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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从无到有、从试点到扩面,在各地如火如荼地推进。尤其不少农业大省、大县,纷纷以城镇化理念改造农村,以公共服务社会化覆盖农村,把若干个村通过规划整合而建成新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引导农民搬迁上楼居住。各地试点探索出了村落自组织、村社合一、企业带动、移民搬迁、联村建社等多元模式,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同时衍生不少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些地方的农村社区化在“好得很”与“糟得很”的争议中曲折行进。
在新挑战、新要求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何去何从?如何走出一条生态、生产、生活契合,就业、服务、管理并举,自然、文化、历史和谐的健康发展之路?多地仍在探路,未来任重道远。
谨防走向“形象工程”
一些地方的农村社区历经多年发展,确实大大改变了昔日村落的落后面貌和人居环境,然而,也有相当多的地方路子走偏,步子踩空。有的不尊重农民意愿,不遵循乡村与城市生活空间和文明形态的不同运行路径和发展规律,盲目规划,片面模仿,以行政化、运动式、“一刀切”的强势推进撤村并居,大拆大建,恨不得一夜之间消灭旧式形态的村庄而代之以集中居住、整齐划一的楼群小区。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5年在完成针对全国农村90个社区、1789位农户的调研后,发出预警:谨防农村社区建设走向形象工程。
调查发现,社区建设上政府主导,农民、社区参与不足,存在“外生强内生弱”的困境;社区发展惠民不足,在促进就业、提高收入方面的效果有限,面临“重建设轻发展”的困局;社区管理定位不清,面临“有机构无机制”的难题;社区公共服务欠缺,面临“重短期轻长远”的问题。
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出于“政府政策规划”的占比为67.42%,出自“农民自发要求”的比重为15.73%,还有“产业发展或公共工程建设需要”占比是16.85%。而对于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主要是政府主导社区建设,占比为57.3%,其次是村集体的占比33.71%,而企业或其他因素作为主导力量的占比为8.99%。可见,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外力推动”,农民参与程度较低,难以汇聚“内生型”发展力量。
从就业机会的变化情况来看,在1789个农户中,60.67%农户认为入住农村社区后就业机会没什么变化,33.64%的农户认为入住社区后就业机会有所增加,还有5.69%认为就业机会减少。可见,社区建O对增加农民就业机会的程度有限。
此外,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在当前并不适合所有地区,在山东、河南等平原地区土地流转比较多的地方,适合搞社区。而在丘陵地带,农业机械化难以大规模开展,如何实施,有待进一步探索。
不可否认的是,地方政府都有发展的要求,主要领导的任期就那么几年,要建设新农村,需要看到直观的效果,形式化的东西随之产生。但也要认识到,一定要看到新农村建设的趋势和方向,不能因为有形式化的东西,就全盘否定,一棍子打死。
土地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违规占地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的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端。中部省份中,湖北省查处违规用地的力度较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多次表示,城镇化必须依法依规推进,坚决打击占用耕地进行开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从2013年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就采用卫星图片执法技术,通过比对卫星图片的变化及时发现违法建设。但国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诸多难处,一是违法用地制止难,二是执法到位难,三是处罚到位难。一方面,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权力,只能要求对方停工,一旦风头过后违法建设项目就很快死灰复燃;此外,在查处的违法建设中,违法主体的背后时常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处罚起来异常艰难。
实际上,新农村建设中土地问题的实质,是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之间存在不匹配、不协调。城乡总体规划是地方政府、规划部门以及专家学者集体设计的规划,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是对该地域的土地性质的界定,比如这块地是耕地还是建设用地。在基层暴露出的一大尴尬现状就是,地方政府在进行项目规划时,往往并未与土地部门协调,其中建设用地是否违法只能留待事后追究。
此外,基层普遍反映的土地审批时间过长、流程复杂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尽管一些地方的国土部门正着手研究下放部分权力,减少审批流程,尽量减少其中的矛盾,但效果并不明显。
自2006年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已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开,作为解决建设用地紧缺的这一制度创新,被部分地方政府异化放大和突破利用,盲目实施大规模撤村并居。
按照规定,增减挂钩项目区应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封闭运行,有些地方却违规有偿流转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此外,增减挂钩周转指标3年内应归还,而实际执行中许多地方拖延复垦归还耕地。据国土资源部调研组对24个试点省份调研,有的地方政府、开发商与国土监管部门串通作假,拖延复垦耕地,有些只是推平了事,其中布满建筑垃圾,无法耕种。
公共服务体系亟待理顺
在一些地方,乡村公共服务资源短缺,且更多地向县城集中,或向少数试点乡镇、先进村倾斜,大量新型农村社区被边缘化、空心化,很难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沦为“两不管”“两不靠”地带。
在重庆某地,2011年4个行政村撤村并居后,建立了一个农村社区,户籍居民有8000多人。这里出现了城乡福利、公共财政投入“两不管”的问题:因为不再是行政村,就享受不到国家对农村道路、水窖、农网改造、农田灌溉等资金投入;又由于不是城市社区,因此得不到城市道路清洁、园林绿化、路灯建设等资金投入,成为“上不靠天、下不沾地”的空白地带。这个社区工矿企业很多,外来的务工人口有1万多人,但是在撤村并居之后,成了“几不管”的地方,“悬在半空中”。一些居民点通路、通水的问题长期没有办法解决,群众意见很大,经常上访。
在一些地区,因为征地、招工等原因,部分农业人口转成了非农业人口,失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后,他们在参与村内事务、享受村内公共服务方面面临种种问题。外来流动人员则更尴尬,虽然为当地农村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在身份上始终是个外来人口,难以享受村内居民的福利待遇,子女入学、医疗卫生这些最基本的问题,解决起来都颇费周折。
近些年,一些发达农村社区涌入大量非户籍人口,原有社区难以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来满足非户籍人口需求,这就产生“僧多粥少”的矛盾,造成了“同村不同权”。
新型农村社区对农民有无吸引力,农民进入后能否形成一致的认同感、归属感,这些都取决于新型农村社区有形公共服务和无形公共服务的建设。如果新型农村社区的道路交通、水电设施、活动场所、购物商店,以及垃圾处理和通信宽带等硬件服务都超过村庄社区,如果新型农村社区的孩子上学、看病就医、卫生防疫、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软件服务也与城市社区接近或同水平,那么,农民就会自愿向新型农村社区聚集并主动接受市民化改造。如果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政府引领农民迈向城乡一体化的帆船,新型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就是驱使这艘帆船破浪前行的动力。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路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应基于乡村振兴战略优势,做好面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布局,提升发展体系、行政管理机制及产业结构的优化能力,使各地区能运用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更好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新环境。
1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意义
2016年2月,国务院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重点提出:“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1]。”至此,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及文化发展体系,提升农村地区社会资源、经济资源及市场资源整合能力,为未来阶段农村发展创造更优质的环境及发展条件,成为新时代农村地区发展建设的重中之重。从发展需求角度来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改变了传统城乡融合发展结构,提高了农村地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网络构建的主导能力。实现对农村地区发展资源的合理化分配,弥补早期阶段农村社区建设改革存在结构性缺失,解决使农村地区行政管理职权分化问题,为农村地区生活条件、卫生环境及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夯实基础。因此,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非单一在原有体系上进行改革优化,而是从发展结构上作出调整,将农村地区农户衣食住行与城镇地区进行对接,在不改变原有生产劳动方式及社会基础产业结构的前提下,提升农户总体生活质量,强化农户生活幸福感及获得感,为农村地区经济建设、环境经济及产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样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负面影响,需要通过深入分析予以解决。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问题,多数集中在行政管理及资源分配两个方面,做好对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并制定科学的资源分配方案,有助于深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稳步推进。
2.1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要求在社区服务、管理调度及社会福利等方面做好协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用将多个行政村进行合并的基本模式。其中,各地区社区服务、管理调度及社会福利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一定差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如何制定福利补贴标准、规范社区服务体系及优化管理调度模式,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思考的问题。从经济结构上来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使农村产业建设形成发展合力,强化农村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其社会福利标准、社区服务质量及管理调度执行性势必有所提升。但从实现环境的发展视角分析,部分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解决农村发展融合行政管理权限重叠的问题,加速农村发展环境现代化治理,提升农村经济发展上限。但各地区乡村发展存在内部矛盾,仍然未能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视角下得以有效解决,内部矛盾的产生必然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形成影响[2]。新型农村社区专业服务人才匮乏、社会保障及福利制度单一,管理调度时效性不足等问题,仍然困扰了后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应在充分了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本特征的同时,做好对各项建设发展、管理工作的优化,进一步建立长效化发展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时展接轨,并有效吸纳城乡融合发展经验,提升新时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水平。
2.2资源分配
资源分配问题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利益分配、人力资源配置及市场资源调度四个方面。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政府机构与企业提供支持。但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形式分析,上行经济固然对农村建设创造便利条件,但政府机构及企业同样面临经济转型及市场产业升级的压力,如何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职权划分,并在合理范围内为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则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考虑的问题。利益分配主要指农户之间居住资源及经济资源的分配。部分地区大刀阔斧的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改革,基于大拆大建进行农村改造。该方式的确加速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程,但不利于对农户核心利益诉求的满足,容易促使农户与政府机构之间产生嫌隙,从而,导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及社会资源的调配,也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各个乡村产业优势及产业发展需求不尽相同,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以推动经济发展、优化居住条件等作为底层建筑。因此,有效发挥不同地区产业优势,强化产业集约化发展,对于缓解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及市场资源调配矛盾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3乡村振兴视角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特征
乡村振兴战略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诸多便利。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充分影响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产业化、中心化及统筹化三个方面。其中,不同建设特征也代表了不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模式。未来阶段,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充分做好对不同发展模式下建设经验的积累,开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视角,为未来阶段更好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总体实效性提供有利保障[3]。
3.1产业化
产业化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产城联动为主导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该模式利用对产业资源的聚集优化,优化本地区产业资源配置,降低传统模式对产业发展的限制,使各乡村产业发展形成一体化联动。通过对人口资源的社区化集中,提升农村地区对部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改变农村土地资源闲置及居住资源紧缺的问题。基于产城联动模式的构建,充分加速土地资源的流转,优化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生态,能够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则给予农户更多的居住选择权,帮助农村环境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单一土地资源结构对农村农业产业发展的影响,最大限度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需求,为后续阶段强化各地区产业建设一体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2中心化
中心化是指由乡镇企业与政府机构协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用产业资源、服务资源及配套设施的集中化管理,进一步打造以农村地区中心发展为载体的舒适生活圈,围绕对优美环境、良好服务体系及多元市场生态的建立,实现对农村地区发展面貌的改善[4]。这一特征主要体现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建立中心化发展模式,实现将资源共享理念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有效运用。中心资源的共享可以更好控制成本支出,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多位一体发展,使政府资源、民间资本及商业资本等均可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民间资本与商业资本的加入,将为提升农村地区生活质量及改造生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需求与企业利益诉求充分契合。以此,为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高水平发展创造积极条件。
3.3统筹化
统一协调、统筹管理,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特征。传统模式下农村行政管理,存在管理结构单一及管理覆盖范围不足问题,部分地区由于行政管理职责划分缺乏合理性,导致部分农村地区形成三不管地带,农村地区产业升级及产业结构改造因此受限。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统筹管理,则将管理职权进行统一分配,提升各地区行政管理执行力,实现行政管理全面性覆盖,为农村地区市场发展统一规划、社会资源统一调度及产业资源协同配置等奠定良好根基。因而,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效化视角来看,统筹化管理是基于大局观视角,为农村社区建设及环境发展改造创造良好条件,实现农村生产水平、生活质量及生态治理等多方面提升,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农村地区建设发展需求,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多元化对接。
4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影响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路径及科学策略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定程度改变了农村地区的发展面貌,提升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充分突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优势,强化对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的优化,明确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定位,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总体社会服务质量,有效为农户及企业发展提供社会保障。以此,排除农户及企业的后顾之忧,丰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服务功能,为后续阶段政府机构进一步从多个视角提供发展政策的支持创造条件。
4.1优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
面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好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的优化,有助于从产业经济发展的角度,为农村发展资源的整合提供良好机遇。因此,各地区应围绕协同共助、合力助推的中心思想,优化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发展资源配置,基于充分发挥农村产业发展优势及助力产业融合,改变新型农村社区的产业结构,确保新型农村社区能持续为优势产业及支柱产业发展输送新鲜血液,进一步构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另外,新型农村社区对于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的优化,不应采用一以贯之的发展改革理念,要在不影响当前产业独立发展的前提下,做好多方面产业发展规划,逐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发展试点改革,适时做好对产业发展方向的调整,基于产业发展中弹性化策略的运用,为新型农村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提供支持[5]。从而,化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经济矛盾。
