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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哲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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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哲学论文

第1篇

每一个民族、时代、社会的文化,都有其不同于其他民族、时代、社会的特征,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性格,不同的时代精神,和不同的社会思潮。所谓艺术的民族气派与民族风格,不过是特殊的民族精神在艺术中的一般表现而已。每一个民族的艺术都是丰富多彩的,甚至于形成许多不同的流派。但是与其他民族的艺术相比,这些不同流派又都显得近似。

在一定的意义上,这“近似”之处,往往正是它的价值所在。一件艺术作品,不仅表现出作者的思想感情,也表现出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共同的心理氛围,和一种文化共同的价值定向。表现得越多,作品的艺术价值就越高。无所表现的艺术,也就是没有价值的艺术。

人们常常用“镜子”来比喻艺术,这个比喻并不恰当。艺术不同于镜子。一面镜子是一个死的物理事实,它所反映的事物,事实上存在于它之外。而一件艺术作品则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它就是它所反映的事物。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要求、理想、信念与价值在艺术作品中获得的意义与表现力,离开了艺术作品就不复存在。所以艺术,尽管与哲学有许多明显的区别,还是有共同的基础。

一个民族、时代、社会的艺术,必然与这个民族、时代、社会的哲学相联系。哲学是民族、时代、社会的自我意识,伟大的艺术作品总是表现出深刻的哲学观念,它不仅是民族性格、时代精神、社会思潮等等的产物,而且也能动地参与形成民族性格、时代精神、和社会理想,是自己的民族、时代、社会的代表。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艺术和哲学,我们到哪里去找一个民族的灵魂。

艺术与哲学的联系,在中国古典美学看来,是不言而喻的:“画以立意”,“乐以象德”,“文以载道”,“诗以言志”,最广义的艺术也就是最广义的哲学。自觉地强调这一点,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二个重要特征,也是我们探索艺术的民族形式、建立现代化的中国美学时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中国艺术高度的表现性、抽象性和写意性,来源于它同哲学的自觉联系。通过中国哲学来研究中国艺术,通过中国艺术所表现的哲学精神来理解它的形式,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哲学,作为人类的自我意识,是理性精神的直接表现。如果借用康德的术语来比较,我们不妨说,西方哲学偏于“纯粹理性”,偏重于追求知识;中国哲学偏于“实践理性”,偏重于追求道德。前者多描述自然界的必然,后者多强调精神领域的自由。中国哲学是内省的智慧,它最重视的不是确立对于外间世界的认识,而是致力于成就一种伟大的人格。所以,和西方哲学相对而言,它并不重视对于客观对象的分析、区分、解释、推理,并不重视对于对象实体及其过程的精确叙述,而是把最高的真理,理解成一种德性的自觉。它始终不曾脱离人的社会关系,不曾脱离伦常情感的具体实践和具体感受。

这不是偶然的。中国历史上无情的阶级对抗关系,从来是笼罩在原始时代保留下来的血缘氏族宗法关系之下的,这种双重关系所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以及在这种文化心理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哲学,首先考虑的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关系。为了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就要讲统一、讲秩序、讲仁爱、讲礼让、讲义务、讲亲和、讲道德。而不是象西方哲学那样,更重视讲知识、讲方法、讲逻辑因果规律等等。现实的人生问题,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中国哲学较早达到“人的自觉”。这种自觉首先表现为宗教观念的淡薄。东方思想宗教观念的淡薄是哲学史家们常说的问题,其实这种淡薄,不过是用对君主、族长和关系结构(礼)的崇拜和服从,来代替对神的崇拜和服从而已。这种双重结构是一种异化现实,自觉的人必然在其中找不到出路,而体验到强烈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是中国哲学的起源,也是中国哲学发展的基础。这一点决定了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许多特征。

在西方哲学史上,直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才有所谓“人的发现”,或者说“人的自觉”。与教会、神学和经院哲学所提倡的禁欲主义相对立,以薄加丘为代表的文艺复兴作家们宣称发现了与彼岸天国的幸福相对立的此岸的、地上的欢乐。这种欢乐意识是西方哲学觉醒的契机。以此为起点,西方哲学强调幸福的价值,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叛逆精神”、反抗性格等竞争性道德。我们不妨说它的.基础是“欢乐意识”。产生于欢乐意识的痛苦必然伴随着消沉和颓废,产生于欢乐意识的悲剧必然伴随着恐怖和绝望。这些,正是西方表现痛苦的艺术作品共同具有的总的特点。

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很高的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是建立在忧患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从文献上追索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周易》中表现出来的忧患意识。正是从这种忧患意识,产生了周人的道德规范与先秦的理性精神,以及“惜诵以致愍今,发奋以抒情”的艺术和与之相应的表现论和写意论的美学思想。这也不是偶然的。正如没有阻力,生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忧患,人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生命的力量和强度只有依照阻力的大小才有可能表现出来,与之相同,只有忧患和苦恼才有可能使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和返回他的自我,而思考生活的意义与价值,而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易·系辞传》云:“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的:其有忧患,所以对于人间的吉凶祸福深思熟虑,而寻找和发现了吉凶祸福同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使命感。通过对自己的使命的认识,周人的以“德”(“敬德”、“明德”)为中心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就把远古的图腾崇拜和对于外在神祗的恐怖、敬畏与服从,即那种人在原始宗教面前由于感到自己的渺小与无能为力而放弃责任的心理,转化为一种自觉的和有意识的努力了:通过对忧思的思考,在图腾文化中出现的“天道”和“天命”观念,都展现于人自身的本质力量。人由于把自己体验为有能力驾驭自己命运的主体,而开始走向自觉。人们所常说的先秦理性精神,不就是这样一种自觉的产物吗?

周人亡殷以后没有表现出胜利的喜悦,而是表现出那样一种冷静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是人们走向自觉的契机,是先秦理性精神的前导。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那样一种主体观念的先期确立,先秦学术能够呈现出如此生动丰富而又充满活力的局面。

《汉书·艺文志》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出并作”。这一段话,比较正确地概括了诸子兴起的原因。东周列国互相兼并,战争绵延不绝,灭国破家不计其数,富者剧富,贫者赤贫,百姓生死存亡如同草芥蝼蚁,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深的思索。为了寻找这一切忧患苦难的根源及其解脱的途径,各家各派参照《易经》的启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虽说是各家互相对立,没有一家不从对方得到好处,虽说是法家“严而少恩”,墨家“俭而难遵”,名家“苛察缴绕”,阴阳家“拘而多畏”,不如道家和儒家那样源远流长,影响深广,但如果没有这些学说与之竞争,儒家和道家也不会得到如此长足的发展。儒家和道家,附带其他诸家和外来的佛家,相反相补,相辅相成,挟泥沙而俱下,成为后世中国学术思想的主流,而渗透到和积淀在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相对而言,儒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政治关系和伦理规范方面,道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艺术形式和审美观念方面。但无论哪一个方面,都存在着两家共同的影响。

儒家强调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道家主张任从自然才能得天真。它们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为历史和人的矛盾,政治和艺术的矛盾,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前者是美学上的几何学,质朴、浑厚而秩序井然;后者是美学上的色彩学,空灵、生动而无拘无束。前者的象征是钟鼎,它沉重、具体而可以依靠;后者的象征是山林,它烟雨空濛而去留无迹。从表面上看来,二者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但是在最深的根源上,它们又都为同一种忧患意识即人的自觉紧紧地联结在一起。正如历史和人、政治和艺术、以及社会和自然都有其同一的根源,儒家和道家也都是同一种忧思意识即人的自觉的两种不同的表现。那种早已在《周易》、《诗经》和各种文献中不息地跃动着的忧患意识,不但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尚礼乐,道家说自然,从同一种忧患意识出发,都无不带着浓厚的伦理感彩,都无不是通过成就某种人格的内省功夫,去寻求克服忧患的道路。两家道路不同,而所归则一。《孟子·告子下》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因于心,衡于虑,然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土,出则无敌国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这是儒家的道路。老子《道德经》则主张“贵大患若身”,“处众人之所恶”,这不是退避和忍让,而是顺应自然的法则(“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来和忧患作斗争(“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这是道家的道路。二者殊路而同归。那种单纯强调儒家入世,道家出世、儒家积极进取、道家消极退避的流行观点,恐怕失之片面,有必要加以补充才是。

从能动的主体的责任感,产生了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这是儒道两家都有的态度。孔子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起子所谓“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庄子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都无非是表现了这样一种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而已。“寂今寥今,独立而不改!”这是什么力量?这是一种自尊自爱的、人格的力量。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人格理想的追求,在这里都充满着积极进取的实践精神。与忧患作斗争,与命运作斗争,这是一种普遍的实践。在这种实践中思想感情的力量不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外在的、异己的宗教、国家、法律等等,而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内在的人格,则是一种特殊的实践。这是中国哲学的特殊性,也是中国艺术、中国美学的许多特殊性的总根源。

总之,起源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和在忧患意识之中形成的积极进取的乐观主义、以及建基于这种自觉和乐观主义的、致力于同道与自然合一的伦理的追求,以及在这种追求中表现出来的人的尊严、安详、高瞻远瞩和崇本息末的人格和风格,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精魂。经过秦、汉两朝的扫荡和压抑,经过魏晋人的深入探索和韬厉发扬,它已经深沉到我们民族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构成我们民族文化、精神文明的基本元素。尽管千百年来兴亡相继的、统政治、经济、文化于一体的、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力图按照自己的需要来熔铸和改造它,它始终保持了自己的活力。从另一方面来看,也许正是这种封建体制的压迫,才使它得以保持自己的活力吧?

古代思想,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满于当时灾难深重的现世生活,把希望寄托在对于彼岸世界的信仰上面。在西方,这个彼岸是以宗教方式提出来的天国,在中国,这个彼岸是以伦理方式提出来的“先王世界”。前者是一个外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是知识和信仰。后者由于它的伦理性质又获得了此岸的实践意义,基本上是一个主体性的、内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主要是内省的智慧。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对救世主之类抱着一种充满理性精神的怀疑态度。庄子的泛神论和孔子的怀疑论都反映了这个特点。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他说出了一个事实:以“敬”为中心的天道观念并没有把人导向外在的宗教世界。而这,也就是最高的智慧。从这种智慧产生了人的自尊、自信、自助的责任感,和苟卿所说的“制天命而用之”的主体意识,以及它的乐观主义的进取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在哲学之中,也表现在艺术和美学之中。

所以在中国,艺术创作的动力核心是作为主体的人类精神,它先达到意识水平,然后又沉入无意识之中,不断积聚起来,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触动发而为激情,发而为灵感,表现为艺术。所谓“情动于中,故形于声”,(《乐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大序》)这是一种内在的动力,而不是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外在的动力,例如神灵的启示(灵感),或者外在现象的吸引所造成的被动的“反映”。

但是这种内在的动力,却又力图与外间世界相统一。例如,它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统一(“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追求人与自然、即“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地之和也。”)这种统一,作为艺术表现的内容,也就是情感与理智的统一,即所谓“以理节情”。把“以理节情”作为音乐创作和一切艺术创作的一条原则,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独到的地方。

情是生生不息,万化千变的事实,它呈现出无限的差异和多样性。理是万事万物共同的道理,它贯穿在一切之中,所谓“道一以贯之”,它呈现出整体的统一。“以理节情”,也就是“多样统一”。“多样统一”作为“和谐”的法则,不但是西方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也是中国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但西方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自然的和谐,它表示自然界的秩序。中国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伦理的和谐,它表示社会和精神世界的道德秩序。中西审美意识的这种差别,反映出西方物质文明的务实精神同东方精神文明的务虚精神各有不同的侧重。

若问这个贯通一切的道理是哪里来的,那么我们可以简单地回答说:来自此岸的忧患意识。产生于忧患意识的情感是深沉的和迂回的,所以当它表现于艺术时,艺术就显出含蓄、敦厚、温和、“意在言外”,所谓“好色而不、怨诽而不乱”。这是中国艺术传统的特色。“以理节情”的美学法则,不过是铸造这种特色的模子而已。它不但是美学的法则,也是一切政治的和伦理的行为法则,所谓“乐通伦理”、乐通“治道”,它们归根结底都是“忧患意识”的产物。

