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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环境监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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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环境监测

第1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四川省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bility Sichuan geologic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s lack, the corresponding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further perfected,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technical support unit, recommendations as soon as possible to carry out research, relevant standards to establish monitoring institution building, staffing and structure, funding and equipment support, business premises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security measures, policies, and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implementation efficiency, speed up the preven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ten County construction pace", provide a solid guarante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ur province the management of ge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geological disaster to a higher level, and actively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 geological hazards; ge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capacity building; Sichuan Province

中图分类号:TU761

四川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支撑与服务能力,对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环境管理决策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

根据已完成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全省有174个县(市、区)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目前,还有 90 个县(市、区)尚未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监测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机构。同时,地质灾害监测属艰苦行业,加之政策、环境等因素,近年来,已建的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困难。特别是广大基层专业技术队伍力量更显薄弱,严重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旦临灾,严重影响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

1.2 专业应急装备欠缺

由于经费投入不足,我省已建的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在装备设备上不能完全满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市(州)及县(市、区)级基层站,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调查、应急抢险及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加之地质灾害本身一般发生在山区、峡谷地带,交通、通讯困难,大部分基层监测站还普遍缺乏应急抢险救灾车辆及装备,不能满足应急调查与处置快速、及时的要求,影响政府救灾决策。

1.3 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系统不完善

目前,省内各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络视频通讯以及突发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建设等需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处于起步状态,跟不上电子政务及信息化服务的步伐,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卫星应急通讯系统、无人机遥测等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的手段还未能充分应用到实践中,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精准度还有待大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现场快速反应、信息畅通,影响管理决策。

1.4 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欠缺

受汶川特大地震及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明显增多的影响,传统的地质灾害调查、勘查、评价预测和防治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防灾工作的需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以及应急领域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显得十分迫切。

1.5 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

受地方财力限制,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以及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仍显不足,广大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山区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足,亟待加强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适时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

1.6 经费保障程度差

目前,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工作经费保障差别较大,尤其是市(州)及县(市、区)级站,既有全额拨款、差额补助、自收自支的,甚至有近40%县(市、区)级监测站未明确经费来源。同时,受地方财力所限,目前我省仍有大部分县(市、区)级政府未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度低,影响了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2 对策与措施

根据震后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建议紧紧抓住各级“十二五”规划和发展的有利时期,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步伐,同时,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政府提高监测站建设标准,力争在“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体系完备、机构健全、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装备先进、反应及时、处置有力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1 完善机构、配齐队伍

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健全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落实队伍编制,抓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确保技术力量和水平,优化公平竞争及良性发展环境。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防灾形势,建议:省级监测站应不少于1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不低于80%,高级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0%,市(州)级站应不少于10人,专业技术人员应不低于80%,县(市、区)级站应不低于3人。

2.2 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

保障经费来源、加大经费投入是确保我省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的重要保障。各地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应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经济发达地区提高保障标准。

2.3 加强基地与装备建设

重点加强省级和市(州)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初步建成省、市(州)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以及视频通讯平台,逐步完善市(州)、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办公场地以及应急车辆、应急通讯、办公设备的配置。

省级站在现有装备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级远程应急会商指挥中心系统的建设,加快全省应急会商指挥系统网络集成和无人遥测飞机装备及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州)级站配备应急抢险车、卫星电话以及数码摄像照相机、便携式手提电脑和打印传真机等应急装备,并配备与省级站联通的远程应急会商系统以及单兵系统和应急动力保障设备;县(市、区)级站配备应急调查车辆、卫星电话以及相应的应急装备,同时保障必要地办公场地、设备及网络配置。

2.4 加强信息化建设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和基础网络建设,以电子政务、网络数据中心、信息中心以及专业平台建设为依托。各级监测站的信息建设应当适应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提高各级监测站信息化服务水平。

2.5 加强人才培养与技能培训

建议用一到两年时间,完成一轮监测站在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及业务培训。充分依靠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单位的专业优势,利用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形式,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场镇、学校、厂矿、聚居点及在建工程等人口集中地群众识灾、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培训。积极探索防灾知识进课堂。

2.6 加强理论研究与技术攻关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与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加大筹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鼓励和支持在应急领域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3 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水平,是完善我省地质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级政府提高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决策水平和效率的先决条件。通过对四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现状的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对策及措施建议。

参考文献

1 肖常贵.进一步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的建议[J].浙江国土资源.2012(01)

第2篇

(一)统一规划,科学部署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为统筹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我们开展了地质环境问题调查,摸清了全市地质环境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用近三年的时间先后修编完成了《焦作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年)》、《焦作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10~2012年)》、《绿色生态焦作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规划(2012~2014年)》、《焦作市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等规划文件。文件规划了近期和远期治理目标,提出了地质环境整治与城市功能完善、旅游发展、矿业开发、土地综合利用相结合的“一体化”综合整治的全新理念。我市通过建设游园、主题公园、经济林、高产田等方式,赋予地质环境治理区不同的功能与价值。

(二)落实资金,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保障

一是积极争取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自2010年以来,我市共争取资金2.9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全省两权价款地质环境项目治理资金。近年来,我市共争取省财政支持资金8000余万元。三是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使用制度,积极督促矿山企业缴存并及时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

(三)创新治理机制,发挥治理资金综合效能

一是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因地制宜实施项目。二是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整治、解决耕地灌溉条件、改善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三是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旅游发展、恢复生态和改善环境相结合。四是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相结合。

(四)精心组织,打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年初对当年度拟实施的地质环境项目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二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焦作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纪检委、市国土资源局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焦作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工作。三是组建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处理,确保各项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着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放心工程。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到位

一是高度重视隐患的排查工作。每年于汛前和汛期多次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并按照地质灾害点的基本特征、威胁对象,明确防范责任单位,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二是对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网络系统定期进行更新完善,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三是每年都与市气象局、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在主汛期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四是在全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广大群众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

三、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强化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辖区内重要地质遗迹进行调查和安全评估,对地质遗迹的危险地段实施了工程保护。二是积极推进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实施。2010年批复的1160万元中国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典型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基本完工。三是注重培训与信息交流。对各园区300余名管理者及导游员进行科普,通过课堂讲解和野外实地讲解培训,导游员对地质旅游讲解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更好地发挥了科普宣传员的作用。四是加强地质公园建设管理,实现统一宣传、信息共享、互惠互利,促进各园区协调发展。

四、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更加规范

第3篇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地质资源,防治地质灾害,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和利用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质环境,是指人类活动所涉及的各种岩体、土体、地下水、矿藏以及地质遗迹等地质要素的总和。

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产生或者人为诱发的对环境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本条例所称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并将地质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应当符合地质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有关规定,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并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二章 地质环境监测

第七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地质环境保护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并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鼓励、扶持地质环境监测的科学研究,逐步提高地质环境监测水平。

第八条

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对地质灾害、地质遗迹以及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施工现场实施监测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九条

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并将观测资料和监测结果报告所在地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开采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的,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水位、水量、水温、水质进行长期观测,将观测资料和监测结果报告所在地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第十条

实行地质灾害防治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由当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破坏用于地质灾害监测的场地、设施和标志。确需占用或者移动监测场地、设施和标志的,必须征得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章 地质灾害防治

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布,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在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巡查。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区域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第十五条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工程建设、采矿、伐木、开垦、削坡、采石、取土,堆放渣石、弃土,抽吸或者疏排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擅自批准前款规定活动的,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撤消其批准文件。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用地时,提供相应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

(三)综合评估结论及建议采取的措施。

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论应当真实、客观,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

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格和资质证书。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和资质证书。

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承接项目任务,应当到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登记备案手续。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后,应当有当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八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必须由具有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资质的机构承担。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合同规定,独立、公正履行监理职责。

第十九条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临时性的地下或者地表岩土挖掘作业,抽吸或者疏排地下水的,应当设立地面变形观测点,并制定防治地面变形和塌陷的措施。

第二十条

在危险斜坡或者大于五米松散土层构筑二级(含二级)以上永久性建筑物的,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纳入设计书同时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没有竣工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条

采矿权人应当将地质环境治理作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必要内容,并作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的必备条款。采矿权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治理责任的,由矿山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费用由采矿权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开采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防止过量开采造成污染或者地面沉降。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及灾害监测和调查。

