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医疗卫生建议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医疗卫生事业协同发展既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内容,又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手段。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将京津优势医疗卫生资源直接疏解到河北,由“被动输出”转为“主动疏解”,从而实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缓解京津就医压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关键词:
京津冀协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政策建议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战略的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的增长极。对京津冀区域进行科学的功能定位,明确各自在国家和区域发展大局中的“角色”和“职责”,进而实现合作共赢,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医疗卫生事业协同发展既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内容,又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手段。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将京津优势医疗卫生资源直接疏解到河北,由“被动输出”转为“主动疏解”,从而实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缓解京津就医压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一、京津冀医疗卫生事业协同发展现状
京津冀土地面积21.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2013年总人口达10919.6万人,占全国的8%;地区生产总值达62172.2亿元,占全国的11%,在国家发展中占重要一极。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交往半径适宜,具备医疗卫生事业协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一)河北的基本情况河北省与京津相比,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整体居于下游,在保障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京津冀共有卫生机构93323个(含村卫生室),北京10141个,天津4696个,河北78486个,河北占84.1%;三地共有医院2248个,北京647个,天津333个,河北1268个,河北占56.4%;三地医疗机构床位共48.4万张,北京12.3万张,天津5.8万张,河北30.4万张,河北占62.7%;三地医院床位共38.5万张,北京11.5万张,天津4.9万张,河北22.0万张,河北占57.3%;三地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共70328.0万人次,北京20500.0万人次,天津10545.7万人次,河北39282.3万张,河北占55.9%;三地医院诊疗人次共31074.8万人次,北京14707.1万人次,天津6305.6万人次,河北10062.1万人次,河北占32.4%;三地医疗机构拥有执业医师数共232472人,北京85819人,天津32059人,河北114594人,河北占49.3%;三地医院拥有执业医师数共152468人,北京57658人,天津21391人,河北73419人,河北占48.2%。截至2013年8月,北京有三甲医院30家,天津有三甲医院17家,河北只有三甲医院32家。按照北京2114.8万人、天津1472.2万人、河北7332.6万人,河北占67.2%的人口规模,河北省每千人口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量远低于京津,医学大家、高层次卫生人才、学科带头人严重不足。北京、天津作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高度聚集地,汇聚了全国优秀的医院及研究机构等公共服务资源,长期以来吸引大量外地病患前来就医,据统计,2013年北京市医疗机构中就诊的外地患者接近一亿人次。目前,每天有超过15万的河北患者在北京就医,约占北京市外来就医总人数的23%。
(二)协同发展的现状截至2014年底,河北省与京津医疗卫生管理部门之间签署合作协议4个,24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京津开展了377项不同层次的合作,其中在建或完成项目17项,签约或意向项目360项;与北京合作335项,与天津合作42项。合作范围涵盖医疗救治、疾病预防、血液保障、卫生应急、健康养老等多个领域。在医保方面,京冀人社部门签署了医疗保险合作相关协议。此外,围绕申办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京冀就快速提升张家口地区医疗服务水平达成共识,支持张家口市建设3~4所基础较好的医院。廊坊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京冀中医药一体化协同发展试点。
(三)探索出的合作模式京津冀三地通过合作医院、合作建科、远程会诊、定期派驻专家会座诊、定期选派医务人员到合作单位进修、双向转诊、科研教学等以医疗机构合作为主的多种形式,推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协同发展,并已探索形成了一批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协同发展模式。1.传统合作模式。京津方面专家到河北省进行技术帮扶、学术交流、远程会诊以及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河北省选派医务人员到京津进行学习培训。目前河北省与京津合作大多为此种模式,且呈迅速增多态势。2.共建共管模式。双方在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开展紧密合作。如北京朝阳医院与燕达集团共建河北燕达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河北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与北京乐仁堂共建生殖妇产专科医院。这种模式实现了河北省“硬件”和京津“软件”优势的生动组合,具有推广价值。3.集团化管理模式。河北省医院加入到北京的医疗集团,合作内容更为直接和深入。如河北省儿童医院加入北京儿童医院集团。这种模式使河北省患者能够以直通车方式得到北京高端优质医疗服务,同时也能有效提高河北省医疗水平,是可持续、能共赢的合作模式。4.优势专科引进模式。河北省内医疗机构借助京津的人员、技术和设备等优质资源,建立起在某区域内有一定优势的特色专科。如张家口市中医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开展肾病、脑病专科合作,承德滦平县中医院与北京中医医院开展肝病、脾胃病、风湿免疫科等专科合作,保定易县中医院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合作建设糖尿病防治重点专科。5.建设分院或实施托管模式。通过建设北京医疗机构分院或实施托管,直接分享北京医疗技术水平。如保定传染病医院与北京佑安医院合作,现已挂佑安医院保定分院的牌子。保定儿童医院与北京儿童医院达成了托管协议。6.一体化管理模式。三地共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合作机制,在疾控工作方面实行信息、技术、物资等资源共享,建立“一体化”合作平台。三地血液应急联动保障机制,均属于此类。
(四)下一步合作意向河北省在比较京津各医院学科优势的基础上,根据各医院学科及专业优势,对各合作项目进行了统筹安排,从各三级医院申报的232个合作意向中遴选出合作项目93个,合作对象包括国家卫计委直属医院12家、北京所辖医院、大学或医疗集团22家、天津所辖医疗机构5家,涉及科室或学科范围达20余个,每家京津合作医院对接河北省各医院数量平均为1.7个、开展合作项目数量平均为2.4个。合作形式主要包括科室间合作及医院间全面合作两种,其中,有科室间的合作项目68个、医院间全面合作的项目25个,院间合作项目涉及河北省医院23家、京津医院17家。此外,与北京有3个教学研究机构或医疗集团的合作项目正在推进。
二、存在问题
当前,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机整合三地医疗卫生资源,做好区域医联体工作,还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政策规定不统一的问题。京津冀三地在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差异显著。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新农合等医保统筹层次、保障水平、报销比例、管理制度等差异较大,支持社会办医、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等政策有待衔接。二是卫生信息共享不畅的问题。卫生信息化总体滞后,业务管理多头运行、各自为阵。以新农合为例,北京市没有全市联网,无法与河北省对接。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收费系统各为专网、结算困难。医疗机构间缺乏信息共享渠道,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及医疗文书、医疗责任等不能有效互通。三是协同机制未确定的问题。统筹协调多地区、多部门、多行业的支持保障、管理运行、互动共赢等机制亟待建立健全。四是医疗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与国家2012版规范大体接近,但远低于京津现行标准。五是医疗水平差距悬殊的问题。河北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服务能力等整体发展水平与京津两地差距较大。破解京津冀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困难和障碍,既是推动协同发展的必然环节,也是京津冀三地亟待解决的共同课题,需要三地协力合作,破除壁垒,搭建平台,积极向拓宽领域、提高层次、健全机制方面推进。
三、政策建议
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改革和浩繁的系统工程,对于阻碍协同发展的特殊矛盾和特殊问题,要明确原则,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一)协同发展需要坚持的原则强化协调发展,优化机制形成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增强京津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一体性;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整体推进和构建以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健康产业和技术交流为主体的发展布局;发挥政策驱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立足自身发展,固本强基提升能力。以筑牢网底和强化县级为重点,扩大卫生资源总量;以做强重点专科和打造精英团队为跳板,强化优质资源辐射和带动;以实施对口帮扶和人员培训为抓手,引导现有资源逐级下沉。注重借势发展,吸附承载挖掘潜力。立足河北省医疗体系现状,明确河北省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空间和京津医疗功能的疏解空间;丰富合作方式、拓展交流平台,配合北京城市就医压力疏解;积极对接京津优势专业,积极引进人力、技术和管理等优质资源。突出特色发展,优势互补增强活力。整合全省优势医疗资源,出台配套助推政策,制定专项规划,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特色医疗专科打造、拔尖人才培养和卫生计生骨干储备,打造具有河北省特色的医疗服务品牌。
(二)需要抓住的重点坚持规划引领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推进资源合理布局。在贯彻落实国家统一规划、京冀“6+1”合作文件、津冀协同发展五项协议和三地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实施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以京津为聚集区的医疗资源布局优化,建立区域医疗中心,搭建功能承接和吸附平台。同时,结合各地区域位置特点,合理划分功能区域,搭建医疗卫生功能承接平台。坚持服务京津与发展河北省相结合,打造互利共赢格局。继续深入组织落实原卫生部与河北省政府《关于共同促进河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框架协议》以及京冀《卫生合作框架协议》,努力推进合作事项拓展、合作项目延伸和体制机制深化。积极推进省直医疗单位与京津大型医院开展业务对接,并组织市县两级本着业务对口、实力对等的原则,与京津有关医疗单位深化全方位合作。根据河北省三级医院学科及专业优势和实际需要,对合作项目进行统筹,争取国家和京津卫生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促进三地在设立分院、组建联合体和项目共建、技术协作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坚持整体谋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承接京津医疗功能。抓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河北省特色品牌的重点临床专科。加强人才培养,以医学拔尖人才培养和医学骨干储备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阶梯储备。同时,强化转诊病种分析,增强功能疏解针对性,将全省三级医院和环京二级医院转诊前10个病种作为发展的重点,每个病种确定三家以上医疗机构作为特色专科的打造基地,依托京津技术支持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就地消化转诊京津人数。以京张联合申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抓住合作共建机遇,探索合作新模式,进一步承接力度,全面提升奥运医疗保障能力,推动京冀区域医疗卫生的共同发展。坚持长远布局与项目先行相结合,提升整体医疗水平。一是着眼长远,编制实施《河北省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发展纲要(2016-2020)》,以及卫生计生服务体系项目库,统筹人口流动性加大、老龄化加速、疾病谱变化等社会问题,引导医疗服务体系均等化、多元化、立体化发展;积极推进卫生信息共享互通,以医疗卫生信息共享、远程会诊、医疗设备共享、一体化预约和诊疗服务为重点,推进京津冀三地医疗卫生信息共享,促进京津冀区域内医疗技术交流和合作。二是立足当前,实施项目突破,抓紧与京津协商确定一批新的合作项目,重点推进燕达医院与北京朝阳医院合作,涿州市医院与301医院共建保障基地等重点项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吸附机制建设,尽快完善省内分级诊疗制度、京津冀区域间疑难重症会诊等制度,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努力压减转诊京津患者数量。
1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1.1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1.1.1切实加强了领导,为医改有序推进提供组织保障2009年5月,我省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于同年11月明确了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等16个成员单位职责,省政府加强了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市、州、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医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医改工作新格局。根据中央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医改实施方案、医改重点工作安排以及18个配套文件,大部分市、州出台了医改实施方案,有力地推进了医改工作。
1.1.2加大了医改投入,为医改有序推进提供财力支持2009年拨付医改五项重点资金144.1亿元(含基数和新增数,下同),2010年拨付165.6亿元,2011年1至4月省级财政已拨付69.6亿元。按中央和地方已明确的投入政策和预算安排看,年底肯定将超额完成三年新增425亿元的投入任务。落实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发展经费、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创新经常性收支和建设发展支出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了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村卫生室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运行经费。
1.1.3坚持试点先行,为医改有序推进提供制度基础重点抓了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联系试点城市株洲市的改革试点工作。株洲市推行资产重组、整体转制、公私混合经营、功能转换、联合体、托管与合作、成立医院集团等多种改革模式;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领导年薪制、全员聘用合同制、职称评聘分离制、会计委派制、后勤服务社会化等改革举措;初步建立董事会和院务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自主经营和科学决策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和运行环境。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逐步开展了网上挂号、预约诊疗、“一卡通”、无假日弹性工作制等服务,积极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推广临床路径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电子病历等多项试点。1.2四大体系基本建成
1.2.1全民医保的目标基本实现据统计,2010年全省新农合平均参合率达95.37%,与2005年相比较参合人口增长8.25倍;共筹集资金172.70亿元,累计补助7168.06万人次,补助支出162.11亿元;次均住院补助由2006年的685.25元增加到2010年的1294.48元,实际住院费用补偿率也由29.16%提升到了49.81%。同时,2010年湖南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额减免。2011年我省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822万人,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80%的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新农合在100%的统筹地区、80%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并且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推行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在补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农村五保户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政策。另外,开展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1.2.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老百姓就医看病更为方便。2009年总投资22.76亿元,在实施1195个基层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的基础上,2010年启动1100个建设项目,其中县级人民医院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65所、村卫生室920所、精神卫生服务机构8所,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条件。在加大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加强软件建设,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为乡镇卫生院招收400名定向免费医学生、招聘70名执业医师、安排87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巩固完善40个三级医院与120个县级医院对口协作关系,安排264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9276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4.439万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3892人次。全省2010年为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3.14万人次,村卫生室卫生培训5.25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5545人次。同时,为提高基层卫生人才的待遇,省里投资3000万元在15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公转房1500套。通过强化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模式,全面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群众就医的首选之处。
1.2.3基本公共卫生体系趋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朝着均等化的目标迈进在2009年人均15元的基础上,2010年按人均17.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11年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到24.5元;在城乡组织实施了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个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并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惠及上千万居民。全省儿童一类疫苗免费接种由6种扩大到14种,完成了1056万个儿童的麻疹强化免疫和300万个15岁以下补种人群的首针接种。在76个农村县市区开展了常见妇科疾病免费检查,启动了国家下达的20个县区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和123个县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项目。从2009年4月1日开始,全省农村妇女在县乡医疗机构平产分娩实行免费。为1.1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了复明手术,完成2.2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以及13万户地氟病区改灶,并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新农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试点。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实行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截至2010年11月底,全省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平均建档率达到44%,农村居民平均建档率达到21%,超额完成了国家规定的目标任务。
