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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自有品牌(又称渠道品牌或私人品牌)是指零售商在销售的商标上使用自己开发设计的品牌而非生产者的品牌。零售商自有品牌时代开始于20世纪初的英国马师百货集团的“圣米高”牌商品,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如今自有品牌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认可。
发展自有品牌的意义
发展自有品牌是品牌经营的发展趋势
市场的竞争就是品牌的竞争,品牌经营的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的程度上可以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在国外,品牌经营已经从单一的制造商品牌过渡到制造商品牌与零售商自有品牌共同发展的阶段。自有品牌在零售业成熟的欧美国家已经非常发达,受到众多零售商业企业尤其是连锁超市的追捧。有关资料显示,在各国自有品牌产品占零售业销售的产品比例方面,瑞士约为41.2%,英国为40%。日本流通问题研究协会所做的调查显示,日本有60%以上的连锁商业集团在开发自有品牌商品,大约有30%-40%的综合连锁超市自有品牌商品销售额已经占到企业销售总额的1/3。从国外品牌经营和自有品牌的发展历程上看,我们有理由认为,发展自有品牌是一个国家品牌经营水平提升的标志,是品牌经营发展的必由之路。因而,我国要提高品牌经营水平,也必须加快零售商自有品牌的发展,缩短与其他发达国家品牌经营水平的差距。
发展自有品牌有利于我国零售业经营水平的提高
知名的国外零售商非常重视自有品牌开发从已经进入国内的国外零售商来看,无论是美国最大的零售集团公司沃尔玛还是欧洲最大的零售集团公司法国的家乐福,他们都非常重视自有品牌开发。沃尔玛公司的制造商必须根据沃尔玛公司设计的造型、装潢、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生产,产品须印上沃尔玛的自有品牌。家乐福所经营的生鲜食品全部都是自行设计的自有品牌。据美国自有品牌商品创造协会(PLMA)对以销售食品为主的美国超级市场的统计,1995年其销售总额为2095亿美元、销售总量为1285亿个,其中自有品牌商品分别占到15.1%和19.7%。在超市中自有品牌所占的比例分别为:英国40%、美国16%、澳大利亚11%。由此可见,零售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研发自有品牌便成了发挥品牌效应、增强核心竞争力及增强获利能力的必要手段。在国内,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走过来的商家,以往重视的是经营人家的品牌,却很少注意开发自有品牌。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家的品牌意识不强,思路不够开阔,不敢做新的尝试。随着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和国外先进经验的引入,零售商们开始关注品牌经营这个有效的竞争战略。这是因为自有品牌策略是商业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零售业的发展一般从制造商的品牌开始,但在形成规模后,自有品牌的发展便成为发挥品牌效应的必由之路。从这个角度而言,发展自有品牌是我国零售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是我国零售业突破传统的价格战向更高层次竞争的标志。
自有品牌有利于提高零售商利润水平企业的利润是以投入与产出的效果而定,零售商开发自有品牌主要是减少投入从而提高利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型零售企业自己生产或者委托生产,这样大大简化了进货环节,从而节省了大量的流通费用;自有品牌商品利用自有渠道网络进行销售,其广告宣传主要借助于宝贵的商誉资产,在商场内采用广告单、闭路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品牌的推广也只是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品牌的宣传,这样广告费用就可以大幅度的减少;大型的零售企业拥有众多的连锁分店,这样就可以大批量的销售从而使得生产成本取得规模效益,降低生产成本,便于薄利多销;由于零售商与消费者接触较多,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使得开发的自有品牌的产品易于被消费者接受,从而加快了资金的回流,减少资金的流通成本。
