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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技术和方法是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现代审计技术方法体系是在原始的查账基础上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完备到较完备逐渐发展起来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变革的根本动力是基于评价内容日益复杂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客观要求。归纳起来,审计技术和方法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账表导向审计(古代至20世纪四十年代末期);系统导向审计(20世纪五十年代初期至八十年代末期);风险导向审计(20世纪八十年代末期至现在)。
(一)账表导向审计。账表导向审计是审计人员为了查错防弊,以审查被审计单位会计事项为主要审计内容和过程的审计思路。在这种思路下,审计基本没有重点或重点环节。显然,审计工作的早期,这种思路是行得通的。
随着审计对象和内容的不断复杂化,这种思路便越来越显现出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这种审计技术和方法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每一笔交易从原始凭证的记录到与交易有关的各类会计文件的形成,及其在会计系统内的周转过程,对此进行详细检查是一项繁重复杂的工作。在大型企业中即使进行10%的抽查,也意味着要进行成千上万次核对、计算等。而这一艰巨的重复性劳动的目标则是为了寻找一个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的技术性记账错误;2、即使采用有限制的抽查技术,但由于对会计系统的不了解,也容易造成由于抽查原因而遗漏重大有问题项目的事件;3、由于以交易为基础的审计工作主要都是围绕着交易开展的,因此不容易发现会计工作中的程序性错误,对于会计系统中的缺陷和不合理现象也很难发现,这样即使查出了技术性错误或舞弊的情况,也不能追根溯源、堵塞漏洞、避免重犯。
(二)系统导向审计。系统导向审计是在评审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基础上进行的抽样审计。该审计模式将审计的重点放在对内部控制制度各个控制环节的审查上,目的是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之处,找出问题发生的根源,然后针对这些环节扩大检查范围;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之处,则可缩小其检查范围或简化其审计程序。在这种审计模式下,是否检查凭证与经济事项、检查多少凭证与经济事项都不再是毫无目的的大海捞针,而是建立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认识基础上的重点审查。
系统导向审计是审计技术的一大突破,主要表现在:1、通过了解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健全及是否得到有效实施,确定审计的重点,以提高审计效率;2、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进行测试,即实施“控制测试”程序,评价控制风险,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规划和控制;3、对改善企业管理制度和业务处理程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常的做法是向管理当局提交管理建议书。
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系统导向审计方法也不是万能。如它对无规律的业务就很难发挥作用。在实践中,审计人员发现,以系统为导向的审计方法存在着一种危险的趋势,即由于审计人员特别强调对于系统的检查,因而给管理部门造成错觉,认为控制方面的缺陷只能用控制来弥补,这就容易形成为了控制系统而加强控制的状况,其结果是控制系统的确是加强了,但是系统所产生的结果并没有得到改进,造成这种危险趋势的根本原因是,在强调控制系统的同时忽略了人的因素。系统导向审计还存在一项更大的无法解决的致命弱点,那就是基于内部控制系统的审计模式没有与审计风险联系起来,没有为有效降低审计风险提供指南和帮助,而影响审计风险的因素要远远超出内部控制系统的作用范围。在当今这个审计风险大爆炸的时代,降低审计风险已成为审计人员考虑的首要因素,因此系统导向审计必然要被更适合现代审计环境的新的审计模式所代替,那就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三)风险导向审计。在审计技术和方法从传统的账表导向审计向系统导向审计发展的过程中,风险的种子实际上已经埋下了。因为当时大多采用测试和抽查的方式进行审计。也就是说审计人员是用检查一部分事项取得的证据来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这就必然存在意见偏差的可能性,一旦不当的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使用者造成损失,审计人员就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审计风险也由此产生了。为了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低水平,风险导向审计应运而生。
风险导向审计是审计人员以规避、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为出发点,确定审计性质、范围和时间的一种审计思路。它要求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评价,还要对形成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
风险导向审计按审计发展模式可以分两个阶段: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和经营风险导向审计。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和经营风险导向审计均以风险评估为起点,同时都将风险与控制方法贯穿运用于审计全过程,使审计过程成为一个不断克服和降低审计风险的过程。因此,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和经营风险导向审计两种审计模式在风险评估策略上存在一定的相同之处,但同时更多地体现出了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风险评估导向不同。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是以控制风险为导向的,而经营风险导向审计是以战略经营风险为导向的;2、风险评估范围不同。在实务中运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时,审计人员往往忽略对固有风险的准确评估,而将固有风险简单地确定为高水平。因此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下审计人员往往不注重从宏观层面上了解企业及其环境,而只关注企业的内部控制。