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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阶段,医院的内控管理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内控的整体环境较为薄弱,相关管理者在认识上存在着不足
过去,我国的经济体制一直以计划经济为主,很大一部分医院仍然是采取经验型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已经习惯了行政指挥,轻视内部控制的工作,而且重视医疗技术、医疗团队建设,忽视财务管理建设的问题较为普遍。部分医院即使建立起内控制度,也缺乏一定的执行力,甚至有些内控制度根本就是虚设,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管理者在认识上存在不足,以及人员素质存在缺陷等。
(二)内部控制的成本较高,使内部控制工作受到制约
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想切实有效地实行,就必须要有严密的、合理的控制程序作为保障,但是每一个程序在执行的过程中都需要支付一定量的执行成本。第一,内部控制系统在建立的过程中,需要设置关键控制点,用来保证运行的效果,从而更好的达到控制的目的。但是,医院领导者一般不希望在这些方面增加过多的财力与物力,这就使得内部控制在发展中受到一定的制约。
第二,职能部门的工作者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不坚持相关原则,使得内部控制的关键点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三)医院内部在会计控制方面缺乏健全性
现阶段,我国部分医院已经逐渐建立起内控制度,但是缺乏健全性,这使得相关部门的执行人在执行的过程中无章可循。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医院没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内部的会计制度进行完善与创新,使得内部控制缺少时效性,没有将会计控制的作用发挥出来。
(四)医疗体制改革存在一定问题
1、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逐渐缩小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城市职工享有医保的人口比例仅为30.2%、公费医疗仅为4.0%、商业医保为5.6%、劳动医保为4.6%,而没有医保的占到了44.8%;我国的农村参与合作医保的人口比例为9.5%、社会医保3.1%、商业医保8.3%,未参加医保的占79.1%。由此就可以看出,我国真正享受医保的人是极少数的,医疗保障的范围在逐渐缩小。
2、医疗本身的公平性下降
目前,我国的医保制度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城乡地区、社会阶层之间受到医疗保障服务的差距逐渐拉大。当医疗体制进行改革之后,我国城镇中的弱势群体逐的脱离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一些承担力有限的群体恰恰要自己去承担医疗费用。加上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使得我国医疗服务的公平性逐渐下降。
(五)药品销售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药品在销售的过程中,为了能够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我国药品零差价的相关制度相继出台。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问题不断,当卫生院被要求零加价的售卖药品时,为了能够激励卫生院采购中标的药品,各大药企都决定以返点和回扣的手段作为营销策略。零差价制度是一种较为严格的加价率政策,它存在的弊端是:药价只要越高就会越受各个医疗机构的青睐。这样的话,虽然卫生院无法加价赚钱,但是它可以通过返点与回扣的手段以谋私利。除此之外,医院的医生会受到利益上的损失,医生减少了灰色收入,但是一些医院的院长或者是领导可以通过购药赚取更大的返点。久而久之就会使得医院的医生缺乏工作的积极性,甚至选择跳槽,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发展。
二、强化医院内控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合理改善内控制度环境
医院的相关领导以及员工应当通过学习与培训,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因为只有管理者自身能够提高认识,意识到控制责任,才有可能真正地建立起内部控制制度,让内部控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领导应当改变传统的“家长型”管理模式,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除此之外,领导者还应该根据医院发展的特点,合理地改善医院内控的环境,完善法人结构,并且要对医院的未来走势与发展前景有所把握,据此明确医院内部各个机构的相关职责。
(二)遵循相互分离、定期转换的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在于不相容的职务要保证相互分离,例如:银行在印鉴的管理上、从事出纳工作的人员的相关责任、采购工作的相关职责等,这些都需要有明确的制度对其进行规定与约束,保证相互分离与相互制约。另外还要让每一项业务都能纳入到授权管理的范围之内,让各个管理层之间的权责更加明确,合理的建立与完善相关的财务管理岗位责任制。
(三)构筑严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一,建立严密的监控防线,贯彻以防为主的思想。医院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建立起明确的业务处理权限,以及相应的责任体系,保证每一项业务在处理时都能有相关的责任人对其负责。
第二,医院在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时候,要建立起以堵为主的检查防线,保证会计部门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对每一岗位、每一项业务都能进行周期性的检查与核查,并且要将检查的工作纳入到程序化与标准化的管理范畴之内。
第三,除此之外,医院还要建立起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完善现有的稽查部门、设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等,并要在此基础上,利用落实举报、离任审计、审查监督会计报表等手段,对医院的会计部门进行内部控制与管理。
(四)建立起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要想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最主要的核心就在于货币资金,医院对于货币资金一定要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保证货币资金在使用上的合理性。医院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账户的开立,防止多头开户现象的出现。设定专人定期对银行的存款进行审核,同时要严格的进行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加强票据的管理,特别是空白支票,要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办理资金支付等业务。
(五)创新思维,找寻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渠道
1、增加政府投资,扩大医保覆盖面
政府承担着社会公共卫生、维护居民健康权益等责任,这就需要政府要在经济与政治上对医院进行支持。因此,政府应当增强对医疗企业的投资,扩大医保范围,保证城镇所有的就业人员都能享受医保政策,还要在农村推广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争取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管理
一般对现有的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公共性与准公共性,以及以理性这三种标准进行划分。公共性的医疗机构,例如疾病防治中心,这部分医疗机构可由政府直接管理;准公共性医疗机构,这一类机构不能完全是由政府进行投资,更不能完全的进行市场化运作,应当在社会上招募社会投资,一般由国有投资为主,从而让此类医疗机构能够运转起来;营利性医疗机构,这类机构主要以民办为主,由私人或者是国外资本对其进行投资,并且要从中获取相应的利润回报。
3、实行医药分家的制度
此项制度在现实看来并不契合实际,但是应当是医疗机构未来的发展方向。医院应当以治病救人为主,而不能通过售卖药品而获取暴力。药品应当由指定的药房统一进行管理,严格将处方与非处方药品区分开来。在现阶段,医生服务价格较低,这就出现了以药养医的问题,针对这类问题就需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对药品市场进行严格的管理,而且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或者财政手段将药店获得的超额利润转换到医院的建设与医生的招募当中,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医疗机构的发展与进步。
一、高校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概述
高校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是以资金、资产管理为对象,以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教职工、学生、资产、资金为总资源框架,依托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实施的财务核算、分析、控制,同时对现有的财务运行模式和资源整合重组,以提高各种经济资源使用效益的综合系统。
二、实施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意义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建立以日常办公、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基建、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完整的财务项目库体系。
(一)有利于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实施,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包含管理体制、内控制度、操作流程、规范程序等综合体系;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制度化建设,规范相关工作的业务流程和内控管理,使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高效化运行。
(二)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实施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要求教职工全T参与,确立新的管理工作理念,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主动遵守财经法规及财务资产管理规定,接受财务信息化和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新知识,促进教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
(三)有利于提高教学管理水平。高校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方面,财政体制改革日新月异,财政支出要求日趋严格,预算管理、薪资管理、资产管理、收费管理、项目经费管理、部门经费管理、财务信息公开管理、绩效考核等问题制约着高校的发展,如何有效地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令教职工和学生满意的服务?另一方面,人事劳资、教学、教辅、财务等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信息缺乏共享,影响教学管理水平,如何有效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将孤立的、表面的、不系统的管理信息资源整合起来?实施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就是要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手段,突破信息收集、传递及处理过程中的“瓶颈”,更好地为教学管理服务。
(四)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通过建立“纵向贯通、横向集成”的教育经费内控监督平台,实现以部门预算管理为主线,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紧密集成、数据共享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建立系统客户端网络,实现全体财务、业务人员在一体化的工作平台上协同办公,为业务人员服务;通过对外服务窗口并结合数据中心,不仅业务人员可以实时获取财务信息,教职工也可以获取学生收费、个人工资等信息,为教职工服务;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实现财务资金及各类资源信息,为各单位、部门服务。
三、实施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原则
(一)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是一项新事物,需要教职工的全面参与,由于对财务业务的不了解,可能存在畏难情绪,要加强宣传工作,让教职工切实认识到实施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好处,要看到项目的实施不仅是硬件设施的投入,更是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项目的实施涉及到高校管理体制等方方面面,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因此,项目的实施要结合高校实际,首先实施基本及容易使用的模块,待管理水平有了提高再逐步使用其他模块,务求做到需要一个使用一个,使用一个成功一个,最终实现高校全面实施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根据高校实际,制定实施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的远景规划,建立整体框架,包含各类基础信息、接口标准、工作流、人员权限等;其次要分清预算管理、薪资管理、资产管理、收费管理、报销管理、票据管理、项目经费管理、部门经费管理、财务信息公开管理、绩效考核等各个子系统的轻重缓急,逐项稳步推进。
四、实施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步骤
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首先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其次才是信息技术,要建立以学校为项目实施主体,业务部门唱主角的项目组织机构。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系统的实施涉及教学、教辅、党政部门等各个环节,需各方面的协调管理,单靠财务部门是无法实施的,需成立包括高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项目领导小组,协调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的问题。
(二)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财务信息化专业性强,对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较高要求,实施小组主要是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使他们掌握系统的基本原理和管理思想,只有他们理解了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才能更有效率的运用。
(三)成立项目业务小组。每个业务组必须有固定的人员,带着业务处理中的问题,通过对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掌握,寻求一种新的解决方案和运作方法,并用新的业务流程来验证,协同实施小组一起制定新的工作规程和准则,制定规范的制度,最后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策略
医院现代化管理中内控制度是最关键的内容,同时内控制度也是医院达成预期目标的基础保障,更是降低医疗成本,确保国有资产完整性,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更好实现的重要手段。因此,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合理优化财务管理,可有效规避医院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进而达到防止经济犯罪,科学规范会计行为,避免会计信息失真的效果。
一、当前医院内控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内控环境薄弱
以往我国经济体制主要为计划经济,而当前大部分医院管理方式仍为经验型管理,往往依赖于行政指挥,更注重医疗队伍建设和医疗技术提高,对内部控制并不重视,尤其是在财务管理建设方面比较轻视。还有部分建立起内控制度的医院,由于管理层缺乏认识,医院工作人员素质较低等,造成执行乏力,甚至形同虚设,这些均会导致财务管理收效甚微。除此之外,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医院未根据实际去创新完善内部会计制度,极易造成相关人员在实施中杂乱无章,降低内控时效性,进而无法达到会计控制作用。
(二)内部控制成本较高
医院内控制度有效实施,其控制程序必须严谨合理,而在落实各项控制中又需要大量经费来维持。首先,建立内控系统时应设置控制关键点,以确保运行效果,达到更理想的控制效果。但通常情况下医院领导不愿对此过多增加财务力度,严重限制医院内部控制发展。其次,由于医院工作人员过于重视个人利益,未能坚持相应原则,也会造成医院内部控制乏力,增加内控成本。
(三)费用支出收入失控
当前,大部分医院因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的缺失,收入控制体系不健全,以及预决算松散混乱,人为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极易造成资金严重浪费或流失。比如,漏收门诊挂号费用,免挂号直接会诊等,最终导致住院诊治费用跑漏或随意退费,甚至部分医院并未建立内控审核机制,促使大量收入无端流失。正是由于监督管理的缺乏,尽管各科室均设有收费标准,但实践操作执行乏力,致使费用变动性、随意性增强。同时资金使用方面主要有医院领导层决定,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存在划拨、支配随意的问题,容易诱发内部贪污等经济犯罪行为。再加上,医院闲散部门较多,人员重复安排,或是缺乏设备材料科学引进制度,也会产生大量冗费,导致成本过高。而这些问题均是医院内控现阶段面临的最大难题。
二、建设医院内控制度的作用含义
医院内控制度即为保障医院医疗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而建立的医院内部管理体系,其旨在通过相互制约监督,使医院业务开展最终达到财务管理预期的目标。当前,随着我国医疗体制不断改革,医院要提升市场竞争力,首要任务是建设内控制度,增强内部审计职能,这样才能有效规避财务管理违规违法等行为发生。特别是在医疗市场化背景下,医院经营范围逐渐扩大,医院收入随之增加,导致财务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因此要有效管理国有资产,避免其出现不必要的流失,医院方面必须建立内控制度。此外,医院内控制度建设是内控工作开展的前提,更是医院牵制和追究各部门会计岗位责任的主渠道,通过内控制度医院可及时监督约束各部门财会工作,实现高效财务管理。
三、强化医院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策略
(一)积极提高内控意识
