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法理学教学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1.1对象选择宁夏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11级3个护理班118名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在2013年第2学期的教学过程中对3个班同样的授课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课后采用青少年学习倦怠量表进行测量。共发放问卷118份,收回有效问卷116份,有效率为98.3%。
1.2方法
1.2.1教学方法在2013年第2学期的教学过程中对3个班同样的授课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授课方法主要有理论讲授、电教、案例分析、自学、分组推论5种,每次授课采用1种~5种方法组合。
1.2.2评价工具青少年学习倦怠量表由吴艳和戴晓阳教授于2007年编制。该量表以Maslach工作倦怠问卷为基础,可对青少年的学习倦怠情况进行评估。该量表是自评量表,包括身心耗竭、学业疏离和低成就感3个纬度,共16条目。采用5点评分方法,即“非常符合”计5分,“有点符合”计4分,“不太确定”计3分,“不太符合”计2分,“很不符合”计1分,分数越高,表明青少年的学习倦怠越高。此调查问卷的信度为0.732~0.858。
1.2.3施测课程结束后将上述量表一次发给被试者,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施测,统一主试和指导语,当场发放和收回问卷。为避免被试由于顾虑影响答卷的客观性、真实性,答卷采用匿名方式。
1.2.4统计学方法调查完成,主试回收问卷,剔除无效答卷后对测试的资料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使用教学方法数量(1种~5种)与青少年学习倦怠总分相关性研究结果教学方法组合数量与青少年学习倦怠之间的相关系数为r=-0.789,P=0.001,显示二者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
3讨论
3.1《护理伦理学》教学过程中学生容易出现学习倦怠的原因学生出现学习倦怠的原因与学生对伦理学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伦理学就是给他们讲道理,没有现实意义,同时很多学生认为该门课与将来的执业关系不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重视。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使学生懂得《护理伦理学》课程的重要性,学习该门课的现实意义。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对该门课程的重要性、学习的意义结合现实案例,组织学生讨论,改变学生的学习态度,对该门课的学习非常重要。
3.2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方法丰富程度与学生学习倦怠关系的分析研究结果明示,在每一次课的授课过程中,教学方法采用的丰富程度与学生的倦怠成反比,教学过程中采用教学方式越丰富,学生学习的兴趣越浓,学生越不易在学习过程中产生倦怠。本研究与崔文香研究的结果是一致的,出现该结果,与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采用丰富的教学方法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的气氛有关。要求在今后的教学环节过程中应该丰富教学方法,每次课的授课过程中应该至少有3种以上的教学方法进行组合,对缓解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倦怠有很大作用。
(一)提升工科院校学生人文素质的必要之举诚如季卫东先生所言,“法学教育不仅要致力于法律技艺的培训,而且要着重陶冶远见卓识和法律精神。这就需要认识到工科强校的某些不足之处以及法科的特征,通过各种方式弘扬人文主义理念,形成认真探讨基本原则、价值范畴以及正义观的博雅氛围。”因此在理工主宰、人文欠佳的工科院校里,如何培养学生的人文主义理念,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和法律精神,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的确是工科院校法学教学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5]就此而言,案例教学的引入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现代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不仅包括课堂上的案例分析,还包括模拟法庭、法院旁听、诊所式教学和媒体教学等。对于法科学生来讲,这些教学形式固然可以使他们从法律人的专业角度获得知识的升华和应用,从中探寻辩论的魅力和职业的神圣感,而对于面向非法科学生所开展的法学双学位教学和法学选修课来讲,案例教学特别是模拟法庭、法院旁听,则使这些与主要与机械、工程和技艺打交道的学生得以在法庭特定氛围的感染下直面正义、公平、价值等话题的探讨,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激发他们的人文精神和社会关怀,为他们人文素养的提升产生重要的推动力量。
(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法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则更加严峻。而相比于专门的政法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工科院校的法学院系无论在图书资料、师资水平,还是在学生基础、校园法学文化氛围等方面均无法与之抗衡。故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欲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培养出被社会接纳的法学人才,就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因为法律与机械以及工程学之间其实存在的千丝万缕联系,法律事实上就是个人维护合法利益的操作规程,是处理和解决各种纠纷的技能,这注定法律专业与其说是一门科学,毋宁说是一种工艺。因此,通过案例教学彰显法学的实践特性,突出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正是工科院校法学院系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从而不断获得发展的的重要手段。综上,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应引入案例教学法,而且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在案例教学法上存在比专门政法院校、综合性院校的法学院系更为迫切的需要。