1.2.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基本药物体系全面实行建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制度。成立了药品采购交易中心,建成了全省统一的药品采购网络交易平台,实行网上采购交易。除国家确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外,还将省内增补的198种非基本药物经专家遴选后也纳入集中采购程序。组建编制为30人的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明确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1.3卫生服务公平性基本实现从卫生资源配置的角度,实现了村村有卫生室,乡镇有卫生院,社区有卫生服务站,各地、州、市城乡居民每千人口医生数、每千人口病床数等指标的区域差别不断缩小。从卫生资源利用的角度来看,改变了应就诊未就诊率、应住院未住院率较高的状况,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据统计,2005年年末,长沙、衡阳、怀化三市每千人拥有医生数分别为2.11、1.38、1.22;而截止2010年年末分别为2.8、1.31、1.34;2005年年末每千人口病床数分别为4.41、1.93、2.31,2010年年末分别为6.53、2.77、3.47。除长沙市外,其他地市的资源配置水平差异明显缩小,其中,2010年末的每千人口医生数接近全省平均值1.56,每千人口病床数接近全省平均值3.29。1.4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得益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其价格比省基层医疗机构原零售价平均下降了47.12%,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平均下降了53.21%。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36个试点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为50.33元,同比下降39.42%,次均住院费用为780.92元,同比下降16.9%。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2009年人均80元提高到2010年人均120元,2011年已提高到人均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区域内门诊统筹率达到100%;2010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2.8%、60%、65.1%,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不低于70%。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基本医疗保障运行效率有待提高
2.1.1“四分问题”导致医保运行成本过高“四分”指制度分设、城乡分割、管理分离、资源分散。全省城镇职工及居民医保系统归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农合系统归属于卫生厅,各自拥有一套独立的管理和经办服务机构。据统计,全省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共有在岗职工3502人,新农合系统在岗职工2800余人(2009年数据),按人均5万元/年的标准计算人头经费和办公经费,每年分别需要1.5亿元左右。在调研过程中,两个系统均表示编制不足,经费紧张;各自需要一套费用不菲的信息系统,尤其是新农合急需投巨资建设自己的信息系统,如此高昂的管理和建设、运行成本,极大地影响了基金运行效率。此外现有城镇与农村两个医保体系,政策差异较大,信息平台不同,不仅造成病人之间的误会和不平衡,而且大大增加了医院与医师的工作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苦不堪言!随着参保人数增多,基金规模扩大,人口流动速度快,加上新医改提出了医保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之间有效衔接、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统筹层次提高等一系列新问题,建立城乡统筹、平台统一、一体化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2.1.2医保支付范围及方式单一、结算明显滞后、引发连锁反应(1)医保支付重住院轻门诊,造成“住院难”。现行医保制度在统筹资金极其有限的情况下,一方面医保支付范围太宽,只有住院基本上可以报销;另一方面门诊控制太严,除特殊病种之外,门诊费用不能报销,使得参保病人舍门诊挤住院的现象十分严重,县以上医院人满为患,病床使用率多数超过100%;(2)医保支付按项目不按病情,诱导“过度医疗”。现行的按项目付费方式易诱导过度服务及“过度医疗”,造成医疗总费用的不断上升,成为“看病贵”的原因之一;(3)医保结算明显滞后,引发“三角债”。医保管理机构与医保定点医院就经费结算事宜本有协议约束,实际操作中由于费用审查费时、经办人员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等多方面原因,一般要3个月才能结算,有的还更长。由于结算周期长,支付不及时,造成医院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医院只好延后支付药品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资金,一般延后半年以上,造成企业资金运转困难,引发新的“三角债”。
2.1.3医保基金筹措困难,个人帐户沉淀积压一是医保基金征缴没有建立合理的动态机制,基金征缴不能足额到位,影响了医保的支付能力。医保基金支付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结余,略有盈余”。据了解,我省医保基金缴付比例是1998年确定的,至今已十多年,这期间物价指数、城镇居民收入也上涨,由于医保基金来源不足、筹措困难,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却越来越广、支付标准越来越高,造成医保基金明显不足,长此以往将难以为继!据统计,2010年全省医保基金年收入增长21.2%,年支付却增长31.8%,收支相抵,亏损8个亿。二是职工个人帐户资金沉淀,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据统计,目前全省医保基金规模为133亿,其中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就有70多亿,占52.6%,所以实际医保基金可用资金是严重不足的。由于对医保个人资金缺乏有效的使用、监督措施,有的被用于在零售药店购买生活用品,不能发挥其医疗保障的功能。
2.2基本药物难以满足用药需求
2.2.1基本药物品种不足在我省已确定的505个药物品种中,约有30%的品种由于毒副作用较大或耐药性等原因在大医院已基本淘汰。抗生素类药品由于长期以来滥用普遍,相当部分病人对目录中的主要抗生素产生了耐药性。在农村,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已经成为影响农民健康的重大威胁,属于慢性病防治的重点病种,缓释剂需求量大且疗效持续稳定,但目录内该类药品很少。
2.2.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形成“乡镇孤岛”目前,基本药物制度仅在乡镇卫生院一级实行,上至县及县以上医院,下至村卫生室都没有实施,对于转诊病人形成明显的用药差别。乡镇卫生院难以执行上级医院回转病人的医嘱,不能满足转出机构的处方要求,或者不能保证病人治疗的连续性,或者因为病人自购药物带来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
2.2.3基本药物制度受到了社会药店的冲击社会药店普遍采用价格竞争的办法来争夺药品市场,以低于乡镇卫生院招标采购价向农民出售基本药物,给乡镇卫生院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2.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机制不健全
2.3.1村卫生室条件差,功能不健全所调查乡镇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素质差,60%以上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卫生人员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陋习,特别是无菌观念差,医用材料、药品、医用废弃物等随意堆放,甚至有一次性注射器重复使用的现象;实行乡村一体化后,村卫生室没有编制,卫生人员没有“五险一金”,乡镇卫生医疗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措施。
2.3.2乡镇卫生院补偿机制不健全我省各地财政状况差别很大,对乡镇卫生院的县财政补偿受到当地财政状况的制约,在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到位的及时性等方面差异明显。
2.3.3乡镇卫生院用人制度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1)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滞后,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和相关医改任务的落实。目前我省乡镇卫生院的编制仍沿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编制标准,但目前乡镇卫生院承担的任务与当时有较大区别,现在的乡镇卫生院除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外,还提供了大量的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其编制标准应适时调整。2009年省编委出台文件规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每1000人服务人口配备0.8~1.2人的标准核定,但如何根据各地实际,将乡镇卫生院的编制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则还有很多工作要做;(2)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聘用制度不完善。在许多乡镇卫生院的在岗人员中,自筹经费的聘用制人员占较大比重。这些自筹经费的聘用制人员,都是近年来新招的工作人员,往往呈现学历较高、技术能力较强等特点,是目前各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工作的生力军。但由于政策限制,难以入编,影响了这部分人的积极性。此外如果只对在编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将会引起新的矛盾,一方面导致非在编人员工资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导致那些停薪留职人员重新回乡镇卫生院领取绩效工资,从而造成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不稳定;(3)医改后,一方面由于药品提成等隐形收入受到了约束,较之没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待遇下降明显。
2.4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
2.4.1公立医院“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突出样本医院调查显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三长”(挂号候诊时间长、检查排队时间长、划价取药时间长)现象依然严重,病人住院等候时间长,医疗费用水平并无明显下降。
2.4.2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无突破从试点的情况来看,目前改革大多围绕较易推动的项目来进行,如住院医师培训、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服务信息化、集团化等,对深层次的关键问题,如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结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等却并未从根本上予以触及,以药养医的模式没有打破。
2.4.3公立医院规模扩张迅速,债务负担沉重且继续增加2008~2010年,我省累计批准医院基建项目24505个,实际完成投资额2181838万元。3年内累计房屋竣工面积1197818平方米,新增固定资产606722万元,因新扩建增加床位13169张。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反映出政府和医院的投资需求膨胀,也反映出区域卫生规划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缺乏应有的指导作用和约束力,同时医院的规模扩张带来了沉重的债务负担。
2.4.4公立医院管理惰性严重,改革动力不足在现行的体系中,由于缺乏有效激励,再加上供给诱导需求所带来的持续回报,使医院产生了管理惰性,突出表现在对成本控制的不力和对知识资源的开发不够。由于药品和物化技术手段给医院带来了丰厚的盈余,使医院获得了“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经验,从而产生了对药品和物化技术手段的依赖与迷信。所以,尽管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作为遭受公众舆论批评最为强烈的一个利益集团,他们缺少改革动力,另外,在医改过程中,医院和医务人员被作为改革对象而使其对医改缺乏热情,表现“两头热、中间冷”的状态。
2.5医药定价机制急需改革
目前我国的药品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管理形式,分别占已上市药品数量的0.8%、22%、77%。现有医药定价机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2.5.1药品价格管理政府不占主导地位70%的药品品种由企业自行定价,不在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管控范围,为药价“虚高”开了方便之门。医院用量极大的医用材料及耗材也由企业定价,为商业贿赂及回扣留下较大空间。
2.5.2管控品种价格审定缺少客观依据我国目前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及省价格主管部门任务重,人手严重不足,同时,缺乏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流通的成本信息,因而也难以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基本上以企业报价为基础,或以此备案。此外还允许处方药品在进价基础上收取差价,导致多开药、开贵药很自然就成了医院的“常规行为”。
2.5.3医疗服务价格不符合市场规律(1)最基本的常规服务项目收不抵支。改革开放以来,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指数变化不大,大约只是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的1/4,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自2002年制定后,一直未调整。导致最基本的常规服务项目收不抵支,如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针灸推拿费、手术费等;(2)定主项目不定细目引发分解收费。尤其是一些新项目,初期物价部门提供的收费标准缺乏明确的界线,仅规定了主项目,但没有对服务项目包括的医疗用品和辅助服务作出明确规定,而医院的反应是分解收费,将更大的注意力和热情转向药品和能够增收的项目等;(3)高新服务项目收费收大于支。物价部门容许“新设项目新定价”,这些项目所定的价格基本上收大于支,如早期CT、MRI等的过高收费,后期则起到了鼓励医院想方设法增加新的服务项目的作用,即使是过去的一些常规项目也以更新的仪器设备重新定价。所以,我国CT、MRI等高新尖设备按人口配置密度,不亚于西方发达国家。
2.5.4缺乏合理的价格浮动机制药品价格只降不升,而且一降再降,有的已接近或低于成本,其结果是降一次价格,死一批药品,老百姓很难享受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药品作为一种商品,它的原材料是受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化的,尤其是中成药,原材料属农产品,价格波动非常大,以常用的几种中药材为例,2011年与去年同期比较:太子参涨价600%,党
参涨价400%,涨幅之大出人意料!如果不管原材料价格,一味强调降价或采用行政干预不准涨价,其结果是药厂停止生产,市场无药可卖,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消费者和患者。2.6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2.6.1中医药在医改中具有明显优势,但遇到了发展难题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在降低群众疾病的经济负担、促使健康观念的转变,在治疗、调理慢性病,健康饮食,营养搭配等预防保健领域有着不容置疑的优势和前景。中医药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方面应当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涤教授一周(2011.8.7~2011.8.14)的全部门诊病历计1078例小儿常见病例的分析,结果显示,次均费用95.98元,其中挂号费50元,中草药费43.26元,西药费0.29元,中成药费0.04元,检查费1.84元,治疗费0.50元,去掉挂号费,实际次均费用仅45.98元。可见,发展中医药有利于节约降低医疗费用,有利于医疗收费价格的合理化,也必将有利于节约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但是,中医发展面临巨大困难,过去中医药在基层,尤其在农村广受欢迎,现在的情况却不容乐观,以宁乡某卫生院为例,年药品销售收入600多万元,其中饮片收入仅10万元,而且全靠一个兼通中西医的老医生在门诊使用。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低,补偿机制不健全;二是中医特色发挥不够,“简、便、验、廉”的实用技术和方药推广不力;三是中药材大幅度涨价所带来的中药生产成本提高,使中药企业的生产面临诸多难题。
2.6.2缺乏过硬的、实质性的扶持政策对于中医如何在医改中发挥积极作用,如何制定既能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又能引导患者选择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如何完善乡村、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探索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并没有明确的意见和具体的措施。
3对策与建议
3.1加强领导、坚定信心、当好保障者
3.1.1增强全局意识善于从全局的高度,宏观的角度,准确地分析当前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善于捕捉各种有利于医改发展的良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整体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努力提高思想境界和理论素养。勤于实践,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1.2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医改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各级政府要强化对深化医改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工作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构建分工明确、上下畅通、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医改任务和政策措施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到基层。充分调动每一位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殚精竭虑、真抓实干求实效。
3.1.3增强效率意识要统筹兼顾,注重效率,突出重点,狠抓不放。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落实重于一切。坚持把督查考核作为推动医改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逐级督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制度,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考核评价,对各项任务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及时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医改目标任务的落实,查找并解决管理不严、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通过治庸治懒,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能增效,创优争先,使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明显提高。
3.1.4加强舆论宣传医改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最终要看老百姓是不是满意,看病难、看病贵的困难有没有实质性的改观。应该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引导,广泛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绩,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科学引导社会预期,让老百姓知道惠从何来、惠在何处,增强群众的改革信心,消除群众疑虑,增强群众信心,使社会各方面和广大民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改革。充分发挥企业,慈善机构,社团团体,非政府组织,民间自助组织,宗教组织的作用,汇聚民力。重要制度设计应该充分论证,多方征求意见,汇聚民智。
3.2突出重点、化解难点,当好改革者
3.2.1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在考核导向上,要突出公益性,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在考核内容上,要突出服务效率,合理量化,综合评价,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在考核方式上,要突出群众参与,将行政部门考核与群众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将专业评估与群众感受结合起来;在考核结果运用上,不仅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核拨补助经费和绩效工资的依据,而且要作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评价、任用的依据。同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内部绩效考核工作,形成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
3.2.2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技术支持、专家定期坐诊、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通过合作、托管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快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努力形成公立医院与基层机构之间长期稳定的、制度性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上下联动、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以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起步,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制和医保预付制,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护人。
3.2.3高起点规划和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一是要认真研究制定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根据医改的目标和方向,按照整体设计、系统集成、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实用高效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二是要加快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逐步将疾病控制、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业务系统整合、联通起来;三是要同步推动医疗卫生系统的纵向和横向合作,对医疗管理与服务等进行整合规范,促进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等机制的建立,有效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公平程度;四是统一各医院就诊卡,建立病人唯一号,实现医院间就诊卡通用。将医保卡、身份证等与就诊卡捆绑,多种形式并存,实现城镇居民一卡通。“一卡通”工程要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医保卡为基本卡,以湖南省卫生信息中心为平台,以各医疗机构自行研发的多功能自助服务机为载体,以整合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社区、社保、银行信息资源为突破口,实现区域内居民在不同医疗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个人健康信息的实时共享。
