“美的艺术”并列的还有“居中的艺术”(含有建筑和论辩术)以及“机械的艺术”(含有纺织等)。可见艺术门类区分及其理论比文学理论要晚得多。其理论成熟程度自然要有所不同。至于影视艺术、摄影艺术等依赖现代技术而出现的艺术门类,其理论更为晚近。所以,以成熟的文学为讨论艺术的本体有其合理性。

说明之二:关于价值。

何为价值?

《辞海》的“价值”辞条表述为:“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如参考价值:有价值的作品。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基本属性之一。”。辞条乃为最基本与客观的表述。其实,关于价值为客观自在存在,还是在关系中存在,始终是价值理论的不同思想。

价值理论从古希腊的柏拉图起就诞生了,但是。直到19世纪初,超越于经济范围的价值论,作为哲学分支的独立理论和学科方才诞生。价值概念,起步于经济学并超越于经济学,进而转向了并进入一般价值理论。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在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是人们所利用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表示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等的属性。马克思关于价值的最值得关注的思想,是他在《资本论》中提出的“价值对象性”概念。马克思把物的社会存在描述为物的“价值对象性”。并且把价值的对象性和价值予以区分。将价值看作是价值对象性的表现形式。捷克哲学家弗-布罗日克汲取了马克思的这个概念。将其提升为价值论的基本范畴:“这是个富于独创性的见解。他所谓的价值对象性,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为我之物’(不论是自然的还是人造的)对社会的人具有的功能。”即“价值对象性”是建立在价值和价值需求评价主体之间的关系性概念。由于价值对象性是与人有关系的概念。方可理解为是“为我之物”。概而言之,凡是和人类建立了功能性关系的事物。就是价值对象性存在物。这就应和了马克思关于价值与价值对象性相互区分的思想。而且可以概括为:表现为一定价值的价值对象性,是由客体在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地位和功能所决定的。由此,关于价值,可概括为:其一,不存在自在的孤立的价值,所谓“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一定是指事物对谁有用途或积极作用。即“将价值看作价值对象性的表现形式”。其二,价值存在于和需要评价主体的关系中。在这个角度看,价值的存在即价值对象性存在。其三,价值因为与人的需求关系密切而具有类别和等级。

如上介绍了价值产生于关系的思想,在价值哲学中的体现和表述。其实,本论文以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并存在于文学活动论为本课题理论基点,已经蕴含了审美价值产生于关系的文学思想和思维方式。

2.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理论的定位

第一,定位于文学基本原理。

由于从文学活动延伸出来的理论与实践性问题,而文学活动业已有自身的基本性质的规定,关于此性质的理论即为文学原理,所以,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理论定位于文学原理,逻辑上应该说得通。按照逻辑,如此定位应该具有下面一些特点:首先,它具有自律性,也就是说,它自成体系,又与既有文学原理具有兼容、贯通、内在逻辑关联性,由此而具有整体性。其次,它也受其他诸多因素影响而出现他律特征,因为外在环境会有变化,文学原理内部和理论之间相互衔接部位的若干新理论的出现和更加细化,都需要不断有所调整,由此具有活动性。最后,因为与文学原理各部分有互相兼容贯通和内在逻辑联系,所以,它总是通过学理论证而获得的。由此而具有知识性和科学性。这些乃为人文科学的特点。质言之。该体系建立后属于文学基本原理,即文艺评论价值体系是具有稳定性、完整性、活动性、科学性与知识性的理论。

第14篇

[论文关键词]进化论;文学达尔文主义;文学批评

20世纪后期日益明显的重要学术趋势是从学科界限分明的文学研究发展为跨学科的文学研究,即对于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为人类意识形态之一的文学并不是孤立的存在,作家的创作活动,文学的发展历程,文学研究的进行,都与人类知识活动的其他领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为了更好地把握文学,跨学科文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在“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的研究中,文学与科学的关系成为学者们瞩目的焦点。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文学注重创作与欣赏的过程,在方法上主要诉诸于想象和虚构;而科学则具有中立、客观、以事实(而不是主观意识)为根据等含义,是一种工具理性,主要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且更注重成果。由于拥有各自的领域和功能,文学与科学的关系貌似遥远,但是作为构成人类文明有机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联系是不容切断的。在文学发展漫长的历史中,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对文学观念、创作手段及研究视阈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其中生物科学中的达尔文主义即进化论学说便是一例。