一方面,医院决策层要积极培养内控意识,不断增强理论修养,及时更新观念,以国家政策和时展为导向,有效把握医院发展趋势,最关键的是要具备风险危机意识,从思想上为医院内控提高动力,创设良好实践环境;另一方面,医院要合理引进高素质的专业财务管理与内控人才,科学建立内控机构,并严格完善遵守内控制度。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创新思维,尤其是财务管理工作者,必须深刻认识到财务内控对医院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充分落实内控工作。此外,医院必须对两个效益进行正确定位,充分明确两者间的关系,转变预算管理观念,从根本上强化医院内控制度建设,达到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加强信息系统控制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医院内控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日渐广泛,特别是医院财务管理中信息技术的作用非常关键。故此,要强化医院内控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首要任务是根据医院发展实际加大信息系统控制力度,进一步提升医院内控水平。信息系统管理具体指落实审核医院会计核算流程,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确保财务管理系统有序运行,这就要求医院安排专人来管理维护系统数据,并合理明确维护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同时,为避免医院内控工作重复现象发生,医院需针对会计业务制定统一流程,完善操作日记制,以文字形式将实际操作记录在案,促进后期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在医院计算机程序中应严格控制各类操作的时间、内容等,特别是要严格规范操作人员操作流程,从各个方面提升内控效益。
(三)健全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必须严格履行国家法律法规,针对财务管理、监督及资本运行等,积极建立和严格执行医院内控制度。通过合理划分岗位职责,将不相容职务分离出来,实施责任个人制,以落实内控监督机制,并不断强化内部审计、稽核职能,提高监督机制约束效果。严格遵守合法全面等原则,增强制度约束力,规避违规违纪行为,健全人事防控和财务管理机制,及时纠正偏差预防遗漏。对申请审批、记录核算等环节进行完善规范,特别要注意加强对其的制约,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同时医院在制定重大规划期间,要引导财务负责人参与其中,让其设置安排财务机构及人员,科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另外,则要有效合理的使用医院资源,保证医院财产的安全性、财务会计等信息真实性,注意对医院不必要开支进行控制,充分履行法定责任。唯有医院内控制度体系得到完善,才能促进医院管理和发展。
(四)加强医院预算管理
医院成本核算要服务其可持续发展,避免因为核算而核算的现象。既往考核指标主要为医疗收入,这种考核相对单一、不够全面,故还需采取成本控制、盈利能力等综合指标考评手段,围绕科室成本核算建立,集病种、项目成本核算为一体的核算体系,做到权、责、利一致。同时医院全体职工应积极树立成本管理观,增强成本控制意识,落实全面成本管理,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效果。医院盈利最有效的渠道是降低成本,但由于每家医院的成本结构均不同,因此,财务管理者要根据重点明确目标成本,并结合预算单元做出合理分解,每月定期分析预算具体执行状况,从中寻求减少浪费的突破口。但要注意成本核算制度建立时,必须紧跟物价政策,提高收费规范化,增强监督,以规避乱收费、减少罚款等问题。门诊收费水平需严格控制,特别是大处方要控制到位。且采购药品设备、一次性消耗品或基础工程中,其必须实施公开招标,对其过程和审计加大监督,确保物美价廉。同时,要合理科学的预测制定医疗成本及其计划。基于已有成本报表上对各种费用构成做出测算,分析指标偏差的原因,制订相应成本计划,保证接下来的成本控制有效落实。
四、结束语
在医院发展历程中内部控制是实现有效财务管理的关键,只有不断增强医院内控制度建设,才能切实降低医院经营管理成本,增强医院医疗能力,进而在市场竞争中谋得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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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哈丽.完善医院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J].中国经贸,2016(4):200-200.144.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北京 100142)
摘 要:当前,随着税收征管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不断推进,退税评估日益成为税务机关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措施,其地位在整个税收业务工作中日益凸显。但目前退税评估大多独立于“一户式”纳税评估之外,无论从资源整合上还是评估效能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就征、退税纳税评估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整合征、退环节纳税评估,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 :退税评估;征管漏洞;出口退税;“一户式”纳税;评估体系
中图分类号:F2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6.009
1 整合征、退纳税评估,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的意义
1.1 相关概念阐述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退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文件要求,对出口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评价,并据此作出定性、定量判断和采取进一步管理措施的行为。“一户式”纳税评估,是依托于现有的计算机网络信息,集征、退、查于一体,将多个应用系统所产生的涉税信息集中整合,按纳税人各项基础性信息进行个案分析、综合评述、个性化处理,通过网上实现面向任何一个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查询、处理并自动生成综合评价报告和等级评定结果。
1.2 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的意义
退税评估应该是按照“纳税评估”办法的要求,对出口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退税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必要将退税评估融入到“一户式”纳税评估体系之中,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体系。科学完善的“一户式”纳税评估,其核心是将征管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等数据系统进行整合,将分散在各个不同系统、不同业务模块中的查询功能按照“一户式”的要求进行整理、筛选、归并,实现对纳税人信息“一户式”查询、管理和存储。评估人员通过对这部分数据的分析,对纳税人税收发展的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对纳税遵从状况给予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评估和判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全过程进行实时、有效、科学、严密的控管。完善后的“一户式”纳税评估在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严防出口骗税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 征、退税纳税评估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税务部门推行在专业评估、分析、监控、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对出口货物的征退税一体化综合管理工作。为更加符合增值税链条管理的要求,也为实现征、退税部门统筹共管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尝试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工作,将退税评估有效地融入过往的“一户式”纳税评估体系中,为加强征退衔接和推进征退查一体化发挥了跨越式的作用。但在实践中,目前“一户式”纳税评估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纳税评估人员对“一户式”纳税评估的认识不足,“一户式”评估体系不完善
当前,一些纳税评估人员虽然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很多年,但仍对“一户式”纳税评估缺乏准确的理解。纳税评估人员对“一户式”纳税评估的内涵理解不足,对如何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体系概念模糊,很多人将退税评估与纳税评估看成是两个并列的概念,未能认识到退税评估是纳税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纳税评估体系中必须有效地融入退税评估。纳税评估人员对“一户式”纳税评估的作用和价值认知不足,部分评估人员往往认为“一户式”纳税评估仅仅是一件案头的税务审计工作,只是简单地核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而不能予以认真的分析,并通过逻辑上的兑契关系发现相关疑点。同时,退税评估人员由于身兼出口企业的日常管理或审核工作,往往以工作量大不能抽身为由而不进行实地核查,未能获取第一手的信息,致使纳税评估工作虽然名义上已经开展,但实际中发现问题有限,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次,“一户式”纳税评估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执行标准。目前,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缺少科学、规范的工作指引,纳税评估工作常常无章可循,变得比较随意,在增加了评估难度的同时,也让评估人员对退税评估工作产生了畏难情绪。
2.2 退税部门开展的退税评估未能有效地融入“一户式”纳税评估工作之中
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征税和退税部门同样各自为政,分别从自己的专业立场对出口企业开展评估业务,而不能借助对方的力量,通盘考虑问题,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影响了评估的质量,大大降低了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质效。因此要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工作,退税评估的拳头必须和征税评估的拳头绑定在一起,形成合力。
2.3 纳税评估人员专业化不足且分散在征、退部门之中,缺乏全面掌握征、退税业务复合型评估人才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只有具有丰富经验和娴熟业务的税务人员才能胜任。而目前由于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紧张与高速增长的业户数量形成巨大的矛盾,评估人员往往需要兼任税源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同时大多数评估人员税收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征税部门纳税评估人员缺乏对出口政策的学习,对出口退免税业务有畏惧心理,其纳税评估往往不能从征退一体化的角度来考虑;退税部门纳税评估人员长期从事退税业务,对相应征管业务的了解也极其欠缺,无法从林林总总的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从而发现疑点挖掘出深层次的问题,所以十分迫切需要加强税务机关的人力资源配置,尤其是加大对“一户式”纳税评估人才的培养,建设精通征退税业务的“纳税评估人才库”。
3 整合退税评估到“一户式”纳税评估的建议
出口退税评估是一种典型的风险管理方法,要运用信息化的、科学的分析方法,来比较、分析、论证、测算及评估出口企业各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从而实现对出口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预防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因此,把出口退税评估整合到“一户式”纳税评估当中,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整合的过程中,笔者建议应该遵循“两个体系、两个整合、两个建库”的工作思路。
3.1 形成和规范“信息收集体系、分级预警体系”两个体系
(1)信息收集体系。评估综合管理人员在已确定的评估项目基础上,借助“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对个案纳税人通过监控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预测,去伪存真,筛选判别,对有疑点问题的,确定为评估对象。建立信息收集体系,有利于及时了解出口货物(特别是异地收购货物)出口额增长过快、价格变动较大、货物国内流向异常、新增出口货物金额较大、出口货物中以“四小票”为主要原材料加工的产品等情况,深入分析、评估,从宏观上把握本地区出口退(免)税的发展态势。
(2)分级评估预警体系。运行模式为:一是根据预警系统信息,确保完成预警信息调查核实工作;二是以制度形式确定评估对象,增强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如:对应退(免)税出口额变动连续两次预警、生产企业免抵退比例异常预警等项目,必须作为评估对象,通过评估程序对企业进行退(免)税评估;三是根据预警企业评估情况,确定重点评估行业,并以重点行业评估为突破口,发现出口退(免)税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从而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水平。
3.2 将退税评估的指标和方法融入到“一户式”纳税评估中,使两者加以整合
(1)流程的整合。通过把退税评估融入到“一户式”纳税评估之中,将退税评估和征税评估管理办法整合为“一户式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实现对出口企业纳税评估的一体化管理。首先要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体系中相关岗位设置,建议税务机关设置纳税评估分析岗、评估处理岗和评估复核岗,有条件的还可以设置退税评估机构。在确定岗位人员职责时,规定相关岗位人员不得兼职。加设评估复核岗位,对结论需要整改及相关指标异常的设置复核时间,定期跟进,对评估结论需要整改或存在待跟进问题的被评估企业作暂缓退税或移送稽查处理。这样做,一是保证退税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是符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执法机制。
(2)信息的整合。税务机关内部应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共享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现有的CTAIS平台或设置“一户式”纳税评估信息平台相应信息,方便评估人员及时、便捷地获取。评估人员通过全面的分析平台中出口企业的征、退环节的各项数据,发现疑点环节,做出相应的评估方案。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到出口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了解情况,查看账册凭证,认真记录调查核实情况;然后针对每户评估企业制订完整的工作底稿,主要有企业基本情况表、评估指标分析表、评估报告等。再将评估结论反馈到“一户式”纳税评估信息平台中,分享评估结果,方便征、退税管理部门了解出口企业的最新动态。
3.3 建立有效的资源库,夯实“一户式”纳税评估的物质基础
(1)建立出口退(免)税评估人才库。人是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对评估工作要高度重视,在人、财、物上提供保障,尤其是对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专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结合本地实际设立专门的评估岗位,合理配备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2)建立出口退(免)税评估数据库。数据库涵盖内容,一方面是全部出口企业的各项评估指标、预警值和历次评估结果等详细资料,并纳入“一户式”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征退信息的共享;另一方面是评估的工具,包括评估模版、评估工作指引、工作要求等。出口退(免)税评估数据库应做到实时更新,并能做到自动初步筛选后提供关注的信息企业、信息商品和信息指标。一般情况下,要求退税评估选户名单占整个纳税评估户数任务的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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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伟,李宗永.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11(10)
关键词:税收征管信息化;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TP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3-0280-02
1 当前税收征管信息管理与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税务人员信息化管理意识和理念还很淡薄,片面地认识和理解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内涵。部分税务人员把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仅仅理解为外在的机构和人员的重新组合,却忽视了对税收管理理念、方式和内容以及税收管理运作程序等多方面深层次的变革要求。也有税务人员把税收信息化建设当成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来看待,技术开发和业务需求之间存在被割裂的现象。
1.2 基础数据采集不全面
在征管和报税软件中,目前普遍重视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专用发票等涉税数据的收集,而对于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等大量相关数据基本没有或无法采集。因此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信息管理与应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1.3 数据传递、存储技术不完善
(1)数据传递不及时。
全国只有极少数地区实现了以地、市局为单位的数据库集中,绝大多数地区是以县局或以基层局为单位建立数据库,大量而分散的小数据库需要通过网络并经数据库复制技术,才能将基层的征管数据逐级传到市地局,不仅时效性、可靠性差,而且不够准确。
(2)数据安全隐患大。
一方面由于各级在思想上对数据安全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受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统内技术力量、管理体制、资金等条件的制约,无法形成完整、严密的管理体系。其三,税务系统目前尚未建立灾难备份中心,一旦遇到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大量数据将彻底消失。
1.4 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国税、地税、工商、银行、国库等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各不相同,尚不具备实现税务与相关部门间的网络互通和信息交换的条件,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此外,整个征管信息化系统大大小小的30多个应用软件在不同领域自成一体,形成了“信息割据”的局面。目前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退税专用缴款书数据外,大量的日管信息也无法实现跨区域交流共享。
2 促进税收征管中的信息化建设的举措
