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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IPTV业务 IPTV产业链 三网 运营模式
随着IP网络技术、网络传输宽带、网络接入技术、市平压缩技术、版权保护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相应产品的成熟,人们又将实现随时随地获得视频信息的希望寄托于IPTV网络,并形象的将该类业务称为IPTV业务。
IPTV(网络电视)融合了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技术,具有视频数字化、播放流媒体化、传输双向IP化、收视(听)互动化和个性化等技术特点。IPTV采用MPEG-4、H.264等视频编解码技术,使IPTV节目信号以IP包的方式,通过互联网IP协议,基于IP宽带传输网络互动地传送或分发给用户,IPTV用户主要以IPTV机顶盒或电脑为接收设备、以电视机或电脑显示器为显示设备。IPTV业务与传统电视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交互性和个性化按需收视(听),可实现用户与媒体内容提供商的实质性互动。IPTV技术平台目前能够支持直播电视、时移电视、视频点播、网页浏览、电子邮件、可视电话、视频会议、互动游戏、在线娱乐、电子节目单、多媒体数据广播、互动广告、信息咨询、远程教育等内容广泛的个性化交互式多媒体信息服务,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IPTV已经拥有一个比较成熟的消费群体。目前,国内的网络用户在收入水平、文化素养以及消费心理等方面都处于前列,这个消费群体更容易接受IPTV提出的互动服务概念。IPTV的发展动力,不仅来自光通信技术的进步、IP技术的成熟、网络速率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来自巨大的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的动力。 因此 IPTV必将为网络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提供广阔的新兴市场。
IPTV要成功地实现产业化运营,必须精心打造一条能够实现资金和信息快速循环的IPTV产业链。IPTV产业链主要环节包括版权所有者、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网络运营商、设备提供商和最终用户群等,为此打造合作共赢的IPTV产业链 是势在必行的。同时,IPTV产业化发展需要合作共赢,只有处理好产业链上各环节的经济利益关系、业务关系和经营管理关系,明确产业链各环节的职责,才能打造合作共赢的IPTV产业链。产业链各环节的经济利益关系决定运营管理模式,而适当的运营管理模式又有利于明确和理顺各环节的经济利益关系、业务关系和经营管理关系。
电信宽带IP网络是全国统一布局的全程全网,一点接入、全网互联互通,具有完善的宽带骨干网和宽带接入网以及巨大的潜在客户群体和完善的收费渠道,可以传输、承载并提供丰富多彩的交互式IPTV业务。电信网络运营商积累了宽带IP网络存储、接入认证、带宽管理、计费结算、用户管理等方面的运营经验,电信网络运营商是IPTV产业链的核心环节,没有电信网络运营商和电信宽带市场的支持,IPTV很难成功实现产业化发展。
电信网络运营商和广电内容提供商的关系是IPTV产业链最关键、最核心的关系,电信网络运营商和广电内容提供商做到优势互补、利益捆绑、合作共赢、共谋发展是IPTV产业成功的关键。电信网络运营商只有依靠广电内容提供商的内容资源优势,来丰富IPTV业务的内容,才能吸引更多的用户。没有广电内容提供商的参与,IPTV产业链很难形成。
电信网络运营商与IPTV产业链中的设备提供商等其他环节的合作也很重要,设备提供商能否向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IPTV机顶盒,是IPTV产业能否实现高速增长的关键。
用户的消费需求是IPTV发展的最根本动力,IPTV产业链各类运营商应着力改变用户的消费习惯,改善付费收视(听)商业模式,确定合理的资费,采取灵活的业务提供方式,提供丰富多彩的IPTV内容和服务。
IPTV要成功地实现产业化运营,还要求IPTV产业链各环节能够良性化互动,创造出切实可行、优势互补、利益捆绑、合作共赢的业务运营模式和赢利模式。
随着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实现三网融合,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独立的内容整合平台,内容提供商负责内容制作与管理,任何够格的内容集成商负责与其相关的内容整合、业务管理和营销、用户管理、计费与收费,网络运营商向内容集成商出租网络资源,网络运营商只负责内容信息的传输和宽带接入,由内容集成商运营内容,向用户出租机顶盒,这种一视同仁运营模式可以最大化内容集成商的潜在收益。
网络运营商与内容提供商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结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联手运营内容,合作分成,这种运营模式关键在于网络运营商寻找到好的内容提供商作为合作伙伴并形成明确的利益共享机制。网络运营商负责内容信息的传输、宽带接入、业务管理和营销、用户管理、计费与收费。这种战略伙伴运营模式相比一视同仁运营模式,网络运营商能够从内容捆绑销售中获得更快的收益增长和更多的收益。
自产自营运营模式的要点在于在国家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网络运营商向内容提供商购买内容或买断内容生产许可,自己生产内容、自己运营内容,并负责内容信息的传输、宽带接入、业务管理和营销、用户管理、计费与收费。
逐步深入运营模式的要点在于逐步扩大IPTV的业务功能,在IPTV市场导入期,网络运营商首先推出视频点播(VOD)、电子节目指南(EPG)、网页浏览、电子邮件等业务,在IPTV 市场成长期,网络运营商可逐步推出网络游戏、数字视频录制(DVR)、电视商务等新业务,以满足市场需求。
目前IPTV的赢利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收费模式,与目前的宽带上网模式一样,采用包月收费模式,同时在具体内容上再收取部分点播费用。二是广告模式,内容不收费。三是捆绑收费,收费和广告相结合,用户可以灵活选择包月收费或者计次付费等。采用这三种赢利模式获取的收益,由IPTV产业链上的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和网络运营商等环节按照预约比例进行分成。为体现IPTV业务的个性化、互动化特色,网络运营商可以采取细分客户群等策略进行精细营销,为不同需求的IPTV用户制定个性化、互动化业务和差异化资费标准。
2007年,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仍然把IPTV圈定为宽带业务发展的重点,中国IPTV商用市场开始启动,不过,由于运营模式仍然不够完善、用户需求尚需进一步发掘等诸多因素,中国IPTV市场仍然处在培育期。 从目前业务发展来看,广播节目的时移、点播受到用户的欢迎;IPTV不仅面向城市高端用户,农村市场也具有旺盛的需求潜力;从厂商角度看,国内商用市场基本为UT思达康、中兴等厂商所把持。为了顺利实现IPTV产业化运营的目标,拥有积极的产业政策、先进的软硬件技术、丰富的节目内容和赢利的运营模式固然非常关键,但同时IPTV产业链各环节积极的共赢合作也十分重要,只有让最合适的环节去做最合适的事,才能够促进IPTV产业健康快速地向前发。
参考文献:
[1]郭世满:宽带接入技术及应用[M].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龚智星:现代有线电视宽带网络[M].中国广播电视
一、价值链细分改变了盈利竞争点
网络电视业务与传统电视业务在业务特征、产业链结构、用户关注点等方面均发生了转移和变迁。具体如表1所示。
而网络电视价值链和传统电信业价值链相比也发生了细分。主要变化如图1所示。
随着产业价值链的细分和裂变,整个产业创造和获得的价值也在重新分配。在传统电信业务的价值链中,设备商、运营商、终端设备商和用户(包括部分服务商)构成了传统价值链。电信运营商通过为用户提供端到端的业务则可以获取大部分的电信业务收入(部分情况下需给商提成)。设备商、运营商、终端设备商和用户问的关系只是单纯买卖关系,不承担对方经营的风险。在传统移动业务价值链中t电信运营商一家独大,其他参与者居于从属地位,整个产业创造的价值大部分被运营商获得。
然而随着产业价值链的裂变,电信运营商对整个产业的控制难度在加大,一些环节的力量和地位在上升,其议价能力和对整个产业的影响力在加大,必然会分食一部分产业价值。根据有关调研机构的测算,在传统电信业务中,电信运营商作为网络运营商。占据着价值链的核心地位,它将获得整个产业创造价值的95%以上的收益,而在网络电视业务中,网络运营商和平台提供商只能获得50%不到的收益。而内容提供商、整合商以及应用服务提供商将获得其他40%以上的收益。随着业务的深化发展,网络运营商及平台提供商的收益还将进一步降低,而内容提供商、内容整合商以及应用服务提供商等环节获取的利益却将进一步扩大。目前,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中,增值业务产业中内容服务及应用服务提供商的收益已经超过了网络和平台提供商。
因此,在网络电视业务中,盈利模式已经从单个环节扩散到了多个环节,而相互之间的竞争已由原来运营商个体问在单个环节上的竞争演变为价值链竞争和环节竞争融合的复杂竞争。首先是产业价值链之间的竞争,这决定了整体产业链分得的价值。此时协调产业价值链成员间的关系,创造一种良性的、正反馈机制至关重要。其次才是产业链价值在各环节间的分配。位置和力量对比成为分配的关键。电信运营商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环节做深做强,在该环节上获取最大化的利益。也可以选择多个环节介入,获取整个价值链中的最大利益。
二、网络电视盈利模式分析
由于价值链的变更,网络电视的盈利点也对应发生了变化。显然,在网络电视业务中,电信运营商的收入来源和定价形式要比传统电信业务时代丰富的多:
(一)、网络电视业务收入来源
按照价值链环节分,主要包括内容整合商的收入来源(如内容订购费、广告运营费)、应用提供商的各类应用产品的订购费、平台提供商的网络电视使用费、网络提供商的宽带网络接入费、终端提供商的终端费用等。
按照收费产品类别分,主要包括功能型应用产品费用,包括宽带网络接入费(网络运营商收取)、网络电视平台使用费(平台提供商收取)、增值功能应用费(平台提供商收取);内容型应用产品费用,如内容订购费(内容整合商收取)、硬件费用,如终端使用费(终端提供商收取)。
从收费方式上分,则主要有一次性收取费(如终端费用、安装调测费等)、月租费(如宽带接入、网络电视平台、内容包等均可通过月租形式收取)、按次收费(如影视点播服务)、按时长收费(如流媒体服务、网页流量等)、按流量收费(如流媒体服务、网页服务等)以及组合包(套餐形式)收费等。
根据以上对网络电视收入来源的分析,并结合上一章对电信运营商的网络电视价值链定位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电信运营商在网络电视运营初期应以网络接入及平台收入为主,内容运营收入为辅,随着业务的发展,电信运营商在内容运营能力的逐步发展以后,业务收入重心也随之向内容运营收入转移。
(二)、收入分配机制
在传统电信业务中,由于电信运营商占据主导地位,在其所在的价值链环节上独立运营,与其他环节上基本上以买卖关系存在,故不存在收入的分配问题。但在网络电视业务运营中,我们在上一章中建议电信运营商除了在某些价值链环节上进行独立经营以外,还需要以合作的方式进入其不熟悉的内容整合、终端提供等其他价值链环节中,这就设计到一个业务收入分配的问题。
按照价值链环节划分业务费用。用户应交纳的费用应为:
用户交纳费用=宽带网络费+网络电视平台费+内容订购费+增值应用费+终端费
电信运营商的网络电视业务可以采取三种模式进行收费:
一、独立运营模式:占有所有向用户收取的费用,与价值链其他环节以买断的形式进行结算。
二、合作分成模式:统一收取用户费用,与网络电视平台以及网络接入环节外的其他价值链、其他环节根据各自分工按比例进行分成。
如果说过去P2P应用给电信运营商发展宽带业务带来机会,展现了其有利的一面,而现在在运营商业务日益多元化的今天,P2P的负面效应越来越明显。
电信运营商不仅需要发展宽带业务,还需要在宽带业务基础上进军内容和应用业务,以摆脱沦为“管道”的危险。而P2P占据了大量的带宽,挤占了其他内容和应用业务的发展空间;同时广大用户之间内容和应用资源的共享以及众多P2P内容提供商的出现,又给电信运营商开展内容和应用业务形成挑战。
依照这样的形势,P2P似乎会一直被运营商封杀下去。
然而移动互联网的到来给各种互联网应用带来新的增长机会。P2P的命运是否会因移动互联网而不同?
中国移动在去年4月份了DSN2.0技术白皮书,试图利用P2P等分布式技术建设移动互联网的核心架构,从而实现灵活的、可扩展的、并且能够提供多媒体应用和内容应用的开放性网络能力平台。在试验网中,中国移动部署了刀片服务器,并利用P2P算法使其形成流量处理和自组织网络拓扑的智能机制,然后在现有的核心网基础架构基础上完成呼叫控制,从而在试验网实现了多媒体电话和P2P流媒体业务的应用。
中国移动的做法被外界视为“招安P2P”。中国移动对P2P改堵为疏,P2P的命运有了转机。
良性循环?
