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社区养老措施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社区养老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文章以河北省邢台市为例,通过分析社区养老的发展现状与困境,提出科学的规划与可行措施,旨在建立和完善邢台市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而服务。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养老;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就是以社区为载体,以社区中的老年人、其他社区成员为对象,以满足其精神和物质需要为目标,以设施服务、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娱乐、参与社会以及权益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社区工作介入的养老模式。
随着人口老龄化,独生子女增多,核心家庭逐年增多,独居老人和空巢家庭增多,家庭规模小型化和结构核心化导致家庭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的传统功能弱化。使得社区养老需求大增,然而,传统的社区养老服务范围和条件有限,无法满足社区内老年人的需求。
本文以邢台市城市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模式为研究主题,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和困境,提出科学的规划和可行的措施,为建立和完善邢台市的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体系服务。
一、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老年人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而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在社会发展中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要,更多的老年人希望通过社区为其提供完善的养老助老服务。通过对邢台市社区服务人员和社区居民的调查和深度访谈,调查发现邢台市居民和服务人员普遍对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观念认识不足,社区内的服务资金匮乏,养老助老服务设施单一,专业的硬件设施和专业服务人才欠缺等,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市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发展。
(一)观念认识不到位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们对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观念认识不到位。通过调研发现,邢台市的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把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服务对象进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服务意识差。
(二)基础设施差,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跟不上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增加,但是邢台市社区内现有的基础设施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工作人员的匮乏导致服务水平低下。
(三)养老助老服务单一化
邢台市社区内对老年服务仅仅停留在医疗和生活照顾方面,十分单一。老年人对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的需求;老年人对归属与爱、尊重、自我实现等方面的需求;老年人对继续生产生活的需求等都还未得到相应的满足。
(四)专业工作人员缺乏,志愿者队伍不足
人力资源是推动一项事业发展的基本因素。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除了专业工作人员之外,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作为支撑,组成诸如“老年服务小组”、“送温暖小组”、“孤老残疾保护会”等志愿组织。他们所提供的救助和服务是无偿的和非盈利性质的。但目前邢台市社区中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普遍不足,有72%的社区还根本没有形成志愿者组织。
二、推进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综观国内外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实践,无不充分考虑社区老年人口的特殊需求。结合老年学和社会保障的有关理论,针对社区养老助老的取向、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发展和加强邢台市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事业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不断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
针对邢台市的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首先,我们在发展过程中,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其次,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和培训资金投入。最后,对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要规范管理,明确职责。通过以上措施,提高认识,使邢台市政府、社区服务人员和社区居民从观念意识上充分认识到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结合需求,明确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多样化发展方向
美国著名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各种需求归纳为五个层次,这就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尊重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老年人也有这五个层次的需求。面对滚滚而至的银潮,针对老年人的不同层次的需求,我们不仅要提供解决供养、医疗等问题的经济保障,更需要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
(三)立足长远,明确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
资金筹措社会化。邢台市发展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基础就是资金问题。邢台市可以通过改革资金来源的单一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市政府财政拨款、社会集资、有奖募捐、各方捐助、街道和居委会出资等方式解决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资金问题。实现资金筹措社会化。
社区服务专业化。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具有丰富内涵的工作,要把它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和发展。一方面,邢台市在招聘社区工作者时,要选用相应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专业工作人员队伍;同时,还应分批选送市内在职社区工作人员到有关高校或培训机构接受教育,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以上专业化措施,为邢台市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发展提供最基本的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 熊必俊.发展社区助老事业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J].市场与人口分析报,1999(5).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6.123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6-0-02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其运行机制
2010年,中国老年人(65岁以上)已经达到了1.13亿人,占总人口的8%,按照联合国的相关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时,便可称之为老龄化社会。《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提出,要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龌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1.1 社区居家养老的内涵
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社区中享受养老服务,具体形式有社区家庭养老、社区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互助中心等。需要指出的是,社区居家养老与传统的居家养老不同,它结合了社区中机构养老及老年人互助中心等形式,内涵更为丰富。
1.2 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
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①社区居家养老供给机制;
②社区居家养老动员机制;③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协同机制;④社区居家养老监管机制。
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2.1 供给机制存在问题
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存在角色定位的困境。作为主要“供给主体之一”的角色和“管理者”的角色,其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实践中存在角色冲突。虽然经过简政放权和“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的创新,各级政府致力于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其他多元主体的管理上,管理者的身份要求政府对其运营资格进行准入限制和审查,因此,在如何进行有效管理与如何加大养老服务社会供给之间存在困境。
2.2 动员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动员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营资格获取,需要消防、床位、员工数量等条件满足行政许可标准,这决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投入较大、回收较慢的特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动员机制主要依靠政府宣传和民间慈善力量,但这种动员通常是偶然的,且效率较低。现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动员机制,缺少专门的制度规范,动员机制没有常态化。
2.3 社会协同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中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联动水平不高,社会协同机制有待改进。各地区具体情况不同,政府“公办”养老院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据绝大比重,近年来,各地政府在试点探索“公办民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形式,但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实际受惠人群数量来看,都远远不够。同时,其他多元主体之间,如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的实践中,联动水平较低。
2.4 监管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行检查评估机制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不具备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理问题的效果。现行的检查评估机制主要是,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运营报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对硬件设施等进行检查,辅以主管部门的抽查。但现有检查评估机制流于形式,大量未能达到准入标准的民间“社区居家养老机构”,以“合法运营”或“透明运营”的形式存在。原因并非是政府主管部门不具备责任感或者作风,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缺口以及监管之后的责任归属模糊,使政府主管部门难以处理,对部门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采取“不出事就是好事”的策略。
3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的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多元协同,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创新形式和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应改进现行机制的不足之处,努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3.1 强化政府“治理者”的角色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么一个深入影响社会各阶层人员的领域,应该明确自身的“治理者”角色,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护广大人民的养老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管理目标。近年来,老年人及其家属与养老服务机构的权益纠纷日益增多,政府作为治理者,应当创造更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氛围,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和运营。不是追求以供给主体的身份更多地参与社区居家养服务供给,而是追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高速发展。
3.2 出台特定的动员制度规范
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或者是任何一份事业的成功,都建立在人、财、物等资源高效整合的基础上。同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对资源的整合利用,因此,这就需要有一个高效和常规的动员机制。政府通过出台特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动员制度规范,对政府力量、社区力量、非营利组织力量和其他民间力量进行科学动员,最大程度实现动员的精准、高效、常态化。
3.3 建立多元主体的联动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与其他主体相对互动较多,其他主体之间联动性则较差。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多元主体的联动机制,不仅仅是加快“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试点及经验推广,还应当探索加强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的联动,如企业以投资入股等形式,负责非营利组织名下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并以市场的力量促进其健康发展。同理,民间团体或个人慈善力量名下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通过支付报酬的形式,聘用企业帮助其进行管理,实现成本和效益控制,从而得到健康发展。
3.4 落实检查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措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是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的创新措施,是适应新时代的现实背景而产生的,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存在巨大缺口,客观上造成了,大量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的“透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存在,政府主管部门苦于没有良好的处理办法,大多是默认其存在于“灰色地带”。另外,已获取行政许可,具备运营资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也存在着因检查评估流于形式,硬件设施投入逐年减少,养老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带来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检查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透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重点防抓安全隐患,并给予政策照顾,还可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将其纳入监管体系;对已具备运营资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严格落实周期性考核和抽查评估,且进行相应的奖惩,并建立区域内的养老服务供给设施的评分评级系统。
4 结 语
适应新时代现实背景而产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的创新措施,对实现各阶层人民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应当在供给机制方面明确政府的治理者角色,在动员机制方面出台明确具体的制度规范,在协同机制方面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在监管机制方面落实检查评估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1]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Ageing 1950-2050[R].2002.
[2]F Burns.Reverse Mortgages in Australia: An Exercise in Sustainability?[M]. Sydney:Thomson Reuters(Professional) Australia Limited,2011.
