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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是对物质封闭循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就其本质而言,循环经济是对自然界生态系统的结构和运作方式的模仿,属于生态经济范畴。按照生态学规律来组织人的经济活动,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范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从经济层面看,传统经济是一种按“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靠排放、污染自然环境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循环经济则是“自然生态”型经济发展模式,按照“资源—生产—消费—二次资源”的闭环过程,力图使资源不仅得到最合理和可持续的利用,而且还将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损害减小到最低的程度。从技术层面看,循环经济是一种综合技术系统,需要生产环节的技术、储运环节的技术、消费环节的技术与资源节约技术、环境保护技术的全面融合。在微观层次上,要求企业纵向延长生产链条,从生产产品延伸到废旧产品回收处理和再生,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物进行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在宏观层次上,要求产业按照产业关联程度来排布空间,就近实现资源跨产业的循环利用,实现对废弃物的高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而达到终极意义上的生态环境的永久平衡。从制度层面看,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运行方式,循环经济导出了新的制度安排。循环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传统意义上人类生产活动的成本和产出核算关系,将生态环保成本、资源利用效率成本等直接关系到全社会大众的,具有很强外部性的内容融入了生产成本之中,彻底改变了企业治理生态环境的内部成本与外部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效益内部化,为实现经济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环境的均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社会公平,提供新的制度诱导。
二、宁波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
基础及其重要意义在过去的经济增长中,我国的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意识等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随着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我国资源和生态环境呈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局面。改变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挑战。循环经济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它是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能够满足在不影响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前提下,达到节约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而,发展循环经济成了我国改变原来的经济增长模式,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活质量提高相结合的一个最佳的选择。作为一个资源相对紧缺的城市,我市能源、水和土地等资源十分稀缺,99%以上的一次能源从外地调入,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350立方米,约为全省的64%,约为全国人均量的55%;人均耕地面积379平方米,不足全国的1/3。而且资源利用效率还是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约为0.94吨标煤,略高于我省0.9吨的水平,低于全国1.43吨的水平;水耗82立方米,低于全省水耗150吨左右,均与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甚远。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的时期,经济增长的态势良好,结构优化的趋势明显,城市的综合实力正处在一个不断提升的阶段。但是在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的同时,资源能源约束矛盾也不断凸现: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阶段性电力缺口时有发生,资源性、水质性和工程性缺水并存。环境保护压力也不断加大:局部区域环境污染严重,河网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尚未根治,大气和噪声污染不容忽视。因此,当前在我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非凡的意义。不仅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市委“六大联动”战略的重要途径,更是保持宁波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战略举措。
1.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效益,打造“效益宁波”的重要举措。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过程的资源和能源消耗,是循环经济的基本技术经济特征之一,同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一方面,以万元GDP能耗、万元GDP水耗等为代表节约型指标的下降,本身就意味着投入产出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污染物排放的减少则是降低了环保治理成本,也充分显示了公共效益。当前,我市经济正处于一个生产成本制约期,以能源原材料价格为引导的企业生产和经营成本不断上升,因此,找寻一条既不影响发展,又能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发展道路已成为当务之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已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2.发展循环经济是减轻环境污染,打造“生态宁波”的有效途径。我市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城市,多山多水,环境优雅,自2001年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来,更是加大环境整治和保护力度。但同时,随着我市经济总量和投资规模的快速扩大,由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也不可忽视,特别是SO2、COD、重金属等污染影响着我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质量。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企业的废弃物集中回收、无害化处理并加以重复利用,将有助于我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提升我市的环境质量。
3.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宁波”的重要动力。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创造效益、保护环境,更有价值的是,它还是自主创新的一种原动力。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技术层面的支撑,无论是产业链、生产链的延长和拓宽,还是减少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排放,均需要有技术创新及应用来保障。因此,发展循环经济能够推动企业对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够培育一批以发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技术为特征的创新型企业,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归根结底,通过循环经济的发展能够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增加城市宜居指数。
关键词:循环经济 逆向物流 建议
中图分类号:F715 文献标识码:A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实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国家发改委,2004)。循环经济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更有效的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有助于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缓解资源的约束矛盾,另一方面,减少经济发展带来的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获得经济、社会、环境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 这就要求企业重新审视原来的供应链物流管理,不仅提高正向物流的效率,更要将逆向物流提高到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
二、逆向物流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关系
逆向物流就是对由最终消费端到最初的供应源之间的对制品、库存、制成品及相应的信息流、资源流进行的一系列计划、执行和控制等活动及过程,目的是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处理或者恢复一部分价值(美国物流管理协会,1992年)。逆向物流涵盖退货逆向物流和回收逆向物流两部分。退货逆向物流是指下游顾客将不符合定单要求的产品退回上游供应商。而回收逆向物流是指将最终顾客所持有的废旧物品回收到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主要包括回收分捡、储存、拆分处理及处理后可再次使用的材料或没有使用价值要填埋的废弃物等环节,处理后再次使用的材料又可回到原供应商,它也被称为“环保物流”。
1、逆向物流是循环经济的支撑
循环经济的流程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流程中包括了回收、回收物的处理、可再利用资源再投入到生产的逆向物流,使得在正向物流中产生的残次品、包装物等经过逆向物流,对其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形成可再利用的能源,部分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废物经过焚烧和填埋回到自然生态系统中。可见逆向物流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必要手段,只有构建起顺畅的逆向物流,才能形成封闭的循环流程,物质才能高效、低成本循环、否则循环链将断裂,循环经济将不能实现。
2、逆向物流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降低资源消耗,提高物资的利用率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社会资源消耗、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逆向物流的开展为废旧物品的回收和利用架设了桥梁,节省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同时也使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获得竞争上的优势。这又促使企业更重视逆向物流,进一步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3、逆向物流的发展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
在目前逆向物流管理组织和技术水平上,大量的物质没有得到很好循环利用或根本无法循环利用。随着现代社会逆向物流的技术和组织手段的不断进步,以前不能够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也逐步变成了可以回收利用的对象,这就进一步提高了资源利用的效率,提高了再利用的程度,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逆向物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1、尽量减少商品的回流
预先考虑逆向物流的正向物流,是一个系统化的供应链物流体系。通过供应链内各个节点的联动化、一体化的物流流程的设计,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逆向物流。如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就应该考虑如何使回流产品后续处理更加容易,以便于产品的回收再利用,对流通过程中的包装物的设计上,要尽可能的减少利用资源,而不仅仅是强调包装的回收和重新利用。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减少客户购物的盲目性,这样也可以减少逆向物流的产生,节约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2、处理好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
由于环保法规的约束,企业必须通过产品回收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危害,以达到国家的环保标准。然而,产品回收却不一定能带来经济利益,甚至造成亏损。逆向物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企业的边际成本大于对社会产生的边际效益而导致的外部性问题,会导致企业的投入少于社会的最优逆向物流投入水平。政府这时必须在政策、法规、税收等各个方面对其进行补贴,尽可能是企业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提高逆向物流的水平,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3、 逆向物流过程科学化
首先,建立基于供应链集成的逆向物流组织模式。现代物流已进入了供应链管理阶段,要求供应商、生产商、中间商对市场变化同步作出反应。 任何某个节点逆向物流没有处理好,就会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逆向物流的速度和效率,所以必须加强供应链各节点的合作,建立契约式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其次,建立集中的退货中心。为了避免逆向物流与正向物流的冲突,国外大型企业的解决方法是建立返品中心,对逆向物流和正向物流做分流处理,返品中心集中分类,处理企业逆向物流过程中的所有产品,并将其送到最终的归属地。另外,引入第三方逆向物流。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第三方逆向物流逐步成为逆向物流发展的趋势。第三方逆向物流的引入一方面有助于利用专业化经营来降低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将使企业专注于自身核心能力的提高。这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4、加强政府立法
我国目前虽然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但相关法律还不完善,需要研究建立和完善关于循环经济和逆向物流的法律体系,当前要抓紧时间制定和颁布《再生资源法》、《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专项法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行业对环境保护和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法律责任,规范其经营活动,逐步将循环经济与逆向物流的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作者单位: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工商管理系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生态农业 可持续发展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一、生态农业的形成:
农业发展到现阶段再生产能力受到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等不利因素的严峻挑战,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业的不可持续性发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
1. 可利用农业资源相对匮乏:
我国的人均耕地资源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耕地的逐年减少以及人口的不断增加,加之水资源等农业所需资源的严重污染和短缺造成南方沿海诸多省份人均耕地占有率以低于联合国确定的人均耕地警戒标准。