在谈到P2P应用的价值时,中科院研究员侯自强曾表示,电信运营商宽带业务最好的赢利模式应该是这样的:某种应用产生巨大的流量需求,刺激运营商加大设备投入,增加带宽;另一方面,足够大的带宽又可以促进新的应用出现,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而P2P就是这样一种应用。
然而P2P应用并没有形成良性循环,反而被运营商拦腰截断,打压封堵。原因是P2P带来的冲击如此之大,运营商很难在短时期之内适应。
P2P带来的冲击是多方面的,最广为人知的是带宽消耗过大。传统互联网采用客户机/服务器模式,用户需要从服务器上下载文件,如果某一时刻同时下载的用户过多,就会使服务器过于繁忙,无法应付。因此几乎所有的服务器都对同时下载的用户数量以及最高下载速度进行限制。而P2P下载是点对点的下载,资源的来源并不是服务器,而是其他的互联网用户。同时下载的用户越多,下载的速度越快,因此很受互联网用户的欢迎。
但是大量使用P2P下载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网络拥堵。一部分用户占据了过高的带宽资源,因此影响到其他用户的上网速度。为了缓解网络拥堵,运营商就需要投入巨资进行宽带升级,然而其收益并不会同比例增加。中国网通技术部总经理焦刚曾经对媒体表示,P2P占用了80%-90%的带宽资源,但是只给运营商带来了十分之一多一点收入。运营商自然就会寻求封堵P2P,导致P2P的良性循环无法实现。
不过P2P带来的冲击并不仅限于带宽的过量占用,还包括对电信运营商内容业务的冲击。P2P技术将互联网内容分发的任务分散到每个用户身上,而不是集中在服务器上,这样就实现了整个网络的负载均衡,从而使大规模的内容分发成为可能。这降低了内容分发的门槛,导致大量的内容提供商的产生,对意图进入内容产业的电信运营商形成巨大压力。
此外,运营商传统的话音业务也受到P2P应用的冲击。Skype和QQ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去年年底,工信部将互联网电话定义为“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打击非法互联网协定电话(包括Skype),正是为了维护电信运营商的利益。同时还传出中国移动总裁李跃密会马化腾,就“QQ以极低的代价吞噬移动GSM网络流量”问题与其交涉,并且措辞强硬,可见P2P对电信运营商的冲击多么深刻。
更重要的是,P2P挑战了传统的网络规划和设计的基本原理。在传统互联网的网络设计中,电信运营商一般假设用户是一个“客户端”,是互联网资源的消费者,而不会是互联网资源的提供者。因此一般都会假设用户上行流量远小于下行流量,并且用户不会“永远在线”。因此,从接入网上行向城域网和核心网,设计中都会有一个流量的“收敛比”。采用统计复用的方式使用户之间能够最大限度地共享网络资源,以降低网络建设和运营成本,降低最终用户的使用价格。目前运营商和用户签署的互联网接入合同,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基于这样的“默认”假设定价的,没有把P2P的影响考虑进去。而现在P2P的出现使得这样的网络设计不再适用,运营商如果没有勇气改造网络,就必须对P2P应用进行限制。
也许短时期之内,电信运营商还很难完全接受P2P。然而P2P应用代表了互联网用户的需求,这种需求并不是简单的封堵就能解决的。而且P2P技术符合了互联网的本质,它改变了传统互联网的客户机/服务器模式,真正使每个互联网用户连接起来,由此带来巨大的资源共享优势。电信运营商如果无视这样的优势,单纯寄望于封堵,显然也不明智。运营商真正需要做的,是提高带宽,同时改善网络架构,尽量改善P2P应用对带宽的占用,并提高数据的传输速度。
改堵为疏,是运营商迟早的选择。特别是在国内用户对宽带越来越不满、电信运营商宽带升级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电信运营商积极建设光线网络,为各种应用搭建更广阔的通道,P2P应用也会是受益者。
技术探索
移动互联网的到来,使得电信运营商开始重新思索P2P的未来。将来电信网和移动网会更深一步地融合,越来越多的P2P应用会走进移动网络,电信运营商需要为此做好准备。目前P2P技术正在从一项用户级的技术向电信级、运营级的技术发展,运营商正在利用这样技术改进现有业务平台,从而提高网络利用的灵活性,降低成本,开展更多的增值应用。
早在2007年11月,中国移动就了移动互联网计划WiiSE(Wireless Internet/IP Service Environment),WiiSE计划是中国移动面向移动互联网战略的端到端的研发计划,本质上是中国移动面向未来的分布式无线网络,具有无线多连接接入、扁平化全IP网络结构,网络节点同质化,应用P2P、分布式信息存储和处理等特点,目标是构建可运营、可管理的新一代移动互联网络。根据WiiSE计划,每一个移动终端将具备一个IP地址,成为移动互联网中的一个节点。这些节点利用P2P技术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包括带宽、存储、计算、信息内容等资源的共享。不过这种共享是可管理、可控制的,能够被电信运营商控制在可以接受的限度之内。
WiiSE计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分布式业务网络DSN,DSN利用了P2P技术,以累积核心网络内的分布式运算资源,包括网关、设备等,组成一个新型的核心网交换机设备。这个设备可以完成传统的移动交换机完成的功能,例如短信、彩信、语音业务等,但是与传统交换机设备不同的地方在于,它的处理能力更加强大,全网用一台交换机就可以支持十亿用户,而且扩展性很好,非常适合在用户数量巨大的移动终端领域使用。
不仅在移动互联网,在传统互联网上,电信运营商也在探索如何利用P2P技术提高网络传输效率,但同时又将其负面效用降低到最低的办法。例如中国网通就曾推出了基于P2P技术传输的全新视频网络服务“视网计划”,这项计划意图通过可管理可运营的P2P技术,在传统网络上构建一张运营商级P2P传输播放网络,由单纯的“资源出租”转变专业化的“视频网络服务”。 该网络由内容网络和播放网络两部分构成,由服务器自动地将节目内容分发到视频网络分布在各个节点内的播放服务器上,同时又在内容源和用户P2P网络之间加入运营服务器,实现了内容监控、流量计费、版权保护等诸多功能。
此外还有多种技术可用于解决P2P带来的问题。如P4P(Proactive network Provider Participation for P2P)技术,这项技术其实是P2P技术的升级版,目的是为了加强ISP与客户端程序的通信,降低电信骨干网的数据传输压力,并提高文件传输的性能。P4P与P2P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传输节点,而不是像P2P那样,随机选择。这样就可以把P2P节点的传输区域控制在某个范围,最大程度上解决大型节点和网络出口负载,从而缓解骨干网的拥堵。
PCDN技术。这项技术在在CDN节点的边缘构建了基于用户的P2P自治域,通过集中的分布式架构将P2P的流量严格限制在同一边缘节点的区域内。这项技术的原理与P4P技术非常相似,即通过控制P2P流量传输的范围而降低其对骨干网的挑战。
P2P服务器模式。即把服务器而不是PC当成CDN网络的节点,达到CDN网络优化和加速的目的。服务器之间实现P2P连接,这样就不用再到中心节点的存储上寻找内容,从而提高网络传输的效率。
只要解决了P2P不可控的难题,P2P技术就能有效地与现有的网络条件相匹配,从而变得可利用。
智能管道
不论是对于传统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解决P2P问题必须三管齐下:首先是利用相关技术解决P2P的可管理可运营的目的;然后电信运营商需升级宽带,为互联网用户提供更富足的带宽资源;最后还需要电信运营商探索出一条实现差异化的流量计费方式。
当前中国电信启动了“宽带中国,光网城市”战略,计划从2011年到2015年,南方城市地区实现家庭和政企用户光网全覆盖,光纤用户超过1亿户,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宽带互联网,同时,接入带宽在三五年内速率跃升10倍以上。
更加富裕的宽带资源自然有助于P2P的发展,但是中国电信在发展光纤网络的同时,也提出了向智能管道运营商转型的目标。什么是智能管道?根据爱立信对智能管道的定义,智能管道的“智能”有四个层次:第一层,能够实现对丰富应用的优先级设置;第二层,能够对不同的通信服务进行优先级设置;第三层,能够对不同的服务种类进行区分;第四层,也是最核心的部分是,可以通过网络优化,实现对接入质量的优先级设置。
所以智能管道其实是一种差异化的流量计费方式。那些享受优先级越高的服务,就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这样就解决了电信运营商宽带投入高而收益不足的问题,还能尽可能地为P2P应用提供最大量的带宽资源。
此外,智能管道还可以区分忙闲时的优先级策略,由于大部分使用P2P软件进行下载的用户对时间的要求并不高,这样电信运营商就可以通过智能管道将这一部分需求安排在网络较闲时进行运作,同时还可以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实现了电信运营商和用户的双赢。
从计费方式上看,有线互联网大多采用包年计费,即按时长计费,而无线互联网则多是按流量计费。不同的计费方式也对P2P产生直接的影响。按时长计费符合了用户的需求,但容易造成网络拥堵,而按照流量计费,又使得P2P应用的费用高昂,抑制了P2P应用的市场需求,两者都不是有效的方式。而智能管道提供了更多重的选择,可以针对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然后按照不同层次的服务进行不同的计费,更加精细化,对用户来说也更加公平,对电信运营商来说,也更具操作性。
当前电信运营商纷纷提出向智能管道运营商转型,考虑到这种管道运营方式对整个互联网行业,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影响,这种转型是否能成功进行还有疑问。然而将来P2P流量计费的多元化是大势所趋,这也是促进P2P应用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
开放花园
包括中国移动在内的电信运营商正在利用P2P技术建造移动互联网的核心架构,以形成一个开放的可容纳各种应用的综合性的业务平台。从这个意义上讲,P2P技术背后的开放理念正在融入到电信运营商的传统电信网络之中,促成了电信运营商从“有墙花园”到“开放花园”的转变。
中国移动研究院院长黄晓庆曾在2009移动互联网研讨会上表示,从网络的发展轨迹来看,Internet和移动通信网络逐步融合是必然趋势。传统的移动通信网络是围绕话音业务为核心进行设计和优化的,而未来的移动通信网络是要以Internet为核心进行设计和优化,这意味着运营商必须提供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和业务应用环境,让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软件开发商、用户等产业链的参与者都可以参与到业务设计中。
中国移动之所以利用DSN技术构建新型移动互联网架构,就是为了打破传统通信网内部架构的封闭性。传统的通信网在网络架构上的有多重局限性,当一些新型业务上线时,往往需要对业务的落地实施方案进行特别的研究。而为了满足上线时间的紧迫性要求,往往只能提出临时或局部的解决办法,原有的业务网模式越来越显现出其无序性和局限性,对低成本、高效率的业务部署和业务运营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中国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始于2005年,之前主要以Wap的方式作为网络支撑。自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3G牌照以来,中国三大运营商加快了移动互联网业务方面的投资与建设步伐。志在以3G技术提升移动互联网业务品质,拓展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争夺市场份额。2移动互联网发展现状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据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第2季度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达3.69亿人,环比增长7.6%,相比去年同期呈现72.3%增长速度;市场规模达到77.9亿元,同比增长93.8%,环比增长20.9%。同时全球的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和市场规模也已超过10亿和40亿美元。
以上数据体现出庞大的移动互联网业务需求和市场潜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网络质量提升、终端接入多样化和用户类型多元化。
2.1网络质量的提升
3G牌照发放后,国内三大运营商寄望于通过3G网络的速度优势,以提升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用户体验。纷纷致力于3G网络的规模化建设。为弥补3G信号的覆盖问题,采用2G、3G、Wi-Fi互补的方式,在全国多个地市开展无线城市建设项目;同时,三大运营商均涉足4G网络的测试与试点,为即将到来的4G高速移动互联网积极准备。
2.2终端接入的多样化
在终端方面,智能终端的飞快发展也大力推动着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升级,从炙手可热的iPhone、新机不断的HTC到背水一战的NOKIA都暗示着未来的移动终端竞争,是OS的竞争,也是用户体验的竞争。
IOS、And roid、Windows Phone、Symbian、MeeGo等多种OS间的功能日益趋同,多点触摸、GPS定位、高清摄像、超大存储等硬件设备配置的日益趋同,缩小着移动互联网业务用户体验的差异。
并且所有的OS,无论是否开源,都不再局限于手机终端的使用,终端厂商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搭载移动接入设备(SI M卡模块、Wi-Fi模块)的不同类型移动互联网终端,诸如:平板电脑、MP3、手持游戏机、电子阅读器、车载GPS等,使得用户可以在不同设备间无缝体验相同的移动互联网业务,大大降低了由于设备局限引起的业务不连贯现象。
2.3用户类型的多元化
由于移动互联网业务资费门槛较低,手机终端的操作复杂度远远低于个人PC,各种文化层次、年龄层次、收入层次的用户都愿意使用该类业务;用户需求的存在,使移动互联网业务提供商愿意为某类特定人群开发相应的业务,如商务人士适用的移动办公、年轻群体适用的移动多媒体、家庭主妇适用的本地商品价格对比等。业务类型的丰富又进一步促进用户规模的发展,如此良性循环,最终扩大了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用户类型,为用户规模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3 移动互联网业务特征
移动互现网业务特征可以从业务运营和业务类型两个角度加以分析。
3.1从业务运营角度分析
