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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工作成效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社区治理工作成效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社区治理工作成效

第1篇

省政法委召开“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鞍山中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并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基层法院和各部门。在本次动员大会上,鞍山中院强调: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取得成效

一、明确目标。本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4月底开始,至年底结束。这次活动要达到六个目标:做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以上目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教育活动,在提高司法理念、增强道德观念,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具体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确保入脑入心;坚持以解决问题为主,确保取得实效;坚持以促进工作为主,做到相互转化;坚持以建章立制为主,提高司法水平。版权所有

二、扎实工作。在严格执行方案所规定的教育内容、教育要求的同时,整个教育期间,要扎扎实实地突出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学习环节,认真清理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思想观念。学习教育阶段从5月初至9月底,这个阶段是整个活动的重要基础,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从5月份开始每月完成一个学习专题。通过学习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解,切实把思想观念统一到中央确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来。

(二)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我们在解决法院队伍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院广大干警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仍然有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因此,各部门要组织干警深入查摆自身和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拓宽查找问题的渠道,勇于暴露不足和问题,做到全面深刻。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查摆问题,从司法思想、司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审判作风上找差距,从司法能力、办案质量上找差距,做到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有什么问题查摆什么问题,有多少查摆多少。

(三)深入扎实地搞好整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

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整改目标要切合实际;整改任务要分解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努力做到标本兼治。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完善的司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审判活动中。

三、取得实效。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建立领导责任制,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把开展教育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全体党组成员都将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做到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给干警作出表率。各部门领导干部也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争做教育活动的模范。

三是加强督查,分类指导。要加强对各部门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监督帮助解决。要重点指导督查各部门的具体办法是否可行、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等内容。保证整改活动顺利进行,坚决防止一般化、表面化和走过场。

第2篇

一、正确估价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成效,充分认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习水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实施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主要工作目标这条主线展开,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领导重视,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局良好。中央和省市出台“五五”普法规划后,县委、县政府及时转发了《习水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保障机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制和考评考核措施。

——围绕中心,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各镇乡(区)、各部门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与维护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征订和编写“五五”普法教材,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红城法治”栏目正常运转,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各镇乡(区)、各部门在发挥好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不断丰富形式载体,努力适应和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需求。县电视台开设了“红城法治”栏目,通过以案说法、律师释法、法律答疑等贴近实际的宣传报道,提高了法制宣传的影响力。把远程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兴阵地,扩大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同时,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编演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着眼基层,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围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全县60%的村建立了法制教育阵地,80%的村开展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活动,70%的行政村被命名为“民主法治村”。围绕创建“平安社区”,不断加强对社区各类成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社区法律服务,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拓展。学校、企业、机关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100%的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90%以上的县政府机关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全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第3篇

10月13日起,眉山城区380余名环境监督员,连同50余名街道、社区负责人,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监督员培训,重点学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眉山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监督员是在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中建立起来的一只关键性队伍,他们专职进行环境治理宣传、监督工作。

据承办培训的眉山市城管执法局东坡分局负责人介绍,参训人员除了逐条学习《条例》之外,还将对眉山市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学习。参加完每天的学习后,参训人员将立即回到各自岗位,将所学内容运用到实践中,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关逊古良驹)

宜宾:在集中宣传月中学以致用

最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在宜宾市全面开展。截至10月中旬,宜宾市已发放《条例》1.6万份,举办知识讲座126场次,开办《条例》集中专栏1152期(块),开展《条例》主题宣传活动26次。

在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牵头部门把宣传《条例》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进景区、进家庭、进社区。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把专栏、专刊、公益广告作为宣传《条例》的阵地,大力宣传。各级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把宣传《条例》融入到青年志愿者、文明劝导、巾帼行动等专项活动中,着力提高宣传实效。各街道和乡镇通过街头宣传、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社区院坝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把《条例》送到了千家万户。

(陈 科刘亚妮)

泸州:开出新《条例》实施后首张罚单

近来,泸州市城管监察支队依据新《条例》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执法人员在人人乐商场附近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人行道上占道兜售商品,给市民通行带来不便。随后,执法人员依据《条例》规定,开出了“占用道路兜售物品”罚单,这名占道经营的男子受到了罚款50元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这是新《条例》实施以来,泸州市城管监察支队开出的首张罚单。

同时,泸州还针对拉运建筑渣土及建筑垃圾等车辆未密闭运输导致沿街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治理。治理行动共纠正违规车辆25辆,并对严重违规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宋仕彬许亚琴)

乐山:进行环境治理节点考核

最近,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国庆节点考核评价情况进行了通报,沙湾区、犍为县分获一类、二类地区第一名,夹江县、沐川县分获一类、二类地区第二名,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遥居全市前列。根据考核排序,乐山市决定对排名第一的沙湾区、犍为县和工作成效显著的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分别给予2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奖励;对第二名的夹江县、沐川县分别给予15万元的补助奖励。

据悉,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在元旦进行一次节点考核,对于连续排名末两位的县(市、区),将严肃问责。

(杨翼)