一、达尔文主义对于文学创作的影响

英国生物学家C.R.达尔文于l9世纪中叶创立了以自然选择为中心的生物进化理论,即通常所指的进化论。他运用大量地质学、古生物学、比较解剖学、胚胎学等方面的材料,令人信服地证明了现存多种多样的生物是由原始的共同祖先逐渐演化而来的,揭示了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主要动因,从而使进化论真正成为科学。

英国生物学家A.R.华莱士与达尔文同时提出了类似思想,并于1889年第一次把达尔文的学说称为“达尔文主义”。

达尔文主义冲破了支配生物学的“上帝创世说”的精神枷锁,彻底地击毁了科学思想界中的宗教统治,开辟了自然科学历史上的一个新纪元。进化论的影响又远远超越了生物科学本身,它把人们对世界的认识从神创论和形而上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突破了宗教神学宇宙观的禁锢,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革命,具有巨大的哲学意义。它用自然选择的进化学说合理地说明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唯心主义的特创论和目的论利用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长期宣扬的上帝有目的地创造生物的观点,这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伟大胜利。

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评价达尔文的进化论,并把它引为自己学说的自然史基础。唯心主义者则试图利用达尔文主义宣扬他们的哲学思想和社会政治观点,产生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庸俗进化论等流派。围绕达尔文主义所展开的哲学斗争,一直延续至今。因此达尔文主义的重要历史意义不仅在于它推动了自然科学的进步,而且对于人文科学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达尔文在其著作《物种起源》和《人类由来》中明确地把人类纳入生物系统中,将人类视为生物进化链中的一环,这一观点的产生随即撼动文学世界。许多作家将进化论的观点融入到自己的创作中,产生了大量的自然主义作品。法国自然主义作家左拉是第一个把人类当作动物(而不是像动物那样)来对待的现代作家。在左拉看来,人即是动物,或善或恶由环境而定;动物性是人类的基本特性。此种人类兽性观就是19世纪达尔文主义影响下欧洲普遍的人性观念的反映。在《人兽》及《戴营丝·拉甘》两部小说中,左拉试图把当代科学融进文学,将达尔文的生物中心主义和机能主义浑然渗透于其中。

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重要代表托马斯·哈代对达尔文主义也做出了积极的反应,并把它运用于自己的文学创作中。正如聂珍钊教授所评述的:“哈代的进化论思想并非表现在个别作品里,而是渗透在他的全部创作中。从小说到诗歌,哈代似乎都尽力按照进化的学说进行构思和思考。哈代以生物进化的科学思想为观察点,运用全新的世界观、生命观、宇宙观和方法论描绘和强调社会进化的规律”,对于达尔文主义的中心理论——“生存竞争、适者生存”这一自然法则进行了翔实的文学阐述。

最早将进化论思想与文学创作契合的形式是左拉的自然主义创作,它虽始于欧洲,却在遥远的大西洋彼岸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是欧洲文化的传承者、发扬者。自然主义文学贯穿于整个20世纪的美国大众意识之中。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哈姆林·加兰、斯蒂芬·克莱恩、弗兰克·诺里斯、杰克·伦敦以及西奥多·德莱赛,这一连串闪光的名字给世界带来极目绚烂的作品:《一个孩子的城镇》、《破碎的偶像》、《红色英勇勋章》、《凡陀弗与兽性》、《马丁·伊登》,《嘉莉妹妹》以及《美国悲剧》,其中很多都是描写生存的小说,表达了作家们对于达尔文主义的理解。此后,在美国现代派作家多斯·帕索斯、黑色幽默作家冯尼格特以及后现代作家德里罗的著作里也都继续传承这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学理念。除小说之外,达尔文主义也同样活跃在美国戏剧舞台上:尤金·奥尼尔的《琼斯皇》、《毛猿》,田纳西·威廉斯的《玻璃动物园》、《欲望号街车》,亚瑟·米勒的《推销员之死》以及萨姆·谢泼德的家庭悲剧三部曲《饥饿阶级的诅咒》、《被埋葬的孩子》和《真正的西部》,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在不同程度及不同角度上都得以体现。

