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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充分利用网上采购优势,规范网上超市采购管理,及时快速采购到质优价廉的物资,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按照省市局关于加强网上超市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税务局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项目设置说明
一、网上超市采购:是指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采购云平台和网络技术为载体,通过网上超市入围的各大型、正规供应商询价,采取网上交易的形式,在现实交易中完成采购的行为。
二、网上超市采购平台:指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采购云系统,为促成买卖双发交易而建立的平台。
一、网上超市采购机构:区税务局成立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区局的采购工作,财务管理科科长任小组组长,采购岗位设有查询岗、经办岗和审核岗。各岗位协同工作,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合理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网上超市采购人员:指采购办公室下设专门负责网上超市采购的人员。采购办公室确定2名工作人员,一人设置查询岗和经办岗,负责对各项物资货物的采购工作,一人设置审核岗,负责对平台所购货物进行审核确认,产生订单,完成采购工作。
二、申购经办人员:是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各部门提交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单,核实汇总后提报各采购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核同意后方可提报采购人员实施采购。申购经办人还负责办理接收发票、验收物资、费用报销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 组织分工
第一条 采购实施。区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网上超市采购物资的采购工作及采购账号管理。
第二条 监督考核。区局各级局领导、办公室负责对网上超市采购监督考核。
第三章 网络采购范围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耗材、五金、工具、劳保等货物。
一、固定资产:如电脑、便携式笔记本、办公家具、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等各类资产设备。
二、办公用品:签字笔、计算器、电池、订书机、直尺、垃圾桶、剪刀等日常办公用品等物品。
三、低值易耗品:U盘、鼠标、键盘等电脑配件;纸张、墨粉、墨盒、硒鼓等打复印物品。
四、五金工具、电气、劳保等:如老虎钳、螺丝刀、扳手等五金工具,洗涤剂、香皂等清洁用品,手套、肥皂、口罩等劳保用品。
五、其他杂项。在网上超市中可以采购到的其他各类杂项物品。
第四章 网上超市采购流程
第一条 账号管理。
区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在网上超市采购平台申请注册一个网络采购账号,委托专人负责管理并报市局装备和采购处备案。
第二条 计划采购单审批。
申请采购需求部门根据物资需求状况、使用数量等要求,提报采购申请单,采购申请单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其他注意事项编制计划采购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批确认后交由网上超市采购人员进行网上货物查询,实施采购。急需物品须有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先行送货。网上超市搜不到或供应商无法上架的货物在计划采购单上注明转到线下采购,由办公室申购经办人员负责线下采购。
第三条 网上采购实施。
网上超市采购人员根据计划采购单注明的货物需求,在网上超市平台上进行询价比选,贵重或采购金额大(单价)的货物必须三方询价并实施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采购计划执行。具体原则如下:
1.网购货物(尤其是有质保期的货物)必须注明生产日期。
2.网购货物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3.网上超市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落实好网购货物相关条件后,使用采购账号在税务采购云平台发起采购。
5.购买货物到货后,由办公室申购经办人员进行查验货物,验货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通知网上采购人员在采购网站上点击“确认收货”,完成采购。
6. 采购过程中应寻找有全国联保的供应商或商,以便做好采购货物后期使用中服务保障工作。
四、完成网上采购后,由办公室申购经办人员对所购货物进行验收、入库、报销等,完成整个货物购买、费用支出流程手续。
五、因质量问题退换货时,办公室申购经办人员和网上超市采购人员必须在验收货物时确定。并立即通知平台供应商出现问题原因,由供应商给予退换货物。
第四条 网上超市采购合同
一、网上超市采购货物,如单批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 ,需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才许可报送采购办公室采购岗实施采购,且必须与网上超市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安全要求和售后服务的需在合同别注明)。
二、网上超市采购在网络平台上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联系,商定好一切细节,以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签订带有水印的网络合同,供应商应将正本的合同盖好章后送交至区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时如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资料,建议网上超市采购人员对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予以保存留档,以作为出现纠纷后对合同条款进行谈判的证据。
第五条 发票及付款
一、在税务采购云平台采购中,必须要求货到付款。
二、在收货时看到发票并验真伪后才能进行付款,若发现无发票或假发票,询问供应商情况,要求申请延时付款或退货,并将此网上供应商投诉至税务采购云平台有关管理机构。
第六条 采购资料存档
申购经办人员完成签字后的入库单据、发票或收据等有效凭证,需备份一份,交至政府采购办公室,按照区局档案管理规定要及时入档,保存好各项凭证留作备查资料。
关键词:国有企业;采购质量;采购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047-01
一、采购质量失控的诱因
1.采购质量失去控制的外部因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和壮大,各类企业在采购管理方面都作出了非常有益的尝试。但是,随着物质资料的日益丰富,物流渠道的不断增多,多数物资的采购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这对于各类企业增加了选择机会,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市场机制还存在漏洞,存在细节约束不全面,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强等一系列问题。二是市场中的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感、道德自律不强,以致假冒伪劣和不符合价值规律的产品充斥市场,严重干扰了物资流通秩序,甚至导致了采购质量失去控制。
2.采购质量失去控制的内部因素
由于企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对采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直接的一个后果就是物资采购工作在保障运输安全生产和降低铁路运营成本方面发挥的作用不明显。
二、开拓思路,加强采购质量控制
1.要提高采购质量工作认识
只有高度重视采购质量工作,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的中心工作真抓实干,企业才能形成强大的内在动力,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同时,采购人员要善于沟通,通过沟通认同企业采购质量目标,贯彻执行企业采购质量策略。
2.建章立制,重在落实
要管理制度先行,明确各供应环节、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完善物资质量全过程管理。采购质量并不仅仅是采购部门的事,还与设计技术、质量管理、检验以及企业上层管理等部门有关。因此,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商讨、分析、明确质量职责,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加强配合和协作,保证质量职责的落实。同时,应对采购质量形成的各环节进行分析,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做到采购质量管理程序化。
3.抓住采购质量关键环节,完善供应商制度
选择优秀的供应商,构建全新的采购质量管理模式采购是企业与一个或多个供应商之间的交易活动,采购商品质量与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密切相关。经验表明,一个企业要是能将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质量管理精力花在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上,那么企业过程质量和成品质量起码可以提高50%以上。所以,选择优秀的供应商,构建全新的采购质量管理模式,加强供应商质量管理与控制,是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4.严把采购商品检验关,加强控制不合格品
企业应根据采购批量、采购商品种类与性质、价值以及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科学合理地制定检验方案,并严格按要求实施。检验应在双方认可的条件、方式和环境下进行,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记录,以满足可追溯性要求,并对不合格品进行质量分析,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防范措施落实。
5.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出现意外损失
物资采购设计到方方面面的安全问题,例如:人身作业安全、物资贮藏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等,只有把物资的安全作为不可忽视的一面来抓,才能保证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不出现意外损失。这种采购管理需要坚持和贯彻了一些原则。一是重源头,严格渠道资质审查,实行准入制度。二是实行招标比价采购,保证质量需求。三是谁采购谁承担物资质量责任。四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制度,完善物资质量全过程管理。
6.做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
采购质量的控制不能脱离人的操作,因此,要把人才的培养作为采购质量控制的中心环节来抓。随着国有企业中高科技手段的运用,一些企业把注意力放在硬件更新、设备改进等层面,忽视了对在职人员的培养,而采购工作是一项技术和业务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它要求采购人员不但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而且要熟悉采购业务,掌握一定的商品学、材料学方面的知识,具有一定的“识货”技能。对采购员的岗位应作为关键岗位来对待,对采购员要有明确、严格的要求,如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技术水平、文化程度、工作年限、社交能力等都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对采购员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对采购员的聘用应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能者上,庸者下。对在采购中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妥善处理,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予以奖励;对由于不负责或内外勾结采购假冒伪劣商品者应给予惩罚并解聘。
参考文献:
[1]徐杰等主编.市场采购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1.
[2]郑新.企业采购管理发展趋势研究[J]管理观察,2009(07).
[3]陈兵.加强采购质量管理方法与措施研究[J].市场论坛,2007(08).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施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县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自行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经财政部门授权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单位自行采购,也称分散采购,是指经财政部门审批,由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六条县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规章制度;
(二)汇总和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
(三)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并报县政府批准;
(四)审批政府采购方式;
(五)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六)考核县级集中采购机构的业绩;
(七)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工作;
(八)建立和管理县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九)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监督检查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十一)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十二)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十三)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第七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二)汇总和审核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三)协助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统一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四)按规定权限对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
(五)推动和监督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六)统一向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本系统有关政府采购的审批或备案文件、执行情况和统计报表。
第八条采购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规定;
(二)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逐级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政府采购的实施预算及有关资料;
(四)组织实施单位自行采购工作;
(五)依法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六)编报本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第九条集中采购机构是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事务,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采购人委托,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招标信息;
(三)记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使用情况;
(四)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五)统计县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执行情况。
第十条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集中采购的范围是县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及县人民政府和授权机构确定并公布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须经财政部门确认,可以实行自行采购,但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也可以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或具有政府采购业务资格的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重庆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重庆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告。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或成交结果。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的使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从财政部门建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二章审批和备案管理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审批和备案管理,是指采购单位或主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报送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或采购活动事项,依法予以审批和备案的管理行为。
第十六条审批事项应当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下列事项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批:
(一)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三)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操作文件、中标结果、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
(四)集中采购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五)政府集中采购的协议供货协议书、定点采购协议书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采购合同的变更,涉及支付金额的;
(六)采购人变更采购合同的;
(七)废标后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七条办理审批手续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审批单位应将填写好的有关政府采购的专用表册或需审批的政府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
(二)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审批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专用表册及相关审批采购文件材料后,经过初审认为其申报审批材料齐全的,应予以受理,当即办结有关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备案事项不需要财政部门回复意见。
下列事项应当报财政部门备案:
(一)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本系统有关政府采购的实施办法;
(二)部门预算追加应当补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已经批复政府采购预算的变更;
(三)政府采购实施预算、主管部门增加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四)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
(五)集中采购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集中采购机构制定的招标(或谈判)文件、评标报告、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以及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协议书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十九条申请备案单位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向财政部门办理申请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办理备案手续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备案单位填写《政府采购文件申请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连同应备案的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到同级财政部门。
(二)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备案单位报送的《备案登记表》及相关备案采购文件材料后,经初审认为其申报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场予以受理。
(三)财政部门通过审核,应当及时办结有关备案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备案单位报送材料的下列内容和形式进行重点审查:
(一)招标(或谈判等)文件格式要件构成,以及有关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内容、采购时间、程序、评审方法及评标(成交)标准是否合法、合规等;
(二)评标(或谈判等)报告格式要件构成,以及内容是否符合规定,采购信息是否在市级以上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告,供应商数量、评委会构成及人数是否合法、合规等;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签约供应商、标的、数量、价款等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并与中标(成交)结果相符等;
(四)委托采购的项目,有关采购文件和结果是否经采购单位确认;
(五)财政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审查发现采购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应告知申请备案单位,由申请备案单位自行改正后重新备案。否则应不予备案登记。