自有品牌有利于我国零售业的健康发展零售商发展自有品牌有利于培养自己的忠诚顾客群。在没有自有品牌之前,一个经营业绩不错的零售商一旦迁址,那么他的业绩很有可能一落千丈,其原因是因为在消费者眼里零售商只不过是一个提供他们所需产品的载体,消费者认定的是产品的品牌。可是,一旦零售商有了自有品牌并且得到消费者的认可,那么顾客分流的情况就很有可能不会发生,从而有效的培养了忠诚顾客。目前在我国的零售业中主要竞争是价格竞争。价格竞争是所有竞争状态中最为基础的竞争,但是,在中国这样供大于求的现实面前,价格竞争几乎成了唯一有效的竞争手段,为了争夺顾客或者市场领先,不断降低售价、流失利润已经从一剂良药变成了毒药。但是偏偏还有更多零售企业在向这个恶性循环的怪圈中添砖加瓦,进一步恶化环境,使得我国零售业发展缓慢。在面对国外大零售商时显得毫无竞争力。如果零售商发展自有品牌,就能够有效的回避同行业间低档次的竞争,可以有效的避免正面竞争,因为品牌具有排他性和个性的特点是别人难以模仿,也就使得零售商间的竞争变为错位竞争。进而带动零售业健康发展,使我国的零售商快速成长壮大。
我国加快发展自有品牌的机遇
零售业连锁经营的蓬勃发展
我国零售商的规格化、连锁化程度提高。自有品牌战略的实施必须以相当规模为基础,连锁化是实现规模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近年来,我国大型零售企业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据有关资料显示,近5年新建改建的大型零售商企业的数量相当于前40年的总和。商业企业向集团化、连锁化发展,其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对实行集团化、连锁化经营的36家大型百货零售企业的统计显示,2002年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28.9%,零售额增长29.6%,分别高出356家大型百货零售企业12.6%和16.2%;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比2001年提高0.2%。规模化发展为自有品牌战略的实施创造了条件,有利于自有品牌的推出和发展。
中小型制造企业生产能力的剩余
目前在我国存在着许多中小型制造企业,他们大多数实力薄弱,对市场缺乏认识,对于消费者的需求没有深入的了解,以致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消费者不认可的产品上,从而使得企业经营状况很不好。这时如果零售商能依据自身的营销优势采取自有品牌,组织或委托厂家定牌生产,对于身处窘境的制造企业而言是求之不得,而作为零售商则可以据此选择适当的制造企业构造战略联盟。
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和消费者对品牌的偏好
目前由于我国制度的不完善,一些不法企业为了获取暴利,大量生产伪劣产品或者假冒著名品牌的产品,使得消费者在选购中常常被欺骗,并且在维权处理中遇到诸多麻烦。这种情况下,零售商品牌会给消费者更多的安全感,容易得到顾客的信任。同时,我国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企业的一切行为都是靠市场来决定的,是依据消费者行为来决策的。目前消费者对品牌的偏好尤其突出,而零售商在流通领域中所处的特殊位置使得他不仅能够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而且了解制造商的信息,这决定了零售商完全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发展自有品牌,在这个品牌时代里占有一席之地。
中间商品牌市场的空白
目前在我国除了几家老字号的企业(如“同仁堂”、“张小泉”、“永安”等)和为数不多的新兴企业(如“恒源祥”、“联华”、“燕莎”等)拥有自有品牌外,零售商品牌市场几乎是一片空白。因此,有条件的零售商若能率先实施自有品牌战略,便能够占领零售商品牌发展的先机,提升零售业的经营水平。