西方众多的文学创作者通过这些传世佳作对现实生活进行文学阐释,进而印证了达尔文主义的正确性。他们重塑文学观念、聚焦新的“真实”,记录下社会价值观从理想化和人文化到物质化和工具化的变迁,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心理本质,即生产欲望和消费欲望的社会化过程,再现人们的情感行为和物欲追求一体化的动物本性。

中国的现代文学也同样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巨大影响。1897年,严复翻译出版了赫胥黎全面阐述达尔文学说的《天演论》,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观念引入中国思想界,唤醒了国人救亡图存的民族意识,给中国带来了全新的文学观,推动了五四的文学革命。当时最有影响和代表性的三种刊物《新青年》、《新潮》和《少年中国》都大力宣传“文学进化”的观点,为五四新文学奠定了人道主义的科学根基,成为一代文人学者进行文学创作和研究的主导观念,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新的小说、诗歌、戏剧类型得以产生的一个理论前提。如果没有进化论的影响,中国现代文学也许就会是另一种局面。达尔文主义对于文学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文学创作方面,它也为文学批评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二、达尔文主义对文学批评的影响

在西方文学史上,文学研究大致经过这样几个阶段:在17世纪以前,文学研究主要采用古典主义一人文主义的模式,研究者把古典作品作为衡量一切文学作品的尺度,凡事成功地模仿古人的都是上乘之作,凡破坏传统,不模仿古人的均被视为劣品。18、19世纪,由于自然科学中新思想、新方法的影响,文学研究转向了历史主义一实证主义的模式。这种研究对作家的生平传略、思想发展过分偏重,对于作品的处理也比较机械。第一次大战后,文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历史主义一实证主义的模式被美学一形式主义的模式所取代。研究者认为,作品本身是一个自足的、封闭的系统,文学研究的根本是对作品在内的各种因素作审美的剖析和判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批评界开始重视读者的参与作用,将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反应,阅读过程对创作过程的积极干预,以及产生各种不同反应的社会的、历史的和个人的原因纳入其研究范围。此后,文学评论界更是空前活跃,产生大量“离经叛道”的文学批评理论。美国著名学者布赖恩·博伊德(BrianBoyd)和著有《达尔文进化心理学、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一文的美国学者约瑟夫·加洛(JosephCarrol1)以及《特洛伊的掠夺——重读伊利亚特》一书的作者乔纳森·高舍尔(JonathanGottschal1)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文学达尔文主义,即将生物学中探寻生物体的发展模式运用于探寻文学作品中人类行为的内部机制,将达尔文主义与文学批评研究相结合形成文学达尔文主义。

首先,对于文学存在的目的,文学达尔文主义本着科学实用论的观点做出论述:第一,随着人类进化,智商日益增高,对于未知世界探索的猎奇心理日益增强,需要文学作品为人类插上想象的翅膀。某种程度上讲,是文学作品满足了人类早期的精神追求。第二,文学作品为人类构设了训练“适者”去“生存”的场景,从而使人类获得了难能可贵的经验。第三,文学作品能够满足作家创作时的性幻想,是作家想取悦一位或多名假想中心怡悦异性的手段。第四,文学作品是文化整合的工具。进化心理学家认为,随着文学作品的广泛传播,人们的心理呈现出趋同之势,形成“基因一文化共同一进化”(gene—cultureeo—evolution)的文化大同局面,从而进一步促进人类社会共同繁荣发展。第五,文学作品始于宗教,并最终归于宗教,是人类精神领域永恒的慰藉。第六,文学作品中丰富辞藻的绚烂魅力使得它成为人类愉悦身心的法宝。

其次,对于文本的分析评论,文学达尔文主义则立足于生物进化论的科学观点进行解读。传统文学理论通常把文本视为在某种特定社会环境中的产物,而解构主义的创始人雅克·德里达则更为极端地认为,文学作品只不过是各种文本的交相印证,他曾指出:“文本外无他物”。因此,在文学达尔文主义者眼中,传统的文学批评研究不外乎在文本中寻找某种研究者所青睐的理论印记罢了。例如,受弗洛伊德主义影响的人,读小说是为了找出小孩想与双亲的暗示;而者要寻找的肯定是经济与阶级的冲突。对此,文学达尔文主义者强调指出传统文学批评深受人的动机与认知偏见的影响,他们强烈呼吁文学批评中人性本质论的必要性,他们相信,文学所反映的是自然选择下的普世人性本质,因而,不能探微而要跳出文本,要从动物性的择偶、遗传基因、血亲关系及适境生存等角度来对文本进行宏观解读,要去分析人类各种行为的根本动因。