4.2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精准定位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面向提升农户生活质量及为农户生产劳作创造便利条件两个方面做好行政管理规划,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能围绕以上两个方面内容制定科学方案。在此过程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摒弃传统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理念,面向农村发展的城镇化对接构建行政管理新体系,并根据各个行政村行政管理工作现状,统一行政管理工作标准及内容,实现各个不同行政村之间行政管理工作的步调一致。避免在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及管理调度等方面产生严重的差异化问题,使农户能真正意义上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受益者,降低外部因素干扰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的影响,促使新时代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达到更高水平。
4.3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视角下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一环。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面向企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及农户等提供经济、人力资源及市场资源方面支持,降低新型农村社区转型发展过程中面临结构性阵痛问题,使企业、教育机构及农户等能尽快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新环境,排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中存在阻碍。为此,政府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第一,政府机构应面向企业、医疗机构及教育机构等做好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卫生发展、文化建设及环境治理等要求,做好与企业、医疗机构及教育机构的对接,缓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改革中存在压力。第二,政府机构应为农户及农村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失业及医疗等方面经济补贴,加速农户对于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基于政府兜底为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发展保驾护航[6]。
4.4丰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服务功能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改变传统农村发展结构,提升农村地区信息化及现代化发展水平。为更好提升新型农村社区中农户生活品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注重对社会服务功能及行政服务功能的完善,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有效性,确保相关水、电建设及治安管理水平能达到较高标准,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标的实现做好铺垫。另外,丰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服务功能,不仅要面向外部发展做好合作,同时,也应针对内部经济发展循环及本地区农业资源开发进行优化,最大限度发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优势,从生活环境、经济水平、社会影响力等多个方面,提升农户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认同感,使农户在新型农村社区环境下能更好履行自身义务及社会责任,提高农户基础生活幸福感。
4.5强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倾斜与政府支持
政府做好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倾斜,可以更好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降低经济、环境等因素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制约,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多元化、系统化及科学化推进。对此,新型农村的社区建设应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合理做好行政村管理融合的决策,最大限度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保证农户核心权益。在充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夯实基础的同时,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上限,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为未来农村发展转型做好充足准备。除此之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根据当前发展需求,持续做好合村并点工作的深化,既要发挥各个机构及各个部门社会服务功能,也要维持良好发展改革秩序,进而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视角下的良性发展。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极大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水平,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迈入时代新纪元。各地区应紧抓时代机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背景下管理协调及发展优化,加速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改革,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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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思瑶,马秀峰.新型职业农民人文素养提升的应然路径[J].中国成人教育,2021(8):76-80.
(一)涉及面广,档案类型丰富从档案的形成部门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但涉及各级相关行政监管审批部门、镇乡、行政村,还涉及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档案形成的门类来看,既产生大量的文书档案,还产生大量的基建、会计、声像等类型的档案;从档案形成的载体看,既有纸质载体的档案,还有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二)更加强调时效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往往采取的是政府和大型企业合作建设的方式,在建设的时间节点上,体现了时间紧、节奏快、环环相扣的特点。具体到档案管理工作上来说,由于相关档案材料都是随着建设过程的推进而产生的,因此同样体现出较强的时效性。这就要求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要及时跟进,否则就很有可能造成永久性的遗失。(三)对专业性的要求更高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无论是文书、基建、设备档案,还是声像、会计、电子、实物档案,每一门类档案都有其特定的形成规律和特点,而且这些规律和特点往往隐藏在一定现象的背后,需要实践者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具体来说,这些档案的收集整理不但需要掌握较强的专业基础,而且需要档案管理人员把相关的专业知识与具体的工作实践相结合。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有限,档案管理力度尚待提升。当前,北京市一些地区的镇乡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最紧要的任务去落实,但是他们并没有将档案工作列入其中,没有把通过档案验收作为新社区竣工验收的前提。从行政村的情况看,部分行政村的档案工作尚未形成正常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村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档案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档案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档案管理所需的人、财、物均无法得到很好保障。新社区建设时,由于原行政村拆除,临时的办公条件有限,档案保管的设施设备跟不上,普遍存在档案管理措施不力,保管条件差的现象。如有的行政村档案室地方狭小,致使档案无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只能分散保管在各办公室,遗失、废弃、虫蛀等风险较大;有的行政村档案无专人管理,柜子不上锁,谁都可以随意查阅和利用档案;有的行政村档案资料零散存放,日常工作中档案资料谁用谁管,中间如果出现人员变动,很容易造成档案资料遗失。(二)缺乏有效监督,档案收集不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工作与日常的农村档案工作存在较大差别,无论是产生的文件材料数量,还是档案的门类都远超过日常农村档案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这些行政村并没有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导致许多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都散落在各部门中,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归档。此外,新社区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任务分工,相关部门对合并村镇的地物、地貌、重要建筑、文物古迹等原貌,没有足够的记录存档意识,致使这些重要的信息不能较好地留存下来,造成永久的遗憾。(三)档案移交不规范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无论是由一个行政村转化而来的,还是由几个行政村联合建成的,原行政村的所有档案都应该移交给新成立的社区保管,然而目前仍存在档案移交不按程序办事,交接时档案底数不清,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清理的不清理,该签字的也不签字,交接手续不严密、监交工作不严格等问题。甚至出现相关档案不移交或不按期移交,移交的档案不完整等现象,这样很容易造成移交的档案既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原行政村的基本职能和历史全貌,又不能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留痕。
三、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乡镇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牵头单位,从开始就应把档案工作列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计划中,与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统筹规划,保障档案工作与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同步开展。区档案局与乡镇应指导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使工作制度覆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移交等各个环节,形成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文件归档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环节业务文件资料及照片、音像、实物和电子文件的收集力度,集中统一保管,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有效;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加强社区档案保管工作,档案库房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霉菌、虫、鼠)、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二)加强监督指导,保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文件材料的完整收集区档案局可以联合乡镇,依照“提前着手、提前介入、减少散失”的原则,即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工作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规范管理基本要求,编制一些易懂、易操作的教材,可以通过微信、QQ等手段,采用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积极帮助各单位、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档案业务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做到全程督查,随时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门类、载体文件材料收集的齐全完整。同时,区档案局要指导行政村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全部纳入归档范围,科学划分保管期限,使各单位、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知道哪些文件材料应该被收集。行政村的档案管理人员,以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临时机构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要依据修订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产生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如乡镇牵头负责部门,重点加强收集诸如市、区县、乡(镇)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方案、办法、通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形成的建设规划平面图、鸟瞰图、宣传资料、统计报表、工作小结、工作台账及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种信息等;参建施工部门要重点加强收集诸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图纸报表、工程质量管理等;行政村要重点加强收集诸如群众入户登记、房屋丈量评估、征求意见书,新住宅楼的建筑与结构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竣工图,新住宅楼的电、暖、水、煤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竣工图,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陶瓷等施工材料构配件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设备开箱检查的文件材料等。此外,乡镇牵头部门还应指定相关部门人员注意拍摄留存好行政村拆迁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有关声像和照片资料等历史原貌等资料。(三)严格把握移交全流程,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原行政村所形成的档案移交给新成立的社区前,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二是对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催还;三是要注重收集散存在各部门工作人员手中的文件材料;四是按档案移交要求编制档案移交文据及表格;五是撰写档案移交说明。在正式移交过程中,要做好档案交接监督工作。档案交接监督工作对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档案交接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办理。交接双方在交接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页数等。移交文据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交接监督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
作者:钱海峰 单位:北京市档案局
参考文献:
[1]张明琴.社区档案管理对策探讨[J].总裁,2009(7):105-106.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特点
一是注重高点起步、统筹规划,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2007年全国首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青岛召开,青岛胶南市、莱西市、崂山区等各区市结合自身情况先行先试,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2012年4月,青岛市委、市政府勾勒出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宏伟蓝图,坚持规划先行、服务下沉、循序渐进、和谐集聚的原则,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左右、人口3000至5000人的标准,在现有5983个行政村(社区)基础上,规划建设1043个新型农村社区,其中2013年将开工建设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至2015年末,全市城镇化率将由目前的67.8%提高到74%以上,10年内达到80%左右。
二是注重产业发展、经济支撑,做到新型农村社区和产业园区两区共建。新型农村社区要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必须要坚持以工哺农、工业造血。因此,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牢牢把握“城乡统筹发展”这一主线,实施“新型社区和特色经济园区”两区共建,一个社区配套建设一个产业园,安置农民就业,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人口向城镇或新型社区集中,实现组织融合、服务融合、居住融合、经济融合。
三是注重以人为本、设施配套,充分考虑农民搬进社区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青岛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贴近民生,充分保障供水、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社区服务中心和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留足空间。明确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确保每个社区服务中心都拥有社区组织办公室、便民服务厅、卫生室、警务室、幼儿园、居民学校、文体活动中心和社区超市,实现行政审批、经济发展、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培训、人口计生、社区警务、商贸金融等十项功能进社区,方便居民生产生活。
四是注重生态保护、建设质量,体现“先保护、再发展”的理念。把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挖掘社区文化内涵有机结合起来,彰显和保护农村特色,尊重村庄的文化差异和历史现状,挖掘、保护村庄的文化和民俗特色,结合自然和文化等因素,按照“生态、节能、环保、自然、宜居、和谐”的目标,着力打造环境优美、经济高效、邻里和谐的生态小镇、特色小镇、精品小镇。
金融需求多元化
青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蕴含着大量多元化的金融需求,2013年拟开工建设的100个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达到1014亿元,其中社区建设一期工程需要资金267.33亿元,未来五年仅社区建设的资金规模就达5000亿元。具体来讲,其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区建设的金融需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围绕土地整理、农民安置房、基础设施建设、县域房地产、县域园区建设、水利建设等领域,将产生大量的基础设施类金融需求。在先期开建的100个社区中,仅45个纯农村社区建设住宅建设就大约需150亿元,要配套完成供水、供暖、供气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则需近230亿元。
