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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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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概念

第1篇

关键词:博弈论高校韩国语笔译教学作用

一、博弈论概念

博弈论,又称游戏理论,是一种源自游戏的数学研究,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寻求最佳的游戏,使得游戏的局中人能够获得最大的赢得。由于在游戏中,每一个参与者得到的结果不仅取决于自身的策略选择,同时也取决于其他参与者的策略选择,因此博弈论对于策略问题的研究,并不仅仅局限于决策方的立场和策略,还包括对各决策方策略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分析,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得出具有最理性的策略,从而实现最大收益。博弈可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种,若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能够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则为合作博弈,反之则为非合作博弈。目前来看,合作博弈主要强调集体主义、公平公正,而非合作博弈主要强调个人理性及个人的最优决策,两者在社会、政治、国防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二、笔译的博弈形式

在外语翻译中,面对两种不同的语言文化背景,对翻译人员的策略选择形成了一定的约束和限制。由于翻译人员与源语作者很难达成一个双方认同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因此表现为大量的非合作博弈及少量的合作博弈。

例如,在高校外语笔译教学中,教师往往针对课本中的例句进行讲解,这种对既定内容的传授,使得学生普遍认可教材中的翻译结果,从而形成一种合作博弈的形式。这种形式的本质是一种模仿性学习,同时也是笔译教学的初级阶段。教师在教学以及课外作业的布置中,同样是对既定内容的传播。换言之,教师认可教材中提到的“标准答案”,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与原译者之间建立起一种有约束力的协议,同样属于合作博弈。因此,如果笔译教学仅仅停留在对教材的模仿和认可阶段,只是一种初级的合作博弈。

要想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实现笔译教学从初级到高级的提升,就必须敢于打破常规,引导学生对教材内容提出质疑,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摒弃和纠正,推动教学活动进入到讨论和研究的层面,实现探究性学习。这种形式实际上是对原译者的质疑,属于一种非合作博弈形式,同时也是笔译教学中的高级阶段。

三、笔译的博弈教学

对于外语的翻译通常有直译和意译两种形式。一方面,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性,不同民族和地域有着自己独特的语言,在翻译中很难做到一一对应,这时就只能通过词语与文章的上下联系,进行意译。例如:‘그 사람은 구두쇠입니다’,意译为“那人是个吝啬鬼”,这里的구두쇠在韩国语中是一个派生词,如果直译,会让人不知所云。另一方面,人类的生活在本质上存在许多相通之处,且中韩两国文化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很多词语和句子采用直译的方式也不会产生歧义。例如,‘철수는 소와 같이 자기의 투박한 본성을 지켜왔으며 꾸준히 일만 하였다’,就可直译为“哲秀就像头老黄牛,有着忠厚老实的本性,光知道埋头干活。”从博弈论角度分析,直译属于合作博弈,而意译则属于非合作博弈。但这两种翻译方式是十分简单的二分法,对于较为复杂的作品,很难使用直译和意译进行解释,需要从更高的层面,也就是从归化与异化的博弈策略进行审视。

在笔译过程中,译者需要对各种意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选择归化策略或者异化策略。影响策略选择的因素,不仅包括两种不同的语言体系和文化背景,也涉及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甚至包括一些主观因素,如源语作者的要求、读者的期待等。归化,就是要把原文本土化,以目标语或译文读者为归宿,采取目标语读者所习惯的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归化翻译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译文,增强译文的可读性和欣赏性。例如,‘그 동안 우리 고향은 모든 것이 몰라 보게 변했다’,应该译为“这期间,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中文里一个常用的成语,能使读者准确地把握句子的意思,这种翻译策略主要是在综合考虑中国读者阅读期待的前提下作出的选择。反之,异化的原则是在翻译上迁就外来文化的语言特点,要求译者向作者靠拢,采取相应于作者所使用的源语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使用异化策略的目的在于保存和反映异域民族特征和语言风格特色,为译文读者保留异国情调。例如,韩国有一种传统表演艺术叫做‘판소리’,是一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曲艺形式。对‘판소리’有多种译法,如“板声”、“清唱”、“南唱道”等。《高丽亚那》期刊中将它翻译为“盘瑟俚”,无论在译义上还是在译音上,“盘瑟俚”都与‘판소리’吻合,较好地保留了源语的构词形式和文化内涵,可以说翻译得天衣无缝。

从实际应用方面看,笔译教学应该坚持直译策略、意译策略与归化策略、异化策略的辩证统一,培养学生灵活机动的策略反应能力,将翻译动机与制约因素相互结合,培养学生形成相对成熟的翻译理念,才能切实保证高校韩国语笔译教学的有效性,提升教学水平。

四、结语

总之,将博弈论概念引入高校韩国语笔译教学中,可以有效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培养出专业素质高且具有创新思维能力的翻译人才,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第2篇

本文以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策略的提出、发展及不断完善为主线,在指出原初概念缺陷的基础上,文章从非对称博弈、有限群体、随机因素及动态过程四个方面分别介绍了博弈论理论家们对该概念的拓展。

关键词:进化稳定策略;渐近稳定性;严格N群体ESS;随机稳定集;群体稳定集

引言

进化博弈理论来自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至少自雷威丁(Lewontin 1960)用于解释生态现象 ②就已经产生了。但直到1973年梅纳德·史密斯和普莱斯(Maynard Smith and Price)、梅纳德·史密斯(1974)提出了该理论的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策略[3](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ESS)及泰勒和乔克(Taylor and Jonker)提出该理论的基本动态概念---模拟者动态以后,进化博弈理论得到了理论界的普遍关注。特别是1992年关于进化博弈理论发展的国际学术会议在康奈尔大学的召开,正式确定了进化博弈理论在经济学上的学术地位,此后,该理论在经济学便上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及广泛的应用。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运用进化博弈理论来分析诸如社会制度变迁[阿克赛尔罗德和米尔顿(Axelrod and Hamilton 1981);阿克赛尔罗德(1984)]、行业发展趋势[波特Porter 1980)]、股市发展方向[康利斯克(Conlisk 1980);利奈尔和罗尔(Cornell and Roll 1981)]、消费者对品牌的选择[凯思和史培罗(Katz and Shapiro 1985)]、社会学习过程[弗登博格(Fudenberg 1995)]及社会习俗形成[彼特·杨,(H. Peyton Young 1993,1998)等领域的相关问题。进化稳定策略是进化博弈理论最基本的均衡概念,它具有广泛的应用并在发展中得到了不断完善。本文以进化稳定策略概念的发展为主线来介绍博弈论理论家们对它在不同条件下的拓展。

一、原初ESS定义及其缺陷

在梅纳德·史密斯和普莱斯(1973);梅纳德·史密斯(1974)提出进化稳定策略概念以前,进化博弈理论的发展还仅仅处于萌芽阶段。在这一时期生态学家们主要应用纯数学理论如极限环、分岔、奇异吸引子(罗森,Rosen 1970)等概念来描述生态演化系统并用于解释生态现象,同时把生物之间的互动行为纳入到进化模型之中(威尔·艾德瓦兹,Wynne-Edwards 1962),他们处理问题的方法已经蕴含了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思想。

在七十年代,生态学理论和博弈理论在各自领域中都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同时实验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也获得了经济学界的一致认同,这些条件为进化论与博弈论的结合提供了理论和现实基础。生态学家梅纳德·史密斯和普莱斯(1973)在总结以前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策略③ ,该均衡概念的提出使得进化博弈理论的研究有了明确的方向,为进化博弈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所谓进化稳定策略就是指:如果占群体绝大多数的个体选择进化稳定策略,那么小的突变者群体就不可能侵入到这个群体。或者说,在自然选择压力下,突变者要么改变策略而选择进化稳定策略,要么退出系统而在进化过程中消失。下面我们给出梅纳德·史密斯和普莱斯(1973)所定义的进化稳定策略(文献[3]对此有详细的介绍):

说是进化稳定策略,如果,存在一个④,不等式对任意都成立。其中A是群体中个体博弈时的支付矩阵;y表示突变策略;是一个与突变策略y有关的常数,称之为侵入界限(Invasion Barriers);表示选择进化稳定策略群体与选择突变策略群体所组成的混合群体。从定义可以看出,当系统处于进化稳定状态时(群体选择进化稳定策略时所处的状态就是进化稳定状态),除非有来自外部强大的冲击,否则系统就不会偏离进化稳定状态,即系统会“锁定”(Lock in)于该状态。定义的直观意思就是,当一个系统处于进化稳定均衡的吸引域范围之内时,它就能够抵抗来自外部的小冲击。显然,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静态概念,但它却可以描述出系统的局部即吸引域内的动态性质。

