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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完善 农村土地 法律 建议 方法
当前,对于农村土地建设和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现在执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与地方法律和国家法规发生冲突的情况,很多土地管理方面的方式不够完善,促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运行无序,相关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土地法规不健全,对完善农村土地问题都起到阻碍的作用,所以根据目前情况来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非常必要对现行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做出完善和修改,以下我们就针对关于完善农村土地问题进行简单的阐述。
1.关于完善城乡土地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建议
在城乡土地建设相关的法律中,主要指出,利用土地规划确定城镇的建设,如果是土地规划用地范围之外的,必须经过农村集体土地组织批准,非公益性项目可以让农民依据法律形式,多种方式参与开发以及经营并且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一法规原则,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进行非公益城市建设开发的,所以这一原则有必要进行修改,以下我们通过几点建议来进行分析。
1.1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
为了能够进一步的完善土地管理政策,所以建议必须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相关的法规,做到层层深入没,全面落实,继续对土地进行治理和复垦以及开发,在开发和利用中做到先补后占的形式,不得跨越省市区进行占补平衡,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建设使用土地,不断的缩小征地的范围,完善和修改征用土地的补助机制。
1.2对于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到城市土地市场以后,应该对其现行的城市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使农民能够体会和感受到现代化城市与工业化生活。为此,要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形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但前提是必须享有国有土地的平等权益,实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同地,同权的基本形式进行转让,这样的形式就是城市土地使用权在转让环节中对集体土地与城市土地运用统一市场和无差别性程度。
1.3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
不断地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对宅基地进行管理,合法的享用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国家颁布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农民的住宅不能像城市居民出售,这样的法规约束的很显然与宪法当中的第十三条规定发生冲突,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方式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建议
给予农民充分的保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进行长期不变,赋予农民使用和收益等权利,根据以上原则,应该改革和完善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方法,让农民能够更灵活的对土地实行经营和承包的权利,由此可见建议应该对其法规修改:随着农民大量的进城务工,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也随着不断的流转,应该放宽相关法规,让集体组织之外的单位或者是个人也参与到农业开发当中来,运用大量的资金和管理技术以及丰富的市场信息引进到农村,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建议将土地承包法第三条修改为农村土地晨报采用家方式的承包方式,但是家庭承包方式是不能够承包荒丘以及荒山的,荒丘荒山等土地采用公开竞标和拍卖的方式进行承包使用,国有的土地可以承包给个人或者是经营者从事各项生产和种植,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从事生产,建议在土地承包经营法中加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流转的具体方法,然后在此基础之上修改或者是废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然后将流转的程序和过程通过法律的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3.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建议
在农村土地问题有史以来都是造成农民发生争执的重要原因之一,有效地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对于农村生活环境和建设新农村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所以,我们应该,积极的探索解决农民土地纠纷的方法和有效途径,现行解决土地纠纷问题的方式是通过仲裁的形式进行土地纠纷的解决,但是目前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仲裁方式还没有进行规定和制度,留下了很多的法律空白,起草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也只是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仲裁程序,内容非常的肤浅,所以建议,应该制定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法,用正常的法律形式和法规对农民土地纠纷进行科学合理的解决,以法律的方式对农民土地纠纷进行约束。
结 语
综上所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问题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创新和改革,农民和土地都是我们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如果支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和解决,那么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也会受到一定的局限,希望相关政策能够及早的完善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解决农村土地问题,让农民能够将土地经济搞好,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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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玉圭.国务院原则通过《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J].城市规划通讯.2008.(02).
现将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林省监察厅、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吉林省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政纪律处分的规定》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吉林省监察厅、土地管理局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政纪律处分的规定
(1989年12月6日)
为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耕地,特制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政纪律处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国营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按国务院1982年4月10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对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行政处罚外,按照本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三条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3条和《条例》第66条规定的给予下列政纪处分:
(一)违法占用城市市区土地12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下同),耕地2000平方米以下,其它土地60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行政警告至降职处分。
(二)违法占用城市市区土地12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下同)500平方米以下,菜田2000平方米以下,耕地2000平方米以上10000平方米以下,其它土地6000平方米以上200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三)违法占用城市市区土地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菜田2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耕地10000平方米以上40000平方米以下,其它土地20000平方米以上600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行政记大过至魁留用察看处分。