第二十三条采购文件备案登记后,申请备案单位需对备案登记材料进行变更调整的,应当自变更调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时交回原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四条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应当凭备案登记的政府采购合同,按财政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采购资金的支付和报销手续。
备案登记的采购文件,是各级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和办理采购资金拨付的法定凭证和主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采购文件的法律责任应由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承担,不因财政部门的备案登记而转移。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和申请备案单位应当加强采购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备案文件的使用和档案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5年。
第二十七条在审批和备案管理中,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对采购单位的审批和备案管理权限授予其主管部门办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财政部门负责审批和备案的事项除外。
第二十八条采购单位其委托的采购机构未按规定将采购文件报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登记的,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给予处理;供应商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提起质疑、投诉,有关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和查处。
第三章政府采购预算及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程序:
(一)政府采购预算按与财政经费领拨关系进行编报。
(二)采购单位应将编报的政府采购预算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应对下属单位报送的采购预算进行初审、汇总,并将汇总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附所属单位采购预算)报送财政有关业务科室。
(三)各单位根据年度预计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凡符合集中采购目录的,应将项目构成、使用单位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填表时的市场价格)、总价、资金类型、供货时间等,根据县政府公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分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逐一进行编列,全部细化到具体的品目。
(四)财政各业务科室对各主管部门报送的政府采购预算应进行审核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汇总表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编制出政府采购预算草案,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形成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十条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有计划地组织政府采购;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政府采购。已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品目的,由单位提出详细的情况说明,经政府采购办管理部门核准后,才能安排采购。
第三十一条预算执行中,因预算变更(含追加、调整预算)或中央和市下达专款需要实行政府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实行政府采购。
第三十二条对已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由于特殊原因不进行政府采购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不能实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证明,并报财政审核;
(二)财政部门对不能进行政府采购的原因进行核实,提出拟办意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资金的归集。实行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资金,应通过财政部门开设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进行归集。
属于采购单位自筹资金和上级资金用于政府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在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通知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直接全额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属于协议供货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各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采购资金的支付。供应商供货完毕,采购单位应及时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约束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组织专业人员对所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据实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由采购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分别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采购资金属于预算内、外资金来源渠道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由国库直接支付给供应商;采购资金属于自筹资金和上级资金来源渠道的通过“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向供应商付款。属于协议供货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各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按其资金来源渠道分别作以下处理:对使用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年度预算经费和上级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其节约资金退还给采购单位使用;属于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其节约资金由财政部门调减单位项目预算经费。
第三十六条对于履约时间较长或采购资金量较大需分期分批支付资金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须制定出资金支付计划,定时按其政府采购规定的支付程序进行清偿支付。
第三十七条采购单位使用经营性收入购买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其采购计划须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由县各主管部门将采购预算和采购清单单独汇总,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管理
第一节政府集中采购
第三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当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第三十九条采购单位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集中采购开始前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委托协议应当具体确定双方在编制采购文件、确定评标办法与中标标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可就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验收等事项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办理。
集中采购委托协议可以按项目签订,也可以按年度签订一揽子协议,具体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十条在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过程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协议约定开展采购活动。
第四十一条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坚持规范与效率相结合原则,做好采购项目的具体采购工作。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干预或影响具体的评标工作。
第四十二条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接到采购单位项目委托后40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的紧急采购,应当在20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反馈情况。
第四十三条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编制计划。主管部门接到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后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并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
(二)签订委托协议。主管部门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制定操作方案。集中采购机构汇总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并与委托方协商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包括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方案。
(四)组织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采购方式,按照经备案或审批的操作方案开展采购活动。
(五)确定中标、成交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被授权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的,应当在集中采购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通知委托方,并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同时中标或成交公告。
集中采购机构不承办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事项的,应当在评标、谈判或询价工作完成后,将采购结果报委托方,由委托方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并发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公告。
(六)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节部门集中采购
第四十四条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主管部门负责部门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事务可以由财务(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办理,也可以另行明确一个机构具体负责办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事务,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机构承办。
第四十五条部门集中采购的评审专家应当从财政部门建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或询价工作。
第四十六条部门集中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细化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接到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后,应当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系统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范围,逐级下达到预算单位。
(二)编制计划。预算单位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编制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报主管部门。
(三)制定方案。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单位上报的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四)实施采购。主管部门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机构采购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
(五)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及时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向其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同时中标、成交公告。
(六)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采购合同履行及验收工作。
第三节单位自行采购
第四十七条单位自行采购可以由项目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机构采购。
第四十八条单位自行采购应当依据法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开展采购活动。
第四十九条单位自行采购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和审批管理。
第五十条采购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及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
第五十一条采购单位应当加强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建立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节协议供货
第五十二条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特定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由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
定点采购是协议供货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适用于通用服务类采购项目。
第五十三条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日常采购频繁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产品,或者通用服务类项目可以采用协议供货形式开展采购活动。
第五十四条县级协议供货制度、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由县财政部门制定并统一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中心实施的协议供货结果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十五条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结果(包括中标产品、配置及价格等),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同时以文件形式印发各委托采购的单位。
第五十六条采购单位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项目,一次性采购批量较大的,应当与中标供应商就价格再次谈判或询价。
第五十七条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协议供货制度,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均应严格按照采购中心的采购结果执行,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产品。未按协议供货规定进行的采购,不得报销和支付采购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产品或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人需要,采购单位可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向县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申请核准,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五十八条县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协议供货制度及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于未履行协议供货制度及合同条款的采购单位或供应商,按本办法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及验收管理
第五十九条采购合同由项目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也可以根据具体组织形式委托主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机构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
由主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政府采购机构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中标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履约。
第六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的签定应当以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实质性变更,更不得对中标供应商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第六十一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中标产品数量的,采购单位应在办理政府采购计划批复手续后,再续签合同,但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否则,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
第六十二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个别产品停产或其它客观原因需要进行局部调整,采购单位应将调整原因及依据等报采购办备案,且其调整价格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
第六十三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单位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第六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的签定应当使用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超过一页以上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加盖骑缝章。
第六十五条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重大采购项目应当委托国家专业检测机构办理验收事务。
履约验收应当依据事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不得增加新的验收内容或标准。凡符合事先确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当事人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请国家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六章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财政部门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七条财政部门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的情况;
(五)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财政部门授权事项落实情况;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八条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内部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和使用情况;
(五)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的公告情况;
(六)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采购价格和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服务质量和信誉状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情况;
(九)有关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和政策执行情况;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十条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规范地做好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事务。
第七十一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财政及相关部门应对中标供应商履约实施监督管理。
(一)财政部门应实行采购质量跟踪和抽检制度。对供应商产品质量以次充好或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或故意推诿、拖延,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供应商,经查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机构要定期收集采购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意见,建立供应商质量信用和售后服务质量档案。
