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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凯尔纳和斯蒂文•贝斯特指出:“所有的‘后’(post)字都是一种序列符号,表明那些事物是处在现代之后并接现代之踵而来。”①既然“后现代”是“接现代之踵而来”,如果持着历史的目光,就应该深刻地理解或走进现代性,否则不可能准确地理解各种后现代思想和理论。所以,我认为,对于中国儿童文学理论研究而言,还不能急切地“走出现代性”。我这样说,是因为在我看来,一方面中国儿童文学在创作实践上没有完成应该完成的“现代性”任务,另一方面目前的儿童文学理论在“现代性”认识上还存在着诸多的语焉不详乃至错误阐释。反对“现代性”必须“在场”,必须首先身处“现代性”历史的现场。人们曾经对激进的后现论的代表人物博德里拉作过这样的批判:“博德里拉的这种‘超’把戏,只是一名唯心主义者匆匆路过一个他从未莅临、也不了解,甚至根本没有认真去对待的环境时,浮光掠影地瞥见的一点皮毛而已。”②中国儿童文学界屈指可数的几位操持后现论话语的研究者,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在“现代性”历史的现场这一问题。吴其南的《二十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的文化阐释》和杜传坤的《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是两个用后现论批判现代性的典型文本,前者的“结语”以“走出现代性”为题,后者的第一章“反思与重构:中国儿童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中的一节的题目就是“发生论辩证:中国儿童文学起源的现代性批判”。对于儿童文学史研究的这两部著作来说,通过对史料的梳理、辨析,通过对当时的思想、文化、教育的中国“环境”的历史性把握,来阐释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历史,乃是应该具有的“在场”行为,但是,在我看来,这两部算得上运用后现论的著作,在解构“现代性”时所提出的重大、重要的观点,都出现了不“在场”的状况。下面,我们稍稍作一下具体的说明和分析。吴其南认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经历了三次启蒙。……前两次,从戊戌维新到五四,中国儿童文学尚处在草创阶段,启蒙作为一种文化思潮不可能在儿童文学中有多大的表现,……只有新时期、八十年代的新启蒙,才在儿童文学内部产生影响,出现真正的启蒙主义的儿童文学。”
③我的观点恰恰与吴其南相反,纵观中国儿童文学的百年历史,“真正的启蒙主义的儿童文学”恰恰发生于“草创阶段”,它以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为代表。我在《“儿童的发现”:周作人的“人的文学”的思想源头》一文中指出:“以往的现代文学研究在阐释周作人的《人的文学》一文时,往往细读不够,从而将‘人的文学’所指之‘人’作笼统的理解,即把周作人所要解决的‘人的问题’里的‘人’理解为整体的人类。可是,我在剖析《人的文学》的思想论述逻辑之后,却发现了一个颇有意味、耐人寻思的现象———‘人的问题’里的‘人’,主要的并非指整体的人类,而是指的‘儿童’和‘妇女’,并不包括‘男人’在内。在《人的文学》里,周作人的‘人’的概念,除了对整体的‘人’的论述,还具体地把‘人’区分为‘儿童’与‘父母’、‘妇女’与‘男人’两类对应的人。周作人就是在这对应的两类人的关系中,思考他的‘人的文学’的道德问题的。周作人要解放的主要是儿童和妇女,而不是男人。《人的文学》的这一核心的论述逻辑,也是思想逻辑,体现出周作人的现代思想的独特性以及‘国民性’批判的独特性。”“其实,在《人的文学》一文中,周作人所主张的‘人’的文学,首先和主要是为儿童和妇女争得做人的权利的文学,男人(‘神圣的’‘父与夫’)的权利,已经是‘神圣的’了,一时还用不着帮他们去争。由此可见,在提出并思考‘人的文学’这个问题上,作为思想家,周作人表现出了其反封建的现代思想的十分独特的一面。”①在《人的文学》发表两年后撰写的《儿童的文学》一文,其实是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表述的一个方面的启蒙思想,在儿童文学领域里的再一次具体呈现。此后,周作人在《儿童的书》、《关于儿童的书》、《〈长之文学论文集〉跋》等文章对抹杀儿童、教训儿童的成人本位思想的批判,都是深刻的思想启蒙,是吴其南所说的“专指意义上的启蒙,即人文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冲突”。周作人的这些“思想革命”的文字,对规划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方向至为重要。“吴其南认为‘只有新时期、八十年代’才‘出现真正的启蒙主义的儿童文学’,其阅读历史的目光显然是被蒙蔽着的。造成这种被遮蔽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整体的历史事实,比如对周作人的‘人的文学’的理念,对周作人儿童本位的儿童文学思想的全部面貌,没有进行凝视、谛视和审视,因而对于周作人作为思想家的资质不能作出辨识和体认。”②再来看看杜传坤的“中国儿童文学起源的现代性批判”。杜传坤在《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这部著作中对“儿童本位”论这一“发现儿童”的现代性思想进行了批判,认为“五四儿童本位的文学话语是救赎,也是枷锁。”