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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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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论文

第1篇

一、我国立法存在的问题

1.缺少合同裁判变更的标准

我国《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合同裁判变更的标准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而,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合同裁判变更标准不一的现象,有的法官滥用其手中的合同裁判变更权,对向其给予了好处利益的当事人实施明显不公正的变更标准,有的法官甚至扭曲了对法律本意的理解,这样做当然不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致使不少合同裁判变更案件失去公正性,有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认为,我国立法可以借鉴其他各国的有关规定,使合同的变更具有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标准,也使法院的行为有了参照系,增加了行为的可预见性,限制法官的恣意。

2.我国现行立法对变更的程序几乎没有规定

我国现行立法对变更的程序几乎没有规定,这样不利于公正地解决纠纷。正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没有对变更的程序进行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令司法实务中的法官们大感困惑与为难,不知该遵循何种程序来进行合同的变更,对于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如技术引进、专利转让等合同的变更,往往独断专行,不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也不到相关对口部门征求意见以代替自己粗浅的理解,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有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利公正的解决纠纷,所以为了更好的为人们服务,法律应该更加的完善,我们应该确立这方面的法律规制,使法官在进行合同裁判变更使有程序可循,以便公正快速的解决纠纷,实现法律的目的。

3.人民法院合同裁判变更的原则立法空白问题

合同裁判变更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合同裁判变更审判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审判行为准则。认真执行这些原则,对确保合同裁判变更案件的质量具有重大意义。然而,我国合同法只规定了合同的基本原则,却没有规定在进行合同裁判变更审判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审判原则。这样不利于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的利益冲突,在存在可变更、可撤销的原因时,如果法院不能对合同加以合理变更,而仅仅撤销合同,虽然从形式上了结了纠纷,但实际上并未能解决问题。例如,在一项供用电合同中,由于情更使供方提出的条件变得非常苛刻。供方的垄断地位使用户要么接受、要么走开,别无选择。如果法院无权对此种不合理的合同加以变更,使之符合诚信原则,而只是简单地判决撤销,那么它就没有真正解决纠纷,用户仍处在同样的困境中,那么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就沦为一句空话。因此,有必要确立人民法院合同裁判变更时应遵守的原则。诸如平等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公平等价原则。

二、如何完善我国合同的裁判变更制度

1.制定合同的裁判变更的标准

在明确法院可以裁判变更的合同范围后,就应规定相应的变更标准,我认为以下标准应确立:

(1)同类物品和服务的市场标准。市场标准(市场价格)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形成的,由买卖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要求,通过多次协调并多次使用而确定下来的,作为市场的一般标准,供市场交易者参考使用,实际上市场标准是一种交易习惯,具有公正性。因此,人民法院在合同裁判变更的审判中应参考市场标准做出判决,以防止裁判不公的现象出现。

(2)有利受害方理解的标准。为了保护受害方的利益,在审判实践中多参考有利受害方理解的标准做出判决。一般来讲,有利受害方的理解是指在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比较中,采纳有利于受害方的理由,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使受害方的权利适当大于另一方的权利,但不能过分悬殊而违背公平原则。这样,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受害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制裁了另一方的违法行为,对其他人也是一种警示,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是有益的。(3)公道合理的标准。人民法院可裁判变更的合同类型不多,但合同关系也是复杂多样的,有些物品和服务缺乏市场价格,有些合同很难做出有利于受害方的理解,这在司法实践中不乏其例。解决这一问题的惟一办法,就是坚持公道合理的标准。这个标准较为抽象,是个模糊标准。用什么标准来判断一个判决是公道合理的呢?学者公认的观点,就是社会的一般认识,即社会大多数人认为这个判决是公道的,就足以证明了。因此,人民法院在做出变更裁判之前,应尽可能多地听取有关组织和人士的意见以及社会公众的看法,使合同裁判变更真正体现公道合理,实现法律的正义精神。

2.明确制定合同裁判变的程序

我国立法应该制定合同裁判变更的程序,以便法官在进行合同裁判变更时有程序可循,不至于出现程序混乱无标准的情况,切实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纠纷。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以供我国立法参考:

第一,法官应在判决书中写明自己变更合同的理由以及客观依据,并对裁判变更行为做出充分的说理、论证,以表明自己做出变更的理由。只有如此,才能防范法官的恣意,保障程序正义。

第二,对于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如技术引进、专利转让等合同的变更,应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具体方式,可以借鉴日本的作法,组织鉴定委员会;或者依据我国的国情,考虑当事人经济能力及诉讼简便,可以到相关对口部门征求意见以代替委员会鉴定。法官的判决应充分考虑专家意见,在不予采纳时应写明理由,以求公正解决纠纷。

3.立法应明确人民法院合同裁判变更的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合同裁判变更的原则有以下三项:

(1)平等自愿原则。任何合同主体在合同法上都是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在民事活动中都享有自主的决策权。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合同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如在格式合同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处于行业垄断地位,而使另一方当事人经常处于这么一种地位:要么接受,要么走开。如果存在其他选择,也许合同就不能成立;但由于垄断的普遍性,使得一方常常别无选择。因此,人民法院在合同裁判变更的审判活动中,对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无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的情况要认真进行审查,如果一方当事人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则合同内容大多数是不公平的,应予裁判变更。

(2)诚信原则。诚信原则的立法目的,在于反对一切不正当的行为,其矛头针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一切非道德的不正当的有损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的行为。法官视具体案情,依诚实、善意、平等、公平的观念对合同加以变更,即符合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还在于实现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目的在于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是这一原则实现的结果,法官根据公平正义要求进行创造性的司法活动是达到这一结果的手段。

(3)公平等价原则。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谓之公平。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对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得到他人的劳务者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代价的要求,谓之等价有偿。二者的精神完全一致,都反映了实现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的要求,但侧重点和适用范围以及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程度有所不同。等价有偿主要适用于作为商品交换法律形式的合同关系,较为具体明确,因而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小。而公平偏重于社会正义方面,适用于各种法律关系的调整,是一种模糊性的规定,因而授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人民法院在合同裁判变更的审判活动中,要认真贯彻公平等价原则,确保裁判变更的正义性。

第2篇

    根据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的规定,当合同成立生效后,发生了情势变更,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来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这就指出了情势变更原则的两大法律效果:变更合同和解除合同。当发生情势变更,当事人一般首先考虑的是变更合同,这是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于合同的客观情况变化后所带来的显失公平的现象,变更合同可以较好地解决;当变更合同已经无法消除因显失公平而带来的后果,合同已经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这就要解除合同。笔者认为,并非要有按顺序先变更合同然后再解除合同。当情势变更影响合同的效力带来显失公平或履行没有意义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情势变更原则给合同的效力带来的这两个影响,其理论依据是源于合同的有效要件,情势变更原则会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了变更或解除的影响,这就说明了合同的有效要件出现了瑕疵,要消除瑕疵,恢复合同的有效性或者否定合同的有效性,这直接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变更以及解除。关于合同的有效要件,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要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这就是说合同的主体能够独立地订立合同并承担订立合同所带来的权利义务。在我国,由于合同不同,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同,法律就对合同订立主体的意思表示能力以及对外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会有不同的要求。根据我国民法,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依法取得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才有订立合同的能力,这是对一般合同而言。对于某些特殊合同,例如订立烟酒合同的合同主体,还应取得由国家批准的烟酒经营资格。

    (二)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客观上的含义与当事人的内心期待是相符的,它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与内心意志相符;二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自愿做出的,不存在胁迫、欺诈、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形。合同生效就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这是一种价值评断,是对合同当事人合意的一种评价。

    (三)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从合同的生效要件来看,是意思表示真实的要件及不得违反法律要件,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就发生了瑕疵。