第二十四条

地质灾害的成因由地质灾害发生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勘查认定。

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治理。

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治理。诱发的单位或者个人无法组织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治理,治理费用由诱发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四章 地质遗迹保护

第二十五条

下列地质遗迹应当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非法挖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一)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质构造、地质剖面、人类史前古生物化石分布区;

(二)有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奇特地质地貌景观;

(三)具有特殊学科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岩石、矿物、宝玉石及其典型产地;

(四)具有独特医疗、保健作用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温泉、矿泉、泥泉;

(五)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地质灾害遗迹;

(六)需要保护的其他地质遗迹。

前款所列的地质遗迹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设立标志。

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压覆、破坏地质遗迹。

第二十六条

地质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尚未建立保护区的,由地质遗迹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进行参观、旅游活动应当按照“积极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防止地质遗迹被破坏和污染,并缴纳地质遗迹使用费。

地质遗迹使用费应当专项用于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其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拒绝向有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提供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监测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交监测资料;逾期不补交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占用或者破坏用于地质灾害监测的场地、设施和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工程建设、采矿、伐木、开垦、削坡、采石、取土,堆放渣石、弃土,抽吸或者疏排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评估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评估结论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评估资格核准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相应资格和资质而擅自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在监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防治工程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监理资格核准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过量开采造成严重污染、地面沉降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者不履行治理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除责令其承担全部治理费用外,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非法挖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质遗迹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地质遗迹被破坏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造成地质遗迹被破坏或者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规定地质灾害预报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按规定公布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的;未按规定巡查或者设立警示标志和采取避险措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擅自批准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发包给没有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格的单位的;

(五)对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造成地质遗迹被破坏或者污染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地震灾害的防御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4篇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气候异常:前旱后雨、瞬时暴雨、持续强降雨。在舟曲泥石流之前,有147起地质灾害导致人员死亡,至少造成了464人死亡或失踪,死伤人数超出去年的2倍。

国土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在其官方网站上解释过,这147起导致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大部分都不是发生在已经发现的隐患点。其原因有三:已发现的隐患点大都采取了措施;目前的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精度、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次生的地质灾害难以预料。

但舟曲是个例外。早在2003年,舟曲县就已经被确定为泥石流隐患点,而且,三眼峪沟和罗家峪沟被认为是危险性最大的两个点。

检定出舟曲为危险区域的这项工作是从1999年开始的。国土资源部用了10年时间,在全国部署开展1640个山地丘陵区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至2009年,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各地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4万多处。

在此基础上,各地每年对这些隐患点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然而,这并不等于问题已经解决。

从技术上说,已有遥感、GPS、深部位移计、裂缝计、自动雨量计等多种专业监测手段可应用于地质灾害监测。但限于资金条件,只有三峡库区等少部分隐患点采用了上述专业监测手段。现在运行的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多处于艰难境地,站点运行处于一种低水平状态。

绝大部分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目前仍以人工定期监测、汛期巡查监测的群测群防为主――舟曲就属于这一类情况。监测点偏少和设备落后的情况下,这实属无奈。没有更多先进仪器辅助,群测群防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观察工作,对于具有隐蔽性的、比较复杂的地质灾害隐患难以排查出。

比较复杂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必须依赖专业人员。但各级政府专业人员的配备明显不足。国土部一份材料表明,全国绝大多数市、县没有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现有机构还存在着人员少,技术人员更少的问题。“绝大多数县一个专职人员也没有。”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室主任周平根说。

在香港,其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处有700多人从事地质灾害管理。而整个内地,专职管理人员还不到该处人员的一半。人员数量不够,归根结底是因为资金投入不足。24万多处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需要大量资金。

1991年至1998年,原国家计委(现为国家发改委)每年投入专款5000万元用于20个重点城市的滑坡泥石流整治,这项工作未覆盖受灾害威胁的农村边远地区。

5000万元的中央专项资金投入规模延续至2007年。2008年,中央每年用于防治地质灾害的专项治理资金激增至8亿元。尽管如此,各级政府的投入与各地治理需求相比仍显得“杯水车薪”。

以群测群防体系中的监测员为例,各级政府投入不足,群测群防体系中的监测员多为兼职,监测人员多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担任,一年的兼职收入为300元-500元。

群测群防员的收入目前仅由地方承担,这些地质灾害高危区域多数分布在山区,多是贫困地区,县乡两级财政短期内难有财力大幅提高其待遇。

舟曲的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失效,但在当前义务劳动式的工作状况下,出事后对这些监测员进行问责根本不现实。

就地质灾害预警的难点来说,局部地区气象预报的准确率依然是一个问题,因为地质灾害预警的模型是根据气象预报做出来的――地质监测院网站首页有地质灾害预报的系统,系统预报8月7日到8日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区域并没有包括甘肃。

周平根建议,在那些活跃的泥石流沟,应该建立自动的雨量站,只要上游雨量超过一定数字就报警,这样,像舟曲这类泥石流发生之前,至少有半个小时到40分钟的时间来避灾。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曾经有这个规划,还做了11个示范区,但这一系统还未建立起来。

第5篇

关键词: 地质灾害; 信息化; 系统建设; 广东省

Abstract: Geological disasters occur frequently in Guangdong Province. The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 platform for region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s very important to reduce the safety of life and property in the area. In this article, based on infrastructure status, data resources status, application system status,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is analyzed, and six problems are found out. At the same time, combined with the existing results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and actual work demand, integrated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ramework is designed. And the basic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formation platform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s proposed from seven aspects. It will achieve data integration, result visualization,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system integration, realize the full sharing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and service resourc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mergency) in Guangdong province, become a strong support for decision-making in the region, more effective protection for lives and property.

Key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 inform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Guangdong Province

广东省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省份之一。据统计,2009~2014年广东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939起,共造成121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548.26万元。其中地质灾害以崩滑流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特点[1-2]:一是点多面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大范围崩滑流地质灾害易发群发。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854处,威胁总人口35.01万人,潜在经济损失77.07亿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569处,而且,每年汛期的强降雨还将增加一批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面对此情势,借鉴多方研究成果[3-5],全面总结广东省已有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成果和实际工作需求,通过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通信网络系统、标准化体系、数据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和多目标、多节点、多层次应用系统,形成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一体化的、可持续扩展的信息化技术框架,达到数据集成化、成果可视化、信息综合化、系统一体化,实现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各信息资源及服务资源的充分共享,同时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能力,通过快速响应和对社会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充分满足各类用户需求,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及领导进行决策的有力支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 信息化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信息化现状

1.1.1基础设施现状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框架构建基本形成了包括互联网、政务外网、国土资源主干网、数据专网等内外网物理隔离的多级多节点网络结构,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至50兆,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与省国土资源厅的专用网络连接(4兆光纤),接入国土资源主干网,实现国家、省、市、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多级节点互联互通;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与省气象局的专用网络连接(4兆光纤),实现数据同步共享与视频会商;依托前期项目实施建立了基于GSM/GPRS的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网络,实现了动态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管理。在网络信息服务方面,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决策支持系统,面向各级领导提供地质灾害应急信息保障,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环境信息网,面向社会地质灾害及其应急防范知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

基于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在总站建立了独立机房,实现内外网数据物理隔离,配有专门屏蔽柜放置数据存储服务器,基本满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的数据存贮、系统建设和安全保障需求;在会议室建设了大屏幕视频会议系统,实现音视频双流信息传输,可基本满足视频会商、应急指挥等功能需求。

1.1.2 数据资源现状

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长期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研究工作,已经完成建立的基础数据资料主要包括:全省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数据库、全省1万∶20万分幅水文地质空间数据、1万∶50万全省环境地质数据库、1万∶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1万∶5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全省地质灾害及群测群防数据库等;成果类数据包括近5年来全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一级)。此外,通过各种渠道收集遥感影像、基础地理等空间数据。其中:全省各比例尺基础地理底图和SPOT-5影像数据等。这些数据为全省地质灾害预警、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等提供信息服务,需要进一步通过数据集成和完善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对各应用领域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服务。

1.1.3应用系统现状

目前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以地质灾害预警与应急为起点,已初步建立集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管理、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警成果、视频会商为一体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作为省政府应急平台体系的第一批专业应急平台试点也正在逐步建设与完善之中;地质环境管理业务审批已纳入省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上审批,具备一定条件,其它业务管理系统也纳入金土工程,开始启动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型:

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系统:主要有地质调查野外采集系统、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管理系统等。

