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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营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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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营论文

第1篇

关键词:精神产业民营文化企业文化资源文化产业链

一、从四维文明视野看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上世纪初。它最初出现在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Industry,汉语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完全有不同的理解。本论文从四维文明划分的角度认识文化产业的精神属性,以区别于认为文化产业只是文化艺术产业或创意产业的狭隘认识。

自从梁启超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区分以来,关于两个文明建设的论述越来越多。但是仅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二维文明不足以概括人类文明全貌,一些人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曾经提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分野,也有人把人类文明区分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三个层面,最为流行的是就人类文明的主干部分简单分为政治、经济和文化三大板块。其实,人类始终生存于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的对立统一体系之中,人类文明可以大而化之地分为自然文明与社会文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四个区域。自然文明是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文明是处理人与人和社会的关系;物质文明是处理人与物质的关系;精神文明是处理人与精神的关系。

四维文明之间互相贯通彼此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融为人类文明整体。在上述划分之中,四维文明之间也是互相交错,彼此交融的,并没有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但是各自的主干是相对明晰的,大致说来,政治属于社会文明,经济属于物质文明,文化属于精神文明。

而现代经济已经早已突破了物质经济的狭隘概念,走向“大经济”的广阔天地,涵盖了自然经济、物质经济、社会经济和精神经济等多个领域。在经济中心时代,从经济视角透视人类文明的一切方面,所有的活动均可以经济尺度加以衡量。国民生产总值(GDP)可以相应分解为自然生产总值、物质生产总值、社会生产总值和精神生产总值四个基本方面,各自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成为衡量一个经济体系内部结构的重要指标,进而自然生活消费、物质生活消费、社会生活消费和精神生活消费在人们生活总消费中所占比例也成为衡量人们消费结构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尺度。从这个角度出发,满足人们自然需要,扩展人们自然自由的产业群落为自然产业;满足人们社会需要,扩展人们社会自由的产业群落为社会产业;满足人们物质需要,扩展人们物质自由的产业群落为物质产业;满足人们精神需要,扩展人们精神自由的产业群落为精神产业。

从四维文明视野看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属于精神产业。

二、浙江民营文化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特点分析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民营企业撑起了浙江经济的大半江山,在生产总值(GDP)中超过国有经济成分。国家工商联公布的数据表明,全国民营企业综合实力500强中,浙江总量居全国第一。

浙江省还按照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的思路,搭建产业平台,以基地园区的形式吸引民营文化企业集聚发展。广厦集团、宋城集团及宁波文体用品、德清钢琴制造、富阳古籍影印等一批民营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区块迅速崛起,浙江正成为全国文化产品的制造基地和集散中心。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杭州数字娱乐产业园和LOFT49创意产业基地,在较短时间内吸纳了70多家民营文化企业……集聚效应正在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优势。

归纳浙江民营文化产业主题文化企业发展有以下特点:

1.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迅猛,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总量急速增长。宋城集团、横店集团、广厦集团等一批龙头民营文化企业已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民营文化企业形成文化产业集群,表现为区域块状经济结构。如德清钢琴制造中心。

3.民营文化企业家素质不断提高。一是民营文化企业主素质有了明显地提高。在早期,浙江民营企业主体是乡镇企业,经营者绝大部分是刚刚从田地里上岸的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20多年的发展中,相当一部分乡镇企业的经营者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文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已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有着扩大再生产欲望和能力的企业,产生了希望提升素质的自发要求,开始加强自身的学习。二是注重引进专业人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民营文化企业普遍认识到人才的重要地位,因此千方百计吸引各类人才。

4.注重文化创新,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如:横店影视城的全国品牌推广。

5.民营文化企业国际化迅速提升。浙江义乌文化商品国际贸易覆盖世界各国,宋城集团筹办2006世界休闲博览会。

6.民营文化企业已融入市场,面对竞争找市场不找政府,形成开发文化资源、整合文化产业链、打造文化产业集群的独特运营模式。

三、结语

近期,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对于民营资本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和政策的强心针。这既拓宽了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又能对文化产业起到很重要的推进作用,能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参与文化建设。

浙江民营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全国是具有典型意义的。各省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民营文化产业在促进和谐文化、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民营企业及民营资本的进入。政府通过规划引导、技术创新、法制保障、人才支撑、品牌引领、产业集聚、开放带动、政策扶持等各个方面来加快民营文化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胡惠林.文化产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8,(1).