第4篇

1. 环境设施建管滞后现象依然存在。当前全镇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较为突出,垃圾桶缺失,垃圾池破损严重由于投入和管理机制的问题,不能保证常态运行。这种状况如不引起足够重视,势必影响环境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重点难点工作仍未取得有效突破。在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过程中,有部分单位在治标中忽略治本,治本中缺乏举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法不多,成效不大。如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一直没有得到全面推广,集镇门前“三包”和农村庭院”三包”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效果不明显。辖区内小集镇“脏、乱、差”现象仍随处可见。

3. 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完善。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少数单位在抓当前环境治理工作的同时,与长远发展结合不紧,不同程度地存在短期行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流动摊担、占道经营、车辆停放管理等方面,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可以在短期内见效。但是,整治过后容易反弹反复,如不能把当前治理与持续治理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成果就难以得到有效巩固。

按照“坚持不懈,拓展提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的工作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具体有以下工作措施:

1. 加强督导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垃圾分类减量是环境整治最核心的问题、最重要的环节。下阶段各村(居)、各单位要将垃圾分类作为环境整治的主要任务和突破点来抓,要在培养分类习惯、完善分类设施、建立分类机制、畅通收集渠道上狠下功夫,园区周边村(居)和地域大的村(居)应借创建“整洁屋场、幸福屋场、示范小区”为契机,分步打造一至两个环境整治示范亮点,一方面展示了窗口形象,另一方面助推以点带面提升整体质量。如南园社区的自发在建的“胡家幸福屋场”为南园社区乃至全镇树立了很好的示范。

2. 严格落实“庭院三包”工作。

继续全面实施集镇“门前三包”和农村“庭院三包”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定责网格管理体系,严格考核评比,确保庭院“三包”工作取得实效。

3.强力推进典型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整洁屋场”、“垃圾分类示范村”“美丽村庄(社区)”、“美丽屋场”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第5篇

为认真做好入冬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消除职工公寓(宿舍)以及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职工公寓(宿舍)以及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点范围

将全街道各类职工公寓(宿舍)以及商场、网吧、歌舞厅、影院、校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列为此次大检查的重点范围。

二、检查时间安排

自年10月10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

三、隐患排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突出以消防火灾事故隐患为重点,对全街道各类职工公寓(宿舍)以及商场、网吧、歌舞厅、影院、校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用煤、用气等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排查。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构件是否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

2、用电、配电是否符合国家低压配电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现场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消防等安全技术要求;

3、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并定期维护保养、安全可靠;

4、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并开展演练;

5、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点型感烟探测器;

6、安全出口及紧急疏散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7、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职能分工

此次大检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采取全面拉网的形式,由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按职能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对本辖区内的职工公寓(宿舍)以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全面检查,重点对单独设立、社会经营以及公民个人或其他组织自行对外出租的职工公寓(宿舍)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

(二)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派出所对洗浴中心、酒吧、KTV、旅馆等“九小场所”;城建办对全街道建筑工地职工宿舍;企管办对商场和超市;科技旅游环保办对酒店和旅游景点;文化体育中心对网吧和歌舞厅;交管所对物流仓库及客运车站;教委办对全街道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校舍等进行重点检查,全面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监、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重点抽查的形式,对设立职工公寓(宿舍)的企业以及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中抽选部分点位进行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网格化监管的原则,在全面摸清所辖设立职工公寓(宿舍)的企业以及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底数的基础上,立即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工作,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隐患排查取得成效。

第6篇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月活动的安排,今年9月将进行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省建设厅制定了两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这次城乡风貌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使城乡建筑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包括广告、雨棚、空调、防盗栏等)的立面清洁卫生、色彩协调,附着物规格统一;规范或者拆除城区主要节点、重要地段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影响城市风貌、阻碍城市交通的“裙房卡口”和乱搭乱建,进一步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

园林绿化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加强园林绿化组织领导和专业队伍建设,搞好绿地卫生、植物管护和设施管理,加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和重点地段绿化景观建设力度,使城乡园林绿化面貌有较大改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治理目标。

按照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8月启动,9月务见成效”的要求,对照我市现状,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这两项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健全完善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具体抓。专项治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责,分清任务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乡风貌专项治理行动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行动分别由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负责组织领导,两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是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市级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配合。

具体来说,市规建局要牵头做好城乡风貌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城乡风貌治理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的乡镇、村庄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地点“裙房卡口”进行整治;着力推进新建工程配套绿地的建设,切实加强绿地规划指标控制,加强城市景观节点和新区环境绿化规划建设与指导,加大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取缔违规违章侵占城市公共绿地的施工场所。市城管局要对照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标准,及时整治城乡建筑构筑物立面及附着物,负责规范治理临街建筑的墙面和玻璃、临街店铺、广告、店招、灯箱等;牵头负责城乡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管辖绿地及绿化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边坡挡墙绿化和拆违建绿后期管养工作,确保城乡绿化的观赏效果。各县(区)负责组织和领导管辖区内城乡风貌打造和城乡绿化专项治理的实施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治理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投入,重点要搞好事权范围内的示范点打造,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安排,制定好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在认真落实自己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主动与县(区)、部门联系,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技术服务,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自的责任,把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使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回音、条条有落实。

(二)明确重点,制定方案

8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9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而重中之重就是城市主干道、广场、国道、省道、县道道路及周边视野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县和示范点所辖范围,居住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和道路交汇处等重要节点和部位的治理工作。