第3篇

1.1水利工程施工的设计不合理

在水利工程中的项目工程开始施工后,对原先施工方案的疏忽或者设计的精度不够准确,如出现工程量不准、工程漏项、设计图与现场实际施工的地质条件等方面的差异等,或者发现了更好的工程施工方案,这些都需要无条件并及时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变更。工程项目设计方、施工方或监理师都可以提出对原合同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和优化的设计变更的申请。

1.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本身或地方法规调整等

由于施工合同本身方面文字用词不够严谨,容易引起争议,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矛盾,部分合同条款需要补充或修改等;另外,因地方政府行政法规等的变化调整引起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从而需要合同变更。

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处理程序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是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水利工程施工条件等内容作出相应的调整,其变更关系到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施工合同变更的操作程序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工程监理方应对施工合同进行程序化管理,保证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各项得以规范化顺利进行。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申请和建议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因施工中实际情况,为设计的优化、设计问题的处理、或方便施工等,要求修改工程进度和工程设计工艺等,或者为了低施工成本,要求变更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内容或施工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对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和项目进行修改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业主都可以而且必须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的设计变更的申请和建议书。当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接到合同变更申请或者建议后,要及时整理分类备注相关的工作文件资料,以便深入探讨。

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审查及批准

监理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接到合同变更申请后,要确定变更申请是否符合合同变更以及施工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时要注意审定变更建议书中列出的变更工程量,估算变更项目中的单价与总价。合同管理负责人施工审查合同变更意向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后方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求批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申请。合同双方在批准合同变更之前要在某些项目上要达成共识,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

3)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的编制

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批准后还要将工程变更文件进行编制,形成文件。工程变更文件编制的内容主要有变更命令的签发日期和编号、变更项目的名称和合同的编号、合同变更的原因、内容、变更后的价格变化、合同变更的影响、合同的处理、合同双方签字、日期及合同附件等。

4)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签发和执行

合同的变更令的签发应由监理单位有相应权限的项目管理工程师进行,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的各项工作归结到施工合同中,并执行合同变更的指令。工程施工负责人根据合同项目变更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工程监理师将工程施工负责人完成的变更工作费用调整,加到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并按要求进行结算。在组织业主与程施工负责人就设计变更的报价及其他有关问题协商一致,监理单位然后正式下达设计变更指令,最后由工程施工负责人执行。

3水利工程合同变更的处理对策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经过以上这些变更程序时,需要有一段时间,包括新增项目等都会不可避免的对工程工期产生影响,为了保证水利工程可以顺利、按时完成,减少经济损失和纠纷,所以在处理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问题,需要进行以下对策。

3.1分析研究变更工程前期的施工条件

合理设计前期工作影响工程后期的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费用,工程勘测设计单位要对工程建设现场、周围环境、交通等施工条件进行调查,对有争议的施工条件和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合理制定水利工程施工设计图。

3.2全面制定工程施工变更合同

合理标价制定工程施工变更合同时,合同双方要充分的考虑到施工条件等对工程产生的影响,除了要按照工程施工设计图制定相应的合同条款外,还要拟定合同补充条款对可能发生变更的工程项目进行事前评估,其工程项目涉及到的费用要合理标价。如果工程变更量超过合同规定的范围时须按变化调整单价或合同价格,一般合同中无相关参考价格时由业主和承包人一起协商,如发生意见不一致可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按争议的规定进行最终确定。

3.3查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制定方案

要对施工合同中的项目进行变更,就需要合同管理方当施工现场对变更项目进行查看,查看工程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可以进行项目变更,查看工程规模变化是否超过合同范围,尽量控制单价偏高而导致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及单价偏低(亏损价)而导致工程量减小的工程变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可行方案,并对变更项目的费用进行明确。

4.结语

第4篇

关键词:造价工程师,投资控制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和壮大,造价工程师在建筑业起着不可忽视的主要作用。尤其在整个项目的投资实施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此我就浅谈一下造价工程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作为审计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在此项目接受委托的造价工程师是建设项目造价工作中重要的负责人和组织者,对施工项目具体工程计量有审核权、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核和工程造价审定权,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维护审计单位自身利益,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造价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就是把建设单位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值,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分析投资实际值和计划投资值实际发生的偏差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主动控制,保证实际投资额控制在最高限额以内。

1、首先造价工程师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认真审核,采用技术经济比较方法进行综合评审,加强投资控制。论文参考。由于施工单位所采用施工技术方法的不同,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造价工程师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各种不合理的施工方法及措施增加的费用,防止各种索赔事件的诱因发生。这种投资的事前控制,对今后审计工作中的投资控制有事半功倍的功效。

2、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造价工程师应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力保证。此时造价工程师应认真、仔细研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如界定进度款的支付,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施工,并通过监理工程师计量核实工程量、质量检验合格,造价工程师按照合同的有关程序对施工单位完成的项目进度款进行审核支付。

若承包合同规定按月计算工程量支付进度款,现场的形象进度不能较直接地反映在工程实际形象进度上,为了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造价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按工程结构划分:基础、一层梁板、二层梁板、三层梁板、…….主体封顶、砌体完成等形象进度付进度款,明确写进施工承包合同内,使建设单位能直观知道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至目前的形象进度用了多少资金,应拨付施工单位多少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积极性也能有效提高。论文参考。

3、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较多,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材料代用等不可预见的费用,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为有效的控制造价,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核查工程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造价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设计变更的签证范围、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度。

在施工中,经常会遇到由于设计工作不细致,或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问题。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变更的控制成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造价工程师应从工程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的角度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在保证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避免使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既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又可使建设单位更有效的控制工程总投资额。

造价工程师必须依据工程变更的内容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和估算工程变更价格,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加以比较,检查每个子项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变更价格的条款确定变更价格,计算该项工程变更对总投资额的影响。只有规范工程变更,实行事前把关,主动控制,工程变更的投资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4、造价工程师应正确处理和防范施工索赔。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很多,一些施工单位会寻找索赔的机会,希望索取得到费用的赔偿,更想得到利润和工期的赔偿。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应精通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熟悉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标准,公正的当好索赔事件的“准仲裁员”,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发生索赔事件时,施工单位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记录提出工期或费用的索赔报告,造价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首先核查索赔报告是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有效期间28天内提出,否则索赔事件不成立。若成立,则应对索赔事件的要求进行辨别和分析,由于监理日志逐日如实的记载了工程的形象进度和工程验收的部位及工程质量,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地各种因素,包括暴雨、地震、非施工单位造成现场的停水、停电的起止时间。所以,造价工程师应依据同期的监理日志对索赔事件的起因和责任归属进行划分。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原因,致使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且有证据时,合同中有明确条款的,应按索赔程序及时、合理地给予施工单位实际损失的补偿,保证工期正常施工,防止综合索赔的发生。

索赔事件处理难度大,花时间精力,造价工程师应积极通过自己的工作防止或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1、造价工程师应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在研究技术、进度或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记录中,要求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2、严格按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工作,避免工作延误发生索赔事件。3、应对设计修改和工程变更严格把关,仔细测算造价和分析可能带来的索赔问题。4、应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适应施工中工作的需要,比如对于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程延期,可能引起的雨季施工增加费用的索赔,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能熟练计算网络计划的六个时间参数,分析工程延期是否对关键线路产生的影响,尽量避开或减少防止索赔时间的发生,尽量为建设单位节约投资。5、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完成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供合格的施工现场,按质、按量、按期提供施工图纸和材料、设备等工作,避免因其延误造成索赔事件。

造价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反索赔,促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按期竣工。论文参考。

综合上述,造价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工程计量审核权,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权,工程造价的审定权,主动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设计、发包、施工、结算等每一个环节的投资实施有效控制,发挥审计的高智能服务作用,实现质量、工期、投资三控目标,使审计事业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造价工程师的社会地位与效益真正得以提高。