原初进化稳定策略定义为以后的研究者提供了理论基础,但它是建立在许多理想化的假定之上,存在着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第一,梅纳德·史密斯等是在研究生态现象时提出的进化稳定策略概念的,由于动植物的行为完全是由其基因决定的。因而,每个种群体都被程式化为一个纯策略,整个生态环境的所有种群也被看作一个大群体。然而,同一种群的个体由于其性别不同、需要不同、能力不同、基因突变或基因遗传⑤ 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它们的行为,把每一个种群行为程式化一个纯策略是没有太强说服力的,把一个生态环境中所有种群看作一个大群体也存在不妥之处;第二,从梅纳德·史密斯等提出的进化稳定策略定义可以看出,它仅适应于互不重叠且相互独立的突变因素的影响,其吸引域半径只与单个突变因素y有关,也就是说只有等到一个突变因素对群体的影响消失之后,才能出现另一个突变因素,现实中出现这种现象是非常偶然的;第三,梅纳德·史密斯等为了技术上处理的方便及更好地利用数学工具和博弈论来描述生态演化过程而假定群体规模无限大 ⑥,即隐含地假定博弈的支付⑦ 空间是一个连通、闭集,这个假定不符合现实;第四,从原初的进化稳定策略定义可以看出,它是一个静态概念,只能描述系统的局部动态性质,没有涉及到动态系统整体的调整过程,而现实中许多系统的均衡依赖于系统的整体动态性质。

从生态意义上说,进化稳定策略把种群之间的互动行为纳入到模型之中,推广了达尔文的优胜劣汰理论,然而与纳什均衡概念相比,进化稳定策略并不能解释群体如何达到稳定的。它只能回答一旦达到了这种稳定状态,原群体就对突变者群体者具有较强的抵抗力。也就是说,它只能回答当系统处于某一个均衡点的吸引域时,在一定条件下,随着时间的演化,该系统就会趋于这个均衡点,而当系统有多重均衡或者多个吸引域时,原初的定义就显得无能为力了。事实上梅纳德·史密斯和帕克(Maynard Smith and Parker 1976)、梅纳德·史密斯(1978;1979)已经识到原初定义的某些缺陷,梅纳德·史密斯(1982)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修进并提出了修进的ESS(Modified ESS)概念。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介绍理论家对进化稳定均衡所作的拓展。

二、非对称群体中的ESS概念

梅纳德·史密斯早在1979年就已经意识到,原初的进化稳定策略在处理多群体非对称博弈时遇到了困难。他发现,在现实中,如生态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中的许多策略互动行为可能发生于两个或多个群体的个体之间,个体之间进行的是非对称博弈,单用原初定义不能很好解释现实中的这些现象。如何把静态的单群体进化稳定标准拓展到多群体情形呢?在单群体中,所有的个体都被程式化了一个纯策略(梅纳德·史密斯假定只有纯策略是可以遗传的),个体之间进行的是两两重复匿名博弈;并且在单群体中,规模很少的突变因素对群体所产生的影响是可以忽略的,因此,非严格纳什均衡策略不可能侵入到最优反应的严格纳什均衡策略群体。在多群体中,突变因素可能来自于各个群体,突变策略者的互动行为会对群体行为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因此,原初的进化稳定标准仅仅限于严格纳什均衡之间的选择就不能运用于解释多群体情形。Selten(1980)认为,把均衡概念由单群体拓展到多群体不是一个简单的过渡,而是涉及到系统的动态调整过程及动态稳定性等一系列的变化。哈曼斯顿(Hammerstein 1981)认为,在非对称博弈中,个体更加倾向于应用稳定策略来选择行为并决定竞争结果,而这些稳定策略与进化稳定策略相比,可能会有更少的“吸引域”。因此,由进化稳定策略定义所得的结论就显得有点似是而非了,但他没有作出进一步解释。

泽尔腾(Selten (1980))首次深入地研究了非对称博弈动态稳定性并利用两群体博弈情形证明 “在非对称博弈原初进化稳定策略必定是严格纳什均衡”。后来,Van Damme(1987)在更一般的情形下证明了这个命题⑧ 。我们知道,严格纳什均衡本来就显示出很好的性质,如果一个理论把其主要的注意力集中于研究严格纳什均衡,那么它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更重要的是许多非对称博弈根本就不存在严格纳什均衡,因而也就无法研究动态系统的稳定性;在非对称博弈中,渐近稳定性(Asymptotic Stability)实质上也蕴含了严格纳什均衡,因此,渐近稳定性在非对称博弈中也不是一个合适概念;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静态概念,虽然能够描述系统的局部动态性质,但在非对称博弈中,原初的进化稳定均衡与动态演化过程极限结果之间的对应关系却不明显(即出现了局部与全局的矛盾)。因此,要研究非对称博弈的动态稳定性就必须通过考察系统的动态演化过程来寻求能够适应于对称博弈与非对称博弈的稳定性概念。为了能够更精确地描述非对称博弈,泽尔腾(1983,1988)通过对引入角色限制行为(Role Conditioned Behavior)而提出了适应于非对称博弈的ESS概念。

他的定义如下:在有角色限制的博弈G中,一个行为策略称为进化稳定策略,

如果 (ⅰ)对任意的,满足

(ⅱ)如果那么对任意的有。

然而,泽尔滕的ESS概念尽管适应于描述两群体非对称博弈的情形,但它只能描述系统的局部动态性质,而且该定义并不能够显示出均衡概念与动态演化过程极限结果之间的关系。因此,要更好地描述非对称博弈均衡,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均衡概念与动态演化过程均衡结果之间的关系。于是,弗里德曼(Friedman 1991)考察了非对称博弈的更一般的单调调整过程并得出了四个基本结论:(1)每一个纳什均衡都是动态系统的静止点(rest point)⑨ ;(2)渐近稳定结果必定是纳什均衡;(3)在对称和非对称博弈中,对所有单调调整过程而言ESS不一定是渐近稳定的;(4)对某些单调调整过程而言,正规ESS是渐近稳定的。在此基础上,他得出了“渐近稳定结果必定是纳什均衡”结论。莱瑞·萨谬尔森和张建波(Larry Samuelson and Jianbo Zhang 1992)在弗里德曼(1991)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非对称博弈的累积单调选择动态(Aggregate Monotonic Selection Dynamic)并得出:在非对称博弈中,单调调整过程能够剔除所有严格劣的纯策略,并且能够确保均衡结果必定是纳什均衡。同时,他们证明了“稳定点必定是纳什均衡”及“渐近稳定结果必定是严格纳什均衡”,进而强化了弗里德曼(1991)的“渐近稳定结果必定是纳什均衡”的结论。

Swinkels(1992)认为,进化稳定标准不对突变策略组合给予适当限制是说不过去的。特别地,在处理某些经济问题时,突变策略可能来自于参与人或者企业的创新、试验等活动,这些突变策略组合本身可能会影响系统的稳定性。因此,考察相对于后进入突变群体最优反应策略组合的稳定性可能会更合理,并且这些稳定性概念很容易由单群体情形推广到多群体N-人非对称博弈。于是他定义了适应于非对称博弈的策略稳健性概念。

定义:称之为相对于均衡进入者的稳健策略(Robust against Equilibrium Entrants REE),如果存在对所有的策略组合及满足:。其中表示突变策略;表示选择突变策略者在群体中所占的比例;表示混合群体;表示突变策略相对于策略x的最优反应策略,他并且证明了REE是ESS的一个子集。然后,他又把REE概念推广到了N-人非对称博弈的情形而提出了均衡进化稳定(Equilibrium Evolutionarily Stable EES)概念:

定义:称集合是均衡进化稳定的(EES),如果它是相对于下面性质的最小集: X是纳什均衡策略集合一个非空闭子集,存在,如果及,那么。

换句话说,EES集是纳什均衡策略集的最小闭集,它能够保证任何小规模的均衡进入突变者不可能使得群体离开进化稳定均衡的吸引域。

三、有限群体上的ESS概念

梅纳德·史密斯等提出的ESS概念另一个缺陷就是,他们为了在技术上处理的方便而认为群体规模无限大,这个假定与现实尤其应用于解决经济问题时并不相符。为了使理论与现实更接近,许多博弈论理论家对有限群体的均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沙弗尔(Schaffer 1988)首次放开群体规模无限大的假定,考察了有限规模群体的进化稳定性并提出了有限群体ESS(Finite Population Ess)概念。他证明“在一般情况下,有限群体ESS并不是纳什均衡策略”。汉森和萨谬尔森(Hansen and Samuelson 1988)分析了经济博弈的演化过程,并把有限群体ESS称之为“普遍生存策略”(universal survival strategy)。他们认为,在现实世界竞争中,未来的利润和可供选择的策略具有不确定性,这就会阻碍企业选择最优化策略,企业必须通过不断的试验、学习过程来寻求有利可图的满意策略 ⑩(不一定是最优策略)。沙弗尔(1989)应用“普遍生存策略”来研究寡头企业之间的竞争并得出结论:通过经济自然选择过程 ⑾而得以生存下来的策略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利润最大化策略。泰尼克(Tanaka 2000)利用模拟者动态,考察了差别产品对称寡头企业竞争的情形并定义了“全局生存策略”(Globally Surviving Strategy GSS)。他得出结论的是:在价格与数量竞争的寡头模型中,GSS都是随机稳定的并且在两种情况下它们是等价的。