2. 农业相关资源利用率较低:
土地资源和水资源这两个农业主要资源整体使用粗放,基本上没有集约化,资源的产出率和使用率均严重偏低,农业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程度不高,有的秸秆直接粉碎还田,并没有起到真正的肥效,或者干脆的焚烧,燃烧热效率低,对环境污染严重。
3. 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近年来,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农业生态环境的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土地的过度利用使土壤状况逐年恶化,土壤中有机肥含量严重不足,土壤沙漠化、盐碱化严重,整体环境的破坏造成极端天气的频繁发生,由于整个农业生态链的破坏,农业病虫害严重影响着农业生产。
4. 农业环境的破坏造成农产品的污染加剧:
农业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以及农业作业过程中的带入性污染,工业对大气污染会产生酸雨等大面积影响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滥用化肥、滥用农药以及大面积地膜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对土壤以及水分的损害相当严重,进而造成农产品受到污染,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鉴于以上农业发展的现状,就需要建立一套既保护农业资源又充分利用农业资源;既追求单纯的农业经济又要寻找经济、社会和生态等三大利益的平衡点。生态农业就由此产生。
二、生态农业与农业循环经济:
在农村,加大循环经济的推进力度是建设和谐、节约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循环经济是根据农业发展的生态规律,在充分考虑利用自然资源以及环境容量的基础之上将实际的经济活动向生态经济转变,进而形成一种物质不断循环,再生利用,经济效益日益提高的新型的农业发展模式,它追求的是资源能源利用的最大化,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物量的最小化,是针对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矛盾入手,改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实现农业的循环可持续发展。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事关我国农业、农村以及农民问题,是我国实施新型经济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
三、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
1. 从政府层面加强宏观引导:
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项长期举措,需要从国家层面上彻底改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思维,摒弃原来过于片面的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和资源问题的错误理念,放眼于长远,对农业生态经济的发展进行宏观引导以及政策性支持,例如:发展庭院经济入手,让农民感受到循环经济给生产和生活带来的益处,首先可以建立沼气的扶持政策,即增强了秸秆的利用效率,又提供了农业生产所需的有机肥料,并且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状态。加强舆论引导,资金支持,技术支持,合理布局,合理规划,建立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区,让农民真正体会到生态农业带动下的循环经济给现实生产、生活带来的改善,给经济效益带来了提高。
2. 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气候等自然条件也不尽相同,所以说,各地发展生态农业也很难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在构建循环农村经济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区域经济的自身背景,环境的承载能力,并与人文历史、生活习俗、技术积累充分结合,目前相对成熟的模式有:以土地资源为基础,以利用太阳能为动力,以沼气池为转化纽带,充分使种植业和养殖业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模式;猪舍、沼气、果园模式,无论哪种模式都是在充分调动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基础之上,使这两个行业有机结合,完成资源的互补与循环。
3. 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发展可持续性农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统筹规划发展,努力做到农业生产的无害化,生产过程中的低排放化,对环境的零破坏化,寻求一种高效率,可持续的生产之路,作为农民,要改变脏乱差的居住环境,就必须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使种植、养殖以及生活区彻底分开。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作物秸秆、人畜粪便,推广节水、节肥、节能的新技术,推广沼气技术。
4. 努力改善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硬件支持:
发展生态农业就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条件作为硬件支持,例如,节水灌溉的河道、管道、渠道等设施,农业配套的电网等设施,人畜生活用水设施,乡村交通设施等等。要想从根本上发展生态农业,这些配套设施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不同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阶段性,有步骤的改善。
5. 积极探索寻找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生态农业技术,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助力:
发展生态农业是一项涉及到国家、农业相关部门、农民等多方面的一项繁杂的工程,单纯依靠现有的农业技术很难完成生态农业的建立,也就无从谈起对农业循环经济的促进,这就要求我们的国家和政府,农业的相关管理部门,相关研究机构以及农民本身共同研究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农业经济技术,并对现行的生态农业技术进行持续跟踪、改进。努力延长循环链,丰富循环的相关因素,同时确保各循环链之间的独立性,建立一套良性的循环系统,真正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技术双赢。良好的农业生态系统,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合理的结构,是物质与能量的传输与转换,实现高效,经济。这也是发展生态农业的最核心技术。
6.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是循环经济的有效载体之一,是在充分运用我国传统农业几千年来的发展经验的基础之上有效结合,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精华而形成的一套适应生态学原理以及经济发展规律的有效模式,将种植业的发展同农林牧副渔紧密结合,形成大农业体系,带动整体产业发展,协调农业相关领域的发展,促进技术的提高。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可操作性,可在我国大面积推广,是目前发现的具有明显特色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对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有着非常明显的实际意义。
总结:
建设现代农业,完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是我国农业持续发展的方向,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农业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基础薄弱,实力不足,任务繁多,要如何应对诸多挑战,应怎样谋划发展对策,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热点。从人多地少水缺的国情出发,抓住机遇发展现代农业,不仅要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而且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不仅要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要提高土地产出率;不仅要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而且要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而牢固的基础。显而易见,深入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讨,是前进时代的强烈呼唤,更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其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参考文献:
[1]吴生泉.建设生态农业科技园区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J].杭州农业科技,2007,(05) .
[2]朱丽君.浅谈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县的工作措施[J].杭州农业科技,2006,(02).
[3]梁英香,梁兰香,严惠群.积极探索生态农业模式 努力提升余杭牧业水平[J].杭州农业科技,2007,(05) .
[4]谢泽力,晏钢.云南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J].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02) .
关键词:财政政策;循环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23-0270-01
当前,我国循环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财政的制约,为市场经济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因此,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对影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制约因素及改进策略进行分析与阐述。
1财政政策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1.1财政投入资金匮乏
根据发达国家循环经济财政政策的经验表明,用于环保的资金若仅占GDP总值的1%-5%左右,那么只能造成环境污染状况的加剧,而要想逐步对环境有所改善,其投入至少达到GDP总值的2%-3%。因此,根据中国目前的投入情况来看,中国银行建议中国要加大对环境污染控制、改善的资金投入,至少应占中国GDP的1%以上,如果能达到2%最好。虽然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也加大了对循环经济支出的投入,且每年用于保护环境及支持环保企业发展的资金逐年加大,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弱势地位。
早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和美国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已占GDP总值的40%和21%,而我国当前所投入到环境保护中的总投资仅仅占GDP的1.3%,这其中还包含了民间投资、企业投资和其他资金,真正由政府指出的财政资金不足1%,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当前对治理污染与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过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1.2缺少有力的财政优惠政策
发展循环经济有较强的正外部效应,其社会收益远大于个人收益。因此,需要政府加强对循环经济主体的补偿与激励。但是由于我国对于循环经济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当前用于由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过度的措施,更多倾向于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而缺少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例如,我国当前用于开发资源综合利用和治疗的企业补贴仅限于利润不上缴、减少税收等间接补贴;在信贷方面,政府也缺乏支持力度,这都对循环经济发展主体的积极性产生了影响。
1.3财政调节的手段单一
我国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投入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及银行贷款两个方面,财政的调节手段相对单一。在税收这一环节中,由于考虑到企业在生产或其他环节中因保护环境、减少对空气的污染,同时减少了能源与资源的消耗,给予一定的减税及免税补贴,但是手段单一,必然缺乏有效的调节性。
2以财政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探讨
2.1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
用于治理污染与保护环境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就需要政府在财政政策上的鼓励与资金支持。为了改善当前我国环保投入资金匮乏的现象,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十分必要。首先,应建立政府用于环保投资的增长机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定时期内用于环保的资金在总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及GDP中所占的比例。另外,各级政府要积极安排并落实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预算支出,尽快加强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次,政府应积极调整并落实各项投资政策,用于公共财政预算的投资应重点倾向于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公益性、基础性及战略性的产业与项目。再次,各级政府还可建立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专用资金,用于支持研发、使用及推广循环科技,同时加强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将循环科技及其产业化项目引入资本市场,以多层次、多渠道地筹措保障资金。
2.2政府加强对循环经济主体发展的优惠政策
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发展经验,我国应加强对财政的补贴政策,例如企业的亏损补贴、税前还贷、财政贴息及加速折旧等,通过政府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主体的有针对性的科学财政补贴,而调动其加强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以引导整个社会均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政府还可制定对于环保税收的优惠政策,一方面,继续跟进对综合利用“三废”及环保投资的产业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同时将其优惠的范围逐步扩大到环保工程的建设、环保机器制造业、消化并吸收外来环保技术、环保产业的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制等更多的领域。另一方面,在优惠的手段上,政府可采取扣除税收、加速折旧和投资抵免等多种间接的优惠方法。从多方面加大对税收的优惠与激励效应,以促进循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3丰富财政政策的调节手段
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财政的收入与支出政策是十分有效的,同时可以选择的政策手段也很多。我国财政应多方位、多角度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尤其是在税收与补贴方面,几乎在企业生产与消费的各个环节、包括使用资源、利用环境等各个方面,都有所需要。以往外部性的末端治理解决手段政策调节是远远不够的,应建立产前、产中及产后每个环节的综合财政体制,实施多管齐下、全程治理的财政政策。
关键词:循环经济 逆向物流 建议
