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财税管理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XX供电公司财税管理以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和涉税业务为方向,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通过规范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进项抵扣等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和管理标准,严控各环节风险点,明确责任分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量化财税管理指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及时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整理形成案例库,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体系提供参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一、紧跟财税政策,争取优惠政策
公司财务资产部密切跟踪国家财税政策的动向,全面收集和梳理现行各项相关财税政策文件,并对相关的财税政策认真分析与研究,不断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熟知程度,提高财税政策的运用水平,准确把握具体内容、资格条件、办理程序等,同时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针对规定不明确的政策,主动加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沟通,争取将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避免纳税风险。
二、规范标准和流程,量化考核指标
财务资产部统一规范发票管理、纳税申报、进项抵扣、税金提取等十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建立财税管理标准。通过标准流程明析各业务部门及相关专责的业务分工,对业务流程的时间点和实施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风险点实行有效控制。公司制定了增值税、所得税申报纳税管理标准、增值税发票管理标准等十个管理标准和流程。财务资产部通过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确立财税管理标准和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将设定的考核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纳入到公司业绩考核办法。
三、开展检查防风险 细化财税基础工作
营销部作为供电公司的前端业务部门,直接负责电力销售服务和发票的开具,每月的开票量就达15万份。为确保销售财税零风险,财务资产部定期到营销部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抄报税等专项检查。依照财税管理标准,明确电费发票领用、开具、保管、作废、盖章等管理流程,对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进行检查,确保发票及印鉴的正确使用和保管。依托营销186系统和税控系统信息平台,每月将发票的开具信息和营销系统收费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控制纳税风险。同时财务资产部加强对其他各业务部门涉税业务的管理,及时排除财税风险,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管理工作,每次检查结束后都会形成检查记录。
四、加强税务宣传,深入政策辅导
财务资产部通过开展税务知识大讲堂、培训讲座、网页宣传、财税服务进基层等多种方式,给职工宣传和讲解相关的税收政策。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前端业务人员的财税知识水平,使前端涉税业务开展得更加规范。各业务部门在即将发生涉税业务时,及时与财务资产部沟通,告知有关事项,财务资产部给予财税政策的辅导与支持。
财务资产部为提高县供电公司整体财税管理水平,组织县公司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梳理近三年的税收检查问题,开展税务专项研讨会,化解税务风险,避免出现重大涉税事项。同时聘请财税方面的专家,针对电力企业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授课。
五、健全财税制度,完善财税案例库
财务资产部通过不断完善公司财税制度,建立起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的财税管理制度体系,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指导、规范财税管理各项工作,促进财税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同时为方便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查阅和学习,财务资产部在部门网页上建立了财税制度库,及时更新。针对各业务部门被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成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全面梳理各部门上报的有关纳税业务方面的问题、建议、经验等,结合专项检查形成的专题报告,逐步建立和完善财税管理案例库。
六、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充分研究利用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加强进项税抵扣等工作,为企业降低税负,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深入探索。二是结合税务部门的纳税评估全面梳理涉税核算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并重点关注涉税业务运行和核算控制,建立企业税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应对机制。并针对财税工作的薄弱点和风险点,通过制定和补充公司财税制度,逐步完善公司财税制度体系。三是结合财务管控系统中开发的税收管理模块,构建税务管理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制度,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利用一些恰当的纳税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增强税务分析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程涛.企业财务预警系统研究[J].财会月刊,2O03:8―9
[2]胡凯,康超.企业财务预警问题的理论恩考[J].财会研究,2003(6):47-48
关键词:财税管理制度体系财税基础工作
XX供电公司财税管理以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和涉税业务为方向,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通过规范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进项抵扣等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和管理标准,严控各环节风险点,明确责任分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量化财税管理指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及时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整理形成案例库,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体系提供参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一、紧跟财税政策,争取优惠政策
公司财务资产部密切跟踪国家财税政策的动向,全面收集和梳理现行各项相关财税政策文件,并对相关的财税政策认真分析与研究,不断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熟知程度,提高财税政策的运用水平,准确把握具体内容、资格条件、办理程序等,同时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针对规定不明确的政策,主动加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沟通,争取将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避免纳税风险。
二、规范标准和流程,量化考核指标
财务资产部统一规范发票管理、纳税申报、进项抵扣、税金提取等十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建立财税管理标准。通过标准流程明析各业务部门及相关专责的业务分工,对业务流程的时间点和实施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风险点实行有效控制。公司制定了增值税、所得税申报纳税管理标准、增值税发票管理标准等十个管理标准和流程。财务资产部通过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确立财税管理标准和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将设定的考核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纳入到公司业绩考核办法。
三、开展检查防风险细化财税基础工作
营销部作为供电公司的前端业务部门,直接负责电力销售服务和发票的开具,每月的开票量就达15万份。为确保销售财税零风险,财务资产部定期到营销部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抄报税等专项检查。依照财税管理标准,明确电费发票领用、开具、保管、作废、盖章等管理流程,对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进行检查,确保发票及印鉴的正确使用和保管。依托营销186系统和税控系统信息平台,每月将发票的开具信息和营销系统收费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控制纳税风险。同时财务资产部加强对其他各业务部门涉税业务的管理,及时排除财税风险,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管理工作,每次检查结束后都会形成检查记录。
四、加强税务宣传,深入政策辅导
财务资产部通过开展税务知识大讲堂、培训讲座、网页宣传、财税服务进基层等多种方式,给职工宣传和讲解相关的税收政策。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前端业务人员的财税知识水平,使前端涉税业务开展得更加规范。各业务部门在即将发生涉税业务时,及时与财务资产部沟通,告知有关事项,财务资产部给予财税政策的辅导与支持。
财务资产部为提高县供电公司整体财税管理水平,组织县公司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梳理近三年的税收检查问题,开展税务专项研讨会,化解税务风险,避免出现重大涉税事项。同时聘请财税方面的专家,针对电力企业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授课。
五、健全财税制度,完善财税案例库
财务资产部通过不断完善公司财税制度,建立起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的财税管理制度体系,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指导、规范财税管理各项工作,促进财税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同时为方便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查阅和学习,财务资产部在部门网页上建立了财税制度库,及时更新。针对各业务部门被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成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全面梳理各部门上报的有关纳税业务方面的问题、建议、经验等,结合专项检查形成的专题报告,逐步建立和完善财税管理案例库。
一、深入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认真落实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企业开展财税综合服务。抽调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市服务企业工作组的活动,协调解决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积极策应相关工作,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服务、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及时制定并落实帮扶企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在取消和停止征收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再取消和停止征收9项收费。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取消合并市区两级审批事项21项,减少企业申请要件43件。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简并报表资料,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有关财税政策。
三是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加强服务和提高效能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效能投诉、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制度,市局机关和有关基层单位主动公开24小时联系电话,接听企业诉求。同时,按照审批事项大提速和审批环节无缝链接的要求,为企业开辟了行政审批“绿色快捷通道”。截至目前,财政地税系统已经深入43家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及财税业务的问题60余件。
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导向型财税管理服务创新机制
财税机关作为重要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全市“保渡上”活动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需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财税管理服务的新机制。
第一,及时制定完善财税政策,为企业持续经营和加快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和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立财税政策与经济运行协调联动机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大力支持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设,通过加大贷款贴息、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扶持力度,推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撑点。二是,加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使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享受到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和提高费用扣除比例等财税优惠政策。三是,全面落实商品房购销的财税政策,通过减免房屋交易环节税费等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车辆、电子办公设备的,对同等条件的本市产品或供货商给予优先选定优惠。五是,积极组织实施家电下乡活动,进一步扩大市场,对购买纳入推广范围家电产品的农户,按照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六是,完善税费减免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企业、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民营经济等,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优惠,促进各类企业协调发展。
第二,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财政贷款贴息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规模,重点支持市场需求大、发展势头强、投资见效快的企业和项目。二是,加快建立融资担保体系。市财政集中资金5亿元,区县财政按1:1比例配套,筹集资金10亿元,支持区县普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贷款担保行为,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体系。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通过采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以及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缓解当前面临的困难,稳定就业局势。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狠抓财源建设,壮大财政总量;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税管理,努力做到“打紧开支不浪费、整合资金抓产业、加大投入抓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4900万元,比2009年增长20%,其中:国税部门3200万元,比2009年增长6.4%;地税部门7800万元,比2009年增长26.5%;财政部门3900万元,比2009年增长22.2%。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410万元,比2009年增长15%,其中:国税部门586万元,比2009年增长8.9%;地税部门6300万元,比2009年增长15.76%;财政部门3524万元,比2009年增长8.1%。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培植财源,打牢财政增收基础。