2.1 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
税务机关应该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将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一体化管理。税务人员必须树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纸介质条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碍,全面树立信息化税收征管理念。
2.2 拓展数据采集领域,提高数据准确度
首先要全面采集,税收征管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中,不能仅仅采集与税收征管直接相关的数据,还要采集与税源监控与纳税评估相关的数据,包括纳税人的银行存款动用、商业往来、财务报表及金融信用等。其次要严把质量关,要把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性作为一项硬指标,在引导税务工作人员及干部充分认识数据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建立基础数据采集二级、三级审核和考核机制,进行严密考核,保证税收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质量。
2.3 改进数据存储手段
(1)搭建高质量数据平台,深化数据利用。
一方面要研究制定一套系统完整的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一线操作人员及各级数据管理人员的操作行为,减少或者杜绝垃圾数据产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在区市一级国税机关内部设数据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数据规划,监督数据的采集、加工的全过程,做好系统运行后数据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要与业务部门配合,加强对数据使用价值的研究,深度开展数据分析,使系统数据能够得以充分利用。
(2)尽快落实网络、数据安全措施。
在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电等相关初级保护措施的同时,要通过建立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体系,利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窃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错功能的服务器和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并有适当的应急措施;健全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采取身份认证、密码签名、访问控制、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
2.4 整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实现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必须走一体化道路,实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建立起一个包含网络、硬件、数据标准以及软件一体化的建设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两级的集中处理。应该尽快实现不同主体硬、软件的兼容性,提高信息系统应用的集成度,减少以至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
(2)实现与其他公共部门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采用“逐级推进”的方式来完善我国信息交换的保障体系。一是以登记信息交换为基础,构建登记信息的电子信息交换平台,重点是做好国地税之间、税务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信息交换。二是以纳税人银行资金信息共享为重点,进一步实现储户实名制,使税务部门能抽取出所有银行的数据,利用金融部门的优势,发挥其对税源监控的协作能力。三是以代码的唯一性为最终目标,实行公民和企业代码统一制和代码终身制,从根源上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监管成本。
2.5 推进组织结构的调整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中的组织结构调整应以把传统的结构庞大的税务机构体系改造成一个以信息化支撑的扁平的税务机构体系,从而降低过去较高的税收征管成本、改变信息传递的失真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及分类划片管理的原则,在市区设立一个直属于市国税局的征收局、稽查局,同时根据城市区域的大小,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若干个管理局;县(市)城区及其周边地区设立直属于县(市)国税局的征收局、管理局、稽查局,而不再另设其他征管机构。对于农村乡镇,按照机构收缩的原则,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适度地保留一些跨行政区划的综合性税务分局。
2.6 推进业务流程重组
在规范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首先要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等相关制度。其次要加强税源监控工作,严格税务登记、强化户籍管理,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户籍档案。再次要统一内外部信息的业务标准和数据标准,规范征管流程中的信息载体――表单证书,将内部使用的表单证书简化或者逐步取消。
关键词:税收征管信息化;现状;建议
1当前税收征管信息管理与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税务人员信息化管理意识和理念还很淡薄,片面地认识和理解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内涵。部分税务人员把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仅仅理解为外在的机构和人员的重新组合,却忽视了对税收管理理念、方式和内容以及税收管理运作程序等多方面深层次的变革要求。也有税务人员把税收信息化建设当成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来看待,技术开发和业务需求之间存在被割裂的现象。
1.2基础数据采集不全面
在征管和报税软件中,目前普遍重视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专用发票等涉税数据的收集,而对于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等大量相关数据基本没有或无法采集。因此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信息管理与应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1.3数据传递、存储技术不完善
(1)数据传递不及时。
全国只有极少数地区实现了以地、市局为单位的数据库集中,绝大多数地区是以县局或以基层局为单位建立数据库,大量而分散的小数据库需要通过网络并经数据库复制技术,才能将基层的征管数据逐级传到市地局,不仅时效性、可靠性差,而且不够准确。
(2)数据安全隐患大。
一方面由于各级在思想上对数据安全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受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统内技术力量、管理体制、资金等条件的制约,无法形成完整、严密的管理体系。其三,税务系统目前尚未建立灾难备份中心,一旦遇到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大量数据将彻底消失。
1.4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国税、地税、工商、银行、国库等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各不相同,尚不具备实现税务与相关部门间的网络互通和信息交换的条件,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此外,整个征管信息化系统大大小小的30多个应用软件在不同领域自成一体,形成了“信息割据”的局面。目前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退税专用缴款书数据外,大量的日管信息也无法实现跨区域交流共享。
2促进税收征管中的信息化建设的举措
2.1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
税务机关应该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将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一体化管理。税务人员必须树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纸介质条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碍,全面树立信息化税收征管理念。
2.2拓展数据采集领域,提高数据准确度
首先要全面采集,税收征管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中,不能仅仅采集与税收征管直接相关的数据,还要采集与税源监控与纳税评估相关的数据,包括纳税人的银行存款动用、商业往来、财务报表及金融信用等。其次要严把质量关,要把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性作为一项硬指标,在引导税务工作人员及干部充分认识数据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建立基础数据采集二级、三级审核和考核机制,进行严密考核,保证税收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质量。
2.3改进数据存储手段
(1)搭建高质量数据平台,深化数据利用。
一方面要研究制定一套系统完整的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一线操作人员及各级数据管理人员的操作行为,减少或者杜绝垃圾数据产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在区市一级国税机关内部设数据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数据规划,监督数据的采集、加工的全过程,做好系统运行后数据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要与业务部门配合,加强对数据使用价值的研究,深度开展数据分析,使系统数据能够得以充分利用。
(2)尽快落实网络、数据安全措施。
在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电等相关初级保护措施的同时,要通过建立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体系,利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窃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错功能的服务器和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并有适当的应急措施;健全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采取身份认证、密码签名、访问控制、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
2.4整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实现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必须走一体化道路,实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建立起一个包含网络、硬件、数据标准以及软件一体化的建设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两级的集中处理。应该尽快实现不同主体硬、软件的兼容性,提高信息系统应用的集成度,减少以至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
(2)实现与其他公共部门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采用“逐级推进”的方式来完善我国信息交换的保障体系。一是以登记信息交换为基础,构建登记信息的电子信息交换平台,重点是做好国地税之间、税务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信息交换。二是以纳税人银行资金信息共享为重点,进一步实现储户实名制,使税务部门能抽取出所有银行的数据,利用金融部门的优势,发挥其对税源监控的协作能力。三是以代码的唯一性为最终目标,实行公民和企业代码统一制和代码终身制,从根源上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监管成本。
2.5推进组织结构的调整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中的组织结构调整应以把传统的结构庞大的税务机构体系改造成一个以信息化支撑的扁平的税务机构体系,从而降低过去较高的税收征管成本、改变信息传递的失真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及分类划片管理的原则,在市区设立一个直属于市国税局的征收局、稽查局,同时根据城市区域的大小,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若干个管理局;县(市)城区及其周边地区设立直属于县(市)国税局的征收局、管理局、稽查局,而不再另设其他征管机构。对于农村乡镇,按照机构收缩的原则,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适度地保留一些跨行政区划的综合性税务分局。
2.6推进业务流程重组
在规范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首先要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等相关制度。其次要加强税源监控工作,严格税务登记、强化户籍管理,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户籍档案。再次要统一内外部信息的业务标准和数据标准,规范征管流程中的信息载体——表单证书,将内部使用的表单证书简化或者逐步取消。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纳税服务;服务体系
一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全球范围内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各国政府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竞争,人们日益对公共部门管理现状不满,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丛生,在此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这被理论界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的基本思想主张概括为:一是在公共服务中,把公众视为顾客,建立顾客导向型政府,将顾客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府工作质量的标准;二是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结果,注重效率和质量,力求投入最小效益最大,强调绩效管理;三是强调市场导向,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从而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新公共管理理论为现代纳税服务提供了理论依据,重新明确征纳双方定位,视纳税人为顾客,不但确立了纳税人与政府平等的经济主体关系,而且还在公共产品供需关系中确立了纳税人的主导地位。税务机关的角色也从执行税法,把纳税人看成监督的对象转变为把纳税人视为顾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机构。
在税收工作中,税务机关应该找准纳税服务体系的定位,同时,应努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咨询、举报及投诉和建议的途径,并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全面、规范、经济、便捷的服务。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是税务机关从内在机制上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的系统,是以遵守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依托现代化管理和科技手段,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和保障,通过不断充实合创新各种服务内容和形式的,并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机结合从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工作体系。
二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主要承担淮安市淮阴区范围内地方税收、基金(费)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任务。淮阴地税局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靠制度强管理,用文化聚人心,以创新求突破,着力营造依法治税的政策环境、和谐高效的服务环境、管理规范的体制环境、争做一流的人文环境,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连续7年在全市地税系统规范化管理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税务机关必须转变以往“重监管、轻服务”的做法,树立“大服务”观念,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纳税人。基于这样的认识,淮阴地税局注重以人为本,树立征纳双方平等地位,坚持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出发,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在深化纳税服务,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与实践。服务内容更加全面,服务手段更加先进,服务效能更加凸显。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在税法宣传方面,依托报纸电视等资源扩大宣传渠道。抓住每年“税法宣传月”的主题,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办税服务厅发放宣传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税收宣传。
第二,在纳税咨询方面,将全区地税局咨询电话纳入省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管理,初步形成集电话、网络、短信服务渠道为一体,融受理咨询、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内容为一体的12366纳税服务综合性咨询服务平台。
第三,在办税服务厅建设方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对大厅功能进行划分,分为自助办税区,咨询辅导区,等候休息区及柜台叫号管理系统,营造了简洁高效、文明和谐的办税环境氛围,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第四,在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淮阴地税局于2009年4月成立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2009年5月成立了“纳税人之家”,定期开展税收政策辅导等活动,切实解决最直接、最现实和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第五,在建立纳税人需求管理机制方面,通过纳税服务热线了解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加以回复。此外,按照行业将个体户及企业分类进行管理,开展需求调查工作,重点税源企业加大需求管理力度。