(四)违法占用城市市区土地2000平方米以上,菜田5000平方米以上,耕地40000平方米以上,其它土地60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行政降职至魁处分。
第四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6条第2款和《条例》第70条规定的,给予行政记大过至魁处分。
第五条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条例》第58条规定,需给予行政处分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非法交易额一万元以下,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二)非法交易额一万元以上,给予行政记大过至魁处分。
第六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条例》第66条规定的,按本规定第三条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无权批准”中属于非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的,对无权批准部门的领导及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第七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9条和《条例》第62条规定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有关经济问题的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国发〔1987〕5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反《条例》第18条规定的,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九条 违反《条例》第19条第1款、第31条第1款、第43条规定的,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第十条 违反《条例》第20条规定的,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和《条例》的违纪人员的政纪处分,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分意见,由其所在单位按干部管理范围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报批。处分决定抄送土地管理部门备案。违纪单位不同意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的处分意见的,报上级人民政府监察部门处理。
近年来,我国土地违法现象面广量大,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地、征地、批地。一些地方过去名目繁多的开发区至今仍有大量土地闲置,新一轮兴办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圈地现象又有上升之势。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任意出台土地优惠政策。有的地方以农业开发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改变用途搞其他开发。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甚至实行零地价、负地价,导致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3、规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一些地方以各种形式规避这一制度,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4、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非法入市。对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入市即非法转让、出租、抵押的“土地隐形市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而且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二、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建议
(一)加强对土地法学的研究近年来,很多高校都增设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这对于培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和实现化、专业化土地资源管理是十分有利的,在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也要加强土地法学、这个土地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学科的研究。对土地法本身的研究应该在土地法科学性评价、土地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土地法基本功能发生作用的条件和环境、土地执法体系、土地法律成本等方面开展。对土地法不同角度的研究主要可归结为:从人类的发展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立法技术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法律效用角度研究。
(二)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借鉴发达国家在土地管理上的经验,应建议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用地的土地供应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我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例如,在[2006]37号文件中规定了“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但目前制定的一些政策措施仅限于国务院文件、部门规定等层面,约束力不强,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因此,应将保障公民居住权上升到法律层面,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的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对于不执行该项规定的,均应视为违法行为加以严处,从而遏制土地投机,有效地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将土地可持续利用、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我国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通篇较少提到土地可持续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当前,在资源瓶颈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已经是“好”在“快”前、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当前及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的情况下,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也应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的首要位置。在土地管理法中,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制定过程和规划成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立法者对于个人权利的偏见一直是土地规划历史上的主要特点,新出台的《土地法》应放弃这种偏见,以较多的笔墨对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行了规定,在规划制定、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的原则,这也是国外发达国家土地方面法律的通行做法。因此,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也应当增加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与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土地的数据,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都应该公开、透明,广大公众可以随时通过一定的程序查阅,同时应增加公告和听证程序的有关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监督力度,防止腐败,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政策更好地执行。
(三)执法机构设置专业、负责的执法机构是解决土地执法难问题的组织保证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目前,我国基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都下设了执法监察大队,但是因为权力不够、经费落实难导致执法监察大队往往流于形式,工作效率不高。而且,因为监察队伍的性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法人,在查办土地违法案件时,依法行政与部门经济利益的矛盾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因而我们要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中下设专门执法监察部门,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并在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专业素质上和装备上加强对这一队伍的建设,完备充实土地执法必要的办案工具和办案经费,提高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积极性。要在法律上明确土地执法监察部门的具体权力,要赋予土地执法监察人员行政强制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自行解决违法行为、处罚违法主体,什么情况下需要求救公安和法院,都应该在法律上找到具体的依据。