移动互联网最初只是由电信运营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典型业务包括互联网浏览等,但自从1999年NTT DoCoMo推出imode服务以来,移动互联网发展成电信运营商与内容提供商合作开展的模式,即基于移动网络接入的集成应用服务模式。随后,由于手机终端功能与系统的不断强大,出现了APPLE等以终端厂商为主导的应用商店型服务模式,使移动互联网更多地作为一个接入渠道,实现类似于互联网的应用功能。由此,业务运营地位的争夺在终端厂家、内容提供商、电信运营商之间展开了。
终端厂商,如APPLE、三星、NOKIA都推出了自己的应用程序商店,用户可以通过多种环境获取商店中的应用,其中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又可以通过多种网络环境运行和进行数据交互,这种方式基本摆脱了电信运营商网络的束缚,实现了业务运营的独立。
终端厂家的这种模式是国内电信运营商最不希望看到的,因此电信运营商采用多种方式来干扰或影响这种商店消费式的运营模式,如自行推出应用商店(中国移动的Mobile Market)、与终端厂家合作定制(中国移动的“心机”)、引入机型合作分成(中国联通引入iPhone)等。
内容提供商除一直致力于移动互联网业务的老牌企业外,还出现了很多互联网企业涉足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现象,如Google不仅推出了And roid系统和终端,还建立了“电子市场”,最近开始提供基于云概念的Google+服务;Facebook、Twitter等公司也推出了相应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在如此复杂的产业环境,如此多维的运营模式中,电信运营商如何发挥优势,在产业链中占有一席之地,值得深思。
3.2从业务类型角度分析
3G网络普及,大大拓展了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类型,从早期的Wap资讯类信息的获取,发展到Web形式的多方位业务类型,包括移动lM、移动支付、LBS、移动多媒体、Web浏览、NFC等。
根据服务类别,移动互联网业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资讯类、社交类、娱乐类、支付类、服务类、商务类等,具体可参见表1:
Gettag公司在《全球移动互联网市场数据》中呈现的一个信息,可说明目前全球手机用户最喜欢使用的移动互联网业务为:手机游戏、天气资讯、手机地图、社交网络、手机音乐、新闻资讯、娱乐资讯、手机订餐、手机视频。预计到2012年,全球移动互联网的十大热门应用为:移动汇兑、LBS、移动搜索、移动浏览、移动健康监测、移动支付、NFC、移动广告、移动JM、移动音乐。
正如著名IT风险投资人约翰・杜尔(John Doerr)于2011年2月提出的一个概念“SoLoMo'’一样,未来移动互联网业务类型的发展方向就是So
SociaI,社交;Lo――Local,本地位置;Mo――MobiIe,移动网络。电信运营商的移动互联网运营的切入点就是Mo,移动网络。
4 电信运营商优劣势分析及发展建议
4.1优势
国内三大运营商经过近20年的运营与资源积累,在开展移动互联网业务中呈现出以下优势:
(1)庞大的用户规模
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国移动总用户数达到6.17亿,中国联通总用户数达到3.29亿,中国电信总用户数达到3.51亿。可见在移动通信市场,电信运营商品牌的影响力绝对处于强势的地位。据工信部的数据,到2011年4月,中国的移动通信用户数超过了9亿,从某种意义上说,意味着移动互联网有9亿多的潜在用户数,这对电信运营商移动互联网运营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2)稀缺的号码资源
号码资源是电信运营商独有的资源,虽然号码实名制还未正式展开,但至少目前的号码资源仍标识着用户在移动网络的身份,用户的基础信息、使用习惯、关系信息都通过手机终端这一媒介与号码资源进行了绑定,开展用户关系管理、用户数据挖掘的工作由于号码资源 的存在而变得简单。电信运营商如何保护、利用号码资源,是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第一步,也是与内容提供商开展合作的筹码之一。
(3)雄厚的自有资金
国内三大运营商,特别是中国移动拥有雄厚的自有资金,在新技术新业务研发方面投入了较多的资源,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在移动互联网运营方面,中国移动斥资在全国成立了基地,包括广东互联网基地、浙江阅读基地、四川音乐基地、上海视频基地、辽宁位置基地、湖南电子商务基地、江苏游戏基地和福建手机动漫基地。各基地业务类型不同,业务领域研发重点不一,推出的移动互联网业务各有特色,而这些没有雄厚的资金作为后盾是无法实现的。
(4)成熟的网络覆盖
与国外电信运营商对比,国内三大运营商网络覆盖在规模上优势明显。移动互联网业务开展的载体是移动通信网络,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赖于优良网络的支撑。三大运营商成熟的大规模网络覆盖正是其运营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关键。
4.2劣势
与国内外的移动互联网企业相比,国内电信运营商存在着以下关键性的不足:
(1)没有专业运营团队
目前,国内电信运营商除了几个关键业务以独立的公司模式运营外,大多数业务都由各地市分公司分别运营,相互间信息沟通不够充分,客户体验由于区域的切换而差异明显。而内容提供商、终端厂家由于其业务的专一性,大多设置了专门的运营团队开展业务运营,能够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分析客户行为,为改善业务体验提供基础数据。
这就是为什么电信运营商有优质的网络、优秀的业务,却得不到用户认可和应有收益的关键所在。
(2)缺乏核心内容源
以中国移动为例,中国移动自推出Wap服务以来,采用的是由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中国移动提供业务与网络的模式,这在移动互联网发展初期尚是一种双赢的模式;但如今,随着Web访问形式的普及,内容提供商已有能力摆脱电信运营商,自行开展相应的移动互联网业务,间接使电信运营商优质内容源减少,提供的业务和资讯无法吸引中高端客户。
(3)创新业务响应慢
国内三大运营商规模庞大,且各省都有分公司,对于项目的投资均采用分级下达的模式,因此每个项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周期较长。而移动互联网业务呈现的特点是创新、小巧、业务导入期短。当新的业务概念出现时,其他业务提供商可以很快将概念商业化,推出具体的产品;而电信运营商由于内部管理流程冗长,很可能错过最佳的业务进入期。
4.3发展建议
总结以上优势和劣势,笔者对电信运营商移动互联网运营提出几点建议:
(1)网络方面
移动互联网业务依赖高速的网络支撑,目前3G网络的覆盖率以中国电信最高,中国联通次之,中国移动最弱。三大运营商要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务必进一步提升3G网络的覆盖率与稳定性;同时,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开始了4G网络商用,而我国4G网络还处于初级阶段,国内电信运营商应未雨绸缪、大力投入,积极参与4G网络的研究与测试,为未来4G商用与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夯实基础。
(2)产业链方面
电信运营商应注重产业链的发展,加大与成熟内容提供商和终端厂商的合作力度,并可考虑通过资金和技术支持,让新的内容提供商参与自身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以提升对方的合作忠诚度。
更进一步来看,电信运营商应更具长远战略眼光,积极与产业链内外研究机构合作,将新技术、新概念引入移动互联网产业中,如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普及应用,以便主导未来产业链发展。
(3)号码与资费方面
电信运营商应充分利用号码资源,挖掘客户需求,建立从认证、查询、支付、评价一体化的客户账户管理;制定灵活的资费套餐,凸显出自身移动网络的优势与重要性。
2007年7月开始,上海电信的IPTV业务将进行全面内容升级,年底前用户数有望达到30万户。
根据调查机构Infonetics Research的数据,截至2006年底,全世界只有700万的IPTV用户,而到2010年,这一数字将增至4800万。
作为ATIS(Alliance for 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y Solutions)IPTV互操作性论坛的主席、Verizon通信技术团队的主要负责人,丹•奥克拉汉最近接受媒体采访时,对Verizon公司的业务及北美地区所需的IPTV技术进行了分析和点评。在上个世纪90年代,当Verizon公司还是大西洋贝尔公司时,奥克拉汉就是该公司Verizon Stargazer系统的技术开发团队领导者,Verizon Stargazer系统是一套用于基于ADSL连接的视频点播系统,而在当前,奥克拉汉担任Verizon公司“FiOS电视”业务的架构师。他对IPTV业务架构“务当务实”的观点,对于全球以及国内电信运营商开展IPTV业务,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奥克拉汉认为:无论IPTV信号的传送是通过光纤、DSL,还是通过光纤/铜轴电缆的混合组网方式,电信运营商在开展视频业务时,都仍然会遭遇技术和商业上的挑战。既然电信运营商希望从有线电视运营商手中抢夺用户,那么提供比有线电视运营商更优质的服务和内容,就成了电信运营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并且,电信运营商还应当在节目内容的获取、保护方面保持强大的优势,并在节目设置上有所创新。
为了有效地运维IPTV业务,运营商面临的挑战将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技术层面,电信运营商既要考虑到家庭用户的网络环境因素――不同的用户家庭网络环境千差万别,必须找到它们的共性,以便很好地将电视业务融入家庭网络之中;还要考虑电视业务和其他更多的业务之间的整合问题,特别是技术上的整合;此外,电信运营商还必考虑端到端的体验质量(QoE,Quality of Experience)和服务质量(QoS,Quality of Service)问题。
综合考虑技术、内容,以及网络管理三方面的协调,并在此基础之上构建全面的解决方案,是IPTV业务开展取得成功的关键。电信运营商是选择使用基于WWW还是基于IMS的IPTV业务模式?对于QoS、QoE的考虑如何?这些问题都正在美国运营商Verizon的现有网络中得到体现。
概念大于现实?
尽管电信运营商对于IPTV业务将带来的巨大市场予以了极大的厚望,并怀抱丰富的蓝图构想,全球范围内,固网运营商都在积极开展IPTV业务,但即使到当前,能够在IPTV业务上取得成功的运营商仍然寥寥无几,能够通过IPTV业务盈利的,更是微乎其微。即便香港的电讯盈科在弹丸之地上以相对较少的成本发展了大量用户,但是其盈利能力仍然远远低于其他普通基础通信业务(例如移动语音)。
此外,更多的用户在使用IPTV的过程中,能够享受到的业务,仍然是最为基本的特征,只是在显示程度上有所上升(高清电视)、增加了一些互动性能(VoD),但这些性能的优化,都不足以成为杀手级应用。IPTV是否只是运营商为了增加投资,而自我安慰的画饼市场,却并没有得到用户的认可?问题的关键也许并不在此。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IPTV业务意味着基于综合IP网络架构下的视频业务提供能力。几乎所有的电信运营商都正在转型,它们转型的一个很重要的目标,就是“在一张IP网提供融合的语音、视频和数据业务”。但是这一转型,可能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用户们则显然不愿久等,特别是对于IPTV而言,网络融合和业务转型并不能作为无法提供流畅、QoE较好的视频服务的借口。
对于用户而言,IPTV应该意味着更好的服务性能、更多的互动和选择,以及多类型业务在多类型终端上的无缝衔接,比如,IPTV业务最终将允许用户将视频服务和语音呼叫结合起来,也可以让用户从电视上下载音乐到MP3中,但这些至少在目前还无法实现。尽管从长远思维看,IPTV可以混合并提供所有的业务,但就目前而言,IPTV还无法满足用户“突破传统,传送多种业务”的需求。
美国IPTV业务特征
不仅对于最终用户,而且对于电信运营商,IPTV的引入都意味着思维上的巨大改变。首先,IPTV使得个人的参与性得以体现;其次,电信运营商借此突入有线电视运营商的利益范畴中;第三,一些行业和国际标准,例如IPTV互操作性论坛公布的一些规范、ITU-T确立的一些标准,都可以帮助IPTV在更为开放的空间中进行规划和实施。
电信运营商在标准的应用上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开放的标准可以帮助运营商在提供服务时控制住成本。从美国的情况看,Verizon、AT&T、Qwest等运营商都是从IPTV互操作性论坛建立伊始就活跃其中,该论坛的参与者既来自运营商,也来自很多的服务提供商、设备提供商,甚至大型系统集成商,既有美国的厂商,也有来自美国以外的厂商。
在终端产品(主要是高清显示设备、支持IPTV业务的相关设备)的准备相对充分之后,通过多种方式采集到的内容(在前期主要是购买制作单位提供的商业化视频内容),都通过一个大范围的端到端解决方案,提供给消费者。而在这个过程当中,技术路线图似乎总是在变化,特别是随着应用需求的转变,而发生了一系列的变迁:从互动为王,到质量为王,再回归到内容为王,继而出现新的变化。
但总体而言,北美地区运营商(例如Verizon),基本上认同IPTV的发展将经历三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运营商尝试借鉴模拟电视时期的普遍经验,例如如何获得普通观众的认可,在内容选择上提高质量等,而后在其上增加一些特色,例如增加频道、紧急报警功能、安全性,以及关闭节目中的字幕等;在第二阶段,因为更多互动功能的引入,而使得最终用户的参与热情增加,例如在当前,通过短消息来参与甚至左右节目进程和种类,就是典型的例子;到第三阶段,更多的人就可以通过IPTV业务参与到节目内容的提供中来,例如做视频博客(Video Blogger)。
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仍然处于网络管理(而非内容管理)的概念阶段,或者说是从QoE/QoS的角度来看待视频内容下行的问题。VoD点播严格意义上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当发展到普通用户自己生成内容的第三阶段,电信运营商就真正成为地地道道的视频内容管理服务商了。而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最大区别,是节目下行还是节目上行的不同。
IMS和WWW:如何选择?
