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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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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管理论文

第1篇

1.1日常的稽查

日常的稽查工作主要是包括周期性的专业稽查以及不定期性的专业稽查,主要利用的是营销方面业务应用系统中稽查的相关模块进行稽查工作。周期性的专业稽查可以以一个月为周期来确定,或者按照业务流程的时间来确定,非专业稽查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工作。有关管理人员可以编制一些年度的稽查工作指导意见,或者编制稽查工作的相关计划,并提前将一段时间内的统一稽查工作的主题名称、工作周期以及时间限制和要求拟定好,然后再分不同阶段将工作进行更好的开展。然后在营销业务的应用系统之中,由专业的稽查人员依照稽查的任务进行反馈、分析以及汇总和整理的工作。

1.2专项稽查

在日常的稽查工作中会发现一些问题以及工作上的需要,根据这些或者普遍或者比较重大的问题以及工作需要,可以对在营销管理中的一个方面的业务流程以及工作方面的情况、相关制度的执行和政策方面落实进行专项调查。专项调查主要包括很多专业、比较综合的稽查,或者是针对某一项业务专业性比较强的稽查。

1.3专题稽查

这种稽查的模式是因为在电力的稽查过程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营业差错或者是由投诉的线索制定专题,从而成立比较专业的稽查组,制定科学的稽查相关方案,并选择专业水平比较强的人员。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结合实际,这样才能将电力营销的稽查工作不断加强。

2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管理要求

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电力营销稽查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完善会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也会使相关的责任明确清晰,这样整个系统才能流畅的运作。使稽查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营销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电力营销的稽查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决定的,所以电力营销的相关人员一定要结合自身经验将稽查管理的体系进行不断完善。不断将稽查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提高要将电力营销质量进行行之有效的提高,关键在于将稽查人员的专业水平进行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高,才能在任何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从容应对并进行快速的解决,这样也会避免不必要的损发发生。

3电力营销管理中营销稽查具有的作用

前文提到,电力营销管理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所以说在电力营销中采用营销稽查这种管理方式是非常有必要的。营销稽查是指在电力营销的管理部门中依据相关的法律或者是相关政策,通过一定的方式、按照一定的程序监督营销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工作质量,并对这些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价。电力营销中采用营销稽查这种管理方式,能将整个电力行业的管理水平、企业的信誉进行提高最大程度上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力营销中的环节很多,也有多种多样的客户类型,所以说应该在各个环节上都进行严格检查,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电力营销在防范营销风险上也有着直观重要作用,在各个行业之中,不管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机制,风险都是不可避免的。在电力营销管理中,环节是非常多的,复杂的管理环节造成了管理上比较有难度,十分容易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所以说非常有必要进行营销稽查这种管理方式,营销稽查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可能产生的风险,通过第一时间内的检查,使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能力增强,这样就能在最短时间内发现问题,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最快解决,所以一定会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小。

4结语

第2篇

1.1营销服务兼职稽查管理的理念

通过规范有序开展营销稽查监控业务,提升稽查监控体系运作能力,切实将营销稽查工作做到实处,实行营销服务兼职稽查管理制度,使营销稽查工作全面稽查、专业协同、做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杜绝了营销稽查盲点,改变了营销稽查观念,优化了营销稽查监控体系,改变了以往稽查独立的局限性,做到全员参与、全员行动。

1.2营销服务兼职稽查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营销服务兼职稽查管理涵盖营业、电价电费、市场、计量、各供电营业所等相关部门。营销服务兼职稽查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稽查任务工单的处理工作,防止各部门对接到的工单任务推诿塞责。做到稽查主题全面分析、全面处理、全面整改,稽查主题处理率达到100%,稽查工单异常问题发起率达到100%,稽查工单完成率达到100%,稽查工单整改完成率达到100%,稽查超期率降低到零。

1.3营销服务兼职稽查管理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营销服务兼职稽查管理的主要指标有稽查主题处理率、稽查工单异常问题发起率、稽查工单完成率、稽查工单整改完成率、稽查超期率。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2.1工作流程

改变过去被动工作的开展模式,通过稽查监控系统的应用,主动寻找稽查工作开展的切入点和主攻方向。通过对稽查监控系统中存在异常数据的分析、处理,将传统的内部稽查和外部稽查工作有效融合,未我们及时发现我公司营销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创造了条件。通过稽查监控人员与现场稽查人员、各供电部门兼职稽查人员之间监控分析结果数据的传递,实现稽查工作从在线监控—发现问题—现场稽查—问题反馈—综合整改—水平提升的闭环管理,为公司的经济效益和营销工作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稽查任务工单的回复要求:工单回复内容包括产生异常原因、处理情况描述、稽查处理结果、下一步整改措施,每项填写的要求如下:

1)产生异常的原因:详细说明产生问题数据的原因。如实际情况属正常,也应描述造成此类异常的实际原因。

2)处理情况描述:对存在问题的异常数据,说明调查及处理过程。涉及人员责任的,需要描写对人员的处理。已经修订管理制度或增加考核规定的,也应进行描述。

3)稽查处理结果:填写“已处理”或“无需处理”。

4)下一步整改措施:通过对产生异常数据的原因分析,找出日常工作管理差距,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5)对于系统发现的异常情况,经过现场核实属于正常状态且有可能长期存在的,应列入白名单,并设定冻结周期,在冻结周期内该清单项免于稽查。各班组及供电营业所应具备的稽查监控资料。电费部、计量部、市场部及各供电营业所应对由稽查信息专业直接派发或转发的每个稽查任务工单形成现场稽查工作单,对于需要现场稽查的主题应填写清楚现场稽查人员、稽查日期等;对于只需要进行原因分析的稽查工作单也应形成现场稽查工作单,详细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时间及分析人员姓名。

2.2奖惩与考核

稽查任务工单处理情况的考核:

1)稽查工单回复及时率考核,纳入公司一次绩效系统保持类指标。考核标准:每出现一次超期情况,扣减责任单位0.2分,扣完2分为止。

2)基础档案数据准确率考核,纳入公司一次绩效保持类指标。目前我公司SG186系统中历史原因形成的档案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档案错误数据已基本整改完成,数据完整性及准确性达到100%。2013年1月正式开始指标考核。考核标准:每出现一次档案数据错误扣减责任单位0.2分,扣完2分为止。

3)对于必须通过现场稽查人员现场稽查后才能答复的稽查工单,稽查信息室每月将组织稽查员对各工单处理单位回复的工单进行抽检。对于查出工单回复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单位,将由稽查信息室在网上进行通报批评。

4)稽查工单处理人员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稽查任务工单的处理工作,不得对接到的工单任务推诿塞责。对因工作态度不端正造成造成工单不能及时处理的,稽查信息室将进行责任调查追究,并将调查结果报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领导,直接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评估与改进

3.1存在的问题

营销服务兼职稽查管理工作尚存在不完善之处,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兼职管理工作认识重要性尚浅;兼职稽查管理工作有一定阻碍。营销服务兼职稽查管理指标体系尚不完善,需要更详细的指标体系做支撑,切实将稽查工作做到实处,不仅仅是处理几个工单那么简单的事情。

3.2今后改进的方向

第3篇

在当今这个经济和科技都得到飞速发展的今天,电力企业想要取得长期的发展,合理有效的电力营销管理机制是前提条件。虽然相关企业逐渐地重视电力营销管理,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就目前情况来说,并不乐观,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有一下几点:

1、电力营销管理本身的问题

随着电力企业进入市场经济机制之后,越来越多的管理人员开始重视电力营销管理,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中,由于电力营销的业务繁多、范围很广,这就使得管理人员很难掌握电力营销管理的全局,这就严重降低了管理工作的效率。管理工作效率的降低,就会影响整个电力营销管理的水平,哪一个环节处理不好,都会引起消费者情绪的不满,进而损害企业的形象。

2、没有健全的管理体制

由于电力企业进入市场的时间并不长,各方面都处在调整期,很多管理体制都受到传统思维的影响,很难改变和创新,这就会在市场中失去竞争的能力。提高我国电力营销管理水平,就要把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放在重要的位置,提高电力企业的软实力。

3、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这是导致我国的电力营销管理水平普遍很低的主要原因。电力企业对营销管理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管理环节责任落实不明确,管理人员就会有消极工作的现象,有些不法分子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利,,这都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因此相关的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定奖惩条例,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4、营销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强

目前,我国的电力营销管理人员的总体业务水平都不高,电力企业在没进入市场体制之前,缺少发展的眼光,并没有事先培养人才,为后期的发展做储备,这对导致了很多的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不适应现行社会的发展。为了提高电力营销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关的企业应该对老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在思想上有所改变,然后逐渐地吸收学习新的管理方式,还要吸收新的相关专业的人员,纳入新成员时要有一定的标准,比如要有多年的管理工作经验、有先进的营销稽查管理方法等。一个企业取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无论是对企业信誉还是形象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二、营销稽查的工作内容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到,就目前情况而言,电力企业在营销管理中存在很多的问题,所以在营销管理中运用营销稽查是十分必要的,接下来笔者就对营销稽查在电力营销管理中的运用做具体的分析。营销稽查在电力营销管理中有十分广泛的运用,这主要因为营销稽查具有巨大的作用。营销稽查在电力营销管理中主要有一下几种应用:

1、日常稽查在电力营销管理中的运用

在日常稽查工作模式中又可分为两种稽查模式,一种是定期稽查,另一种则是不定期稽查,在日常稽查工作中稽查人员应该按照电力营销系统中的不同稽查功能模块注意事项对电力营销业务活动进行稽查。定期稽查就是电力企业内部管理负责人制定一个稽查周期,比如说可以以月为时间单位开展稽查工作,还可以按照电力营销业务开展时间制定相应的稽查时间,这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实际稽查工作中若遇到突发状况或者特殊情况可以对稽查周期进行调整,保证电力营销稽查与电力营销业务活动的一致性。不定期稽查相对于定期稽查而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其在稽查过程中要结合电力营销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稽查,如果要充分发挥稽查的作用力,就需要电力营销管理人员精心编制年度营销稽查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专项稽查在电力营销管理中的运用

专项稽查相对于日常稽查而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其主要任务是针对日常稽查在电力营销业务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普遍问题进行专业化及综合性稽查。那么要体现专项稽查的作用力,需要有专业的专项稽查队伍,明确每个稽查人员的工作范围,让整个专项稽查工作内部出现一种井然有序的工作状态,除此以外,在专项稽查过程中要全面总结电力营销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及特点,随后再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达到优化电力营销业务活动,提高电力营销管理的目的。在开展专项稽查工作中应尽可能运用电力营销业务的应用系统进行筛查或者是抽取符合条件的用户清单进行抽样稽查。

