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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是一个汉、藏、彝等多民族杂居的少数民族待遇县,少数民族人口众多,民族氛围浓厚,能否让多民族共融,直接关系到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开展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建共建、共享、共融的民族团结平台,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的重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依托乡、村的大调解体系,大营、片马、然莫、万坪村成立调解小组,调解组长由各村村主任担任,成员由各村具有一定群众威信和调解能力的少数民族组干部或村干部组成。通过少数民族调解队伍的成立,我县形成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乡镇在民宗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搭建少数民族社会矛盾基层化解平台,积极有效化解民族矛盾纠纷。落实经费,完善制度,责任到人。确保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努力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规章制度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工作落实。
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综合协调,营造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力落实。
(三)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乡、村(社区)两级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构建两个平台,建立两支队伍。
开展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提高政府服务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和需要,积极给予引导和帮助。为此,我乡以“构建两个平台,建立两支队伍”为核心开展工作。
(一)构建少数民族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少数民族公共服务队伍。
在两个试点乡成立了专门的少数民族公共服务队伍,成立服务站,重点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救助、法律援助、文化交流、权益保障、特殊需要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1、乡政府以乡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乡少数民族服务中心”。
搭建与统战、政务中心、民政、工商、计生、教育、卫生、文化、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青妇、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2、在村(社区),以村(社区)活动室为依托,建立“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站”、“社区民族之家”,把民族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范围,增强社区民族事务服务能力。
“服务站”、“民族之家”由支部书记负总责,村长负责具体工作,准确掌握村(社区)少数民族定居、暂居和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社区少数民族台帐,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基础上,从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做好正确引导和服务工作。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呈上升趋势。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量增多,在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带动民族地区发展的同时,由于各民族在语言、文化、、生活习俗上的差异,容易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给服务与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对社会安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对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三门县虽然属于欠发达地区,但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明显的港岸优势,发展后劲较足,吸引了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前来就业,据统计,目前三门县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4000多人。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短期性,居住的不固定性,流动的随意性,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就目前而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表现为以下现状:
(一)基本情况难以掌握
由于主城区房租相对较高,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在城郊结合部,大多租住在条件比较简陋的民房内,白天在城关内固定经营场所或人流量大的闹市区做些流动摊点生意,晚上回租住地居住。他们与周边居民接触较少,当地的社区、村也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情况。
(二)民族特色经营比较混乱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甘肃、宁夏、新疆等地区,主要从事“清真面馆”、“兰州拉面”、“烤羊肉串”、贩卖葡萄干等。从经营形式上,既有固定经营,也有流动经营。固定经营的以餐饮面馆居多,从事服务人员也多以同乡少数民族为主,流动经营的一般沿街叫卖,二至三人一伙,没有固定摊点和经营地域,而这类人员更易与当地居民和城市管理者产生矛盾和纠纷,管理比较困难。
(三)盲目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口呈增多趋势
年龄小、文化低、无特长、居无定所的盲目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呈增多趋势,有的结团四处流浪谋生,有的以坑蒙拐骗、扒窃偷盗为主,很难疏导管理。
(四)犯罪目的多为掳财,犯罪类型相对集中
2012年至2015年6月,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案件45件85人,其中盗窃案件33件58人,占总案件数的73%。
二、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存在的难点
尽管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服务与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入微、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与流入地存在着较大差异,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一)城市管理难度较大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民族特色经营占80%以上,民族特色经营中绝大多数摆的是沿街叫卖的流动摊点,没有长远发展目标,也不愿主动到当地相关部门申办手续,无照经营比较普遍。他们往往不遵守城市管理制度法规,选择交通要道和繁华地段摆摊设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和城管、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矛盾和纠结偶有发生。
(二)社会治安管理难度较大
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多来自边远贫困地区,文化素质偏低,政策法规意识淡薄,违治安管理规定的案件时有发生,加之,为了生存,部分流动人员中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偷盗等案件也时有发生,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民族关系协调工作难度较大
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流动人群与城市执法管理人员及当地汉族群众在语言、文化、、生活习俗等方面的较大差异和不适应,在执法与交往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影响民族关系的事情,这类事情一旦发生,往往会影响较大。
三、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当前社会转型期间各种问题的表现和缩影,既有历史原因,也有民族风俗习惯、等因素的作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对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
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新闻媒体应当定期报道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社区和村相关宣传阵地,从而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睦的良好氛围。相关执法部门要普及民族知识,结合普法工作,将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加以学习,并贯彻执行,努力做到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举办民族特色活动丰富群众的民族知识,逐步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形成各民族间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据库
一是通过村级、社区统战联络员队伍,对居住在本村、社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民族构成、文化素质、性别年龄、生活居住、子女教育、经济收入、就业状况等情况进行登记,通过乡镇、街道统战干事再统一汇总到县民宗部门,以网格化的登记形式,摸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为分析、判断评估及提升服务与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对区域范围内流动少数民族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范畴,消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盲区。三是依靠群众的力量,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日常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管是流动的人群,但在城市总是生活在城市常住居民之中的,群众通过日常的走动和了解基本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一举一动。因此,搞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最可行的办法是走群众路线,加强街道、居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的建设,做到群防群治。可以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居委会的工作范围来进行日常管理,也可以由政府牵头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少数民族自我管理的组织。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真正融入现代化的城市之中,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享有与其他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三)广泛开展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充分发挥社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等组织的作用,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情况,主动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解决子女上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定期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及时发现和掌握情况,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对于涉及少数民族的问题,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隔阂,促进民族团结,既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又按照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办事,防止将涉及民族因素的一般性纠纷事件上升为民族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7.03.0017
近年来,民族社会工作本土实践的初步探索及民族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界的大力倡导引发了我国内地研究者对民族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相关议题的关注。其中,“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重要的研究主题之一。检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研究发现,虽然这一主题的研究并未能精确匹配,但事实上该主题的研究已颇具历史。究其成因,主要是由于这一主题研究涉及的“社会工作”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两个关键词,这些不同的逻辑关系并非是理论或概念上的区分,而是由于其在历史实践中的不同发展脉络而形成。
一、美国相关研究概况及评述
(一)“同化论”主导下的研究渊源
西方国家“少数民族”的内涵、社会工作的实践进程均与我国存在诸多差异,以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最具典型性的美国为例,由于其社??工作发展的原发内生性,其针对“少数民族”的社会工作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历史实践中就具有高度的交叠性。在美国,“少数民族”的内涵,即除了欧洲大陆迁移的萨克逊人外,所有原住民(包括印第安人、阿拉斯加人等)、非洲裔美国人、亚洲裔美国人、拉美裔美国人等。在社会工作发展伊始,在萨克逊人的价值观中,这些与其存在差异的族群是落后的,有待改变的。因此,“慈善组织会社”、“社区睦邻运动”,其内容的重要应有之义就是对城市中这些“少数族群”的“道德提升”。就此而言,美国的“少数民族”社会工作在实践之初的内涵中暗含如下预设:第一,少数族群是落后的、有待改变的;第二,其需要改变是由于其是从“原始”或“农业”生产生活方式进入了“工业”、“城市”的生产生活方式,从“非主流文化”融入“主流文化”;第三,对少数族群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在城市中,因为这些人群聚居于城市的“下只角”,其需要改变的原因也是其无法立足与适应城市生活。基于此,“民族社会工作”的内涵即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于聚居城市的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原本并不源自于城市,而是源自于由“乡”(原始或农业社会)向“城”(现代工业社会)的流动,其社会工作服务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内涵基本等同于其针对移民与原住民开展社会工作的内涵。因此,美国“移民和原住民社会工作”的相关研究具有直接参考价值。
但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60年代前,由于当时美国社会“同化”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导致其移民与原住民社会工作实务并不注重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与歧视压迫,因此,有关城市中移民与原住民的社会工作研究也并未被贴上“少数民族社会工作”的标签而单独被提及,只是在诸多研究中赋予了城市“贫困人口”或“弱势群体”的内涵。
(二)美国少数民族社会工作研究
随着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和“反种族主义运动”的高涨,少数民族社会工作才进入社会工作实务与研究领域,并出现了一大批相关著作,如该领域第一部著作是Solomon于1976年出版的《黑人增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总体而言,在相关研究中,偏重临床的民族敏感性社会工作与注重社会行动的反压迫反歧视社会工作是该领域的两大基本取向。
第一,个体主义的民族敏感性社会工作。民族敏感性社会工作的价值基础是“多元文化主义”。其由美国学者Horace Kallen于1915年首次提出。对于如何界定其内涵,不同学者有不同看法。其中Sanders认为,肯定文化多样性的现实,让个人尽量保持传统文化的特色,并使不同的文化传统融入社会,从而反对单一的主导文化[1]。而Cashmore认为其核心观念是:“不同民族或文化在一个多元社会中和谐共存[2]。上述两个定义从多元文化主义的个体与社会属性两个层面予以揭示,体现了其尊重民族文化差异与保持和谐共存的哲学内涵。在多元文化主义的指引下,多元文化主义的社会工作需从文化敏感的视角来开展少数族群服务[3]。民族敏感性社会工作建立在对案主所拥有的多元化民族身份的理解基础上,把对不同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群体的理解与社会工作的理论相结合,以案主所属的民族群体身份和社会阶级地位的价值和地位为导向[4]。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时,需询问案主愿意选择何种方式进行工作,而不是想当然采用多数民族的惯例,或关于少数民族群体的成见[5],应将焦点集中于案主对自身文化经验的阐释[6],需保持文化敏感性,同感案主的文化背景,探索其需求所在。同时,在方法与技巧方面,Harper & Lantz提出八项跨文化治疗要素,并辅以案例分析不同族群的跨文化方法[7],还有研究者Morales & Sheafor采用生态系统评估模式讨论若干微观和宏观案例[8]。总之,民族敏感社会工作是在多元文化主义价值观的指导下,形成的一整套关注少数族群案主及其所在群体文化差异,并在实务中尊重并利用这种差异的方法与技巧。此种社会工作取向具有明显的改良主义倾向,是在不改变现有社会制度的前提下开展的实务。
第二,结构主义的反压迫反歧视社会工作。反压迫反歧视社会工作以作为思想基础,倡导对现有不公平社会结构的改造。伴随“反种族主义”运动的高涨而深受少数民族社会工作者的青睐,而与此相关的研究成果也随之涌现。Thompson指出,歧视产生的重要方面是研究历史结合了某些生物类别的低劣假设[9]。显然,上述观点揭示了对少数族群的歧视与压迫来自于萨克逊人固守的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观,并将这种进化观固化在其统治地位的过度政治化和结构化上。Dominelli强调反压迫理论的中心是,分化产生社会认同,而社会认同又产生压迫的方式[10]。由此可见,在美国,反歧视反压迫的社会工作实务致力于打破这种错误社会观所带来的对少数族群在社会结构上的歧视与压迫。而在反歧视反压迫的民族社会工作焦点中,Morley指出,反歧视与反压迫社会工作的核心是围绕着个人及结构层面的运作如何导致权力不平等,以及如何察觉、批判与消灭这些不平等[11],同时,在实务方法上,Dalrymple & Burke指出:“利用机构资源和专业性帮助,把工作放在感情、观点和行动之间的联结上,以便支持弱势群体。”[12]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除美国外,英国、新西兰、加拿大与欧洲等地倾向于使用反压迫实务取向取代反歧视实务取向。就反歧视反压迫社会工作的发展而言,无论其术语如何变化,但其哲学基础与核心内涵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其价值取向是结构主义的,其实务模式是社会行动取向的。
(三)对美国少数民族社会工作研究的评述
综观美国少数民族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脉络,其起源于社会工作诞生之初,但被单独提及并予以深入探讨却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在此之后,文化多元主义与反歧视反压迫取向成为该领域研究与实务的主要取向,对西方国家影响甚大。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取向仍未超越原有的实务模式与研究方式,并未真正形成有关少数民族社会工作独特实务模式与研究范式。