地质灾害数据库管理系统:主要有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系统、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地质灾害防治成果数据库管理系统等。

地质灾害预警与应急指挥系统:主要有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地质预警系统、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地质灾害信息反馈系统、地质灾害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等。

1.2 存在问题

1.2.1海量数据分散无序、数据集成度较低

目前地质灾害数据覆盖面较广、种类繁多、有大量的观测数据及成果数据。但这些数据比较分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汇总,难以联合应用、协同工作和动态更新。现有的地质灾害数据库标准都是以项目为基础编制的,专业性强,没有健全的数据标准和规范,难以联合使用。除此之外,数据采集、汇交、检验的标准不同,致使不同数据源获得的数据质量既无法保证,又不能保证异构地质灾害数据的有效兼容,进而影响业务的进展和综合分析的进行。

由于缺乏相关的规范,数据不能保持及时的更新。尤其在环境发生变化或灾害发生后,相关地质灾害数据不能保证实时动态更新,使分析人员在进行灾害分析或灾后数据解析时,不能第一时间使用最新的数据,影响分析的准确性。不能满足地质灾害监测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对数据时效性的要求。

1.2.2缺乏数据共享及服务机制

由于地质灾害数据的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及交换机制尚未建立,在积累大量数据的实际条件下,却没有一个权威的数据共享及服务机制,造成了各种数据之间关联性差、应用系统之间无法互通的情况,严重制约了各业务部门的数据共享、服务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1.2.3综合分析能力不足

现有的系统无法满足相关业务部门的需求,基本上处于“外行人看不懂,内行人不解渴”的尴尬处境,既无法服务于社会公众,又无法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决策支持。数据挖掘深度不足,没有相应功能辅助数据的“二次或多次开发”,生成应用决策所需的“数据产品”和“信息产品”。

1.2.4信息服务能力不足、可视化程度低

现有系统基本为面向专业人员的“内部”系统,数据及分析成果空间展示度低,缺乏基础信息,更没有灾害影响范围、防灾减灾方案、避难路线模拟、自然资源分布利用等综合研究成果的展示。

1.2.5急需加强数据及信息安全保护

随着信息系统使用的越来越频繁,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由于地质灾害防治本身对信息服务需求的紧迫性,系统及数据安全显得格外重要。也就要求我们在进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技术方案设计时,应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为基本目标,可以针对安全现状分析发现的问题进行加固改造,缺什么补什么;也可以进行总体的安全技术设计,将不同区域、不同层面的安全保护措施形成有机的安全保护体系,落实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基本要求,最大程度发挥安全措施的保护能力。

2.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平台建设

2.1 系统总体设计

2.1.1系统逻辑结构设计

从系统部署和运行的逻辑结构上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图1)包括省级地质灾害信息平台和区县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采集和业务终端,以及地质灾害数据采集终端系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网络和传感器,系统基于区县―省市―国家的3级全国地质环境信息网络及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网络,实现了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分析业务信息和动态监测信息的互联互通、综合管理、浏览查询、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

从数据流程角度,地质灾害防治数据的采集、处理、维护由不同的地环节点进行,逻辑上数据是由区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地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省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监测院传输和汇总。

从信息服务角度,不同级别节点信息服务内容有所不同。省市级节点提供了全方位的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区县节c提供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服务。

从系统开发和构建的逻辑结构上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自底向上可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信息服务层,信息应用层,标准体系及安全防护体系组成(图2)。

基础设施层是支撑平台运行的基础,主要包括:互联网/国土资源政务专网/内部网络、卫星定位导航系统、移动通讯网络、物联网,以及地质环境野外监测仪器、传感设备、监控视频设备、数据存储设备和计算机服务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等。

数据资源层是平台服务的内容,由数据采集系统、基础数据库、操作数据库构成地质灾害数据中心,为“系统”提供数据资源。其数据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动态监测、群测群防等,以及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基础地质、对地观测遥感影像等。数据资源层的资源通过数据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

图2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构建的逻辑结构

Fig.2 Logical structur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system

信息服务层基于SOA框架建设,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功能:一是管理功能,如:用户注册管理、单点登录与权限认证、数据汇总集成与更新维护;二是应用功能,如数据查询浏览、空间化服务、以及地质灾害的业务应用模块,例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

信息应用层是在信息服务层的支持下,根据地质灾害防治需求,建立的面向业务管理及面向决策支持的信息服务。

2.1.2系统架构设计

图3 平台总体架构设计

Fig.3 Platform architecture design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体系结构(图3)包括数据采集层、数据中心、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4个组成部分。系统基于各类地质灾害信息,通过数据采集子系统,采集各类地质灾害信息业务信息,构建统一的数据中心;基于数据中心提供的统一数据模型和数据服务,构建地质灾害业务应用子系统,通过信息系统为地质灾害防治业务提供一张图服务,为政务办公系统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1)数据采集层

数据采集层获取的数据主要是各类专业属性数据、基础地理空间数据、专题空间数据、灾害点(体)空间数据及其他数据。专业属性数据通过入库工具或传感器自动导入到属性数据库中;空间数据经过标准化处理及保密处理,通过专业的入库工具或GIS工具导入到空间数据库中;由调查、综合研究或其他活动获取的未建库或初建库的数字化文件/数据库,通过入库工具直接进入到数据中心层。

(2)地质灾害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是构建与网络和硬件存储环境之上,基于关系数据库和GIS技术,面向地质灾害业务应用和信息平台构建的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应用和服务平台,是业务系统与数据资源进行集中、集成、共享、分析的软硬件设施及其数据、业务应用等的有机组合。

数据中心在已建设完成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基础上,面向地质灾害业务应用和信息平台建设需求,构建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应用和服务平台,兼容基础地理、基础地质、地质灾害调查、综合研究、动态监测、业务应用系统等各种来源的多源、多尺度海量数据,实现各类地质灾害数据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服务。基于元数据和数据查询检索系统,实现数字化资料的管理、查询、检索和一体化服务。

(3)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层构建于数据中心之上,提供了面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决策支持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其中业务应用系统面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稳定性评价、预警指挥等专业领域,实现了业务应用的专业软件和工具。

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一张图”基于业务应用系统,集成各个业务应用及其成果数据,展示数据中心内的本底数据、业务数据、数据产品和信息产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一张图的基础是一个统一的、多分辨率的三维地理环境,实现从宏观、到区域、到局部地理环境的三维可视化;在三维可视化环境下,基于GIS技术,应用不同的图层,集成地质灾害位置、分布、动态监测、群测群防等多种来源的数据和信息;基于这些信息实现不同的业务应用,例如灾害信息的空间分布、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动态监测信息的可视化;监测预警成果的展示以及与灾害点、群测群防点的叠加可视化和分析等应用。

(4)信息系统

基于政府和业务支撑部门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业务流程,建立各类信息(例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工具。实现面向公众的信息系统和面向政务系统的信息模块。

2.2 信息化平台建设

基于以上系统设计目标和任务,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网络及机房建设、基础软硬件采购、标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以及系统集成与咨询7个方面(表1)。

3. 结论

本文从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基础设施现状、数据资源现状、应用系统现状3个方面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1)海量数据分散无序、数据集成度较低;(2)缺乏数据共享及服务机制;(3)综合分析能力不足;(4)信息服务能力不足、可视化程度低;(5)急需加强数据及信息安全保护。结合广东省已有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成果和实际工作需求,设计地质灾害防治系统逻辑结构和系统架构,并从网络及机房建设、基础软硬件采购、标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以及系统集成与咨询7个方面提出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平台的基本内容,最终实现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各类信息资源及服务资源的充分共享,同r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能力,通过快速响应和对社会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充分满足各类用户需求,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及领导进行决策的有力支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魏平新,李秀娟. 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实践[J]. 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2015, 26(1):138-144.

WEI Pingxin, LI Xiujuan. The meteorologic early warning research of sudden geo-hazard in Guangdong province [J]. The Chinese Journal of Geological Hazard and Control, 2015, 26(1): 138-144.

[2] 龚民,陆显超. 广东省地质环境分区研究[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2006, 17(3):167-169.

GONG Min, LU Xianchao. Study on geological environment zoning in Guangdong Province[J]. The Chinese Journal of Geological Hazard and Control, 2006, 17(3):167-169.

[3] 徐岩岩. GIS 支持下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建设[J].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2012, (1):57-59.