[2]柳士发.从经济学看文化产业.文化市场信息,1999,(2).

[3]“浙江省私营经济发展前景的思考”课题组.当前浙江民营企业发展的特点——浙江民营企业的抽样

调查报告.

[4]李思屈.文化产业概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1.

第2篇

根据跨国公司理论,本土化经营战略可以细分为六部分。这六个部分都会影响到跨国公司的经营效果。第一,员工的本土化,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内容,这是本土化经营的根本点。第二,生产的本土化,主要指当地生产场地或者生产线的建造。第三,品牌的本土化,必须拥有企业自有的目的国的品牌经营融合方式,这是快速融入当地市场的最直接办法。第四,营销的本土化,这是从产品销售渠道的角度考虑,也是跨国公司可以成功的最重要因素,同时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第五,研发的本土化,这是发展到成熟阶段后的企业战略选择之一。第六,资本的本土化,不仅可以解决经营活动最重要的资金问题,也是实现全方面跨国经营的长远计划。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跨国企业为什么必须实施本土化经营。

1.市场需求原因。为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诉求,提高市场占有率是企业生产活动的终极目标。跨国企业会在全球寻找新兴市场,出于高效率的要求和经营利益驱动,多数企业的受众群体有着独特需求,必须有本土化改造。

2.成本因素。寻求成本最小化,降低综合性生产成本。成本最低化是所有企业永远的追求。理性的经济实体在目的国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时,最先考虑的就是成本。最初跨国公司的原始产生驱动就是降低成本。但是发展到现代,成本最低化并不是牺牲质量的代名词,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现代跨国企业的首选。

3.赢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使得经营更为顺利,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必须为当地经济做出贡献,这就要具有正面的企业形象和良好的企业知名度。就业、地方生产总值、外资利用率等都是政府绩效的考核目标。

4.更好的融入目的国的民族文化。许多跨国公司经营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更好的融入目的国的民族文化。尽管当今世界一体化趋势明显,但是民族文化的唯一性和抵触性也是不可估量的。

二、跨国公司企业文化构建原则及途径分析

堪称企业灵魂的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影响深刻而潜移默化。一旦形成,员工所共有的价值观的传播继承能量是十分惊人的。即使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原来的企业,原来企业文化的烙印都会伴随很久甚至一直存在于员工的职业生涯中。换一份工作,最先要适应的便是企业文化。跨国公司的企业文化多强调以人为本和创新为先。构建科学的企业管理体制基本入手点就是搭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中最根本的员工的本土化与企业文化息息相关。作为企业文化的支撑载体和实施者,员工的价值观,职业生涯规划,个人发展追求都是企业文化构建的重要内容。综合考虑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母公司的管理体系、目的国的文化历史背景,以实现员工个人价值观和公司价值观互相结合为目的,我们在构建跨国公司企业文化可以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达到企业员工文化的融合,即企业浅层文化。为了企业的发展,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首先意识并认可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员工在个人价值观、生活习惯、风俗、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客观的差异,加强彼此之间的了解,学习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和地区发展历史都有助于互相的认可。

2.重点是企业管理体系方面的本土化融合,即企业中层文化,这是最重要的方面。企业管理必须强调以人为本。体制健全,规章合理,方法科学,注重方法的创新性,充分利用各种现代科学技术,尤其互联网技术。