因此,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下,审计人员实际上只仅仅依赖对控制风险所做的粗放型评估来直接、大致确定检查风险水平。经营风险导向审计要比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对企业了解得更透。它将被审计单位置于广泛的系统中,认为有效的审计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环境、战略目标和措施、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主要业务活动和关键经营环节以及剩余风险进行深入的了解;3、风险评估具体方法不同。风险评估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检查、函证、询问、穿行测试、分析性程序等多种审计取证手法。虽然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客观上要求大量使用分析性程序来进行风险评估,但由于实务中审计人员往往忽略对固有风险的准确评估,因此限制了分析性程序的运用范围。而且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对于信息的再加工重视程度不够,分析性程序主要适用在报表分析上。而在经营风险导向审计下,风险评估以分析性程序为中心,分析性程序成为最重要 的程序。而且随着分析性程序功能的不断扩大,分析性程序开始走向多样化,审计人员不仅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同时也对非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二、我国审计技术和方法的现实选择与趋势
在我国现阶段,可以考虑选择以下两种混合审计模式:一是以系统导向审计为主,结合风险导向审计的混合审计模式。此法一般适用于资产、资本规模较大,经济业务比较复杂,经营范围比较广,组织结构庞大、分散的上市公司、跨国公司、企业集团;二是以账表导向审计为主,结合风险导向审计的混合审计模式。该法适用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民营企业,通常其资产、资本和经营规模比较小,业务流程简单,经营范围单一,管理层次较少。但采用何种模式,都应该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结合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
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和审计目标的变化,引用风险导向审计已是大势所趋。经营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更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必然会在审计中成为主流审计技术和方法。在欧美发达国家,风险导向审计已被会计师事务所广泛采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表明我国审计将要经历西方发达国家审计的发展历程,所以我国推行风险导向审计是大势所趋。
主要参考文献:
[1]郑子远.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产生的背景以及特点分析[J].财会通讯,2011.11.
「关键词 政府环境审计 现状 发展趋势 技术
当环境问题真正开始威胁到人类的生存时,学术界和政府部门都做出了反应。在政府方面,不仅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并且环境保护正日益成为各政府部门共同关注的焦点,很多过去被认为与环境保护关系不大的部门正在逐渐承担起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职能。在学术界,为了回答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心和对经济增长前景的担忧而出现了一门经济学的分支学科———环境经济学,已产生了广泛的,其在、审计学上的促进了这些传统学科对环境问题的考虑。政府部门在环境保护上职能的加强与环境保护领域理论的发展,促成了政府环境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一、政府环境审计的产生和定义
目前,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环境保护工作在具有广泛的性:政府在创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中,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将环境保护贯穿到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以及政府各部门中;大量的生产、生活活动都参与到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活动中。
(一)政府环境审计的产生
审计机关作为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应该并且能够参与到环境保护这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中去,是因为政府环境审计作用的不可替代性和产生条件的成熟。
1 政府环境审计作用的不可替代性
自审计机关成立以后产生并发展了多项政府专项审计,政府环境审计只有具备了其他专项审计没有的功能,才有产生的必要;又因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促进环境保护的当然部门,政府环境审计还必须发挥这些部门所没有的作用,才能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独立地位而不是这些部门工作的重复。
(1)促进环境保护资金的有效使用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国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逐年增加。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预计“十五”期间全国环境保护投资共需7000亿元,约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 3%,比“八五”、“九五”有较大提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尽管环境保护投资的绝对数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相对数都在逐年增加,但与严峻的环境形势和艰巨的环保任务相比,环保投资仍然是紧张的。这些环保投资大都用于解决紧迫的环境问题、开发关系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项目上,必须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运行的有效性。