③杜传坤这样分析现代的“儿童的发现”———“儿童被认同才获得其社会身份,而其社会身份一旦确立,马上就被置于知识分子所构筑的庞大的社会权力网络之中———只有满足了国家与社会需要的‘儿童’才有可能获得认同,因此,成为‘儿童’就意味着获得监视。监视实践要求为儿童立法的那些人,比如儿童文学专家、教育专家、心理专家从事一门专业的监督任务,在这一监督中,一种社会无意识逐渐得以形成———儿童具有内在的不完美性、有欠缺,为了能够在未来的成人世界里生存,儿童必须习得成人为其规定的知识、道德与审美能力……”④我认为,这也是对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性的不“在场”的阐释。要“在场”就得从笼统的宏观叙事,走向具体的微观分析。在中国,“儿童的发现”的代表人物是周作人,“儿童的发现”具体体现为他的“儿童本位”理论。当杜传坤指出“成为‘儿童’就意味着获得监视”时,最应该做的是在最能代表“现代”思想的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中发现“监视”儿童的证据,发现周作人认为“儿童具有内在的不完美性、有欠缺”的证据。我翻遍周作人的著作,非但找不到可以支撑杜传坤的批判的只言片语,反而随处遇到的是她的指控的观点。我们信手拈来两例。
“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不是将他当作缩小的成人,拿‘圣经贤传’尽量的灌下去,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甚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近来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的内外两面的生活。儿童期的二十岁年的生活,一面固然是成人生活的预备,但一面也自有独立的意义与价值,因为全生活只是一个生长,我们不能指定那一截的时期,是真正的生活。我以为顺应自然生活各期,———生长,成熟,老死,都是真正的生活。所以我们对于误认儿童为缩小的成人的教法,固然完全反对,就是那不承认儿童的独立生活的意见,我们也不以为然。那全然蔑视的不必说了,在诗歌里鼓吹合群,在故事里提倡爱国,专为将来设想,不顾现在儿童生活的需要的办法,也不免浪费了儿童的时间,缺损了儿童的生活。”①周作人的这样的言论不恰恰是对杜传坤所说的“只有满足了国家与社会需要的‘儿童’才有可能获得认同”这一观念的批判吗?“昨天我看满三岁的小侄儿小波波在丁香花下玩耍,他拿了一个煤球的铲子在挖泥土,模仿苦力的样子用右足踏铲,竭力地挖掘,只有条头糕一般粗的小胳膊上满是汗了,大人们来叫他去,他还是不歇,后来心思一转这才停止,却又起手学摇煤球的人把泥土一瓢一瓢地舀去倒在台阶上了。他这样的玩,不但是得了游戏的三昧,并且也到了艺术的化境。这种忘我地造作或享受之悦乐,几乎具有宗教的高上意义,与时时处处拘囚于小主观的风雅大相悬殊:我们走过了童年,赶不着艺术的人,不容易得到这个心境,但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既不求法,亦不求知,那么努力学玩,正是我们唯一的道了。”②在这样的话语里,我们看到的完全是与“儿童具有内在的不完美性、有欠缺”这一观念相反的儿童观。如果按照杜传坤的观点,即将“监视”儿童视为“现代性”,那么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就是反现代性的;如果认为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是现代性的,那么杜传坤所判定的现代的“监视”儿童,就不是现代性的。我本人是将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视为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性的最为杰出的代表。我在《论“儿童本位”论的合理性和实践效用》一文中指出:“绝对真理已经遭到怀疑。但是,真理依然存在,我是说历史的真理依然存在。
‘儿童本位’论就是历史的真理。‘儿童本位’论在实践中,依然拥有马克思所说的‘现实性和力量’。不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对于以成人为本位的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中国,‘儿童本位’的儿童文学观,都是端正的、具有实践效用的儿童文学理论。它虽然深受西方现代思想,尤其是儿童文学思想的影响,但却是中国本土实践产生的本土化儿童文学理论。它不仅从前解决了,而且目前还在解决着儿童文学在中国语境中面临的诸多重大问题、根本问题。作为一种理论,只有当‘儿童本位’论在实践中已经失去了效用,才可能被‘超越’,反之,如果它在实践中能够继续发挥效用,就不该被超越,也不可能被超越。至少在今天的现实语境里,‘儿童本位’论依然是一种真理性理论,依然值得我们以此为工具去进行儿童文学以及儿童教育的实践。”③钱淑英在《2013年中国儿童文学研究:热烈中的沉潜》④一文中,指出了当前围绕着“儿童本位论”的学术分歧。从钱淑英的“与此相反,以吴其南为代表的研究者则站在后现代建构论的立场,对‘儿童本位论’进行了批评和反拨”这一表述里,似乎可以读出关于“儿童本位论”的认识、评价上的分歧,似乎是“现代”与“后现代”的分歧这一信息。可是,我却想说,在本质上,我与吴其南、杜传坤的分歧不是“现代”与“后现代”的分歧,而是是否置身于“现代性”历史的现场,准确、客观地把握了“儿童本位”这一现代思想的真实内涵的分歧。我对于哈贝马斯将“现代性”视为“一项未竟的事业”,抱有深切同感。现代性思想的相当大部分,依然适合中国的国情。在中国这个正在建构“现代”的具体的历史语境里,或者用哈贝马斯的话说,在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性”还是“一项未竟的事业”的时代里,我们只能、只有先成为现代性的实践者。不论在现在,还是在将来,这都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合法性。至少,我们也得在自己的内部,使“现代”已经成为一种个人传统之后,才可能对其进行超越,才有可能与“后现代”对话、融合。这体现出人的“局限”,但是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规律。