第七十二条供应商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以及对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答复、处理,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三条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各负其责,对违法、违规的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机构、供应商以及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规章以及渝委办(2003)85号《关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对应该集中采购而擅自自行采购或不按政府采购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采购的,财政部门应当拒付项目资金,依照有关规定取消该项目支出预算。
第七章附则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层次划分 财务模式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财务层次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又译作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用来协调公司制企业内部不同利害关系者之间的利差和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文化、习惯和制度的统称。具体的说就是公司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之间所特有的“三会四权”分权制衡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三会四权”既是公司产权结构,又是公司治理结构。首先,产权结构是治理结构的基础。有股东会的出资者所有权,才会有其最终控制权;有董事会的法人财产权,才会有其经营决策权;有经理人的法人权,才会有其经营指挥权;有了监事会的出资者监督权,才会实施其监督职能。只有在这种产权结构基础上才会有公司治理的健康运作。其次,治理结构是产权结构的实现形式。只有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康运作条件下,“三会四权”才能得以正常发挥功能,产权结构的各项权能才算真正到位。
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在治理结构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完善的治理结构下,公司财务会涉及到出资者、经营者和财务经理三个层次。公司财务的这三个层次在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有侧重,但最终目标都是实现股东财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公司治理结构下的财务导向模式比较
我们按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主体的不同,以及由此决定的财务导向不同,可将财务模式分为:
1.经营者主导型的财务模式
经营者主导型的财务模式主要适合于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的重要特征是,采取授权资本制和实行二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即治理结构只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成。所谓经营者主导型财务模式就是以经营者财务为主导地位的财务运作体系。客观上企业经营者具有对资金运动的直接控制权,这种控制权的获得就使得企业成为独立的财务主体,经营者财务在企业财务中处于核心地位。
2.出资者主导型的财务模式
这种模式适应了以日德为代表的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结构。其重要特征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和双层委员会制,双重委员会即监事会和董事会,监事会的地位通常高于董事会。一般情况下,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如银行、创业家族、基金会和其他组织),以及银行对公司的持股和干预(如股票托管制度和持股人投票制度),使得股票市场对公司筹资及监控的作用相当有限,从而使立足于企业内部的各相关利益主体监控公司成为可能。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公司财务表现出以出资者财务为导向的财务运作体系。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在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结构下,公司财务处处以出资者财务为核心,来进行运作和管理。当然,并不是说这时经营者财务可有可无。
3.业主主导型的财务模式
以东亚、拉美为代表的家族监控型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特征是公司被家族及其伙伴所支配,股权相对集中地控制在家族手中,资产负债率一般较高,市场监控力度较小,监控主要来自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与这种治理结构相适应的财务导向是业主型财务管理模式。业主主导型财务模式容纳了出资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的全部内容,使得出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成本最小,企业资产运营中实现的经济效益能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股东财富。
4.内部人主导型的财务模式
这种模式产生于以前苏联及中东欧转轨经济为代表的内部人控制型公司治理结构中。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都存在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国有企业需要进行重组,同时又继承了原有较为混乱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治理结构下,由于国有股权主体的缺位和某些制度上的真空,使得公司财务管理活动几乎全部控制在经营者手中,公司的筹资、投资、运用及分配侧重体现为经理层的奋斗目标。这种“超强控制”造成企业财务政策持续性差,财务风险大,资本运营效率低,成本高。
三、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下的财务发展基本取向
我国现行公司制企业采用的是“一会两线”的并行构架模式,即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是一条管理层次线,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则是监督层次线,并最终归于股东大会。这在我国目前企业中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外部监控十分薄弱,表现突出的问题有两个:董事会独立性不强;监事会的作用有限。这一状况决定和限制了我国目前公司财务仍然停留在专业财务主导型的对内财务体系上。
面对我国目前内外部监控机制不完善,以及我国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当前社会经济环境,无论是外部监控还是内部监控机制,对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公司制改革都不一定适合。基于这种现状,发展多方监控主体并存,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的。因为抛开原有的主管上级行政机关、党委、工会,单纯依靠“三会四权”及不成熟的外部监控体系显然是行不通的。应改变国有资产的委托关系,变换产权和债权的约束模式,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利相互制衡机制,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改变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强化市场机制的监控。
参考文献:
电力公司作为典型的知识型管理企业,其在采购过程中积累的各种文档、经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本文在对典型企业知识管理成功经验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电力企业采购业务实际,对其知识管理现状进行调研,从而发现知识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文档没有集中统一的存储平台,文档分类方式有待完善,文档共享性有待提高,文档版本管理混乱;原始文档修改后仍有人在使用旧文档,且版本修改的时间及操作人等操作记录不完整;文档查询方式比较机械,文档检索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知识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文按“隐性知识显性化、显性知识标准化”的思路,对采购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知识进行系统梳理,并对相关知识进行标准化处理,同时,基于物资公司对采购过程知识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开发采购过程知识标准化智能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采购过程知识的标准化、智能化管理,有效提高招标采购全过程效率效益,规范采购过程,增加公司的无形资产。
2开展采购知识管理的必要性
2.1提升企业发展竞争力的必然趋势
知识管理是一种管理思想和方法,主要被用来指导企业的信息处理和知识的生产与应用,并指导相应的系统开发和技术平台搭建工作,从而能够改进和提高个人、团队和组织的创新能力、反应能力和技能素质。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业已成为推动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企业存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研究构建企业的知识管理体系,增强知识管理能力,已成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公司开展知识管理的外在要求。公司依托国网统一部署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招投标管理统一在ECP平台操作,提供了完善的员工交流与协同工作环境,客观上为公司实施知识管理创造了内在条件。在内外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企业开展知识管理是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创造更高效益的必然趋势。
2.2改善公司采购管理现状的必要条件
近年来,电力企业深入推进物力集约化管理,变革组织构架、优化业务流程,打造集中规范的一体化采购平台,构建统一协同的供应保障体系,物资管理实现了从松散单一到集中统一的转变,规模效益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实施物力集约化精益管理,需要我们科学优化业务流程,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将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做精做细,尤其是要做到采购精益化,提升采购过程标准化、信息化支撑能力,巩固两级集中采购成果,规范采购实施程序,强化采购结果的可追溯性,提高采购综合效益。物资供应公司作为江苏省电力公司的招标机构,肩负着江苏电力每年高达几百亿的物资及服务的采购工作,涉及招标准备、发标、开评标、定标和专家库、档案管理等一系列事宜,是江苏省电力公司精益化采购的具体落实单位。从采购过程的运作特征来看,相关员工都是典型的知识专家,他们所使用的知识是在长期从事采购事宜过程中的经验积累,自我思考及与企业外部相关人员的交往中所积聚的隐性知识。知识型员工的知识和经验,对采购过程的高效率和高质量运作至关重要,这就对这部分员工及他们的知识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知识的管理是否得当,直接关乎到采购工作的运转效率甚至是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构建采购过程标准化管理体系是采购过程知识管理的关键性任务,是改善公司采购管理现状、提高采购管理效率效益、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3采购知识管理内涵
知识管理大师达文波特认为,知识管理的关键涵义是“通过特定的信息技术,创造一种环境让每位职员能获取、共享、使用组织内部和外部的知识信息”。目前,理论界和工业界对知识管理作为一种创新模式,其重要性已经形成共识,众多企业开始实施知识管理项目,建立自己的知识管理系统,实现从知识沉淀、知识发掘、知识导出、知识固化、知识共享、知识传播、知识默化以及知识优化的闭环知识管理。
3.1构建采购知识标准制度
3.1.1规范采购管理文件汇编制度
对物资供应公司成立以来上级部门公开颁布的及本公司的所有采购管理方面的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国网采购管理通用制度、国网公司发文通知、国网物资部指导意见、省公司发文等,以及公司领导重要讲话、诊断报告、调研结果、工作方案等,规范化管理采购相关文件的汇编工作。
3.1.2采购程序性文件标准化
依照公司现有的招标采购流程,从招标准备、发标、开标、评标(授标)、定标、合同签订、归档管理等环节入手,对在采购过程中产生的程序性采购文档进行梳理;根据实地开展调研、沟通和确认,对其中部分文档进行固化处理,并对部分文档设计、定制通用化的模板,从而实现采购文档标准化。以评标环节为例,通过沟通确认后,对其中涉及的技术评标要点、商务评标要点、评标小结、预评分表、标前澄清函、不良行为处理意见、供应商履约评价、招标文件等文件设计、定制通用化模板,从而将标准化的文档应用于不同物资招标采购中,有效提高招标工作效率。
3.2构建采购文档智能化管理系统
在将采购过程文件标准化后,通过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众多标准化文档的有序管理,实现从文档的创建、修改、存储、分享、版本管理、访问权限控制、文档查询、反复使用到文档的退役整个生命周期的全程管理。基于文档生命周期全程管理理论,分析研究采购文档智能化管理系统需求,对采购标准化文档进行分类存储,实现采购文档智能化管理。具体地,采购文档智能化管理系统主要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功能。
(1)文档创建与修改。可通过新建文档、上传文档、文档扫描导入3种形式实现文档创建,并能在线编辑,同时内置常用的文件模板,根据需要调用模板创建文件。
(2)集中存储及合理分类。构建公司文件的集中存储平台,并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文档分类,同时与天源招标系统、国网ECP系统实时对接,实现文档的同步调用。
(3)分享功能。与内网办公系统无缝对接,让员工在工作中能随时分享好的工作方法或经验,在全公司内形成良好的共同学习机制。
(4)版本控制。保证文档修改后,自动升级为最新版本,且支持对各版本的跟踪、查找、对比、重用处理。同时支持版本号管理,可查看操作人、IP、日志、时间等信息,避免不同版本文件的混淆。
(5)文档审计。完善的系统日志和审计记录,自动记录用户对文档的所有相关操作及操作时间,使得出现问题后有据可寻。
(6)查询管理。知识智能匹配,快速定位,实现对系统中各类文档的高效查询。
(7)权限管理。设置合理的文档操作权限,用户只有被授予正确权限才能获取和处理相应的文档资料。控制到每个文档对象的所有操作,如阅读、拷贝、打印、分发、查看、编辑、截屏等。
3.3完善采购知识管理体系
通过对采购知识标准制度以及采购文档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制定与构建,完善采购知识管理体系,使采购流程管理标准化与制度化。
4采购知识管理研究效果
采购知识管理体系建成实施后,公司提高了招标采购全过程工作效率、规范了公司采购过程以及增加了公司的无形资产。通过采购流程标准化、程序性文件格式化等手段,减少了采购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本文以知识管理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手段,固化采购实施流程,尽量减少人为可控节点,提高了采购全过程的规范性;知识管理支持并激发了公司内部员工、专家以及领导的知识、经验的友好交流与最大挖掘,实现个人及群体所创造的知识资产的复用与共享,达到创建知识库的目的。
5结语
一、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英文“corporate governance”的翻译,也有的译为公司管制、公司监理等。它起源于美国和英国,目前在全世界都很受重视,许多国家都积极致力于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8年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门委员会,从1999年起了一些公司治理的原则和指南。在我国,公司治理更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事实上,公司治理的概念是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才正式写进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之中,很多人都是在近几年才开始了解、学习和运用这一概念。但是,如何界定公司治理的确切含义还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定义。在我国,人们在运用这一概念时大部分是以“公司治理结构”来表述,如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说:“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博士认为:“公司治理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是指董事会的结构、功能以及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的权利、责任、义务和相应的决策机制。广义上包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和管理等等;更加广义的是指公司的员工、客户、债权人这些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2002年1月7日证监会和经贸委联合以证监发(2002)1号文的在第一条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可以说,我国的公司治理是以股东为中心、以处理各种关系为出发点的一种组织结构。
根据OECD的相关报告,公司治理包括如下6个方面:
l、公司“内部”治理。2、金融机构的内部和外部治理。3、金融市场对公司的“外部”治理。4、市场对公司的外部治理。5、破产机制的治理。6、竞争。上述治理机制的6个方面并不是各自独立地起作用,而是紧密联系,互为补充,组成了一个适应给定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公司治理制度的整体。
无论是国人对公司治理的理解还是OECD对公司治理的解释,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都需要会计进行合理、公开、公正的信息披露,以维护有利害关系各方的正当权益。我国在研究公司治理时更强调的是其结构问题,为此,会计在管理模式上必须与不同的公司治理进行恰当的吻合,使公司治理结构能正确处理好有利害关系各方的财务管理关系,处理好公司内部管理的统一性与自主性、集权与分权的关系。而要处理好这些关系,就必须解决好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及其权限的授予等问题。
二、 公司治理模式与财务机构设置
从OECD报告来看,公司治理结构分为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受资本市场、金融机构、经理市场、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内部治理结构受各利益相关方权利制衡的影响,例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债权人、工会等,他们是代表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力机构,他们之间权力的制衡构成了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
从外国公司治理的不同模式看,企业会计组织机构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超脱型。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领导财务总监,分管企业财务会计业务。这种机构设置既体现了董事会的授权,又有利于充分体现财务会计的地位和作用,有效地维护股东或投资者的权益,是所有者财务理论的现实体现。
(2)专家型。即在总经理下设与副总经理平行的总会计师,负责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目前我国企业大多采用这种设置。这种机构设置充分体现企业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决策过程中专家意见的权威性,是经营者财务理论的现实体现。
(3)分权型。即在总经理下设负责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这种机构中,负责财务的高层主管都拥有财务副经理的头衔,直接向总经理报告财务情况。这种机构的设置,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并不一定有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背景。
就我国企业来说,上述三种财务组织机构类型都已存在。但是,我们认为在具体操作上还应结合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的特点进行必要的改革,而不是一味地照搬。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从现实情况看主要有如下模式:国有独资企业模式;无上级产权关系的股份公司模式(完全独立的一级法人模式);集团公司控股下的股份公司模式;家族主导型股份公司模式;有限责任公司模式等。由于投资主体不便于轻易调整,这几种公司治理模式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可能有根本性改变,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只能在公司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因此我们认为结合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应采用不同的财务组织机构: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和集团公司控股下的股份公司及以国有资产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模式,由于它们是标准的委托----关系,极易产生内部人控制行为,应设置超脱型的财务总监制财务机构,由投资者对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对企业经营行为实施监控。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和以国有资产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由各级国资委或投资控股公司委派;集团公司控股下的股份公司和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免。在这类公司治理结构中,以董事长为代表的董事会是公司全方位的产权代表;财务总监是投资者在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产权代表,他代表的是全体股东,而不仅仅是董事长或大股东。财务总监应对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公司内部除筹资和投资以外的重大财务活动应由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联合签署意见才能生效。
对于无上级产权关系的股份公司和家族主导型股份公司,由于产权关系相对明确,真正的主要投资者大部分同时也是经营者,内部人控制程度相对较轻,经济利益关系也相对统一,因此宜采用专家型财务组织机构,但是应改变总会计师由总经理任命,受总经理领导的模式,而是由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由董事长来任命。总会计师配合总经理工作,负责对企业财务、会计事务进行全方位管理。总会计师直接对董事长负责。