虽然负责主管环境保护的政府部门,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等,是监督环保资金使用和效率的主要部门,但仅有这一层面的工作还是不够的。除资金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外,还应该有独立的第三方对环保资金的有效使用进行监督。审计监督是经济社会评价资金使用、促进资金管理者和使用者行为的合规、实现资金效益优化的主要方式,在环保资金方面政府审计能够发挥这些职能。而由于环境保护主要是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投资占相当大比例,对这些资金的审计主要由政府审计部门承担。
审计机关对环境保护资金的监督检查,为实现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客观评价,就必须突出对环境因素的考虑,这正是环境保护资金审计不同于其他资金审计的地方,也正体现了政府环境审计在环境保护资金的监督检查上的不可替代性。
(2)促进政府环境政策的落实和完善
政府强化环境保护的措施、行动是通过一系列的环境政策、法规体现的。一方面,环境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直接影响着环境保护的效果,首先必须确保环保政策的执行,审计通过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运用审计的监督处理予以纠正,促进环境政策的落实。另一方面,在我国,部分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改革、完善这些管理制度势在必行。环境政策,尤其是环境经济政策的改革需要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之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公允地提供分析资料,尤其是定量分析,政府环境审计可以完成这项工作。此外,目前我国政府的一些环境政策首先是以试点的方式在部分地区实施的,对这些试点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同样需要审计机关以独立的身份提供分析材料及建议。
2 政府环境审计产生条件的成熟
我国的政府环境审计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从实践看,也具备了开展的条件。
(1)初步建成了政府环境审计的依据
关于环境审计的法律依据,有一个认识的过程。一方面,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海洋、大气等专项环境保护法规中,都规定“政府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资金能够合规使用,不被非环境保护项目挤占、挪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也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但由于这些规定没有直接将审计与环境保护或环境保护资金联系起来,所以过去很少也很难理解环境审计的法律依据。随着国际环境审计的兴起与发展,我国审计机关逐渐加深了对上述法律依据的理解,为开展环境审计找到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政府其他部门也逐渐认识到了环境审计的作用,在一些新近出台的法规中,对环境审计有了直接的规定,为环境审计提供了更直接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三十七条就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防沙治沙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2)审计机关内设立环境审计部门使政府环境审计有了组织保障。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的一个表现就是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务院在批准审计署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强化了环境审计的职能,审计署据此设立了有关环境审计的机构———农业与资源保护审计司,审计署18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审计机关也分别设立了从事环境审计的机构。
(二)政府环境审计的定义
环境审计最初是为降低环境风险而自发开展的内部审计,后来一些国家的审计机关逐渐参与其中,直至1992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成立了环境审计委员会,鼓励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关注环境问题”,政府环境审计得以迅速发展。目前,对环境审计的定义尚未有统一定论,参照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定义框架,我们将政府环境审计界定为“为促进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由审计机关对政府和(或)企事业单位等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所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等工作”。
上述定义中界定的政府环境审计关注环境管理和有关的经济活动,实质是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所以,在探索环境审计时,首先需明确环境保护的范围。环境保护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环境保护指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与建设等,广义的环境保护则在狭义环境保护基础上涵盖了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人口等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提出“全国实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这说明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范围与狭义环境保护的范围是相符的,其他与资源、人口等可持续发展有关的工作则分属于其他工作之中。与此相适应,目前我国政府环境审计的范围是与狭义的环境保护范围一致的,即设定为污染防治审计和生态建设审计。
