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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研究生 学术诚信 学术道德 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 G64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07-0027-03
研究生是当前高校科研的生力军,也是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力。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与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关系到道德品质养成和科学素养训练,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培养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使命,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并遵从学术共同体公认的学术规范是创新型人才必备的素质之一。随着科技竞争的日趋加剧以及网络搜索引擎、文献资源库、翻译软件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科学研究中的捏造、篡改、欺诈、剽窃以及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频繁,曝光率呈现不断上升之势。此种现象的存在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反差,既反映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复杂性,也表明了深入探讨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与学术道德培养的必要性。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影响因素
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强烈的道德自觉性、充分了解相关学术规范并具有道德行为能力的学术新生力量。通过对国内外学界近十几年来有关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发现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研究生的个体特征、学风、研究生对学术道德建设的认知、导师指导、教学培养体系和内容、管理制度、社会复杂环境等。
(一)研究生的个体特征
性别、年级、学科专业以及入学方式等描述了研究生的个体特征。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归根到底是要激发研究生个体在学术规范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心理学,学术道德建设在实践中需要对个体特征予以考虑,以便更好地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
(二)组织良好的学风
学风反映在研究生所在的班级、导师团队学习习惯和学习氛围上。班级、团队是研究生在学校期间常见的组织形式。良好学风意味着研究生能自觉地在科学研究上进行时间投入。因此,组织良好的学风能促进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建设。
(三)研究生对学术道德建设的认知
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培养体系的一部分,需要广为研究生所认知。如果研究生入学后缺乏该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可能会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常识而产生学术失范行为。
(四)导师指导
研究生有别于本科生的培养模式,一般都是采用导师负责制。因此,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学习、科研、思想等方面都负有指导成才的责任。如果导师疏于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现制止及指导,那么对于研究生而言,学术道德建设只能是一句空话。
(五)教学培养体系
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内容以及培养任务的执行与学生的行为息息相关,培养目标的合理,培养内容能够满足学生学术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会产生影响。
(六)管理制度
学校或者二级学院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以及毕业环节管理上要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合理的制度能够有效对学生示范行为进行遏制,对学风进行引导。但现实是学术不端行为没有因管理制度的存在而减少。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制度本身的制定不够合理,另一方面是制度的执行存在漏洞,这些都会使得目的良好的制度失效。虽然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是思想层面的问题,但是限于人的行为选择,制度需要在学术道德建设中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
(七)社会环境复杂
现在大学生的学习环境与过去相比,处于一个与社会零距离接触的环境之中,社会环境的复杂会对研究生的个体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社会中就存在研究风气不正、的投机机构,这些机构能满足学生的毕业科研成果刊发需要。受这些因素的影响,研究生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动机。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发展趋势
从趋势上看,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呈现四个发展趋势。
(一)全过程培养与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从重视结果向重视教育过程转变是当代教育思想的新观念。在这一背景下,“全过程培养理念”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得到重视和实践,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被渗透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落实于课程教学、科研实践、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各主要环节,从而能在源头上杜绝研究生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全面质量观与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研究生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应该树立全面的质量观。以管理学科研究生为例,研究生论文存在着论文模型构建不合理、论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没有针对性等问题。有的研究生为了规避学术不端,体现自己的“创新”,擅自更改模型,使模型失去了分析意义;有部分研究生论文最后提出的政策建议只是生搬硬套别人的观点,没有针对自己的研究结论提出有意义的建议。全面质量观意味研究生教育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哲学基础,不仅要注重对研究生进行科研方法的训练、创新能力的培养,更要注重其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个人品质的提升,注重对其进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的熏陶,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创新人才。
(三)建立健全导师负责制,完善培养机制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关注研究生的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导师不应只讲授必要的专业知识,还应传授科研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知识。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科研项目已成为导师招收和指导研究生的前提条件,如果导师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争取课题项目,会导致这部分导师忽视对研究生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的教育。
(四)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
广义的防范机制包括学术道德课程教学、导师的言传身教、完善的制度环境。狭义的防范机制是指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在参加论文答辩、公开发表之前予以检测和筛查,从而避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和甄别,还需要发挥专家在论文送审、评阅、答辩等环节的把关作用。学院可以加强论文的双盲评关卡、充分利用学术不端网络检测系统,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审核。
三、适应我国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路径选择
学校应重视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维护者和良好学术规范的践行者。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注重培养研究生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探索系统化、规范化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以制度建设、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及配套机制等多个方面为切入点,推行一系列实际举措。
(一)加强制度建设,使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有章可循
学校可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存在的问题,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并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和审议。学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研究生教学管理和德育工作成员负责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具体事务管理。
学校制定和与学术道德规范相关的规章制度,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各学院应在学校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学科特点的制度体系。
(二)优化培养方案,将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列为必修环节
各学院应倡导各系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适时调整学科培养方案,把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科学研究方法的相关课程列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并对学分设置、课程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提倡不同学科的资深教授、热心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教师开展本学科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类的学术讲座,引导研究生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规范、理论和方法,结合科学研究方法的讲授和指导,使研究生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培养其创新思维和研究能力。
为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科学精神,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学习需要,开展“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研究生系列讲座,使研究生了解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及危害,充分认识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帮助其在科研过程中更好地遵守规范;开展“论文写作与指导”专题讲座,内容可包括学术研究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什么是学术研究的原创性、如何撰写学术论文、论文撰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如何获取和利用第一手资料研究问题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的良好环境
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与教育,从基本规范入手,以正面引导为主,使研究生充分认识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在全校范围内建立起有效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体系。重视在研究生中开展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宣传,通过宣讲、报告会、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有效落实。高度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和学习的各项活动。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必将纳入研究生教育的必修环节。这不仅对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素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培养我国高质量、高层次创新人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就培养人才而言,“无才无德是废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有才有德是真品”。因此,加强对研究生学术规范养成的教育,将对研究生整体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具有深远的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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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太原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近日下发,重拳出击规范学术行为
本报讯《太原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近日下发。《规范》对全体在校师生学术行为作出严格规定,明确要求导师以身作则,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表或撰写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除对学生进行处理外,还将根据责任大小对导师做出相应处罚。
文件要求教师加强自律,严谨求实,绝不弄虚作假,同时导师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生论文负责任。研究生在学期间署名指导教师姓名(不论第几作者)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表或撰写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除对学生进行处理外,根据指导教师负有责任的大小,给予通报批评、暂缓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相应处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术活动因学术道德问题被他人诉诸法律,指导教师和学校将积极配合查清事实。如指导教师和学校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同时,文件分别对老师、学生的抄袭与剽窃、捏造与篡改、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滥用学术信誉等学术道德不端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违反学术道德规定的学生,情节轻微者,可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取消相关奖项和取消申请学位资格等处理;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已授予学位的学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判定,对授予的学位予以撤销。违反学术道德的教师,情节轻微者,给与警告、通报批评、记过、中止项目并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则要给予降职、解职、辞退或开除等,并要求其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违反学术道德特别严重而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在人事录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学位授予、项目审批、考核评估、科研奖励、评审或推荐评审优秀成果之前,必须认真调查候选人遵守学术道德的情况,有明显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李林霞)
(齐齐哈尔大学,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
摘要:近年来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主要是学术道德教育缺乏系统性,存在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研究生自身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与评价机制存在缺陷以及学术审查监督与惩治机制不够健全等。因此,着手建立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促进高校学术环境良性发展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
关键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失范;行为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9-0054-02
收稿日期:2014-12-01
作者简介:杨雷(1970—),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教授,主要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构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GXM_
HLJ_2014142)阶段性成果
学术道德是指从事学术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审)、学术奖励等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等关系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1]。学术道德是所有从事学术活动的参与者,包括高校的教师、各类学生等都应该严格遵守的道德规范。本文研究的研究生学术道德,侧重于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活动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指研究生在进行创新性研究学术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和正确处理的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是作为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2]。而学术道德失范是一种基于学术道德前提下对学术活动约定俗成或确定的规范的“失范”行为,学术道德失范可界定为从事学术研究的主体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学术目标[3]。因此,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就是指研究生在学习与学术研究过程中发生与学术道德规范不符的行为,用以实现学位授予、学术论文创作、在读期间学术相关评价评优评审等。当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缺乏规范的学术道德教育体系
当前,各高校都非常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相关文件制度的制定,也开设了一定数量的学术道德教育讲座,但是在制度的执行和学术道德系统教育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研究生入学后在学术道德养成方面缺乏系统、严格的指导和培训。学校管理者包括导师更多的是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在学术上指导其研究方向与内容,而忽视对研究生进行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教育,即使开设相应教育课程也是泛泛,没有从内心和道德层面引起研究生对学术道德的重视,没有将学术道德作为学术研究的底线固化到研究生的思想和学术行为中,很多研究生没有受到系统的学术规范指导,不清楚哪些行为属于学术失范和如何界定学术失范行为,导致学术道德没有固化到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层面形成自我约束,容易发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在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随意添加、伪造参考文献;盗用发表别人材料上的文字或概念,故意省略对他人成果引用的事实,剽窃他人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捏造事实,伪造调查数据;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等。
二、存在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
目前,国内高校为应对各种专家或机构排名,对教师和在读研究生在评职与申请学位(答辩)过程中都提出了较高的科研成果数量与影响因子,对研究生导师更是提出较多的项目要求,学校这种或多或少的学术功利现象,表现出来就是硬性规定研究生要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成果才能申请答辩,授予学位。巨大的学术压力,使得一些研究生在入学初期就不断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东拼西凑,投机取巧,目的就是以期能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很容易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或伪造、杜撰实验数据;未参加创作在他人成果上署名;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请人或为别人、等。
三、研究生自身能力不足
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入学方式、个人创新能力、政治面貌以及学习目的等都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养成有一定影响。相同的学术要求,对不同的学科、不同的院校、不同层次和不同经历的研究生看来会有不同的压力,而个人的学习目的、创新能力、知识储备又决定了研究生自身对学业及学术研究积极探索与主动追求的能力。如果研究生个人对学术要求不高,学业基础不牢,对新知识的渴望不大,很难让其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就会有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做出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目前,大多数高校对研究生在学期间都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否则不能毕业获得学位。而且发表较高水平的期刊论文更是成为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硬性条件。过高的学术要求产生的巨大压力客观上容易造成研究生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发生学术失范和学术作假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杜撰实验数据;在自己未参与研究工作的论述中署名;未经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许可将集体研究成果私自发表;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以职谋私;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请人、等。