产生于忧患意识的快乐必然伴随着沉郁和不安。产生于忧患意识的痛苦必然具有奋发而不激越,忧伤而不绝望的调子。而这,正是中国艺术普遍具有的调子。中国的悲剧都没有绝望的结局,即使是死了,也还要化作冤魂报仇雪恨,或者化作连理枝、比翼鸟、双飞蝶,达到亲人团圆的目的。“蝴蝶梦中家万里”,正因为如此,反而呈现出一种更深沉的忧郁。这是个人的忧郁,同时也表现出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心理氛围。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里,演《周易》;仲尼■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奋(愤)之所为作也。此人意皆有所郁结,不得其通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又《屈原贾生列传》云:“屈原正道直引,竭忠尽智以事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榜,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这个说法,虽然在个别细节上与考证略有出入,但总的来说是符合史实的。屈原本人就说道,他之所以写作,是“惜诵以致愍今,发愤以抒情”。这不仅是屈原的态度,也是中国艺术家普遍的创作态度。我们看古代所有的诗文,有多少不是充满着浩大而又沉重的忧郁与哀伤呢?诗三百篇,绝大部分是悲愤愁怨之作,欢乐的声音是很少的。即使是在欢乐的时分所唱的歌,例如游子归来的时分,或者爱人相见的时分所唱的歌,也都捞着一种荒寒凄冷和骚动不安的调子,使人听起来感到凉意袭人,例如

昔我往矣

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

雨雪霏霏(小雅《采薇》)

或者:

风雨如晦

鸡鸣不已

既见君子

云胡不喜

(郑风《风雨》)

这种调子普遍存在于一切诗歌之中。“正声何微茫,哀怨起骚人”,普遍的忧患,孕育着无数的诗人。所谓诗人,是那种对忧患意识特别敏感的人们,他们能透过生活中暂时的和表面上的圆满看到它内在的和更深刻的不圆满,所以他们总是能够在欢乐中体验到忧伤:紧接着“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后,便是“忧从中来,不可断绝。”紧接着“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之后,便是“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伸,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这种沉重的情绪环境,这种忧愁的心理氛围,正是中国诗歌音乐由之而生的肥沃的土壤。

读中国诗、文,听中国词、曲,实际上也就是间接地体验愁绪。梧桐夜雨,芳草斜阳,断鸿声里,烟波江上,处处都可以感觉到一个“愁”字。出了门是“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在家里是“梨花小院月黄昏”,“一曲栏干一断魂”,真个是“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以致人们觉得,写诗写词,无非就是写愁。即使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也还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浩大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作为在相对不变的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代代相继的深层心理结构,决定了中国诗、词的这种调子,以致于它在诗、词中的出现,好象是不以作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似的。“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诵转凄凉,”即使杜甫那样的大诗人,也不免于受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配。

不仅音乐、诗歌如此,其它艺术亦如此,甚至最为抽象的艺术形式书法也不例外。孙过庭论书,就强调“情动形言,取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书谱》)这种奔放不羁、仪态万方而又不离法度的艺术,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杜甫欣赏张旭的书法,就感到“悲风生微绡,万里起古色,”这不是偶然的。绘画,是另一种形式的书法。它在魏晋以后的发展,内容上逐渐以画神怪人物为主转向以画山水竹石为主;技法上逐渐由以传移模写为主,转向以抒情写意为主;形式上逐渐由以金碧金彩为主,转向以水墨渲淡为主。这种转变和发展趋势,也不过是“取会之意,”把忧患意识所激起的情感的波涛,表现为简淡的墨痕罢了。“秋江上,看惊弦雁避,骇浪船还。”在那种平静和超脱的境界背后,横卧着我们民族的亘古的苦难。

“发愤以抒情”的观点,用现代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表现论”。

“表现论”是相对于“再现论”而言的。艺术的本质是什么?是再现作为客体的现实对象?还是表现作为主体的人的精神、即人的思想感情?主张前者的是再现论,主张后者的是表现论。二者并不互相对立,但各有不同的要求。西方美学侧重前者,它强调模仿和反映现实,中国美学侧重后者,它强调抒情写意。这种不同的侧重是与它们各自不同的哲学基础相联系的。

西方美学思想是在自然哲学中发生的,古希腊最早提出有关美与艺术问题的人是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是天文学家、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他们着眼于外在的客观事物的比例、结构、秩序、运动、节奏等等,提出了美在和谐的理论。这种和谐是一种数学关系,所以在他们看来,“艺术创作的成功要依靠模仿数学关系”,“艺术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后来的苏格拉底考虑到美与善的联系,但他仍然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模仿,除了模仿美的形式以外,还摹仿美的性格。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成就的基础上,即在模仿论即再现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完整的美学体系——《诗学》。在《诗学》中他提出了三种模仿:按事物已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应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为人们传说的样子模仿它。后来的达,芬奇和莎士比亚,还有艺术史家泰纳,都继承了这一观点,他们先后都宣称艺术是客观现实的镜子。左拉和巴尔札克则把艺术作品看作是历史的记录。车尔尼雪夫斯基则更进一步,他宣称“艺术是现实的苍白的复制”。这是一个在历史上不断完善的完整体系,在这一体系的范围之内,所谓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模仿事实和模仿理想的区分而已。所谓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摹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摹仿事物的现实现象的区分而已。为了模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在这一体系中产生了“典型论”。“典型论”是更深刻的模仿论,但它并非近人所创,其根源仍然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这是西方美学的主流和基调。

与之相比,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走着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与《诗学》同时出现的中国第一部美学著作《乐记》,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确立了一种与《诗学》完全不同的理论。除了把艺术看作是思想感情的表现以外,它还把艺术同道德、同一种特定的人格理想联系起来。这在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中本是一种固有的联系,《乐记》把它应用于创作,指出“乐者,德之华也。”“乐者,通伦理者也。”这样的概括,标志着一条与西方的模仿论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乐记》以后的中国美学,包括各种文论、诗论、画论、书论、词论、甚至戏剧理论,都是沿着这一道路发展的。

现在我们看到,西方美学所强调的是美与“真”的统一,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是美与“善”的统一。质言之,西方美学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科学价值,中国美学则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伦理价值。前者是“纯粹理性”的对象,后者则是“实践理性”的对象。它们都以情感为中介,不过前者更多地导向外在的知识,后者更多地导向内在的意志。二者价值定向、价值标准不同,所以对艺术的要求也不同。

把艺术看作认识外间世界的手段,自然要求模仿的精确性,反映的可信性,再现的真实性。自然要求对它所再现和反映的事物进行具体的验证。例如西洋画很重视质量感、体积感、空气感、色感和光感等等,那怕是画虚构的事物,想象出来的事物(例如拉斐尔的圣母和天使,鲁本斯的魔鬼和精灵)都力求逼真,力求使人感到若有其物。这就需要求助于对透视、色彩、人体结构和比例等等的了解,这些都可借实用科学来验证。透视可以用投彩几何来验证,色彩可以用光谱分析和折射反映来验证,人体的结构和比例可以用解剖来验证。验证就是认识必然。画如此,文学、雕刻、电影等等亦如此。

中国美学把艺术看体一种成就德性化人格的道路,所以它不要求把艺术作品同具体的客观事物相验证,而是强调“以意为主”,即所谓“取会之意。”即使“传移模写”,目的也是为了“达意”。所以也可以“不求形似”。越往后,这一特点越明显。魏晋人“以形写神”的理论,发展到宋代就被解释为“以神写形”了。对象实体不过是情与意的媒介,所以艺术创作贵在“立意”,可以“不求形似”。欧阳修诗:“古画画意不画形,梅卿咏物元隐情。”苏轼诗:“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迥然各异。

在中国美学的词汇中,所谓“创作”,也就是“意匠”的同义词,杜甫诗“意匠惨淡经营中”,一句话说尽了创作的甘苦。意匠功夫来自人格的修养,所以做诗、作曲、写字、画画、必须以在一定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定的人格修养、一定的精神境界作基础。“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这种诗外的功夫同样也就是画外的功夫。中国画家论创作,强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强调“人品不高,用墨无法,”就因为“意诚不在画也”。既如此,实物的验证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画的价值不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精确逼真地再现了对象,而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表现了人的精神境界、和表现了什么样的精神境界来决定的。

音乐也不例外。在中国美学看来,音乐的形式并非来自模仿客观事物,例如模仿小鸟的凋瞅或者溪流的丁咚,而是来自主体精神的表现,来自一种德性化了的人格的表现。所以它首先不是要求音乐反映的真实、具体、精确、可信,而是要求“德音不理”,“正声感人”,要求“情见而意立,乐终而德尊。”孟子《公孙丑上》云:“闻其乐而知其德。”《吕氏春秋·音初篇》云:“闻其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愚、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音乐,不可隐匿。”我们认为中国美学的这些观点,比西方美学更深刻地触及了艺术的本质。

如所周知,人物画在中国画史上不占主导地位。与之相应,小说和戏剧在中国文学史上也不占主导地位。虽然在明、清以后,中国也曾出现过一些真正伟大的小说、戏剧作品,但是,这几种西方艺术的主要形式,总的来说不曾受到中国艺术的重视。鲁迅说:“小说和戏曲,中国向来是看作邪宗的。”(《且介亭杂文》二集)他没有说错。《汉书·艺文志》早就宣称这类作品是“君子弗为”的“小道,”而把它黜之于“可观者”诸家之外。唐人以小说戏曲为“法殊鲁礼,亵比各优。”(《通典》),来人以小说戏曲为:“丧志”、“德政之累”(《漳州府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种擅长于模仿、叙事的艺术门类,同中国美学的主导思想有一定的距离。

这并不是说,古籍中没有关于戏剧和小说的专著。也有过一些这样的专著,如《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梁录》,《武林旧事》、《醉翁谈录》,《少室山房笔丛》……但是这些著作,没有一本算得上是美学著作。都无非野史、笔记,资料性、技术性的东西。《焚香记总评》和几本小说集的序言,虽然也发过一点议论,都无非随感、杂说,没有什么系统性、理论性。所以在中国传统美学中,小说戏剧的研究是十分薄弱的一环。这最弱的一环恰恰是西方美学中最强的一环。因为从模仿论的观点看来,这种叙事的形式正是再现现实的最好形式。

在西方,最早的诗歌是叙事诗,即史诗,如《伊利亚特》、《奥德赛》,它着重描绘事件发展过程,人物状貌动作,以及发生这一切的环境。西方的戏剧、小说就是从史诗发展而来。所以西方戏剧小说理论强调的是情节,认为戏剧小说的要素是情节而不是人物的个性或者思想感情。亚利斯多德《诗学》第八章规定,史诗必须遵循情节发展的逻辑必然性这一规律,达到“动作

与情节的整一,”他指出这种“动作与情节的整一”是史诗与历史的区别。后来新古典主义者在“动作与情节的整一”之上加了诸如“时间与空间的整一”等等,被称为“三一律”,“三一律”一度是西方古典戏剧小说创作公认的原则。

在中国;最早的诗歌是抒情诗,如《诗经》,它直接表现、或通过自然环境或人物动作的描述间接表现主体的人的心理感受。“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饥寒劳苦(忧患),以及起于饥寒劳苦的喜、怒、哀、乐、思虑(忧患意识),才是它的真正动力和内容。它有时也着重叙述人物、环境和事件,如《七月》、《伐檀》等,但即使在这些作品中、环境和事物也仍然不过是表现的媒介而已,它的要素仍然是思想感情而不是故事情节。中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叙事诗是《孔雀东南飞》,即使是《孔雀东南飞》,它的形式、结构也无不从属于情感的旋律。从“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到“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在徘徊而又徘徊之中表现出来的无穷的苦恼意识,才是这篇作品的中心内容。这个内容不仅决定了它的一唱三叹的形式,而且赋予了它以无可怀疑的抒情性质。其他如《木兰诗》等,无不如此。

不论小说戏剧是否确是从诗歌发展而来,中国的戏剧小说都带有浓厚的抒情性,同中国诗的性质相近。《红楼梦》中有一段叙事,脂砚斋评道:“此即‘隔花人远天波近’,知乎?”其实整部《红楼梦》,又何尝不是“隔花人远天涯近。”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典型的剧本故事,但是,你看它一开头:

可正是人值残春浦郡东,门掩金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一种炽热的、被压抑的、在胸中汹涌骚动而又找不到出路的激情,成了揭开全剧的契机。这是诗的手法,而不是戏剧的手法。汤显祖的《牡丹亭》,以出死入生的离奇情节著称,但是这情节所遵循的,仍然是情感的逻辑:“袭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停半晌,整花钿,没揣菱花,偷人半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由于是沿着情感的线索发展,而不是遵循逻辑的公式进行,全剧的结构就成了一种抒情诗的结构。连《桃花扇》那样的历史剧也不例外,“斜阳影里说英雄”,“闲将冷眼阅沧桑,”忧国忧民的愁思,交织着荣衰兴亡的感慨,就象是一首长诗。

与表现论相联系的是写意原则。这一点,即使对于小说戏曲来说也不例外。“优孟学孙叔敖抿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东坡续集》卷十二)。苏轼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写意原则在小说、戏剧中的应用。中国戏剧的程式化动作已成为一种惯例,象诗词中的典故一样,信手拈来,都成了情感概念的媒介。例如在京戏中,骑马的时候不必有马,马鞭子摇几下,就已经走过了万水千山,这是无法验证,也无需验证的。所谓“得鱼而忘签,”“得兔而忘蹄”,“得意而忘言”,这些中国哲学一再强调的道理,在这里既是创作的原则,也是欣赏的原则。西方的戏剧电影,务求使人感到逼真,演戏的骑马就得处处模仿真实的骑马,草原和道路伴随着得得的蹄声在银幕上飞掠过去,这种手法比之于京戏的手法,其差别就象是中医同西医的差别。前者讲虚实、讲阴阳,后者讲血压体温,细菌病毒。后者可以验证,前者不可以验证。不可以验证不等于不科学,有许多西医治不好的病中医能治好,就是这一点的证明。这就叫:“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致意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

“发愤抒情”是关于动力的理论。“不求形似”是关于手法的理论。二者在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缓慢而又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统一起来,成为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主流。这一主流的发展线索,同中国哲学的发展线索基本上符合。

“不求形似”的“形”,犹言形质、形象、器用。也就是各个具体的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或者说之所以被我们感知、认识和利用的方式。在中国哲学看来,形质、形象、器用都不重要。只有这些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些事物的道理才重要。道理是无形的,所以在形以上;器质是有形的,所以在形以下。《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重“道”轻“器”,重“意”轻“言”,是中国哲学一贯的立场。

西方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经验科学的语言,即“形而下学”的语言,它首先是人们认识一事一物与一事一物之理的工具,它的功能是描述性的,所以言能尽意而力求名实相应,力求反映的忠实性,摹仿的精确性、再现的可以验证性;与之相异,中国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形而上学”的语言。它主要地是人仍追溯万事万物本源的工具,它的功能是启示性,象征性的,所以常常“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中国哲学常常强调指出这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而这,也就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所谓“不求形似”的理论来源。

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追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象外之旨”,是同中国哲学的形而上学精神相一致的。正如西方艺术和西方美学要求反映的精确和描述的具体,是同西方哲学的形而下学精神相一致的。形而上学要求越过物物之理而迫索那个总稽万事万物的道理,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同辩证法相对立,有点虚玄,其实不然。这种思想恰好是要求从联系的观点和整体论的观点来看问题,所以它与辩证法息息相通。“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它是启迪我们智慧的一种途径。《易经》讲相反相成,老子亦讲相反相成,我们常说《易》和《老》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是我们又把它们的“形而上”立场同辩证法的立场对立起来,这岂不是很值得商榷的吗?

宋人最喜欢用“形而上”和“形而下”达两个概念,美学上的“不求形似”说之所以首先出现于宋代,不是偶然的。中国绘画之所以到宋代特别明显地趋向于写意,不是偶然的。“运用于无形谓之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张横渠《正蒙·天道篇》)不足以言之,故“贵情思而轻事实,”“逸笔草草”,宜矣。

所以中国美学不承认有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纯形式”。中国美学从来不讲“形式美”。在中国美学看来,形式不过是一种启示,一种象征,它无不表现一定的道理、一定的人格。“道者器之道,器者道之用”,“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知至于尽器,能至于践形,德盛矣哉!”(王夫之《思问录内篇》)。艺术创造形式,不仅是为了明道,而且是为了明德。“德盛矣哉”,于是乎有“文”。“象者文也”,“文以载道,诗以言志”,哲学上的人格追求,导致了艺术上的写意原则。

道就是理,理就是德,德就是人格,人格的表现就是迹,迹就是器,所以器虽小,却又足以发明道。“夫道,弥纶宇宙,涵盖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岂后天形器之学所可等量而观!然《易》独以形上形下发明之者,非举小不足以见大,非践迹不足以穷神”(郑观应《盛世危言·道器》),这种从具体达到抽象,以个别领悟普遍,由感性导向理性,把概念和实在、形式和内容、必然性和偶然性统一起来的观点,虽然说得虚玄晦涩,却深刻地触及了审美与艺术的本质:艺术,在中国美学看来,就是要即小见大,以器明道。借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要在个别中见出一般。不过黑格尔所说的是本体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价值论,黑格尔所说的是认识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表现论。话虽同,含义还是不同的。

《周易·系辞传》云:“生生之谓易。”“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易象是一种抽象,又是一种具象。人们出于忧患,探索盈虚消息,因卜篮而有象,因象而有情,因情而有占,它是以形而上者说出那情而下者,又是以形而下者说出那情而上者,所以既是哲学的精义,又是艺术的精义。象形文字的形声和会意,也包含着许多哲学和艺术的要素。当然,卦、爻和象形文字既不是真正的哲学,也不是真正的艺术,它们是介乎哲学和艺术二者之间的、象征性的东西,但它们是中国艺术的雏形。正如胚胎发育的过程是生物进化的过程的缩影,在这个雏形之中包含着许多中国艺术由之而生成的要素。

最基本的要素是“道”与“德”。道是忧患所从之而来和从之而去的普遍规律,德是生于忧患意识的责任感和行动意志。由于忧患与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所以“道”与“德”是统一的。“道德实同而异名”,把道与德相统一是中国哲学的伟大成就之一。所谓“文以载道”,实际上也就是“文以明德”,它所表现的仍然是德性化的人格,而不是外在于人的客观事物。《庄子,天地篇》云:“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关尹子·一宇篇》云:“道终不可得,彼可得者,名德不名道。”《大戴礼记·主言篇》云:“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遵道也,是故非德不尊,非道不明。”道与德这两个概念,可以说是中国哲学的骨干子。实际上,它也是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的骨干子。从往后的发展来看,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强调表现人格、愈来愈强调“以意为主”,愈来愈把表现在艺术中的喜怒哀乐,同一定伦理的、政治的状况联系起来,这种发展趋势,也反映出哲学的影响。

与中国哲学相一致,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缘其着眼点在德不在形,在意不在象。“乐者,所以象德者也,”所以“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画者,从于心者也,”所以“人品不高,用墨无法”。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根据这一逻辑,自然“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否则就是自相矛盾了。

道是形而上的东西,看不见也听不着,“道也者,口之所不能言也,自之所不能视也,耳之所不能听也,所以修心而正形也。”(《管子·内业篇》)修心而正形,于是乎有德,有德便有象。由于“言不尽意”,所以要“立象以尽意”。在这个意义上,人对道德的追求,也就是对美的追求,这两种追求在艺术中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艺术都是“六经”,而“六经”也是最广义的艺术。明乎此,我们就知道为什么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倾向于不求形似了。

王弼《周易略例·明象》云:“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象生于意而象存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象,即形象,不过是一种符号,一种象征;一种启示,一种过程的片断,不是实体,不是目的,不是对象的留影。所以“忘象”才能“得意”,拘于“形似”,是“舍本逐末”的“余事”,是“与漆污墁之工争巧拙与毫厘”,这样的人,不唯不可以作画,也“不可以与谈六经”。

这样的观点是逐渐建立起来的。早先,艺术家和美学家们还兼顾到形似。在讲表现的同时也讲再现,例如《乐记》在讲表情的同时也讲“象成”。顾恺之在讲传神的同时也讲“形神兼备”,谢赫在讲“气韵生动”的同时也讲“传移模写”。刘勰在讲“情在词外”的同时也讲“状如目前”。但是越往后,再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少,表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多,这一发展道路,是同艺术通向德性化人格的道路相一致的。

艺术,作为德性化人格的表现,不言而喻,它首先要求诚实。不诚实,不说真话,要表现德性化的人格是不可思议的。中国美学对艺术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就是诚实。这个要求,同中国哲学的传统精神完全一致。

《周易·文言传》:“修辞立其诚。”《苟子·乐论篇》:“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庄子·渔父篇》:“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不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这个儒、道两家一致的意见,成为中国美学的一个核心思想。

中国哲学是实践理性,所谓“修辞立其诚”,也有其实践意义。忧患意识是对德与福之间因果关系的意识。“天道福善祸”(《尚书·汤浩篇》),“唯厚德者能受多福”(《国语·晋语》),“诚”是德,故能致福,不诚是失德,故能致祸。古人所谓的“福”与“祸”,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效果”。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只有说真话的作品才能表现自己的时代精神和引起好的社会效果。说假话的作品尽管一时好听,从长远来说则是有害于社会和国家的。李《潜书》云:“善卜筑者,能告人以祸福,不能使祸福必至于人。喜福而怠修,则转而致祸;但祸而思戒,则易而为福。若是,则龟英皆妄言。故歌大宁者,无验于昏主,恤危亡者,常失于明后。善言天下者,言其有以治乱,不言其必治乱。”艺术家和哲学家都不是预言者,他们只要说出自己的真实的感受,真实的思想,他们也就对社会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钟嵘《诗品》:“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东方树《昭昧詹言》:“古人论诗,举其大要,未尝不喋喋以泄真机。”刘熙载《艺概》:“赋当以真伪论,不当以正变论。正而伪不如变而真。”《袁中郎全集序小修诗》:“非从自己胸臆中流出,不肯下笔……真人所作,故多真声。不效擎于汉魏,不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苟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是可喜也”……像这样的例子,不胜列举。诗、文如此,绘画、音乐等等亦如此。“俗人之画必俗,雅人之画必雅,”“……

贤、愚、不肖……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所谓文如其人,画如其人,乐亦如其人,这是中国美学一贯的观点。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的着重强调真实地再现客观事物,真实地反映客观现象,其着眼点和出发点显然是不同的。

因为说真话,所以艺术作品才有可能表现出自己的时代,表现出自己时代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心理面貌。“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如果说假话,治世之音怨,乱世之音安,那就不真实,不能表现时代思潮了。另一方面,由于艺术在本质上是真诚的,所以从你的作品,不仅可以见出时代,也可以见出你自己的人格,如果你说假话,也可以见出你虚伪的、或者阿谀取宠的人格,“不可隐匿”。“予谓文士之行可见: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君子则谨。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君子则典。鲍照、江淹,古之狷者也,其文急以怨;吴筠、孔,古之狂者也,其文怪以怒;谢庄、王融,古之纤人也,其文碎;徐陵、庾信,古之夸人也,其文诞。或问孝绰兄弟?子曰,鄙人也,其文。或问湘东王兄弟?子曰,贪人也,其文繁。谢眺,浅人也,其文捷。江聪,诡人也,其文虚。“(王通《中说》)作品的形式结构,也表示出作者的心理结构。心理结构又可以纳入道与德的范畴。所以大至国家的道德(政治),小至个人的道德(人品),都无不在艺术作品中表现出来,而起到不同的社会效果,而成为衡量作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尺度。

这个尺度,不仅是美的尺度,也是善的尺度。所以艺术作品,在中国美学看来,是真(真诚)、善、美的统一。这种统一也就是人格的统一。艺术不仅表现这统一,也通过人与人之间思想感情的交流,导向这统一。所谓“同民心而出治道”,从古以来,一直是这样。这可说是中国艺术的一个传统。