3.2.4加快培养使用农村卫生人才一是加强培训工作。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医院、县医院医生到三级医院层层进修,提高在职人员技术水平;二是大力培养一批人才。做好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大专生工作,并积极为农村基层免费培养本科层次医学人才;三是构建人才培养使用长效机制。建立和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制定完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办法,努力用好的制度和机制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3.2.5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1)着力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疗机构管办不分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由于管办不分,尽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名义上是法人,但其法人治理结构根本没有建立起来,其法人代表根本不能自主决策,更难以独立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第二、由于管办不分,卫生行政部门必然要保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利益,在其履行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职能时,必然会不公平地对待非其下属的或民间资本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第三、还是由于管办不分,医疗卫生事业行政管理体系支离破碎。目前医疗卫生事业可谓九龙之治水,而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实际上缺乏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公共管理的专业知识、专业信息和专业技能。在管办分离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应该也必须成为医疗卫生事业全行业的监管者,因此,医疗卫生监管体系的整合必须提上议事日程。这一整合的必然选择就是“大卫生制”,而“大卫生制”的可行组织形式可能是“湖南省健康委员会”之类;(2)建立协调统一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发展建设、投资补偿、资源调配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的宏观调控、依法监督职能;落实公立医院法人地位,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和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公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成立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履行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重大事项审批和相关事务管理职能。建立公立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3)建立高效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议事机制和规范化管理运行体系,推进医院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切断医院与医药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促进医院合理用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科学合理地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和岗位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合同用人机制;完善医护人员以专业技术能力、医疗服务质量、业绩成果和医德医风为主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和引入现代会计管理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医院内部准入制度,健全诊疗规范标准和常见疾病检查路径,逐步实行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鼓励医院参加医疗意外、医疗责任等多种医疗执业保险,减少公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风险。
3.2.6建立保障有力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政府主要承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全额补助,对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给予保障,对急救中心、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予以全额补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财政补助和服务收费两个渠道。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但政府补贴必须要把握:第一,政府的财政补助不能过多地干预医疗服务市场;第二,财政补助必须要透明、公开,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如由于医院管理经营不善而导致的亏损不应属于财政补贴的范围,否则医院依然没有脱离原有的靠政府吃饭的行政管理体制。
3.3政府为主、市场为辅、当好监管者
3.3.1切实保障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转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按照“行业管理、统一规则、培育主体、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的职责要求,实行管办分离,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透明、廉洁、公正的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体制。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有机结合,推进我省国有医疗卫生资源战略调整。各级政府不再新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立医疗机构,重点资助一定数量的能确保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体现区域水平的综合性医院。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在新区、远郊新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机构。推进城区社区卫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在新建小区的公共建设配套设施中,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需要。各区、县(市)要加大乡村医院建设的力度,加快乡镇卫生院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着重研究“管办分离”、“宽进严管”、“医药分家”、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两条腿”走路等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产权”和“人”等改革症结,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突破不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条条框框,以改革创新的理念,制定符合湖南省实际的医院改制、医药分离、公共卫生、药品流通、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方案。
3.3.2着力构建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并存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以高水平的综合性医院为龙头、以特色专科医院为骨干、以提供“六位一体”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网络;建立科学、协调、灵敏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形成具有多元组织形式、规模结构、所有制成分,符合群众防病治病健康要求,适应市场机制运行的药品消费格局;构建城乡一体化、覆盖全社会的医疗保险救助制度。以小病不出社区、大病确有保障为目标,构筑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的较为完善的现代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险救助体系,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设立慈善医院。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项任务”的运行模式,依托现有非营利性医院兴办慈善医院,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对全省城乡低保户、特困户和困难户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慈善医院在挂号、诊疗、护理、住院等方面为基本医疗救助对象实行优惠减免措施。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对慈善医院进行投入,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各级慈善机构向慈善医院捐资赠物的,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个人30%以内)的部分给予税前扣除。
3.3.3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开放医疗市场,构筑多元化投资兴办医疗机构的新格局。一是鼓励湖南省以外的境内医疗机构或民资、外资在湖南兴建中外合资、合作医院;二是鼓励境外资本、民资投资收购或兴建护理院、老年病院、康复医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等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三是鼓励境外资本建立专门为来湘商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连接境外医疗保险体系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四是设立公开、公正的游戏规则,一方面允许甚至鼓励医疗服务领域的多元竞争,另一方面通过指导或引导(例如提供配套资金或补贴等)来防止有害的过度竞争。(2)鼓励兴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坚持“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政策引导、鼓励境外资本、民营资本兴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一是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受区域和数量限制均可申办,并且享受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是凡新办的医院,前3年取得的医疗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对财务制度健全、核算准确的,可考虑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如申请免征营业税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自产自用制剂的增值税等;按照前3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含计税工资的纳税调整),通过单位申请,由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后3年参照企业有关政策所缴纳的各种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通过单位申请,由财政给予减半补助;三是符合条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经申请核准可为医保定点单位。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并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新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采取出让和租赁两种方式供地。采用出让(租赁)方式供地的,按市政府批准的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价格受让(租赁)土地,并按“收支两条线”返还一定比例土地出让金(租金)。(3)加快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民资、境外资本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后设置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3年内不减少原有经常性财政拨款。制定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需转制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清产核资,严格资产评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以通过投标挂牌拍卖等形式公开整体出让。出让过程中,要注重投资者的信誉与资质,不以简单的出价高低为选择标准,注重医疗机构的无形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规模较大的公立医疗机构,可吸收境外资本、民资投资参股,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造。原则上国有资本退出控股地位,鼓励经营者持大股,不提倡租赁承包、委托管理、分立改制等做法。现有公立医疗机构转制过程中,可享受改制企业的土地出让政策,土地出让金允许在3~5年内分期付清。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后,国有医疗卫生资产管理,组建一个独立的国有医疗卫生资产管理委员会,承担法人化后的公立医疗机构所有者职能,代表出资者参与其法人治理。这个机构最好隶属于财政部门或国资委,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3.4建立严格有效的医院监管机制管办分开是当前公立医院改革的最大难点,也是改革的主要瓶颈之一。目前改革试点中所出现的许多尝试大多囿于形式,并未真正突破管办合一的局面,一些法人治理结构也大多是议事性组织而非决策性机构,其人事制度改革也与所有事业单位改革一样面临着诸多障碍。必须彻底转变传统管理理念和政府的行为方式,实现办医机构的真正“独立”———相对于政府的独立,而对“独立”后的医疗机构的管理也必将从传统的行政化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过渡。对卫生部门来说,管办分开意味着转型上的困难,必须要从原有上级主管部门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向现代意义上的依法监管转变。实践中许多卫生部门对此并未有充分的准备和认识,因此始终无法突破。卫生部门的行业监管需要依法而行,因此要求相关法律规则的建立、细化与可操作性。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按照属地化原则,均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准入,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建立对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信贷行为;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范围,明确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服务的10%;控制公立医院非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完善公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加大公立医院财务和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决算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发挥商业保险等社会多方和医疗行业协会对公立医院的评价监督作用。
3.3.5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医改中的积极作用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多种补充医疗保险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商业健康保健的作用主要是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市场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达到上千种,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此外,保险业还以委托管理等方式开展了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经办管理业务。保险业提供经办管理服务,建立了“征、管、监”互相分离、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提高了服务水平和保障质量,节约了政府成本,拓展了保险业服务领域,取得了政府、群众、医疗机构和保险业多方共赢的局面。本次医改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健康保障需求。建议从3个方面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一是要开发个性化的健康保险产品,提供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二是开发补充医疗保险市场。根据基本医疗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的变化,及时开发与其互为补充的健康保健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障形成良性互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健康保障需求;三是积极稳妥地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业务,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质量,确保基金安全,服务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3.4转变观念、创新机制、量入为出不冒进,当好购买者
3.4.1加大卫生投入,建立投入机制设立医药卫生发展资金,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增长比率,强化政府对公共卫生资源的配置。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添置、业务项目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及经常性经费。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其他公共卫生机构按其工作性质、承担的任务,财政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新增卫生投入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按分级包干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区、乡镇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及机制。对境外资本、民资兴办的医疗机构从事公益性医疗活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和优惠政策;对兴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采用与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样的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制度。慈善医院的资金除通过各种渠道募集捐赠外,不足部分由政府用医药卫生发展资金资助。
3.4.2更新管理理念,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创新公共财政机制树立公共财政理念,探索公共卫生“政府出资,企业化运作”的市场机制,破除国家单一投资的观念,建立稳定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分担责任和比例。力争用2~3年的时间,建立合理的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分担机制,确保政府筹资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重达到40%,稳定社会和人民群众个人投入,使得社会和人民群众个人投入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重各保持在30%左右,并按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速率同步增长。采取国际上通行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养事不养人”机制,制定政策鼓励多元化产权的卫生机构参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3.4.3扩充医保基金,完善基金管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个重要基础条件是要增强医保基金的共济和保障能力,以让更多百姓获得医疗保障的机会,并通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加大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切实妥善解决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实行“投资少回报多;特殊困难人员不需缴费,无门槛参保;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实行直报,方便就医”等惠民利民措施。保障的范围也要从保大病为主,逐步向门诊的多发病、常见病扩展,逐步解决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并且均衡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待遇。完善相关医保的管理办法、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最大限度地发挥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制度衔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卫生部门都有各自的医保基金管理队伍,两个部门应合作建立统筹城乡医疗机构保险基金的专业管理机构,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3.4.4改革付费方式,提高基金效率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虽然对每一个医疗服务项目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整个诊疗过程中该使用哪些项目、每个项目该使用多少次,并没有加以规定。医务人员受利益驱动,无依据用药和扩大高值耗材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患者和医疗保险部门的负担。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已势在必行。按病种支付方式(DRGs)在美国正式颁布实施后,大大减缓了医疗费用增长速度,减少了医疗服务中的不合理消费,降低了平均住院天数,提高了医院经营能力及管理效率,并对世界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发达国家的医保付费正在逐步统一地向DRGs模式转变。但病种支付方式(DRGs)是以临床路径为前提,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减轻企业和个人的医疗负担,又要照顾医院利益,不能降低医院收入,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推行病种支付方式(DRGs)这项改革触及政府各部门深层次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在我国普遍实行现代的单病种付费制度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很长的路要走,单纯依靠卫生部门协调单病种付费项目很难取得重大进展。因此,需要政府宏观主导,推行基于临床路径的单病种付费项目试点及以后的实施工作。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展方向:一是建立多元化、混合的费用支付体系;二是“预付制”代替“后付制”,逐步实施DRGs;三是医院采取有效的举措适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