四、管理制度与评价机制存在缺陷
在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过程中,虽然有相关的国家、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文件、制度和办法,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并没有体现出制度和规范的权威性,并且有些制度又不能完全覆盖和适用于所有的学科专业门类。对于不同的研究生教育层次、培养流程和学科结构缺乏有针对性的学术道德规范细则和失范行为情节描述。高校对研究生获取学位与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数量与质量挂钩的举措,虽然有积极的方面,但是也相应地促成了研究生为了获得学位而无心集中精力从事扎实有效的科研创新工作,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上。造成部分研究生盲目追求论文的发表,忽视了专业兴趣和专业精神的培养,忽视了学术道德的要求。
另外,在研究生培养教育过程中较为注重学术评价。对研究生的学术评价更多的是重视研究生在各种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忽视其基本品德与综合素质评价,经常用易于量化的学术评价标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各种评优以及保送更高层次学习的主要评价指标,造成部分研究生片面追求学术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学术道德,对违背学术规范后的不良后果没有深刻认识,不可避免地造成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未参加研究工作在他人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或者重复发表;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或;伪造或涂改相关专家的推荐信、鉴定评阅意见;采取非正当手段影响和干预研究生学习研究过程中的成绩评定、评奖、论文评阅及答辩等。
五、缺乏完善的学术审查监督与惩治机制
学术审查的任务是“将学术活动与非学术活动分开,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与一般的宣传活动分开,将学术研究人员与非学术研究人员分开,并在此基础上评价人员、机构的学术研究水平”[4]。这就要求从事学术审查的组织或机构应当具有相当高的学术评价和学术鉴别能力。而目前高校中的学术审查与监督通常都是相关职能部门、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共同或单独进行,审查的重要性及其严肃性是否得到充分尊重,审查程序是否公正合理,监督是否缺位,直接影响到最终的结果是否能客观体现。体现在研究生教育层面更多的是对其所、研究项目和学位论文的审查与监督。审查中多数高校都采用了多人或匿名审查,在选择审查专家时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专家选择范围不够广泛,不同学科门类覆盖面不足;二是缺少对专家在学术审查与审查道德修养方面的有针对性的筛选,可能造成学术成果审查结果公正性的缺失。在监督方面以汇报和填表格的形式居多,对研究活动开展到什么情况,存在什么问题,及时进行监察和指导作用不大,存在形式化现象。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专门法规,对学术失范行为的惩处主要以行政处分为主,付诸相关法律处罚的微乎其微。加上绝大多数的惩治主体都是研究生或相关人员所学习或工作的学校与科研院所,其为“顾及声誉”与“教育为主”导致惩治的曝光率和惩治力度大为降低,造成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所承担的代价成本较低,客观上导致学术失范行为的产生。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骗取科研经费、装备和其他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滥用科研资源;伪造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中的信息,或在其他公开声明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等信息作假行为;伪造注释;未经本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隐瞒不利数据用于伪造创新成果;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追求、扩大个人利益等。
综上所述,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成因和表现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是究其实质还是与高校缺乏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规范体系密切相关。研究生作为高校科研的核心力量,其学术道德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因此,构建一个学校、学科、导师和研究生四位一体的多维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成为今后高校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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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研究生;学术规范;学术规范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11-0219-02
自2002年研究生“扩招”后,研究生各种不道德学术行为被屡屡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研究生作为未来学术研究的后备军和生力军,其学术道德水平和学术精神直接影响整个中华民族的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对研究生开展学术规范教育,强化其学术道德,规范其学术行为,进而从根源上杜绝我国学术界学术腐败成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内涵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同遵守而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其包括四层要义:一是学术规范的目的或精髓是要求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二是学术规范必须是学术共同体的产物;三是学术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条文化的、简明扼要的各种要求、规则等;四是学术规范的研究对象是学术活动的全过程,即研究活动的产生、结果、评价等”。[1]
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即指高校教育者根据学术规范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和研究行为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和社会需要的人的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学术行为规范教育。
1.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学术道德是指在学术界约定俗成并得到学者认同和共同遵守的观念道德和价值取向,包括对待学术事业的态度、学术责任等。[2]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主要是通过恰当的形式和途径,培养学生们的求实、创新的品格、严谨的科学态度。通过教育使他们知道在求学过程中哪些行为是“不能做、不该做”,哪些行为是“必须做”,使他们知晓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该坚持什么、拒绝什么,使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忠于真理。其主要内容包括:
(1)学术法律规范。学术法律规范是针对学者在学术研究上的重大违规现象在法律上所做的要求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并得到广泛认可的学术活动中应遵守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的综合体”。[3]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学术道德规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其内容主要有:第一,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第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第三,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第四,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
2.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教育
研究生处在学习做学术研究的初步阶段,所以从基础开始规范和强化学术行为是未来做好学术研究的必要途径。学术行为规范是指学术工作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遵循的具体的研究行为准则。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规范教育应结合其学习、研究的过程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学术研究程序规范。从选题、实验结果数据获得,要求整个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要真实有效。第二,学术成果推介规范。在进行成果的发表时要求在署名、致谢以及投稿等环节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学术引文规范。在使用已有研究材料和研究成果时要求规范引用和注释。第四,学术写作规范。在研究报告、学位论文写作时要求学术论文写作规范。
二、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面临的困境
面对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教育部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2004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2012年教育部颁布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
虽然教育部和各高校制定并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但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学术失范的现象依旧存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是多主体、多层面、多角度共同努力完成的一项工程。
1.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受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教育部有针对学生学术规范行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政策,但是各高校在执行中却效果不佳,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就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受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表现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监督机构功能的欠缺,另一方面表现在监督和惩罚机制的不完善。
目前各高校都设有学术委员会,但是由于其受制于行政权力的管理和制约,很难发挥学术权力来维护学术的健康发展;同时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设置中也缺少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方面的要求,这些缺陷难以保障校级相关学术规范制度和政策的有效实施。学术规范是一种规定、要求,一定意义上需要学生自觉遵守,但是高校中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行为自律的组织鲜有;同时由于高校关于学术失范行为的惩罚机制不健全,也难以保证学术规范制度教育的实施效果。
2.学术规范教育实施主体单一
由于目前研究生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所以多数人认为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教育主体是研究生导师。但是研究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不仅仅只是跟随导师进行科学研究,实际他们是在跟随导师团队进行学习与研究:这其中包括其他的研究生导师,还包括给研究生上课的任课教师。其他与研究生能够直接接触的部门,例如研究生培养部门、研究生教务部门、研究生学生管理部门等等,也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主体。所以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教育的任务除了导师,还应扩大范围至导师团队内的所有教师、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工作辅导员等。
3.学术规范教育内容分散
学术规范教育包括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学术行为规范教育。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学术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学术行为规范教育是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实践演练,二者相辅相成。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学生工作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内容没有作为独立的内容进行重点教育,只是作为德育教育内容之一偶尔提之。
研究生导师在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指导时,其关注点多放在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学位论文内容写作等方面,而对于研究过程的规范、学术引文的规范、学术成果推介的规范等内容涉及很少。同时教育部以及各高校制定的规范、条例多是从宏观的角度对学术研究的规范性进行了解释、要求,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学术规范手册,研究生缺少系统的学术规范学习,学生们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没有具体的参考标准来对照自己的研究行为,也没有相应的标准来修正自己的学术行为。
4.学术规范教育实践环节欠缺
学术规范必须成为人的行为习惯才能起作用,只有将学术规范内化成研究生的日常习惯,培养起他们高度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能力,学术规范教育才会达到实际效果。[4]在目前的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中,各高校的教育还只是停留在请名师为研究生作些学术规范的报告会、宣讲会,将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政策灌输给研究生,教育他们在未来的研究学习中要遵守规定。但是由于缺少实践环节和实际操练,研究生无法真正理解,使他们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术规范习惯,对学术规范的认知度很低,造成学术规范教育效果差强人意。
5.学术规范教育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衔接差
研究生教学课堂是学术规范教育最佳实践和操作平台,但是在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中任课教师只“就课讲课”,并没有在课堂中融入学术行为规范训练,如在进行课程作业写作中必须要让学生注意引文的学术规范,在进行实验时须要让学生注意获取数据的学术规范等等。学术规范教育不是仅限于导师、管理人员的耳提面命,还应在日常的课程学习中由教师融入学术规范的实际操练,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衔接。
三、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途径
1.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职能
1999年施行的《高等教育法》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要求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及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针对目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必须不断完善其功能:各高校学术委员会应设立专门机构对学术纠纷、学术不端行为等作出裁决、认定;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直接作出撤销或者建议学校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学术称号、学术待遇的决定,同时,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建议。
2.构建研究生学术规范自律机构
学生学术团体的建立有利于发挥学生遵守学术规范的主动性,通过学生学术团体增强学术氛围,形成良好的学术行为规范,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通过学生社团组织,构建研究生学术团体,并制定相关机构章程,约束学生的学习行为;研究生在学术团体内建立学术规范学习小组,开展学术规范教育宣传活动,使同学之间互相学习、互相监督、互相督促。这种学术团体的建立使研究生不仅受到学校学术诚信制度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受到所在学术团体内部学术规范制度的约束。通过学生学术团队的建立,使研究生逐渐由被动的执行学术规范转变为主动的实施。简言之,就是在无人监督、无人督促时也能按学术规范标准实施学术活动。
3.完善研究生学术规范奖惩制度
学术规范是一种规范、准则,是操作者约束自我的一种标准。在高校中,研究生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遵守学术规范,所以应通过建立学术规范奖励与惩处制度保障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实施,保证学术规范教育实施效果。
制定研究生学术规范奖励制度:明确研究生应遵守的学术规范,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的研究生可受到的表扬、奖励等措施;在学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学金评选活动中,对于受到表扬的研究生可具备优先权;受到奖励的研究生应通过宣传等渠道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制定研究生学术失范惩罚制度:高校明确规定对于学位论文造假、抄袭等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处理措施:情节严重者,如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一般、没有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应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开除学籍、不授予学位、记大过、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4.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主体的责任
导师在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过程中,要引领研究生尊重科学、坚持真理、勇于创新、追求学术自由、勇于担当;在与学生进行学术交流的过程中,要公正、公平地对待学生,要尊重学生,给予每位学生同样发展的机会。导师必须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要对研究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学术规范指导和专业训练,强化学位论文的规范性。
任课教师在掌握学术规范等内容前提下,应在课堂中积极给研究生灌输学术规范教育,同时在课程论文环节严格把关。对于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论文作业可以给予不及格成绩,同时如果在论文作业中出现严重抄袭行为的,任课教师可以向学院学术委员会反映,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
研究生管理部门要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工作中发挥统领、积极的作用。要制定各部门的学术规范教育工作职责,确保各教育主体各司其职;要引入相关监督手段,确保教育的实施效果,如引入“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或有类似功能的检测系统,预防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5]要在本部门的学术研究活动中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做到先律己,再律人。
5.强化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诚信教育
学术诚信是研究生最基本的价值观,将“学术诚信”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生开学时,由研究生工作辅导员将印有学生学术规范的新生手册发放给学生阅读,让学生阅读并郑重作出保证和承诺,以其签署的保证作为基础建立个人的诚信档案;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诚信记录将全部计入档案,并在毕业时归入其个人档案。通过学术诚信档案的建立约束研究生的学术行为。
6.制定明确的学术规范手册,使规范有据可循
大部分研究生在校期间主要向导师学习怎么做研究,该掌握哪些规范,但是靠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连贯且是分散的,学生之间的差异也比较大。由于没有具体的可操作、可执行的规范手册,他们在实际学习的过程中就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使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研究生学术规范手册的制定就是从规范入手,让学生们知道如何搞科研、怎样做学问,让他们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恪守科学精神。高校在制作规范手册时要考虑到各学科门类、各个学科对学术研究的要求不尽相同。可以按学科进行分类,如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等等。每大类都由各领域专家领衔起草,内容可以包含学术研究规范、论文撰写规范、规范、对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处理规程等内容。各高校可以出台《研究生学术规范》手册,使研究生入学就能了解“什么是学术规范”、“我该做什么”、“我不能做什么”。
7.构建学术规范教育实践平台
开设学术规范教育类课程。学术规范教育不能脱离学术研究实际,在遵守学术规范手册基础上高校还应开设学术规范教育类课程,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当中,成为研究生的必修课。通过学术规范课使研究生系统地学习、掌握学术规范,并在课堂进行实习演练,从而在日常的科学研究中不逾规、守规范。
设立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网站,网站内容可以包括学术规范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还应开设研究生学术规范考试专区,研究生可以在学习完政策、规定后在考试专区进行自测,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叶继元.学术期刊与学术规范[J].学术界,2005,(4):64.