[3]王浦劬,[美]R斯特・M・萨拉蒙.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国与全球经验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5]苏健.居家养老中非营利组织的动员机制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4.
[6]王洁非,宋超.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的社区养老供需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6(1).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方针,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培育社会服务组织,鼓励连续经营,支持规模发展,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支持体系和社会化发展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年全市建立和完善2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队伍建设、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到2012年,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农村社区(村)依托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等现有场所,增加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开展以村民互助和各类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形成服务设施不断充实完善,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不断发展状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运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不断增加的格局,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二是坚持依托社区。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村)人文环境和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符合各地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四是坚持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居家养老服务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以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服务项目上坚持基本服务和选择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护理陪伴、代购代办、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安全救援、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学习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方式:子女应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对子女确定无力照顾的老年人,政府鼓励和帮助采取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
在城市社区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养老服务机构协调运转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着力构建居家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农村地区要创造条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网络,充实服务内容。
1、加强社区生活保障性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选拔、招标、签订协议等方式,把服务质量高、服务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确定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定点单位。有条件的社区可通过开设托老所、老年人餐厅,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配餐、送餐服务。
2、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实施“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老年人健康档案。“十二五”期间,城市社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农村社区达80%以上。切实加强与改进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约的上门随访、送医、送药、康复护理等服务,扶持发展老年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专科,逐步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服务。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加强保健知识普及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尽快解决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空巢老人的医保问题;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适当扩大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机构范围,让老年人能就近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
3、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教育学习、体育健身、精神慰籍等服务。切实改善城乡基层和社区老年人教育学习和文体娱乐活动的设施条件,组织和指导老年人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健身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关爱,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老年人协调家庭关系、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老年群体的社会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和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到2015年,全社会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8%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在城市达到60%以上、农村达到45%以上。
4、组织志愿者、义工开展助老服务。组织志愿者或义工开展长期结对帮扶服务、企业助养贫困老人等活动,对空巢、高龄、失能等老年群体,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上门服务,努力解决这些特殊老年群体在养老方面存在的困难。对确有需要的老年人,组织家政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生活照料;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及时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
5、建设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在鼓楼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并确保年底前建成,在2012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同时,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服务系统、邻里互助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立起覆盖城市社区,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网络。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实际,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力争到2012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城市社区全覆盖。新建城市居民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住区,应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定的配置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交所在地街居使用,所配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现有老城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社区,由各区政府负责,通过盘活利用社区资源,新建和改扩建、购买、租赁等途径解决。
2、合理整合现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各部门设立在社区(村)的卫生服务机构、文化站(点)、劳动保障工作站等为老服务机构,在社区(村)统一安排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兴办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社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资源优惠向老年人开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活动的需要。
3、农村社区应紧紧依托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特别是对列入省、市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资金保障和项目建设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4、认真贯彻省有关技术规范,确保新建市政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和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公共建筑、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支持旧住宅增设电梯。积极探索建设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学习教育、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考试合格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及街道(乡镇)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可根据本中心(站)情况决定是否配备一名助老协管员,若需配备,所需经费由中心(站)的运转补助经费中列支。
2、建立志愿者和义工服务队伍。以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为载体,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务制度;动员、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3、建立低龄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开展各种公益服务,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采取时间或劳务储蓄的方式,作为以后转换相应时间为自己免费居家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式互助养老,或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的社区式居民互助养老。
(四)规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制。
1、着力培育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积极支持社会养老服务、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教育文化等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参与承办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持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对新设立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机构,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备案制度,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区分对象、突出重点、适度普惠”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榕政综〔〕234号文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统一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支付,并逐步扩大服务券使用范围。适当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将无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低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每年40元。
3、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监管、考评、奖励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制定各类标准,规范服务、收费等行为,引导老年人与服务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明确管理机构、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责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持续有序推进。各级政府要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和社区(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每个年度推进的工作计划,不断完善推进发展本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持续发展。
(二)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带动社会力量的投入和有效参与,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继续按1:1配比落实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一次性补助和运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任务,安排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数字电视开通以及税费等方面按居民使用价格政策执行或给予优惠。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政〔〕18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办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实体,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要与已出台的有关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医疗保健等政策措施的衔接,让老年人受益。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资格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并及时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引导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服务站开展工作,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市老龄、民政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适时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但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关键词:社会化居家养老;老年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
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国现在提倡的养老政策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随着政府将社会保障网逐渐向社区延伸,许多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交由社区管理,这就让广大老年人在不离开他们长期生活的社区的条件下,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这样,既能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归宿感,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根据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的趋势和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的特点,如何依托社区,社区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社区应该如何尽快加强能力建设来满足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需求,是一项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并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适合我国国情,一方面,能帮助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服务,是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法,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另一方面,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建立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是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发展方向,并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养老的必然选择。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由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即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尤其是强调社区照顾在社会化居家养老中的作用。这种模式具有养老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的优势,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方面的优点,让老年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就可以享受到方便的社区福利服务,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节省了养老福利资金的投入,是适应我国当前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当前社会化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1、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006年初,民政部推出“社区居家养老”计划,并相继在北京、上海、大连、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市展开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尽快建立和完善。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到目前为止,尚未在社会上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有些领导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主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前瞻意识不够,导致社会化居家养老仍然仅处于白发的、无序的初始阶段。社区居民群众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知晓率不高,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
2、社区服务建设不能满足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随着人们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逐步认同,城市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社区的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参差不齐,“贫富差距”悬殊,不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偏低,功能单一,尤其是老城居民区和老的转制单位的居民区,下岗失业人员集聚,人口密集,缺少老人活动场所,甚至连一间起码的报刊阅览室都没有。在医疗方面,城镇社区尽管普遍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在医务人员的配备、医疗硬件、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大部分社区没有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有的西部贫困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普遍还存在看病难、出行难的问题。这些都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一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虽有“低保补助”和临时救济等帮扶措施,但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想提供一些无偿服务也因受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于满足困难老人较多的服务要求。不少社区尽管也想尝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但经费实在有限,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只好停留在美好愿望上。