与此同时,更为关键的是,由于中国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呈现巨大差异,在借鉴其民族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时也有诸多方面值得深入反思。一方面,就民族敏感社会工作而言,在西方国家,其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移民与原住民,其移民与原住民的形成与发展与我国少数民族形成与发展有着质的区别。这种质的区别体现在文化的统一性与延续性程度上。在美国,其移民与原住民文化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其与美国主流文化的发展脉络是断裂的,民族敏感的社会工作十分强调保持少数族群文化的独立性,而在我国,各民族的文化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与其他民族文化的交融与借鉴中形成的,并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化。因此,我国各民族的文化差异并不是完全独立与断裂的。这一点在我国开展少数民族社会工作,包括社??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研究与实务中需引起注意,其适应性问题,应谨慎对待,在本土实践中需进一步探讨与摸索。另一方面,就反压迫反歧视社会工作而言,西方国家的研究结论也并非可以照搬,因为其社会制度与我国也有质的区别。众所周知,西方国家的民族问题,其民族歧视与压迫问题本质是阶级压迫的表现。而在我国,目前少数民族,包括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的问题是由我国改革开放的和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而产生,属于社会转型阶段必然出现的问题,并非由压迫与歧视而产生。因此,对待西方国家这种社会运动式的民族社会工作取向更需谨慎对待,更需在本土实践中加以进一步研究与探讨。
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研究概况及评述
在我国台湾地区,与内地“少数民族”概念最为接近的是“原住民”的概念。而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应的概念为“都市原住民”。在台湾地区,有研究者认为,原住民社会工作在1996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成立之后才开始被考量[13]。而有研究者对原住民社会工作的发展脉络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将其分为三个阶段:1987年以前,社会工作同化融合期;1987年至2000年的过渡期;2000年至今多元文化社会工作发展期[14]。综合来看,不管是哪种划分方式,都体现了台湾的原住民社会工作是由“同化论”占主导思想的原住民社会工作逐步过渡到以“多元文化主义”为主导的原住民社会工作。其中,标志性的转向事件就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的成立。
(一)“同化论”主导下的台湾原住民社会工作研究
在台湾“原民会”成立之前,“福利殖民”成为现代国家同化原住民族的社会规训,不让原住民以自己传统知识解决自己的问题,而被迫进入残补式福利框架,以一种“加码式”的福利津贴来解决原住民问题[15]。随着台湾地区的都市化,原住民移民都市的人数急速增加,原住民对家乡仍怀浓厚乡情,但认同距离却持续扩大,虽置身在都市现实中,却无法真正认同或融入都市社会,另一方面,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失,原乡部落解组、老幼失联问题也呈现严重化趋势。1984年“台湾原住民族权利促进会”成立,其激发了原住民觉醒及领导抗争运动,使政府对原住民的社会福利服务跨越以往强调生活改进的阶段。但在这一时期,台湾地区针对原住民社会工作的主要取向,即通过自上而下的社会福利政策对处于城市中的原住民青年和处于农村地区的老人和儿童分别实施“残补”性的救助,事实上并未考虑到以其自身需要的方式为其提供福利救助,在这一阶段针对原住民的研究大多站在施政者的角色地位将其定义为“原住民问题”,对待都市原住民的态度亦是如此。因此,这一时期,台湾地区针对都市原住民的研究带有明显的“同化论”色彩,并未重视与观照“都市原住民”的主体性。
(二)多元文化主义的都市原住民社会工作研究
台湾地区“原民会”的成立,使得台湾原住民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台湾地区开始重视原住民的心声与诉求,并委托学者进行调查。李明政等的原住民儿童福利需求调查发现,都市原住民父母在教养子女方面遭遇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儿童的休闲场地不够、托儿所或小学距离太远、不知如何带孩子或引导孩子学习,也显示提供孩子学校学习的协助是必要的。因此,如何从即时性的需求与长期性的的需求全面观照都市原住民的生活是服务所不可忽略的[16]。同时,李明政归纳综合台湾地区各级政府针对原住民提供社会福利工作指出,都市原住民生活辅导是为协助都市原住民适应都市生活,政府在各都市地带所成立的“原住民生活辅导中心”,运用具有原住民身份的大专社工相关科系毕业生担任生活辅导员,对都市原住民提供法律及各种福利服务[17]。在多元文化主义视角的指导下,针对原住民的社会原则及方法被台湾学界加以归纳。庄静雯访谈三位原住民籍社会工作者,归纳出其对原住民社会工作的内容,认为协助原住民案主了解社会生产的规则及协助都市原住民生活适应,了解大多数人的生产规则的前提下,让原住民选择如何适应这些生产的规则或都市的生活[18]。学者王增勇提出了原住民社会工作的原则,包括肯定世界观的独特性、发展反殖民主义的意识、运用传统文化来保存认同与集体意识、充权等[19]。
(三)反压迫反歧视都市原住民社会工作研究的发展
检视近年来台湾地区相关研究发现,已有诸多研究者开始从反压迫反歧视的社会结构层面开始反思台湾原住民的社会福利政策。如童伊迪、黄源?f认为,目前原住民社会政策最令人诟病之处在于欠缺长远规划,短线操作的结构导致服务提供的成效有限[20]。除了上述政策方面的缺陷外,台湾主流社会对原住民的歧视也值得反思。吴桂芳认为,长久以来,社会大众对原住民族的刻板化印象是贫穷、依赖外界资源与身处社会边缘等(近来政府直接将原住民归类于弱势家庭,属重点协助对象)。政府重视原住民的生存需求与自主发展,政府的预算在增加,然而,原住民的问题却没有减少,只见需求面与供给面的鸿沟越来越大[21]。
综而述之,台湾地区原住民社会工作的发展基本类似于欧美国家的发展历程,即从“同化论”取向逐渐转向“多元文化主义”与“反压迫反歧视”取向。因此,从研究内容上看,其都市原住民社会工作研究也是伴随着这一发展脉络而不断向前推进的。而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政策咨询类研究还是学术类研究,其在研究方法上始终坚持经验取向,扎根“田野”,且研究结论也始终专注于对相关实践的改进,这些均对内地研究者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台湾地区的原住民政策与?鹊氐拿褡逭?策差异显著,对其相关研究成果的迁移与借鉴需谨慎对待。
三、中国大陆相关研究概况及评述
在我国内地,由于社会工作的发展格局是“嵌入性”的[22],因此,若要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与检视,在逻辑上,首先需考察“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研究现状,因为这种传统的针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被认为是专业社会工作引进之前的中国“本土社会工作”,亦称为“行政性社会工作”的形态[23]。可以说,对其研究现状的考察,为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研究提供了逻辑基础与创新依据。
(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者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的关注是伴随着我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和其在城市中各种问题的凸显而聚焦于此。郑杭生等认为应从社会转型和人口流动的宏观视野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的科学化[24]。自上而下的控制型管理方式已很难适应对动态社会有效管理的需要[25]。只有通过系统化的“顶层设计”,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才能使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26]。在社会排斥和社会内卷双重动力的推进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空间障碍和心理障碍,阻碍了其城市融入[27],使其关系融入与制度融入难等问题凸显[28],因此,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近几年学界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检视近年来中国大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研究发现,该领域研究成果众多,内容丰富。研究者们均结合对当地(如广佛肇、长株潭、武汉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指出目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存在理念滞后、主体协调与联动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公共服务匮乏、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并从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机制、立足社区、加强流入地流出地协作、多服务主体参与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对策与建议。
不难发现,国内研究者已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探讨颇多,但综观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其内容的要义即是对传统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的弊端予以揭示,并认为,若继续对其路径依赖,将无法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需予以革新。
(二)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研究现状
公共管理归根结底是服务,社会管理的本质就是公共服务[29]。当前,这种新公共服务观(New Public Service)成为了我国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理论支撑,也必然成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途径。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模式是服务型治理,即通过有效地提供社会服务而参与社会治理[30]。由于国内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践正处于摸索与试点阶段,且社会工作教育先于社会工作实践,因此,与之相关研究成果数量甚少,对该领域研究相关议题的探讨并未单独呈现,大多研究结论只能从国内学者对民族社会工作的意涵、领域和发展路径等的相关研究予以探寻。在意涵上,民族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与民族工作的交叉[31],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理论方法,依据国家社会福利政策和民族政策,对面临困境的各民族群体和个人实施救助服务的活动[32];在实践领域上,研究者们从经济发展与文化持守、个人与群体将民族社会工作的任务结构一分为四,即个人和家庭微观层面的经济发展、文化持守以及族群和社区宏观的经济发展、文化持守[33],还从“边界跨越”与“文化敏感”两方面来界定民族社会工作的内容[34];在发展路径上,其为嵌入性发展,包括结构性嵌入与关系性嵌入[35]。
检视上述文献我们不难发现,目前研究者们已在概念和类型等宏观层面确立了民族社会工作,包括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内涵与边界,使其作为社会工作的分支学科或分支领域得以存在。因此,上述研究成果大大推动了我国内地该领域研究的发展。但在肯定上述研究成果的同时,另一方面的问题也值得深思,即这种研究倾向虽然能够迅速在学理上建立起民族社会工作,包括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应然价值所在,但并未涉及其实然价值所在,即并未涉及民族社会工作,包括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践基础与实践价值所在。就像莫顿指出帕森斯对科学的误解――思想体系在进行大量的基础观察之前就能有效地确立起来那样。
目前,内地该领域的研究在方法论上并非以经验取向为基础。从长远来看,这种方法论的非经验取向也许并不利于内地有关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研究向纵深发展,影响该领域研究的学理价值与实践价值。
首先,从学理价值看,这种研究取向会造成研究结论的趋同性。所谓研究结论的趋同性,并非意指研究者所得结论的趋同性,而是指在探讨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议题时,如基本意涵、价值理念、服务内容、工作方法以及发展路径等,其研究结论与其他领域社会工作对上述议题的研究结论鲜有趋异之处。这样的研究结论对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研究,乃至民族社会工作专业和学科学理价值的挖掘及持存是无益的。
其次,从实践价值上而言,上述研究取向会造成相关研究结论的悬浮,即有关民族社会工作,包括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研究成果的实践指导和政策咨询意义式微,无法真正在实践中发挥其应有价值。回归本源来看,不论是民族学,还是社会工作专业,无论是在历史渊源上,还是在当前实践中,其都以经验研究,特别是以实地调查作为其方法论的基础,因此,研究结论的形成,理论模式的构建都应扎根于对实践的观察、理解与概括中。检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族社会工作的发展,无论是欧美基于多元文化主义和反压迫主义的种族、族群社会工作研究,还是台湾地区的原住民社会工作研究,其均植根于本土实践中。反观国内,研究者们的方法论更多的是非经验取向的,这样的研究取向所得结论在实践中容易造成“专业悬浮”,从而落入无用武之地。
四、研究展望
基于对国外(美国)、台湾地区和中国内地相关研究的综合考察,目前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研究在国内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且呈现出不同的研究特点。在国外,以美国为典型,其研究呈现个体主义和结构主义的两种鲜明视角,研究方法以实证取向为主导,研究成果大多基于社会工作者对自身行动实践的概括与总结,但并未形成该领域统一的概念框架与实务模型,更多的是在现有的社会工作理论分析框架中(如增权、优势、生态系统论视角等)对该领域相关问题予以分析。在台湾地区,其该领域的实践起步略晚,研究大多基于现有行动实践,但大多以实务经验反思为主也尚未形成其独特的理论框架与实务模式。而就中国内地而言,该领域的研究处于初步阶段,最早的相关文献出现在2006年,2012年后呈迅速增长之势,但由于其主要推动力量为民族类或民族地区高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主体,因此,研究成果大多以学理性探讨为主,聚焦国内已有实践的研究成果甚少。
综合国内外既有研究所呈现的特点和内地社会工作本土实践的发展趋势,在后续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研究中,可在如下方面予以深化。
第一,在研究内容上,聚焦于国内已有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践,挖掘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与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中所凸显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是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后,在解决这一群体实际问题过程中在价值理念、理论视角、工作方法与技巧、存在的优势、问题和服务效果等多方面显现出独特性。
刚刚圆满闭幕的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是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给民族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贾庆林主席作出的重要批示、回良玉副总理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深入分析和全面部署了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期间的考察和交流,系统总结和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这次会议,成为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起点,标志着我国城市民族工作踏上了新征程。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从农村进入城市、从中小城市进入大城市、从边疆内地进入沿海城市学习、工作和生活,越来越多的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务工经商人员从内地进入民族地区城镇。这是繁荣城市经济、增强城市活力的好事,是改变民族地区面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素质的佳事,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多民族国家增强凝聚力、走向现代化的必经阶段,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民族分布更加广泛,城市民族构成更加多元,各民族交流交往日益加深。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渗透到社会特别是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否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成为一项事关我国民族工作全局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工作,成为衡量全国民族工作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对城市民族问题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城市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认识不适应;有的地方城市民族工作力量不够,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层基础不适应;一些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理解不深,对出现的问题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能力素质不适应。这些都凸显了当前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无论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以及工作方法上,与新形势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民族工作要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平等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城市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把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民族政策体现和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要在解决民生问题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特点和实际困难,履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时对各民族群众一视同仁。要加强对服务行业和生产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和管理,坚决防止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损害民族团结的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办事的关系。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要更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切实帮助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城市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原籍地相关部门的联系,逐步扩大少数民族劳务人员有序输出规模,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引导各民族成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论涉及哪个民族的成员,都要坚持依法处理。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特殊优势,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要充分利用社区平台,积极创新载体,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努力形成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预防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要建立和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要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总体预案,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机制保障。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还要讲究方法、妥善处置,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刚刚圆满闭幕的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是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给民族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贾庆林主席作出的重要批示、回良玉副总理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深入分析和全面部署了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期间的考察和交流,系统总结和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这次会议,成为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起点,标志着我国城市民族工作踏上了新征程。