3、专题稽查在电力营销管理中的运用

专题稽查比上述阐述的两种稽查方式更为深刻,它主要是针对电力营销业务活动中较为严重对电力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营销差错,对于这些重大错误进行专题稽查,比如客户投诉就是专题稽查的工作范围,因为客户投诉会直接影响电力企业的形象与声誉,所谓专题稽查,就是以电力营销业务活动中的某种差错为稽查线索制定稽查专题,建立较为专业的专题稽查团队,并制定行之有效的稽查实施方案,从面快速解决电力营销业务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达到强化电力营销管理的作用。

三、结语

第4篇

此次设计是对拨叉零件的加工工艺和夹具设计,其零件为锻件,具有体积小,零件复杂的特点,由于面比孔易加工,在制定工艺规程时,就先加工面,再以面为基准来加工其它,其中各工序夹具都采用专用夹具,特别的对于加工大头孔、槽和钻小头孔斜面小孔的工序中,选一面两销的定位方式,并以操作简单的手动夹紧方式夹紧,其机构设计简单,方便且能满足要求。

关键词拨叉,加工工艺,专用夹具,设计

ABSTRACT

Thisdesignistodialsforksthecomponentstheprocessingcraftandthejigdesign,itscomponentsaretheforging,hasthevolumetobesmall,componentscomplexcharacteristic,Becausethesurfaceiseasierthantheholetoprocess,whenformulationtechnologicalprocess,firstthemachinedsurface,thenprocessesothertakethesurfaceasthedatum,Inwhichvariousworkingproceduresjigallusestheunitclamp,specialregardingprocessesthebigendofhole,thetroughanddrillsthecapitellumholeinclineeyeletintheworkingprocedure,Chooseslocatemodewhichtwosellsatthesametime,andoperatesthesimplemanualclampwayclamp,itsorganizationdesignissimple,theconveniencealsocansatisfytherequest.

Keywords:Dialsthefork,theprocessingcraft,unitclamp,design1绪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夹具设计是我们融会贯通四年所学的知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训练,为我们即将走向自己的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机械加工工艺是规定产品或零件机械加工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是指导生产的重要的技术性文件。它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生产率及其加工产品的经济效益,生产规模的大小、工艺水平的高低以及解决各种工艺问题的方法和手段都要通过机械加工工艺来体现,因此工艺规程的编制的好坏是生产该产品的质量的重要保证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艺时须保证其合理性、科学性、完善性。

而机床夹具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的同时提高生产的效率、改善工人的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而在机床上用以装夹工件的一种装置,其作用是使工件相对于机床或刀具有个正确的位置,并在加工过程中保持这个位置不变。它们的研究对机械工业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大批量生产中,常采用专用夹具。

而本次对于拨叉加工工艺及夹具设计的主要任务是:

⑴完成拨叉零件加工工艺规程的制定;

⑵完成镗孔、铣槽、钻孔三个专用夹具的设计。

通过对拨叉零件的初步分析,了解其零件的主要特点,加工难易程度,主要加工面和加工粗、精基准,从而制定出拨叉加工工艺规程;对于专用夹具的设计,首先分析零件的加工工艺,选取定位基准,然后再根据切销力的大小、批量生产情况来选取夹紧方式,从而设计专用夹具。

2拨叉的分析

2.1拨叉的工艺分析

拨叉是一个很重要的零件,因为其零件尺寸比较小,结构形状较复杂,但其加工孔和底面的精度要求较高,此外还有小头孔端要求加工,对精度要求也很高。拨叉的底面、大头孔上平面和小头孔粗糙度要求都是,所以都要求精加工。其小头孔与底平面有垂直度的公差要求,拨叉底面与大头孔上平面有平行度公差要求,所要加工的槽,在其槽边有平行度公差和对称度公差要求等。因为其尺寸精度、几何形状精度和相互位置精度,以及各表面的表面质量均影响机器或部件的装配质量,进而影响其性能与工作寿命,因此它们的加工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

2.2拨叉的工艺要求

一个好的结构不但要应该达到设计要求,而且要有好的机械加工工艺性,也就是要有加工的可能性,要便于加工,要能够保证加工质量,同时使加工的劳动量最小。而设计和工艺是密切相关的,又是相辅相成的。设计者要考虑加工工艺问题。工艺师要考虑如何从工艺上保证设计的要求。

工艺规程设计

3.1加工工艺过程

由以上分析可知,该拨叉零件的主要加工表面是平面、孔系和槽系。一般来说,保证平面的加工精度要比保证孔系的加工精度容易。因此,对于拨叉来说,加工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保证孔的尺寸精度及位置精度,处理好孔和平面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槽的各尺寸精度。

由上面的一些技术条件分析得知:拨叉的尺寸精度,形状精度以及位置关系精度要求都不是很高,这样对加工要求也就不是很高。

3.2确定各表面加工方案

一个好的结构不但应该达到设计要求,而且要有好的机械加工工艺性,也就是要有加工的可能性,要便于加工,要能保证加工的质量,同时使加工的劳动量最小。设计和工艺是密切相关的,又是相辅相成的。对于我们设计拨叉的加工工艺来说,应选择能够满足平面孔系和槽加工精度要求的加工方法及设备。除了从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两方面考虑以外,也要适当考虑经济因素。在满足精度要求及生产率的条件下,应选择价格较底的机床。

3.2.1影响加工方法的因素

⑴要考虑加工表面的精度和表面质量要求,根据各加工表面的技术要求,选择加工方法及分几次加工。

⑵根据生产类型选择,在大批量生产中可专用的高效率的设备。在单件小批量生产中则常用通用设备和一般的加工方法。如、柴油机连杆小头孔的加工,在小批量生产时,采用钻、扩、铰加工方法;而在大批量生产时采用拉削加工。

⑶要考虑被加工材料的性质,例如:淬火钢必须采用磨削或电加工;而有色金属由于磨削时容易堵塞砂轮,一般都采用精细车削,高速精铣等。

⑷要考虑工厂或车间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应考虑不断改进现有加工方法和设备,推广新技术,提高工艺水平。

⑸此外,还要考虑一些其它因素,如加工表面物理机械性能的特殊要求,工件形状和重量等。

选择加工方法一般先按这个零件主要表面的技术要求来选定最终加工方法。再选择前面各工序的加工方法,如加工某一轴的主要外圆面,要求公差为IT6,表面粗糙度为Ra0.63μm,并要求淬硬时,其最终工序选用精度,前面准备工序可为粗车——半精车——淬火——粗磨。

3.2.2加工方案的选择

⑴由参考文献[3]表2.1~12可以确定,平面的加工方案为:粗铣——精铣(),粗糙度为6.3~0.8,一般不淬硬的平面,精铣的粗糙度可以较小。

⑵由参考文献[3]表2.1~11确定,孔的表面粗糙度要求为6.3,则选择孔的加方案序为:粗镗——精镗。

⑶小头孔加工方法:

加零件毛坯不能直接锻出孔,只能锻出一个小坑,以便在以后加工时找正其中心,但其表面粗糙度的要求为,所以选择加工的方法是钻——扩——铰。

⑷孔加工方法:

因为孔的表面粗糙度的要求都不高,所以我们采用一次钻孔的加工方法。

⑸小头端面槽的加工方法是:

因槽两侧面表面粗糙度的要求较高,所以我们采用粗铣——精铣。

目录

摘要I

ABSTRACTⅡ

1绪论1

2拨叉的分析2

2.1拨叉的工艺分析2

2.2拨叉的工艺要求2

3工艺规程设计5

3.1加工工艺过程5

3.2确定各表面加工方案5

3.2.1影响加工方法的因素5

3.2.2加工方案的选择6

3.3确定定位基准6

3.2.1粗基准的选择6

3.2.1精基准选择的原则7

3.4工艺路线的拟订7

3.4.1工序的合理组合8

3.4.2工序的集中与分散8

3.4.3加工阶段的划分9

3.4.4加工工艺路线方案的比较10

3.5拨叉的偏差,加工余量,工序尺寸及毛坯尺寸的确定12

3.5.1毛坯的结构工艺要求12

3.5.2拨叉的偏差计算12

3.6确定切削用量及基本工时(机动时间)14

3.7时间定额计算及生产安排22

4镗孔夹具设计25

4.1研究原始质料25

4.2定位、夹紧方案的选择25

4.3切削力及夹紧力的计算25

4.4误差分析与计算27

4.5零、部件的设计与选用28

4.5.1定位销选用28

4.5.2夹紧装置的选用29

4.6夹具设计及操作的简要说明29

5铣槽夹具设计30

5.1研究原始质料30

5.2定位基准的选择30

5.3切削力及夹紧分析计算30

5.4误差分析与计算32

5.5零、部件的设计与选用33

5.5.1定位销选用33

5.5.2夹紧装置的选用33

5.5.3定向键与对刀装置设计33

5.6夹具设计及操作的简要说明36

6钻孔夹具设计37

6.1研究原始质料37

6.2定位基准的选择37

6.3切削力及夹紧力的计算37

6.4误差分析与计算38

6.5零、部件的设计与选用39

6.5.1定位销选用39

6.5.2夹紧装置的选用40

6.5.3钻套、衬套、钻模板设计与选用40

6.6夹具设计及操作的简要说明41

结论42

第5篇

(1)员工薪酬晋升渠道不明确。目前我国勘察设计企业的薪酬管理中存在员工薪酬晋升渠道不明确的问题。每一个勘察设计企业的员工在企业中都希望能得到发展,简而言之就是每一个员工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明确的薪酬晋升渠道,当员工能较为明确地看到自己的晋升渠道时,员工对于工作会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也会对工作投入更多的精力与热情。然而,目前我国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中对于薪酬晋升渠道的设定还比较模糊,勘察设计企业的员工无法对自己的薪酬增长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使某些员工逐渐丧失了工作热情,对于工作的态度也逐渐敷衍起来,甚至某些能力较高的员工还会产生跳槽的念头,这样的情况对勘察设计企业的良好发展有着极为严重的影响。

(2)薪酬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勘察设计企业的薪酬管理中存在薪酬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结构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薪酬差距过大,勘察设计企业中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基层工作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普遍较大,这种情况会使勘察设计企业中某些薪酬较低的工作人员产生“不公平”的感觉,而这种感觉的出现就会使薪酬较低的工作人员逐渐失去工作兴趣,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怨念”逐步加深,不利于管理人员对下级人员的管理;第二,薪酬分配不统一,勘察设计企业在进行薪酬分配时没有进行统一的薪酬分配,而是让各部门进行独立的薪酬管理,这就使得各部门之间的薪酬水平可能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导致各部门之间出现矛盾,同时也不利于企业对薪酬标准的界定。