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主体要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两个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与实际,在本月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人文特色,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突出示范点的打造工作,并聘请专家或委托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指导优化;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中心城区如何治理,主要街道如何治理,居民区如何治理,城市和乡镇及村庄主要节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和重要地点“裙房卡口”如何治理,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治理方案要一一对应,严格把关,特别是在示范点的打造上,要对打造全程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确保示范点的打造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迅速启动,确保见到成效

目标任务已确定,关键在于落实。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要在今年8月25日前完善各自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今天会议要求,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必要的投入,尽快启动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示范点的打造相结合,精心策划,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花力气、下功夫,在重点部位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域精品亮点,彰显治理工作成效。并通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整体推进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提高城乡绿地率,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参与

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拆违建绿、拆墙透绿、拆旧建绿工作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单位和个人利益,遇到一定阻力。要把宣传作为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抓手,以宣传造声势,以宣传促行动。各级新闻媒体要设专题、辟专栏,多版面、多时段、多频道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标牌以及车站、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固定宣传设施,大力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激发全民支持和参与城乡风貌打造、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行。

五、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要强化督促检查,把督查问责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手来抓,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要着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查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并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查找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运用“曝光台”,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暴露出的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效能督查和过错问责。

六、协调三种关系,推进综合治理

(一)协调点的打造与面上治理的关系—以点的打造带动面上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以局部治理带动整体治理。根据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示范点的打造来带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工作。目前我市共确定了乡镇、村庄、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学校、旅游休闲场所、产业园区、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等十类55个示范点,并在其中确定了4个乡镇、5个村庄和密地桥至渡口桥之间道路秩序作为重点打造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示范点打造。同时,在抓示范点打造的基础上,对面上的治理也不能放松。要按照“要求不减,标准不低,力度不弱”的要求,通过推广示范点的经验,以点带面,既在点上干出成绩,又在面上抓出效果,达到重点推进、全面治理的目的。

(二)协调专项治理与全面治理的关系—以专项治理促进全面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涉及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等方方面面。而专项治理工作是安排一段时间,明确工作重点,集中人力、物力,对某方面的问题进行突出治理,以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全面治理工作。今天启动的城乡风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就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的一环。各县(区)、各部门在抓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对其他方面的治理工作也不能放松;既要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又要进行全面治理。我们要确保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各项专项治理,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

(三)协调近期治理与长期治理的关系—以近期治理保障长期治理

第7篇

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提高,两增强”的目标,全面客观检查试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圆满完成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这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县“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的运作情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落实情况;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核验收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问卷座谈与抽查相结合,查看档案资料与抽查基层单位相结合。

(一)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单位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看档案。查看有关普法文件,简报、每年计划、总结、制度、考勤、课程安排、会议记录、考卷、普法照片等资料。

三是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2个二级单位或组织本单位5—10人开展座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是评议。严格按照依法治县办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检查验收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结果由县普法办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步骤及要求。对试点单位的验收,实行县、乡(镇)两级分级验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级普法试点单位,以及对乡(镇)所属试点单位的抽查。各乡(镇)负责搞好本级普法试点单位的验收,并将试点单位的验收情况于11月底前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

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为:县国税局、县实验中学、__集团*分厂、__村、__社区

附件:

1、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乡、镇)

2、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学校)

3、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县直)

4、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企业)

5、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村、社区)

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乡镇)

一、组织领导(10分)

1、党委、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工作。(7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2)

2、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6分)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的学法用法制度。(5分)

4、普法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2分)

5、普法经费能保障日常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2分)

6、普法教材发行,完成规定任务。(2分)

7、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2分)

8、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2分)

9、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 档案管理规范。(2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40分)

1、“五五”普法期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次以上,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中心组成员有学法笔记。(8分)

2、公务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2篇以上。(2分)

3、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中进行了统一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98%以上。(2分)

4、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之渠道作用。(4分)

5、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2分)

6、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且适合青少年自身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7、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了集中法制学习培训。(2分)

8、企业依法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分)

9、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活动有方案,有检查,有典型情况反映;法制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开展 “法律进乡村”五个一建设。村“两委”干部普法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开展外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开展“法律进社区”四个一建设。抓好社区内青少年、农民工、下岗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每年集中培训骨干不少于1次。(10分)

10、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来源:文秘站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11、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2分)

12、积极搞好扫黄、除黑、禁毒、反等专项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四、基层依法治理:(25分)

1、出台了本地法治建设实施办法。(3分)

2、党委、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团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4分)

3、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2分)

4、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方案、有典型、有总结。(6分)

5、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开辟法制宣传阵地。(4分)

6、依法治理效果显著,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4分)

7、城乡治保网络和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纠纷调处工作效果明显。(2分)

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学校)

一、组织领导:(20分)

1、学校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10分)

2、成立学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10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有年度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普法经费落实。(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学校领导(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5分)

2、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活动,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教师掌握国家基本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5分)

3、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按规定开设法制课程,做到有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10分)

4、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每学期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5分)

5、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发挥作用。(5分)

四、依法治校工作:(30分)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章程管理学校。(5分)

2、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5分)

3、依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5分)

4、定期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5分)

5、依法治校成效显著,治安秩序良好,学校形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良好风尚。(5分)