二、必须“走进”的后现论
我虽然批评了杜传坤、吴其南的后现代话语中的某些观点,但是对两位学者积极汲取后现论资源的姿态却怀着尊重,并且认为,这样的研究能够把对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我从他们的研究中悟出的道理是,在儿童文学、儿童文化的发展方面,现代思想和理论依然富含着建设性的价值,可以在当下继续发挥功能,而后现论也可以照出现代性视野的“盲点”,提供新的建构方法,开辟广阔的理论空间。现代社会以及人类的思维方式和精神结构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出现的某些后现代思想理论就是对这一变化的一种十分重要的反应。后现论关注、阐释的问题,是人的自身的问题,对于知识分子,对于学术研究者,更是必须面对的问题。从某种意义、某些方面来看,后现论是揭示以现代性方式呈现的人的思维和认识的局限和盲点的理论。与这一理论“对话”,有助于我们看清既有理论(包括自身的理论)的局限性。因此,“走进”后现论是中国儿童文学学术研究不可绕过的一段进程。后现论中具有开拓性、创造性和批判性的那些部分,对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后现论中有我所需要的理论资源。不过,如同“现代性是一种双重现象”(吉登斯语)一样,后现代主义理论也存在着很多的悖论。我的基本立场,与写作《后现论———批判性的质疑》一书的道格拉斯•凯尔纳和斯蒂文•贝斯特的立场是一致的———“我们并不接受那种认为历史已经发生了彻底的断裂,需要用全新的理论模式和思维方式去解释的后现代假设。不过我们承认,广大的社会和文化领域内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它需要我们去重建社会理论和文化理论,同时这些变化每每也为‘后现代’一词在理论、艺术、社会及政治领域的运用提供了正当性。
同样,尽管我们同意后现代对现代性和现论的某些批判,但我们并不打算全盘抛弃过去的理论和方法,不打算全盘抛弃现代性。”①“自觉地进行学术反思,在我有着现实的迫切性。我的儿童文学本质理论研究和中国儿童文学史研究,在一些重要的学术问题上,面临着有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它们是我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我愿意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其中最为核心的是要回答本质论(不是本质主义)的合理性和可能性这一问题,而与这一问题相联系的是中国儿童文学的历史起源即儿童文学是不是“古已有之”这一问题。”②我所说的“有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指的就是来自吴其南、杜传坤等学者的后现论话语式的批判(尽管没有指名)。在中国儿童文学界操持“后现代”话语的研究者混淆了“本质论”与“本质主义”的区别。吴其南在批判现代性时说:“关键就在于人们持一种本质论的世界观,现实、历史后面有一个本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在那儿,人们的任务只是去探索它、发现它。”③杜传坤在《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一书中认为:“联系当代儿童文学的现状,走出本质论的樊笼亦属必要。对当代儿童文学的发展而言,五四儿童本位的文学话语是救赎,也是枷锁……‘儿童性’与‘文学性’抑或‘儿童本位’似乎成了儿童文学理论批评与创作的一个难以逾越的迷障。如同启蒙的辩证法,启蒙以理性颠覆神话,最后却使自身成为一种超历史的神话,五四文学的启蒙由反对‘文以载道’最终走向‘载新道’。儿童本位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观,同样走入了这样一个本质论的封闭话语空间。”①我的立场很明确,“本质论”与“本质主义”并不是一回事,我赞成批判、告别“本质主义”,但是不赞成放弃“本质论”,为此,我特别撰写了《“反本质论”的学术后果———对中国儿童文学史重大问题的辨析》一文,以事实为据,指出了以吴其南为代表的“反本质论”研究的学术失范、学术失据的问题。我在文中说道:“犯这样的错误,与他们盲目地接受西方后现论中激进的‘解构’理论,进而采取盲目的反本质论的学术态度直接相关。从吴其南等学者的研究的负面学术效果来看,他们的‘反本质论’已经陷入了误区,目前还不是一个值得‘赞同的语汇’,‘反本质论’作为一项工具,使用起来效果不彰,与本质论研究相比,远远没有做到‘看起来更具吸引力’。”在论文的结尾,我作了这样的倡议:“我想郑重倡议,不管是‘反本质论’研究,还是‘本质论’研究,都要在自己的学术语言里,把‘世界’与‘真理’、‘事实’与‘观念’区分清楚,进而都不要放弃凝视、谛视、审视研究对象这三重学术目光。我深信,拥有这三重目光的学术研究,才会持续不断地给儿童文学的学科发展带来学术的增值。”②近年来,我本人也在努力理解后现论,希望借鉴后现论,解决自己的现代性话语所难以解决的重大学术问题。尽管我依然坚持儿童文学的本质论研究立场,但是,面对研究者们对本质主义和本质论的批判,我还是反思到自己的相关研究的确存在着思考的局限性。其中最重要的局限,是没能在人文学科范畴内,将世界与对世界的“描述”严格、清晰地区分开来。有意味的是,我的这一反思,同样是得益于后现论,其中主要是理查德•罗蒂的后现代哲学思想。在借鉴后现论的过程中,我反思自己以往的本质论研究的局限性,明确发展出了建构主义的本质论。我做的最大也是最有意义的一项运用后现论的学术工作,是运用建构主义的本质论方法,解决中国儿童文学是否“古已有之”这一文学史起源研究的重大学术问题。