(3)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勘察设计企业的薪酬管理中存在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的问题,绩效考核体系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评定结果不准确,在我国的勘察设计企业中,对于绩效的评定一般只是按照工作人员或工作团队上一年或上一季度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定,这样的绩效评定方式会使评定结果不够准确,使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绩效考核等级过于一致;第二,没有设置独立的监督部门,在勘察设计企业绩效考核体系中没有设置独立的监督部门,绩效考核结果通常是由相关领导进行较为武断的评定,这种情况导致绩效考核不够公平,不利于企业的管理。

(4)激励手段太过单一。目前我国勘察设计企业的薪酬管理中存在激励手段太过单一的问题。要使勘察设计企业的工作人员更有工作热情,愿意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之中,勘察设计企业就应重视对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激励。然而,目前我国许多勘察设计企业对于工作人员的激励还停留在物质激励阶段,这样的激励方式太过单一,或许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

2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的改革要素

(1)薪酬目标。在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当中,对于薪酬目标的确定是极为重要的,同样的,对于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的改革,首先就要考虑薪酬目标这一要素。勘察设计企业在确定薪酬目标时,应注意两大要点:第一,公平,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应注意为工作人员设定一个相对公平的薪酬目标,薪酬目标应能体现企业对工作人员的认可;第二,效率,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在确定薪酬目标时应注意薪酬目标的效率性,即薪酬目标应能起到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绩效的作用。

(2)薪酬标准。对于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的改革应考虑薪酬标准这一要素,勘察设计企业对薪酬标准的设定是否科学决定了工作人员对企业的态度。勘察设计企业在设定薪酬标准时应注意薪酬标准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对于同一部门同一级别的工作人员应设定同样的薪酬标准,对于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勘察设计企业应根据该工作人员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设定具有差异性的薪酬标准。

(3)市场竞争力。对于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的改革应考虑市场竞争力这一要素。勘察设计企业在对薪酬进行定位时,应参考竞争对手的薪酬定位,从而制定出能使自己更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定位,以使自己的薪酬水平能为企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使企业的工作人员不产生辞职的念头,保持着以往的工作热情。

(4)激励机制。对于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的改革应考虑激励机制这一要素。勘察设计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应仅仅是物质激励,还应从非物质激励方面入手,例如工作环境、晋升制度、企业文化、团队意识等。科学的激励机制可以使工作人员对工作及企业更有感情,对待工作的态度也会更加严谨,从而使勘察设计企业更能吸引与维系工作人员。

(5)保障机制。对于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的改革应考虑保障机制这一要素。此处所讲的保障机制是指对勘察设计企业薪酬制度的保障机制。薪酬制度的保障机制可以使工作人员更深地体会到薪酬制度的公平性、透明性,同时也能使工作人员更深入地感受到企业的企业文化,提高工作人员对企业的认可度。

3改进勘察设计企业薪酬管理的具体对策

(1)建立明确的薪酬晋升渠道。勘察设计企业对薪酬管理的改革应注意建立明确的薪酬晋升渠道。对薪酬晋升渠道的建立首先就要完善勘察设计企业的薪酬制度,在严格科学的薪酬制度之下,工作人员会对自己的薪酬晋升渠道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由此,工作人员会为自己制定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对此,勘察设计企业应注意工作人员的奋斗方向,根据工作人员对企业的贡献以及工作人员平时的表现进行判断,然后再决定是否对工作人员加以提拔。

(2)构建合理的薪酬结构。勘察设计企业对薪酬管理的改革应注意构建合理的薪酬结构。构建合理的薪酬结构应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减小薪酬差距,前文已经讲到目前我国许多勘察设计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基层工作人员之间有着较大的薪酬差距,勘察设计企业设定薪酬标准应根据工作人员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而不应仅仅是级别高低;第二,进行统一的薪酬分配,前文已经讲到目前我国许多勘察设计企业存在薪酬分配不统一的问题,对此,勘察设计企业应注意设置一个独立部门进行薪酬的统一调配,务必使工作人员感受到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化解各部门之间的矛盾。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勘察设计企业对薪酬管理的改革应注意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主要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注意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对于工作人员的评定不仅需要参考工作人员上一年或上一季度的工作业绩,还应参考工作人员平时的工作表现,对于工作团队的评定除了以上要点之外,还应注意对工作团队中公认的杰出人员进行特殊评定;二是设置独立的监督部门,保证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与公平性,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以及薪酬分配的认可度。

第6篇

据相关资料显示,绝大多数医院的绩效考察,仅仅围绕着“德、能、勤、绩”这四个方面。这些考察方式很表面,多半流于形式,只是凭借记忆和直观感觉,并没有实现激励员工的初衷。此外,考察方式太过单调,指标也没有数据支撑,考察结束后仅用合格和不合格来作为对员工最终的认定,比较狭隘。同时身为高管层,也其绩效考察缺乏现实、数字化的方法,没有形成规范的机制标准。

二、医院管理层的绩效考察标准系统搭建途径

有关绩效的定义,在一九八八年著名学者阐释:绩效就是行为以及最终的结果。因而,对高管部门的评价也要从其工作行为和最终的结果两方面进行评价。对高管部门应该采用多样化、多层次的绩效考核方式。简言之,要运用单向性且互相关联的评判方法。

(一)绩效考察标准系统搭建依据。

平衡计分卡,是1992年由美国人第一次提出的,这种卡是以因果关系为枢纽,综合战略、过程、行为以及最终结果的共同体。涉及财政指数和非财政指数相互依存的框架,将财政、用户、内部业务、进修和发展四个方面作为评判标准。

(二)绩效考察标准机制的重要构架。

通过平衡计分卡设计出各项标准考察的根据,考察的实施方法和体系原则是绩效考量维度。行政部考察标准是由四个一级标准、九个二级标准、三十四个三级考察标准、指标权值以及评估体系构成。标准权值是指标考察系统中的重点的反馈,一个标准对应一个权值。每个权值在零到一区间,一样的标准权值相加是一,共分五级,行为和结果的分值越高,等级越突出。

三、考察指标的途径

依据医院的战略发展,选取标准的时候需要参考平衡计分卡原则,将战略开发和成本控制相融合,从而达到满意的要求。

(一)内部业务流程标准。

内部标准包含工作上的质和效两部分。质即工作质量,通过能够独立的分析处理问题、各方面得当,近于零失误,工作安全性能高,工作倦怠五个指示体现出来。本季度目标完成的实际情况、阶段性医院业务完成水平以及及时性、效率以及上级指示是否及时这四个方面体现。这一标准包括能力和素质的反映情况,尤以评价工作方式的优质以及目标开展的切合。

(二)员工认可度。

此标准包括上级认定、医疗能力认定、行政部自评与互评三个部分。上级评价注重的是责任心、是否顾全大局、是否有创新意识、极致服务意识等。医院评价体现在技术部门员工对行政部的能力满意度、公平满意度等方面。

(三)精神文明层次。

此标准包含精神成长与学习成长两个部分。精神上的主要是职业操守、思想作风、精神面貌以及是否有团队意识,是否遵纪守法,纪律性等五个地方体现。

(四)财务标准。

本标准包含两个部分,一是经济效益,二是成本控制。经济方面就是要控制人、财、物三部分,成本控制就是控制各个方面的费用使用,每个人的固定资产的多少,电话消费方面的增减三个部分实现。此标准重点是禁止浪费.

四、考核标准测算途径

(一)层次辨析法。

在所有标准框架中,各个框架的地位是不同的,这就充分体现出考核标准测量权重在框架中是多么的重要。层次分析法将人的思维逐层划分,将复杂的问题分化为阶梯状,有层次、有步骤的分析处理。

(二)考核权重的计算。

凭借医院行政部的标准制定问卷调查,然后让专家进行判分,最后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权值。

五、绩效考察的落实及效果评断

(一)实施考察。

考察之前要成立由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察小组,每个季度至少要保证一次考察。每个科室自行考核,由科室长负责。在分值的定位上都是百分制,分数与权值相乘就是最后得分。

(二)考察结果评价。

1.标准系统评断。从社会发展、医院发展和管理部分来看,四个一级标准,九个二级标准和三十四个三级标准,其准确把握了三者对行政部的行为和结果,同时得到了专家的认可。。2.标准权值评价。权值在很大层次上较为客观的考察了管理部门的举动。极大减少了考察结果不满意、员工不满意、领导不认可的情况。

六、社会实践

(一)强化结果管理。

考核之后就要对考核结果进行管理,侧重强调考核与晋升的关联,并将此作为重要的奖励方法之一。考核成绩好的可以对其进行精神和物质双方面的奖励。

(二)通过即时反馈来提高核心竞争力。

即时反馈结果可以在考察中起到敦促的作用,更可以促进管理方式的优化。

(三)量化与不可量化指标。

第7篇

我院急诊室曾发生这样一件事:一位病人来院急诊,要求看牙痛,接待他的是当班急诊主管护士,告诉病人医院没设口腔科急诊,可以去第九人民医院就诊,病人不愿意,说“牙痛、面部神经痛”。急诊主管护士领他到神内科,神内科医生拒绝诊治,认为不是本科疾病。病人又气又痛,投诉到院总值班。

对这一件事,我们在急诊室开展了一次大讨论。开始大家和当班护士都认为这样做没有错。但我们对当班护士说,那天是大雨倾盆晚上11点种,如果这位病人是你的家属或你的朋友,你会怎样接待他呢?当班护士想通了,她在讨论中说:关键是我没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这件事并没有这样了结,我们以此为契机把“病人是宾客”的概念引进了连续两星期的学习讨论中。

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概念。以病人为宾客,就是处处把病人的利益置于首要地位。在任何情况下,护理都要服从病人的需要。我们提出:

·服务信条:让病人得到满意、健康。

·服务艺术:运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在每一项护理服务中,以自己沟通技巧取得病人家属理解、信赖。

·服务质量:无投诉、无差错,护理质量检查成级优秀,护士满意率达98%。

·服务效率:开设绿色通道服务。

生命是绿色的,我们把服务系列命名为“绿色通道”,通过自己的护理工作、护理服务,及时、有效地为生命开设畅通的通道。

首先,建立明显识别标志:为了让病人能在危急中找到急诊主管,有困难时找急诊护士长,急诊主管身着粉红色制服,急诊护士长身着天蓝色制服,同样象征着温馨和安全。

在“有困难找急诊护士长,有抢救找急诊主管,优质服务,真心奉献”的标题下,我们在全市首先把七名身着粉红色制服,五名身着蓝色制服护士长照片、工号和宣传栏灯箱安置在急诊大厅,营造为宾客服务的温馨环境,让病人踏实、放心。