1、加快经济发展,增强财政增收后劲。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运用财税杠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增收后劲。注重经济运行质量,完善经济增长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对财政的贡献率。
2、加快财源培植,打牢财政增收基础。继续巩固和发展支柱财源,下大力培植新兴财源,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和效益,增加税收。积极支持各类企业发展,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竞争能力,扶持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矿产资源开发和特色农业发展。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营运质量和效益。加大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力争更多的项目和资金落户我县,带动财政增长。
(二)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1、加强税源管理。对全县纳税户进行全面、细致摸底,按照纳税户经营规模、年纳税额大小,划分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财税部门要紧扣今年财税工作任务,合理分配人力资源,采取不同管理办法,牢牢抓住重点税源,全面覆盖零散税源。
2、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杜绝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加强行业税赋核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投资、营业额与纳税差距明显的企业进行核查,对定额征收的纳税户进一步核实,对明显征缴税收不足的行业加强征管。
3、强化税收稽查。加强税务稽查,严厉查处偷、逃、骗、抗税行为。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依法清理和收缴欠税,从严控制新欠行为的发生。
4、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营造和谐征税环境。在税费征缴过程中,先税后费,扩大税基,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强化财税管理,依法治税理财。
1、严格税收减免权限。各级各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制定、更改、调整、变通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各部门起草的文件,凡涉及减免财税收入内容,必须先征求财税部门意见,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以确保依法执行收入预算。
2、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相协调的原则,改革预算编制和管理办法。一是强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实施综合财政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非税收入的管理,适度集中单位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三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从严控制新增支出。四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
3、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政府职能界定财政支出范围,着力保障公共支出,重点保障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县乡村机构正常运转以及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科技、文化、扶贫等公共事业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集中财力抓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扶持重点产业发展。
4、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作用。一是加强行政事业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人、车、会、话”支出,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数,清理辞退超编和临时人员,控制人员经费过快增长。运用财税政策,促进事业布局调整,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杜绝铺张浪费。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行项目资金县领导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对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考核,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三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断扩大采购规模,逐步实现增收节支目标。强化政府采购采管分离,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采购,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采购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四是认真推行村帐乡。继续完善和规范“村帐乡”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
5、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积极推行综合财政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全部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彻底清理“小金库”。积极推进和完善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收入,逐步从财政专户管理过渡到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制度,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6、继续实行县对乡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严格执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对乡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印府办发〔2008〕22号),继续实行全县工资统发,推进乡财县管工作。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力度,缩小乡镇之间财力差距,实行乡镇最低财力保障,保障基本运转。加大财源建设资金投入,制定激励乡镇机制,狠抓后续财源建设,扩张县域经济总量,促进财政增收。
7、加强政府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政府债务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各乡镇必须认真清偿2009年欠债,并对2009年前发生的欠债拟定还款计划,尽快清偿。今后各乡镇、各部门举债必须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自行举债。经批准产生的政府性外债,坚持“谁举债、谁负责,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到期不能归还的,由县财政通过预算或银行强制扣还。同时,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用政府性资产为其他借款提供担保。
(四)加强领导,强化完成财税工作任务的措施。
1、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财税部门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及时研究解决财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财税工作顺利开展。建立财税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财税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格纪律。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财政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不得随意减收增支、提高开支标准、挪用财政资金。财税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财税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
采取扎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收入任务而奋斗
市地税局
去年,面对艰巨的征收任务和税源严重短缺的严峻挑战,全局上下继续发扬特别能战斗的作风,进一步突出组织收入的中心地位,迎难而上,努力挖潜。全年共组织各类收入9.11亿元,其中市县级工商税收45640万元,教育费附加4117万元,社会保险费34510万元,各项基金4*3万元,省级收入2824万元。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31.3%;收入总量比上年增收1.73亿元,增长23%,增收额创近年来新高。今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征收任务是市县级工商税收66180万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5830万元,比上年增长35%;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37706万元;综合基金收入3300万元。征收总量将突破10亿元,创历史最高。针对上述征收目标,我们地税系统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个保证,强化三项措施,加大四个力度”。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动摇,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收入任务放在第一位,在人员上、精力上、时间上、措施上都紧紧扭住收入不放,组织收入始终是地税工作的中心。
实现两个保证。就是保证完成市县级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保证完成各项收入任务。
强化三项措施。1、强化乡镇税收征收。我们将从各镇经济特色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地方特色税源管理,使产业优势转化为稳定的税源优势,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一是在工业上,重点从小五金加工业、小橡胶工业、小水泥预制业、外贸加工业、电脑绣花业税收上求突破。二是在第三产业上,重点从农村建筑装璜业、农村货运车辆营运业、服务业、农民经纪业税收上求突破。三是在农副业上,重点从农村养殖业、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贩运业上求突破。四是在其他行业上,重点从各镇工业集中区税收、镇房地产开发税收、民房建筑税收、镇村路桥建设税收、运输税收、农村零散税收上求突破。
2、强化房地产税收征收。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如火如荼,为地方财政注入了新的活力。从地税而言,房地产税收全部为一般预算收入,因此,各镇、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我们在对全市重点工程实行“双向控管、专业征管”的同时,将加大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联系和信息共享,全面进行工程项目登记管理,建立完整的工程项目税源台帐,强化建筑工程项目集中开票管理,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向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房地产税收流失漏洞,使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3、强化私营个体税收征收。针对个体私营税收偷漏税现象较多的实际,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三点工作:一是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组织各分局以所辖范围内工商部门发证户数为基数,集中人力、集中时间与有关部门配合,逐村逐组、逐街逐巷、逐户逐摊进行拉网式清查。二是严格定额管理。各分局要对个体“双定户”的月定额进行全面调整,对纳税信誉等级低的定期定额户可以适当增加核查次数,逐步使“双定户”的税负与实际经营水平相一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将集中力量,对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专项检查,并由点到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私营个体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做假帐、两套帐等违法行为,防止个体税源流失。
加大四个力度。
1、加大协调力度。一是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来开展组织收入工作。各分局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征收方案和征收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取得理解和重视,各责任人更要加强与所在镇的党政领导的沟通,定期汇报征收进展情况,多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关心和支持。二是抓欠税大户的资金协调。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主动对少数欠税较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帮助加快资金回笼,从多方面协调资金,保证清欠到位。必要时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按规定强制执行。三是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征收合力。主动向公安、工商、交通、金融等相关部门通报地税工作情况,取得他们的协助和配合。
2、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各分局要将日常评估、专项评估与特定评估相结合、案头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细致地抓好评估工作。一是做细基础准备。纳税评估中确定对象、评估分析、询问核实、评定处理、管理建议五个步骤都要有详细的预案,数据的采集应及时、完整、准确。二是周密实施计划。按照既定的评估的内容和时间安排,明确专人评估,按照市局专项评估计划,实施跨片交叉评估。三是认真组织评估。在评估工作中,要坚持各税统评、业务统一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反馈,以评促管,在评估的深度上下功夫。通过纳税评估,认真解剖分析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业务岗位,以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3、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一是专项检查抓进度。重点开展房地产业、外贸加工业、化工企业、大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对各类偷逃骗税行为,除追缴税款外,还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相应比例的罚款,及时按规定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日常检查抓深度。实行各税统查,全面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做到同检查、同处理、同入库。三是专案检查抓力度。要突出对举报案件和大要案的查处,加大大要案的查处力度,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最大限度的遏制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告曝光,达到处理一起、震慑一方的目的。四是以查促管抓强度。要加强稽查与征管工作的衔接,实施稽查建议制度,对稽查发现的征管的薄弱环节和部位,由稽查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促进征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传统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但是,由于经济转型,第三产业发展迅猛,两税并行的劣势逐渐突显出来,尤其是重复征税带来的税收压力也在增大,严重影响了企业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产业分工的合理性,因此,“营改增”是顺应时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一、案例分析