当然,中国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偏离这个传统的倾向,如辞、赋骈文的纤巧,齐、梁宫体的浮艳,“俪采百字之偶,价争一字之奇”,完全颠倒了文与质的关系。但是这种倾向出现以后,立刻就受到中国美学的批评。当时的刘勰、钟嵘、斐子野、苏绰、李谔……以及后来唐代古文运动诸大家,都曾在批评这种倾向的同时,重申了“修辞立其诚”的原则。

刘勰《文心雕龙》云:“夫铅熏所以饰容,而盼情生放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放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昔诗人篇什,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诵性情,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诸子之徒,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此为文而造情也。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丽而烦滥。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思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故有志深轩冕而讽泳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真宰勿存,翩其反矣。……是以衣锦裂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刘勰这一段话,在批评“为文而造情”的同时,也指出了艺术的本质是“为情而造文”,“为情而造文”者是诗人,“为文而造情”者,辞人而已。按照刘朋的语义,诗人和“辞人”的区别,是说真话和说假话的区别,也就是真艺术和假艺术的区别。后世论画者,多指出金碧重彩画是“功倍愈拙”,是“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其所持的理由,基本上与刘勰相同。

“为情而造文”的所谓“情”,也不是任何一种“情”,而是在“以礼节情”的哲学思想指导下受“礼”所调节的“情”。即符合仁义道德的“情”。这一点在批评齐梁风气的许多文献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中说·王道篇》云:“古君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而后艺可游也。”《隋书·文学传序》云:“易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传曰,言,身之文也,言而不文,行之不远。故尧曰则天,表文明之称,周云盛德,著焕乎之美。然则文之为用,亦大矣哉!”“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盖亦亡国之音乎?”柳冕《与徐给事论文书》云:“杨、马形似、曹刘骨气,潘陆藻丽,文多用寡,只是一技,君子不为也。”韩愈《答李秀才书》云:“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又《答李书》云:“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无迷其途,无绝其源,吾终身而己矣。”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云:“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本之以书以术其质;本之诗以求其恒;本之以礼以术其义;本之春秋以术其断;本之易以求其动;此吾所以取道之源也。参之谷梁氏以厉其气;参之孟、苟以畅其友;参之老、庄以肆其端;参之国语以博其趣;参之离骚以致其幽;参之太史以著其洁,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之为文也。”我们看,韩、柳古文运动之所以有:“起八代之衰”的力量,还不是由于它的根子是扎在中国哲学的深处的吗?

古文运动给了虚伪浮夸和片面追求形式美的倾向以有力的冲击,但是那种“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作风,直到宋明以后才真正廓清。“真诚”问题作为一个艺术的本质问题。被明确地提出来,正如“不求形似”的问题作为一个创作方法提出来,都是宋、明以后的事。最明确地突出这于点的是李贽。李贽认为:“结构之密,偶对之切,依理于道,合乎法度,首尾相应,虚实相生”等等形式美的要求,之所以“皆不可以语于天下之至文,”其根本原因就是“假”。他写道:“岂其似真非真,所以入人之心者不深耶!”(《焚书》)他指出,真正的艺术家,只能是那种有话要说,不得不说,“宁使见者闻者切齿咬牙;欲杀欲割,而终不忍藏之名山,投之水火”的人。他的这种思想,上接屈原的“发愤抒情”说、司马迁的“发奋著书”说和刘勰的“为情而造文”说,下通袁宏道的“率性”说和龚自珍的“童心”观,可以说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核心思想。

“临邛道土宏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艺术家不是方土巫师,没有摧眠术,但他确实“能以精试致魂魄。”精诚,是一种能摇撼别人灵魂的力量。不仅是情感的力量、人格的力量,而且是一种意志的力量。这种被西方美学普遍理解为“形象感染力”的东西,在中国美学看来,无非是一种贯注着精诚的意志的形象。意志由于贯注着精诚,所以才能够在形象上表现出坚忍和顽强。

《论语·子罕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尽心上》:“士何事?孟子曰:尚志。”《礼记·学记篇》:“官先事,士先志。”从事艺术创作和哲学研究的中国知识分子——士,最重视的就是“尚志”。“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孟子·尽心上》)“志于道而道正其志,则志有所持也。”(王夫之《读四书大全》)中国哲学所祟尚的道与德,其支柱就是志。

所以志是一种动态的精神力量。其强度愈大,则人格愈高。“义所当为,力所能为,心欲有为,而亲友挽得回,妻孥劝得止,只是无志”(吕坤《应务》)。所以有志者,“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尽心上》)中国哲学上的这个“志”的概念,也就是中国艺术上的“力”的概念。

那种《易》所借以“观我生进退”的力,在艺术中表现出来时渗透着作者的情感和意志。这就是构成艺术的最基本的要素。各种力的不同形式的运动所留下的轨迹,若无“志”的充实,便不会形成一个方向性结构。如果是画的话,线条就会在纸上轻飘飘地、无目的地滑过去,而不会“力透纸背”,或者“如锥划沙”。情意力的基质是画的“骨”。没有力也就是没有骨。荆浩《笔法记》云:“生死刚正谓之骨”。画家们所谓笔法,其实也就是骨法。所以思想感情不同,笔情墨趣也就不同。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旧乎用笔。”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艺术修养,技术修养基于人格修养、道德修养。必须“精诚忽交通,百怪入我肠”,然后“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没有这种画外功夫,画是不会有力的。中国书法家画家论字画,常说“有力量”或者“没有力量”很少说“美”或者“不美”,这种用词上的差异,是值得研究的。吕凤子先生说:

“根据我的经验,凡属表示愉情的线条,无论其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涩、浓、淡,总是一往流利,不作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尖角的。凡属表示不愉情的线条,就一往停顿,呈现出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的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有时纵笔如‘风趋电疾’,如‘兔起鹘落’,纵横挥所,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或热爱、或绝忿的线条。不过,这种抒写激烈情绪的线条,在过去的名迹中是不多见的。原因是过去的作者虽喜讲气势,但总要保持传统的雍穆作风和宽宏气度。所以状如‘剑拔弩张’的线条且常被一些士大夫画家所深恶痛绝,而外紊内劲的所谓‘纯棉裹铁’或‘绵里针’的圆线条,就从最初模仿刀画起一直到现在都被认为是中国画的主要线条了。”(《中图画法研究》)

这一段话不但说明了艺术以渗透作者情意的力为基质,也说明了中国艺术所追求表现的力,不是“剑拔弩张”的力,而是“纯棉裹铁”的力。

其实,中国美学对中国画的这种传统要求,也是中国美学对诗、文、书法等等的通同要求。书法固然是反对“剑拔弩张”了,诗、词也反对“剑拔弩张”。所谓“怨诽而不乱”,“好色而不”,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也就是诗、文领域中的“纯棉裹铁”和“棉里针”吗?!中国美学认为,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是理想的作品。所以,虽然象《胡笳十八拍》或《窦娥冤》那样呼天抢地的作品也能感人至深,却很少有人那么写。传世名作大都是合乎“温柔敦厚”的所谓“诗教”的。这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强毅的表现。西方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急促凄厉,处处使人感到恐怖和绝望。中国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从容徐缓:处处使人感到沉郁和豁达,感到一种以柔克刚的力量。

刘琨诗:“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我想我们不妨拈出这后一句,来形容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特点。如果说民族气派、民族精神的话,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中国艺术的民族气派和民族精神。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国的艺术是消沉的,避世的,退让的,我一直不敢苟同。我认为恰恰相反。在慢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封建社会,中国艺术很好地表现了处于沉重的压力之下不甘屈服而坚持抗争,不甘沉寂而力求奋发,不同流合污,而追求洁身自好的奋斗精神。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联系发展缓慢、数百年如一日的中国封建社会巨大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的进步含意应该是很清楚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这是什么力量?!这是在异化现实中追求自由解放的力量,是起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的力量。所以它是入世的力量而不是出世的力量,是进取的力量而不是退避的力量。但它又以出世和退避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是“纯棉裹铁”的力量。这种力量,归根结底,也就是“志”的力量,“骨”的力量,是在强大的持久的压力下坚定不移的力量。这种骨也就是所谓的“傲骨”,这种封建社会的“傲骨”是中国艺术的主干。例如中国画,虽然也有画牡丹和芍药者,但更普遍的题材却是梅、兰、菊、竹,这是因为它们有“傲骨”的缘故。“菊残犹有傲霜枝”,“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这些题材,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也是中国哲学所追求的理想人格的象征。

当然,一切艺术都表现力量,西方艺术也表现力量。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力量,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拿敦煌采塑和一些西方雕刻比较一下,这一差别可以看得很清楚。面对着外间世界的忧患苦难,二者都表现出一种反抗的力量。但前者的反抗通过实践理性表现为一种精神的力量,后者的反抗通过求生本能表现为一种物质的肉体的力量。一如西方雕期中的人物各有个性,敦煌采塑中的人物亦各有个性。阿难是朴实直率的;迦叶是饱经风霜的;观音呢,圣洁而又仁慈。他们全都赤着双脚,从风炎土灼的沙漠里走过去,历尽万苦干辛,面对着来日大难,既没有畏缩,也没有哀伤。既不横眉怒目,咬牙切齿,也不听天由命,随波逐流。不,他们没有被苦难征服,而是迎着苦难平静地走去,不知不觉征服了苦难。138窟的巨大的卧佛,是释迦牟尼临终时的造像,他以单纯的姿势侧卧着,脸容安静、和平而又慈祥,“如睡梦觉,如莲花开”,好象是在对弟子们说:“如来正在消逝,去宣扬佛法吧。”这个人没有被死亡所征服,而是平静地迎着死亡走去,不知不觉地征服了死亡。死亡的主题,被表现为一曲生命的凯歌,它像壮严徐缓的进行曲,给我们以无穷的力量。

这是什么力量?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而不是物质的力量。我们只有把它同西方雕塑的力量放在一起比较,才能对它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你看西方同样以死亡为主题的雕塑作品,例如《拉奥孔》,米开朗其罗的《死》或者罗丹的《死》,其主题莫不是在强壮肉体的剧烈挣扎中展开的:雄厚宽阔的胸脯中骚动着恐怖,郁结着生活的渴望。大块大块隆起而纠结的肌肉中凝聚着生命力,而脸孔上绝望的表情却呈现出一种无声的哀号。在这些里面我们也感到一种巨大的力量,它带着雷雨般的气势,猛烈地摇撼我们的灵魂。它是对死的抗议,是对于外在的忧患的外向的抗议。这种抗议的表现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它同东方艺术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力量迥然异趣。

不管论质、论量,前者都不亚于后者,甚至比后者更强,虽然它是通过一些体质文弱、动作安祥、姿势单纯的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也是一种“纯,棉裹铁”。它的这种神秘的表现性很能说明中国艺术的美学特征。你看那些修长而又柔和的衣褶,它们互相跟随,时而遇合,时而分离,徐缓伸展又蓦然缩转,轻悠下降又徒然上升,交织、纠缠而又分开,飞向四面八方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好象是一首无声的乐曲,它有着管弦乐的音色,但不软弱。有着进行曲的旋律,但不狂放。它从容不迫,而又略带凄凉。不是禁欲的官能压抑,也不是无所敬重的肉体解放。不是宿命的恐惧或悲剧性的崇高,也不是谦卑、忍让或无所依归的彷徨。深沉而又冷静的忧患意识,表现在一种情感和理性相统一的形式之中,使我们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力量。这样的一种力量,不正是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民族特征的一个最好的象征吗?如果说精神文明的话,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共同特征,不正是中国民族精神最集中的反映吗?

