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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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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

第1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S2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039

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设施配套、抗灾能力强、生态良好、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符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需要增加宣传力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并且要严格选择规划单位,加大规划人员的培训,增强业务水平,避免低水平设计所造成的问题。规划单位应当充分了解现场勘察情况,尊重生产者的意见,在充分了解当前形势的基础上,开展项目规划工作。

1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

1.1 权属调整阻力大

当中国颁布的时候追求的是“绝对公平”的原则,而且分土地的时候也考虑到土地质量好坏、土地到家庭距离等多重因素,从而土地被认为分隔化、破碎化。而建设高标准农田就要打破原有的田块、地块破碎的局面,并且需要在田地增加灌排水设施,在田间修建耕作道路,而这又占据了部分耕地面积,因此需要相应地调整耕地承包经营权。但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地,是生活的根本保障,调整耕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到农民的根本权利,因此,开展工作麻烦进展缓慢,这又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最大难点。

1.2 建设资金分散

国家农业部对耕地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土部门实行的“土地整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多个部门都已经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但这些部门相互之间没有遵守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相互交流和相互沟通原则,使各部门之间由于缺少沟通和缺乏协调合作而各自为政,并且每个部门的工作侧重点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国家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要求是对田地、田地的小路、田地里面的沟渠等进行系统的整改,从而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而国家农业部门则是把重点放在了中低产田的改造上,以至于项目之间常常脱节,严重导致了重复建设、重置等现象。

1.3 村民阻止施工

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是土地的主人。无论是否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民都有发言的权力,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是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农业生产的关键。因为只有当农民了解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际情况,拥有是否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选择权、获得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的话语权的时候,才能真真正正地征询到农民的意见,才能设计出符合实际、满足农民的建设规划。然而这些却没能在实际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全部实现。

2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的对策探讨

2.1 制定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范制度

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关键就是规划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章制度。由于中国土地宽广、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等诸多原因,这就意味着在不同生态区的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的发展前提下需要制定出不同的高标准的农田建设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进行细化。

2.2 实施土地轮流机制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是耕地规模经营,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表现恰恰也是耕地规模经营,这就说明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推进农业现代建设发展的关键。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调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根据耕地产能对等交换的原则,实现农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轮转。要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来避免土地分隔化、破碎化现象的出现,杜绝因农民外出打工而使耕地荒废现象的发生。

2.3 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的目的是保障r民主体地位不受侵害,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以便农民不再阻止高标准农田建设,并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法规适合当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需求。因此,必须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广和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手段让农民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意义和内容,让农民知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对自身利益的改变,以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农民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时候,要想提高农民参与的效果,就必须要突出农民参与的具体细节。农民必须切实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确定、选址、对田地进行现场勘测、实施建设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并且表达自己的意见。为保证公众参与的规范性,就必须完善农民参与制度化的条令,对农民在参与过程中所提出的要求、原则等必须作出相关规定。

3 结束语

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状况,是一件造福子孙万代的事业,对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我国农产品产量与质量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农民是土地的主人,只有农民有效地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当中去,充分发挥参与的积极性,不阻止施工的时候,才能有效落实、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

参考文献

[1]黄玉娇,陈美球,刘志鹏.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与对策初探[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11):28-39.

第2篇

关键词:因地制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08-07-1

1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价值

高标准基本农田指的是,在特定时间内对土地整治创建后,形成的稳产高产、集中连片、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并且和当前农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相匹配的基本农田。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基本农田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有效防治水土流失的有效手段

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对田、村、林、水、路等实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交通、村、交通等的改造,以稳产高产、抗灾能力、设施配套、生态良好作为基本目标,是科学控制水土流失的最佳措施。在经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力度将进一步提升,对水、肥料等农业资源进行全方位的配置与科学利用,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1.2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条件

因地制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将对土地进行大规模整治活动,最基本的要求由于制度分割、自然分割,出现的零星耕地,再将其建设成连片集中土地。为了从根本上推动该优势,并强化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升商品农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实现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在高标准基本农田这一平台来实现。

2 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策略

2.1 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原则

2.1.1科学布局,做好规划的原则 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做好布局、规划工作。也就是对土地利用进行全面规划,解决基本农田存在的问题,将基本农田形成大板块,确保基本农田向集聚化方向发展。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应确立为基本农田集中区。

2.1.2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要从各个区域特点出发,不用地区治理的重点也是不同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需要做到因地制宜,进行差别化建设,根据平原、丘陵平原的差别,来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1.3 实现数量、质量与生态的有机统一 基本农田在耕地中是精华,必须保障其数量,与此同时,还需要确保粮食能实现增产、稳产,从根本上提升质量等级。耕地质量既包含生产能力,还包含耕地本身的生态健康情况,包含了土壤基本情况,又包含水、作物、大气等形成的质量情况。

2.2 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2.2.1 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对各级党委以及政府在实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起到组织作用、先导作用,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建立由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牵头组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组。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其中,形成社会合力,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体化工作机制。

2.2.2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参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建立适合当地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还应该从区域特点出发,制定与实际相符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建设标准,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有序进行。

2.3 多渠道融合资金,完善监管力度

2.3.1 多渠道融合资金,将相关资金实现聚合,形成集中投入,保证农田质量 当地政府需要从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中提升资金比例,将其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专用费。还需要积极探求市场化模式,引入民间资本。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土地实现连片式发展,易推动土地实现流转,可以充分从这一优点出发,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并且在投资人注入资金前,和当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建成后再进行流转,并且在流转费方面进行必要的优惠。

2.3.2 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首先,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制。制定高标准农田监督管理基本办法,确定监管机构和管理基本职责,对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进行规划、立项、工程实施等进行专门监管。其次,创建高素质的监督管理队伍。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际出发,创建监督管理队伍,对基本农田进行监督,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动态进行监测,创建信息公开和情况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 结语

总之,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保障与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来讲意义重大。为此,在充分明确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价值基础上,确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原则,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多渠道融合资金,完善监管力度等策略,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水平,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庄六孝.基本农田建设是首要任务——江苏省金坛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思考[J].中国土地,2008(09).

[2] 郭培才.整合资源 规模推进 推动基本农田建设迈上新台阶[J].陕西水利,2009(02).

第3篇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概念界定;内涵;外延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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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新卫,李景瑜,赵崔莉.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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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钟毅,陈超,蒋夙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思考[J].国土资源刊,2012(6):86-87.

第4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Thinking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Zhao Hui

(TianJin Land Reclamation&Expropriation Affairs Centre TianJin 3002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gnificant effects have been obtain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basic farmland. However, many problems were initiate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ianjin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main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work.