在解读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最受欢迎的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时,文学达尔文主义者不去考虑辞藻的优美、情节的曲折及艺术手法的巧妙等细节因素,而是更注重在阅读中去检验特定文化生态下形成的基本生物倾向。小说以“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篇,以“班纳特太太两个最值得疼爱的女儿出嫁的那一天,正是她做母亲的生平最高兴的一天”结束删,通篇无人能摆脱择偶及遗传基因等一系列生物问题。高贵而浪漫的伊丽莎自·班纳特(ElizabethBennett)与达西(Darcy)的结合便是以社交的优雅隐藏生殖需求:她一定要找到有权势的配偶以保证她繁衍后代;而他一定要找到年轻貌美的配偶以使得他的基因良性遗传,这便是人类择偶的生物进化标准。尽管在奥斯丁的描述中班纳特太太总是傻乎乎的(invariablysilly),但是文学达尔文主义者却认为,她想方设法要把女儿嫁出去的根本原因是要完成她的生物进化使命——遗传基因。只有她的女儿出嫁、生子,她的基因能得以延续,而基因延续则是一切生物体的终极本能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生物意义上的)人类将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对此,英国伟大的生物学家荷尔登(J.B.S.Haldane)曾做出这样的评述:我可不愿为救一个兄弟而牺牲生命,但如果换成两个兄弟,或是八个表兄弟我便死而无憾了。

当我们耳边再一次响起哈姆雷特的踌躇话语“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时,我们头脑中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是:或许寻求复仇的机会还不够成熟?或许俄狄浦斯情结使他犹豫再三?又或许是丹麦王子自身赢弱的性格缺陷使之裹足不前?然而,文学达尔文主义者则将其犹豫不决的原因归咎于个人既得利益与基因延续的生物利益之间的矛盾:是要杀死自己的叔父进而继承王位呢(既得利益)?或让母亲与叔父的后代——同母异父的兄弟继承并延续他3/8的基因(生物利益)呢?我们姑且不谈这种解释的合理性尚有几分,但文学达尔文主义为文本分析提供了新的模式却是不争的事实。

文学达尔文主义总是选择通过生物学而不是政治学或记号语言学的理念来研究文学,以自然法则为最高指导原则,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作为理论基石去解读文学作品,将文本中的人类一切行为内在动因归结为三点:后代的繁衍、资源的获取、竞争与合作。

第15篇

【关键词】儿童游戏 人性 文化 主体性 反主体性

作为现代儿童游戏观,儿童游戏是儿童生活的基本方式,是符合儿童天性的梦想世界的表征,是儿童精神世界与儿童文化的核心内容已被理论界所广泛认同。那么儿童游戏的本质是什么?笔者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的文献发现,前人所论述的儿童游戏的本质从学科的视域来关照可以分为生物性本质观、心理学本质观、文化性(社会性)本质观以及哲学本质观。

但是,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决定其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是某类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质,所以在面对儿童游戏本质的论述纷繁而不相统一的情况下,笔者试图从人性的视角对各派关于儿童游戏本质的理论作更高一级的综合,希望更进一步揭示儿童游戏的真正本质。

一、儿童游戏的本质在于儿童潜意识倾向于取得主动的自我控制体验

首先要说明的是,把游戏的实质归结为人性并非笔者首创,早在18世纪席勒就认为,游戏不只是“娱乐”或“玩耍”,而是人类自由本性和完整人格充分展现的途径和证明,游戏意味着“人的诞生”和“人性的复归”。[1]无独有偶,石小英在其博士论文《多维视角下儿童游戏意义的解析》中也写道:“游戏是根源于‘纯粹的人的本性’的活动,它与诸多机能的综合体‘人性’直接相连。”[2]由此可见,游戏是藉由人而发生的,因此从人的本性来探讨游戏的本质也就成为了可能。