定义将政府环境审计目标的界定为“为促进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该目标的提出,既考虑到了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对审计机关涉足环境保护领域的鼓励,又充分考虑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和政府环境审计未来的发展。1995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十五届大会发表的《开罗宣言》中指出“鉴于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问题的重要性,国际审计组织鼓励各最高审计机关在行使审计职责时,对环境问题进行考虑”,表明政府环境审计的最根本目标是促进各国的环境保护。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国际政府环境审计越来越强调对可持续发展的考虑,认为最高审计机关应在两方面促进政府致力于可持续发展,一是促使政府明确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承诺,二是促使政府对其承诺负责。虽然我国目前环境保护范围是偏向狭义的,但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将我国政府环境审计的目标定义为“为促进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符合国际政府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针对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特点,政府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应立足于促进政府在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工作的加强或改善。近几年审计机关开展的环境审计项目都是围绕该目标进行的。
二、政府环境审计的现状与发展
(一)政府环境审计的现状
总的说来,我国的政府环境审计目前处于探索阶段。
自1998年以来,审计署在全国范围组织实施的环境审计项目主要围绕当前国家环境保护的重点进行,开展的项目主要有: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审计调查、46个重点城市排污费审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退耕还林试点工程资金审计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机关也针对当地环境保护的特点,开展了一些环境审计或调查。通过几年的探索,逐步明确了以下一些问题。
1 在审计对象上,以环境保护资金为主。
尽管政府环境审计的对象包括环境保护资金、环境政策、政府部门的有关活动等,我国目前的政府环境审计仍是以环境保护资金审计为主。这是因为,首先,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金的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而我国环境保护资金的来源,在《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中,政府投资占投资总需求的56%,而企业投资所占的44%中有相当部分来源于国有企业,因此我国环境保护资金的大部分都在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内。其次,对环境政策、政府部门活动的审计,在宪法和审计法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审计机关只能通过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反映环境政策、政府部门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促进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再次,由于政府部门职责划分的不同,西方国家审计机关开展环境审计时所拥有的一些职责,在我国是属于其他政府部门的,例如,环境管理方面的职能,在我国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在目前没有开展与这些部门联合审计的情况下,审计机关的工作权限受到一定限制。
2 在审计类型上,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
尽管在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这份指导性文件中提到“政府审计的全部内容———财务审计、合规审计和绩效审计也应用于环境审计领域”(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2001),但在我国政府环境审计的具体实践中,目前是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的。
这是因为,首先从法律依据看,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是我国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政府环境审计也必然要履行这项职责。而虽然法律对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做出了一些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就规定“审计是审计机关……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但仅是在资金的效益方面做出了规定,而绩效审计所包含的其它很多内容,如,对政策制定的评价、对政府环境管理绩效的评价等,没有在法律上予以直接规定。
其次,从我国环境保护的形势看,国家投入的环境保护资金大部分用于加强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降低生态环境脆弱度方面,政策、项目、甚至政府部门环境管理的绩效首先取决于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真实、合法。而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几年开展的审计都发现在环境保护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等环节上,在资金的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中,存在违反国家财经规定及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现象,直接影响了有关政策、项目的绩效。例如,在2001年审计署组织的对退耕还林试点工程资金审计中,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 4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8 3%.而且,环境保护资金中有很大一部分具有使用的分散性,如退耕还林工程资金中的粮食补助费落实到退耕农户,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中的安置费落实到森工企业职工,如果资金使用、管理上出现问题,最基层的个体因为保护环境而付出的成本就得不到补偿,必然影响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所以,必须首先保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