[2]高洁.论基于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的学生学术素养培养[N].山西经济日报,2011-11-01.
[3]王绪本,向玉凡.科学研究视域下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4):37.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道德
良好的学术道德是对科研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的道德底线和生命线,是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代大学生特别是研究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其学术道德不仅关系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而且会影响整个民族乃至国家的发展与未来。如果由于缺乏对学术道德的积极引导和严格约束,使研究生形成了不正确甚至学术示范行为的出现,不但会影响其个人学术成果的真实性,甚至严重助长学术失范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因此,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研究理应成为当今高校教育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高校曝出的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事件愈演愈烈,2006年暨南大学女研究生甘某因为先后两次递交的课程论文都被认定为抄袭而被开除学籍,2006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推广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丁某和经济管理学院的博士研究生余某因为各自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过程中被发现有严重的抄袭行为而被开除,2008年浙大博士毕业生贺海波被认定在读博士期间发表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生导师实验数据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这些个案,虽然不能完全反映研究生对待学术道德的普遍态度,但它至少说明目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构建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宏观制度环境
自2006年以来,教育部相继出台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意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手册》、《学术博客自律倡议书》和《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文件以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行为。作为学校也制定一些制度来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比如为研究生开设学术道德规范必修课。要让研究生深入了解学术研究有哪些规范,如果违反了这些制度,将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等等。还可以通过校内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橱窗等各种有效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
对于高校而言,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可以激励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而有明显缺陷的评价机制容易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上的越轨和失范。所以,建立合理的学术评价制度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研究生学术评价制度的建立至少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度的制定要合理,要不断根据社会的变化,对某些已经不合适宜的制度进行即时的修订。例如,随着硕士研究生学制由三年缩短为二年,其培养目标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过去多是培养学术型人才,而当前不少硕士生的培养目标是应用型的。在这短短两年时间里,既要完成课程的学习,又要他们发表一定数量的文章,这就给研究生造成相当大的压力。这种规定也容易使得一些研究生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第二,在研究生的各种考评中,要以论文质量为重,杜绝数量取胜。第三,以多种形式综合考评研究生的学术水平。例如,校内外举办的各种学术交流、学术沙龙、学术讲座、参加学术课题的研究等都可以作为考评的指标。
研究生学术失范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关制度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的力度不够大。加大处罚力度就是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的重要措施,知识产权法应加大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者课以重罚,严重的要处以刑事惩罚。这样才能减少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
教育部从2007年便要求各考研招生单位建立考生的诚信档案,但是这只是面对研究生入学考试,高校可以建立面对研究生读研期间所有考试的诚信档案,包括课程考试,四六级考试,一经违规不得取消,这样无形中会约束在校研究生的学术行为。
二、构建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微观制度环境
对于研究生来讲,最切实可行的是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同进要不断加强自身学术道德修养,做到严于自律。学术道德修养是个人学术品德、品格和品质上的一种体现,所要表明的就是学术过程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就必须靠学校给研究生构建一个微观环境来使他们加强学术道德意识,毕竟通过外部强制力的道德他律作用是有限的,外在的道德他律必须转变为内在的道德自律,才能在各种情况下控制自己的欲望,而不至于行为越轨。
所以学校必须重视在研究生中开展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宣传,通过宣讲、报告会、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有效落实,最好还要购买学术道德规范的有关书籍并发放至研究生手中,如教育部组编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此外,每年入学要举办面向研究生新生的培养要求说明会,提倡学术道德规范的学习,提倡在学习和研究工作中以身作则,相关内容要收录在《研究生手册》供研究生随时查阅学习。
三、构建研究生德性教育体系
德育是加强大学生学术道德建设不可或缺的手段和途径,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研究生学术规范,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倡导诚实守信、严谨治学、献身学术的良好学风,要求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遵循科研规律,实事求是、诚实守信,遵守纪律,学风严谨,致力于创造原创性学术成果,规定了研究生在专业学习、完成作业、学术研究、科学实验、论文写作、成果发表等方面遵循的标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违反研究生学术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撤销学位等处分。有学术失范行为的研究生当年度德育考核为不及格,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类奖励的评定,减发或停发奖学金。其次,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强化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在各高校范围内广泛开展研究生学术规范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论坛、座谈会、主题班会、讨论会、承诺书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学术规范教育活动,确保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取得实效。邀请部分导师、专家、优秀研究生,讲授学术研究规范、论文撰写规范、规范、文献检索等内容,帮助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恪守科学精神,分清适当借鉴、征引与抄袭剽窃的区别,明确如何搞科研、怎样做学问;开展了主题班会、主题论坛、征文活动、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如何加强学术规范”专题讨论活动,营造了浓郁的遵守学术规范、建设良好学风的学术文化氛围。
四、培育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习惯
培养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习惯,有赖于良好科研学术环境的构建,暨包括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建立有关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监督机构,大力开展学术评议,建立研究生学术诚信档案等。其中很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人格垂范、为人师表的重要作用。导师之“导”有双重含义,一是在专业知识上引导研究生向纵深方向发展;二是在人品、素养上引导研究生健康成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对于实施学术道德教育,导师既有重要的责任,又有潜在的权威。导师应从思想、言语、行动上对研究生进行引导和培养,教导研究生对自己的观点和行为负责,督促他们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崇高的敬业精神。此外,学校应更积极地承担起学术规范教育的责任,通过开设专门课程、专题讲座、签订承诺书、案例分析等形式,完善学术道德的教育体系。
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阻碍了学术进步,从小的方面讲,事关学生个人思想道德素质,从大的方面讲,则涉及研究生的培养教育,是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重要问题。所以必须予以重视,以还学术界一方净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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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N].光明日报,2001-12-16(2).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学术失范现象较为普遍,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制定并下发了相应的文件和规定,许多高校也对教师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收效甚微,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屡屡发生。为此,本文认真分析学术道德缺失的原因,加强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做到惩防并举,共同打造一个学术规范、道德约束、法律惩罚的三层监督诚信体系。
一、学术研究中的三个层次
学术研究中有三个层次[1],如图1所示。本文把学术规范放第一个层次,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具体有: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如文献的合理使用规则,引证标注规则,立论阐述的逻辑规则等;高层次的规范,如学术制度规范、学风规范等。第二个层次是学术道德,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从事学术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学术研究者应遵循的道德底线。学术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失范则是学术人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文化目标。学术道德失范表现为种种学术腐败行为,体现于学术活动的各个环节。申报课题中以权谋私、投机钻营,研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独占合作者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著写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学术评价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术批评中的人身攻击、打击报复,一稿多投等都是学术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凡是学术不端行为触碰到法律规范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三个层次就如三个屏障,层层保护学术研究的纯洁性和科学性,在学术规范层一定要严格控制。依据科学研究的三个层次图,分别找出学术规范、道德约束、和法律防线三个方面没有很好地制约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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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教师学术失范的三个主要原因
(一)社会转型期的价值标准唯物化
我国的社会转型大致可以划分为转型初期、中期及后期三个阶段,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贫困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变。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中期阶段,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等各个层面发生了急剧变化,这种剧烈的变化给社会结构产生激烈碰撞,衡量个人的价值标准由原来的多元变向单元的唯物化,这种评价的标准渗透到中国的各个高等学校。
1.好老师的标准打上唯物的标签