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从农村进入城市、从中小城市进入大城市、从边疆内地进入沿海城市学习、工作和生活,越来越多的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务工经商人员从内地进入民族地区城镇。这是繁荣城市经济、增强城市活力的好事,是改变民族地区面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素质的佳事,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多民族国家增强凝聚力、走向现代化的必经阶段,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民族分布更加广泛,城市民族构成更加多元,各民族交流交往日益加深。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渗透到社会特别是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否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成为一项事关我国民族工作全局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工作,成为衡量全国民族工作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对城市民族问题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城市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认识不适应;有的地方城市民族工作力量不够,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层基础不适应;一些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理解不深,对出现的问题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能力素质不适应。这些都凸显了当前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无论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以及工作方法上,与新形势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民族工作要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平等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城市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把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民族政策体现和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要在解决民生问题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特点和实际困难,履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时对各民族群众一视同仁。要加强对服务行业和生产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和管理,坚决防止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损害民族团结的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办事的关系。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要更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切实帮助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城市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原籍地相关部门的联系,逐步扩大少数民族劳务人员有序输出规模,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引导各民族成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论涉及哪个民族的成员,都要坚持依法处理。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特殊优势,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要充分利用社区平台,积极创新载体,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努力形成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预防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要建立和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要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总体预案,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机制保障。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还要讲究方法、妥善处置,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刚刚圆满闭幕的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是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给民族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贾庆林主席作出的重要批示、回良玉副总理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深入分析和全面部署了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期间的考察和交流,系统总结和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这次会议,成为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起点,标志着我国城市民族工作踏上了新征程。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从农村进入城市、从中小城市进入大城市、从边疆内地进入沿海城市学习、工作和生活,越来越多的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务工经商人员从内地进入民族地区城镇。这是繁荣城市经济、增强城市活力的好事,是改变民族地区面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素质的佳事,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多民族国家增强凝聚力、走向现代化的必经阶段,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民族分布更加广泛,城市民族构成更加多元,各民族交流交往日益加深。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渗透到社会特别是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否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成为一项事关我国民族工作全局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工作,成为衡量全国民族工作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对城市民族问题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城市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认识不适应;有的地方城市民族工作力量不够,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层基础不适应;一些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理解不深,对出现的问题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能力素质不适应。这些都凸显了当前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无论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以及工作方法上,与新形势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民族工作要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平等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城市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把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民族政策体现和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要在解决民生问题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特点和实际困难,履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时对各民族群众一视同仁。要加强对服务行业和生产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和管理,坚决防止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损害民族团结的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办事的关系。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要更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切实帮助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城市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原籍地相关部门的联系,逐步扩大少数民族劳务人员有序输出规模,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引导各民族成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论涉及哪个民族的成员,都要坚持依法处理。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特殊优势,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要充分利用社区平台,积极创新载体,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努力形成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预防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要建立和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要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总体预案,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机制保障。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还要讲究方法、妥善处置,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扎实推进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成效和水平。
关键词:成都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管理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指不具备城市户籍,但又在城市居住并从事各种经济、文化活动的少数民族人口。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长期生活在内地和西部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人民受到外界信息的影响,逐步走向开放,通过务工、经商、学习、旅游等方式向城市流动,这样就形成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都市是四川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成都市少数民族人口为126939人,占0.9%,比重较上一次人口普查增加了0.36%。成都市区共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万人以上的有回族、藏族,人口在万人以下、千人以上的有满、羌、蒙古、土家、彝、苗、壮、朝鲜等8个民族,每年有近400万人次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总体看,今后仍会有。
随着大量少数民族人口进入成都,成都市的人口民族多样性越来越复杂,与此同时相应的服务管理工作也要跟上。因为远离牧区或者农村的这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在给城市带来活力的同时,也会给城市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一、成都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社会管理与服务带来的挑战
1、居住管理的分散性。成都市少数民族居住格局经调查分析,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单位集体购房。这是各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单位、机构、企业团体纷在成都设立机构分配住房然后形成以单位为中心的居住格局形式,这种是由单位出面管理的模式。二是分散购房定居。这种商品房式的社区模式形成了多元化社区类型的居住格局,这种是社区管理的模式。三是以经商为主租住房屋的模式。其典代表是成都市浆洗街及武侯横街,这里主要是经营少数民族用品的商户,这些商家和服务人员大部分租住当地房屋。四是无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非定居的聚居。这些无暂住证、无合法职业、无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他们主要聚集在天府立交桥和火车南站一带,这些人自发聚居成群,对于成都市的社会治安、城市管理、民族关系和工作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2、民族文化和的差异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适应城市生活经历着从少数民族文化到向主体民族主流文化的适应,以及从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到汉语言文化的适应。在这样的文化跨越中,各个民族交往时,会自然感觉到自己的民族属性和民族意识,这种文化之间的差异性激发的矛盾容易引发。
少数民族群众很多都有自己的,他们通常会通过定期的宗教仪式来寄托情感、表达虔诚。但是在汉族聚居区,一般是非主流文化部分,所以对于为少数民族提供固定场所过宗教生活的部分有所欠缺。少数民族中,有很多观念与城市文化有相悖的部分。在城市社会中,这些很容易导致民族流动人口的心理抵触,和排斥,甚至会厌弃城市化生活,这样不利于群体稳定。因此如何实现传统向现代城市文明的转变,即有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同时也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
3、心理上的不适应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一般性的流动人口还面临着异族评判标准的问题,异样生存环境检验的难题。这需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正确认识自身民族属性特点这样才能在新环境下获得真正的内心基点。此外,跨文化的心理适应容易产生归属感缺失。经过排斥、学习、吸收与整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会最终实现对城市的心理适应和文化认同,一旦出现文化冲突、文化震撼就容易导致心理归属感缺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心理归属感的缺失,既是个体心理层面不适应的结果与表现,而且带有整体社会结构与社会文化变迁的痕迹。
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策略
1、依托社区进行管理,将防范式管理转变为服务式管理。根据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居住格局,和城市社区的规划格局,无论是单位集体购房居住、分散的购买商品房、或者经商租房现在都会隶属于某一管辖社区,所以社区成了成都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直接实施单位。社区是共同生活的邻里空间,社区化的好处是既能够保留地域共同体的生活性特征,又同时可以落实城市社会的规则。利用社区对成都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管理需要,一方面要强化社区内居民的民族平等意识,认真宣传和落实我国的民族政策。另一方面,要宣传城市管理的基本规定,通过对社区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保障等项目的服务,引导和规范他们的行为,同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包容度的同时也强化法制观念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这样可以逐步帮助他们的心理适应增加他们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此外,社区本身要强化自己的管理能力,要严格规范社区内的卫生治安人口等方面的管理。因此,依托社区进行管理比依靠行政力量进行管理更加具备亲和力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社区的联系,也有利于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使民族关系更加的和谐。
2、完善民族工作的法律,妥善处理冲突和矛盾。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持续的进入城市,民族的多样性势必引发许多矛盾和冲突,这就需要国家制定详备的法律法规来指导城市民族的管理工作。1993年颁布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是我国已有的一套城市民族工作实施法规,我们应该以此作为处理民族工作的依据,同时结合成都市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来维护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民族间的各种冲突与矛盾,要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既不能因为少数民族的“政策优惠”而实息事宁人也不能因为其是少数民族而粗暴执法,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说服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促进民族团结。
3、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市民的民族性观念。利用媒体和网络的导向,对社会市民宣传正确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和民族理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尊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他们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以及。营造社会成员之间互帮互助,和睦相处的氛围,让少数民族的相关知识教育渗透到每个阶层每个社区和每个居民,从思想上到行动上不再盲目排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4、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文化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文化水平的高低差异性会影响他们的社会化融入和社会的管理的难易。多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都是处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或是对知识和技能的向往,才走出民族原住地来到大城市生活就业。他们不仅希望在大城市里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也期望在大城市里子女能获得更多更好教育机会。然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原来知识水平的限制就业渠道较窄,除了自己经商大多从事基层劳动岗位。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大力发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事业,开放城市的教育资源,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加对城市新生活的理解和民族多样性以及民族文化的理解与认同,而且可以增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参考文献:
[1] 刘毅.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与社会管理创新[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5).