“循环经济”思想萌芽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的“宇宙飞船理论”,该理论对传统经济的“资源―产品―排放”的线性增长方式提出批评,逐步地受到了学术界和许多国家政府的许可。目前,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实践证明,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能源、资源、环境、发展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循环经济,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实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国家发改委,2004)。循环经济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更有效的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有助于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缓解资源的约束矛盾,另一方面,减少经济发展带来的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获得经济、社会、环境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要求企业改变以前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组织、制度的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次品率,减少废弃物、污染物的排放,同时要对生产中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这就要求企业重新审视原来的供应链物流管理,不仅提高正向物流的效率,更要将逆向物流提高到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
逆向物流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关系
逆向物流就是对由最终消费端到最初的供应源之间的对制品、库存、制成品及相应的信息流、资源流进行的一系列计划、执行和控制等活动及过程,目的是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处理或者恢复一部分价值(美国物流管理协会,1992年)。逆向物流涵盖退货逆向物流和回收逆向物流两部分。退货逆向物流是指下游顾客将不符合定单要求的产品退回上游供应商。而回收逆向物流是指将最终顾客所持有的废旧物品回收到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主要包括回收分捡、储存、拆分处理及处理后可再次使用的材料或没有使用价值要填埋的废弃物等环节,处理后再次使用的材料又可回到原供应商,它也被称为“环保物流”。逆向物流是现代物流供应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与正向物流一起构成循环的物流体系。逆向物流与循环经济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逆向物流是循环经济的支撑
循环经济的流程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流程中包括了回收、回收物的处理、可再利用资源再投入到生产的逆向物流,使得在正向物流中产生的残次品、包装物等经过逆向物流,对其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形成可再利用的能源,部分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废物经过焚烧和填埋回到自然生态系统中。可见逆向物流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必要手段,只有构建起顺畅的逆向物流,才能形成封闭的循环流程,物质才能高效、低成本循环、否则循环链将断裂,循环经济将不能实现。
逆向物流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降低资源消耗,提高物资的利用率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社会资源消耗、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逆向物流的开展为废旧物品的回收和利用架设了桥梁,节省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同时也使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获得竞争上的优势。这又促使企业更重视逆向物流,进一步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逆向物流的发展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
在目前逆向物流管理组织和技术水平上,大量的物质没有得到很好循环利用或根本无法循环利用。随着现代社会逆向物流的技术和组织手段的不断进步,以前不能够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也逐步变成了可以回收利用的对象,这就进一步提高了资源利用的效率,提高了再利用的程度,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逆向物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尽量减少商品的回流
预先考虑逆向物流的正向物流,是一个系统化的供应链物流体系。通过供应链内各个节点的联动化、一体化的物流流程的设计,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逆向物流。如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就应该考虑如何使回流产品后续处理更加容易,以便于产品的回收再利用,对流通过程中的包装物的设计上,要尽可能的减少利用资源,而不仅仅是强调包装的回收和重新利用。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减少客户购物的盲目性,这样也可以减少逆向物流的产生,节约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处理好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
由于环保法规的约束,企业必须通过产品回收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危害,以达到国家的环保标准。然而,产品回收却不一定能带来经济利益,甚至造成亏损。逆向物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企业的边际成本大于对社会产生的边际效益而导致的外部性问题,会导致企业的投入少于社会的最优逆向物流投入水平。政府这时必须在政策、法规、税收等各个方面对其进行补贴,尽可能是企业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提高逆向物流的水平,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逆向物流过程科学化
逆向物流的运动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与正向物流争资源。逆向物流会使顾客的风险转移到上级的企业,加大企业的风险,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产生不一致,导致外部性问题。企业不知道如何处理核心业务与附属业务。所有这些方面都会使企业不重视甚至放弃逆向物流,因此对逆向物流的科学化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建立基于供应链集成的逆向物流组织模式。现代物流已进入了供应链管理阶段,要求供应商、生产商、中间商对市场变化同步作出反应。逆向物流是一个复杂的运动过程,涉及到供应商、生产商、中间商等各个节点以及顾客。任何某个节点逆向物流没有处理好,就会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逆向物流的速度和效率,所以必须加强供应链各节点的合作,建立契约式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
其次,建立集中的退货中心。为了避免逆向物流与正向物流的冲突,国外大型企业的解决方法是建立返品中心,对逆向物流和正向物流做分流处理,返品中心集中分类,处理企业逆向物流过程中的所有产品,并将其送到最终的归属地,由于是专业化经营,逆向物流的配送设施可以高效的利用,有效降低了单位逆向物流产品的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我国大部分企业都属于中小型企业,由于成本原因,可以由第三方或几家企业合伙建立返品中心,降低单个企业的成本,实现专业化的逆向物流管理。
另外,引入第三方逆向物流。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第三方逆向物流逐步成为逆向物流发展的趋势。第三方逆向物流的引入一方面有助于利用专业化经营来降低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将使企业专注于自身核心能力的提高。这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加强政府立法
我国目前虽然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但相关法律还不完善,需要研究建立和完善关于循环经济和逆向物流的法律体系,当前要抓紧时间制定和颁布《再生资源法》、《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专项法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行业对环境保护和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法律责任,规范其经营活动,逐步将循环经济与逆向物流的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参考文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如同“知识经济”一样,“循环经济”已经融入中国主流经济概念当中,将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资源税制的设计缺乏合理性
为了促进资源的合理使用,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利用“三废”的企业的税收减免,对节能、治污等环保技术;产品和环保投资的税收优惠,对限制污染产品和污染项目的税收措施,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利用的税收措施等。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还未形成系统的促进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体系,政策的效果还未充分体现出来。
面中国现行的资源税并不是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只是针对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矿产品和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收,征收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目的是调节从事资源开发企业由于资源本身的优劣和地理位置差异而形成的级差人,属于矿产资源占用税的性质。由于资源税收人大部分归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又因为是对自然资源使用的收益征税,开采的资源越多,税收收入就越多,结果往往起到了鼓励地方对资源过度开发的作用,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而且,资源税单位税额偏低,资源使用成本低,使得企业和居民难以感受到资源的珍贵,致使浪费资源的现象比比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在设计单位税额时,对不同矿产、矿区的单位税额缺乏客观的实证分析,没有考虑同一矿区在不同时期矿产开采成本的变化,造成不同地区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不合理。 此外,一些重要的非矿产资源,如淡水资源、森林资源等没有纳入征税范围,使得这些资源的使用成本偏低,变相刺激了这些非矿产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使用。
部分行业税负有所加重
中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材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免征所得税5年。”其实,目前企业生产产品之外的废弃物,远不止上述几项。另外,对利用废弃物生产终端产品的范围做出严格规定,同样不可取。利用废弃物生产的产品,为什么一定要限定为“生产建材产品”呢?如果将上述利用的废弃物及其生产的终端产品的范围适当扩大,将会大大提高企业综合利用生产产品之外的废弃物的积极性。
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前,轮胎翻新企业只上交3%~5%的产品税,再生橡胶、硫化橡胶粉上交5%的产品税。税改后,废旧轮胎加工企业享受不到回收企业免交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由于废旧轮胎从民间收购,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实际上造成了重复征税,使加工企业税负增加了一倍,使本来微利的行业变成亏损,生存困难,更谈不上发展。有些企业勉强维持,有些企业濒临破产。
中国已加入WTO,有必要建立与国外接轨的政策法规。国外对废旧轮胎实行无偿利用,实行免税政策,还有补贴。在中国不仅无补贴,而且废旧轮胎要高价买,这种政策上的不平等不利于人世后中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对策
要发挥税收对循环经济的促进作用,要对采用循环经济模式的行业、企业、产品,制定更为优惠的税收措施,必要的时候,政府可以采取税收补贴的方式,以降低这些行业的税收成本,鼓励循环经济方式的推广和运用。
另一方面,要通过征收资源税,环保税、调整增值税、消费税制度等形式,加大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使用资源的税收成本,促使它们树立节约资源和环保的观念,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只有通过既“堵”又“疏”的方式,引导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才能使循环经济方式大行其道,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但目前在现行税制系统中,没有设置专门的针对循环经济的税种。应完善现行税制,研究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形成从资源开采环节一资源消耗环节一废弃物产生环节一资源再利用环节一社会消费环节等各环节、多层次的税收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和调节作用,切实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服务。
比如,资源开采环节上,可以扩大征收范围,将那些必须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如淡水、森林、土地,海洋、草原、滩涂和地热等自然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同时,完善资源开采收益的课税制度,一方面借鉴国外经验,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提取折耗准备金,专项用于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另一方面,对石油资源开采实现的收益,提高所得税率或另征附加税。
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促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凡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目录》和《关于政府节能采购的意见》生产和使用目录范围内的产品,给予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返等政策等。
为鼓励全社会投资环境产业,还可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投资优惠政策,扶持环境产业的发展。例如,选择绿色外贸导向型产品(如环境标志产品)给予税收优惠;对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污染治理设备、环境监测仪器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等进口产品,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对已实行环境标志制度而未获环境标志的产品征收产品污染税;试点建立中国绿色银行,绿色银行可办成股份制银行,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及个人均可拥有一定的股份,国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等。
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体制
经国务院批准,从4月1日起,对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如为了节约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开征消费税;为控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也是对理论界和社会公众长期呼吁的一次较全面的应答,将对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起到积极的作用。目前的工作,就是要如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些政策得到切实的贯彻。
【关键词】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对策研究