自2006年IPTV互操作性论坛公布了IPTV框架路线图以来,IPTV推进的总体进度可以说并不令人满意。支持基于IMS接口和支持基于WWW接口的两类厂商在接口选择问题上争辩不休,在这个过程中,IPTV互操作性论坛曾经尝试进行执行决议的投票,但是根本没有获得厂商们的支持。
尽管最终实现的业务,都将是基于IP网络的,但是对于运营商而言,是采用SIP协议,还是采用HTTP的安全登录模式,这个选择至关重要――做出某一种选择,就意味着支持该种技术的厂商阵营将获得利益。
视频业务通过IP、RTP(Real-time Transport Protocol,实时传输协议)和IGMP(Internet Group Management Protocol,Internet组管理协议)进行分发,是一个互联网协议策略。采用SIP协议,你得到的是一个简单的信号,这一信号可以在电视、手机等多种终端上得以体现,人们也就可以通过不同的终端享受同样的业务,例如通过手机进行VoD点播等。
采用IMS,用户只需一次注册,终端类型特征就能够被记录下来,当用户通过机顶盒注册,系统是不会主动呼叫到你的手机上的;反之,如果用户是使用手机,你也不会使用19Mbps高清节目,而是适合于手机的内容格式。另一个重要的业务是在线状态业务,它可以确保重要来电业务和有针对性的广告业务能够有效传递给终端使用者。
但这种思路并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基于IMS、采用SIP协议,对于运营商来说,是未来的必然之路,但是目前并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也无法在IPTV业务实现上有很好的体现。甚至有运营商认为,现在探讨基于IMS上的多媒体业务,在商业上还不具有现实意义。
所有主要的运营商都已经意识到IMS是它们未来网络的方向。尽管ATIS的主要着眼点在北美市场,但是该组织也一直积极参与到ITU-T针对IPTV研究的第13小组的工作中。很多亚洲国家对基于Web方式的IPTV业务很感兴趣,如果用户可以忍耐视频业务缓冲时间,那么你可以不需要一个“可管理的IP网络”,基于IP网络的视频业务已经将我们带到IPTV时代,这些视频业务正在和有线电视、广播电视以及卫星广播展开激烈的竞争。但是对于网络用户来说,如果在切换频道或者寻找新的节目的时候,不断地出现延迟、缓冲等问题,他们一定会非常恼火。
为了能在市场中获取竞争能力,网络必须是可管理的,但是在WWW网站端到端的全面可管理是无法做到的,特别是当网络连接性能并不好的时候。因此,WWW方案在管理上有问题,而IMS的问题则是在现阶段难以做好工作,两种方式各有弊病。
Verizon经验值得借鉴
传统上,有线电视运营商只能通过消费者的电话投诉才能获得有关电视业务的质量和内容反馈,如果电信运营商想要通过IPTV业务获得商业上的成功,他们必须更为积极地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QoE显然独特而重要。IPI标准对数字电视广播(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有明确的规范,规范的第一目标就是建立一个服务质量的框架,不管采用DSL,还是光纤,甚至是其他形式通道,都要明确是哪些因素在影响视频质量?延迟和抖动带来的影响有多大?丢包率的影响是多大?IPTV互操作性论坛曾经专门针对IP网络的丢包率及其对视频的影响制定了标准文件,QoSM(QoS Metrics,QoS指标)专门小组的工作主要涉及了以下方面:传输网络中的哪些指标会影响到视频传输?哪些会影响到语音和图像的同步?该小组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QoE的影响情况,或者确定特别针对网络体验的“量度标准”。
如果网络使用的是DSL线路,QoS指标的重要作用在于保持确切的QoE水平。借助于QoS指标,IPTV网络设计人员就可以知道,为了将视频业务有效地分发给用户,需要保证什么样的QoE水平,以及如何实现这一水平。例如,采用较低的QoE,可能允许丢包率上升,并且为此建立更高的丢包回收机制。
一旦电信运营商商建立了IPTV网络并且开始运营,接下来的挑战就转变为内容的集成和安全性。对于大部分电信运营商来说,管理IPTV业务属于新的业务范围,必须针对客户,做出和从前完全不一样的需求分析,以及业务安排,同时对于通道中的内容管理和版权保护,也变得异常重要。在这方面,美国运营商Verizon的经验值得借鉴。
由于Verizon采用了传统宽带和光纤混合的组网方式,因而在寻求一个合适的IPTV网络方案过程中能够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提前利用到IMS的一些特性。混合组网使得Verizon既可以像有线电视运营商那样开展VoD服务,也可以开展语音服务,甚至承载包括视频业务在内的各种应用。具体的情况是,Verizon利用一张现有的单独数据网络处理话音、数据和窄带VoD业务,而用另一张采用了叠加技术的覆盖网提供纯粹的视频广播业务,这样的结果是,在Verizon的网络中可以容纳超过400个固定频道和多个高清频道,这一数量比美国全国的卫星电视频道还要多。
在内容保护方面,Verizon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该公司在网络中使用了和宽带上网环境中一样的条件接收系统(conditional access system,数字电视广播种接收系统的一种),这使得所有数据都可以通过数据网络传输,用户要看到内容,惟一的途径就是使用Verizon提供的机顶盒对数据进行解码,而PC机则无法对数据进行解密。换言之,虽然同一用户的电视业务和网上冲浪都是基于IP机制,但是电视业务显然不属于WWW范畴,而仅仅是基于IP网络的SIP业务。
尽管一些家庭既有机顶盒,也有PC机,但是一旦信号进入到家庭,这两者是同处于一个网络之中的。Verizon的做法是,给用户提供路由器(包含4个RJ-45接口和一个MoCA接口),前者用于PC机的数据连接,后者用于电视业务,并且路由器禁止Wi-Fi接入。尽管对于电视而言,接收的信号看上去和普通的数字电视信号没有差别,也没有设置防火墙,但其实这些广播信号是经过系统加密的,PC无法播放,因此,内容拥有者并不用担心PC或者DVD刻录会造成内容泄密。
链接:让宽带网络更智能
财经互动电视业务运营及盈利模式
付费频道业务的盈利来源。(1)收视费收入。由于付费频道不插入商业广告,现阶段网络运营商付费频道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用户收视费。网络运营商的付费频道业务往往对用户按次或者按月收费。(2)衍生经营收入。衍生经营也是专业财经频道业务的收入来源之一。由于频道内容非常专业,较容易与相关领域合作,把该领域的信息当做广告来经营,开展衍生经营以获得额外的收入。谋求特定领域的产业化衍生不仅能弥补大多数频道商的内容资源,同时也为频道商带来快速的现金流。(3)经营模式。网络运营商对付费频道业务的经营获利方式主要还是分账和买断两种情况:分账:经过几年的发展,这种网络运营商和节目商、集成商往往对收视费进行分账获利,并且以网络运营商和频道商获得大部分收入的付费频道的分账模式逐渐确立,网络商、节目商、集成商的比例为5:4:1;4:4:2等。买断:具体的操作为网络运营商与频道商及集成商进行协商,使网络运营商以一定的价格一次性付清付费频道的播出权,之后的收视费便完全归网络运营商所有。(4)付费频道的营销推广。付费频道业务的主要推广方式包括:免费试看:为了使数字电视用户更进一步地了解和实际感受到数字付费电视节目,为用户提供一段时间的免费播放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推广方式。价格促销:价格促销的主要手段包括付费频道免收视费、付费频道包优惠订购、下调单个频道价格等。礼品促销:为了迎合节日到来人们人们相互馈赠礼品的需要,网络运营商设计出不同面值的数字电视付费节目礼品卡供用户购买,这种既方便又时尚的做法受到了用户的欢迎,同时也促进了节目的销售。(5)付费频道业务营销存在的问题。难以激发用户的冲动性消费:付费频道毕竟不是生活的必需品,其刚性需求往往小于弹性需求,因此如何激发用户冲动性消费成为营销的难题。如果不能及时的把用户的兴趣转化为消费的冲动并且最终落实为频道的订购,付费频道业务的营销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了。付费频道独立宣传,力度过小:目前付费频道的宣传以当地网络运营商独立宣传为主,从目前用户的独立认知度来说,这样的单兵作战还远远不够,无法扩大整个付费频道产业的影响力。付费频道网络商可以增加与频道商和集成运营商的合作,共同进行付费频道业务的推广。
视频点播业务内容集成方案。(1)视频点播业务内容资源库建设。根据各地现有的视频业务开展情况,点播节目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有影视剧、新闻、体育、娱乐和动漫几大类型。2009年视频点播业务内容方面延续了以上类别的同时,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如农科类节目和卡拉OK等服务。(2)内容来源。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商的视频点播内容主要是来自开路频道的节目和影视节目制作商,从传统开路频道获取节目资源是目前我国运用比较多的方式,而从影视节目制作商获取节目,尽管也有运用,但是由于版权的管理不是很充分,因此盗播现象比较严重,运营商和节目制作商之间的合作有待采取更好的方式实现双赢。(3)视频点播业务运营收支结构。收入来源:视频点播业务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收视费和广告两部分。目前用户的业务使用费是其中主要的运营收入。其中用户的使用费包括包月费和按次点播收费两种。而广告收入主要是硬广告和植入式广告或活动收入。硬广告的主要形式是来自影片中附带的,不可跳过的硬广告,植入式广告主要以视频点播主页面的主体推荐形式出现。投入:对于我国的运营商来说,目前主要的投入在于影视剧节目的购买及版权使用费上。(4)运营中的宣传推广。善用自身内容资源视频点播业务开办初期,市场尚不成熟,因此完善自身内容资源的建设对于宣传推广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运营商能否为当地用户提供适合他们兴趣和需求的产品直接决定了业务宣传推广的成效。采取优惠措施初期降低服务价格,制定打包优惠和买赠活动是目前采用的最多的优惠措施。在视频点播业务推广的初期阶段运营商可以免费使用或降低价格的方式将门槛降低,等待用户市场逐渐培育起来之后再逐步增加收费。制定各种打包优惠措施是刺激观众进行使用和订购的另一种有效措施,将不同的产品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一定的打包或者让利,同时以成熟品牌带动新产品的推广,从而实现自身产品的不断更新和循环发展。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由于视频点播业务的广告信息量较大,需要向用户介绍的内容也比较多,一些打包内容可能会比较丰富,所以利用报纸或者定制宣传册、杂志一类纸质媒体进行宣传是比较好的选择。除了纸质媒体之外,运营商的营业厅也被用于业务的实地宣传。运营商在营业厅推出了实物体验广告和提供专业人员介绍等服务向用户进行宣传和推广。
咨询服务运营模式分析
咨询服务内容构成。(1)内容分类。按照技术实现方式分类咨询服务按照其技术实现方式可分为单向网络业务和互动双向网络业务。单向网络咨询服务平台目前主要以“图案+文字”的形式,使用户获取有关旅游、气象、交通、房产、餐饮、美容等信息,由于这项业务在单向网络上就能够较好的开展,运用得比较广泛。互动双向网络上的用户不仅能够浏览信息,而且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性查询。同时,已经有一些城市提供了医疗挂号,在线票务和支付功能,用户不但能够对信息进行浏览还能够实时交易,从而达到真正的互动与交互。按照内容板块分咨询服务根据内容的不同划分为公共服务平台,生活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现在各地运营商在建设资讯查询业务时通常会建设政务信息的平台,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合作,利用数字电视平台达到政府与用户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这一平台向用户宣传相关信息,用户也可以进行一定的相关查询。生活信息服务平台:对用户吸引度较大的一块业务,也是各地资讯查询业务发展力度较大的部分,通常会包括天气、交通、房产、医疗、美容、餐饮、招聘等等,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查询,甚至在线交易。(2)内容组织方式。运营商制作:成立专门的信息采集、制作、审核部门在内容的制作上,为了使内容能够新颖,丰富,网络运营商可以成立专门的节目采编部门,有专门的记者对各方面内容进行管理。同时,还应该设立专门的审查部门,在海量的信息中对所挑选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审查,保证信息内容的积极健康。与独占性资源提供者合作咨询服务还需要网络运营商与外界进行内容合作,其中具有一些独占性资源的提供这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政务信息是完全由当地政府进行提供的,天气信息则可以与气象局进行合作由他们提供,交通信息则可以通过与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合作。来自中介机构或公司对于房地产、股票、列车、航班、招聘等中介机构掌握的领域信息,运营商可以与中介机构或者公司进行合作、购买来获得。通过与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运营商的合作,中介机构或专业公司一方面可以成为网络上的信息提供者,另一方面则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渠道,实现双赢。来自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也可以自主选择信息。比如商家可以一些打折优惠信息,个人征友征婚启事,企业社区建设等等,比较类似报纸的分类广告。根据不同网络运营商的经营策略可以与企事业单位进行一定的合作,同时也可以收取一定的信息费用。
咨询服务运营。(1)盈利模式。信息费用:企业在数字电视上其产品和服务信息,并为此支付一定费用。在此盈利模式建立初期,为了培养市场,网络运营商往往采取与有信息需求的企业进行合作的运作方式,盈利相对较少;但从长远来看,此类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数据库营销收入:目前虽然还没有运营商对用户咨询服务使用情况的数据进行整理和销售,但是随着数字电视资讯平台的不断发展,数字电视资讯平台将建立上下游两个大型数据库。上游数据库为各种区域分类咨询的集成库,下游数据库为逐年增多的用户数据库。网络运营商将逐步掌握当地各种消费者全方位的背景资料以及其需求爱好,将为企业进入一对一宣传时代、大规模B2C电子商务时代提供制胜法宝。(2)经营策略。挑选合适的内容面对海量信息,各地的网络运营商应该把握住当地居民的需求特点和偏好,挑选适合当地居民消费的咨询类别,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用户,与用户之间实现沟通,个性化配置其所需信息,增加使用率。积极合作,降低运营成本与区域性运营商合作。可以由总公司制作出统一的咨询服务模板,然后各城市运营商进行内容填充,各自的信息。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目前查询咨询业务经常与政府、气象局、交管部门进行公益性合作。与其他媒体合作。将内容做得更加专业化,同时也互惠互利加大媒体间的宣传力度等。外包与自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在咨询服务刚刚起步的阶段,各地运营商通常采取自主经营方式,从咨询服务的内容搜集整合和都是运营商自己来完成的。随着资讯服务业务的开展和成熟,咨询内容变的海量,同时也十分专业化,所以运营商开始在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合作,采取外包和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方式,自己只负责最后的审核和编排,这样做对于网络运营商来说避免了人财物在自身并不了解的领域造成的浪费。
运营服务平台等级划分
公共媒体平台
公共媒体平台,指广大公共投资者可接触的公开媒体,包括与股市在线网合作的有线台、网站和免费软件。该平台只公益股评节目、公益资讯、相关广告和营销信息。
私有媒体平台(注册客户可见)
为了从这2000亿元的市场蛋糕中分得一杯羹,从2004年末开始,各大电信运营商、广电集团、民营电视制作公司及互联网公司纷纷抛出自己的 IPTV战略发展计划,互联星空、天天在线、中视网络、东方宽频、北京网视等IPTV运营公司作为最早的试水者也已进入实际的商业运营阶段。面对中国IPTV在2005年的发展前景,电信运营商甚至喊出“2005年,网络电视发展年”的豪言壮语。