(四)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执法监察制度我国的土地违法大都还是“民不举,官不究”,无形中导致了很多违反案件的出现,出现后又无法及时制止,最终酿成破坏土地的后果。在1999年11月18日由国土资源部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明确了我国在土地执法中采取动态巡查的工作方式,这样的工作方式对于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及时的加以纠正和制止是十分有效的。但是这仅仅是个通知,动态巡查还有待于上升为正规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执法监察制度,以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建立起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动态巡查体系,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建立起层层负责的斯基动态巡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动态巡查的覆盖面,提高动态巡查的质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将国土资源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近期,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向几个试点省会城市派驻了土地督察人员,对于加强动态巡查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盾构隧道;地表沉降;影响因素;规律分析
1引言
随着地上交通的日益拥挤,地下交通的优势逐渐显现出来。城市隧道施工面临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影响地上建(构)筑物安全的问题。盾构法施工地下隧道是一种控制地层变形效果比较好的施工方法。但盾构法施工引起的地层变形如不加控制也会引起严重的安全问题。在盾构推进过程中引起地层变形的因素及其变形机理是重要研究的内容[1-5]。
本文通过三维有限元数值模拟软件Midas/GTS对所建模型进行分析,借助数值分析软件对影响地表变形的土层的因素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分别研究了土的弹性模量、内摩擦角、黏聚力对地表沉降的影响规律。
作者简介:李候乐,男(1990-),硕士研究生,北京建筑大学,研究方向:岩土与地下工程。
2盾构隧道施工的有限元模拟
2.1盾构隧道施工有限元模型
模型的尺寸直接影响着数值模拟的精确程度,根据文献可知,隧道开挖引起的应力扰动基本不会影响到距离隧道边界3-5倍远的应力应变状态[6-7]。另外根据部分盾构隧道的数据统计,将模型尺寸定为120m×100m×80m,开挖直径11.6m。盾构机长8m。模型侧面边界设置为水平支撑,模型下边界设置为竖向支撑,模型上部为自由面,无超载作用。衬砌管片为钢筋混凝土弹性模型,厚度为500mm,采用平面板单元来模拟。岩土按D-P模型计算,衬砌管片按弹性模型计算[8]。
2.2 盾构隧道施工过程的数值模拟
在模拟盾构隧道施工的工程中,将实际盾构机的连续掘进假设为分步掘进,分步掘进的距离为一环衬砌管片的宽度。为实现盾构的掘进,采用激活、钝化单元的方法,在掘进的同时在掌子面上施加掘进支护力。具体掘进步骤如下:
第1步,开始激活全部土体单元,激活自重荷载,激活边界条件。根据初始条件模拟初始应力场,位移清零。第2-4步,依次钝化第一至三环处开挖土单元,依次激活第一至三环处掌子面的支护力荷载,依次激活第一至三环处的盾构机单元。第5步,钝化第四环处开挖土单元,激活第四环处掌子面的支护力荷载,激活第四环处的盾构机单元,钝化第一环处盾构机单元,激活第一环处的衬砌管片单元。第6步,钝化第五环处开挖土单元,激活第五环处掌子面的支护力荷载,激活第五环处的盾构机单元,钝化第二环处盾构机单元,激活第二环处的衬砌管片单元,激活第一环衬砌壁后注浆单元。
在以下推进过程,每推进一环的距离,就相应的钝化一环土体,支护力荷载与盾构机单元相应推进一环,并依次激活衬砌管片单元和壁后注浆单元,直至盾构机推进至所要求位置。
3.土层性状对地表沉降的影响规律分析
盾构推进过程中影响地表沉降的影响因素一般包括地质因素和施工因素。地质因素主要是隧道所穿越土层的性状,包括弹性模量,黏聚力,内摩擦角,施工因素主要有掘进面支护力等因素。本文根据选定的在盾构推进过程中影响地表沉降的影响因素分别进行分析。在进行单一因素分析时,其余参数保持不变,以排除其他因素对分析结果的影响。
3.1.不同弹性模量对地表沉降的影响规律分析
盾构开挖时,土层不同的弹性模量值会对地层变形产生影响。盾构开挖时,地表横线沉降曲线基本符合正态分布曲线,符合Peck沉降槽理论。在隧道轴线处沉降值最大,越靠近隧道轴线沉降幅度越大,不同的土层弹性模量所产生沉降槽宽度基本一致。随着弹性模量的逐渐增大,地表沉降值逐渐减小,但不呈现线性关系,随着土层模量的增大,地表沉降的减小程度在不断减小。当土层的弹性模量在10~5MPa之间变化时,每减小1MPa就导致8.14mm的沉降。当土层的弹性模量在15~10MPa之间变化时,每减小1MPa会导致2.7mm的沉降。当土层的弹性模量在15~25MPa之间变化时,每减小1MPa会导致2.16mm的沉降。当土层弹性模量在25~150MPa之间时,每减小1MPa会导致小于1mm的沉降,此时弹性模量对地表沉降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
3.2不同弹性模量对地表沉降的影响规律分析
随着土的内摩擦角的逐渐增大,地表沉降值逐渐减小,但不呈现线性关系,地表沉降的减小程度也在不断减小。盾构开挖时,土层不同的内摩擦角值会对地层变形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经过计算可知:不同的土层内摩擦角所产生横向地层沉降槽宽度基本一致。当土层的内摩擦角在8°~6°之间变化时,每减小1°会导致1.25mm的沉降。当土层的内摩擦角在10°~8°之间变化时,每减小1 °会导致0.8mm的沉降。当土层的内摩擦角在12°~10°之间变化时,每减小1 °会导致0.6mm的沉降。当土层内摩擦角在18°~12°之间时,每减小1 °会导致0.5mm的沉降。当土层内摩擦角在大于18°时弹性模量对地表沉降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
3.3不同黏聚力对地层变形的影响研究
保持土体其他材料参数不变的情况下,选取土层黏聚力为2KPa、5 KPa、8 KPa、12 KPa、18 KPa、24 KPa、36 KPa、50 KPa、80 KPa、100 KPa等10种工况,分别进行模拟,对其隧道横向地表沉降和地表最大沉降进行分析。
当盾构开挖时,土层的黏聚力对地层变形有一定的影响。随着黏聚力的增大,地表最大沉降会随之减小。当黏聚力在2KPa到12KPa时,沉降随着黏聚力的增大,最大沉降减小,减小幅值不大,为0.1mm/2KPa。在12KPa到24KPa变化时,随着黏聚力的增大,最大沉降减小,减小幅度比较明显,达到了0.5mm/2KPa。当地层的黏聚力24KPa到36KPa时,随着黏聚力的增大,最大沉降减小,减小幅度放缓,为0.3mm/2KPa。当地层的黏聚力36KPa到50KPa时,随着黏聚力的增大,最大沉降减小,减小幅度进一步放缓,为0.2mm/2KPa。当地层的黏聚力超过50KPa时,随着黏聚力的增大,最大沉降保持基本不变,此时黏聚力对地层变形不再有明显的影响。
4结论
(1)随着弹性模量的逐渐增大,地表沉降值逐渐减小,但不呈现线性关系,随着土层模量的增大,地表沉降的减小程度在不断减小。在土层的弹性模量5MPa到25MPa之间变化时对地表沉降影响最大。
(2)随着土的内摩擦角的逐渐增大,地表沉降值逐渐减小,但不呈现线性关系,地表沉降的减小程度也在不断减小。在土层的内摩擦角6°到18°之间变化时对地表沉降影响最大。
(3)当盾构开挖时,土层的黏聚力在12KPa到24KPa变化时,对地表沉降影响较大。
(4)在土层材料参数影响研究中,可以看出对地层变化影响较大的是土的弹性模量,其次是内摩擦角,影响最小的是黏聚力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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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古地图;传统地图;数字地图;GIS;LBS;虚拟地理环境;智慧城市
纵观地图发展之路,地图从来都是在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需求的推动下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置身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时期,要想探究地图的创新发展轨迹,唯有从追溯古老的地图开始。
1 地图溯源
在古代,伴随着人类渔猎、耕作等社会实践活动,产生了地图的雏形,树叶、陶片、石块、龟甲、兽皮等都可用来绘制当时的环境。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地图的概念日趋成熟。
保存至今的公元前9世纪古巴比伦陶片世界地图,具有从直观到抽象的技术进步。而真正能称得上地图的是在长沙出土的西汉马王堆三幅帛地图,距今已有2100年的历史;还有公元2世纪时古希腊地图学家托密勒在《地理学导言》一书中所绘地图。
600年前的《郑和航海图》,是中国现存最早、最详尽的古代航海图。古希腊学者埃拉托色尼(公元前275-前194)第一个较为准确地绘制出了世界地图。托勒密则发明了以新投影方法来绘制世界地图,堪称西方地图学的奠基人。我国魏晋时期地图学家裴秀(公元223-271)主持编制的《禹贡地域图》总结了制图的六大原则,对于中国传统地图学的发展影响极大。
15世纪地理大发现体现了地图的巨大作用,是地图学和地理学发展最快的时期。16世纪荷兰制图学家墨卡托提出的墨卡托投影法(正轴等角圆柱投影),出现了实测地图的萌芽。
2 传统地图的回顾
传统地图主要是指建立在近代地图测绘基础上,用传统地图学理论作指导而编制的地图, 20世纪50年代趋于成型,到70年代末确立地位。传统地图产品包括过去以纸张、丝绢、布匹等作为媒介的地图,以纸质模拟地图为主流。下图是传统地图生产流程图:
通过分析传统地图的特性,不难发现其优点有:①使用方便、便于携带;②使用无需外设,不受地形、气候等外因干扰;③在形成完整的地理认知方面具有优势,适用于整体规划;④人文气息浓厚,可见证历史,具有收藏价值;⑤是建立地理空间数据库重要的资料来源。
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①受比例尺和图幅限制,地图表达有局限; ②更新不易,检索困难;③编绘地图以经验为主;④人工参与影响地图精度和质量;⑤制印工艺技术变革缓慢;⑥基础测绘资料获取和利用困难。
不可否认的是,传统地图曾经独领,对推动人类历史进程起了巨大作用。
3 数字化时代地图的革命