开通红色呼救电话红色呼救电话安置在大厅,通向全院使急诊呼救畅通无阻到达全院每一个院室,在硬件上保证急诊抢救护士流程,身着粉色制服,胸佩醒目“急诊主管”红色胸牌的抢救护士迎接在急诊大厅,当救护车或危重病人来院时,急诊主管以最快的速度妥善安置病人。同时视病情需要为病人开放静脉、输氧、备血等抢救措施,及时救治,挽救病人生命。

设立专职服务员,专职服务员臂佩醒目绿色“服务员”袖章,站立在大厅专职护送病人做各类检查(如CT、摄片、化验)及会诊,收治病房、观察室,实行一条龙服务。为无人陪伴病员代付费、配药、送上厕所。实行宾客式服务,让病人满意。

同时,以“共青团师范群体”为载体,在6个护理组开展创青年示范群体竞赛。示范群体要求为“三无”,即无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无服务态度不良投诉;服务过程中对病人不说一个“不”字。对急诊护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不能对病人回答一个“不”字,体现了待病人是宾客,要求护士设身处地尽自己所能,周到艺术性为病人服务。

我们提出急诊观察室实行病房管理化:基础护理落实;床单清洁整齐;护理书写规范;环境美化舒适;为病人提供热水及一日三餐。护士身着统一蓝色制服,佩有照片的上岗证。实行统一管理,定量管理,及每6位病人一名护工,减少陪客。

我院急诊室绿色通道服务开展以来,深受群众欢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频频被众多媒体报道。去年,急诊就诊人数与前年同期相比提高7%,急诊病人满意率达98%以上。无发生一例护理服务态度不良投诉。通过180例抢救,成功率达87%以上。我院急诊护理质量在市卫生局今年上半年护理质量检查中获得满分。急诊科非难免褥疮发生率为零,急诊观察室病人陪客率仅为10%左右,住院天数比卫生局规定减少2.48。

在绿色通道服务开设第5天,急诊室成功的抢救一起80人大型亚硝酸钠食物中毒事件。由于迅速、有效、正确地医治,80名病人无一死亡(包括其中并发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第二天除留一名收心内科病房继续治疗外,79名患者痊愈出院。

第8篇

在现代法律制度及司法制度的框架内,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由于公诉权的性质以及在司法制度中的功能,检察权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监督性”。一方面,检察机关应当监督警方的侦查。另一方面,检察权的产生,也是为了维系现代司法制度弹劾主义的结构,防止审判纠问化。应当说,在上述公诉权意义上的制约监督作用,已普遍得到认可。而争议的焦点是检察机关对于法院是否应当具有诉权以外的监督权。这是检察机关审判监督问题的实质,也是中国检察监督制度中最实质性、最有争议的问题。为了保持准确的问题聚焦从而保证清晰的思路与合理的结论,应当区分检察机关的诉权与诉讼监督权,在此基础上,将诉权问题纳入诉讼法专业问题研究,将诉讼监督权问题纳入检察监督问题来讨论。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抗诉,以及刑事审判中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属于本文所论的检察监督问题范围。

在侦查、公诉权之外设立法律监督权,这在中国传统法制模式中无法找到渊源,也不能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中获得借鉴,中国检察机关的监督权模式来源于前苏联。苏联模式的检察监督制度,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以检察机关监督为“最高监督”,从而突出了检察监督的地位;二是实施一般监督。中国的检察制度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搬用了苏联模式,但不定位为最高监督,也不采用对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进行普遍监督的所谓“一般监督”制度,却保留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保留了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实施监督这一有异于其他国家检察制度的特殊做法。中国检察监督制度的建构和运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宪法地位与实际的法律地位脱节;二是法定功能的支撑手段严重不足;三是在运作中受到强有力的司法抵抗而步履艰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这一制度设立的意义,背离了法律制度设置的效率性与效益性原则,其内耗性与无效率性,严重浪费了法律资源,损害了法律制度的和谐统一性与其在民众中的公信力。

对一项既存制度现实价值的评价应主要采用社会学的标准与方法。一是考察其社会功用;二是分析其社会基础。就社会功用而言,不能否认,检察监督制度目前尚有其积极的意义,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支持检察监督乃至其他外部监督的社会原因,是法院公信力不足。目前确实有必要加强对法院的监督。这种监督在法理的合理性上不仅是一种理论的分析,它直接关系到一个制度的运作效应,还包括它的制度平衡与价值平衡性。在抗诉制度法理合理性上最突出的负面评价,一是对司法权威与既判力的影响;二是可能对民事诉讼本身性质的扭曲。就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即检察机关依法律监督机关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存在另一个矛盾,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是侦查与公诉机关,是代表国家的原告人,即实质上的诉讼当事人,而既是诉讼当事人又是法院的监督者,这是明显的角色冲突。这种冲突是刑事审判中的检察监督制度难以治愈的“硬伤”。

从以上分析,可形成以下意见:其一,检察机关基于诉讼监督权对法院实施的审判监督,存在法理合理性的缺陷,它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现代诉讼的基本构架与性质,有悖于诉讼运作的一般规律。从发展前景看,它的生命力可能有限;从现实状况看,它难免在司法实践中产生相当的负面效应。其二,鉴于目前我国的法院,在其社会位置与功用、内部构架、运作方式、法官素质等各个方面还不符合现代诉讼对法院资质包括审判能力与公正性条件的要求,可以说,它目前还处于向现代型法院发展的“培育期”。在这一时期内,法院的权威性有限,公正性有限,其独立性也允许受到更多的限制。这一时期,检察监督制度对于保证法院审判的公正性可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当前司法不公较为严重,司法公正的制度条件尚需培育的情况下,承认检察监督的相对合理性,在为其设置一定支撑条件的同时,应当对其进行必要限制与改造。笔者对于我国目前的检察机关审判监督问题提出以下两点看法:(一)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民事行政案件中抗诉制度在一定时间内对于保证审判公正的意义,但必须作制度上的完善以使其能够有效运作并防止其负面效应。为此,需要着重解决三个问题:首先,检察监督须建立和贯彻“既要实现司法公正,又要维护审判权威”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为此,应当限制监督范围,将监督案件主要限制在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司法严重不公、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上,一味从部门的角度强调扩大监督是不妥当的。其次,为了协调好检审关系,并保证这一制度设置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对一些具体的制度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解决目前制度规范过于薄弱导致监督无序化以及法院缺乏适当配合的问题。再次,需要改进检察机关抗诉权的行使方式。目前抗诉决定权的行使带有行政化和非程序化的色彩。今后应当建立严格的透明的法定程序,并建立类似于合议庭决定的制度,特别重要的案件抗诉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使抗诉权的行使更加审慎和合理。(二)对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在目前宪法与刑诉法未作修改的情况下,不再延展与充实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功能,使其实际被虚置。在检察机关的一般法律定位未改变前,维持其虚置性状态,以防止对诉讼合理性的损害。同时,应当通过法律规范确认和贯彻控辩平等的基本原则,禁止控辩任何一方在诉讼程序中超越其当事人地位扭变诉讼的结构,以实现审判中的程序。

第9篇

1.清除影响和制约社会管理创新的各种障碍

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的贪欲和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在创新社会管理上不可避免地形成诸多不应有的人为阻力。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三项措施来清除障碍:一是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将阻碍社会管理创新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以清除隐匿于社会管理机体中的毒瘤。2011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6案81人,有效地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为该县营造了一个清廉高效的发展环境。二是以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2011年以来发出检察建议48件,对在履职中发现的一些部门管理漏洞认真分析,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纳入有关部门的管理。三是对政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及跟踪巡访,从机制、制度、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2.防范处置因司法不公引发的突出社会矛盾

公平正义的失衡和司法人员道德的失范极易引起公众的不满,特别是在通信、网络技术发达的当今社会,因有关部门执法不公、不严而引起的事件更易受到人们关注和炒作,进而演变成。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只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才能杜绝因司法不公而引发的新的社会矛盾,整个社会的发展环境才能得到净化。

3.营造促进社会管理有序运行的良好治安环境

首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创造良好法治环境。2011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77案252人,提起公诉354案470人,批捕、准确率均达100%;次之,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违法犯罪多发人群、网吧等重点人群、行业的管理,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第三,积极开展法律宣传。通过赠送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的目的。

4.加强帮教管理感化挽救工作凝聚社会正能量

一是积极协调法院、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裁定假释等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矫正,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考察,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2011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将监外执行罪犯全部纳入微机管理,实现了对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二是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成立未成年人犯罪专案组,强化案后回访帮教,跟踪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及改造效果,以上法制课、成立帮教对子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等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

5.开展工作创新为促进社会管理增添动力

一是积极探索“检调对接”,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案件具备和解条件的,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和解。同时,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执行和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实现工作合力的最大集结。二是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安排专人开展日常检察动态与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涉检舆情,快速发现网上有害信息,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有效制止各种网上炒作等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公共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信息交流,畅通发现渠道,促进相关部门认真履职。

6.推动社会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

结合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承担社会事务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发生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因社会事务公共管理部门管理问题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等,定期提出关于完善社会管理制度的年度综合报告,促进社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年来,在县检察机关推动下,县政府及各部门共制订、完善有关社会管理制度23项、健全机制9项,增强了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两法衔接缺乏有效支撑

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实践中,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中仍存在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管理法治化推进,必须从制度层面给予大力支撑,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逢衔接,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2.职能发挥缺乏统一整合

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涉及反贪、反渎、民行、预防、刑检、宣传等多项业务部门。但目前各业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缺乏有效沟通,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工作力度不强。如发送检察建议,就存在各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整体性、统一性考虑的问题。机关内部缺乏一个有效整合各项业务,统筹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专业部门或机构。

3.办案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虽然检察机关每年都要查处大批职务犯罪案件,但从近几年案件统计数字可以发现案件数量是呈上升趋势的。为什么案件会越查越多,排除党和国家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等因素之外,查办案件所应有的警示、教育、预防等办案效果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4.源头问题没能及时得以梳理

要善于把握促进社会管理的源头性、苗头性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善于密切联系群众、与基层接触广泛的传统优势,对一些具有普遍性、区域性的社会管理问题深入研究、系统梳理,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从源头上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公共政策不断完善,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减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途径

2013年1月,对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的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和重要批示,必须更加注重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保障作用,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1.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

检察工作与推进社会管理相辅相成,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检察工作也是社会管理工作。列宁曾经指出,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社会管理本源于政府职能,检察机关源于宪法的授权体现法律监督地位。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就是正确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为社会管理提供充分司法保障。人民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在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能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能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主要是依据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以党的十精神和重要批示为统领,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这一崭新目标,以卓有成效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服务。

2.立足源头,最大限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积极参与到重点工作中去。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以法治目光审视社会管理体系构建,通过法治方式促进管理创新。着眼服务社会建设大局,结合执法办案和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对普遍性、区域性的社会管理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性建议,对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公共政策的调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重大公共政策完善,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积极向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协助党委和政府把住政策源头;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于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完善内部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