市场前景看好是毋庸置疑的,但就目前而言,将IPTV上升到规模化的产业高度,还是略显稚嫩。IPTV在中国的存在还只是作为一个热炒“概念”的存在,要想走下“概念”神坛,真正进入日常百姓生活,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IPTV还需过三关。
政策关:牌照迷局
所谓IPTV牌照,指的是广电总局向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相关机构颁发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根据国家广电总局2004年 7月份并于2004年10月1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39号令)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全国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按照此规定,《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无疑是等同于进入中国IPTV市场的通行证。而就目前国家广电总局网站上的公开信息显示,拿到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已达66家,但基本上都足传统广电系统的媒体单位,没有见到电信运营商的身影。而到今年4月17日,所有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都将到期,将换发新的许可证,到时广电总局是仍然“自私”地将所有的许可证都颁发给广电系统的中视网络、东方宽频等IPTV运营商,还是会“慷慨”地给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电信运营商送去它们期待已久的IPTV牌照,以及电信运营商将会获得开办何种业务的牌照(因为按照第39号令规定,广电总局的牌照是按照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三种业务类别核发的),成为影响中国IPTV未来发展的最大未知数。
其实中国IPTV牌照迷局的背后,是中国现行电信、广电管理体制所造成的政策壁垒以及由此所引发的电信、广电争夺IPTV主导地位的博弈。
中国的电信网和广电网是分立的,并且早在1999年的时候,由于传统电信运营商涉足广电业务,广电系统介入语音业务,为了加强管理,国家了75号文件,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电信管理部门也没有给广电网络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转机出现在2003年2月10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实施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15号令),首次明确了对视听节目的网络业务实行许可管理,即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必须持有《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一文件的颁布实施为电信和广电业务的相互渗透打开了缺口。而2004年10月开始施行的修订后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即第39号令)更足为电信拿到IPTV牌照带来希望。尽管如此,目前电信与广电业务交叉进入的政策仍然处于一种不明朗状态。
如何解决运营体制问题,也就是电信和广电两个部门如何实现利益分配和合理结算,同样足造成IPTV牌照迷局的重要原因。电信运营商对 IPTV的热情无疑足真正启动这个行业的发展引擎,但是电信运营商并不甘心只老老实实做一个网络通道提供商。2004年11月,中国电信集团互联网部与中兴、北京凯思、成都四方和上海思华就联合开发IPTV机顶盒软件项目进行了实质流,其意图则是通过机顶盒连接ADSL宽带,然后接入电视传输数字信号。中国电信选择以机顶盒连接宽带和电视应该是现阶段的一个突破性思路,但此路无疑足要与广电数字电视争夺客户。2005年1月18日,中国网通与娱乐大亨覃辉旗下星美传媒的友通数字媒体公司在昌平合作组建的网络电视内容制作基地揭牌。网通的门户网站“天天在线”将自身原有的内容研发、加工制作环节交由友通完成,友通则以自身现有的内容资源支持“天天在线”的商业运营。另外,“天天在线”与阳光文化联合打造的《说给女人听》也正式开播,走出了电信运营商自制节目的第一步。面对电信的一连串动作,在政策上保有优势的广电不能不顾虑自己的利益,从而也增加了相关政策的变数。
实际上,电信和广电的互渗互融可以说是打造成熟的 IPTV产业链的必然,广电运营商具有内容优势,电信运营商手中的牌则是交互技术和网络。广电网络的条块分割决定了广电运营商丰富的内容资源脱离了电信的IP网络,很难抓住IPTV的机会,但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没有内容,也将遭遇发展瓶颈,广电和电信的合作竞争才足IPTV产业走向健康发展的现实选择。
内容关:专业互动节目的匮乏
IPTV的发展,不仅需要在节目内容的量方面实现突破,更需要在节目内容的质上实现新的突破。如果没有海量的节目源供受众选择,点播就失去了实际意义。但凭借IPTV对传统媒体的包容性,传统的电视、电影及一些游戏视听资源等都能迅速移植到 IPTV中播放。所以,相对于节目内容的量,节目内容的质,即能否提供给受众丰富的适合IPTV传播特性的专业化互动节目,是提升IPTV整个产业水平的关键。
IPTV主要有三个突出的特性:第一是超强的互动性;第二是服务的个性化;第三足传播的分众特性。
IPTV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具有了较强的互动特征:IPTV的实质是改变受众被动地观看电视而主动地投身在电视节目之中。通过互联网,浏览者与网站之间、浏览者之间都可以进行实时交流互动,这完全突破了传统媒体的限制。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对“互动”的理解,似乎仅仅局限在视频点播上。其实,“互动”的内涵要丰富得多。对IPTV的互动性,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为视频节目的内容本身没有因为互动而受到影响,用户只能控制播放的时间及播放的进度;第二类为节目剧情在播放中受到互动影响,用户可以决定剧情的发展;第三类互动的形式是,受众不仅与节目互动,而且能够与网站及其他受众进行互动。
IPTV要发展,就必须积极探索后两种互动模式。比如,制作网络互动电视,剧情的发展由受众来选择和决定,受众认为剧情该怎样发展,节目就怎样制作。又如,受众在观看IPTV的时候,可以同网站或其他网民进行实时交流等等。只有通过这些创新, IPTV的互动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网络电视的经营也才能够进入一个新的层次。
同时,IPTV必须坚持“突出特色”与“分众传播”的经营理念,首先确立自己的目标受众群体,按年龄、地域、收入、职业等标准,确立自己的服务对象。然后有的放矢地提供给特定的受众群专业化的节目内容与个性化的服务方式,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而就目前各IPTV运营商提供给受众的节目方式来看,基本上还都是简单地将各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为开路电视频道制作的节目放到网上进行实时直播或观众点播。如中视网络主要开启了点播定制服务,即根据用户的习惯、喜好,把节目平台开发成电子节目单的形式,通过对央视15个频道所提供的节目进行集成、策划、包装,重新开办全新频道,实现业务增值和盈利。
专为IPTV播放打造的具有较强互动性专业节目的匮乏导致了IPTV节目内容与开路电视节目内容的高度同质化,其结果是消费者对IPTV的冷淡与放弃:既然消费者在IPTV上收看到的节目都能在开路电视频道上看到,他又何必每月花费几十元钱在 IPTV上定制节目呢?互动性、专业化与个性化服务这些作为IPTV核心竞争力的元素如果不能在节目内容中实现,用户数量就形不成规模,市场收益就无从谈起,而网络电视运营商在没有看到市场收益的情况下是不愿意过多投入的,这无疑会使IPTV的节目制作坠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技术关:宽带不宽
IPTV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数据传输的,由于视听资源在网络传输过程中所形成的数据包较大,随着用户数的增加,用于传输IPTV的宽带网络的带宽日益成为制约IPTV发展的瓶颈。
从理论上讲,网络带宽至少要达到500~700Kbps,IPTV的图像才较为流畅;带宽达到768Kbps就能收看到相当于DVD画质的效果;带宽达到2Mbps,画质就异常清晰了。而目前,我国宽带网络情况好坏不一,很多地方带宽严重不足,某些网络运营商能提供的实际带宽只有100~200Kbps,真可谓是“宽带不宽”。就算在宽带网建设比较早的北京,宽带用户的带宽多为512Kbps,到现在为止,北京也只发展了近2万多1Mbps的宽带用户。
宽带网络的改造需要巨额成本,依靠尚未从IPTV经营中寻找到具体盈利模式的网络运营商短期内完成网络改造无疑是天方夜谭,依靠国家投资则又有较长的周期。IPTV作为一种需要靠规模化来实现盈利的产业,其网络的完善也需要IPTV用户数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实现。按照国外的经验,当前我国处于IPTV用户数占宽带用户总数比例低于5%的初始渗透率阶段,这也是IPTV业务经受考验的阶段。而当这一比例达到5%~10%的阶段时,运营商就有必要对网络进一步优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可盈利的业务模式。在IPTV快速的发展期,即 IPTV用户数突破宽带用户总数的10%以上,在这个阶段的IPTVP已经有了成熟的产业链可以借鉴,处于大发展阶段。
IPTV业务网络是电信运营商占领家庭用户的关键
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运维优势是其他运营商无法相比和替代的,如何依托网络优势发挥IPTV新媒体的核心价值――可靠的内容传输质量和无限的内容资源,是IPTV业务发展的关键。换句话说,IPTV业务发展依托在于如何建立一个具备广泛业务能力潜力和传输优势的IPTV业务网络。如果放弃这个核心价值和优势,IPTV也将会失去其作为新媒体的竞争力。
具体来说,如果没有IPTV业务网络的支撑,IPTV软终端业务将会失去与现有Internet TV竞争的能力。理由很简单,目前互联网上已经出现了很多灰色的Internet TV门户网站,内容广泛,包含国内外付费电视频道、网络电台、灰色内容点播网站、甚至还包含视频博客等新型的服务。与这类小公司相比,电信在内容方面不仅成本更高,而且内容也不具备优势。这类Internet TV门户网站的最终用户主要是互联网用户,其中学生、网民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份额,他们的付费能力极其有限,付费意愿更是微乎其微。另外,大的电视媒体运营商也在自己的网站上提供了付费Internet TV服务,例如香港凤凰卫视、央视等。电信如果仅仅通过PC软终端,成为类似的Internet TV门户网站,那么自身的价值和收益都很难体现。由此可以看出,电信通过PC软终端拓展IPTV业务的方式,虽然可以增加宽带用户的忠诚度,但是对于电信IPTV业务的推动作用非常有限。
IPTV业务让电信宽带网络业务从PC用户扩展到普通家庭用户,IPTV业务作为电信网络增值的重要推动力,是电信打破接入通道服务商、占领宽带业务产业链的上游地位和战略地位的关键契机。所以,如何让IPTV业务网络占据IPTV新媒体的核心地位是电信运营商首先需要考虑的战略关键问题。IPTV业务网络是电信运营商占领家庭用户和家庭网络的桥头堡,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挖掘差异性的IPTV业务内容
广电是国家的宣传喉舌,数字电视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得到了政府、金融等多方面的支持。因此数字电视与IPTV只能相互补充,短期内不存在IPTV替代数字电视的可能性。作为与数字电视不同的新媒体,IPTV本身就是数字电视的高级形式,如何发挥IPTV的优势,是IPTV发展的重要保障。IPTV新媒体价值发挥得越多,数字电视产生的阻力就会越小,传统的内容运营商就越会支持IPTV产业的发展。
IPTV业务内容相比数字电视内容一定要具备差异性,互联网内容、传统媒体内容、个人内容、企业内容都是IPTV业务网路可以承载的在线内容。挖掘出差异性的IPTV业务内容不仅可以迅速增加IPTV业务的吸引力,而且也给电信运营商参与IPTV内容的运营带来机会和广泛的盈利空间。
[关键词] 虚拟财产 网络 债权说
一、网络虚拟财产概况
中国的网络游戏始于1995年。2007年度中国游戏产业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105.7亿元人民币,比2006年增长61.5%。预计2012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将达到262.3亿元人民币。随着网络游戏的不断发展和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的推动,网络虚拟财产的形式也发生了诸多的变化,从最初的网络虚拟游戏中的账号、密码等原始形式,发展出了虚拟货币、虚拟武器等新型的虚拟财产。网络虚拟财产一般是指网络游戏玩家通过网络游戏积累或直接向网络游戏运营商购买的网络游戏币、游戏装备等虚拟的财产。它的特征一般包括虚拟性,价值性,技术限制性,合法性,期限性等。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目前学术界的主要学说可以归结为六种观点:否定说, 物权说, 债权说, 知识产权说,无形财产说,新型权利说
1.否定说
也被称作虚无学说,这是目前在理论界被普遍否定的论点。支持者是游戏运营商和法律界的某些人士,他们在源头上否认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性,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不能认定为财产。对外经贸大学的梅夏英博士曾经有过这样的论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产的内容已经发生膨胀,享有财产的手段也更加丰富。要从行为的角度理解财产,即你有权利做什么,有权利获得什么,而且这种行为最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从这个角度讲财产已扩大为一种权益。在丰富多彩的现代社会,还把财产局限于实物的观点是错误的”。笔者认为这种全盘否定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2.物权说
这种观点认为虚拟财产本质上就是二进制的数据组合,是一种电磁记录,与其他无形的我们可以在技术上加以控制的“电”、“气”、“热”、“电子”等一同应被视为广义上的物,由于它是游戏网络用户付出时间、金钱等对价而取得具有价值性,并且玩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之进行处分,因此可以当然地成为物权的客体。,物权说源自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该两个司法区域将虚拟财产认定为物。
3.债权说
该学说主要是基于网络运营商和玩家之间的关系来考查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的。网络运营商和玩家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网络虚拟财产也是以这一服务合同存在为前提的,且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服务合同是网络虚拟财产存在的前提,“虚拟财产的重点不在于虚拟物品本身,而在于它所反映的服务合同关系。虚拟财产权利就是玩家可以享有由服务商所提供的特定的服务内容的权利”。在这一合同关系下,虚拟财产是网络运营商提供服务内容的一部分,也是网络运营商提供服务的一种手段和载体。网络运营商通过让渡虚拟财产的部分权能来为玩家提供服务,所以玩家对虚拟财产享有权利的实质是一种通过合同确立的债权。
4.知识产权说
该观点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该归属于知识产权,网络虚拟财产的创造过程符合知识产权的要求。玩家在进行游戏的行为是玩家智力性劳动的投入,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产生一种智利成果,属于精神产品。并且每一个玩家在游戏过程中都建造了自己独特的人物,因此虚拟财产就具备了创造性,符合知识产权的要求。
5.无形财产说