Key words: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land 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 主要做法

3.1 完善制度建设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3.2 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3.3 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 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 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 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4.3 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 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 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 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1033-2012)2012.6.20

第5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蚌埠市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2-0115-02

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经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土地平整度大大提高,田间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田间排灌配套渠系基本建立,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增强,农田机械耕作条件大幅度改善,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规模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1 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成效

1.1 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升,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蚌埠市五年来共完成9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模118 320hm2,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87,新增耕地

1 100hm2,此外,通过大力开展高标项目区空心村复垦2.2hm2,改建、新建中心村居民点9 527hm2,促进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布局,项目区新增粮食产能15 099万kg,蚌埠市粮食连续五年丰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1.2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是配套完善了农田基础设施。蚌埠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建和改建农田排灌、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不但大大提高农田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而且规范了基础设施占地,提高节约用地水平,蚌埠市高标准农田的基础设施占地率平均为6.4%,低于国家规定的8%。二是改善了农田机械作业条件。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修或改建田间道2 218km2,硬化田间道1 306km,新建、改建生产路1372km,使项目区道路通达率达到100%,极大改善了农业机械化交通条件;新增机耕机收面积10.7万hm2,占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90%。三是改善了农田灌排条件。蚌埠市5年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增和改善农田防涝面积10.5万hm2,占建成总量的88%;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8.1万hm2,占建成总量的68%。新建、改建各级灌、排(渠)管道、排水沟、灌溉两用渠道4 310km,新建、改建农用桥6 235座,新建、改建机井6 149眼,新建、改建涵洞、渡槽、倒虹吸12 246座,新建、改建各类水闸3 038座,新建、改建泵站200座,新建输电配线42.59km。四是提升农田防护能力。蚌埠市93个项目区共建造防护林134.20万株,新增农田防护面积11.8万hm2,防治水土流失面积5.9万hm2。不仅在防御自然灾害、防风固沙、保水固土、涵养水分、净化大气、减少污染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还维护了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优化了农田景观,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保障。五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蚌埠市通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有效推动机械化耕作和适度规模经营,搭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培育和l展了20个新型农业经济体,同时流转土地7 873万hm2(通过问卷调查涉及项目区),其中农业企业和种粮大户流转土地5 927万hm2。如2014年度固镇县连城镇良种场高标农田项目,通过土地整治完善了项目区的排水灌溉工程,建成四通八达的田间道路,部分企业和个人对整治后的土地非常满意,先后流转土地近66.7hm2,建起了特色葡萄园和绿色有机蔬菜大棚,产品远销南京等地。

1.3 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满意度 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扩大了农民增收的途径,解放了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蚌埠市5年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受益人口达866 830人,通过怀远县、固镇县调查问卷统计:蚌埠市农民新增土地租金0.91万元,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劳务收入3 504.73万元,土地流转后剩余劳力进城务工增加收入75 475.65万元。

在提升农民满意度方面:蚌埠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广泛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工程质量监督、项目验收及建后管护利用等工作,把农民意愿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农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满意度。蚌埠市在怀远县、固镇县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查问卷活动,通过6 299份调查问卷数据统计:农民对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满意度为97.03%,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满意度98.44%,农民生活便利程度提高值93.76%,农民总体满意度达97.40%。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获得了项目区干部、群众的高度肯定。

2 主要措施

2.1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5项制度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各县区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三是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制度。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动态巡查,并制定了《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计划》。四是建立重点督办制度。对重点项目或进度异常的项目及时开展联合专项督办。五是建立信息报备制度。为更好的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在线监测监管工作,建立了信息报备平台,定于每季度第3个月的25日,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报备和维护工作。

2.2 建立市级土地整治专家库 规范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农、水、林、财、交通、审计、工程等行业专家,建立土地整治评审验收专家信息库。

2.3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一是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单位,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将审计工作贯穿项目建设始终,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通过招标确定复测单位,开展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复测工作,复测合格的项目再组织市级验收。三是对高标农田项目建设中的部分单体工程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针对大型农桥(单跨6m以上)及田间道路(砼),要求必须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有效认定高标项目单体建设质量,为验收工作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

2.4 率先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建设 在项目申报、验收等方面坚持“以图管地”,充分利用收集的项目信息和数据,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高标准农田项目在一张图上的分层管理和即时跟踪,形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满足多类别多层次管理需要。

3 建议

(1)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与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相结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贫困村脱贫致富;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注重发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美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高标准农田项目要实行综合整治。根据本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等因素,差别化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注重“雪中送炭”,不忘“锦上添花”,鼓励开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3)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引导农民采取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参考文献

[1]赵凡.土地整理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12(7).

[2]吴海洋.“十二五”时期中国土地整治工作思考[J].中国土地科学,2013(3).

[3]王洪波,程峰,张中帆.中国耕地等别分异特性及其对耕地保护的影响[J].农业工程学报,2011(11).

[4]夏方舟,严金明,刘建生.农村居民点重构治理路径模式的研究[J].农业工程学报,2014(3).

[5]燕超凡,塔金璐,高思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后期管理分析[J].江苏科技信息,2015(32).

第6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农用地;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中图分类号: S969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工作的基本依据,是保障土地整治活动科学、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涵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主要是通过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水平,达到以下五个目标: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2.1、研究区概况

此次我们研究的对象是某省的省会城市中部,其由于特殊的地域特征也就形成了典型的“三山两坝”的隔档式地貌特征,“三山”从东向西依次为黄草山、西山、铜锣山三山,三背斜之间的长垫、湖洪两向斜形成两坝。2010年全区户籍总人口90.21万人,常住人口77.00万人,根据2010年长寿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14.21万hm2。

2.2、数据来源与说明

该区域土地利用空间数据的获取主要通过长寿区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及长寿区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长寿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规划资料,部分数据的获取通过实地调研获取。以长寿区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照长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将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坡度分级归并为3类,其中,将长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中0~2°、>2°~6°2个坡度级别合并成I坡度级。

3、农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3.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总体思路

首先,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概念和内涵的要求,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划定评价模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对基本农田自然质量进行评价,逐级修正后得到基本农田的综合质量。质量较高者即为现状可认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进而分析剩余基本农田质量限制性,筛选规划期内土地整治可改造主要指标,分析其可改造程度,确定整治后可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

3.2、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分区

长寿区高标准基本农田适宜田块主要集中在长寿湖、大洪湖西部地带。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的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采取以行政村为调查单元、乡镇为汇总单元的分区域差异化调查评价分区方法,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定义为A类型调查评价区(简称A类型区);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定义为B类型调查评价区(简称B类型区)。

B类型区采取按坡度级抽样调查法,根据坡度级定义3个样本分区类型,即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对耕地的坡度分级0°~6°、>6°~15°、>15°~25°定义为I坡度级、II坡度级和III坡度级,分别对应BI类型调查区、BII类型调查区、BIII类型调查区,每种类型选取4个共12个B型样本调查区,样区的选择需考虑空间分布的均匀性,A类型区质量潜力采取全面调查法,数量潜力以B类型区潜力调查结果的低水平值作为参考。