3、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目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4、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沿海发达城市的试点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与经验,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我国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据了解,全国仅有少数几所院校设有类似专业,离人数众多的社区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转型使得社区事业成为最受社会成员欢迎的一项社会事业,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使得中国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放大,体现在“单位功能的外移”、“城市结构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变化”、“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诸多方面上,这也是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原因所在。因此,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的工作:
【关键词】全民社保 社区居家养老 模式构建方法
随着全民社保体系的设立,这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其中社会的援助、养老的保险以及老年人津贴等一些收入保障制度,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了经济的保障,此外医疗的保险以及基层医疗卫生等一些医疗保健制度的建立,从经济的补偿方面以及服务的方面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架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但是,现今全民的社保制度还不是非常的完善,无法有效的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有效的解决其面临的困难,充分的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有效的构建。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的发展,传统的养老模式业绩不能满足现今人们的需求,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得现今养老保障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难题。此外随着农村家庭当中大批的青壮年进城,造成了大量的人口流动的现象,这样就造成无论的农村还是城市的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功能的逐步的减弱。另外先进的一些养老机构已经不能不能够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的需求。在此大背景之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也就随之诞生,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有机的整合了社会与家庭的养老的功能,主要的是由社区来承担相应的劳务养老,由家庭来承担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养老,由国家、集体以及个人共同来提供物质方面的需求。
社区居家养老主要是由社区整合社区现有的有效的资源,来练习到相关的基层政府部门,由其来协调社区和家庭之间的关系,为社区中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以及康复的护理等一些列的养老的服务。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的出现,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资金以及服务问题,这严重的影响到了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面临的问题
收入保障水平比较低。当前,城乡的基本的养老保险、老年津贴补助以及相应的社会救助水平还是比较低的,这样就很难对于老年人的基本社会有高效的保障。当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逐渐的减少,这就会造成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将有所下降,此外老年人津贴补助好处在比较低的阶段,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相应的制度衔接存在问题。全民社保体系是一个包含的内容比较的繁杂并且不是很统一,其主要的通过两个方面来为社区居家养老来提供支撑的,即收入的保障以及服务的支持。所以,要想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挥出最大的功能,就要保障各个制度之间有效的衔接。各个制度之间有效的衔接,同时也对相关配套施舍的建设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对于各项保障制度在费用的结算、人员的信息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区服务的功能有限。首先,社区在整体社区服务正常的运行经费上存在着资金的投入不足以及资金的来源单一等问题;其次在服务的设施上,许多的社区都没有专门的老年人公寓,也没有专门的社区养老托付中心;另外在其服务的内容上,只是提供了日常的简单的生活的照料,并没有提供一定的老年人文化娱乐以及一些老年人心理上的照顾工作,形式是比较单一的;还有救是没有相应的志愿队伍,对于志愿者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从而导致志愿者服务无法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
三、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有效方法
责任分担的理念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是老年人服务体系当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其主要的涉及到了国家、家庭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的责任主体。所以,要想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就应当明确各个主体之间的责任,采用协调的制度的标准以此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社区作为联系社会和家庭主要的纽带,是社区居家养老的核心,所以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当中,社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整合各种制度资源。社区应该有效的利用各种的资源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从分的发挥出各种资源和制度的功能,从收入以及服务两个方面来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另外社区没还可以充分的利用各方面的力量,比如:企业、慈善机构以及相应的社会团体为社区居家养老筹集相应的运行基金,保障其资金的供给。
加强社区自身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要想充分的发挥出功能,就需要有相应的服务团队以及基础的设施来做保障。首先社区需要一个有专业素质的服务的团队,为其提供优良的服务;其次还需要建设和完善具有信息化和人性化功能的基础的设施,以此来提供相应的电话的求助、社区网络的呼叫以及相关资源的共享等许多人性化的服务,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运行。
要支持家庭养老的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主要的体现在居家这一方面,社区可以通过开展相应的老年人家属的一对一的培训、讲座、专业的咨询等公益活动,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的水平和服务的质量,更好的为老年人服务。
四、总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的提高,对于养老也有了新的要求,积极的构建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可以有效的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求,促进我国养老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奇林,赵青.全民社保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
[2]魏梅霜.浅析居家养老服务[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1主要做法
1.1完善服务体系
2010年以来,海宁市陆续出台了包括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养老服务补贴等16个养老服务相关政策。2013年,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又联合印发了《海宁市社会养老养医结合实施意见》,成立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海宁市社会养老医疗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养医结合服务工作的目标、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2合理布局城乡养老和医疗机构
2011年起,海宁市政府通过三年实事工程,投入4亿多,对全市12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新建、改(扩)建,新改扩建设施全部达到三星级宾馆以上标准,2014年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716张。同时,根据“一社区一场地”的要求,全面推动含文体娱乐、康复保健、日托午休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到2015年底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1.3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
全市共有8家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配置了医务室或健康管理室,并由辖区医疗机构派驻10名医务人员,开展入住老年人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其余6家暂无条件设置医务室或健康管理室的养老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做法,实行定期服务,参与服务的医务人员数共计59人;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照资源共享、就近配置的原则,由相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共计201名。
1.4落实各项老年人健康管理措施
在全市各社区卫生作者单位:314400浙江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科通信作者:铁月刚,Email:服务机构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照料中心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帮助解决常见健康问题,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建议、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和医疗卫生服务上的便利,协助转诊和预约诊疗等。对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社区家庭医生团队,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管理等各项服务。
1.5提高老年人专业护理队伍素质
在海宁卫校挂牌成立了海宁市养老护理教育培训中心,并在其护理专业中增设养老护理内容,为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培养专业化人才。同时,借助卫校的师资力量开展全市在职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专业护理人员313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3188人。同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的实施意见(试行)》,优化护理人员结构比例,解决护理人员待遇低、招聘难的实际问题。
1.6营造村、社区健康支持环境
结合“健康海宁”建设,在全市开展健康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共创建海宁市级健康村(社区)150家,覆盖率66.96%。从改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活动、加强健康管理和提升健康指标这几项创建实事做起,建立健康管理室,设置健身步道或健康知识宣传长廊,配备电子身高体重仪和电子血压计,使老年人村(社区)健康支持环境进一步改善。
2取得经验
2.1政府重视是推动
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关键政府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主要领导每年调研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主抓主推的工作之一,全力推进。特别是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医疗资源配置、专业队伍培养等一系列措施,切实为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2.2整合资源是实施医养结合服务的重要保障市、镇(街道)全力保障养老服务所需资金,在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过程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为养老服务中心配置医务室、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创造健康管理条件。
2.3结合项目是开展
医养结合服务的主要手段老年人多有慢性病,在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过程中,不仅要为其提供医疗服务,还要进行健康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与养老机构的合作,不仅提升了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水平,也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
3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3.1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
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使签约老年人享受以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和转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内容的基本服务包;并根据签约老年人的需要和申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包;探索将医疗机构部分床位转为康复护理床位,收治需要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3.2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多领域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人才联动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鼓励各专业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同时,重点培养和引进养老机构内的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3.3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虚置化;老龄化
1 研究背景
2004年至2014年江苏省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数由开始的793.9万人增长到965.53万人,增长率达20.36%。由此可见老龄人口总数持续上涨,且增长速度逐步加快,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随之发展起来的社区居家养老也成为新时代养老的热门选择。南京作为老龄化增长迅的省会城市十分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辅助、机构养老为候补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南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共有93家,其中建邺区最多,已有13家,溧水区最少,只有2家。
2 存在问题
2.1 参与度不高
中国式传统的养老观念、社区宣传的不足、以及部分限制条件(如年龄限制等),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参与度不高。调研中发现,目前还有许多老人、社会人士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这一养老模式的认识并不全面,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误认为类似于养老院的养老机构。加之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使得大众认为,赡养老人应该是为人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一家人就应该住在一起。这些不全面的认识,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老人参与度不足。
2.2 收费偏高
由于南京市相关部门目前没有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向老人收取的费用具体的划分规定,因此各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收费标准也就存在了一定的差别,总体呈现出收费偏高且逐年增高的趋势。一般社区里的老人退休工资处于中下水平,多数在2500元左右,还有相当一部分老人没有收入来源,养老服务站每月的收费已经接近老人退休工资的一半,这样的收费对于大部分老人来说已经超出了承受范围。
2.3 各项设施不够健全
社区从事社区诊疗工作的人员缺少老人专业护理工作经验,专业度不够,且理疗设备配备数量种类不齐全,因而使得服务站的专业服务水平停滞在较低水平。在助医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一般会给老人提供测血压、测血糖等基本检查,但是在调研走访的过程中发现理疗室里的理疗仪器,健身设备并没有人使用,虽然配备了理疗设备但是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指导,这使得理疗室成了摆设。除此之外服务站活动面积小,功能室分配不健全(如没有建立专门的用餐室只能在活动室用餐),硬件设施(如室外健身器材,多媒体室电脑等)建设数量、质量未达到标准。
2.4 安全管理不规范
适用性不强,没有专设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存在的主要的安全问题。目前南京市绝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多是由政府提供场地将民房改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适用性不强,没有专设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对于一些设在楼上的服务站来说,也仅有老旧昏暗的楼道,没有安全通道就算有的服务站会临时改建走道,但是改建后的规格还是未达到规定标准。由于南京的地理位置因素,个别老小区的地势高低不一,斜坡较多,斜坡外侧也没有安置扶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 完善建议
3.1 政府资金扶持
政府应该丰富资金来源,多方面筹集资金,对于资金量需求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可以考虑实际情况给予额外的扶持。将视野放宽,利用社会资源,积极与社会上的公益组织,单位合作,给老人提供一些例如无偿捐赠,慰问演出、健康讲座等活动。可以尝试向银行申请贷款,获得银行的支援。
3.2 扩大志愿者队伍
社区可以从内部发展一支自己的志愿者队伍,鼓励社区里40、50、60年龄段的居民参加志愿者队伍,以他们现在做志愿者服务的时间换取他们将来享受养老服务的时间。一方面,在老人之间建立互助关系,身体健康的老人可以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并以此获取养老时间;另一方面,和本市的高校建立长期合作,高校可将志愿者服务列入学生综合测评,服务站依据每人每次工作的情况给志愿者打分,高校也可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评分情况给予学生相应的奖励。既解决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志愿者短缺的问题,又给高校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的平台。
3.3 严格规定构建标准
缺少硬性规定、约束框架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实行面临着极大的隐患,要想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健康长久的发展下去必须要通过构建标准来约束。限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占地面积,以此划分不同的等级,例如一甲、二甲、三甲。并对各级别服务站的基础设施数量、规格,以及工作人员数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可根据市场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3.4 提升专业护理人员素质
适当提高专业护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吸引高水平高素质人才,专业护理人员以持证上岗的方式参与工作,对于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以优先录取。政府或者服务站内部对录取人员要进行相应的理论知识的培训,并且每年定期要进行再教育。定期考核(例如健康饮食、急救、康复训练、日常保健相关知识),设立奖惩措施以调动专业的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理疗室、医务室的理疗仪器发挥作用,避免“虚置化”现象的发生。
3.5 加强多方面监督
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不定期监督,可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部分老年人进行走访,或是委派第三方发放评估表给老人及其家属,以不记名的方式填写,第三方及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录入分析,并反映给相关部门,了解服务站的服务质量,及时获取真实信息,确保维护老人的权利和利益。各项评估结果透明公开,并设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来调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 结语
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既方便了老人的生活,也为老人子女缓解了部分压力,是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以及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既然社会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下转第40页)(上接第35页)如此重要,那家庭、政府和社会就应该相互配合,积极协作,争取把这一新型的养老模式发展得更好。因地制宜,听取各界意见,杜绝“虚置化”现象的发生,这样才能使南京养老服务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徐晓雯,张新宽.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探析[D].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3(1).
