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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及发展趋势
1997年,国外学者首次提出环境金融这一概念。目前,关于环境金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外学者也存在多种观点:①环境金融是金融业根据环境产业的需求而进行的金融创新;②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以及为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而开展的投融资活动;③环境金融就是把循环经济、金融创新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探讨所有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
纵观上述观点,一个共同的认识是: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开展的金融创新,研究用于环境保护用途的金融创新工具,因此应具备金融创新的范畴,明显的环保意图,并能提高循环经济水平等特征。这就与当前各国政府倡导的绿色、环保等政策不谋而合。可以预见,环境金融将成为21世纪金融业发展的一大趋势。笔者认为,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环境金融就是要研究如何利用金融创新途径达到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柴达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并达到政府一企业一银行多方共赢。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有必要发展环境金融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面临严峻的环保压力
循环经济包括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型社会三个层面,分别定性为小、中、大循环。目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围绕盐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有色冶金等四大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等四个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正处于从企业清洁生产向生态工业园区过渡的阶段,即小循环向中循环过渡,这一阶段的显著特征是生态保护功能有待改善,突出表现在:一是循环利用水平不高。由于柴达木循环经济仍处于探索阶段,产业关联度不高,产业链短,资源开发中的废弃物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破坏环境和资源浪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水资源缺乏,但利用率偏低。目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单位面积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但万元GDP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9倍。三是减排防污压力较大。尤其是二氧化碳导致的温室效应,致使当地温度在以每10年0.44摄氏度的速度上升。
(二)发展环境金融有助于缓解当前的环保压力
1、发展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宏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宏观上看,环境金融和循环经济的目标一致,二者均期望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柴达木地区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发展环境金融正向引导企业的环保行为,微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微观上看,企业提高清洁生产能力是缓解当前环保压力的保证。环境金融的关键是以环保为宗旨,通过金融杠杆作用,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配置与使用,间接影响循环经济中的企业的环保行为,激励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环保能力,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吸引信贷资源。
3、环境金融参与循环经济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循环经济讲求以最小的环境代价为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收益,在资源利丌]上“榨净”,最终政府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获得了绿色财政;企节省了成本,提升了利润空间。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并行后,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效果更加突出,银行也能从循环经济的发展中收获更大的效益。
(三)循环经济为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
从循环经济“资源一产再生资源”的生产模式来看循环经济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了生产对环境的破坏,节约了资源,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且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信贷资金因环保因素所形成的风险,信贷资源的“洼地效应”强于传统经济模式,为银行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但是金融创新体制的弊端是发展环境金融的最大阻力,如:作为基层金融机构,末经上级授权,金融创新难以有效展开,并且基层银行机构创新研发人才欠缺,现行的金融创新产品中难寻针对环保因素的会融创新产品。
三、发展环境金融有助干促进试验区企业全面采取环保措施
假设柴达木地企业存在信贷资源争夺战,并由此产生博弈行为,柴达木地区从时间依次经历了“传统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绿色信贷”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博弈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偶然事件。因此不管企业采取环保措施与否,银行均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并且企业采取环保措施要花费一定的资金成本,此时企业的上策是都不采取环保措施,并且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第二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末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参与试点的企业以“符合同家环保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要求”为获得信贷支持的取胜条件,但环保投资见效慢,银行不愿向试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银行仍然可以为环保不达标的项目和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获得短期效益。最后导致银行信贷资金大部分投向非环保企业,对循环经济的支持作用不充分。第三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未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但不能获得信贷支持。绿色信贷实施后,给予了发展环境金融产品的良好机遇。从期望值角度看,同一条产业链条上的所有企业都有意愿采取环保措施,因为同一链条上的企业都不希望因其中一个环节的断裂,而导致自身经营闲难。不同产业链条上的企业之间,不采取环保措施的非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之间,虽然不存在利害关系,但由于绿色信贷政策的硬性约束,为了获得信贷支持不得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博弈结果是柴达木地区所有企业均采取环保措施,共享信贷资源,最终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水平上台阶。
