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行政区划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论文摘要:文章借鉴国外典型都市区发展的经验,对我国都市化地区的发展,提出行政管理上应注意石坪究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都市区行政管理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在世界城市化进程中.都市区先后出现于西欧、北美、亚太以至全球,伴随都市区的出现与发展,都市区的行政组织与管理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广泛关注和学术争论的重要问题.近半个世纪以来,城市聚集化及百万人口以上的大都市的发展更是引人注目。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新兴城市大批出现,城市化进程大大加速,在东部沿海地带特别是原有的城市群区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写京津唐、辽中南、夏漳泉、.山东半岛等),都市区的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现代化水平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中部地区的一些城市群也将崛起,如:江汉平原、中原地区、成都平原、湘中地区、陕西关中盆地等。这些地区在向都市化迈进过程中,都市范围的确定、都市行政管理的职能、都市发展的模式等问题相伴产生,借鉴国外都市区发展中的一些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探讨这些问题,对于改革我国现行都市区的行政区划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1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范围的确定.
所谓都市区是指由一定规模以上的中心市及与其保持密切社会经济联系,非农业活动发达的地区共同组成的具有城乡一体化倾向的城市功能地域。据此,在划定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的合理范围时,需严格分析考察其区域一体化的表现程度。范围过大.不仅不利于区域一体化发展,而且影响都市区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范围过小,又会抑制甚至阻碍都布区的发展。英国曼彻斯特大都市政府之所以解体,除了重要的政治因素外,与其行政范围被缩小有直接关系图。这对于我国都市区行政范围的合理确定,是一个可供参考的例子。
2都市区行政组织与管理模式的建立
都市区内若干城市在地域上的连续性,某些服务的共享性,使得在都市区建立统一的政府和管理机构成为必然,在国外大都市区政府管理演变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典型的、体制不同的组织方式,即“大都市政府”和一系列松散的职能单一的政府联合委员会,以提供和协调大都市范围的公共服务,如计划、交通、供水、金融等,前者被称为单中心体制,后者被称为多中心体制[’1.象伦敦、墨尔本、多伦多等都市区属单中心体制,曼彻斯特、旧金山等都市区则属多中心体制.两种体制在国外都市区的发展实践中,各表现出自身的优缺点。单中心体制,亦称一元化体制,是指在大都市地区具有唯一的决策中心,有“一个统一的大城市机构”。在这种体制下,可以剔除或减少有害于大城市发展的竟争和冲突,可以使资源流动更为畅通,可以在解决主要问题时适应大都市地区的战略;但这种体制又易陷入等级化的官徐结构危机,突出地表现在对居民日常需求反映的迟钝,不能代表当地的公共利益。呈尔本大都市政府行政结构的演化也体现了这一点。多中心体制又称多元化体侧,是指在大部市地区存在相互独立的多个决策中心,包括正式的综合的政府单位(州、城市、镇等)和大t重登的特殊区域(学区和非学区),各种管理区域的划分和变动以及协调组织的建立,都是谋求特定的公共服务的经济利益的结果.多中心体制试图以此来满足居民的种种孺求和偏好。由于政府较小.公众容易参与鉴督,因而政府对当地居民的需求及其变化更具有弹性,反应更加灵敏。美国堪萨斯市的协调机构—美国中部区域委员会就是这样做的。多中心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实现大都市区内超越各种功能小区的更大地区范圈内的公共利益问题。实现这种公共利益只有通过各地方单位的合作、竞争和协商来提供大规棋的公共服务。事实上,这种合作是相当困难的。
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科技水平乃至管理水平、思想观念等都有很大差异,而且在近期之内,这些地区之间的差距还会拉大.因此,在分析借鉴国外两种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模式的同时.还应因地创宜,走多棋式发展的道路[.]。例:在我国的京津唐、苏锡常、厦潭泉等地区,可借鉴多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我国特有的国体、政体下,探索中国式的地域性和专业性的协调方式,建立市与市、市与县(市)之间的有权威的高效能协调机制,在上海、重庆、武汉、广州等都市区,借鉴单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适当时候、适当地区,尤其是跨界城市区,建立联合政府,是适应我国城市发展进免或解决“城市病”的一条可行途径。
3明确都市区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
在都市区设立跨城市的区域性的联合政府、机构,对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必然产生影响,使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相对减少.例如:学区的设立,环保、公共交通、消防、供水等委员会的设立.都减少了单一城市政府的此项功能。因此,如何处理好都市政府与各地方政府职能的关系,成为都市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多伦多都市政府作为解决都市问题、处理地方政府关系的成功范例,对世界城市的发展与管理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71。我国与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国体、政体不同,在都市化发展中其组织与管理模式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但多伦多大都市组织与管理成功的经验,对于解决我国都市化地区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问题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多伦多大都市政府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各级政府有较为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各级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责、有所不责,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目前我国政府职能分配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有些事务,从低级地方政府、高级地方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插手管理,这样常常不是各级政府管理效果的盛加,而是相互挤兑、相互推诱,造成管理混乱、行政效串低下.因此,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各级政府与都市区政府的职责,实行合理分工是极为重要的。
4都市区内地方政府利益的协调
从国外众多都市区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大伦敦、多伦多、墨尔本,还是曼彻斯特、旧金山等,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都充满着区域内各城市政府利益间的矛盾,因此,怎样在区域范围内解决各城市共同面对的间题,成为都市区研究的热点。
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中央集权性质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中国特有的“行政区经济”[8]现象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冲突更为加剐,因此处理好都市区各地方政府间利益关系显得异常重要.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城市地区MUC和RCM体系的建立.便是试图在一事定区域范围内联合解决区域性问题的实例之一.在理论上,西方一些学者建立和发展了“公共经济学”力图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分析和解决这类问题.“公共经济学”认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边界与市政公共设施的服务空间的不一致。从“公共经济学”的砚点看,城市政府具有生产和提供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理想的城市政府行政边界.