6、教师依法施教,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岐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5分)

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县直)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了“五五”普法总体规划。(2分)

2、有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规划和年度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4、落实了“五五”普法经费。(2分)

5、落实了普法教材,对依法治县办统一布置学习并要求购买的普法教材,持有率达90%以上。(2分)

6、积极参加依法治县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工作会议及宣传活动。(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40分)

1、建立健全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性、规范化。(10分)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学习,每年有学法用法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5分)

3、积极开展专业法大型法律咨询、竞赛及其它宣传周、宣传月等重大活动,五年内有二次以上重大活动。(10分)

4、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橱窗、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难点、热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分)

5、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5分)

四、依法治理:(30分)

1、本单位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进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5分)

2、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行执法“四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5分)

3、①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企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企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纳税。(6分)

3、②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3、③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业依法治理有规划,有具体落实措施。

4、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3分)

5、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3分)

6、本单位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2分)

7、创造性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3分)

8、能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有书面总结,及时反馈普法办信息等。(3分)

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企业)

一、组织领导:(10分)

1、企业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5分)

2、成立企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5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每年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3分)

5、普法经费落实。(2分)

6、按企业职工人数配备了相应的法制宣传员。(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企业生产经营法律法规。(5分)

2、制定企事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训面达50%;参考率、合格率达98%。(10分)

3、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5分)

4、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四、依法治企工作:(35分)

1、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企业。(5分)

2、依法建章立制。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工作、生产、经营有章可行。(6分)

3、围绕维护企业生产、生活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社会治安、文明创建等专项活动。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和劳动权益。(5分)

4、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5分)

5、领导干部做到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意识增强,无重大合同纠纷。(4分)

6、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依法履行自身义务,无重大涉法上访事件。(4分)

7、将普法依法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企业自身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成效显著,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生活治安秩序良好。(6分)

__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农村、社区)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基础工作:(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4分)

2、有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有普法网络图。(2分)

4、制定了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2分)

5、制定了普法领导小组职责、普法宣讲员职责。(2分)

三、制度建设:(14分)

1、民主选 举制度。民主选举的档案资料齐全。(2分)

2、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齐全(4分)。

3、建立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2分)

4、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民主理财活动记载。(2分)

5、建立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档案资料齐全。(2分)

6、建立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2分)

四、硬件建设:(6分)

1、建立村(居)务公开栏。(2分)

2、建立财务公开栏。(2分)

3、有法制宣传栏。(2分)

五、“五五”普法宣传教育:(25分)

1、建立健全村(居)委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与生产经营、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5分)

2、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居)民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农村开展“五个一”活动,社区开展“四个一”活动。(10分)

3、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六、基层依法治理工作(25分)

1、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有活动、有效果、有记载。(10分)

2、依法治理效果显著,治安秩序良好,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5分)

第8篇

一、考核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自下至上的方式进行评分,通过从街道(含区直有关部门)、各考核小组、区安委办和区防火办逐级对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议,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研究形成考核意见上报区政府审定。一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部达到良好以上的评定等次,其中石炮台等9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优秀”等次(以第一责任人为主,下同),金厦等8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良好”等次;区安监局等7个区直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区文广新局等8个单位被评为“良好”等次。二是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东方街道等8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优秀”等次,金砂街道等9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良好”等次。

二、工作成效

2012年度,被考核的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能够自觉履行职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各自辖区范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被考核的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一是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记录存档。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局面;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考核制度的管理,制订了监督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的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加强督查,排除隐患。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定期、不定期地带队检查辖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前后和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等特殊时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跟踪复查等文书规范、统一。

(三)集中力量,做好整治。去年,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全区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中心城区重点场所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百日督查“回头看”专项行动以及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等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上级精神及时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传达、有检查、有整改、有反馈、有总结。同益街道等单位还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订行动方案,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投入,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在原有制定应急预案基础上,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保障工作,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断改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组织演练,建立健全了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东方街道、东墩街道设立了社区消防办公室、器材室,购置灭火器、消防水龙、消防绳等;石炮台街道在长厦经联社、石炮台居委建立了两支消防队,配置消防服、消防专用压力泵等。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地传播安全文化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对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强化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知识的教育培训,督导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工程建设。去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印发了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月6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石炮台街道和同益街道还分别设立咨询台,接受社区居民群众、企业职工等的安全问题咨询。

(六)树立典型,积极创建示范社区、示范街。为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全面系统地得到开展,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广”原则,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示范街的创建工作,选取辖区内具有一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的一个社区、一条商业街或步行街,作为示范创建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创建的示范社区、示范街作为示范典型,广泛开展创建达标活动,逐步推广,带动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金砂街道办事处安排4.5万元专项资金协助金华示范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建立“一企一档”工作,制订了金华社区居委安全生产、社区消防责任图,并将社区划分为4个责任区,明确巡查人员、重点监控对象、消防器材位置,在新厦路“示范街”建立2块公约广告牌,在沿街各门店张挂安全警示牌等。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资金保障不足。从考核中发现,大多数街道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缺乏安监站的安全巡查设备配置。

(二)安全生产文书填写不规范。个别街道的检查人员出具对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文书没有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对发现问题表述不准确具体。