“搞了多少课题,国家自科基金吗?多少钱?你上了多少课?那课时费就多啊?你发了多少论文?学校奖励多少?”。搞到自科基金可以买房了买车了买黄金了啊,许多高校校园到处停满了名车,都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在拼搏,很少有人问“上课的学生认真吗?”“学生工作找的怎么样?”“学生喜欢你的课吗?”“用了什么新的教学方法?”许多老师花大量的时间去搞论文、搞课题、找发票套取国家的大量的科研经费,这种现象包括许多重点大学都存在。如关于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等。这种唯物化的观念使社会具有功利性,科学研究产生浮躁。致使大批博士教授忽视了学术研究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约束,甚至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2.教育唯物化
有些人把学术变成了可以转化为名利的产物,不择手段地用学术换取金钱、住房、职称、官位、奖品、名声……他们抛弃了社会科学改造社会、净化人格的崇高使命,把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仅仅转化为商品的价格。有些人就因为只看到了这种价格,便在出卖学术的同时也出卖了自己。”现在的教师还有几个能像孔子?为了金钱利禄,有人丧失做人准则,什么学生毕业20年不挣3 000万就不要来见我。我只把三分之一时间用在教学上……而这些教师却被封为“当代精英”“突出贡献者”。
3.权益筹码而非价值的体现
行业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内部之间工资差距相差比较大,职称与工资津贴挂钩,没有职称工资就比别人低,最高和最低收入相差几倍甚至几十百倍。致使许多教师因工资低生存压力大而去铤而走险。工资的高低与职称挂钩,职称的评定与论文课题的挂钩,教师的晋升和定岗考核也与职称以及论文课题挂钩,有一部分评上教授后什么都不做也拿教授的工资,实行教授终身制。而工资与教学水平和实际研究水平关系不大。致使许多没有科研能力的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论文和课题就可以评职称,对教师所写的论文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放任自由。
高校的实力与的情况挂钩,过分强调的数量影响了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助长了学术不端的风气,多数高校将科研成果与办学水平、领导政绩挂钩,有些学校在重点岗位聘任中,甚至明确要求教师发表文章和科研项目的数量。较少地审视自己在获得成果的过程中是否坚持诚信,是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二)自我道德约束和监管机制缺失
高校教师学术素养的形成须借助于求学期间的系统训练,使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内化为基本的学术信念,使学术诚信转化为具体的学术行为。大学生未来将在各行各业承担起建设社会的责任,特别是部分硕士和博士将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如果他们不能在求学阶段树立学术规范意识、形成学术诚信品质,就必定会对其今后的学术研究和社会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2]。教育部出台了诸多相关学术规范的法律法规,也成立诸多学术道德的监管机制,然而对学术不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无力,任其泛滥。
(三)互联网对学术的影响
互联网加速了高等学校及个人和外界的连接,政府教育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期刊和社会非法团体通过互联网很轻易地产生连接,从而轻易地产生制造学术不端的网络平台,形成所谓的论文制造产业链。非法团体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和邮箱等网络媒体手段渗透到高校学术领域,利用教师的功利思想从事非法的学术交易。
三、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三层次对策
(一)对学术规范的相关对策
首先,由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地区教育局相互协作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学术诚信管理平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都可以在网络公开公布,教育部、学术期刊、社会团体、课题部门及学校等课题和论文的审核与该网络关联,有不良记录的拒绝课题申请和,从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其次,成立独立的学术机构,其人事、经济和审核等权力不由高校领导层控制,直接由上一级学术机构控制,学术机构成员共同制定出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准则,编制成小册发给在职的教职员工,对学校教职工发表的课题、论文和书籍等科研项目进行定期和随时抽查审核,对审核有学术不端行为上报学校和上级部门,如果学术不端行为成立,将名单录入网络学术诚信管理平台,并开出相应的惩罚措施。这是杜绝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重要措施。最后,学校做到官学分离,我国学术机构、科研院所中行政权力不仅能控制各种行政资源,而且能控制各种学术研究资源。这就使得手中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和与之相关的人在申报课题、评奖、职称评审中出现“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甚至出现“权色”交易现象[3],管理和学术研究分离意味着管理学校的领导要充分给教职员工以学术自由,不限制学术的自由发展,现在大部分的课题都在学校管理层,只有少部分的课题由教师担任,而控制课题的领导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又交给其他的课题组成员,教师的积极性不能激发出来,课题和论文的质量得不到很好的提高,抄袭的现象就随之而来。
(二)对道德约束的相关对策
冯友兰说:人生的境界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一般人都处于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只有极少的人能达到天地境界,而道德境界又有三层,第一层,利己而不损人,二层是利己利人,三层是损己利人。一般能到道德境界第一层就很不错了,能达到第一层的基本满足了前面两个境界,根据马斯洛层次需要理论,满足下层要求后才能对上层要求提出要求,道德也是如此,一个天天为生活奔波、压力山大的教师哪有心情讲道德,当然影响道德还有许多因素。首先,政府要增加政府投入,提高教师待遇,在发达的西方诸多国家,政府对教育的投资资金非常大,教师待遇比较高,许多人愿意从事教师这个行业,从而乐意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其次,取消职称与经济利益挂钩,实现工资双轨制。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对目前水平的认定,但现实的教授基本是终身制,没有产出实际课题和论文等研究成果,工资却是高工资,所以取消职称与实际的工资水平挂钩,实现工资双轨制,依据教学和科研业绩,进行单独的教学和科研奖励。杜绝了部分人为了评教授而走关系或剽窃不端的学术行为,同时也断绝一部分评上教授不搞科研的行为,鼓励部分教师坚定地走自由和独立的科研道路,有教学能力的多去教学。第三,加强学术道德和师风师德建设,开展学术道德和师风师德建设,将道德他律行为变成道德自律行为,做到学术的利己而不损人及利人利己的学术道德层次[4]。树立师风师德榜样的丰碑,切实打造不同专业学科的师风师德团队,尤其是团队的领头人的学术道德,他的学术道德水平影响一个团队的学术道德水平,一个严于律己的道德高尚的人对自己团队同样也这么要求,这样学校就会容易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最后改善评价教师的标准,好老师不一定是那些科研学术做得好的教师,不一定是那些拿着几千万的课题经费开名车的教师,做到好教师评价的标准多元化,充分体现做老师的尊严和价值,使教师安心遵守学术规范,自由从事学术研究。
(三)对法律制裁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诚信;学术伦理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194-01
近年来,中国社会各界对诚信的关注及学术理论界对诚信的研究可谓空前。由于十几年来社会对学术不端行为过度宽容,致使很多的人铤而走险,这其中大多数都怀有不劳而获的心态。
一、研究生学术诚信调查研究
如果说研究生学术失信只是个人事件,那么,近年来学术界对研究生这一特殊群体所做的调查应该能够反映出一些问题。北京师范大学的周海涛老师做的“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素质总体情况的调查”显示:认为研究生学术道德素质很高的占0.21%,较高的占13.76%,一般的占68.89%,较差的占1.55%,很差的占1.58%。当前我国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素质评价总体倾向于一般。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研究生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研究生学术诚信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研究生是国家未来科技的中坚力量,其学术失信行为也必将影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阻碍创新人才的培养。研究生学术诚信建设任务任重道远。
二、研究生学术诚信失范根源的分析
(一)社会原因
由于当前社会整体诚信水平不高,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出现的种种失信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挫伤了人们坚守诚信的积极性,助长了失信等行为的扩大,削弱了研究生的诚信意识和对学术诚信的追求的积极性,诱发了研究生学术失信。
(二)学校教育原因
学术诚信教育环节的薄弱和缺失是造成学术诚信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学校缺乏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的教育机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也忽视了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环节,目前各高校的研究生教育仅重视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培养,却忽视了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素质的培育。
(三)导师原因
导师对研究生的教育存在疏漏,而且一部分导师自身还存在着学术道德失信的行为,起了负面示范的作用,直接导致研究生学术失信行为的发生。
(四)个人原因
研究生个人学术价值观错位,即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和实用主义。价值观代替了追求真理、奉献社会的学术价值观。
三、研究生学术伦理的现代构建
(一)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切实提高研究生的整体培养质量
切实提高研究生的整体培养质量,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任务和主要目标。几年来,北京大学围绕这一核心任务,深入探索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培养模式,从国家监督、社会认证、学校自律和学生评价等方面构建基于分类培养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研究生课程的评估、研究生教学体系的评估、研究生培养项目的运行评估、学位论文的抽查外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位论文的评审等工作,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二)重视和强化研究生学术诚信道德教育
研究生要想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必须遵循道德品质形成的规律和发展历程,狠抓养成教育。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入学甚至是从事学术研究的第一步开始就应该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步骤上自我要求严谨,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规范观,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重视学术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求实的科学精神,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坚决抵制学术失范不良风气的蔓延,研究生自身加强学术和道德规范知识的积累,培养和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时间久而久之,学术道德规范的核心会慢慢深化进研究生内心,在平时的学术研究中不自觉地都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这样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将会越来越少。
(三)健全责权机制,发挥导师育人关键作用
导师要帮助学生养成遵守学术规范的习惯就必须首先自己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以特有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品质来感染和教育学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导师还应明确其自己的岗位职责,加强对研究生学习和生活各方面的监督和指导,对不能遵守学校所指定的学术道德规范的研究生要严肃处理,不能让这种不良风气得以蔓延。作为研究生的教育者,在思想方面与研究生多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与此同时导师自身还从行动上引导研究生自觉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学术尊严,在学术研究中才能征服学生,才能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目的。
(四)强化研究生自我学术道德修养,培养高校研究生学术创新意识
道德是通过人类精神的自律而产生的力量。道德产生本身就具有意识自觉的特点,真正的道德行为,必须建立在人的自觉性认知的基础上。一方面,研究生自身在学术道德方面的自律自控是规范学术道德失范的根本所在。另一方面,学校应该树立优良学风,积极组织开展科学讨论,营造求实的良好学习氛围,创设新时代学术文化。这对研究生学术理论的培养具有极重要的指导和理论意义。它不仅仅捍卫了学术创新、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学术氛围,也减少和阻止了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贾德奎.研究生学术失范与道德缺失现象探析[J].探索,2003(5): 116―117.
