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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上午,云南省勐海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督查组一行三人对县司法局关于领导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4年第二轮“查、听、谈”工作进行督查。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档案负责人共8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督查组重点对勐海县司法局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痕迹材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实施办法,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三公”管理情况和单位领导干部落实“查、听、谈”工作机制等4项工作进行了督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还查阅了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相关痕迹资料。
勐海县司法局局长桂保洲汇报了2014年度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和自查情况。
二、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
㈠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机关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好机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一步加强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新一轮思想解放,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司法行政工作,以先进的理念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保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抓好党性观念、职业道德、党风廉政和形势任务教育,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㈡强化职能服务理念,整合资源让群众更加满意。围绕全县“六查五比四不让,提升绩效保发展”和“激情海西显活力,融入主轴争先锋”以及“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齐创和谐我先行,齐助发展当先锋”主题,坚持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改进作风的切入点,整合服务资源,强化决策权威,推行绩效考核,综合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在促进科学发展上,立足部门职能,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思考谋划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发展营造环境、消除障碍、攻坚克难,为全县“保增长、促转型”工作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全力做好经济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创造性地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扎实做好各类特殊人群的教育工作,为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推进法治作出司法行政部门应有的贡献,同时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基层基础建设中遇到的难题;三是在提高群众满意率上,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真正把执法为民、服务为民落实在实际工作之中,切实解决好评议中提出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针对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满意。
㈢真诚实意服务企业,积极帮助企业共度难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对重点困难行业的帮扶力度,强化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强化对资源要素的保供力度,努力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在全县继续开展“千日卫法维权”和“公正办事,依法办证”活动,律师、公证工作要主动跟进,积极主动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开展技术进步、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政府涉法接待工作,引导企业依法解决利益诉求,努力疏导化解各类经济矛盾,帮助企业在危机中把握机遇,应对金融危机、解决经济纠纷、挽回经济损失。要充分发挥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在推进企业市场准入、扩大融资、提供财税支持和改善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㈣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关注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主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进程中所具有服务社会、贴近基层、联系群众职能优势的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积极投身农村改革发展中去,继续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三比”活动,进一步实施“3333”行动,为农业生产、农民维权、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繁荣农村法治文化。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纠纷调解、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进步,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县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中,紧紧围绕落实“三必”目标要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重点做好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农民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数、接待数的指标考核,确保全县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年递增不低于8%。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评价机制,在应援尽援基础上努力实现应援优援,最大程度地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㈤实实在在服务基层,着力提升基层一线实战能力。以开展优秀县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为契机,着眼于基层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增强基层一线实战能力的目标,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装备和业务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教育“四大实战平台”。开展以理论学习、法规培训、业务技能竞赛、办公自动化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和一线实战能力。高标准推进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内全县30%的司法所达到省优秀司法所标准,并抓好列入全省示范司法所建设以及全市5个示范司法所之一的高砂司法所创建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鼓励基层创新,提高基层战斗力,努力将县司法局建成“一线实战单位”,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㈥探索新型调解模式,创造性地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面对新形势下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要牢固树立调解优先原则,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整合调解资源,创新调解模式,进一步规范大调解领导管理体制,形成全县统一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体系。在全县普遍开展诉调、检调、公调对接工作,积极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不断探索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各类新型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和建立各类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侧重加强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民工讨薪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创造性地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㈦深化服务窗口作风建设,促进机关作风的全面升级。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是检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部署《关于印发2009年“六查五比四不让,提升绩效保发展”效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把提高机关干部素质作为窗口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争先进位意识,敢为人先,敢于创新,敢于和先进地区、先进同行比高低,把心思用在事业上,自我加压,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干事业,奋发有为谋发展。深化机关窗口作风建设,强化效能、强化服务和为群众办实事上求实效,加强重点窗口作风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把解决政令不畅、中间梗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作为机关窗口作风建设工作重点,努力整治在审批、执法、收费、服务等环节中的不良风气和突出问题,以窗口服务水平的改进和办事效率的提高,营造透明高效、群众满意的政务环境和服务环境,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全面升级。
(一) 机构设置: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八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科、基层科、法律援助科、社区矫正局、财务室、政治处,按照规定设立纪检组和党总支部。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矛盾调解中心。
(二) 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退二线不计)乡科级正职干部1名、乡科级副职干部5名。
(三) 人员结构:司法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31至40岁4人,41至50岁13人,50岁以上6人,队伍呈老化状态,中青年干部严重缺少。干部队伍文化程度偏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人,占总数13%;本科学历9人,占总数39%;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占总数48%。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
近年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 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 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良好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但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司法局局机关共有在职在编在岗人员20余人,肩负着八个职能科室以及二个下属事业单位重要职责,任务多、压力大,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尤其业务科室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大,人员力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人员学历、素质有待提高,全局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52%,特别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较少,高学历人才匮乏;专业人才短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共5人,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局机关目前有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科室担任重要职能,但因工资待遇低,存在不稳定性。
(二) 教育培训过于陈旧。目前只着眼在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简单培训、学历提升等活动上。思路不宽,眼光不远,致使队伍建设只围绕工作来开展,而不能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指导工作的创新开展。同时,就基层政法部门而言,由于对人员紧张,基层干部工作相当繁重,很难抽出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培训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在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材,以及培训师资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 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存在因循守旧、求稳怕变的
观念障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但在个别干部身上,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劲头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变,不求创新,导致工作机制落后,工作没有亮点,长期打不开局面,妨碍了司法工作深入发展。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 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一是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三是提高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二) 着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区司法行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道德讲堂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