(三)挂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街道对重点隐患的挂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一企一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已建档的企业未能全面反映出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情况,企业工作台帐只能反映企业的基本概况等静态状况,未能体现街道对企业的动态管理。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提高农村(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水平为目标,按照“点连线,线扩面”的工作思路,以办事处辖区内道路、沟渠、居民区脏乱差为重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营造洁净美好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十个一”建设,全面升级垃圾清运、处理设施,完善“三员合一”运行体系,规范考评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农村(社区)环境水平,努力改善农民(居民)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以办事处辖区内道路、沟渠、居民区为重点,在全处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开展以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为重点的“清洁乡村(社区)”活动。

三、工作目标

将全处道路、沟渠、居民区作为全处第六轮“三万”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整治,力争实现“五个洁净”,即通村道路洁净、河道岸坡洁净、沟塘堰边洁净、公共场所洁净、房前屋后洁净,营造洁净的乡村(社区)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积存垃圾集中清理。对道路、沟渠、居民区的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做到道路两旁、河道岸坡、沟塘堰边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水面无较大的可视杂物和漂浮物。

(二)农村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对全处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牵乱挂等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杂物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洁净。

(三)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特点,按照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或沼气厌氧处理,无机物定点、定时收集的分类收集处理办法,实现生活垃圾就地减量。

(四)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进行全面升级。各村对垃圾集并房、集并池、垃圾桶进行维修和补充,力争每村配备1至2个垃圾钩臂箱,配备垃圾钩臂车。江口社区要加强垃圾压缩中转站的管理,将污水积液引入下水道,全面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五)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纳管处理。将社区生活污水尽量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归集,收集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农村污水推广采用建设小型生物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办事处选择一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动力处理设施试点示范。

(六)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巩固“户分类、组清扫、村收集、处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做到有固定垃圾收集点,有稳定的“三员合一”垃圾清扫、清运队伍,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七)开展“十个一”工程。以江口社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十个一”工程,形成完善的污水处理体系、垃圾清扫保洁体系,服务和引领办事处清洁乡村行动,共建城乡一体洁、净、美的大环境。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份在全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工作组,对“清洁乡村”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1月中旬至5月中旬)。根据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2月5日前完成积存垃圾集中清理任务;2月下旬至5月中旬完成沿线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检查验收各村(社区)“清洁乡村”工作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和各村(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各“三万”工作队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清洁乡村”活动任务,帮助解决有关设施、设备问题,督促清洁乡村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第10篇

文/何勇强

10月29日至30日,以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彬彬为组长的昆明市“2013-2014年度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申报检查考核组一行七人到宜良县、石林县、富民县、禄劝县考核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勇及市普治办、市法学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采用观看法治宣传片、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档案,反馈检查意见的方式,分别对宜良县、石林县、富民县、禄劝县四县创建工作进行了点评。

两年以来,四县紧紧围绕建设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目标,强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对照相关考核标准,从11方面夯实了法治创建工作的基础,取得良好成效,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此次四个县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总体来说,创建工作力度大、措施严、投入多、标准高,部门配合联动成效好,但也指出了各县在争创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过程中仍需要加强、补充完善的地方。从四县相比较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县创建认识缺乏高度、有的县工作保障缺乏力度,有的县在村(社区)这一级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县创建档案及资料收集不全面等。

考核组希望各县要继续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形式,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查缺补漏,确保顺利通过之后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正式考核。

第11篇

加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继续完善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开展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工作,努力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把大量的稳定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以基层的稳定赢得全县的稳定。

(二)社区矫正及帮教安置工作

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贯彻服刑在社区、改造在社区、服务在社区的基本矫正思路,以实际矫正工作成绩改变人民群众对社区服刑的模糊认识。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专业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思路,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新的起色。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做好“xx”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县工作规划的起草、审定工作,全面启动“xx”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工作,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使之出成效、出典型。

(四)法律服务工作

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减少投诉案件的发生。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方法,使其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创建省级“平安县”保驾护航。

(五)继续抓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水平

第12篇

一、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我县第二批被省厅授予省级示范所的有桥头集和众兴两个所,两所均为副科级建制。有2名公务员和1名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干部,均为大专以上学历。众兴所有1名公务员和3名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干部,也均为大专以上学历。两所人员平均年龄在37周岁以下,年富力强,年龄梯级结构合理,团结上进,创先争优意识很强,能熟练运用司法所综合管理平台、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及网页信息任务等后台系统。自被评定为省级示范所以后,两所人员干劲更足,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热情更旺,在省厅、市局、县局开展的岗位大练兵活动中,两所均能取得优异成绩。

二、职能工作不断加强

自被评定为省级示范所后,两所均能结合本乡镇实际不断推进基层司法所各项职能工作向前发展。

众兴所结合各人专长,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对全所人员进行业务细划分工,充分发挥全所人员长处,各项工作职能均得到不断推进,业务工作已形成常态化、信息化。两年来,该所在全县率先启动两类人员管管的“一岗双责制”,两类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开展的成效明显。该所先后接收矫正对象16名和安置帮教对象26名,均无一例脱漏和重新犯罪。两年来,该所直接调处疑难纠纷50多件,成功率98%以上,同时该所积极指导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六统一”建设,“六统一”率达100%;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两年来,该所共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4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8件;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方面,该所与省警官职业学院合作开展法制宣传,成为全县一道独特亮点。此外该所还积极参加辖区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两年来,参与各类综治活动175人次。该所20年度位次排名全县第一,2012年度排名全县第一序列。