学生抄袭论文导师“连坐”
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211”院校,太原理工大学出台了《太原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其中规定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表或撰写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除对学生进行处理外,根据指导教师负有责任的大小,对指导教师给予如下处理:通报批评,暂缓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教师,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中止项目并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则要给予降职、解职、辞退或开除等,并要求其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违反学术道德特别严重而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规范》还要求在编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有关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研究生(含博士后)、本科生,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注明出处;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文献资料,应说明转引之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部分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实验记录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整洁;写错作废的张页,不得撕毁。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不准以任何方式抄袭或变相抄袭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调查资料、实验数据、专利产品等研究成果。
对有明显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学术道德规定的学生,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情节轻微者,可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取消相关奖项和取消申请学位资格等处理。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已授予学位的学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判定,对授予的学位予以撤销。
论文引用超30%就延迟答辩
山西大学较早地使用了同方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该系统资料库中储存有大量的各学科期刊和论文,在将学生论文输入时,系统就会识别出该篇论文引用内容所占全篇的百分比。山西大学近年来都是通过该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如果论文引用率超过一定的百分比就会让学生进行修改或延迟答辩。
“对于硕士研究生,一旦发现引用超过30%就延迟答辩,严重者重新开题,取消给学生再次修改、同批答辩的机会。”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张云波说,“这个百分比还要逐年下降。”除此之外,山西大学对硕士论文采用按一定比例进行匿名评审、博士论文全部省外匿名评审的方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一个评审专家提出异议即宣布论文不合格。
张云波说:“这个检测系统也不是判定论文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数据只能从一个侧面来评定论文。不同学科的论文,引用量也不尽相同,例如法律专业,引用所占百分比就会多一些。”
论文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
同山西大学一样,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也将硕士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名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崔满红说:“论文作者和导师不知道论文送往何处,更不知道哪个人评审,这样就能杜绝评审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对待博士论文会更加严格。”
山西省各高校近日纷纷采取有效措施来遏制学生论文抄袭风。太原理工大学出台了学术道德规范,明确规定学生抄袭论文导师要负连带责任;山西大学采取降低论文引用率、外省专家匿名评审等办法提高毕业生的学位含金量。
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211”院校,太原理工大学出台了《太原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其中规定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表或撰写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除对学生进行处理外,根据指导教师负有责任的大小,对指导教师给予如下处理:通报批评,暂缓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教师,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中止项目并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则要给予降职、解职、辞退或开除等,并要求其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违反学术道德特别严重而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规范》还要求在编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有关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研究生(含博士后)、本科生,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注明出处;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文献资料,应说明转引之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部分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实验记录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整洁;写错作废的张页,不得撕毁。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不准以任何方式抄袭或变相抄袭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调查资料、实验数据、专利产品等研究成果。
对有明显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学术道德规定的学生,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情节轻微者,可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取消相关奖项和取消申请学位资格等处理。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已授予学位的学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判定,对授予的学位予以撤销。
论文引用超30%就延迟答辩
山西大学较早地使用了同方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该系统资料库中储存有大量的各学科期刊和论文,在将学生论文输入时,系统就会识别出该篇论文引用内容所占全篇的百分比。山西大学近年来都是通过该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如果论文引用率超过一定的百分比就会让学生进行修改或延迟答辩。
“对于硕士研究生,一旦发现引用超过30%就延迟答辩,严重者重新开题,取消给学生再次修改、同批答辩的机会。”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张云波说,“这个百分比还要逐年下降。”除此之外,山西大学对硕士论文采用按一定比例进行匿名评审、博士论文全部省外匿名评审的方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一个评审专家提出异议即宣布论文不合格。
张云波说:“这个检测系统也不是判定论文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数据只能从一个侧面来评定论文。不同学科的论文,引用量也不尽相同,例如法律专业,引用所占百分比就会多一些。”
论文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
同山西大学一样,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也将硕士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名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崔满红说:“论文作者和导师不知道论文送往何处,更不知道哪个人评审,这样就能杜绝评审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对待博士论文会更加严格。”
崔满红说:“我们依据国务院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对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发现舞弊、作伪行为的指导教师,会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崔满红还补充道:“硕士论文会跟随每个学生一生,未来越有成就,当初的学术不端行为对这名学生的影响也就越大。”
针对目前大量出现的高校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各高校应该加强对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文章首先提出了当前我国高校存在学术不端的表现形式及危害,进而分析了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学术道德的规章制度、教育力度、评价体系、管理体制、 创新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高校教师;学术不端;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机制
一、学术不端的表现形式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或指某些人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学术形象的丑恶现象。
(一)抄袭剽窃
近些年来各大高校爆出大量的抄袭剽窃的新闻,如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二)行政权力霸占学术资源
很多高校领导游走于行政与学术之间,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日常的行政管理事物也越来越繁忙,带的课越来越少,做学术研究就更少了,但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课题、专著等成果却越来越多,甚至大量出现在跨专业、跨行业的成果中。这种情况造成了各大高校中的“官本位”思想,普遍认为行政官位与学术成果成正比,极大地限制了高校中从事真正的学术研究教师的积极性。
(三)学术贿赂和学术买卖
由于当前高校教师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加之职称评审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各种职称的评聘都需要大量的论文、 课题等成果作为支撑,这就为学术贿赂和学术买卖提供了土壤。现在大量的杂志编辑对外公开出售论文版权,甚至还有核心期刊,价格从几百至几万不等。在一些科研项目的评审中,部分教师和学校不是靠真才实学参与公平竞争,而是靠拉关系送红包等方式贿赂相关人员来换取自身的利益。
二、学术不端的重大危害
时下学术不端已经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不仅败坏了良好的学术风气,更是严重影响了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整个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
(一)严重败坏学术风气
高校的这些学术不端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学术秩序,把学术变成了纯粹满足私欲的工具,使高尚、严谨的学术界变得乌烟瘴气,颠覆了过去科研工作者在广大人民心中的正面形象,同时在社会上起到反面示范作用,进而对整个社会风气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浪费资源,影响科学技术的进步
众所周知做科研需要相应的资金和人力的投入,而那些学术不端的项目浪费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最后确只能产生价值很低甚至完全没有价值的成果,反而使得那些正常合理的项目得不到相应的经费支持造成极大地浪费。学术不端制造出的学术垃圾,既浪费了学者的创造力,又浪费了国家社会投入的大量社会资源,严重影响了我国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创造力,妨碍了整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步伐。
三、学术不端的产生原因
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影响了高校学术声誉,阻碍了学术进步。很多管理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并且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许多高校也对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收效甚微,笔者认为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
(一)对高校教师学术不端的处罚力度不够
很少有教师因学术不端而受到严厉处罚,只有很少学术不端教师被降职、革职或主动辞职,一般在风平浪静后,当事人依然是教授或导师;缺乏学术监督机制,这就导致一些高校教师为了评职称等个人利益,置学术道德于不顾; 相关立法不足,虽然我国已经有《专利法》《商标法》和《着作权法》等法律,但这三大知识产权法很少涉及学术不端问题。除了《着作权法》对发表和署名等问题的规定,《专利法》对侵犯非职务专利申请权及其他权益的规定外,基本没有涉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二)部分高校科研量化模式存在一定弊端
当前我国高校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基金与项目评审、成果鉴定与评奖等方面,构建和实施了量化的学术考核体系。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由其的数量和刊物的规格决定,而过分强调的数量,导致很多高校教师仅为了发表文章而进行学术研究。
(三)科研经费的给付和管理方式存在漏洞
现行很多高校的科研经费给付方式是根据项目拨钱,款项由课题组负责使用。这种方式表面上很严密,而实际上可操作性很大,水分较多。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容易导致学术上的“腐败”,给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创造了物质基础。在这种政策导向下,部分教师就把经费争取作为首要目标,而对学术研究却漠不关心,这样必然影响到科研水平的提高,导致学术上的不正之风。
(四)市场经济下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主义思想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难免会有一些高校教师依靠各种学术上的头衔赚取物质利益。如部分教师把学术变成了可以转化为名利的产物,不择手段地用学术换取职称、住房、金钱等物质利益,抛弃了高校教师的崇高使命。
(五)高校学术道德教育的缺失
缺乏良好的学术道德教育也是造成高校教师学术不端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高校教师在本科时的课程,对学术研究的影响很大。但现在,高校学生的论文写作极不规范。近年来,随着不断扩招,大学生培养质量的问题逐渐凸显,许多高校的学生连基本的学术研究培养训练都没有接受过。 很多高校开设的学科研究方法等入门课程缺少学术道德教育基本内容的系统介绍,这就导致很多高校教师在接受大学教育期间,缺乏对学术行为的有关概念、抄袭和合理引用的界线以及违反学术道德的社会后果的认识。
四、学术不端的整治措施
弘扬优良学风,根治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关系到高校和整个学术界的社会声誉,关系到当代大学生良好品德的培养和整个社会道德的进步,也关系到教育科研事业的兴衰存亡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严肃学术道德,必须从源头抓起,切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的惩防体系,才能根本扭转学术道德失范的局面。
(一)健全学术道德规章制度
依法治学,是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治本之策。一是国家应出台专门的《学术法》,使学术由道德调整上升为法律约束,构建一套专门防治学术道德失范的法律体系,保证惩治学术违法行为有法可依。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师法》、《高等教育法 》等法律法规,加快制订有关学术职业道德规范条例,在法制保障下加强高校教师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建设。三是各高校也应建立系统、 完善、操作性强的约束学术行为的规章制度,明确和细化学术论文、 著作等方面的写作和评审规范,制定课题立项、 成果鉴定与评奖及其发表、 编辑、 出版的规范等。四是不断探索防治学术道德失范的新思路与新举措,将学术道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 职称晋升、 薪酬定级、 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学术道德教育力度,建立完善的学术道德规范
一是加强淡泊名利、 潜心学术的思想教育。学术研究是探索真理、 追求真理的过程,是甘守寂寞、 真诚奉献的过程。从长远看,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是成为一代学术宗师、 师德楷模的重要前提。二是加强对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重点培养教师的诚信意识,明确学术诚信是其能走上大学讲台、 无愧于大学教师的“道德底线”。三是将学术道德知识考核成绩作为评定教师绩效的重要内容,促使教师认真学习,用科学精神熏陶和影响高校全体师生,使之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三)完善学术道德评价体系,构建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
营造良好的、 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一是建立完善的专家考评制度。选择那些学术造诣深、 学术道德好的学者、 专家组成专家库,对学术成果、 科研立项、 职称评审以及评奖等学术活动,采用异地评审、 临时抽签的方式进行。二是健全学术成果的奖励制度。要加大对创新型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以体现鼓励踏踏实实从事学术研究的价值导向。三是克服过度强化科研成果对教师职称评定的作用,建立以岗位为核心的教师职称聘任制度,打破教师职称终身制,加强教师的责任意识,从而促进教风的根本好转。
(四)规范学术道德管理体制,规范学术道德管理体制
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力度。防止学术成果评价的“权力化”。二是建立评审过程公开制度,将专家对科研立项、 成果鉴定、 职称评定等评审对象的评审内容及初评结果进行公示,提高评审结果的公正性。三是建立学术评审责任制,探索建立评审专家信誉制度、 记录追查制度和责任追究通报制度。四是对学术刊物建立一套科学的监控体制,坚持出版发表三审制度,探索和推广专家盲评制度,建立学者、 专家和读者对学术刊物的考评制度。
(五)创新学术不端查处机制
创新学术不端查处机制,及时防治学术失范行为。一是健全对学术道德失范的监督体系,成立由监察部门参加的学术监察监督体系,建立全国联网的监督网络,适时监控和查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二是完善学术道德失范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国家对举报者的保护责任和奖励力度。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在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应给予严厉的惩处。四是建立舆论曝光和警示制度。结合知识分子比较注重自身形象、 面子的特点,在相关媒体上定期公布高校学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学术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科研人员、科研管理部门、学术成果出版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时,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从根本上根除不道德的行为,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到的。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最终一定会形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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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质工程 研究生学术道德 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10-0022-02
【Abstract】For the study of academic morality cultivation for graduate students of geological engineering, the key is how to optimize the cultivation mechanism. With the reform programs of cultivation mechanism for graduate students of other engineering majors in variou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s basic materials,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ultivation mechanism for graduate students of geological engineering in terms of the present reform generality of education, regime and supervision of academic morality for graduate students of geological engineering, so as to deepen the understanding for the reform practice of cultivation mechanism for graduate students of geological engineering.