以上所得到的均衡概念基本上是适应于单群体有限个体情形,并不适应于有限个体多群体博弈。哈佛保尔和西格蒙德(Hofbauer and Sigmund 1988)证明了“两群体对称博弈中不存在混合策略ESS”。泽尔腾(1988)在考察了大量的两人对称博弈的基础上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克瑞斯曼(Cressman 1992)定义了有限两群体非对称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1996年对他所定义的概念作了进一步说明。他认为,在模拟者动态下,至少一个群体的突变者所得到的平均支付少于选择稳定策略者所获得的支付,才能保证静止点的渐近稳定性。Garay and Varga(2000)认为,定义有限数目多群体的均衡概念应该满足如下三点:其一是突变者不能侵入他自己的群体;其二是现有群体对来自外部的随机冲击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其三是多群体ESS定义应该与非对称博弈理论的基本结论一致。众所周知,纯策略模拟者动态的渐近稳定集并不一定是ESS。那么,哪一种动态稳定概念等价于ESS呢?克瑞斯曼(1990)指出,在单群体条件下强稳定性等价于ESS,那么多群体的ESS定义也应该满足多群体稳定性概念等价于多群体ESS。根据这个标准,Garay and Varga(2000)定义了严格N群体ESS概念。其定义如下:

定义:策略组合 称之为N-群体进化稳定策略,如果对每一个,存在,对所有的都有:

框架。

四、随机因素影响下ESS概念

梅纳德·史密斯等提出的ESS概念第三个缺陷是要求突变因素是不连续且不重叠的。原初ESS定义由于仅仅考虑单个因素对系统的影响,所以任何偏离均衡状态的行为都会随着时间的演化自动回复到原来的进化稳定状态。帕克和菲尔德曼(Peck and Feldman 1988)认为,由于群体规模和后代数目很大,因而随机因素对动态系统的影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现实并不是这样,经济演化系统常常会受到来自突变和其他偶然事件的冲击,这些因素可能会对系统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福斯特和杨(Foster and Young 1990)认为,首先,ESS概念把影响系统的因素都看成是一个个孤立的事件,而在现实中系统常常会受到连续的随机冲击。如果假定有一个因素的影响消失以后,再考虑另一个因素对系统的影响,那么,系统当然就不会远离原来的均衡状态;其次,现实中出现上述情况纯属偶然现象,一个只能处理偶然现象的理论是没有任何存在价值。现实中,尽管单个随机因素对动态系统的影响较少,但它们却可能对系统产生累积作用而定量地改变系统的稳定性,使得系统离开进化稳定状态,系统什么时候回复到当初的进化稳定状态,依赖于动态过程的全局结构,而ESS定义是一个局部概念,因此在考虑随机冲击时就不能作为判断系统稳定性的标准;再次,由于系统的极限行为依赖于初始条件,同时在吸引子集合中只有一部分状态是随机稳定的,且随机稳定状态的选择还依赖于随机过程特定的结构,因此,ESS和一般意义上的吸引子(Attractors)由于没有充分地考虑到随机因素对进化系统的影响,在描述随机系统的稳定性时也很不理想。于是,他们首次把影响系统的随机因素纳入到进化模型之中并提出了一个既不同于传统ESS也不同于吸引子(Attractor)概念的随机稳定性(Stochastic Stability)概念。他们的定义如下:

定义:群体向量是随机稳定的,如果随着随机影响,极限密度对的每一个小邻域都赋有正概率;更精确地说,其中。其中是当时,的极限分布,表示随机因素对系统所产生的影响。

粗略地说,一个状态P是一个随机稳定的,如果在长期中,随着随机冲击因素影响的不断变少,系统几乎一定(nearly certain)不会离开P的任意少的邻域。随机稳定的群体向量总是存在的,它有如下性质:随着及,它是一个最小闭集。接着,他们又提出了更一般的概念----随机稳定集(Stochastic Stable Set)。随机稳定集 是一个满足如下条件的状态集合,即从长期来看,随着随机冲击的不断变少,系统几乎一定处于包含于S的任何一个开邻域中。随机稳定集概念的提出把传统确定性动态模型中的ESS拓展到随机性动态系统中,并且它是一个比进化稳定策略集更精练的概念,是进化稳定集的子集。随机稳定集已经成为描述随机动态系统的基本均衡概念。

五、ESS与动态的结合

从ESS的定义可以看出,它只能描述系统的局部动态性质而与系统的全局动态过程无关,然而,要更准确地描述一个系统的动态性质就必须对仔细考察整个系统的动态调整过程。泰勒和乔克(Taylor and Jonker 1978)首次把传统的ESS定义用模拟者动态模型表示出来,他们证明在一个多群体的模型中,进化稳定策略是渐近稳定的充分但非必要条件。但他们没有作出进一步的研究。鉴于此,吉尔博和马特休(Gilboa and Matsui (1991))在考察群体行动态调整过程的基础上,提出了“循环稳定集”(Cyclically Stable Set)又一均衡概念。“循环稳定集”直接来源于群体行为的调整过程,其基本思想是“可接近性”(Accessibility)。一个策略分布f称为可以从另一个策略分布g接近是指,如果存在一条从f到g的道路,且在该道路方向上任何一点都是相对于该点的最优反应。“循环稳定集”是指在满足“可接近性”条件下是封闭的策略分布集合(在该集合中任何两个分布之间都是接近的)。与一般均衡理论不同,仅当参与人按照均衡策略而作出选择时才有效,CSS并不要求群体保持这种决策状态。CSS的直观意义是,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间隔内,只有少部分人离开或者死亡并且由一些新来的人(新生的孩子)代替,这些新来者从他们的母体那里继承一些行为模式,并且在现行预期(也就是说他们并不关心行为模式未来的变化)条件下作出最优的反应,一旦新来者选择了某一行动,他就会一直坚持下去(转换成本的存在是他坚持这个行动的一个重要原因)。马特休(Matsui 1992)给出了一个“稳定”策略的静态表述,在存在对原群体中各策略的初始分布冲击的情况下该策略能够保持这种分布。斯温克斯(1992)在马特休的基础上提出了“群体稳定策略”(Socially Stable Strategy SSS)。相对于均衡的进入者而言,所谓“群体稳定策略”是指如果存在一个突变群体(或者进入者群体,譬如说群体A),其支付高于原群体的支付,那么必定存在另外一个群体(如群体B),在这个包含大部分原群体个体而有一少部分群体A的个体的群体中,群体B将获得高于群体A的支付。这个概念也称为“稳健策略组合”。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群体稳定策略”可能并不存在,但不是这个概念本身的缺点,出现这种情况与我们所研究的动态过程本身是分不开的。然而,我们可能会问,实际的行为模式又是怎么样呢?如果这个过程并不是稳定状态,那么稳定状态又是什么呢?在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时,马特休利用了吉尔博和马特休(1991)所提出的集值解的概念(Set-valued Solution),同时他也证明了循环稳定集的存在性。Binmore and Samuelson(1993)把参与人的学习过程纳入到了进化模型中并提出了自我强化均衡[10](Self-confirming Equilibrium)。他们认为,每个参与人都会通过自己的经验来推断对手可能选择的策略而作出最优反应,这个学习过程可能使得系统在不同自我强化均衡的吸引域之间漂移而不会停留在某一个均衡,由于在非均衡路径上的推断不一定正确,所以自我强化均衡可能不一定是纳什均衡。

结束语

进化博弈理论从发展到现在虽然只有二十几年的历史,但它却受到社会学、经济学、生态学们的普遍关注。特别是该理论的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均衡提出以后,理论界已经从不同的方面对它进行了拓展,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使进化博弈理论体系得到了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进化博弈理论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⑿,相信它会引起更多经济学家的兴趣,必将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

