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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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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法

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任中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和有关部门的委托、授权,对被审计对象任职中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其履行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第三条领导干部是指州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下级政府、派出机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逐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必审、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领导干部任职满2年,即可安排任中审计。

第五条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纳入计划管理。组织部门根据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需要,结合干部任职和年度审计任务情况,经与纪检监察及审计机关协商后,提出年度任中审计项目名单,向审计机关出具任中审计委托书,由审计机关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追加任中审计项目的,由组织部门与审计机关协商,出具任中审计委托书后,由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充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可以专门进行,也可以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进行。

第七条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任中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以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规定,实施任中审计。

第九条任中审计后,审计机关应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干部通报审计结果,同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任中审计结果报告,抄送委托、授权部门等相关单位。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需要移交纪检、司法机关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审计机关接受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委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后,应结合任中审计结果报告,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提交任中审计结果后,组织部门应将任中审计结果作为对被审计干部业绩考评、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任中审计结果存入被审计干部本人档案。同时,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情节,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商,对有关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审计结果利用情况应及时反馈审计机关。

第十二条经本级党委、政府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审计机关可以将任中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关键词: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发展 良好环境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企业干部任免的重要环节,已经逐渐显现其特殊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是提高企业领导责任感和正确、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功过是非的重要衡量条件。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需要企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保障责任经济审计更加完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已经是众多企业人共同关注的话题。那么,如何能够更好的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为企业未来的后续发展营造良好运营环境?针对此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

规范经济审计责任首先要规范审计操作程序。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要依据我国依据颁布实施的《审计法》开展,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机结合,将企业内人事部门下达的审计委托书为依据,审计部门应该组建联合审计组,对审计工作进行工作方案的编制。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要将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目标和审计要求进行明确。划分审计组长和审计员职责,结合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审计工作开展前的各项资料准备妥当。

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将证据的收集、鉴定等作为工作的重点,并且要求所有参与会计资料提供的人员或者经办人签字确认,保证审计证据能够真实、可靠,落实责任。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是严谨的态度和严肃的作风。

二、强化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就要保证每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严密谨慎,对每一次的经济责任审计都要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责任制,在审计内部还要将内部两级审计复核制度运用到其中,审计负责人和审计人员要在制度、数据、文字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而且每个审计项目切忌个人单独进行研究,所有项目都要进行集体研究,最终下达审计结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提高审计的严谨性,同时也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三、加强审计执法程序的完善度

制定健全的审计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建设,并建立审计责任制度。将审计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保证有错案时能够有根据的将责任落实到人。例如审计人员或者审计工作发生一定问题时,可以按照建立的审计责任制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及行政赔偿等处理。审计工作要有特定的部门进行复核。我国依据对审计法和审计准则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各地审计机构要根据本地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与之相符合的审计执法程序。用制度的形式来规范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并对整个过程实施全程跟踪。根据审计项目的各个阶段制定操作标准,来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同时,审计组一面也要出具书面保证书,进一步保证审计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依法执行其审计监督功能。若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应当负法律责任或行政责任。

四、建立客观的评价体系,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正常进行,取得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要使审计工作独立于其他管理。审计工作易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风险。我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指出“审计机关中经费要单独列项”。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措施,应建立一套健全、客观、公正的责任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体系,正确的分析审计工作,进一步降低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同时,还要针对同行业内不同工作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一套分类考核指标,并在实践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和修改。

要将传统思想中对审计的独立性所定义的单独性进行更新。独立性不同于单独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客观、公正都来自于独立性。因为审计工作很容易受到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风险。我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指出“审计机关中经费要单独列项”。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能够进一步确保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

五、科学的利用审计方法

对于审计技术,应该做到灵活运用,科学利用。传统的审计法包括审阅法、核对法、顺查法、逆查法,通过将传统的审计方法与科学的审计方法,例如抽查与详查、比率分析、经济指标计算等,进行有机融合,再采取必要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综合的进行比较与分析,能够得出更加正确的审计结论。

六、结束语

审计工作是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服务的。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先决条件。审计工作的目的在于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国家正常的财政秩序,我们在重视审计结果的同时,更应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将审计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做到严谨严密,严格按照审计程序依法执行审计监督职能,净化企业财政环境,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参考文献:

[1]苗泽惠.以审计实施方案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会计之友[J],2011(08)

[2]余芳、朱学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的几点思考,商情·科学教育教[J],2007(04)

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局属各单位正职领导干部、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局管干部

第三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局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一是对任职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局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职责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处置情况;

(四)任期内主要工作目标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效益状况;

(五)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局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如实向审计组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资料;

(三)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要求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提交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书面反馈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审计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存入被审计局管干部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评议工作,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性。

第4篇

关键词: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发展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1

一、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自1999年以来,各地县级审计机关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从最初的被审计对象不理解,到现在“离任必审”的常态化,该项工作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干部的监督管理。但与此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计划交办、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审计计划交办不够科学合理

根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由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委托计划应具有提前性,但实际工作中,组织部门根据人动实际情况进行委托,计划出来一般都在当年四月份之后。此时审计机关自定的部门预算执行等财政审计项目已经批准,个别项目甚至实施完毕,容易造成重复审计。在党委和政府换届前后,还存在组织部门集中交办项目的情况,突击审计往往无法保证审计质量。

2.审计对象安排存在少量盲区

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级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包括同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以及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目前我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党委政府等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常态化,基本做到了离任必审。但从近年来实施的审计项目看,党委口子领导干部很少涉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多年未审计,组织部门一般不对被提拔为副处级以上的原正科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委托,存在一定的审计盲区。