某集团公司为一家投资性公司,总部常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咨询服务,每年收取咨询服务费600万元。“营改增”试点前,该笔收入按服务业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合同每年一?。自2013年11月1日起,总部被纳入“营改增”试点,咨询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6%。其实际的改良方案中,总部将每年收取的服务价格每年600万调整为不含税价格,即含增值税价格为636万元,总部向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子公司支出该咨询服务费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可得到抵扣。经过相关计算,增加的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总部净利润增加(亏损减少)30万元。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管理中核算项目的影响
在运行“营改增”项目后,企业传统要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发生改变,也就直接影响了传统以价格内部税务对营业收入金额进行计算的模式,这就使得企业的所得税受到影响。“营改增”运行过程中,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原有的以营业税金额为基础计算的城建税等都将以增值税作为计算基点。这就表示,相较于之前的计算模型,新型计算结构更加的复杂且系统,进项税和销项税也成为了重点。在两税并行时,纳税计算较为单一化,但是,在“营改增”项目推进过程中,会计核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以及认证抵扣等项目都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这就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细化分析和研究[1]。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管理中税负项目的影响
在“营改增”项目开展试点时,主要是针对电信行业、邮政行业以及房地产行业等,在全面推行后,各行业增值税税率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以建筑行业为例,“营改增”项目开始前,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税率是整体营业额的3%,其税负率是3%。而在“营改增”项目推进后,建筑行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单从数字分析,企业的税负有了大幅度增加。但是,其实际结构需要细化分析,在“营改增”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进行计税分离。建筑行业采购的建筑材料、工程机械以及一些能符合条件的支出项目都能获许进项税抵扣优惠,其进项税是17%。也就是说,企业在日常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主要深度落实采购模式的优化机制,在采购环节、供应商选择过程以及成本费用管理项目中更多的获得进项税抵扣金额,才能有效提高收益,更好地控制税负效果。
(三)“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管理的整体影响
“营改增”项目的落实会对不同企业产生不同的作用,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运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企业的业务流程来说,要想进一步提高管理效果,就要积极落实“营改增”的相关项目参数,建构有效的税负抵扣计划,并且企业管理架构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财务控制结构和运行体系之间的协同作用得以有效优化。另外,在“营改增”项目后,财税管理中对于涉税风险也要进行全面综合的梳理和优化,从人员素质和专业素养层面提高管理效果[2]。
三、“营改增”后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的优化路径
在“营改增”项目运行后,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构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控制措施,确保管理模型的有效性,提高企业财税管理效果的同时,为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提供动力。
第一,企业要加大“营改增”的探究力度,积极建构并筹划科学性的税收模型。正是基于不同服务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企业在实际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也要提高管理意识和管理手段的实效性,借助合理的税务筹划能有效的降低税负。并且,企业要充分结合行业的发展前景,对市场运行结构和管理体系进行深化分析和研究,例如,家电行业逐步迈进智能家电体系中,在实际生产项目中将重点推进信息化的研发设计与应用,这就需要企业结合自身特征,合理化的应用税收政策。进一步借助价值链、供应链、业务流优化等措施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在实践中落实税负的综合性优化调整。
第二,企业要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自身的税务负担,在“营改增”项目运行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机制和策略需要得到有效的改善,企业要结合市场发展动态和管理需求,确保行业规范符合标准化运行机制的同时,经营方式能得到精细化管理,真正实现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保证相关环节的稳定性发展。除此之外,也要利用相关培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营改增”项目的重视程度,确保财税人员能深度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在优化整体财税控制效果的同时,最大程度的减轻和降低企业的税负[3]。
关键词:农业科研单位;研究副产品;财税管理
农业(含农、林、牧、渔业等,以下统称农业)研究副产品是指承担农业科研项目的农业科研、教育等机构在在科研课题研究过程中附带产出的产品,如农作物的良种苗种、林业的苗木、畜牧和水产的良种等。研究副产品不是实施科研项目的主要目的,但它们却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用途。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重收支管理、轻资产管理”现象,对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更是存在空白,这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显性或隐性流失。因此加强研究副产品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势在必行。同时,农业科研项目研究副产品在产品形态(大多数具有生物资产鲜活有生命的特性)、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与其他行业研究副产品有区别,本文将在农业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税务处理和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 农业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
目前,国家各部委出台的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研究副产品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对其管理也没有专门的规定,只是在个别单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部分涉及,可操作性较低,如《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四章二十六条规定,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副产品是科学研究过程中的附属产出品,由于科学研究的探索未知和创新特性,其研究副产品的特点,一是产出的不确定性;二是产出数量的不确定性;三是农业研究副产品有生物资产的特性,需要后续跟踪养护,养护难度较大,养护成本较难确定。虽然这些原因大大增加了研究副产品的管理难度,但各单位应积极探讨,建立起适合于本单位的管理规定。以下是笔者在实务操作中的几点心得。
1、由于各科研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同,研究副产品的存放地点比较分散,给管理增加了难度,可探讨实行网络远程管理,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增设研究副产品管理模块,由科研团队、科研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各自权限实施共同管理。
2、完善科研记录的内容,在科研记录本中增加对研究副产品等的购置、领用、产出等方面的书面记录,作为研究副产品资产管理的参考依据。
3、对研究副产品的管理要符合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数量极少,价值较低,可采用简易管理办法管理,由科研团队内部指定二人以上兼职管理,定期将研究副产品的销售收入交回财务部门。
4、应结合单位内部考核管理办法,强化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特别是农业研究副产品的鲜活有生命特性,如有管理不当,可能全部死亡,因此完善奖惩机制,调动积极性尤为重要。
二、农业研究副产品的涉税事项
农业研究副产品的涉税事项主要包括增值税、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研究副产品的销售,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农业研究副产品的税款征缴在实务操作中出现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方法是照章纳税,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3%,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另一种方法是免征增值税。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主要是对税法理念的理解不同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一)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一规定有二个关键点,一是“农业生产者”的资格认定;二是“自产农产品”的范围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解释,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有人片面认为实施农业科研项目的科研和教育单位,其主业是农业科研和教育,不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不属于免税范围。笔者认为,一直以来我国对科技非常重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研、教育单位所从事的农业科研项目研究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科研新成果的应用可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是直接为农业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应认定农业科研和教育单位为“农业生产者” ,其自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
自产农产品,是指自产的初级农业产品,即未经加工的保持原始形态的农产品和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整理而制成的农产品,即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范围规定的所列免税或减税项目的自产农业产品。对非自产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征缴注意事项,一是财税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领会税法实质,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协调,主动办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减免税审批或备案事项,做到合法纳税;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免税产品生产而购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三是如果主动放弃免税权,那么自从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四是要分别核算免税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如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2、税金及附加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计征是以增值税作为计税基础的,如果免征增值税,则税金及附加等随之免征。
3、企业所得税
农业研究副产品在征缴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在实务操作中,有的单位往往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分析其原因一是应税、减免税项目未分别核算,无法准确计算填报减免税收入,则无法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二是税收优惠备案手续不齐备。列入事前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纳税人应于纳税申报之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不予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农业研究副产品的财务核算
在我国,农业科研、教育机构一般都是国有事业单位,执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合2014年1月1日施行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科技产品的核算规定,根据研究副产品的特性,具体对收入、成本等的财务核算分析如下。
如果是利用非财政性资金试制、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实际成本,则根据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科技产品”等科目核算,但目前我国科研项目资金来源大部分为财政性资金,以下主要讨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研究副产品的财务核算。
1、收入核算
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副产品销售收入应在扣除后续成本和相关税费后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在实务操作中部分单位另有一种做法,即列入“经营收入”科目。笔者认为列入“经营收入”科目不妥,其原因是事业单位的记账原则是收付实现制,仅对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现行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中只有“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配比,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由于研究副产品的产出不确定性和偶发特性,不符合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难以适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不宜将研究副产品的销售收入列“经营收入”科目核算。
2、成本核算
研究副产品是科学研究的辅助产出品,其成本已在科研项目经费列支,并且由于研究副产品产出的不确定特性,一般情况下应认定研究副产品产出前的成本为零。但如有以下情况,可以据实计算成本。
1、如果研究副产品产出后需继续持有暂不销售的,由于农业研究副产品生物资产的特性,后续维护养护成本可能较高,可按实际支出核算成本。
2、如果研究副产品需进一步加工后销售的,可将后续加工费等计入成本核算。
3、农业研究副产品减免税优惠是否在财务账务中反映。
一、我国城镇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主要财政成因
从国际经验来看,城镇化率从20%提高到40%,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英国经历了120年,法国100年,德国80年,美国40年,而我国在短短的20多年间,就达到40%以上的水平。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也产生了一些突出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1.公共服务提供不足,影响和谐稳定。由于我国政府正处在向公共服务政府转型的进程中,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尚有不足,所提供公共服务水平与居民现实需求之间存在很大的缺口,突出表现在公共交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诸方面。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空间和数量的不断扩张,持续的人口流入,则更是加剧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压力,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隐患。
2.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承载压力剧增。目前,土地城镇化速度过快,人口城市化和产业化发展却相对滞后,造成城市大量空间资源闲置,耕地等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与此同时缺乏合理规划,贪大求洋,大广场、大立交、大马路、大绿地、大学城、大型会展中心、政府办公区大搬家等现象十分普遍,蔓延式的城市建设,不仅导致空间布局混乱,而且由于水土等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缺乏必要的污染物处理和生态建设措施等,导致生态和环境状况严重恶化。