从传统地图到数字化地图的变革,离不开计算机技术在地图制图领域的应用。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国际上开始研究计算机辅助地图制图。到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计算机和激光技术的融合,彩色电子出版系统应运而生。通过彩色电子出版系统平台,实现了纸质模拟地图向数字化地图的跨越。相关的软件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数据处理和转换,数据库技术提供了严密可靠的数据存储与管理方法。这种变革改变了地图的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在这一阶段,数字技术使地图变成了数据,地图数据由地理坐标、属性和一定的数据结构所组成。一方面,传统地图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发展;另一方面,航空摄影、卫星遥感、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的引进,使地图在理论基础、工艺手段、表现手法等方面都有了很大变化。
数字地图具有传统地图无可比拟的优势:①以地图数据为主要信息源,保证了地图的现势性、完整性;②提升了地图设计水准和手法,提高地图的表现力和艺术效果;③提高了地图精度和制作质量;④精简了地图的生产环节;⑤便于地图成果保存和修改,实现了快速检索和调取;⑥输出方式多样化,应用形式多元化。
数字化地图所具备的这些优势,为地图步入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4 地理信息时代地图的融合创新
4.1 地理信息系统(GIS)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地理信息系统(GIS),使得地图又一次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 世界范围内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在我国开始于70年代,90年代以来得以蓬勃发展。
将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进行比较不难发现,地理信息系统其实就是地图学功能在信息化时代的扩展与延伸,虽然地图学强调的是图形信息的传输,而地理信息系统则强调空间数据的处理与分析,但二者都是空间信息处理的科学,是一脉相承的。
地理信息系统在传输空间地理信息方面具有许多新的特点:①多元化数据源获取信息,保证信息传输的现势性;②以地图数据库形式管理,可以存储和管理海量地理信息,实现快速获取和高速查询信息;③扩展了地图功能――分析和计算地理信息数据的能力;④增强了地图的显示效果。可以随意进行缩放、全屏、漫游及动态显示。
4.2 地理信息时代地图服务
目前基于地理信息的专业应用主要包括数字城市、智能交通、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查、环境保护、水利建设、公共安全与应急救急等领域;社会化应用(消费应用)包括互联网地图服务和以车载导航、导航定位手机、便携式导航设备(PND)为代表的电子导航产品,以及基于手机的位置服务(LBS)等类型。
地理国情监测属于地理信息专业化应用服务的范畴,我国提出的地理国情监测就是对重要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变化情况进行持续监测、统计和分析研究,并及时地理国情监测报告,为政府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互联网地图服务则属于社会化应用范围,具有六大显著特征:一是量测自动化;二是传输远程化;三是数字地图实景化;四是地图应用智能化;五是前后台同步化;六是多种终端无缝化;七是市场形成“群雄争霸”局面。
卫星导航电子地图是将电子地图与内置在GPS设备上的导航软件相融合的一种应用服务。车载智能通信系统是导航位置服务的重要应用,通过手机终端的行人导航服务也在迅速发展。
5 新地理信息时代地图的展望
关注地图与新理念、新技术的融合发展,可以预测新地理信息时代地图的未来发展趋势及热点。
5.1 空间数据可视化与虚拟地理环境是地图新的生长点
在空间信息可视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虚拟地理环境,是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技术在地理环境模拟中的应用。这是一种由计算机生成的高级人机交互系统,构成一个以视觉感受为主,包括听觉、触觉、嗅觉的可感知的地理环境,将广泛应用于城市、地质、海洋、林业等专业领域,它也可以是面向大众与网络社会的三维虚拟环境。因此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前景。
5.2 基于位置的移动服务是未来热点
位置服务(LBS)是基于地理信息的,由移动互联网(无线互联网)提供的各种与位置相关的地理信息服务,如地图、路径搜索等。
目前,全球的位置服务(LBS)主要形成北美、亚太及欧洲三大市场。我国起步较晚,但拥有巨大用户群体,市场潜力巨大。随着3G技术的推出,社会化的基于位置的地理信息服务(LBS)将是下一阶段最富想象空间的商业模式,成为地理信息产业的新热点。
5.3 从“数字城市”到“智慧城市”是未来主题
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所引发的第三代信息革命,为现代地图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数字城市与云计算和物联网的集成,使得“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迈进。可以预测,“智慧城市”是未来发展的主题。
6 结束语
从古地图到新地理信息时代地图的发展,反映了地图与时俱进的历程。地图的创新发展轨迹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引进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不断拓展延伸地图的服务功能,不断培育新的生长点,才能使地图得以创新发展、焕发勃勃生机。
参考文献
[1] 高俊.地图史纪要.地图学寻迹.北京:测绘出版社.2012.11.
【关键词】软土地基;筑堤;沉降;发展规律;影响因素
水道中的筑堤工作和建筑物地基建设不同,它通常是在海道或河道加固或修建工程中展开的。由于海道或河道一般较长,很难对地基展开全线处理,只能在原有地基上直接展开填筑。在筑堤过程中,一旦遇到软土地基,常会给筑堤工作带来严重阻碍,使海道或河道关于地基变形及强度的要求无法有效满足,很容易引起堤道失稳现象。在软土地基上进行筑堤时,常会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沉降现象的发生,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将会造成无法预估的财产损失,严重时还会引发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对软土地基上的筑堤堤基沉降问题加以充分重视,对其发展规律和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为筑堤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1.软土地基上筑堤的危害分析
软土地基通常包括杂土、淤泥质土、淤泥、充填土及其他高压缩土质。在软土地基上进行筑基,地基往往会出现较大的沉降问题。与此同时,随着填筑堤体工作不断开展,地基内部将会形成较高的超静空隙水压力,这一压力持续发展下去,再加上沉降问题的共同作用,常会导致堤体稳定性显著降低,很容易引发堤体开裂等严重问题。
2.工程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是对淮河洪水出口加以扩大的建设工程,可有效提高洪泽湖的防洪能力,为淮河下游区域的防洪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水道西为洪泽湖,东到扁担港并从北方汇入海中,且和苏北灌溉总渠平行并紧邻。该水道总长度为165.4km,分两期完成施工,一期排洪流量设计值为2340m3/s,将洪泽湖防洪标准提高一个等级。二期排洪流量设计值为6980m3/s,再次将洪泽湖防洪标准提高。
在这一工程中地质条件较为复杂,从西向东可划分为三个工程地段,其中第二工程段属于软土地基,这一工程段土层中主要含有粘性土层,土层呈浅灰色,厚度较大,且内部有透镜体或砂壤土薄层掺杂其中。第三工程段有少量粘性土分布,下部淤泥质粘性土层沿自西向东方向呈厚度不断减弱趋势。
3.分析方法
为对筑堤过程中堤基沉降发展规律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我们从第二工程段中选取4个典型剖面,分别标记为1-4四个剖面,从第三工程段中选取1个典型剖面(标记为5)对沉降问题进行分析。为便于分析,我们将筑堤时间假设为2年,同时假设入海水道从第3年开始行洪。
4.软土地基上筑堤堤基沉降情况、发展规律及影响因素分析
4.1计算分析方法
通过在比奥固结理论基础上对堤基、堤体产生的应力应变展开分析,同时根据地质勘查资料对不同地质段土性指标予以明确,在对已有工程经验充分利用基础上,可对该工程这几个剖面在建设完成后发生的沉降现象进行分析。
4.2北堤各剖面沉降发生情况
据对相关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可知,这五个剖面在完建时就有较大沉降问题出现,并且在软土地基上展开的筑堤工程中,沉降的发展规律为沉降情况和固结时间成正比,当固结时间延长时,堤基沉降会随之增大。如北堤1剖面在完建时出现的沉降最大值为76.9cm,而在完建一年后,其沉降量最大值已达95.6cm,据其发展趋势判断,这一值最终可能达到119.5cm;北堤其他剖面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沉降,且在一年后沉降量都有所增大,它们的具体沉降情况、建成1年后沉降情况和沉降发展趋势如表1所示。
表1:北堤五个剖面沉降量发生情况及预估 (cm)
剖面 完建时最大沉降量 完建1年后最大沉降量 最终沉降量最大值预估
1 76.9 95.6 119.5
2 88.5 101.6 134.7
3 97.4 115.1 150.9
4 62.8 71.2 92.5
5 68.9 83.5 106.7
根据北堤各剖面最终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对影响沉降的因素进行判定。在该工程中,沉降大小和软土层厚度之间有极为紧密的关联,同时沉降量也和堤体高度有密切关联。
4.3南堤各剖面沉降发生情况
通过对南堤和北堤的基本情况对比可知,南堤因为是在灌溉总渠北堤上加高培厚形成,在对南堤进行填筑时,其所受荷载远小于北堤,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已对南堤下面的地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固结处理,致使南堤筑堤堤基的强度相交于北堤堤基来说更为坚固,因此,在南堤中,各典型剖面发生的沉降明显低于北堤中相应剖面沉降情况,但是南堤与北堤沉降发生规律类似。南堤各剖面发生的沉降情况如表2所示。
表2:南堤五个剖面沉降量发生情况及预估 (cm)
剖面 完建时最大沉降量 完建1年后最大沉降量 最终沉降量最大值预估
1 0.9 1.5 2.3
2 85.1 95.7 128.6
3 72.5 88.7 120.5
4 17.9 21.3 23.6
5 9.8 12.1 12.8
其中,1号剖面发生的沉降最大值之所以这么小,主要是因为总渠北堤在高程上已满足设计要求,因此只是在水道迎水面进行了一个平台填筑施工,因此南堤产生的沉降很小。
4.4地基沉降情况总体分析
