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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关系
一、对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基本概述
技术创新在广义上的概念其实是对生产技术的创新,即将全新的生产技术引入生产过程中,通过对生产技术的创新,以此完成经济效益的获取[1]。人们对于创新的应用十分广泛,各个工作领域都可以被应用到,其中在经济领域中创新主要被应用于通过技术创新推进生产技术、经济效益的发展。知识产权在概念上是指对思想以及专利等进行法律意义上的保护,同时知识产权也是对人们在进行文化知识创造以及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对其成果进行保护的有效途径[2]。因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知识、技术拥有者的尊重与保护,是对知识技术成果的维护。知识产权自身是无形的,由于知识产权是对知识成果的保护,所以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体现,同时知识产权自身又是可以复制的,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一定的知识成果在网络中都可以进行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借鉴;另外知识产权还存在一定的特有性,即知识产权专利。
二、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关系概述
(一)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也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优化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对技术创新成果以及技术拥有者的尊重及保护,与此同时,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也从另一个层面代表了我国文化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以及对于产权维护意识的提高。近年来我国科技在不断进行发展,对技术的创新也不断多元化,因为技术创新不断的发展,使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进行了一定的要求,之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制度已经不再适用于现阶段技术创新发达科技时代,尤其是现在互联网科技发展的迅猛,对于网络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还需要在进行技术创新的同时不断进行完善。在网络中一些相关知识内容、技术方法在其保护层面都存在一定的漏洞,对其产权的保护还需要进行完善,否则知识、技术内容一旦进入网络就会失去保护,导致侵权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在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同时也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的优化。
(二)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也是对技术创新过程的保护
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技术创新过程的保护,由于技术创新是个人在技术思维方面的创新与实践,通过相关法律与制度完善对技术知识产权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也是对保护技术创新过程的保护[3]。其一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其实是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建立的,同时也是在技术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对其进行不断优化;其二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因为有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有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其三在进行技术创新之后,面对技术创新的成果,需要对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优化与完善,因而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三)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在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对技术创新成果通过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保护,是实现个人或者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个人或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首要目标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或是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进行技术创新的同时并需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有效的推动技术的创新。在取得技术创新成果之后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在技术的使用上才能更加具有合理性以及科学性,从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其他工作人员的重复劳动。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在人们进行工作的积极性上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一个技术创新成果的出现,是技术拥有者个人思维成果,如若对其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其成果随意可以内借鉴、模仿,那么人们在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在人与人之间的合作竞争中就会存在不平等的现象。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具有很大程度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对技术创新过程的保护,通过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优化,从而大力推动了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发展进程,提高了对于技术创新的水平。
作者:刘佳琪 单位:吉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贺贵才,于永达.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关系的理论分析[J].科研管理,2011,11:148-156+164.
[2]汪海粟,韩刚.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关联研究述评[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4,04:151-155+150.
