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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河道发挥着行洪、排涝、灌溉等多种作用,河道的环境直接关系着民众的生活质量。然而一直以来,由于自然因素的影响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加之缺乏合理有效的治理手段,河道环境持续恶化、功能衰退,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淤积严重,河道萎缩
目前,我国中小河流农村河道普遍存在淤积和萎缩现象,导致河道应有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河道淤积、萎缩的成因既有自然因素,同时也和人类的经济活动分不开,其中人为因素产生的消极影响甚至更重。例如各地普遍存在的采砂作业,不仅造成河沙流失,甚至导致很多河道出现坍塌现象。河道坍塌产生的大量淤泥淤积在河道中,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河流的阻塞程度。更为严重的是,长期以来人们无节制的向河道大量倾倒工业和生活垃圾,造成局部河道被填埋或者封堵,以至于河道淤积更加严重水流不畅,导致河道行洪能力大大减弱。
(二)设施陈旧,防洪能力低下
防洪排涝是农村河道的主要功能,但由于防洪设施或年久失修或未安装应有的设施,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农村河道依然达不到放洪排涝的标准,防洪排涝的功能也就无从谈起。尤其是在典型的山区平原地带,由于山区的农村河道具有源短流长的特点,一方面河道日益阻塞淤积情况非常严重,另一方面很多平原地区无设防措施,或者是已建堤防基础较差、渗漏严重、堤身单薄以及基础设施严重陈旧,造成河道防洪排涝能力低下。
(三)水体污染,生态退化加剧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问题,环保工作在各地区各领域全面推开,尤其是在整治水污染方面推出了许多政策采取了大量的措施。例如大量投入资金进行污水处理厂建设,对各大企业设置了严格的排污标准,严禁超标排放污水。但是还是有少数位居偏远农村地区的企业为了使得公司利润最大化,暗地里非法向河流大量的排放污水,再加上一些小型分散的工业废水和附近居民生活用水的排放,农村很多地区的河流已经出现严重的污染情况,水质遭到严重破坏,甚至出现恶臭的现象。
(四)治理滞后,管理十分薄弱
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对河道治理依然缺乏严格系统的规划。一些地区虽然已经制定了成形的包括与农村河道密切相关的水利规划和环保规划,但这些整治规划整体上看还未形成严密的治理体系。同时部分地区制定的河道治理规划,忽视甚至未有涉及农村河道治理方面的内容,对水环境的保护、生态系统治理缺乏具体的任务目标和治理措施。同时在资金方面由于政府的投入过少,使得民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严重降低,河道的治理也出现严重的滞后现象。
二、政策建议
(一)优化资金筹措方案,提供资金保障
资金是河道治理的经济保证和前提,能否优化资金筹措方案不断扩大资金来源,决定着农村河道治理的成败。保障治理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一是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鉴于其自身资金筹措能力较强,国家财政可以降低一些治理资金拨付的标准,而对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考虑到其公共财政的限制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资金拨付力度。二是鉴于农村河道目前的严重状况,需要各地政府要把水利工程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将土地转让所得的收益用于农村河道治理工程。三是要大力鼓励水利投资平台建设,制定多项措施激励社会资本直接或者间接投入农村河道治理活动。
(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
农村河道的治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制定农村河道治理规划必须要与其他领域的工作紧密结合,把河道治理规划与农村土地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融为一体,以提高河道治理的整体性和科学性。此外,在治理过程中要注重河道恢复功能的治理,包括恢复河道的行洪、排涝、灌溉以及生态功能。同时要因地制宜采取环境保护、堤防加固等对策。农村河道治理要全方面的综合考虑,特别是在岸堤的功能修复过程中,特别需要融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
(三)注重保持河流的自然性,注重人水和谐
农村河道的治理,一方面要注重防洪安全、生态功能的修复,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到民众的生活环境质量问题。考虑到河道功能损害的突出问题,在治理过程中要尽量保持河流形态国有的多样性,注意避免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对河流进行裁弯取直行为。同时,在河道治理的过程中必须充分满足民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坚持惠民为主的原则,努力保护生态环境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要在改善河流治理环境的同时,将人水和谐的理念与自然形态和生物多样性紧密结合,全面系统的考虑治理问题。
(四)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总体目标
农村河道的治理要注重建管并重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在河道的治理中要稳步推进河道确权工作,把确权工作尽快落到实处。要加快建立河道巡护机制,时刻关注河道出现的重大问题,并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治理机制十分重要,地方政府要严格完善治理体系和河道的维护机制,大力宣传河道治理工作,吸引民众积极参与其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整治的总体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3.