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系统,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减少废物的产生排放量,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效益“双赢”。我国农业发展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机制,从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客观必然性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缓解农业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国农业资源禀赋较差,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目前,我国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并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与人口、耕地分布状况极不协调,长江以南地区总水量多而耕地少,长江以北水资源少但耕地多,在我国的华北和西北地区,干旱少雨,严重缺水。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全国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临界值的县(区)达666个,占全国县(区)总数的23.27%。我国森林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只有0.12公顷,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6。就是这样紧缺的农业资源,由于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使得它们日趋减少。因此,在目前这种状况下,靠大规模增加资源投入来满足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是不现实的,根本的出路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发展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循环经济。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农业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据统计,全国受“三废”污染的耕地约2186.7万公顷,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特别是乡镇企业,由于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导致在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就直接把“三废”排放到农田,成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最大危害。此外,在农业生产中,一些农用化学物质,如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化学除草剂、作物生长剂等,由于长期不合理的使用或过度使用也造成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沙漠化面积扩大,草场退化,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逐渐消退或消亡,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才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化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我国现行的农业是典型的高投入、高消耗和低效益的粗放型农业,在这种模式下的农业,环境被农业生产者当作资源自由获取和废弃物自由排放的载体,其结果导致生态恶化和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类的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加快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是为了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洁净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改变农业生产者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缓解和消除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从而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2 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2.1 优化政府主导的宏观调控机制
(1)建立和完善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除了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已有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法可依,同时,还应注意立法的质量,使该法律的可操作性强,用它来规范农业循环经济的。
(2)合理规划,整体协调。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为此,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不可“一刀切”,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既要考虑整体布局,也要考虑本地特点,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3)完善政策。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4)加快科技进步,提高技术水平。科学技术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政府应重点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支持建设农业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技术、管理和政策等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5)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资源和农业废物的综合利用。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使农业系统内部的能量、物质合理流动与转化,通过生态系统内部食物链、生态网络和农业废弃物的再生、综合利用,以弥补资源的不足,既节约能源、变废为宝,又改善了生态环境。
2.2 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农业生产者的成本——效益驱动机制和公众追求生活质量的消费需求驱动机制,将“谁污染,谁治理”的模式转变为“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模式,激励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政府要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调整和落实投资政策,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要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以解决农业生产者资金不足的难题。
(3)通过政策调整,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利可图,使农业生产者对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维修”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
2.3 建立职责分明的社会参与机制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离不开政府、农业生产者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明确三者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三者互动的参与机制,这是十分重要的。
(1)规范政府参与职责。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各个部门必须转变发展观念,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管理体制和制度,搞好规划,引导、激励农业生产者和社会共同推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政府各个部门应彼此协调合作,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促使农业生产者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实行清洁生产。
(2)明确农业生产者的参与职责。农业生产者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体,农业循环经济能否发展,关键在于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很多农业生产者不愿意清洁生产,结果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因此,政府各部门必须通过多种手段,调节农业生产者的行为,使他们意识到发展循环经济是他们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同时,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对农业生产者宣传教育力度,使他们的行为能落到实处。
(3)增强公众的参与责任意识。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战场在农村,只有让广大公众(特别是农民群众)明白其科学道理和经济效益,才能提高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和印发宣传品等,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农业循环经济知识,定期有关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信息,使广大公众享有知情权,通过参与,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使公众能把环境意识上升到民族意识、生存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高度,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从而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变成公众的自觉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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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天马.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J].环境导报,2002年04期.
【关键词】 煤炭行业;循环经济;财税政策
循环经济突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维护自然生态系统良性运行的基础上,注重低消耗、低废弃和高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循环经济要求以环境友好的方式开发和利用资源,实现经济活动向自然生态循环的方向发展,由此建立一种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特征的经济,从而达到实现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目标,即:在环境不退化和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情况下,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目前,我国煤炭工业正处于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发展的过渡阶段,在思想意识、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等方面离成熟的循环经济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政府对于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制定激励性的财税政策,以促进煤炭行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我国煤炭供给能力的必然要求
建国以来,我国煤炭生产能力快速提高,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来,煤炭产量的快速增长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从发展趋势看,在未来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我国经济还将会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对能源的需求也将会不断增长。从目前我国已经探明的化石能源资源储量来看,石油和天然气储量较少,煤炭储量占到95%以上,未来煤炭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提高我国的能源自给能力意义重大,它不仅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而且也对我国的能源安全有重要影响。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煤炭工业在许多方面还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煤炭的有效供给仍面临下列诸多问题:一是人均年消费量迅速增加而人均可采储量比较少;二是我国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开采难度大;三是我国大部分煤炭资源富集地区的生态环境承载力相对较低,煤炭资源的自然禀赋条件对煤炭的长期稳定供给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需要采取措施控制生态脆弱地区的煤炭资源开发强度。因此,我国必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煤炭循环经济,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尽可能地增加煤炭资源的持续供给能力,这不仅是促进我国煤炭行业良性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障我国能源长期稳定供给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煤炭行业发展模式的必然要求
大部分与煤共伴生的固体和液体矿物质都是能够利用的矿产资源。例如,煤层气不仅是一种清洁能源,也是用来制取炭黑、甲醛等重要化工产品的原料;黄铁矿是用于生产硫磺和制取硫酸的重要原料,等等。长期以来,我国煤炭工业生产方式落后,煤炭企业主要以开采煤炭、销售原煤为主,产品比较单一,生产过程中把与煤共伴生的大量矿产资源当作废弃物直接排放掉,浪费巨大。按照目前我国煤炭的生产量估算,煤矿每年通风排放掉的煤层气大约有一百亿立方米,目前的利用量只占四分之一左右;排放煤矸石和煤泥大约有四亿吨,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的数量约有三分之一;排放矿井水总量大约有五十亿立方米,能被利用的量不到一半。发展循环经济,将与煤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不仅可以大量减少矿产资源的浪费,而且能够显著地提高煤炭资源的回收率。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根本转变煤炭行业增长方式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煤炭工业一直按照从资源开发到生产加工、再到废物排放的单向物质流动模式生产,这种传统模式不仅废弃了大量可以再利用的资源,而且使煤炭行业的进一步增长缺乏动力,同时也使一些“因煤而生,因煤而兴”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在煤炭资源开采完毕之后走向没落。煤炭循环经济的生产模式是从资源开发到煤炭生产,再到资源再生利用,最突出的特点是对资源进行循环利用。这种模式不仅使煤炭生产向电力、焦化等下游延伸,而且还能大量减少废物产生。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能以最少的资源和环境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煤碳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转变煤炭行业的经济增长方式。
二、财税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
(一)财税政策与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市场失灵”