关键词:美国 制造业 知识产权 保护 启示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c)-0232-01
1 美国制造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概述
在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重振制造业已经成为美国总统和国会关注的重要议题,围绕加强制造业和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整正逐步展开。作为全球经济和制造业强国,美国在重振制造业方面的一些新认识、新举措和新战略,对我国制造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上述制造业发展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变得十分重要,并衍生出新型的知识产权议题。例如,在软件方面,五十多年前就发生了窃取蓝图的间谍事件,那时窃取起来还比较困难。但如今有了互联网、软件、网络战争,使它变得不再困难。这些高超的科技,包括专利设计的CAD文档,都是必须被保护的知识产权,在网络战争中要特别重视这一点。美国对于知识产权的经典论断是,每个人都是专家,而又似乎没人是专家,强调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必须十分严谨。目前美国正处于敲定一项细则明确的文件的过程中,并尝试尽可能地纳入各种细节。美国能提供并拥有的是:法治、保护知识产权和供应链安全的能力。大学的合作、围绕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之类的行业中心的聚集能力中都很好地关注了知识产权议题。就此,企业可以很好地使用各种工具,来对知识产权加以保护。
2 美国基于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
合作视角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从会员协议出发,合作各方会在会员协议中置入知识产权的构想。例如,国家国防制造业加工中心商业运作模式的基本原则是,帮助客户解决技术问题的行业,不保留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规范属于任何使用其研发新产品的公司。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进行新的研发项目时,合作各方要求团队审慎地申报这一项目中含有的先前存在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的话,团队可以不用提出,合理处理。在研发活动中,若团队发展了属于本团队的知识产权,那么团队仅仅能在此范围内行使该知识产权。另外,还可以借助获取“美国制造”财团内部的知识产权的方式来进行知识产权的使用与保护,这种方式强调平衡点的使用,通过收费向成员们分享这些知识产权。
参考美国合作视角的只是保护机制,我国政府部门应在科研院所内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法律人才。在科研院所内成立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机构,强化产学合作,让科研人员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研究中,而不是放在如何对技术成果进行保护以及如何产业化上。鼓励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创新者通过技术股份形式与企业合作,加大后期产品的开发力度,促进双方技术合作和资源组合,提高技术转移的成功率。
3 美国基于企业合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在观察知识产权问题时,美国遵循三项指导原则,这三条原则是在方案成形的过程中制定的,然后,每个项目提案均需包含自身知识产权管理计划,类似于美国制造所采取的做法,使项目团队能够真正获得授权,能够决定如何实现相关技术的商业化。
首先,企业必须通力协作,将知识产权拿回谈判桌前。美国有一些企业的项目需要先前知识产权的存在,但对于企业而言,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的准则仍然是希望能够将知识产权摆到台面上来,让项目能够在这些知识产权的基础上顺利推进。另外,一些机构也在摸索如何保护此类背景知识产权,同时拿出具体细节,这样知识产权所有者就会知道保护知识产权有流程和程序可依。
第二项基本原则关乎商业化,就是帮助美国企业更具竞争力。因此,必须有个真正由商业驱动的授权计划或所有权计划。以会员层级为基础能给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成员带来一定益处。例如,价格最低的层级约需500元入会费,顶级一年则需40万美元的会费。与此同时,根据企业所属成员类别,可向您提供一定的权利与特权。最重要的是,这些会员企业能够在内部使用这些技术,完善企业业务流程,能够为企业提供独家商业化机遇。
指导原则的第三个要素是努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科研院所,旨在促进公共私营部门的伙伴关系的种子资金。美国政府在未来五年间,对于这些首批科研院所而言,政府将从投资者转型为客户。科研院所及其成员必须做好准备,迎接五年后种子资金投资者离场、客户进场的局面,而且需要保持发展的可持续性。
借鉴上述经验,我国还应加快成立和健全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机构、咨询机构以及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服务机构,为知识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及商品化进程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保护和服务,为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通过立法和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规范高校的技术转移,为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提供宏观的政策指导和宽松的环境,从而调动高校科研人员、企业及政府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技术转移得到健康迅速的发展。
4 结语
总体而言,美国的知识产权政策是一个多层次复杂的系统,将知识产权领域的大部分内容与美国经济和科技政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美国知识产权业务模式,在于确保科研院有所回报,以持续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能允许我们使用此类知识产权培训工人,并向中小型企业展示如何使用此类技术。作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典范,美国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改革专利授权措施以及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随着美国国际贸易政策的调整,美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在当前知识产权立法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成为美国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优化知识产权资源与组织法案》的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执法联合战略计划》的公布以及正在如火如荼协商中的《反假冒贸易协议》(草案)都表明了美国政府在国际和国内层面致力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决心。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保证我国在以高科技实力为基础的各国综合国力竞争中取胜,我国有必要借鉴美国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快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及各项改革进程,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产业化,尽快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战略。
参考文献
[1] 陈高翔,吴少锐.美、日、韩知识产权战略及对我国的启示[J].商业经济,2011(3):6-8.