3.3、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方法

3.3.1、数量潜力调查评价方法

影响一般农用地整治潜力因素主要包括坡度、沟路渠分布格局紊乱程度、零星地类、耕作田块规模等,坡度是影响一般农田整治的主导因素,大于25°的区域不纳入潜力测算范围,并扣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区。

3.3.2、质量潜力调查评价方法

现在我们就针对A类型区质量潜力来进行调查评价方法,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以质量潜力为主,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以行政村为统计单元,以农用地等别、坡度级别和行政区为控制单元,根据不同单元的耕地质量等级、梯地状况、田面坡度等13种质量潜力影响因素的现状情况和理想值情况综合确定,并计算质量潜力提升度。见表1。

耕地质量潜力综合指数计算过程如下:

①数据标准化

为消除量纲影响,需对统计各项质量评价指标现实数值和标准化数值分别进行标准化处理,本研究采用归一化方法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

②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对同层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并计算指标权重值。相对重要性指数一般采用萨迪教授提出的1~9标度法,数值越大越重要,1表示同等重要;5表示比较重要;9表示极端重要。需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并采用方根法进行各评价因子权重的计算(见表2)。

③计算第i项指数现状值和潜力值。

(1)

(2)

式中,Pi为第i项的只是指数值;f和g分别代表的是所涉及指标的起止序号;Wi代表的是第i项指标所对应的权重;Xi代表的是i项评价指标的数值。

④计算A类型区现状质量综合指数和质量潜力综合指数。

(3)

(4)

式中,Hj表示第j个评价单元的质量综合指数;Wj代表该指标对应权重。质量潜力综合指数越大,说明该区域耕地质量潜力越大、耕地的质量现状越差。质量潜力评价指标的理想值。

4、结果与分析

4.1、数量潜力结果

4.1.1、B类型区数量潜力调查结果

根据长寿区已实施农用地整治项目情况,确定长寿区农用地整治耕地标准系数。耕地标准系数是反映在当前社会经济、生产条件情况下,可实现的整个耕地类型区的耕地面积占耕地、农村道路、沟渠和田坎等面积的比例。

I坡度级95%置信度下的抽样平均误差是0.0167,置信区间为(87.33%,97.96%);II坡度级95%置信度下的误差是0.0049,置信区间为(80.56%,83.71%);III坡度级95%置信度下的误差是0.0032,置信区间为(75.53%,80.53%)。

4.1.2、A类型区数量潜力调查结果

调查显示,A类型区各评价单元不同坡度新增耕地潜力有限,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需新增大量农田水利工程,且田块集中连片程度相对较高,田坎比重较小,标准净耕地系数相对较大,因此A类型区12个调查单元中各坡度级采用B类型区净耕地系数统计结果的置信区间最高值,即I、II、III坡度级理想净耕地系数分别为97.96%、83.71%和80.53%。

4.1.3、研究区数量潜力汇总结果

根据研究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扣除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内耕地后,按乡镇汇总3种坡度级下A类型区和B类型区可整治耕地面积,根据样区测算出同一坡度级下的高、中、低3种整治潜力(即分别按B类型区调查统计结果置信区间的最低值、平均值和最高值汇总高、中、低3种整治潜力),计算出各乡镇3种整治水平下的新增耕地值。汇总结果显示,A类型区数量潜力551.78hm2,占数量潜力总量的26.49%;B类型区数量潜力1531.32hm2,占数量潜力总量的73.51%(见表2)。

结束语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我们根据对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农村土地整治模式主客观依据分析,设计了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的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模式,其特点是:根据行政区范围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A类型区)与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B类型区),对于划定区域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和结果选择。

参考文献

[1]王新盼,姜广辉,张瑞娟,赵婷婷,曲衍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方法[J].农业工程学报,2013,10:241-250.

第7篇

【关键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综合成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落实国家保护耕地,尤其是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政策的具体措施,对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阜新市积极响应《阜新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目标,目前已圆满完成“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本文选取了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红帽子镇东红帽子等三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做为特色案例进行分析,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土地整治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影响进行科学的评价。

一、项目区情况介绍

该项目是阜新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515.6852公顷,预算总投资762.43万元。

项目区位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红帽子镇东红帽子村、红帽子村和道力板村3个行政村,其土地大部分为三村集体所有,只有红帽子村境内有小部分农用地权属为国有,总面积为812.9751hm2。项目区所在地理位置为:北纬41°3′45′′―42°6′41′′,东经121°16′17′′―121°18′10′′。

项目区东至东红帽子村东部山脚下,南至东红帽子村南部林地,西至红帽子村中部村屯北侧,北至道力板村与好四家子村交界处。

项目区所在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为:K51G044024、K51G045024、K51G045025、K51G046024。

本项目区内荒草地基本是天然沟壑,是暴雨洪水形成坡面径流的沟道,不适宜开发成新增耕地,其他土地中的滩涂土地零星分散,开发困难较大,不能集中连片,不适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故本项目无新增耕地。

项目区总面积为812.9751hm2,除去不动工的果园9.1989hm2、有林地84.8824hm2、其他林地34.3426hm2、其他草地19.7309hm2、河流水面67.4023hm2、坑塘水面1.1696hm2、嚷教餐4.3218hm2、 村庄61.8781hm2以及红帽子村和东红帽子村内三处有条件建设区所占用的耕地面积14.3633hm2,项目建设规模为515.6852hm2。建设规模占项目区总面积的63.43%。

二、项目区实施前基础设施条件

项目区对外交通十分便利,项目区距南部6.0km处有东西向101线通过,红帽子乡―大五家子镇乡级公路由东北向西南斜贯红帽子乡全境,并与101线相连,长约21.0km,是项目区对外交通的主要干线。

项目区内现状:项目区内由田间道及生产路纵横交织成路网,覆盖了几乎所有区内地块,有效地解决了项目区交通运输和生产运输的问题,其道路通达率可达98%,可以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交通要求。区内有主要田间道9条,为素土道路,道路坑洼不平,雨季泥泞难行的不便现象发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标准,使道路平整,路面硬化,以满足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的交通运输需求。项目区中部村屯北侧有一天然河道,属承泄天然降雨洪水的季节性河流,平时无水流。在河道临近村屯位置,由于多年冲刷,产生了弧形弯道,夏季上游大面积降雨径流汇集该河道,短时间内大量洪水集结而下,对河岸弯道处造成了严重冲刷,并威胁着岸上耕地和临近村庄的安全。根据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强烈愿望和专家现场踏勘的意见,在此河道处修筑挡水石笼坝。另外,由水利部门设计的机电井灌溉工程正在实施,设计灌溉面积213.33hm2(3200亩),打沉圈井64眼,但经红帽子镇说明其设计除目前已打井地块1886亩外,剩余耕地中不再打井,故其余面积计入本次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目前已打井20眼,暂解项目区局部地块干旱问题的燃眉之急,对于项目区大量的旱地地块的灌溉,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项目区主要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和其他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水源井158眼,配备潜水泵及配套设备158套,柴油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158套,维塑软管28440米,橡胶软管2370米;修建过水路面7处,总长300米。