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8.5%,大病户家庭则占30%左右。药品销售收入是农村医疗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村级诊所药费收入占其总收入的70%以上,乡镇卫生院60%的收入来自药品销售。药品加价可以达到购入价格的40%到80%。调查表明,农村中在较大范围内存在药品质次价高的问题。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价,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是推进乡镇卫生院的体制改革。
此次调查的村庄,近70%的门诊服务消费是由村卫生室或私人诊所提供的,仅1/5是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的。当前农民的医疗服务消费行为基本表现为“小病不出村,大病到县及县以上医院”。调查表明,低收入人口、妇女、儿童和老龄人口最常利用的医疗服务是村级服务。乡镇卫生院的价格和态度都很不令人满意,在方便性上也比不上村级诊所,质量方面也与县及县以上医院有较大的距离,仅略好于私人诊所和卫生室。在现有体制下,乡镇卫生院职能定位界定不清,客观上需要“以医养防”;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负担重、设备老化等问题,需要“以药养医”。实行药品的集中配送,使乡镇卫生院失去了药品采购的主动权,减少了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来源。实行“差率管理”,进一步压缩了乡镇卫生院药品定价的空间,减少了“以药养医”的可能性。许多乡镇卫生院陷入了困境。如何对乡卫生院重新定位,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韩俊说,关于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建议可以将现有的乡镇卫生院职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政府根据其所提供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和规模,提供经费的保障;另一部分是乡镇卫生院的一般医疗服务职能,逐步走向市场。在落实“每个乡镇应有一所卫生院”的基础上,要整合资源集中办好几个区域性中心卫生院。
三是促进新型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种参加者互助共济的制度,由于获得了政府的支持,它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的作用,但合作医疗在试点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资金不足是最大的障碍。由于资金有限,大多数大病医疗费的补偿比例在20%到60%之间。如此之低的补偿比例意味着病人自付费比例依然很高,依然会为病人带来沉重的负担。
1998年和2003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每年仅有3%至4%的农村人口接受住院治疗。由于患大病的概率相对较低,这就意味着大多数参加者从这一制度中的受益是非常有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注重大病医疗保障的同时,也应该包括补偿部分门诊费用和免费预防及卫生教育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要。
合作医疗制度不可以搞一刀切,实行统一标准。对于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有能力执行更高的标准,就不需要规定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由于农民缴费能力较低,总体缴费水平不高,而且地方财力薄弱,即使有中央政府的支持也捉襟见肘,所以,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从2004年开始,民政部门开始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从此次调查情况看,目前各级财政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例如吉林省蛟河市,2004年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资金只有1.8万元,目前仅救助14户,这点资金很难保证农村困难家庭有病能够及时得到医治。要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的支持力度,近期内,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应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为重点,对于确实贫困的农民,政府应减免他们每年上缴的大病统筹费,使这部分人看得起病,用得起药。版权所有
五是鼓励农村私人医疗机构的发展。
鉴于私人医疗机构在农村医疗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要采取措施鼓励私人医疗机构的发展,通过竞争降低服务价格。当前,村级医疗服务的一个大问题是医生的文化素质低,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差,所以,政府要对村级医生实行免费培训,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质量。在政府财政支农资金中,除了农村“六小”工程之外,建议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帮助改造农村卫生所(站),购买一些最基本的医疗设备。要坚决纠正面向农村私人医疗机构的各种乱收费。农村私营医疗机构可以采取非营利组织的运营模式。
关键词:卫生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分类管理;改进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O1―0059―02
自2000年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卫生医疗事业取得了迅猛发展。就笔者所在的城市而言,目前,该市拥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544家,其中省级医院4家,驻军医院2家,市直医疗机构14家,县级医院72家,乡镇卫生院311家,其他医疗机构12452家(含民营、厂企、社区服务中心、诊所、村卫生室)。该市医疗经济呈现迅猛发展势头,但医疗机构缴纳的税收却很少。据统计,2007年全市只有39家医疗机构入库营业税,入库营业税款只有10.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5万元,房产税1.7万元。这说明目前医疗卫生机构税收政策在贯彻落实中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需要对现行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及监管体制进行深入分析和改进。
一、现行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受制于多个部门
国家实行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税务机关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优惠政策。对医疗机构是否属于营利性的法定界定应属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然而,由于目前医疗卫生体制尚不健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分类认定管理还不严格、不规范,基层税务机关在实际税收征管工作中时常发现,有些卫生医疗机构明明是某些社会组织或个人挂靠某个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与其合资、合作而设立的“科室”、“病区”等,应属于营利性医疗机构,但其行医执照上却标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务机关在政策落实中往往无所适从。
现行政策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这就表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减免资格的决定权不是属于税务部门,而属于物价部门。税收减免审批权与税收减免资格决定权的分离,直接导致该项政策形同虚设。
此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也就是说,这类医疗机构应使用税务机关的发票,而不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但事实上,据调查,目前绝大部分营利性医疗机构仍在使用财政部门的收费收据。这样,就出现医疗机构同时使用两种不同的收费凭证的情况。只要税收政策在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势必会造成医疗卫生机构在收费票据选择上的差异。同时,财政部门也不愿放弃既有的经济利益和权利,鼓励和纵容营利性医疗机构领取财政部门的收费收据。
综上所述,一项税收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要受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以及财政部门等多个部门的牵制,税收的执法权往往需依赖其他部门才能实现,因此税收执法难度相当大。
(二)税收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政策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优惠的前提条件是“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但各级税务机关至今都没有对其所包含的形式和具体内容做出进一步解释和明确规定。究竟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属于“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范畴?履行减免税报批手续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减免税方式是先征后退还是直接减免?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就会造成税务机关政策执行不规范,进而造成营利性医疗机构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享受3年免征税款政策的情况。
(三)税收制度不完善
政策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现行营业税的9个税目中均没有“医疗卫生”专门适用的税目,并且其适用的税率究竟是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此外,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由于现行政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只给予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优惠,部分营利性医疗机构在3年免税期满后,往往会采取变更名称等形式,以达到继续享受免税优惠的目的。这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征税就流于形式,在实际征管工作中不容易执行。
二、对医疗卫生机构税收政策的建议
1,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尤为重要。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已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开办的营利性“科室”、“病区”、“项目”,应停办或经卫生行政和财政等部门批准,转为独立法人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境内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营利性的“科室”、“病区”和“项目”等部分。原则上应分立为独立法人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分类认定标准,做好对医疗机构的认定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发现非营利性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可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现部门间的信息顺畅流通。
2,进一步规范对医疗卫生机构票据的管理。票据使用不正确,必然会影响税务机关对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的识别。这就要求税务和财政部门必须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对各个医疗机构的领取发票情况进行规范。一方面,财政部门要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收据进行清理,对不符合领购资格的医疗机构坚决不予领取。另一方面,针对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使用计算机填开票据的情况,税务机关要对其加强监督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与其他服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一律使用地方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服务专用发票。要通过加强源头控管,实现以票控税,避免因票据使用不规范而对适用政策产生分歧的情况。对未按规定开具、取得发票的行为,要严格按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在营业税征收范围内新增“医疗卫生”税目。相对于现有政策对医疗服务的界定,该税目范围还应增加护理等项目。内容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护理、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同时,鉴于医疗服务是一项特殊的社会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公益的特征,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密切相关,建议实行较低的税率。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问题;建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分配随着社会高速发展日益趋于完善与合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是基层单位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基层单位救死扶伤的工作是财务管理部门不直接参与的,但其发展情况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医疗机构的整体发展。社会大众服务的责任与义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承担的,并且基层单位的长远发展需要基层单位内部提供的不竭动力进行支持。因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不完善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控制度不规范、不完善是许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内控制度缺失,他们甚至用单位内的管理制度将其替代,导致会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依据支持自身的行为,一些会计人员做事情的标准仅仅是个人经验或者口头不成文的规定,导致管理情况的不严谨,工作很随意。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国家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设备,采取集中招标采购的形式,有效的控制基层医疗机构设备的购置工作,但是对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方面,内部控制措施仍然缺乏。配备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投入使用不及时,定期财产盘点制度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建立,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责任人等情况经常出现,以上种种都是造成资产账实不符以及资产流失的原因[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收入管理以及支出管理上都存在问题,如其收费时下没有医药发票的开出,入账的依据仅仅是收入日报表,因此漏洞百出。与此同时,关于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很多单位没有详细制定的,很多支出的经费都采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即只要开销上面有单位负责人签字,那么会计人员就会对其进行报销,这样最终导致了财务监督与控制功能不能真正的发挥出来。
(2)有效的激励机制的缺乏
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的财务管理条件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因此在机构中工作的财务人员的其晋升途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通常情况下,职务晋升和职称晋升是医院的财务人员晋升的两种主要方式。其中,职称晋升的实现需要经过国家的统一考试,但是因为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财务工作人员大都不对职称晋升抱有希望,由于相关的要求比较严格且考题的难度比较大,很多人通常都过不了规定的标准线。但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其他的工作人员,如卫生技术人员,他们在晋升职称时,如果他们达到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参加统考(不是全国性的)获得晋升。由于此种晋升模式存在的局限性,导致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导致他们对工作失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财务人员较差的业务素质
随着新形势的不断发展,由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工作的财务管理人员普遍存在整体素质偏低的现象,因此其不能满足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同时新形势下推行的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的需求也不能得到满足,特别一些乡镇卫生院里此种现象表现的尤为突出。现阶段,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里工作的财务工作人员存在较低的素质,代表了这些工作人员具有较低的财务理论水平,这些人员当中油盒大一部分并非专业的财经类专业毕业基本上都来自于单位中的非医疗人员,由于这些人员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因此在岗位上不能发挥"在其位,谋其政"的作用。由于他们对系统的专业性知识的缺乏,因此,一旦推行了新的会计制度,他们就会出现力不从心的情况,更有甚者有些人连现代化的电脑等辅助工具都不会操作。除此之外,因为主客观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这些人没有接受正式的岗位培训,因而其不能将最好的状态发挥在工作中。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建议
(1)新型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的建立
财务管理改革方案制定的初衷是建立相应的财务运行机制,保证此机制可以实现明确的责权界限、可以实现有效的监管、进行适度的管放,已达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的目的[2]。因此,以现阶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情况为依据, 寻求突破财务管理的关键点。第一,坚持"三权"、"四责"不变的原则,将管理权限进行明确。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就是所谓的"三权",保持这三种权力的不变, 各个卫生院仍然拥有资金, 各个卫生院按规定程序审批、合理安排使用事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责任、债权债务管理责任、财务收支平衡责任、会计主体责任是所谓的"四责",保持这四种责任的不变, 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仍然是各个卫生院, 依法管理拥有的资产、债权、债务和年度收支盈余、亏损等工作。第二,严格遵守重点监管与直接支付的制度,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严格的监管。如果各卫生院的相关设施与区卫生局监管的金额起点保持一致,经过区卫生局的研究同意后,才能对其基本建设、医用设备及交通工具配置金额进行组织实施。第三,实行"票据统管制度"以保证收费行为的规范、透明。
(2)有效的激励机制的建立,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被激发
只有将激励机制建立起来并不断的推进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才有可能实现赏罚分明,将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热忱充分的调动起来。然而,当相关的激励机制被建立起来并得到完善时, 必须采取措施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进行加强,使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提高[3]。因此,为了调动财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需要带头学习并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将自身的主观随意性减少,特别是要严格以会计法为依据,将财会人员配备齐全,同时将监督机制进行完善,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依法理财,以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得到保证,同时财务监督工作也要严格实施。
(3)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要加强,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是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问题的有效手段。首先,财务人员培训学习需要引起单位领导的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单位领导只对临床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非常重视,而忽略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所以各单位要安排相应的资金,采取措施支持、鼓励财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学习。其次,财政部门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进行督促。不管是兼职的财务人员,还是专职的财务人员,不管有没有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各单位中的所有采取人员都要参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每年卫生主管部门都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门培训学习,学习的重点内容很多,以此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的理论水平与政策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3 结语
总而言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工作中,财务管理工作的地位与作用极其重要,由于现阶段财务管理工作出现很多问题,我们必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效益的提高。若想在新形势下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必须采取措施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意识提高,保证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讲解[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34-35.