[2]刘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虚置化现象研究――以武汉市为例[M].理论观察, 2015.
市委目督办: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健康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118号)及时相关文件要求,在分管市领导的积极支持下,我们思想重视,加强工作筹划,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春城颐养”计划,努力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昆明市老龄人口2017年底达106万,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老龄化增速快、人口基数大、老龄化进程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未富先老”、高龄化等问题突出,老年抚养比例持续上升。近年来,昆明市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居家养老创特色、社区养老辟新径、社会养老促发展的思路,将以单一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模式转变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骨干的模式。养老优惠政策的陆续出台和落实,极大的调动了民营企业投资养老机构的热情,一个以吸引社会民间资本,调动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设施建设和经营的有生力量正在形成。2017年,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10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8.9%,其中,空巢老年人近24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19万,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26%和20%,而且每年在以4%的速度增加。截至2017年底,昆明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0所,养老总床位达到37200张(其中: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65所、养老床位22780多张),现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1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35张。
今年,昆明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优化昆明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健全昆明市养老设施服务体系,满足昆明市养老事业发展,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昆明市养老设施建设水平,立足昆明市总体发展定位和战略,组织力量编制《昆明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从“量质”同升、“多规”合一、“五个”结合三个方面提出未来昆明市养老设施规划思路,力求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设施服务体系,构筑与昆明健康城市建设相接轨的“大养老”格局共塑“中国健康之城、美丽宜居昆明”。
二、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服务业,打造特色养老示范基地
昆明以得天独厚的气候和环境优势,成为国内“候鸟式养生养老”的理想地之一。昆明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开发、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强化整体规划、完善政策、重点突破、加大投入、培育典型等有效措施,助推养老产业的快速发展,借助大健康发展机遇采取积极措施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鼓励发展连锁性、品牌性度假式养生养老服务基地,大力推动旅游与养老、医疗与养老相结合,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规模聚集的温泉养生、健康体检、心理疏导、康体医疗、康体运动和康体养老等康体养生旅游品牌。今年将有一批规模大、档次高,集养老养生、休闲度假、医养结合为一体的中高端养老项目投入使用。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品质较高的养老示范基地有:1、滇池康悦养老度假中心,投资15亿左右,周围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配套设施齐全,养老辅助设施多,交通便利,管理正规,配有医疗设施,预计床位2236张。2、盘龙区枫桥尚院新型养老公寓,投资3亿左右,预计今年可投入使用,预计床位600张。3、官房溪云阁老年公寓将建成了一所集医疗、护理为一体的护理机构,为需要照护的老年人提供高品质的服务。4、石林杏林大观园是一个集居住、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商贸、绿色农庄为一体的大型养老社区,一期工程总投资3.2亿元,床位1000个,建成中高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现在正在配置康复医院、杏林名医馆,配置养生养老服务中心、康体娱乐中心、药膳配送中心、影剧院、五星级酒店等服务设施,将形成功能齐全、服务完备、环境优美的养生养老基地。目前各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快速发展
关键词 失独老人 社会支持 国家 社区 养老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7.02.074
Abstract In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mode, the elderly alone lost a large number of cases, this artic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basic concept of loss of independence for the elderly, social support on the subject, by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loss of independence for the elderly community home endowment problems, combined with the theory of social support, respectively,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 from the three aspects of the state, community and society organization.
Keywords elderly who lost the only child; social support; country; community; problem of home care
1 基本概念
1.1 失独老人
何为失独老人?从字面意思来看,“失独老人”意即因意外事故失去了唯一子女的老人,不同于“空巢老人”。更严谨地来说,我们可以将“失独老人”界定为:遵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而子女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疾病而不幸死亡,由于年龄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或不愿再生育的父母所组成的群体;失独老人所在的家庭,我们称为“失独家庭”。
1.2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我国目前的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服务机构养老(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社会民办养老机构等)、社会养老、自我养老等。由于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更为严重,传统的养老方式已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因此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得以产生。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里,根据原来的生活习惯和习俗,安度晚年生活的养老方式。这个养老模式以社区为操作平台,由正规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共同支撑,利用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力量和资源,开展养老照顾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满足老年人养老的心理需求和物质需求,让老年人拥有稳定、良好的生活状态,顺应了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
1.3 社会支持论
社会支持是指个体从他人或者社会网络中获得物质、精神等的支持。20世纪70年代,社会支持作为一个学术专业术语被正式提出。随着理论的发展,不同研究领域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并从各自的理论视角对其进行诠释,大致包括:功利主义取向的社会支持、结构主义取向的社会支持、社会互动取向的社会支持、主观评价取向的社会支持。综合来看,以上四种取向可以概括出社会支持的关键点是:对人们的积极作用、社会支持产生的基础―社会网络、社会整体互动、社会支持的共识。
社会支持作为社会工作领域的专业实践活动,在综合整合的基础上,形成了系统的理论前提、实务模型与操作方法,这对促进社会工作专业的成熟、进一步促使社会工作形成完善的理论―实践操作范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2 失独老人社区居家养老现状分析
2.1 社会断裂现象加剧
遭受丧子之痛的老人本身已沉溺于痛苦中而不能自拔,对生活失去了勇气和信息;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传统文化等因素相继发生变化,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失独老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更是发生了一种“断裂”,广大的失独老人逐渐成为社会边缘人,具体表现在社会保障、经济困顿、养老、医疗、社会心理恢复等方面。
2.2 帮扶制度不健全,且“一刀切”做法居多
我国于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是我国首次对失独老人生活保障问题作出政策性规定,其中提及的“政府的必要帮助”不是“责任和义务”,界定模糊,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操作性不强。2007年8月制定了针对失独家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100元的补贴,但需要女方年龄达到49周岁时方可,其中提出的经济救助金额太低,且设置了年龄门槛,这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老人来说,基本是杯水车薪,无法达到支持效果。
由此可见,纵有相关政策法规来保护失独老人的权益,但最后执行下来的结果无疑使得政策变成一纸空文,形式上的P怀给经历了丧子之痛的老人带来了更大的心理落差;失独老人帮扶制度还需大力完善。
2.3 社区养老模式“供不应求”
社区养老模式的产生背景之一就是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均无法达到最佳的养老关怀效果,但事实上目前的社区养老模式还处在“供不应求”的阶段。失独老人失去唯一的子女,不仅失去了重要的经济来源,同时也失去了精神寄托和心理慰藉。
3 失独老人社区居家养老问题的建议对策
3.1 国家层面
3.1.1 法律援助
只有将相关对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以法律的强制性执行,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上传下达,而不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政策的情况。失独老人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中国占据着较大比例,国家是法律的制定主体,相关部门一方面要从法律上重视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另一方面要采取措施,从法律上为失独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3.1.2 完善失独家庭帮扶制度
目前我国已制定相关政策来保护失独老人的权益,但政策还很不完善。如前文所述,部分政策提到了对失独老人的救助措施,但是具体表述还很模糊,没有统一完善合理的救助标准,以至于最终难以成为一项可长期持续下去的社会政策。在我们看来,可以(1)制定由上而下的各级帮扶制度体系,努力做到各级单位的标准统一、分工明确;(2)根据中国的地方实际情况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符合地区需要、地域特点的帮扶措施;(3)理清失独老人和其他社会群体的不同之处,予以有针对性的帮扶,完善帮扶失独老人及家庭的针对性策略。