3.高级阶段是公司经营战略的本土化融合,即企业深层文化,这是最终的目的。

4.形成全新的本土企业文化。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企业文化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全新的跨国公司企业文化要求这三个层次的内容都实现本土化。物质文化层是最基本的要求。即使不同区域或者国家的生活水平和消费层次有所差别,一个成功的跨国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转化机制,实现相对平衡。精神文化层是跨国企业本土化融合的终极任务和目标。具体来说,建造跨国公司企业文化体系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直接沟通,善于沟通,可以使组织内部的凝聚力增强。同传统企业、事业单位、国企不同,跨国公司没有严格的内部等级制度,而是以经理总负责,团队协同合作为主,彼此之间的沟通更为顺畅和全面。从企业管理方面考虑是以内部的沟通为主。跨国企业必须有专门负责内部信息传达的部门。在自上而下的信息传达中,从专业角度出发,结合每个部门和岗位的特点,选择适当有效的传递方式和反馈形式。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疏漏和误解是需要克服的重要问题,确保信息传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关键。第三方培训和咨询机构的引入也是完善企业沟通流程的重要手段。

(2)营造信任氛围。以创造力和实际工作能力为重,并非看中工作年限。跨国企业的经理层普遍年轻化,良好的工作激励机制和完全授权授信是实现项目成功的关键。增加员工的认同感,提升企业员工的凝聚力。管理层和团队成员的理念必须同一化,工作目标的一致,价值观的和谐,是企业进步的有利基础。

(3)鼓励员工在工作场所的个性化。这种个性化不是肆无忌惮,而是通过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用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跨国企业员工的创造力和进取精神是企业文化的特色之一。

(4)完善的培训机制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在跨国企业里,员工的培训机会是多样化的,不仅体现在次数多,更重要的是会根据员工个人工作岗位、表现和未来提升的可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培训学习。

(5)团队精神。协同奋战,强调个性,重视彼此之间的互补,已达到整体的最大化机能发挥,这是最有效的企业工作方式。

三、结论和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本土化战略下的跨国公司企业文化构建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员工的本土化。所以企业文化的构建也最应该重视员工。在企业文化保持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时刻保持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主导方向必须科学,符合本土化经营的各项原则和要求。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根本。产品定位,管理体制,员工观念,与企业的核心价值观都要保持本质的统一。在沟通方面,横向沟通和纵向信息传递相结合,面临经营问题和其他社会事件时,跨国企业往往都可以快速有效地做出反应。通过企业内部媒介的传达,例如,路演,内部论坛,企业内刊等,建立起上下统一,横向协调的企业内部沟通机制。

2.全面实施创新战略。企业创新涵盖了企业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观念创新。企业文化的构建和完善不仅体现在管理制度的创新,更重要的是要全面发动企业各个部门的参与。一方面是管理人员要有体制创新,另外一方面,提高员工工作中创新的积极性。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里,全体员工会乐观积极对待工作,由此又会提升企业文化层次。

第3篇

关键词:经营许可证;网吧监管;许可制度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必须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核,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已经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在许可的范围内依照有关规定从事活动。如果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文化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然而,由于法律的滞后,在执法实践中,对于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往往衍生出如何吊销、吊销后的后续监管等问题,给一线文化行政执法带来很大困惑,甚至成为执法监管中的“瓶颈”。为此,笔者希望通过围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系列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结合实际,提出一些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概念及情形

(一)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概念

首先要明确行政许可的概念。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吊销许可证是行政机关受贿允许违法行为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和权利证明文件,禁止其继续从事许可证所规定的各种事项,对于法人和组织而言,是一种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根据吊销许可证的一般概念,可推理得出,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文化机关依法收回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人已获得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权利和资格,禁止其继续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一种行政处罚。

(二)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形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了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形,归纳起来具体有:(1)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2)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禁止内容的信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3)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进入标志,情节严重的;(4)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发现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管理部门举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或擅自修改、删除登记内容,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营业活动、未向管理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5)违反利用明火照明、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营业期间封堵门窗或安全出口、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消防管理、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以上情形,均视违法情节不同设定了由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的不同行政处罚形式,但只有第(3)点是由始至终由文化行政机关完全行使行政处罚权,其他(1)(2)(4)点,均是先由工商、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行使一般性的行政处罚,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最后由文化管理部门作吊销许可证的处理。