被评定为省级示范所后,所内一班人没有原地“踏步”,而是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司法所职能工作发展。人民调解工作系该所特色和强项,两年来共解决各类矛盾纠纷48件,成功率达98%。全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率先在该乡镇落实并在全县推广,成效明显,省内外媒体刊物均给予报道;社区矫正工作方面该所采取严格监管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两年来所接受的15名矫正对象无一例脱漏管;安置帮教工作方面,两年来该所共接收帮对象14人,对该类对象管理该所主要充分发挥其家庭、亲友帮教作用,目前所接收的安帮对象未发现一例脱漏管;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两年来,该所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7件,法援案件16件;在普法工作方面,该所充分发挥牵头者、组织者作用,使辖区乡镇以普法小讲坛为代表的普法宣传载体在全县及全市熠熠生辉。该所今年又被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所”荣誉称号,近两年来,该所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排名一直位居前三。

三、物质保障进一步加强

自从被授予省级示范所后,县司法局和辖区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对司法所硬件投入,两所的物质保障进一步得到加强。在原来有电话、电脑、打印机、照像机、摩托车基础上,配备了警用面包车、空调,还增添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司法所物质保障进一步加强。此外县司法局还采用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兑现司法所办公经费。这一切均为司法所更好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所务管理更加规范

两所都十分重视加强所务管理,更加注重抓实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核心各种所务制度落实,更加注重规范档案管理,各项工作资料、目录更加清晰;更加注重落实所务公开,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意识增强。

五、党委政府群众评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第13篇

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为贯彻落实5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和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全面强化落实基层基础攻坚年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根据市、区会议精神,镇街决定在全镇街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时间

2011年5月28日至6月10日。

二)督查对象

各村、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三)督查内容

1.督查5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督查高危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工作和“五定责任制”落实情况。

3.打好“四大攻坚仗”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督查落实“基层基础攻坚年”各项工作。

4.督查开展“四大行动”防控重特大事故的措施及工作成效。重点是

①消防开展“巴渝风暴3号行动”和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情况;

②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管和建筑企业、施工工地、大型工地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

危险路段标志标识安装、缺损情况,③乡村道路临水、临崖及危险路段安装防护栏情况。存在滑坡隐患的路段,深入开展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情况;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

加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物处置全过程监测监控及严防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等工作情况。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行业针对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非法用工和无证上岗、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和抗拒执法的行为等工作情况。5.督查“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情况;防火值班、重要时段巡山守卡人员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6.督查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防火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防火警示标语、标识设置情况;开展防火安全督促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7.督查水利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层层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落实防汛值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牌、责任公示牌设置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水库巡查人员落实情况。

二、督查工作开展方式

村、社区检查,督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镇街督查三个层次进行。

企业自查。一是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回头看”工作情况检查;二是自查落实“五定责任制”整改升级工作情况。

三是检查“四大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村、社区检查。一是传达贯彻5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镇街5月26日会议精神情况。二是检查村、社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

由镇街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镇街专项督查。由镇街纪委、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镇街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相关企业进行督查。

第14篇

一、肯定成绩,寻找差距,认真总结近几年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在各镇、街道以及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干湿分离为前提、沼气治理为基础、综合利用为根本”治理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对规模猪场采取沼气池治污模式、对规模水禽采取筑塘养殖治污模式,结合省811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实事工程,污染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扎实推进。

一是实施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沼气池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412户,占86.01%,共建造沼气池1.8万多立方米。其中,常年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沼气池治理设施建设67户、完成95.7%;存栏100-199头规模猪场沼气池设施建设153户、完成90.5%;存栏50-99头规模猪场治理建设192户、完成80%。同时有40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在沼气池建设基础上配备建造了后处理池(沼液贮存池),有85个规模场建造了干粪堆积棚。

二是开展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执行水源保护区有关规定。全市存栏500羽以上规模水禽场已有270户完成了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占总数的37.39%。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实行了关、停、迁,已关、停规模猪场3个、2000多平方米,关、停水禽养殖户27户、7146平方米。

三是启动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整治。在对常年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面开展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的同时,开展了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养殖污水、厨房污水、厕所污水)整治试点。在生猪养殖相对集中的曹桥街道野马、孔家堰、愚桥三个重点村以及其他镇、街道的部分村,选择沿河生猪散养户,开展“三水合一”整治试点。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07户生猪散养户完成整治任务,共建造沼气池2484立方米。

四是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针对外来养禽户主要是养鸭户饲养管理水平低、造成周边土地及河流污染严重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花大力气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全市89户外来养禽户,66户肉禽养殖户已经基本完成搬迁任务,外来蛋禽养殖户的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初步建立畜粪收集体系,综合利用模式得到逐步推广。市农业废弃物处置中心、明大牧业园区、春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已全面运作,已对部分规模猪场以及养殖重点村实施了干粪收集,年收集鲜猪粪约1.5万吨,生产有机肥近6000吨。通过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等途径开展规模猪场干粪、沼液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工作,涌现出一批如林埭潘建华牧场、广陈威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保良牧场、新仓逢源奶牛场等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典型。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治理过程中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由于部分畜禽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只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已建治污设施的部分养殖户,干湿分离不彻底等,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成效。