再次,从审计资源看,开展绩效审计需要运用环境管理、环境经济评价领域的一些知识。在目前我国的会计核算在这方面缺乏完整的资料和完善的方法的情况下,对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更高。国外审计机关满足开展绩效审计所需审计资源的做法主要是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多样化和利用外部专家。我国审计机关虽然也努力满足这项需求,但由于体制、经费、时间等因素的限制,目前只是很有限地在某些单项方面能够满足,离全面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3 在审计内容上,受上述审计对象和审计类型的影响,目前我国政府环境审计主要包括对环境保护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审计,对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的审计,对环境保护制度的合理、有效性的审计等内容。其中的后两项内容,是以环境保护资金为载体展开的。
(二)中国政府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
政府环境审计今后的发展,是继续探索环境审计理论和实践的过程。一方面,国际组织和一些发达国家政府环境审计的发展可以说代表着一定的发展趋势,我们在对外交流中,也必然受到国际环境审计发展的影响。这促使我们在审计对象、审计方法、审计内容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扩展,例如,今年在参加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按照会议的分工,我国要提供有关固体废弃物审计的案例。而在这之前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均没有开展过此类审计,为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审计署实施了对北京市医疗垃圾的审计调查,在组织方法、审计内容、审计方法、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另一方面,政府环境审计的发展还必须充分考虑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1 在审计对象和审计上,将逐步增强对环境政策的关注。
国际上政府环境审计从一开始就将环境政策作为主要关注对象。1993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向171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发送了第一次环境审计问卷,其中的一个就是各国政府是否已经制定绿色规划或环境方面的法定政策。在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用以指导各国最高审计机关的文件《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甚至提出了“对计划的环境政策进行评估”。对环境政策的重视是因为在环境管理中,将逐渐增强对环境经济政策的运用。在1992年我国政府制定的环境与十大对策中,对环境经济政策做了很充分的阐述:“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要逐步开征资源利用补偿费,并开展对环境税的;研究并试行把资源和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市场价格准确反映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代价;制定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的时限标准,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标准,促进污染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对环境污染治理、废物综合利用和自然保护等公益性明显的项目,要给予必要的税收、信贷和价格优惠;在吸收和利用外资时,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同时安排的内容,引进项目时,要切实把住关口,防止污染向我国转移”(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计划委员会,1994)。尽管在这之后近十年的发展与改革中,环境经济政策在我国环境管理中的运用尚没有完全实现上述规划的目标,但我国环境管理的趋势必然是不断加强对环境经济政策的运用。而从另一个角度说,环境经济政策的两种最基本功能是行为激励和资金配置,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资金供给不足的局面在今后一个时间内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善,政府环境管理将侧重于通过发挥环境经济政策资金配置的功能以实现环境保护各项目标。所以,今后环境经济政策在我国环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不断增强,并且将突出其资金配置功能。
环境管理的这个特征,对我国政府环境审计的正好与国际政府环境审计关注环境政策的趋势是相符的。其一、政府环境审计要关注政策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政府运用环境经济政策的必然性使其进入了审计机关的工作范围。其二、对环境经济政策资金配置功能的侧重,使得环境经济政策的目标、操作手段等更强调对资金的考虑,这恰好可以使以环境保护资金为主要审计对象、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要审计类型的我国政府环境审计能够比较容易地增加对环境经济政策的评价,逐步过渡到绩效审计上。
2 在审计类型上,将逐渐增加绩效审计。
国际上审计的发展趋势已经转向绩效审计,环境问题是绩效审计关注的内容之一。以荷兰审计院为例,在其所制定的工作计划中强调重点关注以下环境问题: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气候变化、对自然资源的过量开发、对健康的威胁、对外部安全的威胁、物理环境的退化等。
我国的政府审计要跟上国际发展,必须在审计类型上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我国政府环境审计中增加绩效审计类型,有以下一些有利的条件。首先,已经积累了一些对单项政策、单项环境保护工程等进行评价的经验。在近几年开展的环境专项资金审计中,在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等环节上都尽可能地将一些绩效评价的内容纳入考虑范围。如,对天然林保护资金、退耕还林试点工程资金的审计,通过检查林木成活率、树种比例等指标,对工程完成质量进行了检查;在排污费审计中,通过对排污费征收、管理环节的检查,提出了完善排污费政策的建议。其次,我们有与专业机构、专业部门合作的条件。即使是在那些对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有一定经验的国家,审计人员也承认:对环境方面的效果进行评价是很困难的,尤其是当技术化程度不断增强时,有时审计人员从所得到的信息中不能得出任何结论。克服这一困难的做法是聘请外部专家,前提是必须得到相关权威部门,如环境部、资源部等的支持。而经过近几年审计机关的努力,对环境保护资金审计的工作已经引起了国务院及一些部门的注意,在一些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或法规中,明确要求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尽管这些规定是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作出的,但有助于审计机关通过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系,进而实现与专业机构、专业部门的合作。