二、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易产生的问题

(一)吊销的程序法律未作规定

对于法人或组织而言,吊销许可证是一种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因为许可证一旦被吊销,其生产经营权随之丧失,企业也就是去了继续存在的权利,实际上是剥夺了受罚人的财产权。因此,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吊销《网络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必须绝对慎重,不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条件,即违法行为确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而且还要程序正当,公开公正。但是,对于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并未作出任何有关程序上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上也未对吊销许可证进行专门的程序规定,只在第42条中规定了“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人事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由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未对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进行具体规定,《行政处罚法》上也找不到关于吊销许可证的相关程序依据,实践中极易造成对网吧吊证的随意性。

(二)吊销的执法权限未作规定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结合第28-32条可以得知,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是实际情况是,出于对加强网吧控制和管理的目的,目前很多地方,对网吧设立的审批权不在市、县一级的文化行政机关,而在省一级的文化行政机关。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目前暂时停止了一切单体网吧的新设审批,只允许发展连锁网吧,且直接对连锁网吧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地市一级只有审核权,没有审批权。对于这种情况,市、县一级的文化局能否吊销由省文化厅发放的许可证,法律未给出规定,这给执法实践造成一定的困惑。

(三)吊销的事后监管未作规定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处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后,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许可证、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后,可能存在几种后续情况:(1)处分原用于上网经营的电脑设备,自觉终止网吧经营行为。这是一种最好的行为形式,却又是一种最不可能的行为形式。毕竟,在目前社会公信程度不高、社会公信力不强的情况下,要求从事者自觉终止经营行为显然是有困难,因为终止经营行为,则意味着利益亏损,一般情况下很难做到。(2)继续经营行为,也就是一种无证照经营行为。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极有可能发生。受利益驱使,经营者明知继续经营是违法的,但是由于法律未规定被吊销的后续监管权归属,而文化、工商等部门只负责有无吊销证照,而不论事后实际经营情况如何,这些给违法者提供了天然的机会,有证网吧被吊证后,变成“黑网吧”继续从事上网经营活动,且由于已经被吊销了许可证,文化行政部门往往对其不再进行监管,相对人反而会比原来有证的情况下更加自由和肆无忌惮,往往成为藏污纳垢和消防安全隐患滋生的温床,产生极大的社会危害。

三、对完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建议

(一)规范吊销的执行程序

文化机关依法作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建议将执行程序具体规定如下:(1)告知。告知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在作出吊销许可证决定时,必须在决定书中说明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或行政机关的处罚理由,并告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禁止从事许可证许可的相关活动,如果对吊销许可证处罚不服,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2)收回许可证。文化机关依法告知相对人,且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复议或诉讼的,文化机关应当在被吊销的许可证上加盖吊销印章后收缴。被处罚人拒不缴销证件的,文化机关可以公告宣布作废。(3)公告。许可证收回后,文化机关需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许可证号、许可项目、许可证颁发的实践、吊销许可证的理由及许可证终止的日期、决定的文化机关。

(二)加强行政管理机关的信息沟通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因此,文化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决定后,有义务将行政决定告知公安、消防、电信等具有网吧前置审批职能的管理部门以及工商部门。建议文化部门的吊销许可证的信息,一方面通过抄告单的方式告知相关部门,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出递给相关部门,相关的管理部门也应当及时接受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建立起信息定期接收制度,而不是把信息挂在网上了事。

(三)相关部门建立对被吊证网吧的跟踪监管

为防止被吊销许可证的网吧成为“黑网吧”继续从事上网营业活动,文化部门与工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工作协作机制,文化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抄告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向其申请注销营业执照的,应强制吊销营业执照。对于被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场所,文化部门要继续加强事后跟踪检查,如发现其并未处分原有的上网设备,则有可能存在“黑网吧“的隐患,如发现确实继续从事上网营业的,文化部门应及时告知工商与电信等部门,由工商部门按照《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办法》对该场所没收设备、强行取缔。

注释:

张续明.对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处罚的执法思考.辽宁警专学报.20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