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环境金融产品设想
目前罔内外常见的环境金融产品有碳金融、绿色抵押贷款、巨灾债券、生态基金等产品,这些产品对设计适合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的环境金融产品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如碳金融中的碳指标交易是通过总量控制与配额指标交易,督促企业采取更清洁的生产技术,或者企业为了节省购买配额的资本,选择其他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巨灾风险证券化是通过发行收益与制定的巨灾损失相联结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包括人为造成的生态破坏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
1、产品设想:政府在制定年排污总量指标时,根据上年度排污总量,适当减少下一年度排放总量,并逐年递减。桐关部门根据每户企业的规模、清洁技术、排污情况,将排污总量指标公平、公开、科学地分配到每户企业,规定配额指标可在试验区范围内自由交易,并且人民银彳丁、银监局等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绿色信贷有关规定,监督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指标超额或不足的企业发放贷款。
2、存在困难:(1)企业向银行虚报排放情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2)企业获得贷款之后,肆意排放污染物,导致全年排放超标。(3)配额指标交易双方虚报交易情况,为某方制造指标充裕或排放达标的假相。
3、解决措施:(1)由政府相关部门(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等)、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完善的《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实施方案》,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向银行机构通报指标交易情况、授信发生企业的实际排放情况;企业向银行提供的排放情况需由政府相关部门认证;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相应的“信贷指导意见”并承担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2)银/-i-~ll定与单位排放量相应的单位信贷资金规模,根据企业年度排放剩余指标计算最大信贷投放量,或根据企业使用配额指标的进度,按比例发放贷款,遇有违规行为,可暂停贷款发放。对于企业中长期贷款,银行可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情况,保守估计贷款期的排放总量。(3)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市场”,将排放指标证券化,吸引社会资金介入。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债券
1、产品设想:由金融机构发行,专门将资金用于向循环经济项目贷款的金融债券,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单独发行,甚至地方政府可将试验区全部或部分绿色环保企业集中打包,发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绿色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全额用于环保产业。
2、存在困难:(1)如何保证所募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环保产业。(2)如何保证债券融资的成功率。
3、解决措施:(1)严格审核上市企业的环保资格,鼓励和支持符合循环经济特点的企业或项目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发展环保产业。(2)由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组建债券运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债券的上市、日常运作管理及所募资金的使用监管。(3)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绿色债券。(4)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末上市企业。
(三)柴达木循环经济生态补偿机制
1、产品设想:一是设立财政专项贴息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补偿企业因违规排放造成的信贷资金风险,提高银行发展环境金融产品的积极性;二是设立由企业利润、财政资金组建的重大污染事件补偿基金,用于应对人为造成的重大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2、存在网难:(1)符合补偿的企业的条件问题。(2)重大污染事件补偿资金的来源问题。
3、解决措施:(1)政府应严格设定条件,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未发生过违规排污行为的企业纳入补偿范围。(2)银行机构严格审查企业的环保生产能力,审J滇授信。(3)将重大污染事件补偿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4)企业每年从利润中预提污染事件补偿资金。
1、严重的资源、环境、生态问题迫使人类反思,寻找新的出路——循环经济。从发达国家工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和发展中国家正在寻找的工业现代化的道路中不难发现,工业革命以来,资源的消耗、能源的匮乏和环境生态的恶化严重地困扰着人们。事实证明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已达到空前的水平,这是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高新技术已掌控了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同时由于盲目地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片面地强调GDP指标,人们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早在1965年,不少科学家预言:人类如果不理智规约自己的粗放行为,地球将在100年之内达到增长极限。面对这个严重的事实,人们不得不调整和终止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野蛮式发展模式,寻找转变传统经济的一种新的发展途径,这就是循环经济。以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二十一世纪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和必然选择。