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包括:修整4米宽田间道7349米(砂石路面),4米宽田间道1487米(水泥路面),3米宽田间道1863米(砂石路面),3米宽田间道900米(水泥路面)。

农田防护工程主要包括:修筑石笼坝270米。

其它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标志牌1座。

四、项目取得的成效

第8篇

关键词:农用地分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122

所谓的农用地分等指的就是在对农田进行利用耕作的时候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农田进行一系列的划分,目的就是能够在相关的农业工作中实现按照不同的地基地质来进行不同的耕作工作。我国的农用地分等的举措在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的信息同时,还可以做到对我国土地的相关质量、可利用程度以及所能达到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合理以及准确的判别。

1 关于我国农用地分等

1.1 具体应用

为保证19.7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标的落实,宁夏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依托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14万hm2,依托“十二五”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0.67万hm2,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在黄河和清水河流域新建5.07万hm2,并编制了2012―2015年分年度《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方案》。工程涉及5个地级市18个县(市、区)和6个国有农场,其中2012―2013年度共实施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成1.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

1.2 具体实施过程

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通过采取适当的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建设措施和林业措施,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要求,提高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合理布设农田防护林网,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步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总目标。按照一定的方法先对宁夏地区的相关土地质量进行测量,然后根据测量的结果再对土地进行三六九等的划分之后就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简单地说,就是根据土地的不同特性在进行农作物的种植的时候选取不同的品种,以此来达到农作物高产高质量的目的。

2 应用成效

2.1 耕地质量建设成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土地平整、水利设施配套、盐碱地治理等措施,粮食产量所有提高,项目区内的耕地质量均有所提升,但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显著。耕地质量提升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耕地表层的耕作土壤有一定程度的扰动,耕作层土壤养分、生产能力仍需2~3a的恢复,所以目前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高。

2.2 社会效益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吸收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保证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提高了渠系质量,有效地防止了渠水渗漏,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改良土壤,减轻土壤盐渍化;通过农田防护林工程,增强了项目区耕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耕地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同时,耕地的集中连片和机械化率的提高,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农作物生产成本及损失。

2.3 经济效益

通过2012―2013年度宁夏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增加了238.39hm2的农田灌溉面积,改良盐碱地8980.79hm2,栽种各种树木501961万株,项目区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通畅、渠配套、旱能灌、涝能排”的格局;原有土地生产能力大幅提高,项目区粮食单产平均增加1000kg/667m2,为实现宁夏粮食“十二连增”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区农民因粮食、蔬菜和经济作物增收及参与工程建设人均年纯收入增加近千元。

2.4 生态效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及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改变灌溉方式、渠道砌护、沟道清淤等水利措施,避免因大水漫灌造成的土壤板结和水土流失,减少渗漏损失,节约了水资源;农业用地结构的合理搭配,渠、沟、路、林统一配套规划和合理布局绿化,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提高了项目区内耕地的保水、保湿、保肥、防风防沙、防治土壤盐渍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一定程度的改善了项目区小气候,起到了防旱固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改善了项目区内的生态景观。

我国对于农业用地的重视度是十分强大的,尤其是关于我国的相关的农业用地的方面。因为,我国的面积虽然是国际的前几名,但是,我国的人口却也是最多的,因此,人均耕地水平就相对偏低了。所以,如何提高我国基本农田的产量以及质量就是迫在眉睫的事了。而农用地分等这一举措就恰好可以解决我国目前的困难。

第9篇

关键词:赫章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2-13-2

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在已有基础上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此举对于增强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深化和扩展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内涵等具有重要意义[1]。我们应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把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作为“十二五”时期农村土地整治的核心任务[2]。通过对项目区“山、水、田、林、路、村、人”综合整治,提高土地质量等级,达到旱能灌、涝能排,对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贵州省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贵州省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规划》和《贵州省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选择贵州省赫章县德卓、河镇乡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申报项目区。本文立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以期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参考意见。

2 项目区基本概况

赫章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乌江北源六冲河和南源三岔河上游的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地丘陵过渡的乌蒙山区倾斜地带,是毕节试验区“三大主题”发祥地之一。项目区所在赫章县德卓、河镇乡属于黔西北中山高原区,被列入国家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备选区域。项目区地处东经104度15分22秒~104度20分39秒,北纬27度18分31秒~27度21分38秒之间,地貌类型属于高原丘陵地貌,处在山川之间的缓坡坝地上,平缓地向周围冲沟处延伸,具有明显的起伏变化界线,坝地方向受地质地形地貌河流构造的影响,受地形地貌构造控制,展布方向不一,地形相对起伏较大,项目区海拔在1995~2289.6米之间,平均海拔2142.3米,根据赫章县水资源调查和实地勘查分析,项目区水资源丰富。项目区农业总人口有9961人,但贫困人口就有1949人,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有718人。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赫章县提供的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分类统计,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372.68公顷。其中:水浇地78.92公顷,旱地704.19公顷,果园0.66公顷,茶园11.59公顷,其他园地0.14公顷,有林地202.28公顷,灌木林地39.77公顷,其他林地18.15公顷,其他草地17.86公顷,公路用地12.00公顷,农村道路11.20公顷,河流水面47.41公顷,内陆滩涂0.12公顷,田土坎175.98公顷,裸地6.33公顷,村庄39.75公顷,采矿用地6.32公顷。

3 项目可行性分析

3.1 项目区基础设施与需要解决的问题

3.1.1 主要道路 从东至西北横贯项目区的“赫章县至威宁市”县道,从南至北的“河――奎”县道,全长为13.33公里,为项目区主要交通路线。项目区内的田间道路设施建设标准低,多为土质路面,遇雨天,路面积水,行走困难,影响农民田间耕作。田间生产主要靠村民行走自然形成的小路,不能用于农机的使用,农业生产不方便,增加了农业耕作成本。村庄公共道路宽度不够,多为断头尽端路,道路等级低、局部道路断面过窄,不足2米,道路系统不完善,给村民出行和田间耕作带来很大困难。

3.1.2 灌排设施 德卓河由东向西流经整个项目区,项目区灌排沟渠多为土质沟渠,多为农民自发挖掘形成,田间灌排设施严重不足,项目区灌溉与排水系统不完善。

3.1.3 解决措施 在田间道路工程上,改善项目区交通条件,完善项目区田间道路系统;在灌溉与排水工程上,增设斗渠、农渠和排水沟,对灌排工程进行统一的全面规划,灌溉与排水相结合,完善项目区的灌排系统。使项目区道路与灌排系统更加完善,建成旱涝保收地高标准基本农田。