3.审计内容不够全面完整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一般审计项目存在很大的不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其他有关经济活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但实践中,大多数县级审计机关仍然把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视同于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把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对其他经济活动履行情况的审计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导致审计评价流于形式,审计结果不够科学。

4.审计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最核心的内容,为组织人事等委托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提供了参考。但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经济决策、内控制度、经济政策执行等方面尚无有效的评价依据。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加之审计人员综合能力所限,难以保证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发展。

5.审计结果运用不够充分

审计的目的在于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机关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作为干部使用和审查处理时的参考依据。实践中,由于未能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反馈机制,结果运用缺乏硬性约束力。从我市实践看,离任审计数目远高于任中审计,实际审计时间往往在领导干部调任或转任之后,审计责任难追究、整改难落实,更谈不上作为干部使用的参考。同时审计质量不高以及结果公开力度不够,也制约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二、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党的十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总的来说,县级审计机关要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的科学性、内容的完整性以及结果运用的充分性等。

1.强化组织协调,科学安排计划

县级审计机关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建设,促进联席会议制度的经常化,加强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到联合制定审计机制,共同研究审计计划,让联席会议真正发挥作用。要配合组织部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按照全面审计、分类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审计项目,提高任中审计或离任前审计的比重,使每年度的审计项目保持均衡,避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突击、走形式。

2.强化质量管理,完善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应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围绕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进行审计。一要重点关注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事业发展情况,二要重点关注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监管和执行情况,三要重点关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债务变化情况,四要重点关注遵守廉政规定及财经法纪情况,力求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价,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

3.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评价标准

县级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审计工作实践的总结,将审计工作目标与当地政府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区分各自工作特点,明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流程和组织方式。建立健全评议、问责、和督查整改制度。同时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审计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

4.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审计实效

第5篇

关键词:委托经济责任审计;做法;对策

所谓委托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完成审计机关指定的工作,并对审计机关负责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委托审计属于行政委托,即行政机关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的法律行为。

一、委托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做法和主要程序

一是每年年初,监审处根据当年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确定需要委托审计的人数以及所需经费,报审计联席会议和领导办公会审批;二是监审处根据批准的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拟定委托审计事项,确定社会中介机构,拟定审计委托书并经学校法律顾问审定;二是由监审处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书中要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签订审计承诺书,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个人需提交述职报告并经现任领导签字认可;三是监审处与中介机构派出审计组(以下简称审计组)的工作人员共同召开审计进点会,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介绍;四是监审处适时与审计组联系,敦促被审计单位、个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向审计组提供审计资料,了解审计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组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五是监审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认真研究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限内负责任地提出反馈意见。对涉及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方面的问题,要求审计组提交管理建议书;六是监审处根据社会中介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报经审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送达被审计单位、个人和有关部门执行。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1.规范委托管理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公平和公正的制度保障

过去,垦区的委托审计工作,尤其是独立核算的农场、有独立账户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由这些单位即将离任的主要负责同志委托给中介机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一是离任同志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中介机构,很难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二是由于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用同“一把尺子”衡量离任干部的经济责任,造成离任干部之间事实上的不公平;三是垦区领导、组织和监审部门以及农场职工不能全面、及时了解和掌握审计结果,不能根据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使委托审计失去了意义和价值。

2.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适时介入审计组的工作是确保委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必要手段

刚开始时,我们只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委托给一家中介机构,后来发现,一家中介机构常年做垦区的委托审计项目,很难满足垦区多层次的需要,由于缺乏竞争机制,所完成审计项目的质量无法达到垦区的要求。目前,与数家中介机构建立了联系。在开展委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初期,有的同志认为,把项目委托给中介机构,只要他们把最终的审计结果给单位即可,至于中介机构怎么做,做出来的质量如何就不用管了。事实证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客观上讲,中介机构更多的是关注时间和人力资源成本,特别是中介机构中有的从业人员,同时承接了几个项目,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只有以牺牲质量为代价,个别从业人员甚至与被审计人串通一气。垦区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为了把好委托审计质量关,一是有针对性地选择审计中介机构和审计人员;二是对中介机构派出的审计人员从执业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对审计应重点关注什么,哪些是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资产的抽查率应该达到的百分比等均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对审计程序提出要求,防止审计组为节省时间省去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影响审计质量。

三、委托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目前,垦区的委托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内审工作的发展。但是,也存在以下必须解决的问题:

1.在保证委托审计质量、防止社会审计舞弊行为方面,我们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措施还不够有力。

第6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方法;综合审计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0-0148-01

一、专业审计方法

(一)实质性测试方法

查账的方法有很多种,经常使用的有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复合法、核对法、盘存法、函证法、观察法、鉴定法、分析法、推理法、询问法、调节法等等,这些方法都属于实质性测试方法。下面就介绍几种常用的方法。

1.详查法。详查法也称精查法,是指对被审查单位被查期间的所有经济活动、工作部门及其经济信息资料,采取精细审查程序,进行周详的审核检查。详查法是审计检查的方法,是按检查手续对检查方法的分类。

2.抽查法。抽查法也称抽样审计方法,是指从作为特定审计对象的总体中,按照一定方法,有选择地抽取一部分资料进行检查,并根据其检查结果对其余部分的正确性及恰当性进行推断的一种方法。抽查法是审计检查的方法,是按检查手续的粗细对检查方法的分类。

3.询问法。询问法也称面询法,是指针对某个或某些问题通过直接找有关人员进行面谈,以获取必要的资料或对某一问题予以证实的一种审计方法。询问的方式:一是个别询问;二是集体询问。询问的策略:主要包括创造适宜的询问气氛,恰当地提出问题并注意询问技巧等。应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有两人以上审计人员在场;(2)对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要予以保密;(3)要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并在询问结束时交被询问人签名;(4)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询问,应单独并同时进行。