关键词:基层卫生 人才培养 探索 建议
人才是兴业之本、发展之基。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的持久动力,是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的必然要求。河南省是发展中的人口大省、农业大省,解决好全省人民特别是基层广大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尤为关键。本文针对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进行调研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实事求是地提出改进意见,为稳定当前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改善卫生技术人才的分布结构,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模式。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底,全省农村地区共有卫生人员43907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3828人,执业(助理)医师106624人,注册护士76415人。每千农村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2人,拥有注册护士0.86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326所,卫生人员10557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5382人,执业(助理)医师27094人。乡镇卫生院共2069所,卫生人员9696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5164人,执业(助理)医师27933人。
近年来,针对基层卫生人才匮乏、服务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我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出台优惠政策,从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三个关键环节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立体式、全方位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城市医师支持农村工程、县医院骨干医师培养“515”行动计划、县妇幼保健院骨干医师培养“512”行动计划、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措施,共为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培养研究生1220人、本科生18012人、专科生18182人,5万余名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经过培训获得了中专学历,培训县级专业技术骨干360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16万余人次。同时, 为引导和鼓励医务人员扎根基层,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在编制管理、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努力营造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政策环境。通过努力,为基层引进和培养了大批实用卫生人才,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改善了群众就医条件。据统计,全省乡镇卫生院专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由2010年的27.87%提高到2012年的35.79%,提高了近8个百分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由2010年的60%提高到70%,提高了10个百分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层次逐步提升,学历结构有所改善。
二、存在问题
虽然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得到改善,技术水平有所提升,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基层特别是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在数量、质量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卫生技术人员总量不足。2012年底,我省每千农村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2人,拥有注册护士0.86人,均低于全国农村地区和中部农村地区。我省农村地区床、护比为1:0.34,床、医比为1:0.45,基本达到国家平均水平,低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
2.卫生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偏少,学历层次相对较低;中高级职称比例偏低,初级职称比例偏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偏低。
3.乡镇卫生院骨干人才流失。近年来执业环境恶化、执业风险加大,个别乡镇卫生院为规避医疗风险,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不注重临床骨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随着能力倍增计划的实施,县级医院对人才的刚性需求增加,也加剧了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功能的弱化和骨干人才的流失。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缺乏。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有关规定,“到2020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我省2014年参加新农合人数为8262万人,照此计算,到2020年农村地区约需全科医生24000名。我省农村地区目前具有全科医生资格人员8695人,缺口约为15300人。
5.医学教育与卫生事业发展不相适应。全省卫生人才需求调查显示,在2013年的本科生招生中,医学类占36.7%,而全省的相应需求为75.1%,供需反差明显。根据中国医学发展研究中心报告,2011年我省在“全国医药卫生类招生万人口拥有医学生数”排名中倒数第二位。由于我省本科医学院校少、招生层次低、专业结构不合理,使全省卫生技术人员80%为专科以下学历,本科学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农村地区急需的本科以上临床、影像、超声、麻醉、儿科等专业人才十分匮乏,无法满足卫生事业发展需要。
三、对策建议
1.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继续做好“51111工程”后续工作,持续实施“三个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采取订单定向培养、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等方式,培养和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加强在职人员进修培训,加大县(市)医院骨干医师、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县(市)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医师、中医药实用人才和技术骨干医师培养力度。
2.制订具有吸引力的激励政策。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职称晋升方面按实际人数核定总额,调高中、高级职称比例,降低标准,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人才的吸引力。建立表彰制度,鼓励农村卫生人员安心留在农村工作,积极为广大基层群众健康服务。
3.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强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人才培养责任,建立城市医师下基层新机制,严格执行“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分别要到县医院连续服务满半年;县级医院青年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前,要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满一年”的规定。
4.合理调整医学高等院校专业设置。医学生培养坚持以行业需求为导向,根据实际需要对农村地区急需专业进行招生。招生时设置专项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农村地区急需专业的学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学生。
5.强化医疗风险防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对医疗风险的抗击力差,发现、自纠、自救和管控能力薄弱,在当前社会矛盾突出、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管理尤为重要。一方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风险防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行为,仪器设备状况、急诊急救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将医疗安全隐患和执业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基金,分散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风险,为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2013年河南省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公报
【关键词】初级医疗卫生保健;卫生服务整合;公共卫生;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卫生服务体系整合的实现首先体现在能否建立一个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础的高效率的卫生体系,这个初级卫生保健体系的模式应该是:卫生服务提供行为应从过去的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保障服务要全民覆盖和可及;要强调健康促进和预防;要以居民的健康需求为基础;要政府主导下建立制度化的区域卫生规划,多部门合作,使服务提供更加连续、公平、有效、高质量和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健康期望。
1.初级卫生保健的内容与挑战
1.1初级卫生保健的内容
初级卫生保健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四大方面”和“八项要素”。四大方面包括:①促进健康;②预防保健;③合理治疗;④社区康复。八项要素包括:①当前主要卫生问题及其预防和控制方法的健康教育;②增进必要的营养和供应充足的安全饮用水;③基本的环境卫生;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⑤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⑥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⑦常见病和创伤的恰当处理;⑧基本药物的供应。
1.2中国初级卫生保健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
其一是初级卫生保健的范畴要随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卫生保健的要求愈来愈高,不仅要求有医有药,而且追求健康长寿。同时人类疾病谱正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慢性病(包括心血管病、癌症、糖尿病、肺部疾病、精神病等)所占的比重大幅度上升,据WHO估计,全世界60%的死亡是由慢性病造成的(不包括艾滋病),慢性病已经成为各国疾病负担和医疗成本的主要来源,如果防治不及,会给社会、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慢病患者需要从不同的服务提供方那里接受长期、复杂的治疗,包括早期预防、疾病治疗和社会照顾等,分割的医疗服务体系难以及时预防疾病的发生,难以为患者提供连续、统一的医疗服务,而且会造成无效的、不安全的治疗和重复治疗,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健康,增加了医疗成本和患者的经济负担。
其二是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将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化。中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保健与需求上升到重要位置。
其三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使环境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成为致病的重要原因,使医学模式由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医疗、预防保健工作要从理论上、技术上、方式方法上适应这一发展变化的趋势,初级卫生保健势工作必具有新的内容与任务。
其四是中国目前的基本卫生保健保障制度只重视疾病发生后的治疗,而不是事先的预防。卫生服务提供中缺乏预防保健干预措施,预防、保健和疾病治疗之间相脱节,只管病人进了医院后的治疗,而不是从源头上减少病人进医院的次数。这种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服务模式不仅在宏观上不利于在宏观上改善人群的健康状况;而且在微观上会因忽视个体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服务的提供从而增加医疗费用的支出,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制度发展的可持续性。若不及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转变服务提供的模式,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和医学技术的飞速进步,医药负担将会日益加剧。
2.初级医疗卫生保健对卫生服务整合的意义
卫生服务整合是为了提供连续、无缝隙、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为构建整合型的高效有序的卫生服务体系,而这个体系包括各种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和医院,要提供多个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而初级卫生保健是卫生服务整合型体系的核心与基础,也就是说初级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制度建设的好坏是衡量卫生服务整合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20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卫生服务体系整合提供医疗、保健、预防、康复及其健康促进一体化的服务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卫生改革的重点。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等国家陆续提出构建整体化服务提供系统的构想,旨在通过这种整体化体系的变革提供整体卫生保健服务,实现卫生保健“安全、有效、有效率、及时、公平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
3.初级卫生保健制度的建设的平台与实践形式
而初级卫生保健制度的建设,需要通过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城市社区卫生体系和农村生体系这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国实践中初级医疗卫生保健整合形式有:健康管理团队、全科医生团队、社区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服务模式等均是对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探索。
4.初级卫生服务保健体系建设的重点
4.1促进医疗、保健、预防、康复及其健康一体化服务。
进行预防保健、门诊、住院、家庭康复之间的横向整合,使患者在不同阶段所接受的服务实现无缝衔接。促进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临床甚至社会服务等有机整合,尽快弥合医学学科间以及医学与相关学科如心理学、社会学之间的裂痕,改变症状驱动式的医疗模式,坚持防治并重和立体健康理念,同时促进专科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提供,并在初级服务、专科服务乃至临床关怀机构之间建立无缝链接,使得患者在提供系统甚至家庭都能获得综合的服务,服务提供行为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保障服务全民覆盖和可及,强调健康促进和预防,形成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完整的、连续的保健服务链。
4.2构建有序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有序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是建立整合型卫生服务的基石。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需要协同推进医疗保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适当降低参保人员社区就医自付比例等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医疗服务。既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轻了参保人员费用负担,也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公平竞争和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医与支付管理,建立参保人员利用社区服务的激励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制度与医疗保险支付体系的真正对接。关于门诊大病,建议对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等慢性病推行疾病管理,采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大医院和社区签订联合医疗服务协议的方式,对转诊程序和费用支付衔接办法进行明确约定。关于普通门诊,探索地区可借鉴英国经验,对参保人员试行社区卫生服务守门人制度。推行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绩效考核。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医疗保险支付审核、监督办法与指标,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按绩效付费,强化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用经济杠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效率的提高。
(一)我县医疗卫生人才资源情况
目前,全县有卫生行政部门一个,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34个,其中县级6个,乡级11个,村级117个。有医务人员401人,大专以上学历157人,占39%;中专学历210人,占52.3%
有村医235人,有病床353张,千人口病床数1.*张,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5人,千人口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0.98人;按学历分:本科学历18人,占职工总数的4.47%;专科学历121人,占职工总数的30.02%;中专学历238人,占59.05%;高中及以下学历26人,占职工总数的6.45%。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生有223人,护士75人,药剂人员7人,检验人员8人,放射人员3人,工人身份从事医疗工作30人。按职称分:有高职8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54%;中职1*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4%;初职167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3.1%;无职称人员32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医师127人,执业助理医师49人,注册护士77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80人,占全县执业医师总数的63%;助理医师24人,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49%;注册护士61人,占注册护士总数的74%。
近年来,通过全面推行执业医师法,实行严格的医生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全县卫生管理和卫生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职称管理进一步规范,但从全县来看,依然存在不足:
一是人才总量不足。我县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仅为0.98人,按20*年*省平均水平,每千人口应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8人的标准,我县应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855人,目前现有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只有325人,已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
二是高层次人才缺乏。全县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数只有8人,仅占卫生专业技术人数的2.46%,妇幼、护理、公卫等专业高级职称人才严重缺乏。
三是人才结构不合理。表现为:一是城乡分布不均匀,高级卫生人才全部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且全县63%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74%的注册护士分布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分布不均匀,学历高、业务技术好的医务人员大都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三是复合型人才比较少,临床与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医疗机构管理人才选拔难度大。四是医护比例倒置,我县医护比为2.93:1,远远低于合理的1:2比例,临床护士队伍数量严重不足。
四是执业医师队伍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共有医生223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176人,仅占医师总数的78.92%,还有21.*%的医生未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有待更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二)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管理机构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开始启动以来,成立了县级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各乡(镇)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各票村级合管小组,县乡两级在管理委员会下分别设立了各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新农合工作的经办机构,县编委在机构改革中曾下达的编制为:县合管3名,大镇2名,小乡1名共13名编制,乡(镇)合管办隶属于各乡(镇)合管委管理,县、乡合管办各自履行各自的职责,互不隶属。
在实际工作中,县合管办借调、抽调了5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各乡(镇)也指派1-2名工作人员,但是由于队伍不稳定、职责不明确,硬件不到位,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稳定、健康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三年来的运行情况
我县从20*年9月开始筹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卫生部门着力运行,参合率稳步上升,广大参合农民群众受益程度不断提高,社会效益良好。
20*年度,我县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1517户、305197人,实际共有252432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2.88%,按人均缴费10元,省级财政补助20元,中央财政补助20元的筹资标准,应筹参合资金1262.16万元,其中两级财政拨付我县新农合资金全部到位。20*年度,共支出新农合资金742.126万元,共有338258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参合群众受益面达134%。
20*年度,全县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0528户305197人,实际共有64655户258490人参合,参合率为84.7%,在20*年基础上提高了1.88个百分点,按人均缴费10元,省级财政补助4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的筹资标准,应筹参合资金2326.41万元,20*年度,全县支出新农合医疗资金1665.53万元,共有486844人次享受医疗费用补偿,参合群众受益面达188%。
2009年,全县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户3*3*人,实际共有64655户266855人参合,参合率为87.12%,在20*年基础上提高了2.42个百分点,按人均缴费20元,省级财政补助4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的筹资标准,应筹参合资金2668.55万元,至20*年4月1日,已到位533.71万元,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补助款项未拨付到账。2009年第一季度,全县支出新农合医疗资金392.48万元,共有127330人次享受医疗费用补偿,参合群众受益面已达47.72%。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20*年1月至2009年一季度止,共27个月,应筹资金6257.12万元(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没有拔付2148.8万元),到位资金41*.32万元,扣除风险基金592.25万元,可使用资金3516.*万元,已使用资金2800.14万元,结余715.93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全县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机构已初步建立,各乡(镇)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主任),卫生、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并设立了新农合办办公室,同时,还建立了由农民代表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协调领导下,卫生、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人大、政协积极参与,已初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具体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人大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
(二)采取各种宣教措施,广泛深入地动员农民参与。
县乡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民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和好处,介绍就诊程序、报销办法等具体规定,让农民明白如何看病、清楚如何报销,消除了顾虑,提高了自愿参合的积极性。
(三)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并在运行中适时调整。
在进行认真细致地基线调查的基础上,从*年开始,县新农办公室每年都在运行过程中,争取各乡(镇)、各部门的意见建议,针对实施方案的一些缺陷和不足,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实施方案适时、适当进行调整使方案更趋合理,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报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和上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实施。20*年、20*年、2009年实施三年来每年都有一个新方案从年初开始执行。
(四)强化基金监管,尽量做到安全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对统筹基金实行县级统一核算、收支两条线、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开展医疗救助,满足弱势群体就医需求。