注释: ①张良桥: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数量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广东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邮政编码:528300;联系电话:0765-2338029;13825507060,值此文发表之际谨向他们致以深深的谢意,同时要感谢经济管理系的仇颖老师对此文中英文名字进行了认真的翻译。 ②生物学家在研究生态现象时发现,利用纳什均衡可以很好地解释生物进化结果。然而,生物是没有思维的更谈不上理性要求了,它们的行为却可以趋于纳什均衡,因此,理性要求并不是纳什均衡的必要条件。这样,生物进化论与博弈论的结合便成为可能,为进化博弈理论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进化博弈理论以群体(Population)为研究对象,主要处理群体中近视且幼稚的(Navie)个体进行重复、匿名博弈的动态调整过程。其基本思想为:给定群体所处的状态,随着时间的演化更合适的策略会被更多参与者采用,其目的是为预测群体最终行为提供一个理论依据。 ③此后本文称之为原初定义 ④实际上相当于吸引域的半径,也就说进化稳定策略考察的是系统落于该均衡的吸引域范围之内的动态性质,而落于吸引域范围之外是不考虑的,所以说它只能够描述系统的局部动态性质。 ⑤如长颈鹿进化的过程。 ⑥对群体模型为无限大的要求有两个原因:其一是机械式的,为了假想的“侵入界限”(Invasion Barriers)也就是突变者群体在大群体中所占的份额(Population Share),当突变群体模型超过1/n时,n是大群体的个体数,突变群体就有可能侵入到大群体,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就有不满足了。其二是技术上的,群体模型足够大,就可以忽略掉现行群体个体的行为对其他突变者群体未来行为的影响,即不考虑学习过程。 ⑦其中的支付是生态学上的适应度(Fitness)或繁殖成活率。 ⑧下面我给出Van Damme1987的证明:首先设是进化稳定的,并且令所有参与人都选择不变的策略。令,对所有的。令,其中,那么对所有,满足及,因此,由进化稳定性可知。所以,而是任意的,所以。其次,设是一个严格纳什均衡策略,并且,那么至少存在一个满足,由的连续性可知,至少存在一个,对所有及,至少存在一个 满足:,这就说明 是进化稳定的。 ⑨静止点(Rest Point)就是当动态系统处于静止点时就不会离开该点。 ⑩Alchian(1950)指出,企业必须通过对所观察到的市场参与者的行动与结果之间的比较来得知什么是好的策略什么是不好的策略。 ⑾他考察了如下的选择过程,每一个企业所能够选择的策略不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在每一个阶段结束时,如果企业1的利润大于企业2的利润,那么企业1在下一阶段生存下来的概率就大于企业2在下一阶段生存下来的概率。相应地可以把企业的生存规则看作为策略的幸存,成功策略在群体中所占的比例通过企业之间对策略的模仿而得以增长 ⑿杨小凯教授(1995)认为,博弈理论当前最有趣的研究成果及日后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的工作就是信息不对称的动态博弈模型,以及对策游戏规则演化模型(也就是进化博弈模型)。事实上1996年及2001年的诺奖都属于研究信息经济学的经济学家,这说明杨教授具有超前的预见性,进化博弈理论研究者虽然还没有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也可以说明杨教授非常看重对进化博弈理论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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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摘 要:通过对三种分配正义原则:功利主义原则、平等主义原则与优先性主义原则之间的比较,阐明了优先性原则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概念,证成,以及对它的反驳。优先性原则最初是为了特别关注过得差的人,并且避免功利主义原则与平等主义原则所遇到的困难而出现的。优先性原则关注绝对性,并具有一些优势。初步归纳,现在有三种证成优先性主义的路径,分别是基于同情的论证;基于基本需要和权利的论证;以及基于可接受性的论证。但我们认为优先性原则与平等原则在概念、社会政策倾向等方面并没有什么有意义的区别。并且这种原则无法运用于位置善的分配,与平等主义原则一样,它自身也面临着处境下降的批评。因此,优先性理论还远不是一种成熟的理论。

 

关键词:优先性;优先性主义;平等主义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3)02-0033-06

在今天,人们秉承着许多截然不同乃至针锋相对的分配正义观念。本文所讨论的优先性主义,就是这样的一种特殊的分配正义观念。本文的目标在于明晰优先性主义的基本概念,理论来源,与平等的关系,以及它的证成与反驳。第一部分我们将尝试解答为什么我们需要优先性理论、它需要解答何种问题。然后我们会发现这其实是对优先性原则的一种消极意义上的证成。第二部分我们将明确优先性原则的基本内容,并从优先性与平等主义的关系这一视角来理解优先性原则的内涵。第三部分我们将尝试梳理人们采用优先性原则的理由,也就是从积极意义上对优先性原则的证明进行归纳。我们将依次考察基于同情的论证;基于基本需要和权利的论证;以及基于可接受性的论证。第四部分我们将讨论反对优先性主义的那些理据。我们会发现对优先性原则的驳斥是广泛分布在各个层面上的。我们将尝试凸显这种差异,及其背后的意蕴。当然所有这些讨论都说不上是全面的,但希望它们是足够重要的。

 

一、优先性主义的理论来源 在本文的语境下,我们需要考虑功利主义,平等主义与优先性主义这三种分配正义的原则。当然,分配正义的原则远不止这三个。多元主义者也不相信只要协调好这几个原则就可以得到一个充分的分配正义理论。但是,无论如何,协调好这三个原则就是向一个完备的分配正义理论迈进了一大步。在讨论优先性原则时,人们经常引入功利主义原则与平等主义原则来进行比较。对许多学者来说,优先性主义的出现就是为了克服功利主义原则与平等主义原则所遇到的困境。而对帕菲特来说,优先性原则的提出也是为了克服后果论的平等主义与义务论的平等主义所面临的困境。

 

分配正义关注在一个共同体中如何分配一种善或是一组善。这种分配需要考虑哪些问题?纯粹功利主义的答案如下:

功利主义原则:人们过得更好这本身是好的[1](p.84)。

这种典型的功利主义要求我们关心且只关心总体福利的大小,或是受益人数的多少。功利主义原则认为每个人获得的利益越大,其道德价值也就越高,并且人们获得的利益越大越好。而每个在某种分配中受到影响的人的道德价值的简单相加,就成为这种分配方案总体的道德价值。功利主义就依据这种总体的道德价值(实际上也就是总体福利)来判断一个分配方案的好坏。有学者认为,这种分配原则的明显缺陷就是,它完全不考虑这个总体福利是如何分配的。到底是谁,得到了什么,并不是它真正关心的问题。例如,如果我们有两个备选方案,一个让我们给富人100元钱;另一个要求我们给穷人99元钱。功利主义原则会要求我们选择前者,而这明显违反我们的道德直觉[2]。

 

现在让我们考虑平等的分配原则。帕菲特将平等区分为后果论的平等主义(Teleological Egalitarianism)和道义论的平等主义(Deontological Egalitarianism)。后果论的平等主义内容如下:

 

后果论平等原则:一些人过得比其他人差,这本身就是坏的[1](p.84)。

后果论平等主义认为不平等本身就是坏的,或者平等本身就是好的。即使消除不平等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好处,不平等的缩减本身也是一种额外的善,是我们选择平等分配的充足理由。这是将平等视为一种内在价值的观点,它认为平等因其自身的原因,是善的。很明显,与功利主义原则相比,它更加关心分配的具体情形,准确地说,它关注一种分配的平等程度。平等主义原则认为一种分配方案的道德价值与其平等程度成正比,与其不平等程度成反比。该原则据此来判断某种分配原则的好坏。值得强调的是后果论平等主义认为所有的不平等都是坏的,甚至是自然禀赋的不平等。尽管没有人为此负责,也没有任何行为故意维持这种不平等,它也是坏的。

 

但是帕菲特认为有一种对后果论的平等主义的批评极其有力,以至于他完全拒斥了后果论的平等主义。这种批评努力找到一种平等会使一些人受害,而不平等反而不使任何人受害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声称不平等本身就是坏的就是十分荒谬了。帕菲特将此称为“处境下降的批评”(Levelling down Objection),其典型形式如下图(参见图1):

 

图1 处境下降的批评我们假设有两种分配方案A与B,其中的左侧柱状物表示人群P的所得,右侧柱状物表示人群Q的所得。在分配A中存在着不平等,人群P的所得是人群Q的所得的一倍,而在分配B中,不同人群的所得完全一致。那么,根据后果论平等主义关于“不平等本身就是坏的”的观点,从分配A转向分配B是可接受的,分配B一定比分配A更好。再一次的,后果论平等主义违背了我们的道德直觉。从分配A转到分配B并没有使人群Q的所得提高,反而使人群P的所得下降。因而,在优先性主义者看来,从任何意义上来说,处境A都不比处境B更差,因而后果论平等主义的观点是错误的,平等分配B并不是本身就好,不平等的分配A也不是本身就差。

 

现在,让我们转向另一类的平等主义——道义论平等主义。根据帕菲特的定义,道义论平等主义并不相信平等具有内在价值。相反,“当我们应然目的在于平等时,总是因为某种其他的道德理由”[3](p.201)。因此,道义论的平等主义并不认为不平等本身就是坏的。只有造成了坏的后果,从而损害了其他更重要的道德价值的不平等才是坏的。

道义论平等主义原则:只有在故意产生或维持某种不平等,或者不平等涉及不正义的行为时,这种不平等才是坏的。

这样,道义论平等主义就避免了处境下降的批评。因为分配A中的不平等在任何角度上都优于分配B中的平等(从个人所得的角度)。因此道义论平等主义不会被迫承认分配A的不平等一定是坏的,也不会要求我们必须从分配A转向分配B。同时,道义论平等主义认为只有故意为之的不平等才是坏的。与后果论平等主义不同,像自然禀赋的不平等这种没有涉及任何不正义的行为,不是故意维持的不平等在它看来就并不是坏的。