第5篇

论文关键词:公路工程,项目实施,造价管理,招投标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能否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企业能否为社会提供质量高、工期短、造价低的产品。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是,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下招投标,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促成施工项目成本的不断降低,尽可能地完成成本计划的目标要求,以便实现最低的费用支出。在实现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成本最低化的合理性。

一、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推行和完善招投标制,利用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这个阶段的管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论文格式范文。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标底和合同价的审查把关,依法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确定一套有效的工程造价和材料价格信息机制,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素质。

3、根据报价策略,确定投标报价。有了一个项目的成本与造价招投标,施工企业还应讲究报价策略。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分析招标项目的特点。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对一个工程总报价基本确定的项目,灵活运用不平衡报价法。

4、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成本。在招标投标中,投标竞争重点之一就是价格竞争,而价格优势的形成要求造价编制人员凭借对市场信息的掌握,从以往类似工程中取其实际成本资料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基础上根据技术部门提出的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方案、生产部门提出的设备规模、劳资部提出的各工种结构和人员规模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供应方式,确定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部分项的费用。

二、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一般来讲招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应由造价工程师来完成。FIDIC条款中赋予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计量与支付的权利。因此造价工程师必须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书,抓住工程量清单和计量支付这个关键环节,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每一笔支付申请,使资金得到合理控制和正常的流动论文格式范文。

1、工程单价控制

工程单价主要分为合同工程量清单已有细目单价和变更工程单价两种。其中,变更工程单价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影响更为明显。目前,国内公路工程项目基本采用FIDIC条款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思路。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细目单价的。直接采用合同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细目单价但有工作内容相似工作性质相同的细目单价的,可直接参照相应细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单价招投标,或者在原相应细目的合同单价基础上,根据造价分析原理和变更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调整修正后作为变更工程单价。

2、工程数量管理

工程数量是工程计量工作形成的最终结果,根据计量对象的特点,计量工作分为关键性计量和非关键性计量。其中,关键性计量工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影响更为明显。关键性计量仅指计量对象不可恢复或事后抽查成本极高的计量工作。关键性计量工作主要包括:原始地面线标高的测量、软基处理工程的范围、基底标高测量、土石分界线的测定和石方数量的确定光面爆破数量的核定隧道围岩类别的鉴定、废弃工程的数量核定、计日工的计量、单价构成分析中的关键基础数据等。

3、费用索赔管理

费用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非合约内义务支出而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诉求。引起费用索赔的原因很多,如地质条件、设计变更 、非本方责任等, 费用索赔是正常的合同行为招投标,是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的一般程序。符合合同约定的处理程序和证据支持材料的要求,是费用索赔事件处理的关键论文格式范文。合理处理费用索赔事件是合同双方维护自身合同利益的重要工作,对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至关重要。

三、完善公路施工造价管理措施

1、强力培育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坚持重视造价管理的基础工作。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我们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依据,对合理地确定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起着决定性作用。

2、加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造价工程师队伍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造价工程师除了对本专业的知识有很好的修养外,还应懂设计、懂施工技术、懂项目管理、懂经济法规法律 、懂 计算 机应用等,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招投标,融技术与经济知识于一体,是一个具有多层次知识的人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管理控制与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工程实践中除文中论述之举措为还需要从其它方面不断的加强调研和理论研究,由于作者水平有限,今后还需加强学习,争取为科学造价管理研究做出更大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崔淑艳;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02期.

[2]向鹏成;任宏;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趋势及对策[J]. 中国工程咨询 2003年12期.

第6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施工质量质量管理目标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有较高的要求,那么就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和花费较多的项目实施时间,即强调质量目标,就不得不需要降低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如果项目业主主要抢时间、争进度的完成工程目标,把工期目标定得很高,那么投资就要相应的提高,或者质量要求适当下降,即强调进度目标,就需要或者降低投资目标,或者降低质量目标;如果要降低投资、节约费用,那么势必要考虑降低信息工程项目的功能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会造成工程难以在正常工期内完成,即强调投资目标,势必会导致质量目标或进度目标的降低。

二.明确监理目标和岗位职责(图表形式)。

以施工合同承包总价为投资控制目标,创优良工程,严格执行合同,加强工程信息管理、工程投资分析工作和协调工作,实现工效最大。

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督促、检查本合同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情况,严格事前控制工作,组织施工设计文件复查,并负责主持研究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优化和改善方案,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价与验收,抽样检查关键工程的施工进度与质量,参加变更设计会审并签署意见,审查签署并汇编本合同工程季、年的验工计价总表等文件。投资控制工作总监重任在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程监理的投资控制首先应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工作。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要求监理人员在施工方案的审核中,注重采用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综合比较评价,以迈好投资控制第一步。

2. 信息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

要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传递流程及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存储、检索、统计分析和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合同支付款项目标控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报表,监理人员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并定期进行整理与反馈。要为投资控制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坚实基础。

3. 造价工程师岗位职责。

造价工程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具体负责工程造价控制:依据“施工规划”编制工程项目执行概算,编制工程项目的年、季、月的投资计划,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用款计划,编制本合同用款计划和费用图表,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处理合同变更,下达变更令,审核因合同项目变更引起的有关单价及费用的调整。参加监理工作协调及有关投资控制(合同变更、索赔、争议等)会议。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有关费用调整、统计和竣工决算报告。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合同完成后工程款项财务支付报表及年、季、月工程投资分析报告。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要善于使用工程进度款支付这一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同时做好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作。

4. 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三.建筑工程中投资控制的监理目标与方法。

做好投资控制的先决条件是熟悉合同,要强化合同管理,即投资控制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投资控制计划,通过一系列控制方法进行日常投资控制,及时进行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的对比,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达到投资控制的目标。

1. 投资计划的制定。

监理部首先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资金流计划。监理部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后,即以此资金流计划作为日后投资控制的基准。

2. 投资目标的分解。

投资计划确定之后,需进行合理的目标分解,以及时发现实际投资情况与计划投资情况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相应对策。一般主要有:按时间分解、按工程部位分解等。

3. 日常投资控制重点。

(1). 高度重视工程量清单项目;

(2). 把好价格调整关;

对施工中发生的材料差价、设备差价、人工费、运费、台班费价差,在进行调差时进行严格控制,注意调差品种和取费范围,调整时间界限和合法依据,严格按调差及承发包合同报价规定办理。对手续不全者,及时提交不予验收拨款建议。

(3). 严控工程变更;

(4). 妥善处理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

要妥善处理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因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量问题。对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在控制上较为困难,且常与合同的索赔条款联系在一起,因此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预先分析,并提出相关报告供发包人参考。

(5). 加强督促指导,鼓励施工单位采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

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实行项目工程核算制,所有项目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网络都公布上墙,严格执行。

4. 投资完成情况的检查与计划的调整。

投资控制是随施工进展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因此监理部每月必须进行当月投资完成情况汇总,分析实际完成投资与月控制目标的差距产生原因,同时也应对当月投资完成情况按工程部位进行分解,并与各工程部位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对比。在透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在确保总体投资控制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下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适时修正,使之更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并以投资控制动态报告形式及时上报发包人,主动做好应对工作。要规范工程变更操作,实行事前把关,主动监控。

四、措施。

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控制。这些综合性措施可以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1. 组织措施。

组织是目标控制的前提和保障。采取组织措施就是为保证组织系统的顺利运行,高效地实现组织功能。通过采取组织调整、组织激励、组织沟通等措施,以激发组织的活力,调动和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实施目标控制提供有利的前提和良好的保障。

2.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目标控制的必要措施,控制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技术来实施。工程项目的实施、目标控制的各个环节工作都是通过技术方案来落实。目标控制的效果取决于技术措施的质量和技术措施落实的情况。