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最有效率的配置资源方式,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市场能够对资源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然而,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着缺陷。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市场机制的作用不能令人满意,因此需要政府干预,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政府干预的手段有多种,针对发展循环经济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政策支持体系;二是建立技术保障体系;三是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四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政策支持体系中,财税政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家通过宏观调控来引导微观主体经济行为的重要手段。循环经济能够带来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改善,发展循环经济对企业来说存在着正的外部性,市场机制本身难以引导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进行足够的投入,因此,通过财税政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财税政策对循环经济公共性的调节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最主要目标,环境和资源在本质上也是公共产品,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特性,这意味着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必然是政府部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第一,财税政策是政府实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和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导致了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失灵,通过税收政策或补贴政策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可以使市场主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和外部收益内部化,从而激励市场主体积极进行环境保护。第二,财税政策也是政府实现资源节约的一项有效举措。财税政策通过影响生产者或者消费者的自身利益来引导他们的资源开发行为或消费行为,从而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第三,财税政策能够引导循环经济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一方面,循环经济的生产技术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研发成本比较高而复制成本比较低;另一方面,循环经济生产技术的研发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技术研发的收益不确定。上述两个方面导致通过市场机制难以使循环经济生产技术的研发者获得正常的收益,财税政策的介入则可以将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由政府承担一部分因企业研发循环经济技术所带来的成本与风险,同时也能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良性激励机制。
(三)财税政策对循环经济外部性的调节
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由于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地引导足够的资源配置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领域。优美的自然环境是一种公共产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能够保护环境和提高环境质量,但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不能有效地排除其他人在不付费的情况下消费环境改善的成果,因而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正的正外部性,因此,仅在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下提供环境保护的供给是不足的。环境污染具有负的外部性,排污的生产者或者消费者将经济过程中的环境成本强加给其他人,因此,市场机制下会导致污染性产品的过量供给。外部性的存在要求政府必须发挥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作用,其中财税政策就是一种重要的途径。
总之,对于循环经济的发展,仅靠市场机制是不够的,还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企业来说,发展循环经济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成本高、收益低,成本和收益的不协调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发展循环经济仅仅依靠企业的自觉行为是难以见效的;对于消费者而言,循环经济产品的高成本带来的高价格使他们难以承受,消费者往往倾向于购买价格低廉的传统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采取有效的财税政策,使企业的外部收益内部化,降低环境友好型产品的价格。对于那些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通过补贴或减税的形式,弥补因发展循环经济而增加的额外成本,从而增加他们的收益;对于生产污染性产品的企业,通过增加税收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生产成本,进而减少这类产品的生产和供给。有效的财税政策能够使那些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获得更高的利润,从而调动起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三、促进煤炭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促进煤炭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
一是财政补贴政策。对于投资者来说,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投资大、获利少,有些项目可以盈利,有些项目甚至会亏损,但是由于这样的项目对社会来说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因此就需要经常性的财政补贴来激励这类项目的投资。结合我国国情,国家对煤炭行业应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主要应包括国有煤矿安全欠账补贴、国有煤矿生产系统配套工程补贴、行业重点科技攻关补贴、关闭破产及由于国家需要而在一定时期内保留下来的部分矿井的非经营性亏损补贴。对上述的这些补贴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根据各自特点分期分批加以解决。二是设立专项资金,为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优惠贷款。发展循环经济对煤炭行业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挑战性产业,该产业需要的投资大、建设周期也较长,因此,国家应设立专项基金,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提供优惠贷款,以促使煤炭行业循环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促进煤炭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是调整煤炭资源税。严格来说,我国现行的煤炭资源税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资源税,而仅仅是一种级差调节手段。级差性资源税的目的是调节煤炭企业之间的盈利水平,使煤炭企业在比较公平的基础上开展竞争。目前的税制不仅无法充分体现国家保护煤炭资源和提高煤炭开采率的意图,而且不能将煤炭资源开采的社会成本内在化,因而无法遏制煤炭资源被掠夺和浪费的现状。因此,需要对煤炭资源税进行调整,促进煤炭企业综合利用煤炭资源。二是调整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科技含量高的社会性系统工程。为了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就要依靠科技进步。对于煤炭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研发投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情况下,各项费用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应该适当扩大实际发生额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从而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对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三是改排污费为排污税。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排污费改为排污税,税基以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数量为标准,这一改革有助于激励煤炭企业增加防污设备或改进生产方式,使落后的企业和技术自行淘汰。四是推广采用“消费型”增值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增值税税制都是“生产型”,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一税制规定抑制了企业投资环保设备的积极性。为促进煤炭企业购置用于除尘、污水处理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方面的环保设备,需要增加对这些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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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循环经济;财税政策;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正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的核心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 duce)———减量化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 cle)———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1].上述三个原则在控制自然资源投入到经济活动,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加强产品的多次和反复使用,只有在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无法实行时,才允许将废物进行最终的环境无害化处理。
可见,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活动规范及行为准则。它通过从“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整体社会循环,完成物质的反复循环流动的闭环运动过程,使得在整个经济系统及生产、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很少产生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从而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
1、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目前,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由于生产中能源等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2、循环经济是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途径
我国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程的经济,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为特征来带动经济高增长。目前我国既没有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廉价资源和环境容量,也经不起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废物产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减少经济增长对资源稀缺的压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3、循环经济是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的进一步拓展
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清洁生产在企业生产过程的实施以及各企业间工业生态链上的良性循环,不仅节约了资源,减少了生产中的废弃物,而且使这种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的理念扩大到消费领域。于是清洁生产从生产领域拓展到消费领域,从企业内部走向企业群之间再走向社会,形成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从发展国民经济的高度和广度将环境保护引入经济运行机制。
4、循环经济是经济全球化和环境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环境因素已经成为影响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的重要障碍。由于我国经济整体环保水平较低,在外贸领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一些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由于在生产、包装、使用等环节的环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污染产业、有害物质和外来物种入侵将对我国国家环境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因此,要增强我国的环境竞争力,实现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要求发展循环经济。
5、循环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要实现生态文明。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历史和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历程表明,我国如果继续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工业化道路,不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文明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且由于经济建设的资源环境基础的制约,物质文明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循环经济作为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满足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共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三、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循环经济是集经济、技术、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其启动和推广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财税政策是比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资源的效能。通过财税政策来鼓励对环境有建设意义的活动,阻止对环境有破坏性的活动,就能把经济引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可以从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两方面来分析。
1、财政支出政策
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又可分为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
关键词:循环经济;资源税;消费税;投融资体制
中图分类号:F03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5-0020-02
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财税与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1.在资源开采环节上,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定位不当