第4篇

    由于采取了上述理论预设,博弈分析范式使人们能够在一个更微观、更精细的层次上来解析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较好地回避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二分带来的紧张与对立,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阐释各类社会政治现象。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学者将其对社会科学的意义与微积分对经典力学与物理学的意义相提并论。〔8〕迈尔森更大胆地宣称:“非合作博弈论实际上实现了社会科学研究的统一,纳什均衡概念的提出是20世纪可与DNA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学发现相媲美的理论贡献。”〔9〕金蒂斯虽然十分清楚博弈分析范式的弱点,但还是禁不住雄心勃勃地试图以之为一般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行为科学,因为在他看来,“博弈论对于理解各种生命形式尤其是人类变化过程具有核心作用”,并且,“忽视博弈论对一个学科来说是一件糟糕的事情。”〔10〕一旦人们将博弈分析范式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就有可能产生如下几项比较优势:其一,由于它的理论预设具有相当大的一般性、包容性和广涵性,凡研究者认为是理性个体(人、生物、计算机)之间策略互动的现象都可以置于博弈分析范式的框架之内加以探究;其二,通过将微观个体行为与宏观社会实在置于互动的层面上加以理解和阐释,人们能够更好地化解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的二分与循环论证问题,在为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社会实在提供微观行为基础的同时也为理解后者赖以发生的各种约束和条件提供宏观的语境和背景;其三,通过对博弈情势进行数理建模,研究者可以对博弈各方所处物理环境、信息分布、主观信念、行动策略以及支付(收益)进行直观描述,从而对问题有更准确的把握;其四,由于大量使用数学语言,博弈分析范式为学术对话和交流提供了清晰、精确的形式化语言系统,为检验各种认识在逻辑上是否一致提供了一个基础,使研究者能够根据数学模型自结论回溯至假设,以便理解导致特定结论的假设条件。〔11〕其五,运用博弈分析范式进行研究,有助于研究者提出一系列量化的可检验的理论命题,以便人们根据经验事实对这些理论命题进行证实或证伪。

    二、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涵义

    我们知道,政治学研究始终具有海纳百川、包容并蓄的理论传统,十分注意借鉴、吸收、运用和发展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与理论成果。博弈分析范式也不例外,倘若政治学者接受它的理论预设,认为社会政治实在是有理性个人间策略互动的产物,就能够将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使它的上述特点和优势在政治学研究领域得到充分体现。需要说明的是,在国外学术话语体系中,人们通常将博弈论看成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或者干脆等同于理性选择理论本身,并不严格区分理性选择理论与博弈论这两个概念,也很少使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提法。然而,国外学者所说的理性选择理论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指的就是以博弈论为核心组成部分或者说博弈论化了的“升级版”的理性选择理论。鉴于国内外学术话语体系的差异,对二者做一概念上的区分,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从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中抽取出来做一相对独立的系统梳理与评析,仍然不乏积极意义。这样,一则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凸显出二者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既继承又发展的事实,二则也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国外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更重要的还在于,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用语比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的用语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传递出其作为一种主体间、理性主义与建构论式政治学研究的真实意涵和内在精神。另一方面,随着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分化与杂化”和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日益发展〔13〕,政治学研究这一概念的涵义与指称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很难严格界定。宽泛地讲,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概念至少可以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指政治学者所从事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二是指具有其他学科背景的学者针对传统政治学理论议题所做的博弈分析。本文主要采用第一层涵义,即政治学者运用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预设、研究方法、数理模型而进行的政治学研究。这样,一来可以将本文限定在一个相对有限的范围之内,二来也能够将公共物品供应、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道德习俗演化等跨学科研究议题纳入视野,以真实反映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和发展现状。

    (二)三个发展阶段以及各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毋庸置疑,博弈分析范式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应用推动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形成与发展。然而,这一过程并非是一个政治学研究从属于或单向接受博弈分析范式的过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有其自身发展的脉络和逻辑,对博弈分析范式的丰富与完善也作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贡献,因而有必要加以单独讨论。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将这一过程大致划分为试探期、成型期和常规科学发展期三个阶段并侧重对各个阶段的发展水平、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进行扼要评析。

    1.试探期

    《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以后,着名政治学者多伊奇(K.Deutsch)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理论动向,对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可能性予以肯定:“在一定范围内,该方法与一些政治学理论问题的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14〕经济学家赫维茨(L.Hurwicz)也认为:“两位作者用以处理经济问题的方法具有充分的一般性,因而适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甚至军事战略学。”〔15〕他们的乐观预测很快得到验证。进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里克尔(W.Riker)、谢林(T.Schell-ing)、罗尔斯(J.Rawls)、诺齐克(R.Nozick)、谢普斯尔(K.Shepsle)、奥德舒克(P.Orde-shook)、奥唐耐(G.O’Donnell)等人开始试探性地应用博弈论的概念、方法和模型对政治联盟、组织行为、策略投票、议会过程、国际谈判、军控与核扩散、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等理论议题展开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也随之崭露头角。里克尔1962年出版的《政治联盟理论》被公认为经典之作。〔16〕里克尔在书中提出了“社会法则是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这样一个在当时还显得比较大胆和超前的命题〔17〕,并运用“核”(core)这一合作博弈论的重要概念提出了着名的最小获胜联盟理论,在政治联盟、组织行为、议会过程等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政治理论家谢林不但首开先河将博弈论应用于国际谈判、军事冲突、军控与核扩散等问题的研究,还提出了“聚点”(focalpoint)均衡和“可信承诺”(crediblecommitment)的重要思想,对博弈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因此荣膺诺贝尔经济学奖。〔18〕比较政治学者奥唐耐通过分析阿根廷各党派之间的联盟与博弈对该国政治发展的影响而将博弈论引入比较政治发展研究〔19〕,带动了后续民主转型研究的分析范式转型。博弈论对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也产生了直接而有力的影响。在构建公平正义学说时,最大最小法则(maximinrule)这一严格竞争博弈(零和博弈)的纳什均衡决策法则是罗尔斯推演差别原则的关键,也是人们批评差别原则的一个重要切入点。〔20〕此外,我们看到,罗尔斯从卢斯和雷法合着的《博弈与决策》以及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在《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加以明晰化的冯?诺伊曼—摩根斯坦期望效用理论中获益匪浅。〔21〕罗尔斯本人也承认:“正义论也许是理性选择理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22〕诺齐克对博弈论的运用就更为明显和彻底。在论证最小国家理论时,诺齐克依据的正是囚徒困境这一经典博弈模型。〔23〕有意思的是,罗尔斯等人对理性选择和博弈论的运用将传统的社会契约论改造为精致的道德几何学论证体系,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形成一个庞大的所谓的“罗尔斯产业”〔24〕,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复兴与繁荣。总体上看,由于博弈分析范式自身还不十分成熟以及政治学者对其还普遍比较陌生,因此从人数、成果数量和理论影响等几个方面看,该阶段还属于少数政治学者试探性地从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早期发展阶段。

第5篇

他们还说,写作《妙趣横生博弈论》的目的就是为了要把读者“培养成策略艺术的更佳实践者。不过,对策略艺术的良好实践,首先要求对博弈论的基础概念和基本方法有初步的掌握”。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博弈,小到下象棋、养小孩,大到创事业、搞经营,再大到选总统、试军备,几乎无所不包博弈,决策的思想。与此同时,它不像一个伐木工人去砍树,面对的是没有想法和行动的树木,在多数对垒局势里,我们身边围绕着的是积极思考和同样工于心计的人,他们的选择与我们的选择彼此影响、相互作用,甚至互相牵制。正如作弊的考生要时刻面对来回走动、严肃监考的老师,做题跟猜谜一样的学生总要换位思考、寻思出题者的习惯,这些都是博弈。

对此,此书作者提到“当将军试图消灭敌军时,他必须料及并克服阻止其意图的反抗力量。如同将军一样,你必须意识到你的生意对手、潜在配偶,乃至你的子女都是富有谋略的。他们的目标与你的目标既可以相互冲突,也可以完全一致。你的决策必须并充分利用合作。”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多少需要懂点博弈论。要知道,它可不是什么小把戏,也不是厚黑学,

看完《妙趣横生博弈论》之后,应该对博弈论持有这样的看法:它应该是展开有效竞争与合作的理论,应该是大智慧,应该是个人理性融入社会的艺术。对于那些试图探求真实世界现象之因缘的人们来说,博弈论也是理解高度互动的人类社会的一种思想方法和分析工具。

此前,很多有关博弈论的文献都采取数学形式讨论,这使得博弈论在很长时间里都只是象牙塔里面的学科。迪克西特首先认识到,“让博弈论离开学术期刊真是太有趣太重要了”,因为博弈论的洞见在商业、政治、体育以及日常社会交往中有广泛的应用。于是他和合作者身体力行,将博弈论的重要洞见从原来数学形式的理论,转换成日常语言用直观的例子和案例分析取论化的命题。他们“想要改变大家观察世界的方式,通过引入博弈论的概念和逻辑以帮助大家策略性地思考”。

第6篇

关键词:博弈论 电力市场 Nash均衡理论

引 言

博弈论又称为对策论或竞赛论,其实质是一种理论方法。它是一种使用严谨数学模型来解决现实世界中的利害冲突的理论。由于冲突、合作、竞争等行为是现实世界中常见的现象,因此很多领域都能应用博弈论[1]。而在电力市场中,博弈论的运用更是显得尤为的突出,用博弈论模拟电力市场,模拟的结果能更加接近实际,为市场模式设计提供依据。另外,电厂或用电用户作为市场的参与者,也可以用博弈论来分析市场,研究如何报价获利最大。因此,博弈论在电力市场中起到的作用是相当巨大的。