3. 经济措施。

工程项目的参与者通常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经营目标,而经济措施实质上是调节各方经济关系的方案。经济措施在很大的程度上成为各方行动的“指挥棒”。无论对投资实施控制,还是对进度、质量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但是经济措施的应用,必须受到合同的约束。

4. 合同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根据与业主签定的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和供销合同来进行项目建设,所以监理工程师也必须紧紧地依靠工程建设合同来进行目标控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确定对目标有利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好防止和处理索赔工作等都是重要的目标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在工程项目目标控制中是必不可少的。

五.结束语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 林文斌 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研究 [期刊论文]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年8期

[2] 马彦 浅谈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 [期刊论文] 《现代企业文化》 -2010年5期

[3] 梁安财 浅谈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年16期

[4] 帅华峰 基于目标控制的建筑工程监理研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2期

[5] 佟国东 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论述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16期

第7篇

【关键词】EPC,总承包模式,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分析探讨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指业主将项目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公司来完成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改革开放以后,在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推动之下,我国建筑业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探索和实践,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不断地创新着项目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EPC模式已成为目前我国工程承包市场上大力推行的总承包模式之一。

二、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内涵、特征、优势

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指业主将设计与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公司来完成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其中还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选择和采购。采用这种模式的时候,业主在招标和订立合同时以总价合同为基础,选择EPC的总承包商,EPC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总成本负责,它可以自行设计或选择一家设计公司进行技术设计,然后采取招标的形式选择分包商和设备材料供应商,亦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完成大部分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1.特征

(一)EPC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处于核心位置。EPC模式给承包商的主动经营带来机会的同时也使其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因为承包商需承担更多的风险责任。

(二)业力会受到更多的限制。EPC承包商有按自己选择的方式工作的自由,而业主只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有限的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应进行干预。

(三)业主易于管理项目。因全部设计和工程的实施,以至于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皆由承包商承担,因此对业主来说管理相对简单,极大地减少了业主的工作量。

2. EPC模式的优势

EPC模式的优势在于,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选择一个EPC总承包商,不需要对设计和施工分别招标,这样既减少了招标的费用,又可以使业主方管理和协调的工作大大的减少,而且由于设计和施工是一家单位,就可以进行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工程变更也会相应减少许多,工期较短。而且对业主来说,另一个优势就是风险主要由EPC承包商来承担。眼下EPC模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对于那些工期紧,技术复杂,而又不想增加协调管理和其它工作量的工程项目比较适用。

另外,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顺应了“小业主,大监理”的发展趋势。承包商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和管理优势,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业主为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并减少参与力度,必然要追求项目的最终价格并要求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有利于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探讨

1.选择合格的项目经理

项目的成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项目经理的工作是否合格, 这种依赖关系和项目经理在项目中担当的职责有关, 强矩阵的项目经理担当的职责最大, 依赖性最大, 弱矩阵的项目经理担当的职责最小, 依赖性最小。项目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协调”, 而 EPC 工程的工作量比进行单一的 E、P 或者 C 的工作量要多的多, 加上矩阵组织机构双重领导的特点, 使得项目的协调和沟通工作量增大。不管哪种矩阵组织, 项目经理都是项目内信息的最大接收和者, 他要对横跨多个职能线的活动进行协调和整合。这就要求 EPC 工程的项目经理首先是一个“外交家”, 具备很强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 向高层管理者汇报项目进展及存在问题; 和部门经理协调跨部门的冲突; 和项目成员了解项目信息, 解决项目内部问题; 向业主、监理汇报项目的实际状态, 并最大程度的为项目争取利益。

2.加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宣传力度,使人们正确认识此模式的本质内涵。

工程总承包之所以推行难度比较大,是因为政府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的认识不够到位。在这情况下就必须加强对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宣传力度,一是向社会宣传报道工程总承包的特点、优势和典型事例,使工程总承包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二是与有关部门以及企业管理协会等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EPC总承包研讨会、研讨班,对业主进行培训。

3.完善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内部机制。

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应当重整组织结构,建立适合EPC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并多多学习国外经验,大力培养满足EPC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要重视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培训,以适应国内外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此外还要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设计、设备采办、HSE控制等方面的人才。企业内部还应该建立起控制体系,通过规范项目管理运作,提高工程总承包管理水平,形成标准化管理。

4. 实施变更管理和控制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有两种不同性质的变更。一是业主(用户)提出或引起的变更,叫用户变更;二是承包商责任引起的变更,叫项目变更。对于这两种变更都应实施管理和控制。对于用户变更,管理和控制的目的是评估变更对工程进度和费用的影响,根据合同规定向业主索赔工期的延长、新增的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

对于项目变更,管理和控制的目的是除评估变更所需的工期和费用外,还应审查变更的原因和必要性,因为项目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要由承包商负担。除了强制性变更之外,应尽量减少项目变更。

项目经理的任务之一,应尽可能把项目变更转换为用户变更,取得用户的批准,争取由业主负担工期的延误和新增费用。对已经发生的项目变更应总结经验,避免类似的变更在以后重复出现。

5.理清与各分包商的关系

受 EPC 总承包商自身业务的限制, 一个总承包公司不可能把所有设计、施工、采购的工作都由本公司自己单独来完成, 或多或少的要把其中的一部分承包给多家外单位来完成。对总承包商来说, 不能因为这部分工作外包给分包商而把它们从总承包范围内划出去, 因为它们和工程的业主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而分包工作是否顺利完成将直接影响整个 EPC 工程是否能顺利完成。因此, 要把对分包商的管理纳入到自己的矩阵组织结构中来, 把分包商当作在项目执行期间公司的一个特殊的临时部门进行管理。一方面要让分包商按双方合同要求给项目提供合格的产品或服务, 另一方面在项目业主提出高于总承包合同的不合理要求时, 总包商应当去拒绝这些条件, 而不是让分包商去面对他业主的业主, 否则容易造成项目的额外支出, 或者造成分包商不积极配合总承包商工作, 影像项目质量和进度。

四、结束语

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虽然存在一些现实性的问题,但其前景是非常广阔的,它多集中在石油化工、制造业、交通运输和电力工业等领域。这些领域的工程项目具有以设计为主导、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EPC工程总承包市场将是一个规模大、具有很强吸引力的市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我国建筑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高铁良,EPC总承包模式项目管理[会议论文] 2009 - 2009年全国第十四届自动化应用学术交流会暨中国计量学会冶金分会2009年会

[2]-刘羽佳 浅谈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期刊论文]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2年3期

[3]李建民,陈志芳,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分包商项目管理[会议论文] 2007 - 2007年全国工业建设行业工程项目管理论坛

[4]沈英杰,吴阳天,EPC总承包工程变更及对策研究[期刊论文] 《企业技术开发:中旬刊》 -2012年4期

第8篇

关键词:做好,企业,合同管理

 

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堵塞合同管理漏洞,依法治企的关键就是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好企业。因此,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做好企业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依法行事的基础。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规则”、运行的“轨道”。

目前,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合同的签约率不高、合同文本不规范、履约率较低等等。合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论文参考网。有的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约现象,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这些问题的存在,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多种途径,加强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一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合同法律意识差。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单位超过自身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

2、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一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合同纠纷。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但恰恰因为这些就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肯定比没有要好。

3、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大量合同纠纷。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当然,签订合同时对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不应当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说明合同条款事项,仅凭签订的不明确和不利于我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受既判法律文书的约束,承受合法的“不法”侵害。

4、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是为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而建立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而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5、合同履约率不理想。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但企业自身市场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营销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多年来合同管理实践,我认为合同管理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提高合同管理意识。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把按合同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合同要求,变成全员的自觉行为。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织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人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重视合同审查管理。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严格管理和控制。注重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具备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论文参考网。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