3.1.3 增加财政支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民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为失独老人提供法律、政策保障的前提下,国家还需加大帮扶失独老人的财政投入;一方面国家财政需要作出相应的财政预算,另一方面也要综合各方面情况,全面把握财政资金的具体分配问题,努力做到有统一的财政支持标准,但也有针对性的地方财政投入。当然公平公正合理的财政分配是财政支持的重要条件。
3.1.4 加强监管监督工作
除了法律、政策、经济三方面的宏观把握,国家还需还需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确保前面三方面的国家措施能够行之有效,而不是空谈。从这个角度讲,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相关监管系统,与政策体系一起,建立一套完备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监管体系。
3.2 社区层面
3.2.1 关注国家失独老人保护政策,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社区来讲,首先需要关注并宣传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加强政策的理解与学习;再次要承担将政策落到实处的责任。国家完善之后的法律法规政策、财政支持和补助,最终要通过各级部门传达到各个社区,最终实现国家对失独老人的帮助。
3.2.2 构建社区交流平台
社会断裂发生以后,失独老人越来越成为社会边缘人。在经济困顿的情况下,还要遭受心理伤痛,难免将自己封闭起来,从而产生严重的心理疾病。社区工作人员首先要认识到帮助失独老人恢复心理健康状态的重要性,其次要搭建社区交流平台,引导失独老人们在该平台上交流,自助与互助,失独老人可以在该平台上表达自己的愿望、建议等,从而充分满足失独老人的心理诉求。
3.2.3 组织社区活动,帮助失独老人融入社区大家庭
社区工作人员可以组织活动,把失独老人的亲属、邻里、朋友等成员联系起来,形成社会支持系统,加强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流,从而促进失独老人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
3.2.4 做好管理协调工作
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各种活动的开展和资源的利用都是由社区来承担完成的,一方面社区要完善社区内的养老基础设施,创建老年活动中心,为老人们提供愉快舒适的学习和娱乐场所;一方面要定期获失独老人的近况,并建立长期档案。
3.3 社会组织层面
社会组织参与到失独老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形式是多样的,比如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公益性养老组织,组织免费活动等(比如娱乐活动、健康咨询活动)。
笔者认为,从社会支持理论出发,失独老人的社区居家养老问题可以从上述三方面综合把握,共同帮扶失独老人。
4 结语
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在失独老人人数众多的情况下,本文从失独老人、社会支持论等基本概念角度切入主题,通过分析失独老人社区居家养老问题的现状,结合社会支持理论,分别从国家、社区、社会组织三个层面提出了建议对策。这三个层面的关系如图1所示:
以失独老人为中心,国家做好失独老人的宏观支持工作,社区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将针对社区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的政策落到实处,构建好社区平台,并纳入社会组织的补充支持,是解决失独老人社区居家养老问题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 李宁宁,苗国.社会支持理论视野下的社会管理创新――从刚性管理向柔性支持范式的转变.江海学刊,2011.6.
[2] 陈盼盼.失独老人的社区照顾模式探究――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视角.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4(4):65-71.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社区养老 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057-02
一
2010年,江苏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0.7%。在2010年之后,老龄化速度开始加快,老年人口将达到1223.4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15.73%。2020年之后老龄化速度更快,老年人口比重平均每年上升0.6个百分点左右,至2040年左右达到峰值。
2008年扬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77.89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7.01%;其中80岁以上老人已达9.58万。据相关预测,到2020年,扬州每4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是60岁以上的老人。老年人口比重的快速增长,导致了社会养老负担加重。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4-2-1结构家庭的增多,传统的家庭养老制度正在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因此社会化养老是人们寻求解决此问题的一条路径,但是入院老人的护理费用开支总额比社会生活老人的开支总额要高出很多,一般家庭不足以承担。因而无论从经济负担或者资源的利用上,目前在我国实行全方位的社会养老还是不现实的。这就迫切需要具有社会性的服务机构和组织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养老方式也逐渐走向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
对此,扬州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应对老龄化措施的有关会议精神,积极推行“五个养老”,组织各县(市、区)赴上海、苏州等地,参观学习“家庭养老院”,并开始在广陵区进行了试点。
二
社区养老模式在扬州进行的效果如何以及在哪些方面遭遇了瓶颈?为了寻求答案,笔者利用课余时间,走访了建立较早的荷花池社区和新建的文昌花园社区。文昌花园社区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城东部,是全市最大的城市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拆迁安置小区,人员构成复杂。社区60岁以上的老人1680人,占常住人口的13%,面临出现的严峻的老年化问题,在各级退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社区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模式,率先在扬州市建立了居家养老院和托老服务所,开创了一个新纪元。该小区居住环境、物管设施、文化氛围等公共生活条件较好,对该社区老年人社区养老模式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样板性;荷花池社区位于扬州古城西南,在扬州市属于老社区:荷花池社区现有常住人口7566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011人,占总人口的13.36%。为响应社区养老需求,小区于2007年正式成立社区托老所,开创了社区养老的新纪元。
从对两个社区的实地走访中笔者发现无论是从政策层面还是实践层面,无论是从制度建设还是管理措施,无论是从服务对象需求还是服务人员能力都存在一些问题,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种种困境,归纳起来,主要面临五大发展难题:
(一)社区服务职能不明
社区缺乏自主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导致社区老年服务过于行政化,在功能上是政府职能的下延,组织上是依托与政府支持下的事业单位, 服务形式上仍然以行政化服务为主,无法独立自主地按照社区居民实际需要提供最有效的社区服务和管理。
(二)政府投入不足
在推行社区养老过程中,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掌握着大量的财政和决策资源,我国的社区养老制度就是依靠政府的引导与资助发展起来的。在政策方面,扬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扬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区养老合法性问题。但涉及到其中的责任归属问题,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文件出台;在资金方面,政府投入的不足之处就显得尤为突出。就笔者所调查的荷花池社区来说,政府给社区内的托老所每年3000元的财政支持,而当初托老所的建立就花了不少钱,那么其中心运转和维护方面所需更多的费用则难以为继。如广陵区开始启动时,只有不足300人能够得到服务,实际有服务要求的有1000多人,如果要扩大补贴服务对象的范围,则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和增加资金总量。
(三)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参与率低
受撤离理论的影响,养老工作并不为世人所重视。许多人认为老年人减少他们的活动水平,关注自身内心的生命体验,这会使老年人过上一种平静而令人满意的晚年生活,而且社会也不会因老年人主动地撤离社会而功能受损。笔者从访谈中发现作为当事人的老年人本身对于社区养老这个概念不太了解甚至压根没听过,而社会公众对其的关注程度更是可见一斑。即使在某些养老功能比较齐全的社区,一些空巢老人把社区发的“居家服务券”用于洗澡或吃饭等,很少“兑换”成保洁、聊天之类的“家政服务”。
依靠社会的力量维持整个社区养老系统的正常运转也是必需之举,社会交换理论认为社会互动是一种双方交换的行为,在交换过程中双方都考虑各自的利益,企图根据他们在某些方面的利益来选择相互作用,当互动双方都达不到自我的目的,社会互动就会趋向停止。事实上,大多数老人在社会中掌握的权力资源比年轻人少,因此,他们的社会地位便相对较低。由于老年人缺乏可供交换的资源,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没有利润或只有微利的观念存在,难以吸引一些企业积极参与,这就给社区需要服务于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和这些困难老年人的需求带来困难。
(四)服务项目单调,内容不配套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笔者认为养老需要应包括生存的基本物质保证需要、生命健康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5个方面。从全市各地开展的社区养老服务情况看,虽然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多,但实际上真正能提供给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还不配套,由此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与老年人的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就我们小组所调查的两个社区来看,荷花池社区提供的服务项目比较单调,在我们小组走访社区时看到的服务零零散散,包括法律咨询与顾问、某某脚艺、家政服务、娱乐活动中心、保健和心理咨询,但真正能投入到日常社区养老运转过程中的寥寥无几,要么就是“每逢佳节”才开,要么就是门可罗雀。文昌花园社区从设施的数量、质量还是使用情况有明显改善,社区医疗小站、电子阅览室、老年食堂等也初具规模,挂牌现象稍有缓和。
(五)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专业性,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较弱
一是当前社区养老服务队伍主要是由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组成,服务内容仅限于满足老年人的日常基本生活照顾需要,对于那些瘫痪在床或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或需要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的老人,则要求由长期的、专业的康复护理人员来照顾,而社区服务中心缺乏专业的人员;二是社区非营利组织不仅面临获得政府许可的合法性问题,还要争取获得社区居民对其的“信任”。信任是社会关系的粘合剂,它能使原本互相孤立的个体建立起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提升个体行为的效率,从而使社区治理也变得更有效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信任并未得到充分体现,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不容乐观。
我们看到城市在推进社区养老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忽视社区为解决这些问题所做的努力。笔者试图通过构建互动频繁的社区关系网络明确各利益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阐释所调查社区在社区养老方面的建设经验。
三
在中国公民社会初步发展的大背景下,现实的社区治理中可以说形成了由政府、社区、社区非政府组织、居民等多种主体构成的关系网络,四者之间通过协商、谈判、合作,共同解决社区公共事务。
