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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履行职责不到位。显失监管公平
工商干部对市场监管公平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首先是对市场监管的职责、重点、方式认识不清,市场监管的公平性意识不强,思维方式陈旧,不是以谋求社会公平正义为终极目标,而是以完成收费任务、完成监管工作部署为目标。重收费轻监管、重罚款轻纠正、重感情轻公平。在行政处罚幅度上,熟人与生人不一样,打招呼与不打招呼不一样,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不一样,小企业与大企业不一样。同样的违法事实,在同一地区,对违法当事人的罚款金额却不相同,显失公平公正。其次是市场监管的行为不规范,表现出盲目性、随意性,发人情照、收人情费。在监管中,重结果,轻过程,出现“四多四少”现象,即考虑部门利益的多,考虑经营者利益的少:考虑监管“形象”的多,考虑监管到位的措施少:考虑人情世故、给领导面子的多,考虑公平公正监管执法少,因而时常导致市场监管的缺位或不作为现象。其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违规违纪的工商干部查处不力,致使少数监管干部、枉法监管等行为愈演愈烈。
(二)现行法律法规在体现公平性上仍有缺失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法律法规颁布不少,但缺少一部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和权限的《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法》,以致部门立法利益化,监管执法部门化,部门规章(文件)互相打架。如1987年制定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其条款内容明显滞后于当今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如今社会上流传《投倒条例》是个筐。违法行为往里装,致使T商监管执法人员不理解,而且被处罚对象因认为不公平而难以接受。
(三)地方干预影响监管的公平性
只有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才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但在一些地区受到环境的影响,依法监管执法阻力颇大,造成执法难,执行更难的状况。当前,基层普遍反映行政干预现象较为严重,某些领导往往以维护地方稳定、发展和优化软环境建设等为名,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干预施压。致使工商监管显失公平,给行政执法设立“篱笆墙”。由于各种行政干预,加之工商监管执法干部自律不严,导致自由裁量权的失衡,影响监管公平性,
二、实施公平监管的对策
(一)强化五个观念,促进公平监管
工商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做到公平监管,就必须冲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式,推进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的进程。
第一,强化公平观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需要公平公正的监管执法来维护。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要树立公平监管的意识。既要严格执法监管,又要讲求科学方式方法,努力改善与相对人的关系,通过感人教育、平等对话、情感监管、和谐执法,使相对人理解执法,主动配合T商部门监管执法,化阻力为动力,变不利为有利。二是在程序上要体现公平监管。做到收费、罚款、政务的三公开三落实,严格按程序办事,对科学定费、收费职责、权限划分、程序运转、监管纪律督查等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三是对待相对管理人要一视同仁。遵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真正做到不偏私、不歧视。四是在处罚幅度上要公平合理。要制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标准,根据违法当事人的违法性质,社会危害结果及纠正情况,实施“上、中、下”限分类处罚。上限为高幅度范围70%以上,中限为中幅度范围40%至70%,下限为低幅度范围40%以下。对具备《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可选择低幅度范围实施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政违法行为可选择中幅度范围或高幅度范围实施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行政违法行为可选择高幅度范围的上限实施处罚。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限制竞争行为,应该选择高幅度范围实施行政罚款。企业逾期年检,但责令改正后,当事人能在限期办理年检手续,应选择低幅度范围实施行政罚款,
第二,强化规范观念。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范就没有公平。规范工商行政管理行为,是公平监管的重要保证。规范行为要做到“五统一、五规范”。“五统一”即:统一公平监管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三权分离模式,统一处罚文书格式和案卷归档要求,统一案件核审标准,统一奖惩标准;“五规范”,就是规范监管行为准则,规范监管程序,规范监管制度和纪律,规范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经济户口监管内容。通过监管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公平监管落实到位。
第三,强化服务观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立足本职,始终把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放在支持、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树立监管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公平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以打造监管型、服务型、法治型工商来取得群众、企业、政府“三满意”。
第四,强化质量意识。监管执法质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生命线。要努力追求四个层次:一是查办个案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处罚幅度合理,力求做到复议无撤诉,诉讼无败诉,检查无错案;二是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公平公正:三是对辖区内的市场秩序状况进行有效监控,能够及时消除隐患,迅速处理突发事件,具备快速反应的监管执法能力:四是利用典型案件,扩大工商法制宣传。
第五,强化和谐观念。和谐监管是构建和谐工商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在竞争行为复杂化的今天,工商行政执法监管只有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深入推进“阳光监管”,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去年,镇江工商系统全面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的改革,受到了市政府、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分别在《中国工商管理研究》、《工商行政管理》上登载。通过对行政处罚文书的法理、情理、文理的全面阐述,解释处罚文书中法律法规的适用。消除了当事人疑虑,达到以理服人的目的。
(二)实现三大转变,提高监管水平
第一,监管方式的转变。从传统、简单、粗放式市场监管向规范、科学、现代管理转变。一是实行市场监管干部岗位责任制(定岗、定位、定责)。明确职责、目标、任务,在市场监管公平性的指导思想上要统一。实行集体定费额度,上门缴费,电脑开票,增强收费的公开透明度,杜绝收人情费,二是实施在办案过程中的办、审、定三权分离制度,可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证会,接受社会监督。这样,既可保证办案的公平公正性和权威性,又体现了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最终达到提高监管执法效率之目的。
一、背景情况
台儿庄为枣庄市所辖区,位于山东省最南部,素有“山东南大门”之称。全区共有国家A级以上景区8家,其中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2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由于旅游起步较晚,缺乏经验,旅游市场的发展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2010年台儿庄古城景区投入运营后,来台游客量年均递增100万人次,2016年游客接待量801万人次。随着旅游市场迅速扩大,“黑车、黑社、黑导、黄牛倒票”等各类问题、矛盾频频发生,旅游投诉量也呈激增趋势。近年来,台儿庄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旅游服务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旅游市场进入规范化运营,为实施古城引领城市转型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旅游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市场监管“台儿庄模式”受到国家旅游局充分肯定, 2016年入选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荣获美丽中国・全域旅游示范城市称号。
二、主要做法
(一)整合部门职能和机构,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为强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理顺旅游发展体制。2010年,整合旅游部门和服务业办公室,组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升格为政府组成部门。2012年,根据部分科室、事业单位执法职能、队伍,进行部门内部执法资源整合,成立统一的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旅游监察大队,负责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投诉处理、旅游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将执法区域划为台儿庄古城景区、大战纪念馆、台儿庄古城客服中心、大桥停车场、运河湿地等五大片区,进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全区旅游监管常态化、规范化,为规范旅游产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服务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2015年,设立古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度假区工作,构建了以古城为龙头的文化旅游产业管理体制。
(二)搭建综合执法平台,实现跨部门联合执法。为着力解决执法力量分散薄弱、多头重复交叉执法等问题,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局长和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的旅游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包括全区与旅游市场秩序相关的成员单位35个。严格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与旅游市场监管关系密切的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物价、药监等7个部门抽调具有执法资格人员,组成区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与旅游监察大队联合办公,搭建综合执法平台,实现“多个部门一个平台管执法”,办公地点设在游客服务中心,重点时段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这种有分有合、统一调度的执法方式有效化解了新建联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上的难题,也较好解决了旅游执法“难调度、调度难”问题。
(三)建立权责清单,明晰部门职责边界。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职权法定”的原则,2014年以来,对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事项、政府部门责任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明确了旅服、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税务、物价等与旅游市场秩序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和职责责任,对部门间的职责交叉事项进一步梳理,理顺了相互关系,细化了监管责任,避免了推诿扯皮,防止了由于监管不到位或缺位出现的监管真空,为旅游市场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提供了有力保障,使旅游市场执法部门全面履职“有法”,严格尽责“有据”,增强了公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为强化政府责任和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制定分管区长为召集人的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台儿庄区旅游联合执法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联合执法、投诉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联合执法制度的完善,使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依据《办法》在全年重点时间段,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通报违法行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旅游市场难点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完善了协调联动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强化信用支撑,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到2022年底,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有效运用监管系统。
