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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主要存在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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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主要存在的问题

第1篇

[关键词] 农村 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 可再生能源

一、我国农村能源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能源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农村能源消费对生态与环境的压力大

农村能源对生态与环境的压力来自开采和使用两个方面。目前煤炭在农村能源中占有很大比例,而农村一些小煤矿的开发不当给当地造成环境破坏的情况屡屡发生。薪柴作为农村生活用能最主要的来源,目前仍占20%左右,其过度采集是导致森林植被破坏的原因之一。在使用能源方面,燃煤烧柴释放出大量温室气体和污染物,也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发严重。

2.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机制仍不完善

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必须加快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建设的步伐。中国在建立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机制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从政府到农民和相关企业,能源意识不强,造成了农村能源利用的低效和浪费。农村能源宏观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混乱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有利于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多元融资机制还没有形成,农村能源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

二、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

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绝大部分资源分布在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不对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我国农村商品能源地供给一直比较低,农民的很多家用电器因为电力供应不足而闲置,从而不利于各种科技信息在农村的传播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有利于提高农村能源的自供率,农村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发展生态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农业建设已成为各地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大力发展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如沼气发酵技术作为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一种主要技术,在我国己得到较为广泛的开发利用,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沼气作为一种可再生洁净能源,不仅可以燃烧,而且可以用于照明;沼肥可以回田,增加土壤肥力;沼液可以浸种,还可以预防虫害。因而,可再生能源建设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我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技术开发体系与服务网络尚未形成

从事农村能源工作人数少,缺少专业科技队伍,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困难,好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由于技术难以消化而难以进行实施;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尚未形成,可再生能源资源一般较为分散,必须就地开发,就地使用,必须有技术服务、物资器材供应功能齐全、覆盖面广的专业服务网络。

1.2可再生能源开发尚未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缺乏相应的保障激励政策

农村能源机构所遵循的总体方针和相关政策、规划、计划都属于指导性质,缺乏相应的法规条例的强制作用,主管部门没有强制监督依据,其发展只能更多地取决于各方面的认识,因而发展缓慢;对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战略地位缺乏足够认识,保障措施力度不够,致使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村能源产品的生产经营比较混乱,质量低劣的农村能源产品充斥市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对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工程、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缺乏手段和法规依据,从而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影响了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加快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措施

我国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是一项很有前景的事业。为了有效地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步伐,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2.1建立技术保障和服务体系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是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建立和加强市、县、乡可再生能源建设管理机构,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管理体系。可再生能源资源由于资源分散,不便于大规模集中开发,一般是上门服务,就地建设,就地开发,就地使用。项目的实施必须有覆盖面广,功能齐全的服务网络支撑。因此,乡镇农村能源服务站的建立健全,在技术推广服务中至关重要。服务站负责组织农村能源建设工程施工,物质、器材和产品的就地供应,产品工程的安装和维护等,更重要的一个职责就是对民间技术队伍的管理。

第2篇

2000年以来,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速度。2000-2015年间,德国一次能源中可再生能源份额从2.9%增加到12.5%,电力总消费中可再生能源份额从6.2%增加到32.6%,分别增加了3.3倍和4.3倍。德国也因此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模范生”。同时,德国能源转型的“经验与启示”成为国内学者关注的话题。

然而,当跟随者在积极“借鉴”和“推进”时,作为“先行者”的德国已开始面临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中暴露的种种问题。对跟随者来说,总结经验固然重要,但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将面临何种挑战研究更为重要。遗憾的是,混淆“问题”与“挑战”已经成为当前德国能源转型研究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德国能源转型的阶段:从1.0到4.0

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终目标是2050年实现总发电中可再生能源占80%以上。因此,目前德国可再生能源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发展初期阶段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大多是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并不一定是影响可再生能源未来高比例发展目标的“挑战”。因此,研究能源转型“挑战”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如何区分“问题”与“挑战”。也就是说,按照什么样的逻辑来区分“问题”与“挑战”。