一直以来,以王泉根、方卫平、吴其南、涂明求为代表的学者们认为中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而我则反对这种文学史观,认为儿童文学是“现代”文学,它没有“古代”,只有“现代”。但是,在论证各自的观点时,双方采用的都是将儿童文学看成是一个“实体”存在这种思维,而这种思维具有本质主义的色彩。所谓将儿童文学看成是一个“实体”存在,就是认为儿童文学可以像一块石头一样,不证自明———如果一个文本是儿童文学,那么就应该在所有人的眼里都是儿童文学。在我眼里是儿童文学的,在你眼里如果不是,那就是你错了。这样的思维方式使中国儿童文学是否“古已有之”的讨论,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局之中。然而,中国儿童文学的起源问题不说清楚,儿童文学这一学科就没有坚实的立足点。是借鉴自后现论的建构主义本质论帮助我打破了思考的僵局,我认识到儿童文学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而是现代人建构的一个文学观念。依据建构主义的本质论观点,作为“实体”的儿童文学在中国是否“古已有之”这一问题已经不能成立,剩下的能够成立的问题只是———作为观念的儿童文学是在哪个时代被建构出来的。于是,我撰写了《“儿童文学”的知识考古———论中国儿童文学不是“古已有之”》一文,对“儿童文学”这一观念进行知识考古,得出了“儿童文学”这个观念不是在“古代”而是在“现代”被建构出来的这一结论。在《论周作人的“儿童文学”观念的发生———以美国影响为中心》①一文和《现代儿童文学文论解说》②一书中,我进一步考证了周作人的“儿童文学”概念的建构过程。
三、未来指向:融合“现代”与“后现代”
论文摘要: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对其审美性质。类型特征、创造法则和基本范式进行了全面、深入和系统的阐述,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了传统美学本质论、学科论和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创造性的构建了真正具有全方位视野和完整体系的审美形态学理论。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相应审美阶段进行研究,对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或强调现实美、或重视感觉美、或关注艺术美的片面本质论、学科论、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进行了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建构了审美形态学的完整理论体系。
一、对传统美学本质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和美学家关于美的本质论仅强调审美活动某一阶段的审美形态,却忽略了其他审美形态,明显存在片面性。或如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车尔尼雪夫斯基、蔡仪等仅关注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或如伊壁鸿鲁学派、休漠、柏克、康德、杜威、桑塔亚那,乃至吕荧等仅关注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基本上主张美是心灵活动,是愉快;或如狄德罗、黑格尔、朱光潜等仅关注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强调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尤其主观的客观化。wWW.133229.CoM所谓美的本质的界定,必须涵盖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和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等所有审美形态,否则就是不全面的。但是任何一种针对某阶段审美形态,却忽略其历史发展的界定,同样是不科学的。而且,任何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的抽象和界定其实都不可能是毫无遗漏的,甚至往往以漏失更具有真理意义的本质规律为代价。因为人们总是对已经引起注意的因素进行了概括,却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同样有理由成为本质规律但是没有被人们注意到的那些因素。