园区企业的金融需求。特色园区入驻企业在规模扩张和结构升级时都需要大量信贷资金。同时,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高科技型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多,将对金融机构提出更多金融需求。
社区居民的金融需求。同城市居民一样,农村社区居民也需要存贷、汇兑、银行卡服务、自助机具服务、工资、代收款与代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将会出现家庭理财和投资方面的金融需求。同时,新型农村社区对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求非常迫切。
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组织体系。一是不断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覆盖面。调整优化县城以下传统农村地区的网点布局,鼓励金融机构跟着社区走、设施跟着农民走、服务跟着企业走,加大机构网点、自助银行、自助机具的布设力度,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打造1.5公里无障碍金融服务圈。二是加大资源投入,发挥自身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大型商业银行的综合服务能力,强化政策性银行和涉农金融机构的支农功能,制定与建设规划发展相适应、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特色发展战略,通过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实现业务和收益的快速增加。三是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金以企业投资、社会组织投入、个人赞助等方式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四是由政府出资组建再担保机构,为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资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施再担保,为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担保体系增信,为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创造条件。
利用多元化融资工具满足不同类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需求。原有产业基础较好的农村社区可以利用自身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引导大企业通过包街道(镇)、包社区(村)等方式,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可以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发新产品,通过发行基金、信托、理财产品及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融资较为困难的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积极探索BT、BOT、BOO、BTO等项目融资方式,以少量的政府财政投入盘活社会存量资本,达到以较少财政资金带动更大规模社会资金投入的放大效应。构建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引导、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担保体系,为金融资源投入社区建设创造条件。对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融资担保业务实施再担保,通过增信方式盘活现有担保资源,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并探索通过结余土地指标收益方式解决融资难问题。
调整优化信贷政策体系,支持新型社区产业基础建设。一是重点支持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现代物流和服务业等领域,尤其要加大对城乡一体化中产业融合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出台差异化的区域信贷政策。二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顺应生态文明要求和绿色低碳发展潮流,严格落实绿色信贷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考虑低碳和环保因素,促进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转移到低碳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支持生态化社区建设和发展。三是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层次。从信贷、结算、理财等方面开展“一站式”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贷款品种。为优质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贷产品,推广林权抵押贷款、订单农业贷款等信贷新模式。
本文通过对许昌襄城县范湖乡镇区新型农村社区的实证研究,探索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未来发展模式、房地产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为中国“三农”建设的发展出路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居民需求;新型城镇化道路
中图分类号:U4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党的十明确提出了要我国要走城镇化发展之路,河南省立足省域实际,正逐步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力度,本文针对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实证分析,对我省新型城镇化道路进行的深入研究。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涵义与特征研究
1.农村社区建设的含义
笔者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就是:以村庄为基础平台,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农村社区力量,整合农村社区资源,促进农村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而进行的建设。
2.农村社区的特点
(1)聚集性农村社区建设的范围必须定位在自然村或以中心村带动周边小村的村落社区,这是由农村村落自身的特点决定的。
(2)多功能性多功能性包括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服务功能、文化功能和自治功能,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将城市的主要功能很好的引入到社区内,从而改善了社区居民的精神面貌,提高了村民的经济发展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村民自治能力。
二、襄城县范湖乡镇区新农村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范湖乡基本信息
范湖乡位于襄城县东20公里处,全乡有33个行政村,91个自然村,总人口7.5万人,耕地8.5万亩,区域面积95.4平方公里,是襄城县第一大乡。该乡交通便利,公路总里程居全县第一。
(二)范湖乡房地产市场发展简况
1.范湖乡经济发展状况
范湖乡是典型的农业乡镇,周边没有大型工矿企业,收入以种地和外地务工为主要经济来源。地处典型平原地区,耕地资源丰富,农民人均占有耕地在1亩2分左右。在当地做生意的商人也比较有实力,早期有很多外地人来租房经商,现在本地人很多,他们通过长期的经商积累了一些财富,买到了自己的商铺。因此范湖乡的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2.住房市场需求情况
目前集镇上商铺比较稀缺,租金价格近几年持续上涨,往往是有价无铺,群众对商铺的需求量较高,前几年本镇公开出售的门面房多是照顾本镇居民优先,外来商户基本买不到。目前很多农村已不准在建房屋,要进行新农村社区建设,而农村结婚成家这类人群对房屋的需求量很迫切。
3.供需结构
经调查,作为商铺门面,2间的需求占绝大多数(大型超市或服装卖场要求更大)。大部分商铺进深在10—15m之间。经调查,进深在10-15米,单间开间在4-5米的商铺拥有者对空间满意较高。对于层高要求,一层3.5-4.5米左右的2层房屋比较适合。
(三)社会各阶层居住现状分析
1.社会阶层划分
(1)私营企业主阶层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本地各工厂老板和政府部门人员
(2)个体工商户阶层和产业工人阶层:外地务工人员、在镇上做小生意的经商者
(3)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为当地以种植农作物和土特产为生的农民和部分没有工作的老人和妇女
2.各阶层居住现状
第一阶层:他们居住的房子价位较高,这些人有的在县市买房,也有在镇上自建的,以套房、商铺带院住房为主,房屋建筑面积很大,更重视生活品味和休闲。
第二阶层:他们居住的房子价位在15—20万之间,这部分人大部分自己建房或在镇里买商铺,房子多是商住两用型,既能居住又便于做生意。
第三阶层:居住的房子价位较低,质量较差,面积较小。他们主要满足居住的需要,而且主要在农村。
(四)项目SWOT分析
S(优势):(1)新农村建设项目,政府扶持; (2)三面临路,交通便利;
(3)专业规划、布局,配套设施齐全,社区环境干净卫生。
W(劣势):(1)项目偏离镇区中心区,需要一定的时间积聚商业氛围和人气;
(2)农民比较保守,需要时间来适应楼房。
O(机会):率先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参与新农村社区建设,抢占市场先机,为未来赢得主动。
T (威胁):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和农村情况的复杂性,都使项目的运作充满了变数和威胁。
(五)目标客户群分析
主要目标客户有:
(1)镇上做生意的商人和未来计划来镇上经商的人。随着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民积聚到镇区周边,这个消费需求很大,因此商人们对宽敞舒适的楼房有需求。
(2)在镇政府、医院、学校和金融机构(农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工作的收入较高人群。他们对改善居住环境有向往。
这两类客户经济实力都比较强,而且有强烈的改善居住的需求。第一类客户对商住两用房屋比较渴望,现有商铺分散、落后的特点并不能使他们满意,居住质量一般;第二类人群则希望居住带院子、生活设施齐全、并能够享受城市一样的舒适生活。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在镇上投资商铺是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
(六)项目总体市场定位
小区整体规划,房屋整体建设,具备较为齐全的配套设施,宜商宜住。
(七)项目产品定位
主推2间面积房子,根据人们的不同需求可推出少量三间或一间面积的房屋,开间在6米左右,进深12米左右.
四层商住用房,一二层商业,三四层居住,小区内布局一层联体车库,供商户储备物资。
(八)项目客户定位
本地经商客户,政府部门、医院、学校工作人员
随着襄阳县几个乡镇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快速铺开,本项目也要迅速规划设计开发,抢占范湖乡新农村建设的先机;要通过规模化开发,尽量降低成本,使农民能消费得起,只有开源节流才能使项目尽快消化,尽快回收成本;要通过一定的广告宣传引导农民们看到项目的好处,看到生活在新型社区的方便舒适。
三、结论
通过对襄城县范湖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得出其项目是有着商业开发前景的,而且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农村具有非常大的市场需求,房地产开发商现在介入将来一定会得到丰厚的回报;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发商还肩负着很重要的社会责任,这就要求广大的开发商要本着为老百姓盖房子的态度,努力做好自己的产品,提供良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张颖举.中部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河南省为例[J].贵州农业科学,2011(2).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土地金融
Abstract:Through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four construction models such as the participation of different financial factors in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linking the increase and decrease of the land for construction use in both urban and rural areas,construction led by leading enterprise and self-construction by the villagers,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e prudence and differentiated property of financial interference and analyzes its causes. Besides,it conducts extended analysis on the impact of four kinds of construction models on urbanization,industrialization,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expansion of three different land use patterns and make conclusions,which sorts out thought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for the larger scale intervention of financial support in the future.
Key Words:new rural communities,construction model,land finance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11-0048-08
收稿日期:2013-10-15
作者简介:谢伟,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吴金忠,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王朝阳,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型城镇化中既是难点也是热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国家耕地保护目标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必然选择,关系着城乡统筹过程中的产业、人口和城镇的合理空间布局。金融要素介入的速度、程度和方式同样倍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文认为,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显著的审慎性、差异性和一定的融资次序。下一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项目规划、设计和发展,应在市场基础、产业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更好兼容金融风险偏好,消除各类交易障碍。在政策选择上,应审慎介入城市化取向的新型农村社区,着重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取向的新型农村社区,为商业化金融大规模进入培育基础和条件。
一、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分析
山东省农村社区建设始于2006年。7年来,各地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和交通便利程度等不同情况,相继形成了市场化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四种主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设新型农村社区5191个。其中,建设城中村1339个,城边(园区)村638个,乡镇驻地村993个、农村其他地区2221个。社区人口规模3000人以下的3735个,3000—10000人的1321个,10000人以上的134个。
(一)市场化运作模式
该建设模式主要适用于城中村、城边村、各类园区村等。所处区域属于规划重点发展地区,具有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优势,土地价值较高。此模式不仅满足了地方政府扩张城市规模的需要,而且农民也可以从征地中获得高额补偿,因此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较小。此模式一般按“政企合作、集中建设、整体搬迁”的原则,采用社区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企业投资与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相捆绑的方式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据统计,全省有891个社区采用该模式,占全部新农村社区的比例为17%。
(二)“增减挂钩”政策模式
通俗地讲,“挂钩”就是为实现总体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增减”是通过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实施增减挂钩规划。根据社区地理位置,新建农村社区又分为小城镇集聚和中心村合并两种类型。前者是对城边村、乡镇驻地附近村实行整体拆迁,将社区建设在城市或镇驻地附近,变村庄为社区,促进农村环境改善和城镇规模扩大。后者是以一个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中心村为依托,将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的多个村庄合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聚集。山东省自2006年试点该建设模式以来,已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55万亩,涉及120个县(市、区),安置农民29万户,新建社区1339个,占全部新农村社区的比例为26%。
目前,为获取更多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各级政府成为“增减挂钩”项目的主导者。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有两种使用方向:一是就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二是将节约出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建设用地指标上交到中心城区使用。在此建设模式中节约土地的收益在时间、空间和交易主体上呈现明显分离状态,地方政府收益最大,农民收益较小且面临生活成本提升等实际问题,运作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该建设模式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其产业、资金优势,采取企业与村庄合作共建,自发拓展生产、经营空间的建设模式。多由企业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或迁建,群众无偿或低价入住,置换出的集体建设用地企业优先使用,实现企业扩张发展和农民居住条件改善的双赢。目前,山东省已建成此类型社区490个,约占总数的9%。这种模式主要限于当地有大型企业或龙头企业愿意介入,当前尚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建设模式。随着国家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放松,以及龙头企业强大的产业基础、丰富的整合经验和充足的就业保障,村村兼并和企业并村现象可能越来越普遍。
(四)村民自筹资金建设模式
该建设模式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区,一些经济强村、产业特色村、农民收入较高的村,由群众出资、村集体出面组织,自发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此种类型社区共有2470个,约占48%。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金融制度及其构成
(一)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制度框架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型城镇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决策的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各家金融机构显然都不愿置身事外、甘当看客,都想从中分享一块蛋糕。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周期过长、利益链条复杂,涉及农民就业、权益保护和土地升值、指标转移以及开发商利益等多个方面。从山东省的情况看,金融部门在介入其中时,出于风险考虑,针对不同建设模式,依据各自风险控制的比较优势,事先设计一套甚于企业信贷的严密制度。其基本制度框架是:
1. 周密保障措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为“农发行”)是金融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先行者。对“增减挂钩”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将一部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且具备抵押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设权抵押;无法抵押的,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进行质押作保;单一采用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质押的项目,须由总行严格审批。建设银行作为后来者则另辟蹊径,利用其对土地在建工程上所具有的监控优势,更多选择以土地在建工程作抵押;对于园区建设,则通过优选园区内优质企业担保来弥补抵押方面的不足。农业银行则利用其基层网点和人员优势,重点将信贷保障技术落实在农户端,通过农户联合担保的方式,确保投入资金的安全。