关键词:农村;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6-0012-02
1 农村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概况
我国在建国后开展了以水土保持为核心的小流域治理工作,传统的小流域治理注重清淤疏浚、绿化防沙、土地整理及边坡加固。农村水体一般具有生态景观、防洪排涝等功能,河短水急、汇流面积小、水量变化大,呈现季节性河流特征,输水期间水质浓度发生变化,存在高污染负荷水头段现象,存在污染侵入和集聚:周边居民通常堆弃大量垃圾于河道,淤积严重;沿河普遍存在小规模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露天丢弃于河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导致蚊蝇滋生,环境恶劣,恶臭遍野,顺流排放不利于流域水质保持;河道周边多为平整后的生土,经人类扰动后,表层土壤养分和盐分的易溶性增强,特别是大量雨水冲刷时,水土流失较严重;无任何隔离屏障设施,农村水体实行敞开式管理,人为活动直接接触水域,威胁水质安全。防护设施的缺失,也形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而截污措施的匮乏,威胁着小流域环境安全。
2 农村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
2.1 区域生态环境保持与水资源保护的需要
从近两年水质监测情况来看,天津水环境现状堪忧,其中COD、BOD呈现出逐年增高的状态;NH3-N、TP监测值出现波动。水资源总量严重不足,许多河道常年处于断流状态,导致水环境容量降低,水质难以保证,水资源利用不足。
根据《天津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保护农村小流域环境,需加强流域环境治理,以实现降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联动的水资源优化配置。
2.2 促进新时期区域环境与经济发展及规划协调统一的需要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农村水环境将面临新情况与新挑战。农村经济总量偏低,经济来源单调,农业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十分有限。畜禽养殖粪污及农村垃圾堆弃于河道,排污行为防不胜防,限制了水体应有功能的发挥,成为农村环境质量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威胁,相对于建设全境内全景式生态旅游的发展目标非常不利。
综合治理河道外源及内源污染,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企业在此扎根,加速村建设步伐,形成农村小流域生态防护体系和区域经济开发优势,促进农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加快镇街规划目标工作实施进度。
2.3 是促进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畜禽养殖在农业总产值中占很重要的一部分。从2005年到2012年天津的统计数据来看,畜牧业产值稳定保持在农业总产值的30%左右,农村小流域内普遍存在畜禽养殖污染,且排放量大、浓度高,但由于投入不足,经费匮乏,致使污染治理设施缺乏,管理经验不足。
通过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清洁生态型畜禽产业的发展,为周边种植养殖产业的生存和发展提出可行性的示范作用,形成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农业生产格局,促进区域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是重大的生态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项目,中央有要求,市委有部署,群众有期待。为推进“美丽天津”的建设,改善和提高本市水环境质量,落实《水十条》任务,实现京津冀流域性水污染联防联控等,积极推进农村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十分必要且紧迫的。
3 农村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建设
3.1 技术目标
以保障农村小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为核心,以构筑“环境治理、环境修复、环境保护”三道防线为重点,以“控源减排、环境修复、点面结合”为手段,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资源,通过优化、整合和治理河道内、外源污染,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改善环境和景观,增加水体生境改善面积;提高植被覆盖率,促进小流域产业发展优化;养殖粪污稳定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控制入河污染;在农村小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有所进展,最终实现小流域“废物利用、环境清洁、景观优美、人居舒适、产业发展、流域和谐”的目标。
3.2 建设内容
3.2.1 河道外源污染治理
养殖场排放的污水主要来源于畜禽粪便及地面冲洗水,粪便主要来源为棚舍。本着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根本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地制宜,探索能够实现畜禽粪便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最优的工艺设计,根据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和长远规划,参考《天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中种养一体化模式,示范建设“三改两分再利用”,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再利用到农田。粪污处理构建筑物做好防漏、防雨、防外溢处理,建设规模参考《“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及市农委在《天津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制定过程中的指导数据。
(1)为防止禽畜粪便直接排出场外造成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建设粪便堆放场,粪便经过简易堆存后,自然熟化,杀灭部分病菌,同时能保证外销间歇期间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收集冲洗水,沉降固体粪便,改变污水随径流污染周边环境的现状。污水处理设施池容大小能满足吸排周期的储存量,使污水完全作为肥水浇灌农田,不随意外排。
(3)建设有机肥处理设施,利用自动化高温封闭式有机肥发酵设备和嗜热复合微生物菌剂高效组合,加速废弃物有机质的降解和腐殖质的形成,生产出稳定化、腐熟化、无害化的有机肥产品,完成高温灭菌、快速发酵、资源再生和节能环保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2.2 河道内源污染治理
河道内除畜禽污物肆意排放外,沿岸村民大部分垃圾堆放在岸坡或河道附近低洼滩地。需清理淤积废物,减少内源污染,有利于加深疏浚河道,增加泄水流量,但不盲目扩大过流能力;通过生态方式护砌边坡,建设渗流生态床,孔内可生长植物,美观整齐,通过表面固定和挡土,以及排水导向,可以稳固河堤,减少径流泥沙沉积,防止边坡因风化剥落、表水冲刷,造成流泥冲沟、水土流失及表层溜坍等危害;合理布置滚水坝,可拦蓄泥沙,控制水位,形成跌水景观;河道两岸设生态防护带,流经的地表径流,经过林木枯枝落叶层的过滤和拦淤,净化水质,减慢来水流速,亩有利于泥沙杂质的沉淀和去除,同时增加观赏景观,隔离河道保护区,避免周边居民倾倒垃圾,丰富项目区园林的空间结构层次和立体景观艺术效果。因地制宜,做到适地、适树、适草的原则,优化树种,选择优良的乡土树种和草种。乔木配以色块及其他灌木花草,高低错落、分层布置。治理与村庄共建、绿化美化相结合。