要发展自有品牌,零售商要有足够大的规模和足够多的资源投资于高品质自有品牌产品的发展。实施零售商品牌战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技术系统工程,作为零售商不仅要负责品牌的开发与管理、进行市场调研的产品项目的选定,还有自行组织生产或委托厂家订牌加工生产、确定商品价格和商品的市场促销策略,没有相当规模的零售商是无法承担这些工作的。所谓具有相当的规模是指零售商要具有大规模的经营和广阔销售网络。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以大订单吸引生产企业的合作、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并利用自身广大的销售网络加以推广,自有品牌的各种优势才能充分发挥。比如西尔斯公司是美国的大零售商,约有90%以上的商品采用自有品牌,800多家分布在全美各州,年销售额高达300亿元之多。同时,零售商应该有良好的品牌经营基础,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影响力,在区域市场内具有重要的地位。所以,在我国,要积极发展零售商业自有品牌,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加快连锁经营健康快速的发展
在看到我国连锁经营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应发现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形式上、名义上的连锁经营多,热崇于规模的扩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实现真正的统一配送,计算机联网,实现数据的及时处理和对市场的实时监控,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统一等,所以许多连锁经营实际上是松散型的。另外,在条件不太成熟的情况下盲目的扩展而忽视了自己的管理能力和资金能力,以至于建成后的连锁店不是位置不合理就是配送中心建设滞后,使得运行成本提高从而缺乏竞争力导致最终的倒闭。
连锁经营是发展自有品牌的重要条件之一,针对我国零售业连锁经营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规范连锁经营,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科学选址,建立功能完善的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的建设是连锁经营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做到统一进货、统一配货,关系到企业能否有效的降低运输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要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流的连锁。只有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企业才能够追踪需求动向,监控自身的运作质量,并对市场变化做出迅速反应。建立健全连锁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在条件充分的情况下,大力发展连锁分店,形成规模效应。只有分店的数量多了,进货量提高了,配送中心在进货时才有足够的能力与生产厂家讨价还价,从而降低进货价格,形成价格优势,否则,如果分店数量太少,无论管理多么好,配送中心建设多么完善,都无法形成大批量的进货,从而失去了连锁的意义。要尽快重视和提高连锁企业的人员素质,特别是管理人员的素质。连锁企业要用战略的眼光引进人才,招揽人才,培养人才。
对进行自有品牌的商品要慎重
自有品牌战略并不能针对所有的商品,实施自有品牌的商品需具备以下几个属性:
科技含量不高的非专业性产品具有大众化和购买频率高的科技含量不高的非专业性的产品,其内在质量差别不是很大,如服装、鞋帽、首饰等时尚类商品,食品、蔬菜、水产等保鲜、保质要求高的商品。这些商品对于科技含量要求不高,消费者对于这些商品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并且对于自己的判断能力有较强的信心。因而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对提供的服务更加看重,而这正是零售商所要重视和善长的。
产品是便宜的、容易鉴别的、购买风险小的对于单价较低的商品,消费者可以在第一次购买后通过使用来决定是否再次购买,从而创造了自由品牌商品与消费者接触的条件,为自有品牌商品最终被消费者接受提供了机会。
产品要有较高的购买率因为产品的购买频率较高,对于大型零售企业而言,就可以实行大量的开发订货,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保证自有品牌低成本的实现;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对此类商品的忠诚度相对低、价格敏感度较高,容易背叛原有的制造商品牌从而选择自有品牌。
零售商要具有良好的声誉