2. 严格准入条件。金融机构将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雄厚的地方财力和一定的产业基础保证作为优质农村社区的主要影响因素。农发行只介入那些具有规模效应的增减挂钩、城中村和园区类建设项目;建设银行则规定,承贷主体必须为政府牵头建立的实体公司,须能长久经营,具有稳定的现金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农业银行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县市上一年度一般预算收入须在10亿元(含)以上;工商银行则是将此标准提高到30亿元(含)以上。
3. 资金封闭运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以土地开发利用为背景,投入和产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呈现一定的分离特征。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最终实现,完全取决于指标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的未来收益状况。为防止节外生枝,稳定还款来源,农发行规定:借款人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返还,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受分期还款计划和到期日的限制;不能按约定还款,督促借款人提前筹集其他资金予以偿还。对单一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的项目,借款人须在农发行开立土地出让收入归集账户;由财政先收后返的,须开立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财政专户和土地资金专户。对土地整治、开发和资金划拨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测。
4. 严密风险控制。鉴于各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都存在环节多、周期长和利益转移等风险隐患,各家金融机构在信贷介入前都事先提出严格的交换条件,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出具文件,说明项目土地转用征收报批计划安排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保障情况;明确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至借款人质押账户,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质押,土地使用权和出让收益不得为第三方抵质押等内容。建设银行在此之外,还要求土地、财政、政府、借款人、贷款人五方必须签订多边的还款协议。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构成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测算,通过“增减挂钩”模式每年腾出25万亩土地指标才能满足全省建设用地缺口,每腾出万亩增减挂钩指标的拆迁、建设、整治费用约为38亿元,年资金需求960亿元以上。而2010年以来的3年间,其建设资金来源构成中,年均新增银行贷款仅为90亿元左右,不足资金总需求的10%。可见,银行信贷并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2012年末,全省金融系统累计向各类社区注入资金1016亿元。其中,银行信贷861亿元,发行城投债155亿元(见表1)。
1. 金融支持有所侧重。从分年度金融支持情况看,各家金融机构重点参与了市场化运作、增减挂钩和龙头企业带动三种建设模式,2012年末融资余额分别是457亿元、346亿元和169亿元,各占信贷总额的45%、34%和17%。3年来,银行信贷更加倾向于支持市场化的城中(园区)村、城边村的建设,信贷投入量增加了9个百分点;对其他建设模式的支持力度有所下降(见表2)。
2. 行际间存在差异。从行际间看,到2012年末,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投入分别为363亿元、289亿元、110亿元和99亿元。其中,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入持续增加,信贷占比较2010年分别提高了3个和4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下降了5个百分点。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比较早,但贷款投入量只有农业银行的1/3。建设银行介入较晚,目前贷款余额30.8亿元。这表明,银行之间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态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见表3)。
三、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为特征
相对于传统的企业信贷而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毕竟是一个拥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崭新信贷市场。面对一个新生事物,金融部门在积极参与的同时也对此保持着一定的谨慎。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缺乏一个统一、规范的顶层设计;利益相关主体的目标并未完全取得一致;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制度不配套、布局欠合理、产业基础脆弱等实质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更多金融资源的有效进入。这反映在山东省金融部门的具体行动上,表现为明显的审慎性、差异性。
(一)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审慎性
山东省金融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审慎性有两个方面的直接体现:一是设计严密的信贷制度;二是实施相对保守的信贷投入。
1. 信贷制度的审慎性。应该说,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设计的信贷制度是非常周密的。农发行只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城中村和园区类建设项目进行信贷支持;建设银行则将不具有资金实力的政府出资的公司承贷主体排除在信贷范围之外;农业银行直接将经济欠发达县的建设项目挡在制度之外。在抵押和担保方面,各家金融机构着力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农发行牢牢抓住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不放;建设银行则在在建工程的监控优势上发力;农业银行充分利用其基层网点和人员优势,将信贷安全保障技术锁定在农户一端。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土地开发利用在时间、空间和主体的分离特征,农发行事实上实施着近乎主办银行的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对土地整治、开发和资金划拨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建设银行则要求必须签订土地、财政、政府、借款人等多边还款协议,以提高约束、监督效率。
2. 信贷投入的审慎性。严格的信贷制度要求,自然会形成更加审慎的信贷投入结果。从采取增减挂钩政策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构成看,2012年银行贷款仅占其全部建设资金来源的9.8%。而且,部分银行只对有发展潜力和政府背景的大项目保持一定兴趣,大多数银行对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保持谨慎观望态度,3年新增贷款不足80亿元,只占贷款新增总额的15.7%。中国银行和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本就没有介入其中。
3. 金融审慎性的原因。形成这一谨慎局面的基本原因:一是土地交易环节存在诸多风险。目前,农村存在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家庭承包地和农户宅基地三类土地,这三类土地具有不同的产权约束,市场交易的门槛高低不同。金融部门对这三类土地设置抵押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交易风险。二是农民现实和未来利益保障面临不确定性。目前,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更注重能为中心城市发展腾出多少用地指标,往往忽视新型社区形成后的产业基础、市场成熟度和生活成本等事关农民现实和未来利益的实质问题。对山东省100个农村社区调查显示,社区化消灭了农户庭院经济,农民日常消费被动货币化,2012年新型社区农民年户均生活支出较社区化之前增加3000元,增幅近30%。而且,生产便利性降低,有半数以上的上楼失地农民靠外出打工和个体经营维持生计。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依然在延续。三是社区建设存在时间、空间和主体的分离和不对称问题。在“增减挂钩”建设模式下,土地要素由农村向城市、向多个交易主体转移,而真正形成土地收益,一般还要有3—5年的时间间隔。这样,整个土地交易、升值和利益兑现等都面临时间、空间和主体的不对称,在此过程中的多种不确定性难以预知和预防。
可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围绕土地所开展的一系列交易,既要面临许许多多来自土地政策制度方面的刚性约束,也要面临来自诸多交易环节的不确定性。因此,各金融部门对此保持相当程度的谨慎是一种客观、合理的理性反应。
(二)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差异性
客观审慎和有限支持并非山东省金融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致态度。针对四种背景不同的建设模式,各金融机构还是立足扎实的市场调查和各自优势,尽最大可能发现和发掘其中的市场机会,体现出不尽相同的交易策略。
1. 信贷投入的差异性。2012年末,山东省金融机构均对市场化运作、“增减挂钩”模式的社区建设模式有所偏好,贷款余额分别是457亿元和346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186亿元和151亿元。而对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则分别仅增加56亿元和23亿元,显示出相对冷淡的态度。从中可以发现,金融部门对不同建设模式的信贷支持存有较大差异。
这种差异性在不同行际间也有明显体现。自2010年以来,政策性银行新增支持资金172亿元,国有银行新增143亿元,其他金融部门新增63亿元。可以看出,政策性银行在整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始终担负着生力军的重要角色;其他金融部门则处于密切关注和伺机跟进状态。
2. 信贷投入差异性的原因。山东省金融部门之所以偏好市场化运作模式,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看好城中村、城边村和各类园区村的巨大市场潜力,对那些既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又具有良好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条件的土地,其价值及产业发展的前景都给予较高预期。同样,“增减挂钩”模式虽然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模式的一些优势和特点,但强大的政府推动力,事实上形成了一种“隐形担保”,安全系数明显提高。反观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虽然有较好的市场基础,但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让利于龙头企业和社区居民,是各种社区建设模式中政府收益最低的,政府对此模式的内生推动力较小。由于没有层级较高的政府推动,在无外部政策援手和内生动力匮乏的背景下,其中的不确定性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和驾驭。
由此可见,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逻辑是:尽可能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寻找到可以交易的确定性因素,以便在新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金融机构介入其中主要考量的因素大致可归纳为三点:一是未来市场发展潜力;二是较高级别的政府推动;三是对某些资源、要素的有效控制。
(三)金融风险偏好及融资次序
山东省金融部门审慎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为是显而易见和合乎理性的。但在总体建设的金融构成中,各类金融要素的不同风险偏好也得到体现。在总体建设资金中,地方财政、企业资金和民间资本占到9成以上,是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流资金。这一现象表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客观上存在一种合理的融资次序,这是由各类金融要素的信息对称程度和不同风险偏好所决定的。
1. 地方财政及民间投资商。无论从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还是从城市的开发经营方面考虑,地方政府都有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地方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既是政策、规划的制定者,又是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的管理者,具有信息对称、风险自控的天然优势。而贴近社区的开发商、建筑商、龙头企业等民间资本具备熟悉新建社区各种有利条件的优势。因此,地方财政和民间资本会理所当然地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
2. 政策性金融机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内需潜力,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从山东省的情况看,2012年,两大政策性银行累计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注入信贷资金363亿元,占信贷投入总量4成以上,是银行信贷的主力军。他们广泛渗透到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农村路网水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等环节领域,较好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3. 商业性金融机构。如前文分析,各商业银行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持审慎态度,但这并不妨碍商业银行对该新兴信贷市场的关注,也丝毫不影响他们大规模、深度介入的商业化运作。比如,2012年建设银行已承担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贷款88个,授信总额300亿元。目前,建设银行总行与山东省政府,建设银行省分行与省住建厅等先后就农村社区建设、农民安置房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今后更广泛地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好各项准备。
四、基于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的思考
遍阅各国农村社区发展进程,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注重与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和集聚较为有序,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但部分拉美和南亚国家没有处理好“三化”关系,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脱节,大批农村人口被推向城市,从而产生“城市病”和“过度城市化”现象,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城乡差距也进一步拉大。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研究、吸取和借鉴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所获得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
(一)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的简要评析
1. 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及其不同收益。简要回顾一下山东省四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整合、改造城中村、城边村和“增减挂钩”模式,显然都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走的是城市化之路;园区村建设和工业龙头企业建设模式,取道工业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谋求土地规模化种植、养殖,取道现代农业。所以,山东省四种新型农村建设模式代表了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三种不同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
就短期而言,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收益明显高于工业开发,而工业开发又高于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养殖。所以,土地开发利用的不同收益,决定了当前地方政府对土地开发利用的意愿是:最优选择是房地产和城市化,工业化属于次优选择,最后才是现代农业。这反映在四种新型农村建设模式中,地方政府热衷于开发城中村、城边村,热衷于“增减挂钩”模式,政府推动层级高、力度大;其次是园区村建设和龙头企业建设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的政府支持层级最低、力度最小。
2.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城市化的局限性。尽管从短期收益看,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的城市化倍受各地政府推崇,成为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腾出土地指标的重点满足对象。但据观察,城市化边际效率递减,劣势也愈加明显。具体表现在:
第一,我国居民购买力难以支撑高房价。从建设成本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价值已升至GDP的300%至400%,达到日本“平成大萧条”前375%的警戒值。据IMF研究报告,目前,我国人均收入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全球10个房价最高城市中,6个在中国大陆。
第二,房地产供求风险已呈现扩大化的趋势。据2013年8月克而瑞研究中心对286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定量化研究分析,供求风险从一线城市到三线城市呈现扩大趋势。一线城市房价增速相对更快,房价收入比偏高。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短期供求风险显现。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待售存量一直处于增长之中,整体供求风险较高。由于受制于有限的住房需求,三四线城市、县域土地价格上涨空间较小,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实现面临不确定性。
第三,农村社区闲置现象将更加突出。在现行土地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实际上持不鼓励态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宅基地难以形成正常的市场价格。由于上级地方政府多以行政分配方式要求下级政府每年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价值更高、能获得更高收益的中心城区使用,导致中心城市超常扩张。房地产泡沫化和农村社区空心化目前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两个极端,并存于城市化进程中。
鉴于“增减挂钩”模式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操作流程,按照“先安置后拆旧、先拆旧后使用”的原则实施,即形成土地收益之后才能归还资金,这一般存在3—5年的时间跨度,具有一次性投入资金大、回收周期长等特点,一旦城市房地产泡沫破裂,整个链条中的经营主体将面临资金难以回收的较大不确定性,不仅会引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和低效率,而且复杂的利益关系会引致许多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从而不能有效兼容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和农村经济实际,很难获得农民的一致认可。
(二)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策略