通常情况下,我们讨论某个研究主题时,不一定需要对“问题”和“挑战”作细致的区分: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多数也是继续发展将面对的“挑战”。这里之所以需要对“问题”和“挑战”作细致分区,从中识别出德国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面对的真实挑战,是由于向可再生能源转型这一主题的特殊性使然。

可再生能源是与化石能源截然不同的能源品种,两者之间差异远远大于它们同作为能源的共性。这种差异性,绝不仅仅体现在一个“可再生”,一个“不可再生”这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源自特性差异所导致的开发、利用和服务模式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可再生能源作为“新”的能源与现有能源系统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冲突和问题。

根德国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规划,全国总发电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重2020年达到35%,2030年达到50%,2040年达到65%,2050年达到80%以上。根据这四个发展目标,笔者把德国能源转型分为1.0、2.0、3.0和4.0四个阶段(图1)。2015年,德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在电力总消费比重为32.6%。因此,目前德国处于能源转型1.0阶段。

在能源转型的四个阶段,会出现不同的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有的只存在于1.0或2.0阶段,并随着应对措施的出台而消失;有的则可能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提升而新出现的。比如,风电和光伏发电成本高在能源转型1.0阶段可能是影响其发展的最大问题之一,但到了能源转型3.0阶段随着风电和光伏发电成本进一步下降可能就不成问题了。因此,识别德国能源转型的“真实挑战”,就是从能源转型1.0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或者问题的背后,找出真正妨碍和影响未来转型推进的真实因素。

当前德国能源转型进程中的四大问题

在德国政府已经坚定继续走可再生能源转型之路的背景下,有些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措施有望解决的问题,不应归为能源转型的“问题”。比如德国电网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不相匹配的问题,政府不仅已经意识到,而且从2011年以来一直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

从这个角度看,当前德国能源转型带来的问题主要有四个:转型成本高,煤电和碳排放量不降反增,可再生能源导致电力批发价格持续下降的负面影响,以及能源转型所导致的财富不公平转移和能源贫困问题。

1. 可再生能源转型成本高且不断增加

能源转型的成本高且不断增加可能是德国当前能源转型面临最主要的问题。能源转型的成本如何度量并无统一标准,但其最直接的成本首先是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成本。德国零售电价包含批发价格、电网并网费、增值税、碳税、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等要素。可再生能源附加费是用来补偿可再生能源电力的FIT超过市场批发电价的差额,这一差额主要由德国居民用户分摊。在2000年前后,德国开始征收附加费,由每千瓦时不足1欧分,到2015年增至6.3欧分/千瓦时。

随着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发电量的增加,以及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的不断上涨,两个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德国电价持续上涨。据德国联邦能源和水资源协会(BDEW)的统计数据,2000-2015年,德国平均居民电价从13.64欧分/千瓦时上升到29.46欧分/千瓦时,上涨幅度高达116%;同期企业用电价格从6.04 欧分/千瓦时上涨到13欧分/千瓦时,涨幅为194%。

随着各类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的继续扩张,未来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所累积的这一笔成本相当惊人!德国弗劳恩霍夫太阳能系统研究所(Fraunhofer ISE)2015年的一项研究显示,为实现2050年德国相比1990年减碳80%的能源转型目标的累计总成本,在零碳价和化石燃料价格稳定的假定下为5.34万亿欧元,考虑到未来实际碳价不可能为零,则实际成本将更高。

2. 煤电和碳排放随着可再生能源转型的推进而增加

2014年,有关德国能源转型存在问题的焦点话题之一是,随着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壮大,煤炭发电和CO2排放本应减少,但德国近几年出现了褐煤发电和CO2排放不降反升的情况,只是到了2014年才又比前几年有所下降。对此,德国专家的解释是:一是因为2011年德国关闭17座核电站,导致煤电上升以填补核电关闭所缺失的电力供应;二是因为过去几年温室气体增长主要是由于天气特别冷,供暖需求增大,所以造成了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但2014年是历史上最温暖的一年,所以排放有所下降。