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这一切特征都是时代的产物。明清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随着小说、戏曲和重彩画、人物画的兴起,雕塑也开始世俗化,敦煌清代的塑象和云南纬竹寺五百罗汉,就流露出前所未有的市井气,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精神需要寻找新的表现形式。这个形式是什么,是另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不过可以肯定,不论这个形式是什么样的,它必然要表现我们传统的民族精神。所以市井气,也像六朝宫体的浮艳,终必不能构成中国艺术的特点。每一个民族、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不同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文明。并且这个文明可以通过符号信号、语言文字和劳动产品的使用,而被学到和被传播,因而具有一种超生物的、历史的遗传性。正因为如此,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文明的独特性才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行程中保存下来和得到发展,而渗透到这个民族的个性深处,表现在这个民族各项活动的各个方面,而形成一种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

一种文明,对于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会,具有价值定向的意义。通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这种价值定向不知不觉构成了该民族、该社会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不同标志,而在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基础上,为该民族、该社会的进步规定了自己的方式,从而使得各个民族、各个社会不仅在活动形态上,而且在发展速度上,表现出参差不齐。有差异才有竞争,有比较才有选择,然后人类才有进步,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的精神特征,一个民族独特的文明,不但是属于民族的,而且是属于全人类的。所谓属于全人类,是指它以自己的独特性为人类的进步作出贡献。这独特性正因为它是民族的,所以才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从这一思想出发,我们认为,如果比较中国艺术、中国美学同西方艺术、西方美学的异同,并不一定非要分一个什么高低优劣。这其间不存在什么高低优劣。正因为存在着差异,人和艺术才呈现出丰富性多样性。艺术作为艺术,它的价值也就在于它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所以西方艺术的特点,也正如中国艺术的特点,同时也就是它们各自的优点。如果一种特点得不到发展,它就会消失而不成其为特点。没有特点的艺术是什么艺术呢?!

第2篇

在一定的意义上,这“近似”之处,往往正是它的价值所在。一件艺术作品,不仅表现出作者的思想感情,也表现出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共同的心理氛围,和一种文化共同的价值定向。表现得越多,作品的艺术价值就越高。无所表现的艺术,也就是没有价值的艺术。

人们常常用“镜子”来比喻艺术,这个比喻并不恰当。艺术不同于镜子。一面镜子是一个死的物理事实,它所反映的事物,事实上存在于它之外。而一件艺术作品则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它就是它所反映的事物。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要求、理想、信念与价值在艺术作品中获得的意义与表现力,离开了艺术作品就不复存在。所以艺术,尽管与哲学有许多明显的区别,还是有共同的基础。

一个民族、时代、社会的艺术,必然与这个民族、时代、社会的哲学相联系。哲学是民族、时代、社会的自我意识,伟大的艺术作品总是表现出深刻的哲学观念,它不仅是民族性格、时代精神、社会思潮等等的产物,而且也能动地参与形成民族性格、时代精神、和社会理想,是自己的民族、时代、社会的代表。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艺术和哲学,我们到哪里去找一个民族的灵魂。

艺术与哲学的联系,在中国古典美学看来,是不言而喻的:“画以立意”,“乐以象德”,“文以载道”,“诗以言志”,最广义的艺术也就是最广义的哲学。自觉地强调这一点,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二个重要特征,也是我们探索艺术的民族形式、建立现代化的中国美学时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中国艺术高度的表现性、抽象性和写意性,来源于它同哲学的自觉联系。通过中国哲学来研究中国艺术,通过中国艺术所表现的哲学精神来理解它的形式,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哲学,作为人类的自我意识,是理性精神的直接表现。如果借用康德的术语来比较,我们不妨说,西方哲学偏于“纯粹理性”,偏重于追求知识;中国哲学偏于“实践理性”,偏重于追求道德。前者多描述自然界的必然,后者多强调精神领域的自由。中国哲学是内省的智慧,它最重视的不是确立对于外间世界的认识,而是致力于成就一种伟大的人格。所以,和西方哲学相对而言,它并不重视对于客观对象的分析、区分、解释、推理,并不重视对于对象实体及其过程的精确叙述,而是把最高的真理,理解成一种德性的自觉。它始终不曾脱离人的社会关系,不曾脱离伦常情感的具体实践和具体感受。

这不是偶然的。中国历史上无情的阶级对抗关系,从来是笼罩在原始时代保留下来的血缘氏族宗法关系之下的,这种双重关系所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以及在这种文化心理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哲学,首先考虑的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关系。为了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就要讲统一、讲秩序、讲仁爱、讲礼让、讲义务、讲亲和、讲道德。而不是象西方哲学那样,更重视讲知识、讲方法、讲逻辑因果规律等等。现实的人生问题,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中国哲学较早达到“人的自觉”。这种自觉首先表现为宗教观念的淡薄。东方思想宗教观念的淡薄是哲学史家们常说的问题,其实这种淡薄,不过是用对君主、族长和关系结构(礼)的崇拜和服从,来代替对神的崇拜和服从而已。这种双重结构是一种异化现实,自觉的人必然在其中找不到出路,而体验到强烈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是中国哲学的起源,也是中国哲学发展的基础。这一点决定了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许多特征。

在西方哲学史上,直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才有所谓“人的发现”,或者说“人的自觉”。与教会、神学和经院哲学所提倡的禁欲主义相对立,以薄加丘为代表的文艺复兴作家们宣称发现了与彼岸天国的幸福相对立的此岸的、地上的欢乐。这种欢乐意识是西方哲学觉醒的契机。以此为起点,西方哲学强调幸福的价值,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叛逆精神”、反抗性格等竞争性道德。我们不妨说它的.基础是“欢乐意识”。产生于欢乐意识的痛苦必然伴随着消沉和颓废,产生于欢乐意识的悲剧必然伴随着恐怖和绝望。这些,正是西方表现痛苦的艺术作品共同具有的总的特点。

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很高的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是建立在忧患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从文献上追索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周易》中表现出来的忧患意识。正是从这种忧患意识,产生了周人的道德规范与先秦的理性精神,以及“惜诵以致愍今,发奋以抒情”的艺术和与之相应的表现论和写意论的美学思想。这也不是偶然的。正如没有阻力,生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忧患,人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生命的力量和强度只有依照阻力的大小才有可能表现出来,与之相同,只有忧患和苦恼才有可能使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和返回他的自我,而思考生活的意义与价值,而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易·系辞传》云:“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的:其有忧患,所以对于人间的吉凶祸福深思熟虑,而寻找和发现了吉凶祸福同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使命感。通过对自己的使命的认识,周人的以“德”(“敬德”、“明德”)为中心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就把远古的图腾崇拜和对于外在神祗的恐怖、敬畏与服从,即那种人在原始宗教面前由于感到自己的渺小与无能为力而放弃责任的心理,转化为一种自觉的和有意识的努力了:通过对忧思的思考,在图腾文化中出现的“天道”和“天命”观念,都展现于人自身的本质力量。人由于把自己体验为有能力驾驭自己命运的主体,而开始走向自觉。人们所常说的先秦理性精神,不就是这样一种自觉的产物吗?

周人亡殷以后没有表现出胜利的喜悦,而是表现出那样一种冷静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是人们走向自觉的契机,是先秦理性精神的前导。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那样一种主体观念的先期确立,先秦学术能够呈现出如此生动丰富而又充满活力的局面。

《汉书·艺文志》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出并作”。这一段话,比较正确地概括了诸子兴起的原因。东周列国互相兼并,战争绵延不绝,灭国破家不计其数,富者剧富,贫者赤贫,百姓生死存亡如同草芥蝼蚁,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深的思索。为了寻找这一切忧患苦难的根源及其解脱的途径,各家各派参照《易经》的启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虽说是各家互相对立,没有一家不从对方得到好处,虽说是法家“严而少恩”,墨家“俭而难遵”,名家“苛察缴绕”,阴阳家“拘而多畏”,不如道家和儒家那样源远流长,影响深广,但如果没有这些学说与之竞争,儒家和道家也不会得到如此长足的发展。儒家和道家,附带其他诸家和外来的佛家,相反相补,相辅相成,挟泥沙而俱下,成为后世中国学术思想的主流,而渗透到和积淀在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相对而言,儒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政治关系和伦理规范方面,道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艺术形式和审美观念方面。但无论哪一个方面,都存在着两家共同的影响。

儒家强调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道家主张任从自然才能得天真。它们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为历史和人的矛盾,政治和艺术的矛盾,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前者是美学上的几何学,质朴、浑厚而秩序井然;后者是美学上的色彩学,空灵、生动而无拘无束。前者的象征是钟鼎,它沉重、具体而可以依靠;后者的象征是山林,它烟雨空濛而去留无迹。从表面上看来,二者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但是在最深的根源上,它们又都为同一种忧患意识即人的自觉紧紧地联结在一起。正如历史和人、政治和艺术、以及社会和自然都有其同一的根源,儒家和道家也都是同一种忧思意识即人的自觉的两种不同的表现。那种早已在《周易》、《诗经》和各种文献中不息地跃动着的忧患意识,不但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尚礼乐,道家说自然,从同一种忧患意识出发,都无不带着浓厚的伦理感彩,都无不是通过成就某种人格的内省功夫,去寻求克服忧患的道路。两家道路不同,而所归则一。《孟子·告子下》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因于心,衡于虑,然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土,出则无敌国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这是儒家的道路。老子《道德经》则主张“贵大患若身”,“处众人之所恶”,这不是退避和忍让,而是顺应自然的法则(“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来和忧患作斗争(“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这是道家的道路。二者殊路而同归。那种单纯强调儒家入世,道家出世、儒家积极进取、道家消极退避的流行观点,恐怕失之片面,有必要加以补充才是。

从能动的主体的责任感,产生了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这是儒道两家都有的态度。孔子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起子所谓“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庄子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都无非是表现了这样一种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而已。“寂今寥今,独立而不改!”这是什么力量?这是一种自尊自爱的、人格的力量。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人格理想的追求,在这里都充满着积极进取的实践精神。与忧患作斗争,与命运作斗争,这是一种普遍的实践。在这种实践中思想感情的力量不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外在的、异己的宗教、国家、法律等等,而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内在的人格,则是一种特殊的实践。这是中国哲学的特殊性,也是中国艺术、中国美学的许多特殊性的总根源。

总之,起源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和在忧患意识之中形成的积极进取的乐观主义、以及建基于这种自觉和乐观主义的、致力于同道与自然合一的伦理的追求,以及在这种追求中表现出来的人的尊严、安详、高瞻远瞩和崇本息末的人格和风格,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精魂。经过秦、汉两朝的扫荡和压抑,经过魏晋人的深入探索和韬厉发扬,它已经深沉到我们民族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构成我们民族文化、精神文明的基本元素。尽管千百年来兴亡相继的、统政治、经济、文化于一体的、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力图按照自己的需要来熔铸和改造它,它始终保持了自己的活力。从另一方面来看,也许正是这种封建体制的压迫,才使它得以保持自己的活力吧?

古代思想,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满于当时灾难深重的现世生活,把希望寄托在对于彼岸世界的信仰上面。在西方,这个彼岸是以宗教方式提出来的天国,在中国,这个彼岸是以伦理方式提出来的“先王世界”。前者是一个外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是知识和信仰。后者由于它的伦理性质又获得了此岸的实践意义,基本上是一个主体性的、内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主要是内省的智慧。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对救世主之类抱着一种充满理性精神的怀疑态度。庄子的泛神论和孔子的怀疑论都反映了这个特点。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他说出了一个事实:以“敬”为中心的天道观念并没有把人导向外在的宗教世界。而这,也就是最高的智慧。从这种智慧产生了人的自尊、自信、自助的责任感,和苟卿所说的“制天命而用之”的主体意识,以及它的乐观主义的进取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在哲学之中,也表现在艺术和美学之中。

所以在中国,艺术创作的动力核心是作为主体的人类精神,它先达到意识水平,然后又沉入无意识之中,不断积聚起来,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触动发而为激情,发而为灵感,表现为艺术。所谓“情动于中,故形于声”,(《乐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大序》)这是一种内在的动力,而不是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外在的动力,例如神灵的启示(灵感),或者外在现象的吸引所造成的被动的“反映”。

但是这种内在的动力,却又力图与外间世界相统一。例如,它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统一(“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追求人与自然、即“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地之和也。”)这种统一,作为艺术表现的内容,也就是情感与理智的统一,即所谓“以理节情”。把“以理节情”作为音乐创作和一切艺术创作的一条原则,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独到的地方。

情是生生不息,万化千变的事实,它呈现出无限的差异和多样性。理是万事万物共同的道理,它贯穿在一切之中,所谓“道一以贯之”,它呈现出整体的统一。“以理节情”,也就是“多样统一”。“多样统一”作为“和谐”的法则,不但是西方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也是中国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但西方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自然的和谐,它表示自然界的秩序。中国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伦理的和谐,它表示社会和精神世界的道德秩序。中西审美意识的这种差别,反映出西方物质文明的务实精神同东方精神文明的务虚精神各有不同的侧重。