(二)符合性测试方法

主要用于对内控制度的测试,其主要内容:一是对企业现行内控制度进行认真地检查或测试,以确定其是否存在;二是检查或测试现行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或能否达到预期结果。

1.健全性测试。健全性测试是指审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检查企业各个业务环节是否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或采取问卷方式,借以判断内部控制系统不应缺少的控制在业务中是否存在。

2.有效性测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检查证据、重新处理和实地观察等方法,对已经建立内控制度的业务进行的检查。通过对某一类型或子系统的业务测试,检查该业务有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处理。

二、综合审计方法

(一)边实施、边总结、便推开的方法

对于一个较大型的被审计单位、特别是初次审计的,要按照审计方案确定内容及分工,对一个项目或每个项目的其中一个方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试点,在试点审计过程中要掌握规律的东西,注意总结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工作。

(二)审计与鉴定相结合的方法

一是采取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组织联合审计方法,随时遇到问题随时解决;二是被审计单位审前要进行资产、负债、损益鉴证,否则难以搞清企业的家底。

(三)审计与座谈相结合的方法

实践证明有很多账内、账外的情况是通过座谈方式发现的、特别是对发现一些重大问题、线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说这个方法很重要。一般应开好三个座谈会:一是领导班子座谈会;二是中层干部座谈会;三是退休职工及一线工人座谈会。同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找一些同志单独谈话。但不管采取什么方式,都应围绕审计内容展开。

(四)内查与外调相结合的方法

在审计中经常遇到一些不进行外调就难以定性的情况,但不一定所有这样的问题都要进行外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职工反映比较强烈、有关部门非常关注的重要经济事项,必须进行外调把问题搞清楚。如果因审计手段所限没有把问题搞清楚,就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风险。

(五)查账与查物相结合的方法

这个方法讲的主要是资产盘点问题。资产盘点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的盘点等。如果不对资产进行盘点,就很难确定账面资产的真实性。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进行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点。

(六)详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七)建立档案与积累资料相结合的方法

第7篇

一、审计的难点

(一)存量资产的清查确认准

实践中,存量资产的确认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难点之一,其表现有三:一是数量上的差错,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均要全面清查盘点存量资产,账实完全相符不能说没有,但绝大多数单位存在盘盈盘亏的现象。审计时,仅查清长短数量并不很难,难的是因管理制度不完善,不易确认是谁的责任,离任者应负什么责任。二是存量资产报废的确认。离任审计时,经全面的清查核效,往往提出相当数量的固定资产和存贷需要作报废处理,审计人员既不具备对需要作报废处理资产作出质量鉴定的知识和技能,也没有批准作报废处理的职权,而接任者又常常纠缠于这个问题,不作报废就不签字认可,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存量资产价值的确定。主要表现在企业离任审计中,对企业时间较长的存货、或因质量问题,或因技术更新而造成的无形损耗,或因市场变化等诸多原因,交、接双方为存货的实际价值争议不休,而审计人员只能审查其库存成本是否准确,在未实现销售之前,难以确定其实际销售价格,是否需降价长降价幅度,能造成多大损失等。

(二)债权债务的清理确认难

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实行适当抽紧的政策,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往来频繁,金额增大,而且拖欠时间相应较长,企业只要把债权债务挂在帐内,并经核查组清查,就属于正常状态,即使三年以上的应收款,也应单独列帐,尽力催收,但离任审计时,由于企业交接双方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债权债务的态度也各异,离任者希望各种应收款项一笔也不作坏帐处理。且信誓旦旦:如自己还在任,一定能够收回来;接任者往往提出对超过三年或其他特殊因素的应收款项要作坏帐处理。而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既无时间、也无人力对提出的大量有争议应收款项逐笔清查核对,故难以认定。

(三)未入帐的费用或收益确认难。

在离任审计实践中,几乎每个企业都存在未入帐的费用或收益。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有关人员预支款项或垫支办理有关业务,尚未结算;第二种是实际已经发生,但未支付款项也未挂往来;第三种是支出不合理或其他原因,主管负责人未批准报销处理等。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变的情况下,这些帐外经济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活动的运转,会入帐处理,而离任审计时,企业交、接双方由于所处地位不同,对这部分帐外经济事项所持的处理态度也不同,再加上有关费用特别是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等,给审计认定造成很大困难。

(四)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认定难

在市场条件下,往往发生一些当期甚至近期无结果,却可能后期损益的经济活动事项,成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如有的为他人担保,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及要承担多大的连带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时,交、接双方都要求审计机关予以认定,而审计人员又难以提出准确的结论。

二、审计

(一)建立双向责任制,以书面形式明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组的责任,即被审计单化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向审计组提供的呆坏帐、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损失、帐外费用或收益等资料真实、有据;审计组长写出书面保证,保证按市计方案规定和审计操作规程进行审计,谁违反了承诺由谁承担责任。

(二)适当扩大抽样和调沓面,在全面审查被审计单位财务资料的基础上,列单价提供的呆坏帐、帐外费用、财产盘点等情况、确定适当的抽查面,一般情况下,抽查金额在30%、40%为宜。经抽查,差错率超过5%,应继续扩大抽查面和调查面,特殊情况下,则要变抽查为全面调查,确定抽样,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等距离抽样,随机抽样或等距、随机抽样相结合等多种方法。

第8篇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运用效益审计的方法还没有固定的模式,经济责任审计如何与效益审计相结合,在此作一番探讨。