第六,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改进纳税申报和缴款方式,积极推行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实现了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为一体的“税库银联网”实时在线,大部分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
第七,在社会协作方面,税务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相关业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初步建立了与税务行业如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促进了整体纳税服务效率的提高。
该局在加强征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有力的促进的征管质量和纳服效率的提高,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纳税服务体系各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表现在:服务观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各项纳税服务机制还不够完善;税务机关在宣传税收咨询辅导工作不到位;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效率不高、对纳税人权益保护及需求把握、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纳税服务的观念淡薄。部分税务人员对优化税收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服务及平等服务的意识,纳税服务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二是纳税服务体系缺乏各种相应完善的配套措施。主要表现在,缺乏纳税服务相应的宣传及咨询机制,把握纳税人的需求不到位,纳税服务程序缺乏规范性,纳税服务流程繁琐,缺乏纳税服务绩效考核和内外结合的评价机制,税收服务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制约纳税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税务人员职业修养和素质能力还达不到相应的要求,税务业服务尚未深入开展等。
三
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树立以纳税人为顾客导向的纳税服务理念,建立顾客导向型税务机关,从思想上改变原来的把纳税人看成是监督打击的对象,变成为税务机关的服务对象。
首先,以纳税人为本,树立全新的税收服务理念。广大税务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确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增强做好税收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税务管理观念要由“基本不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纳税”向“基本上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纳税”转变,税收征管工作也要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化,这是新时期的治税思想和税收工作的方向。因此,必须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牢固树立“顾客意识”,将立场转移到纳税人一方,将服务基点从对纳税人不信任转变到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逐步建立顾客导向型的税务机关。
其次,建立相关纳税服务配套机制及相应措施。
第一,建立税法宣传机制。采取适合不同纳税人特点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管理规定和办税流程。依托办税服务厅建立“纳税人学校”,定期开办新办企业辅导班,提高企业自主办税能力。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整合宣传资源,结合本部门税政,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在电视、电台投放公益广告,做好江苏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淮阴区地税“蓝色快车”服务品牌的宣传力度。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不仅局限于每年的税收宣传月。采取多种形式发放不同类型的宣传品推行短信、电子邮件等服务。增强宣传品的可读性、可听性、可视性,以生动、形象、感染力强的形式传播给纳税人。
第二,建立纳税服务咨询机制。完善升级12366纳服热线平台和短信平台,推行网络咨询,规范统一功能模块,拓展12366服务功能,形成集电话、网络、短信服务渠道为一体,融受理咨询、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内容为一身的12366综合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包括纳税咨询,涉税信息,综合查询,涉税提醒和接受涉税举报和投诉,接收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地税机关的建议等。淮阴区纳税咨询工作重点就是要找准纳税人的需求,并规范咨询制度,并将全区咨询电话全面纳入省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管理,全面建设江苏地税12366“统一入口、分类处理、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集中式咨询服务模式。
第三,完善办税服务厅各项制度的建设。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倡导经济、效率、效能的理念,在整合我们办税服务资源时,应充分体现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具体包括:
一是明确办税服务厅岗位职责,统一规范业务流程。淮阴地税局在严格执行《淮安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已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并设值班长坐席。建议目前急需设置专门咨询岗位,受理前来大厅办税的纳税人各种涉税问题。
二是完善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及评价机制。以往税务机关十分注重征管质量的考核,对纳税服务考核目前还是空白,为了提高办税服务厅的内部管理效率,要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淮阴区地税局引入公共管理系统,窗口人员过系统管理软件,实现排队叫号机与服务质量评价器及窗口计算机一体化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以激发一线人员的办税热情。
办税服务厅在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的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工作的评价机制。新公共管理则倡导对税务机关的评价,尤其是纳税服务的评价,要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始于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因此,完善现阶段的纳税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应从纳税人的满意度为基础,认真倾听纳税人的呼声。
三是建立培训学习制度,提高税务人员素质。窗口人员是是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具体执行者,工作人员的素质体现了纳税服务的水平,创造公开、平等、竞争的用人环境,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潜力,并倡导团结、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为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提供更优的人才保障。
第四,建立纳税人权利保护平台并完善纳税人需求机制。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起贯穿税前、税中、税后全过程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包括“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和“纳税人之家”,发挥其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健全维权服务机制,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定期开展税收政策辅导、交流座谈会、税收论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切实解决最直接、最现实和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新公共管理注重把握顾客的需求,这一理念体现在税务部门即在征纳双方的税收活动中,纳税人作为税务机关的征税对象,也是税务部门的顾客。顾客导向型的税务机关必须密切关注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从把握纳税人的需求出发,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获取纳税人需求信息,掌握需求的变化,并及时做出相应的反应措施,以此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因此建立一套灵活反应、多渠道、个性化的纳税人需求机制尤为必要。
第五,建立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整合已有的纳税服务应用系统,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功能齐全、数据共享、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税服务厅”。采用省级大集中模式,统一内外网站两个税收服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网上办税、信息查询、业务咨询、等多项功能的建设,使其成为覆盖全区、内容丰富、功能实用的网上服务厅。进一步整合各种纳税服务平台与征管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纳税服务效率。通过“智能化”服务,实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信息同步。
第六,完善纳税服务社会化体系推进纳税服务产品市场化。新公共管理理念倡导在政府部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可以展开竞争,创造更加高效的机制,更好的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因此,在税务部门引入市场化,加大社会化进程,使税收服务走向市场,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也是十分必要的。淮阴区地税局在纳税服务社会化方面的进程,应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在税务、税收筹划、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行业优势,它们熟悉财税业务实践,而且还应具有较强责任感、办事严谨信守职业道德等素养。税务部门应加强与相关事务所合作,尽快建立地区之内的税务行业准入制度,并加强监管,促进行业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谢少华.从新公共管理的兴起看西方税收管理理念的转变―兼议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构建[J].涉外税务,2003,4.
[2][陈建国,廖靓.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构建[J].经济师,2005,2.
[3]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国税发(2005)165号文,2005,10.
【关键词】 税务会计;实践能力;实践教学;学生需求
【中图分类号】 G4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58x(2014)03―0061―06
一、研究背景
自1999年教育部决定实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以来,电大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以天网地网人网结合、三级平台互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综合应用为特色的网络教学环境日趋完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日趋成熟,成效逐渐显现,但距离项目的主要目的和要求,即“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质量的适应地方和基层需要的应用性的高等专门人才”,还有较大差距,包括教学内容组织、课时安排、考核方式、教学方法等方面,都还不能很好地贯彻和体现项目的主要目的和要求,不能较好地满足学生提高职业技能的渴求。如何通过教学内容组织和教学模式改革,加大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满足学生提高职业能力的需求;如何架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实现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全程监控和学习成果的全面评价,是提高电大开放教育质量的关键,也是目前迫切需要研究的一个课题。
会计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专业,电大会计专业的学生尤其关注如何通过接受电大开放教育,获得职业技能,提高执业能力。目前,电大会计专业的大多数课程都有课程一体化设计方案,这些方案对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在设计思路和内容组织上,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专业教育的特点,如缺少实践性教学内容的完整架构,不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没有突破传统考核方式,不利于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不利于对学生的学习成果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针对上述现况与问题,本研究以税务会计类课程为改革试点,以电大学生对职业能力的迫切需求为切入点,以具有丰富税务从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为实践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实践指导教师,与课程责任教师、面授辅导教师、导学教师(班主任)组成教学团队,共同完成税务会计课程的一体化教学方案的设计并予以实施。我们希望通过该一体化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培养出具有应用型、技能型、职业型的税务会计人才,为解决电大财会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广大远程教学当中的面授教师、实践指导教师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改革提供借鉴。
二、研究方法及调查内容
本研究采用问卷法、访谈法、文献检索法、实践法、案例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为了更有针对性地设计课程,本研究对北京电大专、本科学生以及用人单位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旨在通过此次调查,归纳出学生及用人单位对税务类课程的诉求导向,在此基础上设计该课程的教学改革一体化方案并予以实施。
(一)学生问卷调查内容及结果
参加问卷调查的学生为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院会计专业专、本科学生共计121名。问卷涉及学生个人情况、单位情况及学生学习税务类课程需求等三部分内容,共计22道题目。
1. 问卷数据统计及分析
(1)个人情况调查
①.专业、年龄分布
本次接受问卷调查的121名学生中,专科学生58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47.93%;本科学生63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52.07%;
学生年龄层次分布比较集中,21~29岁的学生85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70.25%;30~39岁的学生28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23.14%。
②岗位分布及工作情况
本次调查的学生人群主要以会计专业学生为主,因此在被调查的学生中,明确从事会计工作的24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23.08%;从事出纳工作的13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12.50%;从事其他财务工作的11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10.58%。
被调查学生中,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工作1~3年的人数最多,为47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40.87%;工作3~5年的29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25.22%;工作5~7年和7年以上的分别为11人和18人,占该题投票人数的9.57%和15.65%。
③ 专业技能及证书获取情况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被调查学生中已获取“上岗证”的学生与未获取的学生相差不多,比例分别为55.37%和44.63%。从该证书的获取率上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不再是单纯行业内的上岗证明了,而是衡量学生是否具有竞争力的标尺之一,从事非财务工作的人员也同样可以考取。
会计技术职称证书:参与投票该题目的学生中,只有17.36%的学生(21人)已经取得了该证书,为数一半的参与者近期不打算参加社会上的会计技术职称培训班。
是否会使用网上报税软件:43.33%的被调查者不会使用网上报税软件,据统计,占据该部分比例的大多为从事非财会工作,以及不从事对口工作的学生。但是不从事这项工作并不意味着可以不了解,学校应以帮助学生提高职(执)业能力为目标,帮助学生学会使用网上报税软件。
(2)单位报税情况调查
被调查学生的单位性质如图1所示。
图1 单位性质
被调查学生的工作行业众多,可细分为服务、金融、IT、房地产、投资、教育、餐饮、地质、工业、建筑等等。
被调查学生的单位目前正在使用的报税方式如图2所示。
图2 单位报税方式
(3)学生学习情况调查
①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与学习方法
如图3所示,学生获取课程知识的主要途径是学校组织的面授课程、电大各级学习平台上的教学补充资源,以及小组讨论学习。这样的知识获取途径架构也体现出目前电大教学的现状。
图3 学生获取课程知识的途径
如图4所示,学生认为应该提高比重的教学形式,主要集中在课堂面授及实际案例讨论两个类别。从开放教育学院各学期开展的学生评教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反馈来看,增加面授课时是学生主要反映的类别,占据压倒性比重。
图4 学生认为应该提高比重的教学形式