若问这个贯通一切的道理是哪里来的,那么我们可以简单地回答说:来自此岸的忧患意识。产生于忧患意识的情感是深沉的和迂回的,所以当它表现于艺术时,艺术就显出含蓄、敦厚、温和、“意在言外”,所谓“好色而不、怨诽而不乱”。这是中国艺术传统的特色。“以理节情”的美学法则,不过是铸造这种特色的模子而已。它不但是美学的法则,也是一切政治的和伦理的行为法则,所谓“乐通伦理”、乐通“治道”,它们归根结底都是“忧患意识”的产物。

产生于忧患意识的快乐必然伴随着沉郁和不安。产生于忧患意识的痛苦必然具有奋发而不激越,忧伤而不绝望的调子。而这,正是中国艺术普遍具有的调子。中国的悲剧都没有绝望的结局,即使是死了,也还要化作冤魂报仇雪恨,或者化作连理枝、比翼鸟、双飞蝶,达到亲人团圆的目的。“蝴蝶梦中家万里”,正因为如此,反而呈现出一种更深沉的忧郁。这是个人的忧郁,同时也表现出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心理氛围。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里,演《周易》;仲尼■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奋(愤)之所为作也。此人意皆有所郁结,不得其通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又《屈原贾生列传》云:“屈原正道直引,竭忠尽智以事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榜,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这个说法,虽然在个别细节上与考证略有出入,但总的来说是符合史实的。屈原本人就说道,他之所以写作,是“惜诵以致愍今,发愤以抒情”。这不仅是屈原的态度,也是中国艺术家普遍的创作态度。我们看古代所有的诗文,有多少不是充满着浩大而又沉重的忧郁与哀伤呢?诗三百篇,绝大部分是悲愤愁怨之作,欢乐的声音是很少的。即使是在欢乐的时分所唱的歌,例如游子归来的时分,或者爱人相见的时分所唱的歌,也都捞着一种荒寒凄冷和骚动不安的调子,使人听起来感到凉意袭人,例如

昔我往矣

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

雨雪霏霏(小雅《采薇》)

或者:

风雨如晦

鸡鸣不已

既见君子

云胡不喜

(郑风《风雨》)

这种调子普遍存在于一切诗歌之中。“正声何微茫,哀怨起骚人”,普遍的忧患,孕育着无数的诗人。所谓诗人,是那种对忧患意识特别敏感的人们,他们能透过生活中暂时的和表面上的圆满看到它内在的和更深刻的不圆满,所以他们总是能够在欢乐中体验到忧伤:紧接着“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后,便是“忧从中来,不可断绝。”紧接着“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之后,便是“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伸,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这种沉重的情绪环境,这种忧愁的心理氛围,正是中国诗歌音乐由之而生的肥沃的土壤。

读中国诗、文,听中国词、曲,实际上也就是间接地体验愁绪。梧桐夜雨,芳草斜阳,断鸿声里,烟波江上,处处都可以感觉到一个“愁”字。出了门是“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在家里是“梨花小院月黄昏”,“一曲栏干一断魂”,真个是“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以致人们觉得,写诗写词,无非就是写愁。即使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也还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浩大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作为在相对不变的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代代相继的深层心理结构,决定了中国诗、词的这种调子,以致于它在诗、词中的出现,好象是不以作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似的。“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诵转凄凉,”即使杜甫那样的大诗人,也不免于受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配。

不仅音乐、诗歌如此,其它艺术亦如此,甚至最为抽象的艺术形式书法也不例外。孙过庭论书,就强调“情动形言,取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书谱》)这种奔放不羁、仪态万方而又不离法度的艺术,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杜甫欣赏张旭的书法,就感到“悲风生微绡,万里起古色,”这不是偶然的。绘画,是另一种形式的书法。它在魏晋以后的发展,内容上逐渐以画神怪人物为主转向以画山水竹石为主;技法上逐渐由以传移模写为主,转向以抒情写意为主;形式上逐渐由以金碧金彩为主,转向以水墨渲淡为主。这种转变和发展趋势,也不过是“取会之意,”把忧患意识所激起的情感的波涛,表现为简淡的墨痕罢了。“秋江上,看惊弦雁避,骇浪船还。”在那种平静和超脱的境界背后,横卧着我们民族的亘古的苦难。

“发愤以抒情”的观点,用现代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表现论”。

“表现论”是相对于“再现论”而言的。艺术的本质是什么?是再现作为客体的现实对象?还是表现作为主体的人的精神、即人的思想感情?主张前者的是再现论,主张后者的是表现论。二者并不互相对立,但各有不同的要求。西方美学侧重前者,它强调模仿和反映现实,中国美学侧重后者,它强调抒情写意。这种不同的侧重是与它们各自不同的哲学基础相联系的。

西方美学思想是在自然哲学中发生的,古希腊最早提出有关美与艺术问题的人是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是天文学家、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他们着眼于外在的客观事物的比例、结构、秩序、运动、节奏等等,提出了美在和谐的理论。这种和谐是一种数学关系,所以在他们看来,“艺术创作的成功要依靠模仿数学关系”,“艺术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后来的苏格拉底考虑到美与善的联系,但他仍然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模仿,除了模仿美的形式以外,还摹仿美的性格。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成就的基础上,即在模仿论即再现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完整的美学体系——《诗学》。在《诗学》中他提出了三种模仿:按事物已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应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为人们传说的样子模仿它。后来的达,芬奇和莎士比亚,还有艺术史家泰纳,都继承了这一观点,他们先后都宣称艺术是客观现实的镜子。左拉和巴尔札克则把艺术作品看作是历史的记录。车尔尼雪夫斯基则更进一步,他宣称“艺术是现实的苍白的复制”。这是一个在历史上不断完善的完整体系,在这一体系的范围之内,所谓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模仿事实和模仿理想的区分而已。所谓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摹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摹仿事物的现实现象的区分而已。为了模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在这一体系中产生了“典型论”。“典型论”是更深刻的模仿论,但它并非近人所创,其根源仍然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这是西方美学的主流和基调。

与之相比,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走着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与《诗学》同时出现的中国第一部美学著作《乐记》,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确立了一种与《诗学》完全不同的理论。除了把艺术看作是思想感情的表现以外,它还把艺术同道德、同一种特定的人格理想联系起来。这在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中本是一种固有的联系,《乐记》把它应用于创作,指出“乐者,德之华也。”“乐者,通伦理者也。”这样的概括,标志着一条与西方的模仿论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乐记》以后的中国美学,包括各种文论、诗论、画论、书论、词论、甚至戏剧理论,都是沿着这一道路发展的。

现在我们看到,西方美学所强调的是美与“真”的统一,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是美与“善”的统一。质言之,西方美学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科学价值,中国美学则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伦理价值。前者是“纯粹理性”的对象,后者则是“实践理性”的对象。它们都以情感为中介,不过前者更多地导向外在的知识,后者更多地导向内在的意志。二者价值定向、价值标准不同,所以对艺术的要求也不同。

把艺术看作认识外间世界的手段,自然要求模仿的精确性,反映的可信性,再现的真实性。自然要求对它所再现和反映的事物进行具体的验证。例如西洋画很重视质量感、体积感、空气感、色感和光感等等,那怕是画虚构的事物,想象出来的事物(例如拉斐尔的圣母和天使,鲁本斯的魔鬼和精灵)都力求逼真,力求使人感到若有其物。这就需要求助于对透视、色彩、人体结构和比例等等的了解,这些都可借实用科学来验证。透视可以用投彩几何来验证,色彩可以用光谱分析和折射反映来验证,人体的结构和比例可以用解剖来验证。验证就是认识必然。画如此,文学、雕刻、电影等等亦如此。

中国美学把艺术看体一种成就德性化人格的道路,所以它不要求把艺术作品同具体的客观事物相验证,而是强调“以意为主”,即所谓“取会之意。”即使“传移模写”,目的也是为了“达意”。所以也可以“不求形似”。越往后,这一特点越明显。魏晋人“以形写神”的理论,发展到宋代就被解释为“以神写形”了。对象实体不过是情与意的媒介,所以艺术创作贵在“立意”,可以“不求形似”。欧阳修诗:“古画画意不画形,梅卿咏物元隐情。”苏轼诗:“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迥然各异。

在中国美学的词汇中,所谓“创作”,也就是“意匠”的同义词,杜甫诗“意匠惨淡经营中”,一句话说尽了创作的甘苦。意匠功夫来自人格的修养,所以做诗、作曲、写字、画画、必须以在一定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定的人格修养、一定的精神境界作基础。“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这种诗外的功夫同样也就是画外的功夫。中国画家论创作,强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强调“人品不高,用墨无法,”就因为“意诚不在画也”。既如此,实物的验证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画的价值不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精确逼真地再现了对象,而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表现了人的精神境界、和表现了什么样的精神境界来决定的。

音乐也不例外。在中国美学看来,音乐的形式并非来自模仿客观事物,例如模仿小鸟的凋瞅或者溪流的丁咚,而是来自主体精神的表现,来自一种德性化了的人格的表现。所以它首先不是要求音乐反映的真实、具体、精确、可信,而是要求“德音不理”,“正声感人”,要求“情见而意立,乐终而德尊。”孟子《公孙丑上》云:“闻其乐而知其德。”《吕氏春秋·音初篇》云:“闻其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愚、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音乐,不可隐匿。”我们认为中国美学的这些观点,比西方美学更深刻地触及了艺术的本质。

如所周知,人物画在中国画史上不占主导地位。与之相应,小说和戏剧在中国文学史上也不占主导地位。虽然在明、清以后,中国也曾出现过一些真正伟大的小说、戏剧作品,但是,这几种西方艺术的主要形式,总的来说不曾受到中国艺术的重视。鲁迅说:“小说和戏曲,中国向来是看作邪宗的。”(《且介亭杂文》二集)他没有说错。《汉书·艺文志》早就宣称这类作品是“君子弗为”的“小道,”而把它黜之于“可观者”诸家之外。唐人以小说戏曲为“法殊鲁礼,亵比各优。”(《通典》),来人以小说戏曲为:“丧志”、“德政之累”(《漳州府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种擅长于模仿、叙事的艺术门类,同中国美学的主导思想有一定的距离。

这并不是说,古籍中没有关于戏剧和小说的专著。也有过一些这样的专著,如《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梁录》,《武林旧事》、《醉翁谈录》,《少室山房笔丛》……但是这些著作,没有一本算得上是美学著作。都无非野史、笔记,资料性、技术性的东西。《焚香记总评》和几本小说集的序言,虽然也发过一点议论,都无非随感、杂说,没有什么系统性、理论性。所以在中国传统美学中,小说戏剧的研究是十分薄弱的一环。这最弱的一环恰恰是西方美学中最强的一环。因为从模仿论的观点看来,这种叙事的形式正是再现现实的最好形式。

在西方,最早的诗歌是叙事诗,即史诗,如《伊利亚特》、《奥德赛》,它着重描绘事件发展过程,人物状貌动作,以及发生这一切的环境。西方的戏剧、小说就是从史诗发展而来。所以西方戏剧小说理论强调的是情节,认为戏剧小说的要素是情节而不是人物的个性或者思想感情。亚利斯多德《诗学》第八章规定,史诗必须遵循情节发展的逻辑必然性这一规律,达到“动作

与情节的整一,”他指出这种“动作与情节的整一”是史诗与历史的区别。后来新古典主义者在“动作与情节的整一”之上加了诸如“时间与空间的整一”等等,被称为“三一律”,“三一律”一度是西方古典戏剧小说创作公认的原则。