有关部门要有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要求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各项检查工作程序,做到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省级系统平台的作用,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所有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牵头完成一次联合抽查。牵头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当年工作重点,确定联合抽查类别、抽查事项、参与部门等,形成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实际监管情况设置上限,不得随意突破。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省级平台建立好两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抽查的工作程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程度,并根据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还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专家学者等进入检查队伍,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执法,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四)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统筹制定本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的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抽查计划要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抽查时间、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数量等内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各成员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本部门牵头的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备案。
(五)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要求科学实施抽查检查,逐步构建联合抽查工作常态化机制。联合抽查牵头单位一般由抽查所涉及内容的主要部门担任,按照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客观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六)加强结果运用和后续监管。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部门联合抽查结果应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省级平台。省级平台通过数据交换将抽查检查结果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部门要将相关抽查监管信息充分运用到信用监管中,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纳入部门联合惩戒的范围,根据本部门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在各自领域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项事务。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经济合作局、区税务局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区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就是在市场监管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方法指导我们的工作。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讲政治、讲大局,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优化发展环境,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改进工商监管的方式和手段,都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体现着监管与发展的统一。
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就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整体提升工商作为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工商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不只是体现在公众服务平台,通过监管方式的转变,在市场监管中也能体现良好的服务。体现在监管中的服务,具体就是:通过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服务于经济健康发展,通过维护交易安全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服务于广大消费者。
努力实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是工商部门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具体体现。维权体系的建设牵涉到社会各个层面的利益群体,12315连通了群众的呼声与需要,如何延伸工商的市场监管触角,对市场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切实提高对市场秩序的控制能力,是实现监管与维权统一的必然要求。
努力实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是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的客观需要。无论工商每年查办多少大案,为群众解决多少难题,一个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一个滥用政府公权力的工商干部,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对我们的信任和评价。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工商部门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才能树立执法权威,必须克服执法的随意性、提高执法效能,着力整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通过公平公正的执法塑造政府公信力,实现公正、透明的“阳光工商”,规范、高效的“法制工商”。
北京是首都,工商面临的监管形势非常复杂,政府和百姓对我们工作的标准要求很高,奥运在即,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及时、妥善地解决。通过学习领会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统一”,我们对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围绕“四个统一”,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积极主动投身于首都建设,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为首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按照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们立足监管、着眼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我们已初步搭建起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框架体系。
一是强化大局观念,创新工作机制,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将积极履职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转化为主动、高效的工作。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三级公众服务平台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是围绕科学发展观、2008年奥运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贯彻科学准入理念,完善市场主体准入规则,积极促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发展,为多种所有制主体资产重组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优化首都产业结构做好服务。
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年检等现代服务和监管方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政府公众服务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四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让公众充分享受到政府部门高效、便捷、透明的信息咨询服务。
二、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深入体现为民服务的主旨
工商执法、市场监管的工作过程,是工商部门履行为民服务职能的载体。近年来,我们一直着力于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维护市场秩序的长效、治本之策,通过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有力地促进工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在监管中体现良好的服务。通过建立实施主体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典型案例披露制等五项制度,切实解决以罚代管的问题,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律作用,减少行政成本,消除违法状态。
二是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经济户口分类分级监管,通过加大对高风险行业和低信誉度企业的管理,提高工商部门对辖区市场秩序的有效控制能力,使基层工商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百姓需求。
三是扎实做好“红盾护农”工作,积极支持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力度,特别是要着力完善农村食品配送网络体系,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是积极探索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治本的措施,不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实施社会惩戒,加大违法失信的成本,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是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强化专业执法能力,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机制创新。通过广告监管系统和电子商务监管系统的开发和使用加强对电子商务和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努力实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工商作为政府执法部门的首要任务。
一直以来,我们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和谐的消费关系和安全的消费环境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整合资源,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和维权能力。
一是继续推进12315两级调度指挥体系建设,通过对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的分析、整合,及时对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进而实现对执法资源的整合和对执法力量的调度指挥,提高对消费热点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市场秩序的控制力。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工商工作站建设,通过流动工商工作站和网上工商工作站的建设,使基层维权工作进一步贴近百姓日常生活,解决百姓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商品监测抽查的力度,并及时监测抽查的结果,通过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方式,引导公众实现健康消费。
四是以现代科技手段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强化专业的技术检测分析能力,提高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技术含量。
五是有效利用社会监督,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途径,将市场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通过举报奖励等方式,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公众支持并参与市场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四、努力实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以规范的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严格依法行政,是提高工商履职能力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按照总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在推进管理创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商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通过细化自由裁量权、应用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建立罚没物品公物仓等措施,实现对案件查办全程的监控和规范,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执法人员以权寻租的可能,保证工商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加强法制监督和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案审会制度,杜绝错案发生。
三是坚持队伍建设的“三个过硬”,不断提高首都工商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加强以“甘当主力、甘当苦力”为核心的首都工商统一职业价值观的教育。强化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积极行政,培养干部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工商事业的职业信仰。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城乡共建市场规范化监管示范街区工作现场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把握“四个只有”理念,按照国家总局提出的“只有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才能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和省局“责任工商”的工作要求,总结交流工商系统创建市场规范化监管示范街区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阶段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市场规范化监管再上新台阶,全面实现工商监管的职能到位和效能提升。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的自觉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职能。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大力构建“责任工商”,把履行工商职能与服务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市场网格化监管,强化证照管理,开展包保督察,实施责任追究,在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0〕103号),市综治办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淮综治办〔2010〕21号),建立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考核体系,为强化市场规范化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全市工商系统按照省局要求,积极开展市场规范化监管工作,为将市场监管工作引向深入,市局决定开展城乡共建市场规范化监管示范街区活动,并出台了城乡共建《工作标准》。创建目标是:以探索完善科学规范的市场监管机制为目的,通过城乡共建监管示范街区,抓点带面,经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市工商各项监管职能到位。只要大家共同努力,我想,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工作标准》对城乡共建示范街区设置、城乡共建示范街区规范化监管和城乡共建巡查、督查等方面都建立了详细的标准规程。