3.2 项目区资金整合功能组装计划(多部门资金整合)

在保持现有资金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体[3],更好发挥其引导和示范作用,聚合农村公路修建、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以及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电力通讯等涉农资金,发挥资金整合的规模效应[1]。经过对项目区的实际调查和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得出相关部门配套资金情况有:项目区内县财政部门的《赫章县2013年度德卓乡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投资521万元,规划修建防洪渠6条,总长3300米,简易便道桥10座,机耕桥5座,排涝沟2800米,修建机耕道2条,总长2900米,修建生产便道4条,总长4300米。县水利部门的《赫章县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德卓乡德卓河防洪工程》已投资330.01万元对德卓村老街沟约1.2千米河段进行了整治。烟草部门的《赫章县德卓乡坝塘、水炉等村烟田土地整理项目》投资2139.95万元,进行田土坎归并,归并区域为67.01公顷,整修排水沟6436.3米,新建田间道3.5米宽5460.70米,新修2.5米防洪堤长18928.8米;新修河道拦坎36座。多部门资金的整合投入,为项目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了资金和技术的保障。

3.3 项目区工程规划布局

项目区符合省、市、县的相关规划,并且与相关部门的投资建设不重复,在它们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布局,最终形成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使项目区形成路成网,田成方,田间道路与灌排设施齐全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3.4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3.4.1 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对田、林、路、村的综合建设整治,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建成的农田旱涝保收, 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吸纳当地剩余劳动力, 防止农村人口的外流。能够减轻当地的就业压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增强了当地少数民族的团结。

3.4.2 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预算为4265.96万元,按整理面积1008.82公顷计算每公顷投入4.23 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实现在整理耕地面积种植玉米和烤烟,一年一熟。通过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实施前项目区每年经济纯收入为854.90万元,实施后项目区每年经济纯收入为1210.7万元,每年净增产值355.80 万元。按还本年限法进行静态分析,预计投资回收期为12年。

3.4.3 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建设,修建防洪堤、排洪沟、蓄水池和沟堤等水利设施,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效地减少了水土流失,减轻了土壤侵蚀动力。促进了生态环境平衡、提高土地的再生产能力、加快项目区人民的脱贫致富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3.5 项目实施措施的保障性

赫章县德卓、河镇土地综合整治片区建设实施有保障。为了保障项目实施,赫章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政府主导、国土部门搭台、多个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责任机制,通过规划统筹,推动、引导项目科学有序进行。且赫章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的现场进行了多次调研,并对本项目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经前期调研,项目区农民渴望参与该项目,并希望尽早实施。

4 结论

研究表明,该项目有充分的建设技术保障,在贵州省重点投资的扶持下,同时通过多部门资金的整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通过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责任机制,项目的实施能得到充分的保证,因此赫章县德卓、河镇乡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 刘新卫,李景瑜,赵崔莉.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3):1-5.

[2] 吴海洋.高要求与硬任务迸发新动力――谈如何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J].中国土地,2011,10:16-

18.

第10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效益;辽宁东港;椅圈镇

中图分类号S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1-0245-01

东港市地处辽东半岛东端,南临黄海,东依鸭绿江,隔江隔海与朝鲜半岛相望,土地总面积24.47万hm2,耕地9.07 万hm2。拥有水田总面积5.33万hm2。2008年粮食总产量47.37万t,是全国800个产粮大县之一。东港市作为国家和辽宁省重点产粮大县,粮食产量徘徊不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粮食成本呈逐步上升的趋势,而粮食价格涨幅低于成本增幅,种粮比较效益长期偏低,影响未来粮食增产潜力发挥;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中低产田比重高,抗灾能力弱;粮食单产不稳定,年际间波动大;灌排设施老化失修、工程不配套,水资源利用率不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项目区属老水田区,地方投资有限,与农业生产建设所需资金相比差距甚大,致使农田灌排能力较弱,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因此,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粮食增产目标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1项目区实施内容

东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2008年开始实施,现已完成三期工程,主要针对中低产水田进行改造,采取渠道衬砌等节水措施,配套田间建筑物,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200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包括椅圈镇1个乡镇,涉及于家村、康家村等9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 333.33 hm2,计划兴建田间配套桥、涵、闸等建筑物549座(其中分水斗门26座,渡槽2座,分水农门248座,路涵265座,渠涵8座),灌溉渠道衬砌80.865 km(其中支、斗渠现浇砼衬砌25.165 km,农渠预制砼U型槽衬砌55.7 km),疏浚渠沟65 km。通过综合改造后,达到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集中力量打造高标准农田,真正做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示范效应[3-4]。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在项目区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有利于解除制约该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有利于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可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项目区土壤肥沃,水质清澈,水源充沛,宜发展水稻生产和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业,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订单农业、观光农业前景较好;发展绿色无公害水稻栽植,发展稻田养蟹、虾、鱼等,农民积极性普遍较高。因此,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导向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可以取得“建一点、带一片、成一线、富一方”的效应,把项目区建设成为增加粮食产量的支柱、标准化生产的楷模、现代农业建设的亮点。

3项目区节水措施

项目区节水措施主要是对现有斗、农渠进行硬化防渗;在农渠进口增设分水斗农门,在斗渠分水口处设置量水设施。渠道衬砌方案的确定:项目区水稻生产供水损失较大的环节是输配水过程中的渗漏损失。渠道的渗漏损失是渠系水利用系数不高的决定性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拟采用衬砌防渗技术对渠道进行防渗处理。采用衬砌防渗技术,可以大大减少渠道渗漏损失,提高渠系水利用率。同时,还可提高渠道的抗冲能力;减小渠道糙率,增加流速,加大输水能力。初步选择2个方案,即浆砌石防渗方案和混凝土防渗方案,现将各方案优缺点比较如下。

3.1浆砌石防渗

结构形式:500 mm厚浆砌石护坡、护底。优点:抗冲流速较大,浆砌石抗冲流速可达3.0~6.0 m/s;抗冻和防冻害能力较强。由于浆砌石衬砌厚度大,大于冻深,采用浆砌石衬砌等于基础采取了部分置换,且加大了抗力,从而减轻了冻害;具有较强的稳定渠道作用,浆砌石属刚性材料,本身即具有固渠和稳定渠道的作用。缺点:不易采用机械化施工,需要劳动力较多,施工质量较难控制;厚度大,方量多,劳动强度大,造价比较高。工程造价约为86元/m2。