二、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面临的问题
由于认识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意义,目前很多工科院校都将其贯彻于法学教学之中,但总体来讲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影响了案例教学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问题概括如下:
(一)重形式而轻效果在一些工科院校,开展法学案例教学成为对外宣传、彰显创新的有力依据,是否采用案例教学还被作为教学考评的一个量化项目,受此影响,法学案例教学异化为“追赶潮流”之举。然而这种对形式的过分注重,却隐藏着对法学案例教学实际效果的忽略。比如,案例教学沦为变相的案例讲授,教师依然是主导,从案例选择、问题设置到结论得出仍受控于教师的指挥,而学生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只不过是从“听讲课”变成了“听案例”。尤其是部分教师不注重典型案例和真实案例的选择,往往将“格式化”后的虚构案例引入讨论,这不但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兴趣,也无法用实际问题来检验学生所学,案例教学的效果可想而知。
(二)不适应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特殊需要前已述及,工科院校的法学欲求得生存、发展,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因此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还要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优势,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这种情况下,旨在检验法律职业技能,赋予法律实务工作“市场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就理所当然成为众多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重头戏,司法考试的过关率也被视为评价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但是,很多工科院校的案例教学却并未很好回应司法考试的现实要求,更多关注学生对抽象法学理论的理解,其存在的价值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而非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过程,因此极易导致学生产生思维上的惰性以及认识上的误区,一旦面对司法考试中纷繁复杂的案例情形便不知所措,所以虽名曰“案例教学”,但实际上却不能适应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需要,显然是一种失败的案例教学。
(三)不利于工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体现了教育对社会需要和学生潜能的开发以及个性全面发展的满足。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但是,目前不少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却与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背道而驰。教师往往在案例教学中占主导地位,学生只需在教师事先安排的思路“诱导”下,对格式化后的“平板型”案例展开定向分析、思考。而且,该过程以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为大前提,学生按照三段论式推理,结合案例给出的小前提得出最终的分析结果。不难发现,这种案例教学方式使学生失去了和关系纵横交错、事实纷繁复杂的真实案例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利于他们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且由于将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作为推理的大前提,实际上也消解了学生主动挑战主流观点或法律条文中可能存在缺陷的热情,抹杀了他们的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工科院校实施法学案例教学的基本理念和具体思路
(一)基本理念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之所以存在的上述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正确理念的缺失,或者说“法学案例教学究竟应当围绕什么中心展开”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所以才会出现诸如案例教学沦为案例讲授,案例教学与工科院校法学教学需要相脱节的现象。笔者认为,法学案例教学的优势在于彰显法学的实践特性,培养学生应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也就是说法学案例教学的最终落脚点是服务于学生能力和素质的提升,因此这就决定了法学案例教学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围绕学生展开教学设计,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应该把是否使学生的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得到锻炼,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作为判断法学案例教学成功与否的主要依据。唯此,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才不会迷失方向,法学案例教学的功能才能得到良好发挥。