5、重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6、重视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管理部门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实施有效的管理。论文参考网。

7、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四、结束语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第9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管理

 

一、制定严密的合同条款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一笔工程赋予的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活动中,造价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承包人与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和合理,取决于造价工程师所签认的工程费用是否公正。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十分重要。合同签订须交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并进行公证,以保证合同合理合法,保护双方权益。条款的完备和内容的严谨,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避免日后违约。实践证明,项目法人与承包单位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投资效益。作为造价人员,确保合同条款的切实履行,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项目的管理也将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单位的首选课题。在国际惯例中,业主常常聘请有经验的咨询公司编制严密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对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几乎达到无所不包的地步,防止施工单位上场后以工期紧、场地狭小、品牌型号不明确等为借口,进行各种各样的索赔。如施工单位常常会在工程的后期以工期紧为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费用,如果合同中预告了合同报价充分考虑了工期因素,不论采取何种赶工措施均不再调整报价的条款,就能有效地杜绝费用的增长;设备安装预算,不同的品牌型号价格出入很大,容易造成施工过程中“偷梁换柱”,影响工程质量和寿命,损害开发商的信誉,造成不良后果。利用好“严密合同条款”这一条,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提前的预计,在这一点上需要多学习国外成熟的经验及合同条款。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施工现场工程造价的管理、

1、在工程施工过程,审价人员和费用控制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有时与监理、总承包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控制目标,并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投资控制的实质就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只有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价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才能提高投资效益。

2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当中,造价合同人员应做到“三多”,即“多看、多问、多思考”。“多看”,就要多看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流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施工中常见的基坑全断面锚喷支护,由于受周围建筑物基础情况及治水、地质等开挖实际情况的不确定因素影响,难免有些地方需要加强锚护,同时有些地方也要减少锚筋,甚至在距离坑底一定调试内或毗邻建筑物的局部地方不用锚喷,对于加强锚固支护部分,施工单位自然会提出补偿,但对于减少锚筋及不用锚喷的部分就需要建设单位的细心观察和监督,以便以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理由确认工程量。“多问”就是对于预算中不常遇到的较边缘的工程问题,或是对自己经验不充分的问题不匆忙作定论,要向现场的工程师进行咨询。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市政工程,由于行业的垄断,大多数的造价人员很少遇到这类预算,因此这类问题就更需要多问。论文参考网。“多思考”,不可不论定额仍是目前建设市场确定造价的主要依据,但也应客观地认识到定额不可能囊括市场,由于新工艺、新材料地不断涌现,工程现场的特殊情况都使得子目组价、项目组价仍为目前造价中不可避免的工作。如在外电源工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习惯以地下人孔检查井每座多少元报价、防水硅胶以每平方米多少元报价,究竟每座实际有多少土方量,有多少砌筑量,有多少混凝土量,能不能组价到施工单位的报价水平,防水硅胶具体用量及操作工艺是什么,能不能组价到每平方米报价,都需要造价人员去推敲、思考。论文参考网。

3、造价合同人员还应当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加以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通气,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三、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产的控制。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总之,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祘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平等互利。

四、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防止少数垄断性行业任意抬价。在工程建设中,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如输变电所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等,而这些行业往往又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如:每个建设项目的变配电系统必须由供电部门所属的三产负责从设备采购到安装高度的总承包。而且价格是一口价。在这些项目中,首先应该尊重供电部门的“规定”,由他们总承包变配电系统,另一方面要求允许另一家供货商参与竞争,最后终于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设备采购价比借贷 电局原先指定厂商的报价降了20%左右。

五、 建议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确定工程造价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有效措施。这种方法有利于改变过去以“量”、“价”“费”定额为主导的静态管理模式,使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进入竞争,仅限于价格的竞争;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实力;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可减少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繁杂劳动;简化招投标报价工作;减少工程结算中扯皮与纠纷;逐步与国际上“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惯例接轨,深化工程计价主要依据市场变化动态管理的改革,为我国承包商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与规定,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现行预算定额子目分项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或构件分部分项,并计算实物工程量,列成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受苦填写单价的一种工程量计价方法。目前市场上常用形式是将脚手架使用费、遇、模板使用费等非实体性消耗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和此部分的税金列于开办费中,一般开办费为总价包干不变,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只包含了实体性消耗中的直接费及其税金,此部分价款随工程量的培养而变化。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对建设单位而言,首先工程单价易与市场价进行竞争性比较,挤掉单价中的水分,堵住漏洞;其次可控制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的增加,变更培养的工程量,只能引起实体性消耗中的直接费及其税金部分的变化,非实体性消耗费用及企业管理费、利润及此部分的税金,仍保持原有水平。总之,采用工程量清单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是一项既易于操作,又利于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

6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近几年来有关索赔的文章随处可见,而反索赔的文章却不多,许多建设单位把重点放在了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常常忽视了反索赔条款的应用。论文参考网。施工单位由于措施不当,延误了承诺的工期;交叉作业中,一方因现场清单不及时妨碍了另一方正常的工作程序,或因泼水等情况损坏了工程成品;使用了非业主指定的新产品等待,对此建设单位均可进行反索赔。做好反索赔工作,需要有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利用监理的作用,保存好现场工程图片和现场稠人广众等原始资料。

[结束语]以上从几个方面谈了施工阶段项目开发的成本控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可以有侧重,不可有忽视。对于成本管理这个大课题,远不止这些内容能够囊括,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之不断完善成熟。总之,工程造价合同人员要做到统观全局,对建材市场走向做到心中有数,对定额做到举一反三、灵活应用,为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辅平道路,注入实力。

第10篇

2.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2.1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设计是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工程项目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效益显著,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大,控制效果显著。二是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效率高,投入产出比大。因此,此阶段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①协助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方案优选,通过应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竞选比较、技术经济分析,可以从中选出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既能满足功能和工艺要求,又能降低工程造价的技术方案;

②严把设计投资审核关,在设计会审时对合理的质量目标下超出投资的设计问题提出造价审核意见;

③充分调查分析市场上主要材料、设备的用途、功能及价格,了解建设单位的实际需求,使主要材料、设备的选用及采购更趋经济实惠。

2.2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阶段是建筑产品的需求者经过招标活动确定产品的生产者,并签订承包合同的过程,此阶段需要确定项目的招标文件、评标原则与方法、承发包模式、合同计价方式、合同价格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

(1)评标办法的选择

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选择最适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深圳市目前施工招标中有5种常用评标方法,每种评标方法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招标人根据项目的不同,认真选取评标方法,这样,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2)深化、细化设计图的审核,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

①设计图纸作为拟建工程的技术条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是工程技术质量的保证,是工程量清单准确率的保证。勘察与设计的深度和正确度,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正确性,影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

②招标文件编制需要十分细致全面,它是后续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

2.3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要将工程设计图纸变为物质形态的工程实体,需要集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各种资源。虽然在这个阶段节约造价的可能性较小,但浪费的可能性却很大。因此,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仍然十分重要。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需要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方面采取措施。

①组织措施:是指从投资控制的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例如,落实投资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投资控制人员的任务、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改善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②经济措施:从全局考虑,如检查投资目标分解的合理性,资金使用计划的保障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另外,通过偏差分析和未完工程的预测还可以发现潜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从而取得造价控制的主动权。

③技术措施:不同的技术措施往往会有不同的经济效果,因此,运用技术措施纠偏时,要对不同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综合评价后加以选择。

④合同措施:合同措施在纠偏方面主要指索赔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造价工程师在发生索赔事件后,要认真审查有关索赔依据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索赔计算是否合理等,从主动控制的角度出发,加强日常的合同管理,落实合同规定的责任。