我国的资源税基本上属于矿藏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不高、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具体表现在:一是税率过低、税档之间的差距过小,对合理利用资源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二是征税范围过窄,现行资源税只是侧重于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以至森林无度砍伐、水土流失严重、沙漠化现象日益严重。
2.在生产环节上,税收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健全
一是只注重对治污硬件的优惠,而对软件几乎没有优惠,对清洁技术开发投资鼓励不足。二是实现清洁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形式单一,缺少针对限制作用。其次,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国际上通用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尚未采用。三是现行某些税收优惠减免措施在扶持或保护一些污染产业起了推动作用,如为保护农业而对农膜、农药尤其是剧毒农药等免征增值税等。
3.在消费环节上,政府引导、税收调节作用发挥不充分
首先,消费税征税范围过窄。煤炭、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一些容易给环境造成污染的消费尚未列入征收范围,如电池、一次性快餐盒、白色垃圾和无铅汽油与含铅汽油等,弱化了税收对污染行为的制约。其次,消费税的征收旨在调整结构、引导消费方向,未体现出环保意图。另外,政府采购过程中缺乏绿色采购的观念,对绿色消费的引导不足。
4.废弃环节上,政策手段分散,调节功能有限
(1)排污收费制度的缺陷。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是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PPP)”提出的一项治理污染的手段,排污收费实施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计费依据不合理。二是排污收费标准过低,排污费的调节作用弱化。因此,排污收费收入不能满足治理环境的资金需要,导致污染治理不力,环境恶化。
(2)废弃物利用税收政策的缺陷。我国对于废弃物利用环节的调节主要是通过散布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手段单一,调节范围过窄,只涉及部分工业废料的循环利用,且优惠程度较轻,对资源再利用的激励不足;同时,生活垃圾的废弃,废物利用方面的税收调节滞后。
(二)循环经济的投融资体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投融资体制还不完善,投资额占GDP的比例过低,环境治理投入不足,资金来源单一,投资效率不高。具体而言:
1.循环经济投资主体尚未实现多元化
循环经济投资收益本身具有复杂性,有些项目是可以实现盈利的,但有些项目可能是亏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私人企业对循环经济投入是不足的,完全依靠政府投入来实现循环经济也是不现实的。目前,我国企业对源头控制环节的投资在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备的条件下,尚未进入实质性阶段。我国70%以上的环境保护投资是政府和公共部门投入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处理能力较低;而在美国和英国等市场经济国家,60%的污染治理资金是来自私人企业。
2.循环经济融资渠道有待拓宽
目前,政策性贷款仍为循环经济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虽然早在1995年我国对于环境保护融资给予政策倾斜,中国人民银行做出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把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作为银行贷款作为考虑的因素之一,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产业和产品,则给予积极的贷款支持、择优扶持等。但商业银行贷款无论从融资的总量还是从融资涉及的范围来看?熏都处于次要地位。此外,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二、完善税收和投融资体系,引导循环经济发展
(一)构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1.在资源开采阶段,通过完善资源税,调整资源价格水平,限制过度开采、提高资源利用率
(1)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在现行资源税的基础上,将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自然资源列入征税范围?鸦对其他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以促进我国资源的合理开发。
(2)适当提高资源税单位税额。资源税的税制要素设计中要充分体现遏制资源无度开采的政策意图,突出资源税的惩罚性。因此,在确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时可适当考虑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价格、资源稀缺性、资源内在价值以及资源开采所形成的外部成本等内容,适当提高单位计税税额,形成合理资源价格,促进对可再生资源或替代品开发与使用。
2.在生产阶段,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清洁生产的实现
在生产工艺上,应鼓励引进有助于实现清洁生产的工艺。对清洁生产中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保设备(产品)以及节水设备(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减免,这些项目实现的所得可享受所得税优惠;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以及研究开发清洁生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投入,可以全额计入费用;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治理污染而调整产品结构、改革工艺、改进生产设备发生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免优惠;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的厂房和设备,给予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
3.在消费阶段,通过消费税和政府购买引导消费,实现最适消费
(1)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使用。首先,对过度耗费自然资源的产品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如一次性纸尿布、高档建筑装饰材料、煤炭、电池、白色塑料制品和损害臭氧的化学药品的消费纳入征税范围,以保护资源、减少白色污染和降低氟利昂的释放量。其次,对消费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材料的产品的行为课以重税,以抑制环境污染,减缓不可再生资源消耗速度。最后,对企业生产有害环境的产品征收消费税,提高其成本,通过价格信号鼓励绿色消费。
(2)通过加大政府对绿色环保产品的购买力度来引导消费。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来促使市场鼓励再循环利用。具体采取规定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包装简化的产品以及利用循环原料生产的产品,以此来引导消费方向,促进绿色消费的形成。
4.在废弃阶段,通过排污税、废弃物利用的税收优惠实现最少废弃
(1)排放环节,改排污费为排污税。排污税的实行应以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为纳税对象,以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为纳税人,采取从量定额的税率形式,税率整体水平应高于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以保证其调控力度。
(2)制定废弃物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不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工作,扩大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范围。对利用“三废”的生产行业和产品进行减免税。二是对废旧物资使用单位实行税收优惠,以降低废旧物资的使用成本,提高废旧物资的再利用率。三是对企业生产可循环包装物实行税收优惠。
(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投融资体制
1.实现循环经济投资主体多元化
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属于全国性和跨地区的纯公共物品的,如环境建设、生态恢复投资等?熏主要应由中央政府投资,对地方性的纯公共物品则主要由地方政府投资,具体运作可通过成立专业的循环经济投资公司进行;对于可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准公共物品,如自来水、煤气、污水处理等,则应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基础上放宽投资准入,通过完善价格制度,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对于完全可以市场化运作的私人物品,一方面可通过相应的税收制度或收费制度使企业环境污染的成本内化;另一方面,通过循环经济投资便利、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方式鼓励企业投资。这样既可以增加企业对末端控制类环保产品的需求,拉动末端控制产品的生产投资,增大末端产品的处理能力,提高利用率,又可以增加循环经济源头控制投资,鼓励企业开发洁净技术,实现清洁生产,从而,最终实现由末端控制向源头控制的转变。
2.拓宽循环经济的融资渠道
首先,在发挥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融资支持的基础上,可考虑通过加大中央财政投入设立专门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对全国性的和跨区域的循环经济项目的提供资金支持。其次,在目前我国分税制体制下地方财权上移,且地方政府没有债务发行权的情况下,可考虑组建地方的循环经济发展银行,通过循环经济发展银行发行金融债券为地方发展循环经济融资。第三,对金融机构向发展循环经济企业贷款的,可扩大相关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对该类贷款业务达到一定比重的,可享受一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以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相关循环经济的贷款业务。第四,推进循环经济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以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后,在国际融资方面,在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政府间贷款及国际银行组织的专项贷款,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为环保提供金融支持的基础上,创新融资模式,采取BOT以及TOT等方式进行跨国融资。
参考文献:
[1] 苏明,傅志华,等.建立节能社会的财税杠杆[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5:152-158.
[2] 闫敏.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投融资体系[J].宏观经济管理,2006,(10):32-34.
[3] 劳承玉.构建循环经济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J].西南金融,2006,(9):8-10.
[关键词] 循环经济再利用税收优惠
一、税收政策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资源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资源的循环利用旨在最大程度地实现企业和家庭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物资的再利用。这些废旧物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加工处理后再利用的。而如果这些废旧物资被白白的扔掉,不仅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会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此,促进废旧物资的再回收利用,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鼓励和引导行业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资源再利用企业的税收负担,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这些企业对资源再利用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物资回收再利用领域中来。
二、现行税收政策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物资再利用的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现行增值税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的10%抵扣进项税额;对利用工业“三废”生产的产品享受即征即退、减半征收和免税待遇。虽然物资再利用企业从物资回收公司购买的物资可以扣除10%的进项税额,但是,许多物资再利用企业收购的废旧物资除了从物资回收公司购入外,还有相当多的物资是从个人、机关事业单位和一些个体收破烂的人手中购买的,由于无法取得发票,因此无法享受抵扣10%的进项税额税收优惠,税收负担加重。从而导致许多企业不得不另外成立物资回收公司,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或者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勾结,由物资回收公司虚开发票以达到抵扣的目的。这样不仅造成税款流失,而且加大了这些企业的经营成本。
所得税方面,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中规定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由于许多废旧物资再利用的企业在经营前期一般都处于亏损期,有的亏损期较长,因此对这类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年基本上不会起到鼓励和激励作用。这项优惠政策显然无法有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物资再利用行业中来。例如象废水回收再利用企业,由于其需要铺设中水管道,费用巨大,在经营前期肯定会处于亏损阶段,在这个阶段免征企业所得税显然是没有意义的。
此外,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这两个税种,而在其他税种方面没有给予一定的优惠。例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没有任何减免。许多物资再利用企业在其他方面的税收负担也是比较重的,例如像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等一些单位,一般都占地面积较大,土地使用税等税收负担自然比较重。
2.税收优惠手段单一。现行优惠政策主要是采取减免税的直接优惠手段,而允许加速折旧、扩大扣除项目等间接的税收优惠手段很少运用。一般情况下,直接优惠手段对纳税人争取或骗取税收优惠的刺激作用大,而间接优惠对纳税人调整生产经营活动的激励作用大。因此,在选择税收优惠的政策手段时,主要应当运用间接优惠,尽可能少用直接优惠。
3.现行的税收政策存在不公平。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和免征增值税的仅限于工业“三废”和资源开发伴生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而对其他废旧物资的再利用,例如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旧轮胎、旧电池、废玻璃、旧家电回收利用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行业则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另外,目前对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产品和企业采取同等税收待遇。但实际上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所包括的项目中,许多资源在综合利用过程中无论是从投资规模、还是技术要求、难易程度等方面均存在很大差别。例如利用废轮胎等废橡胶生产的胶粉、再生胶、利用废电池提取的有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等再利用就存在投资大,技术要求高,回收费用高的特点。而废纸和废旧钢材的再利用则相对容易,技术要求也不高。这种不公平的税收政策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发展,限制了资源的再利用。