较高的商誉是零售企业实施自有品牌战略的前提和内在优势。如果某零售商在消费者的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具有相当好的声誉,那么该企业创立的自由品牌从诞生的时候开始就已经具备了名牌的许多的特征,容易被消费者认可。因此,自有品牌的推出是建立在零售企业本身的商誉之上,而物美价廉的自有品牌商品对本企业的商誉又起到了提高和推动的作用。
在我国,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发展自有品牌,有着深刻的经济和社会意义。应该用自有品牌引导消费,用新产品适应市场的变化,迎合顾客的需要,走出不良竞争的误区,使企业得以持续的发展,从而使我国的零售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资料:
1.菲利普·科特勒,市场营销管理[N],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如果把美国的情况与中国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就会发现,在中国,生产偶像向消费偶像的转化以及相应的大众生活观念的改变是以更快得多的速度完成的,差不多可以说是"转眼之间"。在80年代初期与中期,中国的主要媒体中的偶像性人物是陈景润、乔光朴、陆文婷等生产性偶像,他/她们身上体现的是一种个人奋斗与积极进取的生产性伦理(当然,这些大众偶像式的人物主要是通过文学作品塑造的,因为广告在当时还处于非常幼稚的起步阶段,消费性的流行杂志也非常罕见)。但是到了80年代末,特别是90年代,不但充斥于各种大众流行报刊(比如《时尚》、《女友》等)的封面人物与传记主人公几乎一律都是消费偶像--演艺界的各种明星。
消费伦理的迅速流行当然也反映在广告中。广告不仅参与了消费偶像的塑造与消费伦理的推广,而且它本身也必然依托于消费伦理。一个有意思的统计数字是:在1983年上海电视台所播出的广告中,生活资料类的广告占34%,日用品的广告占50%。到了1988年,前者的比例下降到2%,而后者的比例则上升到61%。而在今天的商业广告中,日用品特别是奢侈品的广告更呈现出压倒性优势。生产伦理让位于消费伦理于此亦可见一斑。
著名演员濮存昕做的恒基伟业商务通广告就是宣扬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典型文本。镜头之一:身穿白衬衫的濮存昕在拼命地挤公共汽车,突然腰间的BP机响了,他只好逆着上车的人流又拼命挤下车去找公用电话;镜头之二:濮存昕开着小面包车,拿着手机指挥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干活;镜头之三:老板办公室中的濮存昕,正在用恒基伟业商务通查询,美丽动人的女秘书(李湘扮演)为他送来一杯咖啡,两人相视而笑;镜头之四:濮存昕正开着奔驰回家,娇妻(即刚才的那位秘书)出门恭迎,濮存昕一手拿着商务通,一手拥着娇妻,享受着无比的欢乐与幸福。此时屏幕上出现一行字:"呼机,手机,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
这个广告在几十秒钟内编造了一个"成功"男士的故事,同时也制造了制造"成功人士"的模式或配方:年龄大多在35岁-45岁之间,身体微微发福,满面红光,有车有房,更有美女相伴。问题在于,这些"成功"人士的"成功故事"根本不包含他/她的个人奋斗历程,它是在瞬间神奇地完成的;更重要的是,成功的标志不是精神性的而是物质性的,即是否拥有高档的消费品。与陈景润等80年代"成功人士"形象不同的是,"濮存昕"的成功在于他拥有高级轿车、别墅、豪华办公室以及美妻。或者说,成功的标志是"江山"(这里的"江山"已经不是革命江山,而是商业江山)与美人兼得。科学技术(手机、商务通)在这里也获得了与80年代截然不同的价值含义:它的意义在于带来消费水平的步步上升,
以及物质享受程度的步步提高。等高科技手段只是通向高消费(这才是广告所渲染的真正的幸福与成功)的敲门砖。换言之,拥有高科技可以使你成为百万富翁,进而自然地拥有你想拥有的一切:名牌车、美丽的妻子、豪华的住宅等等。濮存昕的成功是用物质价值加以计量的:从BP机,到手机+面包车,再到商务通+豪华办公室,最后是奔驰+别墅+美女。(在有些广告中,"成功"与某种商品之间关系没有被叙述得这么复杂,而是在两者之间简单地划上了等号,比如:"贝克啤酒是每个成功男士都拥有的")。
当然,也有一些同类广告的主角是"成功女士"(相对比较少见)。比如某手机广告:华丽堂皇的时装会上,亚洲经贸地区总监--一位气质高傲的成功女士用手机提前预定了一瓶红酒,在会接近尾声时,她已经坐在舒适的客厅里独自"高品质的生活"(即该红酒),画外音:"真正的品味就是提前享受高品质的生活。"这则广告没有告诉我们这位总监的任何工作方面的信息,而是突出渲染她的消费。这样,成功与消费之间的联系就被貌似巧妙而实则粗暴地建立起来。