(一)确定效益审计的目标与标准。在选择经济责任效益审计目标范围时,应围绕责任者任期国家财政资金投入、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重点关注项目决策和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等,主要把握重点审计、专项审计和局部审计三个方面的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两种方式:一是以结果为重点的方式,主要关注被审计单位的效益或取得了什么结果,有关要求或目标有没有达到。在这种方式下,要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业绩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并将所发现的情况与既定规范以及审计标准进行比较;二是以问题为重点的方式,则主要关注问题的确认和分析,一般不参考事先确定的审计标准,在这种方法下,缺点和问题是审计的起点,而不是审计的结束,审计的主要任务是核对所述问题的存在性,并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其原因。选用效益审计标准与财务审计标准有所不同,并且不同的地区、时期及不同类型的单位,审计标准各异,并随着技术进步、管理改善而不断变化。因此,在选择审计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时,根据审计标准的相关性、全面性、先进性、合理性等总体原则,形成多层次、相互补充的评价体系。一要根据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规定及有关的经济规律、经济理论等来选择评价经济活动合理性的定性标准;二要结合被审计单位的计划目标、技术经济定额、业务标准、各种指标和有关的数字,用于评价经济效益高低的定量标准;三要对特殊的项目和目标,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审计标准。

(二)实施过程选用的方法。效益审计是一个广泛的现实的工作,搞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效益审计,就必须根据具体项目的目标,选择采取一些可行的审计方法。审前调查要制定好审计实施方案。在经济责任效益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接受该项目任务的审计组,组织审计人员开展审前调查。首先搞好信息采集,根据被调查对象整体的现状,有选择的走访有关部门及同行业单位,采集调查对象整体的有关信息;其次,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的实地调研,进一步熟悉被审计对象决策程序、管理途径、财务制度、生产工艺及业务流程,梳理出效益审计中应掌握的关键控制点,使审计人员尽快进入被审计事项角色。最后,审计组通过审前调查与分析有重点地选择效益审计的内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现场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的基础上,根据效益审计的需要,灵活选用调查法、访谈法、利用文献资料和公共数据、利用被审计单位拥有的数据资料、案例研究等五种不同取证方法。通过问卷调查、谈话了解、资料评估、案例剖析等途径取得效益审计所需要的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审计证据。同时,审计人员选择一个或若干个对象作为案例进行研究,以便对审计事项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案例研究的结果可以用来证实已存在的问题,还可以佐证通过其他方法得出的结论,并且研究案例的过程也是经验积累的过程。

(三)效益评价选用的方法。经济责任审计中选用效益审计评价方法的最终目的是提供有用的信息,所以整个审计过程就是一个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并得出审计结论的过程,具体的操作技术方法有两大类:第一类是信息收集技术。主要沿用传统财务审计的五种方法:一是采用实地观察法。对整个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布局情况加以观察,了解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看其功能的发挥,并获得对组织的整体印象,如对存货、设备状况进行实地观察,注意发现是否有多余积压、废弃等浪费现象,对项目、工作场所进行实地观察,可以了解项目的运作流程。二是面谈。向有关人员分别提问并获得回答,采用口头询问同时做文字记录的方式。三是座谈会。它是一种多元式的面谈,在召开座谈会前,可以事先将有关调查表提交给被审计单位,以便他们有时间做些准备,并选择相关人员参与座谈。四是调查问卷。当涉及的人员或单位很多,以致无法进行必要询问时,可以采用调查问卷法。对于受益面较广的资金支出,比如工程投资、扶贫资金等公众资金,比较适合这种方法。五是审阅法。审查阅读被审计单位或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从中找出有用的信息。第二类是信息分析评价技术。对已取得的证据,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进行加工,以形成新证据。主要包括:一是比较分析法,就是将实际情况与一定的基准进行对比的方法,其中基准可以计划、预算、标准、历史、同行等。二是因素分析法,对事实进行分析找出成因。三是统计抽样法,适用于总体比较庞大的审计事项,同样也需要计算机应用软件的辅助。四是量本利分析法,这是一项决策技术,原理是根据产量、成本与利润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比较选择最佳投资方案。五是净现值法是运用货币的时间价值概念,将不同时期的收益与支出全部转换为同一时点上的货币价值,进行比较作出的结论的方法,这也是一项决策技术。将上述方法取得的证据,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效益审计述实评价的依据。

第9篇

《中央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所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责任重大,他不仅可以依照法律对领导进行监督,同时还可以通过正确的监督来纠正可能发生的错误,发现企业存在的漏洞,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使企业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受到教育,从而实现教育、制度与监督三者的和谐统一。因此,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加强对企业管理层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也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腐败活动的产生和扩大。笔者根据自身在供电企业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经验,对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要点和方法提出自己粗浅的见解。

一、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要点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学会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要知道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抓住这个重点就可以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上看,除了考核领导干部在其任期期间是否完成企业预期经济指标(资产经营和预算考核指标)以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重点是要对查证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的重大经济行为、决策和效果,查证在任期期间是否出现了的问题,要对供电企业中行使关键权力人和部门进行审计监督,保证这些人和部门能够正确地行使其公司所给予的权力,让他们远离贪污和腐败。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上看,除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注重对即将卸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应该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群众或者是企业内部职工反映问题过多的个人和部门,这些人和部门应该重点关注。例如:个别的领导干部的在职时间过长,有的部门在账目上存在着长期亏损的问题,还有的部门的盈利情况与我国其他地区的供电企业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出现这些问题的个人和部门都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工作的重视可以迅速找出供电企业存在的经济问题保证国家资产不会被个人和部门非法所侵占,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供电企业领导权力的监督作用,同时还可以对供电企业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明确规定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对即将卸任的领导干部在供电企业中资产、负债和损失与企业收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以及明确领导干部在供电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在做出重大经济决策的时候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供电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决策在执行的时候是否被人执行到位,最后决策所产生的绩效是否进过了明确的审计过程,明确了这一切的责任之后,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也可以对没有卸任的领导干部起到监督作用。