上述解释有一定道理,但未必就是事实的全部。考察1990-2015年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褐煤发电、核能发电和CO2排放变化就可以发现,上述几个因素在阶段变化趋势上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变化拐点出现的时间结点并不一致(见图2)。

首先,2011年关闭核电不是褐煤发电增加的重要原因。因为1990年以来,褐煤发电虽然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从1990年的171TW・h到2015年的155TW・h),但期间出现过两次反弹:第一次是1999~2007年,第二次是2009~2013年。而核电是2011年才开始大幅下降的。而且,伴随着2011年核电的关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也出现了加速增长,增速远远超过褐煤发电。

其次,褐煤发电量的增加,以及伴随而来的碳排放反弹是现阶段德国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其作用机制源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特别是光伏发电的波动性与当前全额上网制度相互作用。德国在夏季白天利用越多的太阳能,则在夜间和冬季需要越多的煤电。

最后,目前看,褐煤发电,从而碳排放不降反增的现象是德国能源转型的一个阶段性特征,还是可再生能源发展所导致的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3. 可再生电力大幅降低电力批发价格对传统电力公司负面影响日益明显

大量边际成本为零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德国电力市场竞价,使德国电力批发价格一再下降。根据欧洲能源交易所(EEX)的数据,自2008年以来,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基荷电力批发价格进入下降通道,从90欧元/兆瓦时左右下降到2014年年中不到40欧元/兆瓦时。然而,可再生能源电力导致的批发价格大幅下降并没有传递到零售价格,因而不仅没给电力消费者带来好处,反而产生一些负面影。比如,批发价格下跌直接降低了电力公司的盈利,加大化石燃料电厂的经营压力;再比如,风电、光伏发电的大规模上网减少煤炭、天然气等发电厂的运行时间,直接减少其发电收入。

在风能、太阳能发电条件好而用电需求不高的节假日和周末的白天,电力公司不得不根据法律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发出的电,即使已经超出了市场需求;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商也愿意发电,因为可以获得更多的补贴。这种情况下,市场就会出现“负电价”――电力公司给用户消费电力提供补贴,因为它为避免电网崩溃做出了贡献。但这些增加的支出最终需要由全体消费者来承担。2014年,德国的万圣节当天的电力交易价格为“-20欧元/万千瓦”。

4. 能源转型所引发的财富转移和公平问题

因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政策所引发的财富在不同主体或阶层之间转移,以及能源贫困也是当前德国能源转型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德国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除了投资补贴外,主要采取以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形式的电价补贴方式。这一机制安排来自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该法规定各类可再生能源上网的“固定价格”(FIT),并要求电网运营商必须优先收购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商通过竞价方式产生的上网“市场价格”与“固定价格”之间的价差,由“可再生能源附加费”来弥补。

同时,为了确保德国工业竞争力,德国法律允许工业用户不承担分摊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义务,高耗能大企业也获得减少缴纳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的“豁免权”。此外,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自发自用的屋顶光伏也可以免交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因此,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主要由居民用户来分摊。由于德国能源转型的大部分成本都是由居民用户承担,导致居民用电不断飙升,由此产生了政策所引发的能源贫困和收入再分配问题。

一方面,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不断增加所导致的德国居民电价不断上涨,使数百万德国家庭面临电贫困的威胁;另一方面,政府的养老金和社会福利却没有相应调整,这使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的每次上涨都成为低收入消费者的威胁。

第3篇

关键词:浙江新农村建设;可再生能源;对策研究

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能源的充分、持续地供应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浙江省常规能源匾乏,是典型的“无油、少煤、缺电”的省份。2008年,浙江省96.5%的能源消费依靠外省调入。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做好节能工作,还要更好地利用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指那些可以再生的,相对于人类历史而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它具有资源丰富、清洁无污染和可再生性的特点。可再生能源既不存在枯竭问题,又不会对环境构成严重的威胁,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海洋能和地热能等。