3.严格履职,充分发挥执法办案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推动作用

检察机关要有效履行批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责,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一是着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及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作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在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等过程中,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促使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审慎用权;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广泛进行预防宣传,营造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行使。二是努力促进执法办案效果的最优化。以法律眼冷静观察社会事务,洞悉每一起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利益与矛盾,消除矛盾双方的对立,尤其是要深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安宁。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严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

4.积极参与,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对社会矛盾和影响稳定的因素及时进行排查,提出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二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对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三是突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构建社区防控网、街面防控网、卡口防控网、内部单位防控网、农村防控网为主体的五大防控网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控制能力;四是加强对三类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功能。

5.夯实基础,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第10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伴恶性胸腔积液43例,男28例,女15例;年龄34岁~79岁,平均57.8岁。其中原发病为肺癌40例、食管癌1例、免疫母细胞淋巴结恶变1例、卵巢癌并胸膜转移1例。

1.2治疗方法:采用胸腔内给药法。给药前先将胸腔内积液抽净(有胸腔闭式引流者将积液排净),然后将4×105U重组人白介素-2注入胸腔内,并嘱病人反复变换,使药物与胸膜广泛均匀接触。一周后检查胸腔积液有无继续渗出,并查找积液中有无癌细胞,如果胸腔中仍有积液渗出或积液中查到癌细胞,可同法重复给药。

2护理

2.1观察用药后反应:

2.1.1严密监测体温变化。一过性发热、寒战是重组人白介素-2的主要副反应,通常发生在用药后2h~6h,体温最高可达39℃以上。因此,应密切观察体温变化,必要时给予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

2.1.2部分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当出现这些症状时,首先应安慰病人,并可采用一些分散注意力的方法,如读书、听音乐等,以缓解胃肠道反应,必要时给予止吐剂。

2.1.3少数病人还可出现低血压、末梢水肿以及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症状,故应严密观察血压、脉搏、呼吸的变化,并准确记录24h出入量,定期复查肾功能。

2.2心理护理:治疗前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详细介绍药物的性能、用药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并说明这些副反应经对症治疗后是可以减轻或缓解的,使病人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积极配合治疗。

3疗效评价

43例病人治疗前胸腔积液中均有癌细胞,经给予重组人白介素-2治疗后胸腔积液均明显减少,其中13例胸腔积液已很少,无法采样送检;8例资料不全;另外22例中有17例癌细胞检查转为阴性。

4讨论

4.1恶性胸腔积液是恶性肿瘤的晚期并发症之一,并严重影响病人的呼吸功能,给病人带来极大痛苦,主要表现为胸痛及严重的呼吸困难。而重组人白介素-2可有效地控制胸腔积液的渗出,且有杀灭癌细胞的作用,毒副反应小,经对症处理后均可消失。

4.2在恶性胸腔积液中,虽然也有较多淋巴细胞和NK细胞,但可能由于积液中某些抑制因子或抑制细胞的抑制作用而失去活性。重组人白介素-2可克服这种抑制作用,使细胞毒性T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和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细胞增殖,并可提高其杀伤活性,进而清除体内的肿瘤细胞。

4.3临床观察胸片发现胸膜增厚、粘连,说明重组人白介素-2还可起到硬化剂的作用。

5体会

通过对43例恶性胸腔积液病人的治疗,认为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5.1为了使药物与胸膜充分接触,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在胸腔内给药前尽可能地将胸腔内积液抽净或排净,然后再将药物注入胸腔内,并嘱病人反复变换。有胸腔闭式引流者,当药物注入胸腔后,一定要夹闭引流管,使药物在胸腔内保留24h,然后开放引流管继续引流。

第11篇

一、WTO对司法审查的基本要求

(一)复审或者审查制度是透明度原则的重要

司法审查(乃至行政复审、仲裁裁决)是WTO所规定的透明度原则中的重要内容,如GATT第10条关于“贸易法规的公布和实施”的规定就体现了透明度原则。WTO秘书处将透明度原则分为:公布所有贸易的措施;以恰当的方式执行这些措施;对下级机关作出的决定由上级机关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复审(审查);履行通知义务,为其他成员对这些措施提供评论的机会。其中,对下级机关作出的决定由上级机关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复审(审查),就包括了行政复审(由行政机关复审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仲裁裁决(仲裁的复审)和司法审查。WTO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的行政复审、仲裁裁决和司法审查都属于“review”之列,都是对此前已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的复审或者审查(所谓复审就是对已有决定或者行为的再审查)。总的来看,WTO有关法律文件对复审或者审查的规定虽然明确,但都非常原则而不具体,具体的审查制度由各国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决定。WTO有关复审的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文件,不同领域的行政复审、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审查有着不尽相同的规定。

(二)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复审或者审查制度的灵活多

从WTO有关法律规定来看,有关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复审和审查方式是多元的,成员可以根据其要求和国内法律制度灵活确定适合本国情况的复审方式。货物贸易多边协定项下的诸协定既有明确规定复审要求的,又有未作规定的。例如,GATT对复审未作一般性要求,但针对具体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如第10条第3项第(2)目规定:“各缔约方应当维持或者尽快设立司法的、仲裁的或者行政的裁决机构或者程序,以特别用于迅速审查和纠正与海关有关的行政行为。”《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即1994年反倾销规则)第13条规定:“国内立法包含反倾销措施规定的各成员,应当维持司法的、仲裁的或者行政的裁决机构或者程序,以特别用于迅速审查属于第11条范围的与最终决定和决定的复审相关的行政行为。此类裁决机构或者程序应当独立于作出该决定或者复审的主管机关。”《补贴占与反补贴措施协定》23条规定:“国内立法包含反补贴税措施规定的各成员,应当维持司法的、仲裁的或者行政的裁决机构或者程序,以特别用于迅速审查属于第21条范围的与最终决定和决定的复审相关的行政行为。此类裁决机构或者程序应当独立于作出该决定或者复审的主管机关,并应当向参与行政程序并直接和各自受行政行为影。向的所有利害关系人提供进入审查的机会。”

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第6条第2项规定:“(1)各成员应当维持或者尽快设立司法的、仲裁的或者行政的裁决机构或者程序,以应受影响的服务提供者的请求,对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迅速审查,并在请求被证明合理的情况下,给予适当的救济。如果此类程序不能独立于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成员应当确保此类程序事实上能够提供客观和公正的审查。(2)第(1)目的规定不得解释为要求一个成员设立与其结构或者法律制度的性质相抵触的裁决机构或者程序。”

从这些规定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

裁决机构(复审机构)的多样性。复审或者审查的机构可以是司法的、仲裁的或者行政的裁决机构,其文本的措辞为“judicial,arbitraloradministrativetribunals”,国内有些译本将其译为“司法、仲裁或行政庭”,似不准确,从其逻辑结构来看,至少“administrativetribunals”是指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以外的履行行政复审职责的行政复审机构,而不是我国法院行政审判庭意义上的行政法庭,也不同于法、德等国属于司法序列的行政法院。“tribunal”译为裁决机构更好一些,以便包括三类裁决机构,而不限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庭。成员可以根据其要求和国内法律制度,选择适合自身的审查方式或者裁决机构,而不是必须选择司法复审途径,更没有要求必须以司法审查作为最终的审查程序。换言之,即使成员规定行政裁决机构(或者说行政复审机构)可以行使终局裁决权,也与WTO的要求不相抵触。

但是,必须指出,成员对复审机构的选择决不是任意的,应当以自身的法律制度背景为基础。例如,成员国内本身不存在独立的行政和仲裁复审机构或者复审制度的,不必一定要重建这些制度来满足WTO规则的要求,否则既不符合国情,又增加无谓的成本。但是,在法治,司法审查发达的程度和审查范围的大小,往往是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而法治较为发达的国家莫不将司法审查作为法律救济的终局手段,且司法审查的范围几乎无所不及。可以说,在现代法治社会,司法审查已经和应当作为对行政行为进行终局审查的基本形态,其他审查形态要么是中间的或者过渡的形态,要么是例外形态。设计我国的复审机构或者复审程序必须从这种现代法治的大背景进行考虑。

2.独立性是设置裁决结构的实体标准。无论选择哪一种裁决机构,该裁决机构必须独立于作出被审查行为的机关,因而裁决机构的独立性是WTO对成员维持或者设立行使审查或者复审职能的裁决机构的实体要求,或者说是成员维持或者设立裁决机构的实体标准。衡量成员设置的复审裁决机构是否符合WTO的要求,就是要看其是否达到了独立性要求。

3.体现了对成员的结构或者法律制度的尊重。WTO之所以没有强求一律适用司法审查,乃是因为各国结构和法律制度不尽相同,其复审机构制度存在着差异,对此需加尊重,因而服务贸易总协定特别提示,复审或者审查不得“要求一个成员设立与其结构或者法律制度的性质相抵触的裁决机构或者程序”。

4.履行WTO复审或者审查义务的必要性与扩大范围的自由性。就履行WTO的义务而言,成员仅限于对其明确要求的事项有建立或者维持复审或者审查制度的义务,而对此外的事项没有此类义务。从这种意义上说,WTO司法审查的范围是有限的,不是对所有的贸易决定都提供复审或者审查的机会。但成员愿意扩大复审或者审查的范围的,属于其自己的事情,不属于WTO干预的范围。

(三)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司法审查的单一性

TRIPs协议第41条第4项规定:“参与程序的当事人应当有机会对行政终局决定获得司法机关的审查,并在遵守一个成员关于案件重要性的司法管辖权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至少对案件是非的初步司法判决的法律内容进行审查。但是,对刑事案件的无罪判决无义务提供审查机会。”TRIPs协议的该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对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终局决定。(rlnaladministrativedecisions)应当提供由司法机关(judieialau.thorities)进行司法审查的机会。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有关复审和审查的规定相比,TRIPs协议明确限定了审查方式即司法审查和审查机关即司法机关,此前的程序中是否存在行政复审在所不问。而且,还应当根据案件的重要程度,允许对司法初审判决提出上诉。因此,在知识产权领域,WTO没有允许司法审查的例外。此外,海关估价协议也规定了司法机关的最终审查。