在被调查学生中,88.04%的学生认为学习小组形式非常好,有助于增强团结、扩展知识面。另外,认为学习小组效果不佳的学生也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形式是好的,但若能增加实践教学的讨论则效果会更显著;需要教师的带动,能够随时指正问题。
如图5所示,学生在学习中遇到问题首选向授课教师和同学请教,工作中若遇到困难则多选择向有实践经验的同事咨询。选择“其他”选项的学生,据统计,多为选择网络查询来解决遇到的困难。
图5 学生解决问题的途径
68.52%的学生认为,目前的教学内容只能满足常规工作需要,换句话说,课堂上教授给学生的理论知识实际上是与日常应用相脱节的。如何将理论与实际结合得更紧密,这个问题正是我们急需解决的,也是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② 学生对税务类课程的需求
如图6所示,学生对实际案例的需求始终排在第一位。无论是面授辅导课程还是网络教学,学生都希望能够增加更多的实际案例题,而这种案例分析可以采用讲故事、讨论、咨询、举例等形式。
图6 学生对税务类课程的需求
64.21%的学生表示,愿意并且能够参加学校安排的利用工作日去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
③ 学生对现有考核模式的意见或建议
据调查,85.09%的学生认为,现有的考核模式,即4次形考作业+1次期末考试,能够达到检验课堂上所学知识的目的;认为无法检验的学生建议开设实践类课程,增加实践得分的比重,利用实操来完成考核。
2. 调查结果
(1)教学内容与实际应用偏离,实践类教材缺乏
学生根据工作需要以及知识兴趣选择了会计专业,但是学到的知识并不能运用于工作当中,教学偏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而缺乏实践经验的介绍,学生对于案例及实操知识极度渴望。
目前使用的教材,涉及实际案例的部分严重不足,更新速度较慢,造成与社会实际情况相脱节,学生在课堂内外得不到实际操作的演练和帮助。
(2)学生欠缺网上报税知识
被调查学生就职行业广泛,但只有不到一半的学生表示会使用网上报税软件,大多数学生没有掌握该项知识。
(3)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单一
就目前统计数据来看,学生网上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比重并不大,主要依赖于面授辅导。如何引导学生课外学习及开发网上资源,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4)考核模式形式化
尽管大多数学生认为目前的考核模式能够检验学习效果,但实际上,学生并不理解真正的考核目的,正如学生给出的建议,也是本研究的另一目的,即让学生从实践中得到锻炼,学习每一个操作步骤,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到位。因此应该完善考核形式,避免学生死记硬背理论知识。
(二)用人单位问卷调查内容及结果
本研究对30家用人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内容涉及用人单位的类型、规模与所属行业等基本情况,以及该单位对会计部门各岗位人员的技能需求等。
1. 用人单位情况调查
如图7所示,接受调查的29家用人单位中,商业行业的比重最大,占被调查单位的43.33%;其次是服务行业,占被调查单位的33.33%;工业类型占10%;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业各占6.67%,其中包括1家特殊行业。
图7 用人单位类型
2. 用人单位对会计人员技能需求的调查
(1)对会计岗位人员的技能需求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会计岗位人员的技能需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a. 持证上岗,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b. 熟练掌握基础会计技能,有基础知识及实践经验,对数字敏捷灵活;
c. 熟悉会计岗位职责;
d. 了解会计基本操作流程和财务知识,能记账、报税、核算等;
e. 熟练掌握计算机以及会计专业软件;
f. 熟悉相关行业税务政策;
g. 为人正直,不贪心,有责任心,认真负责。
(2)对税务会计岗位人员的技能需求
a. 了解税务基础知识,能在实践中运用;
b. 熟练掌握纳税流程;
c. 熟悉税务会计岗位职责;
d. 了解国家相关税务政策,按月按时向纳税部门申报及缴纳相应税款;
e. 熟练掌握基础会计技能,了解和分辨各种税票,能够熟练抄税报税,能够及时调整调控单位税负等。
(3)希望会计人员拥有哪些证书
统计表明,用人单位不仅希望会计人员拥有最基本的从业资格证书,还对人员的学历、计算机操作能力、专业技术等级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需求。一些用人单位还建议学校“能够开设与职称及准则相贴近的课程”,“加强对会计人员实操训练和职业技能等能力的培养”。
(三)调查结论
1. 学历、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样重要
用人单位在人事聘任时,不会单一考虑应聘者的学历,能力水平是相当重要的考核标准之一。
2. 实践经验很重要
接受调查的用人单位表示,会计工作各岗位人员均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知识和经验,不仅要了解国家相关行业的政策与法规,各岗位的操作流程,更要懂得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筹划与分配,能够独立应对和处理问题,同时拥有一定的管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四)解决措施
1. 加强执业证书考试辅导
为了提高学生的职(执)业能力、就业能力、竞争力,本研究计划从面授教学、答疑、讲座中按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进行一定的教学设计,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答疑辅导对学生职称考试提供一定的指导帮助。
2. 补充实训教学内容
本研究拟编制《税收实训教材手册》、《报税软件实训手册》、《税务会计习题集》等实训教材,制作六大税种的多媒体小课件;定期组织学生小组活动和网上教学案例讨论,为学生创造经验分享的机会,提高全体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达到引导学生主动上网学习的目的。
3. 完善考核评价一体化设计
综合学生需求及用人单位需求的调查结果,根据税务类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各项技能和内容,设计针对各项技能和内容的考核方式,并最终形成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全程监控和全面评价。
三、研究内容
根据调查结果,设计并实施税务会计课程的一体化教学方案。该方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在面授教学中加入模拟软件实训教学、手工纳税会计实训教学等强化教学过程实践性的教学内容,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部分:组成拥有多种行业背景的税务会计课程师资团队。聘请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以及学院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优秀毕业生作为实践教师,指导各税种实际案例设计,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和经验分享,同时为学生解答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学生进行税收筹划,就当前税收政策进行解读等。
第三部分:设计学习过程考核评价方案,实现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全程考评,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克服目前形成性考核不完整、一次期末考核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弊端。
四、研究过程及成果
(一)编制教学资源
1. 编制了《税收实训教材》
该教材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由主要税种的实际申报和会计核算内容组成。第二部分包括网上报税的基本流程和报税方法。
学生通过对该教材内容的学习,可以掌握填制会计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以及网上报税等的实际操作,从而获得实际的纳税执业能力。
2. 编写了《税务会计习题集》
3. 编制了多媒体小课件
采用电子杂志的形式自行制作税法多媒体小课件四个(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学生开展网上学习提供了方便。
(二)制定课程一体化教学方案
本研究根据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各项技能,设计了针对各项技能的考核方式,以及每个技能考核所占的权重,并最终形成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全程监控和全面评价。这一课程考核评价方案,有效解决了目前电大形成性考核不完整、流于形式、期末考核在评价学生学习成果中权重过高、对学生学习过程监控不力的问题,实现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全面考评。我们通过这一学期的方案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与学生的及时交流,不断完善和提高该评价方案的有效性,为该评价方案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1. 一体化方案设计思路
(1)过程考核与集中考试相结合:基本实践技能过程化考核(针对各税种的实践操作模块进行测试),理论知识期末集中考试。
(2)个体考核与小组考核相结合:基本理论与实践技能考核采用个体考核形式,案例分析与经验交流采用小组考核形式。
(3)课内考核与网上学习考核相结合:学生面授课出勤率、形成性作业成绩与自主网上学习及网上讨论等评分相结合。
(4)课程责任教师、授课教师、实践教师、导学教师相结合:各类教师分别对学生的不同学习环节进行评分,共同进行考核。课程责任教师对理论知识考核(期末)进行评分;授课教师对形成性考核作业、网上学习讨论、小组活动进行评分;实践教师对实践技能部分进行评分;导学教师对面授课考勤进行评分。
2. 考核要求
形成性考核作业、实践技能考核与理论知识考核都及格,总评成绩才能合格。即:以上三项考核要求均在12分及以上。见表1。
(三)一体化教学方案的实施
我们以北京电大选修课《纳税基础与实务》课程为试点,针对此课程设计了《纳税基础与实务一体化教学方案》,并在开放教育学院2012春专科学生中进行了教学实践。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在原有面授课时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学生进行《纳税会计实务实训练习册》的教学指导部分的教学课时,在课上引导学生完成实践操作模块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报税的实践技能。
2.聘请有丰富职场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作为实践活动专家,对学生进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并现场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丰富了学生的会计职业经验。参加活动的学生普遍反映,此次活动的开展使自己对会计职业所需的经验有了更加真实和深入的了解,对于今后的专业学习及职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组织小组活动,让学生上台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并进行讨论。实现了老生带新生的目的,提高了学生交流、总结、表达、分享的能力。
4.组成拥有多种行业背景的税务会计课程师资团队。除了北京电大自身的面授课教师、实践课教师以外,还聘请了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以及学院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优秀毕业生共同组成税务会计课程的师资团队,从不同角度、针对不同水平学生的需要,进行教学与辅导。
(四)项目完成后进行学生问卷调查,形成“关于学生对会计专业税务类课程改革效果的调查报告”
对参与课程改革的学生和参加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后简称“专题讲座”)的专、本科学生分别进行抽样调查。参加学生共计153人,发放并回收57份该活动效果调查的有效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试点班”学生均对本次改革持积极欢迎的肯定态度,认为此次教学实践改革,将多种学习过程相互结合,是能够检验所学知识的,同时强烈表示,希望学院能够多组织类似活动。
五、结论及建议
1. 通过完善实训、课件等途径可以弥补实践技能教材的缺失
在原有面授课时基础上增加对学生进行《纳税会计实务实训练习册》的教学指导,在面授课上引导学生完成实践操作模块的操作,并通过小课件的形式加强知识点的学习,是能够帮助学生掌握报税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之一。
2. 学习过程中须加强小组学习(网上讨论)、师生之间的沟通
组织小组活动(网上《习题集案例部分》讨论),邀请已毕业的三名会计本科学生,结合自己所在行业,就自己工作范围内的纳税经验进行介绍和说明。“试点班”学生通过“上讲台”活动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大家分享,并进行讨论,实现了老生带新生的目的,提高了学生交流、总结、表达、分享的能力。
3. 组成多层次教学团队的同时需引入“分层教学”理念
通过此次教学改革,构建了多种行业背景的税务会计课程教学师资团队,可从不同角度,针对不同水平学生进行教学与辅导,即“分层教学”,打破常规教学班的建制,以学生的需求和能力为基点,“教”和“学”有的放矢,真正做到“教”为“学”所需。
4. 明确一体化教学方案的实施对象
通过对会计专科学生的试点教学, 发现专科类学生的会计理论水平较弱,还不具备广泛的会计职业经验。因此针对专科学生的教学内容应更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试点课程的一体化教学设计方案,更侧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激发学生自身的经验,互为老师,互为资源。同时针对职称考试的习题分析、注册会计师的讲座与答疑等,对具有从业经验的本科学生而言,应该具有更实际的帮助与提高。试点课程的教学一体化教学方案的实施对象,本科学生的效果应该更为突出。未来的教学实施应选择在本科学生中进行。
以上研究成果,加大了税务类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更加联系实际,更加贴近学生工作的需要,提高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丰富了学生的职业经验;进一步完善了对学生的考评方式,实现了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监督和考核,使考核更加全面、有效地反映了学生的学习效果;进一步完善了网上教学资源,制作的生动、活泼的多媒体小课件更加易于学生的远程学习。这些研究成果为探索如何在财会专业教学中不断满足会计职业需要、提高学生执业能力,提供了新的方法和途径,为远程开放教育探索培养应用型、技能型、职业型人才找到了又一富有意义的切入口。
关键词: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 个人所得税 对策建议
【正文】
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转轨时期,甚至起着关健作用。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即要注重制度的重构,也要重视征管体系的完善,更要理顺各项配套措施的作用,促进现实制度逐步向理想化转化。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的体制性设计的完善既要符合效率良好、社会公平的目标,又要便于税务部门的具体实施,应满足两个方面的均衡:一是经济效率与管理效率的均衡,这是实现有效税制的基础;二是综合效率和公平的均衡。
在综合所得税制模式下,个人所得税仍将实行扣缴为主的征收方法,但扣税凭证的开具,工薪所得、红利、股息、利息所得应按年进行,劳务报酬所得应按次进行,而绝不是纳税人有需要才开具。与此同时,还需要健全费用扣除制度,调整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设计税率,减并税率级次,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拓宽税收征收范围,从而为该制度的顺利推行提供完善的环境。
二、加强税务机关的执行程度
1、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
对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监管最终落角点在于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扣缴全员全额的质量,必须要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首先要提高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可以增加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减少社会失范现象的存在,从而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依法申报提供公共的心理基础。其次,要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技能,更多地体现在对现代经济运作情况的适应程度和对税收法规掌握的熟练程度,只有增强业务知识,掌握现代化的征管手段,才能发现扣缴申报中所存在的问题。
2、实施纳税人编码制度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全员”,“全员”信息收集的一个可行制度就是纳税人编码制度。其是指对所有有收入的个人实行纳税号码固定终身的制度。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实行编码化管理,赋予纳税人与居民身份证相统一的终身有效的个人税务登记号,全面进行个人信息的统一登记,这是全面掌握个人收入及纳税情况的前提条件。纳税人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应由交易双方通过电脑自动输入其税号。这将有利于扣缴义务人有关人员信息的采集与动态维护,并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档案管理的范围,直到实现全员全额管理。
3、建立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对确保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起到高效监控的作用。
鉴于我国当前税务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的现实条件,将我国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做如下构建。
4、实行双向申报制度
税务机关应逐步建立起以“双向申报”纳税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持,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双重档案体系为依托的集中征管、重点稽核的征管模式。同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所得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代扣代缴税款,本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以扣缴义务人申报的资料档案、纳税人档案和纳税申报表三者为依据,通过对双方申报资料的相互比较,如提供的收入、纳税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和评估分析,审核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倒逼扣缴义务人如实按全员全额的要求申报扣缴数据。
5、实现信息化建设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的核心在于信息的掌握与传递,加之个税征收范围广、信息量大,因此,以现代化的征管手段为依托是必然之举。