一、努力改进教法,开拓学生思维
1、深化课堂教学改革,钻研教学大纲(化学课程标准)。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教育战线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除了要用新的教学理念武装自己以外,要提前在初三化学的教学中参考和渗透“新课标”的要求。
2、扎扎实实打好基础,拼命赶进度不可取。
考生答题中存在的问题,与他们平时没有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初中化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有很大的关系,因而重视和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仍然是首要的。抓基础知识,就是要抓化学课本知识,教学中力求每章节过关。由于各学生之间的智力差异和学习基础不同,学生对化学的知识的掌握能力不同,教师应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尽量降低落后面。那种为了留更多的复习时间而在平时教学中拼命赶进度的做法,必然造成学生对知识的“消化不良”,甚至使部分学习跟不上的学生对化学失去兴趣。抓基本技能,要抓好化学用语的使用技能和实验基本技能。平时在实验教学中,要让学生真正了解每个实验涉及的化学反应原理、装置原理和操作原理,多给机会让学生动手做实验,体验通过实验进行观察和研究的过程和乐趣,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
3、课堂教学的过程是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两个作用紧密结合的过程,也就是传播知识、发展思维与培养能力的辩证统一的过程。如何使这个过程做到科学、优化,经过实践—反馈—再实践的过程呢,我认为课堂教学应初步形成“读、做、议、讲、练”结合的教法。
“读”,是各个环节的基础,也是培养自学能力的重要途径。所以,每章节我都列出阅读提纲,教会学生围绕提纲阅读课本内容,思考疑难,找出答案。在指导学生阅读教材过程中,也逐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做”,是加强实验教学,让学生动手做实验。感知是获得知识的第一步,是发展思维的基础。根据初中学生兴趣广泛并喜欢自己动手的特点,尽可能地利用实验组织教学,让学生有更多实验的机会。
“议”,是读与做这两个环节的深化,也是师生交往的阶段,旨在达到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目的。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更重要”。要鼓励学生多思考,多发问。
“讲”,是水到渠成的阶段,也是知识点梳理、交代规律的环节。学生在读、做、议的基础上对教材有所感知,如果能得到老师点拨,将会实现新的飞跃。
“练”,是知识实验阶段,也是对知识的巩固深化、培养解决问题能力的环节,有利于学生学习情况的信息反馈。练,首先要加强课堂练习,在课堂上做到“读做议”中有练,根据教材的需要和学生的学习情况,编选基本练习题和综合练习题,有计划地布置给学生练习,这样既照顾到大多数,又有利于对尖子生的培养。
4、重视获取知识的过程和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
要提高学生的能力,就要在教学中加强学生科学素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平时教学与复习,都不能“重结论,轻过程,重简单应用的机械操练、轻问题情景和解答思路分析”。而应该重视获取知识的过程,让学生掌握学习化学的“基本学科思维方法”。中考化学试题中常出现科学探究内容,因此对我们初中化学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准确把握课程改革方向,以课本知识为基本探究内容,以周围环境为参照对象,让学生亲身经历和体验科学探究活动,主动学习,逐步形成科学探究能力。
5、强化教学过程的相互学习、研讨。
多听课,多探讨,听完课后能与上课老师及时进行交流,提出不足之处,以求达到更好的课堂效果。
6、加强实验教学。
中考试题中,实验题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引起了我们化学教师的高度重视。在教学及复习中如果我们加强了这一部分的力度,对中考成绩的提高会起到致关重要的作用。
7、理直气壮抓好学有余力。我鼓励有特长的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给有特长的学生创造发展个性的氛围,鼓励他们冒尖,脱颖而出,这可为将来培养专门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我每年都选取几名学生进行特别培训,在参加竞赛后他们都能取得比校满意的成绩,取得竞赛最好成绩是在2002年,当时我选了七名同学参加奥赛,两名全国一等奖,三名重庆市二等奖,两名重庆市三等奖。
二、加强学法指导,帮助学生如何学习化学,志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初三学生对化学这门学科的特点和学法,有一个认识和适应过程。有的学生说:“学化学跟学英语一样,枯燥无味。”把化学看成一门“死记硬背”的科目,这就暴露了学生中有一个学习方法的认识问题。因此,我们为师者不能一味向学生灌输死的知识,而是要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交给学生学习化学的“钥匙”,让学生从死记硬背中解脱出来,提高学习的兴趣。
1.引导学生多观察,多分析
在教学中,我尽可能联系生活中的化学现象,多提几个为什么,让学生用眼看,动脑想,动口议。
在实验中,我重视培养学生观察的习惯,在每一个实验中,都从实验内容、实验装置、反应原理、结论和处理方法几个方面加以研究,使学生初步学会利用实验去研究化学问题的基本方法;学会通过观察去掌握实际现象,去说明物质性质及变化规律;学会用实验去鉴别物质的组成和性质。
2.指导学生会记忆,减轻学生负担
学化学要强调必要的记忆。学生初学化学时,元素符号、化合价、分子式、化学方程式等化学用语接踵而来,所以必须指导学生学会记忆。
3.让学生学会正确的思维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注意培养学生联系实际勤于思考的习惯。
三、开展课外活动激发学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