二、我国与WTO有关的司法审查的范围、形式和属性

有关文件对与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有关的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所提出的要求,代表了WTO对成员的国内司法救济的重视,也是WTO规则的显著特色。由于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相对薄弱,对司法审查作出明确的承诺,既成为我国加入WTO议定书的重要,又受到了其他成员和国外有关人土的关注。例如,2001年7月10日《加入议定书草案(修改本)》(DRAFTPROTOCOLONTHEACCESSIONOFCHINA,Re-visedDraft10/07/2001)第一部分“总则”中对“司法审查”(JudicialReview)作出了下列两项承诺(以下内容系由本文作者译自该议定书草案的文本):“1.中国应当设立、指定和维持裁决机构(tribunals)、联系点和程序,以迅速审查1994年GATr第10条第1项、GATS第6条和TRIPs协议有关条款所规定的与;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行政决定相关的所有行政行为。此种裁决机构应当是公正的,并独立于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而且,在该事项的结果上不得具有任何实质性的利益。2.审查程序应当包含受被审查的任何行政行为的个人或者提起上诉的机会,且并不因此加重处罚。如果初次上诉权是向一个行政机关行使,那么无论如何应当给予其对该决定选择向司法机关提起上诉的机会。有关上诉的判决应当通知上诉人,且应当提供书面的判决理由。上诉人还应当被告知继续上诉的任何权利。”

我国究竟如何承担司法审查义务,当然取决于中国加人议定书的最后承诺。该议定书草案既不是最新的草案(只是比较新的草案),更不是最终的文本,但其对司法审查的承诺内容基本上反映了我国在这方面履行WTO义务的态度,可以借此分听与WTO相关的司法审查。从该草案反映的内容,至少可以对与WTO相关的司法审查作如下认识:

(一)司法审查范围的有限性与广泛性

WTO对司法审查的要求既是有限的,又是广泛的。所谓有限性,乃是指司法审查的范围受WTO规则的明文规定和我国0n人WTO议定书的承诺的限制;所谓广泛性,是指即便在这种艰定的范围内,其内容也足以达到广泛的程度。

从上列中国加入议定书草案对司法审查的规定来看,如果降来的正式文本采纳与此相同或者类似的规定,那么我国承诺的复审和审查义务无论在范围上还是严格性上显然都高于WTO的要求。如果将复审或者审查的范围确定为“1994年GATF第10条第1项、GATS第6条和TRIPs协议有关条款所规定的与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行政决定相关的所有行政行为”,那么复审或者审查的范围就远远大于WTO有关协定所明确规定的范围,几乎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有关的行政行为,不论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都纳入到复审或者审查的范围。例如,仅就GATT第10条第1项所涉及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行政决定”而言,就包括下列内容,即“产品的海关归类或者海关估价;关税税率、国内税税率和其他费用;有关进出口产品或其支付转帐、或影响其销售、分销、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其他用途的要求、限制或禁止”。有关这些事项的行政行为的范围显然很广泛。

我国对复审或者审查范围的广泛承诺,或许是因为国际对中国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和法治程度关注程度很高,希望其国民在中国的贸易、投资或者知识产权能够得到可靠的法律保障。有些外国专家甚至直言不讳地认为,对中国加入议定书对司法审查范围的规定的关注,反映了外国投资者和贸易者对在中国投资的法律环境、透明度等的担心,而对司法审查的保障作用寄予厚望。但是,不能因此认为这是我国加入WTO所付出的代价或者牺牲,因为这种规定反映了我国促进法治进步和彻底摒弃保护落后的庄严态度和决心,与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完全合拍,必定会实质性地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最终受益的还是我国。

(二)适用行政复审和司法审查两种方式

从上列加入议定书草案对司法审查的规定来看,我国选择了行政复审和司法审查两种审查途径。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尚无通过仲裁机构审查行政行为的空间(而在有些英美法国家是存在由专门的仲裁机构复审行政行为的情况的),我国只能承认两种复审或者审查途径,即行政复审或者司法审查。行政复审机关必须是独立于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与被审查事项没有实质性的利害关系而能够公正行使复审权的机关。例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设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是独立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独立行政机关,其对不服商标局的决定作出的复审决定就不属于独立机关作出的复审决定。这里所谓的行政复审相当于我国法律制度中由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以外的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复议。

(三)司法审查具有普遍性和终局性

从议定书草案规定来看,我国选择了普遍的司法最终审查制度,即所有行政复审都不是终局的,都要赋予当事人提请司法审查的机会,让法院作最后一道防线。

三、法院只能以国内法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

(一)与WTO有关的司法审查只能通过国内立法具体实施在我国加入WTO以后,与WTO相关的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当按照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承诺进行确定,但该承诺只是中国对WTO承担的国际义务,其内容如何在国内具体实施,将取决于如何与国内现行法律规定对接和转化(包括修改现行法律)。换言之,加入WTO之后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是否扩大以及如何扩大,将取决于国内立法,就法院而言,对与WTO相关的哪些事项需要进行司法审查和如何进行司法审查,要完全依据国内法的规定,而不能依据WTO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直接扩展司法审查的范围和进行司法审查。当事人亦不能依据WTO法律文件的规定要求法院审查行政行为。

(二)国内法不能放松全面提升司法审查水平的要求有人认为,WTO对司法审查范围的要求有限,我们只要满足这些要求就可以了,无须对司法审查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和完善。就机械地履行WTO义务而言,这种说法并没有错误。但从提升整体的法治水平来看,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和消极的。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国家干预越来越多,公法尤其是行政法日趋发达,公法与私法相互渗透,呈现出“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的趋势。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法和司法审查的发达程度又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和文明进步程度的基本标志之一。肖杨院长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12月3日)中曾指出,“在人民法院所有审判工作中,行政审判工作与民主和法治的联系最为紧密。行政审判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直接影响法治国家实现的程度。可以说,行政审判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晴雨表,直接反映人们的法治意识,直接体现依法行政的水平,直接衡量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这种说法显然把握住了民主法治建设的精髓,是非常有洞察力和高瞻远瞩的。

WTO对司法审查制度的明确要求,显然是司法审查在现代法治中的重要性的直接折射,反映了以司法审查控制行政、救济私权和维护公正的时代法治精神。我们不能将司法审查范围的扩张和强化作为负担,而应该作为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动力,作为我国法治进程的必要组成部分,以此培植司法审查的深厚法治土壤。因此,我们既要看到WTO并不要求全面实行司法审查制度,但又要从现代法治大背景之下看待WTO对司法审查的要求,不能放松对司法审查水平的整体提高和全面完善。

当然,即使从操作层面来看,履行WTO的司法审查义务必定同时要求在国内推而广之地适用同样的司法审查规则,如不但对外国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提供司法审查机会,对国内经营者遇到的同类情形也应当提供相同的司法审查机会,这也是对国内经营者提供“国民”(平等)待遇的重要方面,而不能简单地对国外的“国民”提供超国民待遇。这种平等待遇的要求必然带动司法审查制度的全面改革,而不能仅仅局限于WTO要求的和我国承诺的司法审查范围。

四、建立与WTO相适应的司法审查制度和司法制度

加入WTO将对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甚至整个司法制度产生重大的冲击,在此讨论一些需要迫切解决的方面。

(一)法律、法规需要明确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仅就履行WTO义务而言,若将“1994年GATT第10条第1项、GATS第6条和TRIPs协议有关条款所规定的与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行政决定相关的所有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其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必然属于司法审查的对象。日前普遍认为现行《行政诉讼法》排斥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那么加入WTO之后相应的规定需作修改,至少需要加以明确。笔者更倾向于认为这是对现行《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规定如何理解问题。因为,虽然该法第11条第1款仅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但其第2款关于“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的规定,完全可以包括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诉讼,只是需要法律法规作出规定而已。加入WTO之后,只要法律、法规对允许司法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予以规定即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是障碍,因而在这方面需要修改或制订的是其他法律法规。

(二)《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需作调整。例如,《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如果该行为属于我国承诺给予司法审查的与WTO有关的行政行为,那么即使国务院作出行政复审决定(裁决),也应当给予当事人提起司法审查的机会。因此,至少对有关WTO的行政行为作出的行政复审,不能排除司法审查,即国务院也不能享受最终裁决权。而且,像TRIPs协议第41条第4项那样的最低标准是必须要承诺的,无法通过规定国务院享有最终裁决权绕过该规定,因为国务院虽然是中央政府和最高行政机关,但毕竟仍然是行政机关,其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应当享有特权。

(三)转化WTO规则的国内法律规定必须落到实处。修改法律不易,将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更难。我国当前法治进程中的通病是,法律规定并不落后甚至很先进,但实施效果不理想,法律的明文规定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加入WTO之后,能否履行承诺关乎中国国家的国际声誉,中央必定要求不折不扣地履行WTO义务,采取一切措施确保WTO规则的国内实施。而且,倘若WTO规则不能得到国内的有效实施,还可能被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引起国际争端和产生国际责任,因而WTO对国内法律的实施效果有了强烈的直接的外部硬约束,必须切实树立严肃执法的意识,对法律的有效实施提出严格要求。既然WTO法律主要是约束政府行为的行政法,司法审查对于WTO规则的国内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监督和推进作用。

(四)法院的地位必须提升。倘若我国议定书最终将与WTO有关的最终司法审查权交给法院,这既说明了我国对不折不扣和不偏不倚地落实WTO司法审查义务的决心,又对法院的权威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确保法院公平和独立地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法院的宪法地位必将逐步落实,司法权威必须增强。例如,一旦法院能够审查国务院的行政行为,如果法院没有权威的地位,是不可能独立公正地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的。法律之所以规定国务院的裁决都是终局的,本身就体现了行政机关或者行政地位的优越性,也是人治色彩的反映和对行政权力崇拜的体现,并没有现代法治上的法理基础。法院的实际地位如何是决定其能否独立行使司法审查权的至关重要的基础条件。国家应当在确保法院的权威地位上具有高远的胸怀。

第12篇

一、观察内容的指导

1.观察物体数量的多与少

小学低年级数学教材中蕴含着丰富的观察内容,学生在学习新知识时,主要依赖两种经验前提,一是已有的观察方法;二是旧有知识基础。学生观察物体数量的多与少,首先从观察单一物体数量的多少入手,然后逐步发展为不同类物体分类数量的多少,最后还要训练学生能从不同角度将物体分类数数。例如,一年级第一学期教材第35页,这幅图把10个方块分成二部分,有几种分法?首先我和学生一起进行观察,然后让学生摆出10个正方体分成两堆,这时我们就可以边观察,边摆,边讨论。10的分与合有几组情况,教师按照一定的规律把10的几种分法摆出来(如图),让学生观察,这样做,还可以从上到下数出各部分的数量是多少。

又如一年级第二学期教材第18页,比大小,我们可以把比较的四个数,竖着排列,数位对齐后,让学生观察,学生就会发现两位数小于三位数。而两位数之间要先比较十位上的数,十位上数大的则这个数就大,十位上的数相同就看个位上的数,个位上的数大,这个数就大。