(三)要控制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关系到对供电企业领导干部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所以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做到公正和真实地反映供电企业领导干部和各个部门在经济工作中的经济责任,可以说是重中之重,所以经济审计工作也就需要一个完善和正确的审计程序来确保审计质量。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程序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内容以及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各环节的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审计工作者认真负责地去完成,这样才能够确保审计质量。

(四)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

领导干部在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不能够离职,只有解除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下,领导干部才能晋升或者跳离,如果存在着特殊情况,领导干部可以先调动然后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但是在审计程序结束之前不能进行任命和实质性的交接,只有领导干部解除了任期经济责任才能进行交接,这样可以很好的保证领导干部的廉洁,也能让接任者能够安心的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工作。

(五)注意提高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

在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提高审计的效率,要在领导干部离职程序结束之前完成审计,让领导干部能够在规定的时候离职。所以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国家和供电企业各类法规,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改进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来保证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速度。

(六)把审计结果向供电企业内部公开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离职和上任的领导干部和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所以需要审计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给审计结果一定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整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审计效力能够正常发挥,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及时处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可以提高供电企业内部的决策的科学性,还可以加强整个供电企业管理层的廉政建设,为供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改善创造条件。

二、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审计,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的质量,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主要是分为审计前准备、实施审计和审计终结三个部分。

(一)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的准备

在开始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需要审计工作人员制订好审计方案,成立审计专案组,选派合适的审计人员,确定需要完成的审计任务,还有需要听取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自述,对供电企业内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计报表等其他一系列资料进行查阅,审计工作者要在审计开始之前详细了解需要进行审计的供电企业的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的范围和财务收支状况。审计工作者要事先找好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对每一个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明确的工作分配和对审计工作的日程进行安排,确定最后完成的期限。

(二)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审核、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去获得可靠和真实审计证据,同时要做好对审计工作的过程的记录工作,每一个审计工作报告都需要留有底稿,这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与被审计的部门和领导交换相互的建议。审计过程中要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能因为出现各种突况就取消或者延迟整个审计工作,同时要对被审计的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客观和真实的评价,不能带有私人的情感。

(三)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结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结主要是需要向供电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提交一份审计工作报告,让管理层能够正确了解被评价的领导干部和部门,这样就为以后电力企业在管理人事活动过程中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所以总结报告需要审计人员真实地将审计的结果反映出来。

(四)创新的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首先要把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向由专注财务向整个企业的绩效状况转变,把对绩效的评价作为评价的主要途径,做到对供电企业的全部资金流进行审计和监控。同时可以实行交叉和联合审计办法,对多个领导干部和部门进行审计,这样可以防止多部门和多领导干部之间的联合腐败现象。

综上所述,我国供电企业的整个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源头和机制上保证领导者洁身自律,防止的情况发生和扩大,是关乎企业能够正常运行和国有资产是否被非法占有的大事,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中央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7号令,2004.

[2]张连华.内部审计实务精要[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

第10篇

    现行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没有达到一定的法律层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均表现不足。内部审计法律不足,就无法使审计人员获得到足够的法律依据,审计结论也缺失足够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二)微观层面存在的问题①内部审计结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是具有独立性的机构,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得不到足够重视,往往依附于财务部门而损失了客观独立性,限制了审计工作的作用发挥。②规章的制定与落实不一致。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发展不平衡,一些事业单位根本没有建立相应的规章,审计工作完全是依照个人的经验来实施;而一些事业单位虽然有章可循,但在工作中并未全部履行,久而久之变成了应付上级的摆设。③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无法保障。当前,大多事业单位还未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制度,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宏观层面的对策1.加大法制建设法律社会强调依法行事,有了法才能规范和约束相应的行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同样需要法律的支持。①建立与《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相同级别的内部审计法规,形成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三足鼎立的局势,实现优势互补。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客体、目标比较特殊,所以制定专项的审计准则十分必要。③在新准则未实施前应该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实践、经验总结新的统一的暂行办法。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责任意识全面的认知是顺利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①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起来,通过与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和合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②对于负责人的选聘,一定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的考核环节纳入到干部任用依据中。③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向相关人员宣传达到沟通畅通的效果。

    微观层面的对策①建立内部审计规范。对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统一整改,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审计规范。对于有条件的高校、医院等还可以建立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审计规范,当然规范应建立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之上。②落实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由被审计机构、组织部门及领导进行打分评价,而对审计人员考核的重心应放在审计质量上而不是审计数量上。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重大违规或责任事故追究,形成必要的威慑力。④实施项目管理,做到经济责任审计经常化。通过项目管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统筹、科学的安排,争取做到数量与质量两个统一。另外,审计任务与审计时间出现了矛盾,所以实施项目管理有利于该矛盾的协调。⑤建立质量控制制度。要合适地分配审计人员,争取做到各尽其长;审计方法要因地制宜,采用合适的方法;除三级复核外,要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方法及责任;审计取证要侧重于重要事项,审计人员对取证承担责任。⑥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越有效,审计的风险越低,对此要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账目;合理设置审计机构,尽早实现审计信息化;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总之,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对于保护国有资产和广大人民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11篇