按照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个人所得税与其他税种具有共性的部分,应由核心业务系统统一开发软件,个人所得税个性的部分应单独开发软件。在软件应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严格管理,大力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的作用,让纳税人编码制度真正产生实效,也让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下真正按全员全额的要求申报纳税。
三、提高扣缴义务人的申报遵从程度
1、完善社会信誉约束机制
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人们投资、消费等行为信号与各自纳税行为的对比,在严格执法、严惩涉税违法、失信行为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评估体系,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履行申报义务的情况进行恰如其分的评估,并给予相应的级次评定。同时定期将税收信用评定的相关信息资料充实个人社会信誉约束体系,实现税收信用信息资料查询的信息化、社会化、公开化。
2、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个人资产实名制
首先,应当建立纳税人的财产登记制度,要求纳税人的所有财产均需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明确纳税人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与此同时,应加强对个人实物收入的管理,对纳税人获得的工薪之外的实物按市场价值计入应税所得,将纳税的财产显性化,进一步拓展税源。
其次,对个人的金融资产和不动产应逐步实行实名制度。
如此一来,纳税人财产信息可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被税务机关所知晓,从而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信息产生外在的约束力,使其不得不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推行非货币化个人收入结算制度
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行非货币化个人收入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量,广泛使用信用卡和个人支票,从根本上解决多开户、化名存款、收入来源不清等问题,堵住税源流失的漏洞。同时,实行银行电脑信用制与税务电脑申报制管理联网一体化,使税务征收机关能够掌握个人收入的真实情况,使个人隐性收入、多元化收入均纳入征税范围,防止扣缴义务人的调整申报数额的自由空间。
参考文献:
[1] 陈春:《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难点及对策》,《经济论坛》,2006年第11期。
[2]庞凤喜:《增强涉税信息的对称性应成为强化税收征管的聚焦点――兼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涉外税务》,2009年第10期。
摘要:作为我国财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环节,乡镇财政在国家财政政策执行与财政资金管理中的重要性不可小觑。本文对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是乡镇财政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其对于基层政府职能发挥以及地位巩固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应该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公共财政建设方面的作用,通过乡镇政府财政职能的发挥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要结合实际,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融合在一起,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透明度。
一、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落后目前,我国乡镇一级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比较落后,很多制度一直没有及时的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体系漏洞百出。我国目前基层财政资金管理逐渐推行的是“乡财县管乡用”体制,因此要对原有的基层财政管理进行改革完善,很多乡镇财政税务部门被撤除合并后没有及时的进行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仍然不规范。另外,部分乡镇财政部门制定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过于空泛,难以指导实际工作,擅自修改制度、违反制度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制度建设的落后导致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非常混乱,资金使用透明度和效率不高,政府财政职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2.财政支出“缺位”和“越位”的情况同时存在
财政支出是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基层财政支出的使用结构不合理,“缺位”和“越位”的情况同时存在。财政支出“缺位”主要是指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支出不够,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财政“越位”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主要表现在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过多,财政负担了很多应由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这一点在乡镇财政支出中尤为明显。近些年来,很多乡镇为了招商引资、培植税源,在土地征收、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并为很多非预算部门拨付了大量经费。这种财政支出违背了公共财政支出的“三公”原则,并会挤占其他公益性财政支出,导致了基层财政支出结构的畸形。
3.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专项资金在乡镇财政资金中占比很高,国家为了推进“三农”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设置了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目前,国家对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尤其是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得到了重点强化。然而,由于我国大多数乡镇的财政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力相对比较紧张,加之部分乡镇财政经办人员法律意识淡漠,导致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4.资金的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我国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管方法,没有严格按照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的资金内控方式来执行。尽管我国大多数乡镇财政已经实行“乡财县管”的方式,乡镇财政资金大多由县级支付中心进行统一核算,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乡镇财政所在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中仍然具备很大自主权,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对策建议
1.不断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化,要不断完善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提供规范指导。相关财政部门要对乡镇现行的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评价,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对现行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例如专项资金管理、负债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制度,从而逐步形成统一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新的资金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部门的职能,将国家财政政策的落实作为核心,在事权上要强调依法理财。首先,要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层级进行科学划分,要对相关财政部门和人员的权责利进行明确,从而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其次,要严格贯彻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在修改时要经由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真正将制度落到实处。
2.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
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基层乡镇的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作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乡镇财政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行操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规范性。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按照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资金管理方法来执行。要将资金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资金跟踪方面,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审批,规范使用流程,杜绝私自挪用资金的情况出现;要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把关,各专项资金一定要严格按照用途进行支出,避免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要对专项资金进行核算,由专人专账负责资金的核算与管理;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尤其是要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引入现代化资金管理模式
乡镇财政部门要认清当前财政资金管理的新形势,及时的发掘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对资金管理手段和方式进行创新完善,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现代化。乡镇财政部门应该引入先进的电子信息平台,建立专业化、规范化、数据化的资金管理系统,将财政资金的管理纳入到数据平台中来,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透明化。信息平台的应用可以有效的规避传统人工管理模式下的诸多弊端,使得财政资金从申请、拨付到使用全环节透明运行,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4.强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管
中央、省、市、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其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上级财政部门要联合税务、审计等部门,对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计,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追究责任。要制定科学的领导干部评价奖惩机制,将乡镇干部的任职考核与财政资金的收入相挂钩。另外,要不断深化“乡财县管”的资金管理模式。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是我国基层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财政政策的落实以及农村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应该及时的认识到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的采取措施,通过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引入现代化资金管理模式等手段,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吕娟.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0(04).
[2]田春雨.宁津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行“三化”管理[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1(10).
注重发挥对外办税网络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依托地税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税收政策和工作动态,并通过“服务热线”、“举报投诉”等栏目,及时与纳税人进行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扎实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政务公开对接工作,及时传送、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了公开工作的水平层次。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是开好“一会”。
定期组织召开特邀行风监督员会议,通过与行风监督员的座谈交流,耐心听取行风监督员对地税部门在执行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以及勤政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切实发挥行风监督员的桥梁与监督作用。
三是办好“一厅”。
不断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优化办税环境,拓宽政务公开广度。办税服务厅统一对外标识,全面落实服务规范,启用服务质量监控系统。
坚持“形象第一、服务第一”的要求,制定了纳税服务规范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规范税容风纪和仪表仪态,倡导文明服务,规范文明用语。多功能规范化综合办税服务厅,划分为办税服务区、自助办税区、咨询辅导区、取表填单区、公告宣传区和休息等候区等功能区域。
配备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设置了税收公示栏、宣传栏、意见箱、沙发、饮水机、纸笔等便民设施,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将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办税流程及服务承诺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栏进行宣传。
推行“纳税人自愿储蓄预存、税务局批量划解税款”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网上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推进税银一体化建设进程,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开展纳税业务培训,把法律交给纳税人,把政策传给群众,做到既公开,又辅导。
四是做好“一站”。
一是在城区实施“同城办税”,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二是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国税局、地税局成立了联合办税服务厅,联合清理漏征漏管户、非正常户,代征税费等业务。通过完善“一站式”服务,清理简并涉税资料,精简办税手续,压缩办税时间,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联结转换制、AB岗位责任制和延时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个性化特色服务,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升。
内容提要:纳税申报是现代税收征管流程的中心环节,也是我国现代化征管目标模式的基础和重点。200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2002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本文对我国现行纳税申报制度进行评析,并借鉴国外纳税申报制度的成熟经验,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纳税申报税收征管评析
一、对现行纳税申报制度不足的分析
(一)纳税申报的法律规定尚显粗陋,缺乏可操作性
纳税申报在《税收征管法》仅规定了3个条文,《实施细则》也只有8个条文,只是相当原则地规定了纳税申报的主体、内容和方式,对于将税务管理与税款征收紧密相连的中心环节——纳税申报而言,确实过于粗疏,纳税人仅依据法规条文难以理解与掌握纳税申报的全貌与具体程序,这使得纳税申报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将大部分的规范空间留待税收行政机关以部门规章的方式解决,又使纳税申报的法定性大打折扣,不仅与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不符,纳税人权利也难免在具体程序操作中受到侵害。
(二)纳税申报控管不严
尽管我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纳税款、是否属减免期,均应按期报送纳税申报表。但实践中,由于我国税务登记制度尚未覆盖到每一纳税人,仅仅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税务登记的重点,税务登记证件及相关制度的管理也只能在这部分纳税人身上发挥纳税申报的监督作用。而大部分的个人纳税者难以为登记制度所控管,自行申报也就缺乏制约机制。随着我国个人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上涨,所得来源的日趋复杂化,纳入自行申报范围的个人纳税者将越来越多,如何对这部分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监督管理成为立法和实践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申报方式选择尚受限制
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自由选择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的选择权,但随后颁布的《实施细则》却限定了这一选择权的行使,明令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方可使用其选择的申报方式。这对于信息化建设尚处进程中的我国也许实际,然而却违背了下位阶法不得与上位阶法相抵触的立法原则,而且有背原立法条文的立法意旨。税务机关当前应关注的是如何加快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计算机应用技术,以适应变化的经济环境,提高申报效率,减轻纳税人的申报成本。
(四)申报业务发展滞后