利用可再生能源不但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能源短缺的问题,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在农村,要因地制宜的、视经济情况及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情况,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

一、浙江农村可再生能源储量及开发利用现状

所谓可再生能源的储量通常是指可再生能源的年可开发利用的资源量。浙江省虽然在常规能源方面非常缺乏,但却拥有相当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其中,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小水电、生物质能储量折合标煤分别为10200万吨、3143万吨、1136万吨、143万吨、3340万吨,总计17962万吨,而浙江2008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5亿吨。因而,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资源对于缓解浙江的能源危机是大有裨益的。

截至2008年底,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如下:第一,风能利用。浙江省已建成投产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14.8万千瓦,风力发电量12768万千瓦时。第二,太阳能利用。太阳能光热利用从民用向工业等领域拓展,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约800万平方米。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已有城镇垃圾及生物质焚烧发电企业21家,日焚烧处理城镇垃圾总能力12440吨。已建成投产垃圾焚烧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8.7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3.3亿千瓦时。全省垃圾焚烧年供热能力约597万吉焦,实际供热344万吉焦,城镇垃圾及生物质焚烧处理利用能力明显提高。第四,农村生物质能。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能中,秸秆消费折合标准煤81.6万吨。薪柴消费折合标准煤95.5万吨。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折合标准煤43.3万吨,沼气用户13.8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4438处,总容积68.5万立方米,年产沼气12543万立方米,折合标准煤9万吨。此外,2008年,在畜禽规模化养殖中,养殖排泄物资源量约1655万吨,年可产沼气23.3亿立方米,相当于可替代常规能源166万吨标准煤。浙江省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已达65%。

二、可再生能源在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初始投资较高

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初始投资普遍偏高。一位水电方面的专家表示,水电每千瓦装机容量的投资额可介于5000元与上万元之间,而燃煤机组的每千瓦投资只需4000元。建一个8立方米的户用沼气池,费用需要2000元-3000元,适用于一家一户使用的气化炉投资约1000元左右,而农户买一个一般的煤气灶只需200元-300元。太阳能热水器的购买成本也普遍比燃气热水器和电热水器高。节能但不省钱,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个很重的负担。对农业灌溉起到很大作用的水锤泵的投资也极大,就浙江的地理及水利条件来说,一台420型号的水锤泵一般需要投资2000元-3000元,这是其在农村(特别是较落后的山区农村)广泛推广的重大障碍。

(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资金缺乏

目前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资金筹集可以有农民集资、政府投入、金融机构融资以及非政府组织机构赠予等四种方式。显然,我们不能依靠非政府组织的赠予来彻底解决农村能源建设的问题,只能是作为辅助作用。但是就当前农村情况来看,其可再生能源建设存在严重的资金问题。

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相对于可再生能源的高投资,其资金短缺矛盾则显得非常的突出。但是,政府并没有因为如此而增加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相对比重。浙江省虽然从2003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能源项目补助,但仅仅用于部分项目示范补助,多数地方政府还未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能源建设投入。因而,投入不足制约着浙江农村能源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缺乏政策保障

我国于2005年初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国家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确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不参加竞价上网的原则,并且要求电网企业无条件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因收购其高电价电能带来的成本增加在全网用户中分摊。但是可再生能源产品大多缺乏系统的技术标准规范,质量监督和检测体系尚未建立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目前,可再生能源产品品种已发展到100多种,但产品没有形成系列,质量参差不齐,又由于大多数厂商规模小、资金不足,原材料来源不稳定,使用一些低质的替代性材料,再加上缺少必要的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监测系统,使消费者缺乏对产品的信心,产品规范化、系列化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

三、对策研究

(一)制定符合浙江实际的农村能源规划

浙江省应立足“经济大省、资源小省”这个基本省情,“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地制定浙江省农村能源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阶段目标及其开发重点。

根据浙江省地理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区域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浙江的农村能源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3大类来规划,即山区、平原半山区和海岛。