在中国;最早的诗歌是抒情诗,如《诗经》,它直接表现、或通过自然环境或人物动作的描述间接表现主体的人的心理感受。“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饥寒劳苦(忧患),以及起于饥寒劳苦的喜、怒、哀、乐、思虑(忧患意识),才是它的真正动力和内容。它有时也着重叙述人物、环境和事件,如《七月》、《伐檀》等,但即使在这些作品中、环境和事物也仍然不过是表现的媒介而已,它的要素仍然是思想感情而不是故事情节。中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叙事诗是《孔雀东南飞》,即使是《孔雀东南飞》,它的形式、结构也无不从属于情感的旋律。从“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到“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在徘徊而又徘徊之中表现出来的无穷的苦恼意识,才是这篇作品的中心内容。这个内容不仅决定了它的一唱三叹的形式,而且赋予了它以无可怀疑的抒情性质。其他如《木兰诗》等,无不如此。

不论小说戏剧是否确是从诗歌发展而来,中国的戏剧小说都带有浓厚的抒情性,同中国诗的性质相近。《红楼梦》中有一段叙事,脂砚斋评道:“此即‘隔花人远天波近’,知乎?”其实整部《红楼梦》,又何尝不是“隔花人远天涯近。”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典型的剧本故事,但是,你看它一开头:

可正是人值残春浦郡东,门掩金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一种炽热的、被压抑的、在胸中汹涌骚动而又找不到出路的激情,成了揭开全剧的契机。这是诗的手法,而不是戏剧的手法。汤显祖的《牡丹亭》,以出死入生的离奇情节著称,但是这情节所遵循的,仍然是情感的逻辑:“袭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停半晌,整花钿,没揣菱花,偷人半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由于是沿着情感的线索发展,而不是遵循逻辑的公式进行,全剧的结构就成了一种抒情诗的结构。连《桃花扇》那样的历史剧也不例外,“斜阳影里说英雄”,“闲将冷眼阅沧桑,”忧国忧民的愁思,交织着荣衰兴亡的感慨,就象是一首长诗。

与表现论相联系的是写意原则。这一点,即使对于小说戏曲来说也不例外。“优孟学孙叔敖抿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东坡续集》卷十二)。苏轼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写意原则在小说、戏剧中的应用。中国戏剧的程式化动作已成为一种惯例,象诗词中的典故一样,信手拈来,都成了情感概念的媒介。例如在京戏中,骑马的时候不必有马,马鞭子摇几下,就已经走过了万水千山,这是无法验证,也无需验证的。所谓“得鱼而忘签,”“得兔而忘蹄”,“得意而忘言”,这些中国哲学一再强调的道理,在这里既是创作的原则,也是欣赏的原则。西方的戏剧电影,务求使人感到逼真,演戏的骑马就得处处模仿真实的骑马,草原和道路伴随着得得的蹄声在银幕上飞掠过去,这种手法比之于京戏的手法,其差别就象是中医同西医的差别。前者讲虚实、讲阴阳,后者讲血压体温,细菌病毒。后者可以验证,前者不可以验证。不可以验证不等于不科学,有许多西医治不好的病中医能治好,就是这一点的证明。这就叫:“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致意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

“发愤抒情”是关于动力的理论。“不求形似”是关于手法的理论。二者在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缓慢而又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统一起来,成为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主流。这一主流的发展线索,同中国哲学的发展线索基本上符合。

“不求形似”的“形”,犹言形质、形象、器用。也就是各个具体的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或者说之所以被我们感知、认识和利用的方式。在中国哲学看来,形质、形象、器用都不重要。只有这些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些事物的道理才重要。道理是无形的,所以在形以上;器质是有形的,所以在形以下。《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重“道”轻“器”,重“意”轻“言”,是中国哲学一贯的立场。

西方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经验科学的语言,即“形而下学”的语言,它首先是人们认识一事一物与一事一物之理的工具,它的功能是描述性的,所以言能尽意而力求名实相应,力求反映的忠实性,摹仿的精确性、再现的可以验证性;与之相异,中国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形而上学”的语言。它主要地是人仍追溯万事万物本源的工具,它的功能是启示性,象征性的,所以常常“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中国哲学常常强调指出这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而这,也就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所谓“不求形似”的理论来源。

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追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象外之旨”,是同中国哲学的形而上学精神相一致的。正如西方艺术和西方美学要求反映的精确和描述的具体,是同西方哲学的形而下学精神相一致的。形而上学要求越过物物之理而迫索那个总稽万事万物的道理,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同辩证法相对立,有点虚玄,其实不然。这种思想恰好是要求从联系的观点和整体论的观点来看问题,所以它与辩证法息息相通。“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它是启迪我们智慧的一种途径。《易经》讲相反相成,老子亦讲相反相成,我们常说《易》和《老》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是我们又把它们的“形而上”立场同辩证法的立场对立起来,这岂不是很值得商榷的吗?

宋人最喜欢用“形而上”和“形而下”达两个概念,美学上的“不求形似”说之所以首先出现于宋代,不是偶然的。中国绘画之所以到宋代特别明显地趋向于写意,不是偶然的。“运用于无形谓之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张横渠《正蒙·天道篇》)不足以言之,故“贵情思而轻事实,”“逸笔草草”,宜矣。

所以中国美学不承认有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纯形式”。中国美学从来不讲“形式美”。在中国美学看来,形式不过是一种启示,一种象征,它无不表现一定的道理、一定的人格。“道者器之道,器者道之用”,“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知至于尽器,能至于践形,德盛矣哉!”(王夫之《思问录内篇》)。艺术创造形式,不仅是为了明道,而且是为了明德。“德盛矣哉”,于是乎有“文”。“象者文也”,“文以载道,诗以言志”,哲学上的人格追求,导致了艺术上的写意原则。

道就是理,理就是德,德就是人格,人格的表现就是迹,迹就是器,所以器虽小,却又足以发明道。“夫道,弥纶宇宙,涵盖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岂后天形器之学所可等量而观!然《易》独以形上形下发明之者,非举小不足以见大,非践迹不足以穷神”(郑观应《盛世危言·道器》),这种从具体达到抽象,以个别领悟普遍,由感性导向理性,把概念和实在、形式和内容、必然性和偶然性统一起来的观点,虽然说得虚玄晦涩,却深刻地触及了审美与艺术的本质:艺术,在中国美学看来,就是要即小见大,以器明道。借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要在个别中见出一般。不过黑格尔所说的是本体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价值论,黑格尔所说的是认识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表现论。话虽同,含义还是不同的。

《周易·系辞传》云:“生生之谓易。”“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易象是一种抽象,又是一种具象。人们出于忧患,探索盈虚消息,因卜篮而有象,因象而有情,因情而有占,它是以形而上者说出那情而下者,又是以形而下者说出那情而上者,所以既是哲学的精义,又是艺术的精义。象形文字的形声和会意,也包含着许多哲学和艺术的要素。当然,卦、爻和象形文字既不是真正的哲学,也不是真正的艺术,它们是介乎哲学和艺术二者之间的、象征性的东西,但它们是中国艺术的雏形。正如胚胎发育的过程是生物进化的过程的缩影,在这个雏形之中包含着许多中国艺术由之而生成的要素。

最基本的要素是“道”与“德”。道是忧患所从之而来和从之而去的普遍规律,德是生于忧患意识的责任感和行动意志。由于忧患与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所以“道”与“德”是统一的。“道德实同而异名”,把道与德相统一是中国哲学的伟大成就之一。所谓“文以载道”,实际上也就是“文以明德”,它所表现的仍然是德性化的人格,而不是外在于人的客观事物。《庄子,天地篇》云:“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关尹子·一宇篇》云:“道终不可得,彼可得者,名德不名道。”《大戴礼记·主言篇》云:“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遵道也,是故非德不尊,非道不明。”道与德这两个概念,可以说是中国哲学的骨干子。实际上,它也是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的骨干子。从往后的发展来看,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强调表现人格、愈来愈强调“以意为主”,愈来愈把表现在艺术中的喜怒哀乐,同一定伦理的、政治的状况联系起来,这种发展趋势,也反映出哲学的影响。

与中国哲学相一致,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缘其着眼点在德不在形,在意不在象。“乐者,所以象德者也,”所以“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画者,从于心者也,”所以“人品不高,用墨无法”。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根据这一逻辑,自然“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否则就是自相矛盾了。

道是形而上的东西,看不见也听不着,“道也者,口之所不能言也,自之所不能视也,耳之所不能听也,所以修心而正形也。”(《管子·内业篇》)修心而正形,于是乎有德,有德便有象。由于“言不尽意”,所以要“立象以尽意”。在这个意义上,人对道德的追求,也就是对美的追求,这两种追求在艺术中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艺术都是“六经”,而“六经”也是最广义的艺术。明乎此,我们就知道为什么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倾向于不求形似了。

王弼《周易略例·明象》云:“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象生于意而象存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象,即形象,不过是一种符号,一种象征;一种启示,一种过程的片断,不是实体,不是目的,不是对象的留影。所以“忘象”才能“得意”,拘于“形似”,是“舍本逐末”的“余事”,是“与漆污墁之工争巧拙与毫厘”,这样的人,不唯不可以作画,也“不可以与谈六经”。

这样的观点是逐渐建立起来的。早先,艺术家和美学家们还兼顾到形似。在讲表现的同时也讲再现,例如《乐记》在讲表情的同时也讲“象成”。顾恺之在讲传神的同时也讲“形神兼备”,谢赫在讲“气韵生动”的同时也讲“传移模写”。刘勰在讲“情在词外”的同时也讲“状如目前”。但是越往后,再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少,表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多,这一发展道路,是同艺术通向德性化人格的道路相一致的。

艺术,作为德性化人格的表现,不言而喻,它首先要求诚实。不诚实,不说真话,要表现德性化的人格是不可思议的。中国美学对艺术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就是诚实。这个要求,同中国哲学的传统精神完全一致。

《周易·文言传》:“修辞立其诚。”《苟子·乐论篇》:“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庄子·渔父篇》:“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不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这个儒、道两家一致的意见,成为中国美学的一个核心思想。

中国哲学是实践理性,所谓“修辞立其诚”,也有其实践意义。忧患意识是对德与福之间因果关系的意识。“天道福善祸”(《尚书·汤浩篇》),“唯厚德者能受多福”(《国语·晋语》),“诚”是德,故能致福,不诚是失德,故能致祸。古人所谓的“福”与“祸”,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效果”。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只有说真话的作品才能表现自己的时代精神和引起好的社会效果。说假话的作品尽管一时好听,从长远来说则是有害于社会和国家的。李《潜书》云:“善卜筑者,能告人以祸福,不能使祸福必至于人。喜福而怠修,则转而致祸;但祸而思戒,则易而为福。若是,则龟英皆妄言。故歌大宁者,无验于昏主,恤危亡者,常失于明后。善言天下者,言其有以治乱,不言其必治乱。”艺术家和哲学家都不是预言者,他们只要说出自己的真实的感受,真实的思想,他们也就对社会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钟嵘《诗品》:“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东方树《昭昧詹言》:“古人论诗,举其大要,未尝不喋喋以泄真机。”刘熙载《艺概》:“赋当以真伪论,不当以正变论。正而伪不如变而真。”《袁中郎全集序小修诗》:“非从自己胸臆中流出,不肯下笔……真人所作,故多真声。不效擎于汉魏,不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苟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是可喜也”……像这样的例子,不胜列举。诗、文如此,绘画、音乐等等亦如此。“俗人之画必俗,雅人之画必雅,”“……

贤、愚、不肖……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所谓文如其人,画如其人,乐亦如其人,这是中国美学一贯的观点。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的着重强调真实地再现客观事物,真实地反映客观现象,其着眼点和出发点显然是不同的。

因为说真话,所以艺术作品才有可能表现出自己的时代,表现出自己时代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心理面貌。“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如果说假话,治世之音怨,乱世之音安,那就不真实,不能表现时代思潮了。另一方面,由于艺术在本质上是真诚的,所以从你的作品,不仅可以见出时代,也可以见出你自己的人格,如果你说假话,也可以见出你虚伪的、或者阿谀取宠的人格,“不可隐匿”。“予谓文士之行可见: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君子则谨。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君子则典。鲍照、江淹,古之狷者也,其文急以怨;吴筠、孔,古之狂者也,其文怪以怒;谢庄、王融,古之纤人也,其文碎;徐陵、庾信,古之夸人也,其文诞。或问孝绰兄弟?子曰,鄙人也,其文。或问湘东王兄弟?子曰,贪人也,其文繁。谢眺,浅人也,其文捷。江聪,诡人也,其文虚。“(王通《中说》)作品的形式结构,也表示出作者的心理结构。心理结构又可以纳入道与德的范畴。所以大至国家的道德(政治),小至个人的道德(人品),都无不在艺术作品中表现出来,而起到不同的社会效果,而成为衡量作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尺度。