那么,所谓“人性”具体是指什么?考察心理学及哲学思想史我们不难发现,并没有哪个学术组织或者流派比精神分析学派对此作出过更为精辟的论述。弗洛伊德在其后期著作《超越唯乐原则》中谈到:“人性中有一种强迫重复的原则,这是一种比它所压倒的那个唯乐原则更原始、更富于本能的东西。这种原则昭示着无意识努力的方向,即无意识中被压抑的东西本身的努力不外是要打破它自身所承受的沉重压力,并且力图使自己要么转变成有意识的东西,要么通过某种实际的行动释放出来,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能看出,人性最原始的本能就是人在任何时候都寻求一种取得主动地位的倾向。这种倾向使人通过各种途径追求一种控制感,尽管这些途径中有些本身是不愉快的体验,但是藉此人达到了主动控制的目的,仍然是产生了直接的愉快。因为对于某个系统来说的不愉快,同时对于另一个系统来说就是一种满足,而这种满足同样可以产生直接的愉快体验。”[3]在这里,弗洛伊德通过大量临床医学案例的佐证揭示了人性作为人类思维及活动最本源的力量是如何通过潜意识来发挥其作用的,进而从纯粹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了哲学的最高目标,即人的自由,并为这一人类理想增添了微观而具体的内容,那就是追求自由作为人的本性其实质是无意识的作用要求人寻求一种内在的主动控制。

所以,笔者认为儿童游戏的本质根植于儿童的天性之中,而儿童的天性在更为本质的层面上则源自人性,即人在潜意识中倾向于获得主动地位而对某一活动进行控制的体验。正是通过这种自主控制的体验,儿童才得以建构起其梦想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桥梁,实现其生物适应的功能,进而从纯粹的游戏人发展成为特定时空背景下的文化人。

二、多维视角下儿童游戏本质的阐释

通过对以往儿童游戏本质相关文献的考察,通过归纳笔者发现研究者在论述该问题时所采用的解释框架可以分为生物学、心理学、文化学、哲学四个视域。笔者在此亦遵循前人的研究传统,通过联系背景和综观全体的方式从以上四个维度对本文假设进行阐述。

1.从生物学视角观照:儿童游戏本质的人性论是从更为实质的层面上对生物性本质论的升华与完善

生命活动中为何会出现游戏现象?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起始于19世纪。这一时期的游戏理论被称为经典游戏理论,其代表有“剩余精力说”“松弛消遣说”“预演说”以及“复演说”,这些理论均为达尔文“进化论”盛行时代所出现的对儿童游戏动机与意义认识的产物,体现了游戏的生物性本质观。

19世纪英国哲学家斯宾塞提出游戏理论的“剩余精力说”,他认为,动物发展到较高级阶段上时,机体的一切力量并不像下等动物那样消耗在实现维持生命所必需的能量上面。由于较高的营养,机体中聚集着要求出路的剩余能量,所以当动物游戏的时候,它正是服从了这个要求。游戏是力量的一种非自然的练习。[4]与此相反,德国哲学家扎鲁斯提出“松弛消遣说”,认为艰苦的劳动之后,人们为了寻求一种精神上的放松才进行游戏。而德国心理学家格罗斯则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明游戏的动因,主张游戏是对未来生活需要的活动的准备,是本能的训练,这就是所谓的“预演说”(“生活准备说”)。 美国心理学家霍尔的“复演说”则认为,游戏是种族的过去活动习惯的延续和再现,将儿童对游戏的爱好和参与理解为生物进化复演规律的被动适应。[5]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通过系统研究游戏的起因及价值认为,游戏是儿童内部存在的自我活动的表现,是一种本能性的活动,是儿童内心世界的反映,通过游戏可以表现和发展神的本源。[6]

尽管受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在经典游戏理论中过于强调生物性原因而遭到学术界的广泛质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它第一次以抽象的思辨方式肯定了儿童游戏的生理性机制,提出了游戏的本质是人的一种本能性活动这一假设。直到今天,游戏是儿童与生俱来的天性早已深入人心。不论“本能”还是“天性”归根结底都属于“人性”的范畴,所以儿童游戏本质的人性论是从更为实质的层面上对生物性本质论的升华与完善。

2.从心理学视角观照:儿童游戏本质的人性论是心理学本质观的价值前提

游戏是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除饮食与睡眠外最大的心理需求,它与儿童的心理活动密切相关,因此,从心理学视角探寻儿童游戏的本质应是研究儿童游戏的基本视角。