山区主要包括丽水地区各市县以及开化、泰顺等31个市县,这些市县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生活用能以薪柴为主,因用能设备落后,热效率低,资源浪费较大,森林的过度砍伐造成较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于这些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重点应为:有条件的发展以沼气为载体的猪-沼-作物模式;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进行户用秸秆气化炉的示范及推广;推广水锤泵等无动力设施的提水设备改善灌溉条件等。

平原半山区主要是指嘉兴市各市县及萧山、绍兴、诸暨、义乌等33个市县,这些市县经济发达或相对较为发达,城镇建设发展较快,规模式样畜牧场较多,农村能源以液化石油气为主。对于这些地区的农村,其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开发重点应为:推广大中型沼气工程;开展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的示范;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等。

海岛主要是指舟山市各县及洞头、嵊泗等5个市县,这些市县生物质能并不丰富,且电力不足,但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资源相对丰富,农村用能主要以液化石油气、型煤为主。针对这一区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的重点开发方向应为: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有条件的建设风力发电站等。

(二)完善并落实经济激励政策

经济激励政策可以分为强制性经济激励政策和优惠性经济激励政策两大类。这里主要强调各种补贴措施、价格政策、优惠性税收政策、低息贷款政策等优惠性经济激励政策。

补贴政策。目前,以生产过程为划分依据,补贴主要有3种形式:投资补贴、产出补贴和消费者补贴。投资补贴即对投资者进行补贴,这种补贴有利于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但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无关,不能起到刺激更新技术、降低成本的作用。产出补贴即根据可再生能源设备的产品产时进行补贴,有利于增加产量降低成本。消费者补贴是对用户进行补贴,在推广太阳能设备、微型风力发电设备、户用沼气池以及秸秆气化等技术试点示范中都得到广泛的采用,能够调动广大农民使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积极性,取得较好的效果。

优惠性税收政策。包括减免关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能源环境税收机制,对于能效低、环境污染大的技术征收能源环境税,对于能效高环境污染小的技术实行减免税,而对于可再生能源和没有污染排放的技术进行补贴。在这一税制环境下,鼓励各种技术进行竞争,优胜劣汰,将那些真正有效的节能环保技术发展起来。

价格政策。在不考虑常规能源的环境成本的前提下,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成本一般高于常规能源产品,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对其价格实行优惠的政策。在美国的《能源政策法》中规定,公用电力公司必须以避免成本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我国颁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了较为优惠的各种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制定办法。国外经验说明,价格优惠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激励措施,各类价格政策只要应用得当,就可以起到促进技术进步、市场发展和降低成本的作用。

低息贷款政策。目前,低息或者贴息贷款等金融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它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但政府需要筹集一定的资金以支持贴息或减息,贷款数量越大,需要筹集的资金也越多。因此,资金供应状况是影响这一政策持续进行的关键性因素。除了对企业进行信贷扶持,对农户进行信贷扶持也是必要的。农民的支付能力较低,使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往往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因而我省可以对农户开展小额低息或者贴息贷款,促进农民使用可再生能源技术。

(三)增加研发投入,降低初始投资

迄今为止,我国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还没有规范地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和计划。由于投入太少,缺乏足够的资金进行开发和研究。不少关键设备依赖进口,导致产业化、商业化程度低,发展缓慢。建议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列入各级政府的产业发展和科研攻关计划,增加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农村可再生能源专项发展基金,由省、市级农村能源办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国际合作

随着国际合作的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可再生能源的国际合作空间也会越来越广阔。浙江省应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外商和国外非政府组织以各种方式参与到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中来,从资金、技术和人才方

面争取国际合作和援助,从而推动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Ma Chi,Diemer P.Overall Potential Study of the Hydraulic Ram Application in the Zhejiang Province P.R.of China[M].Bremen:Bremen Oversea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ssociation,1996.

2、陈甲斌.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J].可再生能源,2003(3).

3、张政伟,吕子安,张英等.能源与中国经济增长[J].工业技术经济,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