[2] 秦文鹏.试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的社区策略[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5).
[3] 张晓颖.广州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与社会管理创新[J].广州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3,(2).
[关键词]新疆;公安机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6.173
[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6-0-02
当前新疆区情复杂,多民族,多宗教,文化多样,利益多元,现代社会发育程度相对较低,尤其是、反恐怖斗争形势严峻,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随着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一带一路”战略中,新疆被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物流、人流更为频繁,加强和创新新疆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1 新疆公安机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随着新疆户籍管理“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退出历史舞台,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多部门参与,共同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实施管理的格局初步形成。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1.1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理念未完全转变
1.1.1 流动人口管理长期以来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
新疆各地在反恐维稳严峻形势下,将流动人口管理视作维护稳定的首要重点,将主要着力点放在了防控打击上,忽视了服务问题。服务职能体现不足或不到位,尤其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如何做好服务方面,研究不够,方法不新,相互协调不够,管理服务未形成合力,流于形式。甚至个别部门针对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更无从谈加强服务。在流动人口管理模式上、制度设计上都体现公安为主,治安管控的特点,各部门为管理而管理,为控制而管理的观念根深蒂固。
1.1.2 流动人口管理方式“被动”,过度依赖公安机关
服务理念缺失,势必导致工作中总是民警围着流动人口打转,而不是流动人口主动找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在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缺少精细化管理工作措施,存在“重登记发证、轻管理服务”现象。分析其原因,一是近年来,新疆地区公安机关在反恐维稳严峻形势下,将流动人口管理的着力点主要放在了防控打击上,而在如何开展服务这一方面还没有更深入地思考和完善。二是由于新疆地区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社会化管理水平不高,制度建设不健全,硬件建设投入不均衡,缺乏科学规划,政府各部门及社会组织相互协作、信息共享困难;信息化运用能力较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意识僵化,管控思想严重。
1.2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部门之间、各地区之间重分治、轻协同问题突出。流动人口管理中管理人员的定位不清。公安机关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分工不明确,权责不明晰。一些地方还存在基层综治、公安等部门间职责不清,社区、警务室在信息登记录入、日常管理中相互推诿的现象较为普遍,未形成整体合力。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尽管新疆从自治区到地方都设立了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协调机构,但有的地方流动人口管理机构权威性不足,经费投入和人员编制缺乏,难以发挥全面的管理和协调功能,多部门合作往往停留在表层,难以形成长效稳定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各管各的,互不衔接,重复劳动,缺乏协调机制,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制度没有形成,导致管理不到位。
1.3 信息化手段管理不规范,应用水平低
自治区公安厅推广使用、依托公安网的“警务信息综合平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模块与自治区启用、依托互联网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信息系统不能完全对接,公安机关在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需将所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信息重复录入上述两个信息管理系统,导致重复登记、多次录入。另外一些职能部门也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各系统之间相互独立,没有形成信息共享,无法科学地分析研判各种数据,难以发挥基础信息数据为打击犯罪和公众服务的作用。在基层人力、物力非常紧张,维稳压力巨大的情况下,造成了极大的浪费。究其原因,与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设计不顺畅有直接关系。
1.4 流动人口管理水平不高
流动人口管理水平不高,流入地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登记率低、漏登漏管问题突出。以新疆地区2013、2014年流动人口涉案情况为例,2013年,共发生涉及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案件37 448件,涉案流动人口嫌疑人47 748人。2014年,共发生涉及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案件49 030件,与2013年相比上升了31%。涉案流动人口人数65 729人,与2013年相比上升了38%。
从2013、2014年涉案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长反映出随着新疆地区流动人口快速增长,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管控工作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导致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人数增多。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流动人口暂(居)住登记意识淡薄。二是以登记代管理现象比较普遍。社区民警只是为登记而登记,为完成任务而登记,停留在登记、办证状态。对于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如何进行动态管理,如何积极预防、发现、打击犯罪方面做得不够,发现、打击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人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一些基层公安派出所,对新入警民警“传、帮、带”还不够,致使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方面不知从何下手,工作方法简单。
2009年秋季开始,在四川省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的统一安排下,成都市部分职业教育学校开始承担藏区“9+3”免费教育任务。目前,全市有23所职业学校承担着“9+3”教育任务,在校生4800余人。瑏瑡成都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从市到各区(市)县都专门成立了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政府各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落实“9+3”项目的扶持政策,为提升“9+3”学生的就业能力,专门从政府各部门协调的角度,强化就业服务、通就业渠道,同时加强就业援助。由各区(市)县政府出面、各部门具体承办,与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协调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9+3”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每年都会为“9+3”毕业学生制定专门的就业方案,并下发到相关单位,要求各协调单位职责分工,或组织学生应征入伍,或帮助学生升学,或开展藏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或收集市内外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岗位信息,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对接活动,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帮助和促进学生实现就业。2009级即第一届“9+3”学生已有2192人毕业,其中入伍119人,机关安排218人,事业单位安排116人,选择自主择业138人,1601人进入工厂或企业从事技术工作。①2013年6月,有2010级学生1666人毕业,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早在3月份就专门发文给成员单位,进行就业任务分解,保障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②
二、成都市少数民族教育的具体做法与经验
(一)高度重视,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入学近年,成都市20个区(市)县中有10个因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尤其是流动人口增长迅速、民族纠纷较多,被列为民族工作重点区(市)县。这些民族工作重点区(市)县,都把开展民族教育工作视为实现民族团结、确保社会和谐、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如郫县、蒲江等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民宗局(办)局长(主任)、教育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民族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和协调少数民族子女入学问题,并将民族教育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人人重视、层层落实,最终确保民族教育落到实处。各地民族工作部门积极协调教育局和学校最大化地接收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如郫县每年通过民宗部门协调入学的少数民族学生达1千多人,为全市最高。其他区(市)县也都最大化地接收来自不同地方的少数民族学生,如龙泉驿区的经开区实验中学自2007年9月起至今,连续6年累计接收甘孜初中藏族学生131人,高中学生16人;③青白江区前进职业技术学校近年来先后接收彝族学生50余名;④双流县除“9+3”学校外,目前有少数民族学生456人,其中彝族学生211人,藏族学生201人,从小学到高中都有分布。⑤
(二)多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工作成都市民族教育成功的另一经验是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工作。招收散插班生的学校,一般都专门安排对口开展教育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教师。民族工作部门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及时沟通了解民族学生的思想状况、化解学生间因风俗习惯不同引起的纠纷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以郫县民宗局最为典型,作为每年接收阿坝藏族自治州生源最多的县,民宗办领导班子每季度都要到相关学校召开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座谈会,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及时解决在生活习俗、、沟通交流方面的实际困难,为他们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双流县民宗局不定期组织少数民族退休领导及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优秀人士到学校开展慰问活动,让少数民族学生感受到家一样温暖,并定期向需要帮助的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提高其生活质量,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此外,民族工作部门还积极协助本地教育局及重点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教育工作,落实少数民族学生教育优待政策,把优惠政策落实到每名符合条件的中考、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同时,全面落实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的助学补助,确保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全部申领到助学补助。
(三)执行就近入学政策,实现无差别接纳除“9+3”职业教育学校、接收散插生学校以及专门开办有少数民族教学班的回民小学和成都三中外,成都市其他学校都是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接收校区内少数民族常住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少数民族学生的族别成分没有被特别强调和凸显。除全市针对少数民族身份的学生实行中考、高考加5分的优惠政策,个别区(市)县针对择校少数民族学生给予择校费的优惠外,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日常教学与管理,都是采取统一编班、学的方式。六城区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都散于各个教学班中。郫县、都江堰、双流等少数民族人口较集中区(市)县的学校,接收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学生较多,但基本采取随机分班的形式,实行无分别的育。这样既保证了少数民族学生和内地学生一样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又可以让少数民族学生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
(四)教学上统一管理、生活上悉心关照很多少数民族学生都是第一次走出大山来到内地,为了更快地使他们融入学校的学习生活中,各个学校在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上进行了多方探索,逐渐摸索出“教学上统一管理、生活上悉心关怀、学习上分层教学、评价上统一标准”的有效办法。最初,学校考虑到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基础相对较差、对城市生活不熟悉、暂时不适应等具体情况,对少数民族学生另眼相看,在学习及教学管理上,没有像对内地学生一样从严要求,但这种特殊对待的结果使部分少数民族学生不思上进。针对这种情况,各个学校都进行了专门研究,最终探索出“教学上统一管理、生活上悉心关照”的管理模式,实施一段时间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风貌有所改变、学习成绩有了进步。开设民族班或接收散插生学生的学校,把少数民族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同时,配有专门的辅导老师,负责对少数民族散插生的日常生活、学习及思想动态等进行密切关注与帮助,及时疏导学生异地就学可能带来的心理上的障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如蒲江职业技术学校实施“意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教学到位、关爱到位、引导到位”的“6到位”管理模式,对教师则要求热心、诚心、关心、细心、耐心,“五心”并举,培养少数民族学生良好习惯,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养成文明新风。①