游戏发展到20世纪40年代后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直至此后的20年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在儿童游戏的研究领域中持续占据着主宰地位。其游戏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儿童已经具有成人基本的各种欲望,这些与生俱来的原始冲动形成了最初的本我,但是由于儿童生活的客观环境以及儿童有限的能力所代表的超我的限制,儿童并不能随心所欲地满足其内在的需求,因此儿童才借助游戏进入一个虚拟的梦想世界,于此儿童可以自由的实现其在现实世界中所不能满足的愿望,逃避现实世界的强制和约束,发泄其受压抑、被社会所不能允许与接受的冲动。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儿童平衡了本我与超我的矛盾逐渐形成了自我,进而形成健全的人格。”[7]在弗洛伊德的游戏理论中,游戏的作用是帮助儿童形成“自我”,游戏冲动来自于儿童内部需要与外部客观环境的矛盾。儿童迫切希望自己长成大人,因为在儿童的眼里大人在现实生活中时时处于主动的地位,他们有能力并且安排了儿童的生活,儿童也正是希望借助虚拟化的游戏来取得这样一种内在主动控制的体验,因为这种体验的满足感能够带给儿童直接的愉快,从而消除了其抑郁与焦虑,使儿童得以健康成长。

20世纪70年代至今是游戏理论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以皮亚杰、维果斯基为代表的认知发展的游戏理论可谓独具特色而成为游戏研究领域的主流学派。皮亚杰从认识发生与认知发展的角度来阐述儿童游戏的动因,他认为:“游戏是智力活动的衍生物,儿童游戏的动力基础在于智慧的发展形式,即认知发展阶段。在游戏时,儿童并不能发展新的认知结构,而是不断巩固他们所获得的新的认知结构以及发展他们情感的机会,努力使自己的经验适合于当前存在的结构。”[8]

心理学上关于游戏的研究实质是游戏的价值研究,即游戏在心理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研究,不同的心理学派根据自己的理论体系都不约而同地选择游戏作为实现儿童心理发展的工具。总的来说,通过游戏儿童能够获得情感、认知、社会性、意志、人格等方面的发展,那么游戏为什么能有这么多的价值而其他活动没有呢?对于这一问题,心理学家们似乎基本上都是诉诸信念的,他们相信游戏与心理活动密切相关。而心理活动,尤其是幼儿这样社会化程度较低的人的心理活动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本能的色彩,所以不管是哪个学派的心理学关于游戏本质的论述都离不开人性本能的参与。

3.从文化学视角观照:游戏孕育了文化的生成,游戏的社会性本质观同生物性本质观一样统一于游戏的人性本质观

人类是生物性与社会性双重因素相互统一的复合体,这是对现代人性的一种基本的规定。所以,在儿童游戏的生物性本质观出现以后,作为它的对立面即儿童游戏的社会性本质观也应运而生,这一游戏观念最早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由原苏联心理学家和教育家维果斯基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游戏本质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这两种游戏观表面上看似二元对立不可调和,但是从文化的起源角度进行分析时,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游戏孕育了文化的生成,游戏的社会性本质观同生物性本质观一样统一于游戏的人性本质观。

在追溯人类文明的起源时,荷兰文化学家胡伊青加独辟蹊径,通过文化―史学的研究范式探讨了游戏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在整个文化进程中都活跃着某种游戏因素,这种游戏因素产生了社会生活的很多重要形式,而处于最初阶段的文化就是被游戏出来的。它不是像婴儿从子宫脱离出来那样从游戏中产生出来的,而是在游戏中并作为游戏产生出来并永远也不脱离游戏的。”[9]同样荷兰另一位文化学家赫伊津哈在探讨游戏与文化的关系时也提出:“游戏先于文化并创造了文化,文化是游戏的衍生物。游戏中极小的细节都带有文化的痕迹,文化在游戏中具有渗透性。因此,游戏是文化本质的、固有的、不可或缺的成分,是作为文化存在的现象。”[10]通过两位文化学家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起源上说,游戏是先于文化的,文化是在游戏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而游戏作为文化的载体在创造文化的同时也就带有了文化的特质,但是游戏的最初动机是什么?答案显然不是文化,在文化尚未形成之时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我们恐怕只有借助于人的天性这一形而上的假设。所以我们基本上可以厘清这样一条思路:人具有游戏的天性,这种内在本性通过游戏实现了其外化的过程,文化也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儿童是其自身文化的主动建构者。