山东省金融部门对城中村、城边村、园区村和“增减挂钩”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给予了有限和谨慎的信贷支持。因为金融部门都清楚,随着部分缺乏产业支撑的三四线城市风险不断暴露,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城市化已基本走到尽头。在金融部门看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然催生大量新的金融需求,对金融机构而言这是一轮新的政策机遇。农村社区建设应该具有可持续性,只有能够兼容农村经济,兼容各类农村生产要素,兼容农民利益,具有产业基础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才更具有生命力、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和低风险性,才会吸引金融部门不断参与其中。
在介入目标选择和竞争策略上,一是金融机构与政府对接载体要刻意避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而选择地方政府控股、资金实力雄厚、有实质项目、还款来源有保障、现金流全覆盖的实体公司。二是金融机构对接和扶持重点转向符合市场发展取向的新的市场主体培育、龙头企业的壮大和产业规模的扩张等。三是注重围绕兼顾农村经济发展、兼容农民利益的金融支持。比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在对农业产业化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可让更多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到城市就业、创业中去。
(三)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比较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产业化龙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作为新生的农村市场主体,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新生力量,龙头企业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同样具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
1. 扎实的产业基础和经济实力。截至2013年6月末,山东省各类产业化组织已发展至2.2万家,其中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9004家。龙头企业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产业平台、市场网络、技术储备和产品基地,已成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主力军。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82651家,注册成员为79.54万个,成员出资总额1373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总数、成员出资总额均居全国首位。集群集聚效果日益突出,形成了粮油、果菜、畜禽、水产、林木花卉等优势产业带。目前,全省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6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超过10家的县达到17个。
2. 广泛的群众基础。全省有50%以上的大宗农产品被现代农业组织收购、加工,有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主要由各类产业化组织加工包装外销。龙头企业通过农业订单、合同、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合作社、农户以及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等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并不断提高农户在利益链条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了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目前,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1820万户,其中龙头企业提供社会就业岗位259万个,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080万户,增收总额268亿元,人均增收2480元。农民通过到企业打工、土地入股、出售产品等方式参与到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更加稳定、可观的收入。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信赖关系,为其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 主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丰富经验。近年来,一大批龙头企业通过村企互动、村企联建等方式,帮助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以滨州邹平县东尉社区为例,该社区由该村集体持股30%的东尉集团先行出资5000万元建设,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容纳540户,人口2000余人。原村庄迁建后已完成建设部分节约土地173亩,主要用于兴建东尉村工业园区,吸引安置有色金属回收、不锈钢产品铸造、物流运输企业20余家。该村劳动力经培训后90%以上在东尉集团或村工业园区就近就业,土地全部实行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2万元。该社区合理兼容农民利益,对入住群众实行补贴、供暖、供水、安装太阳能、高标准装修等“五统一”。居民在宅基地置换基础上,按每平米700元价格购买楼房,低于社区同期对外出售价格780元。
4. 龙头企业实际土地需求。随着龙头企业发展的加快和扩张,建设用地和基地普遍缺乏。采取与村庄合作共建,由企业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或迁建,群众无偿或低价入住,置换出的集体建设土地企业优先使用。从微观上看,采用此类模式的企业低成本获得了建设用地,农民就地转变为产业工人,分散的耕地流转为现代农业基地,部分村集体根据谈判条件可能获得龙头企业的部分股权。村民自筹自建模式的核心是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自我发展规模种植和养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基地或配套服务。
总之,通过四种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比较看出,短期看,以房地产行业为代表的城市化取向,能以较快速度和较大范围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但从中长期看,只有更广泛农民自发参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我们认为,尽管目前以龙头企业主导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太被重视,但借助其扎实的产业基础、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村镇建设经验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能够真正实现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这种建设模式既符合农地农用的基本政策,又能更好兼容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应该成为未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流模式之一。
五、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资源和要素快速集中的过程。空间资源的重新配置、人口和资本的集聚,释放出经济要素流动和重组的巨大力量,为金融部门提供了广阔的金融服务空间。因此,金融部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支持,必须考虑自身风险偏好,着重消除金融交易障碍,着眼于结构调整、发展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注重顶层设计,统筹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的金融衔接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该打破目前的垄断征地政策,实现农村、城市土地“同地、同权、同利”,建立土地交易机制,使农民分享城市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使进城农民获得创业资本。要在统一规划、规范设计的基础上,健全宏观调控政策衔接规则及融资供求平衡机制,理清不同模式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支持边界及政策支持措施。
各地政府在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布局、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广泛听取金融部门、龙头企业、村民代表的意见,实现融资规划的有效衔接。在规划设计、政策协调过程中,要消除金融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注重兼顾金融支持。加强财政、产业、金融政策的协调配置,优化扶持资金效果,建议整合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对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吸引更多、更大规模的龙头企业参与社区建设,有效拓宽社区建设融资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进一步深化现代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为金融支持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坚持宏观审慎,有限支持增减挂钩指标的可交易性
必须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利益均得到平衡和实现的机制,从制度上消除土地利用上“囚徒困境博弈”的利益诱因。土地管理的制度安排,应该在完善土地所有权及其实现形式的同时,保障权益人的物权;土地征收和转移应参照土地市场价格。要注重解决增减挂钩建设模式在土地交易、升值和利益兑现上的跨时空的分离均衡问题。各级政府要组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进一步明确交易原则与实施流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挂钩节余指标要优先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产合作社用地需求,制订不同区域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返还最低标准, 完善全国土地指标的有偿流转交易使用机制,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结余集体建设土地指标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按照交易透明、公平分配原则通盘考虑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在全面开展地市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由独立评级机构会同主办银行核定其授信总额。限定将省市土地指标经营机构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审慎开展跨省市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的抵押贷款,并实施定向发放、封闭运行的管理制度。对县一级土地指标经营机构交易增减挂钩指标,并以增减挂钩收益为担保申请贷款的,除用于社区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之外,原则上不予信贷支持。对龙头企业购买增减挂钩指标按照商业信贷原则提供选择性支持。
(三)实施倾斜政策,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发展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有一个扎实的产业基础来增加农民收益和解决劳动力转移问题,以增强自身建设的可持续性。因此,龙头企业尤其是与“三农”密切关联的龙头企业作为主导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成为必然选择。一是建议政府依托龙头企业参与中心村合并型社区建设,实现农地农用、就地就近城镇化,基地、员工和产业的本地化,丰富和完善社区、企业、居民收益的保护机制。二是从信贷、结算、理财等方面为龙头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方案,开展“一站式”服务,争取财政政策的补贴和奖励,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以及信用贷款。
(四)强化分工合作,注重发挥金融机构差异化服务功效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风险偏好和客户结构差异,坚持宏观审慎原则,认真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体及相关各方的金融服务问题。农发行、国开行要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业科技等政策性中长期信贷业务。其他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顺应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的重大转变,切实加快经营转型步伐,调整优化区域结构、业务结构,完善渠道功能,强化创新驱动,全面提升发展品质,通过差异化的服务和产品策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满足其土地流转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需求,更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城乡统筹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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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区域规划与评估专题研究组.城镇化模式国际比较与中国探索[J].中国中小企业,2013,(4).
[关键词]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后乔社区;博爱县
[中图分类号] TU982 [文献标识码] A
为了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河南省结合自身实际,在第九次党代会上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战略”,建立了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城镇化体系。与以往城镇化不同,新型农村社区被作为一个重要层级纳入现代城镇体系,并且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以此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在此背景下,博爱县根据相关省定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启动了新型农村社区试点规划编制及建设工作。本文以试点之一的后乔新型农村社区为对象,对其规划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对其他地区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1 研究区概况
后乔社区位于月山镇镇政府东南角,博爱县城北部,西靠月山路,北临站前路,交通方便,区位条件优越。现状用地大部分为空地,西侧为民居,临站前路为商住混合建筑,建筑景观较差,规划区内有一处新建基督教堂。社区地势平坦,社区内东西向有条排水沟渠自西向东穿过。需要在后乔社区安置的村庄有后乔村、东矾厂和西矾厂,其中后乔村现状人口2 330人,现状建设用地26.67公顷,东矾厂现状人口为400人,建设用地10公顷,西矾厂现状人口650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7.33公顷。根据新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的预测,确定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人口为4 100人。现状村庄总建设用地54公顷,后乔社区规划用地6.09公顷,规划后可节约用地47.91公顷。
2 规划原则
2.1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创造以人的居住行为为核心的内、外部空间环境。
2.2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社区建设不能把当地传统的建筑文化丢掉。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适当兼顾民风习俗。
2.3 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近期开发和远期发展相结合,从整个规划区范围和周边环境综合考虑,采用组团式布局,以利于滚动开发,分期建设。
2.4 集约用地、节约资源的原则: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开发的综合效益。
3 总体规划结构
规划采用“社区――组团”二级结构。后乔社区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片区”的结构模式。一心: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中心的综合服务中心;一轴:由社区北部的排水河渠为依托形成的空间主轴线。三片区:以主要道路、河渠分割而形成的空间相对独立、但联系紧密的三个居住片区。
4 道路系统规划
社区道路系统分为社区级路和宅前路。根据人流方向及镇区道路情况,社区由中部规划“日”字型的社区级道路,形成社区的整体骨架,联系各个功能区和院落,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连接到镇区道路上,形成通而不畅的道路结构,保障社区居住环境的安全、舒适。宅前路设置成环状,接到社区级道路上,尽端式道路利用地面停车场做回车场。社区对外设有五个出入口,因为社区用地呈南北带型,所以在南、北两端各设置一个出入口,临西侧的月山路设置两个主要出入口,临东侧的镇区道路,顺应高压线设置一个主要出入口,使社区的人行车行尽量的方便快捷。社区道路分为二级第一级为社区级:道路红线宽度6米,建筑红线不少于14米。第二级为宅前级:路面宽3米。
考虑到月山镇的经济实力及与县城的空间距离,社区将来的车辆将很多,本次规划停车分为地面停车和地下停车,每栋楼前都设置有停车位,车辆可直接到达单元门前,社区共规划700个停车位。同时,考虑防灾的要求,规划在社区的高层建筑下面规划地下停车场,战时防空,平时作为地下车库。社区服务中心前设置休闲集会广场,供社区居民使用。
5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从月山镇的区域角度分析,该地块周围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社区南侧有后乔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等都在合理的服务半径内,资源可以共享,为节约投入成本和土地成本,本次规划只设置必备的公共设施。根据后乔社区的现状用地形态及所处的位置,因临城市道路,所以建设外向型的服务设施也极其有必要,所以沿东侧的镇级道路规划1层的商业用房,主要服务于社区居民,沿站前路和月山路规划2层商业门面房,服务于社会,作为月山镇的商业主要节点,并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总建筑面积9 520 m2。
社区配套管理用房结合中部的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内设取奶站、物业管理、卫生所、图书室等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800 m2,公共厕所结合南北两部分的社区中心绿地各设置一处,每处面积30 m2,临月山路规划一处垃圾中转站,环卫设施共计150 m2,在社区北部沿社区北侧小河设置幼儿园一处,建筑面积958 m2,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16 m2。通过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配套建设,从而逐渐完善社区功能。
6 绿系统规划
社区绿地共分三种,即社区集中绿地、庭院绿地、沿道路绿化带。集中绿地分别设置于南北两部分的中部,北边为辅,南边为主,南部中心绿地结合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布置有广场、坐椅、硬地、小品、儿童活动设施等,是社区内居民交往、游憩的主要场所,属公共空间。北部中心绿地则主要为一个扩大的院落绿地,主要设置小径、亭子、座椅、儿童活动设施等。
宅前院落绿地主要以草皮、乔木、石桌、石凳、花架、沙坑、常绿灌木为主,为院落邻里交往创造一个好的室外活动空间。沿路绿化带以乔木为主,采用本地树种,也可以采用引进的生长较好的其他树种。另外,沿社区北部的东西向河流利用建筑退河岸距离,约10米左右,设置滨河小路,形成别具一格的滨河绿带。
7 结语
新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重要部分,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的有效途径。笔者以博爱后乔社区为例,针对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原则、布局结构、道路系统、公共服务设施系统、绿地系统中的规划要点进行了阐述和研究,旨在抛砖引玉,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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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利轩,娄芳.城郊型新型农村社区规划――邓州市白牛乡白牛新型农村社区规划[J].科技信息.2013,(21):381-382.