XU Yanyan. Construction geologic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system based on GIS [J]. Territory & Natural Resources Study, 2012, (1):57-59.

[4] 王小平, O仁先, 江鸿彬. 省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化建设探讨[J]. 资源环境与工程, 2006, 20(3):295-300.

WANG Xiaoping, SUN Renxian, JIANG Hongbin.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aliza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at provincial level [J]. Resources Environment & Engineering, 2006, 20(3):295-300.

[5] 张像源. 基于ArcGIS Server的天津市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设计与实现[J]. 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2012, 23(2):111-115.

ZHANG Xiangyuan. Design and realization of the sudden geologic hazard information system in Tianjin base on Arc GIS Server[J]. The Chinese Journal of Geological Hazard and Control, 2012, 23(2):111-115.

[6] 祝桂峰. 广东对占用征收林地实行定额管理[J]. 西部资源, 2014(4):59-59.

Zhu Yong. Guangdong quota management of the occupation of forest land [J]. western resources, 2014 (4): 59-59.

第6篇

关键词:矿山地质,地质工作,环境监测;监测技术

1 前言

在我国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矿山种类的多样性,加上开采条件各异性,目前矿山企业的规模与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差别。因此我国很多矿业工程造成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类型多、分布广,其主要可以归纳为资源损毁、地质灾害、环境污染三大类,其中包括:① 矿产资源开发压占、毁损土地资源严重;②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沉)塌陷、地裂缝、边坡失稳等地质灾害问题突出;③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三废”排放污染环境,造成公害;④ 采矿活动造成了地下水均衡系统破坏;⑤ 采矿活动加剧了矿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要想进一步进行掌控目前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变化造成的一些问题发生,那么必须进行矿山地质的环境监测。只有通过环境监测并及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规律,预测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变化趋势,从而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2 监测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进一步认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预测矿山环境发展趋势,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具体工作任务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单个矿山的地质环境监测和区域集中开采区或群采点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2)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3)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处理及共享;

(4)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与预测;

(5)提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控制措施以及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对策建议;

(6)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年报;

(7)向社会提供矿山地质环境方面的信息服务。

3 监测原则

(1)国家、地方和矿山企业联合监测国家控制全国范围内的重点区域监测,地方控制省内的重点区域监测,矿山企业负责本矿区范围内的监测,闭坑矿山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国家委托所在省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重点区域监测先行鉴于国家在短期内不可能投入大量的资金大规模地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因而需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环境地质问题严重、对当地人民生命和财产构成重大威胁的矿产集中开采区或者群采点,建立国家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3)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

常规监测是对指定的矿区地质环境因子进行定期监测,以确定矿区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发展变化趋势,评价矿区地质环境质量状况及地质环境治理成效。对于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严重的热点地区、发生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事件的矿区,除了进行常规监测外,还要进行应急性监测,快速获取数据,为矿区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和控制提供依据。

(4)传统监测手段与高新技术方法并重

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环境状况、人员技术水平、原有设备情况、监测精确度要求等因素,选择较实用的监测技术手段,采用传统监测手段和高新技术方法相结合,以保证监测数据资料的准确度。传统监测手段包括现场原位测试和室内化验;高新技术手段以多波段、多时相和高分辨率遥感遥测技术为主。

(5)监测数据标准化、规范化

监测数据的记录要有统一的格式,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数据录入和存储。

4 监测组织与工作程序

4.1 监测组织

国土资源部是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矿山企业是单个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主体,矿山企业应成立专门的监测机构或者委托其他的专门监测机构对本矿区范围内的地质环境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向所在地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汇交。如果是闭坑矿山或者矿山企业已经倒闭,无法找到责任人,由所在地方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监测。

地方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重点矿山开采区域的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以及突发性和应急性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向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汇交。

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跨省界的重大矿区、热点矿区、突发矿山地质环境事件的矿区及其它应急性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负责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与实施细则,规范数据格式标准,建立数据采集和汇交制度,建立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开发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接受地方监测机构上报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集成和综合研究,编写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年报。

4.2 工作程序

(1)建立矿山基本情况档案;

(2)确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内容;

(3)现场监测并填写监测表,将数据输入到数据库;

(4)区域遥感监测并填写遥感解译表;

(5)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整理,编写监测报告。

5 监测内容与方法

5.1 监测内容及指标

(1)侵占、破坏土地及土地复垦监测:侵占和破坏土地类型、面积,破坏土地方式,破坏植被类型、面积,可复垦和已复垦土地面积。

(2)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 监测: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年排放量、累计积存量、来源、年综合利用量,固体废弃物堆的主要隐患、压占土地面积等。

(3)尾矿库监测:尾矿库数量和规模,年接纳尾矿量,尾矿的主要有害成分、主要隐患、年综合利用量等。

(4)采空区地面沉(塌)陷 监测:塌陷区数量,塌陷面积,塌陷坑最大深度、积水深度,塌陷破坏程度等。

(5)山体开裂、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监测:本年度发生次数、造成的危害,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隐患区的数量,已得到治理的隐患点或隐患区的数量。

(6)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监测: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区域面积及治理情况等。

(7)矿区地表水体污染监测 :废水废液类型、年产出量、年排放量、年处理量 排放去向,地表水体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及造成的危害、年循环利用量、年处理量。

(8)土壤污染 监测: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及造成的危害等。

(9)地裂缝监测:地裂缝数量、最大地裂缝长度、宽度、深度,地裂缝走向、破坏程度。

(1O)废水废液排放监测:年废水排放量及达标排放量,废水主要有害物质及排放去向,废水年处理量和综合利用量等。

(11)地下水监测:①地下水均衡破坏监测:矿区地下水水位、矿坑年排水量、含水层疏于面积、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等;② 地下水水质污染监测: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5.2 监测方法

5.2.1 单个矿山的监测方法

单个矿山的地质环境监测采用定期到现场调查并填表的方法,而对一些重大矿区,应设立地下水位、滑坡和地面沉降等固定的专业监测点进行监测。

(1)采空区地面塌陷监测:矿区塌陷面积较大的,采用遥感技术监测;重点矿区采用高精度GPS、钻孔倾斜仪、全站仪等监测,其他采用人工现场调查、量测。具体方法为:①地面和建筑物的变形监测,通常设置一定的点位,用水准仪、百分表及地震仪等进行测量;地下岩土体特征的变化可采用伸缩性钻孔桩(分层桩)、钻孔深部应变仪等进行;水点变化的观测常用测量水量、水位的仪器进行;地下洞穴分布及其发展状况可借助物探或钻探方法查明。② 塌陷前兆现象的监测内容包括:抽、排地下水引起泉水的干枯、地面积水、人工蓄水(渗漏)引起的地面冒气泡或水泡、植物变态、建筑物作响或倾斜、地面环形开裂、地下土层垮落声、水点的水量、水位和含沙量的突变以及动物的惊恐异常现象等。③地面、建筑物的变形和水点中水量、水态的变化,地下洞穴分布及其发展状况等需长期、连续地监测,以便掌握地面塌陷的形成发展规律,提早预防、治理。

(2)矿区地裂缝监测:主要监测方法有大地测量法、GPS全球定位系统、简易人工观测、应力计等技术。

(3)矿区地面沉降监测:重点矿山采用现场埋设基岩标自动监测,其他采用高精度GPS监测。GPS监测方法参照相关规范 。

(4)矿区山体开裂监测:采用人工现场调查、量测。

(5)矿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参考《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技术要求》。

(6)矿区水土流失监测:采用遥感技术监测和人工现场调查、量测相结合的方式。

(7)矿区土地沙化监测:采用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和地面GPS监测以及遥感卫星监测等。

(8)矿区侵占破坏土地与土地复垦监测:采用人工现场调查、量测,辅以遥感技术方法。

(9)矿区土壤污染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辅以土壤污染自动监测仪。

(1O)矿区地表水体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

(11)矿区地下水均衡破坏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辅以地下水位自动监测仪。

(12)废水废液排放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

(13)地下水水质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

(14)海水入侵监测: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

5.2.2 区域监测方法

采用多波段、多时相和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对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解译和判读。建立基于遥感波谱的具有一定精度保证的主要矿山地物类型、土地与植被破坏、地面塌陷等自动识别模型与方法,实现地物面积变化自动监测。