3.2混凝土防渗

结构形式:面层为80 mm厚混凝土,下设400 mm厚砂石垫层。优点:混凝土衬砌强度高,耐久性好;混凝土衬砌能防止动植物穿透或外力破坏,在正常情况下,混凝土衬砌渠道可运用50年以上;过流能力强,允许流速大,一般为3~5 m/s。便于管理,渠道采用混凝土衬砌后,除解决渠道坍塌、冲刷外,还可防止杂草生长,减少淤积,便于管理,节省管理费用。缺点:适应变形能力差,易发生冻胀破坏,结构复杂,造价最高。工程造价约为95元/m2。

(下转第247页)

(上接第245页)

经方案比较,并考虑项目自身特点、该地区实际情况、工程造价及东港地区混凝土防渗技术的成功经验,该次施工渠道防渗采用混凝土防渗方案。

4综合效益分析

4.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改善水田面积1 333.33 hm2,可增产3 t/hm2,每年可增产粮食2 000 t,水稻及副产品的现行价格按2.0元/kg计算,则年可新增产值400万元;项目竣工后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3提高到0.53,节水量为3 420 m3/hm2,全区共节水456万m3,可用于椅圈镇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项目竣工后,有利于形成稻养蟹、蟹助稻、稻增产、蟹丰收的稻蟹共生、一水两用、一地双收的高效、立体、生态种养模式,成蟹平均产量为300 kg/hm2,每年可产河蟹400 t,按12元/kg计,每年可新增产值480万元。项目区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2 400 t,农民收入总额增加,纯收入增加400万元,项目区人均增收256元。

4.2社会效益

项目区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改善了灌溉渠道的输水状况,提高了用水效率,做到了适时、适量的计划供水,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有利于当地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可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4.3生态效益

项目区开发后,营造防护林可增加林网覆盖率,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减轻了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既减轻了对沟壑的割切,又避免了土地的石化和砂化,明显减轻河道的洪水、泥沙危害,减轻了风蚀和风沙的危害。同时可使农田防护林网内的温度、湿度、风力等发生变化,减轻了霜、冻和干热风的危害,更加有利于农、林、牧副渔等各行业的健康发展。

5结语

东港市水稻主产区为老水田区,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经过改造后综合效益十分明显。但是因资金有限,有部分水利设施尚未配套,不能充分发挥效益。建议在今后农业综合开发中加大投入,并且可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多家单位紧跟开发步伐治理一大片的局面,开发和其他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治理,以创造更好、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参考文献

[1] 刘晓春.东港市现代农业的发展策略[J].新农业,2010(11):60.

[2] 胡振德.东港市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J].辽宁科技参考,2001(6):30-32.

第11篇

某区域内的农业配套设施比较薄弱,区内大部分的农田灌溉还以自然降水为主,农田产量受自然因素影响比较严重,如遇降水较少的年份,农田产量就会大大缩减。同时,部分可灌溉农田的水利用率也比较低,造成巨大的水资源浪费,增加了地区水资源的匮乏程度。该项目计划开发高标准农田533.333hm2,涉及区内的主要灌溉设施为水源井工程。工程主要包括:新打水井40眼,改造旧水井5眼,配置潜水泵45套,修建机电房45座,铺设地下灌溉管路30km,架设高低压线路分别为11.6和2.5km。

2水源井工程设计原则

1)项目工程治理要全方位进行,综合考虑农田、山区和水资源因素;并要对当地的耕地结构进行实时的调整,调整方针应围绕农产品特色,最大程度地发挥当地的农产品特色种植。2)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合理开发和利用有限的水土资源,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优良品种。3)做好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及长远计划,明确重点开发区域和资金的投入方向。4)要时刻把握科学的布局,根据区域特点采取不同的开发建设方式,重点把中低产农田建设成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5)坚持政府主导和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应起到积极指挥引导的作用,充分调动起广大农民的热情,使他们成为项目的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

3水源井工程具体的设计计算

计划在该项目区内改造5眼旧水源井,然后再打40眼新的水源井,确保533.333hm2高标准农田的灌溉工作。以下是水源井工程的设计计算。项目设计中,应制定农田灌溉的覆盖程度,本项目设计农田灌溉率最少达到72%。管灌工程改造后,灌溉水利用系数将会达到0.85。根据该项目的整体规划以及本着方便管理、经济节约为原则,该项目区内管道采用干支两级固定式管道系统,管道的长度设计为90~150m/hm2,出水栓的间距设计为30m。根据地形,决定采取单向供水还是双向供水。该项目的每一眼水源井都是独立运行的,管道布置应遵循节约耕地、便于检查和维修的原则。

3.1水泵选择

水泵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水泵的功能需求,如水泵的下井程度、管网的水头损失、水源井的深度以及水井的动水位深度等几个方面,最主要的参考标准是水泵的额定流量必须超过管网的设计流量,以防出现憋泵的情况。额定扬程应本着大于或等于管网工程设计的总扬程、选择电机功率较小的水泵型号的原则,本次设计潜水泵扬程为65m,出水量为40m3/h。根据水泵的选择原则,确定项目水泵型号为200QJ40-65/4;选择与水泵相配套的电机型号为YQS200,电机功率为7.5kW;电路用电缆连接,规格为3×42。

3.2管道埋设深度

区域内的冻土深度为1.4m,供水管道的埋设深度应大于冻土深度,本项目取1.5m。管道开挖截面为倒梯形,上宽下窄,管道沟底部宽度为0.5m,坡度控制在1∶0.5。

3.3配套管件及附属建筑物的设计

配套管件主要是给水栓,数量973个,给水栓与输水管道之间的连接采用承插方式,外部用铁丝加固,并用胶圈进行封闭止水。水泵出水口安设安全阀和压力表,如管路爬升坡度较大,还需要安设逆止阀。管路到达井房内时,将水泵管路出口直接与地下输水管路相连接。

4结语

第12篇

1.1存在的问题

(1)各地区社会、经济和气候条件及灌溉排水现状不同,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诠释也不同。灌重于排和排重于灌的地区、经济发达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预期和内涵理解就存在明显差异。比如,有的地方提出应是“高产稳产、旱涝保收”;有的认为是“灌溉有保障、排水有出路、旱涝保收、节水高效”;也有的把高标准农田水利归纳为三部分组成,即“高标准的水源工程、完整的灌排体系、高标准的管理体制与机制”等等。正是由于这些认识上的差异和地区实际条件的差别,使各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评价指标的建设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执行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定时,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可依。

(2)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标准。文献查阅发现,各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很高,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各地在规划设计、投资强度上,标准不一,参差不齐;上级组织和监管部门在验收和评定工程建设是否达到高标准时,评价指标选什么,各地区的指标值该如何取,没有统一的依据可参考;地方建设管理部门在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高标准设计时,不知道哪些指标该高,该高多少。因此,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不规范,影响后续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多数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建设资金缺乏统筹协调,二是建设区域缺乏整体布局。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渠道较多,各部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大多是分别规划、分别招标,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不少项目盲目规划、盲目实施,造成资金实际使用效果较差,难以形成合力。

