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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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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论文

第1篇

现行生态补偿财政政策的弊端

(一)中央政府层面出现的问题

1.在财政支出方面出现的问题。财政投入数量不足。首先是中央政府财政投入少。如国家自1978年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以来,对群众植树造林给予7~10元的定额补贴未随物价上涨而上调,造成实际投入下降。其次是地方政府资金过少,难以推进生态建设。如贵州省按其“林业科技推广规划”,从1996~2010年,共需投入林业科技资金3亿多元,平均每年2000万元,但1997年财政投入仅471万元。地方政府缺少了造血功能,是没有办法合理输出的。

2.财政收入方面出现的问题。一是我国缺乏独立的生态环境税。我国没有出台真正的生态环境税,有一些直接与生态补偿有关的财政收入,如生态环境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但费相比较于税而言,多了惩罚的性质,少了激励的作用。二是涉及生态补偿税种太少。现存的税种,名目少,设计粗糙,会造成污染的消费品得不到制约,稀缺的资源得不到合理的使用。

(二)地方政府层面出现的问题

1.地方政府服务能力局限。由于区域边界的存在,造成了区域的公共财政收入只来源于本区域,故区域财政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严格限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河流、矿区、森林等存在跨不同区域的资源,就会产生治理的权责问题。

2.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能力存在局限。地方政府在公共财政方面的局限表现为收入与支出责任的不对等。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需要资金为基础。国内外倾向于用政府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来分析说明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财政政策的措施

(一)财政投入政策

1.加大财政投入。政府财政应增加对生态补偿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防治,以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应用的投入;重点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流域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应运用非直接补偿的手段,如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物价补贴等,对节能减排、清洁环保的产品和项目予以大力支持。

2.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支出项目约30项,其中具有显著生态补偿特色的支出项目如退耕还林、沙漠化防治、治沙贷款贴息占支出项目的1/3,但缺少专设的生态补偿科目。因此,在政府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中,要增设生态补偿项目,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的建设补偿。

3.建立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现行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转移支付的方向多为纵向,即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的。应建立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行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以及流域上下游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

(二)相关税收政策

1.调整资源税。⑴扩大征收范围。一是征税范围应将海洋、湿地、滩涂、淡水等须加以保护性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列入纳税范围。从而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水资源问题。二是开征森林、草原资源税,以避免因过度开发而造成的破坏。三是将稀缺性的可再生资源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⑵完善计税依据。对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的合理配置应分两个层次进行:第一,以开采量为计税依据,设计合理的定额税率。在这一层次上解决的是绝对地租的分配问题;第二,以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设计合理的比例税率。在这一层次上解决的是相对地租的问题。⑶调整税率。在税率方面实行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即先在开采或生产环节实行定额税率从量计征,之后在销售环节根据销售价格再实行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消费品,如汽车、手机、一次性餐具、一次性塑料包装物、镍镉类电池、含磷洗衣粉等列入征税范围,并对危害较大的产品课以重税。同时对使用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低能耗交通工具实行低税或免税。

第2篇

根据云南地区部分乡镇机关单位目前的财政管理状态分析,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能够起到以下作用:

1.财政职能作用得以发挥

乡镇财政作为连通群众与国家的重要纽带,其对于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乡镇财政必须要实现有效的转变,在落实国家农村政策要求的同时,实现对自身所转变职能角色的适应。围绕乡镇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发挥管理社会事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展开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切实发挥出自身的职能作用,为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做出贡献。

2.实现乡镇财政合理应用

在加强乡镇建设,提升农村经济水平的目标下,乡镇财政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其目前尚未完成本质改善,尤其是教师调整为绩效工资后,乡镇财政压力明显增大,“保工资、保运转”的财政状态并未实现较大改善。在这种前提下,《云南省财政标准化建设规划(2012~2016)》得以颁布,这为提升乡镇财政水平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是想要单纯依靠国家政策来实现对乡镇财政状况的改善是不切实际的,因此还必须要加强县镇财政管理水平,以管理促进步,为实现乡镇财政合理应用做出贡献。

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办法

根据对乡镇财政管理遵循的原则的解读以及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作用分析,笔者认为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办法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实施:

1.提升乡镇财政保障调控力度

在这一环节当中,乡镇财政部门要做到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并进行财政预算的合理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的编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并将其纳入预算管理当中。在此基础上,要对自身的财政体制予以完善,对县级政府财政部门与乡镇政府财务部门支出责任的有效划分,建立匹配的财政体系,以合理的奖惩机制来鼓励和引导乡镇政府的工作行为,并帮助乡镇政府解决逾期债务,杜绝新债务的出现。

2.建立惠农财政工作新机制

在这一环节当中,主要有三方面工作内容:其一是对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进行创新。通过对补助人员的认定和审核,建立起上下协调、责任明确、操作规范的惠民补助机制。其二是完善农民财政补贴工作。以“一折通”的方式,来完成对农民资金的补贴与发放。并为其编制合理的数据库,以便记录。同时还要建立违规违纪举报奖励制度,以实现对农民资金补助行为的有效监督。其三是对服务机制与形式进行创新。以群众需求为基准点来进行工作机制与形式的改变,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打造服务性财政窗口形象。

3.强化乡镇财政监督职能作用

首先要加强对自身财务与资产的监管,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来提升乡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建立起健全的资产购买、处置、等级和台帐制度。其次要对专项资金的监督职能予以提升,强化乡镇财务对专项你的监管力度。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要实行全程参与,专项管理。对于上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但项目实施主体是乡镇政府的专项资金,要做到全程参与监管,以实现乡镇政府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与保护。再次,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对村级财政资金的支付、转移予以监督,全面规范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兵定期对村级财务人员、核算人员开展会计业务培训与经济法纪教育。最后要做好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通过有效监管来解决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行为,杜绝乱摊派、乱加码、乱收费的情况出现,将农民负担控制在最合理的状态之下,避免农民负担反弹情况的出现。