这就不难理解,这类关于"成功人士"的广告(谎言与神话)都是各种演艺界的明星做的,因为他/她们都是清一色的消费偶像。明星做广告,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我们很少见到有那个劳动模范或科学家做广告)。除了上面提到的濮存昕以外,还有:刘德华立信手机广告,张惠妹做雪碧广告,黎明作乐百氏纯净水广告,巩俐立信手机广告,赵薇做娃哈哈AD钙奶广告,赵本山做泻痢停广告,葛优、徐帆做"南极人"内衣广告,章子怡做联想电脑广告,舒淇做山水音响广告,朱茵做大力士沐浴露广告,张柏芝做东洋之花美白霜广告,谢霆峰做可口可乐广告,等等。可以说明星离不开广告,广告更离不开明星。由消费明星把消费伦理宣扬得裸的莫过于王志的"派"牌服装广告。他在不同的背景依托下摆出各种姿势,尽情地、多方位地展示自己身上的"派"牌服装,最后说出一个字:"派"。
总之,这些广告宣传的不是艰苦创业或奋斗进取,而是谁比谁更会消费,谁的消费水平更高、更时尚、更前沿。由于明星在今天具有巨大的知名度与示范效应,所以,这些广告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力是不可低估的。(20)尤其是在市场不成熟、消费者购买心理还不健全的中国就更是如此。据说力士公司最初在中国打市场的时候,在广告形象的选择上颇费心计。最后他们选择了中国人崇拜的的国著名影星娜塔莎·金斯姬作为广告形象,结果证明人们对于明星的崇拜果然可以有效地转移到商品身上。再比如法国高级服装品牌雪莱进入中国市场时,在选择广告形象人方面曾颇费心计。后来他们决定请香港影星张曼玉来做,结果大获成功。据雪莱公司高层回忆,由于雪莱进入中国较晚,知名度不高,很多中国的消费者没有听说过。但因为抬出了张曼玉,所有的人都恍然大悟:"就是张曼玉做代言人的那个牌子啊,知道,知道!"(21)可见,对于那些新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产品来说,请一个家喻户晓的明星来混个"眼熟"(或耳熟)是多么重要。(22)
在笔者看来,消费偶像的大举占领广告证明了,在中国,生产性伦理基础是十分薄弱的。君不见如今的广告中"至尊至美"、"皇家气派"、"出人头地"追慕豪华奢侈的用语漫天飞舞,在电视广告的画面上,到处可见金碧辉煌的豪宅,灯红酒绿的豪宴,风驰电掣的名车,它们对于国民经济是否具有拉动作用我们不敢妄加判断,但其鼓吹的文化价值与生活观念却不能说是健康的。
从阿尔多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来看,此类广告发挥的是维护与强化个体与他/她的生活条件之间的想象性关系或虚假关系的作用。一个沉浸在奢侈品广告中的人会整天做着"三大件"(奔驰、别墅、美女)的白日梦而忘记了自己作为贫下中农的真实处境。广告把个体与他或她的"生存的真实条件"间的关系再现为一种想象的/虚假的关系,使主体生产虚假/错误意识而同时又不能认识其虚假性。在上面提到的由消费明星做的那些广告中,广告的观众被结构为一个能够购买产品的"主体",一个能够自由地选择奢侈品、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虚假"主体"。有了汽车就有了社会地位,腋下除味剂实现了革命抱负,……而实际上,人们依然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烦恼中,相当多的人还在衣食住行而发愁。
朱迪斯·维廉森(JudithWilliamson)在《广告解码》(DecodingAdvertisements)中就成功地运用了阿尔多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分析了广告中的意识形态。她指出,广告在先了我们与自己的生存环境之间的假想关系,广告不断告诉我们,真正重要的不是以我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为基础而产生的阶级差别,而是在某些特殊商品的消费方面所形成的差别。因而社会身份也就变成了一个我们消费什么,而不是我们生产什么的问题。与所有的意识形态一样,广告通过"召唤"来发挥其功能:它产生了各种主体,而这些主体反过来又隶属于广告的各种含义以及广告的消费模式。在广告所设置的语言环境中,它通过"你"这个代词来把你召唤为一个假想的主体,在由"你"所打开的假想空间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并变成了广告中那个假想的"你"。由于这个"你"实际上是一个由广告创造的虚假主体,所以这样的过程是一个主体的"误识"过程。广告在讨好我们,让我们很快乐地想到我们就是广告话语中的那个特别的"你"。而我们在这样想的时候就已经变成了其物质实践的主体与附属品。(23)广告中这样的谎言难道还少么?