老年人进入老年期后通常会面临角色转换问题,新老角色交替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而这种不和谐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年人的孤独情绪、悲观的未来观及对生活的无所期待,加之老年撤离理论对公众潜移默化的影响,老年人对社会的依赖感愈来愈强,同时对社区的参与程度也愈来愈低。面对这种情况,扬州市政府号召各级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老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老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宣传老年人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大力表彰在发展老龄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重视老龄事业和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此外,政府应协调好与社区的关系,可以通过权力下移,把大量的管理职能从市、区级政府下放给社区。这样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大量的公共服务沉淀在社区,政府不再是社区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和社区公共事务的唯一管理者,政府与社区的合作互动由此形成。还有,政府应激发广大居民应对老龄化大潮的行动力,提高公众参与意识,通过政策补贴等具体措施切实保障居民利益。
在社区这一自治领域中,非政府组织相比较于政府而言,在整合社区资源、援助弱势群体、推动社区自治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是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职能转变为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了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非政府组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能否处理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决定政府职能能否顺利转变、非政府组织能否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从政府角度来讲,应把非政府组织当作社区治理的好搭档,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扶持与规范。我国以往的一套被动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不符合形势的发展,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政府要通过政策与法律建设,为其建设稳定的发展平台。如扬州市政府把老年设施建设和为老年人服务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专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基层社区老龄工作队伍,积极探索总结退休职工社区管理新模式、新经验,不断提高社区老龄工作水平。从非政府组织的角度来讲,要尽快完善自身内部建设,增强自治能力,并接受政府指导和公众监督。
布迪厄提出,所谓社会资本就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些持久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的网络,这一网络是同某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老年人由于其社会地位的改变,由原来的主体地位向闲暇角色转变,社会声望和权力地位下降,引导和控制社会舆论的资源呈现缺乏状态,故而难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社会政策产生主动性影响,在社会中逐渐沦为弱势群体。笔者所调查的两个社区面对这种情况,通过一个增权的过程,改善老年人社会资本缺失状况。如文昌花园社区居委会通过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文体活动,为有一技之长的老年人举办“展览会”、“音乐会”;针对社区内“空巢”家庭比例大的情况,发放“社区温馨卡”、开通求助电话热线、设立“雷锋信箱”, 为社区老人架起沟通的桥梁;第三,让老年人继续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比如说在年轻一点的老年人和年老一些的老年人之间建立“一对一”帮助体系,将社区养老中心不太复杂且有零碎的杂事就交由养老中心的老人去做。在社区养老中心逐步形成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参与的工作体系, 这同时也是社区老年人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一条有效途径。
此外,非政府组织也是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途径,是沟通政府与居民的桥梁。非政府组织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实际惠民行动取得社区居民的支持,在社区内平衡好社区组织、居民与自身的关系,切实取得居民对其的信任。
社区养老工作任重而道远,妥善处理社区关系网络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将会使这种新型养老模式在和谐社会的大条件下,真正发挥它的实际功用。
[扬州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课题(项目)成果,项目批准号:348]
参考文献:
1.张东敏.人口扰动下的陕西省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趋势研究[J].人口与发展,2010(5)
2.田北海,张晓霞.近代以来香港老年社会福利模式转型的制度主义分析――兼论对内地福利制度改革的启示[J].江西社会科学,2008(2)
3.孙璐.缺失与重建:中国城市社区社会资本探析[J].理论导刊,2007(5)
4.李玉玲.社区居家养老:文献综述[J].江海纵横,2008(1)
5.胡晓平.社区养老:我国养老服务的新模式[J].铜陵学院学报,2010(3)
6.董红亚.中国政府养老服务发展历程及经验启示[J].人口与发展,2010(5)
7.梅陈玉婵,齐依,徐玲.老年学理论与实践[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8.王俊霞.人口老龄化与社区养老[J].求实,2003(S1)
9.王娟,李莉,林文娟,王枫,陈端颖,庄红平,况成云.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老年人口养老需要研究[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6)
10.王苍龙.社会资本理论视角下的老年期角色转化问题及其对老年社会工作的启示[J].西南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商学院 江苏扬州 225009)
按照县委关于“**”主题教育要求和民政局党组主题教育活动安排,为深刻检视问题,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推进主题教育和实际工作两促进、两不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立足自身职责,结合省市养老服务工作要求和当前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深入全县5所农村敬老院以及相关乡镇,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质量提升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至2018年底,全县人口数为x万人,60周岁以上老人x万,占总人口的x%。其中60-69岁老人x人,占老年人口的52.3%,70-79 岁老人x人,占老年人口的35.7%,80-89 岁老人x人,占老年人口的11.2%,90-99岁长寿老人x人,百岁老人x人,高龄化趋势明显。目前,我县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全县共有x家公办养老机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大院等老人活动场所x家。
一是发展格局初步构建。以农村闲置房屋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为基础,以农村幸福院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以县福利院、 乡镇敬老院等机构养老为支撑,以“互联网+养老”的信息平台和网络为纽带,以和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为保障,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补充,全县“六位一体”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设施建设成效明显。至目前,全县建成县福利院x家、 x农村敬老院家、农村幸福院x处、日间照料中心x处、农村老年人娱乐活动场所xx处。已建成投入运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xx处,养老床位总计x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x张,全县养老机构共入住老人x人。近年来,县民政局和相关乡镇按照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全面开展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集中实施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不断提升。
三是网络建设加快实施。甘肃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已采集录入60岁以上老人信息xx条。与县和谐医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静宁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运营合同,制定了《静宁县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运营方案》,采取自主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用工的方式,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全县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 和“12349便民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办公场地布设、工作人员招聘、部分硬件设备采购,正在开展城区老年人数据普查、档案建立,正与电信部门衔接接入12349便民热线、与相关服务商街接确定服务内容、与相关网络公司衔接设定服务公众号、与相关金融部门街接定制服务二维码,并着手准备开发城区15分钟服务圈APP. 通过上门巡诊、家政服务、送餐服务、护理服务等,为社区老年人24小时提供助洁、助购、助餐、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医养融合探索发展。在县福利院设立了医疗护理站,聘用专业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和康复员各x名,基本满足了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服务。建立危重病老人定时巡诊制度,开通在院老人急救“绿色通道”,开展疑难病会诊等业务,基本解决了入住老人最为关切的生病就医问题。积极开展康复服务项目,重点对脑血栓后遗症、肢体偏瘫等失能老人开展康复评估,坚持长期性、综合性康复治疗和功能锻练;定期开展老年人保健知识讲座,为每位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体检。各农村敬老院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确定具体医疗服务人员定时上门开展医疗服务,并根据不同老人的身体状况、生活能力、 服务需求,分级制订医疗护理计划,实行亲情化、个性化的服务,有效提高了医疗护理服务水平。
五是规范建设全面推进。建立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严格对照评估指标履行评估程序,运用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六项指标,初步对全县特困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提供了准确数据。从食品、消防、用电、取暖等重点安全管理方面,为各农村敬老院购置了食堂消毒柜、电冰箱、食品留样柜等厨具用品,配设了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提示牌等消防器材,更新了院内老旧老化用电线路,安装了节能、环保、安全的壁挂式电暖采暖设备,督促指导各敬老院建立健全了出入登记、日常巡查、值班值守、清扫保洁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敬老院安全规范运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拟购买服务人员x多人,对全县所有特困老人开展保洁、护理、探视等上门服务,其中为各敬老院购买服务人员x人,专职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实施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累计组织参加省市县各级养老服务培训xx人(次),培训养老护理员xx余人。 ? 4人有证
二、结症分析