3.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缺乏保障,难以彻底转移。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将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非农产业就业。但由于在公共财政框架中,进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没有获得作为城市居民的社会权利,不仅工资水平低,而且不能享有城市居民的住房、医疗、就业、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等,农民工城市化的成本高,难以实现向城市的彻底转移,制约了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失地农民补偿水平低,保障措施不能落实到位,更突出的是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得不到妥善安排,直接带来贫困,难以持续发展。
4.区域恶性竞争加剧,阻碍要素流动。为谋求各地方自己的发展,城市之间及城市与区域之间恶性竞争加剧,一些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机场、港口、高速轨道交通等项目,出现大量重复建设的现象。一些大城市利用行政等级较高及相应的政治动员能力,出台许多地方优惠政策,人为制造不平等的优势,阻碍要素在区域之间合理流动,造成城市间产业同构,产业在区域间难以有序扩散等等。
(二)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财税原因
造成上述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除了城镇化过程中对我国国情和城市化道路缺乏清楚的认识、政府政绩观和干部考核制度存在偏差、没有建立科学的城市规划工作体系、城市发展管理滞后、土地征用双轨制等原因外,财政税收体制不顺、政策导向不明、公共服务意识不足、建设资金来源不稳,导致提供的公共服务规模、结构与质量不能适应城镇化进程的内在要求也是重要方面。
1.地方政府事权与财力的不对等是引发城镇化问题的直接原因。地方政府既要担负地方社会的管理、兴办地方社会事业、保证地方社会福利,同时更要肩负起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但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在财政体制上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财力与事权相对称格局。地方事权不断增加、财力不断减弱。有限的收入难以满足城镇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巨大的资金压力,迫使地方政府多方寻找出路,圈占耕地、操纵土地市场价格等,通过城市的规模扩张,带来地方政府财政税收最大化效应,形成预算内依靠扩张带来的工商业税收增长,预算外靠“土地财政”土地出让收入增长格局。
2.我国城镇基础设施管理体制,仍然是政府垄断经营、财政投资为主的格局。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改革滞后,没有建立起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的主要的、稳定的、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市场化融资、特许经营的等进展较慢。债券、股票融资比重偏小,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投入仍超过一半以上。建设资金过渡依赖土地出让收益没有改变,导致了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短期行为特别突出。
3.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理念还难以贯彻。虽然从1998年开始,已经提出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但在实际运作上,很难确定政府发展的职能与提供公共服务职能之间的界限。与此同时,提供公共服务需要强有力的财政保障,这就使得地方把更多的精力和关注点放在经济发展上,导致了在发展理念和思路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不断追求眼前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居民对医疗、教育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公共产品的需求。由于长期以来的制度原因,尽管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但直接的后果却是造成大量优质的教育、文化、科技、医疗资源向大城市过渡集中,加剧了大城市、中心城市、小城镇之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
4.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按有关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地方财政,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但大部分被挪用于城市开发。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使用开支不透明,使形象工程建设的资金难以从源头上遏制。
5.与行政区划体制相配套的财税体制,制约了城市群的发展。现行的行政区划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相结合,形成了明显的行政区经济特征,地方政府在政绩压力驱动下,致力于地域间“兄弟博弈”,将发展经济放到至高无上的地步,重投资,抓政绩,使得城市之间的经济关系在竞争中逐渐离散,而不是城市群发展需要的集中,这种板块经济、诸侯经济模式使得城市群之间的合作和协作难以实质性扩展。
二、促进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建议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任务。“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率要提高到47%.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为统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财税政策导向,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明晰权责,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用科学发展理念,明晰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责任,为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如何做好财力分配提供前提基础。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尽量做到财力与事权相对称,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财政体制保障。研究调整现行城镇地方税体系与管理体制,整合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适时开征物业税或综合财产税、环保税等新税种,形成与城镇税源结构特点相吻合的税制体系,为城镇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稳定的财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城市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研究,平衡大中小城市之间的财力差距。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机制,实行有奖有罚的财税政策,鼓励城市空间资源和耕地的合理利用,使财税政策实现城镇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建立城镇化发展稳定资金投入机制
当前城镇化过程中,形成了多元化融资渠道,这看起来是对城镇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但反过来看,说明了我们在城镇化建设还缺乏能长期化的资金渠道。从国际经验来,包括市政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是城镇化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要尽快考虑城镇化建设债券的发展,一方面通过缓解当前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把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为,逐步引导到从长远、从几十年的角度来推进城镇化,另一方面可以缓解土地财政带来的土地浪费问题、高房价问题等等。
(三)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制度,抑制土地城镇化过快发展
严格贯彻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管理的法规、制度,切实将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结合预算透明改革的需要,将土地出让金使用纳入人大、审计监督的范围,防止预算外循环造成的不公开、不透明的弊病。
(四)统筹城乡,建立区域城镇化一体化机制
从当前农村综合改革以及我国事实上的财力与事权不对称格局看,乡镇不宜作为小城镇建设的主体,一方面由于乡镇不具有稳定和雄厚的财力来做这项工作,另一方面由于乡镇管理方式粗放,既有可能增加农民负担,又可能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小城镇建设要从统筹城乡的角度,以市、县为投融资主体进行小城镇建设,既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资金来源,又保障了小城镇建设符合整个区域空间规划的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创造公平就业机会,为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提供有利条件
促进就业是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针对农民工技能缺乏,就业环境恶劣,拖欠工资、延长劳动时间普遍的现象,要创新就业扶持理念,通过对有关培训机构提供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加强对剩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支持,提高其就业能力;对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的企业和自主就业的失地农民,给予定期财政贴息或税收优惠;增加社会保障性支出,在资金上支持农民工参加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为其创造较为宽松的就业环境等。通过增加劳动执法经费,加大对拖欠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六)发挥财税引导功能,促进城市群发展
城市群是我国未来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要大力消除要素在城市间配置的束缚,为城市群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从财税政策角度看,首先要清理各城市自定的财税优惠政策,防止恶性竞争。按照各区域产业特色和分工,制定区域与产业相结合的优惠政策,避免过度竞争和重复建设,走合作发展之路。逐步推进其他政策一体化,营造无差异的政策环境。其次,建立城市之间的财政、税收利益协调机制。成立城市群财政协调的工作机构。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研究具体政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财政协调会议,相互通报和交流情况,共同探讨和研究支持城市群发展的财政战略规划。加强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协作,建立税收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协查制度。建立税收利益协调保证机制,各方不得擅自减免税,不得单方面出台和实施任何与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相违背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一、建安企业“营改增”的政策变化
1.税率的变化
依据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营改增”后的建筑企业的税率为11%,而原来营业税的的税率为3%,这就提高了8个点的税率。建安企业作为建筑行业,也是按11%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的。
2.计税方式的变化
原先营业税的税额是营业额乘以3%的税率获得,而“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本期的销项税额减去本期的进项税额;如果本期的销项税额小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不完的那一部分可以结转到下一周期继续进行抵扣。虽然可以抵扣点税负,但是建筑企业有他的特殊性,有些项目是没办法抵扣的,比如人工费这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那买水泥沙子等建筑材料这部分、乘坐交通工具出差等等,这些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并且在“营改增”之前买的设备和租赁费的进项税,都不能进行抵扣。
二、建安企业“营改增”所面临的问题
1.发票开具和管理的问题
在“营改增”之后,对于发票的领用和开具都有一定的规定,所以发票的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分包人的资格进行增值税票的开具,如果分包人是一般纳税人,分包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总包,总包能够抵扣11%的进项税;如果分包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个体户,那它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总包,这样总包就不能够抵扣了;如果分包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户,它虽然能够去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专票,但是总包也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
虽然现在开出的增值税票可以在网上查到,但在查账的时候还是会出现发票没有缴税或者发票作废的情况,这时候纳税的风险就会被转嫁到施工方这里,有可能会被处以缴纳罚金和滞纳金的风险,这样就无形之中增加了施工的成本。所以“营改增”之后面临的发票风险会增大,这就要求企业要加强对发票的管理。
2.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科目的处理问题
建筑安装企业在缴营业税的时候是用营业收入乘以税率获得主营业务税金和附加的金额的。但是在“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要通过核算所有的销售额,然后计算出本期的销项税额,再根据购进的材料等计算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然后用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计算出本期要缴纳的增值税。使用的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有“税金及其附加”、“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3.应纳税种、税率和纳税期限的问题
在进行“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中遇到兼营的增值税非应税项目与混合经营的业务区分不开的,计税的时候要遵从从高的计税税率进行计算。建安企业不再允许用3%的营业税税率进行计税了,必须要选用11%的计税税率进行计算,而且纳税期限也要根据税务局的核定来进行纳税期限的申报。
4.计税依据以及计税方法的问题
营业税是提供劳务时获得的营业额或者是不动产的销售额以及无形资产的转让额作为计税依据的,而增值税是商品或者应税劳务在其流转的过程中对增值的部分作为计税依据的。在“营改增”之前的建安企业是按全部的收入来计算本期应交的流转税的,但是“营改增”之后就是对收入里增值的那部分进行计算得出本期应交的流转税的。“营改增”之后,企业的财务人员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他们需要依据“营改增”的内容对企业的财务目标和发展进行重新的制定,这就需要他们具有较高的素质以及专业的财务专业知识,能对“营改增”的各项内容准确地把握,如果把握不准确,不能够全面的了解,那就有可能会出现企业的财务问题,影响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营改增”后,对于一些税额的计算、报表的披露、纳税的申报以及抵扣这方面也会有很大的难度。
5.“营改增”在项目经营上对总部和下属公司造成困扰
建安企业涉及的服务范围比较广,项目工程建设比较分散,这样使得企业总部无法有效地管理各地工程项目的进行情况,一般情况下都会交由下属的分部进行项目经营管理,“营改增”之前,企业总部能够代替分部代扣代缴,而“营改增”之后,在销项发票和进项发票的主体上存在差异,导致建安企业需缴纳多份税资。
6.“营改增”会加大管理成本
营业税缴纳较方便,只需在缴纳前进行核算,“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缴纳情况较为复杂,各项税收的发票开具、认证、抵扣等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财务人员去做,从某种程度上加大了企业成本的管理。
三、建安企业面对“营改增”政策的有效方法
1.加强发票的管理
增值税的抵扣需要有增值税的?S梅⑵保?所以企业应该重视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尽可能多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第一,在进行采购材料的时候,要选择具有资质的供货商,不仅要比质量比价格,要能开出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第二,在进行分包商选择的时候,要尽可能的选择资质较好的,并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将开具增值税专票作为一点写进合同。如果真要选择那些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包商,那就要考虑好税负转嫁的问题,尽可能的减少纳税额。第三,由于不是所有的发票都是能够在当期进行抵扣的,发票具有一定的时限性,所以要对发票的时限性进行管理。总之,在“营改增”之后,就有了进项抵扣这一类,所以要加强对发票,供货商和合作商之间的审核。