【Key words】Geological engineering Academic morality of graduate students Cultivation mechanism
近年来,国内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引起科学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频繁发生的学术不端事件污染了学术环境,阻碍了学术进步,给科技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作为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后备军中的一支,其少数人违背基本学术道德现象也有发生。学术道德教育已在全国范围得到高度重视,地质工程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培养地质工程专业人才、提高地质科学研究、改革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建立健康的地质工程专业学术管理环境,规范地质工程专业学术秩序,优化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内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实践情况
面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我国许多高校在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方面进行了许多研究和实践。例如,四川大学在今年开学典礼上让新生学习《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并首开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课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更是从几年前就开始,在新生入学第一课上就邀请学者主讲学术道德,北京大学更是将学术道德规范开设为必修课;同济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兰州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相继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处理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受理学术道德规范问题举报、并作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在制度保障上几乎各大高校都设立了符合自己特点的学术道德规范;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还利用网上的学位管理系统接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现象的举报。高校采取的这些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给我校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机制的改革提供了许多参考和经验。
二、地质工程专业学术道德培养机制的构建
解决研究生学术道德诸多问题,不只是一种简单的教育,而应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过程进行改革与创新,对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进行标本兼治,应建立系统的学术道德培养机制。研究生学术道德机制用最优化的一系列方法来处理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过程中的教学事务、管理事务与行政事务,是由几类不同机制联合起来,共同形成的在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系统中起作用的完整运行体系。[1]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机制主要从教育、制度和监督惩治三个方面进行。构建长效机制,既要从思想认识和诚信文化等软约束着手,更要重视规章制度责任划分,也要落实监管和惩治的硬措施建设。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机制依托高校其他工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剖析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共性,充分结合地质工程专业特点,不仅对学生进行心灵内在的学风建设,提高学生道德修养,更尽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避免学术不道德事件的发生。
三、结合地质工程专业特点优化地质工程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机制
1.研究生新生入学的学术道德教育
正如国内各高校在开学典礼上对新生入学道德教育的重视,地质工程专业新生入学也是对研究生开展学术道德相关介绍与宣传的最佳时期。以新生入学为契机,邀请地质工程专业知名人士以其本身对名利的淡泊、对学术的敬畏的例子为学生做规范和道德的引导,并从学术道德的基本定义、目前出现的现象、危害、处罚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教育。以引导为主,在开学之前端正学习态度,理解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在学术生涯中的重要性。
2.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培养优势,建立学术诚信责任制。
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基于所有研究生培养模式――导师负责制的特点,研究生与导师关系密切,形成了以实验室、科研项目为基础、以导师为核心的团队。[2]对于学生的培养,导师承担着精神生命的培育和研究方法指导的双重责任。在精神培育上,加强师德建设,导师为学生做出表率和榜样,使学生牢记社会责任,秉持诚实、科学、严谨的研究态度和学术作风,甘于寂寞、淡漠名利,担当学术道德的实践者;在学术研究指导上,导师根据项目课题内容,结合时代需求,设计出适应每位研究生的具有现实性和创新性意义的专题研究项目,确保研究生的研究课题不重复。学生自己主导学习的过程及方向,并在这个过程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导师在其中扮演一个服务性的角色。根据导师为主体的特点,地质工程专业还应建立学术诚信责任制,实行学生、导师、系、学院四级体系的学术道德责任管理。每一届新生入校时,由学生、导师、学院与学生管理部门签订学术道德责任书,将学术诚信纳入导师和学院的工作考核,直接挂钩导师招生资格与学生的研究经费,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的联动性。
3.打造实践创新平台,加大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励措施。
地质工程专业最大的特点是实践性强,打造实践创新平台,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自主开展科学实验,避免学术不道德事件的发生。依托国家支持地质工程等艰苦行业的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政策,依托国家支持高校参与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信息,我校地质工程专业积极扩大社会合作,探索高校与企业合作共建的模式,利用与企业共建的实践基地创新平台,打造地质专业特色精品,以参选课题为主线,着重培养研究生独立研究创新的能力;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培育优秀学位论文,对取得优秀科研成果和获得各级别优秀论文称号的研究生进行奖励,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激情。[3]
4.提供良好的论文开题条件,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
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也是研究生科研能力低下的一种表现,学生在研究中缺乏见解和观点,自然就想到抄袭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根据地质工程专业学科与工程实际紧密结合的特点,我们利用这便利条件为研究生提供更多选择研究课题的机会,使研究生的课题不重复,研究内容不重复,从源头上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积极地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例如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地质工程专业,于2011年5月成立了吉林大学极地研究中心,与俄罗斯、丹麦、日本等国家知名学校、企业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吸引并共享许多国际资源,使学生对南极的地质状况研究充满了好奇,激发了科考研究的兴趣,培养了学生的国际视野,使学生站在新的高度上对待研究。
5.实行监管惩治并举
单靠研究生自身的道德调控和培养单位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不能完全有效地防止学术道德失范的发生。由国内几起学术道德事件发生后,高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在处理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中发挥的作用中发现,硬性的制度监管和惩治可以收到很好的警示效果。所以,地质工程专业结合实际,制定了本专业规范学术研究行为的规章制度,遵循地质专业学术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在学位论文答辩、学术、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立项与评审、学术奖项评定等方面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防止重数量轻质量、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良倾向。[4]
6.发挥学术批评的监督作用,从舆论导向上对违反学术规范的学生给予严惩。
许多高校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处理都一致的采取了保密的态度,有碍于高校学风建设的“颜面”问题,对道德失范处理过程和结果并不公开。[5]用沉默的逻辑来对待学术造假,只能制造更多的造假隐患。地质工程专业在处理学术道德问题方面,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监督研究生教育质量。针对全国各大高校在法律层面的学术监督制度短期内无法建立起来的情形,充分发挥学术批评的监督作用,从舆论导向上对于违反学术规范的学生给予严惩。例如,建立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媒体和个人对学术失范行为的监督,在公开的大环境下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进行约束。
四、结 语
研究生培养机制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学术道德教育实施的关键。结合地质工程专业特点而形成的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机制,还需要在改革实践中加深理解,并逐步完善。希望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机制运作起来时,能真正给予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学术诚信茁壮成长、有所作为保证,保持地质工程专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而更好的促进地质工程学术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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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莹.导师负责制下研究生德育工作探究[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5(4):35~37
3 魏继红、吴继敏、孙少锐.如何加强地质工程专业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35):59~60
讲座是本学院教师向同学讲授和学科有关的知识或者研究进展,它最重要的作用促使学生了解所在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知识,掌握最新的研究动态,拓展视野。研究若想有所创新,就需要我们对学术前沿动态保持密切的关注,培养自己的学术敏感性。我从讲座中了解、吸收和借鉴了丰富的学术观点和学术知识,对以后的学习生涯,特别是论文的写作都将大有裨益。我既了解到了各领域多层次的发展前沿,使自己能够跟上科学发展的步伐。同时充实了多方面的知识,提升了我的学科理论水平。
本次参加的讲座共计三场。首先,是骆钊老师的讲座。主题是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指导。骆老师主要从学位论文写作的目的和意义、学位论文的含义、学位论文的撰写以及学位论文与学术道德四个方面为大家做具体阐述。骆老师指出,学位论文写作主要是为了训练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体系建构能力,文献检索能力、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学位论文在内容上要有科学性、学术性和创新性,其中创新性有填补空白和更正前说错误的两种含义。在形式上,学位论文有规范性和语言的平易性。语言的平易性是要求论文文句流畅,叙述深入浅出,要适当讲究语言的生动性,但也不能像文学创作那样。老师特别强调了学术规范的要求,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要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遵守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骆老师端正了我对学术与论文写作的态度,意识到了不能急于求成,实事求是,更不能学术剽窃,在书写论文时要认真对待,要认真关注每一个细节,诚实守信,在引用别人成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标注,受益匪浅。