可以说,今天这个城乡共建市场规范化监管示范街区现场会,不是一般意义上会议,而是标志着我们的市场监管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标志着我们的市场监管工作在创新方式方法上,有了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系统在市场规范化监管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不平衡,有的走在前,亮点突出,有的拖在后,没有起色,关键问题是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二是措施不得力,对创建示范街区工作责任心不强,标准不高。从督查的情况看,凡包保干部有责任心的、加强巡查督促的,监管区域就规范,反之则差;三是在监管不规范,少数干部还存在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象,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职工不按制度办事,粗暴管理,影响了工商部门的整体形象。上述这些问题,必须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创新方式,强化措施,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的规范性
我认为,加强市场监管归根到底就是要规范,一方面要规范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要规范政府部门的服务与管理行为。近期,全国各地安全事故频发,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掀起了新一轮追究政府部门和行政官员责任的风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已不再是仅作为内部行政处理的问题,更多地要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工商”理念将促使我们每一位干部更要做到市场监管规范化。
一是以农村市场为重点。依托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城乡共建为前提,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己任,以实现农资市场常态、长效管理为目标,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意识,围绕护农、扶农、保农,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这一主题,积极开展“三项行动”(农资市场巡查、农资商品质量抽查、农资商品维权保护)、健全“三项制度”(种子留样备查、“两帐两票一书一卡”、信用分类监管),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市场监管逐步规范化。
二是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在市场监管规范化工作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区,确保执法到位。对食品批发户要做到“票证通”全覆盖,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鼓励食品经营建立电子台帐。对食品零售户,要严格进货台帐制度,逐步实现票证通凭证代替台帐。
三是以证照管理为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等无照经营易发、多发地区、行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予以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起到打击一方、威震一方、教育一方的目的。要深化分层分类登记管理,严格属地管理制度。强化基层工商所“属地登记、分类监管、依托巡查、突出重点、强化效能”的工作责任,力争在市场准入、交易、退出三个环节实现立体化、全方位的综合监管,有效预防无照经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经营者真正意识到营业执照的法律地位和亮照经营的重要性,强化“有店必有照、有照必亮照、亮照必验照”的观念,同时结合日常检查和巡查,加以引导和规范。
四是以基层工作为重点。各单位要把监管重心放在工商所,因地制宜,根据监管职能、区域范围、市场主体数量及分布等因素,加强基层力量,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明确监管职责。工商所要对示范街区市场主体和市场巡查记录进行登记造册,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做好责任书和承诺书的备案,对示范街区每周不少于一次专项巡查,分局每月不少于一次专项督查,并认真做好巡查和督察记录。通过狠抓巡查和督查的全面落实,为市场规范化监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是以城乡共建为重点。抓好城乡共建市场规范化监管,重点在于城乡结合,实现市场监管全覆盖。在此次示范街区创建中,针对市区主要街道和城区小街小巷,城区工商所以道路先“主”后“次”再“巷”的顺序延伸。针对农村乡镇街道,农村工商所以先“乡镇所在地”后“镇”再“边远”顺序展开。示范街区的市场规范化监管是点,全市各类市场、各个社区和乡镇是面,要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质量。
三、强化督察,奖惩并举,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长效性
按照我们制定的城乡共建市场监管目标,全系统各单位要在2010年底分别完成2条以上示范街区的工作任务,并通过市局检查验收。田家庵区工商分局和凤台县工商局要完成4条街以上,同时,田家庵区商贸城必须达标;今后每年各工商所新增4条以上街(巷)达到示范街区,并通过市局检查验收;到2013年底,实现全市示范街区经营户覆盖率达90%以上。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标准,既要抓好基础监管工作,更要抓好重点监管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农资、危化品、家电、餐饮、网吧、服装、建材、卷烟、音像制品等行业的市场监管。
一是要健全制度,制定措施。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合法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构建市场规范化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执法效能和水平。继续坚持市场主体准入制、经济户口制、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制、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制、12315申诉举报制、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开拓创新,大胆尝试,制定并实行一些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二是要明确责任,落实奖惩。任何事情落实了责任、落实了奖惩就有了好的开始。市场规范化监管工作,哪个工商所所长重视,哪个专管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强,哪个地段的监管工作就没有问题。责任心一方面要靠干部觉悟的提高,一方面也要靠制度的约束和保障。市局目前已经出台了督查工作奖惩机制,从机制、执行、考核、责任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市局将定期组织抽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惩处。要通过奖惩机制的建立和执行,在全系统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以先进促后进,达到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三是要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提高监管能力是探索监管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工商职能的重新调整,市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干部的业务培训,通过经验交流、工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计算机软件操作培训等,促进干部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力度,杜绝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树立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工商队伍形象。
针对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此强调三点。
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就是在市场监管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方法指导我们的工作。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讲政治、讲大局,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优化发展环境,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改进工商监管的方式和手段,都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体现着监管与发展的统一。
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就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整体提升工商作为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工商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不只是体现在公众服务平台,通过监管方式的转变,在市场监管中也能体现良好的服务。体现在监管中的服务,具体就是:通过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服务于经济健康发展,通过维护交易安全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服务于广大消费者。
努力实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是工商部门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具体体现。维权体系的建设牵涉到社会各个层面的利益群体,12315连通了群众的呼声与需要,如何延伸工商的市场监管触角,对市场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切实提高对市场秩序的控制能力,是实现监管与维权统一的必然要求。
努力实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是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的客观需要。无论工商每年查办多少大案,为群众解决多少难题,一个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一个滥用政府公权力的工商干部,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对我们的信任和评价。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工商部门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才能树立执法权威,必须克服执法的随意性、提高执法效能,着力整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通过公平公正的执法塑造政府公信力,实现公正、透明的“阳光工商”,规范、高效的“法制工商”。
北京是首都,工商面临的监管形势非常复杂,政府和百姓对我们工作的标准要求很高,奥运在即,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及时、妥善地解决。通过学习领会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统一”,我们对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围绕“四个统一”,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积极主动投身于首都建设,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为首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按照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们立足监管、着眼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我们已初步搭建起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框架体系。
一是强化大局观念,创新工作机制,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将积极履职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转化为主动、高效的工作。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三级公众服务平台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是围绕科学发展观、2008年奥运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贯彻科学准入理念,完善市场主体准入规则,积极促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发展,为多种所有制主体资产重组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优化首都产业结构做好服务。
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年检等现代服务和监管方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政府公众服务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四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让公众充分享受到政府部门高效、便捷、透明的信息咨询服务。
二、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深入体现为民服务的主旨
工商执法、市场监管的工作过程,是工商部门履行为民服务职能的载体。近年来,我们一直着力于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维护市场秩序的长效、治本之策,通过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有力地促进工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在监管中体现良好的服务。通过建立实施主体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典型案例披露制等五项制度,切实解决以罚代管的问题,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律作用,减少行政成本,消除违法状态。