至于第三种财务组织机构,由于存在着委托--------再的分权性质,由什么样的人来担任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对财务会计政策的理解如何把握等也无标准尺度,财务会计机构既不能妥善处理与投资者的关系,又不便于处理与经营者的利益关系,也不具有专家管理的功能。因此,这种财务机构实质上难以承担现代公司治理机制需要解决的合理、公开、公正的信息披露的重任。从便于管理、减少内部人控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益的角度看,此种财务组织机构还是越少越好,至于小型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担任的情况下,为便于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可暂时采用此种财务组织机构,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
三、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十分广泛,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等。我们认为,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良好的内部财务控制是其最为重要的内容。
内部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一定控制环境中,由内部控制人依据一定的理念和一定的程序对单位的重要经济活动和重要经营环节进行监管的过程。内部财务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的成效;反之,公司治理机制是否完善又对财务内部控制能否产生作用有决定性影响。这是因为财务机构的独立性是影响内部财务控制系统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在我国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成员大部分并不是公司的真正所有者,却又充当股东的角色,实质上是人。这些人关心的不只是投资者的收益,还有自身的政绩。在这些企业中,财务机构连根本的独立性也谈不上,经理和董事长怎样说,财务机构就怎样办。财务人员的工作和经济利益均受人的控制,财务信息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操纵。因此,我国现行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仅从财务的角度来规范财务控制是难以真正实现其作用的。为了能真正实现财务的内部控制,必须与公司治理机制相结合,首先从组织机构的设置方面开始进行控制,其次再从会计业务内容方面进行控制,然后从内部审计业务方面进行控制,最后再从独立董事(会计专职)方面实行监督,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
在财务机构方面,在建立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管理机构后,为了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职业经理来管理企业的现实需要,也是为了遵守的有关规定,首先还应由经理来设置财务业务执行机构并任命会计人员,这样使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具有双重使命,从而实现合理、公开、公平,以避免单一的责任可能造成的弊端。其次才是由会计执行部门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担保等业务进行全方位的内部控制。内部财务控制系统中的关键环节----监督职能,一般可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财务控制系统的正常运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企业可以根据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隶属于董事会、总经理以及监事会等机构。如果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或根本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企业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对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系统进行监督。
【关键词】采购,精益化,管理
一、企业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企业由于长期以来形成旧采购模式突然被刷新,在采购工作管理中,存在问题有:1.采购管理制度不具体,缺乏各种采购方式实施细则;2.采购过程管理不够强,采购过程离规范化、标准化有一定差距;3.各专业采购职责分配不一致,使专业间采购水平参差不齐;4.采购管理缺乏持续改进的常态机制。以上不利因素影响了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益,使企业采购节资率较低。如何尽快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益,把国家有限资金用得尽善尽美,与精益化管理思想理念不谋而合。
二、实施采购精益化管理的内涵和做法
精益化管理是使用于现代企业的组织管理方式,“精益”就是要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满意的效果。这种方式是以整体优化方式,科学、合理地组织过程管理中各要素,消除无效劳动,以人为中心,以简化为手段,以尽善尽美为最终目标。因此在采购创新管理中推行精益化管理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具体做法如下:
(一)建立一整套严密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是实施采购精益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实施任何一种管理模式,没有一整套严密的规章制度是不可设想的,任何一个程序没有严格按规定去做,都不可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因此,企业采购管理部门要依据上级招标采购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竞争性谈判实施细则》、《询价采购实施细则》等采购管理制度,使所有采购方式都有制度可依,且在制度上形成闭环管理。
(二)加强过程管理,建立一套模版化的采购程序是实施采购精益化管理的关键。根据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一套合法高质量的采购程序首先要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然后要编制严密的技术规范书和商务文件;在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召开采购会议;在提供符合要求的采购评审报告后,领导小组再召开确定供应商会议,最终依据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与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将整个采购过程记录整理归档后整个采购过程才算结束。而这整个过程的每一步又有很具体的要求。因此要真正达到廉洁高效的采购目的,采购过程的每一道程序都非常重要。为了达到精益化管理,企业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科学、合理地规划采购过程,对每道程序制订模版式的要求和记录,对采购会议要制订会议议程;对采购归档资料的封面和目录要统一模版。企业的采购程序标准化要达到任何人按照采购模版,都可以实施一次合法高效的采购的程度。
(三)统一分配职责,明确分工,使采购资源最优化,为采购精益化管理提供保障机制。由于受长期固有采购模式影响,企业各专业采购水平参差不齐,给采购管理带来很大难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各专业各自为政的固有采购模式,重新分配职责,充分利用各项目单位技术优势、物资企业采购人力和场地资源优势,形成各项目单位负责、物资企业组织的统一采购模式,实现采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简化管理,消除无效劳动,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四)把PDCA循环改进的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融入到精益化管理中是采购精益化管理高效运转的催化剂。在企业采购精益化管理中,要认真融入PDCA循环改进方法,首先以强化采购计划管理为切入点,每月及早了解采购需求,按时编制采购计划,统筹安排采购,抓好采购计划落实。在采购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注重过程管理,建立一套法制化、程序化、标准化的采购模板。为检验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加强采购管理”纳入企业绩效考核关键指标,每季度接受企业绩效考核。实施每月采购例会制度,对当月采购工作总结,找出问题,制订改进措施,使企业采购管理水平在循环改进中不断迈向新台阶。
(五)做好采购配套管理,为采购精益化管理夯实基础
1.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评价机制,开展供应商评价活动。切实做好供应商资质业绩的审核和评估,有针对性地供应商进行考察,建立企业供应商库。分产品、分类别开展供应商评价活动,将企业信誉好、履约好、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运行成本低的优秀供应商评选出来,为企业采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优化评标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评标(评审)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采购质量和效果。企业在评标专家管理方面:一要注重提高评标专家业务水平,分批组织评标专家按时参加培训;二要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每次评标结束,由监督组对评标专家的表现进行评价,年终进行考核。
3. 加强采购档案管理。采购档案管理是采购工作是否合法开展的直接证据,是采购管理成果的重要载体,采购档案管理必须经得起上级及各检察机关的检查,要充分发挥采购归档文件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的作用,企业要对采购文件的归档要制订具体的管理规定,每批次采购结束后,采购归档资料都须经过严格检查后,才能归档。
关键词:高职;职业能力;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1.111
1引言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实践教学”日益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教学领域关注的重点问题。梳理近十几年来教育部及相关部委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可以看出,对职业教育的办学目标始终围绕职业技能培养,要求加强实践育人。2006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高职院校的优势所在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满足新时期用人单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是当今职业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也提到“培养兼具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2011)对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的最新定位是:“职业技术教育是主要为学习者掌握在某一特定的职业或行业中从业所需的实际技能、知识而设计的教育课程。这样的课程可能有基于工作的成分(即实习)。完成这类课程之后可以获得所在国的主管当局(如教育部、雇主协会等)和(或)劳务市场以从业为目的而认可的与劳务市场相关的职业资格”。而从高职教育100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实践教学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实现职教目标的重要手段。虽然不同的学者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针对实践教学提出并采用了不同的实践教学模式,但对“实践教学”的理解却形成一个共识:即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在职业院校实施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是职教本质的必然选择。
目前的高职财务管理实践教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整个教学过程中对实践教学仍重视不够,实践教学始终处于从属位置;(2)缺乏完善的实践教学计划和相应的实践教学大纲,使实践教学无据可依,导致实践教学随意性增大,有时难以得到保证;(3)实践教学内容较陈旧,绝大部分实践教学仅针对会计核算过程,很少涉及财务预测与决策、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方面的内容,没有体现财务管理的实践教学特色;(4)教学过程中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和考核方法,实践教学的质量难以保证;(5)进入职业教育的学生素质相对较差,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学习动力,造成实践教学效果不佳;(6)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与学生规模不相适应,无法满足实践教学需求。上述问题导致财务管理教学难以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本文通过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财务管理教学模式,把实践教学视为一种教学思想,融入到教学过程中,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实践教学”及其“职业能力”的内涵界定
2.1“实践教学”的内涵界定
实践教学是指在实验室或生产现场,根据实验、设计和生产任务要求,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学做结合,以学生自我学习和操作为主,从而获得感性知识和技能,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汤百智等2006)。高职教育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联系,但它并非完全依附于理论教学内容,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实践教学组织建立在专业能力与方法能力基础之上,着力培养学生在职业世界和生活世界的社会能力。在实践教学组织方面,多数学者仍遵循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逻辑,把理论教学视为整个教学体系的核心,实践教学只不过是充当学习理论知识的手段而已。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职业教育的教学框架是一个由实践情境构成的、以过程逻辑为中心的框架,强调的是整体的教学行动与典型的职业行动的整合。”(蔡则祥2007)。职业教育教学组织应从传统“学科体系”向“行动体系”转变。实践教学的目的和功能不仅仅定位于学生的技能操作训练上。长期以来,我们对实践教学的内涵理解是线性化,偏重于“硬实践”,即动手能力、操作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的内涵不仅包括“硬实践”,还包括“软实践”,即理论知识的运用、心智技能的形成以及实践经验的积累等实践教学活动(蔡则祥2007)。对实践教学的理解应突破单纯的技能训练层面,而是要从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视角去理解。
2.2“职业能力”的内涵界定
“职业能力”所指的“职业”具有特定的含义,它直接对应的是与生产、技术、管理或服务密切相关的“职业”。这些“职业”对职业能力的要求是能够胜任一定的职业任务,并能直接影响职业活动的效率。职业教育中的“职业能力”可定义为:个体将所学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在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情境中,进行类化迁移与整合所形成的能完成一定职业任务的能力。
根据“职业能力”的定义,我们就可以认为学生的职业能力,必须在参与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模拟的职业情景之中,通过对已有的知识、技能、态度(包括敬业、创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信念、职业道德)等的类化迁移,并得到发展与整合以后,才能真正形成和发展。能力本位教育(Competence Based Education,又称CBE)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国外运用到职业教育与培训中来,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能力本位的教育和培训理念逐步成为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的主导理论,并深入到职业教育的教学领域。CBE理论下的教学模式正是以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作为出发点、以能力为基础的模式。本文构建的职业能力为本位实践教学模式正是借鉴CBE理论,以职业能力为目标,在确定目标时最大程度地反映职业对培养对象的要求,自始至终强调与职业有关的各种能力的培养,让学生的技能训练及其考核评价在模拟的职业情景中完成,从而能够体现CBE理论的精粹,使学生真正获得职业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就业的需要并为谋生作好准备。
3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3.1构建原理
根据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和能力本位教育(CBE)理论的思想,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模式出发点是以就业为导向,根据职业能力分析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以专项能力确定教学模块(教学单元),以模拟职业情景创造学生训练、演习的环境,以职业能力分析表中对应某一“职责”的综合能力为模块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也就是说,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是以就业市场调查为前提,以“职业能力分析表”为总目标,以对应职责的综合能力作为设置模拟职业情景和确定现场考核标准的依据并进行演习考核,以专项能力中的各技能或技术指标为教学着力点,从而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和实施模块式教学。在这一教学模式中,摈弃原有的“把理论教学视为整个教学体系的核心,实践教学作为理论教学的辅助教学方式”的理念。同时,也并非把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割裂开来,而是将实践教学作为教学的核心,理论教学贯穿其中,围绕实践教学中职业能力的培养服务。
3.2基本框架
企业在经营中会遇到四大财务问题:投资问题、筹资问题、日常经营与管理问题、利润分配问题。围绕着这几个主要的财务问题进行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就构成了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因具有广泛适用性和实务性,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其作用越来越突出,由此成为各高职财会类相关专业最重要的核心课程之一。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既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又能够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本文仅对财务管理这一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作探讨,作为一门财经类专业核心课程,其实践教学应作为教学的主导部分,而不是理论教学的依附。其基本框架如图1所示。
图中流程描述如下:根据市场调研设置专业后,要组织专业工作分析会,分析专业领域内都做哪些工作,形成“职业能力分析表”,确立实践专业针对就业的若干职责,对应每一职责就有一个综合能力目标;以“职业能力分析表”为基础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确定综合能力包括哪些专项能力,对应每一综合能力就有一个组成此综合能力的各专项能力,由专业工作职责对应综合职业能力开发课程;专项能力再划分典型工作任务,典型工作任务友包含具体的技能或技术指标,确定专项能力有哪些具体的技能或技术指标组成,对应每一专项能力就有一个组成此专项能力的技能或技术指标。财务管理职责(课程)的综合能力中的专项能力(实践教学模块)包括:(1)投资管理;(2)筹资管理;(3)日常资金营运管理;(4)利润分配管理。需要说明的是图中虚线部分非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
3.3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1)根据实践教学模块所需完成的工作划分典型工作任务,再分析完成这些任务所需具备的具体职业能力.以此确定教学目标。
财务管理的四大教学模块中,投资管理包括项目投资与证券投资,其典型工作任务包括“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证券股价”和“证券投资收益率计算”等;筹资管理典型工作任务包括“筹资需求量预测”,“筹资渠道的选择”,“筹资方式的选择”,“资金成本计算”,“筹资风险的衡量”,“最佳资本结构的确定”等;日常资金营运管理典型工作任务包括“现金持有量控制”,“信用政策的制定”,“存货控制”等;利润分配管理典型工作任务包括“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等。每一模块贯穿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2)按各实践教学任务设置模拟的职业情景。
模拟的职业情景是实践教学的载体。本文提出的实践教学模式要求在整个教学过程都以实践教学为主导,理想的教学环境是真实的职业情景,很显然,现阶段达不到这个要求。因此,设置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模拟的职业情景,让学生训练。创设模拟职业情景可参照ERP企业管理沙盘,借鉴企业实际经营案例,多媒体虚拟现实,或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等。教师可通过具体的实物、图片、幻灯片、录音、录像、投影仪、投影片、VCD等手段进行情景模拟,为学生提供真实自然的财务管理职业情景,让学生置身于财务管理环境中,体验财务管理的实际运用。
(3)实践教学中技能演练与理论知识的安排。
要完成每一典型工作任务都需要具备一些具体的职业能力,而财务管理的这些职业能力与许多专业尤其是工科专业相比较而言,更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因此,实践教学中穿插必要理论知识的讲授。理论知识的安排过程中涉及到把握度的问题,高职特点强调以理论“够用”为度。以“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教学为例,在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是财务可行性分析,其技能要求与理论支撑内容见表1。
教学过程中不要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人为划分其比例,目前大多教学模式都把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写进教学计划中,这种做法是不恰当的。应该把理论知识的讲授看成是实践教学的一部分,是为了保证高职学生更好的掌握职业技能,整个实践教学过程都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
(4)评价考核。
日常教学以专项能力为目标,以组成各专项能力的各技能或技术指标为教学着力点。而评价考核则是在模拟职业情景中,针对综合能力按量化方式进行,次序为单项技能指标(三级指标)的评价考核工作任务(二级指标)的评价考核专项能力(一级指标)的评价考核综合能力的评价考核。在各综合能力评价考核完成以后,再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创新精神、钻研精神、务实精神等诸方面跟踪。然后综合评定学生的职业能力,得出学生职业能力的成绩档次及其总体描述,最后记入学生档案(见表2)。
以筹资管理模块为例说明,见表3。
4实际应用中尚需解决和完善的几个问题
4.1实践教学的载体问题――校企合作?校办企业?行业办学?