2.观察数量间的相互关系

数量间的相互关系,包括两个部分,数与总数,大小数与相差数,每份数与总数。一倍数、倍数与几倍数、等数量间的四则运算关系。开始时,学生一般只会从一个角度去观察数量间的一种运算关系,以后就要逐步培养学生会从不同角度去观察同幅图中的数量,从而发现它们之间的相依关系。例如一年级第一学期第38页试一试中第一题图,它渗透了加减法之间的关系,及总数与部分之间的关系。因为7+2=9,所以9-2=7,9-7=2。

又如二年级第一学期第48页例1的小鸡直观图,可清楚地看出每份数、份数与总数之间有如下的关系:

2×4=88÷2=48÷4=2

在“倍的认识”时,让学生观察两种数量之间的关系,如2只羊和6只兔子,在比较了两个数量之间的多少关系后,让学生通过观察理解兔子的只数中有3个2只,接着让学生摆学具,摆出3个2只,在观察中理解两个数量之间的关系。进而理解倍的概念。

二、观察顺序的引导

小学低年级数学要求学生掌握的观察顺序,可以有以下三种。

表示5,就表示15,这样学生就很方便的看出表示25。

1.横着看,从左往右看,或者从右往左看,例如一年级第二学期第32页,看图统计,用实物图来表示一个数,它是从左到右:

2.竖着看。从上往下看,或者从下往上看,例如二年级第一学期第19页,2的乘法口决,从上往下,借助直观图,让学生从感性认识逐渐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使学生掌握2的乘法口决的规律。

3.从中心向周围扩展。例如一年级第一学期第43页加减混合。它是用汽车停车场车辆进出的情景来说明的。原来有4辆汽车,先开出1辆,再开进2辆,现在停车场里有几辆车?算式是4-1+2,这样就比较形象,让学生观察,再列式计算。

在乘法口诀的教学中,也要加强有序观察的训练,通过观察发现规律,发展学生的思维三、观察方法的训练

观察的方法,就低年级而言,用最简单的一句话说,就是看一看,比一比,想一想。具体地说,主要应进行以下三方面的训练。

1.应用旧知,指导观察

例如,教师让学生观察一幅画,图内有大小不同的7只五角星,要求学生按图意编出一道求一共有几个五角星的加法应用题,学生必须先回忆以下两个问题

(1)要求图内一共有几只五角星,可以分成几部分?

(2)这些五角星可以从哪些角度分成两部分?回忆这些知识,就能进行有目的的观察,编出以下三道题。

A.图内有4个大五角星,3个小五角星,一共有几个五角星?

B.图内大五角星比小五角星多几个?

C.图内小五角星比大五角星少几个?

2.对比观察,找出异同点

例如,给出9的乘法口决后(二年级第二学期第24页)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学会对比观察,找出其中的规律,帮助记忆。

(1)观察比较它们的积,发现下一句口决的积都比上一句多9,上一句口决的积都比下一句少9。

(2)观察比较它们积的个位数与十位数,发现积的个位数与十位数的和都是9。

(3)观察比较它们积的十位数与乘数,发现积的十位数都比与9相乘的数少1。积的个位数就是10减去与9相乘的数的差。

这样训练能使学生学会以前者为参照物,逐一观察,逐一对比,有次序地找出前后观察对象之间的异同点,进而发现其中的规律。

3.培养对比,设问,寻根究底的习惯

观察对比能为学生思维的启动打开广阔的天地,但要做到透过现象看本质,提高观察能力的深刻性,还必须要求学生在找出规律的同时,多向自己问几个“为什么”,让学生在观察时能逐步养成“寻根问底”的习惯。例如二年级第二学期第39页有余数的除法和没余数的除法,要引导学生作对比。

(1)小英有20颗珠子,第5颗一串,可以穿多少串?

20÷5=4(串)答:可以穿4串。

(2)小英有20颗珠子,每6颗一串,可以穿多少串,还剩多少颗?

20÷6=3(串)………2(颗)答:可以穿3串,还剩2颗。

第13篇

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可疑患儿的告知、复筛、转诊、随访、确诊和治疗工作是提高筛查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网上录入和相应的统计功能,县妇幼保健所可随时查看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筛查质量和听力筛查可疑患儿记录,及时追踪、复筛、随访等。同时利用督导检查的机会,及时对各单位筛查率,复查率,转诊情况,追踪随访及确诊患儿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确诊患儿,认真配合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做好追踪随访,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治疗,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系统效果评价

2.1社会效益评价

2.1.1实现资源共享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系统是连云港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一个分支,通过妇幼保健信息网络平台,充分使用孕产妇基本信息、分娩信息、新生儿信息等资料,产生相应的筛查基本信息,实现了资源共享的目标。

2.1.2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使用信息网络管理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真实情况,观察动态变化,掌握发生规律,为制订卫生政策提供了真实、有效、科学的依据,改变了管理手段,使新筛工作跨入了信息管理时代。

2.1.3工作质量不断提高通过使用系统设置的相关功能,比如新筛退回血片、听筛统计等模块,及时掌握血片质量或筛查的工作质量情况,对每个单位的筛查质量进行全面评价,查找存在问题原因,做出培训、现场指导等相关措施,不断提高筛查工作质量。

2.1.4工作效率大幅提升由于实现了资源共享,改变了多处工作环节中的手工操作,比如:手工填写筛查信息卡、输入每张卡片电脑存档、手工填写每个筛查者的检测报告、手工制作统计报表、手工记录新筛复查者的相关资料等内容;同时,提高了新筛查询、追访的速度。对我县每年筛查量大约2万左右的人群,现在的管理方法大幅度节省了工作时间,工作效率明显上升。

2.1.5数据准确性明显提高由于搭建了妇幼信息平台,从源头解决了原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手工操作的减少,因人工错误操作产生的误差也就减少。同时,实现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系统结合,明显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

2.1.6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婴儿家长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自助查询筛查结果;各级筛查机构也可以根据家长的需要,随时打印结果报告。

2.1.7计算机网络操作技术水平整体提高对于全县各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电脑来完成工作任务,所以每一位工作者要学习和掌握计算机网络操作的基础知识,学习通过网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远程协助、数据导出、信息输入等,带动了医疗机构使用计算机整体水平的提升,也为适应信息时代的工作需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2经济效益评价

2.2.1耗材减少新筛信息卡由原来的单独印刷到现在的1张A4纸产生8张信息卡;新筛报告单独印刷到现在根据家长需要,进行自助查询或个别打印;耗材明显减少。

2.2.2节省人力在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提高工作效率,人员安排有了宽松的调整,节省人力,节约了人员经费开支。

3讨论

新生儿疾病筛查作为预防保健的重要内容,已逐渐引起社会的重视,并形成较快的发展趋势。新筛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上,达到新筛人员业务水平高,群众参与自觉性高的“两高”态势。同时建立例会制度,通过例会及时反馈和解决筛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业务学习,交流筛查工作经验和体会,为新筛工作顺利开展和质量控制提供了技术保证。

第14篇

特发性心肌炎(Idiopathicmyocarditis)是一种少见的心脏疾病,至今原因未明,常突发心力衰竭而死亡[1]。现收集台州市因医疗事件争议解剖的2例特发性心肌炎病例,并结合文献探讨其临床及病理学特征。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病例1:女;28岁。发热、头痛、咽痛,上腹部不适伴厌食3d,于2004年10月24日入院。患者否认有风湿病史。体检:体温38.8℃,脉搏110次/min。咽部扁桃体II°肿大;心脏叩诊心界稍扩大,并可在心前区听到低钝的收缩期杂音;上腹轻压痛,无反跳痛及肌紧张。实验室检查见白细胞9.1×109/L,中性粒细胞68%。心电图:窦性心动过速,II°房室传导阻滞。心脏超声心动图提示心腔扩大。临床诊断上呼吸道感染。入院后第1天予抗生素及输液治疗,在输液后5min突然心跳停止,经心肺复苏抢救2h无效死亡。大体检查:心外膜光滑,透过心外膜可见心肌布满大小不等的灰白色斑片状病灶。心脏重580g,沿血行径路剪开,见左、右心腔扩大,心腔及大血管内见大量血凝块,左、右心耳见3枚附壁血栓形成,大小为0.3~0.6cm。心室肌壁肥厚,左、右室壁分别为1.3cm及1.0cm。左心室切面见有大小不等的斑片状灰黄色病灶。右心房壁厚0.2cm,左心房壁厚0.4cm,其间也散在灰黄色的结节状病灶。各瓣膜周径基本正常,未见赘生物。分别在左室前壁、后壁、侧壁、肌、室中隔、右室6个部位取材,石蜡切片,HE染色。镜检:心肌细胞排列规则,结构清楚,未见明显的变性和坏死。心肌间质水肿,纤维间隙扩大,纤维母细胞和小血管增生。病灶区(大体上灰黄色病灶)心肌间质内有大量嗜酸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浸润,间以少量单核细胞和中性粒细胞,浸润细胞尤以小血管和近心内膜处为甚。心外膜完整,未见上述细胞浸润。冠状动脉无粥样硬化。

病例2:女;35岁。心窝部疼痛3d于2005年10月25日入院。体检:心脏叩诊心界稍扩大,心前区可闻及收缩期杂音。血检查:白细胞8.9×109/L,尿潜血(+)。超声心动图检查:心脏扩大。经胃镜检查后发现胃轻度炎症,拟诊为慢性胃炎,予口服胃药及补液处理,第2天患者出现心窝部极度疼痛,送医院后经对症处理疼痛症状无明显改善。2h后心脏停搏,心脏体外起搏无效死亡。尸检结果:心脏明显大于患者右拳,重600g,质软。沿心脏血行径路剪开见心腔扩大,左、右心室壁分别为1.3cm及1.0cm,左右心房壁分别为0.4cm及0.2cm。心肌切面失去正常光泽,呈灰褐色,病灶呈不规则斑点状或巢束状。取材规范同例1。镜检:心肌细胞稍肥大,横纹清楚,未见明显变性坏死,间质扩大、水肿,并有大量嗜酸性粒细胞、淋巴细胞及少量的单核细胞、中性粒细胞浸润。特别是在部分心肌间隙内可见局灶性的肉芽肿结节。肉芽肿中央为红染的坏死物,周边可见朗汉样巨细胞及少量纤维组织、类上皮细胞。冠状动脉无粥样硬化。

2讨论

特发性心肌炎又称Feidler心肌炎或孤立性心肌炎(IsolatedMyocarditis),亦称特发性巨细胞性心肌炎(IdiopathicGiant-cellMyocarditis),是一种少见的原因不明的心肌疾病。迄今为止国际上仅100例报道[2],国内查1990年以来的文献,报道不足20例[3]。本病首先由Feidlar于1899年提出,直至1902年Scott等进一步描述了该心肌炎的特征,方引起医学家们的广泛关注[4]。它是一种病变局限于心肌的急性间质性心肌炎。常由于急性心脏扩张,发生突然的心力衰竭致死。