二是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经济户口分类分级监管,通过加大对高风险行业和低信誉度企业的管理,提高工商部门对辖区市场秩序的有效控制能力,使基层工商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百姓需求。
三是扎实做好“红盾护农”工作,积极支持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力度,特别是要着力完善农村食品配送网络体系,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是积极探索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治本的措施,不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实施社会惩戒,加大违法失信的成本,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是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强化专业执法能力,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机制创新。通过广告监管系统和电子商务监管系统的开发和使用加强对电子商务和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努力实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工商作为政府执法部门的首要任务。
一直以来,我们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和谐的消费关系和安全的消费环境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整合资源,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和维权能力。
一是继续推进12315两级调度指挥体系建设,通过对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的分析、整合,及时对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进而实现对执法资源的整合和对执法力量的调度指挥,提高对消费热点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市场秩序的控制力。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工商工作站建设,通过流动工商工作站和网上工商工作站的建设,使基层维权工作进一步贴近百姓日常生活,解决百姓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商品监测抽查的力度,并及时监测抽查的结果,通过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方式,引导公众实现健康消费。
四是以现代科技手段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强化专业的技术检测分析能力,提高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技术含量。
五是有效利用社会监督,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途径,将市场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通过举报奖励等方式,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公众支持并参与市场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四、努力实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以规范的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严格依法行政,是提高工商履职能力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按照总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在推进管理创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商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通过细化自由裁量权、应用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建立罚没物品公物仓等措施,实现对案件查办全程的监控和规范,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执法人员以权寻租的可能,保证工商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加强法制监督和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案审会制度,杜绝错案发生。
三是坚持队伍建设的“三个过硬”,不断提高首都工商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加强以“甘当主力、甘当苦力”为核心的首都工商统一职业价值观的教育。强化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积极行政,培养干部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工商事业的职业信仰。
论文关键词 市场 监管 探索
在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新时期、新形势下,国家局对如何转变烟草专卖管理方式提出了新要求、新课题。构建“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市场监管体系(以下简称“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思考。
一、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背景
2012年4月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赵洪顺副局长在全国烟草专卖管理暨专卖内管工作现场会上提出:着力构建“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市场监管体系。坚持守土有责,强化属地管理,坚决打击各种形式不合法、不规范行为。提高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注重市场监测,加强对异常零售客户的管理。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检查,积极疏导零售客户的合理诉求。牢固树立服务零售客户的理念,努力为零售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在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着力构建“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也是符合《行政处罚法》有关要求的。《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内涵及方式
卷烟市场监管的目的是严格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查处和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烟草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既适应市场监管的目的,又符合市场监管内容的需要。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是市场监管方式的四个方面,既可单独适用,也可综合实施。
(一)打击严厉
提升案件经营能力,强化信息情报网络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突出对制售假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主要方式是对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严重的取消烟草专卖经营资格;对无证经营行为,移交工商部门联合予以取缔;对涉烟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管理到位
提高专卖执法人员分析判断能力,对卷烟零售户实施分类管理,以异常零售户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检查和管理。主要方式是实施《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卷烟业态,明确分类管理的重点,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和转化举措。
(三)疏导及时
对有违法行为的零售户,通过实施行政指导举措,进行教育转化,避免再次违法;对轻微的无证经营行为引导整改或不再经营。主要方式是采取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见、行政建议、行政回访等方法,减少违规率,提升教育转化率。
(四)服务周到
落实“与客户共创成功”理念,通过为零售户提供法制培训、真假烟识别等,为零售户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提供多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主要方式是实施五层法规培训,即新办证户入门培训、经营初期培训、违规户专门培训、守法户常规集中培训和日常上门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三、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专卖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打击、管理、疏导和服务,所实施的执法行为不得超越管理权限,不应违背法律精神、原则和国家政策。
(二)合理性原则
注重公平、公正,所实施的疏导和服务应符合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要求,方式方法应妥善。
(三)针对性原则
紧密围绕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薄弱环节,根据不同的对象、案件或行为性质、特点,选择相应的市场监管或服务方式,实现最佳效果。
(四)以人为本原则
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措施和管理、服务手段,寓执法、监管于疏导、服务之中,有效解决随意执法、趋利执法、不规范执法等问题。
(五)公开性原则
通过多种渠道,采取适当方式向零售户公布“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内容、形式等,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意义
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是在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新时期、新形势下,对转变烟草专卖管理方式提出的新要求。近几年,连云港市局实施的柔性执法,已在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提高零售户守法意识,保持良好卷烟市场秩序等方面显示出成效。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是对“柔性执法”的完善和提升。
(一)该体系是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是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建设法治烟草的体现,有利于提高专卖执法的亲和力;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专卖管理秩序和社会环境的体现,有利于优化发展软环境。
(二)该体系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方式的重要举措
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是专卖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理念与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在工作职能上从传统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是在工作方法上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相辅相成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新型烟草专卖执法管理模式的体现,有利于提高专卖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该体系是优化执法环境,实现执法成效与社会效果共赢的根本保证
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有利于突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可以减少或避免违法现象的发生,提高监管效率和效能;可以协调和解决专卖管理部门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消除误解,争取配合。
五、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注意事项
“打、管、疏、服”是一项综合性的市场监管体系,需要专卖管理登多部门分头实施,同时又要协调配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明确实施主体、职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文书,规范操作流程和程序,确保应用、监督、考评到位。
(一)部门协作,共同实施
机动大队侧重于打击,日常监管大队全面实施管理、疏导和服务,证件管理部门侧重于管理和服务,案件审理部门侧重于疏导和服务,综合管理部门侧重于督查考核。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发挥好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协作机制,共同解决调查取证、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难题。继续完善与工商部门打击无证经营的协作机制,依法取缔无证经营。
(二)形成体系,系统实施
该监管体系的建立,需要市县局共同实施。要明确市县局的分工,系统实施。打击方面的制度应主要包含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暂停整顿操作办法》、《取消经营资格操作办法》等。管理方面的主要制度应有:《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办法》、《8种检查方式实施细则》等。疏导方面的主要制度有:《行政指导程序规定》和配套的实施细则、标准规范等。服务方面的主要制度有:《卷烟零售户法制培训实施细则》等。四个方面共用的制度有:《卷烟市场日常监管实施细则》、《卷烟市场互查实施办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用语规范》、《全程说理执法实施意见》、《市场净化率考评办法》等。
(三)完善标准,规范实施
打击、管理、疏导和服务,每个方面都应有相应的实施标准和操作流程,实施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规范,做好有关文书、资料的收集、保管、统计、分析等工作,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四)信息支撑,高效实施
综合证件管理、市场监管、情报分析、案件审理、内部监管等功能,实施移动终端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针对性、科学性、系统性,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效能。
一、正确理解工商部门市场监管中“两个风险”的含义