前文提到,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模式要求在整个教学过程都以实践教学为主导,理想的教学环境是真实的职业情景,这实际上就是对实践教学理想的载体的要求。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建实训室,购置实训设备和实训软件,力求营造出仿真的模拟职业情景。但是无论如何仿真,和真实的职业情景终究存在差距。2014年6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可以看出,国家鼓励社会办学,行业办学,企业办学,促进产教融和,努力发展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等方式的职业教育,在制度层面上,真实的职业情景的实践教学将成为可能。
解决实践教学的载体问题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建立校企深度合作新机制。建立根据企业用人“订单”进行教育与培训的模式。行业、企业要深入地参与高职院校的教学活动,在市场需求调研、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习成果评估等各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高职院校则要主动关注企业用人需求变化,根据需求变化,调整专业方向和知识技能结构,确定培养规模。只要校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深度合作,合作企业就能够提供场所承担更多的实践教学任务。二是设立校办实体企业以满足实训教学的要求。这需要政策层面的支持。三是行业办学的院校,可以要求所处行业提供实践教学的真实的职业情景。
4.2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实践教学模式的保证
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作为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首先是一个职业实践者,传统意义的教师将面临新的挑战。首先,传统意义上的教师学科单一,实践能力较欠缺,难以应对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对教师跨学科的综合知识结构以及综合应用能力的要求。导致教师对学生进行以职业能力本位的教学在指导上的困难,如果教师的知识结构与思维模式无法达到综合化与实践化,对学生的指导则会显得苍白无力。其次,现在处于知识更新较快的时代,一项职业能力不断有新的内容补充,如果教师的教学方式与教学思维还停留在原有的知识传授上,对于如何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往往会感到力不从心。因此,教师要改变传统的知识授受模式,形成以实践促认知的新思维,又要求教师走出校门去参与社会实践获得实践体验,重新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在具体做法上,学院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双师型”教师,鼓励在校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实习。再次,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更强调教师之间合作意识。一种职业能力往往有多项具体技能综合构成,甚至一项技能又拆分更多细微的技能,例如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技能,可拆分为点钞、小键盘录入、翻打传票、客户存取款业务处理,还包括礼仪,顾客沟通等,这就要求同一课程的教学需要多位教师的合作。
师资队伍的建设的另一个途径是聘请企业的能工巧匠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生产技术人员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许多高职院校都采用了这一途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高水平的能工巧匠作为行业的佼佼者,因自身工作原因不愿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其次是薪酬没有吸引力。
4.3完善与实践教学模式配套的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管理和评价工作
实践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大致包括:实践教学模式的规划与论证,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后期对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三方面。(1)实践教学模式的规划与论证。首先根据本校实际教学情况,教学资源以及财务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运行情况,对实践教学现状做出有效的评价,作为实践教学模式的规划与论证的依据;其次,从实践教学目标出发,论证实践教学模式是否能确保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让学生掌握其从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即要保证实践教学内容与将来职业工作相适应;再次,要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以及建立各项规章制度。(2)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加强过程控制是保证实践环节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实践教学所需资源的是否保证;实践教学环境的设计;实践教学过程是否能有效地监督管理。(3)实践教学效果评价。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的确定,各指标权重的赋值以及评价主体与客体选择等。
4.4实践教学模式本身需要不断地更新完善
许多传统职业的内涵和外延正快速变化,不少技术更新加快,更新周期缩短,作为实践教学基础的职业能力分析不是一成不变,而要反复进行,对已经制定的职业能力分析表也要经常修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在内容上,要根据知识经济和信息化社会对综合职业能力、个人素质的新需求,扩大职业能力分析的范围。不仅分析专业能力还要分析非专业能力,例如分析社会能力、方法能力等。不仅分析职业能力还要分析个人素质。在分析方法上,在单一职业、单一专业的能力分析完成后,要向职业群的分析、相关专业群的能力分析转化;从静态分析向动态分析转化。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实践教学模式本身需要在应用中不断地更新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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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管理财务集中管理实施
我公司脱胎于铁路局通信部门、成长于中国电信长期垄断的经营环境下。长期以来,各分公司间作为独立的财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比较粗放。一方面,管理链条较长,资产间的关系不能直接对应,流转不通畅,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另一方面,资产权属不易划分加之管理的分散使相当的资产在内部盘滞,难以产生应有的效益。因此要强化财务管理,实现成本控制,会计核算集中就成为必要条件之一。财务管理一直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中,要想在各级分公司形成决策、激励和约束在内的三大财务管理机制,就必须实现由现在的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财务转变。现阶段,各级分公司财务人员的主要精力均放在基础核算上,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能根本没能有效得发挥,因此我们应当以会计核算中心为主线,制定统一的会计作业标准,首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进而通过建立财务集中管理体系,形成以“会计核算集中、资金筹措统一、内控体系高效地财务管理模式。
一、流程重组,构建以会计集中核算为核心的集中管理体系
企业的工作效率来自职责界面的明晰和各种流程的通畅,要想有效的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完善业务流程、生产流程和管理流程,建立省分公司业务流程体系是规范财务管理的源头。因为业务流程是管理的基础,公司扁平化管理势必要将原来被分割的工作复合,压缩成一个完整的任务,删除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同时又要有必要的风险控制,合理设置监督和审批环节,只有这样才能让财务内控体系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1、核心――会计集中核算
在省分公司组建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负责各级分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在核算中心内部,执行统一的作业流程和作业标准,并由核算中心负责全省内部资金的统一调配。实行收支两条线,撤消各级分公司的基本银行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现金支付业务;保留收入专用账户,将各级分公司的收入款由收入户按期划转至省分公司,保证最大限度地将资金汇集在省分公司,为省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支撑――信息集中管理
目前,虽然我公司全部实行了会计电算化,但会计软件平台相对独立,核算软件与报表系统无法对接,因而使得会计信息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共享,既浪费了信息资源又减缓了信息提供的时效性。会计集中核算必须依托信息网络手段,通过与其它原有信息平台的链接,集成方方面面的会计信息,全方位实现数据共享,使公司内部管理与核算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为财务管理与集中核算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为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会计信息。
3、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
财务集中管理平台的搭建决定着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程度。会计核算集中不只是财务的集中,应当延伸到公司整个管理工作的各各层次,使管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得到提高。
我公司现在已经实施的二条主线分别为:(1)采购系统一体化的集中管理,集中统一采购,发挥比较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取消各级分公司的物资供应部门,由省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各地市分公司的物资供应业务。通过整合资源,合理降低库存、降低消耗、减少损失、折旧利新。(2)网络资源一体化和集中管理,集中统一在省分公司一点结算,降低网络运营成本,由省分公司网络支撑中心全面负责各地市分公司的网络资源调配,通过优化网络达到网络资源合理利用、出口成本节约支出。
我公司将来应实施的二条主线分别为:(1)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利用资金平台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取消下属单位的资金分户,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权限进一步上移到省分公司,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银行资金的收支管理,既可保证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也可将原来的会计事项事后反馈转变为事前控制,同时也强化了资金的管理。(2)对市场业务实行集中管理。市场是公司的终端业务,销售功能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和经营成果,宜采取逐步集中的管理办法对销售实行集中。现有的集团客户部集中了西安市大型和集团客户,将来应将销售决策权逐步上移,要从提供的业务、公司内部和竞争对手的价值链角度,识别每一项价值活动的成本动因,发掘增加客户价值或降低成本的机会,研究增加收入机会时的成本投入,分业务进行成本核算,建立定价模型,为营销提供支撑。
二、实时与定期集中管理相结合,公司财务集中管理的实现模式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财务集中管理适宜采用混合集中管理模式,即对中小地市分公司采用实时集中管理,对于较大的西安分公司采用定期集中管理。对中小地市分公司财务采用实时集中管理,就是对该公司整个业务发生“过程”的实时控制。在该模式下,地市分公司主要是费用中心,管理侧重点是对整个业务发生“过程”的控制。当发生成本支出时,又可采用两种方式对成本进行处理,第一种是由核算中心集中处理。即各级分公司财务人员采集原始数据,定期或传真到省分会计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完成对费用原始凭证的审核、原始数据的采集,记账凭证的生成、记账,全省制定统一的业务处理流程、标准、规范,对会计核算实现集中控制、集中审核、集中管理,集中决策;第二种是会计核算分散处理,信息数据集中存储。当费用发生时,由各级分公司财务人员完成费用原始凭证的输入、审核、记账,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数据提交省分公司,由省分公司集中存储记账凭证,强化控制力度。定期集中管理,对西安分公司采用定期集中管理,就是省分公司定期通过报表信息、财务分析信息等了解西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西安分公司进行“结果控制”。在该模式下,西安分公司是一个利润中心,管理关系相对松散。从财务控制角度看,省分公司依据其提供的报表数据反映赢利情况、营运情况等各种财务指标,通过这些指标的分析,对其进行财务控制。这种财务控制与实时集中管理模式的侧重点不同,它不是一种“过程”的控制,而是通过对“报表”的分析,而进行的一种“结果”控制。
三、软硬件平台,公司财务集中管理解决方案
对于实时集中管理第一种核算方式,现有的硬件可以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只需增加会计核算的人员配备,从管理软件入手,解决核算系统与报表系统的数据对接,或依托办公OA的建立达到原始数据的实时传递,从而解决信息提供的及时性、完整性。在资金管理方面,在各地市分公司只保留收入账户,支出账户收归省分公司集中支付,以周为周期,将各地市分公司的支出款按业务量大小划分,固定于周内某一工作日集中从网银支付各类转账业务;同时基于银行省内联网的业务平台,为各分公司人员开设个人储蓄卡,用于工资的发放及现金报销款的支付,减少会计核算中心的现金收支。 对于实时集中管理第二种核算方式,技术架构是在网络技术支持下,省分公司与地市公司财务部间建立实时网络通讯系统,即在省分核算中心设立服务器,整个公司财务软件使用网络版本,公司实现远程“点对点”通信,分公司公司(客户端)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日常业务处理,并将数据实时传递到省分管理中心的服务器上进行集中存储;服务器数据库由省分核算中心进行统一维护和管理,通过在管理软件中设置组织结构,并在不同控制层面上设置控制参数,实现省分公司与分公司单位信息共享,达到对整个省分公司财务信息的集中管理目标。
四、数据共享,公司财务集中管理的模块基础
1、营收模块,加强公司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管理
目前我公司收入管理除西安分公司外均集中在各分公司财务部门,业务量大、财务人员很大一部份精力花费在此,由于现行计费系统功能不够完善,许多业务数据均为手工操作,且对于我公司的预付费业务、宽带营收等均不能在计费系统中进行自动划转核算,对于后付费业务也无法对用户欠费建立明细台帐,不利于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管理。另外,对于我公司收入中的各类明细业务以及今年重点开展的协同各项业务,在计费系统中也无法进行体现,使得财务收入的数据无法与市场收入进行有效的对接。因此,对于全省收入业务核算管理,需要从计费系统的源头进行优化,进而达到财务数据与计费系统数据的统一,将人为操作降到最低,解决计费数据与财务数据差异较大的现状。
2、物采模块,加强公司库存物资的实物管理
目前我公司物资管理已经建立有物资采购平台,并已实现分级次网络化管理,虽然物资的出入库已进行了平台操作,但该业务信息传递至财务人员仍采用原始的手工操作,财务人员很大一部份精力花费在料票的分捡核对,造成工作量大、核算的准确性保障性差的现状,因此,对于全省的物资核算管理,可以以采购平台与财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各项物资的出入库均在后台进行自动凭证生成,进而达到财务数据与物资实物的统一,将人为操作的失误率降到最低。
3、固定资产模块,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
我公司目前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由于没有任何应用系统的支持,一直依靠EXCEL来完成,并且没有统一的格式,而固定资产的主要归属部门现采用设备履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增减、调配均按月进行数据的更新,但该设备履历系统对固定资产金额不做管理,因此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与固定的资产的财务核算对应性不强,所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很多操作都停滞在纸质化、手工化,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如果能将设备履历系统与财务系统进行有机的结合,即可实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折旧计算计提等日常应用均采用电子化处理,并支持公司内对资产调拨流程及业务单据的制定,与总账系统关联形成内部往来凭证;支持多组织关系下对资产的管理,并与信息系统中其他模块有良好的互动关系;能够对我公司即将实行的全成本核算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
总之,财务集中管理的实施要点是要理清思路,制定一个科学的构思和切实可行的方案;理顺财务管理职责、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起一支高效协作的财务团队。财务集中管理不是通过财务集中,削弱下属单位的职责和职能,也不是简单的替代,更不是流于形式的集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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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市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档案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的正本必须归档保管;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的副本一般不作为档案保管,可以作为资料保存;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事项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政府采购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政府采购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记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在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都应归入政府采购档案,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第六条政府采购档案包括以下文件资料:
(一)采购计划申请表,包括采购需求清单或需求说明和资料等;
(二)政府采购审批表和移交表;
(三)政府采购活动日程;
(四)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文件、资料、样本、图纸等;
(五)招标投标信息公告所刊登的媒体记录和有关审批记录;
(六)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确认记录;
(七)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记录;
(八)对已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文件;
(九)供应商的考察情况报告或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十)抽取评审专家记录;
(十一)标前会会议纪要;
(十二)投标供应商签到表;
(十三)评审专家签到表;
(十四)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人员签到表;
(十五)投标文件正本,包括有关文件、资料等;
(十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的记录;
(十七)开标一览表;
(十八)开标过程有关记录,包括采购项目样品送达记录;