认为虚拟财产应作为无形财产来进行保护,该说主要来源于我国的“李宏晨诉北极冰科技公司”一案的判决,,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此案的做出如下:“原告在网络中丢失的虚拟设备为无形财产,具有价值含量,被告在游戏中恢复原告丢失的虚拟装备;同时赔偿原告的其他损失”。 该判决将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为无形财产。
6.新型财产权说
该观点认为虚拟财产与以往任何一种财产都有区别,将其归为任何一种传统的财产都是有缺陷的。因此主张应当在立法上承认虚拟财产权,将其与物权、债权并列,成为一种独立的新型的财产权。
三、笔者的观点
笔者认为,网络游戏是一种服务性商品,游戏服务商和玩家之间的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网络虚拟财产产生的前提基础就是这一服务合同关系,网络游戏的运营商对网络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他通过与玩家的服务合同让渡了其中的部分权能;而对玩家而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实质上是一种通过服务合同确立的债权。“将虚拟财产关系认定为债的关系,虚拟财产仅是玩家得以请求服务商为其提供特定的服务内容的证据,这一债的关系根源于玩家与服务商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虚拟财产的重点不在于虚拟物品本身,而在于它所反映的服务合同关系。虚拟财产权利就是玩家可以享有由服务商所提供的特定的服务内容的权利。”
1.玩家与网络游戏运营商之间的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债权的一种
要弄清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我们首先要明白网络虚拟财产的根源,在这种根源中来分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玩家与网络游戏运营商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正是其根源所在。网络游戏在我国能够迅速的发展起来,是因为有广阔的市场,网络游戏行业属于娱乐行业,网络运营商是在为玩家提供游戏和与其相关的服务的, 网络运营商通过技术人员的创造,为玩家提供一个虚拟的网络游戏空间,并且为玩家提供各种人物和装备,并且为玩家设置了一些在其中的游戏规则。网络游戏运营商通过上述行为而从中收取服务费用,获取利润。玩家通过在网上下载客户终端注册账号购买点卡接受运营商的相关服务条款,从而与网络游戏运营商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在服务合同中,合同一方的服务提供者其有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的义务,并享有请求对方支付相应对价的权利;而合同的另一方作为服务的接受者,对方的权利则为自己的义务,对方的义务则为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服务的接受者享有接受服务的权利和支付与其相对应的代价的义务。通过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界定我们就明确了在实践中发生纠纷的救济途径了。提供服务是网络运营商的义务,那么网络运营商就有义务保障其提供服务的安全与稳定,如果玩家在游戏过程中,武器装备等被盗窃、复制,对于运营商来说就是一种违约,应该承当给玩家带来的相应损失。
2.网络游戏运营商商享有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
我们在物权说中看到,这种学说将网络虚拟财产定义为“电磁记录”,然而持这种观点的人却忘记了“电磁记录”的来源。网络游戏运营商在提供之前已经制造出了整套完整的网络游戏程序,该程序在计算机运行的环境下就是二进制的数据组合,就是一种“电磁纪录”。所以说笔者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者应该是网络游戏运营商,即网络游戏运营商对网络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第一,网络游戏运营商创建了这些虚拟财产,并且如果玩家欠费或者注销账号,运营商则收回这些虚拟财产;第二,在游戏运营过程中,运营商可以通过修改数据等方式对网络游戏进行升级,变更这些虚拟财产的数量和属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期限性,即当游戏运行不能给运营商带来足够多的收益时运营商则会关闭整个服务器,虚拟财产也就随之消灭,这就是运营商对网络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的第三个表现。
3.玩家对网络虚拟财产享有部分权能
所有权是一种对世的权利,即这种权利的效力可以对抗一切除权利人以外的人,义务人负有有不得侵害、干涉其权利的消极义务。然而在网络游戏的服务中运营商正是通过让渡其对虚拟财产的部分权能作为他们提供的服务的内容的。玩家在成功地申请账号之后,游戏程序会自动分配给其一些装备,这样便转移了虚拟财产的占有,在随后的游戏中玩家也会占有一些装备,这样虚拟财产的部分占有权便转移给了玩家。随着占有权的转移,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便可以使用这些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财产有的可以增强游戏中人物的攻击力,有的则会给人物带来更多的游戏金币,这样便给玩家带来了某中意义上的收益。在实践中玩家是可以自由买卖这些虚拟装备的,还可以买卖游戏账号的,这就说明运营商也让渡了部分的处分权,而且这种让渡使网络游戏产业变得更为活跃了。
4.玩家享有债权,网络虚拟财产是其享有的债权凭证
玩家在成功申请账号之后,便与网络游戏运营商订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合同关系是债权的一种,因此玩家享有的是债权,即可以请求运营商提供相应服务的债权。那么网络虚拟财产在这个服务合同中的作用又是什么呢?我们可以通过时间中的某一特定虚拟财产来说明这一问题。比如某件装备可以为游戏中的人物增加若干点的攻击力,我们可以想像,并不是人物穿上了这种装备便具有了这样的属性,所谓的攻击力的增强实际上是由网络运营商通过网络游戏的程序来完成的,正是玩家有了某一装备,运营商才有义务为玩家在游戏中的人物配备相应的技能。因此笔者认为,虚拟财产是玩家享有债权的凭证,是玩家通过付出一定的对价才获取的凭证,并用次凭证来要求运营商为其提供相应服务的。
参考文献:
传统电信业务利润急剧下降,电信运营商正在从多方面寻求收入的来源,发展IPTV和移动电视,通过宽带或与广播电视服务提供商合作提供电视类业务正是方兴未艾的热点。
产业链从封闭走向开放
随着数据业务的发展,电信业务逐渐由传统的封闭业务体系向产业链开放的业务体系发展。目前,独立的内容提供商(CP)和业务提供商(SP)在产业链中的出现已经成为许多具体业务开展的需要,此时,典型的产业链模式为: CP=> SP< =>业务平台< =>网络< =>终端,而现实中的产业链模式可以通过该模式变化得到,如下表所示。
图1所示的IPTV业务产业链中,主要角色包括内容提供商/业务提供商(CP/SP)、业务运营商、网络运营商和终端用户。业务运营商具有IPTV业务运营资质,通过业务运营平台保证业务的提供和管理运营,起着业务主导的作用;内容提供商为业务运营商提供内容,业务提供商向业务运营商提供增值业务,使得业务中的内容和种类丰富多彩以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内容提供商和业务提供商一般能根据用户的使用情况获取收入分成; 网络运营商通过提供基础网络和接入网络服务保证业务的传送和质量; 终端用户通过使用终端设备选择和使用业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电信运营商在IPTV产业链中居于主导地位,但与广电部门的关系仍然需要理顺,才能真正在IP网络上发展好视频类业务。图2示意了电信运营商在IPTV中的位置。
电信运营商发展IPTV的原因
由于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在TV类业务发展中各持己见,从外表上看,似乎电信运营商发展TV类业务是要侵蚀广电部门已有的电视业务市场。然而,这是一个误解,事实上,通过在IP网上提供电视业务本身并不能给电信运营商带来利润。首先,由于在中国有线电视的资费很低,IP上的TV业务本身也不可能获得可观的定价;其次,尽管交互式电视、高清电视、移动电视对用户有较大的吸引力,但短期而言,电视业务的收入远远不能抵消它对网络资源的占用。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电信运营商愿意花大力气发展TV类业务呢?以下四点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
■ 拉动宽带需求:目前宽带业务依靠个人电脑PC发展,但PC普及率很低,如果能通过(机顶盒+电视)发展,则电视庞大的用户量将大大增加使用宽带的用户数。
■ 提供内容消费、拓展增值业务,提高宽带ARPU值:在电视业务的基础上,电信运营商将通过(机顶盒+电视)发展内容消费和宽带增值业务,真正实现宽带用户从量到质的飞跃。
■ 通过Voice+Data+Video增加用户的忠诚度:已有的研究显示,Triple Play(三重播放)将大大增加电信业务对用户的吸引力,增加对用户的粘着度。
■ 促进电信运营商向服务提供商、信息提供商转型: 电信运营商通过发展宽带TV和宽带增值业务,真正实现从传统电信运营商向服务提供商、信息提供商的转型。
三大策略
■ 内容管理运营策略
内容管理运营是目前广电部门把握TV类业务最有力的理由。事实上,广电部门在音视频内容制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内容审核方面也已经建立了自己的运作体系,在音视频内容监管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电信运营商需要在承认广电部门内容审核权基础上与内容运营商建立合作关系。
在实际合作中,以下两种方式是主要的:
内容运营商和业务运营商建立信任关系,内容审核作为相对独立的功能存在。
在该模式下,内容审核在内容提交到业务运营平台前完成,同时,面向业务运营平台的内容提供者只能是具有内容运营牌照的企业。当然,电信运营商也可以根据内容运营商的要求,建立专门的内容审核系统,CP提交的内容通过了内容运营商的审核后才能进入后续流程。
内容运营商和业务运营商互不信任。
在该模式下,内容运营商和业务运营商各自建立自己的业务平台,接口、交互流程和收入模式通过协商解决。
电信运营商在内容管理运营方面可以考虑如下策略:
电信运营商和内容运营商可能在初期无法直接建立信任关系,但一定要在合作的过程中推动与内容运营商之间的信任关系,这样才能减少重复工作,节省运维总成本。
电信运营商在发展电视类业务时,需要在业务功能方面进一步细化,最终通过谈判与内容运营商在权、责、利方面达成一致。
电信运营商可以以终端的管理维护和业务QoS端到端保证为筹码,争取在谈判中处于更主动的地位。
在手机广播电视和CATV+宽带IP模式中,由于广播网络一般不会由电信运营商建设和运营,内容具有直接审核发送的需要,可以让电视业务和宽带业务有所分离,将直播电视等业务放开给广电发展,并通过反向通道给广电部门做好业务支撑。
■ 业务和网络运营策略
业务运营和网络运营是电信运营商核心竞争力所在,需要电信运营商通过自己的能力建设牢牢把握,可以考虑如下策略:
业务运营是整个产业链中的关键,是电信运营商必争的环节,运营商需要通过在业务引擎和业务管理方面的技术能力,保持自身的优势和主导权。
通过业务运营平台和终端的紧耦合,构建安全、灵活、有质量保证的业务环境,取得业务运营的主导权。
通过与网络运营的紧密结合,保障业务的质量,降低整体运维成本。
数字家庭产业集结家电、IT设备、广电、网络运营等多个环节,也因此带来主导权多方竞争的局面。“数字家庭发展的瓶颈是缺乏电信运营商的深度介入,如果能够让运营商成为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将会极大地促进数字家庭的普及”。In-Stat中国电信分析师谭颖娜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数字家庭的发展之路。
国外经验值得借鉴
在数字家庭已经比较普及的韩国,同样经历过与我国相似的阶段。韩国信息产业振兴院北京代表处所长卢载天认为,尽快整合产业链、确立主导权是有必要的,可以有效降低内耗,促使其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目前,国际上在这一领域走在前面的国家的家庭网络模型中,起主导作用的大都是电信运营商,以其所构筑的网络平台搭载各种增值业务,并针对家庭差异进行细分,做到个性化服务。其中,英国电信采用的切入方式是家庭网关,各种型号的家庭网关可为用户提供有线/无线上网、Modem、防火墙、家长控制等功能;并在网关上以套餐的形式提供给用户。
法国电信模式的核心是“Livebox”,其在家庭网络上提供的服务包括家庭监控、PLC转换插座、VoIP的蓝牙电话等。为满足不同家庭用户的需求,其也以“套餐形式”针对例如无子女的老年家庭和多子女的家庭等推出了不同的套餐。
意大利电信制定的“SinglePlay―DoublePlay―TriplePlay―MultiplePlay”战略,目前已进入TriplePlay阶段,可提供一根ADSL捆绑5个固网号码、无线上网、IPTV、VoIP、FMC等业务,可支持无绳电话与手机互通等。
固网运营商态度积极
面对固话业务势微,多媒体、数据业务兴起的情境,固网运营商对“数字家庭”的主导欲望也表现得十分迫切。
例如在中国电信“我的E家”服务中,中国电信的第二代无线Modem设备就已经是最简单的家庭网关,它已实现丰富的外部接口,可支持多种内网,可调整和操作多种终端设备,并支持多PPPoE机制和少量VLAN,基本起到了家庭网关外部接入和各种家庭服务的平台的作用。
中国网通则凭借宽带优势推出了CNCMAX网络平台,旨在为个人及家庭客户量身订制集带宽接入、内容整合、应用服务等一体的服务,目前已经包括直播、影视、健康、商务等内容。
在近期e家佳和闪联的发展活动中,也更多地出现了电信运营商的身影:闪联品牌推广经理张德谦曾表示,“闪联也跟众多的海外运营商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包括欧美国家的一些电信运营商以及日本的NTT-雅虎BB、韩国的SK等。运营商在推进数字家庭方面所起的作用意义深远”。目前,电信和网通都是闪联标准工作组的核心会员和推广会员;e家佳也表示“运营商既是e家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e家佳的良好合作伙伴”。
对此,中国网通集团研究院的温锋认为,“固网运营商主导数字家庭产业链的优势在于网络接入、终端成本控制和业务发展,其在家庭网关、接入控制、网络质量安全、远程管理及开发新服务内容等领域都更有经验;另外,其与政府有良好且默契的合作关系,并能在产品、标准、设备选用等方面做到相对中立,掌握主动权”。
设备厂商攻城掠地
为运营商和家庭用户提供网络解决方案的电信设备商,也早已潜心于这一领域。华为的EchoLife数字家庭解决方案以家庭网关为核心,包括了IP机顶盒、(BIT)宽带信息终端、Wi-Fi手机、可视电话等宽带网络终端设备,涵盖家庭控制信息中心、丰富的网络接口、家庭内部网互联接口、支持多种接入认证手段,能够完成认证的汇聚功能、路由功能、网关设备自维护功能、防火墙等,已经实现了家庭网络通信、娱乐、管理、办公等功能。
而中兴的DHOME系列产品及数字家庭解决方案,也已经开启数字家庭的入口,其家庭网络解决方案涵盖家庭通信、信息、娱乐、监控、网络管理等,并能向用户提供系列化固网终端产品,包括家庭网关、与之配套的适配设备、用户终端、终端综合管理系统等,从而形成以家庭网关为核心的家庭网络。
陈金桥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
目前运营商比较有优势,电信网络运营商的宽带接入,它的角色可能不仅仅是接入提供商,应该包括对终端的互通,对内容的制作集成,对服务的保障,信息资源的分享,还有渠道供应,并且作为扮演全面的家庭网络建设的运营者,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温锋中国网通集团研究院
欧洲比较成功的电信运营商在发展家庭网络业务方面有一些特征,首先有明确的企业定位和可持续发展的宽带战略,对用户需求信息能够细致地进行分析,并且能够持续地挖掘。能够提供贴近用户需求不断扩展的业务组合,强调业务和终端的创新,有明确的产品定位,多样的业务套餐和收费模式,也有切合业务思路的品牌特征。
安徽电视台也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媒体发展新方向。组织专人进行专题调研,认真研究全国网络电视发展态势,理清安徽网络电视发展思路,积极抢占网络宣传新阵地,创新电视媒体发展的现代模式。安徽电视台台台长赵红梅表示:安徽网络电视台的开播将是新媒体产业拓展的战略思路。
2010年4月6日,安徽网络电视台正式上线,本刊特在安徽网络电视台开播之际,专访了负责人李豹,请他为读者解读安徽网络电视台的发展思路。
定位与目标
《广告主》:安徽网络电视台是如何定位的?