1、法制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目前,已把经济责任审计列入JT学校审计法律条款中,而相关职责范围内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水平参差不齐,审计的对象并没有具体规范明确,也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达不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标,导致JT学校审计风险的增加,影响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因此,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与实际运用存在一定差距,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致使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执行不力,有效程度不高,促进审计控制风险的形成,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在JT学校范围内的统一及其发展。2、内部审计制度的滞后阻碍了经济责任审计在JT学校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审计作用关键是由内部审计制度及时运用于JT学校内部审计中从而得以体现,而如今JT学校存在相应工作责任人任用或调离之后才采取一定的内部审计程序,致使造成JT学校内部审计制度的滞后。这种现象往往导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丧失审计的必要性,对领导干部的任职任免起不到任何现实的参考意义。其次,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和不健全,法律权威性偏低,缺乏一定的法律地位,可操作性不强,使得JT学校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和正确性受到影响,增大了审计固有风险,消减了JT学校的审计质量以及其准确性。3、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易出现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其决策者在任期间针对其审计性质方面所应负担的经济责任。在被审计者的任期内,前任的经济活动的决策结果需要一定的时期才能反映出来,所引起的遗留问题或损失应归于前任的责任,而对于前任的决策所作出的调整呈现的结果则为后任的责任。另外,JT学校存在经济责任的归属不明确现象,责任归属没有具体的标准衡量,经济责任存在审计内容核实的事实无法采取必要的方法手段加以综合归纳、分析甚至判断,难以客观公正地评价JT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情况。譬如由被审计者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是由集体共同决策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则后果由被审计者个人承担或是由集体共同承担的问题。4、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目前,JT学校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存在有的部门未建立质量控制的相关办法,甚至有的部门已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但存在不健全的问题,甚至JT学校内部审计没有适合自己的审计方法和内容,进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其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复核制度执行不严格,进而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不能及时对相应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以及其证据进行复核,造成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部门审计负责人不能对其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及时复核。5、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JT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对有关内部机构负责人任职期间因任职期满或提拔、调动、辞退,退休等原因离职于现任工作岗位前,就应按照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经济责任并作出鉴证。结合JT学校实际情况,仍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现象,造成审计与任用相分离,使得新上任的负责人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够重视。由此以来,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目标难以得到有效地发挥,审计结果的质量受到一定影响,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不够稳固。同时,可能导致从事JT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政策法律水平业知识、经验、业务技能、审计职业道德等专业技能方面的综合素质要求降低,从而加大审计工作负担,大大增加审计检查风险。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JT学校所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其中JT学校被审计负责人和决策者的鉴证、评价和使用以及奖惩的参考依据,甚至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调整的依据。由于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的特殊形式,形成了JT学校组织部门没有必要查看审计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力度不到位,但实际考核时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却有所不足。同时,也存在着审计工作结果的落实涉及到了JT学校相关部门的经济利益。

二、完善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对策

(一)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审计行为审计作为我国经济活动的监督行为,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的组成部分,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以及支持。在JT学校,围绕着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大审计类型上,看似三者同等重要,可内部审计的发展一直是处于重视度偏低的发展处境,是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中最弱的一环。要同国际审计协调发展,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足鼎立,各自就相应的职责范围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做到优势互补。JT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实践、经验不断总结实施办法。内容可以包括经济责任的界定、审计立项、委托、计划、实施、评价、结果、报告等经济责任审计的各个方面,针对具体的实施要求或相应的规范以达到审计目标。目前没有实施要求的部门可暂时以指导意见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分别制定JT学校各项专业审计准则以及适合所有审计种类的审计通则,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序和规范化发展。

(二)健全JT学校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发展JT学校所有的内部审计规范都必须建立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自己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健全审计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制度,完善任期干部经济责任考核措施,同时对审计结果运用标准制定合理的措施,真正发挥实效,只有尽快建立、健全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措施,才能使审计工作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有权威性,更具现实指导意义。

(三)明确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问题,分工、配合完成经济责任的内容界定为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三方面,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要责任和集体领导责任等定性责任用于发现问题时对问题的定性。鉴于JT学校实际中各审计职能部门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问题,如干部离任或任职前免予相关职务,交予审计部门考核,考核结果出来后再将考核结果写成书面报告,送于相关部门参考报告,全面掌握被审计者的相关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到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档案中,从而实现审和用的有效结合。其次,基于JT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于内审易出现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JT学校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三方打分,互相监督。

(四)建立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是针对审计过程中从方案、证据以及报告等进行审计质量控制,按照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预期目标进行,能够实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大部分是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实施,结合JT学校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专长进行科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力求做到人事相宜、各展其才。其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除了要做好上级与下级之间、下级与下级之间的复核之外,还应确保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范围、立法规章程序以及其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责任。甚至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重视相应审计事项中具体问题的审计手段以及审计方法,达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取证,来确保其审计报告的质量。

(五)建立健全JT学校内部经济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计工作的滞后性问题,需要审计部门制定出审计计划,对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要在任职期间做好详细统计,离任必审的基础上开展任期审计,离职前做好审计统计,深入调查,实事求是的反馈结果,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充分结合,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责任。同时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所需具备的专业素质、政策性知识以及对其审计风险的防范意识要求很严格,须对相关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内部人员对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审计法规的进行学习,为全面的考核和评价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创造条件。甚至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定期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和典型案例分析,促进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业务技能,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

第12篇

关键词:审计风险;成因;防范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公允、不真实,而对被审单位相关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了解、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才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进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在因素

1.审计程序实施不合理。审计机关出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审计机关要在各个阶段、各个单位合理分配审计技术力量。如果简化了审计程序,减少了必要的审计力量,就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2.审计材料不规范。审计材料不规范,条理混乱,语言不清,词不达意,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或语言绝对化、含义模糊等,都会使经济责任审计产生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复核不严谨。审计复核,也就是后续审计,是审计结果进行的复核和再次检查,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漏措施。而审计复核只是走走过场,相关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导致加大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外在因素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而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加大,风险也就随之增大。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能会阻碍正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关系复杂,审计风险就越复杂。