(十九)开标过程中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二十)工作人员对评审过程的记录;
(二十一)评审专家评审记录;
(二十二)投标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二十三)需要考察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报告;
(二十四)废标报告及处理意见;
(二十五)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人员对采购活动监督的签字记录;
(二十六)依法变更采购方式或采购结果的记录;
(二十七)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十八)采购结果公告记录;
(二十九)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依法补充、修改、中止或终止合同等相关记录;
(三十)公证文书;
(三十一)评标报告;
(三十二)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擅自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记录;
(三十三)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三十四)采购资金拨款通知单;
(三十五)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的验收报告;
(三十六)争议或纠纷处理结果;
(三十七)供应商质疑材料、处理结果记录及答复;
(三十八)供应商投诉书、投诉处理有关文书、投诉处理决定;
(三十九)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第七条政府采购机构自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将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第八条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控系统录制的音像资料,可作为辅助档案资料保存;应当建立健全监控系统音像资料的使用管理制度,以保证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第九条政府采购档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件格式、内容符合要求,规范统一;
(二)整个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三)必须是原始件,不可用复印件替代;
(四)文件材料中的签名、印鉴手续齐全。
第十条政府采购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接收,并告知原因,确保政府采购档案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依法做好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在合同签订、交付验收和结算完成后,按照要求,负责收集、整理档案,档案装具应当符合档案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档案应妥善保管,并保证档案库房的清洁卫生,做好防虫、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鼠等工作。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档案按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排列。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档案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控系统录制的音像资料的保存期限,必须保存至该政府采购项目履行完毕。
第十七条查阅、复印政府采购档案,必须填写《政府采购档案查阅/复印登记表》,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调阅;需复印的,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复印。
第十八条外借政府采购档案,必须填写《政府采购档案外借登记表》,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外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日。
外借档案返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应按外借时登记的内容核查档案,并办理返还手续。
第十九条档案使用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传播、污损、涂改、转借、拆封、抽换。
第二十条保管期满的政府采购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档案管理人员提出档案销毁清单及销毁意见,并登记造册;
(二)销毁意见必须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时报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备案;
(三)销毁政府采购档案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监销,同时要邀请财政主管部门人员参加现场监销;
(四)销毁政府采购档案前,销毁单位和参加现场监销人员,应认真核对清点销毁的档案,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和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三)涂改、伪造,损毁档案的;
(四)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造成档案损失的;
关键词:成本;采购管理;问题;对策
采购是制造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要从采购的质量、速率、价格去提升采购的水准,还要有科学的采购管理模式去对采购过程中的人员、产品、方法、价格定位、市场分析、供应商等等进行合理控制,才能达到成本的节约,所以我们必须重视采购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企业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和谐发展。
1制造企业采购管理解析
采购是指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市场询价,然后对供货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技术支持等公司所需的采购目标进行报价、性能以及效益方面情况的对比分析,然后加以购买的市场经济行为。而企业采购管理,是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通过对采购过程中的人员、计划、制度、流程、核算、方法、渠道等进行全方面的管控,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达到企业采购成本最低、采购方式最科学的目的,进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采购管理是全局性的战略行为,而采购是执行过程中的战术方法,所以科学的采购管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2采购管理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2.1采购成本过大,会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价格的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而价格竞争实质上就是成本的竞争,没有低成本就不可能有优惠的价格,然而又不能影响企业的效益产值,而成本的控制主要就是采购成本和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伸缩度较小,并没有很大的压缩空间,所以优化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非常重要,而且随着社会发展供货商之间也在进行竞争,所以采购成本节约空间很大,科学的采购管理模式也就日趋重要。
2.2市场角色的转变,采购管理影响着企业的策略制定
计划经济时代已经过去,各行各业都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供求关系的转变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战略,所以在供大于求的市场化经济氛围中,产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包装等日趋多样化,且要求快速反应而不是成本储存,所以作为企业采购部门要及时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方式、信誉等多方面加以比较选择,增加了采购难度,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加强采购管理,才能及时满足策略要求。
2.3规范化的采购管理会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制造企业之间存在竞争,原料也存在性能、价值、价格等方面的发展与竞争,甚至有些供货方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使用返利、回扣、提成等方法对企业、对负责采购的人员进行诱导,而作为企业采购部门是要遵守科学的利效比,以最少的成本获得企业需求的高质产品,绝对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高价采购、劣质采购,如果没有好的采购管理,企业就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品牌损失以及后续的服务成本增加,最严重的是企业将失去市场信誉,这样一来甚至会致使企业倒闭。
2.4采购管理效益的提升是企业新时期利润提升的有效支点
企业采购管理的目的是能够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高效正常运行,为企业各个部门需求服务,所以与企业各个部门之间都存在供需关系。采购成本的降低直接影响企业总成本的降低和流动资金的增值。经研究,一般情况下,采购成本要占整个企业总成本的60%以上,企业每降低5%的采购成本,将带来20%的税前净收入。这比提高同等比例的销售额而带来的净收入要高的多。所以,一些专家把采购管理称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泉,是企业利润提升的有效支点,更是新时期企业精细化发展与管理的关键。
2.5合理的采购管理可以增强企业应对市场的灵活性
经济时代要求的是效率价值,效率价值是时间、质量、效益的综合体,只有科学的采购管理才能够提升采购的效率价值,使企业和供应商之间形成供需关系的默契联系,减少成本积压造成的可使用资金贬值和效益落差,形成快速的反应链,使企业有更强的实力和市场应变能力,能及时随着市场的变化进行应对,取得竞争优势,信息化时代如果不能及时掌握动态的变化并快速作出反应,那么永远跟不上发展的脚步,何谈生存,科学的采购管理使供应商有利的加快物料供应,缩短交货周期,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快速的后援保障。
3当前制造企业采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缺乏采购管理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开始,很多制造企业根本就不注重采购管理,甚至不存在采购管理的概念,只要保证生产一切都无所谓,除了生产方面的采购,其他采购如何也都无所谓,有没有管理部门亦无所谓,根本没有注意到采购管理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更谈不上采购管理意识,这就导致企业总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下降、效益减少。
3.2采购人员道德素质低劣
很多企业工作人员都把采购当作“肥差”,可以两头吃,尤其是当前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供应商都主动拉拢企业的采购人员,采取各种非正当方式去为达到自己的目标而服务,很多采购人员素质较差,忍不住诱惑,为了个人的私利,不惜出卖企业的利益,导致企业蒙受损失,采购管理,首先就要做好采购人员的管理,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3.3采购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在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采购人员把采购当成一种简单的“买东西”既没有采购方面的理论知识又缺乏实践经验,对于采购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利用毫不在意,也没有采购质量、价格、成本、时间、计划、关系等等一些综合的分析,根本就没有考虑怎样合理采购才能协调公司发展,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就不存在专业和素质。
3.4缺乏科学的采购管理制度
企业采购部门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导致采购管理工作难以深度运行,虽有多重监督,但是监督缺乏核心,不但没有形成工作的高效优质完成,反而增加了障碍,而且很多企业采购部门职责不明确,缺乏统一管理,在工作中交集很多,漏洞更多,这就导致员工工作散漫,责任推诿,所以必须要有科学的采购管理制度,时不我待。
3.5采购管理缺乏战略规划
无论任何工作都要有行动前的准备,而很多企业根本就没有进行采购工作的精确分析和科学筹划,还处于简单粗放式的模式“我要你就买”,这就使企业采购过程中变化频繁,效率低下,采购周期延长,使企业的整体部署难以实现,经常出现“买来了,不需要了,需要的时候,难以及时买来”,导致采购失败,企业发展受限。
3.6采购管理部门缺乏健全的绩效评估制度
绩效评估是对员工能力的一种定位和激励,采购管理也需要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我国企业对于采购人员绩效考核比较单一,对于采购成本没有一个综合的评价体系,对采购过程中的信息、数据没有形成具体化分析,进行指标建立,对采购人员工作结果评价角度单一,缺乏量化性的绩效考核体系,人员没有工作积极性,更没有创新意识。
3.7采购部门与公司各部门沟通不到位
合理的沟通才能保证工作的有效性,沟通的过程是一种信息的及时传递,很多企业采购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采购部门作为一个单独的职能部门,与企业内其他部门很少进行直接的接触,采购人员很少与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沟通,造成“领导让买啥,我就买啥”的现象,使得采购部门成为了公司和供应商的中间介绍人,在两者之间传递信息。一旦某个环节对信息的理解出现失误或者信息的有效流通受到阻碍,就会造成物料的重复采购和资金的积压。
3.8缺乏有效的采购过程监督机制
采购部门虽然不能直接进行采购目标和供应商的确定,但是他却是企业采购资金流出的关键定位人,很多企业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进行采购过程的监督,出现了由一人制定采购计划,由一人进行市场询价,由一人进行结果汇总,由一人去采购物资的现象。
3.9采购形式单一
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与时俱进,采购也是如此,采购方式单一严重阻碍了企业长远发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采购管理的难度,但是这种传统式的采购,使采购管理者逐渐形成惰性,没有一种积极创新的意识,使企业采购人员丧失寻找更优质、更廉价供应商的机会,而且单一形式的供应是不稳定的,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就会导致企业的原料供应出现问题,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4改善制造企业采购管理模式的建议
4.1提升采购管理意识
企业要想实现科学的采购管理模式,就要提高自身对采购管理重要性的意识,从传统的采购观念中走出来,无论企业大小,发展如何,要和世界接轨,任何企业都不会认为成本高低无所谓,从领导到员工都要有这种意识,不仅仅把采购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在思想层面,还要把优化采购管理放到公司整体战略层面,提升公司对优化采购管理的重视程度,各部门都要重视,以增强大家的思想认识。
4.2提升采购部门人员素质
要专业素质、道德素质、职业素质等综合提升,建立采购培训、教育与研发机制,实行考试上岗、竞争上岗,例如公司可以让所有想从事或者已经在岗的采购人员在同等条件下采购一种原材料,如果谁能有效完成,且成本、质量、时间价值比最优,谁就是最合适的人选,这样可以从实战中得出更实用的人才。4.3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人员管理制度、采购计划制定、询价制度、采购标准、采购流程、采购审批制度、采购绩效考核制度、采购监督制度等一系列与采购管理相关的制度,从“人、机、料、法、环”全方位入手,标准化执行,制度化管理,避免漏洞的出现和无法可寻,无规可依的现象,彻底根除随意采购,一人决策,吃回扣等等一些负面问题的出现。
4.4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就是一种责任管理,法制管理,企业决策者,采购人员,供货商,互相之间都要形成合同关系,无论是谁出现了问题,都要依据合同依法究责,这样就杜绝了一些人责任推诿,办事不认真,谋图私利的行为,虽然员工和企业已经形成合同雇佣关系,企业和供应商形成购买合同关系,但是还要进行细化的补充协议,加强约束,当然最好是奖罚分明,这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4.5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服务于采购工作
打破单一模式的采购形式,培养采购网络信息人才,与时俱进,及时、准确、科学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统计工作效率,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企业采购管理统计工作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持。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采购数据的统计工作中,必须要重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统计方式,提高统计工作实际效率。
4.6采购管理层次化
采购工作要透明,有层次,把企业的零散采购和大宗生产原料采购分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采购人员的不同素质,确定采购职责,成立专门的价格组,加强价格审核。价格组可以借助先进的网络平台开展价格审核,信息搜集,对原有的采购价格逐一进行审核,然后与供应商进行论价。
4.7加强与直接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尽量避免中间商的利益分割
很多制造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并不是直接与原料供应商进行合作,而是与中间商形成了合作关系,这样一来就增加了一层中间商的成本投入,使企业和原料直接供应商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失,也就是所谓的“扒皮”,当然中间商的介入也会使双方在合作关系的形成起到有利的作用,但是现在的时代是精益求精的时代,企业也要如此,能节省便不可浪费,没有中间商的参与也有利于供需过程的沟通和出现问题的解决,对以后合作的稳定性益处很大。
4.8加强国产化产品使用,降低采购成本
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国产化产品可能在某些方面都无法满足我们生产的需要,在采购过程中经常性的会涉及到一些进口物料,其价格远远的高于国产物料价格。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很多领域都有了重大突破和进步,产品无论在技术还是在性能方面都有了新的提升,部分国产物料的性价比已经高于进口件,完全能满足我们生产的需求。
4.9建立规划性采购管理机制与企业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采购过程也是一种资金的使用过程,在当今社会,很多企业存在现金流管理不当,造成企业发展资金缺乏,而采购是一种资金的流出,怎样能合理的进行财务规划,让采购规划性进行,既能满足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所需的物料及时供应,又能保证资金计划、使用、预留合理有效是当前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所以建议企业将采购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制定采购计划。5结束语制造企业的采购管理直接影响企业成本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企业要打破原始的采购理念和采购模式,与信息化、价值化、产业化相结合,利用先进的思想理念和高效的采购管理模式重新对企业采购管理进行优化和定位,这不仅仅是企业一个部门的工作管理,而是整个企业在新时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作者:于玲玲 单位:北京一亚高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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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俞玲.浅谈企业采购管理方法[J].新经济,2016(01):122.