(五)营造氛围,形成团结和谐的学习环境成都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工作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同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多种途径,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2012年,在成都市培育市级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中,把全市唯一一所民族学校———回民小学,一所“9+3”学校———蒲江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四川省和成都市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学校的带动,促进以学校为阵地的民族团结教育。同时,各个学校也在校内校外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对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招收民族生源较多的学校普遍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宣传“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以学校教育学生,以学生引导家长。每年的“开学第一课”,一些学校会结合实际邀请民族工作者或民族问题专家进行学前教育,如郫县在每年3月、9月的入学典礼上,民宗局局长都会亲自深入到“9+3”学校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常识讲座,帮助少数民族学生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引导他们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认真学习。②在课程学习中,各学校也会结合实际情况,融入一些民族知识,增强学生对本区域内少数民族现状的了解。如青白江区每年都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邀请《成都日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成都电视台等省内著名媒体对青白江区的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并拍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专题片,在本地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为期一周的播放;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广播等现代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在青白江区门户网站专门开辟民族宗教栏目,介绍区域内民族特色项目、伊斯兰民族风情和民族习俗,引导广大群众尊重不同的民族风俗习惯。③
三、成效、问题及对策
(一)少数民族受教育人口大幅度增长成都市紧邻我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和最大彝族聚居区,教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水平相对而言都远远高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加之国家的优惠政策,使省内大量藏、彝、羌等少数民族子女有条件选择到成都市就学。成都市部分区(市)县又针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采取帮扶措施,使得少数民族青少年和群众受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民族地区学生通过在内地几年的学习,学习成绩、生活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都有了明显提高。散插班生中每年都有几名能顺利考上本校高中,“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在全市各部门的配合协调下,就业率基本达到100%。
(二)为民族地区教育培养了一支稳定的少数民族专任教师队伍成都市教育局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鼓励支教、在职进修、短期培训、举办座谈交流、成果共享等多种举措,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教师。如成华区坚持“按需派遣”、“一线支教”的原则,从2000年开始,每年从各学校抽调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后备干部,派到甘孜州的泸定、理塘、德格等民族地区支教,截至2010年共派出支教干部教师180名,深入对口支援学校坚持一线支教,充实教学实力。同时选派人员指导泸定县开展教师教育和教学教研工作,提升当地师资水平。建立健全对口支援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支援地区的“造血”功能,从人才输出的模式,提升为优质管理文化输出为主,由成华优质教育集团校长任泸定县小学总校长,并派集团副校长赴泸定任执行校长。这些措施使民族地区形成了一支在数量和质量上基本适应教学需要的少数民族专任教师队伍。
(三)民族团结教育成效显著成都市大力开办民族班和“9+3”职业教育学校,实行“五心”并举措施,围绕民族团结教育使各项活动主题化、序列化和课堂化。各学校还结合各自校情,开展相应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感恩教育”等主题班会,①以及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如体育比赛、艺术展示、民族年节庆典等活动,使各民族学生切实体会到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心生爱国热情,提升了各民族学生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和责任感,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成都市少数民族人口增长较快,学位不足的矛盾愈发突出。尤其是处于成都市二三圈层的郫县、都江堰等郊县学校,每年接收少数民族散插班学生人数较多,普遍存在着学校容量不足、配套设施和师资严重缺乏的情况。各县每年协调安排民族地区散插生压力很大,如郫县2012年已尽最大努力接收了1004名民族地区学生进入郫县中小学,就目前的情况看,已经出现严重的学位不足,进行学校扩容和延展显得十分迫切。②有部分学校在服务少数民族学生上的配套设施跟不上,如青白江区有回族学生157人,但因资金等问题,回族学生就学学校尚未开办清真食堂。③此外,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增多与少数民族教师师资不足之间的矛盾也很突出,懂彝、藏等民族语言的双语教师严重缺乏,不同程度地影响与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沟通和学习交流。学校专业心理教师及了解民族习惯、懂民族心理、能有效调解少数民族学生和内地学生之间纠纷的民族工作者严重缺乏。学生长期离开父母,离开自己熟悉的地方,生活上的不适引起心理上的不适,需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多开展一些心理疏导工作,而多数学校在专职心理老师的配备上,还比较缺乏。通过对成都市开展少数民族教育的深入调研,笔者对大、中型城市有效开展民族教育问题,形成以下几点建议。
(一)增加教育资源,扩大散插生规模是当务之急增加教育资源,确保更多的外来少数民族子女能够顺利入学。以郫县为例,每年由民宗部门协调入学的少数民族人数达上千人,而随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多,少数民族子女随之来内地就学的人数也会不断增多,学位日益紧张。增加教育资源、扩充学校容纳量成了当务之急。
(二)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力度是解决之道在内地办班招收少数民族地区学生,让少数民族地区的孩子能享受到跟内地学生一样的教育资源,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的质量,从成都市的实践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内地接受教育的学生毕竟是少数,要想真正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教师质量,优化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资源,为少数民族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
一、新模式的图书馆结构能够有效加强西部文化交流
1.西部文化发展受到文化交流方式屏障的阻碍
文化作为新时期的一种非物质的社会财富,由于其内在的影响范围和深远的精神韵味从被人们发现之时,便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得到各阶层的认可和关注。从传统角度讲,绘画、雕刻、书法等都是文化价值的直接体现,从现代角度来说,语言、技巧乃至不为人知的知识等等都有着潜在的文化价值。文化资源有着技术、知识、价值等方面特点,文化资源又受着传播和交流因素的影响。西部作为中国历来发展缓慢并且文化不发达的地区,受地域、时间和环境的影响一直无法挖掘其文化内部的真正价值,甚至一些具有巨大历史、经济价值的文化已经流失,一些文化也处在即将没落的边缘。从整体来看西部文化发展落后的现状是由不不重视文化建设、忽略精神财富所造成的,但是从细节来看,西部文化发展受到限制的原因是文化交流和沟通手段的落后。西部优秀的文化内容和体系无法得到外界的认可和了解,同时外界的文化产业理念也无法输入到西部社会中,无法与本地文化相容,长久下来西部文化越显落后,人们对于这些看似贫瘠却蕴含丰富知识的文化嗤之以鼻,从而导致文化发展的没落。由上可见,西部文化自身模式并没有问题,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地域性文化需要进行一部分的改良以便适应当前时代的文化需要,而文化交流是维持文化新鲜度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西部文化知识交流是发展西部文化的重要举措。
2.高交互的数字化图书馆模式是解决文化地域限制的关键
每一次技术的革新都是对文化传播方式的一次促进,交互式数字化图书馆的出现让不同区域的知识实时进行传输和整合,这种传播方式有效提高了文化交流范围,减小了地域限制带来的影响。传统的图书馆中虽然存储了大量的书籍,但是由于图书馆不能移动和过度的密集的特点,绝大部分的边远西部人民无法享受到获得知识带来的愉悦感。而交互式数字化图书馆的出现令现代化图书馆无视距离的远近进行知识的传输,人们可以利用各类的移动终端获取知识,不用“跋山涉水”辛辛苦苦的到图书馆中进行知识的学习。数字化图书馆的出现让人们了解到更多的外界知识,并且有效的解决了知识普及度的问题。对于那些求知若渴的人们,交互数字化图书馆不仅提供了海量的知识和问题解决的方案,同时他们还能够与具有丰富知识的专家和学者进行交流,动态的了解到当前学习的状况。
交互的数字化图书馆在让人们享受到便利阅读的同时,还能够与保存西部特有知识的传人进行联系,将他们特有的知识体系记录到图书馆的数据库中,防止独特文化的消失,并且与现代文化进行结合,图书馆成为文化进一步传播的桥梁。交互式数字化图书馆即方便了知识的阅读,又保护了知识的传承,一举两得而又意义深远。
二、图书馆加强沟通的渠道
1.落实构建图书馆数字网络计划,提升数字化文化交流普及度
数字图书馆网络的建设无法一蹴而就,需要让图书馆点,带动数字网络线的建设,最后形成区域性的数字网络。数字图书馆网络首先需要建设的是以图书馆为中心,扩散式分布的网络结构,然后是进行网络扩散与拓扑加强区域间的联系。第一,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区域级的架构。数字化图书馆需要大量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维持正常的知识存储和用户调配的工作,因此数字图书馆内部要有完善安全保护装置,譬如灭火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等,并且考虑到存储内容的增加和可维护性,设计通用性较高的硬件节点是必不可少的。供电系统中融入UPS防止断电产生的资料损失和设备损坏,建设良好散热性的空调机房,保持室内的良好工作环境。建设多层网络结构,已完成不同的网络工作需求,设计符合操作习惯的网站和移动终端应用,方便整体信息的交互和采集。最后创建符合图书馆应用实际的数字图书馆系统,方便管理、调配等等各个方面的工作。第二,图书馆支持系统的开发和构建,作为最重要的图书馆RFID系统,它实现了图书资源的无人管理,能够自动的完成传统图书馆所需要的“读者借阅、还书、图书自动精简、安全防盗”等等工作,这极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工作的准确度。图书馆外部交互系统的开发也是数字化重要的一环,它需要记录当前网络登录者,根据他们的喜好进行书籍的整理和推荐,并且有时时的专家能够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提高网络链接的快捷度,如果出现不能解决的问题,外部系统能够与文化管理工作者联系从而解决问题。第三,在区域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西部图书馆资源、功能、管理等方面的互联。区域化的图书馆之间的互联和与总图书馆的连接,再结合总图书馆的拓扑形成覆盖整个西部的文化交流网络,同时进行平台和文化的整合,将一些小型的知识文化网站融入到整个网络中,形成文化知识遍地开花的新形势。
2.实施 “文图两馆”总分馆制,使图书馆服务更具有灵活性
“文图两馆总分馆制”是指由同一个建设主体资助、同一个主管机构管理的“文图两馆”集群,其中一个馆处于核心地位作为总馆,其他馆处于从属地位作为分馆;分馆在行政上隶属于总馆,或与总馆一起隶属于同一个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总馆管理。这种新型的文化管理模式大大的促进了文化馆和图书馆之间的交流,将以前松散的“文图两馆”结构变得更加紧密,同时有效的杜绝了馆与馆之间的文化摩擦和调度问题。在西部文化交流发扬建设中,“文图两馆总分馆制”更不能或缺,它能够有效的提升文化和知识的传播效率,加强各级文化管理部门的合作力度。西部文化图书馆资源匮乏,并且往往各自为政,这会对网络一体化数字团书馆建设造成阻碍,而“文图两馆总分馆制”进程的推进能够有效的加强各区域图书馆的合作力度,并且总分馆制度能够实现文图馆的统一调度,极大的增强了文图两馆知识和文化的相容率,进一步提高了文化影响的时效性。这种文图馆管理制度,使图书馆服务更具有多样性,并且极大提高了文图馆整体蕴含的文化知识量,同时统一的人员编制、统一的管理服务、统一的绩效考核让图书馆管理更加规范化,防止文图馆内部的资源消耗,为文化的传播和知识的传递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公共文化服务监测及评估机制是高效率服务的保障
公共评估机制被引入文化领域,是对文化环境和收益的有效管理,并且是监督有关部门进行文化改革建设和提高的有效工具。现阶段我国已经组建了专业的文化绩效部门进行相关经济和文化内容的评估,于此同时专业的绩效结果还指导了一部分规范和制度的建设。针对图书馆的文化服务管理能够有效的加强我国文化传媒方面管理与监督的缺失,同时多元化的评估主体和多角度的评估视角能够进一步提升西部图书馆的文化建设力度,推动数字化和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加速。
图书馆文化的承载在精神是以一种无法估量的文化财富,同时其间接的影响着社会舆论导向和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民族向心力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公共文化服务检测及评估是衡量图书馆工作进行状况以及文化传播程度的良好手段,能够及时的反应当前公共文化的追求和价值取向。图书馆建设最终目的是让中国公民享受到文化福利,并且让先进思想流传后世,但是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偏差,如果在长时间内没有解决,那么会对部分人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文化检测以及评估机制的开展极大的避免了以上问题的发生,这有效保证了文化传播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四、图书馆扩大文化交流范围有着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现实意义
图书馆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少数民族地区有着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和绚丽灿烂的文明,他们不论是宗教、语言、风俗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一面,在历史典籍中均有所记载。图书馆本就是以记录历史事件、传承社会文化为主旨而存在的文化场所,因此图书馆的建设和改革都会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流传和后世对民族文化的理解起到重要的影响。图书馆文化交流范围的扩大有着如下的优点:第一,图书馆藏有非常丰富的资料,非常有利于民族文化的整理和分析。图书馆通过对收集到的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整理和细节化处理,去伪存真,把复杂繁多的民族文化加工成易于民众理解的资料,并且记录在册让这些文化得以长久的保存;第二,图书馆存在着大量的高文化素养的文化工作者,他们掌握着不同的学科知识,通过多种知识的结合,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少数民族的知识,并且应用最新的知识处理和搜集文化手段,从而有效的提升了文化综合影响力;第三,图书馆拥有着广泛的阅读群体,并且在数字化图书馆大行其道的今天,图书馆中的知识被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所使用。众多的读者能够形成文化传承的群体,这样少数民族文化就能够植根于大众脑海中。
全州计划生育服务站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技术服务人员素质较差是阻碍服务站进一步发展关键因素
全州有专业技术服务人员577人。其中非专业人员22人,大专以上技术人员占12.31,中专占76.43,高中占14.63,取得高级职称占0.17,中级职称占14.73,初级职称占56.85。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占15.60,助理执业医师占26.0,执业护师13.0,而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人员学历层次和学识水平不相符,文凭不等于水平的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服务站无完整病历书书写,病历、处方不规范,抢救记录不完整,这样的技术水平与当前开展、承担的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员素质、知情选择、优质服务等工作是不相适应。
二、外行领导、指导性差、管理滞后
全州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中,除州计生局有一位医疗卫生专业副局长外,其余各县市皆是空白。由于外行领导,对基本医疗常规不懂、医学术语不通,工作指导不到位,内部管理滞后,特别是技术服务工作,更是插不上嘴,伸不上手,对重大技术问题,不能理性认识,无法果断做出决策。即便是决定和执行的东西,有的也缺少理论支持和科学依据。尽管这些领导也想把工作做好,把管理搞上去,然而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正是虽然全州各县市服务站都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方面也取得一些成绩,但按《条例》要求,再上层次,上水平是不容易的主要原因,这些问题无疑是决策者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三、经费投入不足,装备落后