(1)选取要监测的重点区域,充分了解研究区的地质环境背景,结合区内矿山分布,确定遥感监测方案。

(2)遥感影像可选取高分辨率卫星影像(QuickBird、IKONOS)数据,或者选取具有较高分辨率的各类航空遥感像片,遥感时段最好为每年5~10月。

(3)利用遥感影像数据,对矿产开采区侵占土地、植被破坏、固体废物堆放、尾矿库分布、采空区地面沉陷 (岩溶塌陷)、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崩塌、煤田自燃等地质灾害、矿产开发引发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矿区地表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进行解译和判读。

(4)收集研究区1:25 000~1:500 00地形图数据,将遥感影像配准到1:25000~1:50000地形图上,采用目视解译、人机结合解译和计算机自动提取等方法将解译的内容按实际规模大小标在地形图上,并填写遥感解译记录表。

6 监测质量控制

(1)各监测站定期进行监测数据自查,监测的内容不能漏缺。

(2)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去现场监测,不能提前或拖后。

(3)建立实际监测人和校核人签字制度。

(4)上报的监测数据要经监测总站的审核并盖章。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收到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表后,要进行检查和校核,经确认无误后输入到省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中。

(5)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到一些重点矿山现场进行抽查。

(6)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应派专业人员定期到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若有必要可以直接到矿山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

(7)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将定期到各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检查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检查原始数据记录本,并抽查个别监测区,到现场核查。

(8)定期检查数据库数据的完整性,对异常数据通过电话核实。

7 监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第7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环境治理;现状问题与对策

Abstract: the article elaborated the modern mining various appearing in the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order to alleviate the environment problems, the government and the enterprise must from capital, technology, the policy to make the environment management and to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Keywords: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F4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矿山环境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持矿山生态平衡,实现矿产开采的可持续发展,并积极实现矿山附近居民、村庄的环境改善。根据矿山环境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工程治理、生物治理和生态治理措施,有效提高矿山环境质量。

1我国矿山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引发地质灾害

我国矿山地质复杂,自然灾害频发,矿山环境地质灾害呈类型多样化的趋势发展。由井下开采而导致的地质灾害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在煤矿、磷矿、以及金矿、铜矿的开采过程中时常发生。露天开采则常出现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通产发生在建材类矿产开发中。

1.2破坏地下水资源

由于开采会对原本的地质情况造成破坏,也间接影响到地下水的质量,部分区域地下水、地表水渗漏,一些地区的地下水位下沉几米或者几十米,造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导致地表缺水或地表积水,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从而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

1.3“三废”问题严重

我国每年在矿山开采中会遗留大量的废石和尾矿量巨大,不仅占用土地面积,还会带来环境污染,一些没有经过处理的矿水废液超标排放,加剧了区域性、流域性水体污染及部分湖泊富营养化,开采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废气都会导致空气浊化,扩大酸雨面积。

1.4破坏地貌景观

我国露天矿山开采数量较多,由于管制不力,不少矿山开采对自然生态、自然风景造成了巨大破坏,大量建筑石材的开采造成森林植被破坏,岩石,树木被砍伐,尤其是处于交通干线附近的矿产开采,对交通运输带来很大不便,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环境。

2如何做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2.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精神,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对矿山进行管理。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加强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以现代技术支持环境保护,提高矿山资源再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在实行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预防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问题,从源头上进行环境治理,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综合运用现代技术、采取经济措施,实现矿山环境的优化管理。

2.2明确重点

由于我国矿山环境问题突出,要一下子全部解决好是不可能的,加上财政投入有限,所以,我们要从重点问题入手,先解决主要矛盾,从而带动其它力量共同进行矿山环境保护。由于矿山开采处于长期管理不善的现状下,导致出现了各种遗留问题,而我们应重点解决的问题是荒地的复垦,处理好由于矿产开发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和地下水位下降、边坡失稳、水土流失等问题,对矿山废渣、废水进行回收利用,做好在环境监测控制下的矿山开采管理工作。

2.3建立技术保障机制

要解决矿山环境根本问题,关键还在于实时监控,找出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采取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是目前维护地质环境安全的常见有段,利用先进的仪器和设备,健全监测网络,随时监测,通过实时监测掌握矿山地质运动的规律,预测将要发生的地质变化,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国家财产和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落实地质监测工作能做到实处,管理部分还应建立保障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对于在矿山环境监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各部门应积极协调,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2.4责任明确任务

遵循“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这也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遵循的不二准则。针对一些矿山出现环境保护工作理不清的状况,主要原因就是责任不清,目前,不少地方执行“三家抬?”的管理模式,这种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是明确了环境维护的工作分工,突出了矿山企业的主要责任,让他们在规划生产的过程中就着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积极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的不良问题,最大限度的恢复矿山环境,此外,政府还应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中的分配责任,通过与各企业的协调,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只有采取各方合作的方式,才能做出利于城市、利于企业、利于市民的工作。

2.5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认清勘察工作的重要性,要找出所有的环境问题,必须依靠地质勘察,而这也是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勘查工作要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及其所处地质环境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勘察方式。工作中,要充分研究地质灾害的成灾机理,对根本问题进行治理方案设计,设计中必须考虑适用性和实用性,既要经济合理,也要科学可行。

2.6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与地质灾害治理相结合

地质环境的修复必须与地质灾害的治理相结合,在治理灾害时,应积极考虑到接下来的工作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样,在地质环境修复中也要把握好分寸,预防再一次地质灾害的发生,要作到灾害治理与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的和谐统一。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必须努力实现与周围环境的一致性,增强视觉效果,提高环境形象。

3结束语

治理矿山环境问题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而环境的保护也不是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们必须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坚持预防与保护共同进行的原则,加强对矿山环境的管理。在矿山开发过程中,采取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治理、恢复和改善矿区环境,提高矿山的开采效率,同时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矿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积极解决好矿山环境中的各种问题,促进中国采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闰国杰.矿山地质灾害研究及防治探讨[J]中国地质,2004,13.

第8篇

1.地球是我们惟一的家园

2.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加大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

4.土地开发整理要坚持数量保护质量保护和生态保护三方面协调统一

5.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6.合理利用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7.善待地球,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8.加大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

9.保护资源环境,善待地球

10.合理利用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11.但存方寸土留与子孙耕

12.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13.保护地质地貌景观,珍惜地质遗迹

14.保护节约资源光荣,破坏浪费资源可耻

15.地球人类共同的家园

16.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7.拯救地球,从生活中的细节做起

18.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9.地球--人类共同的家园

20.但存方寸土,留与子孙耕

21.地球是我们惟一的家园

22.家园只有一个

23.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24.保护地质地貌景观,珍惜地质遗迹

25.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26.整顿力度,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27.加强法律建设,保护资源环境

28.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

29.防治地质灾害,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治理相结合

30.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31.保护地质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责任

32.防治地质灾害,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治理相结合

33.地球不能克隆

34.保护地质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责任

35.防治地质灾害,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治理相结合

36.土地开发整理要坚持数量保护质量保护和生态保护三方面协调统一

37.加强法律建设,保护资源环境

38.整顿力度,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39.保护资源环境,善待地球

40.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1.人与自然和谐才能拥有美好明天

42.为了地球上的生命,清除白色污染

43.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44.保护资源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45.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46.坚持保护资源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47.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48.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49.人与自然和谐才能拥有美好明天

50.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51.保护节约资源光荣,破坏浪费资源可耻

52.保护地质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责任

53.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54.加大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

55.保护资源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56.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57.保护资源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58.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59.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60.加强法律建设,保护资源环境

61.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62.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63.地球--人类共同的家园

64.但存方寸土,留与子孙耕

65.土地开发整理要坚持数量保护质量保护和生态保护三方面协调统一

66.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67.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68.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69.保护地质地貌景观,珍惜地质遗迹

第9篇

2.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加大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

4.土地开发整理要坚持数量保护质量保护和生态保护三方面协调统一

5.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6.合理利用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7.善待地球,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8.加大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

9.保护资源环境,善待地球

10.合理利用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11.但存方寸土留与子孙耕

12.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13.保护地质地貌景观,珍惜地质遗迹

14.保护节约资源光荣,破坏浪费资源可耻

15.地球人类共同的家园

16.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7.拯救地球,从生活中的细节做起

18.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9.地球--人类共同的家园

20.但存方寸土,留与子孙耕

21.地球是我们惟一的家园

22.家园只有一个

23.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24.保护地质地貌景观,珍惜地质遗迹

25.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26.整顿力度,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27.加强法律建设,保护资源环境