[4]林艳.对企业采购管理方法的探讨[J].广西财经,2010(02):106-110.
[5]吴鹏翔.我国企业采购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全国商情,2012(11):37-38.
1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在石化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1.1设计对采购质量制约较大
设计是龙头,是上道工序,设计的及时性、准确性、合理性将直接影响采购物资的质量。一方面工程的设计进度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采购工作的推进。如果设计的进度出现停滞、延期,耽误了整个工程的建设周期,业主方或EPC总包单位往往会通过压缩为采购工作所预留的时间来赶进度,这样就造成正常采购周期缩短———生产厂家赶进度———产品质量风险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上道工序设计考虑不周全,有些参数、技术要求没有提全,需要配套采购、配套使用的物资在请购时没有要求打包采购等,都会造成物资到货后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例如:A项目要采购一批金属丝编织层软管,请购中把软管和接头分开下达,采购单位单独采购,软管和接头由不同厂商中标供货,货到现场后软管和接头不匹配,无法安装。B项目中要采购一批TUBE管(卡套连接),下达请购时没有说明是卡套连接还是焊接,采购单位就按着普通管子采购,货到现场安装完成后,由于管子精度达不到而泄露。
1.2采购人员专业技术知识欠缺
采购人员是采购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他们的素质对采购的效果和效益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能否制定合理可行的采购方案并保证其科学高效的执行,主要取决于采购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专业素质。然而,由于我国对采购管理的研究和教育起步较晚,采购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接受系统采购专业教育并具有完善采购知识和经验的专业采购人员极度缺乏。以笔者单位为例,采购人员大多是新进大学生,缺乏相应的采购经验及专业技术知识,在日常的工作中无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3采购物资质量监管失当
石化工程项目中的物资采购类目繁多,大部分物资都用在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环境下,对这些物资应重点加强质量监管,在采购前制定专项检验方案。但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欠缺对物资质量进行监管的专业人员,质量监管大多由相关采购人员代管,缺乏实质的质量检验内容。例如:A项目中采购一批超级双相钢管件,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一切采购程序都公开透明,严谨完善,但货到现场后,还是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供应商在生产的过程中存在热处理工艺执行不到位及对原材料入厂和产品出厂检验监管不到位现象。对采购方来说主要问题是缺乏相应的专项检验方案,未尽监管责任。此批管件因是特殊材质物资,在项目采购初期对特殊材质的物资应制定专项检验方案,明确检验方式、检验内容及主要质量控制点,提高检验等级,督促供货商做好质量控制,防止问题发生。
2加强石化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管理的对策
2.1采购单位需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物质采购首要目标是满足项目需求,在技术上就是要满足项目设计要求,这就需要在采购的过程中加强与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的沟通交流,一方面采购单位需指派专人与设计进行对接,重点关注催交项目,包括向设计单位催交订货资料和向供应商催交返回资料;及时掌握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上的变动,一旦发现设计进度对采购工作造成影响,立即向项目反应,使其尽快调整,降低压缩采购周期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采购人员需要直接与设计人员沟通交流,充分了解设计人员对采购物资的具体要求,以便在采购的过程中抓住重点,同时对于一些无法把握的技术要求需要设计人员审核确认,以确保采购到符合要求的物资。
2.2采购单位需提升采购人员专业技术知识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1)自学。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时代、共享时代,很多知识都能在网上找到,同时自学对我们的时间要求不高,可以随时随地的查找资料,进行学习。(2)向设计人员学习。设计人员是专业型的,在日常工作中应多向他们学习,通过技术交流、电话沟通、座谈等,了解设计意图、选型要求、使用标准上的要求等,以便在与供应商沟通谈判的过程中更好的把握尺度。(3)向供应商学习。供应商是专家,他们具有丰富的实物生产经验,知道生产的重难点,能准确把握产品质量控制要点,同时他们面向市场,是市场的代言人。目前笔者公司的做法是请行业领先的供应商技术负责人进行产品专业知识宣讲。
2.3采购单位应加大物资质量检验力度
针对采购物资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由该部门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项目物资质量检验计划,由专人负责实施,加大检验力度。检验计划应有所侧重,根据材料设备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质量检测标准。例如,根据物资的性能、技术要求及其危害性,将采购物资大致分为A、B、C三类。A类为制造技术复杂、对质量的要求较高,购买成本较高的重要材料设备,对于这种物资,通常配备专业质检人员进厂监察制造流程,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抽查的方式保证物资质量;B类为生产周期较长,质量要求较高的设备材料,对于这种材料设备,要在生产流程的最终环节以及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查;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设备材料则被定义为C类物资,主要采取中间环节抽查的质检方式保证其质量。
2.4采购单位需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
物资采购供应商来源复杂,供应商质量参差不齐,为此必须要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拟合作的供应商首先要加强资格审查力度。针对石化工程项目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连续生产等特点制定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资质审查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有效,超出有效期需要重新审查。其次建立动态量化考评机制。由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对供应商的资质、履约、综合(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各项考评结果计入供应商档案中,以便以后查用。第三是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根据供应商动态量化考评结果,按着物质类别和品种评定供应商的星级,对供应商的星级评定也要定期进行动态调整。最后是对供应商进行违约处理。供应商在产品制造、监造、出厂、物流、验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发出工作警示函,督促其尽快改正;对于出现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降级、暂停交易直至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理。
3结语
总之,要保障石化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必须要制定全面的物资质量检验计划,加强对供应商生产制造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首选优秀的供应商;同时加强对采购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做好采购和设计的沟通工作,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可以在专业的技术指导下有效进行。
作者:方红伟 单位: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关键词:核电 设备采购 支付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3(a)-0172-02
设备采购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它是由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文件,在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去执行,不能单方面的违背合同约定或者是修改合同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时完成某一项进度节点,工程公司可以依照合同中相关的处罚约定,对其进行暂缓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扣取违约金、索要赔偿甚至解除合同。与此相反,如果工程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供应商也可以向工程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索要赔偿。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仔细分析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商定科学合理的合同支付管理模式。若是在执行合同内容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调整合同支付管理模式,应该遵守合同变更的程序并去执行,进而有效保护双方的合理利益。
1 确定合理的合同支付管理模式
对于拟定新的设备采购合同时,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合同双方必须认真讨论和协商进度节点和工程款支付节点,确定后不再对其进行更改。核电工程公司在开始进行招标工作前,需要对不同堆型机组的设备技术要求和潜在供应商有一定的了解,并在招标准备、招评标和合同澄清谈判过程中,设计能够满足执行管理需求的合同支付管理模式,进而对之后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1.1 采购策划阶段
根据项目采购三级进度计划,主要对所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和管理要点等方面进行分析,编制招标策划方案。
针对采购合同中有着很大变动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需要对潜在供应商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着重了解下列几点:
(1)所采购设备的技术完善程度;
(2)关键材料的选购范围;
(3)制造工艺重要掌握点;
(4)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和用户反映情况;
(5)市场竞争情况和所占市场份额;
(6)设备价格的组成。
结合参照电站大致相像的设备合同执行情况、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经验反馈等相关信息,初阶确定进度节点,根据进度节点工作量计量赋值,编制采购策划方案,进而明确适合该设备合同特点的招标文件支付管理模式。
1.2 招评标阶段
在确定支付进度节点之后,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是单一来源采购等形式将支付进度节点出售给潜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在获得招标文件之后,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对支付进度节点提出偏声明,填写偏离表,并且针对这些偏离的情况给予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供招标方作为参考。
若投标方提出来的偏离解决对策被招标方采纳,或者是与招标方完成统一想法,将相关的结果表现到设备采购合同支付模式中。若招标方不采纳投标方提出来的偏离解决对策,同时双方也未形成一致的想法,直接会影响到投标方的评分结果,实质性的偏离有可能会使投标方的投标被拒绝。除去在偏离表中进行声明的内容,其他的支付条款当作投标方已经接受。
1.3 合同澄清谈判阶段
在明确中标供应商之后,开始进行合同澄清谈判阶段。工程公司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澄清答疑记录等内容讨论协商合同文本内容并签订合同。
对于合同内容中支付模式的协商,双方的合同协商团队应该由商务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不能只是由商务人员参加,应结合进度计划、进度节点等内容确定科学合理的合同支付模式。
在计划支付节点过程中,除去需要考虑结合进度节点外,还应该掌握了解中标供应商的详细情况,以便考]适当增加或者是减少支付节点,及时调整支付比例。
2 合同执行过程中支付模式的调整
合同谈判协商统一意见之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合同立即生效,开始执行合同各项条款。因为核电项目具有工期时间长,技术复杂等特点,在执行合同期间,可能会产生由于供货范围、合同工期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变动需要调整合同支付模式,若出现这类情况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统一意见后再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
2.1 调整合同支付模式的因素
2.1.1 因政策审批而导致调整整体项目进度
比如某一在建核电项目,第一台机组在2011年福岛核电事故发生前已经开始施工,2号机组还未批准施工,后来受到福岛核事故的影响,原本计划在第一台机组施工与第二台机组施工间隔8个月,实际间隔将近20个月。最后调整了第二台机组所需设备的到货时间,同时也对支付进度节点进行了相应的改变。
2.1.2 质保期较长
例如叉车、吊车、货架、实验仪器、工具等C类设备合同,在项目建设开始阶段就要求设备到场立即投入使用,然而在原合同中约定质保期需要到机组临时验收后的12个月甚至要求时间更长;类似的情况也有,淡水厂、除盐水等水处理系统在项目建设前就已经到场,并且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出水。但是质保期还是和机组临时验收相同。
2.1.3 现场库房条件受到限制
由于现场储藏物资场地面积少或者是库房存储等级未达到相应的要求等方面原因,现场并未达到货物存放要求,直接造成验收后的设备不能按时发货运到现场,影响出厂验收或者是到货验收节点的支付进度。
2.2 合同支付模式变更管理
合同支付模式变更一般是由供应商提出申请。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进行合同支付模式变更的状况时,应由供应商提交合同变更建议,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申请合同变更原因;
(2)价格、工期以及支付模式变化的请求;
(3)供货范围、技术参数、责任等变化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同意接受该变更的期限;
(5)其他支持性材料等。
工程公司在接收到供应商上交的合同变更建议后,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商务、技术、监造等人员联合进行分析、审核,同时需要着重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合同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工期和进度是否满足现场要求;
(3)合同条款变更后是否存在风险;
(4)合同变更请求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5)其他。
在通过审核后,按照内部流程依次审批上报,依照变更涉及到的内容和金额,由相关的主管部门完成审批。采购部门务必时刻关注变更审批的时间限制,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变更协议,以免对后期合同执行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紧急增补合同条款和工期时间短的增补物项,防止因未及时完成合同变更而影响后期交货等一些事宜。
2.3 合同支付模式变更的实施
双方签订合同变更协议后,该合同正式生效,而且属于原合同新增和不可分开的内容,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要求去执行,以免出现因考虑不全再次对支付模式进行更改。
3 设备采购费用应急保障对策
即使工程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年度费用计划,多数设备合同按照计划正常进行时,工程公司也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及时获得项目资金,进而不能按时支付给供应商相应的款项;或者也可能一些重要设备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进度节点工作时,是因为其他业务收取款项延误等因素造成核电设备合同制造进度受到影响,依照需求可申请提前支付金额较大的设备费用。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Z],〔2014〕31号,2014.