特发性心肌炎临床上多见于20~50岁的青壮年,男女发病率相似。Forster及Stoloff等发现儿童亦有类似的心肌炎,且多见于<3岁的儿童[2,3],最小年龄仅6周[4]。发病前常有发热、全身倦怠等感冒症状,有的则表现为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适症状。继而出现心悸、胸痛、呼吸困难,甚者可出现阿-斯综合征。体格检查可发现心外界扩大,心前区可闻见收缩期杂音。心电图检查提示心率快,或房室传导阻滞,提示心肌病变。超声心动图可见心腔扩大。由于本病较罕见,故入院时常误诊为上呼吸道感染而予抗炎、输液等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迅速出现心衰而死亡。

本病的病理学特点主要表现是心脏扩大,重量可达600g左右。心肌壁增厚达2~3cm,眼观心肌壁可见灰白色不规则斑块状病灶广泛分布于心肌壁,致心肌质软,失去正常光泽。组织学上特发性心肌炎可分为2型[5]:⑴弥漫性间质性心肌炎(diffuseinterstitialmyocarditis):镜下特点为心外膜完整,心肌细胞排列规则,横纹清楚,未见心肌细胞变性和坏死。心肌纤维间隙扩大,间质中弥漫性大量嗜酸性粒细胞、淋巴细胞及数量不等的单核细胞或中性粒细胞浸润。在内膜下及近内膜处的心肌间质内更为明显。本组例1完全符合弥漫性间质性心肌炎的标准。⑵以肉芽肿为特征的特发性巨细胞性心肌炎(idiopathicgiantcellmyocarditis),其特点是除上述弥漫性炎症细胞浸润外,在心肌内可见局灶性的坏死及肉芽肿形成。病灶中心部可见红染无结构的坏死物,周边有纤维母细胞、淋巴细胞、浆细胞、单核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形成肉芽肿并混杂有许多多核巨细胞。巨细胞的形态、大小各异,可为异物型或Langhans型多核巨细胞。本组例2属于此型。

在临床上,由于该病起病急,多以感冒的症状为主要表现,常难以确诊,至出现急性心力衰竭,为时已晚,根据本组2例的临床表现,除发热等感冒症状外,均有心界扩大及心前区收缩期杂音的体征,故当感冒伴相关的心脏检查异常时,应考虑到本病的可能。近年来,Shields等提出可采用心肌活检的手段诊断本病,从而可及时采取免疫抑制药物控制疾病的发展[6]。

在病理上确诊特发性心肌炎时,必须掌握2个标准,即:⑴不存在其它部位引起心肌病变的原发性疾病。⑵病变只局限于心肌,而心外膜及心内膜均无炎症病变。常需鉴别的心肌病变有:⑴冠心病心肌梗死:多发于成年人,临床上患者常有冠心病病史。大体及镜下检查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改变,心肌病变的本质是缺血性梗死,炎症反应乃继发性改变,故病变以心脏变性坏死为主,早期可有中性粒细胞等反应,后期梗死灶机化、瘢痕形成。有时,同一心脏内可见新旧不一的梗死灶,伴纤维化,心肌间质中的小动脉并常呈硬化性改变。⑵细菌性心肌炎:以心肌间质内弥漫性化脓性炎症为特征,可伴有小脓肿形成。⑶风湿性心肌炎:风湿性全心炎病变主要侵犯二尖瓣、主动脉瓣,心肌病变主要表现为间质小血管周围及内膜下的风湿结节形成,其中阿少夫细胞为单个大核细胞与特发性心肌炎的巨细胞不同,故两者在形态上鉴别并不困难。⑷心肌结节病:是以肉芽肿形成为主要特征的心肌疾病,同时有皮肤及淋巴结等结节病,结节病的肉芽肿主要由上皮样细胞构成,中央较少坏死,即使出现坏死也是纤维素样坏死而非干酪样坏死,亦无弥漫性炎细胞浸润现象。除严重的病例外,通常心脏无扩大,心肌壁无增厚。⑸病毒性心肌炎:在诸多心肌疾病中,病毒性心肌炎与特发性心肌炎(弥漫型)的鉴别较为困难。两者均好发于年轻人,均可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形态学上又都是表现为心肌间质的弥漫性炎症改变,但不同的是病毒性心肌炎的炎症细胞以淋巴细胞为主,而特发性心肌炎除淋巴细胞外,常可见多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此外,病毒性心肌炎的病变多同时累及心内、外膜及心肌,而特发性心肌炎通常不侵犯心内、外膜。

关于特发性心肌炎的病因至今未明,目前多数学者认为本病可能是免疫异常所致的同一类型的心肌间质反应[6]。有学者则发现约19%的特发性心肌炎患者伴有桥本甲状腺肿、慢性溃疡性结肠炎、风湿性关节炎及恶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7],且动物实验也证实本病可因自身免疫异常所致。近年来已有不少报道采用免疫抑制治疗可有效地抑制疾病恶化,对于病情已控制的患者,也可采用心脏移植手术,并取得良好的效果[8]。

【参考文献】

1LeslieT,CooperJr,MD,etal.Idiopathicgiant-cellmyocarditis-Naturalhistoryandtreatment.NEnglJMed,1997,336:1860~1866.

2石恩林.心肌炎引发猝死的法医学检验15例分析.中国医学理论与实践,2005,15(12):1821.

3赖光明,黄真桥.孤立性心肌炎猝死2例尸检报告.内江科技,2006,27(8):132.

4SaltykowS.Uberdiffusemyokarditis.ArchPatholLabMedAnat,1905,182:1.

5MasonJW,O`ConnellJB,HerskowitzA,etal.Aclinicaltrialofimmunosuppressivetherapyformyocarditis.NEnglJMed,1995,333:269~275.

6RenH,PostonRSJr,HrubanRH,etal.Longsurvivalwithgiantcellmyocarditis.ModPathol,1993,6:402~407.

第15篇

1.临床资料

54例患者,男性36例、女性18例,年龄在40~82岁,其中80岁以上8例。临床表现:上腹痛和上腹部饱满不适、进行性黄疸(无痛性)、消瘦乏力、发热、腹部可触及肿块。

实验室检查,血尿淀粉酶增高50%(27/54)、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增高4(4%(3/54),CEA、POA、PCAA、CA19-9均增高100%(54/54)。定位诊断:B超:可见胰胆管扩张100%(54/54)、CT和核磁共振100%(54/54)。

54例患者根据肿瘤生长位置和肿瘤浸润情况,施行了胰十二指肠根治性切除术,32例无并发症发生、22例有并发症发生,在围手术期进行妥善处理和仔细的护理下痊愈出院。

2.观察和护理

2.1术前准备

2.1.1心理护理

胰十二指肠肿瘤患者术前的心理状态比其他肿瘤术前心态还要差。除了手术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恐惧忧虑之外,由于频繁呕吐、腹胀、腹痛、皮肤瘙痒,使患者的情绪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护理人员向病人家属清楚交代施行手术的必要性、可能取得的效果、手术的危险性、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及术后恢复过程的注意事项,以取得病人和家属的信任,同时也使他们有一定的思想准备。

2.2.2营养支持

补充能量是手术成功的关键之一,90%以上病人都有不同程度的黄疸、凝血功能差、手术危险大为了提高手术耐受力和减少并发症,1.术前要进行1周充分准备,包括补充血容量?慢性脱水、低钾的纠正,输入人体白蛋白、新鲜血浆、胃肠外补充维生素K1以改善凝血机制、纠正低蛋白血症,口服胆盐减轻内毒素血症,如有贫血,则予以输血。2.对于高消耗分解代谢的病人使用氨基酸、20%脂肪乳剂。3.胰十二指肠肿瘤病人糖尿病的发生率比普通人群得多,一旦检查证实,应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在7.2~8.9mmol/L、尿糖(+)~(-)范围内,要避免胰岛素过量因为低血糖比高血糖危险更大。

2.1.3呼吸道的准备

胰十二指肠肿瘤术后肺部并发症机会多,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严格忌烟最好2周以上,教会病人进行胸式呼吸锻炼,有助于防止术后膈萎陷、肺部感染和低氮血症。我科54例患者有吸烟史32位,术前、术后进行深呼吸锻炼者,术后肺部并发症发生率为0。

2.2术后护理

患者回病房后取平卧位,神志清晰取半卧位。24小时心电监护、监控血压、脉搏,保持各种引流管有效吸引,保证静脉通畅,记录24小时出入量,注意口腔和皮肤护理,此外,还需做好以下护理:

2.2.1腹腔内出血的观察及处理

胰十二指肠根治术,因手术范围大、吻合口多,最易出现腹腔内出血。早期应密切观察腹腔引流液的性质和量,应注意腹腔内出血往往不能通过腹腔引流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不能完全依赖腹腔引流。我科22例有并发症发生,出血占12例,其中6例腹腔出血已经有很多,而腹腔引流量不多,甚至没有。所以必须结合病人全身情况进行分析,一旦患者在术后出现烦躁、口渴、脉快、低血、失血休克表现时,首先应考虑腹腔出血的可能。一旦明确诊断,予以止血药物,如:立止血2~4u静脉点滴、补充血容量、输血等抗休克治疗并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必要时立即手术探察、止血。

2.2.2应急性溃疡观察及处理

胰十二指肠根治术后5~7天,最易出现并发症是应急性溃疡。应急性溃疡的出现与手术创伤较大、病人应急程度较低、体内激素分泌增加有关,因此,为减少应急性溃疡的发生,在手术前应使病人做好充分准备,以减少精神应激,术中尽量缩短时间,术后予以营养支持和必要的代谢调理,以降低应激程度和增加组织修复能力。予以雷尼替丁0.15+NS20mlBid静脉注射或信法丁40-60mg+NS20mlBid静脉注射等酸药物,并给予抑制胃肠道、胰胆等激素分泌和对胃肠道粘膜有保护作用的生长抑素。我科发生应激性溃疡7例,经过以上方法控制都得到满意效果。

2.2.3胰瘘的观察及护理

胰瘘是胰十二指肠根治术的一种严重并发症,是根治术后早期死亡的主要原因。随着胰吻合技术的提高,胰瘘的发生率大大降低。我科54例胰十二指肠根治术,仅发生1例胰瘘。胰瘘不仅与患者全身情况、医生的操作机能有关,而且与感染有关。感染可以增加胰瘘的发生,胰瘘也与增加感染的程度有关。一旦发生胰瘘,早期应保持胰液引流通畅,可使用善得定0.2mgq8h皮下注射,或用施他宁3000u+5%GS500ml维持24小时,并予以肠外高能量静脉营养等支持疗法,合理使用有效抗菌素。

2.2.4腹腔内感染的观察及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