一、居住功能
近年来,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镇居民生活生产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但不应回避的是城乡差别却在不断加大,住宅不等同于城市住宅,更不是简单的“乡村别墅”,农村住宅具有生活和生产两种功能,在设计时不仅要考虑造型外观,更重要的要从居民的生活习惯出发,注重实用功能。
(一)各功能空间的划分
农户活动是在各种空间中完成的,不同的农户活动需要在不同形态的空间中完成,在农户活动的诸多空间中,家庭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农户成员的大多数饮食、起居、休息,甚至一部分农产品的种植、加工、储藏等都发生在这里。因此,农村住宅的设计中,对农户家庭空间功能的多样性要给予足够重视。农户家庭空间根据功能不同可以细分为不同层次的空间:庭院、生活起居空间、生产空间、仓储空间。
(二)庭院
传统农宅中多为平房,围合一个庭院。庭院既是农民生活的场所,也是从事家庭生产的场所,因此庭院具备多样复合功能,从事家庭种植,养殖等生产功能。充分利用庭院布置绿化,四周布置绿篱,入口布置花卉、铺地形成良好的绿化风貌和街景。而新农村住宅建设中庭院大多仍被保存了下来,只是面积相对来说减少了,而住宅则大多为两层,而其实用功能并未减少。
(三)生活起居空间
生活起居空间由厨房、卧室、客厅等房间组成。在北方农村中,正房多为坐北朝南,东西两侧或一侧有辅建筑。厨房多为东西侧房,一般从庭院可直接进入厨房,农村往往把厨房和餐厅合二为一,无论从卫生和功能上都不太合理,因此在现在的新住宅设计中通常会将其分开。传统农宅稍大的那间卧室兼作客厅,多有不便之处,因此现在的新农村住宅建设在面积足够的情况下,多数将客厅与卧室分离。
卧室是住宅中最为重要的空间之一,主要卧室放在采光通风良好的南北向。每层均设置卧室,一层卧室可供满足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居住,如果面积较大,可在室内设置卫生间,可供行动不便的老人使用。这就给传统的室外卫生间带来了不小的改革,这需要进行排水设施的设计。
(四)储藏空间与生产空间
储藏空间和晒台的结合农村的日常生活中需要,无论从土地的利用还是生态的角度都很浪费,同时减少了游憩的场所,在设计中可将晒台放置在顶层,平时可以晾晒农作物等,防止他人的破坏。并与粮仓结合,搬运方便,节省劳动力也可做夏日休憩场所,提高生活质量。
车库的使用是先进文化的代表,目前在农村拥有自己车辆的家庭已越来越普遍了,所以设计中可在进门侧门处设置车库,如没有车的用户,可将车库的功能改为小卖等,做些小本经营的生意,或其他用途如农具堆放等,也可自行更改,灵活使用,优化功能。
(五)居住空间的设计要点
要为人们提供“宜人”的居住空间环境,它包括健康宜人的温度、湿度,清洁的空气,好的光环境、声环境以及灵活开敞的空间。在设计新农村住宅时尽量采用南北朝向,独立式院落布局保证了良好的采光、通风,尽可能解决传统建筑室内通风换气不畅,采光不足,潮湿阴暗,室内空气不良的弊端。对于中、低收入居民要求住宅平面布局紧凑合理,要满足公私分区、洁污分区、动静分区明确要求。另外,在新建住宅时应能够既要立足当前需求,又要着眼未来家庭结构的变化,在设计建设之初就留有余地和灵活性。
二、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主要是指与居住功能相配套的各种社区服务设施,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则是休闲娱乐设施的配备及场地的规划。
(一)娱乐休闲场地规划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了健康对生活质量的重要影响,对体育设施的建设方面的需求也突显出来强烈的愿望,休闲体育场地及设施的建设也是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在场地设计方面需要我们因地制宜,对休闲娱乐场地有个科学的设计与规划,按人口比例和服务半径设置休闲娱乐场地,并配备相应的体育设施;在设计中应设有无障碍通道,可供身体不便(例坐轮椅)的老人轻松到达场地。即使不参与锻炼,也能够到达该场地进行聊天、晒太阳等活动,能够参与到社会活动中来。
(二)社区交通系统组织规划
步行与车行交通流线有机组织,根据功能需要进行划分,尽可能的实现人车分行,为居民提供更舒服的生活空间。生产用车应集中停放,并与村民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小汽车的停放的应本着就近停放的原则进行组织,并根据新村中不同的住宅形式进行不同的处理。避免对外交通穿越新村,对社区产生干扰。
(三)社区绿化及宅间景观规划
在新农村社区的规划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绿色农业背景,尽量保留现有的环境绿化,以突出村庄特色为主体,将新村绿化与周边自然绿化相结合,将公共绿地与道路绿地、宅间绿地与庭院绿化相结合,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
三、产业发展和服务功能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其中包括行政管理设施,文体教育设施,休闲娱乐设施,医疗保障设施等几方面。保证一村一社区中心,集中建设村政府办公楼、村民科学知识培训所、社区娱乐健身中心和医疗站点。
(一)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应具备的功能
(1)信息传播与交流功能。应构建涉及农业管理、农情预报、农业技术、农产品销售、农民培训等“三农”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并延伸到基层行业协会、专业户,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2)农村医疗功能。鼓励农村私人医疗机构的发展,做到每一个新型农村社区中都有医疗点,及时解决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3)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在新型农村社区中建立社区养老中心,采取以家庭养老为主、集中养老为辅的办法,妥善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
(4)维护农村人居环境功能。要通过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和改水、改厕、改路为主要内容的 “三清三改”活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二)公共服务设施设计的总的原则
(1)因地制宜,据村庄的不同需求,有所取舍,有所侧重:
(2)分级分类管理型、公益型的设施应由政府投资建设:经营型设施可采取市场经济运作方式建设。
(3)分期建设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按照主次、缓急分步实施建设。
(4)联建共享对于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投资相对较大的公共服务设施,可视具体情况由多个村庄联建共享。
(5)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应考虑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重视能源节约、绿化美化、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
当前,农村许多地方都建有不同规模的新型农村社区,这些社区较原村庄而言,既有相似之处,又有很多内在的区别,运用原有的农村传统管理模式,远远不能满足新型农村社区的运转需要,甚至可能影响社区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因此,探讨创新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1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
各地当前已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大致可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独立型,这类社区完全由原来一个村庄单独改建而成,即社区内的全部居民均为原来一个村庄内的原村民。另一类是合并型。这类社区由两个及两个以上村庄合并建成,社区的居民来自不同的村庄。与原传统的村庄相比,新型农村社区具有以下特点:(1)居住环境不同。由原来分散居住,变为集中居住。独立型社区,虽然都还是原来一个村的,但也打破了村民小组的区划,合并型社区更是将不同村庄的居民组合在一起,大家由陌生变为邻居,甚至生活在一幢楼内,没有了原来宅基地的概念,彼此间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2)住户间相互依附性更强。特别是以高层、复式建筑为主的社区,一个住户的生活可能直接影响到另一户。比如:公用通道、公共卫生、声音、出行等,相互间极易产生摩擦。(3)新型农村社区比原来村庄在空间上小得多,使得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居民,受到了许多限制,比如,运输工具,农机具的存放,农忙季节农产品的晾晒去杂等。(4)管理层级不同。相邻住户从属的管理层级不同,要么不是一个村的,要么不是一个村民小组的。一个管理层,管的了东户,管不了西户。(5)住户间福利待遇不同。由于不属同一个村民小组或同一个村。受原集体经济条件的制约,享受的福利待遇千差万别。单就水电费而言,有的享受全免,有的享受减半,有的则需全额承担。
2建议措施
(1)保留原有的管理层级。社区居民原来的隶属关系不变。即与原来各自所属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关系不应改变,不要盲目合并,这样有利于保障居民在原集体中的各项权利,如,分红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同时也有利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与原集体组织各项正常经济往来得以延续。(2)成立综合服务组织。名称可以为社区服务委员会,或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属于专业服务型管理组织,不具有行政职能。委员会主任最好由居民选举产生,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其所属乡镇派人或指定社区所在村的干部兼任,便于组织和协调,其成员由相关入住村的干部组成。独立型社区,原村委会应当履行管理责任。(3)综合服务组织的职责。①社区物业管理,包括供排水系统维修,公路照明,水电费收缴,绿化,保洁等,其经费由原村集体组织分担或由上级扶持。有条件的也可以参考城市小区的标准,向住户收取适当的物业费。但就当前情况而言,大部分农村社区居民不交物业费。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参照村规民约制定一个对本社区所有居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可以称之为“社区管理公约”。内容要具体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每个细节。比如门前卫生、楼道卫生、绿地管护、花草树木、杂物堆放、垃圾处理、车辆占位、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并配以相应奖惩措施,采取评定星级,流动红旗,标兵模范等形式,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③可以调动居住在社区内的退休人员,身体条件好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让他们担任楼长或片长。经常宣传、教育、带动、引领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素质,自觉维护社区公约,形成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社区形象。(4)建立民主监督评价机制。社区综合管理服务组织,在日常开展工作时,应当接受民主监督、民主评价,对其工作做出合理考核。①应公开做出服务承诺。对于社区内住户的各项诉求,应明确具体解决时间,并开通投诉通道,监督物业工作及时到位。②应制定公开透明的服务标准。特别是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方面应明确具体标准,具体责任人,接受公众监督。③工作考核与报酬挂钩。考核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社区组成的村组干部、党员代表参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给予量化考核。既要保护、鼓励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又要防止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对于连续考核不达标,群众不满意的工作者,要及时进行调整。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
我省有关文件将新型农村社区定义为:在农村区域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所建设的、居住方式与农村产业发展相协调,且具备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设施的现代化新型农村聚居点。
因此,把握新型农村社区内涵,必须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主体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就是农村社区变迁的主体,即政府、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
(2)建设思路清晰。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实现新型“三化”协调发展、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的重要切入点。
(3)建设内容完备。根据国家民政部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的新型农村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构建和谐的农村社区文化等几个方面。
(4)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社区居民不再仅靠农业谋生,在农村社区中出现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部门,并与县城主导产业和产业集聚区紧密关联,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到二、三产业,新型城镇化引领的“三化”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意义
放眼全国,党的十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其中一项重要指标,就是要不断提升城市化发展水平。
站位河南,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
1.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城乡差距逐步拉大,“三农”问题愈来愈突出。就陕县来说,近年来,城区变化很大,环境更加优美整洁,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农村,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产环境,虽有改善但变化不大,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不相同步。这些年,国家虽然不断加大惠农力度,取消了农业税,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费义务教育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但这些还未解决根本问题。用于改善人们生活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绝大部分放到了城市。比如,政府投资修建城市道路很正常,不可能让居民垫资,但在农村就不一样了,要群众集资一部分,还要争取列入省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那就更难了,专家曾经测算过,市区居民所占有的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在6万元以上,而在农村不到1万元。这就造成农村居住环境、农民生活质量差,农村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的发展。
所以说,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城乡互动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必然选择。
2.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中国城镇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城镇化是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之路。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证明,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必须要推动城镇化,否则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杨树平书记强调,要科学规划,重点把握好“三个结合”,即与全市“两大”“三小”组团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布局相结合,与已经研究确定的139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相结合,与已经编制的村镇体系规划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突出山区特色,彰显豫西特点、田园风光,坚持分类指导,宜分则分,宜合则合。要加大投入,坚持财政投入引导,突出农户投入主体,切实整合涉农资金,强化金融支持。要突出奖励激励,激发干部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热情,确保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健康、顺利推进。
陕县坚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抓手,实施“五个重在”,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1)重在科学规划。结合实际,坚持高标准规划,合理确定社区建设布局和规模,按照城中村改造型、旧村完善型、村庄合并型、服务共享型、整体搬迁型五种模式,高标准编制县域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在实施18个试点社区的基础上,重点规划两个万人以上、两个五千人以上和两个三千人以上大型社区,积极引导富裕农民向县城集中,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向规划的新型农村社区集中。
(2)重在创新模式。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建设模式,坚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中心村镇建设相结合,结合各自特点,乡(镇)村联动,规划实施了宫前乡宫前社区、原店镇郭家社区、张湾乡苍龙湾社区、观音堂镇观和苑社区、张汴乡陕塬社区等。
(3)重在强化扶持。重点解决社区前期启动资金、土地利用、税收优惠等有关问题,按照“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原则,捆绑使用涉农资金。县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每人30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给予补贴。