[关键词] 初始设置;采购管理;用友U8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1. 016
[中图分类号] F27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11- 0033- 04
0 引 言
采购是企业供应链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采购,企业从上游合作伙伴获得生产所需的物资,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用友U8采购管理系统从供应链管理的角度,为企业的采购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管理平台,帮助企业建立一个围绕采购活动的全面管理系统。用友U8采购系统与生产制造系统、库存管理系统、应付款管理系统、存货核算系统、委外加工系统等多个系统都存在接口关系,其在供应链中的作用非常重要。但笔者在项目调研中发现,很多工业企业围绕采购活动的全面管理系统并未建立,或者建立后不能有效使用。有的企业应用采购管理系统总是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缘由,竟然是采购管理系统在初始化时的某个参数设置错误,并导致后续一系列错误的发生。因此,企业应提高对采购管理系统初始化工作的重视程度,避免以后在进行业务处理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本文分四个步骤对采购管理系统的初始化工作进行了阐述,企业在进行初始化时可以对照使用,从而避免出现问题。
1 系统启用
以账套主管的身份注册进入企业应用平台,在页面左侧的工作列表中打开“基础设置”选项卡,执行“基本信息―系统启用”命令,启用采购管理系统。需要注意的是,执行系统启用操作一定是在进入企业应用平台后,且不能进行任何操作的前提下才可以。
2 录入期初数据
采购管理系统的期初数据通常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期初暂估入库,是指采购的货物已入库,但是还没有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的业务,就是常说的货到票未到;
另外一种是期初在途存货,是指采购货物的发票已经送到,但是货物由于其他原因还没有送到的情况,就是常说的票到货未到。
录入期初数据是为了将来货、票齐全时及时进行结算。
2.1 货到票未到――期初采购入库单的录入
在企业应用平台左侧的工作列表中打开“业务工作”选项卡中的采购管理模块,执行“采购入库―采购入库单”命令,进入“期初采购入库单”窗口,如图1所示。
单击“增加”按钮,录入相应信息后“保存”。如果需要修改期初采购入库单的信息,可先打开“入库单列表”,再双击打开需要修改的入库单,单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后“保存”。如果需要删除入库单,则在“入库单列表”中双击打开需要删除的入库单,单击“删除”按钮即可;或者不打开“入库单列表”,直接在图中单击左右箭头即可找到已输入的采购入库单,执行修改或者删除的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购管理系统期初记账前,通过点击采购管理系统的“采购入库―采购入库单”只能录入期初入库单;而在期初记账后,采购入库单则不能在采购管理系统中录入,而需要在库存管理系统中录入。此外,在采购管理系统期初记账前,期初入库单可以修改和删除,但在期初记账后,期初入库单将不允许修改和删除。
2.2.2 票到货未到―期初发票的录入
期初存货在途,但企业已收到供应商开来的采购发票,此时需要录入期初发票的信息。发票有编号,可以由系统自动编号,也可以由用户自行编号。
很多企业需要自行编号,这就要求在录入前将相应的发票设置成允许手工修改发票编号。具体操作如下:
在企业应用平台左侧的工作列表中打开“基础设置”选项卡,执行“单据设置―单据编号设置”命令,在打开的“单据编号设置”对话框中单击选中需要修改的单据类型(如采购专用发票),同时将“手工改动,重号时自动重取”复选框打钩,保存后退出,完成设置,如图2所示。
单击“增加”按钮,按要求录入发票的具体信息后“保存”。如果需要修改期初发票的信息,可先点击“采购发票―采购发票列表”,在打开的“采购发票列表”中找到需要修改的发票行,双击后打开,单击上方的“修改”按钮进行发票信息的修改后“保存”。如果需要删除发票,则执行同样的操作步骤,单击“删除”按钮即可;或者不打开“采购发票列表”,直接在图中单击左右箭头即可找到已输入的采购发票,执行修改或者删除的操作。
2.3 特殊业务两种期初数据录入
期初数据除了“期初暂估入库”、“期初在途存货”以上两种常用情况需要录入单据外,有的企业因特殊业务的需要还会录入以下两种期初数据:
(1)期初受托代销商品的入库记录。在启用采购管理系统后,要将之前没有与供货单位结算完的受托代销入库记录输入系统,以便在受托代销商品销售后,能够进行受托代销结算。
(2)期初代管挂账确认单。在启用采购管理系统后,要将之前已与代管的供应商进行了耗用挂账,但还没有取得供应商的采购发票,因而不能进行采购结算的代管挂账确认单输入系统,在取得发票后再与之进行结算。
3 采管理系统参数设置
采购管理系统的参数设置,是指在使用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日常业务处理之前,要确定采购业务的范围、类型以及对各种采购业务的核算要求,这是采购管理系统初始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采购管理模块中执行“采购管理―设置―采购选项”命令,在弹出的“采购选项设置”对话框中进行相应的设置。“采购选项设置”共分“业务及权限控制”、“公共及参照控制”、“采购预警和报警”三个页签,应分别进行设置。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采购选项设置之前,企业一定要详细了解选项开关对业务处理流程的影响,应结合企业实际业务的需要进行设置。
因为有些选项在期初记账或开始日常业务后将不能随意更改,所以企业最好在业务开始前进行全盘考虑,尤其是一些对其他系统有影响的选项,设置时更要考虑清楚。
4 采购期初记账
期初记账是指将采购期初数据记入有关采购账,它标志着采购管理系统的初始化工作全部结束,相关的参数和期初数据将不能增加、修改和删除,除非取消期初记账。
期初记账的操作很简单,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执行“设置―采购期初记账”命令,在打开的“期初记账”对话框中单击“记账”按钮,如图4所示,在弹出“期初记账完毕”信息提示框后单击“确定”,从而完成采购管理系统的期初记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没有期初数据可以输入,也必须执行期初记账操作;如果企业期初数据是运行“结转上年”功能得到的,则为期初未记账状态,同样需要执行期初记账。
以下情况采购期初恢复记账按钮是灰色的,即不能取消采购期初记账:①采购系统月末已经结账;②采购系统未结账但进行了采购结算;③存货核算系统已经期初记账。相应的解决方法如下:①恢复采购系统月末结账前状态、取消采购结算;②取消采购结算;③先取消存货核算系统的期初记账,再取消采购系统的期初记账。
5 结 语
至此,经过以上四个步骤,采购管理系统的初始设置工作结束。企业在开始日常的采购业务之前最好将账套做个备份,以免意外情况发生造成数据的丢失。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震,袁岩凤.ERP财务管理与供应链管理系统实验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 管理机制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政府在对我国经济体制进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额采购管理机制也进行了有效改革和完善,并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较为理想的作用,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当前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其采购管理机制依旧存在许多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成本,也限制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良性持续发展。因此,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该问题,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管理机制进行有效完善,接下来本文就将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进行详细分析。
一、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部门设置形式不同
对我国当前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部门的设置形式进行调查统计可以发现,当前,其形式主要分为三种。
1、采购部门和管理部门没有分开
当前,在我国多数行政事业单位中,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没有进行分开设立,事业单位认为采购本身就是财务的事情,所以采购工作也由财务部门进行负责。这种管理方式,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部门与部门之间沟通的难度,节省行政事业单位的费用支出。但是,由于采购工作也由财务部门进行负责,一来财务部门会将采购工作放在财务管理工作之后,对采购工作管理不够重视,导致采购计划实施和采购预算工作等得不到有效落实,影响采购效率;二来采购和财务合在一起,由于透明化和细致化工作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所以很容易滋生腐败。
2、未设立设置特殊部门
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经常需要采购一些特殊物品,而这些特殊物品,如果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跟踪采购,很难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性能能够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需求。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中,针对特殊物品应该设置专门的采购部门。但是,在实际采购管理工作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分类部门,如此一来,由于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对特殊物品的采购进行负责,就会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在对特殊物品进行采购的过程中也按照普通物品的要求进行采购,无法保证物品的质量能够满足单位采购需求,进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为设置独立的采购监督部门
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过程中,为了能够对采购过程中进行有效控制,避免和中饱私囊等问题的出现,就应该设置专门的监督部门对采购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而在当前的行政事业单位中,虽然设立有监督部门,但是监督部门却依附于财政部门,并没有自行独立出来,不仅权利有限,也很难确保监督工作的高效性和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造成了影响。
(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不健全
当前,虽然我国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都拥有一套采购监督机制,但是所拥有的监督机制多较为笼统,无法对采购过程中细节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监督效率较为有限。第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所拥有的监督机制虽然规定了采购监督工作由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部门进行负责,但是却没有把采购过程中的监督责任具体落实到团队或者是个人头上,导致采购监督工作徒有其表,而无法发挥出其应有作用。第二,在监督机制中没有规定财政部门在物品采购回来之后对物品进行验收和质检,导致多数情况下财政部门都忽略了该环节,对采购工作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第三,监督机制没有对采购过程中的具体监督环节进行有效规定,导致监督工作存在漏洞。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进行完善的有效对策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负责部门进行统一设置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进行完善的首要工作,就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负责部门进行统一设置。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充分意识到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采购部门从财务部门分离出来成为一个专门的管理部门,提高管理工作效率,避免问题的发生。其次,针对对采购具有特殊要求的特殊物品,在采购部门内部还应该设立专门的特殊采购部门,确保在对特殊物品进行采购的过程中有专业的技术人员陪同采购,有效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性能能够满足采购需求。最后,独立于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之外设置一个专门的监督部门,由其对采购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避免采购问题的发生。
(二)建立高效、完善采购监督机制
首先,在采购监督工作中,除了要明确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之外,还应该将监督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个人,全面提升监督工作效率。其次,在采购过程中,监督部门应该对采购的可行性进行详细分析,在确定其可行性之后,对采购流程进行详细规划,避免采购过程中无序情况的出现,影响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还应该采购过程中的资金管理方式、管理人员以及最终资金的流向进行详细调查,并实现采购和资金管理的透明化,避免和暗箱操作等情况的出现,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运行机制
在采购管理工作中,应该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运行机制,将包括采购需求确认、预算编制、采购实施、合同确认、物资验收、资金划转、文件归类以及采购监督等所有环节都列入管理运行机制中,实现制度化管理。除此之外,由于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需要公开招标,所以为了能够有效确保招标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应该避免采购人代表参与到评标委员会中, 施行评定分离管理原则,公平竞争。
三、结束语
政府采购管理对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率,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具有较为重要影响。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中,应该对采购管理机制进行有效完善,加强监督,避免采购问题的出现,不断提高采购效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