2.加强对财务的核算工作
营业税较增值税而言是非常简单的,因为对营业税进行核算的话只有在交税的时候才进行核算,但是增值税的核算工作就涉及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了。因此,对于建筑安装企业来说,“营改增”之后就会加大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这就需要企业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进行考核,进一步的完善企业的财务核算制度。
3.做好企业的税务筹划
现代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加强各环节的税务筹划,不断优化企业内部的操作流程,逐渐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料处理和分析,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避免出现收取抵扣凭证不完整的现象。当企业在实施营改增后,税收负担会有所增加,这时可以借助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加大国家对自身发展的支持力度,尽可能减少自己的经营风险,从而保证企业发展的持续、稳定和有序。
4.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企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效果,因此对财会人员技能水平的提升是改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手段。首先,企?I可以积极宣传营改增的政策改革内容,促使税务人员尽快地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帮助工作人员树立起正确的服务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尽量减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失误。其次,企业要努力促成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将企业的经济风险降到最低。最后,企业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实际核算工作中所出现问题的分析应对能力,通过相应业绩考核制度的引入,严格约束企业财会人员的核算行为。
5.加强企业自身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进项税额是抵扣增值税的前提,需要专业的发票作为抵扣凭证,所以企业必须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要取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以合作中分包商是否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为依据,而且在以后进行的合同签订的时候要将这一方面作为重点考虑的因素。
6.加强企业经济转型升级
“营改增”给企业带来挑战,企业应该认识到目前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的优势,实施转型升级,实现转型升级就应该做到员工职业化,聘请有能力、有潜质的员工,加强员工的业务能力,对企业人员进行要求和督促。
关键词:乡镇 基层行政单位 财税财会管理
一、引言
近年来,关于我国乡镇财政出现巨额亏空的说法屡见不鲜。早在1999年,中国官方就对1998年底以前乡村两级自身的各种债务、债权和担保形成的各种债务进行一次彻底清查。虽然至今仍未知确切的结果,但中国基层政府的负债状况惊人应是确凿无疑。因此,具体到了解我国乡镇财政的实际现状,探讨我国乡镇财税财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国乡镇财税财会的管理水平,改善我国乡镇基层单位财政状况,以促进我国乡镇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就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二、我国乡镇财税财会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环节缺乏必要的规范性
财政预算是政府活动的一个计划性的反应,它体现了政府及其财政活动的范围,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要实现的目标以及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收支安排的预测、计划等。有利于促进政府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但是,目前很多乡镇财政预算缺乏一套合理的批复、调整及执行的程序规范。如:在预算编制时,预算资金往往仅限于财政预算内的资金,而忽视非税收入的预算资金,导致预算编制不全面;在预算调整方面,部分乡镇在调整预算时,缺乏必要的审核批准程序,导致很多预算调整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就随意更改;在预算执行上,也并没有根据财政预算制度对预算资金进行合理规范的使用。
(二)财税管理与会计审核不相符
会计审核作为财税管理的必要手段,必须要与财税管理相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乡镇财政的正常稳定运行。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由于乡镇行政机关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而乡镇所属单位的财务大多又较为琐碎复杂,财政会计核算的难度相对较大,这就导致财政管理与会计审核不相符,造成账目内容不规范、混乱、不真实等情况出现。
(三)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管不力
所谓专项资金,是指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一般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账、单独结算的资金。然而,由于乡镇基层单位对于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普遍存在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出现,在实际工作中,专项资金也未按要求进行单独核算,多是混在经常性科目中,致使专项资金未能发挥其该有的作用。
三、加强乡镇财税财会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一套健全的乡镇财政预算体系是乡镇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的必要保证,针对乡镇财政预算中存在的批复、调整和执行过程的不规范的现象,首先应完善预算组织体系,加强财政预算程序的规范性。在预算编制上,预算编制政府的税收收入的同时,也要加强政府非税收收入的预算编制,尽可能做到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在预算调整中,应严格界定预算调整的适用范围和调整程序,并严格执行,严厉杜绝随意更改的现象;在预算执行上,也要加强监督机制,对预算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予以监督。
(二)将会计审核与财政管理相结合
制定一套适合乡镇财政管理的会计审核制度,规范财务审核。在具体的执行上可以实行财务所长复核,会计记账,出纳管钱的相互制约机制,对于票据的统一管理、账户的设置、采购的统办以及集中支付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性,确保会计审核与财政管理相统一。
(三)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
专项资金是政府发挥调控功能,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重要手段,对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作为乡镇基层单位应加强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首先,应该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建设,对于专项资金设置单独的会计账目,并且对于专项资金的去向要设置支出明细,避免将专项账目混在经常性科目中造成核算困难。同时,要加强专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做到谁使用,谁就要管理负责,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对于违反专项资金监管制度的责任人要进行相应的惩处追究。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乡镇财税财会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点的问题,这需要不断加强深化我国乡镇行政机构和财政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提高乡镇财税财会管理的水平,改善我国乡镇财务状况,以适应我国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徐霞.浅谈乡镇财税财会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2(21)
关键词 电力企业 财税筹划 管理路径
一、电力企业财税筹划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一)财税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工作人员欠缺培训
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筹划工作还是以传统的工作方法为主,其信息化程度较低,甚至在实际的办公中一些关键性的工作仅仅依靠财税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简单判断就做出决定。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还不是很熟练,或者很多财税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身兼数职,专职的财税工作人员很少。这样的情况就导致了财税工作人员事务繁多,跑税务局、加班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不能够专心投入财税工作,更没有充足的时间研究财税方面的工作。
(二)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素养
在具体财税筹划管理中,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过关就会造成整体配备的缺乏和知识结构的单一,严重影响财税工作的正常开展。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电力企业在财税管理方面存在着体系不健全和组织方式不统一的现象。并且,在具体的应用中,财税管理人员身兼多职的现象相当普遍,这就使得在具体工作中,相关人员的精力和时间极为有限,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财税管理的工作中,难以有效地实现财税筹划,并得到基本管理。
(三)财税政策和企业制度方面的问题
在当前我国的财税政策中,一些对电力企业非常重要的政策没有很清晰的界定和标准,这就会导致电力企业出现“主观理解”的问题,在进行了一定的财税筹划工作后发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异,导致财税筹划工作出现问题。除此之外,不同地区的相关政府部门有不同的要求,都需要当地的电力企业去不断熟悉。从电力企业的财税制度上来说,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相关部门没有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了财税筹划工作没有明确的工作规范。
二、电力企业财税筹划的相关管理路径
(一)避免纳税过程中的额外税负
避免纳税过程中的额外税负是税收策划过程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对财税人员日常工作的基本要求。公司在这项工作中,要求做到:第一,保证财务账目清晰;第二,会计核算方法准确;第三,完整保存、保留各项财务凭据;第四,正确填报各项纳税申报表并按时申报;第五,按规定要求及时缴纳各项税款。这项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可以避免因自身原因或错误导致多缴纳税款,防止因工作失`违反税法的规定,造成税务机关认定的偷、漏税行为,从而受到税收处罚和名誉上的损失。财税人员的责任心和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是避免纳税过程中额外税负的保证。同时,财税人员对税法政策的深入理解可以一定程度上防范税务主管部门不规范性的征收,防止在具体税收执行过程中因政策理解的偏差造成的涉税损失。税务主管部门在征税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合理、合法纳税,并运用财税理论结合实际情况避免重复或多缴纳税款。在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上应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按规定认定和缴纳税款,不应在税法尺度和理解上混淆不清,造成税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规范性的征税行为,避免因此遭受的涉税损失和风险,从而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
在“营改增”税收改制中,电力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在不同程度上享受更大的税收改革利得,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对降低税收成本而带来的既得利润,从某种程度上对电力企业发展和资本性结构带来变化。在增值税进项税实行抵扣的过程中,要做到应抵尽抵,把税赋降到最低,更加规范、合理享受“营改增”带来的成果。
(二)大力宣传
做好用户宣传工作,在与用户沟通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遵循“统筹兼顾,促进发展,协商自愿,无偿移交,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统一政策,分级审批”的原则,站在用户的角度引导其移交资产。用户资产,是指由用户,包括政府、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等电力用户出资建设的、专门用于电力接入服务的专用网架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等供电配套资产。
(三)加强电力企业内部信息化程度,增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大部分电力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都处于一个较低的情况下,对很多部门的信息和财税方面的问题不能够形成一套应对的工作体系,财税工作很难把很多杂项综合在一起。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电力企业财税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汇总存档和总结。在财税工作人员方面,要减少兼职人员的存在,专门聘用专职财税工作人员,并且要求财税工作队伍定期召开财税工作研究会,进行具体的财税管理研究。
(四)创新财税工作方法,增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
电力企业作为财税大户,一定要对政府的财税政策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对税务部门的征收重点方面、查处多发方面做好自我核查,保证税务上缴无遗漏。在这其中,我们还要对税收稽查过程做充分的了解,找出企业自身财税方面与税务部门要求不吻合的方面,建立专门的交流工作组,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解决相关争议问题。除此以外,还要对政府的各方面财税政策拿捏到位,通过正确的理解来进行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在这其中,我们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两点:第一,要对国家优惠财税政策大力争取。我们要在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寻找符合国家优惠财税政策的经营方向和相关业务,积极与地方税务部门沟通,争取得到国家的相关支持。第二,要得到当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出台大的财税政策后,地方也会有相应举措,一定要争取地方相关政策的支持。
(五)认真开展项目清查,资料收集
对电网新建项目符合“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工程进行确认,逐年建立新建项目新增资产台账,财务部与项目管理部门对电网新建项目的政府批复文件、投资计划、实际完成数、项目竣工决算及资产卡片等多项数据进行整理。对于电网新建项目已取得竣工决算报告的,应提供相应竣工决算报告、会计账务处理凭证等资料,以证明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真实性以及原值金额准确性。若电网新建项目在未取得竣工决算报告前已投入运营并取得收入的,先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确认为新增固定资产原值,待取得竣工决算报告后,按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结语
税制问题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在不断变化的,所以电力企业在财税筹划管理时,需要先明确自身在管理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而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提出,以确保其管理活动同整体的税制环境相一致,实现合法合规的建设管理,使电力企业能够在科学化发展的过程中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和运营成本,实现企业效益的合法提升。
(作者单位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会昌县供电分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思维.电力行业税收负担及对策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4.
[2] 刘慧. ZY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D].辽宁大学,2014.