笔者认为,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系统性风险,是指工商部门对经济发展全局或整体市场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问题;市场监管的区域性风险是指工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因不全面、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对区域市场秩序或者和区域经济发展秩序产生影响,给一定范围内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造成一定的危害,对部门监管的社会效应和公信力、形象与权威造成严重影响和伤害,存在于监管过程中的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区域性风险会从局部领域迅速扩散开来,最终演变成系统性风险,进而酿成危机和灾害。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而深远的影响,很多时候其影响甚至超出了单纯的市场范围,形成了相当程度的社会影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还不够成熟,各地市场化发展不平衡,消费市场的发展也不平衡,市场运行的法制化水平和市场监管的水平还不高,所以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很容易出现,有一些问题直接涉及市场经济运行秩序或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二、工商部门市场监管中“两个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原因
(一)系统性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原因
一是监管缺位的风险。主要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定职责保证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行使到位,该管的没有管,该制止的没有制止,该处罚的没有处罚,该许可的没有许可等应当依法作出行政行为,却不作出行政行为而带来的执法风险。诸如:巡查监管中发现违法时,未采取监管措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后续监督无下文;未及时立案;未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未抄告相关部门;未依法移送;受理申诉举报、投诉违法行为中的不作为,重大突发事件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等。产生原因:监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对潜在的风险隐患认识不够,监管体制和机制不适应等问题所造成。
二是乱作为的风险。主要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工商机关的行政行为人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完全彻底,或者是不依据法定程序、职权等作出行政行为引起的执法风险。比如:收取证照费而不予颁发证照,使当事人不能依法获得市场主体资格;收取年检费而不予办理年检手续,使当事人不能得到市场主体资格的确认;延误当事人的登记受理期限,使当事人的请求事项不能依法得到登记核准;超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证照费、年检费;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而随意颁发证照等。产生原因:有的是故意性的,行政行为人利用职权将所收款中饱私囊,损害了工商部门的形象;还有一部分是无意性,即行政行为人根本不懂法律法规或者一知半解而无形中为之,应当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三是程序违法的风险。主要是行政许可、办理案件中不按照法定方式、步骤、顺序、时限办事,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意增加或者简化程序,提高办事门槛,把关不严,应实质审查的采取书面审查等现象。产生原因:法制观念淡薄,重结果、轻过程,重实体、轻程序,嫌麻烦、图省事,借公权、谋私利,少数情况是确实不知不懂程序要求。
四是越位执法的风险。主要是工商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能的过程中,承担了本该由其他机关承担的职能,行使了一些自己不能或不该行使的权力,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责任风险。如将调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法律法规运用到生产、消费领域等。产生原因:对法律法规错误偏差理解或利益驱使等。
(二)区域性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原因
一是服务地方经济中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表现在登记注册受理核准、注册资本监管、股权出质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户外广告登记、食品流通许可证批准等环节。产生原因: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营造所谓“良好的投资环境”,常常要求工商部门简化登记程序、放宽登记政策、降低登记门槛,对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有的地方专门出台文件,限制甚至阻止工商部门对一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同时,一些违法经营者或抗拒执法,或采取请客送礼、托人说情等手段干扰执法。在这样一个社会大环境下,工商执法始终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行政干预、人情干预、部门配合不力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严格执法,这种风险最终都只能由工商机关来承担,不可避免地给工商执法增添了法律风险。
二是监管过程中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表现在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审查、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现场核查、各类现场监督检查、广告监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集贸市场安全管理等环节。产生原因:执法人员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中,不细致、不严谨、不认真等。
三是装备或技术中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表现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集贸市场农产品检测、化学危险品销售监督管理、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以及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特殊商品的监督管理等环节。产生原因:监管人员不具备监督管理特定行业、特定商品的专业知识以及监管执法装备陈旧落后。相当多的县级工商局连最基本的检测仪器也不具备,要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常常只能靠观察产品外观或根据投诉,严重地制约了工商部门职能的发挥。
四是监管漏洞产生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表现在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日常的巡查监管,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罚没物资(假冒伪劣商品)的收缴和处置等环节。产生原因:少数人员缺少的地方或边远地区因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区域范围过大、人员配置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客观上形成监管人员不能充分、积极地履行监督职责,任由威胁存在。
五是执法冲突中产生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工商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遇到不正常、不合理的监督、制约、阻碍和抗拒造成的风险。产生原因:执法干扰、暴力抗法、集体上访等等。这些风险的发生会影响到执法人员的个人前途,甚至危及执法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会严重影响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能的主动性、积极性,影响执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六是决策不当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存在于某些地方工商局扩大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解释、出台与国家产业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的服务措施、制定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内部管理规定、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或制定、重大经济违法案件的定性和决定处罚等环节。产生原因:少数地方工商机关对国家政策未认真研究,从而决策不当、造成失误。
三、加强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努力防范“两个风险”
市场监管的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产生的根源是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变化和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以及监管水平跟不上等原因,主要包括市场监管的法制欠缺、方法陈旧、手段落后、外部干扰、自身素质不够、制约机制不强等原因。因此,要防止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加强创新,健全机制,努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两个风险”的防范。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由于风险与职权、责任相伴相生,职权和责任是法定的,是必然的,而风险只是可能的,是偶然的。当前,我们要在正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法定职权和责任的基础上,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干部廉政谈话、新任干部宣誓、全员廉政测试、违纪违法大讨论等教育形式,从思想上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风险意识,不断增强防范职业风险的自觉性,提升全员防范职业风险的“免疫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要化解执法风险,工商执法人员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够正确开展执法活动的综合素质。这些素质包括正确的思想观念,端正的工作态度,必要的法律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术以及协调能力等。因此,应统筹兼顾,鼓励、吸引高等院校优秀法律人才进入工商队伍,为队伍输入高质量的“新鲜血液”。同时要结合工商转型,有针对性的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改善和提高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学好用好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防范执法风险。
(三)改善基层执法装备,增强管理手段。要重点向基层倾斜、继续加强对基层执法保障的前提下,充实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现代化装备,运用信息技术,搞好资源共享,加大对基层工商所的投入,装备必要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和通信设备,从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上减少风险的发生。
(四)强化依法行政,确保运转规范。要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定职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要按照法定的职责保证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行使到位,做到全面作为,避免缺位。二是要准确理解法的内涵、目的和原意,正确把握法律法规对管辖、教育、规范、处罚的不同要求和适用,正确作为,避免错位。当前可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案例类型,设置相应的执法具体指引、工作标准及追究实施办法,使各基层执法单位有统一的执法标准,降低由于理解差异造成的执法风险。三是落实对执法办案业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从立案、办案、审案、结案全部在计算机上完成的目标,杜绝办案人员擅自作主、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是要求工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自觉依法行事,努力克服执法随意性,要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做该做的,管该管的,有效作为,避免越位。重点要对自由裁量权等权力进行规范,制定出台标准或者规定,尽量避免人情监管和弹性执法。
烟叶市场监管面临的困境
执法权限受限,执法力量薄弱我国烟草专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必须在各自管辖区域范围内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行政执法权,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县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权限,不仅在地域范围上存在限制,即使在管辖区域内,也仍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且就目前人员配备看,烟叶产区县级局专卖执法人员配备一般在二三十人,既要监管卷烟市场、查处大要案,又要监管烟叶市场,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烟叶市场监管情报信息渠道有限虽然长期以来,烟草专卖管理中很注重举报宣传,但是大部分民众还持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也有些民众不愿意得罪人,而对涉烟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管。群众举报的信息可谓是少之又少。以笔者所在的县局为例,每年接到的举报信息一般不超过10条,烟叶方面的举报就更少了。大部分情报信息还是靠专卖执法人员蹲点、驻守,密切监视烟叶市场收集而来,所以信息来源非常有限。烟叶市场监管过程中部门协作体系和机制不完善目前,烟叶市场监管主要是由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虽然有些烟叶产区政府会成立烟叶护税小组,或者也会有公安部门的介入,但是护税小组、公安部门在烟叶市场监管过程中仅仅处于协助与配合的境地,其作用没有得到进一步发挥。这种情况下,机制与制度存在不完善之处,措施和手段没有得到进一步落实与实施,部门间的协作没有真正做到目标和责任明确,使得烟叶市场监管的效果不是十分显著。特别在打击违法贩运、贩卖烟叶的执法行动中没有建立和完善更具实效性的协作机制,对一些细节性的、具体的环节和流程等没有进一步制定有效的措施,缺少相关的办法与切实可行的方案。部门协作在烟叶市场监管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与不规范性。
烟叶市场监管方法初探