根据北堤和南堤的沉降分析结果可知,在软土地基上筑堤时,地基沉降量大小是和软土层厚度、堤体高度和固结时间紧密相关的,而且沉降现象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同时在建设工程完成后堤基同样可能出现较大的沉降问题。因此,在对堤体进行设计时,应将堤体高度合理设置,保证其具有适量超高。另外,在这五个典型剖面中,发生最大沉降的位置均是堤基面和堤轴相交点周围。对于堤体稳定性及防裂功能而言,在堤体建设完成后,如果产生较大的沉降将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在施工中应对筑堤质量与工程进度进行合理控制。
5.通过对填筑速度进行合理控制,有效控制筑堤堤基沉降
在筑堤时,出于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考虑,人们往往希望可以将填筑工期大幅缩短,然而,如果筑堤速度过快,将很容易引发堤基、堤体失稳等问题。同时,如果筑堤用的时间过短,在施工过程中虽然沉降现象较轻,但在堤体建设完成后,很容易因为孔隙中的水压力消散而引发极大沉降,这无疑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对于在软土地基上展开筑堤工程时,可以通过对填筑速度进行合理控制的手段。在本工程中,通过对这五个典型剖面的沉降问题的分析,确定将筑堤时间定为两年,可有效控制筑堤建设完成后的沉降现象。
参考文献:
[1]沈金荣,高尚俊.浅论在软土地基上筑堤[J].江苏水利,2007,18(9):17-19.
[2]刘坚.搅拌桩处理河堤软基的堤基沉降计算[J].科技与生活,2010,25(12):154-156.
[3]王文红,石建华.淮河入海水道淤土段堤防工程地基沉降分析[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08,27(5):263-264.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问题;解决
引 言
我国拥有960万km2的国土,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但是我国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并不充裕,从最为受关注的耕地资源来讲,我国可利用的耕地资源现状并不乐观,虽然总量大,但是人均耕地资源占有量少,高质量耕地资源少,耕地后备资源少,因此完善土地资源管理、更加有效地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是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土地资源管理,近些年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规不健全,法规执行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 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现存问题
1.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具有了规定土地资源管理的专项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法规制定较晚,发展时间不够,因此具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比如某些方面法律约束的缺失,或者法律条文中某些含义模糊的字词,都会给土地资源的依法管理增加难度。例如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这里对“公共利益”一词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就使得管理时的土地征收过程中容易产生异化问题。再如,第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里“总量不减少”并没有提出需要保证耕地质量和生态条件的等值,这就很有可能造成占优补劣现象。另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还体现在其滞后性,由于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对象偏向城市,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约束和完善相对较少,因此在应对新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问题时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可以遵从,例如在解决特殊群众集体性土地资源纠纷时无法可循,这使得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容易趋向于被动形式。
1.2 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
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效果差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现存的又一重要问题,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已有成文规定,但是却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被有效的落实执行,比如虽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非法征用土地,但是许多地区滥征土地现象严重并且无人制止。
1.3 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土地资源管理体制不健全,某些部门存在责任划分不明确,职能重合,这种现象容易导致在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责任,从而降低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执行效率。
2 我国土地管理现存问题解决措施
2.1 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对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特别是《土地管理法》的完善,首先需要明确政府的保护耕地的职能,用法律来要求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耕地,维护排灌等相关服务设施。其次,对占用耕地的规定,如果是经批准的非农业性建设,应该遵循“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并明确开垦土地质量和生态条件与被占用耕地相当。再次,要规定明确的土地用途改变批准流程,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或承包经营者利用的土地为耕地时,应限制其使用权和承包权,如果权力享有者想变更土地用途,将土地变为非耕地,应按照正规审批流程争得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方可进行变更。最后,由于基层管理部门与群众联系紧密,对我国土地管理问题也有更切合实际的了解,因此县级及以下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律的立法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反映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新趋势和新动向,做好高层与基层的沟通,促进土地资源管理立法更加实用和有效。
2.2 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建设
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建设,主要是对土地管理部门职能进行明确规定和详细划分,在保证明确无异义的前提下,将土地管理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不同部门当中。
2.3 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
促进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如发现有滥征耕地和土地破坏性开发的现象,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依据“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责令破坏者进行土地资源的修复和功能完善。其次应该建立健全领导问责制,当相关的领导在决策上出现失误,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损失,甚至是群众极度不满事件的发生,都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4 提升管理人员素质
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更加根本的一环就是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法律意识,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涉及的知识技术层面较多,如果要实现对土地资源的依法治理,需要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注重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将经济、法学、管理学、区域学等诸多学科的人才集中起来,组建完备的土地资源管理队伍,以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依法有效管理。
3 总 结
经过近些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今后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改革和进步方向,仍是完善土地资源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管理。首先需要完善立法,当前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法律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法律条文的细节和含义方面,应该更加细致明确,让法律的约束效力更加充分的发挥。其次需要完善管理部门的体质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避免出现职能交叉现象,再次,应该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其法律意识,并注重健全管理队伍的人才建设,保证管理过程对多学科知识应用时有专业人才负责,从而有效保证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依法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李丹,符海峰.新形势下土地资源管理现存问题及解决措施[J].科技向导,2014,(3):52,60.