【关键词】财税管理;信息化;现状;应用效果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财税环节,因为税收管理对企业的每个环节都有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税收政策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加上国内各种经济因素的制约,使得企业在进行财税管理时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为此就要求企业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准备,通过完善财税管理的各个环节来防止问题的发生。财税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同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来规划整个管理工作,从而保证公司的整个财税工作能够符合法律的要求。
一、财税管理现状
1、财税风险较大
企业的财税管理人员需要按照财税政策规定的操作细则来完成相关的纳税工作,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但是现在许多企业的财税工作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导致风险的加大,这些风险出现的原因体现在多个方面,而国家财税管理体系的改革就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要知道改革会对所颁布的政策带来很大的影响,同时由于很多财税政策在运行的过程中缺乏专业的解释,因此很多财税工作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而且监管力度的不同也会对企业的财税风险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都是现代企业特别是央企在改革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2、财税管理机制不统一
现在很多企业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还存在比较大的随意性,各个部门没有统一的管理尺度,一个公司所属的下级单位在管理时一般都是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来进行的,毫无疑问这样做对公司的整体运营都存在极大的不利。因此,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让他们全面理解税收改革的内容,熟练业务。同时,企业管理者应该及时关注最新的财税政策动态和市场走向,随时掌握税收最新的动向,在遵循国家财税政策的前提下制定统一的税收管理标准、合法的纳税方案,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税负。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公司的财税风险。
3、信息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财税信息管理系统,这将会对其工作效率产生很大的影响。企业财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主要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工作人员的素质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制约因素,财税管理人员由于受到其本身教育背景的影响,且其已习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完成工作任务,在处理报表的时候也是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财税管理对公司的业务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财税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工作,这样才能使整个公司更协调的发展。
二、财税信息化管理需求
加快财税的信息化建设是企业不断完善的重要体现,面对财税管理的较高风险,企业在制定财税政策的时候不但要运用科学的理陈雅卉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念,而且还需要为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相应的平台。加快财税管理信息化不仅是企业的发展要求,而且也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完善和落实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信息化的过程中要从多方面配合及完善这项措施。财税工作的有效管理需要处理好一些基础环节,因为这些方面的统一有利于实现税收知识的共享,且财税工作的流程也需要按统一的标准进行,在完成税费计提后才能进行申报和缴纳,因此财税管理的基础工作也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公司的纳税情况需要通过分析财务数据来完成,因此为更好地统一分析口径。
三、财税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功能框架
1、核心理念
财税管控体系对财税管理的信息化有很大的影响,在整个过程中需要做好各方面的统一工作。
2、业务的功能体系
我国许多企业在财税管理方面体现了信息化的理念,其财税管理信息系统在很多方面也都是按标准进行的,比如在税种税费计算方面就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而纳税调整事项对于整个系统都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因此工作人员要做好登记工作,而且还要充分利用内置纳税申报表模版,因为工作人员需要将缴纳的税款向相关的机构申报。公司的财税管理中很容易出现风险,因此通过建立信息系统业务可以帮助及时发现这些风险,这个过程中离不开分析指标体系的作用,除此之外,评估模型的建立也是发挥业务功能的重要手段。
3、业务解决方案
在纳税体系的建设中需要对纳税主体的相关信息进行有效处理,纳税主体属性的统一需要规范相关的登记信息,比如说登记类型和税种信息,这些情况对于纳税主体的属性会有很大的影响。现在不同的公司需要按照不同的税种来缴纳税务,在我国,营业税、增值税和房产税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税种,因此对于不同的税种要进行统一的管理,这对这个纳税体系的建设有很重要的影响。每一个税种都有相关的基础分类,这些分类信息对于了解公司的业务有很大的帮助,而且这些划分标准都是按照业务的类型制定的,比如说进项税和销项税属于增值税的范畴,但是这两个税种又有属于自己的内容。因此明确这些细小的类别对财税的统计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财税的标准化管理需要在很多环节进行改进,比如说税费计提规则需要进行统一,而且下属单位还要按照这个标准统一开展工作,因此这种管理方式对于税费核算方式的一致性也有很大的影响。财税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对日常的业务处理也有很大的影响,其中涉税基础信息自动采集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这种业务可以充分发挥数据集成平台的作用。税费计提这种业务也要按照固定的规则来开展,而且还需要发挥模版的作用。企业的税务信息需要进行保存,因此这就对纳税申报提出了一些要求,自动生成的纳税申报表可以在企业自查税务信息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四、结论
总而言之,企业财税信息的深入分析需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作用,为了使财税信息化管理应用有更好的模式,企业要加大研究力度,通过各个环节的不断改进来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
作者:陈雅卉 单位: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一、现实问题:“两个比重”明显偏低
“*”期间,*国税收入实现了税收总额、增收额的大幅度攀升。累计组织国税收入718.78亿元,年均增收22.66亿元,年均递增17.4%,高于GDP年均增幅2.1个百分点,国税收入与GDP增长弹性系数达1.137。其中:纳入全省财政总收入的国税收入为694.31亿元,年均递增17.8%,占同期全省财政总收入的46.6%。但是,“两个比重”偏低的问题却始终困扰着*财税工作。
(一)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偏低
我省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情况。一是比重逐年上升,但上升幅度缓慢。20*年比重达10.54%,比*年上升1.39个百分点,增长幅度为15.2%,增长速度较之中部6省低10个百分点,较全国增速低37个百分点。二是我省比重明显低于全国水平。“*”时期各年度我省比重依次低于全国3.29、4.16、4.18、4.96和7.77个百分点,差距逐年拉大。“*”时期合计比重我省低于全国6.28个百分点,我省比重仅为全国水平的66.5%。三是我省比重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时期各年度我省比重依次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0.11、0.60、0.24、0.69和1.08个百分点,差距逐年拉大。“*”时期合计比重我省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我省比重为中部6省比重平均水平的94.4%。四是我省比重在中部6省排位较后。“*”时期合计比重我省仅高于河南省1.01个百分点,分别低于山西、安徽、湖北和湖南省4.85、0.76、0.65和0.64个百分点。
(二)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偏低
1.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偏低。我省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明显偏低。一是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时期各年度我省比重依次低于全国10.51、12.32、11.35、10.52和12.93个百分点,差距呈拉大趋势。“*”时期合计比重我省低于全国11.65个百分点,我省比重仅为全国水平的86.8%。二是我省比重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时期各年度我省比重依次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3.96、4.78、4.54、3.97和5.79个百分点,差距呈拉大趋势。“*”时期合计比重我省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4.72个百分点,我省比重为中部6省平均水平的94.2%。三是我省比重低于中部其他5省。“*”时期各年度我省比重在中部6省中均排名末位,“*”时期合计比重我省分别低于山西、安徽、河南、湖北和湖南省11.16、4.16、4.34、6.24和1.42个百分点。
2.国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偏低。我省国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偏低。一是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时期合计比重我省低于全国7.83个百分点,我省比重仅为全国水平的85.45%。二是我省比重明显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时期各年度我省比重依次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6.85、6.17、6.59、8.09和9.34个百分点,差距呈拉大趋势。“*”时期合计比重我省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我省比重为中部6省平均水平的85.7%。三是我省比重明显低于中部其他5省。“*”时期各年度我省比重在中部6省中均排名末位,“*”时期合计比重我省分别低于山西、安徽、河南、湖北和湖南省15.26、6.5、5.61、10.02和7.08个百分点。
二、主要成因:税收收入规模偏小
(一)经济因素
1.直接税源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时期我省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76.74%逐年提高到82.07%,上升趋势明显,幅度较大;同一时期这一比重与全国和中部平均水平的差距也分别由9.11、3.85个百分点缩小到5.33、1.26个百分点,说明我省以工业化为主战略对经济运行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但是,“*”时期各年度我省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明显低于全国,较中部6省平均水平也存在一定差距,导致我省直接税源规模相对较小。
2.直接税源工业增加值占二三产业增加值总额的比重偏低。直接税源工业增加值占二三产业增加值总额的比重,“*”时期各年度我省分别低于全国10.16、8.88、7.86、6.11和4.35个百分点,“*”合计比重我省低于全国6.91个百分点。与中部6省平均水平比较,我省差距明显,“*”时期各年度我省比重分别低于中部6省平均水平13.21、11.29、9.19、4.86和4.35个百分点,“*”合计比重我省低于中部6省平均比重7.75个百分点。当然,随着我省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差距在逐步缩小,即:20*年我省工业增加值占二三产业增加值总额的比重达43.72%,比2001年比重上升7.59个百分点;20*年我省工业增加值占比与全国的差距为4.35个百分点,较2001年差距10.16个百分点减少5.81个百分点;20*年我省工业增加值占比与中部6省平均比重的差距为4.35个百分点,较2001年差距13.21个百分点减少8.86个百分点。
3.重点税源产品税收规模小。我省工业增值税主导行业生产规模偏小,税源有限,与中部地区兄弟省差距较大。卷烟、电力、煤炭等产品是我省“两税”收入的支柱税源产品,但由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资源、技改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税收收入明显少于中部其他省。2006年1-10月份,我省卷烟、电力、汽车、冶金、通信、化工、煤炭等行业中的39户重点税源企业实缴国税部门税收收入75.4亿元,占全省国税同口径收入总额的40.7%,同比增长11.6%,低于全省国税同口径收入总额增长21.3%的幅度9.7个百分点。重点税源产品税收规模小是我省“两个偏低”的又一重要原因。
4.经济效益因素的影响。我省经济效益较之全国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经济效益状况如何,对税收收入影响很大。一是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含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下同)。“*”时期,全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6.35%,而我省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2.49%,比全国低3.86个百分点。二是直接影响企业的税收支付能力。欠税核查工作结果列示,2001年5月1日之前形成的全省呆账欠税总额(国、地税合计)在30亿元左右,其中有相当部分是难以清缴或无法清缴。除呆账欠税外,近几年还有相当份额的陈欠税款。
5.部分大型“引进来”“走出去”企业转移经济效益的影响。总体上看,大型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对发展*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大型“引进来”“走出去”企业通过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转移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对我省财税“两个比重”提高带来负面影响。
6.经济统计口径不一致的影响。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税收收入占GDP比重的计算公式中,GDP是分母,而工业增加值是GDP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年全省403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向国税机关申报的增值税计税依据(销项减进项的余额)总额为488.48亿元,而统计部门统计的其工业增加值汇总数为788.43亿元,较其增值税计税依据高出299.95亿元,高出幅度达61.4%。
(二)税制因素
1.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影响。我省税收规模偏小,但税收减免规模相对较大,税收减免对宏观税负的影响明显。20*年,全省国税系统减免税收26.62亿元,比上年增加8.88亿元,增长50%,高于当年全省国税收入增长18.7%的幅度31.3个百分点。减免税大幅增长势必负面影响宏观税负。
2.废旧物资优惠政策影响。20*年我省废旧物资发票进项税额比2004年增长75%,而同期总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仅比上年增长32%、31%,废旧物资发票进项税额远远高于其他抵扣凭证的增长水平。
3.农产品抵扣制度影响。农产品收购企业长期存在销项、进项倒挂现象,农产品抵扣存在很大水分。20*年我省农产品收购凭证进项税额增长65%,远高于同期总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32%、31%的增长幅度。
4.总部型汇总纳税方式是国家加强宏观和部门管理的需要,但客观上使我省已实现的部分税收在异地缴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税收收入规模。
(三)税收管理因素