综上,农村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是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水资源问题,有效地开展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的重要途径。以农村小流域为单元,紧紧围绕水少、水脏两大主题,治理与开发结合的新理念。达到控制侵蚀、净化水质、美化环境的目的。把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与流域水土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利用结合起来,建立监管制度,加快治理速度,提高治理效果。
4 结语
目前,农村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和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期,政策的保证、资金的投入以及多项措施的齐头并进,是符合水环境治理中长期规划指引方向的。结合农村小流域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及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为中心,以提高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畜禽污染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清理河道淤积污染及建设渗流生态床和生态防护带为重点,建立具有治污兼高效环境经济功能的农村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模式,按照小流域的特点逐步实施,由点到面,推动整个水环境的综合治理,为我国的环境建设和水资源保护积累经验。对培养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改变农村环境结构也将产生深刻影响。既注重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又重视环境的安全及可持续,把小流域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做到“治理一方水土,改善一方环境,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群众”。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农村流通现代化 农村合作组织 制度变迁 路径依赖
“流通现代化”,是指流通创新,它是凭借先进理念、经营管理方式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传统流通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以便提高流通效率。农村流通创新,必须重视农户利益,注重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现代化的农村流通需要支撑农业生产运行的组织载体的参与,现有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滞后是目前我国农村流通现代化迟滞的重要原因。
一、我国农户组织化程度偏低是制约农村流通现代化的主要障碍
在农村经济改革初期,的实施使农户成为经营决策的主体,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生产力。但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的背景下,农户分散经营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如,农户主体分散,经济实力薄弱,难以抵御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较低,农户经济利益受损。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的组织形式,不论是制度创新能力还是技术创新能力都相对较弱。国内外实践已经证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使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大市场是有效解决农业流通中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制度安排。然而,就全国范围看来,农户在流通中建立的合作组织覆盖面总体偏小。按照农业部估算,全国农村流通专业合作组织不到20万个,带动农户4000多万,不到全国农户的30%。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04年10月底,全省农户合作社组织共3356个,入会农户123万户,辐射带动农户351万户,也不过占全省总农户的25%。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提高农户收入。要增加农户收入,必须改变农户在流通领域利益分配格局中地位较低的现状,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协调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促进农户增收的突破口。
二、我国农户组织化程度低的原因分析
1.表层原因:农村合作组织较少,形式单一。目前的农村合作组织较少,灵活性不高,形式简单,难以满足我国农村流通多样化的需要,大多数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仍然主要依赖家庭成员的劳动来完成,造成农户家庭劳动力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户兼业化,亦农亦工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很多农户对合作组织的认识不够的同时,现有的具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合作组织也比较少。
2.静态制度原因:现有农村合作组织自身的制度性缺陷严重阻碍其成长。在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基本制度下,小规模农户经济与大规模工业经济共存。农户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对市场资源、信息的掌握相对有限使其很难从弱势困境中解脱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合作组织作为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体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以组织的形式来反应农户的意愿能更有效的维护农户自身利益;其次,农村合作组织的存在与发展节约了市场交易费用。农户商品交易量小,交易主体相对分散,总体上看农户的交易次数多,较多的交易次数必然意味着较高的交易费用(如信息搜集、谈判、监督等费用)。诺斯指出,如果一种制度安排还存在潜在利润的话,就意味着这种制度安排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处于非均衡状态。由于经济主体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利润,就希望通过制度创新来获得。
目前,我国的农村合作组织存在以下制度性缺陷:第一,外部的制度缺陷。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们获得的信息量越多,设计和实施制度变迁就越有成效,即合作组织的健康发育依赖于人们对相关信息的积累。但目前许多人还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它是农户自发成立的民间松散型团体,或者是供销社的翻版等。第二,内部的制度缺陷。主要是产权的不明晰和内部经营机制的不完善。一方面,很多合作组织的法人财产权没有得到有效界定,缺乏法律保护,并且他们当中的大多数是通过政府农技推广等有关部门、传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以及农村能人大户等牵头成立,农户在其中仅仅是业务的被动参加者,它使得农户在合作社中的所有者地位被弱化。另一方面,农村合作组织的规章制度等不够完善,使得在多数情况下,组织的实际运行与之相背离。由于存在众多制度性缺陷,农村合作组织在发展道路上显得举步维艰。