2、从我国资源、环境、生态的现实出发,必须与世界接轨,寻找新的发展模式。我国经济正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但市场和人力资源的比较优势日渐消失,资源、环境、生态日趋恶化。仅以资源在全球144个国家的排序来看,我国主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很靠后,比如土地、耕地、森林都排在55位之后,石油、天然气方面也不容乐观。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但是应当清楚地认识到,不少GDP成份是靠牺牲资源、生态、环境,以市场资源、人力资源换技术得来的。因此,在发展模式上,国人必须警醒,要转变思维,更新观念,走科学发展之路。和世界各国一样,人口、资源、环境、发展也是当今社会必须面对的问题。中国人口众多,不可能像美国那样进行掠夺式发展,与世界争夺资源。怎样寻找适合中国国情而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发展之路呢?这就必须要从现在开始,积极保护环境,适度索取,发展清洁生产和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和科学利用资源放在首位,发展循环经济。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路径
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有三种路径,即微观路径、中观路径和宏观路径,也称为三个层面,即微观层面、中观层面、宏观层面。
1、所谓微观层面,主要是在企业层面、点状层次的循环。即选择典型企业或大中企业,也可以是小型企业,以清洁生产方式,减少输入端的物耗能耗,实施污染排放的最小化、治理化。企业层面循环又叫小循环,即企业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采用新的工艺设计和技术攻关,将单位产品的各种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限定在先进标准许可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做到零排放、无害排放。
2、所谓中观层面,即指区域层面的循环。工业园区等开发区改变过去那种按产业分类布局的做法,而是按生态产业链的要求将彼此关联的生态产业组合在一起,通过企业和产业间的废物交换、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减少或杜绝废弃物的排放。这种中观路径循环主要是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和信息技术集成,按原生态物料资源——产品——废料——二次物料的路径转化形成再生资源,在企业之间、产业之间形成一个汇聚诸多优势的产业链群。
3、所谓宏观层面,即社会层面的大循环。整个社会都按循环经济的理念、理论、实施要求,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清洁生产、干净消费、资源循环、环境净化。目前实施的循环经济,主要是从企业间的物质闭环循环的角度实现循环经济,忽视了循环经济应该在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来综合运行,大循环应该在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上,分别通过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原理实现物质的闭环流动,进而形成一体化体系。循环经济系统是三个层面的有机结合和集成,只有这样整个社会经济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可借鉴案例研究
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路径对策,本文列举下面两个案例加以说明。
1、五粮液集团科技创新、探索循环经济的路径。五粮液集团是四川省几大支柱之一,时下品牌价值达386亿元,但曾一度为酿酒的废弃物——酒糟发愁。生产一吨酒将产生10吨以上的废弃物,酒糟的堆积一是占用大量的场地,二是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三是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几年前,集团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全方位技术攻关,自主创新实施《无害化、效益化处理丢弃酒糟技术》项目,特别注意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利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结合企业的生产系统进行反复试验、反复研究,攻克技术难关。集团每年成功地处理消化废弃酒糟30万吨以上,生产复糟酒6000多吨、乳酸600吨、DDGS饲料2.4万吨、白炭黑2000多吨、沼气500万立方米、蒸汽35万吨、实现热量梯级利用。同时,还投入上亿元兴建废水处理系统,新增环保锅炉除尘系统、废水治理系统、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等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做到了清洁生产、无污染排放、废弃酒糟分几次全部变成再生资源,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废物减量或零排放的无毒无害化、环境保护修复化、能量梯级多级利用化、资源链式利用开发化。五粮液集团还无偿将有关技术推广给同行,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循环经济,其探索在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上实现循环经济的实例,受到国家环保部门和中华环保基金会的高度肯定和赞赏,获四川省首批“生态工业园区”的称号。
2、四川天源集团“干法电石渣生产水泥”,废弃物转化为再生资源达100%。天源集团的主导产品聚氯乙烯的生产是以电石为主要原料,但是生产一吨产品将产生1.7吨以上的电石渣。如果将其弃之,对环保后患无穷;如果将其堆置,既占场地又要受环保部门罚金,以年产30万吨产品计算,每年缴罚金达1275万元。为了彻底解决电石渣问题,公司特组建了技术攻关队伍,集国际国内关于电石渣转化为再生资源的若干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技术创新,经过几年的反复攻关,终于建成目前国内最大的全废渣生产水泥的环保工程,将本集团所有的废弃电石渣全部转化成再生资源,实现了完全循环,更重要的是为企业主打产品的扩张提供了技术保证、环保保证、效益保证。此后,集团公司又于2005年建成年产40万吨的电石渣生产水泥生产线,顺利实现集团生产的扩张和可持续发展。