[page_break]注释:
(19)、参见《洛文塔尔的消费偶像观》,《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
(20)、有不少观众谈到自己买某某产品就是因为某个熟悉的明星做了广告的缘故,还有的因此打起了官司。比如巩俐与濮存昕做的"盖中盖"广告。
(21)、《偶像与品牌谁成就谁》,见《北京青年报》2001年6月22日。
论文摘要:畸形消费是由于消费变态心理而引起的消费态势,是一种不良的消费方式。文章通过对不同种类的畸形消费行为的概念及其成因作比较分析,进一步提出了企业应对畸形消费行为的策略。
一、畸形消费的概述
畸形消费是由于消费变态心理而引起的消费态势,是一种不良的消费方式。由于社会生活和消费心理特征的多样性,消费表现为正常消费和畸形消费。与正常消费相比,虽然畸形消费所占比重不大,但由于我国消费者众多,其消费总量的绝对数也不容忽视。特别对于相关企业来说,研究消费心理学关于畸形消费的表现和成因,可以为其正确区分正常消费和畸形消费,进而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提供帮助。例如,当一个企业的产品由于某种原因已使消费者产生心理障碍,导致出现畸形消费行为时,该企业仍在维持原来的经营方针而继续生产此种产品,或已经察觉情况不妙但又不知原因所在而盲目采取对策,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加剧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如同对正常消费态势进行研究一样,展开对畸形消费的分析同样也很重要。
二、畸形消费的表现及成因
由于社会生活和消费心理特征的多样性,消费表现为正常消费和畸形消费。而且,即使是畸形消费,也会因其产生的内在原因和外在条件的不同而有多种表现。
1.抢购和待购消费及其形成原因。抢购是指消费者在短时间内由于某种因素的考虑发生的超过实际需要的购买行为。一般分为涨价抢购、俏货抢购和盲目抢购。严格的说,如果商品涨价和商品短缺的客观事实确实存在,那么涨价抢购和俏货抢购这两种抢购方式也应当归入理性消费之列;反之,如果并不存在上述的相应客观可能性时,那么这两种抢购就属于盲目消费的范畴。盲目抢购是不加分析、无计划、非理性的购买活动,它属于畸形消费的范畴。
待购则是指消费者虽然确实有实际需求,但由于某种原因的出现,消费者认为不是购买的最佳时机而表现出的暂时不消费的行为。由于上述同样原因,待购可分为理性待购和盲目待购。不管是抢购还是待购,只有当其归属于盲目消费范畴时才可定性为畸形消费。产生盲目消费抢购或待购行为的原因主要在于消费者缺乏安全感,总想通过抢购或待购的方式来消除这种不安全感。当社会不安全因素增多或消费者个人心理承受力较差时,容易产生上述畸形消费。
2.癖好消费及其成因。癖好消费是指超过正常消费程度或正常范围的嗜好消费。并非所有的癖好消费都属于畸形消费,只有当某种癖好消费对个人或社会可能造成有害影响时才可将其认定为畸形消费,如嗜酒如命、吸烟成癖、过度沉迷上网则应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
产生畸形癖好消费的缘由既有社会传统习俗的原因,也有个人性格和生活习性的原因,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都应采取适当方式加以控制或限制,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3.排斥消费及其成因。排斥消费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消费产生了心理障碍而拒绝购买的暂时不消费态势。排斥消费一般分为差距消费排斥和信任消费排斥。差距消费排斥即由现实商品与消费者需求期望之间存在差距造成的排斥。如某家生产奶粉的企业被曝光生产销售了劣质奶粉后,消费者对其所有的奶制品都会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而产生抵触消费。排斥消费的具体表现是否属于畸形消费,取决于是否存在促使排斥心理障碍产生的客观事实,如果确实有客观事实,那么消费者不仅有理由而且也应该拒绝购买;只有当并不存在足够的客观事实,消费者仍坚持拒绝的态度时,则此种表现才属于畸形消费的范畴。
产生畸形消费的原因主要在于消费主体的偏执倾向。这些消费者往往不愿改变自己已经形成的观点,不管实际情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他们仍然以自己的主观判断作为评价事务的标准。
三、畸形消费原理的运用
畸形消费原理的运用,并非意味着通过对相关问题的分析去迎合消费者不正常的消费心态,而是要通过对畸形消费的认识去指导企业的相关活动,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服务。