三、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政策。一是扩大增值税优惠的范围,除利用工业三废以外,将再利用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产品也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和免征的优惠政策,对以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的产品免征增值税或者采取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以废旧物资作为辅助材料的产品减征增值税;二是对企业购买的用于物资再利用的机械和设备实行增值税转型,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三是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物资再利用的设备和机器,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是将物资再利用企业的所得税的减免待遇调整为从获利年度起开始享受;二是延长优惠期限,建议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3年~5年减免税待遇。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促进这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这些行业中来。
3.扩大间接税收优惠手段。允许企业购买的用于物资再利用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提高这些企业研发费用的扣除比例;这些企业开发的和购买的无形资产缩短摊消期限。
4.在其他税种的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优惠。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一些占地面积较大的企业在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给予一定的减免待遇。
一、循环经济与生态税收
循环经济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其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关于生态税收,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其内涵是指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自然资源,筹集生态环保资金,调节纳税人相应行为而开征的有关税种和相关规定的总称。与生态税收相关的概念还有环境税收和绿色税收。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政府在经济工作中的重点。我国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对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加,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我国出现资源瓶颈,环境污染严重,只有建立循环经济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构建与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其中税收制度是理想的法律手段,税收作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可以引导和调节纳税人的经济行为。生态税收的构建和实施,可以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必然会对促进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发挥重要作用。
二、我国生态税收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生态税收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生态税收体系,与生态税收相关的税费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促进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现行的排污收费覆盖了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这几大领域,对遏制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现行税种中具有生态效应的税种。主要包括:1,资源税。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开征资源税,可以根据资源和开发条件的优劣确定不同的税额,把资源开采和使用,同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2,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14类商品。其中对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小汽车、摩托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这几大类商品征收消费税体现了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生态目的。3,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三是分散在现行一些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增值税中规定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中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等。
(二)存在的问题
以上这些税费政策对我国保护生态环境、节约社会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在环保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 现行与生态税收相关的税费政策各自独立、缺乏配合,没有建成完备的生态税收体系。目前我国生态保护税费政策的基本格局是以收费为主,辅以税收,总体来看层次较低,范围较窄,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无法系统地调控环境问题。
2 排污收费制度不完善。一是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征收面较窄,对机动车、飞机、船舶、居民生活污染排放等都未收费。二是征收依据不科学。我国目前是大部分地区都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收费测算数据的基础是申报核定,主要依靠企业自报,这些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较差。再加上污染原监测也受到技术、手段、采样的瞬时性等制约,无法提供与实际排放相符的准确数据。因此,环保部门很难做到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三是征收效率低。在收费实施过程中,每次征收都必须要通过现场监察、监测、申报、核定,再依照国家标准逐一测算,工作烦琐、强度大。从现行的收费体制来看,先污染后收费,事后管理的模式难以解决环境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
3 税种设计存在缺陷,难以发挥生态保护功能。首先,缺少主体税种,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中,缺乏以保护环境和资源为目的、针对污染行为和产品课税的专门税种,即生态保护税,生态保护税种的缺位使国家利用税收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明显较弱,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其次,现有的具有生态效应的税种存在征收范围过窄、税率设置低等问题,限制了生态功能的发挥。如目前资源税的课税对象仅局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资源,对具有重大生态环境价值的可再生资源如地表水、地下水、草原、森林等资源却缺乏税收调节。另外消费税虽然在2006年进行了改革,增加了一些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消费品的税且,但总体来看,涉及到生态环境方面的税目仍然不多,环境保护的功能有限。
4 鼓励环保的税收优惠措施力度太小。目前,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性质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主要以减免税的形式零散地存在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一些税种中。这些生态税收优惠措施形式单一,力度不足,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如对环保投资实行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在我国都没有实施,影响了一些经济主体进行环保生产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环境保护的效果。
三、构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态税收体系
在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应将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相统一,在完善现有税制的基础上,开征新税种,逐步建立生态税收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一)改革排污收费制度
目前的排污收费制度是先污染后控制,先排放后收费的管理模式,排污单位在污染物排放后,按照其排放量来计算收费,这与事前预防和总量控制相违背,因此必须改革,逐步规范、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环保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环境容量、污染控制目标核定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向社会、排污单位公告。排污单位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环保行政部门申请环境容量的使用权,环保部门根据各排污单位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
行审查、核定、分配、批准、发证,同时收取核定许可排放总量的开户费和排污费,不足部分及增减变更可以通过市场运作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交易。对于违反规定或突破总量排放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如限产、限排、停产整改等,同时实行严格的经济处罚,这样可以改被动征收为主动纳费,同时能够有效解决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二)开征生态税种
一是开征垃圾税。在我国的环境污染中,垃圾污染非常严重,国外一些国家实行的垃圾税(垃圾处置费)效果显著。若用开征垃圾税来解决城市垃圾污染问题,对垃圾的产生主体收费,既可为垃圾的收集、处理筹集资金,又可以激励人们将垃圾进行分类,减少垃圾的倾倒量。
二是开征污染性产品税。污染性产品税主要对在制造、消费或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以及稀缺资源使用的产品课税,可以对塑料袋、农用薄膜、包装用塑料膜、一次性塑料餐具、农药、杀虫剂、含磷洗衣粉及洗涤剂、氟里昂、含汞及镉的电池等产品征收污染性产品税。
三是开征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碳是造成地球温室效应的最主要因素,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征收二氧化碳税可以鼓励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三)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和消费税
资源税改革一是要扩大征收范围。逐步将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等纳入其中。二是完善计税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可以改为按实际开采或生产数量计征。三是合理提高资源税税率。现行资源税税率偏低,应适当提高资源税的征收标准,特别是对一些比较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或对环境污染较大的资源应课以较重的税负,以提高对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力度。
改革消费税制度,提高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香烟、木制一次性筷子、含铅汽油、柴油、鞭炮、焰火等产品的税率;对小汽车的税率设置要体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大排量的汽车适用高税率,鼓励小排量汽车和使用环保能源汽车的生产,对使用绿色燃料的小汽车可免征消费税。
(四)加大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一、循环经济的含义
所谓循环经济,即在经济发展中,遵循生态学的规律,将清洁生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生态设计与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使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谐循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循环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强调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它要求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行为准则(简称3R原则);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要求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调整人类生产关系;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
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经济形态,是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现阶段,我国循环经济的进展还更多地停留在概念层次上。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科学界、公众等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和共同参与,而且需要资金、技术以及法规、制度等软硬环境的强力支撑。
(一)加快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
首先应转变观念,彻底转变单纯追求GDP的政策目标。传统的国民经济体系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各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盲目追求经济数量的增长,而忽视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导致目前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形势严峻。我国应尽快将生态环境资源的损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这样才能有效地评价一个地区的发展,进一步避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并促使在经济发展中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战略层面上来考虑,逐步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让可持续发展观念深入到土地利用规划的各个环节。
(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