全国自1990年以来出台了很多土地规划和管理方面的政策,政策工作出台了近20年以来[1],全国土地总体上得到了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不仅节约了土地资源,也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了各方面用地,在一些土地缺乏地区进行了一定的调控,总体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之前的政策和制度大多是针对于城市土地规划和统一管理方面的,对于农村土地的规划和管理则非常缺乏[2],也导致了农村土地的不合理开发和农村土地的严重浪费,农村土地合理利用率非常低,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目前农村土地的问题已发展到不得不进行探讨和解决的时候了,应尽快对农村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彻底解决农村土地问题[3]。
1 农村土地状况分析
1.1 农村土地利用率分析
我国是农业大国且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导致了农村土地方面没有相对完善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农村的土地仍处于乱规划、无人管、乱管理的现状[4]。农村一些随意开发征用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了大量的农村土地资源浪费了。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整体合理利用率非常低,由于缺乏相对完善的规划和管理,其合理的利用率则更低。
1.2 农村土地规划分析
由于农村在我国的规模大,农村人口多,农村土地面积也大,且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离城市还是有差距的,国家对农村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及城市土地规划管理部门,配备的相关规划管理人员也是不及城市土地规划管理部门,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农村土地规划和管理不当,导致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得农村很多土地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上不去。以我国江西省南昌市为例,整体对南昌市的土地进行规划和管理,最后统计的一共收回了20宗闲置土地,然后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使得这20宗闲置土地得到了合理的规划和使用[5]。
2 农村土地系列问题
2.1 农村土地布局广泛
有研究学者长期研究土地的规划和管理,对土地闲置浪费研究有一定的见解,也发表了一些看法。例如有学者认为地理位置因素是导致土地浪费与否最为关键的一个因素,好的地理位置的土地更容易得到合理利用,相反地理位置相对差的土地得到利用率低,有的甚至闲置和荒废在那里。我国农村地形地貌的不同,也是导致我国农村土地得不到合理规划和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2.2 农村土地转让
我国针对土地规划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很早就出台了,规定土地私自转让必须要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合法的手续,但是由于农村人口多,广大农民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很多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土地转让和交易,这不仅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农村土地滥用滥采,得不到合理的利用,造成了极大的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后期也会带来一定纠纷和麻烦。
2.3 农村土地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些年来,我国针对土地规划和管理方面也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直在完善土地规划和管理的相关制度。但是,由于农村生活条件差,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文化程度低,虽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规划管理制度,但是一些农民仍然直接无视这些制度,仍在私自的违章扩建建筑占用土地,私自转让和交易土地,随意的滥开滥采一些土地,导致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2.4 农村土地制度松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而农村的村庄数量也是非常多的,人口分布也是非常广泛,尤其是一些大山丘陵地区,这也给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人员带来了很大的管理困难和成本,土地合理规划和管理严重缺乏,土地合理利用开发率低。
2.5 农村土地污染严重
近些年来,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农村也有了一些工业,由于农村发展的相对落后,管理部门对农村的一些企业的管理也相对比较松,导致了一些企业随意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和废水,严重污染了农村的土地,使得农村土地被污染了,土地资源严重浪费了。
3 保证土地合理规划和管理的对策
3.1 制定管理制度
要想制定出相对完善的农村土地规划和管理制度,首先要从制定制度的人开始出发,要有一批专业水平过硬的技术队伍,土地规划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了,对所负责的区域的土地情况熟悉、了解之后,才能结合具体情况做出适合的规划管理制度来,才能确保该区域的土地规划和管理实施的更为合理。
3.2 统一管理农村土地
前面说到我??是农业大国,农民人口众多,不管怎么做土地规划和管理,怎么制定土地管理制度,前提都是需要保证要有充足的基本农田给农民耕种,而不能随意占用农民基本农田来作为商业用地,一方面要从法律法规和土地规划管理制度上面来保证农民基本的耕种农田,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具体情况不能荒废任何一处农田,合理规划和管理使用基本农田,确保做到不浪费土地资源。
3.3 加大实施力度
在大力制定对土地的规划和管理的制度的同时,也要保证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做到公正。对那些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该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对那些违章建筑占用土地的要坚决拆除,按照法律法规要罚款的就罚款,该去相关部门补齐手续的就要去相关部门补齐手续,该退还占用农民耕地的坚决要去退还耕地,坚决维护农民耕地不能被占用,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3.4 土地宣传
针对我国农村人口多,农民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应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占用土地的现象发生。要大力宣传土地合理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政策制度,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宣传,结合农民平时生活现状,可以采用报纸、电视或者现身说法等途径进行相关的宣传,以增强农民对土地的重视,增强对土地规划管理的法律意识,也增强农民对土地资源的认识,从源头上杜绝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规划和管理部门应该定期的去农村组织开展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彻底提高广大农民的土地意识。
市国土局:
根据XX市国土局《关于转发开展第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按照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开展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具体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宣传工作。并行文下发《关于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到全县各乡镇土管所,要求认真开展紧扣主题、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一)我局从6月20日起就开始到全县各乡镇督促和指导宣传工作,并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所辖区的繁华地段、集贸区、村庄交通道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部分乡镇土管所还组织召开了群众座谈会和村级土地信息员联席会等,充分宣传目前的土地政策和有关规定,在建制镇还设立“6.25”土地日宣传咨询台,接受群众的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二)为了使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能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局以“6.25”土地日为契机,一是及时编印了《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宣传手册》500余册,分别赠送给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使领导干部了解土地管理政策。二是同时印发了旌德县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材料,重点宣传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转用报批手续,什么是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审批,乡镇企业建设怎样用地”等内容。三是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大型土地法律法规及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宣传展板8块。四是在县城梓山广场、西马路、和平路悬挂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等土地日宣传标语。五是集中3天时间利用宣传车到全县10个乡镇及县城主要街道来回循环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重要决策性文件。六是通过旌德移动公司发送手机短信,“土地日”宣传标语:“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长足发展”。七是通过旌德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专题片,并在播放赞助电视剧的时间内播放滚动字幕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八是为进一步畅通法律法规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我局还在网站上将所有行政法规、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各项制度,涉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点击查询。确保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这一基本国策的法律意识。
一、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村土地延包时遗留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有的村当时采取动帐不动地方式延包,实际土地承包不均,现在需要重新分配土地;极个别村因为规划建设占用土地不确定和种植业结构复杂等原因延包不到位等等。
(二)人口回迁和新增人口造成人地矛盾。税费改革前有的村民为了回避统筹提留等税费负担外迁了户口,按照土地承包法规,这些人没有土地承包权,但农村形势和政策变化的吸引,使得他们要求回迁户口和分配土地;也有的户在这些年增加了户口,按照他们的传统观念,增加户口就要增加土地,而按照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承包关系要长期稳定,确需小调整的也规定了严格的情形。这两方面造成的人地矛盾带有普遍性,基层解决不好就会出现问题。