天源集团实施循环经济,推动了主导产品的顺利跨越或发展,而且,循环经济的效益也非常可观。不计算节约的堆放费(罚金)外,仅以电石渣为原料一项,就比传统水泥厂的生产成本低11%以上,加之工艺上的创新带来了综合能耗大大降低,比国内同类厂家耗能低8%以上。再与传统水泥厂相比,由于生产工艺流程的创新,粉碎尘埃污染、噪声等问题得到解决,成本也将降低一半以上。在环保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主打产品的废弃物电石渣的资源转化,解决了长期以来由于要堆置废弃物而占用大量场地、土地的问题,关键还解决了由堆置造成的污染问题,为长江上游,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的环境改善起到可靠的屏障保护作用。天源集团公司首家建成中国最大的全废渣生产水泥环保工程,成功地创新了中国氯碱行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唯一最完整的集能源、电石、化工、建材为一体的低成本、高效益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通过技术创新,也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打造了公司的核心技术,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上面列举的两个案例已说明各自的发展模式。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实施定位应先易后难,由于微观循环、中观循环路径节点相对较少,路径相对容易闭合,政府易于监管和推动,企业间、产业间的经济利益与投入相对对称,近几年来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所以,应该先在微观和中观层面进行循环,逐步深入,直到实现整个社会循环,建立科学发展体系。
关键词:循环经济,障碍,机制
当今世界不论是发达的工业化强国还是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都把发展循环型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看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应尽早制定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但由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循环经济涉及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还存在着诸多需要突破的制约因素。
认识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数目众多的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公众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坚力量。但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或公众,在正确认识循环经济方面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
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简单地等同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举措,没有认识到循环经济是21世纪绿色文明背景下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紧迫性认识不够,依然沿袭传统的工业化模式,特别是不顾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搞发展速度的攀比,导致忽视甚至纵容严重污染项目开工建设。这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使得政府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需求与动力,满足于末端治理方式。而末端治理有很多局限性:末端治理是问题发生后的被动措施,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污染发生;末端治理需要很高的成本,在环保市场形成虚假和恶性的经济效益,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末端治理使得企业满足于遵守环境法规而不是投资开发污染少的生产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加大了在环境治理方面对国家的依赖。
企业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生态环境效益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外部效应,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不大。在没有外部约束的情况下,企业的生产不会主动考虑生态效益,依然采取粗放型生产方式。对于众多工业企业而言,清洁生产还是新兴概念,企业的认识往往停留在加大投入、改进工艺、更新设备的层面,把清洁生产的概念同过去的末端污染治理混同起来,认为清洁生产带来的生态环境效益是归社会所得,企业自身难以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对发展循环经济产生抵触。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出现了不少试点企业在采取清洁生产方案后,依旧沿用传统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继续以生态效益换取经济效益的现象,使得清洁生产成为形象工程。
公众环境意识薄弱,普遍缺乏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环境属于公共产品,我国长期以“政府主导型”的环保工作模式为主,造成公众在环保领域呈“政府依赖型”,将保护环境归结为政府的责任,再加上收入水平偏低,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不足,从而形成公众的观念障碍。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需要公众在生活消费中的配合,例如垃圾分类处理、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选择服务周期长的产品、回收利用生活废弃物等。
利益障碍
作为经济活动当事人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考虑的主要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按新古典主义的解释,就是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成本既定的情况下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既定的情况下成本最小。一个企业的经济行为如何,首先考虑的是由此而带来的收益及为此而付出的成本,如果收益大于成本,它就会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行事,就会主动与其他企业确立共生和代谢关系;反之,如果收益小于成本,就不会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的利益关系的障碍还在于,新建企业(增量企业)与原有企业(存量企业)的利益协调关系。在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末端治理中,这种关系原本就存在。那时,原有企业在建设时期没有或只需要遵循很低的环境标准,而新建企业要想进入该行业,不仅原有企业占据了市场,抬高了进入门槛,而且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科学知识的增进,也抬高了环境标准,这就使新建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现在,发展循环经济同样面临的是:存量企业不是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设立的,它们创造国民收入、拉动经济增长和带动地方就业,支撑着现有国民经济的运行,同时,它们也在很大程度上耗费资源、污染环境,尽管也设立了污染和废弃物处理装置(“末端治理”);而增量企业将按循环经济的原则来设立,它通过“管端预防”,在园区中通过共生和代谢关系,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目的,但增量企业则为此而付出更大的成本。这时,出现新旧企业利益分割的不均等,在完全利润导向的市场机制下,就会出现“逆向选择”:淘汰新企业。