所谓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规律的抽象常常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对具体、鲜活和复杂的形态特征的描述为代价的,而对形态特征的牺牲同样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作为真理存在的可能。对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美的本质的抽象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是空洞而没有意义的。因为事实上不存在可以涵盖所有审美形态的概念,任何概念所能涵盖的只能是具体的暂时的审美形态,而不是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对传统美学本质论所进行的修正和整合,不是从最普遍意义上重新获得一定貌似新颖实则仍然不免偏颇和肤浅的本质论,而是创造性地将审美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将各个不同审美阶段的审美形态都作为界定对象,使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片面本质论在具体审美形态的描述中获得真理性地位。这就是该著作超越传统美学的一个主要体现。正如他所说:“坚持概念性与非概念性的有机统一,放弃对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的界定而寻求对具有具体性和暂时性的审美形态的描述,是我们所谓审美形态学的一个基本思路。”虽然这种具体描述也非无所遗漏,但相对于最为普遍意义的抽象来说毕竟漏失得少些。
二、对传统美学学科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学科论,或如柏拉图、蔡仪和洪毅然强调对美本身尤其现实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是美的哲学。或如鲍姆嘉通、桑塔亚那、高尔泰,甚至李泽厚等强调对审美心理、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等感觉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审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或如谢林、黑格尔、朱光潜等强调对艺术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艺术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以上三种学科论由于强调某一审美形态而忽略其他,明显存在片面性,但最受忽略的是现实美中的自然美。因休漠、鲍姆嘉通、黑格尔和桑塔亚那等对感觉美和艺术美的片面强调,最终使现实美尤其自然美逐渐被贬斥或遗忘。虽然西方现代美学尤其是英美肯定美学已经对黑格尔等否定自然美的学科论有一定程度反拨,但在我国仍有许多人将美学限定为美感学或艺术学。近年来兴起的生态美学虽有所反拨,却因忽视和贬抑感觉美和艺术美而陷人另一片面性之中。
真正全面、完整的美学体系应该对包括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在内的人类审美活动各个阶段的一切审美形态进行整体观照、动态把握和历时性研究。有些著作或教材虽然注意到整体观照,但多停留在基于逻辑关系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层面。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三种审美形态分别放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相应阶段中进行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不仅成功修正和整合了传统美学学科论的片面性,而且超越了传统美学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的理论模式,在重视历时性研究与动态描述的基础上,达到了宏观的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与微观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描述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审美形态学体系宏观结构与微观结构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动态性与静态性、历史性与逻辑性的统一。