为解决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政府应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财政等手段,规范循环经济,保障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宗旨。科学制定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动生态企业、生态工业园以及生态城市的建设,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到各类经济计划、国土规划、城市规划以及城乡建设的各个层面;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健全激励机制。这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清洁生产和产业政策、技术开发和推广政策,制定详细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方面的鼓励措施,使循环经济型企业得到更多实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财政信贷鼓励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标志制度、完善资源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机制等,从生产到消费各个领域,倡导新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另外,还应建立一套保障体系,健全相应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将发展循环经济目标纳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三)企业发展应以循环经济为导向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想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立足,各企业也应积极采取对策发展循环经济,在企业内部应实施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要求企业减少产品和服务的物料和能源使用量、减排污染物、加强物质的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可持续地可再生资源、提高产品的耐用性、提高产品与服务的服务强度。清洁生产体现了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循环经济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化。我们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运用清洁生产审计、生命周期评价(LCA)以及环境标志认证等清洁生产工具,在企业内部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在企业之间应实施生态工业。生态工业是按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具有高效的经济过程及和谐的生态功能的网络型进化型工业,它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体系或环节之间的系统耦合使物质和能量多级利用、高效产出或持续利用。生态工业园是实现生态工业和工业生态学的重要途径,它通过工业园区内物流和能流的正确设计,模拟自然生态系统,形成企业间共生网络,一个企业的废物成为另一个企业的原材料,企业间能量及资源实现梯级利用。生态工业是循环经济在前言群落层次的具体实现,建设生态产业园必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国际交流,共同发展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已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两大趋势。美国、日本、西欧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可供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借鉴。并且,我国现在正处于工业化中期,经济技术水平还不发达,这为我国借鉴他国经验教训提供了必要。如日本是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又有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区是目前国际上最成功的一个生态工业园区,卡伦堡工业园区通过了一系列的循环经济的实践,降低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提高了利润,取得了经济发展和环境发展双赢的良好局面。因此,我国在发展生态工业园区时,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
(五)把环境质量财产权明晰化
科斯指出如果不考虑经济的外效应,就谈不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把环境使用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并且应把这种财产权明晰化,这样,在某项生产活动中产生负的外部效应,造成环境污染时,就可以明确地判定是谁给谁造成了损害,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科斯的研究开辟了把法律和经济学结合起来的新领域,提出了一条发挥市场作用来处理外部经济效果的新思路,这对产权理论的发展,对于环境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人们面临是日益严重的环境保护任务的今天,在人们更多地考虑持续经济发展问题的时候,科斯的观点对我们当前发展循环经济还是有借鉴意义的。
(作者单位: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生态工业园区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手段,寻求物质闭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核心则在于基于循环经济前提下的产业链构建。
循环经济是多种效益的统一
循环经济产业链即生态产业链,是指某一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以资源为纽带而形成的具有产业衔接关系的新型企业联盟。这种产业链将上一个产业排出的废弃物作为下一个产业的原料,在具有市场、技术或资源关联的产业之间形成链条,实现资源在区域范围内的循环流动和综合利用,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共赢的目的。
以2010年被授予“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称号的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为例。园区内的产业链围绕宁波万华集团为核心,万华集团生产的副产品废盐水经过滤、提纯后供给东港电化做电解原料生产氯、碱;副产品盐酸提供给韩华石化作原料生产PVC;产生的废弃物粉煤灰和煤渣提供给万华建材生产水泥和空心砖;万顺气体对排空的二氧化碳进行回收利用;园区内的供电和供热由林德气体和万华热电负责向区内企业集中供给;万华码头负责为园区企业集中提供生产原料。园区工业经济已形成了“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良性环状循环,实现了公用设施、物流运输、环境保护的“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环境及经济效益明显
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5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开发面积133.2平方公里,共有入园工业企业4573家;2011年,这5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完成工业总产值4021.8亿元,比上年增长19.0%;单位土地产出率为30.2亿元/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2.8亿元/平方公里,增长10.2%,比全省工业园区的单位土地产出率高8.4亿元/平方公里;提供就业岗位51万个,增长2.3%,年平均劳动生产率为78.9万元/人,增长16.4%,比全省工业园区的年平均劳动生产率高11.1万元/人。
资源循环利用能力高
这5家生态工业示范区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617.1万吨,比上年增加136.9万吨,增长28.5%,平均综合利用率为83.2%,比全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的平均综合利用率高4.9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企业回收利用本企业外的废旧物资221.4万吨,占全省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废旧物资回收量的39.9%,比上年增加37.4万吨,增长20.3%;其中国外进口的废旧物资25.6万吨,占总废旧物资的11.6%。
企业节能降耗效果明显
这5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源消耗为0.362吨标煤,比上年减少0.017吨标煤,下降4.5%;万元产值电耗为339.5千瓦时,比上年减少31.4千瓦时,下降8.5%;万元产值用水6.42吨,比全省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万元产值用水量少17.7吨,比上年减少0.77吨,下降10.7%。
污水处理能力较强
这5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共处理污水10.4亿吨,占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量的75.9%,比上年增长6.1%。其中:园区内企业排放的污水处理量为7.1亿吨,园区内污水处理率达98.4%,比全省园区平均污水处理率高5.5个百分点。
高速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
工业园区的发展主要是适应于加快经济发展的要求而实施的重要举措,但由于过分强调发展速度,带来了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产业布局不合理、结构松散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产业链缺失问题较为突出。
园区的规划不足,“生物种”企业缺失
老工业园区在形成过程中,定位不明确,入园企业门槛低,在园区规划设计上没有明确的生物种企业,基本上是根据地域集聚和产业的特点,由企业自发地形成初级产业链,这些产业链分布零散,产业链结构较短,在专业化集群中没有依托集群建立相应的服务体系,园区内产业上下游发展不平衡。2011年,园区内利用废旧物资和下脚料生产的静脉企业(即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的企业)共购进废物439.5万吨,其中,从园区内购进废物110.1万吨,近75%的废物都是靠外部进口的。
科技创新力量薄弱,产业链改造难度大
统计调查数据显示,全省110家省级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的静脉企业年工业总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只有7家,5~10亿之间的只有9家,1~5亿之间的也只有63家,全省还没有大规模的静脉产业园区,绝大多数相关企业经营规模较小,没有条件和能力引进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在全省4328家大中型企业中,有科研机构1983家,占45.8%,有研发活动1867个,占43.1%,均不足半数,企业创新能力较弱,缺乏产业链的改造和提升科技的支撑。
补链企业和支撑企业发育不全
补链企业和支撑企业在生态产业链的运行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补链企业可以弥补生态产业链条上的缺环,最终形成能源、水和材料流动的闭环系统,支撑企业能为生态产业链运行提供基础条件。但是浙江部分开发区产业定位不够清晰,要素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在项目引进上带有较大的盲目性,用地安排上随意性较大,缺乏明确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产业集聚程度较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忽略了对园区生态运行体系的在各类型企业的链接和整合,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导致上下游产业脱节、产业结构不够合理。
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一个国家或地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成长,既取决于经济资源禀赋和现有的经济条件,也取决于适宜的产业政策;既需要完善的市场体系,也需要完善的政府政策措施的正确引导。
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要加强对产业发展的市场前景分析,坚持用政策、规划和服务进行产业导向,进一步挖掘发挥当地的比较优势、巩固、提升现有主导产业的规模经济水平,增强产业聚集效应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要重视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加快产业重组,通过规模经济和企业集聚促进产业生态链和循环经济网络的形成,使微观企业之间形成共生系统,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积极建立产品信息平台,完善服务支撑体系
应建立权威性的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向企业提供价格、生产、库存以及市场需求等方面信息,大力开展循环经济的管理咨询服务,加强社会中介、信息平台、投融资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为保障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发展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撑服务体系。园区要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提高资源节约水平、资源利用水平、资源再生水平和废物无害化水平。
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循环经济评价体系
1、合理调节资金、配置资源作用。环境金融对于环保、生态、可循环发展的生态企业和项目优先配资的倾向,将会促进资金和资源的绿色流向,对企业发展和企业资金的配置起导向和约束作用。利于我国产业向高效、绿色方向升级。
2、优先管控环境风险作用。经济人具有逐利、驱害的本性,通过这一追求可以有效避免生态金融项目风险,而绿色生态金融项目正好是环境风险极低的投资方向。可以通过投资环境金融,挖掘新商机、走向新征程。
3、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的作用。当局通过对环境金融的的政策扶持和舆论导向,可以促进高新生态技术的创新与研发,推动企业向环保、生态金融创新方面进行投资,规范企业健康经营,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二)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
1、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发展环境金融,对于国家产业升级、经济力量增强有着重要的影响力。特别对于发展中国家,发展新型绿色产业,极大的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我国而言,目前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扶持和鼓励技术创新,通过金融创新,引导社会经济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方向发展成为一种刚性的需要,也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2、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生态文明是对以往“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战略的反思和补救。环境金融是补救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绿色农业、低碳工业、碳金融正是环境金融的具体内容体现。
3、是解决环保筹资难题、调剂资金余缺的重要方式。资金需求量大、筹资难是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的拦路虎。环保工程如果没有金融搭台难以产生经济价值,对于逐利本性的社会资金来说严重缺乏吸引力。仅仅依靠国家政府维持环保投入常出现资金瓶颈和产业困境。而环境金融的投资能够获取良好收益和政策扶持,这将激励大量资金进入环保领域,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三)深化环境金融创新的建议
与传统金融相比,环境金融的政策性、产品的先进性、风险管理的复杂性更高,故加快环境金融创新极具意义且极为迫切。而我国未来环境金融的创新发展,需要金融机构和政府联合推动。
1、推进生态环境的产权明晰,健全制度政策。环境权利的明晰是环境金融发展的基础,因此首先要推进生态环境的产权明晰与资产化。首先,应对排污权利和相关自然资源进行明确和界定,以奠定市场机制运行的产权制度基础。其次,应明确规定并处理好环境金融的发展中参与的各主体(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以及公众)的利益关系。
2、加快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实现循环经济和金融创新的双赢。将绿色环保理念引入信贷政策制定、融入新产品的产品设计中。大力推动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环境信贷创新,创建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加强生态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借鉴国际经验,创新各种碳金融衍生品,如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等,逐步构建我国生态金融衍生产品体系。
3、银行业应提高环境责任,适时抓住机遇。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中,应将环保指标列为贷款评级的重要项目,对绿色环保客户进行降息、延期。银行也应多投资具有发展潜力的绿色、低碳、有机、节能的生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