(三)违法调整土地,引起群众不满。这类问题近年来逐渐减少,但有的村仍然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延续《土地承包法》实施前的做法,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和审批程序,就根据人口增减调整土地,有的甚至一年一调,被抽地的农户往往有意见。还有的村在机动地能够满足新增人口需要的情况下,仍然抽回减少人口的土地,或把减少人口的土地变为机动地收取土地承包费。
(四)预留土地群众要求均分。有的村延包时有预留的机动地、建设预留地、果园、桑园、黄烟地等土地。这些土地有的到了承包期,有的已成了可耕地,现在村民要求均分这部分土地,但原承包户不肯倒地,产生纠纷。
(五)土地流转不规范产生纠纷。前些年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前,有的农民因为当时种地有税费负担,效益低等原因,口头流转了土地,大多没有签订流转合同,现在想收回土地,双方产生矛盾和纠纷。这样的纠纷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基层组织对土地延包问题重视不够。这些基层组织干部对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存在的土地承包问题重视不够,对问题解决无措施无办法,畏难发愁,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些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发展。
(二)基层干部群众传统的土地承包观念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随着党的农村政策的调整、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以及失地补偿的增多,农民占有土地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要求增人分地,而不顾及法律的规定。基层干部如果不注意掌握政策,就难以正确认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村级存在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有的村仍然按过去的管理方式来对待土地承包工作,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土地调整和土地管理,引发减少土地农户的不满。
三、处理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建议意见
对农村土地承包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措施标本兼治,妥善处理。
(一)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广大基层干部深入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让他们吃透精神,消除模糊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不断提高处理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向农民群众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好土地延包突出问题。各级农经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帮助基层组织处理好土地延包存在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要总结好的典型经验,指导帮助基层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村开展综合治理,在解决好村级班子、理顺好干群关系的基础上,做好延包完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推动
为切实加强“七五普法”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对依法治理(普法)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及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抽调专人参加普法工作,跟踪督导保障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局领导班及班子成员述法工作,参加司法系统组织的执法考试。同时,利用工作例会,采取集中学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用地审批、产权办理等日常业务工作进行学习,增强干部职工保护自然资源,特别是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责任,为更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一)大力开展法律“七进”。1.普法宣传进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联系,通过组织干部职工上法制教育课、观看专题片、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专题剖析等形式,围绕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针对性学习,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2.普法宣传进乡村。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宣传为契机,利用走访、讲座、座谈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普法宣传进社区。借助“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现场发放法律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举办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图片展等,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利用手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向社区群众广泛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营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良好氛围。4.普法宣传进学校。通过向学校赠送相关学习资料,举办了自然资源知识讲座等方式,激发广大青少年树立保护土地资源、珍爱家园的意识。5.普法宣传进企业。充分利用矿山调研、地灾排查、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等方式,将法律及时宣传到矿山、水电企业及其他用地单位。6.普法宣传进单位。认真落实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制度。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对新修订的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新梳理,特别是《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进行重点学校,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有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7.普法宣传进寺庙。结合土地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语言向南无寺僧尼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州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使寺庙真正成为爱国守法、管理有序、与社会相融的宗教活动场所。
(二)结合其他工作统筹开展。1.结合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制定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运转规范的部门治理体系,更好服务保障全市自然资源发展。2.继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依申请服务等行政权力事项以及“证明”事项等进行再清理,确保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有法可依,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3.强力开展执法工作和处理。为进一步做好普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处罚会审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以案释法,通过讲述身边人、身边事,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配合开展执法工作,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聘请律师参与重大事项管理,既保证了行政处理到位,又避免了行政败诉的可能。4.以结对认亲(联户联僧)、共建共创、走基层、大接访、水电移民开发宅基地划分等工作为契机,积极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在走访结对农牧民、结对僧尼的过程中,重点讲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地质灾害避让、宗教用地政策等知识;在与结对村开展共建共创活动过程中,帮助结对村就加强土地管控、做好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完善村规民约。5.强化乡镇自然资源管理,特别是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在办理用地审批的同事,根据土地相关法律以及我国土地制度等赋予乡村的职责,对用地审批程序与条件、常见土地违法行为等内容对。员进行讲解,使乡镇更加深入地掌握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处理自然资源工作的能力。同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自然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土地管控的一线作用。通过“七五普法”的持续深入开展,使自然资源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了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三、存在问题或不足
1.普法工作推进不够平衡,特别是宣传人员懂双语的干部少,只有执法队1人真正懂藏语,但遇到法律宣传与执法工作相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2.群众参与度不够,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专业性较强,广大农牧民群众,遇到问题时与直接涉及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关心较多,平时一般关心得少,如在开展塔公等“两违”整治时群众才能大量集中长时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受文化水平的制约,接收能力有限。3.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执法队2人、法规股1人)、任务重,精力有限,难免有的准备不充分、宣讲不到位,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一、基本情况及现状
二、维权工作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我们采取送法下乡、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宣传和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引导农民工学法、懂法和用法。对前来咨询涉及到农民工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解答,一方面宣传了法律法规政策,另一方面又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二)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农民工承包土地的权利。我们依法确认和维护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积极推进延包后续工作的不断完善,确保承包地块、面积、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充分保障了农民工长期的土地收益权,促进农民工安心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