(4)重在服务管理。借鉴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全力构建社区服务、公共管理、安全管理体系。
(5)重在督导检查。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周通报、月汇报制度,健全完善奖惩制度。
3.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加大,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现代技术的应用,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实践也证明了必须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的新型农业现代化路子,要构筑完善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实现土地流转,把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支撑二、三产业发展。通过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利用产业支撑促进农民就地就业,使他们从生活理念上脱离传统的农村、农业观念,便于土地流转。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撤村并点,可以集中集约利用原村庄占地,将农村分散的土地要素重新布局,重新调整土地使用结构,从而整理出大量闲置用地用于补充耕地。
4.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化”协调发展,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核心任务。杨树平书记指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走好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推进“三化”协调发展之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资源,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深化“四大一高”战略,加快转型发展的战略基础。全市上下一定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三门峡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路子,开创三门峡市城乡统筹发展、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我们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通过撤村并点,可以腾出大量的原村庄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把建设用地指标转移到工业集聚区,支撑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另外,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又为新型工业化提供了劳动力支撑。所以说,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三化”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5.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随着国家形势的快速发展,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被称为农村发展的“第”,是农民就地享受城市化管理、城市化服务、城市化保障的城镇化。目前我县拥有商业、住宅、生活为一体的新型农村社区正在按规划建设,如此高度密集的用电负荷,将促使农村电网供电格局发生较大改变,确保大负荷优质供电,给我们供电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根据宜阳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拟将全县所有行政村,按近、中、远三个时期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90个,涉及353个行政村73000户人家,总人数高达30余万。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宜阳县规划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均为超过6000人以上居住的特大型社区,其配套设施齐全。因此农村供用电结构将发生大的改变。
1、新型农村社区供电存在问题
1.1 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方式改变,电气化步伐加快,居民对供电可靠性要求日益提高,需按照城市配网规划进行设计,新型社区用电负荷高度集中,加之负荷峰谷波动较大,对现有供电网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设备选型不先进,容量小。过去农村台区设备都是针对农村负荷分布布点新建,变压器容量决大多数都在30~80KVA,大容量变压器很少,这种小容量、密布点的配电格局与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大负荷用电显然不相匹配。新型社区需考虑按照“生活方便、利于管理、环境优美”的规划理念实施科学建设。
2、解决新型农村社区供电办法
2.1 加快变电站建设。目前,宜阳农村地区基本以35KV变电站为主网架辐射供电,布点少且供电能力有限,其中大部分变电站10KV出线已没有备用间隔。随着以新型农村社区闲散劳动力逐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以社区为辐射中心的新增负荷将增长较快,现有10KV网络已不能满足用电发展需求。如:宜阳灵山新型社区附近新建灵山风景区和莲花公司,集旅游、商业、娱乐为一体;牌瑶新型社区附近新建牌瑶产业园,一、二期工程落户企业近二十家,这些项目均对现有供电网络提出更高要求。
2.2 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居民生活环境日益改善,电气化水平逐步提高,需积极构建电网与用电客户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实时互动的新型供用电关系,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用户信息,促进供电结构优化,保障可靠供电。
1、规划先行,注重特色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其核心是新型二字,新型农村社区不是简单的平改楼,小并大,而应是农村城市化理念,新村新貌新气象,在本土上实现公共服务覆盖农村,具备新功能,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支撑的新家村,农民自主创业,就近择业,使农民不离乡土而过上城市化生活,建设农村成为自我发展充满新活力的新型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标准是什么,到底建成什么样子,成为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核心问题,各个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之高低不等,农民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等也不尽相同,另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标准也不同,那么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就必须因地制宜,先行规划,并注重体现其区域特色。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应把握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把农村纳入所在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二是促进特色产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的统一规划建设,使农民可就近择业。三是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和社区发展、土地向规模经营发展、产业向园区发展。四是实现农村社区服务、居住、组织、经济等相融合。五是结合实际努力打造城中村改造、功能区整合、中心村融合等不同类型的新型农村社区。具体到某个社区,则要结合产业发展、区位优势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性化的规划建设,传承农村文明,凸显田园风光,打造特色社区,不搞一刀切。
2、产业支撑,统筹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农民生产方式转变需同步,使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既可从事农业生产,也可进行第二三产业,就近就业。建设产业支撑的新型农村社区,有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和产业园区的统一规划建设,使农民实现就地居民化,农村实现农村城镇化。
3、改革攻坚,多元筹资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问题最为关键,钱从哪里来?除了开发带动、市场运作实现资金平衡外,对于资金缺口,应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等多元化筹资渠道。一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筹集社区建设资金。二是政府统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金,重点支持传统农村社区建设。三是财政给予新型农村社区、特色产业园区专项资金补助。四是完善利益回报机制,进行区域整体开发,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产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五是整合部门资源,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六是通过改革,将农村各种资源尽可能资产化、资本化,把资源盘活用好。
4、以人为本,保障农民利益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学习先进,查找差距,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责任,切实加大力度,加强措施,加快进度,全力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建设任务。我一再强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能一蹴而就,不能搞短期行为,不求最多,但求最大,但求最好,但求可持续发展。今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一周一例会、一月一通报。刚才,我们实地观摩了林州市4个新型农村社区,市国土局、林州市分别作了发言。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林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特点经验,深入研究,加强沟通,切实提高建设水平和能力
林州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路网建设、规划资质、规划标准、人口规模聚集、产业聚集等方面走在了全市前列。我相信,通过这次现场会,对大家一定有启发、有震动、有警醒、有震惊。我们学习林州,学什么?
(一)学习林州经验,就要学习林州市各级干部的精神面貌。林州市乡镇领导干部讲解新型农村社区,侃侃而谈,铿锵有力,胸有成竹。充分说明他们熟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熟悉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工作,说明了县、乡、村三级干部思想高度统一、心齐气顺。各县(市、区)一定要把干部精神面貌当做头等大事来抓。
(二)学习林州经验,就要学习林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起点规划。规划高起点,建设高速度,质量高标准,管理高水平,这“四高”中,规划是龙头,规划要先行。林州的规划有四个特点。一是规划单位资质高。二是总规、详规、效果图一应俱全。三是“三个集中”的做法值得推广。“三个集中”即向市区周边集中、向镇区集中、向交通干线两侧集中,科学编制了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布点规划,实现了“四规合一”,促进了人口向城市、小城镇、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各区要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推动社区向市区集中。四是新型农村社区选址都以产业集聚区、政府所在地为主。特别是我们观摩的4个社区,都经过高资质的设计单位规划,无论是住宅还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标准都比较高。
(三)学习林州经验,就要学习林州以修路打网格为突破口,闯出一条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不管是产业集聚区,还是新型城镇化,做好规划以后,都要先修路,做到“五通一平”,特别是管道、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林州将532个农村行政村规划为75个新型农村社区,预计节约土地9万余亩。今天观摩的4个社区规模都在万人以上,实现了公共资源利用最大化。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机制
党的第十七大报告中讲到,处理好三农问题,事关我国老百姓民生大事,必须作为全党工作的重心。当前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一个单纯的实践和政策的问题。尤其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土地的使用、人口的转移、资金筹集等各种技术性问题,存在很多不确定的风险。因此,笔者通过对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调研,从个案出发,发现经验和教训,分析其原因,试图提出相关对策措施,以期望对新农村社区建设有一定的启迪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不少地方按照中央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部署,积极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针对我国当前及今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与特点,探索依靠农村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以解决农村社区的问题,改善农村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状况的一项重要建设事业,也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把握农村社区变迁规律,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效途径,对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和谐,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新型农村社区概念
较早的研究认为农村社区指居住于某一个特定区域、具有共同利益关系、社会互动并拥有相应的服务体系的一个社会群体,是根据血缘和地缘关系聚集起来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是农村中的一个人文和空间复合单元。以上定义固然指出了农村社区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实际上他们所指和我国的农村地区的乡、村无异,探讨的可以说是农村地区以乡、村为单位的小型农村社会。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农村社区定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已得不到学者们的认可,学者们关注的和我们当今社会所要建设的是一种新型农村社区。
2.新型农村社区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经济活动发生明显变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确立,农村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地的变化,农村社区居民不再仅仅依靠农业谋生。(2)新型农村社区成员流动性不断增强。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劳动力非农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越来越多地到小城镇,城市落户,农村社区成员从职业流动到地域流动,进入了一个高度流动状态。除此之外,农村就业结构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农民阶层处于快速分化之中,而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又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区成员同质的明显下降。(3)新型农村社区能够提供比较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之一就在于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农村社区是社区建设由城市向农村的延伸,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不断满足农村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4)新型农村社区多以居民集中居住为特征,社区组织形式多样。现阶段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大多以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形式进行,便于集中农村社区各种资源,同时有助于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也节约了大量农村土地资源。
3.农村社区变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启示
农村社区千差万别,其变迁途径和过程具有多样性,没有什么固定模式。总结农村社区建设的变迁规律和变迁趋势,可以归纳出如下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启示。