1.思想不够重视。近几年来,我省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形势较好,税收任务的压力相应有所减缓,少数单位对征管工作有所放松,对税源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同时,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使部分国税人员对信息化系统存在依赖性,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放松了税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2.户籍不够清晰。据统计,截止2006年5月底,我省工商、地税、国税登记户数分别为67.2、33.3、28.4万户,工商与国税、地税与国税的登记户数差额分别为38.8和4.9万户。排除统计口径、管辖范围的差异外,基层国税机关仍存在户籍不够清晰的问题。从省局数据通报情况看,逾期登记率平均在12%左右,一些纳税户开业后长期不办证,假停业、假失踪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3.职能不够明确。部分国税机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心还没有转移到税源管理上来。同时,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征、管、查各业务环节间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方面仍需加强。
4.机制不够顺畅。主要是税收分析、纳税评估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方法体系和协作机制。一方面,分析评估的基础数据主要来自于纳税人报送,与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可能不尽一致。另一方面,分析评估的方法主要是简单的指标计算与对比,信息掌握也不充分,纳税评估的质量有待提高。
5.监控不够有力。对纳税人的税源监控仍存在漏洞,税源管理风险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偏高;部分企业存在偷逃骗税行为;部分行业异常增长;对纳税人一些较为隐蔽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不够。
6.控欠力度不够。2004年年初陈欠余额15456万元,当年虽追缴了部分欠税,但新欠余额尚有4271万元,年末新欠与陈欠合计余额达1.82亿元;20*年又产生了部分新欠,年末新欠21003万元,年末新欠与陈欠合计余额达3.67亿元,比上年增加1倍多。
7.治税环境不够和谐。目前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如火如荼,但仍有个别地方对引资企业税收优惠过头承诺、过分保护,给税收政策执行、税收管理带来了一些阻力和潜在风险。税收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税收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
三、对策思考:加强和改进税源管理
(一)优化组织体系。一是规范税源管理机制。县(市、区)局直接管理税源,集中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城区纳税人。二是完善税源管理岗责体系。纳税人需要找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业务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受理,税务机关需要找纳税人办理的事项统一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三是加强税源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征管部门负责税源的综合管理,税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税种税源管理,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纳税人税源管理,计统部门负责税收会统核算、税源预测和税收经济分析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税源管理数据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定期,稽查部门负责涉嫌偷骗税案源查处。
(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充实税源管理人员。优化整合税收管理员队伍,做到税源管理员数量与税源规模相匹配、税源管理员素质与税源管理难度相匹配。二是明确管理职责。健全配套制度,按照岗位制定操作指南和作业标准,建立起“执法有记录、过程能监控、结果易核查、绩效可考核”的机制。三是提高人员素质。实施税收管理员合格上岗、绩效考核,落实能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户籍管理。一是严格税务登记。建立与技术监督、工商登记信息交换渠道,按季交换登记信息。二是加强认定管理。从严审批增值税减免退税资格认定。加强享受所得税优惠的资格认定和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管理。三是加强停复业和非正常户管理。
(四)实施分类管理。一是重点税源企业管理。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与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信息的互联,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二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管理。按季重点比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的销售收入、计税依据与向企业主管部门、统计、银行等单位报送的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之间的差异。三是特殊行业企业加强管理。对享受减免退税行业,特别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根据工商注册信息、实际生产能力和生产要素分析测定销售收入、增加值和利润水平以及税负情况。完善重点应税消费品的税基控管。加强房地产行业所得税管理、非居民所得税管理。四是个体工商户核定管理。
(五)严格申报审核。一是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报税管理。报税环节对企业专用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三审”,对传入报税系统的数据进行“三核”。二是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异常票审核检查。四是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
(六)加强税款征收。一是强化税收会统的核算反映与监督职能。建立省局一级会统核算、集中编制会统报表和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信息集中比对运行体系,每月定期会统核算信息。二是严格减免退税审批管理。三是加强欠税管理。定期、分类公告纳税人欠税情况。
(七)强化税收分析。一是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将数据准确率和及时修改率纳入征管质量考核范围。二是加强税负分析。建立税负按季分析制度,重点分析本地区总体宏观税负、税收弹性水平、税种税负、行业税负等,查找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三是建立税负预警制度。开展宏观税负预警、重点行业税负预警、风险预警。四是完善数据制度。数据质量、征管质量和税源分析报告实行省、市两级办法,各职能部门根据的数据,认真核对、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和反馈。
(八)深化企业纳税评估。一是提升纳税评估管理平台。优化纳税评估软件,实现与综合征管软件同一平台。按季测算评估软件指标峰值、确定重点行业评估指标的峰值区间。二是收集第三方经济信息。三是加强各税种评估。重点加强对连续发生低税负申报、零负申报、税负畸高、“四小票”抵扣金额较大、各类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成品油零售以及出租、出借柜台经营的商贸企业等纳税人的增值税评估。加强消费税税基与增值税税基的评估比对分析。试行由省、市国税机关税政、稽查等部门联合组织对跨地区大型企业纳税评估以及涉及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反避税调查。四是提高评估质量。建立以纳税评估面、涉嫌偷骗税案源移送率、稽查及时反馈率为主要指标的纳税评估质量考核体系;建立评估个案复核制度,重点复核检查结果与评估分析结果、税收分析结果存在显著差距的评估个案。
(九)规范税收检查。一是规范日常检查。税源管理部门组织对纳税人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主要采取纳税评估实地核查的方式。二是规范税收专项检查。三是加强涉税案件查处。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稽查办法,规范省、市、县三级稽查部门职责范围,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贯通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四是建立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形成以税收经济分析指导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稽查验证纳税评估实效、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解决税收经济分析发现的问题的工作机制。
(十)健全税源控管措施。一是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量化基层执法人员考核,全过程监控税收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发票管理。推行增值税纳税人“一机多票”。逐步在个体工商户中推行定额发票。三是积极推广税控装置。四是推进社会综合治税。
一、20*年财政、地税工作总体情况
(一)围绕优化结构,财税收入规模、质量迈上新台阶
20*年,我们坚持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均衡入库、持续增长、优化结构、调控有力”的组织收入目标,切实做优做大地方“蛋糕”。经过财政、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314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31%,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02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9%,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47.62%,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地税组织各类税、费达到134179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3.8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6967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4.24%,地方税占比为59.7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各项规费共入库57212万元,增长23.41%。主要做法是:一是抓计划管理保均衡。财政、税务部门通过联席会议、税收形势分析会,加强收入计划管理和预测工作,密切关注收入执行情况,了解重点税源行业的税收态势,及时破解征管难题,确保收入均衡增长。二是抓税源管理强基础。地税调整了纽扣、水泥制品、木业等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制定了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完成全县税务登记换证工作,超额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规范个体税收征管秩序。目前全县地税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中省及省级以上的有35户,县级416户,全年监控税款共计33320万元,占全部税款的43.29%。三是抓税种管理调结构。强化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住宿餐饮、交通运输、金融业营业税征管,全年入库营业税27434万元,比上年增长13.13%。制定了《无原值房产和无依据租金房产税评估指标体系》,积极贯彻新的《车船税条例》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以及《关于推进全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地方八小税共入库18574万元,比上年增长48.17%;全县征收农业“二税”99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47%。四是抓非税管理增财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制度,扎实推进“五费合征”;以税收化征管方式开展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的征收。全年各项规费共入库57212万元,增长23.41%,其中各项社保基金共44859万元,比上年增长26.50%。成功试点新版省级“金财工程—非税系统”,全县使用该系统的执收点达73家。全年财政非税收入入库3403万元,增长33.87%。
(二)围绕又好又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新举措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财税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的大盘子,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去观察、去思考,整合好、执行好财税政策资源,努力促进我县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与财税的良性互动。一是按照做优一产的要求,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全年实现一般预算农林水事务支出10170万元,比上年增长42.82%。积极落实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设施装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各项政策,突出扶持我县大棚设施果蔬、食用菌、淡水鱼、现代花卉苗木(经济林)等四大主导产业,其中安排发展花卉产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技改、订单农业以及省、县级示范性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项目落实以奖代补。全年安排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达2937万元。二是按照做强二产的要求,大力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以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调整优化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等政策,发挥财税杠杆作用,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转化、应用专利成果,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按照《促进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大力培育规模型企业。全年共兑付工业企业各类奖励、扶持和贴息资金3652万元。三是按照做大三产的要求,大力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将推动服务业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三产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投资周期长,社会效益好的服务业项目,支持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旅游、专业市场等特色产业的提升。全年拨补三产发展资金780万元,涉及餐饮住宿、中介服务、商贸、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各类服务业项目。全县第三产业地税税收收入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22.97个百分点,占地税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2.50%,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6个百分点。
(三)围绕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