1.2成功做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功做法是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对规划区域基本采用先丈量收回土地,然后重新规划布局,施工完成后再丈量有效耕地面积并分配到相关用户,使得工程所占土地做到了共同分担,避免因局部利益受损而造成建设工作受阻的问题。针对施工质量监管难的问题,河北等省大力推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加大受益群众的监督力度。

2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对策

2.1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内涵及建设标准

水利部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的直接对口和主管部门,对全国各地的农田水利基本情况掌握最全,为了促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又好又快发展,有必要在广泛听取地方管理者和水利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其他部门和各地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标准,制定相应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技术规范或建设指南,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统一规定。同时,基于大家认同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定性目标,提出一套统一的量化指标,并依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指标的建设标准值。

2.2进一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的整合机制

建议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各方认可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县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与资金整合办法,建立部门协商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切实推进各部门的水利建设资金整合,解决临时性拼盘式整合的问题。

2.3进一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机制

第13篇

关键词 耕地;保护措施;基本农田;湖南新晃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7-0350-02

新晃县的耕地土壤养分平均含量有机质为24.67 g/kg、全氮为2.06 g/kg、有效磷为16.20 mg/kg、速效钾为78.94 mg/kg、缓效钾为158.78 mg/kg,pH值5.94。

新晃县耕地中,一级耕地为2 284 hm2、二级耕地3 266 hm2、三级耕地1 968 hm2、四级耕地3 475 hm2、五级耕地3 721 hm2、六级耕地3 191 hm2、七级耕地2 652 hm2,分别占总耕地面值的11.68%、16.70%、10.06%、17.77%、13.91%、16.31%、13.56%。由此可见,四级地最多,占17.77%;二级地其次,占16.70%;六级地第三,占16.31%。高产田占28.38%,中产田占41.74%,低产田占29.88%,说明新晃县的中低产田面积多于高产田。

在此大环境下,不得不对新晃县耕地保护高度重视。新晃县粮食产量逐年增加,但随着人口的增长、社会进程的加快、土地利用的加深,新晃县耕地面临的问题不可小觑,土地过度利用的后果需要直接面对。只有建立更好的耕地保护机制,才能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耕地保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到规划、耕保、征地、利用、执法等各环节、各层面,必须统筹谋划、多管齐下、齐抓共管。要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

1 总体思路

加强耕地保护,重点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数量红线;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资源,挖掘土地潜力,切实减少耕地占用;要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地方标准,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地膜,全面提升耕地质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重点要加快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15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要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严格有序地推动土地流转,探索能使各方受益的流转方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要规范引导工商资本参与,既把工商资本与农户联结起来发展现代农业,又要加强监管,有效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坚决杜绝以改革的名义损害农民的利益[1]。

2 坚守耕地数量红线

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征占地年度计划和审批程序,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尤其是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要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不能随便乱占,搞好占补平衡,做到可查可控。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做好分类指导,对各类违反政策的要全面核查,及时查处纠正。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开发建设力度,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着力打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依法依规,不折不扣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实体边界和刚性约束作用,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2-3]。

加强耕地保护,重点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数量红线;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资源,挖掘土地潜力,切实减少耕地占用。

3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015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已经召开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视频会议,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重点要按照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优先把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农业、国土部门搞好摸底调查,确认可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是一条“高压线”,不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同时,各地还要结合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将基本农田信息标注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做到“一证两确”。

4 强化耕地质量保护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双到位;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着力强化耕地建设性保护;完善约束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严格保护耕地的积极性[4-6]。

把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关,做到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补旱等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抓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松整地等技术推广,重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投入量,力争在5年内实现化肥、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抓好废旧农膜回收和尾菜处理,抓好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工作,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耕地质量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努力构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地方标准,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地膜,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5 参考文献

[1] 刘彦随,吴传钧.中国水土资源态势与可持续食物安全[J].自然资源学报,2002(17):270-275.

[2] 石玉林.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数据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64.

[3] 国家林业局.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R].北京:国家林业局,2015.

[4] 陈小玮.论我国耕地保护机制的构建[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9):219-222.

第14篇

关键词:土地整理问题、对策及措施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土地整理的现实意义

1.1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土地整理是补充耕地、进行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土地整理有利于促进农村地区土地集约利用,增加优质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保障粮食安全需要相适应;

1.2 在我国,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和地理的多样性,使得土地整理的概念有所不同,国土资源部在借鉴海内外土地整理概念的基础上,将土地整理定义为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整治、调整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

1.3 土地整理主要针对改变农业基础设施不配套的土地现状,进行水利设施配置、道路的建设,进行渠道合理布局和硬化,整理后的农田灌水排水能耗降低,农业生产规模扩大,有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整理后土地经营范围扩大,宜种性广,从而可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土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可大大提高农民收入。

二、土地整理的作用:

2.1 加强市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引导,明晰土地使用权,并完善土地市场,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规模经营以及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土地资源比较优势的提升。

2.2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完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使得每寸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

三、主要目标及任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补充耕地2400万亩;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划期间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加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矿改造力度;加快土地复垦,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土地整理前,要按照确权在先的原则,做到四至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手续合法,没有产权纠纷。土地整理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权属调整协议,并确保调整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要重点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

四、土地整理中的问题及隐患

1、投资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土地整理需要投入较大数量的资金,由于各区的自然资源及经济条件的不同,各区农村土地利用的情况也存在较大差异,土地整理的资金来源匮乏,其主要来源于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它包括:(1)土地闲置费;(2)财政预算安排的开发耕地专项资金;(3)耕地开垦费;(4)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5)按规定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其他资金;(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中央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许多地方财政没有固定的投资来源,没有可靠资金保障,使得政府用于土地整理的资金运作发生断粮现象,无力将土地整理工作顺利进行。

2、农民权益难以保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制度历经变迁,在土地整理过程中,由于土地带来增值收益,有些土地使用证所记载权属界线早已模糊不清,不能准确反映权属界址,相当一部分为农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不明确,权属调整难以进行,实际使用者与登记的使用者不一致,导致土地权属紊乱,整理时纠纷不断,造成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冲突。

3、新增耕地质量低劣。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需要大量的开发整理土地,而结果是很多地区整理出的耕地质量低劣,即新开垦的耕地质量远低于被占用的耕地质量,片面的追求数量,忽视了对质量的重视。普遍存在政府对土地整理的目标过分强调数量的增加,而忽略了质量的提高。

4、土地整理政策法规不够完善,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不够,功能难以显现。现如今,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是整个土地整理的重要目标,这也使得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有时还会引起较大的不良影响。