应当大体上与公共设施的空间服务范围的自然边界相符。事实上,由于不同的公共设施有不同的服务空间范围,因而在西方城乡分治、“切块设市”的体制下,一个城市政府管箱的行政边界不可能与所有的公共设施的自然边界相适应,相邻的区域之间,地域相连的城市之间,公共服务相互渗透,而公共服务的费用支付,却被限定在行政边界范围内。如何建立大城市地区合理的行政管理结构和组织,从而使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达到最佳经济规棋,便成为西方管理及经济学者十分关注和争论的热门课题。一些学者认为应通过联合所有的政府服务(总费用)来考察规模经济.在都市化区域实行一元化管理体制,有利于组织公共服务,使其达到规模经济;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地方政府的合并或联合造成了公共服务费用的增加,而不是减少.也就是说,在都市化区域实行多中心政府管理体制更为有利.它比一元化的体制更富有弹性。
尽管我国和西方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设置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西方学者用“公共经济学”的观点解释和研究都市化地区城市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路,对我国,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大城市地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5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的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是个法治的经济,健全法制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之一。国家要依法治理,行政区划也要依法管理。美国的行政区划管理既有资产阶级政治的糟粕,也有人类行政管理的普遍经验。我们完全可以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加以扬弃吸纳。在美国、法律的实施是市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也有必要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完善各项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将各市施政纳入法制轨道,让市政府自主地依照法律实行行政管理,并接受人大和上级政府的法律监督和公众舆论鉴督.逐步改革凡事均需逐级请示审批的人治传统习惯,以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
参考文献
l史育龙,周一星.戈特曼关于大都市带的学术思想评介,经济地理.1996(3):32一36
2吴健平,曼彻斯特大都市政府的形成发展评述.中国方域.l996(1沙:19一21
3刘君德.张玉枝.国外大都市区行政组织与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城市规划汇刊,1995(3)
4许晓辉.墨尔本大都市行政管理模式研究.中国方域.199别5):27一29
5王文.美国都市化行政管理考察.中国方域,1995(6):21一23
6刘君德.世纪之交:中国城市化发展与城市型行政区划改革新思路.中国方域.1995(妇:2一6
7刘君德,王德忠.多伦多大都市政府形成发展及其借鉴意义.中国方域,1995(2):14一17
导读:新型城镇化更多是一个制度变革的过程,行政区划作为与
>> 城镇化与行政区划调整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推动城镇化融合发展 行政区划调整的背后 安徽省行政区划调整对城市化发展的影响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难题的实证研究 中国行政区划调整利耶弊耶 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理论探讨 关于跨行政区划检察体制的构想 都市区的空间扩展与行政区划调整的研究 沈阳市行政区划调整与实施评价 日本行政区划体制的形成与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中美行政区划的比较与启示 浅谈中国行政区划改革 行政区划浮世绘 日本行政区划 中央苏区行政区划研究 省级行政区划改革初探 中国行政区划点滴谈 京城行政区划之变 清代河南地区行政区划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012年12月27日)。
⑨刘君德:《中国行政区划的理论与实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⑩刘君德:《长江三角洲地区空间经济的制度性矛盾与整合研究》,《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姚玫玫、赖诗攀:《我国省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方案设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年第3 期。
@曾万涛:《中国城市群联市制研究:以长株潭为例》,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刘君德:《中国大陆行政区经济运行下的大区域合作发展机制研究――兼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大关系》,香港大学主办、泛珠三角洲区域与合作论坛会议论文。