从全县养老服务发展的制约因素上看,主要存在“五难”的问题。一是土地审批难。目前全县用于建设的用地指标非常有限,而用于养老的土地指标更是少,因为没有可用建设用地,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无法开展项目投资。二是资金落实难。由于我县属六盘山片区特困地区和甘肃省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预算几乎为零,全县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资金全部为省级补助资金,由于申请上级资金审批手续严格、环节复杂、时间较长,致使李店敬老院、四河xx、红寺xx等项目建设至目前仍有缺口,制约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度。三是工作协调难。养老服务业发展涉及部门众多,一个养老机构从立项建设到运营管理,涉及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诸多部门,办理手续繁多,存在协调难问题。四是监督管理难。当前全县各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权限划归当地乡政府所有,虽然各相关乡镇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但由于在乡镇一级未设立民政工作机构,加之乡镇日常忙于其他重点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乡镇对敬老院的监管责任不明、措施不力、消极懈怠。五是人才培养难。目前,全县各养老机构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初、中、高级的养老护理员仅有xx人,对于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所需的专业护理人员缺乏,尤其是养老护理专业毕业或医学护理毕业的专业人员更是匮乏。
从全县农村老人的生活现状和养老意愿上看,主要存在“三乏”的问题。一是收入贫乏。调研发现,大多数农村老人生活保障的主要来源是自己的劳动收入,主要依靠子女供养。老年人每月的可支配收入在x元左右,用于养老的资金非常有限。二是精神匮乏。现在农村老人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但精神相对空虚匮乏,单独居住的老人面临着生活保障、日常照料、精神慰藉三大挑战,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老人的子女经济收入一般,难以很好的照顾老人,不少老人正面对心里危机的困扰。“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是多数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写照。三是观念缺乏。许多老人认为进敬老院,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大多数老人不愿走出家门。同时一些老人对社会化养老模式了解不多,对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缺乏自觉意识,居家养老仍然是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
三、改进措施
综合分析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当前国家、省市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最重要的是社区居家养老,最需要的是护理型养老机构,最薄弱的是农村养老,最缺乏的是专业化组织服务队伍。因此,在工作决策部署上重要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拿出实招硬照,着力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改善养老基础设施。按照当前全县农村敬老院布局和实际配置,结合各敬老院周边区域老人实际需求,大力争取实施百万院床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入院老人数量,配齐完善饮食、娱乐、健身、护理等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敬老院管理跟得上、服务有质量,逐步把x所农村敬老院打造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申报争取省市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对基础设施老化、承载功能落后的古城、甘沟x所敬老院进行拓展重感对成。界石铺x所顿老院进行改道提开,并持续延伸建设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以养老基础础设施的不断健全完善,努力带动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二是着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突出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和主体地位,以和谐居家养老服 .中心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采集老人数据信息,加快建成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养老信息数据库,促进社区老人与服务商有效对接,实现对社区养老热线、基本养老服务、老人健康档案、养老服务组织的资源整合,普及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一站一中心”为主要内容、功能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将专业服务引入社区和家庭。
三是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进一步健全县福利院医疗护理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配备相关医疗设备,从病理、护理、心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聘请充实专业医疗护理人员力量,切实保障入院老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以健康扶贫为契机,充分发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敬老院医护需求与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农村敬老院康复护理功能。
河北:创新养老服务体系新模式
推进“多院合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
2007年河北省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仅为1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从2008年开始,河北省集中力量在农村敬老院建设上寻求突破,基本解决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省财政专门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各地敬老院的建设。
经过几年的努力,2011年底全省五保供养床位数达15.7万张,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比全国高出20多个百分点。从实际出发,实行了“五个一”工程(建一个小菜园、一块小良田、一个小猪舍、一个沼气池、一套太阳能),丰富了功能,节约了费用,一举多得。
在集中建设农村敬老院的过程中,发现民政系统的福利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功能弱、布局散、设施破、环境差等问题。这些机构虽功能相近性质相似,但各自独立各成一体。着眼于整合这些资源,提高建设和服务水平,按照统一领导、一院多制、分区管理、经费来源渠道不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多院合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尝试和推广。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0多亿元。到2011年底,全省县建县管敬老院达到630所,其中“多院合一”型达到164所(床位数3.5万张)。
2011年春节期间,总书记在保定顺平县视察,对“多院合一”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2008年,邯郸市肥乡县前屯村创建了河北省第一家农村互助幸福院,由村集体提供场地及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吃、穿等生活用品由入住老人自己负担,老人之间互相照顾、互相服务。农村互助幸福院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农民的一个创新、创造和创举,它的核心是穷要养老,也能养老,只要政府搭建平台,空巢老人完全可以利用互助的形式实现养老。
2011年初,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深入到肥乡县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明确了定位、定向、定策等重大问题,认为“农村互助幸福院是一个新生事物,符合农村实际,代表了农村养老的发展方向”。
实现“一键通”呼叫网络全覆盖。
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头戏。河北省按照有房、有网、有服务的“三有”要求,立足于政府主导、少花钱,采取以市场换网络的办法,在全省开展了以“12349”民政服务热线为主的多种模式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
到2011年底,“一键通”已覆盖到了全省所有的172个县(市、区),入网老人达到37万多人,服务加盟商达到3万多个。在实际操作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 由民政部门组织指导,网络公司与投资商合作建设呼叫中心,搭建服务平台。各类服务商和老年人加入网络,实现供需对接,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医疗急救、家政服务、商品配送、生活照料等多方面服务。
北京:创新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为解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北京市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养老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确立并实施了“9064”养老服务模式,初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九养”政策。
北京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的原则,整合公共财政、福彩公益金、残疾人保障金、失业保险金等各种资金,统筹考虑养老、助残和就业等工作,提出系统解决居家养老(助残)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开展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活动;建立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并于2011年将范围扩大至95岁;为老年人、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使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享受到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建设托老(残)所5305个,为日间托老托残创造了必备条件;招聘了4400名养老(助残)宣传员;为全市配备322辆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为4万户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向有需求的老人、残疾人配备近20万台“小助手”电子服务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基本满足了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需求。
完善社区托老护理功能。
完善市、区(县)、街(乡镇)、居(村)养老管理和服务功能,提供教育、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场所,承担日间托老、就餐、精神慰藉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社区护理院建设试点工作,推广社区托老助残经验,解决老年人社区托老问题,重点满足6%高龄、独居、空巢、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需临终护理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加快建设养老机构。
2008年,北京市养老床位总数只有4万张,“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按照养老机构“四化”发展新思路,通过政府统筹和政策引导,养老机构快速发展,特别是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新增1.5万张养老床位列为市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重大项目。通过对床位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和资金引导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养老机构的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01家,建成床位7万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占全市总养老床位的60%。
上海: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