(三)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障农民工土地流转收益。随着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渐趋活跃。为此,我们积极引导农户特别是农民工规范土地流转,签订正式流转合同,确保农户土地流转收益。
(四)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针对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矛盾日益尖锐的现状,我们对外出务工农民由于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等因素引发的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维护农民工与受让耕种农民之间的合法权益,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村组干部在二轮承包后,对外出务工人员承包耕地的意愿了解不透,甚至误解,认为外出务工农民已经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导致部分外出农民工未及时发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有的村组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上存有偏差,允许村民小组农户间自行协商每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地,导致部分外出农民工丧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有的村组干部对外出务工承包农户和下落不明承包农户的承包地,没有按法定程序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而是以其他方式处置,导致外出务工农民回到村组后,纷纷找村组干部要回承包土地,由此引发纠纷。
(四)有的村组干部工作中图省事怕麻烦,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填发给现耕种农户等,由此引发各种矛盾纠纷。
(五)税改前,有些农民工深感负担重,通过口头协议将土地送回给村委会或转让给他人耕种,现今政策不同了,他们又想要回承包地,由此引发各种矛盾纠纷。
四、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户。针对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户可以通过其亲友转告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农村基层干部要全面掌握有关农村土地承保法律法规政策,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点,工作中碰到矛盾纠纷能够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找出解决方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1.1个别村土地延包时遗留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有的村当时采用动账不动地方式延包,实际土地承包不均,现在需要重新分配土地;极个别村因为规划建设占用土地不确定和种植业结构复杂等原因导致延包不到位。
1.2人口回迁和新增人口造成人地矛盾 税费改革前有的村民为了回避统筹提留等税费负担而进行外迁户口,按照土地承包法规,这些人没有土地承包权,但农村形势和政策变化的吸引,使他们要求回迁户口和分配土地;也有的农户在这些年增加了户口,按照农村的传统观念,增加户口就要增加土地,而按照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承包关系要长期稳定,确需小调整的也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这两方面造成的人地矛盾解决不好就会出现问题。
1.3违法调整土地,引起群众不满 这类问题近年来逐渐减少,但有的村仍然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延续《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的做法,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和审批程序,就根据人口增减调整土地,有的甚至一年一调,被抽地的农户往往有意见。还有的村在机动地能够满足新增人口需要的情况下,仍然抽回减少人口的土地,或把减少人口的土地变为机动地收取土地承包费。
1.4预留土地群众要求均分 有的村延包时有预留的机动地、建设预留地、果园、桑园、黄烟地等土地。这些土地有的到了承包期,有的已成了可耕地,现在村民要求均分这部分土地,但原承包户不肯,产生纠纷。
1.5土地流转不规范产生纠纷 前些年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前,有的农民因为当时种地有税费负担、效益低等原因,口头流转了土地,大多没有签订流转合同,现在想收回土地,双方产生矛盾和纠纷。这样的纠纷处理难度较大。
2.当前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主要原因
2.1个别基层组织对土地延包问题重视不够 个别基层组织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存在的土地承包问题重视不够,对问题解决无措施无办法,畏难发愁,使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些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发展。
2.2基层干部群众传统的土地承包观念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 随着农村政策的调整、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以及失地补偿的增多,农民占有土地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要求增人分地,甚至不顾及法律的规定。基层干部如果不注意掌握政策,就难以正确认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3村级存在不依法行政的问题 有的村仍然按过去的管理方式来对待土地承包,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土地调整和土地管理,引发减少土地农户的不满。
3.处理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建议
3.1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 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基层干部深入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让他们吃透精神,消除模糊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不断提高处理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向农民群众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3.2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好土地延包突出问题 各级农经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帮助基层组织处理土地延包存在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要总结典型经验,指导帮助基层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村开展综合治理,在建好村级班子、理顺好干群关系的基础上,做好延包完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针对今年“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主题,为使本次宣传活动有序开展,两__、陈家河国土资源中心所辖区内各乡镇都成立了以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所在乡镇派出所、财政所、乡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为宣传领导小组成员。两个中心所所长具体负责抓落实。
二、召开了宣传活动发动工作会议
在“6.25”第21个全国土地日到来的前几天,辖区内各乡政府都分别组织召开了由乡村干部参加的宣传发动工作会议。会上,就“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三、围绕宣传主题,抓好宣传活动
1.在6月25日至26日当天,两__所、陈家河所全体工作人员书写90多条条幅标语,并在上河溪乡和廖家村镇集镇上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200份,共接待群众咨询人员130人次,广泛宣传了《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2.在宣传活动所在一周内,两个所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围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辖区乡镇政府召开村干部会议机会,组织部分党员和村干参加座谈会,重点搞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研讨活动。
四、多方动员,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一、主动学习,提升自身法律水平和法律素养
她作为一名国土资源局法制工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运用水平,不断提升法律专业水平。面对近年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相继出台实施,该同志认真利用工作之余研究条文,同时对照工作环境,集中学习探讨如何结合实际开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两年多来,陆续参加了自治区、地区、县政府多次法律法规培训,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监督条例》、《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规定》、《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更进一步加深了对法规政策的理解,为法制工作带来不少的帮助。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
作为国土资源局法制工作者,每年借助 “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年年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并参与丰富多彩的《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通过拉横幅、摆摊设点集中宣传,数千份宣传资料全部分发到群众手中,强化群众合法用地的观念,提高了群众用地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权益的认知和维权意识;另外,还利用各镇的庙会集场,参与县政府组织的“三服务”下乡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组、到户, 努力使保护耕地、合理用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行政许可法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加强内部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学习教育,利用法规监察工作会议的机会对各所所长、监察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做到行政执法人员知法懂法,在工作中对法律运用自如。
三、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助科室领导,团结科室同志从事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执法监察、以及法制工作。把好处罚关,对承办查处的所有处罚案卷做到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