(一)明确工作目标。建成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联系点为主体,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畅通流通领域举报投诉服务渠道,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流通秩序。(二)充分认识工作意义。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商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市场秩序,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净化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将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来认识,作为构建和谐的重要举措来落实。
充实力量,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为基础,组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设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联系点。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整合、充实、加强现有执法力量,切实解决执法缺位、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强化商务行政执法力量。(二)完善执法装备配置。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商秩字〔〕26号)文件有关要求,做好“12312”举报投诉和商务执法机构的办公场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现代办公器材、有关仪器设备、防卫器材等装备的配置工作。(三)实施执法规范管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实行统一执法着装,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制度,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标识。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监督,树立商务执法文明公正的良好形象。(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定期组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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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随着互联网及电商产业迅速发展,投诉举报的渠道越发多样和便捷,职业打假人已不再从前通过“走街串巷”的方式进行职业打假,而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迅速得从线下转向线上,逐渐呈现出团体化、专业化等趋势,诉讼内容也逐渐有了固定模式,并出现了专门进行互联网打假的“网购职业打假人”。很多职业打假人团体,互相之间并不认识,大多以网上交流为主,投诉举报涉及多数为网络经营者。他们还经常注册成立类似“网络咨询顾问”一类的企业,用于开展活动。以安吉县梅溪镇为例,在面积不足200平方公里,人口6万多的小乡镇,2020年职业打假的投诉举报数量已超过了600件,全所干部仅9名,人均职业打假年处理量67件,给基层市场监管所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亟待引起关注。
一是部分法律工作者、退休执法人员成为职业打假 “帮凶”。现有职业打假人逐渐呈现出团体化、专业化等趋势,诉讼内容也逐渐有了固定模式。部分职业打假人会用重金聘请部分原工商、食药、质监部门的执法退休工作者,特别是精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程序的老同志,以及法律专业人士担任顾问,设计投诉举报到行政复议再到诉讼的流程模板。近年系统机构改革大刀阔斧,人员交流频繁,市场监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极广,基层执法人员几乎不可能对所有法律法规和程序稔熟于心。一旦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处置此类投诉举报时使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者程序出现错误,往往就会被抓住把柄,或者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诉讼。据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了解,广东某打假团队聘请了职业律师3名,并邀请了当地原老工商和质监退休干部6名作为“专业顾问”,专挑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下手”,投诉举报内容涉及工程质量、材料等极其专业领域,且数次投诉举报使用的举报信函格式高度统一,仅2019年三季度就收到该团伙举报3次。
二是“自媒体”舆论成为职业打假威胁执法人员“利器”。职业打假人经常注册成立类似“网络咨询顾问”一类的企业,而其中部分这类企业,或者与媒体舆论交往甚密,或者自己直接运作“自媒体”。这类职业打假人习惯线下直接上门投诉举报,并将投诉举报过程拍摄录制下来。如果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处置此类投诉举报时出现不当言行或者法律程序错误,他们在无法得到满意结果的时候,便会以“将视频录音”威胁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作为普通执法者,对于舆论媒体以及“自媒体”曝光,一般都缺乏处理经验,并且一直敬而远之,缺少应对此类情况的知识储备和经验,一旦看到对方带着记者或者摄像设备,难免出现慌张情绪,进而更容易出现工作上的失误。如某地市场监管部门遇到来自黑龙江、吉林、山东、山西、陕西、福建等地打来的要求对其投诉举报处理结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电话,电话中或威胁其已经录音,或直接告诉对方正在抖音上直播,“你说话最好注意点,不然全国都听到了”。
三是纪委监委监督问责成为职业打假发泄不满渠道。国家纪委监委系统改革以来,纪委监委系统力量日益壮大,监督问责机制愈发完备。从纪委监委的角度看,职业打假人和普通消费者并无二致,对于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因长期与职业打假人接触而对其产生的相对抵触情绪,并不是能十分感同身受。相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处理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时的消极态度和法律程序错误却是显而易见的。随着纪委监委的监督问责体制日趋常态化,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履职风险也在不断加大,但部分基层市场监管对纪委监委常态化、具体化的监督问责不能很好的适应,导致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如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梅溪分局某干部处理了一起显而易见的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因处理结果未达到投诉人心理预期,在12345系统回访过程中,职业打假人对此表达了不满,进而导致纪检监察组追责进行了诫勉谈话。
近两年我局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300件,结案1290件,实现罚没款700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41件,5万元以上案件45件,50万元以上案件4件,移交司法机关21件。实现了案件数量、质量、领域和罚没额的四大突破。反映出我局执法的有效性,注重行刑衔接,发挥部门间通畅协作的合力作用,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局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市场秩序,彰显了市场监管的担当作为,助推了三台县高质量转型发展。
“守住底线、营造环境、规范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发展”是我局的基本思路,我们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开展“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为主抓手,扎实推进新时期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实现有效执法、精准执法、智慧执法,扎实推进新时期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主要做法有三点:
一、打铁还需自身硬,筑牢执法工作“基石”
我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稳步推进执法队伍的法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形成了领导班子重视、坦诚担当,队伍凝心聚力的局势,为执法办案注入“强心剂”。按机构改革要求,向县委、县府加强汇报,整合执法力量,以执法股为“排头兵”,指导各所日常执法工作,查办各大要案,如长虹空调虚假宣传案;通过演讲比赛等形式,双向竞聘,岗位轮换,选拔勇于担当、勤奋敬业的年轻干部到股所长岗位上和执法队伍中,各所依路联合执法,携“汇江流成大海”之势,攻克“人情案”、“疑难案”和人员少等各项难题;我局进一步完善快检设备、法律文书、案例解析等辅助工具配置,规范执法流程;开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开办专项学习会,采取“理论+实操+研讨”的形式,以点破面,举一反三,突出实用性、针对性,进一步夯实一线执法办案能力基础,切实提升执法专业水准;力抓信息报送、法制审核、廉洁勤政等各项监督常态化。通过以上做法,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全面落实,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执法铁军。
二、警示严打两手抓,高擎市场执法“利剑”
这两年我局全力开展“春雷行动”专项执法行动,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我局从“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四位一体入手,规范行政执法,近两年约谈企业63次,指导企业、个体134次,执法2300人次,监督5000人次。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守住质量安全红线、食品安全底线,其中以“涪城麦冬”“潼川豆豉”为主,协助麦冬抽检2480批次,约谈相关企业50多起,查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侵权案共X起,规范行业标准;注重行刑衔接,加强司法、公安等多部门协同工作,其中查处“地沟油”案件3起,依法对14人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约谈三台县所有的火锅行业从业者以案释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商品”171起;开展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保持“宣传声势不断、执法力度不减、禁售节奏不停、督查问效不松、监管盲区不留”的“五不”态势,坚决彻底打赢打好长江禁捕攻坚战,查处餐饮场所野生鱼虚假宣传6起,查办市场售卖野生鱼8起,移交公安立案查处;高质量切入安全生产,打击非法小作坊,重点针对食品药品违法情形,持续抓好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查处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小作坊17户次,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某肉制品小作坊生产腌制肉产品,查处其各类无标签产品107件,查处大吃方公司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550件,处罚没款97万元,查处“散白酒”小作坊违法添加案件5起;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执法,突出平台经济、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严查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对14家医院的病床低质高标,乱收费处罚35万元,查办超过国家标准外加价收取转供电费案件X起,处罚没款94万元。
三、秉公执法守初心,树立执法普法“标杆”
在备、春耕生产期间,站里组织技术人员,在各县(市、区)区域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耕地类型,进行监测,将实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资料提供给领导作为指导春耕生产、组织防旱抗旱的决策依据。另外,针对去年春季气温低这一情况,在春耕播种期间连续对0-25厘米耕层土壤早晨七点的地温情况进行监测,为政府部门指导春耕播种提供了第一手信息和材料。
为做好2009年肥料市场监管工作,在总结上年工作的基础上,年初站里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执法领导小组,组成了由农艺师以上职称工作人员组成的肥料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备春耕期间肥料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开展肥料市场监管行动,确保了全站肥料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效,成效明显。
年初,站里召开了各县(市、区)土肥站长及肥料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的“全市土肥工作会议”,紧紧围绕强化肥料质量监管这一工作目标,安排部署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抽样检测工作。在备春耕生产期间,他们以复混肥、掺混肥为重点,共抽检具有代表性的肥料产品18个批次,并委托长春市质检院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其中15个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83.3%。
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使用关。2009年,他们组织肥料执法人员对全市的肥料市场进行了两次全面清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整顿农资市场22 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312个,净化了肥料市场,保证了肥料生产、经营企业的正常运营,确保了放心肥料进入流通、使用环节,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2009年是站里在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上具有重大突破的一年。经过多年来的积极争取,去年10月该站被正式确定为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市,在朝阳、宽城、净月、经开、高新、汽车产业开发区7个城区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推广面积20万亩。由于去年项目下达晚(10月中旬得到确切通知)、任务重(封冻前必须完成4000个土壤样品的采集任务),时间十分紧迫。为此,接到通知后,站里立即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着手制定了《长春市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方案》和《长春市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土壤样品采集工作安排》,并于10月末组织召开了各区农业局长、农业科长参加的“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工作会议”和各乡镇农业站长、技术骨干参加的“土壤样品采集培训班”,对项目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土壤样品采集任务进行了周密安排。由于动手早、动作快,11月10日前土壤样品全部采集完毕并收入土库,是全省5个新建项目市中最快、最早完成全部土壤样品采集任务的单位。