$根据1997年12月17日《工人日报》发表的文章,中国历史上的官民比例,汉代为1∶7945,唐代为1∶3927,清代为1∶911,1991年为1∶30。
关键词:《说文解字》 汉代 郡国 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国土划分为若干不同层次、范围大小不一的行政区域系统,并在各个不同层次的区域设置相应的各级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等,它是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随着国家的发展,行政区划在不断演化。中国行政区划的演变又是有规律的:行政区划的变化是绝对的,稳定则是相对的;非行政区划单位向行政区划单位的转化多是由于军事、经济原因;行政区划有发生一发展一消亡的规律;高级行政区划单位易变、基层行政区划单位相对稳定。中国的行政区划形成与演变又是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自然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最经常、最重要的是经济性原则和政治性原则,这点在两汉时期的行政区划中体现得较为明显,《说文解字》中出现的行政区划名称也符合这种经济性和政治性原则。
《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东汉许慎编撰的中国第一部按部首排列的字书,虽然它是一部字书,但也保留了汉代及汉以前的各类地理资料。有关《说文》地理资料的学术讨论,前人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如:王霞(2009)《(说文解字)与古代地理》从古文字学的角度探讨了古文字与古代地理情况的关系;高列过(2001)《试论(说文解字)所收方言词的区域特征》、任晓彤(2007)《浅析(说文解字)中所收方言词的地理层次》则从方言与地理的关系入手研究方言分布情况。以上这些文章都是从语言文字角度研究《说文》,但是从政区地理角度研究《说文》,至今尚未见有专著或论文论及,本文试图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考察《说文》中涉及的郡国级行政区划,并与《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以下分别简称《地理志》、《郡国志》,并称“二志”)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分析《说文》中郡国级行政区划出现的时间,以便进一步了解某些郡国级行政区划的沿革变迁。
《地理志》记载了郡级行政单位103个,其中户籍是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资料,而郡国是成帝元延、绥和(前12-前7年)年问的资料(周振鹤1987:20)。《说文解字》成书于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经修订于汉安帝建光元年(121年),由其子许冲献给皇帝,由此可见,《说文》中所记地理资料的下限最晚可到建光元年。《郡国志》的断代大约是在顺帝永和五年(公元140年)(李晓杰1999:14~15)。通过《说文》、《地理志》、《郡国志》三种文献的对比,可以分析部分郡国级行政区划的变迁情况。
从以上对比可以发现,在郡国级行政单位中,《说文》所记行政单位名称数量可观,限于篇幅,本文仅就郡国级行政区划做一初步研究。
众所周知,行政区划在不同朝代之间有损益,就某一朝而论,行政区划也并非一成不变。因为中央和地方权力的争夺,郡、国的势力不断调整,出现了郡、王国之间的改易、省并等。这种行政区划的调整在汉代尤为突出,无论是汉景帝时期的削藩政策还是汉武帝时期的推恩令,都使得许多王国所辖支郡归入汉郡,东汉时期郡国废置也颇为复杂。《地理志》和《郡国志》所记载的内容也只是汉代某一时期的全国政区情况。《说文》成书于两者之间,其记录的一些郡国级行政区划名称从一定角度反映了这些郡国的沿革变迁,因此对其做一番梳理研究是有意义的。
一、见于《说文》而不见于二志的郡国级行政区划
(一)见于《说文》而不见于《地理志》者
《说文》中出现而《地理志》中没有记载的郡国有二,即吴郡、济北国,它们在《说文》中分别见于卷十(下)矢部:“吴,姓也,亦郡也”;卷一(下)艸部:“茬,济北有茬平县”。其可能原因分析如下:
1.吴郡:
《地理志》正文中无吴郡条,但“会稽郡”下有班固自注曰:“秦置,高帝六年为荆国,十二年更名吴,景帝四年属江都。”《汉书·高帝纪》记载了荆国建立的原因,高帝六年“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颜师古在《地理志》中也有注释,日:“荆、吴,同是一国也。”可见吴郡的前身是秦代置的会稽郡,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荆国更名为吴,会稽郡《郡国志》载:“秦置,本治吴。立郡吴,乃移山阴。”荆国虽然在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更名吴,但是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以吴王刘濞为首的吴楚“七国之乱”爆发,景帝平乱之后,吴国国除,以东阳、鄣郡置江都国,封刘非为江都王,吴郡之地属于江都管辖。直到东汉顺帝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吴郡才又重置。
由此可见,《地理志》成书之时的行政区划已经不见吴郡,彼时吴郡已经归江都管辖。《说文》此处“亦郡也”的“郡”是指西汉时期的吴郡,因东汉时期设置吴郡时,已经是汉顺帝永建四年,《说文》早已成书并献于汉安帝。
2.济北国:
按《说文》体例,述及某县时一般为“某郡(国)有某县”,此处的“济北”应是指济北国(郡),而非济水之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