第二场讲座是由田师姐主讲,题目是《基于宽频信息的高压直流系统接地极引线故障检测与定位的研究》。从项目背景出发,介绍了接地极引线故障测距存在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如何可靠检测,如何实现接地极引线故障信息不均匀下的测距等问题。然后田师姐介绍了项目的研究内容:含有接地极引线的直流系统全参数电磁暂态精细化建模,高可靠性和灵敏性的接地极引线故障测距,基于故障源信息的被动式接地极引线故障定位和基于注入源激励下的接地极引线宽频阻抗特性的主动式故障定位。最后一场讲座是曹师兄讲授的,题目是《基于数据驱动的高原山地输电线路故障精确定位与雷击电流反演恢复》。通过这两次讲座,对国内外对这一课题的研究现状有个大致的了解,对直流输电系统存在的问题和涉及到的故障检测与定位有了新的感观认识,也从师兄和师姐的阐述中了解了一个项目的正确科学的研究方案和研究步骤。
讲座之后,我也对我三年的研究生生活有个大致的目标。我必须要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改正自己学习方法中存在的问题,优化自己的学习效率,不拖拉不能延续本科的学习方式,必须要有所改变。在研一这一学年对研究方向涉及的相关知识熟识,对专业有清晰的框架结构,积极和导师沟通交流,努力的学好专业基础课程,取得好成绩。积极的完成课后作业与任务,并在期末的考核中不挂科。积极参与相关的项目,锻炼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合理的知识结构基础上,广泛的涉猎学科相关的基本知识,尽量深入的了解研究领域的方方面面,掌握独立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学会写论文。同时,在学好专业基础课程的时候,也要留意核心期刊上的最新文献和近期召开的学术会议及相关的报告,更新自己的大脑,另外,也应该培养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陶冶自己的情操,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研究。并利用课余的时间学习例如matlab这类软件的应用同时坚持学习英语,提高英语水平。
关键词:医学科研;论文署名;规范管理
近年来,由于学术竞争的激烈和职称评审体制等原因,出现了作者署名随意、署名滥用、挂名等种种不规范现象,由此带来一系列学术道德问题、法律纠纷以及科研管理问题[1]。本文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日常科研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医学论文署名不规范的表现做一总结,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
1论文署名不规范的表现
1.1论文仅单作者署名,但事实上该类论文并非是综述,系统评价,而为临床研究的总结,是临床科室成员多人参与,为团队的共同成果,而该作者仅仅是将该临床研究进行了总结、数据分析,仅为论文的撰写者。1.2论文中通讯作者学历和职称明显低于第一作者和其他合著者,且以往没有任何科研成果;通讯作者与所的学术专业完全不一致;通讯作者在作者排序中不在最后位,等等。可见作者不重视甚至不了解通讯作者署名的原则和要求。通讯作者署名是对论文负主要责任的作者,一般排名在所有作者的最后[2]。通讯作者要熟悉课题设计,掌握数据材料,参与论文撰写,能够全面处理稿件中的一切,对论文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等均负有全责[3]。1.3论文中的合作署名不规范。随着学科的交叉和融合,科研合作日益增强的情况下,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者之间的合作也越来越频繁,因此,共同署名的文章越来越多。但是在合作署名的论文中有些是上下级,有些是同学,有些是夫妻,有些是朋友等,而这类论文“真正的作者”无法辨识。1.4研究生论文署名不当情况。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利用我院的科研条件、课题组甚至科研经费完成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毕业后到另一家单位工作,将该毕业论文投稿时却只标注其工作单位,不仅没有导师的署名,也没有我们医院的署名,甚至有好多从未参与过该课题研究的无关人员的署名。1.5进修生论文署名的不规范,包括来我院进修和外出进修人员发表的论文。如来我院进修人员,利用我院的仪器设备、临床病例资料甚至经费开展科研活动,撰写好的论文投稿时仅将我院标注为第二单位,甚至只署名其原来工作单位。而我院外出进修人员,也有出现类似情况。1.6作者在开具单位投稿介绍信后,文章被录用时或要求其出具版权转让书时,至科研管理部门申请要求更改作者署名,新增作者,删减已经署名的作者,调换作者顺序等。1.7临床工作者把科室他人的中文文章翻译成英文论文再投稿,而大部分作者与原来中文文章署名作者不一致,甚至完全不一样。
2署名不规范带来的后果
2.1滋生学术腐败现象
学术论文的作者作为原始著作权人,是科学研究的主体。如果不具备署名资格的人作为著作权人,破坏科学研究的严肃性和真实性,严重损害了学术研究和学术期刊在社会公众中的地位,放纵了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坏风气,给科研学术的评价也造成了不公平和混乱现象。
2.2不利于学术交流
论文的通讯作者是对论文负全部责任的人,论文刊出后,如他人需反馈意见或探讨问题总是与通讯作者联系,若通讯作者对论文内容毫无所知,论文的发表只流于形式,不利于学术交流与评价,影响科研合作的可持续性。
2.3侵犯他人的署名权
根据《著作权法》和《向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4],明确规定了作者资格的条件,作者署名应在投稿时确定。随意增加或减少作者署名,以及变换署名顺序,都是对其他作者署名权的侵犯。同时会降低部分作者在论文中的地位,贬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程度,甚至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的纠纷。
2.4影响职称评定的真实性
撰写学术论文是科学研究者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具体体现。医院职称评定是为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的学术研究积极性,将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作为硬性指标,但是如果有人通过学术论文“挂名”、“搭车”等不当途径通过职称晋升,将会影响职称评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引发学术上急功近利的发生。
2.5不利于科研成果的进一步推广
科研论文撰写完成后,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在申报成果时,因为完成人员的限制,部分论文往往因为当时的挂名,在报奖时要求其退出成果完成人员的行列,但往往遭到拒绝,难以协调,从而影响科研成果报奖及进一步的推广。
3规范作者署名的建议
3.1大力宣传论文署名的意义
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宣传和教育,开展院内讲座,宣传我国著作权法和国内外杂志相关规定[5],让医护人员明白作者署名的条件和资格,增强作者依法保护自己署名权的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著作的作者获得的利益与其所承担的责任是同时的,并是所有署名作者共有的,保证论文署名的科学合理。
3.2加强学术论文的署名管理
署名权属于作者,其他人员无权剥夺,但是作为科研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作者正确行使署名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院科研管理部门重视署名问题,制定科研论文作者署名规范,明确论文作者的署名条件,按贡献大小排序的具体原则,出现署名问题的处罚方法等。科研管理部门在开具论文介绍信时,要求每个作者签名,以示作者的知情权以及对论文署名负责,尤其是通讯作者,投稿以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署名。对于提出更改署名要求的,科研管理部门认真核实,履行监管责任,如果因为作者首次投稿时疏忽错写作者姓名、漏写作者姓名等确属合理要求,必须提供变更理由充分的书面申请,由所有作者亲笔签名同意,科研管理部门才给予盖章审核。3.2.1对于研究生投稿,科研管理部门要求第一作者的研究生提供其导师、论文所有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发表的证明,同时核对其署名单位。3.2.2对于作者因研究生毕业、工作调动或者在研究单位进修学习等要求,更改署名单位的,原则上按照知识产权归属确定署名单位,但可在论文作者单位备注项中注明作者现在的单位。3.2.3对于研究涉及多中心、多单位合作完成的论文,我们要求作者署名由所有合作单位的研究参与者自主协商决定,建议署名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加强沟通交流,署名及排名顺序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投稿,并在论文中注明合作研究的单位,避免以后署名争议。
3.3制定科研道德规范
根据近年来我国出台的系列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科研活动诚信指南等规范[6-7],我院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科研道德规范,要求科研人员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科学成果,自觉抵制一切违反科学道德的研究活动。科研工作者不能为了眼前利益,在自己没有做出任何贡献的论文上挂名,甚至请或向论文机构购买论文。也不能为了朋友、领导的利益,主动让出科研成果,互挂获利。同时制定明确处罚条例,一旦发现存在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科研管理部门将严肃调查,查实后网络公示,并要求作者做出改正,且记入职工不良行为记录,抄告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处,并与其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甚至要求编辑部对该论文停发,且3年内不再接受该作者投寄的论文。科研管理部门还建立检举、揭发科研不端行为等平台,逐步杜绝不正之风。
3.4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
一、主体性德育和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
主体性道德教育,是指教育者通过引导和启发受教育者内在的德育需求,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品质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提升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人格的教育活动。主体性道德教育作为一种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模式,确立了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道德教育意识根植于受教育者心中,为受教育者道德素质提升提供无限的自身动力。主体性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受教育者对道德的自主需求和自主教育,在面对道德情境选择时,能理性思考并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从而抵制诱惑,积极主动地履行道德规范,并对自己的道德行为和结果负责。在主体性德育语境下,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就是把学术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内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外在的道德命令转化为大学生的内在自我要求,即由他律转化为自律的过程。主体实践途径强调实践活动在学术道德教育中的载体作用,师生的主体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大学生主体性学术道德教育其本质是通过师生主体实践性的外显,让大学生在现实实践中不断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认知、自我内化和自我行动,实现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为学术道德品质。
二、主体性视角下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的内容
(一)学术精神
学术精神反映学者的理想、信念、情操、价值观和道德观水平的高低,主要包括锲而不舍的求真精神、独立不羁的自由精神、勇于进取的献身精神、敢于批评的无畏精神和服务人民的奉献精神①等。学术精神是学术活动和学术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大学生作为社会的学术储备人才,从踏上学术研究之路开始,就要内修学术精神。然而现实中,为了拿到学位而无视真理的追求,学术研究媚俗现象盛行。究其原因,市场经济对教育的侵蚀、功利思想的盛行虽然要负一定的责任,但归根结底还是大学生对科学精神的坚守不足造成的。
(二)学术责任
进行学术责任教育,首先要培养大学生学术责任意识。大学生虽然处于学术研究的起步阶段,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而自觉内化为强烈的学术责任感,在学术研究中严格要求自己,勇于为自己责任范围内的行为后果担负责任。其次要明确学术责任的具体内容。学术责任主要包括服务公众和社会的责任、研究发现的责任、学术成果发表的责任、诚实的责任、技术转让的责任以及社会变革的责任②等内容。最后要自觉承担学术责任。当学术研究从纯粹的探求真理变成一种可以获取荣誉、权力和福利,能得到社会广泛资助的高度组织化社会化的职业时,学术研究就具备了利益性的特点,初入学术研究行业的大学生难免在权力的介入、利益的诱惑面前放松学术责任心。因此,抵制诱惑、自觉承担学术责任是学术责任教育的根本。
(三)学术规范
学术规范包括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等内容。自20 世纪90 年代开始,国家各部委陆续了《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学术规范,对规范学术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如果高校不将学术道德规范纳入德育教育的范围,并将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为大学生的学术道德品德,仅仅采取事后处理的方式,很难改善目前大学生学术道德失范的整体情况。
(四)学术法制