到目前为止,该站的70万元项目补贴资金已全部到位,4000个土壤样品的采集、风干、粉碎任务已全部完成,经过全力以赴地进行4000个土壤样品3种速效养分的测试工作,春节前已全面完成土壤样品测试和施肥指导卡的打印、发放工作。
为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在农业生产的各个主要环节,他们都组织全市土肥系统的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巡回科技讲座、电视讲座、接受农民科技咨询、发放科技宣传资料、田间指导等多种形式向农民讲授土肥科技知识,宣传肥料的科学施用、鉴别真假伪劣肥料以及购买肥料时应注意的问题等科普知识,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2009年,全市共开展各种科技讲座、科技培训180班次,培训技术骨干4800多人次,培训农民4万多人次,发放科技资料3万余份。
为了更好地实现技术转化、服务于农民,长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狠抓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该站的《长春市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项目》,经评审,荣获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二等奖。2008年立项的《九台市10万亩抗旱节水技术推广项目》,各项任务指标已全面完成,准备明年报奖。申报的《农安县5万亩耕地土壤培肥技术推广项目》,获得了立项批准并已组织实施,他们将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并力争获奖。
2010年,长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肥料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推广力度,使指导、服务、立项、获奖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肥料市场监督管理上,一是要进行大力宣传,提升肥料执法部门知名度。目前,肥料市场监管的法律依据单一,条文不明确,职责不清晰,致使一些人员的执法能力不强,监管不力。2010年,该站要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以农民购肥季节和农闲季节为重点宣传季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群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单、宣传板、条幅和图片、实物展览等方式,大力宣传《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大力宣传各种肥料产品的性质、养分标识、科学使用等知识,为农民提供科技咨询、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服务,通过宣传、服务,在肥料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中提升全站的知名度,明确执法地位,明确执法职责。二是要开展抽样检测,强化肥料产品质量的监管。严格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对肥料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市生产、经营的肥料产品的有效成分或含量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检查肥料产品批发市场和乡镇农资集散地,不合格的进行立案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三是要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由于开展肥料执法工作时间较短,多数肥料执法人员不是专职人员,因此要不断加强对肥料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使执法人员能正确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权限,提高执法水平,避免出现越权执法、程序违法等现象。
在技术推广上,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完成《九台市10万亩抗旱节水技术推广项目》的报奖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农安县5万亩耕地土壤培肥技术推广项目》,继续申报《吉林省长春市耕地质量监测区域站建设项目》,继续实施“沃土工程”。
一、深入贯彻“四个统一”,发挥首都工商职能,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个统一”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工作目标和基本任务。将“四个统一”贯彻到市场监管实际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监管水平。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为首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大局观念。创新工作机制,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将积极履职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转化为主动、高效的工作。
二是围绕科学发展观、2008年奥运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贯彻科学准入理念,完善市场主体准入规则,积极促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发展,为多种所有制主体资产重组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优化首都产业结构做好服务。
三是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完善,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构建服务型工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一是积极推进准入服务改革,完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三级公众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网上登记服务系统的全面应用,进一步提高注册登记工作效率。完善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工作模式,不断改善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自助式电子服务系统,搭建多渠道咨询服务平台,对投资者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是深化年检制度改革,提高年检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网上年检系统功能,通过电话预约年检、上门年检、集中年检等举措。全面提高年检效率。在年检中,对不同信用级别的企业实施差别化服务,保证无违规记录企业快速通过年检。
三是深化工商行政指导,提高监管服务水平。通过行政提示短信息、网络互动平台等新的行政指导渠道,进一步提高行政指导的即时性、互动性、便捷性。在对行政指导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程序,使行政指导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效地应用行政指导提示事项办理、消除违法隐患、纠正轻微违法、引导科学消费。
四是整合工商信息资源,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充分研究利用信息资源,定期专业研究报告。通过翔实的数据和科学的分析研究,反映市场发展的客观情况。为投资者、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不断扩大工商信息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工商服务产品。
(三)创新和完善维权体系,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12315两级调度指挥体系建设。2007年,北京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处理信息39.7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39.67万元。通过整合社会信息资源,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对执法力量实现定位、定人的信息调度指挥,使现有执法力量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切实提高对消费热点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市场秩序的控制力,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工商工作站建设,通过流动工商工作站和网上工商工作站的建设。使基层维权工作进一步贴近百姓日常生活,解决百姓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推进执法抽检、市场自检和经营户送检相结合的三级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商品监测抽查的力度,并及时监测抽查的结果,通过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方式。引导公众实现健康消费。
四是有效利用社会监督,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将市场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通过举报奖励等方式,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公众支持并参与市场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专业素质,树立良好的首都工商形象。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通过细化自由裁量权、应用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建立罚没物品公物仓等措施,实现对案件查办全程的监控和规范,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执法人员以权寻租的可能,保证工商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继续倡导以“甘当主力、甘当苦力”为核心的首都工商统一职业价值观的教育。强化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不推不拖,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积极履职,真诚配合。培养干部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工商事业的职业信仰。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推进具有工商职业特点的廉政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通过举办“工商开放日”、基层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开展述职述廉等活动。拉近与百姓的距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纪律作风督察和节日督察,强化基层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利用内外监督合力,促进机关作风的改进。
二、不断推进“四化”建设,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首都工商行政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深刻领会推进“四化”建设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创新性和实效性。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才能做到高效、高质、高水平监管,促进首都工商履职到位。
(一)深化市场监管改革,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完善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经济户口动态监管机制,夯实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着眼于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切实减少辖区市场秩序问题的存量。进一步深化对经济户口动态监管数据的整合分析,客观评估市场主体成长周期和市场秩序状况,建立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加强以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建设,构筑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息总量目前已经达到1127.2万条,要进一步提高汇集信用信息的规模和质量,建立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综合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继续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制度和标准。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
三是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健全消保维权体
系。近年来,我们逐步建立了蔬菜、水产、鲜肉、豆制品、调味品等25个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采取备案、抽检、下架、退出四项措施,确保了首都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的质量安全。通过全面应用商品质量监控系统。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落实商品准入制度,实施分类监管。提高商品质量监管制度化水平。通过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商品流通数据的综合分析。把握商品流通的基本规律、重要商品的流通特点以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中的局部性、多发性问题,从而准确锁定监控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方案。
四是规范契约行为,深化合同监管。通过制定和推行60余种合同示范文本,我们目前已在商品房、汽车、旅游等领域构建了完整的签约体系。围绕市场监管重点、垄断行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将继续扩大合同示范文本应用领域,建立合同欺诈预警机制,加强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治理。切实维护交易安全。
五是完善电子商务监控系统。维护互联网交易秩序。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利用电子商务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全市6万余家电子商务网站的全面监控。通过监控数据下放和网络违法线索筛查,实现了对互联网交易秩序的有效规范,有力地震慑了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结合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规定的电子商务监管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监控数据在日常监管中的应用,将网上巡查与网格监管紧密结合,重点加强对网络违法行为的发现、跟踪和取证能力。