4.提升乡镇财政队伍综合水平

首先要对岗位管理进行强化,通过建立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台帐的策略,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统一备案管理,从根本上保证乡镇财政队伍的稳定性。其次要做好对乡镇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分期分批培训的方式来提升乡镇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与职业素养的提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基层财务人员到大学当中参加更为深入的配需,使乡镇财政业务进入到一个制度化状态下。最后要建立起科学的考核机制,通过将乡镇财政工作情况纳入乡镇、科室难度考核当中的方式,来对乡镇财政部门的责任进行明确,切实提升乡镇财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乡镇财政工作水平的提升提供基础保障。

三、总结

第3篇

乡镇财政欠缺一些较为有效的监督,进一步致使行政的成本太过高。确保我国行政机构自身的行政费用也会越来越高。在分税制进行改革之后,会有大多数的乡镇进一步展开了较为综合性的财政预算或者是零户统管的试点,但是那些较为传统的粗放式财政管理的观念却一直没有得到较为根本的改变,故而无法对自身所属的单位采取有效的管理以及监督。因为在实行分税制的财政机制以及农村税费的改革之时还没有实行有关的配套改革,因此导致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自身的配套资金、独生子女上的费用、畜禽防疫上的经费以及农村环境需要的整治经费、绿化的经费等等都呈现出了更加快速的增长,继而致使了乡镇财政自身的社会负担也就越来越严重。

二、乡镇财政税当前存在问题的原因

1.财政的制度不健全完善,乡镇财政欠缺有效的制度保障

中国基层政权不仅仅需要提供出义务教育、乡镇范围之内的基础设施、民生社保、或者是行政管理等等较多种地方的公共产品,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基层工作自身的投入都能够有财政的支持,故而制度上面就会致使乡镇财政出现很多的困难。此外中国的政府之间,财政的转移支付机制以及分税制机制的配套要求是有着很大差距的,故而欠缺规范、科学又稳定的要求,特别是无法适应农村税费在改革之后乡镇财政运转的需求。

2.乡镇欠缺严格的债务管理或者是约束制度

从一方面来说乡镇领导自身对政绩的不断追求,热衷在政绩形象工程上面的成本。虽然只是一些全民的招商、零地价的用地或者是无底限的优惠,都会导致一些地方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留下了许许多多的债务。在另一方面上看,大多数的乡镇都是因为上级的政府所下达的收入任务已经脱离出了实际但是没办法进一步完成,故而为了可以进一步应付考核,就只可以拉税或者是买税,利用借款缴税来满足举债交税或者是虚增的收入,这样不仅仅造成了财政收入的虚假,而且进一步增大了债务。欠缺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预算的约束一点也不严格,但是因为乡镇的人大或者是上级的审计部门,都会对乡镇的举债行为仍然进行欠缺的审计以及监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乡镇的债务增长。

3.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落后,财政“越位”和“缺位”共存

国家的机制在改革之后,乡镇却无法按照原来的方式去实施所说的“六套班子、七所八站”,而且,由于向下或者是横分流渠道自身的欠缺,造成了约束以及监督的机制有所缺失,尽管精简了一些机构,但是所执行起来的却也产生了减机构不减人的状况,使得机构的精减只是流于形式上。此外,乡镇政府依然还没完全从那些私人的经济领域之中退出来,有的仍然是把财政资金进一步投放到了一些竞争性的领域之中,有的甚至直接去干预经济。这不仅不利于政府对财政以及税收的管理,而且不利于政府的职能转变。

三、乡镇财政税实施新模式

1.健全地方性的财政管理制度,有效的去规范地方上的分配关系

第一,一定要去依据财权、事权相互统一的这个原则,进一步去合理的界定地方上每一级的收支范围,进一步去确保基层的政权可以正常的运转以及每一项事业都可以健康的发展下去。第二,在分税制的财政机制的总框架之下,一定要去有效改进并且进一步去完善转移支付的这个方式。确立起一个较为规范、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最终,需要完成非常完整的分税制度,进一步保证健全的地方税收制度,进一步去确保地方税的主体税种,确保较为合理的税收管理权限。进一步强化中国地方税的体制建设,确立一个较为合理的地方税权,进一步去完善优化地方税的结构,保证规范的地方税征管亦或是其保障体系。

2.精简乡镇政府的机构,加快速度转变政府自身的职能

全面去取消农业税,为了该乡镇机构的精简能够进一步提供出更为前所未有的宝贵良机。利用农业税免征的这个政策所产生的效力,能够进一步的大力到乡镇机构以及其人员的有效精简,进一步压缩乡镇的财政支出负担,确保乡镇财政能够有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在总体上面一定要能够本着优化乡级财政性的资源去进一步配置,确保建立起较为廉洁又高效的政府管理组织机制的原则,减少里面那些不必要的机构或者是一些财政人员的供养,进一步去节省节约行政费用所需的开支;进一步加快该事业单位自身的机构改革,将那些具备了条件的事业单位进一步地推到市场里面去;同时必须要清理出一些县乡财政的供养人员,进一步去增大人员分流的力度,保证有效的实施“减员增效”这一战略,进一步去减少行政的成本。

3.必须要立足于地方税,将已有的小税种进一步培育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

在没有开征新的税种的情况下,应当着力于将现有的地方小税培育为地方主体税种。实际上,小税种的收入比较少,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税收征管的水平和强度,如能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征管工作,其收入组织潜力将得到极大的释放。

4.推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加大培植乡镇的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