2.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序是否严格、清晰、有条理,影响到该单位所提供的会计等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3.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审计工作本身在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为了适应审计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然而目前的审计技术方法弊端突出,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计的要求。

4.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这就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产生了一定审计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防范和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和预防引发事件,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对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审计检查质量和评价质量。因此,为了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就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对策。处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从预防阶段开始。

第一,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避免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监督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的有效手段。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将从由政策推动转化为法制推动。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指标体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尤其重要的是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对于领导干部的强有力经济监督形式。

第二,履行相关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严格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和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日期要求;在审计实施阶段,应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在审计终结阶段,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核关。

第三,有效利用社会审计的工作成果。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与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与沟通,在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并获得客观可靠的审计证据。

第四,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各级审计机关要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理论研讨,审计部门还应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其在复杂的审计中灵活、有效的控制各种审计风险,正确地对待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服务。

第五,加强审计风险的理论研究,完善审计手段。各级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从理论上为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提供指导;同时,鉴于当前审计手段的落后状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审计方法的不断创新,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李凤鸣.审计学原理[M].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2.朱锦余,赵新杰.经济责任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3.蒙贞.浅谈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J].科协论坛,2007(4).

第13篇

关键词: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以来,全军绝大多数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依据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有些单位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重视不够,组织实施难度大。部分军队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把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只是委托审计机关走走形式而已。致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互相推诿,清查不深不细,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

第二,审计监督覆盖面小。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满足于“例行公事”,过关完事,而不能通过审计从经费的使用、管理、单位全面建设情况考核干部的决策能力、理财能力和事业心等,未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

第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军队现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审计的原则、范围、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但缺乏统一完善的配套制度。在责任区分上,党委决策与个人责任、单位领导与部门领导、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等经济责任区分不够明确。在评价标准上,有的重视事业成果,有的重财经管理,有的重视廉洁自律等,没有形成科学统一,便于操作,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审计评价标准。

第四,审机机构人事方面力量不足。军队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军事活动的不断发展,各级军队审计机关的工作量急剧增加,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新形势下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策

第一,深化人事,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提高对实行这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干部管理、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干部、纪检部门与审计部门,要把它作为干部政绩、廉政建设考核和审计工作职责范围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好。二是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党委要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干部离任,一律要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与干部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二,完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军队领导干部审计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但是,为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是一个空白。《中国人名审计条例》知识在原则上要求对军事经济效益进行监督,缺乏具体的行为规范。当前军队审计部门应以《审计法》的修订为契机,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依据修改后的《审计法》修改《中国人名审计条例》,对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标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此外,随着军队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的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应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新晨

第三,宣扬先进,推广典型经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要重视查处问题,清除隐患,更要注重发现积极因素,总结先进经验。通常情况下,通过审计有三个方面的经验可总结推广。一是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自觉过好紧日子单位的经验;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提高有限经费使用效益单位的经验;三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典型的经验。通过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以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14篇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队伍;建设;思路

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特征,在我国高校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高校近几年来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高校的发展与建设,我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仍旧存在着不完善、不协调等现象,应该进行分析然后提出解决对策。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机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我国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规模较大的高校应该独立设置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安排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员。但是通过数据调查显示:教育部直属的高校中,高校内部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很少,还不到一半,那些地方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设置的比例更少,而且即使设置了,机构也是非常不健全的、配备的审计人员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通常情况下,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还需要接受学校有关行政领导部门等的整体安排与领导,受到学校内部人际关系等的干扰,没有充分的处置权与独立权。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根据我国《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各个单位都要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增强任中的审计力度。我国高校受到干部管理保密性影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程序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常都在领导干部任期满届满、辞职与退休后进行,这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滞后性,被审计的人离开了原来的单位,或者是升迁得到了提拔,即使查出了审计问题,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不能使被审计人与原单位进行有效配合,新上任的领导对那些旧账也不想再管,最终导致不能够得到比较科学准确的审计结论,从而丧失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与功能。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与审计队伍建设措施

(一)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历史实践经验证明:每一项审计法律法规出台,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推动审计实践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在1999年已经初步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有效地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审计工作环境也进一步改善。我国在立法方面要做出努力,应该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计法》及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清楚审计机关的责任与权限,使得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化,促进审计执法顺利开展;其次我国高校有关部门应该根据高校教育审计特点,制定出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管理体制,为高校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最后高校还应该增强对其认识、进行广泛宣传,从人员、经费及机构等方面给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支持,确保审计部门的地位与权威,发挥审计部门作用。

(二)规范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规范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要客观公正地做好各项工作,高校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在高校实际管理中做好以下工作:依据高校实际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建立起规范科学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有机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根据教育及时展,对指标评价体系完善与修改,给高校评价高校干部经济责任提供一个科学标准。高校还应该依据权责对等原则,下发给高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制定好的经济责任告知书,让高校各个部门明确自己的经济责任,还要增强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应该坚持严谨、科学原则与态度,紧紧围绕“经济责任”开展评价,依据实事求是原则与态度评价。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高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依据高校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在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与任职资格管理制度下,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化制度、并且还要拓宽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渠道,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与能力。高校还可以借助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等方面的审计力量,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下,积极建设一支虚拟的审计团队,将“借用”到人才的专业知识与技术经验发挥出来,另外还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增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高校的发展主题与内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依法审计,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与内容

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立法之后,要结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依法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对象与内容进行细化,依法审计是高校审计工作开展的基础与要求,高校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法律责任,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工作。高校领导干部分布的单位业务性质不同,其经济责任也就不同,因此应该建立一个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与实施细则,保证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能遵守程序规范与细则,这些都应该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与计划中。另外,还应该依据单位性质及资源数量等等,对审计对象及具体程序做一个确定,对高校中经济业务复杂及资源多的学院部门如后勤、人事等实行任中轮审制度,对那些经费少、经济业务简单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制度,慢慢增大任中审计的比重。调整审计内容,适当延伸经济责任审计深度与广度,将高校的一些项目如招生过程及收费标准等等作为审计必查项目,还要增强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

三、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创新性的审计制度,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文化创新能力等,也能够很好地监督审查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而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高校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与审计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应该从多方面多角度开展,从经济责任制度体系、人才培养到依法审计等方面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黎克双.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6):49-51,55.