六是继续强化有形市场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监管模式创新。结合贯彻《商品交易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全面提升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在奥运会召开前100%达标。根据市场风险度和信誉度,科学评定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类别,实施分类监管,逐步建立有形市场秩序评价体系。
(二)积极推进工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市场监管专业执法能力。
一是继续完善三级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保证全市登记注册工作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口径一致。强化平台的服务功能,完善登记政策信息化、受理核准规范化、绩效考核标准化、微笑服务人性化的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准入流程。确保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降低市场秩序风险。
二是加强以风险预警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市场秩序控制力。通过对辖区市场秩序特点和发展趋势的研究,找出可能带来市场秩序风险的关键点和关键环节。建立风险分析机制,深入分析风险的来源和发展趋势。根据风险的类型和等级,确定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有效控制市场秩序。
三是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着力培养拥有丰富监管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和具备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同时充分挖掘现有潜能,对现有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整合和调配使用。我们在全系统推行岗位职责管理,通过细化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共制定5436份岗位说明书、12272项工作规范、14518项工作流程,解决了“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得怎样”的问题,干部管理更趋规范化,为构建“数字工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是积极推进工商执法装备的标准化建设。近年来,围绕建设数字工商,提高监管效能的目标,北京市工商局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原则,不断改善执法装备。我们将继续强化现代化的装备对工商执法的保障,完善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配备现代化的特种装备车,通过装备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利用现代化手段实现科学的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工商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商数据管理,夯实经济户口监管数据基础。通过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内、外网及各应用系统数据层面的整合和集成。不断完善登记、企监、信息、档案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衔接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录入、更新、维护、检测、修补的长效制度。对工商系统掌握的信息资源进行更有效的整合利用。
二是通过智能化监管系统的应用,推进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相继建设了互联审批、企业信用信息、食品安全监控和企业网上年检等四个重要的市级电子政务平台。12315投诉举报系统、广告监测系统、企业登记系统、电子商务监控系统等重点应用系统也先后投入运行,通过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政务管理和统计分析三大应用体系,保证了工商部门对市场竞争和交易行为的有效监控,也使公众在办理企业登记、年检申报、消费投诉等事项时更加快捷、方便,享受到了高质量的政府服务。
三是创建工商技术中心,为市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提高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及商品质量控制能力,我局组建了商品质量控制技术中心和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实验室技术要求。实验室环境、硬件设施以及分析评估能力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过专项分析工作的不断深入,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逐步健全,大大提高了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技术含量。
(四)积极推进工商法治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清理执法依据,积极促进市场监管立法工作。2007年北京市工商局对655件法规进行了清理,理清了工商153项具体职责。明确了工商行政执法依据。案件管理系统得到全面应用,案件评查和执法监督工作继续推进,推动了执法水平的稳步提升。历时3年,修改30余稿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已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提升首都食品安全及奥运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具有工商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北京工商实际情况,北京市工商局正在编制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五年工作规划,以权力观教育为核心。形成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健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为重要手段,强化惩治腐败工作机制。
三是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和综合治理。将围绕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范,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利用科技手段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堵塞制度漏洞,杜绝执法寻租,确保执法公平。结合工商实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工商”。
三、紧抓奥运契机,全面提升首都市场秩序整体水平
2008年。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和残奥会,是北京对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是首都城市管理、政府公共服务实现飞跃式发展的难得机遇。也是工商部门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重要契机。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将立足工商职能出发,扎实做好各项奥运市场秩序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地区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抓好奥运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监管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保障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落实各项奥运保障措施,全面提升首都市场监管能力。
农村市场市场特点市场监管
一、农村市场的基本特点
农村市场,是指交易场所和环境在农村的各种商品关系的总和。农村市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农民始终是消费市场的弱势群体。农民虽说是农村市场消费的主体,但面对消费领域中的种种陷阱,大部分农民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仍处于弱势消费群体。二是农村市场的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农村乡镇基本上是以私营个体的小店、小铺为主,形不成体系。这种低组织化商品流通现状导致了农村商品流通组织混乱、货流不畅、伪劣假冒严重。三是农村市场仍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农村市场建设滞后,多为生活消费品的综合市场或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集贸市场,部分乡镇还是老传统“赶集市”。四是农村市场商品档次普遍较低。农村消费市场消费需求的功能性主要表现在价廉、实用、简便上。主要消费群体收入少,购买力低下,导致农村市场商品档次低。五是农村市场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由于农村交通不便、农民知识水平有限,使农民的维权意识淡薄,很多农民不知购货需要索要购货凭证,不知权益受害可以维权。
二、农村市场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农村市场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村市场的发展所遇到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就是农村市场监管所面临的问题。由于农村所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等条件,导致农村市场监管中不不同程度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概括起来农村市场监管主要面临“五多一难”的问题:无照经营多、超范围经营多、伪劣变质商品多、虚假宣传多、监管“盲区”多、农村农民维权难。
2、农村市场监管问题的成因分析
分析当前农村市场监管中之所以存在“五多一难”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场监管理念有偏差。主要表现为“三重三轻”:重突击检查轻日常巡查;重事后监管轻事前规范;重办案处罚轻引导教育。二是市场监管力量薄弱。农村工商所普遍存在监管人员少、执法车辆缺、监管区域广的问题,监管力量无法进行全方位的覆盖,易出现监管“盲区”。三是市场监管手段单一。在打击假冒劣质商品过程中,由于缺乏必备的检测设备和必要的检测手段,许多假冒伪劣商品只能凭执法人员的经验来识别,所以对商品质量的监管也只有停留在“表象”。四是市场监管水平有差距。在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则是重实体、轻程序,重证据,轻规范。对案件的处理重罚轻纠,有的是只罚不纠,罚款放行;有的是只打不追,不追根溯源。五是市场经营主体素质偏低。大多数农民普遍存在“只有犯了刑事罪才是犯法”的认识,对在一些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根本不以为然,给监管执法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三、加大对农村市场监管力度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农村监管市场凸现出来的逐多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各级对农村市场监管的新期待、新要求,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要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树立农村市场监管的新理念。
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本职责,服务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在市场监管中坚持以责任区监管为平台、以全面年检验照为基础、以重点巡查监管为手段、以行政指导为要求、以服务发展为目的,真正达到规范与引导相统一、监管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继续突出“红盾护农、品牌兴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市场助农、维权保农、政策惠农”七项工作机制,真正达到促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的目的。
2、确立农村市场监管的新机制。
积极贯彻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监督的全过程长效监管机制,着力在 “四个机制”上下功夫:一要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二要完善市场巡查机制,要把市场巡查登记作为切实履行职责的基本模式,细化巡查范围,强化巡查责任,优化巡查手段,提高巡查效能。三要完善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对多次出现问题的经营户要实施零距离监管,对偶尔出现问题的经营户要实施近距离监管,对几乎不出现问题的经营户要实施远距离监管,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要完善监管责任机制,对辖区市场主体实行分片包干,实行定片段、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四定”责任制。
3、突出农村市场监管的重点。
对市场和经营户的监管是工商部门的核心职能,全面年检和重点巡查是主要抓手。为了切实履职尽责、监管到位,必须依法对所掌握市场主体的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信息进行全面、及时的征集,并进行内部信用评价,加强对C、D类市场主体(市场主体信用分类:A类为守信,B类为警示,C类为失信,D类为严重失信)的巡查和监管,并突出按“风险度”进行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4、建立完善消费维权的途径。
消费维权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使命。针对农村市场特点,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一会两站”(基层消协分会、12315消费者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建设。通过“三定三抓”,即:定点、定人、定责、抓宣传、抓培训、抓保障,下大力克服和纠正“一会两站”有名无实的问题。建立以“经营者自律为主,多途径维权”的消费维权体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
5、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
首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其次,要提高对市场的监控能力,及时制止各类市场的违法行为;再次,要坚持严格执法,要把依法行政贯穿监管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积极塑造当代工商人的新形象。
综上所述,农村市场是一个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的市场,而要从根本上惠及占我国人口比例达到百分之九十的农民群体,践行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建设一个能够有效运转的农村市场体系,而加大对农村市场监管力度,又是建设好这个农村市场体系所必不可少的环节。
参考文献:
[1]令纪荣.关于农村市场监管的调研报告[J].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