目前,我国税务业务仍停留在试行阶段,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税务独立性差,主要依靠税务机构的权力和影响力开展工作,公正性难以保证;税务业务不规范,行业自律性差,官方监督不够,造成税务人素质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不高。税务机构对税务机关的亲缘性而对纳税人权利的漠视造成纳税人对其缺乏信任感,使税务市场出现有需求但无吸引力的尴尬局面。业务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利益主体多元化、税源结构复杂化对申报服务的需求。
(五)纳税申报服务有待完善
对纳税人权利的维护一直是我国税法建设中的弱项。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管法》集中规定了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的诸项权利,使得我国纳税人权利在立法上大有改观,然而如何将这些权利落到实处,则是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中需积极探索和实践的问题。纳税申报的琐碎、细致和经常性使得这一环节中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需求异常突出。如申报中的服务质量和保密义务是纳税人反映较多也最为敏感的问题。如何改善申报环境,提供便捷、优质的申报服务,培养自觉的服务意识是税务机关需认真思索和改进的问题。
二、完善我国纳税申报制度的建议
针对以上几方面问题,借鉴国外纳税申报制度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纳税申报制度可作以下改进:
(一)完善纳税申报立法
针对法律条文过分粗疏、在短期内再次修订《税收征管法》又不太可能的情况,建议由税收征管的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纳税申报的统一、详细的实施办法。长远之策应该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纳税申报制度的规定,使其更具执法刚性和透明度。但现实的权宜之计,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立法意旨,提炼散布在各税种法中的纳税申报的共性规范,同时总结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相并行,制定《纳税申报管理办法》,明确并区分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报期限、申报方式、申报程序以及罚则,便于税务机关统一行政,也便于目前税法意识与税法知识尚显单薄的纳税人全面理解、系统掌握,提高纳税人在申报中的意识和遵从度,实际申报才不会勉为其难。对于应严格管理的延期申报明确申请条件,要尽量缩小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空间,增加延期申报适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修正申报是涉及纳税人责任承担和税法正确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这方面我国目前在法律法规层次尚缺乏明确规定,可考虑在税收行政规章的层次先期予以规范、补缺,在下一次《税收征管法》修订时上升到法律层面。
(二)改进申报方式的多样化选择
申报方式直接决定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的奉行成本。西方国家对此高度重视,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提高申报效率。邮寄申报、电话、传真等电子申报方式在西方国家极为普遍,随着计算机应用以及网络的普及,网上申报成为各国申报方式发展的主流趋势。如瑞典电子计算机的使用范围已经覆盖了所有税种的登记、申报、缴税、复核、研究等方面。巴西推广网上申报,大大节约了时间和人力,征税成本也大为降低。英国目前也正在大力推广网上申报,为纳税人申报提供多样化方式选择。我国应尽快取消申报方式的批准制,让纳税人充分享受申报方式自由选择的便利性。在加强税收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同时,重视对网上申报方式的试行和推广,并积极探索个性化申报服务。这对于纳税人权利的保障,现代化征管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重要课题。
(三)大力推行税务申报
一个成熟的“征管市场”,一定有税务人忙碌的身影。税务业务在发达国家极为普遍与繁荣。现代税制的复杂、税法的繁琐以及税额计算、扣除的专业性均使得理性的纳税人积极求助于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从业经验的税务师、税务律师等税务职业人。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正是在此契机下发展和完善各自的税务制度。大部分国家均制定专门的税务法规,对税务的业务范围、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以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如日本的《税理士法》,德国的《税务咨询法》、法国、韩国的《税务士法》等。其共同特点也很明显,即税务人处于中介地位,遵循独立、公正的准则,服务于纳税人权利保护,忠实于法律的正确执行,实现征纳双方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我国当前应借鉴国外相关的成熟立法,制定我国的《税务师法》,从法律层面规范税务人资格认定与考核、职业规范与惩戒,积极引导税务制度的健康发展。严格税务师和税务机构的审批制度,加强行业监督,扶植行业自律性管理,在提高税务人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规范税务业务范围,梳清税务机构与税务机关的关系,使之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以帮助纳税人正确、适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推动我国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健康发展。
(四)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强化申报控管
我国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有效推行,离不开税收信息化建设。国外广泛应用计算机、通信和网络技术进行登记、申报、征收、稽核的全方位管理。大型的计算机信息处理中心与有关行政部门的联网、信息共享,以及计算机在资料收集、分类、整理、贮存、交换、传送以及申报表审核、税款征收、汇算清缴、税款退回、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应用,都使得纳税申报的效率与正确率大为提高。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均有税收征管中运用计算机技术的成功经验,美国现行的税收信息系统模式就很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我国当前推行的金税工程尚属狭义,局限于增值税的税控管理,应尽快致力于广义的金税工程的建设,即税务系统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提高征管质量和决策水平,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意识而实施的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它包括税收业务管理信息化、税务行政管理信息化、外部信息交换管理信息化和为纳税人提供及时、有效、优质服务。其中,税收业务管理信息化内容涵盖所有涉税事务处理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外部信息交换管理信息化包括加强与国库、银行、海关、工商、财政、审计、企业等方面的联网,并实现多种形式的电子缴税和电子结算。
为加强申报控管,当前我国的纳税申报制度尚需税务登记制度和税务稽查制度的有效配合。税务登记制度应将个人纳税者的登记监管纳入其中,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加快我国纳税人识别号的全面覆盖率,通过税务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税务机关与工商、金融、物价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加强对申报不实、申报不当及漏报的控管。
(五)改进申报服务,增强服务意识
广义上的金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意识,为纳税人提供及时、有效、优质服务。这包括加强服务硬件建设和加强服务软环境建设互动的两方面。服务质量、服务意识、服务理念应逐步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应贯穿于征管工作中的每一环节,纳税申报环节应着重探索申报咨询服务和申报方式改进。国外非常重视纳税申报服务,计算机技术在提高征管机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在为纳税人服务方面发挥积极功能。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均在网上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咨询服务,积极探索个性化申报服务方式。这种服务意识和服务方式正是我国税收征管工作急需改善之处。今后征管工作的重点应是致力于提供丰富、便捷、个性的纳税申报服务,将《税收征管法》总则中赋予纳税人的权利落实到纳税申报的具体环节中。税务申报网站、税务信息服务以及纳税申报软件开发均是服务的手段和介质。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主动自觉的申报意识除依靠完善的法规、严格的管理外,税务机关的优质服务、良好形象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动因。
一、建立政府税收信用的政策建议
政府在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在采取措施加强纳税信用、税收中介信用和信用环境建设的同时,更不能忽视自身的信用建设。只有政府成为讲信用的政府,各级税务部门和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做到诚信征税、用税,才能使纳税人信任政府,才能激励纳税人提高纳税信用。
(一)建立征税信用的政策建议。严执法、讲信用、践承诺、优服务是对税务部门的基本要求,征税信用主要体现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严格执法是税收工作取信于纳税人的关键所在,在严执法的同时做好服务纳税人的各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约束和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实行奖惩有别和严格的责任制,建立失信于纳税人的惩罚约束机制。在干部管理体制上,要建立充分体现奖优、罚懒、惩贪、治庸的管理机制。工作人员具体到每个人应定岗定责、职责分明、权责清晰,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最重要的是应制定税务人员奖惩的具体标准和办法,不仅体现在职务和工资待遇上,而且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失信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其所在单位以通报批评、公告等形式的处分。
2、优化税务服务,抓好办税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方面,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人员教育、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综合知识和业务素质竞赛,开展“用礼貌用语,弃服务忌语”,提供税收宣传服务等活动。在硬件建设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网络服务,统筹建设总局和地方局的专业性税务网站并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公开的、多样化的互动式服务项目;二是积极推广电话服务,通过专用热线电话,直接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发票咨询、电话报税以及短信提示等优质、高效的税务服务;三是充分拓展大众媒体服务,在电视节目、报纸中开设固定的税务服务专栏,传播税收知识,进行税法公告;四是继续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以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为契机,全方位开展税务服务业务。
3、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注重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基础上嫁接现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管理的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赋予税收征管新的时代内涵和特色。特别是要加强税源监控管理和税务稽查两个环节的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二)加强税款使用信用的政策建议。加强税款使用信用,主要是转化政府职能,使政府由经济建设者的角色转化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进而弥补市场失灵。加强税款使用信用建设,切实用好纳税人的钱,才能使纳税人感到政府是守信的政府,才能激励纳税人诚实守信、依法纳税。
1、调整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要争取与市场机制建设协调进行,市场能做到的事放手让市场做,其中首要任务是加快财政资金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如取消对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补贴,尽快将机关所属宾馆、培训中心等推向市场,将政府由经济建设型转变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型,将其角色真正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
2、调整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主要表现在将支出重点放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尤其是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在结构上压缩经济建设支出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加社会科教文卫、社会保障以及支援农业和农村的支出。
3、细化预算,加强对预算安排和支出全过程的监督。编制预算时,在大的分类下尽可能分设若干款、项、目级科目,使人们知道钱是从哪里来的,钱是谁花的,花钱干什么以及钱是怎样花的。将支出项目细化有利于人代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审批,增加预算的透明性和监督性。同时,要增加税款使用的透明度,不仅要将财政预算延伸至乡镇一级政府,而且要将政府公共支出预算全过程纳入监督体系。今后在推广部门预算时应对所列项目进行实地考证考核,根据效益情况筛选确定,预算下达后,则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款走到哪,监督就要跟到哪,才能保证每一款项都用到实处。
二、完善纳税信用建设的措施
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建设是税收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纳税信用建设一直是我们建设税收信用体系工作的重点,我们也已经采取了一些有力的措施加强纳税信用建设,并形成了一些具体的办法,但是这些措施和办法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继续完善。
(一)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针对失信纳税人追逐眼前经济利益,不惜损失信用的短期行为,应提高失信成本,增加诚信收益,促使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纳税者诚信纳税。这主要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来实现。具体体现在:一是对企业或个人在税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记录时,在税收征管系统(CTAIS)中自动划转为“纳税信不过企业”,对这些企业税收机关要加强征收管理,重点稽查和监督。二是对待上述“纳税信不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划转为正常有信用的企业,在此期间再次发生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时,要从重处罚。三是建立对纳税信息不实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的制度,在报纸、电视、互联网、办税服务厅定期公布,供公众查询和监督。四是建立与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税收信用信息共享,将不良纳税信用企业的记录及时传递给其他部门,通过纳税信用状况反映纳税人的获利能力、还贷能力、商业信誉等状况,提供可供其他部门参考的信息。
(二)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遵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所花费的各种资源的价值,主要包括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所花费的时间价值、非劳动成本和支付给税务顾问的费用。税收遵从成本越高,纳税人负担越重,也就越可能相应地选择应对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因此,征税人在依法办税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使纳税人遵从成本最小化,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纳税人承担的额外费用,给予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等方面的指导,并提供纳税援助等。
(三)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2003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评定内容、评定标准、激励与监控措施、评定组织和程序等内容,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完善。
1、根据《办法》规定对不同级别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上给予不同待遇,实行差别管理,但多数鼓励诚信的措施属于纳税申报、税收稽查方面,纳税人讲信用更需实惠而激励性的奖励,如税收优惠、上门服务、尽快办理退税等。同时,还应建立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与商业信用相挂钩的机制。
2、虽然《办法》规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象包括所有纳税人,但在具体评定标准中,A级、B级标准中涉及各种财务报表和纳税资料的报送,发票的管理和使用等级标准、自然地将一些个体户、小型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等排除在外,许多诚实守信的这部分纳税人不可能获得较高的信用级别,也就不可能享受优惠待遇。因此,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能只盯住大企业、大公司,同时也要关注个体经营者、小型企业,尽快落实信用等级管理和社会对他们的认可。
3、一些地方国税、地税分别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各自所依据的标准和纳税资料有所差异,对待同一纳税人,国税、地税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因此,国税、地税应尽快将信用等级评定信息实现共享,做到统一标准,给纳税人一个公正、合理的评定。
三、建设税收中介信用的设想