一、博弈论的发展

博弈论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至我国的春秋末年,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它不仅是一部军事著作,而且还算是最早的一部博弈论专著。博弈论最初主要研究象棋、桥牌、赌博中的胜负问题,人们对博弈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向理论化发展,正式发展成一门学科则是在20世纪初。1928年冯・诺意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1944年,冯・诺意曼和摩根斯坦共著的划时代巨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二人博弈推广到n人博弈结构并将博弈论系统的应用于经济领域,从而奠定了这一学科的基础和理论体系。谈到博弈论就不能忽略博弈论天才纳什,纳什的开创性论文《n人博弈的均衡点》、《非合作博弈》等,给出了纳什均衡的概念和均衡存在定理[2]。 此外,塞尔顿、哈桑尼的研究也对博弈论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如今博弈论已发展成一门较完善的的学科。

二、博弈论的类型

博弈问题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参与者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协作可分为“非协调博弈”和“协调博弈”;按参与者获利之和的特性可分为“零和博弈”和“非零和博弈”;按静态和动态的观点,可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

2.1 非协作博弈和协作博弈

非协作博弈是指参与者互相独立,各自争取最大利益的博弈。其广泛运用Nash均衡概念来求解。在Nash均衡上,如果某一个人的策略保持不变,会导致这个人的获利减少。非协作博弈是研究少数制造商操控市场的若干标准问题的理论基础,对于研究市场力有重大意义。

协作博弈一般是指基于参与者结成联合体,共同协作争取联合体的最大利益,再将利益进行内部分配的博弈。

2.2 零和博弈和非零和博弈

在零和博弈中,一个参与者的获利直接等于另一个参与者的损失。例如下棋,扑克牌之类。而在非零和博弈中,参与者的获利和损失不相等,即代数和不必为零,这是更大的博弈问题,是数学家Nash首先提出和解决的,即著名的Nash均衡及其相应求解方法。

2.3 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

静态博弈是指参与者同时采取行动,或者尽管有先后顺序,但后行动者不知道先行动者的策略。而动态博弈是指双方的行动有先后顺序并且后行动者可以知道先行动者的策略。[3]

三、博弈论在电力市场中的运用

博弈论是研究市场经济的重要工具。电力作为特殊的商品,它的生产、运输、销售和消费也逐渐走向市场化。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的电力工业走向放松管制、引进竞争的进程中,遇到很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运用博弈论来分析解决其中一些问题是一个研究方向。

3.1 在购售电决策方面的运用

购售电决策与电力市场模式有很大的关系,如在联营体模式下,参与者众多,若干发电公司或购电商可以结成联合体去投标,这也就是协作博弈问题,这可以比独自去投标取得更大的利益。同时,在联合体模式下各参与者也可以不合作而各自决策,这也就成了非协作博弈问题,这类问题现在大量采用Nash均衡理论来求解。

3.2 在区域间功率交换、转运和输电成本分配方面的运用

正确运用博弈论关键要针对电力市场的特点正确选择模型和解的概念。例如:力量相当的两个区域电网之间交换功率的情形比较适合用古诺模型和Nash谈判解方法;而自备电厂与公用电网之间的交易可能更适合用Stackleberg模型。还有局中人结盟问题,如何识别合作伙伴,结盟利益如何在联盟内分配。电力市场环境下,电网输电作为一项服务,它的网损、固定资产投资如何在网络使用者之间分担。这些分配问题都需用到博弈论来进行优化决策。

3.3 在研究市场行为方面的运用

博弈的结果是依赖于拥有的信息,采用什么样的信息披露政策是设计电力市场模式的一个方面。例如,在电力市场中参与者都可以联合起来运用协作博弈方法进行投标来控制市场,特别是在参与者较少时,往往都会出现寡头垄断问题,因此市场运行必须防止和阻止这类市场。另外,如果有市场参与者利用线路阻塞、特殊事件和气候。峰荷时段、联络线瓶颈造成的必须运行机会,运用博弈发放和策略哄抬电价,这些问题也都应及时识别并予以纠正的。

结束语:

至1928年Von Neumann发表关于求解“零和”问题的具有里程碑性质的论来以来,博弈论的观点在很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也在这些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电力市场中,运用博弈论解决了很多电力行业问题,使电力市场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与优化。但是,在运用博弈论进行决策的同时也存在了一定的缺陷,如Nash均衡求解的困难较大;由于竞争各方相互保密而造成的决策困难;分析计算中的假定及简化影响决策结果的可靠性等,这些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得到及时的解决。因此,博弈论在电力市场中的运用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得到更好的完善。

博弈论和电力市场发展至今也不过短短的几十年时间,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他们都属于很年轻的学科,他们都有很广阔的发展空间,两者的结合可以互相促进、相互发展,相信在今后的将来电力市场定会在博弈论的理论发放下而得到更好的完善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松杯. 电力市场[M].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8.7

第7篇

关键词:博弈论语义学; 博弈; 语言游戏; 实用主义; 辛梯卡

从19世纪后半期开始,哲学进行了语言学转向,此后,哲学家、语言学家、逻辑学家关于语言哲学的研究方兴未艾。语义学属于语言哲学范畴,是关于符号或者语言符号与其所指对象关系的学科。在20世纪60年代,贾可·辛梯卡对博弈语义的思想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强调对博弈语义的基础性思考,将语义解释与博弈理论结合起来,创建了一阶语言的语义赋值博弈理论,形成了博弈论语义学。至今,博弈论语义学已经成为影响最为广泛的理论之一。

一、内容概括

    博弈论语义学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结合起来,通过博弈过程来刻画人们对命题语义的理解过程,最终以确定语句的真值。辛梯卡首先给出一个个体域,任何指派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加诸对象的变元,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个体域中选择某个对象改变将对象加诸变元的指派,从而将命题的值变为选定的对象,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梯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玩家分别为“证实者”和“证伪者”,对于一个句子,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该句子约化,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以通过直接检查当前指派来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证实者取胜,证伪者失败,反之亦然。①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

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辛梯卡等人提出了比较完整的可能世界语义学。可以看出,博弈论语言学遵循可能世界理论的路径,实质是对量词做替换解释。辛梯卡认为,“量词所做的事情是从简单或复杂谓词的外延中对实体作出某些选择。”②在博弈论语义学中,博弈过程就是为加诸对象的变元找到指派的过程,这是替换解释的做法。基于可能世界理论,运用博弈论语言学,我们可以轻松地谈论摹状词。这种处理方案反映了辛梯卡试图摆脱本体论承诺的困扰,将指称问题直接悬置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在博弈论语义学中对象加诸变元的指派,体现了将指称赋予语言表达式的蒙塔古格式的哲学进路。这种实际解释的解读反映了辛梯卡通过指派的意义寻求语句真值的诉求。语义博弈的最后将对原子句做出真值判断转化为对指派做出检查,意味着多主体最后将达成意见一致,即对指派形成公共知识。通常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对于某一个具体对象会形成一种较为一致的理解和看法,即形成公共知识。当个人的背景知识与群体的公共知识不相容时,就造成了自己与其他人的沟通障碍。博弈论语义学通过明确指派的博弈语义形成了多主体的公共知识。多主体的博弈进程为自然语言赋值,将语言意义与博弈论对应起来,能够刻画公共知识的生成过程。

二、哲学溯源

自然语言与博弈之间具有紧密联系的观点反复出现于20世纪。Paul Lorenzen 首先在20世纪50年代晚期为逻辑介入了博弈语义。而“后期维特根斯坦引人注目地由其《逻辑哲学论》极为清晰的逻辑结构转向由规则生成的‘语言博弈’范例,而正如桑杜所说,有人(如斯泰纽斯)试图在博弈隐喻中添加更多的实质性内容。”③正是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辛梯卡提出了博弈论语义学。

辛梯卡说:“我们怎样指出我们的语言所表达的意思?一种语言的一个句子与可描述的现实的部分如何联系?对于后一问题的一个众所周知的答案,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称为图像论。”④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在前期哲学中提出了“图像论”,指出某个名称的意义即为其指称对象。图像论是维特根斯坦对于本体论问题思考的结果。维特根斯坦的这种图象与实在的关系被辛梯卡运用到了博弈论语义学之中。在博弈论语义学与图像论的关系上,辛梯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⑤从这句话我们不难看出,按照辛梯卡的观点,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

如果说维特根斯坦的图像论为辛梯卡确立了名称-客体的对应关系,那么其后期的“语言游戏说”则解答了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的问题。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实际上是强调语言的使用。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因此,我们必须根据语词具体的使用场合来确定语词的意义。换而言之,一个词的意义与语境是密切联系的,同一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下具有不同的意义,所以,我们只有在各自游戏之中才能理解词的不同意义。语言游戏的主要目的就是搭建语言和实在之间的桥梁。