28.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

29.防治地质灾害,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治理相结合

30.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31.保护地质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责任

32.防治地质灾害,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治理相结合

33.地球不能克隆

34.保护地质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责任

35.防治地质灾害,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治理相结合

36.土地开发整理要坚持数量保护质量保护和生态保护三方面协调统一

37.加强法律建设,保护资源环境

38.整顿力度,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39.保护资源环境,善待地球

40.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1.人与自然和谐才能拥有美好明天

42.为了地球上的生命,清除白色污染

43.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44.保护资源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45.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46.坚持保护资源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47.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48.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49.人与自然和谐才能拥有美好明天

50.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51.保护节约资源光荣,破坏浪费资源可耻

52.保护地质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责任

53.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54.加大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

55.保护资源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56.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57.保护资源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58.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59.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60.加强法律建设,保护资源环境

61.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62.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63.地球--人类共同的家园

64.但存方寸土,留与子孙耕

65.土地开发整理要坚持数量保护质量保护和生态保护三方面协调统一

66.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67.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68.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第10篇

关键词:人才队伍建设;地质单位;发展

转型人才是促进地质环境监测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无论是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城市地下水动态监测,还是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都必须拥有一支相对稳定的高质量专业队伍来保障其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工作质量。人才队伍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人才总量、性别比例、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分布、岗位类别、专业结构、人才流动情况、高层次人才保有情况几个方面。了解一个单位的人才队伍应该先从以上要素进行分析。

一、人才队伍现状

1.职工队伍构成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职工队伍由事业编制职工、系统内编制单位借入职工和合同制职工三类构成。事业编制职工共有117人,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9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0人,博士研究生1人。系统内编制单位借入职工19人,其中技术人员16人,工勤人员3人。合同制职工39名,技术岗位21人,工勤人员18人。院内职工本科以上学历占77.8%,普遍是高素质人才;事业编制占总用人数的66.9%,人员结构相对稳定,借入或聘用的58人中一半以上为技术岗位。2.人才队伍专业构成与技术职称结构技术职称结构为正高职称10人,副高职称23人,中级职称44人,助理及以下职称35人,工勤人员5人。拥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有17人同时拥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分别是岩土工程师4人,监理工程师2人,水工环储量评估师1人,二级建造师10人。院内职工技术职称结构良好,技术人员专业集中在水工环,其他专业构成较为丰富,涉及工程、经济、医疗和教育等六大系列。高级职称比例超高28%。3.年龄结构117名在编职工中,35岁以下职工64人,占总在编人数的56%,36岁至45岁职工10人,占总在编人数的8%,46岁至50岁职工20人,占总在编人数的17%。51岁以上职工22人,占总在编人数的19%。职工的年龄结构比较年轻化,有益于单位的发展成长。但年龄分布有断层风险,36至45岁阶段的人员比例远低于46岁以上的人员。

二、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原因

自2007年挂牌以来,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所引进的人才大多是地质灾害防治和地下水调查评价方面的,农业地质、环境地质、地质遗迹等方面的技术人才较为缺乏。随着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发展转型,实行公益性与商业性并进的管理模式,突出了其“底子薄、起点低、包袱重”的人才队伍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由于受编制限制,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增人名额均不足3人,出现人才缺口。第二,60年代生人或中专层次的技术干部偏多,知识结构相对单一,技术能力跟不上现在技术业务发展的需要。第三,新开拓的大量技术业务急需大量专业技术人才,造成需要发展与人才缺乏之间的矛盾。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主要需求是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大量需求,主要是因为受单位历史发展定位的限制,其人才队伍技术结构满足不了发展转型的需求。地质行业工作环境艰苦、强度大,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性质又决定其工资总额受限,工效难以挂钩,从而留不住人,造成人才缺失。为实现其“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战略目标和为处在发展转型阶段开展的全省规模的农业地质、地质遗迹、环境地质调查评价等公益性与商业性并进的项目顺利进行,做好人才队伍的建设是首要准备。

三、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第11篇

关键词:磁县;地质灾害;现状;防治规划

1、 引言

磁县古称磁州,位于河北省最南端,全县地跨北纬36°15′—36°33′、东经113°54′—114°26′,总面积1031.8km2。磁县辖9个镇、10个乡,18个居民委员会、358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61万人,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县之一。

由于磁县所处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加之采矿活动强烈,产生了较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给国民经济建设及社会安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和影响。科学规划磁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促进资源、环境、社会与人类协调发展,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磁县地质环境

2.1气象水文

本县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温差较大,多年平均气温13.2℃。据磁县气象站1959—2008年统计资料,多年平均降水量528mm,日最大降水量1198.1mm。本县属海河水系,流经本县的河流主要有漳河、滏阳河,均为过境河流。

2.2地形地貌

磁县位于太行山东麓,地势总体趋势西高东低,京广铁路以东为冲积平原,海拔60—90m,西部为山区占全县总面积61.9%,境内最高峰有老爷山,海拔1088m。受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等因素的控制,区内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地貌景观。

2.3地质构造

磁县位于中朝准地台Ⅱ级构造单元山西断隆与华北断拗的过渡地带,其主要部分处于山西断隆构造单元内。两构造单元以邢台—安阳深断裂为界,地理位置大体在邯郸—光禄—双庙一线上。

2.4地层

磁县地层发育较齐全,出露地层自西向东依次为:古生代寒武纪、奥陶纪;中生代三叠纪;新生代的第三纪、第四纪。

2.5人类工程经济活动

县内西部、南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主要是围绕着煤炭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行的;东部平原区主要是进行农业活动。

3、 磁县地质灾害现状

在磁县西部中低山区主要发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等。截止到本次工作结束,磁县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6处:泥石流2处,滑坡2处,崩塌6处,地面塌陷26处;险情等级为大型的8处、中型7处、小型21处。灾害造成损失超过4000万元。

4、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划分

4.1易发分区划分方法

磁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采用单元网格划分方法,运用栅格数据处理方法对县行政区划图进行网格剖分,每个单元面积为2×2km2。

(1)单元信息的提取及数字化

在计算机上,将剖分网格与已数字化地质灾害图件进行单要素叠加,对各种地质灾害易发区均按A、B、C、D四级分区并赋值(见表1)。将多种地质灾害进行叠加,当有两种以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叠时,取值为5。根据上述标准,对调查区所属单元进行地质灾害信息的提取和数字化。

(2)地质灾害易发区评价

将区内主要的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数字化结果进行叠加分析,剖分单元信息叠加结果(G)满足如下公式:

G=G塌UG崩UG滑UG泥

式中:G:剖分单元信息叠加结果;

G滑:灾害值(滑:滑坡,崩:崩塌,泥:泥石流,塌:地面塌陷);

G=“A”,即单元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G=“B”,即单元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G=“C”,即单元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可不对低易发区的灾种作进一步描述。

4.2易发分区的确定

将上述综合信息叠加结果按1、2、3、4、5数值表示,并在计算机上生成等值线图,定量化综合反映工作区地质灾害发育状况(见表2)。

根据上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方法,将磁县地质灾害划分为三个区,即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见图1磁县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程度分区图。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区内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205.62 km2,据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可分为白土地面塌陷高易发区、中部地面塌陷高易发区和林坛镇地面塌陷高易发区。发育地质灾害23处。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区内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331.36km2,根据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分为磁县—辛庄地裂缝中易发区。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分布在县域西部的中低山区和东部的丘陵区,主要包括陶泉乡、北贾璧乡、都党乡、观台镇西部及东部的岳城镇、路村营乡、林坛镇、时村营乡,总面积494.78km2,占全县部面积的48.0%。发育地质灾害13处。

5、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5.1防治分区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是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及危害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个级别。防治分区主要依据四个方面因素综合划分:

a、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

b、地质灾害发育的密度及强度,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潜在的威胁;

c、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及分布;

d、人口集中的居民点、重要工矿、交通干线及国民经济区的分布与规划。

5.2各区范围及防治建议

5.2.1重点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分成黄沙镇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观台镇重点防治区、西固义乡—路村营乡重点防治区和陶泉乡重点防治区,面积79.94km2,占总面积的7.75%,发育地质灾害15处。