李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视听互动为手段、以新闻为核心、以影视娱乐为特色,融网络特征和电视特色为一体的多终端、立体化的传播平台,是依托安徽电视台传统媒体延伸的视频新媒体。
《广告主》:安徽网络电视台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李豹: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路子,加强网络技术研发和人才队伍建设,以视频为核心,台网联动,整合安徽电视台和其他机构的优质节目资源,不断丰富节目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打造多平台、多终端、信息量大、影响力强、覆盖全球的综合视频门户网站,把安徽网络电视台建设成为安徽最权威、中国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电视播出机构。
频道设置
《广告主》:安徽网络电视台的内容是如何架构的?
李豹:安徽网络电视台计划陆续开设首页及新闻、综艺、电视剧、播客、直播、动漫等6个频道。 首页会对各个专业频道予以聚合、导航和关联;对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件等及受网民关注和制作的热播视频进行重点推荐和推广。首页划分为三大区域,即功能服务区、品牌推广区、内容推荐区。
新闻频道力求建市一个新闻信息共享平台,以即时丰富的新闻资讯为主要内容,切分7档新闻栏目内容,及时准确传播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动态新闻和国内外大事要事。安徽网络电视台将白采自办一档反映民生新闻的《网络联播》新闻栏目,联合全国省级台民生新闻联合体,垄断全国省级台民生新闻版权资源,形成安徽网络电视台的民生新闻优势。将设置《热点视频》、《时事新闻》、《社会新闻》、《娱乐新闻》、《新闻专题》、《新闻名栏》等栏目。
综艺频道将集纳安徽电视台综艺资源,结合传统电视媒体的内容优势和互联网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为用户提供精品综艺视频互动体验服务。安徽网络电视台全面放大原来《剧星》电子杂志节目产品,力争形成全国品牌节目;实施网动,将综艺频道《快乐无敌大PK》等栏目改成网络版,丰富网络电视台节目。
电视剧频道所刊播剧目均拥有国家广电总局的批文,应用动态码流等技术手段,打造电视剧集的分类点播。安徽电视台已确定母体购买电视剧一律附加网络版权,同时盘活现有片库音像,技术处理,精细编辑,丰富电视剧频道节目内容。首批刊播20部网络关注度高的国产剧、台剧、韩剧,约500集的电视剧网络正版播放。安徽网络电视台还将陆续购买电视收视率高、网络关注度高的电视剧,尤其是安徽电视台卫星频道《第一剧场》、《独播剧场》播出电视剧的网络版权。
直播频道将成为安徽网络电视台旗下的电视节目在线观看平台,提供安徽电视台8套节目的网络实时观看,并提供配套的节目预告服务,为网友打造自由便捷的网络“电视新看法”。
播客频道是安徽网络电视台旗下的视频分享与互动平台,鼓励网友创作、编辑和分享健康优质的网络视频。与互动社区相结合,不仅让网友轻松获取“互动式网络电视”体验的乐趣,还是网友之间分享、沟通和交流的视频网络家同。
未来,安徽网络电视台将成为安徽电视台的各档综艺节目、大型活动提供网络参与平台,大大提高了参与的便利性,为栏目、活动征集选手提供了新的渠道(如:安徽电视台综艺频道“当红不让”网络赛区)。
安徽网络电视台以“参与式电视体验”为产品理念,深度挖掘安徽电视台母体资源,在对传统电视节目资源再生产、再加工以及碎片化处理的同时,着力打造网络原创品牌节目,鼓励网友原创和分享。安徽网络电视台将充分发挥电视平台和网络平台的双平台的优势,力争把安徽网络电视台建成安徽省规模最大的以网络视频为核心的多媒体数据库、规模最大的网络视频正版传播机构。
动漫频道争取抓住动漫市场发展的良好时机,挖掘动漫产品的发展潜力,利用我省动漫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动漫品牌。目前已与省内知名动漫基地及省外厦门动漫产业同知名企业洽谈,联合推出动漫频道。
运营思路
《广告主》:安徽网络电视台在运营上会有哪些新做法?
李豹:本着“扩大视野,超常发展,创新突破,重点突出”原则,坚持体制创新,积极与市场接轨,走市场化之路,从新媒体产业的属性上办好网络电视台。
安徽网络电视台运营模式有如下几点:
广告运营:借助广告中心的强大广告客户资源,实现广告资源的最大化整合,与优秀网站尝试进行网络广告的运营合作项目,与优酷网签订联合开发网络广告运营合作项目,推动新兴媒体之间开展广告合作。
版权运营:已经确定专人,全面整合安徽电视台母体的网络视频版权资源,与国内有影响的综合门户网站或视颓网站联系,积极寻求版权合作,同时,围绕安徽卫视大剧独播资源,推出网络首播或独播剧,网络电视台与安徽卫视相互呼应,配合宣传,做好片库与版权业务的置换销售,打好版权牌,实现台网联动,发挥母体资源的作用。
手机电视运营:通过技术手段,使终端手机用户在手机上可以点播我们提供的优质视频,逐步推出安徽网络电视台的手机电视平台、IPTV平台及移动电视,并做好迎接“三网融合”的内容集成与储备,建立三网融合的跨媒体终端构架,积极抢占三网融合的制高点。暂定5月份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推出手机电视。
【关键词】新媒体 网络电视台 三屏融合
目前网络新媒体相关技术已日趋成熟和丰富,给用户带来电视点播、电视时移和电视回看等更符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收看习惯的新体验,变被动收看为自主收看,带来的“三屏融合”、“台网联动”等新的业务模式,无疑将对传统电视业务形成巨大而冲击。在此背景下,网络电视台作为新兴产业,将是在三网融合中提高电视台自身竞争力,拓展市场,获得利润的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其重要性和巨大的效益越发显著。
1 系统总体设计
我市网络广播电视台是一个构筑在互联网络之上的全业务内容运营平台系统,节目通过分发网络向不同地域、不同终端上的用户提供双向的、互动的、交互的内容服务和体验,并最终实现内容的跨平台无缝融合。
1.1 系统构架设计
1.1.1 内容服务平台
内容服务平台对内容进行统一管理下的汇聚、生产与管理,为业务运营中心提供基础内容支持。内容中心包含有这些主要功能:信号收录、内容汇聚、内容生产、内容管理、内容推送。
1.1.2运营平台
运营服务平台直接为用户提供各种内容服务业务,完成内容的运营任务。主要包含这些功能:内容组织管理、用户管理、视频数据库、社区管理、统计管理、门户服务、流媒体服务、广告管理等。
1.1.3传输分发网络
传输分发网络采用“中心―边缘”的存储与服务分布管理。实现跨运营商,跨地域的内容传输.经过传输分发网络,内容被中心节点分发到遍布各地的边缘节点,使得各地用户能够经过最短的物理链路取得内容,从而大幅提升访问效率.并且由于传输分发网络使用网络分布式的结构分散服务压力,使得核心服务的出口带宽和负载大大降低,而抗压能力大幅提升,从而获得更高的服务/成本比。
1.1.4终端
各种提高用户黏度的业务将通过终端来展现。包括手机、电脑、电视三屏之间的互动与分享。
1.2 业务流程
与传统的电视媒体相比,面向我市网络广播电视台应用的网络系统在节目生产、业务流程管理、资源管理形式、节目形态等方面都做出了大量改变,业务走向不在局限于传统的节目“采、编、播、管、存”流程,而是按新媒体实际业务需求分为“内容制作、运营、分发传输、终端呈现”共4个主要功能环节。在这几个主要环节之下,还可以细分出内容制作、内容安全、内容搜索、内容存储、内容共享、平台管理、内容传输、网络安全等多个子项。
1.3 功能设计
我市网络广播电视台是基于Internet面向公众用户的视频系统,它将来自多方的信息进行整合加工并通过网络分发,对各种终端用户分发,它的功能模块不同于传统信息类应用,它不仅关注自身信息的,满足不同终端视频格式需求,同时更注重三屏融合的展现与交互,提供基于个性化、订阅式、主动推送式的即时服务功能,打破用户的终端局限,使得信息服务无处不在。
1.4 业务实现
三屏融合是技术和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广电行业也已经进入了以强调参与和互动为主题的时代,面向三屏融合的新媒体技术与多年来传统的单向广播式媒体不同,其核心是聚合不同信息源和互动体验,它的发展将带来传媒服务体系的全面革新,进而更好地满足用户的强交互与业务多样性需求。
手机、电视和计算机,是用户处于不同状态时的入网终端,随着我市网络广播电视台的建设,三屏融合也将实现,打破以往这些设备之间的界限。
“三屏合一”将在PC、电视机和手机“三屏”之间,通过不同的运营商网络连接,形成视听内容的传递和互补。三类终端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资源,以用户为核心,在三屏之间形成良好的视频资讯传递互补和服务统一,从而推动基于“三屏”的我市网络广播电视台内容价值的提升。
2 系统总体架构
我市网络广播电视台技术平台从系统架构上可由内容服务平台、运营平台、传输分发平台、台客户端平台四大部分组成。
(1)内容服务平台主要负责我市网络广播电视台音视频内容的汇聚、拆条加工、媒资管理、转码推送功能,它主要负责网络电视台的内容支撑应用。
(2)运营平台主要负责我市网络广播电视台前端以及后台管理。前端主要包括WEB、客户端,后台管理包括CMS内容管理、广告管理、用户管理、社区管理、统一认证、数据分析、用户检索、虚拟直播等功能。
(3)客户端平台是主要是开发手机、PC、平板电脑上的客户端软件及其后台支撑系统,实现多屏展现功能。
(4)传输分发平台,通过P2P、直播时移、动态带宽自适应、大并发及突发峰值的耐受机制等流媒体技术,为我市网络广播电视台用户提供高响应,低延迟、类广播级效果的用户体验。
3 系统工作流程
如图1所示,网络电视台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充分考虑高性价比的建设方案,以降低运营模式探索成本,这不但符合网络台的现阶段利益,并且确保三网融合大背景下,与时俱进,及时把握这次新媒体大发展的良好契机,建设我市网络电视成战略转型,继续以我市互联网主流代言人的身份,利用网络跨地域特征面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宣传“我市”,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和经济的进一步繁荣。
关键词:网络电视;现状;前景
网络电视属于数字电视的范畴,是互联网发展至今的一个成功衍生品,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发展,网络电视已逐步成为电视产业的一个发展趋势。在国外,网络电视的发展已经十分成熟,由最初的企业推动到运营商参与,如今IT巨头们也在进军网络电视。在我国,网络电视的发展势头也很高,但整体还处在一个不断探索与推进的过程中。
网络电视,也就是IPTV(Internet Protocol TV),是通过宽带互联网(如电信、网通的ADSL网络),以家用电视机(需配备机顶盒)或电脑为显示终端,来传输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广播等在内的众多媒体内容。网络电视还可以为用户提供视频点播、直播、录播、游戏等服务。网络电视是互联网发展时代下与广播电视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未来电视媒体发展的方向。它一方面改变了传统电视的收看模式,另一方面也改变了互联网免费提供内容的模式,给用户带来了新的电视节目收看方式和更丰富的媒体内容资源。
一、我国网络电视的现状
(1)网络电视受众分析
我国的网络电视发展飞速,网络电视用户从2000年的1万用户左右增长到2015年的5000万户以上量级。2015年中国电信网络电视用户量达到4000万左右,联通网络电视用户达到1124万。中国移动虽然目前没有网络电视传输牌照,但获得资质也只是时间问题,并且移动本身拥有规模庞大的用户群体,也有利于未来网络电视业务的捆绑与推广。除了这些网络运营商,一些IT巨头、媒体集团、电视台等也纷纷进军网络电视。未来网络电视的用户规模以亿级为单位不在话下。
如此大量的用户内,用户群体趋向于年轻态,18岁至35岁的人数占据80%左右。年轻受众对于网络电视的接受程度和兴趣要远远高于年长的受众。这与网络用户群体的分布势态是十分接近的。
(2)网络电视内容构成
从节目内容形式上看,主要分为电影、电视剧、综艺、新闻、教育、生活、网络直播、网友自拍DV、广播等。从开办频道上看,主要分为直播和点播。从节目来源上看,主要有三大类:转播电视台或电台内容、网站自办频道和网络视频平台。
大多数网络电视的频道设置数量均在20-80个左右,节目登录口有的甚至高达1000多个频道分类和栏目设置从目标人群的角度进行合理设计,重点突出娱影视和娱乐板块。
(3)网络电视发展特点
我国早期网络电视主要面向的是电脑客户端,如早期起步的PPS、PPTV这两家运营商。到2010年,央视国际、上海文广和杭州华数传媒三家国字号传媒巨头获得首批互联网电视牌照后,以电视为终端和以电脑为终端的网络电视迎来了更加突飞猛进的新发展。
传媒集团与网络运营商合作开展网络电视业务,网络运营商的拥有广大用户群,传媒集团提供丰富的媒体自愿,双方明确分工、通过共享优质资源来实现优势互补,使网络电视用户群由高中端用户逐渐走向低端用户,网络电视向更大的范围发展。
各类电视台也大力推出网络电视台,如“中央网络电视”,依托电视台海量的节目资源和诸多品牌栏目,逐走走出传统有限电视的限制圈。随着央视级、国家级网络电视台的布局完成,有实力的地方广电集团、各级电视台也开始加入涉水行列,各级广电所属的网络电视台队伍逐步壮大。
此外,大量民营视频网站经过几年的拼杀,优胜劣汰,成功发展起来的视频网站逐步上市挂牌,做大做广,将自身的网络电视行业越办越红火,内容越来越丰富和新颖。如优酷、土豆已逐渐发展到类似与视频门户,在业务、应用、品牌影响力、流量上颇具实力。另有,如乐视网,主要通过与牌照商CNTV合作的方式,将通过牌照商监管的内容置入自有品牌终端产品来实现,以较低的终端产品价格,来赢取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4)网络电视发展困境