《条例》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落实基本国策,提供技术服务的非盈利公益性事业机构,其硬件建设,开展技术服务的工作经费、技术人员工资、手术经费、药具经费等理应由国家提供或地方财政予以保证。西部困难地区中央财政给予一定支持。但目前我州各县市财政相当困难,“四术”费用拖欠在各县市屡见不止,甚至有的县市把这部分费用转移在育龄妇女身上,加重农民负担,由于拖欠费较严重,服务站想作滚动式发展相当困难。
在装备上,全州各县市服务站装备现状是:大宗的、主力的仍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装备,有的已经老化,只能放着给人看,不能给人用,就目前生殖健康而言,全州各县市服务站无一台阴道镜和宫腔镜,新添置部分设备也是本次跟随流动技术服务车一起匹配下来,用于临床的新技术,新设备不多,这种状况影响了技术服务检测手段的更新换代,更谈不上技术服务的优质、安全、高效。
四、客观条件的制约,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一是社会条件的制约。首先面对的就是语言文字障碍。因为许多民族地区以自己的民族语言和文字为主体,甚至同一地区不同民族又以自己不同的语言和文字为主体,而各级下发的文件和宣传材料都是单一的汉语文字为主,造成学习理解难。其次,各民族都有自己独有的民族风俗习惯和传统信仰,这种民族风俗习惯中夹杂有落后的、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东西,自然对先进思想、先进科学技术产生较大的消级阻碍和排斥作用。
二是地理条件的制约。红河州山区多地形复杂,居住十分分散且不通公路村庄较多,来回要走一整天,平时组织学习,宣传相当困难,有的村庄还没通电,作为传闻媒体电视利用不上,有的村庄虽然通电,但到雨季时亭电情况相当频繁,然而造成对党的政策、方针一问三不知。
三是经济条件制约。红河州系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之一,人口众多,民族多元化,经济发展落后,财政十分困难,许多农户至今温饱未解决。
由于客观条件存在,宣传工作不到位。《条例》规定了农民享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但部分群众并没有做到“知情”,我们的避孕节育项目、质量还没有达到可供群众任意选择,并全都满意水平。《条例》还规定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应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而今在生产力欠发达,社会保障不完备的情况下,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如果本人不同意接受节育手术,我们还没有理想的办法解决这一矛盾等。
对策及思考
从我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整体来看,现状与《条例》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思想上、体制上、政策上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改革,严格按照《条例》标准建设和管理使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服务,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明确方向、突出自己的特色
服务站工作重点,由过去强化人口控制,开展四项节育手术转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开展生殖道感染的防治,整体工作由计划生育走向生殖健康,由生育控制走向健康促进,由管理主导走向服务主导,由政府主体走向群众主体,我们的对象依然是健康和亚健康人群,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适当扩大服务范围,走自己的路,在预防保健上动脑筋,发挥我们的优势,办出计划生育的特色来。
二、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经费投入
各级领导应加强对计生局科技工作者的领导,今后要逐步在县级计生局中配备有医学背景或接受过专业教育、懂业务、会管理的同志分管科技工作,并在计生局设立和加强科技管理科室或岗位。在县级以上服务站要选好带头人,要配备善于组织又懂管理的技术人员担任站长。
各级地方 党委、政府应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改善硬件设施,及时解决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困难和问题,使经费投入接近《条例》的要求。
三、加强在职人员学历培训和岗位培训
人才成长需要有一定的外部条件,大力培养有潜力可挖的人才。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在职干部的教育培训。据调查我州各县市服务站都有一部分经过再次专业深造回来大专生,她们在基础理论上虽然有所掌握,但时间越长,缺少进修学习机会,所以在工作中出现学历与实际能力不相符原因,要使这一部分学有所用,学有所成的人发挥作用,要从安排学习机会上提供保障,尤其是对本地区少数民族技术人员的培养,因为少数民族技术服务人员能更好地与当地群众沟通,并且相对稳定。如:短期进修学习、函授学历教育、对口专业进修、参加学术研讨会、参加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学习、研究和业务交流等活动,来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素质,以适应新形式下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三、规范管理,深化改革
Abstract: By taking Dongguan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selects minority Lanzhou Ramen Restaurants and the practitioners as the research sample, uses the related theories of demography and ethnology, uses the in-depth interview, field investigation and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other method, inspects the process of urban adaptation of ethnic minorities, concludes, refines and sums up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actively explores ways to improve the urban quality of lives of the minority floating population.
关键词: 城市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适应;管理
Key words: urbanization;minority floating population;adaption;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6-0003-03
0 引言
①研究背景。
城市化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开始离开家乡,走向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也不例外。少数民族人口离开了他们的土地,走进了陌生的生活环境。少数民族人口具有农村流动人口的共性,也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他们除了需要面对城乡文化的碰撞,还需要面对民族习俗、文化间的碰撞。来自于农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经商务工,他们也为城市的经济做出了贡献,同时也拉动了家乡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经济文化结构因此得以重组。大规模的少数民族流动,促进了各民族间的经济和文化的流动,不仅增进了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同时缩小了民族地区和城市间的经济和文化差距,促进了城乡间的共同发展。然而,每一件事都有两面性,农村的少数民族向城市无序地流动,这给城市以及城市民族关系带来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②研究目的。
随着东莞市城市话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少数民族人口不断涌入,少数民族人口适应城市生活问题严峻。东莞市有很多穆斯林人员开的清真面馆,他们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如何妥善处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问题,帮助他们处理各种生活困境和发展问题,让他们在遭受到不合理对待时能够及时得到申诉和援助,从而减少或杜绝突发性,以上问题都值得我们的深思和关注。因此,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化中的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指导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更好更快适应城市生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东莞城市化进程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中国制造业的前沿阵地,东莞一直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坚实的制造业基础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标杆,东莞独特的城市化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1978-1984年,为经济发展起步阶段。东莞市进入全面促进农业经济发展阶段,同时以“三来一补”加工业为基础开始发展外向型经济;1984-1994年,为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东莞市确立了“向农村工业化进军”的发展战略,不断推进东莞劳动密集型工业向技术密集型工业迈进,全面促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在莞的外资大幅度增加,经济总量水平持续高速增长;1994-2000年,为经济发展提升阶段。东莞市大力促进“数量型”经济逐步向“质量型”经济转变,1999年更是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以IT产业为代表的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外贸出口持续增长,利用外资大幅增长;2001年至今,为经济转型发展阶段。东莞市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构想,不断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经济发展环境、创新发展能力,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努力实现东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 在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迁移动机
从理论上讲,根据美国学者E.S.Lee人口迁移理论――“推拉理论”,青海化隆县的少数民族人员走出农村,走进东莞,是青海地区的推力和东莞市的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2.1 流出地的推力
2.1.1 自然环境的影响
自古以来,自然环境的变化很容易引起人类的迁移。当自然环境变得恶劣、自然资源开始枯竭或是自然灾害的发生时,人口就会开始大规模地迁移。青壮劳动力占有耕地越少,将会产生较大推力,从而促使当地青壮劳动力大量往外流出。因此当地的剩余劳动力可流动的数量也会不断增加,青壮劳动力外出寻找新的就业机会的流出欲望也就越强,大量少地、无地的青壮劳动力将会流出本地,到劳动力需求较多的地区外地寻找就业。
2.1.2 城乡差距的影响
现代推拉理论认为,劳动力迁移是由迁入与迁出地的工资差别所引起的。迁移的推拉因素除了更高的收入以外,还有更好的职业、更好的生活条件、为自己与孩子获得更好的受教育的机会、以及更好的社会环境。劳动者从农村迁入城市取决于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只要城市工业部门的一般工资高于乡村部门的一般工资水平一个适当的比例,农民就愿意离开土地迁移到城市中去谋求新的职业。城乡差距除了表现在实际收入方面,还突出体现在第一产业同第二、三产业的比较利益上。改革开放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指数总是赶不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指数,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导致了农业的比较利益明显偏低,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受到挫伤,种粮收入少,依靠土地难以致富,从事第二、三产业却收入颇丰。在这种利益结构下,强壮的农村劳动力纷纷弃农离土,涌入流动大军中。
2.1.3 政府的大力支持
青海省化隆县是东莞市少数民族人口主要的流出地,当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地拉面发展,并大力帮扶拉面发展的力度,从而推动化隆县“拉面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当地政府主要通过加大对“拉面经济”发展资金地支持,从2007年开始,化隆县财政支出累计贴息750万余元,累计为3000多户需求资金支持的人民群众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亿余元,为社会带动投资达3.3亿元,这一措施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当地群众创业的资金制约问题。再者当地政府积极地采取“拉面经济”品牌经营策略。因有当地政府对“拉面经济”的大力支持和帮扶,拉面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非常迅猛。正是有当地政府的引导和扶正,拉面经济的发展才会这样有方向,避免了走弯路的情况,所以当地政府对拉面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一个催化剂、矫正器的作用,也为拉面经济的又好又快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2.2 流入地的拉力
2.2.1 地理优势
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部,处于穗港经济走廊中间,占地2465平方公里,总人口178.73万人,是广州与香港之间水陆交通的必经之地。广州深圳做为我国一线城市,拥有许多二线城市难以比拟的优势。广州深圳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更有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有着非常丰富迅速的就业资讯。但也有不良的因素,例如高额的房价、拥挤的交通、巨大的工作压力、快节奏的生活,这些因素在广深的人无法回避的。地处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的东莞,地理位置非常优越。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东莞制造业实力雄厚,产业体系齐全,是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也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东莞作为二线城市在经济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生存压力较广深轻松,同时具有较完善的文化设施和交通条件、较好的受教育机会、较好的气候环境,而市场的开拓又比三四小城市宽广,所以经济环境让拉面馆选择在东莞。
2.2.2 政策吸引
为了让少数民族更好地适应在东莞的生活,所以东莞政府在少数民族发展中不断思考探索新措施。在近几年,政府相关政策。一是,东莞市成立了“新莞人劳动服务管理工作站”,做好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的排查登记,在50名少数民族人员以上的企业设立联络员。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到少数民族群众中走访。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社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活动。四是物色选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与他们交朋友;多与他们交流沟通,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帮助少数民族成立志愿队伍,积极参与各种社区志愿服务。东莞市积极在社区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风情风貌、各民族的优秀代表人物,努力消除民族隔阂,促进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3 兰州拉面馆从业人员在莞存在的问题
3.1 语言差异导致沟通困难
根据调查与访谈的结果拉面馆从业人员对普通话的掌握情况尚佳,然在粤语方面却存在较大的困难。东莞市的本土方言主要包括粤语方言和客家方言。粤语方言区使用范围、使用人口均占全市的大部分。而伊斯兰教主要使用的方言,其中有约有10%左右的用语习惯为伊斯兰教的教经中常用的词语。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只有一些成年男子以及经常外出的人会使用汉语交流,而妇女、孩童基本不会使用汉语交流,而且少数民族内部之间的交流使用汉语较少,除了有外地人进了村里,他们与外人沟通时才用汉语。从长期生活在说方语的城市到一个语言截然不同的城市,这对生活来说是多么大的困难。加上兰州拉面馆从老板到雇员基本都是伊斯兰教,所以生活在较为封闭环境中的平日的语言沟通靠的是方语或是普通话,也接触不到粤语。由于语言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关系紧密,没有语言环境学习一门新的语言难度较高。虽然有一部分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与生活后,能够使用粤语的一些日常用语,却难以完全掌握。可以说,语言不通是一道挡在本地人与外来人之间的鸿沟。