[2] 左中梅,王智源,盛四辈.中日韩知识产权战略比较研究[J].学术界,2011(1).
[3] 程文婷.各国知识产权战略部署:以美日西为例[J].电子知识产权,2011(Z1).
关键词:公证;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世界贸易组织将知识产权定义为人们对其智力创造成果的利用的排他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知识产权定义为“对智力创造成果的利用和控制的权利”。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知识产权领域内容不断丰富,但是,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许多问题。
一、公证制度与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一)公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规定公证指的是法定公证机构依据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从法律层面来说,公证具有一定特征,首先,公证主体:公证机构,非公证员,以机构为本位;公证的基础是自然人、法人等的申请;公证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照申请―审批―出证程序进行办理;公证对象:民事法律行为、文书、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二)公证制度与知识产权保护
1.知识产权保护中,公证具有证明力和独特证据效力
公证是一种证明制度,是公证件机构确认公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公证证明由国家专门证明机关进行,所出具的公证书得到法律的认可,因此具有强大的公信力。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生活各方面都逐渐涉及到公证活动,推动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便利。除了证明力,公证还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国际活动中,公民国籍不同,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需要一定的公证证明。也就是说,如果某一个公民获得了某一个国家所颁发的知识产权证,如果想要在其他国家使用,则要经过相关公证机关的公证证明,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公证证明力。公证机关公证后,相关事实具有的法律证明力能够排除他人异议,确认知识产权的主体资格。
2.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
若知识产权遭到侵权或者应一方违约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当事人双方可就相关违约内容进行约定,协商后达成一定的协议,并对协议进行公证,该协议则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也就是说,公证机构对当事人认可的协议进行法律公证,该公证书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强制执行力使当事人直接进入到法律执行程序中,而不需经过诉讼环节,能够及时实现公证债权,为当事人知识产权的维护带来便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一)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公证确认公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经公证后,其证明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加上其域外法律效力,整个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公证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能够在法律上保护知识产权者的合法权益,确认知识产权主体性,在知识产权转让、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为知识产权继承人的确认提供法律证明,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中提供证据。
(二)知识产权仲裁和诉讼中充当证据
在知识产权纠纷进行仲裁和诉讼时公证具有强大的证据效力,《民事诉讼法》对此明文规定,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后。人民法院应该将其认定为事实根据,“当事人无需再进行举证”,在诉讼活动中,与一般证据相比,公证证据更加便利,一般证据的采纳需经过法定举证和质证程序,审判人员审定其事实性后裁定是否采证,而公证证据无需当事人的举证,审判员无疑义后可直接采证,而无需进行法律的审查,世界各国均普遍认可公证的证据效力。知识产权公证后具有证据效力,在纠纷诉讼中能够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能够维护被侵权者合法权益
若知识产权遭到侵权或者应一方违约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当事人双方可就相关违约内容进行约定,协商后达成一定的协议,并对协议进行公证,该协议则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公证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通过诉讼程序,直接进行到执行程序中,有利于侵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知识产权合同公证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法律较多,近年来,我国为了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对知识产权的法律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对其进行了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从事者必须要懂法,能够运用法律和法规等正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发达国家,企业都会设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门,专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通过法律途径对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可见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但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活动中,其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为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因此,订立知识产权合同办理公证能够运用法律的能力,适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知识产权合同公证的办理过程中,公证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严格审查合同,不仅能够帮助知识产权者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弥补其自身法律知识的不足。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实际法律实践中,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当事人提供证据较为困难,难以进行立案,公证证据是证据的重要武器。如果当事人具有公证证据,立案将会变得容易得多。但是我国知识产权公证制度尚待完善,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国家解决其中问题,同时借鉴国外先进法制制度,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成依法治国的目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