二是规模畜禽场治污设施尚不完善。我市前几年治污设施建设重点放在沼气池建设上,大部分养殖户没有建造后处理池或沼液贮存池、没有建干粪堆积棚,干湿分离和雨污分离与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今年市提出的“两分离三配套”治污设施标准相差甚远。

三是监管力度不够。对养殖户违规排放、干湿分离不彻底等现象,目前还缺乏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还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手段,对违规排放的处罚没有跟上,致使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还不明显。

四是收集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全市只有部分重点养殖户和重点养殖区域建立了相应的干粪收集体系,规模猪场实施干粪收集的比例仍然较低,主要是就地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多,传统的种植结构限制了综合利用的出路。农户使用畜粪收集加工后的有机肥的积极性不高,有机肥还难以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

五是新技术的引进应用还存在差距。现有的治污方式还停留在沼气池治污模式上,对引进与推广应用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如生态型、发酵型、零排放等模式)的力度还不够。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肯定治理成效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树立农村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的理念,改变纯粹为治理而治理的错误思想,将加强畜禽污染治理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营造和谐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抓手,干字当头,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统一思想,自觉行动,深刻认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一)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的具体体现。(略)

(二)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迫切需要。(略)

(三)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略)

(四)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生态市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略)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六大工程

(一)全面推进“两分离三配套”工程。对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规模奶牛场,要严格执行畜粪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堆积棚等“两分离三配套”标准。具体任务是:1.5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沼气池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2.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3.存栏100-199头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基本完成,其中列入省811工程的37个规模猪场今年必须完成;4.明年全部完成50头以上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各镇、街道要根据市里制订的具体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市和镇、街道要分别抓好几个标准较高的规范化示范场建设。

(二)全面推进散养户整治工程。曹桥街道野马村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今年要完成;曹桥街道、新埭镇、广陈镇、林埭镇等4个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明年要完成。涉及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工程监管,确保整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全面推进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工程。对水禽存栏500羽以上规模禽场实施上岸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水禽排泄物治理要按照干湿分离的要求,进厌氧池进行处理,严禁河道养殖水禽,到2010年规模水禽场治理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工程。就地综合利用是整个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中最有效、也是最经济的一种治理方式,要在开展“两分离三配套”治污标准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广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实施就地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周边有条件的,要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鼓励发展林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力争各镇、街道有30%以上规模畜禽场实施农牧、林牧结合、综合利用。

(五)全面推进干粪收集处理工程。进一步完善畜粪收集体系,提高畜粪资源利用率,在已有畜粪处理中心的基础上,再建曹桥、新仓、新埭、广陈、林埭、钟埭、黄姑等7个畜粪处置点。进一步扩大收集范围,对规模猪场干湿分离后的畜粪无法就地消纳的,要进行收集处置,通过加工成有机肥等手段,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干粪收集处理要走市场化的路子,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六)全面推进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要积极引进、推广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开展规模猪场发酵式、零排放等治污新模式建设。要继续探索、推广工业化治污的路子,拓展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新方法。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教育与监管并举,强化排泄物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作为近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加以推进。

一要削减养殖,严控总量。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年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平政发〔〕98号)发展优质、生态、高效、安全现代畜牧业要求,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的养殖区域规划。要通过规划和水源保护区实施,控制养殖总量;要通过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步伐,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两违”整治相结合,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畜牧业发展有关政策兑现相结合,控制养殖总量。要密切掌握养殖动态,对在禁养区内或进行违法占地、违法违章搭建的,要坚决取缔,确保到2010年末全市生猪存栏量控制在47万头以下。

二要加强宣传,监管并举。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宣传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治理中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要树立好“两分离三配套零排放”治理典型,加快推进规范化示范场建设,以典型引路,以示范推动。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督促畜禽养殖户治污设施的到位。市环保、农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规模畜禽场“两分离三配套”治理标准,市有关部门要会同镇、街道,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治污不达标的养殖户要依法进行处罚,要逐步像工业执法一样,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第15篇

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将包括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列为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会议,这既是一次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动员会,也是一次部署新三年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任务的工作会,同时也是一次促进优质、生态、高效、安全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推进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前段时间,市委盛全生书记专门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长办公会议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肯定成绩,寻找差距,认真总结近几年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在各镇、街道以及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干湿分离为前提、沼气治理为基础、综合利用为根本”治理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对规模猪场采取沼气池治污模式、对规模水禽采取筑塘养殖治污模式,结合省811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实事工程,污染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扎实推进。

一是实施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沼气池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412户,占86.01%,共建造沼气池1.8万多立方米。其中,常年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沼气池治理设施建设67户、完成95.7%;存栏100-199头规模猪场沼气池设施建设153户、完成90.5%;存栏50-99头规模猪场治理建设192户、完成80%。同时有40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在沼气池建设基础上配备建造了后处理池(沼液贮存池),有85个规模场建造了干粪堆积棚。