3.2 严格户籍管理制度造成子女接受教育困扰
据调查,第一批大规模来东莞创业的西北回群群众整体文化水平较低,有些甚至没有上过学,在采访中发现东莞的大多数拉面馆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没有达到初中文化程度。所以,仅凭一门手艺在东莞打拼的他们深知教育的重要性。他们宁愿自己吃多点苦,也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够得到受教育的机会。但由于户籍制度这一樊篱的仍然存在,较为繁琐的借读手续与数目不少的借读费用最终让这些外来少数民族子女难以顺利入学,而且这已经成为困扰城市管理者的一大难题,所以只得让这些正值学龄阶段的小孩“望学校兴叹”了。对此,笔者在调查过程中有较为深刻的体会。
3.3 风俗习惯差异影响少数民族较好融入
根据调查的数据得知,62%的回族在东莞依然保持着跟在老家一模一样的风俗习惯,31%的回族人员因为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对以往的风俗习惯稍作改变,还有7%的回族人员不能很好地保持原来家乡的风俗习惯。回族人员每人头戴一顶白色圆帽,非常虔诚的信仰伊斯兰教,恪守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各种风俗禁忌。但因为环境的变化加上东莞客观条件的限制,比如礼拜点数量较少,上班时间无法抽身离开,所以穆斯林人员来到东莞后做礼拜的次数要比在家乡时做礼拜的次数要少得多。但是大部分的穆斯林人员仍然严格的遵守本民族的宗教和民俗禁忌,只吃清真食,不吃猪狗等动物的肉,而且禁止喝酒。然而在访谈中也得知有一小部分迫于生计而不遵守宗教禁忌。同时,也有一部分回族的生活习惯已慢慢趋向汉族,了解汉族的风俗习惯,也尝试着学习部分风俗习惯,而这只是极少数的。其中大部分的回族人民是对东莞习俗一点也不了解,或是没有意愿去了解,因为在他们心里觉得这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4 促进在莞少数民族高效生活的对策
4.1 加强本地居民与少数民族的交流与联系
语言的差异导致沟通的不便,而作为一个准备长期待在东莞的兰州拉面馆的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寻找方法去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当你连沟通都成问题时,你做其他事存在的困难就更大了。所以克服语言障碍这是目前亟需解决的。因为拉面馆是开门做生意的,每天都会面对很多客人,所以无论是老板还是雇员都可以在与客人的沟通中学得语言。同时,也可以考虑在平日的内部沟通采取普通话,因为只有多学多练,语言才会习得。现在的网络也非常发达,语言翻译也很方便,所以可以尝试在空闲时间在网络学习粤语。随着愈来愈多的外来人口涌入东莞,普通话越来越普及,东莞人也习惯用普通话去与人沟通,而不像最初只愿意说粤语,语言已不再是适应城市生活的主要阻碍了。
4.2 重视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制定
东莞市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解决好少数民族子女接受教育问题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优化社会治理、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经济社会成功转型和有序发展,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东莞将少数民族子女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实施少数民族子女就学工程,努力解决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因此,东莞采取积分制入学方式来进一步解决。政府按照“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化结构、提升服务”的原则,根据每年实际执行情况,对申请条件、积分项目、有关项目的分值、办理流程等适时作出修改完善,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政府加大民校学位购买力度,出台购买民办学位的具体实施细则,调动镇街购买优质民办学位的积极性,也深入推进民办学校促进工程,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愿意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为了对接上即将到来放开异地高考的措施,东莞按照省有关要求,结合东莞实际,按照坚持“量力而为、报考从宽、逐年安排、考录分开、择优录取”原则,制定了东莞的异地中考政策,对在东莞参加中考并且报考东莞普通高中的考生设定了一定的条件。这样做既能和省异地高考政策无缝对接,又能充分考虑东莞教育资源的实际承载能力。东莞从2015年开始,设立每年1.25亿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对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校车运营维护、创优质上等级给予资金奖励补助;2015年,市镇财政安排约6.4亿元,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学生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250元、初中2130元。
4.3 不断加强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
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主要有医疗、住房、教育。为促进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的适应城市化的生活,东莞市政府应重点解决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例如:东莞市政府应在住房服务政策上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本地户口居民平等对待,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数量,或者建立统一的外来流动人口集体公寓,切实可行的解决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住房难和住不起房的难题。政府还需要逐步建立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为其简化医疗保险报销流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消除制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障碍。
5 总结
综上所述,当前在莞的外来少数民族不仅构成了东莞市外来流动人口的主体,而且也构成了东莞市外来少数民族的主体之一。同时,由于其与本地少数民族之间的微妙关系,从而也提醒了东莞市民族工作相关部门不仅要关注到外来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而且也要关注到少数民族内部的关系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东莞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成为东莞市民族工作部门不能忽视的工作对象。因此如何更好地、妥善地对待东莞市外来少数民族的城市适应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在适应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在遇到不合理对待时能够记得及时的申诉和援助,从而减少或避免突发性的发生,这些都是我们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应该重点关注和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黄庆泉.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生活适应研究[D].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
闸北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将调查研究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审议、视察检查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依法履职的实效性。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街道(镇)人大代表联络室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并扎实开展多层面的调查研究,取得显著成效。
一、围绕大局精心选题,实现“两个聚焦”。所谓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和成事之道,主要是指调查研究具有决策咨询价值。近年来,闸北区人大党组每年都按照区委的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专题(重点)调研工作,为闸北科学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区人大常委也广泛开展调研,为人大履职等提供扎实基础。
一是聚焦“创新驱动,转型发展”。2010年,国家发改委确定了上海市闸北区等37个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昭示着全国和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进入新的起点。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区发改委、商务委、财政局、税务局、国资委、科委、投促中心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了《加大创新转型力度,打造闸北现代服务业品牌》专题调查研究。
二是聚焦“两重点一底线”工作重点。《2012年度闸北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实施意见》提出:要紧密围绕区委“两重点一底线”工作要求,聚焦人大依法履职、经济转型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和热点领域选择课题,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本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街道(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共立项15项课题,涉及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司法改革、人大工作等多个领域。
二、调研要管用有效,提出建议注重前瞻性、探索性和创新性。曾指出,调研工作一定要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在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对针对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闸北区人大深入贯彻。
一是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加大创新转型力度,打造闸北现代服务业品牌》专题调查研究,坚持立足区情,开放调研,求真务实,全面系统总结了我区老工业城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凝聚科学发展共识、必须谋定创新发展战略、必须聚焦产业发展重点、必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转型大势、政策环境不断完善优化、区域经济快速增长等历史性机遇,以及在产业结构调整、管理体制机制、产业载体建设、产业领军人才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总结经验和剖析现状基础上,调研报告着眼创新转型,打造闸北现代服务业品牌,进一步提出了五个方面共十七条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要创新驱动,坚持跨越发展,实施“南高中繁北产业”战略;要理顺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提升闸北创新转型影响力;要规划引领,加大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重点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要多措并举,推动人才聚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优势;要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塑造闸北“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新形象等。这一专题调研成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谋咨询,也为全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积极借鉴。
二是针对难点热点提出探索性建议。譬如,在经济建设方面,财政经济工委在《关于我区“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中,对我区“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从制定措施、完善制度、降低税率、加强监督角度提出针对性建议。在民生改善方面,城建环保工委《我区拆违工作的调研与思考》的调研,针对拆违工作中存在的源头发现力度尚需提高、行政强制法实施后面临新情况以及人员结构等问题,从体制机制、服务及宣传等角度提出针对性建议;天目西路街道、北站街道代表联络室聚焦旧区改造,全面总结旧区改造工作经验,就如何发挥街道作用,全力配合推进旧区改造献计献策;宝山路街道代表联络室聚焦社区独居老人养老问题,就如何完善社区独居老人养老服务机制提出针对性建议。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侨民宗工委开展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本区来沪少数民族的服务与引导》调研,全面汇总分析本区来沪少数民族基本情况,总结反思了来沪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及问题;大宁路街道代表联络室聚焦社区管理创新,针对本社区网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在司法改革方面,内务司法工委全面总结了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基本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教科文卫工委针对我区体教结合发展实际,在总结实践经验、剖析瓶颈问题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制约我区体教结合工作发展因素的对策。另外,彭浦镇、芷江西路街道代表联络室则结合社区实际,发挥社区优势,分别围绕“中繁”发展规划和矛盾源头化解进行了综合性调查研究。
三是为加强改进人大工作提供创新性建议。各工委、各街道(镇)联络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特点,立足创新突破,务求调研“讲实情,说实话,出实招”。比如,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事代表工委以我区街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为主题,全面总结分析代表联络室建设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提出要推进“三落实”进一步到位,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创造性开展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临汾路街道和共和新路街道代表联络室分别以发挥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以及联系选民工作中的作用为主题开展了深入调研,对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创新社区管理工作以及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有效性进行了积极思考与探索。彭浦新村街道代表联络室也从民生改善的角度就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积极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调研工作水平。人大调研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针对性和实践性,调查研究的水平直接决定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对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2012年度闸北区人大系统调研工作,从党组专题调研到各工委和街道(镇)年度调研,坚持开拓创新,统筹兼顾,集中体现了“领导牵头”和“一全三有”工作特色,
记者:赵书记,您好。作为边疆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奎屯市是如何完成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
赵永龙:奎屯市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奎屯市委坚持一手抓团结稳定,一手抓改革发展,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党委班子团结带领各族干部职工,勇于变化变革,敢于担当突破,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了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驾驭治安局面的能力。
记者: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奎屯市取得了哪些成绩?