4.从哲学视角观照:儿童游戏本质的人性论调和了游戏的主体性与反主体性的统一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游戏理论的不断丰富以及对游戏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开始从哲学层面上对儿童游戏的本质作更为科学的探索,这些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游戏的主体性与反主体性的统一。

“游戏的本质是人的主体性活动”这一观点的源头要追溯到康德和席勒,他们早在18世纪就提出游戏的核心在于人的主体性自由,而我国学者丁海东则指出:20世纪90年代后在我们国家有许多研究者开始尝试把游戏活动的本质概括为主体性活动,来探索建立一种更加科学的儿童游戏本质观。张燕曾学者撰文指出,游戏是儿童为了寻求快乐而自愿参加的一种活动,其实质就是在于儿童的主体性、自主性能够在活动中实现。刘焱学者在《幼儿园游戏教学论》一书中也较为详尽地解释了游戏的主体性本质。[11]对此持批判与反对态度的是德国哲学家加达默尔,他从哲学层面智慧地将游戏与艺术融为一体,运用现象学的观点加以考察得出的结论是:“游戏具有一种独特的本质,它独立于那些从事游戏活动的人的意识。所以,凡是在主体性的自为存在没有限制主体视域的地方,凡是在不存在任何进行游戏行为的主体的地方,就存在游戏,而且存在真正的游戏。游戏的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游戏只是通过游戏者才得以表现。”[12]加达默尔的游戏主体性移位(游戏成为主体,即反主体性)看似与“游戏的本质是人的主体性活动”相互矛盾,但从人性的深层分析,二者便完美地结合起来达到了内在的统一。加达默尔所强调是游戏的魅力使游戏者全身心地投入其中,甚至达到“忘我”的境界,但是这仅仅是一种表面的现象,深入到人的内部分析就会发现,游戏者沉浸在游戏中体验到的快乐必然是伴随着心理某一系统的满足,人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存在多种需要,但最迫切最基本的是要寻求一种主动控制感,而人沉浸在游戏中获得对世界的一种确定性控制,这正是人主体性的高度表现。但这一表现形式带有很大的潜在性,以至于给人一种主观意识和主体性不存在的假象。对于这一推论举一个最简单的生活常识便能一目了然:游戏时,如果哪个儿童破坏了游戏规则,那么其他儿童就会指出他的错误,告诉他游戏不是这样玩而应该怎样玩。所以,儿童在游戏时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游戏,人的主观意识只是在寻求心理满足这一更迫切需要时暂时潜藏了,一旦这种心理需要被破坏,主观意识便马上显现出来。

从人性的角度理解游戏,能更好地澄清儿童游戏的内在价值,即儿童游戏的内在价值在于它不仅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工具,更是儿童的生命活动和存在方式,是自组织发展的最本源的动力。任何外在的价值都不会高于这个价值,这是一个儿童教育者应该秉持的基本立场。但是,在今天这个充满浮躁和功利化的社会中,我们的幼儿园里绝大部分的活动都被包裹上一层“游戏”的外衣,更有不少研究者提出“教学游戏化”“课程活动游戏化”等理念,但就其本质而言,他们都把儿童游戏作为儿童发展的工具,即赋予游戏一定的外在价值而把游戏转化为一种教育的手段或工具。这无疑使得游戏本身被异化,这样非但不能充分发挥游戏的工具性价值,还有可能导致其丧失本体性意义,这样本末倒置的做法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院,重庆,400715)

参考文献:

[1][德]席勒.审美教育书简[M] .张玉能,译.上

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石小英.多维视角下儿童游戏意义的解析[D] .

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02.

[3][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弗洛伊德后期著作选[M] .林尘,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4][5]刘焱.幼儿园游戏教学论[M]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

[6]吴式颖,等.外国教育史简编[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

[7]关少化.关注游戏:三种心理学派不约而同[J] .教学与管理,2009(11).

[8][瑞]皮亚杰.儿童心理学[M] .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9][荷]胡伊青加.人:游戏者[M].成穷,译.贵

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

[10][荷]约翰・赫伊津哈.游戏的人:文化中游戏成分的研究[M] .何道宽,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