法律法规是维护学术道德外在的强制手段,是学术研究者必须遵循的普遍行为法则。宪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都对学术研究的不同侧面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但由于全社会学术法制氛围不浓,高校本身对学术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和教育不够,致使大学生学术法制意识淡薄。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净土,高校应该通过加大宣传、开设讲座和专门课程等方法积极引导大学生主动学习学术法律规定,提高自身的法律自律能力,尊重他人的学术劳动和学术权益,自觉保护知识产权,减少和杜绝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三、主体性视角下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的策略
(一)确立学术道德教育的目标
学术道德教育的价值目标是学术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学术道德实践活动的价值导引。主体性学术道德教育以培育主体性的人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其教育目标包括以下内容:其一,增强人的主体意识。大学生作为学术道德教育的主体,不仅要充分认识和积极发挥自身主体性,也要尊重和肯定他人的主体性,自觉维护学术秩序,抵制学术道德不端行为,为学术道德教育树立好的榜样。其二,塑造人的主体人格。主体人格是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和行为特征的综合,是主体道德修养成果的集中体现。在学术研究中,只有具备主体人格,才能在实际研究中不惧怕权势的威胁,不受利益的诱惑,潜心学术,攀登科学的高峰。其三,开发人的主体能力。学术道德从来都是通过学术研究实践体现出来的,大学生作为学术活动的主体,如果既具备主体意识,又形成了独立的主体人格,但没有超越客体的主体能力,就无法完成赖以体现学术道德的学术研究活动,学术道德教育也成了一句空话。
(二)发挥教师的主体引导作用
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必须重视教师的引导作用。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道德、科学精神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治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形成。因此,教师要以身作则,不断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素质,做好学生的学术带头人。而且,高校在处理学术道德事件上,对教师和学术也应该一视同仁,给全体师生传递学术道德素质底线不可触碰的信号。同时,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引导和学术规范教育,在课堂、定期见面会、科研活动和论文指导中,教师要结合实际情况有意识地传授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知识,并明确提出学术道德应该达到的要求,对于学生在学术、科研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甚至惩处。
一、“学术失范”的社会学阐释
学术规范是一个以学术界和学术共同体的大致认同和确认为前提的,具有历史继承性和动态性的系统,是在长期的科研学术活动中形成的多维度、多层次的道德公约和行为准则,是一个具有普适性的指示系统,要求学术界和学术共同体必须严格遵守。其内涵丰富,绝非仅仅指学术研究的道德规范和学术论文的格式规范。
1897年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卡姆(EmileDurkheim)将“失范”一词引入社会学,描述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出现不协调时的一种混乱无序的社会状态,他将失范注释为:“一种准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失范只是暂时的规则匮乏状态,社会习俗仍旧可以规定和协调的社会器官和功能及其相互关系。(社会分工论,1893)“能够限制个体欲望的特殊规范类型的缺席状态”(自杀论,1897)。可见,失范是一种制度性,文化价值和道德伦理性的规则缺席或弱化的状态。借用社会学“失范”理论“学术失范”表现为特定时期发生在学术领域的、学术规范的弱化甚至丧失的一种无序状态。学术失范的表现各式各样,作为学术研究成果之一的学位论文失范也属于其范畴。
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位论文学术失范的主要表现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位论文的学术失范的主要表现为四类:
(一)学术道德层面的失范
学术道德规范是指学界或学术共同体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应该具备的学术理想和核心价值观念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应遵守的学术伦理准则,强调的是一种严于律己的境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学术道德失范突出表现为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截取拼凑和大篇幅抄袭剽窃的现象;或采取改头换面篡改、编造、杜撰科研数据或参考文献的现象。如此往复,大量低水平重复和学术垃圾导致了学术泡沬的产生,其危害不言而喻。
(二)学术研究程序层面失范
学术研究程序规范包括选题要求、文献调研、形成假说或观点的要求、术语界定的要求、制定研究计划的要求、收集和筛选资料的要求、拟定大纲的要求、格式行文的要求。程序性的失范其实是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操作技术性的失范。行政管理专业学位论文多数是对已学理论的梳理或重组,缺乏实证性、创新性;对文献的检索搜集不够,积累不够充分,对相关领域、相关研究的前沿和动态了解不足,选题缺乏新意和深度;学科的强应用性决定了部分选题开展须建立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而多数学生懒于调查实践、闭门造车,甚至编造数据,主观臆造论文结论;参考文献数量较少和质量不高,外文资料的搜集不足,对文献缺乏批判性和整体性的把握,所选文献的信度没有基本的判断,文献综述不到位等。
(三)学术研究方法层面失范
“科学研究方法论探讨科学研究的发生、形成、检验以及评价的方法论问题,以期在理论和实践之间架起一座方法论的桥梁。不同的研究方法都有其自身的研究价值和学科特性,行政管理学在其学科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三种研究取向,分别为解释性研究、诠释性研究和批判性研究。研究方法上以概念演绎和理论分析为主,缺乏科学主义的实证思维方式,缺乏方法论和研究方法的训练,尤其是实证研究方法的训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学位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几乎没有涉及研究方论的运用,有部分同学文章中提到研究方法的应用,但是显然不懂研究方法论和研究方法的关系。
(四)学术制度层面失范
制度规范是学术规范制度化的产物,是保证学术研究的价值得以实现的明文规定,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主要包括程序规范,管理规范、评审规范和处罚规范等。目前,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位论文存在的制度性失范,主要是日常论文管理工作的统筹不够科学,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安排学生实习、有指导论文进展、另外兼顾学生就业;评审规范设置相对科学合理,但是评审制度落实有待改进,使得评审不够严格,有效的监控流于形式,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不够,起不到防范的作用。
三、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学位论文失范原因探究
(一)生态因素:先天的规范缺失和后天能量释放不足
从行政管理学学科建设和学科教育发展历程以及我国学术规范建设的历程来看,该学科学术规范先天不足,后天功能萎缩。我国行政管理学科教育和学科建设以及学术规范建设历程二者在时间上错位,学术规范建设晚于学科教育和学科建设,以致起步的符合中国实际的行政管理学术活动在十多年的进行中无章可循、无范可模;在行政管理学科发展中,忽视了行政管理专业学科特色的学术规范建设,而且长时间的讨论和争鸣,没有明确权威的规范加以规制行政管理学的学术研究。行政管理学学术规范的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基本规范的实操内容没有很好的得到普及,本来具有的正能量没有得到很好的释放,功能趋于萎缩。
(二)价值因素:价值观偏离和规范内化的失败
在社会转型期,受到西方功利主义价值观的负面影响和学术规范价值内化失败,导致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作祟,使学生越来越重视实用价值和实际利益,价值观偏离了学术研究的核心价值观。这是因为行政管理学科课程体系设置不够合理,直接导致学生科研基础能力的知识欠缺;教学方式传统,学生的探索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不足;宽松的学生管理和评价制度缺乏有力的外在监督,使学生顺利毕业,但是难以就业,求职时“万金油”专业显得毫无竞争力、加上外在就业环境的严峻冲击,学生浮躁的心变得躁动,部分学生疏于学业参加没有任何挑战的社会锻炼,部分学生致力于死记硬背备战考研,努力提高自己的敲门砖,各届学生如此往复地为现实利益奋斗着,现实利益的实现成了学生的核心价值观,由学术规范内化的学术求真意识、学术创新精神从未和他们有过任何交集。
(三)能力因素:学生自身科研积累和科研能力不足
基于我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本科生应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但本科生的关注重点则是通过顺利毕业,迅速找到心仪的工作,普遍对如何提高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不感兴趣。本科生普遍缺乏问题意识和质疑精神,习惯人云亦云;资料检索和文献鉴别、文献批判、文献整合综述能力不足,通过分析、鉴别社会现象与其关键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构建研究假设、模型能力欠缺,选择适宜测量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和抽样方案的能力有待提高;力、和学术话语表达能力需加强;极为重要的是论文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方法论理论和实践训练的极度欠缺。
四、行政管理专业学位论文失范的矫正对策
(一)注重过程监督和管理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不是一般的等同于学科课程的教学工作,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须长期规划的动态师生互动和学生成长过程。要树立大论文观念,即把本科生毕业论文作为凝聚其基本科研能力的体现,对本科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贯穿大学四年全过程,时间长、方面多、环节多,做好过程控制和管理非常重要。在总体培养思路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把上述过程分解为若干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任务,实施路径和应达到标准,真正形成前呼后应的递进关系。要根据培养要求,细化具体内容,制定相应措施,做到培养过程有布置、有检查、有督促、有评价、有激励,不断促进学生科研能力的提升。
(二)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培养严谨的科研作风和态度
治理行政管理学术学位论文失范要从大学入学开始抓起。针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的教育,学术界和高校要结合我国转型时期新的时代特点不断促进学科的自身建设和发展,引领行政管理学界逐渐形成“求真、创新”的良好学术风气,建设专门的行政管理学学科特点学术研究规范,通过多种手段,切实落实在新一届行政管理本科生的教育管理过程中,使这种规范通过长时间的约束逐渐内化为学生的一种自觉行为和科学基本素养。另外,以本科生导师制为先导,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在重视基础知识教育的同时,要有意识地开展专业化的研究方向的引导工作,让学生了解导师的研究取向,最好能参与学术课题的相关活动,体验和模拟科研的操作,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和热情。
(三)建立相应课程及考评体系,奠定论文写作基础
遵循因材施教和循序渐进的规律,科学规划和统筹本科生教育的培养阶段和教学管理计划。各高校要根据自身学校的类别、培养目标等,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学课程评估体系,合理评估现有的课程设置,根据不同需求合理设置公共基础及通识类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方法与技能课程等模块的权重,加强学生基础知识的积累,为学术研究提供基础支撑。重点要协调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之间的比例关系,均衡定性课程和定量课程的比例。加强过程性评价的考核方式,将学年论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与毕业论文融为一体,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凸显本科学术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实际考察学生的基础科研积累和科研训练状况。
(四)遵循科研训练渐进原则,提升科研素养
在本科生教育阶段就应该科学规划,将毕业论文撰写要求的基本素养融入到整个学科教育和培养过程中,以必修学分的形式要求学生积累基本的科研素养,有了这种平时的积累并将平时的学术积累渗透到毕业论文中,就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论文撰写环节的孤立和滞后,而且也可减轻指导教师的工作强度,以提高论文的指导质量,进而提升论文水平。具体来讲,就是要树立大论文观念,科学规划,建立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一般范式,将整个本科教育阶段分为有机联系的整体,把本科一、二年级作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储备阶段,奠定论文开展的知识性功底;在三年级开始以毕业论文写作的流程为模拟,完成课程论文的考核,进而将基本学术规范内化到学生的科研行动中。
(五)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规约关联主体的相应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