截至2011年底,上海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人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0%以上,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扩大到26.2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7.5%;养老机构床位发展到10.2万张,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3%,率先实现了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的目标,初步形成了“家庭自我照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
加快发展养老设施。
将新增养老床位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推进。“十一五”期间,连续5年建成5万张养老床位。目前,全市有养老机构631家,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48%,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52%。
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政策引导、财力补贴、服务购买等方式,积极调整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托等服务提供。
统筹服务资源。盘活存量、创造增量,通过闲置厂房、宾馆旅社的功能转换,建造社区型养老机构;有78家养老机构纳入了医保联网结算,为入住老人就医提供方便。
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建立与补贴机制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按照《上海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统一开展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评估后属于经济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由公共财力提供服务补贴。
建立服务机构和队伍。在市、区县、街镇三个层面建构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成立233家社区助老服务社,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326家,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450家,形成3.3万人的社区助老服务员队伍,600多人的养老评估员队伍。
拓展服务内容。拓展以“六助”(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的就餐、助浴、养生、精神慰藉等服务。服务普及26.2万名居家老年人,其中约13.3万名老人经评估得到服务补贴。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推进老年活动室社区全覆盖。全市社区老年活动室有5912个,丰富老年人晚年精神文化生活。
【关键词】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照顾;资源整合;分类补贴
一、居家养老服务概述
(一)相关概述
1.内涵。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2.特征。(1)以社区为服务载体。(2)服务对象的公众化。(3)服务内容和方式的多样化。(4)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福利性与服务性相结合。
(二)地位和作用
(1)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充分尊重老年人的需求。(2)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代际和谐和邻里和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3)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解决养老服务的难题。(4)有利于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中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状况探析
(1)相关规定及政策溯源。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起源于社区养老服务,1987年,民政部提出了发展城市社区服务的思路,各地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包括为老服务在内的社区服务系列;2001年6月民政部在全国广泛推行“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决定用2~3年时间利用全国福利彩票资金总额的80%,在此背景下,开始在全国各地推行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2008年1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2010年11月,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进一步强调了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发展的具体要求。(2)发展状况。第一,总体状况。从总体上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朝有序化、专业化得方向发展,各地在贯彻实施政策时也能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第二,各地实践特征。一是政策保障。北京、浙江、上海、宁波、青岛等地对针对居家养老服务推行中需要着力解决的具体问题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给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二是分类补贴。采用分类补贴的新型补贴形式,将老年人按照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状况和经济收入状况等标准进行适当分类,政府提供不同的补贴标准,对补贴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三是形式多样。普遍采用将走出家门到社区接受服务和上门提供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从根本上满足各方需求,并探索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服务内容和形式。四是服务队伍建设。各地普遍采取增加专业服务人员人数、提高人员素质、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的措施,推进专业化服务队伍的建设。
三、当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主导和政策保障问题。(1)政府责任不清。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面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和合理的定位,造成各地的服务提供主体不明,同时还存在政府到底应该购买过少服务和又有多少由社区或民营机构自行承担的问题不明确的现象。(2)政策扶持不足。在宏观的政策层面,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业的规划和政策扶持相对缺失,致使无法形成有效的保障机制,进而影响了居家养老服务向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3)资金投入问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提供和服务机构的建立基本上都是由政府出资的,资金来源的渠道单一,如此一来,一旦政府部门的经费紧张,再加上居家养老服务所具有的补贴的服务对象少,资金数量较少的特点,居家养老服务就只能依靠经济较为困难的基层社区,发展举步维艰。(4)资源整合问题。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源分配和整合规划的缺失,导致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的不健全,同时对服务资源的管理也较为混乱,出现了多头管理的现象,并且对资源的性质也没有明确的说明,造成资源的浪费。(5)机制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完善。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三是管理机制缺失。
2.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问题。居家养老服务的种类是比较单一的,主要关注的仍然是狭义上的特殊老人群体(孤寡、高龄、独居等困难老人),对于其他老年人服务的提供方式也以文娱活动居多,严重缺少服务技术含量较高、花费较大的服务。
3.社会参与和中介机构问题。由于服务提供主体的单一性,社会力量对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参与十分不足,这一方面在无形中加重了政府的负担,造成责任不明和定位不清;另一方面也会降低社会机构或中介组织的积极性,使得养老服务无法实现社会化和可持续发展。
4.人员队伍建设问题。作为资源投入的一个重要方面的服务人员,目前普遍存在着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基本上由社区居委主任或书记兼任,缺乏系统的管理模式和策略;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工作人员习惯上被称为“助老人员”,其主体大部分为下岗失业人员或是外来就业的一般受聘人员,由此就存在着素质水平不高,专业化程度低的问题。
四、解决措施
(1)政府明确自身责任,采取相对有效地措施。首先要对养老服务高度重视,使之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手段。具体而言,在基金投入上,各地要把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经费纳入当地的年度财政预算当中,也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在政策扶持方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在管理方面,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更好地整合和协调资源。(2)服务形式要多样化,内容有针对性,落实分类补贴制度。老年人由于存在不同的差异化需求,就需要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首先应当熟悉社区老人的基本状况和需求,可以将相关信息计入网络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方便日后管理;继续推行和完善分类补贴制度,根据多种标准将老年人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从而提供具有不同侧重点的服务。(3)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充分保证服务质量。要扩大服务人员的队伍,并且设定严格的准入机制,持证上岗,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标准,对于专业人员可以通过考试的形式选拔,而对于再就业人员则可以将标准放宽,由强调知识储备转向侧重于实际性操作。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是一项能够应对老龄化危机,切实解决“未富先老”的问题,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的新型养老模式,它是建立在居家养老基础上、以社区为依托的、不同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养老服务提供方式,具有内容形式多样化、主体多元化和服务对象公众化的显著特征。随着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我国的不断实践和探索,形成了不同于国外社区照顾的新型模式,突出了分类补贴等措施,体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如政府职责和职能转化问题、政策制定和资金资源的配置问题、社会化不足、人员队伍建设等问题,这就需要多方主体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解决,使居家养老服务真正发挥促进民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董红亚.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4(1)
[2]郅玉玲.和谐语境下的老龄问题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5(1)
[3]赵曼,吕国营.城乡养老保障模式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12(1)
[4]王萍,李树茁.农村家庭养老的变迁和老年人的健康[M].北京:社会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2(1)
[5]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中国老龄工作年鉴(2008~2009)[J].华龄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