需认识到的是,尽管我们已经开始在环境审计中尽量地尝试做一些绩效方面的评价,并且将来的发展方向也是向绩效审计靠近,但与国外环境绩效审计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在内容上,我们对环境经济政策、环境项目等所做的绩效评价都是以环境保护资金为载体的,这使得我们的绩效审计内容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国外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则要广泛得多,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列示的绩效审计内容包括: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合规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在现有体制下,我国审计机关如果开展其中的一些审计,有可能造成越权,如对政府环境管理部门的管理绩效进行审计。缩小与国外环境绩效审计的差距,应尽快加强与环境管理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对绩效的评价。
3 就环境问题开展国际联合审计
随着人类活动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的加强,环境问题超越国界,形成和发展为国际环境问题。全球性的气候变暖、臭氧层的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酸雨等环境问题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挑战。并且随着经济活动对环境的潜伏性影响不断显露,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不再是仅依靠一国的力量就可以解决的,应对国际环境问题的是国际环境保护,即各国政府、国际社会、各国民众共同对环境问题采取措施或行动。审计机关关注环境问题也应该注意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国际化的特点。
事实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充分注意到了环境保护越来越趋于国际化的发展趋势,“鼓励各国最高审计机关联合开展环境审计”的观点散见于委员会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其他文件中。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制定的2002至2004年工作计划表明,目前委员会所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各国最高审计机关联合起来对跨国环境问题进行审计,二是对环境政策及相关补充规定进行审计,三是对国际环境协定进行审计。从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已有的指导性工作文件和各区域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情况看,对国际环境协定的审计是近几年开展较多的活动。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的第一部正式文件即是《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如何在国际环境协定的审计方面开展合作》,在该文件的指导下,一些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联合开展了对一些国际环境协定的审计。以最高审计机关欧洲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为例,1998年至2002年,主要组织了对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公约的审计。如荷兰、波兰、挪威、土耳其等8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联合开展了对《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MARPOLConvention)的审计;此外,在欧洲,还联合开展了对《赫尔辛基公约》(HelsinkiConvention)和《东北太平洋环境公约》(OSPARConvention)的审计。而他们2003年度的工作计划则将对废弃物管理方面的国际协议进行审计列上了议事日程。
在对跨国环境问题进行审计方面,我国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在海域污染、河流污染、土地荒漠化等问题上都需与邻国共同采取措施治理。这也给我国审计机关与其他国家审计机关联合进行环境审计提供了条件,而且审计署可以利用其担任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主席的身份,鼓励其他亚洲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开展对跨国环境问题的审计。
在对国际环境保护协议的审计方面,当审计机关对政府执行环境国际公约情况的审计逐渐得到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认可时,对国际环境协议的审计就能够成为评价本国政府所承担的国际环境责任的一种有效方式。中国政府始终积极参与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先后签署和批准了《生物多样性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防治荒漠化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海洋倾废公约》等国际环境协定,审计机关对国际环境协定的审计有助于增强世界对我国政府执行协定情况评价的认同性。另一方面,国际环境协议中的一些根本原则是需要缔约国制定具体规定来贯彻的,审计机关对政府执行环境国际公约情况的审计,首先要对政府制定具体规定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我国政府所签署和批准的国际环境协定,严格地限制了我国一些传统产业或经济活动的发展,国内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构来促进各级政府对协议的遵循,我国的审计机关应该借鉴欧洲国家审计机关在这方面的经验,开展对国际环境保护协议的审计。
上述我国政府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是针对环境审计的长期发展而言的,与我国环境审计的现状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但这并不妨碍审计机关在环境审计领域一边探索一边发展。
三、政府环境审计的技术环境审计要求
在进行审计活动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三个要素,即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这意味着对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的进一步拓展。上文所述的环境审计在内容上的拓展表明还必须在审计方法上有所突破。