为使特困家庭等农村弱势群体在合作医疗中受益,每年县民政部门都会根据全县特困人口数进行缴纳参合费用的补助。
(六)加强医疗机构建设,为农民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在国家一期国债项目和拉动内需项目、以及PRCDP项目在我县实施的机遇,加强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改善医疗条件,尽量使参合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单位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努力提高其服务能力水平。为控制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用药问题,去年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流通进行了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招标工作,对新农合用药目录进行了重先组织,但这一工作在运行几个月来,还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三、初步成效
(一)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截止2009年3月,全县共有952426参合患者享受到政策补助,共支出新农合基金2800.14万元,减轻了农民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与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案制定、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使用与监管、卫生服务机构监管等方面,初步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逐步规范、健全和完善,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促进了农村卫生的发展和改革。
通过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改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通过改善服务,降低成本,不仅减轻了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刀啬了医疗机构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农民和基层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增强。
通过农民自身或周围群众受益,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怀疑到逐步信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所了解。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三年来在县委、政府,及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组织管理机构不定位,经办机构人员不落实,管理工作经费不到位,部门职责不明晰,责任主体不确定,各级经办机构存在不履行职能职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套用资金、挂床住院、分解处方等现象,去年,在县人大、政协进行的调研工作中,在县监察局、卫生局、审计局开展的调查工作中,发现部份村卫生室存在虚开处方、多报补偿金额情况,对事实核对确凿的已进行处理通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县、乡(镇)经办机构人员得不到落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国家为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建立的互助共济医疗制度,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把这一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下去,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享受到政府公共财政的阳光,关键是人的问题,关键是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目前我县县级经办机构县编核3名,按照我县参合人口比例是无法满足开展工作的需求的,况且我县县新农合办公室目前有5名工作人员,抽调2名、借调3名;乡(镇)经办机构至少应有2名专职经办人员,设会计和审核岗,人口多的乡(镇)设3名,目前的情况是各乡(镇)经办人员从各乡(镇)职工中选配1名,从卫生院抽出1名组成,各乡(镇)中心工作多,在工作繁忙时,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还要参加其它中心工作,长时间放下新农合的审核工作而参加中心工作,有的经办人员身兼数职精力分散,加之新农合工作每月一次审核报销工作量、风险大,经办人员也不愿更多的去承担风险,又没有明确的身份和职责,也不想、不用、不必严格审核监督得罪医疗机构,在审核时只是起到一个收发员作用,把每月的门诊处方、报表收好,上报到县新农合办就完事,目前我县的新农合审核工作大多数任务都是由县新农合办来承担,每月的审核工作就是由这5名暂时抽调组成的人员用手工加电脑半自动化完成的,根本无力分出时间精力去督查、抽查,更何况县新农合办人员的特殊组成原因,从我县新农合启动就开始从事这一工作的,借调抽聘用到现在身份都没有解决,也只是带着怨气和不愉快的性情工作。经办机构的职能职责是检查、指导、督促、审核、考核医疗机构,乡(镇)级经办机构是对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把关,县级经办机构是对县直医疗单位的审核和对乡、村医疗单位的抽查,更何况县新农合办是股所级机构,乡(镇)新农合办也是股所级,这种畸形机构是无法正常的履行这一职能工作的。
二是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新农合经费虽然看起来每年都是上千万元的资金,不了解这一工作的外行人认为这些经费可以随便支付一点做办公经费,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资金都是封闭运行,卫生管帐、财政管钱、银行开户、封闭运行,每一笔资金的流动,上级都随时监控,并且严格规定各级政府不能把新农合资金作为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进行开支,因此要靠用基金来解决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是不可能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各级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经费,按当地参合人数每人1.0元纳入财政预算。现在县、乡经办机构的工作业务量非常大,县级经办机构自新农合启动后,所有的报表、材料、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宣传品制作都是从县卫生局的办公经费中开支,乡(镇)经办机构更是困难,只是乡(镇)在自已的工作经费开支,有的工作人员在每月上报审核工作时,连车票、食宿费用都要自付;在筹资工作时,工作人员每天或步行、或骑车入村入户筹资,没有开展工作的补助经费,因此非常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是乡(镇)没有开户,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必须开设新农合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保证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专款专管。目前,我县县级新农合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开设在农业银行*支行,而10个乡(镇)中只有两个乡(镇)有农业银行网点,其它乡镇只有信用联社网点。但信用联社以总户开在农行而不是本社为由,拒不为各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开设专用帐户。现在,每月核销回补给各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异地就医患者的补偿金只能通过县农行划拔到乡(镇)卫生院的统管帐户,再由乡(镇)卫生院的统管账户转拨各乡镇新农合办,资金管理不但不符合规定,还加大了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且不同银行之间转帐还需支出转帐费,无形中增加了开支。筹资期间,按要求每10天或半月要将所筹资金汇入县合管办收入户一次,但因乡(镇)合管办没有帐户,办公经费又紧缺,乡镇新合办工作人员又要参加中心工作,又要收筹资款,又要做报表,基本上要到筹资结束后才能全部带到县城入帐,资金安全风险大。今年,筹资标准提高后,资金量更大,不安全系数更高。因此如果能将我县新农合专户转到信用联社开设,各乡(镇)新农合专户就能建立,全县的新农合资金管理就能合规,资金的管理风险就能降低。各乡(镇)的开户申请都已交到信用联社,县卫生局已多次向人行、农行、信用社、财政进行过协调,但没有结果,说话不算。
四是部份干部和群众的认识不足。
部份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这一制度建立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政策不深入学习全面理解,开会不听,文件不认真看,工作不调研,在工作时政策把握不准,对如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保持其发展后劲问题研究不多,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管理粗放,有问题和责任时干部之间、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有利益时争先恐后。
五是医疗服务条件不完善和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
我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近几年来在上级的支持和县委政府的关心下,得到了加强,但由于底子薄,基础弱,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仍存在房屋破旧,设备陈旧短缺,人员素质低,人才缺乏等现实问题。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依然存在,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在严格要求下还是过高;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和规定检查项目。另外,农村药品市场混乱的状况和药品价格偏高的现象还突出。这些问题加大了我县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农民的费用负担也没有真正减轻,以致部份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产生怀疑,影响合作医疗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
建议一必须尽快对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经办机构进行定位,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是正科级、付科级还是股所级,法人主体和执法主体是谁;县级经办机构归属哪个部门,乡(镇)经办机构隶属于哪一个部门管理。这一前提没有解决和定位好,要理面顺目前管理混乱,制度不全,无责任人等现象都只是一句空话,要进一步规范管理预防资金风险也不现实。
建议二尽快确定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在县新农合办设立管理、审核、督查、会计、出纳、信息六个岗位,可以采取组织考察选调,也可以采取公开招聘具有这些岗位资质的会计、出纳、计算机、医疗专业人员;明确乡(镇)经办机构人员身份,由人事部门行文认定,解除经办机构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让他们承担起责任、履行职责。
建议三尽快建立网络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录入信息、审核,提高审核工作效率,防止套取、冒名、借用《合作医疗证》现象,降低资金风险。目前各乡(镇)都已配备了计算机,需要进行专用系统安装和联网。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两个办公室,医疗保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卫生监督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二、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内容
(一)重大活动前卫生监督工作内容
1、接到任务后,迅速掌握接待任务具体安排,包括时间、餐次、人数、用餐方式、宴会、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供水方式等具体内容。
2、依据接待任务具体要求及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卫生监督员对接待单位供应的食品及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饮水及供水系统和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指导,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
卫生监督员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要记录在案,责令接待单位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重大活动主(承)办单位报告;对于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难以保障重大活动卫生安全的,建议重大活动主(承)办单位取消其承担接待重大活动资格,并依法查处。
3、食品卫生审查
(1)对接待用酒、饮料、糕点、食品原料等的进货渠道、供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及食品检验合格证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进行抽样检验。
(2)督促接待单位在活动前对厨房及其卫生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对地面、墙角、台面、蒸箱、冰箱、食品盛器及工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必要时,可抽查消毒效果。
(3)督促接待单位配足食品留样器具、设施及食具消毒用品,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4、公共场所卫生审查
(1)对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和微小气候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必要时可以抽样检测。
(2)督促接待单位做好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用品更换、消毒工作并做好书面登记。
(3)检查空调系统卫生情况,保证有足够的新风供给,各类滤网应全面清洗一遍。检查各专用功能间及其卫生状况。检查卫生间排气系统和其它卫生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5、饮用水卫生审查
(1)检查接待单位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以及二次供水(水箱、蓄水池)的清洗消毒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复查,确保供水系统及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保证饮水卫生安全。必要时采样检验。
(2)督促接待单位做好二次供水水池的清洗、涉水产品的保养、更换等工作并做好书面登记。
(3)对二次供水所使用的各种净水、除垢材料必须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的要求,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持有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所使用的水质处理器必须持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6、从业人员卫生管理
(1)对全体参与接待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卫生、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并进行抽查考核。
(2)了解食品从业人员近期健康状况,对近期患有各种传染病、重感冒、腹泻、手指破损化脓等从业人员进行密切观察、登记。凡患有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禁忌病的从业人员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7、审查菜单:做好赛事举办期间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菜单审查卫生要求:
(1)餐单中供应菜的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工艺、加工条件相适应,并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监督员应详细了解每个菜(点心)制作原料、制作过程(工艺)、制作时间、制作责任人、制作地点、暂存位置、出菜时间、供餐方式、措施。
(2)不得供应违禁生食水产品和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不宜供应外购熟食等风险性较高的食品。
(4)操作工艺应保证成品制作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在2-3小时以内。
(二)重大活动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内容
1、现场监督
(1)保障人员应提前进入接待单位,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包括餐饮、制冰等用水、宾客饮水、二次供水)、接待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各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卫生清扫、通风及消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2)对每餐次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客房、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进行现场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督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4)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和活动参与者健康状况。
(5)进驻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同时要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2、报告: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活动主(承)办单位报告。
3、卫生监督的主要环节:原料采购及食品质量、储存卫生、操作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餐具卫生。
4、关键控制点:菜谱、熟食品存放时间、熟食品温度、消毒、交叉污染、个人卫生等。
(三)重大活动后工作内容
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结束3天内,卫生监督保障人员对保障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三、医疗保障工作内容
(一)在重大活动现场派驻医护人员和救护车,提供现场医疗救援及伤病员转运服务。具体按《温泉节期间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二)在指定酒店设立临时医务室,为入住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四、人员分工
(一)卫生监督
第一组:*,负责监督检查*、*、*等酒店,熟溪街道农家乐。
第二组:*,负责监督检查*、*、*等酒店。
【中图分类号】 G 478.2 R 197.6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8-1014-02
【关键词】 卫生服务研究;组织和管理;学生保健服务
高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是为高校学生和教职员工服务的卫生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推进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高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运行中也面监许多新的问题。高校教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地选择定点医疗保健机构,高校医院不再是教职工就诊的必选或首选医院。在经济体制转变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和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发展,医疗保健机构作为高校的“附属”设施,不可能得到学校的重点投入,设备添置难,医务人员进修培训难,高学历、高水平的医务人员引进难,学校医疗卫生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影响了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建设和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
本文旨在通过对上海市高等学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模建设、科室设置、人员队伍配置等内容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上海市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现状,为上海市高校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出建议,促进高校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
1 对象与方法
选取上海市高等学校28所,高职高专类学校26所,中等专业学校56所,总体覆盖率为82.1%(高等学校覆盖率为90.3%,高职高专类学校为86.7%,中等专业学校为76.7%)。被调查学校均设有校内医疗保健机构,各校区也均设有分支机构。对选取学校医疗保健设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卫生人员职称构成情况进行调查。
2 结果
2.1 卫生机构 由表1可见,各院校在医疗机构设置上大多以门诊部和卫生所为主,科室设置较齐全,除预防保健科和综合门诊室外,主要开设的临床科室有内科、外科、口腔科和妇科;高职高专类学校以卫生所和保健站为主,主要以综合门诊的形式提供医疗服务;中等专业学校设为保健站和卫生保健室,提供综合门诊服务的仅占57.1%,所有高校和半数以上的中专学校医疗保健机构也承担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2所高校设有住院病床并提供住院服务,其他各校通常提供门急诊服务;但门急诊观察床设置率较低,设置床位数较少,总体设置率为45.5%,3张以上床位设置率仅为13.6%。
表1 上海市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配置及服务情况
组别学校总数内设医疗保健机构12≥3类型综合医院门诊卫生所保健站卫生保健室/医务室服务内容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生指导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
高等学校28151031186212828252762228172
高职高专学校262312014183242423221626100
中等专业学校5655100004214523649443245370
合计110931251191062181048897931052106332
【作者简介】 张浩(1983- ),男,上海人,硕士研究生,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为学校卫生、卫生经济。
【作者单位】 1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 200023;2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 复旦公共卫生学院;4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通讯作者】 马进,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 200023。
2.2 卫生人员 参与调研的学校共有医卫技术人员1144人,其中医师667人,卫技人员477人。医卫人员实配达标校比例为20.9%,但各校在人员配置上也存在失衡现象,有些院校在应配人数和实配人数短缺明显。总体来看,其中全科医师比例基本达到要求;但从学校层面看,达到要求的学校只占41.8%,中专学校医师配备数以1~2人为主,见表2。
调查学校的内设医疗保健机构中,90.9%达到“医卫人员占总在编人员比例80%以上”的要求,且高校、高职高专类学校、中专学校达到要求的比例均在90%以上。总体来看,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62.2%;但从学校层面看,达到要求的学校只占46.4%。见表3。
表2 上海市高校校内医疗保健机构全科医师比例
组别医师总人数全科医师人数达标学校数
高等学校461131(28.4)12(42.9)
高职高专学校10120(19.8)9(34.6)
中等专业学校10543(41.0)25(44.6)
合计667194(29.1)46(41.8)
注:()内数字为百分率/%。
表3 上海市高校校内医疗保健机构中高级职称医卫技术人员比例
组别医卫人员总数中高级职称人数达标学校数
高等学校860558(64.9)15(53.6)
高职高专学校13771(51.8)11(42.3)
中等专业学校14782(55.8)25(44.6)
合计1144711(62.2)51(46.4)
注:()内数字为百分率/%。
进一步分析发现,医师中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相对较高,占70.3%;各学校达到要求的比例也有所增加,尤其是高校医疗保健机构中中高级职称医师占总医师数的75.0%;中专学校达到要求的学校比例较低,为46.4%。见表4。
表4 上海市高校校内医疗保健机构医师中高级职称比例
组别医师总人数中高级职称医师达标学校数
高等学校461347(75.3)21(75.0)
高职高专学校10158(57.4)15(57.7)
中等专业学校10564(61.0)26(46.4)
合计667469(70.3)62(56.4)
注:()内数字为百分率/%。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上海市高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设置类型有限,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方式简单;卫生人员分布不均衡,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比例不合理。针对于此,笔者建议如下:(1)学校和政府应在经济上加大投入,政策上给予强化,高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重要功能和设置标准应该严格以预防保健和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为主,而非包揽全部医疗任务。(2)以加强学校卫生室认证建设为第一阶段目标,在建设过程中着重通过人员队伍建设带动工作条件的改善。在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功能定位的同时,提高校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准入要求,并按照全日制学生和教工综述的1.5%左右比例对医疗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定编,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加强对卫生人员的职业培训,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稳定专业思想,更好地实现其为师生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3)明确人员任职资格,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应具备全科医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师的育人技能,因此,建设双师型(医师、教师)的人员队伍是校内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4)学校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不能等同于以服务成人为主的心理咨询师,必须具有心理学、教育学背景以及医学、预防保健学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心理咨询团队的形式来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
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发展下,学校卫生工作不仅需要满足学生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还应该为满足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康保障的需求而不断探索发展。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只有不断加强基本建设,完善医疗保健人员队伍发展,在社会医疗改革发展中准确定位,进一步细化预防保健工作,扩大健康咨询范围,探索系统化的健康教育模式,才能实现保证在校师生员工的基本健康需求,保障学校工作的稳定、健康、顺利开展。
4 参考文献
[1] 张毅.高校医疗保健机构运行中面临的新问题.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08,5(3):69-70.