防治建议:1.加强行政管理,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合理规划资源开采;2.圈定危险区范围,建立地质灾害警示标志;3.对危险性较大的村庄或住户采取避让措施。4.汛期要加强监测;5.对趋于稳定沉陷区进行平整,加强生态建设。

5.2.2次重点防治区

区内次重点防治区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173.24km2,占总面积16.79%,零星分布有崩塌、小型泥石流及轻微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人类工程活动相对较弱,地质环境条件较好,地质灾害成灾规模小,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

防治建议:1.要加强监测,特别是汛期,经加强巡查;2.加强坡面防护,进行小流域治理,进行人工造林;3.对泥石流涉及村庄、公路等设防洪坝。4.圈定危险区范围,建立地质灾害警示标志。5.对趋于稳定塌陷区进行平整,进行多种经营。

5.2.3一般防治区

一般防治区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778.58km2,占总面积的75.46%,发育地质灾害3处。

防治建议:1.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2.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合理规划土体;3.在地面塌陷地方,确定危险区范围,建立警示标志。

详见图2 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参考文献:

[1]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R]。1983。

[2]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M]。2004。

第12篇

1矿山地质背景

1.1地层岩性

举例煤矿区位于太行山中南段的泽州盆地北端,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矿区南部出露大面积下石盒子组地层,上石盒子组地层在井田内零星出露,矿区中部、北部大部分区域被黄土覆盖。矿区处于太行山复背斜与沁水复向斜之间,位于华北板块山西板内造山带沁水板拗太行块隆西侧、晋获褶断带西北侧。

1.2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处于沁水盆地中段东部,属高平—晋城盆地三姑泉域水文地质单元,区域内地下水类型主要存在碳酸盐岩类、碎屑岩夹碳酸盐岩类裂隙、碎屑岩类裂隙、松散岩类孔隙3个含水岩组。

2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该煤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井保有资源量约6000×104t以上,生产规模约为90×104t/a,矿区面积近700hm2。部分地区煤层已进入残采期,但在矿井改扩建期间,企业利用煤矿现有生产系统准备开采该区残存煤资源。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

该煤业有限公司为再整合改建矿山,目前处于整合后基建期。通过近年调查与监测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但矿山开采潜在地裂缝、塌陷影响区范围内存在耕地、有林地、其它林地、草地等多种用地类型。该区煤层已大面积采空,地表也曾发育裂缝、塌陷,煤层开采已对其上覆地层造成较大破坏,该煤层之上的二叠系上统上石盒子组、下统下石盒子组、下统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亦可能遭到破坏,如隔水层破坏,储水结构发生变化,同事部分地区浅水井已出现明显水位下降。现状条件下,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

4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认为:煤矿开采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主要影响目标为旱地、有林地、其它林地等,造成的危害主要为耕地减产和林木损毁,若保安煤柱留设不当将对区内居民及工业场地建筑造成较严重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煤层采空后,可能将在矿区南部沟谷边坡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其威胁对象主要为沟谷中园地、耕地、林地等。矿山新建工业场地占用土地面积约13hm2,其中占用旱地约10hm2,占用其它草地约两公顷。矸石堆放占用土地面积约3hm2,土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矿山开采将导致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潜在地质灾害,其中重度地质灾害区约占矿区面积的70%,对土地资源影响程度为严重。通过对各开采煤层垮落带、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结果分析,矿区内各煤层大面积采空后,会对可采煤层上覆含水层造成较大破坏,甚至影响到第四系孔隙水。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结合矿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和任务。结合矿山开采方案的确定性,总体工作部署分为近期(近5年)和中远期(5年后至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包括:(1)地灾防治,如土地塌陷和裂缝填埋、崩塌、滑坡治理等;(2)含水层修护;(3)地貌景观修复,植被绿化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要任务与目标:(1)矿山开采时为区内村庄、工业场地等留设保安煤柱;(2)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裂缝及时填埋,恢复土地功能;(3)恢复采矿地表变形损毁的地表植被,改善及恢复中转场地、煤矸石堆放场地形地貌景观;(4)解决受影响村庄的人畜饮水问题;(5)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变化。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析与建议

综上分析,该煤矿山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在全国范围居中,但由于其地理位置与地质条件特征,因此对周围社会生产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较大。现状调查及预测分析发现,矿山开采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另外会对含水层造成较严重影响。因此结合矿山地质、交通、经济及社会等条件,应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地貌景观保持三个层面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从而保障当地的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与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持续进行。

作者:温静 王昊 单位: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参考文献:

[1]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达煤业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题[R].太原: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2014.

[2]辛鹏.陕西省麟游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J].中国地质科学院,2010.

[3]辛鹏.陕西宝鸡市渭河北岸大型黄土滑坡形成机理与危险性评估[J].中国地质科学院,2013.

[4]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晋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调查报告[R].太原: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2013.

第13篇

关键词:石灰岩采石场 监测 治理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任务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第十五条“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依据上述的有关规定,各石灰岩采石场均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 矿山基本情况

设计开采方式:露天开采,主要参数为:开采标高:+152m~+100m;安全平台宽度12m;最小工作台阶宽度:≥25m;最终台阶坡面角:70°;分层台阶高10m;采矿场最终边坡角:54°;开采顺序: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进行开采;产品方案:建筑石灰岩碎石。

3 矿山地质环境评估

本矿区面积0.1km2,年采矿石5万吨/年,属小型矿山。区内无居民居住、无小型水利、电力工程及其他较重要建筑设施,无重要水源地及旅游景区,破坏土地类型为裸地,属一般区。评估区地形地貌单一,地形坡度一般30°~50°,相对高差约56m,地质构造较简单,水文地质条件良好,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采矿场矿层位于地下水位以上,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不密切,现状地质灾害中等发育,本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故确定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为三级。

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次重点防治区(B):分布于采矿场(含表土堆放场、堆矿场)、办公区及炸药库,面积6.5hm2。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区。预测采矿活动引发、加剧和遭受危岩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引发和遭受岩溶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矿山开采对地下含水层影响或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开采将山体变为平地,矿区周边形成多级台阶,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或破坏程度较严重;矿山破坏总面积为6.5hm2,所破坏的土地地类为裸地,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或破坏程度较轻。建议矿山开采过程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分级放坡开采,对形成的危岩体及时地进行清除,整个开采期内对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防治、监测,开采结束后对采矿场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进行复绿。

一般防治区(C):分布于次重点防治区外的影响区,面积8.3hm2。预测采矿活动引发和遭受危岩崩塌、岩溶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对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的影响或破坏程度较轻。总体上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整个开采期内采取巡视监测措施即可。

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目标和任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是通过采取一定的保护及治理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有效遏制水土资源、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矿山开采中,及时对危岩、岩溶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灾害隐患点进行防治与治理,及时清理危岩体,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对收集的表土集中堆放管理,及时进行生态、工程治理,恢复植被;对危岩崩塌、岩溶地面塌陷、泥石流进行监测;采矿结束后,种植爬山虎、撒草籽等进行植被复绿,绿化和重建矿山环境。

6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生产期):矿山服务年限为10年。首先对拟破坏和已破坏土地进行表土收集,在表土堆放场周围采用编织袋挡墙进行防护,表面撒草。在整个矿山营运过程中,对采矿场表面松动浮石及不稳定的危岩体进行清除,对不稳定的边坡(崩塌)进行监测。

第二阶段(开采结束后):对采矿场边坡进行修整、在边坡台阶上砌种植槽,对采矿场平地进行平整场地,运土、覆土,种草、爬山虎等,工期约1年。

7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本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由于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将岩体切割成块体,采矿场边坡存在不稳定危岩体及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对象主要为露天采矿场的边坡、地形地貌,监测内容为不稳定的危岩体、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崩塌:巡视观测。雨季尤其是持续降雨或大暴雨时每天或雨后一次加密巡视观测;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全站仪人工实地测量,测量精度不小于1:500。

8 生物化学治理工程

种植爬山虎:最好选择在3-5月,土壤墒情较好时进行种植。在采矿场台阶上,采用矿区拆除临时构筑物的废砖来浆砌种植槽,底宽和深均为30cm,砌石厚度为30cm,槽内填满表土,在每个种植槽内种植2排爬山虎,密度为2枝/m,剖面如下图。

种植剖面示意图(单位:m)种植槽纵断面示意图(单位:m)