现阶段,我国网络电视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就是版权问题。网络电视为了吸引大量的受众,提供了大量没有版权限制的电影或电视剧,或者分享了很多盗版电影和电视剧。然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催发了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风波,版权问题变得越来月重要。这也就出现了,不少网络电视平台因视频源版权问题导致突然停止运营的情况。
再有,就是我国网络电视在内容上是缺乏创新的,缺少原创内容,尤其是各地光电旗下的网络电视台,基本上是以播放电视频道内容为主。目前很多网络电视平台存储的节目资源都比较少,很难满足用户个性化的收视需求。
此外,网络电视发展起步晚,相关新媒体政策、法规不完善,容易导致行业监管出现一刀切现象。受我国传统电视产业环境的特殊影响,用户无付费基础,尤其是很多中老年用户,他们对网络电视消费本身有排斥与不理解心理。这都是制约网络电视进一步发展的问题。
二、我国网络电视发展前景探究
我国网络电视仍算是起步初期,但是它发展快速,已经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其下一步发展趋势已经日渐清晰,所有网络电视参与者都应该各尽其能,克服一切困难,将我国网络电视产业推进一个新时期。
网络电视的发展要在内容、运营方式、服务质量、多元业务等方面做改进和提升。
借鉴国外网络电视的成功推行经验,网络电视内容丰富和多样性是取得成功的前提。首先,要能够盘活各个广播电视媒体的节目资源,择优播放。其次,要针对网络电视的特性,推出一些互动环节,增加用户的参与度。第三,可以适时的转播电视台的优质节目,与传统电视媒体进行合理的衔接。
在运营方面争取做到多方面合作,丰富频道种类,加强与企业间的紧密合作及优势互补,以此来占领市场和提升品牌。开展多元化的节目业务,如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项目,改变电视节目只能被动接受的定义,增强其点播、回看、反馈信息、互动体验等能动性的操作,实现网络电视业务多元化相互融合渗透。
加速网络建设,增加高清、超清等视频源的传输,做好流媒体业务的及时流畅、无间断,提高视频服务质量。
一、我国P2P流媒体网络电视的发展概况
(一)行业发展现状
通过基于P2P技术应用的P2P流媒体网络电视,网民可以在互联网上非常便捷地收看电视直播节目(如新闻事件、体育比赛、大型活动)、影视剧、综艺节目,并且具有同时在线人数越多,网络电视越流畅,收看效果越好的特点,这为P2P 技术的应用打开了一个新的商业模式。
1.技术发展现状
P2P 流媒体从2004 年在国内出现,到2005 年真正开始商业运营,处于一个市场起步阶段。到了2006 年,中国以PPLive、PPStream 为代表的P2P 流媒体平台有了长足发展,技术应用也较为成熟,用户规模和收入规模实现了同步增大,功能方面实现了直播、轮播和点播,同时内容上也拥有了一定数目的电视台整频道播放和其他视听节目。
2.政策法规现状
随着信产部和广电总局联合颁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在行业内的实施,随着行业和内容提供商对视听节目的版权日益关注,诸如网络视听节目许可、内容版权购买等等,将成为P2P流媒体网络电视不可回避的政策性问题。
3.资本运营现状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P2P流媒体网络电视平台运营商还停留在客户端的开发和运营,尚处于“烧钱”阶段。UUsee、PPlive、PPstream等极少数几家通过自身平台拓展,通过如“客户终端+门户网站+视频搜索+规范版权+Web2.0+线下活动”等整合,逐渐赢得了国际、国内资本的青睐。
(二)产业链已形成
P2P流媒体网络电视产业链现状:
1.技术基本成熟,但内容版权将是未来发展的障碍,同时用户体验有待进一步完善;
2.直播频道来自境内外信号源,弥补了传统电视收视区域和频道的限制,但正因如此,内容监管将会带来一定壁垒。
从产业链来看,P2P流媒体网络电视运营模式覆盖内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广告主/、平台运营商、分销渠道、电信运营商、终端用户、网络视听节目监管部门等。
P2P流媒体网络电视产业链图示(如图1)。
技术提供商:拥有P2P流媒体开发技术和相关网络视频、视频搜索、网络架构等比较成熟的技术;
广告主/:有广告需求的企业以及拥有众多客户资源的广告商;
平台运营商:拥有P2P网络电视运营的优势渠道和部分技术,有流量、有客户黏度;
分销渠道:可以用内容或市场与平台运营商交换技术支持或渠道合作;
电信运营商:提供付费带宽,并且在部分信息功能可要求利益分成,并且越来越受关注的是由于P2P技术发展而带来电信运营商主干网的日趋繁忙;
终端用户:国内终端用户目前状况一般为免费收看节目和网络互动,是P2P流媒体网络电视核心受众,是广告和视频的收看者,并且部分能提供UGC内容;
网络视听节目监管部门:国家广电部门、信息部门、文化部门、安全部门等将对视听网站进行监管,控制网络舆论并规范其节目内容。
(三)现有平台功能
P2P流媒体网络电视平台功能一般有直播、轮播和点播功能,相对于传统电视来说,除了收看终端以及可随时、随地、随身的收看直播节目外,轮播和点播还给受众带来更加人性化的节目收视需求。
1.境内P2P流媒体网络电视功能趋同
境内以PPLive、PPStream等为代表的网络电视运营平台,在基本功能上趋同,均提供电视台频道直播、轮播节目,同时有影视剧、短片等视频的点播。尤其是在电视台频道的设置上,收视界面同传统电视收视没有太大的区别,缺乏界面上的即时互动功能,各网络电视的模式基本都是采取“客户端+网站”的形式在积累流量和网聚受众。
2.境内与境外P2P流媒体网络电视功能差异
来自境外一家P2P流媒体网络电视TVUplayer(澳大利亚),除在功能上实现直播、轮播、点播基础功能外,收视效果清晰流畅、频道全面、内容丰富,视频响应时间短。最值得一提的是其在界面上已经实现了用户互动功能。网民可以在线看到收看该电视频道的在线人数,并通过即时留言栏来讨论正在直播的节目内容,通过即时留言板留言可以在短时间内调动大家的情绪,也有可能迅速引发比较大的热点事件。相比境外P2P流媒体网络电视客户端来说,境内网络的用户互动功能普遍没有开发出来,这将是网络电视客户端界面互动功能的发展趋势。
二、P2P网络电视内容管理现状和问题
基于P2P 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存储模式将由目前的“内容位于中心”模式转变为“内容位于边缘”模式,改变了Internet 现在的以大网站为中心的状态,重返“非中心化”,将权力交还给用户。但P2P流媒体网络电视还是无法绕开内容监管这个核心问题。
(一)内容构成
从内容总量上看,P2P网络电视目前已成为面向网民最直接的音视频节目聚合和分发平台,所提供的可看内容极为丰富。尤其是一些热播电影、电视剧,在市场播出时就可通过网络电视在线观看,甚至如奥运圣火采集、两会、春晚、神六升空等大型活动都做到了画质十分流畅的同步直播。
从开办频道上看,有点播和直播之分,大多P2P网络电视的频道设置数量均在20~80个左右,节目登陆口有的甚至高达1000多个,频道分类和栏目设置从目标人群的角度进行合理设计,重点突出娱乐内容和影视板块。从内容来源上看,主要有三类:一是转播现有电视频道和电台频率,包括央视、地方台、港台及境外各种电视频道;二是网站自己开办的频道,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网络电视平台对各类音视频节目进行内容整合,以各种频道的形式打包出现,内含大量没有版权或是未经审批的影视剧和综艺节目;三是提供平台,由网友上传自制节目,包括电影、电视剧及网友自拍制作的DV短片。
(二)主要特点
1.内容同质化日益突出
目前各P2P网络电视播放软件的原创内容比较少,基本上以转播各电视频道内容为主,自办频道内容严重趋同,缺少特色和用户黏度。
2.版权问题博弈规则底线
P2P网络电视的诞生本身就是与版权问题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的发展在全世界引发了全球化的知识产权风波,而在Web2.0时代,这一问题尤为严重。如今的P2P网络电视无疑已经成为盗版电影和电视剧的天堂,很多年轻人热衷于P2P网络电视,就在于那些本地电视台看不到的节目和影视剧,而这些内容多数没有版权,港台和海外的综艺节目和热播剧甚至还不允许在大陆落地,更不用说版权问题了。
突破内容的网络电视很容易吸引大量观看者,但却只能生活在保持低调的阴影之中,不用为版权买单,不但没有帮助这些网络电视节约成本,反而带来更大的压力。从中超、甲A盗播门到美国电影协会的联合,近年来P2P网络电视因为侵权问题而官司缠身的案例不胜枚举,毫无疑问,如何保护版权所有人的利益已成为规范P2P产业首当其冲的问题。在重视版权的趋势下,哪些网络电视更具资金实力,谁能合法拿到热播或热映的电视栏目和影视剧,谁就能生存下来,那些只依靠盗版和侵权作为谋生手段的网络电视必将被时代所淘汰,因此有学者提出,一个生于版权也死于版权的“版权为王”的网络视频时代已经到来。
而盗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则在于网络电视自身原创内容的匮乏,只有不断丰富健康向上的网络音视频内容,P2P网络电视才能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3.内容监管长期规划缺失,成为有害信息滋生的土壤
其主要表现一是肆无忌惮地违规转播境外电视频道,甚至包括一些电台电视台,并且大多是非法传播;二是其自办频道的影视剧充斥大量未经审批的内容,其中不乏用以吸引眼球的和恐怖暴力节目;三是网友上传节目在节目内容和播出安全上存在较大隐患。究其原因,P2P网络电视作为一个重要传播载体的大局意识不足,对国家法规政策以及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方面的法规政策更是知之甚少,加上公司员工年龄普遍偏低,节目内容的审核能力相对比较薄弱,许多公司甚至没有设置专门的播出内容审核部门和制度,缺乏对内容管理的长期规划。这使得P2P网络电视逐渐沦为有害信息的温床,这对新生一代的网民无疑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可以说网络电视如果不在内容上自律和他律,将会走向被查封的境地。
三、P2P网络电视的发展趋势
(一)走向网络电视门户
作为网络音视频传播形态的一种,P2P网络电视平台最终经历了技术创新、内容规范、资本吸纳后,将形成一个有核心竞争的精英平台。这一平台的基础功能将一方面利用P2P流媒体技术成立专门的网络电视网站,提供音视频搜索、网民互动、播客及Web2.0等新形式的服务;另一方面将利用P2P流媒体客户端,通过技术创新使其提供频道及音视频搜索、网民留言或涂鸦、流量透明、节目举报等功能。
(二)走向网络电视技术支持
随着P2P技术的普及,部分技术优秀的网络电视运营商将转向为视频网站、广播电视及其他专业机构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这些技术优秀的P2P流媒体技术运营商因进入时间较晚或内容监管不力而无法取得相关资质,未来将走向专业技术服务的道路,或是为换取合法的内容资源而为广播电视机构、专业内容提供商提供技术支持或相关服务。
(三)走向网络电视客户端的最终完善
随着广大网络电视收视体验需求的日益提升,客户端必须面临创新,从而形成独特的竞争力,提高用户黏度。P2P网络电视客户端完善的趋势有:
1.网民互动框:增加互动框,网民可清楚地了解大家对正在播出视频的舆情,并可以在网上迅速组织起来,制造热点事件,增加P2P网络电视的传播威力。
2.流量透明化:单一频道同时在线网民数量的实时透明化,能够把重点的频道内容以最有效的推广方式迅速招揽网络人气,用户可以很快了解到热点视听节目。对点播类节目,可以实时显示已观看频次,提供推荐星级,网民容易辨识。
3.站内、外搜索功能:“全、快、清晰流畅”的用户需求,网络电视客户端的搜索功能将会提供给用户提供直播视频收视和点破视屏节目的分享满意度。
4.滚动字幕:通过滚动字幕把最新热点节目、新闻、广告及事件在客户端上,丰富网民的收视内容,完善平台的收视功能。
5.免费、付费制:P2P网络电视的发展,众多分享性的节目内容将继续免费,但专业的、高附加值的视听节目(如高端商务培训、音乐会直播、MBA在线授课等)实现收费制将在情理之中。网络电视的“微利”模式将可能成为其主要盈利模式之一。
6.广告模式:随着用户规模的扩大,网络电视将在现有少量的广告模式上,增加滚动广告字幕、视频水印标版、固定框架标版、视频贴片、视频字幕等形式将成为其较为可行的广告形态;另外,配合各类商业事件等线下活动进行直播或轮播也将是广告模式的发展。
7.有害节目举报:在客户端界面上为网民提供有害视听节目举报框,扩大和加强监管的范围和力度。
四、 P2P网络电视内容监管模式――平衡督导
P2P流媒体技术和业务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受到了资本市场的青睐,在发展技术和应用的同时,如何对P2P网络电视的内容进行有效监管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基于国内P2P流媒体网络电视内容监管现状,“平衡督导”内容监管模式如下。
内容管理的关键:
1.树立大局意识,及时学习领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确保播出频道和节目合规合法。
2.建立健全着眼长远的内部监控机制,规范管理流程,壮大监管队伍,及时发现频道播出内容存在的问题,提高节目播出的安全性和可看性。
3.鼓励原创内容,探索内容合作方式,丰富节目形态,尽可能使内容来源合法化,加大对网友上传节目的监控审核力度。
4.设立举报机制,争取全社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