(1)农村社区政策发生作用的基础在于社区居民的经济理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尊重农村社区居民的理性选择。(2)培育农村社区居民“合作”及“集体”意识,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化建设。(3)尊重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培育社区居民自治机制。(4)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5)明晰和保障居民产权。(6)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农村要素自由流动。(7)重视农村社区意识形态的培育。一方面,对社区干部、领导加强敬业、奉献、虔诚精神的培育,利用社会环境中声誉机制约束他们行为,降低权力寻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社区居民加强“合作”、“互助”、“家族声誉”、“荣辱观”、法制与民主等观念的教育和形成,从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正向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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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人地矛盾;征用补偿;对策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4-0034-02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出台免征农业税和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的政策以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随之也暴露了诸多人地或与人地相关的各种矛盾。在我国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人地关系矛盾通过不同形式表现了出来。
1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人地矛盾表现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表现出来的不同形式的各种人地关系矛盾很多症结可以归于土地的征用和补偿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上。这也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人地矛盾的主要渊源。
1.1 土体征用和补偿的矛盾
土地征用和补偿的矛盾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1.1 原有土地制度遗留矛盾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在农村人口动态发展情况下,户籍和土地制度长期不变情况下,人多地少的农村家庭,在政府土地补偿时就处于弱势的状态,而相对的人少地多的农村家庭,在政府土地补偿时,就能拿到较多的补偿。得到较多补偿款的农民在新型农村社区中购置较多的房产,甚至出现囤房,投资新农村房产,继而可能使那些原本就得到较少农村征地补偿的用户在购房时候出现人多房少的矛盾。这是我国人均土地长期没有得到调配的问题,是原有土地制度遗留下来的矛盾。
1.1.2 土地征用和还耕时间错位的矛盾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先征用耕地,后旧村复耕,前提条件是只有新型社区达到入住的条件后,旧村址土地的复耕工作才能开始。而且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不确定的外界因素作用下,少则一两年,多则四五年。这就造成了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时间内,在原来人多地少的矛盾依然存在的情况下,耕地面积再次削减遭遇雪上加霜的困局。中间的这一空档导致在原有农村人口基数不变的情况下,大量的耕地减少,这一时期更加剧了人地关系的矛盾。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提前好几年就开始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开始圈围,迟迟不开建,造成大量良田耕地长期荒芜。
1.1.3 土地补偿和土地价值不对称的矛盾
在地方政府征地,开发商启用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考量最终伤害了农民的利益。没有完整和清晰的土地权利,面对强势的买者,农民土地转让的价格必然低于完善市场条件下的均衡价格,农民权益受到了损害。农民迫于无奈接受了较低的土地补偿款。土地给农民带来的回报使农民失去了土地使用的信心。部分人开始寻求到城市工作,不再精耕细作。土地补偿的价值尺度不但没能缓解人地关系矛盾,反而使人地矛盾走向深层化。
1.2 管理不力和房产分配的矛盾
城镇周边及城中村房地产市场抬头,大量房产开发商开始将目标转移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政府执法不严,政策松动的情况下,大量的买地囤地,建设小产权房,导致土地数量急剧减少。大量小产权房集中在交通便利,商业发达的区域,一些生活条件较好的农民开始将资金投向优良地段的房产,而造成了原有有资格在该区域买房的农户却无机会再购置房产。在自己土地上的房子却没有权利和机会居住的矛盾加重了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障碍。
1.3 土地控制和土地需求之间间歇性矛盾
在新型农村社区计划建设之前,地方政府已经在土地的管控和分配上逐渐严格。尤其是在农村建设用房上,已经出现了政府控制土地应用和农民不断出现的土地需求之间的矛盾。一些到了婚嫁年龄的农村社会青年,他们需要新的宅基地建设新房,来满足新婚的需要。但是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拒绝执行对新宅基地的审批,要求农民等待新型农村社区房产的建成。有新房需求的农民又没有可建用房,这就导致新婚青年没有自己的居所。目前,由于政府的严格控制导致了农村经常出现农民新建或建设中的房子被拆的现象。对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却没有资格建房,由此而出现的人地矛盾,在我国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尤为突出。
2 新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人地矛盾分析
对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必须着一对等的进行分析,才能找到其中的内在联系,对分析的科学性有必然的帮助。
(1)原有土地制度遗留矛盾的分析:现实中农地集体所有权的代表者是属于乡、村还是组所有并不明确,土地所有权农民人人有份、共同占有但实际上并不清晰,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只是间接和名义上的,一定程度上存在所有权主体虚置问题。国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不明确导致我国传统人地制度遗留的矛盾依然存在。人们要求的土地平均分配的愿望和现实状态下我国土地制度长期不变的土地政策之间存在着尖锐的冲突。在我国土地制度长期不变的情况下,我国农村人口的数量却在不断地增加,由此而导致一些家庭土地总量不变,人口数量增多,平均土地拥有率却在减少,与一些人少地多的家庭相比就会出现补偿收益失衡的现象。
(2)土地征用和还耕时间错位的矛盾分析:农村土地征用和土地退居还耕的时间空当导致的农民土地总量急剧缩减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政府效率的低下。地方政府应当在坚持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政府职能的转变,快速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事实证明,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计划完成时间超过预期。这是现在很多政府部门的执行力不高,办事效率不高造成。提高政府工作沟通效率,提高政府执行力,已成为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3)土地补偿和土地价值不对称的矛盾分析:在政府和开发商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的利益链,这种利益链是政府开发商共同追逐利益所驱使的。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联只有一个,就是地价。地价最终决定着政府效益的提高。所以在政府和开发商之间一个共同的利益就是减少成本的投资,只有利益联盟的成本减少了,总体效益才能有所提高。减少成本的部分措施也即减少土地补偿额,较高的地价和较低的土地补偿额之间的矛盾愈发尖锐。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追求导致农民获得土地补偿少之又少。
①管理不力和房产分配的矛盾分析: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动。”地方政府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违规操作,很多的政策不透明现象,使广大老百姓在原有非法征地的前提下,存在着攒够了钱却买不到合适房产的情况,这就降低了农民对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度。在我国土地制度规定下的农民土地产权不明的情况下,在土地强行被征后依然无法维护自己合理权益,依然找不到自己的合理后续补偿。新型社区建设中的农民土地贡献和相应配套的权益补偿如购房权益的回报不对称的矛盾是我国在新农村城镇建设过程中的突出矛盾之一。
②土地控制和土地需求之间间歇性矛盾分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人地矛盾是人地关系在我国社会经济建设新时期的新的表现形式,究其本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人地关系量上的矛盾,人地关系价值尺度上的矛盾。在量上传统的人多地少的情况依然存在,甚至在我国大范围搞新农村社会建设的今天导致了新的矛盾出现。人多地少的传统人地关系在我国人口基数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土地制度及时灵活的变迁以及国土资源结构的合理调整,这种矛盾只能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逐渐加重,由此而引发的次生矛盾也会越来越多。最终,土地矛盾会威胁到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在价值尺度上,在最大利益追求的房地产商加入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初就已经不可豁免的引发了农民利益受到削减的情况。相同面积的土地收益,在各种外在因素的作用下却得不到相等的价值回报。在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在文化程度相对偏低的农民面前,房地商偏好于这种价值尺度的手段玩法。在现实中,农民被征土地得到的回报远远低于实际土地价值。这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房地商相互勾结,暗度陈仓的结果,相同的利益追求是两者紧紧抱在一起的缘由。地方政府不能很好的代表农民权益,也是一些矛盾加深的原因所在。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初衷就是为了农民的生活向着城镇化的方向越来越好,最终实现全国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的目的,若地方政府在执政过程中失去了这个最初的宗旨,那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只能是徒劳,也许会引发更多的新的问题。
3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人地矛盾的化解对策
在对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出现的矛盾进行深层的分析之后,对其提出相应的有发展性和可持续的化解对策有一定的必要性。
3.1 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制度和法规
在我国农村部分地区出现的因土地征用而未得到合理补偿引发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这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危机之一。从人民主体的利益方面来分析,社会转型必然引起利益格局的变化,制度错位就使得利益格局变化中应该得到保障的社会成员的利益不能得到相应保障,应该得到补偿的社会成员的利益不能得到相应补偿。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是我国土地征用补偿的宪法依据。我国目前还有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农业法也对土地征用补偿作了明确规定,但现行法律法规对我国土地征用补偿缺少灵活性。为了保证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分配,一方面土地使用权需要随着人口的变化而调整,另一方面又必须限制土地的自由交易,合乎逻辑的选择是土地的公有制。土地的征用补偿是以土地使用权为参考依据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更需要以人口的变化而调整。土地被征用的同时土地使用权被剥离,土地使用权应与土地所有权一样享受共同受偿的待遇。必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征用并国有土地享有平等的征用补偿标准。我国土地补偿制度应建立在持久有效,持久关注农民生存权益的的基础上。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将我国农村人地关系矛盾扼杀在制度摇篮里。党的十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在制度上切实做好农民土地利益的维护,加大对农民土地征用补偿的额度。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对土地征用补偿的立法也相对不完善,缺少一部专门规范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法规。只有有了制度和法律保障,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才能有更多的保证,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才能少走弯路。
3.2 加大政府政策制定农民参与度和透明度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发展程度,主要取决于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科学化程度,而公共政策的科学化程度,则主要取决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民主参与程度和透明程度。在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依然存在着由历史和体制惯性决定的自上而下的传统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文化程度每降低一个层次,公民参与绩效对称指数就平均提高大约5.35%,低文化程度公民群体的参与绩效对称指数很高,意味着该群体在参与绩效上的被剥夺感较强。农民是个特殊的利益群体,他们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为观念偏差。历史和体制惯性影响下农民的政策制定参与度低下。政府在政策制定中要把“人的世界还给人自己”,让农民真正的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只有有了农民自身的积极主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才能得以顺利的进行。城镇化建设过程
中相当部分群众对国家为什么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理解不支持。更有甚者从来没有接到过当地政府详细的政策解释说明,更不用说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补偿的条款。政府在执法和实施政策过程中一定要通过网络电视等大众传媒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加大政策透明度,否则,不管是作为农民主体的利益群体,还是作为服务于农民主体的政府机构就会失去方向,举棋不定,造成整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处于不稳定的预期和猜测中,失去政策实施的最佳时机。所以,我国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中必须引导农民主动积极参与其中,使农民真正感受到他们才是社区建设的主体,国家政策是在维护他们的利益,是为建设他们美好的生活。
3.3 加快社会建设的进度和土地集约还耕速度
农村社区建设实际上是农村社会的建设过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解决好最重要的土地使用问题,土地征用补偿切不可超越农民权益、不顾农民生活、只顾经济发展的单向思维。加快社区建设的进度,使群众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住进社区内。做好原村址土地整合、退居还耕的工作,加快土地集约还耕速度。防止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荒废耕地,荒废良田的现象。只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旧村土地整合并尽快还耕,才能缓解人地矛盾严重加剧。坚决杜绝在农民居所迁移空档中出现的政府不作为现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减少次生矛盾的发生。做好农民居所转移工作防止土地供求急剧下降,疏通人地矛盾引发的前后关系紧张,这是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人地关系矛盾的有效措施!
4 结语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让农民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人地关系的矛盾是目前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中突显的重要问题,政府在实施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及时得当的处理这一矛盾,才能使我国新农村建设实现对国家和农民的长期有益,实现生态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完善以土地征用补偿为标的的相关制度和法规,确保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和转让有法可依。加大政府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和政策执行的准确性,确保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宗旨不变,使农民真正参与到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加大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透明度,使政府政策走入人心,获取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尊重农民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进程。恰当有效地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出现的人地关系矛盾,促进我国城镇化建设向着健康明朗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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