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是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事业。现实的情况是,许多地区往往只注意眼前的增长和GDP的增加,仍然沿着,“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所描绘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深渊继续滑下去。现在,国家倡导“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但由于人们的行为通常在其“惯性区域”内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政策的作用。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地区看重既得利益,GDP的增长仍是一个“硬约束”;在招商引资中,硬性规定年外资总额并被分解至具体行政部门,以此作为考核部门业绩的指标,而很少考虑项目的性质,很少考虑产业发展的后果和对当地资源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少考虑与当地产业的融合与共生代谢关系,其结果是强化和固化了存量企业,增加了推进循环经济的难度。制度障碍
推进循环经济不仅存在利益上的障碍,在制度安排上也存在障碍。不当的制度安排会使经济的推进举步维艰。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包括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制度是演进的,制度变迁包括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制度演进中存在着“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就会沿着既定的路线和方向发展且会得到自我强化。现阶段,我国推进循环经济需要具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来保障其实施。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关于鼓励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但并未对循环经济做出直接规定,已有法律的配套法规、细则制定不及时,致使一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高效、严格的执法措施。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在企业微观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细化。2002年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企业微观层次的清洁生产行为作了规范,但缺乏对生产企业责任的明确规定。《固定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内的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问题也做了一些规定,但只是原则性的表述,没有实质的规定。在关于编制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制定相关产品标准、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目录的建立、具体回收办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经济刺激机制的可操作化、技术与工艺标准及技术性规范的设立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立法规制。
在区域和社会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系统化。《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有些规定基本是围绕企业的清洁生产而展开,所以其附带面上的循环经济效果只具有辅并不系统。如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建设问题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问题,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间物质的良性循环和能量的梯级利用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性质规章尚未加以系统化和明确化。
在综合层次上,有些法规有待于可操作化。我国现在并没有一部法律将清洁生产、固体废物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相关内容统一考虑,缺少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角度上系统地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因此有必要制定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因此,虽然国家一再宣称资源短缺,不足以支撑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持续经济增长,但在制度上却没有奖励和惩罚机制以引导人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有些经济政策在实施上更是在引导浪费资源。同时,由于制度的实施机制不健全也导致行业过度竞争,为抵御恶性竞争,也为防止假冒伪劣,致使许多企业过度包装其产品甚至使用一次性包装(破坏性包装)。
技术障碍
从“减量化”到“再利用”再到“资源化”,循环经济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资源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作为支撑,这是循环经济由理论向实践转变的关键。
我国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尚未形成高效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现阶段我国关键技术设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仅占15%,科技整体水平落后发达国家约15-20年。在大型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城市垃圾资源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等重要领域缺乏自己的制造技术,亟待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若干清洁生产中心,公布了一批冶金、化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然而对于众多的工业企业而言,这些技术上的支持是有限的。而且,循环经济所需的不仅仅是重在源头控制的清洁生产技术,还包括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等末端处理技术。因此,国家的技术支持还无法满足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在循环经济充分发展的国家中,企业是循环科技的主要供给者。而在我国即使是大中型工业企业,自身拥有研发机构的不到半数,且多为规模小、寿命短、资金有限的小企业。没有技术研发机构的企业,只是纯粹的制造工厂,对众多设备陈旧、技术工艺落后的工业企业而言,无论在科技主导生产力的市场,还是在开发新产品时都毫无优势可言,在生产工艺、产品设计、资源利用方面也很难得到改进,从而阻碍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