维特根斯坦的这种转变对辛梯卡的影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梯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⑥不难发现。辛梯卡同样坚持认为语言的目标导向语言的本质,因此,在他的博弈论语义学框架下所研究的语义博弈,可以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一类语言游戏。

三、博弈方法

第8篇

关键词 博弈论 体育领域 应用

一、博弈论概述

(一)博弈论的发展

博弈思想源远流长,虽然起始人们没有博弈的相关知识,但是博弈意识时刻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因为根据现在博弈理论,我们就可以知道只要有选择,只要有竞争,就有博弈的存在。就有关文献记载的最早博弈思想的规范理论,可追溯2000多年前我国古代的“齐威王田忌赛马”等。

博弈理论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有自己的发展历程,就目前而至已经自成体系,博弈论的理论体系大体上可以分为自然发展、专门研究、运用、4个阶段,其特征、代表作和人物见表1 。

表1博弈理论历程

阶段 时间 特征 代表人物

自然发展 二十世纪20-40年代 数学家―最佳策略―具体决策问题―研究方法用于军事领域 1944年诺依曼《博弈论与经济行为》

专门研究 二十世纪中期 经典理论被验证:囚徒困境和纳什均衡等 纳什均衡、塔克 囚徒困境

运用 二十世纪80年代 引起了经济学结的革命 威尔逊等

二十世纪90年代 在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公共选择、犯罪学等领域应用广泛 1994年Nash、Selten、Harsanyi

(二)博弈论要素

要想构成一个博弈,一般情况下需要存在五个要素,并且其中前三个是必须具备的:博弈主体(又称博弈方,指博弈中的决策者)、博弈策略集合、博弈者的收益(博弈的结果,这是博弈的焦点,一切就围绕着这个努力)、博弈的过程(也就是博弈方选择的时间先后,同时进行抉择,或者抉择有先后或者重复等)、博弈的信息(对自己和对方的处境、条件的掌握情况),其中前三个是基本要素。

(三)博弈论分类

由于博弈分类的要依据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博弈的分类。

1.按照参与人行动的先后顺序

当这个作为依据时,博弈有静态博弈、动态博弈之分。静态的博弈是指博弈参与者在同一个时间做出策略选择,不能知道对方的选择结果,或者即便时间不是同时但不知道对方的选择是什么,对自己的没有参考,也叫做静态博弈;动态博弈指参与人不是在同时做出选择,后者能知道前者的选择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择有很关键的影响,这样对自己有参考价值。

2.依据博弈主体之间掌握的对方的相关信息如何

此时的博弈种类就存在有完全信息博弈、不完全信息博弈两种情况。完全信息指的是对对方的和博弈相关的信息有了完全掌握,同时呢,对方对自己的信息也是了如指掌,否则,就是不完全信息。

3.按照根据博弈结果的支付水平以此为切入点的话,博弈的种类就存在三种: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变和博弈。零和博弈也就是两方的得益之和为零,一方赢的等于一方输的值,两者所得的和总为零;常和博弈指博弈方共分一块蛋糕,你多我就少,你少我就多,总和是一定的;变和博弈则是除上述外的所有博弈。

二、博弈论理论贡献与现实意义

博弈论理论从形成至今,已经获得了很多领域的成功,但最主要的成果集中于经济学领域,至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已经5次授予博弈论领域的经济学家,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进30年来共4次授予博弈论领域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多次频繁光顾博弈论领域,彰显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说明博弈论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一)国外博弈论在体育领域中的应用

通过文献资料的调查与整理分析发现,国外已经有博弈论在竞技体育领域中应用的具体实例,在网球领域有人对1983年美国网球公开赛中克丽丝•艾弗特和马丁娜•纳芙拉蒂洛娃的比赛进行了博弈分析研究,用两位选手的底线击球线路和防守策略构建了博弈矩阵,演示了“零和博弈”中的纳什均衡的求解方法,提出了“混合出招”的概念。并进一步构建了网球博弈的序贯行动模型,分析了“后动优势”的形成过程。

在博弈类型分类演示中,阿维纳什•迪克西特与苏珊•斯克丝用(美式)橄榄球总的单次对局构建了进攻与防守的博弈模型,系统的描述了离散型策略同时行动博弈的“博弈矩阵表(game table)”、“支付表(payoff table)”及“策略式(strategic form)”的相关概念。

但是博弈理论在国外运用最成功的体育项目是在足球的点球射门的博弈中,构建了射手与守门员的博弈模型和网球发球与接发球的博弈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多次的博弈行为实验,实验的结果表明足球点球博弈模型与具体实践较为一致。

(二)国内博弈论在体育领域中的应用

以博弈论为检索关键词进行检索,得出仅人民大学图书馆共有博弈论著作354条记录,其中有关体育领域的著作一部,名为《体育博弈论》作者是李益群和谢亚龙二人,奠定了博弈论在体育科学领域研究的基石。系统的阐述了一般博弈论和体育博弈论现象的情况,提出了竞技体育博弈论是研究现代竞技体育竞争中如何去战胜对手、提高胜算、获取优胜的科学理论,并对体育博弈论的产生背景和科学基础进行了论证。提出体育博弈论现象、博弈系统、博弈制胜规律、博弈决策、博弈战略、博弈策略、博弈创新、博弈方法、博弈实践、博弈实战等等构成基本概念体系。并且进一步分析了竞技体育博弈系统的构成、特点和层次,规划了竞技体育博弈论研究的具体内容,为展开这项理论在体育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体育领域的题名为博弈研究文献总数为213篇,集中在宏观领域内的研究有李益群与谢亚龙的《竞技体育博弈论初探》是博弈论在体育领域的应用开始的标志,其后的王成夫的《试论体育博弈论的理论基础》与罗智波等人的《论博弈论在体育比赛中的运用》两篇,前者主要从体育博弈论的基础入手,分别就博弈论,体育博弈研究主体、对象与内容及竞争的特征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研究,文章的主要意图还是试图逐步构架和完善体育博弈理论体系。后者主要阐述博弈论在体育比赛中的重要意义以及博弈论对体育研究的作用。文章指出:体育博弈,是人类最具理想意义的竞争,是在一定规则的限定下进行的,它贯穿于体育运动的始终。体育发展与进步的历史进程,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更紧密的结合,促进了体育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根据现代体育的发展, 体育博弈论的发展历程从时间和特征上进行了划分,大致经历了5个发展阶段。就为微观领域的体育博弈研究有:棋类博弈研究、竞赛表演、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兴奋剂监管、大型体育活动内部知识共享行为、篮球运动、象棋竞技与改革、高校运动队训练与管理、体育教学、足球运动、网球运动等领域。

三、结论

总结研究得出,通过把博弈论与体育博弈论的哲学思维模式应用在现代体育运动运动中,借助于体育运动运动实践中的真实、具体的博弈现象进行博弈分析,能够找出博弈的关键因素,根据现实需要制定相应的措施,以期达到用博弈的理论和方法指导现代体育运动向着良性方向的发展。博弈论虽然可以作为体育运动的有力补充,也有相应成果,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以期待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

注释:

李益群,谢亚龙.体育博弈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60.

参考文献:

[1]姚国庆.博弈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5-7.

[2]李益群,谢亚龙.体育博弈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51.

[3]李益群,谢亚龙.竞技体育博弈论初探[J].体育科学.1999.19(5):9-13.

第9篇

    关键词: 博弈论;语义学;逻辑哲学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着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 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

    一 “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着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 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 ,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 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 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 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 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 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 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 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 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 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 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

第10篇

关键词:博弈论;语义学;逻辑哲学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一“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John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超级秘书网

第11篇

关键词: 博弈论;语义学;逻辑哲学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 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一 “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 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 ,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 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 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 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 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 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 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 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 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 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 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 “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 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 “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 hi138/Com]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 ,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 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 John 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 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 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 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

第12篇

关键词:博弈论;语义学;逻辑哲学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一“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John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

第13篇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 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一 “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 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 ,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 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 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 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 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 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 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 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 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 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 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 “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 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 “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论/文/网 lunwennet/com]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 ,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 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 john 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 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 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 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

第14篇

一“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论/文/网LunWenNet/Com]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John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

因此,在他的博弈论语义学框架下所研究的语义博弈,可以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一类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逻辑常项不存在,在这点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所持的观点不同,辛提卡认为逻辑常项是存在的,并且将逻辑常项与博弈规则做了比较,认为逻辑常项等同于博弈规则。与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认为逻辑常项与自然语言中的连接词是一致的。这样,辛提卡就为博弈论语义学找到了至关重要的一环———规则的确定。辛提卡将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与博弈的数学理论概念直接结合,“其结果就是那个既适用于自然语言又适用于形式语言的最现成的语义理论”。辛提卡认为,与一个语词相关的语言博弈就是围绕该词发生的使该词活动意义的活动,语词的意义同样需要在相应的使用中才能确定。我们所言说的语句是可以分解简化的,而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用博弈论,通过将句子简化为原子句,再依据名称与所指的对应关系,我们就可以确定句子的真假。