3.动态制度性原因:制度变迁成本与路径依赖阻碍了农村流通现代化。经济学认为理性的经济人会自动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案。如果制度安排的初始环境发生了变化,或者人们发现了更有效率的交易方式,又会出现新一轮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从而使新的制度安排从旧的制度安排中脱颖而出,这就是制度变迁。诺斯指出,在制度变迁中,存在一种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即存在路径依赖。
农产品流通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这一漫长的制度变迁过程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初始的制度选择会提供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其次,一种制度形成以后,会形成在现存制度中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力求巩固现有制度,哪怕新的制度比现有制度更有效率。路径依赖阻碍农产品流通市场化改革。要进行市场化改革,就需要大量的农村合作组织担当起媒介的角色,需要农村合作组织在农户和市场之间搭起一座信息桥梁。
建立新的合作组织必须衡量制度创新成本的大小。这个成本包括组织实施新制度的费用以及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如联结分散农户组成合作组织的组织成本、组织运行的成本、与旧体制的摩擦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等。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及推广新制度的成本成为提高农户合作化程度必要条件之一。
三、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组织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的是范围更大、竞争更强的国际市场。与小规模农户经营形成反差的是,竞争对手是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大农场主及其组成的合作社联盟、跨国公司,甚至是由农产品出口国组成的国际性垄断集团。国际市场上农业的竞争力不仅来自资源的比较优势,更主要的是来自于农业经营组织的组织优势,来自于农业经营主体对各种资源的有效的利用。农业生产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直接影响着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一样,都是决定农业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所以,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必须通过各种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组织起来,以合作组织主体的集体身份进入国际市场,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组织的出现反映了制度母体所提供的激励,合作组织的稀缺是制度约束的结果。我国于2006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户专业合作社法》。此法的颁布,从法律上定义了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内部结构和组织行为,指引其弥补内部制度性缺陷,将对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起到重要作用。
首先,使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和发展有法可依。该法的颁布,使农户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得以明确,从而更好的维护了农户利益。同时,使农户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财产权得到了有效认可。还规定了内部经营制度和相关章程,使之在法律的监督下规范化运作。
其次,通过各项政策给予农户合作组织扶持和引导。第一,产业政策倾斜。政府给予农户专业合作社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第二,财政扶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户专业合作社开展培训、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服务;第三,金融支持。国家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户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第四,税收优惠。农户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等。
四、配套措施
现阶段我国农户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时期,仍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必须进一步降低农户参与组织化过程中的制度变迁成本。
1.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为农户参与合作组织创造条件。目前生产队这个进行基本核算的集体经济单位事实上已不存在,行政村、村委会成了集体土地的发包者,实际行使土地集体所有的产权。不论合作组织经济实力多么强大,农户经营的独立性都不能削弱。农户土地经营产权不明晰抑制农户合作的欲望,农户大多不愿意参与合作组织。建立农户土地经营权的长期保障体制显得尤为重要,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土地经营权将得到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未来农户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加入合作经济组织。
2.推进供销社的改革,进一步发展合作经济。我国发展合作经济的最大制度资源,就是现有的各级供销合作社。供销社应该主动改革,在有能力的前提下直接组织农户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与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参与农村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信息桥梁作用。
3.继续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宣传力度,同时,培育和建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带动功能的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导等方式,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可以打破区域和所有制的界限,引导合作经济组织之间进行横向或纵向的强强联合,形成合作组织联盟,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何国平:走向市场:农业流通领域合作组织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2]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