撒播草籽:采矿结束后对采矿场平地进行覆土,覆土厚度约0.3m,在适当的季节撒草籽,用来固结土壤,防止水土流失,绿化环境。矿山覆土来自开采过程中收集的表土。

9 结论与建议

结论:本矿山评估区重要程度属一般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评估精度为三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资金由业主自筹,估算动态资金约为198000元,其中静态经费142000元,涨价预备56000元。

建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业活动密不可分,在进行矿山开采时,必须加强和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开采过程中,首先对山体上方不稳定的危岩体进行清除,同时应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恢复治理同步进行,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加强和开展矿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要求有专人负责此项的日常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专人监测,出现隐患要及时清除,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GB45/T701-2010);

[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

第14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地质环境

众所周知,地球在不断的运动和变化,地球上各板块间也存在着相对运动,加之人类为满足生产活动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大自然的改造力度,随之也引发了出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应加强地质灾害的控制与预防,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保证防治效果[1]。

1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概述

①地质灾害:受自然界变异和生物活动的影响,我国自然灾害现象频频发生,地质灾害是其中最为频繁出现的其中,其通常是指由于自然地质结构及相应板块的运动,或由于人为地质作用,导致地质环境恶化,进而导致资源,生命和经济损失的一种灾害。灾害发生时,人们往往无法提前感受到任何征兆,且地质灾害强度及受灾规模都相对较大,面对灾害时,人们只能尽最大力量来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给我国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②地质环境:地质环境是地球演化的结果,通过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等在能量和物质基础上相互作用,发生能量交替和流动,最终形成相对平衡的地质环境体系。地质环境有两大特点,一是开放性特点,地球表面各个圈层都与地质环境相关,二是周期性特点,从渐变到缓慢,再到突变和灾变,地质环境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呈现一定周期性的变化[2]。一旦当地质环境处于突变阶段,就很有可能引发出地质灾害。

③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关系: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两者关系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一方面,地质灾害发育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等构成了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影响了反映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的地质环境各要素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程度,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预测时,可从地质环境中分析地质运动的规律,以有效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2地质灾害防治策略

(1)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勘查周边地质界线,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②预测灾害的危险程度,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③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及破坏程度,制定出相应的等级预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相关预警应急措施[3]。

(2)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手段是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主要是通过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反映地质灾害的防治成效,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区域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监测预警体系在第一时间利用防灾减灾警示信息提醒工作人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为救援、避险争取宝贵时间。地质灾害具体监测预警流程。

(3)建立健全搬迁治理工程体制:当接收到监测预警体系发出的报警时,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分析该区域的灾情,若发现灾害的波及范围较大,危险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时,应采取搬迁避让加强工程治理,确保受灾区域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另外,在治理灾害工程中,应充分考虑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实现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达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由于我国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三大特点,因此,为最大程度的降低地质灾害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应利用现有的经济科技条件,建立并整合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其核心内容包括完善应急处理技术体系,建立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以及配全应急设备。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可按照科学合理的流程第一时间进行准确的应急反应,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带来的风险和威胁,达到最少的财物和人员损伤。

(5)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是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应加强科学研究技术的能力,对地质灾害的典型地质环境、内在机理及成因等进行研究,开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模拟和仿真系统,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

3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地质环境应用

(1)构建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为确保地质的安全性,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和地质环境安全的研究,建立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具体来说,该体系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工程地质环境的实际质量评价;②地质环境中的工程容量评价;③工程地质环境的功能区分评价;④治理的风险调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范。在对区域地质环境应用的实际评价中,应充分考虑该区域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环境调查,从而有效分析该区域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使得该地质环境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减少灾害的发生,

(2)加强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地质环境安全包括地质结构、地质成分、外部形态和工程性质等。加强对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有利于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性,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①相关部门应树立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理念,注重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将人类生产行为与自然改造进行有机结合,促进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②相关人员在评价环境前需搜集与地质环境有关的信息和数据,综合数据提炼出对工程地质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并完善,提高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效率;③注重地质环境安全中技术层次,包括建设工程区域地质安全评价、建设工程场址地质安全评价以及建设工程单体地质安全评价。

4结语

综上所述,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新形势下,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应密切结合具体的地质环境,从地质环境的规律出发,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探求出最适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并落实,有利于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效果。

参考文献:

[1]孙佳茜,王鹏瑞.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和地质环境应用探讨[J].科技展望,2017,27(1):23-24.

[2]刘传正,刘艳辉.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J].吉林大学学报(地),2012,42(5):1469-1476.

第15篇

矿山环境地质指矿区地质环境现状,以及矿山建设和采选过程中人为因素与地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并由此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和污染等问题的总称。因矿山的建设和采选而引起的环境问题种类主要有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和地质灾害。

1、环境污染。(1)水环境受到破坏。矿山废水严重污染环境,金属矿山生产运行时产生的浮选尾矿浆、尾矿和废石淋浴液、生产废水以及厂区生活污水以pH值低且含有大量可溶性离子、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元素等为特征,排放后破坏矿区的水均衡系统,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矿区水环境质量变坏。(2)矿山废弃物污染环境。矿山开采时形成的废渣、废石、弃土堆积在采区附近占压土地和植被,使原有的地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受到破坏,易导致水土流失,也对泥石流的发生起到相当的作用。而在另一方面,矿山中岩石大多重金属离子含量较高,矿山废弃物的乱堆乱放,岩石中的有害元素长期受阳光、雨水和空气的作用析出,污染环境。

2、资源破坏。(1)矿产资源的浪费。某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盲目审批,无偿获证,使那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持证开采,浪费和破坏了矿产资源,既造成了环境污染,也损害了生态环境,而且由于矿业产业集中程度低,科技含量不高,经营规模松散,导致矿产资源流失。(2)土地资源的破坏。矿山的建设和生产造成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破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除尽量少占或不占良田外,要积极开展造地复田,在复垦的土地上种植庄稼,发展森林和建设村庄,适应人民群众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的需要。

3、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按照灾害发生的时间快慢可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突变性地质灾害,如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流失等。另一类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如沙漠化、荒漠化、地面沉降等。与矿山较密切的主要有:(1)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地下岩石的应力发生改变,以前的岩石应力均衡被破坏,以及矿石废渣的乱堆乱放,易造成边坡的不稳固,在外力诱发下,极易产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灾害。(2)土地荒漠化。土地的荒漠化和沙漠化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区内地下水的过度开采,造成水资源的减少,河流的干涸,植被的消失是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但矿山的不合理开采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某些矿山由于排水,疏干了附近的地表水,浅层地下水长期得不到补充恢复,影响植物生长,破坏了周围的生态环境,最终使矿区土地石化和沙化。(3)矿震。我国许多矿山出现采矿所诱发的地震,这已成为矿山主要环境问题之一。

二、防治措施与对策

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开采,总伴随着地质环境的破坏与改造,而矿山不合理的开采,必将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占压和毁损、次生地质灾害、矿山废水和重金属污染,从而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类自身造成危害。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已作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矿区生态环境脆弱,承载能力低,遭受严重干扰和破坏后,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建议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采取如下措施和对策。

1、系统开展地质环境调查与研究,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环境调查是发现地质环境因素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以调查矿区的内、外力地质作用为主,掌握矿区乃至附近区域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规律,提供防治对策。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监测,建立矿山环境监测网,并将其作为国家监测网的一部分,对区内的地质灾害活动规律进行全面了解,为治理提供依据。

2、建立政府引导的市场运作机制,治理区内环境。老矿山大部分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矿山建设初期对环保投入严重不足,没有及时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而现在,大部分矿山企业负担重,经济效益较差,难以承担多年累积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的经济责任。因此,应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多方位筹集资金,加大恢复治理环境的力度。

3、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矿区大多自然环境较差,环境破坏后难以恢复,对于矿山堆放的尾矿、弃土、弃石等可能会导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地方,应尽快进行治理。必须坚持开发与环保并行,决不以牺牲环保为代价,要避免先污染后治理,走以预防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之路。

4、加强矿山前期论证及落实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必须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为新颁及换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评审依据。对于新建矿山厂址的选择也应首先进行环境地质勘探,提出环境地质报告,才能进行厂址的建设设计。

5、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矿山“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矿业。鼓励采用先进的采、选、冶工艺,开发低废、无污染的矿山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矿山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调查和充实矿山生态环境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科技发展计划。加强矿山开采导致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御和治理的研究;开发矿山“三废”高效处理与资源化的技术体系和工艺设备,以及科学高效的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走一条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矿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