辛提卡在吸取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精华的基础上提出了博弈论语义学,作为当代语义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博弈论语义学的运用并不仅仅局限于逻辑学的范畴,可以说,博弈论语义学的哲学意义与它的理论特征是密切相关的。理清其背后的哲学思想,不仅有助于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这一理论,并且大大扩展了我们思考语言和世界关系的哲学和逻辑学空间。

第15篇

关键词:纳什均衡价格联盟策略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B2B、C2C、B2C等电子商务模式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快递行业的繁荣。目前国内的快递市场有国营的、民营的还有国际大的快递物流巨头,物流快递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有数据表明,GDP每增加10%,物流就会相应增加30%。此外,随着国内速递市场的不断放开和世界流通领域的进一步活跃和繁荣,快递需求将会更加旺盛。与此同时,消费者的需求也将发生较大的市场分化,物流市场格局会随之变化。我国快递行业的格局主要是三分天下:以联邦快递和UPS为首的外资阵营,主要占据国际业务,运营比较规范但价格较高;以中国邮政EMS为主导的国企阵营,其拥有法规政策优势,邮局网点无所不及,价格也比较高;以“三通一达”为主的民企阵营,野蛮生长、低价灵活、竞争激烈。在这3种主要的格局中,民企阵营在我国的应用范围最广,2008年我国快递行业共有14亿件的业务量,而民企阵营就占据了近70%。“三通一达”是我国民企的代表,也是网购的主要物流合作商,主要包括申通、圆通、中通和韵达。

二、博弈论理论研究

博弈论亦名“对策论”、“赛局理论”,属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目前在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博弈论主要是研究人们的策略互动行为。博弈论认为:人是理性的,即人人都会在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身的利益;人们在交往合作中有冲突,行为互相影响,而且信息不对称。博弈论研究如何使人们在市场经济中,自愿做出大家都遵守和实施的有效制度安排,以增进社会的福利机制。

现代博弈论研究,始自大数学家冯·诺伊曼1928年和1937年先后发表的两篇文章。然而,博弈论这门学科的创立,则以冯?诺伊曼和美国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1944年)一书的出版为标志。在《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的影响下,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年轻数学家纳什于1950年连续发表了两篇经典论文《N人博弈的均衡点》和《讨价还价问题》。次年,又发表了著名论文《非合作博弈》。这一系列论文突破了“零和博弈”的框架,为非合作博弈和合作博弈的讨价还价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博弈论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重要贡献表现在3个方面:1.第一次明确区分了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的概念,建立了讨价还价模型。2.对于两人以上的非合作博弈会出现何种结果,给出了一种分析方法,首次提出纳什均衡的概念并证明了均衡解的存在性。它揭示了博弈论与经济均衡的内在联系,抓住了博弈论研究的关键,其后的理论发展大都是建立在对“纳什均衡”这一核心概念的修正和完善基础之上的。3.给出了谈判理论模型。

然而,纳什均衡的概念毕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仅适用于分析一些静态的非重复性博弈,当用它来分析动态的或重复性博弈时,所得的结果往往过于含糊和笼统。因此,在纳什的基础上,后来的泽尔滕精炼了纳什均衡概念,定义了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子博弈完备纳什均衡”(1965),以及进一步刻画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完备贝叶斯纳什均衡”(1975)。而哈尔萨尼则发展了刻画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贝叶斯纳什均衡”(1967-1968)。他俩进一步将纳什均衡动态化加入了接近实际的不完全信息条件,为后人继续发展博弈论提供了基本思路和模型。

三、“公地悲剧”博弈模型

“公地悲剧”已经成为博弈论中用来描述集体行动困境的一个经典案例。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常用的一个经典案例,一个村庄有n户农民和一块草地,农民可以在草地上通过养羊谋取收益。如果草地归某户所有,那么只有他才可以自由地在草地上放羊,这时他会依据利润最大化的原理,选择一个合适的饲养数量,记为q1。如果草地为公地,n户农民都可以在草地上自由地放牧,那么他们会从个人收益最大的原则出发,选择自己最优的饲养数,这时草地上羊的总数等于户农民饲养数目之和,记为q2。q2基于草地的私有性质,它既是符合个人最优,又是符合社会最优的羊的数量。q2基于草地的共有性质,经济学中已经证明不等式q1<q2成立。从不等式可以看出,尽管q2也符合n户农民的个人最优,但它并不符合社会最优,而且它还导致了放牧的外部不经济问题。经济学家以此认为,如果草地的产权公有,那么n户农民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就会不断地增加羊的饲养量,最终导致公用草地的过度放牧。这就是“公地悲剧”的由来和核心结论。

我们将n户农民养羊数目的确定过程,看作是他们之间博弈的过程,这时符合社会最优的总饲养量将是他们博弈的均衡结果,n户农民会自觉地将饲养量维持在符合社会最优的平均饲养水平,而且认为这一均衡结果会长时期地自觉维持下去,成为n户农民的共同意识,日积月累这种意识就上升为一种无形的制度。这种制度不需要借助外界的力量,它是内生的博弈规则,因而能够实施。

现在将博弈模型假设为:1.有n户农民;2.每户农民养牲畜的数量分别为q1...qn;3.牲畜总数为Q=q1+......qn;4.养每头牲畜的成本是C=4;5;5、每头牲畜的产出V是Q的减函数:V=V(Q)=(q1+......qn)=100-Q。纳什均衡时每户农民尽可能多放牧,即个体利益最大化:

易知,只有当总体利益最大化,即

易知,当Q=48时,,总体利益最大化时样牲畜的数量是48。

因此,我们得到结论:1.和全村的最优条件相比,纳什均衡时放养的羊的总数太多,全村的草地被过度的使用,即公地悲剧。2.出现这样悲剧的原因是,每个可以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相当于面临一种囚徒困境:在总体上有加大资源可能时,自己加大利用则自己得利,自己加大利用但其他人也加大利用时自己不至于吃亏,最终是所有人都加大利用资源,直至不能再加大的纳什均衡水平。3.这说明纳什均衡常常是低效率的,如可以利用公共资源的人数进一步增加,纳什均衡策略的效率会更低。

四、实例研究——网购快递涨价联盟的瓦解

2009年年末,大雪突如其来地袭击了全国大部分地区;随后,多地大雾弥漫,橙色预警连响多日,油价上涨,有关汽油的税费纷纷恢复。这些导火线意外地“点燃”了一个长期消失在人们视野中的行业快递行业。11月21日快递公司韵达宣布涨价,23日圆通快递和申通快递宣布涨价,25日中通快递也宣布每票货物涨价2元,续重每公斤涨1元。4家快递公司的涨价幅度均达到20%以上。其中涨幅最大的是申通,市内1公斤以内快递价格从5-8元,跨省快递价格从10元涨到15元,涨价幅度高达50%。至此,主宰民营快递市场(宅送业务)的四大公司(俗称“三通一达”)全部参与快递涨价,形成事实上的“涨价同盟”。而此前,快递价格一直呈逐年下降趋势。1999年快递费需要30几元到20几元,而2009年,只需要几元一单,考虑到物价、人力成本等因素,价格下降幅度之大令人咋舌。表面上,快递公司涨价的理由如出一辙:北方罕见暴雪、南方大雾等天气,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大量货物积压、延误,加上油价上调,快递公司希望通过提价来弥补因此带来的损失,并在短期内快速提升服务质量。

但专家认为,除了这些导火索之外,这次集体涨价的真正推手是长期以来的恶性价格竞争。快递业是盈利前景好、门槛不高的行业,这导致很多企业涌入。对于经营水平不高的快递企业来说,这一竞争最有力的武器就是价格。价格战近几年愈演愈烈,很多快递公司现在是零利润甚至是亏损经营。再加上快递服务同质化的特性,快递市场上的几万家物流公司提供的服务差别很小,更令价格竞争雪上加霜。据了解,在快递行业,5元同城快递已经是“保本”底线,而很多快递公司为了做“协议客户”已经把同城快递的价格压到3-5元,甚至2元,出现“接的多亏得多”的现象。

“三通一达”涨价公告一发出,就在网商中引起轩然大波。大量的网络卖家发出呼吁和号召不该忍气吞声,要团结起来抵制。除了他们(三通一达),还有10多家快递公司可供网络卖家选择。经过卖家和快递公司的多轮交锋,最终“快递联盟”中的韵达和中通两家率先宣布,针对淘宝卖家的快递价格不会高于此前在淘宝上公布的物流定价。事实上,绝大多数民营快递针对网络卖家的价格仍维持原价,涨价联盟已接近瓦解。快递公司此次只不过是想借天气带来的快递积压问题要挟消费者,形成炒作涨价之势。这和之前的牛奶企业、方便面企业酝酿集体涨价一样,无非是找借口形成行业价格联盟,所以其因利益冲突而土崩瓦解的结果可想而知。

从博弈论的角度也可以预见到这一结局,四大快递公司所形成的涨价联盟属于非合作博弈,他们之间并没有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每个人只强调自己的最大利益,而忽视了长期的利益和整个行业的整体利益,由此形成的价格联盟最终势必会因利益冲突而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