按照“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增量调存量”的原则,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统计,20*年全县财政投入民生支出超过9.94亿元。一是注重新农村建设投入。大力推进以“五化一配套”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和镇村管网改造工程建设;落实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对全县43个经济薄弱村兑付财政专项扶持资金298万元,建成了涵盖全县65000户种粮农民的财政补贴网。另外,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产业化花卉、种子种苗等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注重社会保障投入。20*年共拨付各类社会保障资金52*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22800万元,失土农民生活补助金810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金6685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3*0万元。同时,出台《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生活统筹问题的若干意见》,落实被征地人员养老统筹金5915万元,并通过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和土地出让收益充实县级社会保障资金10000万元。推进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出台《*县门诊医疗券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城乡低保补助政策。三是注重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县镇两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改造等的支持力度,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全年安排医疗卫生支出5866万元,比上年增长46.69%;坚持落实文化、体育重点项目资金,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共安排专项资金412万元。另外,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全年基本建设支出达到5149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100万元,旧城改造资金16790万元,学校基本建设资金5650万元,交通设施建设资金6200万元,污水处理工程资金2960万元,创建资金2790万元,城乡供水一体化资金3300万元,有力推进了我县“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围绕完善机制,各项财税改革实现新突破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大力推进财税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约束有力、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一是预算编制进一步透明。按照“深化改革、统筹安排、分类管理、完善定额、增强调控”的总体原则扎实开展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改革经常性项目经费编制办法,继续推行财政综合预算改革。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收支分类范畴。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建立和规范我县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监督的制约机制。二是国库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推进。以金财工程为依托,以财税库银网络为载体,初步构建起财政和人民银行财政收支网上信息传递平台。严格控制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实行审核和审批制度。三是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制定20*年度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财政、质监等部门定期对定点供应商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实行招标80次,预算金额215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8886万元,节约额2614万元。四是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浙江地税信息系统》(TF20*)与旧系统的切换,至20*年底,全县134100户次纳税人通过网税系统申报税、费合计67817万元。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全年实现“一户通”扣款30万户次。
(五)围绕规范管理,依法理财治税能力得到新提高
着眼于构建评价科学、监督有力、问责有效的财税权力运行监管考核体系,不断提高依法、科学、为民理财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归口管理制度,配合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新增债务决策程序;由预算安排建立了1000万元的偿债准备金;加强日常管理,每月提供本级政府性债务月报和分析。二是全面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涉及全县300多户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11个镇的国有和集体资产进行核实工作。财政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纠改。三是全面开展资金专项检查和支出绩效评价。对全县11个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选择了18个财政专项支出项目布置绩效自评,开展了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环境监测自动化项目等的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围绕作风建设,财税干部队伍展现新面貌
一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全县“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富有财税特色的以“讲实干、讲创新、讲服务、讲廉政、讲业绩、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并解决了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和四个难点问题;开展了“群众满意机关、基层满意站所和服务窗口(岗位)”三评创活动,西塘税务分局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建立完善起“局领导蹲点调研”、“与乡镇、部门工作协调”、“共建年轻干部社会实践基地”等制度。二是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坚持每周五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坚持每月召开财政、税收形势分析会,切实掌握财税收支情况。坚持每年年中召开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业务交流和专题教育。坚持抓好业务调研工作,全年共组织各类调研文章30多篇,为强化财税收支管理、推进财税改革提供了大量参考依据。三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眼于“带好队、收好税、理好财”,按照“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三靠领导以身作则”的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通过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考核办法》,制定中层干部党风廉政预警信息库管理办法,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等,积极建立防止腐败的长效机制,有效确保了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总体上看,20*年县财政、地税部门圆满完成并超额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财税收支随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而保持可持续增长,各项工作协调同步迈进。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税经济运行中还面临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税制改革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影响变数增加。20*年以来,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人民币升值、节能减排、银行利率和准备金率上调,及原材料、劳动力涨价等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我县部分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的经济效益已产生一定的影响。尽管我县20*年财税收入执行情况较好,但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较,保持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将更大。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困难加大。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事关民生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卫生、文化等需求的不断增加,财政政策性、公共性支出压力逐年加重,在政府财力增加有限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
三是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扩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目前我县被征地人员重新选择养老生活补助统筹的政策已经出台,市政府提出的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政策即将实施,以及按照省政府做足做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要求,社保资金面临大量缺口已难以避免。从2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以及财力情况看,由于新增项目支出增加而带来实际执行结果远低于预期值,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四是县本级财政的调控能力受到影响。随着农村综合改革措施的深入实施和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乡镇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已全部由县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本级财政的调控能力。
[关键词]电力企业;财税筹划;管理路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7141
1引言
电力企业的财税筹划可以说贯穿在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当中,也存在于企业经营的很多方面,从电力企业的招投标、市场销售到企业的资本运行,都有着财税筹划的身影。电力企业往往都具有庞大的业务和经营资本,因此必须把财税筹划贯穿到企业财务工作的各个方面。除此以外,财税筹划还必须要在法律法规之下进行,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合理的财税筹划能够为企业节约很多方面的资金,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助力。
2电力企业财税筹划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21领导层对财税筹划工作不够重视
虽然说财税筹划工作在庞大的电力企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很多电力企业的领导层往往对其认识程度不够,也就不重视财税筹划工作。当前很多电力企业的领导层只注重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内部建设,不关心一些其他的筹划管理,这也与电力企业的半封闭管理模式有着比较大的关系。甚至一些电力企业的财务部门出现了要对财税工作做具体筹划,但是却被领导层否定的荒唐情况。这些问题都体现了领导层对财税筹划工作的不够重视,而在以国有企业为主的电力企业中,可以说领导层的重视是一件工作能够做好的基本保障,这也就是问题的一大根源。
22财税政策和企业制度方面的问题
在当前我国的财税政策中,一些对电力企业非常重要的政策没有很清晰的界定和标准,这就会导致电力企业出现“主观理解”的问题,在进行了一定的财税筹划工作后发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异,导致了财税筹划工作出现问题。除以之外,不同地区的相关政府部门有不同的要求,都需要当地的电力企业去不断熟悉。从电力企业的财税制度上来说,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相关部门没有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了财税筹划工作没有明确的工作规范。
23财税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工作人员欠缺培训
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筹划工作还是以传统的工作方法为主,其信息化程度较低,在实际的办公中甚至一些关键性的工作仅仅依靠财税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简单判断就做出决定。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还不是很熟练,或者很多财税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身兼数职,专职的财税工作人员很少。这样的情况就导致了财税工作人员事务繁多,跑税务局、加班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不能够专心投入财税工作,更没有充足的时间研究财税方面的工作。
3电力企业财税筹划的相关管理路径
31增强对财税筹划的管理工作,正确应对财税风险
电力企业要做好财税筹划的管理工作,首先就要对国家的相关要求、规范做充分了解。随着税制改革的推进,近些年已经进行了“营改增”等多种税务、税制改革,其影响到电力企业的相关财税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和发展。因此,电力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要充分了解和学习国家相关政策,对新税制、税务情况做到一清二楚,尽快改变在以往财税制度下的财税管理方式。展开来说,大致可以分为三点。
第一,增强电力企业的财税风险意识,做好应对财税风险的相关工作。在国家实行新财税政策的大背景下,对先行的企业财税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更新,有序地开展新工作。要统筹好设计财税方面和资金方面上的各种经营业务,加强对企业现有财税制度的研究,保证企业的财税工作符合当前财税政策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同时,要发挥好财税工作的监督作用,监督财税工作的进行和国家专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保证电力企业的纳税工作。
第二,制定完善的电力企业财税相关工作流程。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工作中都缺乏细则化的规范,首先就要明确国家专项财政拨款的各方面运行,从申报到具体专款专用都要有一整套工作流程,并且要在这其中起到监管的作用。同时,要把企业的财政相关预算、财政资金使用、财务核查等建立成一个统一的体系,在整合资源下进行财税工作。同时,要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新税法的相关要求,对企业实际的财税业务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建设,做好财税风险的应对,保证企业财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加强电力企业内部信息化程度,增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笔者在上文中也提到,大部分电力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都处于一个较低的情况下,对很多部门的信息和财税方面的问题不能够形成一套应对的工作体系,财税工作很难把很多杂项综合在一起。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电力企业财税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汇总存档和总结。在财税工作人员方面,要减少兼职人员的存在,专门聘用专职财税工作人员,并且要求财税工作队伍定期召开财税工作研究会,进行具体的财税管理研究。
32创新财税工作方法,增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
电力企业作为财税大户,一定要对政府的财税政策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对税务部门的征收重点方面、查处多发方面做好自我核查,保证税务上缴无遗漏。在这其中,我们还要对税收稽查过程做充分的了解,找出企业自身财税方面与税务部门要求不吻合的方面,建立专门的交流工作组,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解决相关争议问题。除此以外,还要对政府的各方面财税政策拿捏到位,通过正确的理解来进行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在这其中,我们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两点:第一是要对国家优惠财税政策大力争取。我们要在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寻找符合国家优惠财税政策的经营方向和相关业务,积极与地方税务部门沟通,争取得到国家的相关支持。第二是要得到当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出台大的财税政策后,地方也会有相应举措,一定要争取地方相关政策的支持。
4结论
在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现状下,加强电力企业的管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已经迫在眉睫。我们要不断完善电力企业财税筹划的管理工作,寻找财税管理新思路和新路径,促进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晓辉,薄会东电力企业财税筹划管理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2011(15)
[2]於亚洲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及财税政策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8
[3]唐瑞娟,黄永忠财税激励政策: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助推器[J].企业家天地:下旬刊,2010(4)
[4]聂新伟,余熙国内外支持绿色电力发展财税政策体系比较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