三、对传统美学形态论尤其审美形态学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形态论比较集中地体现于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之中,只是这一构想明显存在片面性。在国外,虽然雷蒙德《艺术形式的起源》(1892年)、帕克《艺术分析》(1926年)和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1956年)早已提出了审美形态学的学科概念,但是他们明显受到艺术核心论的影响,如门罗主张根据研究范围将美学分为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和审美价值学,仅仅将“对形式和风格进行的描述性分析被称为‘艺术形态学’或‘审美形态学,”他所谓审美形态学其实仅是艺术形态学:在国内,叶朗虽然不满门罗的界定,将审美形态学与审美艺术学、审美心理学、审美社会学等平列,将诸如优美、崇高、悲剧、滑稽和喜剧、荒诞、中和等审美范畴作为审美形态,但是他所谓“审美形态学是考察人类审美活动在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文化圈中,如何凝结成代表文化大风格的审美范畴形态,它们如何影响人们的审美观念与艺术创造,以及它们自身又如何发展演变的一门美学分支学科”的阐述,仍未彻底摆脱艺术范畴的制约,充其量不过是审美范畴学或文化风格学。至于李泽厚界定为“审美能力(趣味、观念、理想)的形态学”,将审美形态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和“悦志悦神”闭,其所谓审美形态学只是审美能力形态学或审美感觉形态学。这些美学家力图在更大视野对审美形态学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进行界定的理论构想,无一例外地暴露出缺乏整体把握审美形态和彻底整合传统美学片面形态论的能力的缺憾。
论文摘要: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对其审美性质。类型特征、创造法则和基本范式进行了全面、深入和系统的阐述,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了传统美学本质论、学科论和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创造性的构建了真正具有全方位视野和完整体系的审美形态学理论。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相应审美阶段进行研究,对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或强调现实美、或重视感觉美、或关注艺术美的片面本质论、学科论、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进行了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建构了审美形态学的完整理论体系。
一、对传统美学本质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和美学家关于美的本质论仅强调审美活动某一阶段的审美形态,却忽略了其他审美形态,明显存在片面性。或如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车尔尼雪夫斯基、蔡仪等仅关注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或如伊壁鸿鲁学派、休漠、柏克、康德、杜威、桑塔亚那,乃至吕荧等仅关注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基本上主张美是心灵活动,是愉快;或如狄德罗、黑格尔、朱光潜等仅关注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强调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尤其主观的客观化。所谓美的本质的界定,必须涵盖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和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等所有审美形态,否则就是不全面的。但是任何一种针对某阶段审美形态,却忽略其历史发展的界定,同样是不科学的。而且,任何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的抽象和界定其实都不可能是毫无遗漏的,甚至往往以漏失更具有真理意义的本质规律为代价。因为人们总是对已经引起注意的因素进行了概括,却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同样有理由成为本质规律但是没有被人们注意到的那些因素。所谓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规律的抽象常常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对具体、鲜活和复杂的形态特征的描述为代价的,而对形态特征的牺牲同样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作为真理存在的可能。对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美的本质的抽象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是空洞而没有意义的。因为事实上不存在可以涵盖所有审美形态的概念,任何概念所能涵盖的只能是具体的暂时的审美形态,而不是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对传统美学本质论所进行的修正和整合,不是从最普遍意义上重新获得一定貌似新颖实则仍然不免偏颇和肤浅的本质论,而是创造性地将审美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将各个不同审美阶段的审美形态都作为界定对象,使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片面本质论在具体审美形态的描述中获得真理性地位。这就是该著作超越传统美学的一个主要体现。正如他所说:“坚持概念性与非概念性的有机统一,放弃对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的界定而寻求对具有具体性和暂时性的审美形态的描述,是我们所谓审美形态学的一个基本思路。”虽然这种具体描述也非无所遗漏,但相对于最为普遍意义的抽象来说毕竟漏失得少些。