2.4结算阶段造价控制

结算阶段造价控制属于事后控制,对于已经成为事实的项目的审核更需要造价人员认真细致的对待,为了能准确、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使结算工作顺利进行,在结算审查中应注意使用以下几种方法:

①审查承包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承包范围完成工程建设,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是否竣工验收合格,是否存在甩项工作。

②核定施工工程量,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关键。由于工程量的计算多并且繁琐,容易造成高估冒算。因此,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有漏洞的项目。

③审查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在审查设计变更时,除了有完整的变更手续外,还要注意工程量的计算,对计算有误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对不符合变更手续要求的不能列入结算。

④审查项目单价套用。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单价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合同及定额标准相符,工程结算所列各分项工程清单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正确把握定额套用,避免高套、错套等问题。

2.5积极推进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

全过程造价管理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根据科学的依据,结合投资理论和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专业、综合、科学的方法,在达到工程最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取得最佳投资效益,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提高工程造价效益,即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最终使项目实际结算总造价控制在批复的概算内。

3.结语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贯穿于项目设计、招投标和建设施工、竣工结算各阶段。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关键是在项目的每一阶段都对造价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把控制建设项目成本的观念渗透到工程的各阶段之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努力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从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发挥专业人员应有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全过程服务造价控制造价管理

论文摘要:针对当前工程项目全过程中造价成本控制不力的现状,本论文重点分析讨论了在全过程中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措施,对于提高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控制水平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第11篇

小二号、黑体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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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完稿日期:

(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目 录

(项目字体为小二号、黑体加粗,内容字体为小四号、宋体)

写作提纲…………………………………………………………………………(1)

内容摘要…………………………………………………………………………(2)

关键词……………………………………………………………………………(2)

正文………………………………………………………………………………(2)

绪论 …………………………………………………………………(2)

本论:…………………………………………………………………(2)

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2)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 ………………………………(3)

情势变更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则的辨析 ………………………………( )

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思考 …………………………………( )

结论 …………………………………………………………………(10)

注释 …………………………………………………………………………(11)

参考文献………………………………………………………………………(12)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写作提纲

(项名称:小二号、黑体加粗;提纲内容:四号、宋体)

一、绪论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可,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关情势变更的直接规定。本文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究。

二、本论:(文章的主干,要点)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1、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

2、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依据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

1、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2、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

(三)情势变更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则的辩析

1、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规则

2、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规则

(四)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思考

三、结论

(用1-2句话阐述)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陈荣杰

(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作者小四号、宋体)

【内容摘要】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市场道德秩序,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消除履行合同中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显失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情势变更原则虽然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未明确规定,但其与现行法律所规定和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诚实信用原则应作为情势变更原则的一项基本理论依据。除此之外,情势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规则、显失公平规则既有联系和相似之处,同时又有许多根本的不同。完善我国的情势变更原则立法,规范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倡导合同当事人诚实交易,合理承担风险,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应长期努力的目标。

【关键词】情势变更原则 适用 不可抗力 显失公平

(项目名称四号、楷体加粗,内容字体为小四号、揩体)

(正文)(小四号、宋体,标题黑体)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才逐渐确立起来的,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可,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关情势变更的直接规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渐完善,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越来越显其重要;同时,由于情势变更原则所涉及的理论复杂性和各国在司法实践中的差异,有必要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究。

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如果仍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应当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作相应的变更乃至合同解除的一项法律原则[1]。情势变更原则实质与功能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商品安全交易。这一原则的确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

(下略)

【参考文献】(提示:以下1为参考论著格式,2为参考期刊中的论文格式)

1、苏惠祥:《中国当代合同法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75页。

2、张散发:《浅议会计信息质量》,《财务与会计》,2005,2。

(下略)

第12篇

关键词:项目施工,造价控制,工程审核

 

引言

项目实施阶段,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约定办理协助业主分析索赔事项,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挽回不必要的损失;按合同和已经约定的规定,及时计算每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动,为业主投资决策控制提供依据[2]

1.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的特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来说也是最难、最复杂的,也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我以我公司的一个真实案例来来阐述造价控制的管理工作

项目名称:某医院临时过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上海市某某路某某号

工程工期: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

建设单位:上海市某医院

工程简介及特点:本工程为某医院在某工厂旧厂房的基础上改造原有厂房并新建部分建筑物,将其做为医院临时过渡房使用,18000平方米,共分10个建筑单体及室外工程计划总投资额为3100万元

本工程拆除改造工程量较大,单体多,工期紧,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大部分施工节点都是边深化边施工,工程施工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以上这些工程特点使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较多,给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

2.造价控制工作范围和目标

本工程的造价控制工作范围为: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结算阶段

严格控制本工程中标价不超设计概算,合同价不超中标价,结算价不超合同价,同时对本工程的各项前期费用和其它建设管理费用进行跟踪管理,从而使结算总投资不超立项总投资

3.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及各阶段造价控制情况

为了有效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我们对本项目分阶段进行了动态的、事先的、主动的造价控制

3.1施工准备阶段(事前控制)

a、根据本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投资控制实施细则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如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流程、施工中签证及变更审核工作流程、索赔处理工作流程等)并严格遵照执行

b、根据项目总投资和进度计划,分解各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c、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招投标文件等,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明确投资控制重点如本工程的放射科、手术室、液氧供应室等,由于图纸设计深度不足,专业施工性强,造价比重较大,我们将其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在选择各专业施工单位之前,我们对其施工方案和工程报价都进行了择优选择,仅液氧供应站一项就节约投资60多万元

d、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建筑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和比选方案的参考造价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设备价格本工程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如无工程变更,均按投标文件执行,如投标时为暂定品牌和单价的(如塑钢门窗、墙地砖、卫生洁具等)主要材料,在采购前均要经甲方、施工监理确定品牌、规格、质量,投资监理核定单价后(核价原则为:不能超过招投标时的暂定价,如超过并对总造价影响重大时,应报告采购中心并经审批后方可执行),调整主要材料的价差,其他材料、人工、机械及费率按投标时的优惠条件执行

3.2施工阶段(事中控制)

a、在工程设计交底后根据施工图及有关图纸资料在15天内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预算,确定施工图造价控制目标;同时把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与投标时的概算及财政批复内容分别做逐一比较,指出增减变化内容,报送业主由于本工程招标时采用的是扩初图纸,施工图预算完成后,经对比,发现新建建筑物基础、玻璃幕墙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工程等与招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造价差距较大,有突破合同总价的危险,我们马上将其分析对比报告向业主汇报,起到了预警的作用

b、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 协助业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c、参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采购、专业工程分包、市政配套等经济合同的审查和谈判工作,对相关的经济条款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好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我们在每月提交的《投资控制月报》中将本工程新签订和已签订的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款支付情况等都进行列表汇总,使业主了解各项合同的履行情况

d、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既可以缩短工期,又可以提高经济效益论文参考网。

e、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是对施工方案的审批,而施工方案的审批一般是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考核质量、工期、造价三项技术经济指标,使三项指标有效的综合在一起,从而控制工程造价如:因为本工程为临时过度用房,装饰工程的标准不高,在组织拆除方案时,我们对哪些部位应该拆除新建,哪些部位可以尽量利用原结构装饰(如原大理石地面、原铝合金窗等),只经简单翻新即可,进行了方案论证,从而不但节约了拆除费用,还节约了一部分新建费用

f、深入施工现场, 动态掌握施工状况,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及其他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使工程造价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g、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 在项目的实施进程中,由于不可预见的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常出现诸如施工条件的变化、原设计条件的变化、地质地貌情况的变化等情况,而发生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这些变更将影响造价控制目标,有可能使项目投资超出原预算,从而影响项目投资效益,因此,我们特别重视对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审核在审核工程变更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个因素详加分析,对多个技术方案进行筛选,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尽量减少变更费用;对签证事项进行审核时,严格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内容、原因、范围、价格,必要时配以简图和文字说明,减少工程结算时的扯皮

h、严格督促施工方按照批准的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进行工程建设,对施工单位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规模、不按图施工的情况即时向甲方和财政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建设过程中当发现有投资突破的预兆时,提出应急节约成本的建议,并及时向甲方和财政报告及通报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由于本工程从一开始就明确了投资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甲方也很重视,施工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都积极配合,本工程基本做到按图、按标准施工

i、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如有较大的超估算、超预算情况出现,及时分析原因,写出专题报告进行分析并呈报甲方必要时,协助甲方调整投资控制目标.