关键词:会计;会计核算;会计审计
1会计审计与会计核算
1.1会计审计
会计审计工作是指对于企业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会计审计工作主要针对会计活动和与之相关的会计资料,是对再生产过程中价值活动计量、记录与预测的研究。
1.2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主要针对已经发生并且实际完成的经济活动,必须要满足核算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核算结果的合法性、核算方法的一致性。核算计量尺度为货币,主要对会计主体资金运动的反映,总体来说包括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的记账、算账、对账以及报账。所以,应该采取有效的方法,保证会计核算工作高效展开。
2会计审计中会计核算的方法
2.1在会计工作中设置会计科目以及采取复式记账法
在会计工作中分析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并根据内容将其进行合理分类,例如会计中主要存在的会计科目包括资产、负债、利润等几大类别。而复式记账法就是指对于已经发生的会计经济业务进行记账,一项业务通常涉及2个或多个会计账户里,同等金额,记在2个甚至更多的会计账户里。复式记账法可以全面、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要素的变化,从根源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1]。
2.2采用账户分析法
在复式记账法中,将同一经济活动的发生额登记在不同的会计账户中,这种存在在不同账户之间的关系就是所谓的账户对应关系。在会计核算中要采用账户分析法,结合这种账户之间存在的密切相关性去发现没有对应存在的记录,发现不合理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比如,针对企业活动有联系的所有银行的存款和借款,可以清楚地了解每一笔资金的流入和流出,及时发现不明去向的资金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通过账户分析法的应用甚至还可以发现账目中存在的作弊问题,找到中饱私囊的事件。
2.3填制与登记会计信息
1)填制凭证。填制原始凭证可以保证会计经济活动留有书面数据,保证整体会计资料的完整,同时登记会计凭证也可以为会计账薄的登记提供保证。会计凭证可以详细记录经纪业务的发生时间、发生的内容、经办人等,既清晰明了,又可以明确责任。最重要的是,登记会计凭证方便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展开,提高了工作效率。2)登记会计账簿。会计账薄就是将会计凭证汇总在一起,分门别类地登记在会计账薄中,有利于会计核算工作的展开。而且完整全面地记录也保证了企业有效进行经济管理工作。3)编制财务报表。会计财务报表是在完整的会计账簿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形成的核算指标,主要采取表格形式,定期进行汇总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报表。在相应的会计资料都编制和登记之后,利用他们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对比分析,即核对法。通过核对会计总账、会计分账、财务报表、会计账薄、会计凭证,发现不同资料中同一会计经济业务活动的相关内容、数据信息是否一致,找到存在差异的地方,进而追究责任,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问题的性质。4)计算成本。计算成本就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所有花销,进行归类整理,汇总出各生产要素的成本以及总成本,考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有的物资消耗,分析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成本费用,为实现低成本、高收益的经营效果提供分析依据。5)财产清查。主要就是指通过对会计账目的核算,盘点实际物资,达到账实相符,也可以提高对财产物资的管理。
3提高会计核算效率的措施
3.1加强会计电算化的使用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会计工作方面也存在相应的计算机应用---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可以提高处理会计经济业务活动的效率,减少因为会计人员粗心操作因素产生的问题,保证会计核算的快速、准确。而且会有效减少内部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包庇以及中饱私囊现象的发生[2]。
3.2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制度
通过完善岗位职责制度,将会计工作细化,落实在相应岗位中。在核算过程中,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追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同时要加强人员对会计资料整理、管理的水平,建立资料借阅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充分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作为企业整体财务管理的依据。所以明确各会计岗位的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对会计工作十分有意义。
3.3提高会计监督水平
做好会计工作的监督工作,可以有效保证会计工作的进行。而且会计监督作为会计的两大职能之一,与会计核算工作相辅相成。会计核算工作是会计监督工作展开的前提条件,而会计监督又会监测和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可靠性。做好会计监督工作,可以保证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可以减少问题的发生。
4结语
通过会计核算,将企业经济活动转化为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得到一个属于企业真实情况的会计资料,有利于分析企业的实际财务情况。会计审计相关工作人员将企业最真实的资料提供给投资者,有利于其客观地对企业作出分析。本论文主要阐述了几种会计核算的方法,以及简单提出几点措施来加强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希望本论文的分析可以对会计审计中的会计核算有所作用,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刘远风.浅析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时代金融,2015(21):12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