1.重视消费者的抢购与待购,消除消费者的不安全因素。
不管是畸形抢购还是畸形待购,虽然在短时间内看似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但从长时间看,它们的存在均会对企业的长远利益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上市公司而言尤其如此。试想如果消费者对某企业怀有不安全感,即使是畸形抢购或是畸形待购,也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从而破坏企业的声誉。所以,企业应认真对待畸形消费现象所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去消除消费者的疑虑。如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尽可能使消费者和社会了解企业的发展前景;通过各种手段制止或消除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传播;不从事可能给消费者产生各种误解的活动等。企业不应因不正常的抢购和待购属于畸形消费而听之任之;反之,应采取认真的态度给予对待,通过消除消费者的不安全感使其对企业的发展充满希望,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做出贡献。
2.树立社会市场营销观念,逐步消除畸形癖好消费。如果从短期的利益加以考虑,畸形的癖好消费对于企业来说可能是件好事。因为嗜酒如命和吸烟成癖的人越多,给酒厂和烟厂创造的利润就越高,似乎对企业有好处。但如果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则情况恰恰相反。因为当畸形癖好消费达到一定程度后,其超过了正常的消费程度和消费影响,必然会由于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而遭到社会和大多数人的抵制,最后会致使相关企业失去生存空间。目前,许多烟厂倒闭、酒厂关门的事实正是这一过程的真实写照。所以,那些与畸形癖好消费有关的企业也应通过对畸形消费的认识,及早树立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尽快实现本企业投资方向的调整。社会各方也应共同努力,为早日消除传统陋习做出努力。
3.合理界定排斥消费,满足正常消费需求。通过对排斥消费产生原因的分析可知,如果不对排斥消费进行科学的分析,笼统地把所有的排斥都归结为畸形消费,就很可能使企业看不到自身所存在的问题而失去大量的消费者。一般来说,正常限度内的消费差距排斥和信任消费排斥的产生,是由于企业的技术或生产因素造成的,这些无疑给消费者在心理上造成障碍。因此,企业应认真寻找原因,制定合理的对策来消除这些心理上的障碍。如针对合理的差距消费排斥,企业应全面分析可能促使消费者产生心里障碍的所有因素,然后根据核查结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或进行生产调整去缩短现实商品与需求期望之间的差距;针对合理的信任消费排斥,企业应认真核查给消费者造成信用危机的真正原因,然后采取恰当的方法或宣传或以新的形象来消除消费者的不信任感。由于消费者的不信任感一旦形成,便不会在短期内消除,所以企业可采取更换品牌的做法来消除这种排斥消费。如果企业已出现了畸形排斥消费,企业也不能坐以待毙,而应采取积极的对策,如加大促销攻势,通过说理的方式促使消费者改变态度,同时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给消费者一个美好的企业形象。总而言之,要想消除消费者心中已经形成的心理障碍,就必须采取符合人们心理机制规律要求的合理手段去施加影响,从而改变消费者对企业或产品的印象。
与正常消费相比,虽然畸形消费所占比重不大,但由于我国消费者众多,其消费总量的绝对数也不容忽视。特别对于相关企业来说,通过对不同消费的比较分析,研究消费心理学关于畸形消费的表现和成因,可以使企业更恰当的摆正自己的位置,因势利导地去处理自己与市场消费的关系,从而为增强企业的适应性和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吴健安.市场营销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甘碧群.消费者行为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3.[美]菲利普•科特勒.营销管理(新千年版第十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苏比哈什•C•贾殷.国际市场营销(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