j、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工程量报表,与施工监理协作,审核确认实际完成工作量,并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与工程进度,为甲方签署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详细审核意见;

k、在每月25日前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和采购中心提交投资控制监理报告,就当月的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各项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作出详细汇报,并与控制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如有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变更情况及其他可能对建设资金的控制产生影响的情况,给出投资控制的合理建议论文参考网。

3.3项目结算阶段(事后控制)

a、审核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内容条件要求且验收合格

b、审核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原则、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执行如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新增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未按招投标时的计价、取费等优惠条件进行结算,提高了取费标准,我们在结算审核时按原招标优惠条件进行调整论文参考网。

c、认真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在工程竣工决算书中,因子目多、篇幅大,工程量的计算最容易出错,特别当变更较多时,很容易出现重复计算或漏算的情况

d、详细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载明每一项核减或核增的计算结果和依据,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协助甲方与承包单位确定合理的、双方都能接受的结算款额

e、编制工程保修期内各承包单位的付款计划

向甲方提供整套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整个项目各项费用汇总表,并对实际总支出与项目总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资金增加原因

f、 编制工程保修期内各承包单位的付款计划;

g、将最终审定的工程造价与合同价进行对比,分析资金增减原因,总结投资控制工作成果,出具《投资控制成果报告》

3.4造价控制工作总结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 的工作原则,投资监理组认真地完成了本工程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工作在整个控制工作过程中,我们共参加工程例会26次,协助业主签订合同12份,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5次,出具近郊控制监理月报及相关专题分析报告8份,最终投资控制成果报告1份本工程最终审定的总投资为2768.72万元,与送审价相比,核减率为12.68%,与计划总投资相比,节约金额332多万元,达到了预期的控制目标

结束语

我国是现今世界上工程建设投资额最大,工程建设项目最多的国家,然而我们现有的一些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方法还是比较落后,我们在这方面的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远远赶不上发达国家所以我们这一代造价咨询业同仁们的齐心协力,造价咨询单位认真参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真正发挥造价咨询机构的作用,使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的整个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为合理有效的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3]

参 考 文 献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探讨, 作者:胡建明

[2]上海建设工程咨询,2004年第5期P11

[3]中国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与建筑业的发展, 中国工程建设网

第13篇

今天查字典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是:版权转让协议书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论文版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 全部署名作者(下同)

乙方 : 《________》编辑部

第一条 甲方的论文文题“________”(稿件编号:________)经专家审理和修改后,拟安排在《________》发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签署版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方能刊出。

第二条 自签署之日起,甲方将上述论文的版权(包括各种介质、媒体的版权)转让给乙方,并同意该作品被国内外相关文摘与检索系统收录。本文在《________》发表后,由乙方一次性酌情给付稿酬,以后不再支付其他报酬。

第三条 本作品发表后,作者享有除版权以外的其他所有权。甲方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________》年月和卷期。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________》编辑部书面同意,编辑部支持这种汇编活动。

第四条 本作品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作者应主动向《________》编辑部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 作者承诺:本文是独立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抄袭问题,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两投;本文内容无泄密之处,署名及排序无误且无争议。本文一旦出现上述问题,责任由作者承担。若有作者的增减或变更,需通讯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许可信。

第六条 作者同意本文在“_______”(栏目名称)栏目中发表。

第七条 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稿酬、审稿费等劳务开支时,必须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请务必提供稿酬收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发放!若文章发表后的3月内,收不到稿费汇款,请与我们主动联系,逾期不补!

第八条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后复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编辑部,效力相同。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 :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________》(盖章)

年 月日

版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

(附单位: 联系电话: )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 》的

(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4)网络传播权;(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 5 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 30 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 30 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 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费标准:80元/千字。

稿件字数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计,超过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计。字数以wor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字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30元/千字(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

第14篇

关键词:工程变更;工程造价;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变更主要是指一些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使这些项目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这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这些变化。市政工程主要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的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投入,它主要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提供人们的生活水平。市政工程的流动性强、施工的条件变化大,随时都会发生工程的变更,从而影响了工程的投资。

一、市政工程造价的特点

市政工程造价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花费的各项费用,包括从工程筹建到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所消耗的全部费用,由因工程建设需要所产生的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用、工程建设费用、材料费用、其他建设费用及预备费用及税金等组成。工程的造价管理是市政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市政工程来说,通过对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能有效降低工程的建设造价费用,同时能用最少的花费,取得最大程度的工程建设质量,正可谓一举多得。工程造价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受到施工过程中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有着特殊之处。

二、产生工程变更的原因

1、主体行为的变化引起工程的变更

引起工程变更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建设项目主体行为的变化。一般来讲,建设项目的主体行为主要包括承包商行为、分包商行为、设计行为等。其中对建设项目的变更能够产生决定性作用的就是业主和承包商的行为。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业主经常会发生意图的改变,那么项目工程就会有所改变。例如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发现现实使用的材料超出自己的预算,需要改变原来的策略,这主要是因为业主对施工之前的预算不够准确。另外在施工队中会存在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的情况,他们或许会要求进行不合理的工程变更,这也会容易引起整体工程的变更。

2、前期计划不完善引起工程的变更

市政工程项目是一项严谨的工程项目,在前期的计划中,如果有一些环节考虑的不够周全就会引起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化。这种不周全的考虑主要表现为使用了政策法规禁止使用的落后的产品或者质量不达标的产品时,必须以相应的设计变更或者施工措施变更的方式进行弥补。另外,在成本的预算中也会出现误差。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会出现施工材料短缺的情况,这是就需要利用其它的材料作为补充,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这也会使原定的设计产生变更。在工程质量方面也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施工队为了赶进度而不能保证施工的质量,导致了施工质量的低下,如施工的方案不能够满足现场的施工条件,但又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还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提高工程质量,以实现创造品牌的目的。这些调整都会引起原定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变化。

3、工程合同引起施工项目的变更

市政工程在进行施工之前都会和具体的业主签订合同,主要是为了保证双方都能够履行自己的承诺。当合同中的一些激励工作人员的条款发生变动时,那么这些工作人员也会相应的减少自己的工作量,给原定的施工计划带来不同程度的变更。因此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把所有的问题都考虑在内,以免在施工过程中节外生枝。

4、不可预见的现实引起施工项目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些原来意想不到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当现实情况和原来预想的情况不一样的时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在某一高速公路的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某一地段的地质比预想中的复杂,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地形做出相应的调整,这也会产生设计上的变更和相应的施工措施的变更。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罕见的暴风雨,这也会延缓施工项目的进程,需要对施工的进度进行调整。

三、加强对变更的各方面的控制

1、加强对工程变更的审批

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批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确定在施工的原定计划中哪些必须进行修改,哪些变更可以避免。项目是否需要变更主要取决于项目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会产生多大的效益、工程变更的造价是否控制在了预算的范围之内。如果不做变更,工程质量就不能得到保证,或者出现设计不合理与现场的地形不能吻合必须做出变更。把项目工程变更后的效益与之前的效益进行比较,变更后是否带来了比较客观的效益,如果两者之间的效益差距不大,那么就没有进行项目变更的需要。进行项目变更所使用的费用如果不在造价之内,那么进行变更也有一定的难度。