五、土地整理的对策及措施

5.1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土地整理,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沟通协调,规划过程中需坚持“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林成行”的模式,当在原有的路、沟、渠周围搭建类似的设施时,要将原有的设施综合考虑起来,一次来满足农民习惯的生产、生活方式,还能减少资金投入本。在规划土地过程中需要对土地进行有效的保护,最好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展开,两者保持协调统一,这样才能保证土地的使用达到当地实情和土地利用的计划要求。

5.2落实资金保障。在保持现有资金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挥综合效益。中央分成新增费按照“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的原则,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在分配时与各地上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挂钩。结合土地流转,鼓励民间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渠道。5.3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整理监测监管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全面全程监管,在线实时报备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现实性强。

5.4协调好各种内部关系 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在规划实施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农户以及其部门的协调工作。当项目规划方案实施出现不合理时,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认可后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5日之内给予答复,以免造成严重地延误工期和耽误农民的种植时间。

近年来,一些地区进行的土地整理改进了农村生产、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土地合理利用和农民增收,有效地推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功不可没,大力开展土地整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选择和重要支撑。 尽管我国对土地整理的研究理论不足,许多地方开始土地整理的时间不长,但取得的显著效益表明,在我国开展土地整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整理仍处于探索阶段,国家对土地整理市场化发展还缺乏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实施土地整理的重要保障,通过法律法规来规定土地整理的内容、目标、程序、规划设计、资金来源以及处罚办法等,解决土地整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保障土地整理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会议》2012年4月24日

第15篇

关键词 土地整治 规划 山东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土地供需矛盾问题日益趋紧,国家亦把土地管理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如何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数量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合理利用现有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成为主要任务,并相应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性文件和措施。

201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颁布实施。《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经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这表明新一轮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始。

一、土地整治规划概述

土地整治规划从政策延伸的意义上说是第二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但是在规划的内涵、范围和意义上说,较之以往又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要在合理、客观和认真总结和评价上一轮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基础上,总结问题和教训,借鉴合理经验和有效做法,认真开展、实施。

(一)土地整治的含义。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破坏、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整治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关键在于两个字“利用”。综上可简化的分为三类,即没有利用的土地、正在利用的土地和毁坏弃而不用的土地。

(二)土地规划的目的。

规划的目的就在充分挖掘这三类的土地潜力:

(1)没有利用的土地对照宜农未利用地开发的潜力;

(2)正在利用的土地对照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3)毁坏弃而不用土地对照土地复垦潜力;

要充分摸清掌握地方土地的类型和潜力,对土地利用情况“辨症施治”,才能够依照处方(政策),抓好药材(项目),从而在土地的层面破解地方的“双保”难题,实现结构合理、生产高效、生活便利、生态改善的目的。

二、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现行政策及配套项目进行分析

(一)农用地整治。

本轮规划的核心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国要实现4亿亩的指标,任务艰巨。2012年6月26-27日,在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现场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划得准、调得开、建得好、保得住'四大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为此,一方面国土资源部出台《高标准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制定了标准;另一方面项目立项不再要求3%的耕地新增率,放宽了条件,目的就是打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另外应同时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土地,推进其他农用地的整治治理。

2010年山东省开始第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参照天津市、成都市的模式,将土地整治与城乡增减挂钩结合,共设66个项目,单个项目规模达到约5万亩,总投资100亿元。2012年国家分派给山东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是981万亩,逐级下派到各市各县。

基于以上要点在调查当地潜力的过程中,第一要参照201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指标,推算十二五期间指标总量,第二划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区域禁止占用搞项目开发和建设,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要求确定项目范围的时候重点考虑。第三,做好“四个一”文章,即“认一批、建一批、验一批、安排一批”。尤其是对于老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用项目集中归并,成片大规模补建的方式,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达到指标总量,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要统筹规划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当前,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主要基于两个政策层面,一个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个是建设用地置换。现在具体到实践中做的最多的是还是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因为当前建设用地置换从政策的层面上来说还有瓶颈,未开展实施。但是从山东省内东部、中部、西部农村建设用地潜力存量与经济发展呈现倒挂的态势来看,这一政策的启动指日可待。

在调查当地潜力的过程中,第一要依托当地乡镇政府,摸清可开展挂钩的村,实地调查样点村,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第二参照以往挂钩项目,掌握当地可实施的财力和完成力度,2011年山东省第一批次每县区限批700亩周转指标,没有归还上年度50%指标的不予立项,要适度把握规模;第三要结合地方小城镇规划,旧村改造、迁村并点等项目要纳入到本规划中。

(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

土地整治规划的范围是行政区域内全覆盖,包括城镇和乡村。对于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而言,主要是对旧城镇、旧村居(包括城中村)、旧工矿等进行“三旧改造”,在实施中可结合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城区规划、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转型、环境再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在调查当地潜力的过程中,第一要摸清楚“三旧”分布情况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改造意愿;第二要领会城市发展规划的思路,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和格局,预见哪些城区会因为城市发展重心的转移而成为老城区;第三依托当地产业结构引导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因势利导。重点在于地方政策配套和支持。

(四)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对毁坏(自然灾害损毁和生产建设破坏两类)弃而不用土地整治,使其达到可利用土地的目的。山东省内主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全省内的砖瓦窑厂复垦和局部地区济宁、枣庄塌陷地的复垦为主。上一轮土地整理工作中已经开展实施了一部分,本轮要加大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同时加大质量控制。提高复垦后土地生产力和环境改善。另外需要注意一点,国土资源部自2007年81号文(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涉及采矿、交通、能源等已经或可能对土地产生破坏的项目立项发证均需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因此在具体实施工程中,两者可以结合。

(五)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山东省内,东营、滨州等黄河入海口区域每年因黄河泥沙沉淀淤积自然形成大规模滩涂和盐碱地,这部分土地大部分尚未利用,下一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可行性分析,合理规划,进行开发利用,当前黄河三角洲的开发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已经开启。另外,山东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资源较多,易开发的主要在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泰安、临沂等地,十二五期间,可利用的低丘缓坡、废弃矿坑及未利用地可达一万两千多公顷,潜力较大。可根据开发项目的难以程度及当地的财力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实施。

三、总结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保红线”项目实施的依据,是“保发展”项目成立的前提。国家层面的国土战略已经由先前的增加耕地数量转变为耕地质量为先的数量责任制,因此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必须完成的首要任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土地复垦和宜农未利用地开发三类项目是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抓手。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在行政职能划分上归属城建部门,改善的重任还在于地方政府的城市经营理念和发展思路。因次,本论规划的编制要突出重点问题、解决难点问题和指出要点问题,同时一面要与全国性规划基期2011年到2015年同步,一面要兼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2006年至2020年,为2016年至2020年的土地整治规划预留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孟艳丽等.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思路研究.山东国土资源;2012.3(28):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