税收中介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虽然在我国已经取得初步发展,但是目前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具体的实际管理中都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根据发达国家税收中介信用发展的经验,税收中介机构在建设税收信用方面所起到的作用还是很重要的,因此我们应该加强税收中介信用建设。
(一)明确税收中介机构的性质。割断税务机关和中介机构的利益联系,使税务中介机构真正成为独立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服务机构。只有税收中介组织与行政部门实行彻底的分离或脱钩,明确税收中介机构的性质,使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才能保证税收中介机构的客观公正性。
(二)规范税收中介机构的行为。广泛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税收中介工作的实践,尽快制定一部《税收法》,以进一步明确税务的性质、宗旨、范围、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规范税收中介机构的行为,最重要的是把税收中介业务活动严格限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各项事宜范围之内。
(三)规范税收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税收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应坚持合理取酬的原则,通常收费标准应按人的工作内容及复杂程度来计算。但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收费标准不可能全国划一,各地区可据其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上适当浮动。另外,对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收费标准过高会加重其经济负担,因此可考虑借鉴司法部门实施法律援助的做法实行税务援助,专门对经济困难的纳税人提供收费相对低廉的税收服务。
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夯实税收风险管理基础。
在保持市、县(市、区)两级国税局内部各部门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运行架构等方面机制,形成风险管理“一体化”体系,夯实税收风险管理基础。
(一)确定总体运行架构。将“纵向互动、横向联动、整体推动”确定为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机制,以“集中分析、统一下达、分类应对、跟踪评价”闭环管理作为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架构。构建“上级分析下达—基层应对反馈—上级再分析、有问题再下达—基层再应对再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
(二)建立分析应对机制。发挥市局数据、技术和人力等比较优势,以“专职+兼职”形式组建专业数据分析团队,建立两级税收风险分析机制。加大专题风险分析力度,实施数据分层级、分部门、分环节的分析利用,持续提升数据分析利用的税收贡献率。同时,按照纳税人规模、风险等级,对跨县(市、区)中、小税源和市级以上重点税源,由市局组织进行风险应对;对市级以下重点税源,由县(市、区)局组织进行风险应对,建立“各有侧重、分级负责、分类应对”的两级税收风险应对机制。
(三)建立评查协作机制。针对会稽查能评估的专业人员较少的现状,建立评估、稽查集约机制,使评估与稽查形成人员共享、情况共享、结果共享的格局,不断提升评估稽查集约化程度。积极打造专业评估团队,形成以行业税源管理为基础、专业化分类管理办法为指导、评估模型为核心、主动应对为手段、团队作战为保障的纳税评估机制。
(四)建立控管互动机制。针对风险防控中发现的税收管理漏洞或者薄弱环节,按环节、类别、部门、层级提出强化管理建议,通过风险管控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管理工作的不同强化要为风险管控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五)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以风险分析、应对纳税、调整账务处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评估约谈技巧等为主要内容,面向基层,组织开展风险管理能力培训,突出实务操作。市局开展行业涉税风险指标指南编辑与应用成果竟赛活动,激发干部业务学习活力,全年计划举办3期培训100余人,为每个县(市、区)局培养6至8名税收风险管理骨干人才,通过切实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提升基层税务干部风险应对能力。
(六)建立监督考评机制。抓源头,定期数据质量报告,及时清理垃圾数据、修正错误数据、补录完善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抓过程,以数据分析监控报告为抓手,通过上期、本期、预期三期数据综合比较,加强风险流程管控;抓结果,对风险推送任务统一由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主管局长把关,对较大金额的评估案件由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公开合议,从组织管理上加以规范。同时,将评估业绩、评估卷宗、评估案例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能手评比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评估人员在全局范围内树立典型,作为评估榜样进行表彰奖励,试行纳税评估重大案件个案奖励办法。
二、完善风险管理流程,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强化风险管理流程中的6大节点,筑牢税收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实施控管互动,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增强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制定风险规划。市局通过规划对风险管理的目标、任务、进程作出系统安排,进行指导、约束与规范,明确一年内集中开展的风险分析次数原则上不多于4次,并要求县(市、区)局开展分析的次数、时间等要与市局相吻合,自上而下实现了“一体化”。
(二)开展风险分析。充分发挥市局各成员部门的能动性和“大数据”优势,按部门职责确定税收风险分析指标和向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风险分析结果,有效提升风险分析的有效性和风险指向的准确性。
(三)整合风险任务。市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依据各部门确定的风险分析指标及分析结果,按“户”进行归集和下达风险任务,有效杜绝“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现象。
(四)实施风险应对。对市局下达的税收风险任务,注重发挥县(市、区)局作用,由其组成专业团队采取差异化的风险应对策略,实施多税种、链条式、联动型风险应对。对情况复杂、应对难度大的风险任务,直接提升风险应对层级,最大限度消除无效应对行为。
(五)依法处置风险。风险应对人员在风险任务应对结束后,应分户提交风险应对报告,各成员部门共同审核,严把“质量关”。对已确认的涉税问题,交由主管国税机关依法处理。
(六)风控总结评价。市局对风险应对情况实施抽查复核和跟踪监督,并及时向各成员部门反馈风险应对成效。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税收风险从事后解决处理向事前、事中预警防控转变。
三、加大信息管税力度,提升数据利用质效。
以信息手段为支撑,对不同税种的各管理环节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税收风险识别、应对,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一)全面应用已形成的综合风险分析指标、专题风险分析指标、评估模型,为推进深化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整合综合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互联网和工商部门等多渠道获取的数据,有针对性地选定股权转让、滞留票、成品油抵扣、政府采购、两税比对、房产网签、医保刷卡、税务窗口与邮政代开发票等风险指标,集中进行深入分析,确定风险纳税人,统一下发风险任务及明细数据,实现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转变,做到风险定位准确,应对高质有力。
(三)根据确定的纳税人风险级别,分别采取属地、交叉、差别、分级“四种方式”和税法宣传、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项措施”进行风险应对。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掌握的税收风险信息和税收管理实际需要,及时发起专项风险任务进行风险应对。
四、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促进管理要素融合。
大力促进业务、技术、人力、数据等税收管理要素的充分融合,各成员部门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切实减少管理上的不同步、不统筹、不共享现象,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和协调难度,形成“要素有机统一、信息互通共享、资源整合优化、各方协同推进”四位合一的税收风险综合管理体系。
(一)明晰职责划分。在纵向上各有侧重,市局侧重于发挥风险管理职能,在整合省局下达风险任务基础上,结合实际新增风险任务,并集合优势力量对重点税源开展风险应对;县(市、区)局侧重于发挥风险应对职能,调配骨干力量进行风险应对,及时反馈应对情况和结果。在横向上统分结合,将市局内部各成员部门划分为“组织协调、分析应对、支持保障”三大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功能系列,采取“明确职责、专人负责、统分结合”方式开展风险管理;县(市、区)局也成立若干风险应对小组,专职负责税收风险应对。
(二)强化人力整合。面对人员老化,复合型人才匮乏现实,各单位因地制宜,抽调业务、技术骨干力量组建专门的风险分析、应对团队,凝聚管理合力,最大限度释放各级各类骨干人员的正能量。
(三)强化数据整合。全面整合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系统、互联网等内、外部各类涉税数据,定期与工商部门交换股权变更登记信息;搭建“科学合理、标准统一、数据完整、安全高效”的数据仓库,为风险分析应对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任务整合。市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立“以质量换数量”理念,按照“量能配比、兼顾效率、质量优先”原则,科学合理下达风险任务数量。同时,为便于基层开展风险应对,按指标制定风险应对指南,明确应对靶向,提高精准程度。
五、突出重点行业、项目风险管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
风险管理任务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总局、省局规定的当年税收专项检查行业和项目,考虑本地重点税源结构特点,考虑征管难点、弱点、以票控税盲点,考虑系统纳税申报数据和第三方信息异常突出项目等因素,做到有的放矢,扩大成果,堵漏增收。拟定下列行业和项目为全年重点。
(一)水泥生产及其上下游企业。
(二)汽车经销商及其维修、装饰、装璜企业。
(三)食品生产及其上下游企业。
(四)大卖场、超市及其场内租赁、承包等经营者。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以执法监督和整治税收秩序为重点,不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对内抓制度建设与执法监督,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外强化税务稽查和税法宣传,深入整顿税收秩序。规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下放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及税前扣除审批权限,加强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规范了新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调整方法及台帐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管理。开展税收票证使用管理和税款缴库情况、出口退(免)税情况等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成效明显。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和结果跟踪处理工作,全省不少市局已经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日常执法检查制度。进一步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管理办法。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审理质量有了新提高。开展对房地产、金融、电信企业的专项检查。狠抓大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行为,顺利完成雷霆一号专案和利剑二号专案的查案任务。稽查部门共检查22615户企业,发现有问题的企业6971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15.16亿元。积极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大力开展税法宣传,高度重视税法咨询,着力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此外,茂名地区税收征管秩序后续整治及内部整改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全面强化税收征管。扎实推进纳税评估,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大力强化各税种管理,税源管理有效加强。加强户籍管理,全面换发税务登记证,共换发107万户。进一步规范对计算机开具发票的管理,建立健全发票管理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内税控收款机供应商供货资格及选型招标工作。采取欠税公告等法律手段,大力清理欠税,共清缴以前年度欠税18.8亿元。推行税收会计集中核算,全省已有9个市推广应用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税款监管进一步加强。全面加强流转税管理。严格按规定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省共清理认定了1.1万户一般纳税人。强化“四小票”抵扣凭证管理,加强对用票企业的实地核查,重点开展对农产品收购加工、废旧物资行业以及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等的纳税评估。完成11.1万户一般纳税人“一机多票”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一窗式”管理,实现“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保持高质量的运行态势,对增值税重要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得到加强。认真落实消费税政策调整,积极做好民政福利企业政策调整的试点工作。认真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落实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措施,利用车辆信息对摩托车生产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和重点检查。创新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路,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自核自缴的汇缴新机制。加强汇算清缴后的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提高了汇算清缴的真实性、准确性。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重点税源监控及大企业管理,全力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进一步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外商投资企业盈利面达54.85%,比2005年上升3.59%。认真落实调整部分出口商品退税率等政策,切实加强征、退税衔接,加大评估分析和检查力度,提高预警监控能力,强化了出口退(免)税管理。
三、以综合征管软件上线为标志,努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把全面推广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抓紧抓好。在推广过程中,修订涉税文书523份,制定了税收征管业务岗责体系和征管业务操作规程,完成省级集中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开发应用23项基于CTAIS的外挂软件,做好电子申报、电话报税、税银库联网等功能的外部接口改造工作。推广工作历经启动准备、完善实施和分批上线三个阶段,全省国税系统CTAIS上线取得圆满成功,成功实现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达到了社会、纳税人、党政和国税系统内部“四个满意”,为我省国税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会议精神,按照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做好“三大系统”整合应用。开展数据监控预警和跟踪分析,加强数据应用,科学指导税收征管和组织收入工作。加强运维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安全防范,确保了各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以建设效能机关为目标,科学规范内部管理。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内部管理进一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强化预算管理,按照向基层、征管、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分配经费,发挥资金保障作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对珠海等7个市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对51个建设单位基建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送审金额40507万元,审核金额35189万元,审减金额5318万元,审减率达14%。强化基本建设管理和资产管理,积极实施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改革,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规范公文运作,实施公文差错通报制度,举办公文展览,加强会议管理,推进视频会议制度建设和管理,办文、办会质效有了新提高。求真务实,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及科研成果丰硕,机关作风有了新转变。加强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了服务科学决策的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督查,保障了上级决策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扎实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后勤管理,加强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机关服务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