2、制定更加详细的计划

无论是什么问题引起了项目的变更,都必须对项目设计的范围、预算和进度等方面进行新的修改。在修改中应该确保自拟的计划能够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时防止不正确、不适宜或者未核准的变更纳入成本基准计划中。

3、对工程变更的措施进行有效的实施

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工程变更顺利进行。在这些措施中应该选择最合适的变更方案。变更方案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具有深远的影响,一个合适的变更方案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同时一个不合适的变更方案也会阻碍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对项目变更方案的选择必须要慎重。如果选择的变更方案比较合适,不仅可以加速以后的施工进程,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成本,实现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4、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工程变更实施后,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变更工程造价报告;造价工程师按照标书合同中有关规定审批;变更价款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在审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分清责任,分别计算费用。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与正常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质量、工期、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由设计部门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其次,工程变更应视为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手段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三是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程序办理费用削减,若施工单位拖延,监理单位可督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削减费用估算单。四是合理化建议的办理、奖励、提成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五是工程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延期,则由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办理。六是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凡是没有经过总监理工程师认证并签发的工程变更一律无效;若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口头同意,事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办工程变更手续。

结束语

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数量、形体或质量等级做出的变更,使项目建设更加美观、经济、实用安全,从而不断完善原设计内容为目的的一切举措。所以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海丽浅谈市政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期刊论文]《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年14期.

第15篇

关键词:农村公路监督管理新探讨

 

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和建设质量提高与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千亿元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规模将不断增大,等级公路在路网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通公路的乡村比重进一步提高。论文大全。从“十五”国家做出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以来,“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又成为我省交通建设领域中的重中之重,也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农村公路建设又面临着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为此,加强农村公路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就如何加强我省农村公路监督管理谈以下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重点

2004年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增大,对我们行业监督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但多年来对农村公路监督沿用的办法一直是等到工程完工后,对决算报告进行审查,检查其有无多计工程量、竣工决算资料等,但这种办法已脱离了现代行业监督职能的范畴。随着现在我省农村公路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建设项目监督也随着改变其工作重点和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监督:

(一)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农村公路建设投资项目从立项审批、工可、设计审查批复到工程公开(或邀请)招投标,都是监督的重点,以防止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的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另外,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资质、业绩及招投标操作过程、评标办法等都要列为监督的重点。

(二)主体工程。要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设施等构筑物的主体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并对建设项目有无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做为监督的重点。

(三)附属工程。如公路两侧的绿化、边沟、防护工程等。监督的重点应为有无夹带计划外工程,或人为改变设计方案,变相加大工程概算的问题。

(四)隐蔽工程。如桥涵、防护工程基础,竣工后无法检测和计量的工程。隐蔽工程因其隐蔽性和重要性而增加了监督的难度,监督的重点应放在核实设计要求和实际施工的差异上,如开挖设计标高、几何尺寸和基础用料质量与工程量等问题上。

(五)工程决算。即对建设单位提报的工程决算报告进行审计,依据国家、省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审查施工过程有无多计工程量、重复计量、多计取费用、乱摊销费用、挪用或转移建设资金等现象。

二、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由于近几年来,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如何做到既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其监督的方法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招投标过程监督。招投标过程是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进入实质性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不仅能从施工能力、施工信誉等方面择优选定施工、监理单位,也通过合同管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进一步细化和控制,用经济、合同手段保证公路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论文大全。因此招投标工作是否规范、合法,将直接影响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以及投资的经济性,从以往经验和教训来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关系标、人情标,不仅使招标的目的难以从合同价上表现出来,也会为以后的施工管理和投资失控埋下隐患。具体监督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的招标(或招标)是否规范。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我省关于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以法定招标程序从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来进行招投标的,在招标前要详细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总体实施办法、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评标实施细则等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监督。监督时应从以下几方面检查招投标中有无违规现象:①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评标中是否有地区、行业的限制性(或排斥性)条款和做法;②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将该建设项目实施小范围的邀请招标、议标或将项目肢解而逃避招标等;③指定分包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条件;④合同签订价及中标通知书的合同价是否为中标单位的中标价;⑤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实施办法中是否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我省关于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严重抵触的地方。

2、建设单位是否严格遵循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标项目是否办理了工可、设计批复和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后进行招标的。坚决杜绝“三边”工程,即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这方面以往的经验教训已经不少,不征求群众意见和不深入实际调研,而强行上项目、盲目施工,只能是由于总体上考虑不到位,设计深度达不到而造成频繁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只能是劳民伤财,也是对国家和人民极不负责的表现。

3、建设单位是否在招标前将该项目的招标用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审核。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用的施工图纸和按照招标文件上的各细目计量方法汇总出来的。它既是招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也是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变更、计量的基础。目前工程量清单基本上由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对其不进行认真复核,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数量出入较大,会使合同价(或中标价)过高或过低,即使在中标以后另行调整,也会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留下较大的风险,特别是给施工单位申请变更埋下伏笔。因此,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施工过程监督。施工过程是履行合同、审批变更、对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和计量的过程,具有时间跨度大、可变因素多、矛盾集中、对工程决算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也是我们工程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在处理这个阶段的工程管理问题,应紧紧把握住合同这个原则,依照《交通部国内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处理。在这个阶段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1、履约保函及预付款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提交。履约保函的作用是保证施工单位能按合同规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银行担保,其有效期至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颁发交工证书之日。施工单位应按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函,未提交之前不得签订施工合同协议。预付款的作用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用于开工前准备工作启动资金,按工程进度以一定比例分期从施工单位各月报的中期价款结算中扣回,至到全部扣回之日起失效。

2、重点加强工程量清单的合同内计量工作。工程量清单计量一般是根据每月完成的合同内实物工作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准予计量的工程细目,它有阶段性、按实计量的特点。根据这个特点,应在施工过程中来进行控制,而不是依靠事后发现超计量以后再扣回。论文大全。业主代表均应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计量条款,心中应明确哪些项目可以计量,哪些项目不能计量,属于包含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内容均不能单独计量,业主代表应重点审核施工期内各工程细目的合同内计量总额是否超出调整后的清单总额,对于超出的项目应查找原因,与总监办及时予以核减。

3、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变更设计工作。变更设计是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最大的因素,但客观的讲,任何工程项目都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既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也可以由施工单位提出。对于这方面要从以下几点引起注意:①变更设计是否有必要,是否有施工单位和设计代表通过变更将低单价细目更改为高单价细目的现象。②是否清单上已有适合或类似的项目单价,而另行审批单价的现象;在批复新的合同外单价时,应根据合同及实际情况认真编写审核批复意见,经相关部门会签,总监签发。不得随意无根据批复。③对于同时有核增核减的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是否在核增的同时对相关细目数量进行了核减。④对于招标文件或投标书中明确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施工方案、材料、机械、施工配合费用,是否通过变更予以变相支付。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建议

要提高监督质量,就必须改进方式、方法和手段。首先是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全过程把关,要从工程立项、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现场勘查、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等环节都要有监督人员的参与或进行实质性的监督,这也是加强工程管理、减少舞弊现象、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在实施全程监督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要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参与招投标工作,对工程投标报价、评审实施监督;二是要从招投标投诉举报方面入手,客观公正的进行调查和反映问题,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三是要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验证,必要是进行破坏性检查,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全部返工重做;四是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五是要严把工程交竣工验收和财务审计关,根据竣工文件核实工程量,杜绝将计划外工程计入和多计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现象发生,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不必要经济上的损失及造成社会上不良的负面影响。

总而言之,质量问题无小事,是事关国家的财产和百姓的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要以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夯实农村公路建设基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