二、对传统美学学科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学科论,或如柏拉图、蔡仪和洪毅然强调对美本身尤其现实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是美的哲学。或如鲍姆嘉通、桑塔亚那、高尔泰,甚至李泽厚等强调对审美心理、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等感觉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审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或如谢林、黑格尔、朱光潜等强调对艺术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艺术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以上三种学科论由于强调某一审美形态而忽略其他,明显存在片面性,但最受忽略的是现实美中的自然美。因休漠、鲍姆嘉通、黑格尔和桑塔亚那等对感觉美和艺术美的片面强调,最终使现实美尤其自然美逐渐被贬斥或遗忘。虽然西方现代美学尤其是英美肯定美学已经对黑格尔等否定自然美的学科论有一定程度反拨,但在我国仍有许多人将美学限定为美感学或艺术学。近年来兴起的生态美学虽有所反拨,却因忽视和贬抑感觉美和艺术美而陷人另一片面性之中。
真正全面、完整的美学体系应该对包括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在内的人类审美活动各个阶段的一切审美形态进行整体观照、动态把握和历时性研究。有些著作或教材虽然注意到整体观照,但多停留在基于逻辑关系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层面。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三种审美形态分别放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相应阶段中进行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不仅成功修正和整合了传统美学学科论的片面性,而且超越了传统美学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的理论模式,在重视历时性研究与动态描述的基础上,达到了宏观的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与微观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描述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审美形态学体系宏观结构与微观结构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动态性与静态性、历史性与逻辑性的统一。 三、对传统美学形态论尤其审美形态学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形态论比较集中地体现于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之中,只是这一构想明显存在片面性。在国外,虽然雷蒙德《艺术形式的起源》(1892年)、帕克《艺术分析》(1926年)和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1956年)早已提出了审美形态学的学科概念,但是他们明显受到艺术核心论的影响,如门罗主张根据研究范围将美学分为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和审美价值学,仅仅将“对形式和风格进行的描述性分析被称为‘艺术形态学’或‘审美形态学,”他所谓审美形态学其实仅是艺术形态学:在国内,叶朗虽然不满门罗的界定,将审美形态学与审美艺术学、审美心理学、审美社会学等平列,将诸如优美、崇高、悲剧、滑稽和喜剧、荒诞、中和等审美范畴作为审美形态,但是他所谓“审美形态学是考察人类审美活动在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文化圈中,如何凝结成代表文化大风格的审美范畴形态,它们如何影响人们的审美观念与艺术创造,以及它们自身又如何发展演变的一门美学分支学科”的阐述,仍未彻底摆脱艺术范畴的制约,充其量不过是审美范畴学或文化风格学。至于李泽厚界定为“审美能力(趣味、观念、理想)的形态学”,将审美形态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和“悦志悦神”闭,其所谓审美形态学只是审美能力形态学或审美感觉形态学。这些美学家力图在更大视野对审美形态学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进行界定的理论构想,无一例外地暴露出缺乏整体把握审美形态和彻底整合传统美学片面形态论的能力的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