二是开展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执行水源保护区有关规定。全市存栏500羽以上规模水禽场已有270户完成了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占总数的37.39%。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实行了关、停、迁,已关、停规模猪场3个、2000多平方米,关、停水禽养殖户27户、7146平方米。

三是启动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整治。在对常年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面开展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的同时,开展了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养殖污水、厨房污水、厕所污水)整治试点。在生猪养殖相对集中的曹桥街道野马、孔家堰、愚桥三个重点村以及其他镇、街道的部分村,选择沿河生猪散养户,开展“三水合一”整治试点。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07户生猪散养户完成整治任务,共建造沼气池2484立方米。

四是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针对外来养禽户主要是养鸭户饲养管理水平低、造成周边土地及河流污染严重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花大力气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全市89户外来养禽户,66户肉禽养殖户已经基本完成搬迁任务,外来蛋禽养殖户的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初步建立畜粪收集体系,综合利用模式得到逐步推广。市农业废弃物处置中心、明大牧业园区、春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已全面运作,已对部分规模猪场以及养殖重点村实施了干粪收集,年收集鲜猪粪约1.5万吨,生产有机肥近6000吨。通过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等途径开展规模猪场干粪、沼液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工作,涌现出一批如林埭潘建华牧场、广陈威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保良牧场、新仓逢源奶牛场等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典型。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治理过程中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由于部分畜禽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只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已建治污设施的部分养殖户,干湿分离不彻底等,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成效。

二是规模畜禽场治污设施尚不完善。我市前几年治污设施建设重点放在沼气池建设上,大部分养殖户没有建造后处理池或沼液贮存池、没有建干粪堆积棚,干湿分离和雨污分离与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今年市提出的“两分离三配套”治污设施标准相差甚远。

三是监管力度不够。对养殖户违规排放、干湿分离不彻底等现象,目前还缺乏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还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手段,对违规排放的处罚没有跟上,致使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还不明显。

四是收集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全市只有部分重点养殖户和重点养殖区域建立了相应的干粪收集体系,规模猪场实施干粪收集的比例仍然较低,主要是就地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多,传统的种植结构限制了综合利用的出路。农户使用畜粪收集加工后的有机肥的积极性不高,有机肥还难以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

五是新技术的引进应用还存在差距。现有的治污方式还停留在沼气池治污模式上,对引进与推广应用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如生态型、发酵型、零排放等模式)的力度还不够。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肯定治理成效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树立农村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的理念,改变纯粹为治理而治理的错误思想,将加强畜禽污染治理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营造和谐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抓手,干字当头,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统一思想,自觉行动,深刻认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一)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的具体体现。

(二)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迫切需要。

(三)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生态市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六大工程

(一)全面推进“两分离三配套”工程。对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规模奶牛场,要严格执行畜粪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堆积棚等“两分离三配套”标准。具体任务是:1.5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沼气池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2.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3.存栏100-199头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基本完成,其中列入省811工程的37个规模猪场今年必须完成;4.明年全部完成50头以上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各镇、街道要根据市里制订的具体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市和镇、街道要分别抓好几个标准较高的规范化示范场建设。

(二)全面推进散养户整治工程。曹桥街道野马村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今年要完成;曹桥街道、新埭镇、广陈镇、林埭镇等4个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明年要完成。涉及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工程监管,确保整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全面推进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工程。对水禽存栏500羽以上规模禽场实施上岸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水禽排泄物治理要按照干湿分离的要求,进厌氧池进行处理,严禁河道养殖水禽,到2010年规模水禽场治理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工程。就地综合利用是整个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中最有效、也是最经济的一种治理方式,要在开展“两分离三配套”治污标准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广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实施就地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周边有条件的,要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鼓励发展林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力争各镇、街道有30%以上规模畜禽场实施农牧、林牧结合、综合利用。

(五)全面推进干粪收集处理工程。进一步完善畜粪收集体系,提高畜粪资源利用率,在已有畜粪处理中心的基础上,再建曹桥、新仓、新埭、广陈、林埭、钟埭、黄姑等7个畜粪处置点。进一步扩大收集范围,对规模猪场干湿分离后的畜粪无法就地消纳的,要进行收集处置,通过加工成有机肥等手段,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干粪收集处理要走市场化的路子,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六)全面推进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要积极引进、推广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开展规模猪场发酵式、零排放等治污新模式建设。要继续探索、推广工业化治污的路子,拓展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新方法。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教育与监管并举,强化排泄物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作为近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加以推进。

一要削减养殖,严控总量。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2011年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优质、生态、高效、安全现代畜牧业要求,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的养殖区域规划。要通过规划和水源保护区实施,控制养殖总量;要通过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步伐,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两违”整治相结合,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畜牧业发展有关政策兑现相结合,控制养殖总量。要密切掌握养殖动态,对在禁养区内或进行违法占地、违法违章搭建的,要坚决取缔,确保到2010年末全市生猪存栏量控制在47万头以下。

二要加强宣传,监管并举。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宣传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治理中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要树立好“两分离三配套零排放”治理典型,加快推进规范化示范场建设,以典型引路,以示范推动。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督促畜禽养殖户治污设施的到位。市环保、农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规模畜禽场“两分离三配套”治理标准,市有关部门要会同镇、街道,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治污不达标的养殖户要依法进行处罚,要逐步像工业执法一样,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