[2] 石阶瑶.高校卫生机构在改革中的定位.苏州职业大学学报,2003,14(4):131-133..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站)、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l.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地方,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根据需要和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求,组织国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
4.1.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地)级人民政府启动市(地)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市(地)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本省(区、市)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1.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信息报告和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工作。
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5.2急救机构
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可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立一个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网络。每个市(地)、县(市)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急救机构。
5.3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和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5.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5.5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7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试剂、器材的优先通关验放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并组织对特殊药品进口的审批。
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总后卫生部负责组织军队有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关键词】医疗卫生机构 档案管理 信息化建设
随着医疗卫生体系的深化改革以及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对医疗卫生机构档案信息化建设需求越来越高。积极优化档案管理新方式,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能有效实现资源共享,一方面能全面强化医院服务职能。
一、医疗卫生机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问题所在
(一)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传统医疗卫生机构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管理能力与技能,或是“身兼数职”,或是从其他岗位上转行而来,真正档案专业的人才少之又少。再加上医疗卫生部门领导阶层不重视,在职档案工作人员缺乏专业进修培训,导致其专业水平偏低。
(二)对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认识不到位
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大部分医院对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认识不到位,没有意识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仍然沿用人工管理方式,轻编研、轻整理、轻统计,档案资源利用率偏低,严重阻碍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持
目前来说,医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方向不明确,缺乏统一的管理准则与协调制度,缺乏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档案结构简单、资料标准不一,各项工作的开展缺乏制度支持,导致档案信息化工作“无章可循”。
三、医疗卫生机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路径
(一)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医疗卫生机构要想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这一目标,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在档案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专门培训、教育,持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与科技知识掌握程度,进一步优化档案工作人员素质结构,更好地为信息化建设服务。第一,加强档案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培训力度,通过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处理能力、网络安全维护能力以及电子档案管理技能。第二,加强档案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的学习,加深工作人员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了解与认识程度。第三,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风险判断能力与风险防御能力,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第四,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个人信息资源的泄露。第五,完善档案部门工作考评机制。直接将档案工作人员考评结果与其薪酬、职业晋升相挂钩,通过多种激励性措施,建立一支高效、全能、优质的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
(二)正确认识档案信息化的重要性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档案管理工作发生了深刻变革,因此,医疗卫生机构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档案信息化的重要性,改变传统思维,更好地顺应时展变化。医疗卫生机构领导阶层应充分认识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将医疗档案管理积极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通过各种制度、资金支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落到实处。
(三)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医疗卫生机构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建设合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加大信息化建设管理规章的建设力度,使得信息化建设在标准、规范框架下进行。应积极加强医院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配合,通过完善的档案共享网络,进一步实现医院档案规范化运作,及时、迅速发挥各类档案应有价值。加强档案的集中管理,统一病历档案与治疗档案,建立合理、科学的医疗服务平台,保证医患之间的正常交流,加快诊疗进度。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具体行为,在相关法律政策与内部管理规范的共同配合下,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建设顺利、健康、高效发展。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软硬件支持
档案管理信息化是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因此,医疗机构管理阶层必须给予足够重视与支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加大档案管理硬件环境建设力度,加大软件系统开发力度,建立完善的档案数据管理平台,通过软硬件系统的支持,促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力度,通过多种载体、多种途径丰富档案资源,以加快医疗卫生机构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步伐。另外,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科室之间的内网连接,有效提高信息共享程度,进而提高档案利用率。
(五)整体统筹医疗卫生机构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档案信息化建设属于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任务,因此,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将档案信息化建设与自身战略发展目标相结合。医疗卫生机构领导阶层必须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医院整体规划中来,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的分步实施,制定档案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分步目标,预防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出现“形式主义”等问题,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随着网络化、办公自动化等发展,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电子文件,这些电子文件主要包括多媒体文件、文本文件、影像文件以及图像文件等。因此,必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电子文件资源属于医疗卫生机构档案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来源,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编辑、整理。纸质档案一式三份,一份供查阅使用,一份供异地保存使用,一份用来封存保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积极加大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建设力度,是档案部门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医疗卫生单位健康、顺利发展的前提。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立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问题所在,并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以期全面推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边俊士,张伟.医院信息化与医院档案管理现代化现状分析[J].中国当代医药,2012(02).
[2]生国栋,丁八一.浅议医院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问题与研究进展[J].中国医学工程,2014(06).
[3]陈小莉.探析新形势下医院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创新思路[J].办公室业务,2014(03).
[关键词] 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思考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B
当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包括人力资源、财政支持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绩效评价等方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卫生人才奇缺、年龄结构老化、医疗机构简陋、仪器设备落后等,导致大、中医院患者人满为患而乡镇卫生院则成为饿汉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进一步加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对于满足农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构成及其影响因素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是针对广大农村群众的一种农村公共服务,包括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公共卫生建设以及对各种多发病、常见病、传染病等的控制与治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村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和救治急症病人,同时负责对下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而村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向其周围居民提供一般性的疾病诊治工作。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即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影响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有:一是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强而有力的财政支持是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二是政策,政策支持是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立的基础,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保证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落实预防保健工作、防止因病致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同样大大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网络的建设和医疗队伍的发展;三是农村居民的积极参与,农村居民的大力配合,才能使农村医疗卫生体系达到一个比较广的覆盖率。
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分析
1.政府投入不到位,部分基层卫生机构运转困难
虽然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乡镇卫生院房屋和配套设施都得到了改善,但部分基层卫生机构仍存在诸多问题,运转困难,主要表现为:首先设施技术水平落后,部份乡镇卫生院由于资金压力无法引进一些新型医疗设备,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看病需求;其次,村卫生室业务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虽然有关部门加大了村卫生室建设的力度,但仍存在几个村周围仅有一个卫生室的现象,同时相当一部分的村卫生服务站只有“老三样”——听诊器、血压器、体温计,卫生事业发展于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相适应。
2.人才队伍水平和结构不合理
目前,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医生来源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赤脚医生;二是各地卫生院校或医学院的毕业生。从比例看前者居多,其主要问题表现在非科班出身,医术不精,责任心不强,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广泛的医疗需求。部分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学历层次和职称等级仍相对偏低,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水平。另外,由于农村交通、生活条件和待遇等问题,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稳定性并不高,很多卫生机构出现“招不到人”和“留不住人”的局面,技术骨干呈现入少出多的情况,人才流失严重。
3.制度不健全、保障机制不完善
一是在新医改实施后,虽然农村居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对重大疾病的应急和保障机制仍有待完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的应变能力相对薄弱,相应的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同时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存在体制不畅、收支不平衡以及补偿范围狭窄等问题,难以发挥医疗卫生体系对农民的保障作用。二是农村医疗卫生体系运作机制不完善,缺乏规范性,随意性大,当前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分散程度高,卫生机构之间竞争处于无序状态,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存在职位缺失和错位的现象,既影响服务体系的规模和质量,又降低了医疗卫生组织体系的运行效率。三是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如处理医患纠纷机制不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其他部门政策公益性不明显,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培训支持政策不完善等。
4.医疗服务质量低下,医疗事故频发
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由于医护人员专业素质和医药监管导致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事故问题屡见不鲜。由于医师数量缺乏医疗人员专业水平低下,部分“医生”根本就不具备开处方的资格,或是一些医生为谋取个人利益,乱开药、拿提成、吃回扣,给患者造成更大负担,甚者危害患者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调查,部分村卫生室未能配备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管,甚至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的情况,在对相关药品的抽检记录中,不合格率也相对较高,极大的影响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具体对策建议
1.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资金投入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在投入上要突出重点,资金投入应以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医疗救治以及卫生院基本建设为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询医、求医需求;二是创新投入方式,建立既投入、又考核、能激励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制度措施,如根据卫生机构的服务绩效,定向拨付一定的卫生费用,或是进行相关的业务经费补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功能和效率,同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吸引各类资金投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举办农村卫生机构,改善农民就医条件;三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在进一步巩固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基础上,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尽早进行危旧病房的改造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更新,将基本建设、设备更新、正常维护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改变过去“老三样”的就医条件。
2.加强卫生人才引进,构建人才队伍长效机制
农村需要进一步严格医疗卫生人员进入标准,构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长效机制。首先,严格人才选拔机制和用人机制,杜绝“走后门”、“关系户”现象,通过竞争机制选拨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公开招录临床专业毕业生进入乡镇卫生院,尽快改变镇、村医务人员队伍老化、人才匮乏的被动局面;其次,实行严格的职业资格制度,要求各层次医药人员均须通过相应的职业测试,杜绝无证上岗,在三级医疗机构中应合理配备现有的职业医师和乡村医生,尽可能为农村人口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障和便利;再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轮岗培训机制,例如政府可以从卫生事业经费中列出一块培训经费,用于支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补助,制定相应的优惠措施,完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编制管理政策,鼓励医学高等院校优秀毕业到基层服务、对口支援,并在职称晋升、福利待遇等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建立吸引人才的长效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最后,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巩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前期取得的成果,把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乡镇、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3.完善对口帮扶、双向互动、定期进修制度
农村基层医院要与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大中医院建立起较为牢固的协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农村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委托管理、团队引进、人才柔性流动等方式加强与医学高校科研院的对接,可以通过脱产学习、进修培养和专家带教等形式对乡镇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养,整合资源,取长补短。各基层医院可以在各个领域中选不少于1名的业务骨干外派到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等进修,逐步形成每个主要业务科室有一个带头人。