赵永龙:近三年来,奎屯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持续良好,发案率明显下降,破案率大幅上升,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了和谐稳定。先后荣获了“五五”普法全国宣传教育先进市、自治区平安市、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自治区科技强警先进市、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等荣誉称号。
记者:您谈到奎屯市党政领导群体树立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具体是采取哪些措施来落实这一精神的?
赵永龙:近三年来,奎屯市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始终保持严打高压,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通过深入开展“百日严防严打严重暴力犯罪”、“春季攻势”、“两抢一盗”、打黑除恶、查禁非法宣传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社会面控制。安装1000个治安视频探头等科技设施,在各类经营场所安装技防设施,组建万人“平安志愿者”队伍,加强了社区防范。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以防范恐怖袭击为重点,开展“奎盾”、“给力奎屯”处突演练,出动公安、武警、民兵1.2万人次,加强处突应急力量实战演练。同时,还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治安乱点等社情复杂场所开展68次排查整治行动。近年来,奎屯市始终加强区域合作,防控水平明显提升。不断完善定期会晤、工作交流、信息互通、联动协作机制,召开多次“三地四方”维稳专题会议,开展联合演练,使“三地四方”处突水平不断提升,区域维稳资源合作共享意识进一步巩固加深。
创新举措保平安
记者: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有哪些具体措施?
赵永龙:近年来,奎屯市始终创新社会管理,群众实惠明显增多。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责任,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引导公民依法理性参与社会建设,形成社会管理的强大合力,投入23亿元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较多和影响面广的住房、出行、医疗、就业、就学等民生问题,清理了一批积案,消除和化解了一批社会治安隐患,抓好了一批基层基础建设,建立了一批维稳和管理工作机制。
奎屯市加强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有序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严格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服务好。不断健全网上舆情引导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同时,我们注重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五观四认同”等教育活动,广泛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国情区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再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建成民族团结示范街,筹资15万元设立少数民族特困救助资金,引导各族群众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记者:群众路线教育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宝。奎屯市在源头治理有哪些新突破?
赵永龙:近三年来,奎屯市始终保障改善民生、案件明显下降。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理念,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提高了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坚持“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坚持领导包案、下访和定期接访,健全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书记大接访”和“市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稳控工作取得无进京访、无赴区访、无越级访、无非正常访的“四无”佳绩,荣获新疆自治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记者: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是地方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奎屯市是如何夯实这些基础的?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152
[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4-0-02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也是流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流动人口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其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对流动人口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开展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传统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必须顺应时展潮流,消除传统管理模式上的弊端,推动人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本文从流动人口的现状展开分析,阐述流动人口管理中出现的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手段滞后、各部门协调效果不佳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
1 流动人口的概念及现状
1.1 流动人口的概念
流动人口就是指离开其户籍所在地,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另一个城市就业居住,但并未获得当地户口的人。目前,我国流动人口的主体为从农村转移来的进城务工、经商的劳动力,他们舍弃过去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规范,不断学习并接受流入城市的生活方式及社会规范。
1.2 流动人口现状
流动人口一直是我国独特的人口群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规模、频率也呈现不断增加状态。相关数据表明,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自2012年的2.36亿增加至2013年的2.45亿,上述流动人口中约有80%是由农村流入城市,多数人并未完全融入城市社会,导致城市呈现新的二元结构。流动人口作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存情况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流动人口管理不够规范,各个层面均存在一系列问题。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大城市,多数流动人口文化水平较低,他们遵循“哪里赚钱去哪里,什么工作挣钱干什么”的行为准则,一般没有明确的就业取向。这些流动人口多数从事体力劳动,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工作强度大,在流入地区无法享有同等待遇,市场出现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同时,少数流动人口对流入地区认同感较低,无法快速融入当地社会,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这种现象严重威胁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如何有效维护流动人口的合理权利和利益,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成为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点。相关部门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快速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2 流动人口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2.1 流动人口服务意识淡薄
综合分析我国关于农村流动人口各项文件可知,许多部门对流动人口存在重视管理、轻视服务的风气,说明我国社会并未形成尊重、重视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目前,某些地区管理部门和市民存在排斥、歧视流动人口的思想,无法客观、公正的看待、评价流动人口为所处城市和社会经济做出的特殊贡献。单一地将流动人口看作社会不稳定因素,把现实社会治安管理中各项不良问题归咎于流动人口。基于这种思想的影响,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例如: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遭受不公正对待,严重损害流动人口的正当权益。当地社会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权益受损案件缺乏重视,案件进展缓慢,流动人口想要维护合法权利道路艰难。从住房问题的角度来说,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多数从事服务业、制造业,大部分流动人口是夫妻或举家在外生活,因此,住房需求明显增加。从子女受教育角度来说,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在师资条件差、教育资源少的民工子弟学校接受教育,造成这类群体子女接受教育不公平的现象。部分流动人口子女虽然有机会进入地区公办学校上学,因不具备本地区户口,需要交付昂贵的借读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流动人口的经济负担。
2.2 流动人口管理手段滞后
目前,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已无法满足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的需求,多数地区并未创建流动人口和临时居住地区信息管理系统,流动人口信息无法及时录入网络系统并随时更新,导致有关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相关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并未建立全面的共享机制,无法更好地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更谈不上为流动人口提供最佳的服务。各个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各项信息,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难度。多数流动人口由于逃避登记办证,导致其信息无法在公安机关管制视野中,管理漏洞助推流动人口犯罪案件频繁发生。
2.3 缺乏完善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
法律是约束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准则,也是管理流动人口的基础保障。目前,我国关于流动人口的文件包括:1980年和1989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民工盲目外流的通知》以及2000年《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等,上述文件并非专门针对流动问题设立的,在具体操作中大量问题并未涉及其中。同时,我国各个地区推行地方性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缺乏国家范围内统一的管理规则,这种情况使各个地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存在差异或发生抵触,导致流动人口管理过于混乱。此时,可由国家政府牵头制定统一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法规,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解决因流动人口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
2.4 流动人口各管理部门协作效果不佳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安、教育、计划生育、交通及城建等多个部门,只有各个部门相互协作,才能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目前,我国流动人口管理按照部门综合划分原则,分工管理,无法实现合并统筹,严重影响流动人口管理效果和效率。有些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均以自身利益出发,在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对流动人口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流动人口管理中相关部门缺乏统筹协调,不同区域或部门之间衔接不紧密,缺少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标准,造成流动人口管理效果不理想。例如:我国户籍制度归属公安部门进行管理,劳动力自一个地区迁移至另一个地方,如果已有户籍制度无法适时改革,流动人群必然面临住房、计划生育等问题。同时,户籍制度限定流动人口子女无法享受与当地户口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成为影响流动人口子女成才的不良因素,导致城乡矛盾更加明显,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3 改善流动人口管理现状的方法
3.1 加强各部门的协作
流动人口具有数量大、涉及面广、问题繁杂等问题,仅仅依靠公安部门进行管理效果并不理想。随着新时期社会形势的改变,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创新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流动人口管理各个职能部门应相互协作,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与管理新模式相互配合为流动人口提供最佳的服务。以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及所处城市为据点,创建流入和流出地双向管理机制。采用网络共享交流平台,明确流动人口流出、流入地区双方权责。各个地区定期进行沟通、交流信息,实时掌握流动人口最新动态,达到无缝对接管理流动人口的效果。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的行政参与机制,从而调动各企业、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各方监督管理积极性,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管理机制。
3.2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各种新科技逐渐应用到流动人口管理中。如果各管理部门网站不及时进行维护、更新,依然存在计算机数据库陈旧、未能及时更新数据等情况,就无法达到理想的信息化管理效果。因此,管理部门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根据流动人口生产生活情况开展调查,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居住、教育、就业等各项信息,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提供决策支持。同时,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计算机硬件,并设计一系列软件系统,借助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创建完善的信息采集、交换、共享机制,达到多个部门相互连通、实时共享信息,提升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效果。流动人口管理系统集合就业登记、住房租赁、计划生育及子女教育等多项管理功能,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地区之间、各个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实现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不断提升我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能力及水平。
3.3 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意识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流通人口队伍日益扩大,但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并未有所提升。虽然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比例远远高于常住人口,但不得不承认,大多数流动人口属于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这些人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针对有关部门和市民对流动人口排斥、歧视等情况,各个级别政府先要转变公众对流动人口的错误认知,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中;还要认识到流动人口大规模流动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要客观看待流动人口在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意识到流动人口也是这个城市的一员,他们同样享受中国居民所具有的合法权益和待遇。此外,相关部门在思想层面上要由“管理”至“服务”进行转变,重视并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正当权益。
3.4 制定统一的管理法规
现阶段,多数流动人口管理法规为部分省市地区出台的地方性管理规范,这些法规是由地方管理部门针对所处地区情况出台的文件。因地方保护主义和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的影响,这些法规主旨在于维护当地人口的权益,极少涉及流动人口利益方面的问题。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遭受不公平待遇导致其对该城市感情冷漠,无法快速融入社会,对该地区社会稳定和谐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国家层面制定规范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为规范管理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支持。
4 结 语
如果流动人口超过人口总数的一定比例,相关部门无法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流动人口就会成为阻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力量。因此,必须根据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管理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意识等方面改善流动人口管理情况,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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