[2]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财务与金融,2009,(5):51-55.

第15篇

一、向“行政问责”拓展

行政问责制是指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质疑,对不履行法定行政义务或未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行政问责制其本质是对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对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责任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经济责任审计是行政问责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和工作定位。经济责任审计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作出评价的同时,主要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个人履职行为进行评价,界定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直接导致或间接影响经济后果等行为应负有的责任。这一规定与行政问责的本质要求相吻合,为经济责任审计向行政问责拓展提供了依据。那么,在对市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如何实施“行政问责”?笔者认为,第一明确问责主体。《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本规定的有关职责”。从以上规定中可知,行政问责主要是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那么作为审计机关,既要问责又不能完全担当问责角色,怎样摆正自己的位置呢?一要严格审计执法,依法依规处理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二要加强审计工作中的透明度,对违纪违规问题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三要不越权处理,应按规定及时移送处理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问责的相关部门。第二明确问责内容。除正确运用《审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有关问责规定外,还要关注《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了六种应当对领导干部问责的情形。六种情形中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的有三种,一是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是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第三完善问责机制。完善问责机制必须实现三大转型。一是从行政问责向法律问责转型。相对于法律问责,行政问责具有弹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法律追究坚持的是谁违了法谁就承担责任的原则,具有直接性的目标性,其惩罚力度是明显要强于行政问责的。二是从组织问责向个人问责转型。有些违规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看并不是个人性质的,看似有组织性、系统性,但实施者却是具体的人。实施全面问责的必要条件就是“法无例外”,坚持权力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确保所有责任人都受到惩处,避免责任追究“追下不追上”现象。三是从行为问责向后果问责转型。有些违规行为从行为上看并不很严重,但是后果已经危害到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政府运作的有效性。行为问责是追究责任的一种快速反应方式,而后果问责则为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进一步扫清了障碍。

二、向“同步审计”拓展

市县党委是一个区域社会发展的最高决策层和核心,理应对其所在的市县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负有首要责任。“只审市县长不审书记”的审计做法,不利于责任的完全落实。通过开展市县长(书记)同步审计,将避免“只审市县长不审书记”所带来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全面、不客观,甚至有失公平的弊端。笔者认为,实行市县长(书记)同步审计;应从以下三方面人手: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市县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应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出台市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性规定,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并根据市县党委书记的职责特点,制定用于指导审计实践的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二是确定重点内容。由于职务分工不同,在对市县党委书记和市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的具体重点和内容肯定不同。对市县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以党委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为主线,以经济决策权为重点,侧重于检查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方针政策;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效果;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对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以经济政策执行权为重点,侧重于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制定的政策措施情况;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三是明晰权责分工。在对市县长(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采取“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来明确责任界定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权力在哪里,责任就在哪里,确定以责任为导向,在“问效”的基础上“问责”。市县长(书记)共同决策的,则由市县长(书记)共同负直接责任;党委书记应履行职责而未认真履行的,应负直接责任;党委书记监督管理不力的,应负管理责任,市县长应履行职责而未认真履行的,应负直接责任;市县长在执行中管理不力的,则应负管理责任。

三、向“绩效审计”拓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审计工作的重心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逐步转移到绩效审计上来了。当前,在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拓展绩效审计,很有必要。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干部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进而评价和鉴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这里的效益性与绩效审计的三要素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一致。笔者认为,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应该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建立评价体系。要衡量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就必须依据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所以,能准确反映市场经济活动效果、领导干部经济业绩,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势在必行。二要完善法律制度。从目前的情况看,绩效审计在我国尚在起步阶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的不多。《审计法》提到了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但没有明确地提到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也没有提到绩效审计的内容,这给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进行绩效审计带来了一定难度。笔者建议在今后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中将绩效审计明确写入,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有法可依。三要衡量工作业绩。衡量市县长工作业绩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经济指标变化对社会指标和环境指标变

化的影响和经济活动结果对社会事业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在进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绩效审计时应以促进市县长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重要目标,并确定以关注重要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查处问题和促进改革发展、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的审计重点来衡量工作业绩。

四、向“职务消费”拓展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职务消费本身是跟公务有关且不可缺少的消费;虽然职务消费有其合理合法性,但是职务消费具有隐蔽性、难于界定和发现的特点,所以容易形成监督“死角”。由于有效监督不到位,致使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查处和解决,职务消费的腐化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因此,在市县长经济费任审计中拓展职务消费内容,已经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在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职务消费审计,应从以下四方面人手:一是加强制度审查。比如:在公务接待方面:应在饭店接待地点、接待金额标准、接待陪客人数有明确的规定。在公务用车方面,实行车辆编制管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燃油。二是加强执行监督。要加强对经费、票据以及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报批制度,堵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及时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三是建立公示制度。要定期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进行公示,听取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公示市县长消费情况,尤其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政府部门公车使用、办公设施、公务接待、出国考察培训等支出情况,使职务消费透明化、公开化。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借职务消费之名,行之实或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除追究责任外,还要按法纪、党纪、政纪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向“成果利用”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