4.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的内部运行机制,调整合作医疗的参与条件、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等,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并通过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来弥补新农合中资金补偿不足的缺点,以此来保障农民的医疗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农村药品监管机制、保证政策有效性,药物对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来说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农村卫生服务的质量,完善和强化农村药品监管机制可以有效保障农村人口的用药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减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道德风险,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严格监督体系,对医院与医生的业务水平、患者治愈率及满意度、医德、服务质量及效率等做出评估,从而满足患者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总之,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应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加强医生职业化和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引进新型医疗设备,提高医生的技术层次,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引进并留住优秀卫生人才,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作用,以提高农村卫生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稳定农村医疗队伍。
[参考文献]
[1]蒋玲玲,李合伟.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社会发展,2012(4)
关键词高原卫勤保障卫生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部队卫生建设中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驻高原地区部队,由于自然生活环境恶劣,官兵患慢性高原性疾病的数量逐年增加,加之交通不变,地方财政困难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部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因此,部队医疗卫生事业要想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站稳脚跟,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着力解决好当前部队卫生建设存在的人才、设备、经费、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才能为官兵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
1高原部队基层医疗卫生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11干部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
11111专业干部缺编的主要原因(1)部队院校培训数额与部队的实际不相适应,院校培训数量及接收的地方大学生远远满足不了部队的实际需要。(2)医疗卫生干部职称编制不合理,晋职难度大。加之基层工作条件差,环境恶劣,致使部分人员不安心工作,难以拴心留人。
11112基层卫生干部业务素质偏低(1)卫生干部学历低,据调查,某部大专以下人员占35%。(2)年龄结构断层、缺乏学科带头人才。从而影响了卫生队伍业务水平的提高和收治任务的完成。(3)专业结构不合理。造成了卫生资源的严重浪费。
11113激励机制不健全(1)卫生技术干部晋升慢,如卫生干部晋级9级以下规定为每3a晋升1级,9级以上4~5a晋升1级,而行政干部可以提前晋升,同样条件,从排职到营职卫生干部要多干3~4a的时间。有的基层卫生干部在部队工作10a、20a都解决不了中级职称问题,使得有些卫生干部感到无盼头,工作劲头不足。(2)干部部门和卫生部门间协调不够。特别是在卫生干部调进调出方面随意性较大,有些该保留的人才没有留住。(3)专业技术干部职称晋升难度大,改行较多。由于基层卫生队只编制一个中级职称,一旦有人占编,其他人就无法晋升,难以调动广大卫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112医疗设施陈旧,技术性能差
11211设备老化部队现行使用医疗设备大部分属80年代前配备,绝大部分已经超年限、超负荷使用。这几年,虽然上级补充配备了一些医疗设备,但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设施难以配套,很难适应高原部队实际需要。
11212利用率低(1)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医疗设备大部分属于精密仪器,它要求操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操作技术。但由于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缺编,造成部分医疗设备闲置浪费。(2)基层卫生单位大多驻地偏僻,病人较少,地方伤员收治受到限制,部分设备难以真正发挥作用。(3)服务意识差。该做的检查不做,本级能检查的项目推到上级医疗单位检查,致使部分医疗设备长期闲置,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
11213重用轻管只注重医疗设备的使用,缺乏必要的定期保养、维修,有的不按操作规程办事,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致使( )部队医疗设备使用寿命明显缩短。
113经费开支缺口较大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部队官兵对医疗的需求越来越高,特别是由于药品和卫生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而卫生事业经费多年不提,使得供需矛盾日渐突出。1999年部队卫生事业费的调整,虽使基层卫生经费有所补充,但由于受保障任务、工作性质及驻地环境的影响,仅靠标准经费难以满足高原官兵的医疗需求,加之近几年部队精神病患者逐年增加,基层医院又无此专科,只有送地方专科医院诊治,仅此一项部队每年约需7~8万元开支,而且这种开支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另外,高原干部、战士患病时间长,治疗费用高,造成经费开支大,如同样是“上感”,高原一般需10~15d,而内地却只需5~7d,这无形中就多支出了药费。
__基础设施薄弱
__11医疗用房数量不足、质量差,整治维修难以保障
目前,有的卫生队仍居住在70年代初建造的破旧平房里,由于没有专项营房治理经费,基层单位又拿不出钱,因而造成房屋年久失修,门窗破旧,墙皮脱落,影响了医疗工作的开展。
__12保障设施不完善(1)驻高原部队,由于受所在地理环境条件的限制,限时供水供电,致使部分医疗单位因水电原因不能完成本级收治范围,甚至有的病人因水电原因得不到有效救治。(2)卫生救护车更新周期长,个别单位还没有救护车。
2加强高原部队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的对策
从高原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以及部队编制体制调整的现状来看,认真抓好支队(团)卫生队标准化建设,做到保障有力,已迫在眉睫。针对高原医疗卫生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几点对策。
211转变观念,下大力抓好人才培养基层卫生工作是部队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有力保证。增强卫生干部调整使用的科学性,努力造就好选拔、培养、使用人才的阶梯,发挥人才的积极作用,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是搞好高原部队卫生建设的关键。
(1)要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干部的培养数量,保证专业人员分配到最需要的岗位上,尽快扭转基层缺编的现状。部队医学院校及干部部门应对部队卫生干部的现状和流动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依据部队需要培养数量、引进专业人员,同时在学员分配上,干部部门、卫生部门应共同提出各单位申请计划,直接到位,避免再次转行、调走等。(2)增强卫生干部调整使用的计划性,干部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联系,通力协调,卫生技术干部调动、改行,必须从严控制,确保卫生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3)加强思想教育,使广大卫生干部安心高原,无私奉献,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4)各级领导要转变观念,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业务干部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切身利益问题,努力解除卫生干部的后顾之忧,在晋级晋职、评定职称等方面应建立激励机制,立足高原实际,不搞“ 一刀切”,对业务精、政绩突出者可给予政策优惠,提前晋升,以调动卫生干部的积极性。(5)加强岗位在职培训,提高卫勤管理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卫勤干部。
212加大设备管理,提高卫勤保障效能
21211加大对高原部队卫生设备的倾斜力度高原部队由于所处的环境和工作任务特殊,难以开展对社会有偿服务工作,也就没有购置医疗设备的资金来源,只有依靠上级配发,因此在设备的投入上上级机关应给予倾斜。同时,各级卫勤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设备管理。把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广泛开展爱护卫生设备的教育,树立管好用好设备的思想,充分认识医疗设备在保障官兵身体健康,提高和巩固部队战斗力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增强全体卫生人员管好用好医疗卫生设备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21212要重视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养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级要重视装备管理,认真执行医疗设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一是学习医疗设备有关基础理论,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做好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二是各专业技术人员要通过学习和培训,熟悉各种医疗设备结构、性能、用途、操作技术和维修保养知识,掌握解决问题的本领,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岗位称职能力,充分发挥设备效益。三是加大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力度。对中大型设备实施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不断健全仪器设备档案,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21213增加装备维修经费对于医疗卫生设备,厂家一般在保修期内负责,超期后大部分设备厂家已不再生产,造成维修零配件器材短缺,部分仪器设备难以开展工作。
为解决大型医疗设备的更新和维修经费不足,上级有关部门应适当给高原部队卫生单位一些必要的倾斜,使有限的医疗设备真正发挥作用。同时,高原基层卫生单位要积极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优势,拓展业务,扩大收治范围,开展对外有偿服务,创造经济效益,弥补卫生经费的不足,添置部分急需的短缺医疗仪器,使官兵就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213突出重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1)要认清形势,立足现实。要教育各级医护人员充分认识当前部队医疗工作的实际,明确官兵的经费只能是低标准的“皇粮”,合理用药、及时诊治,依靠科学的管理,不断完善制度的落实,在现有设备、人力、物力的基础上创出一流的经济效益。
(2)挖掘潜力,提高自补能力。要在确保完成部队卫生防病和其它各项服务保障任务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技术,从小而灵、小而专的技术项目入手,大力开展投资少、见效快、周期短、效益好项目,积极开展对社会有偿服务,以弥补卫生经费的不足。(3)利用现有医院划区成立精神病专科,减少外诊经费的开支。(4)给高原部队必要优惠政策。如高原特殊医疗补助,每年50~70万元。
214狠抓基础设施,提高就医条件足够的医疗用房是保证医疗工作开展的基本条件。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解决好高原部队卫生队医疗用房问题。(1)高原部队卫生队的医疗用房应纳入部队营房综合计划。象总部为高原部队实施了一期、二期、三期“解困工程”,那样对基层卫生队住房和医疗用房进行改造。(2)各级领导应重视和支持医疗工作,对应用面积不够的医疗用房在本单位调整解决,以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3)要加大对医疗用房的治理力度,采用每年解决一两个问题的办法进行整治,逐步改善基层的医疗用房条件。
宣传档案信息涵盖了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发展主线的重要事件记录,是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计划和决策协调运行的重要参考资料。实现宣传档案信息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可促进医疗卫生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科学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也建立并良好地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的品牌形象与口碑,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 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信息建设亟须改善
目前,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档案信息的实际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宣传档案管理部门的信息化程度仍然偏低,档案资源中蕴藏的丰富信息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等,影响着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
1.1 医疗卫生机构重宣传,轻宣传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宣传档案工作建档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利用是目的。目前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医疗卫生机构一般均较重视宣传工作,但对宣传的基础与成果――宣传档案信息资料的管理与利用这一环节却较为忽略。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心工作是医疗,宣传档案工作并没有被真正重视起来。在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工作中重视宣传,而轻视宣传档案管理的观念较为普遍。二是新形势下宣传媒介不断发展变化,包括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及网络媒体,由此产生的形式多样的各类宣传档案有很大的利用价值。但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由于没有档案专业人员,宣传档案信息工作并无专人负责,多是兼职,也缺乏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工作,多停留在把新闻、信息等宣传出去,把内容留底保存下来。对于宣传档案信息如何收集、如何分类、如何归档、如何利用等,并没有一个较为规范的办法,这是一个亟待规范的、易被忽略的工作环节。
1.2 宣传档案信息化管理方式落后。目前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仍偏低,并没有把如何有效利用宣传档案信息这个环节纳入到整体工作中来,致使档案资源中蕴藏的丰富信息并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一是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仅采取了单一的传统纸质档案的归档管理方法。有的甚至并没有建立卷宗总目录,分类也比较模糊。仅少数医疗卫生机构既有传统归档档案,又采取了电子归档法,方便之后的查询与利用。二是在档案信息储存和处理的数字化、收集与传递的网络化过程中,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三是一些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全员档案意识和各科室配合档案工作不够,随着办公自动化的快速发展、电子文件的产生和归档、信息共享与信息安全等问题出现,使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和紧迫。
1.3 宣传档案信息化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一是从事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强,对宣传点的把握不够,这就导致了宣传工作缺乏内涵和实质,内容空洞,不易引起受众的认同与重视。二是不少领导干部档案意识淡薄,认为宣传档案信息工作是档案工作人员的事情,不重视宣传档案信息工作,甚至认为可有可无,进而对加强宣传档案信息工作有利的事情不支持、不赞同。三是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宣传工作直接归属于党办,由于人手少,此项工作成为党办工作人员的兼职,无法全身心地投入;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虽有专门的部门,但依然面临人员缺乏的问题,最大的短板在于和临床一线科室关系保持得不够紧密,一线的新闻,包括新技术、新成果、新闻事件等通常无法第一时间得到,这就导致了宣传信息存在着滞后性。
1.4 宣传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目前,多数医疗卫生机构仅建立了宣传工作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科学的宣传档案信息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是形成的宣传档案信息资料不能及时集中统一管理,主要由各科室分散保管或个人保存,用完之后不是归为己有就是下落不明,档案资料流失现象严重。许多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有价值的医疗活动或有纪念意义的社会活动,没有留下真实、完整、系统的档案资料。二是有的按照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如果人员更换就根据个人习惯对工作方法进行调整,缺乏连续性。三是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管理范围不明,内容界定不清,缺乏一套科学统一的管理制度标准。
2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信息建设的对策建议
适应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建立科学、高效和实用的宣传档案信息管理体系是目前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信息管理工作者面临的新挑战和新课题。结合国家档案局及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特点,按照通用性原则,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由原来的边缘化向着管理内核靠近,为医疗卫生机构的广大医护人员、管理人员提供及时、准确、有序的信息资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资料是档案信息建设工作的核心。
2.1 努力转变传统的服务方式。由传统的纸质档案信息建设、平面传媒方式、图文宣传手段全面向数字化、信息化档案建设、立体数字传媒方式、多媒体综合性宣传手段转变,努力从服务质量、技术进步、管理手段、人才队伍建设和利用效能等方面进行尝试、突破和创新,做到与医疗卫生机构的现代化服务无缝对接。同时,强化领导层的档案意识。充分认识到宣传档案信息建设工作是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工作基础之一,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宣传档案信息建设工作的建设完善是一个单位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体现,从而加强对宣传档案信息建设工作的投入与建设力度。
2.2 科学编制详细的档案分类方案。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信息需要收集的材料涉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各个方面,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服务的飞速发展,原来的归档范围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应根据档案种类科学调整,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归档范围。为实现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排架、检索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工作服务,要详细编制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主要包括:归档目的、归档原则、体系结构、总目录、分目录的编排,分为一级类目的划分与标识、二级类目的设置和标识等。而且,在有科学分类的传统档案的同时建立完善电子归档法,方便日后的查询与利用。
2.3 积极进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一是要积极扩大现有宣传档案信息的藏量,丰富其资源,归类建档。做到种类上分类明确,内容上全面丰富,载体上新旧配合。二是要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分析研究。把有限的宣传档案信息资源变成信息量更大的信息资源,突出信息资源的拓展应用。三是加快宣传档案信息建设的网络化、合作化、集成化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局域网优势,加强兄弟单位、兄弟科室、协作单位之间的联网,激活资源存量,互通互补,扩大信息资源的利用量,实现信息资源的集成、融合与共享。四是在医疗卫生机构网站中建立相应的栏目,将一些新闻报道、科普文章、图片等宣传档案信息纳入其中,形成宣传信息中心,并在中心网络平台上编制一套自动化软件,即宣传档案信息管理网络,将会为这些宣传档案信息的利用共享起到积极的作用。五是在宣传部门与各临床一线之间也应建立一套相对简便易操作的信息传输系统,同时,各临床科室应配备一名经过专门培训的信息员,制定制度,由专人负责,确保把临床一线的信息及时地传递到宣传部门,形成良性循环。
2.4 建立健全档案信息检索与管理系统。宣传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理念,走出创新之路,努力实现档案工作网络化管理。二是建立相对稳定的宣传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是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档案信息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档案工作向信息化迈进的必由之路,是档案工作实现历史与未来有机连接的战略之举。针对传统信息检索系统的缺陷和不足,建议选择智能搜索引擎技术作为核心支撑技术,对检索过程进行科学谋划和开发,使之成为完善和提升宣传档案信息检索手段的重要途径。三是必须高度关注计算机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积极地将其中的创新技术应用于宣传档案信息检索领域,建立健全信息的检索与管理系统。并且要完善档案管理系统和严密的流程化处理机制,引入科学实用的网络安全应对策略,加强监控。
2.5 切实实行宣传档案信息一体化管理。对整个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管理来说,宣传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就是一个信息资源子系统。需要切实做到:一是在保证数据安全保密前提下,整合宣传档案信息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二是将宣传档案信息管理这个子信息资源融入医疗卫生机构整体信息化工作中,这样就不但可以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还能够提供更多的综合信息,形成更具有综合效益的资源库。三是实现网络查询、远程查询,变实物档案室为虚拟电子档案室。在整合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构筑一个宣传档案信息查询平台,使档案查询更加便利,并且不受时间、空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