这个尺度,不仅是美的尺度,也是善的尺度。所以艺术作品,在中国美学看来,是真(真诚)、善、美的统一。这种统一也就是人格的统一。艺术不仅表现这统一,也通过人与人之间思想感情的交流,导向这统一。所谓“同民心而出治道”,从古以来,一直是这样。这可说是中国艺术的一个传统。

当然,中国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偏离这个传统的倾向,如辞、赋骈文的纤巧,齐、梁宫体的浮艳,“俪采百字之偶,价争一字之奇”,完全颠倒了文与质的关系。但是这种倾向出现以后,立刻就受到中国美学的批评。当时的刘勰、钟嵘、斐子野、苏绰、李谔……以及后来唐代古文运动诸大家,都曾在批评这种倾向的同时,重申了“修辞立其诚”的原则。

刘勰《文心雕龙》云:“夫铅熏所以饰容,而盼情生放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放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昔诗人篇什,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诵性情,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诸子之徒,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此为文而造情也。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丽而烦滥。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思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故有志深轩冕而讽泳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真宰勿存,翩其反矣。……是以衣锦裂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刘勰这一段话,在批评“为文而造情”的同时,也指出了艺术的本质是“为情而造文”,“为情而造文”者是诗人,“为文而造情”者,辞人而已。按照刘朋的语义,诗人和“辞人”的区别,是说真话和说假话的区别,也就是真艺术和假艺术的区别。后世论画者,多指出金碧重彩画是“功倍愈拙”,是“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其所持的理由,基本上与刘勰相同。

“为情而造文”的所谓“情”,也不是任何一种“情”,而是在“以礼节情”的哲学思想指导下受“礼”所调节的“情”。即符合仁义道德的“情”。这一点在批评齐梁风气的许多文献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中说·王道篇》云:“古君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而后艺可游也。”《隋书·文学传序》云:“易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传曰,言,身之文也,言而不文,行之不远。故尧曰则天,表文明之称,周云盛德,著焕乎之美。然则文之为用,亦大矣哉!”“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盖亦亡国之音乎?”柳冕《与徐给事论文书》云:“杨、马形似、曹刘骨气,潘陆藻丽,文多用寡,只是一技,君子不为也。”韩愈《答李秀才书》云:“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又《答李书》云:“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无迷其途,无绝其源,吾终身而己矣。”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云:“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本之以书以术其质;本之诗以求其恒;本之以礼以术其义;本之春秋以术其断;本之易以求其动;此吾所以取道之源也。参之谷梁氏以厉其气;参之孟、苟以畅其友;参之老、庄以肆其端;参之国语以博其趣;参之离骚以致其幽;参之太史以著其洁,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之为文也。”我们看,韩、柳古文运动之所以有:“起八代之衰”的力量,还不是由于它的根子是扎在中国哲学的深处的吗?

古文运动给了虚伪浮夸和片面追求形式美的倾向以有力的冲击,但是那种“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作风,直到宋明以后才真正廓清。“真诚”问题作为一个艺术的本质问题。被明确地提出来,正如“不求形似”的问题作为一个创作方法提出来,都是宋、明以后的事。最明确地突出这于点的是李贽。李贽认为:“结构之密,偶对之切,依理于道,合乎法度,首尾相应,虚实相生”等等形式美的要求,之所以“皆不可以语于天下之至文,”其根本原因就是“假”。他写道:“岂其似真非真,所以入人之心者不深耶!”(《焚书》)他指出,真正的艺术家,只能是那种有话要说,不得不说,“宁使见者闻者切齿咬牙;欲杀欲割,而终不忍藏之名山,投之水火”的人。他的这种思想,上接屈原的“发愤抒情”说、司马迁的“发奋著书”说和刘勰的“为情而造文”说,下通袁宏道的“率性”说和龚自珍的“童心”观,可以说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核心思想。

“临邛道土宏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艺术家不是方土巫师,没有摧眠术,但他确实“能以精试致魂魄。”精诚,是一种能摇撼别人灵魂的力量。不仅是情感的力量、人格的力量,而且是一种意志的力量。这种被西方美学普遍理解为“形象感染力”的东西,在中国美学看来,无非是一种贯注着精诚的意志的形象。意志由于贯注着精诚,所以才能够在形象上表现出坚忍和顽强。

《论语·子罕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尽心上》:“士何事?孟子曰:尚志。”《礼记·学记篇》:“官先事,士先志。”从事艺术创作和哲学研究的中国知识分子——士,最重视的就是“尚志”。“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孟子·尽心上》)“志于道而道正其志,则志有所持也。”(王夫之《读四书大全》)中国哲学所祟尚的道与德,其支柱就是志。

所以志是一种动态的精神力量。其强度愈大,则人格愈高。“义所当为,力所能为,心欲有为,而亲友挽得回,妻孥劝得止,只是无志”(吕坤《应务》)。所以有志者,“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尽心上》)中国哲学上的这个“志”的概念,也就是中国艺术上的“力”的概念。

那种《易》所借以“观我生进退”的力,在艺术中表现出来时渗透着作者的情感和意志。这就是构成艺术的最基本的要素。各种力的不同形式的运动所留下的轨迹,若无“志”的充实,便不会形成一个方向性结构。如果是画的话,线条就会在纸上轻飘飘地、无目的地滑过去,而不会“力透纸背”,或者“如锥划沙”。情意力的基质是画的“骨”。没有力也就是没有骨。荆浩《笔法记》云:“生死刚正谓之骨”。画家们所谓笔法,其实也就是骨法。所以思想感情不同,笔情墨趣也就不同。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旧乎用笔。”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艺术修养,技术修养基于人格修养、道德修养。必须“精诚忽交通,百怪入我肠”,然后“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没有这种画外功夫,画是不会有力的。中国书法家画家论字画,常说“有力量”或者“没有力量”很少说“美”或者“不美”,这种用词上的差异,是值得研究的。吕凤子先生说:

“根据我的经验,凡属表示愉情的线条,无论其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涩、浓、淡,总是一往流利,不作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尖角的。凡属表示不愉情的线条,就一往停顿,呈现出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的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有时纵笔如‘风趋电疾’,如‘兔起鹘落’,纵横挥所,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或热爱、或绝忿的线条。不过,这种抒写激烈情绪的线条,在过去的名迹中是不多见的。原因是过去的作者虽喜讲气势,但总要保持传统的雍穆作风和宽宏气度。所以状如‘剑拔弩张’的线条且常被一些士大夫画家所深恶痛绝,而外紊内劲的所谓‘纯棉裹铁’或‘绵里针’的圆线条,就从最初模仿刀画起一直到现在都被认为是中国画的主要线条了。”(《中图画法研究》)

这一段话不但说明了艺术以渗透作者情意的力为基质,也说明了中国艺术所追求表现的力,不是“剑拔弩张”的力,而是“纯棉裹铁”的力。

其实,中国美学对中国画的这种传统要求,也是中国美学对诗、文、书法等等的通同要求。书法固然是反对“剑拔弩张”了,诗、词也反对“剑拔弩张”。所谓“怨诽而不乱”,“好色而不”,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也就是诗、文领域中的“纯棉裹铁”和“棉里针”吗?!中国美学认为,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是理想的作品。所以,虽然象《胡笳十八拍》或《窦娥冤》那样呼天抢地的作品也能感人至深,却很少有人那么写。传世名作大都是合乎“温柔敦厚”的所谓“诗教”的。这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强毅的表现。西方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急促凄厉,处处使人感到恐怖和绝望。中国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从容徐缓:处处使人感到沉郁和豁达,感到一种以柔克刚的力量。

刘琨诗:“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我想我们不妨拈出这后一句,来形容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特点。如果说民族气派、民族精神的话,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中国艺术的民族气派和民族精神。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国的艺术是消沉的,避世的,退让的,我一直不敢苟同。我认为恰恰相反。在慢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封建社会,中国艺术很好地表现了处于沉重的压力之下不甘屈服而坚持抗争,不甘沉寂而力求奋发,不同流合污,而追求洁身自好的奋斗精神。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联系发展缓慢、数百年如一日的中国封建社会巨大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的进步含意应该是很清楚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这是什么力量?!这是在异化现实中追求自由解放的力量,是起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的力量。所以它是入世的力量而不是出世的力量,是进取的力量而不是退避的力量。但它又以出世和退避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是“纯棉裹铁”的力量。这种力量,归根结底,也就是“志”的力量,“骨”的力量,是在强大的持久的压力下坚定不移的力量。这种骨也就是所谓的“傲骨”,这种封建社会的“傲骨”是中国艺术的主干。例如中国画,虽然也有画牡丹和芍药者,但更普遍的题材却是梅、兰、菊、竹,这是因为它们有“傲骨”的缘故。“菊残犹有傲霜枝”,“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这些题材,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也是中国哲学所追求的理想人格的象征。

当然,一切艺术都表现力量,西方艺术也表现力量。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力量,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拿敦煌采塑和一些西方雕刻比较一下,这一差别可以看得很清楚。面对着外间世界的忧患苦难,二者都表现出一种反抗的力量。但前者的反抗通过实践理性表现为一种精神的力量,后者的反抗通过求生本能表现为一种物质的肉体的力量。一如西方雕期中的人物各有个性,敦煌采塑中的人物亦各有个性。阿难是朴实直率的;迦叶是饱经风霜的;观音呢,圣洁而又仁慈。他们全都赤着双脚,从风炎土灼的沙漠里走过去,历尽万苦干辛,面对着来日大难,既没有畏缩,也没有哀伤。既不横眉怒目,咬牙切齿,也不听天由命,随波逐流。不,他们没有被苦难征服,而是迎着苦难平静地走去,不知不觉征服了苦难。138窟的巨大的卧佛,是释迦牟尼临终时的造像,他以单纯的姿势侧卧着,脸容安静、和平而又慈祥,“如睡梦觉,如莲花开”,好象是在对弟子们说:“如来正在消逝,去宣扬佛法吧。”这个人没有被死亡所征服,而是平静地迎着死亡走去,不知不觉地征服了死亡。死亡的主题,被表现为一曲生命的凯歌,它像壮严徐缓的进行曲,给我们以无穷的力量。

这是什么力量?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而不是物质的力量。我们只有把它同西方雕塑的力量放在一起比较,才能对它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你看西方同样以死亡为主题的雕塑作品,例如《拉奥孔》,米开朗其罗的《死》或者罗丹的《死》,其主题莫不是在强壮肉体的剧烈挣扎中展开的:雄厚宽阔的胸脯中骚动着恐怖,郁结着生活的渴望。大块大块隆起而纠结的肌肉中凝聚着生命力,而脸孔上绝望的表情却呈现出一种无声的哀号。在这些里面我们也感到一种巨大的力量,它带着雷雨般的气势,猛烈地摇撼我们的灵魂。它是对死的抗议,是对于外在的忧患的外向的抗议。这种抗议的表现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它同东方艺术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力量迥然异趣。

不管论质、论量,前者都不亚于后者,甚至比后者更强,虽然它是通过一些体质文弱、动作安祥、姿势单纯的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也是一种“纯,棉裹铁”。它的这种神秘的表现性很能说明中国艺术的美学特征。你看那些修长而又柔和的衣褶,它们互相跟随,时而遇合,时而分离,徐缓伸展又蓦然缩转,轻悠下降又徒然上升,交织、纠缠而又分开,飞向四面八方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好象是一首无声的乐曲,它有着管弦乐的音色,但不软弱。有着进行曲的旋律,但不狂放。它从容不迫,而又略带凄凉。不是禁欲的官能压抑,也不是无所敬重的肉体解放。不是宿命的恐惧或悲剧性的崇高,也不是谦卑、忍让或无所依归的彷徨。深沉而又冷静的忧患意识,表现在一种情感和理性相统一的形式之中,使我们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力量。这样的一种力量,不正是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民族特征的一个最好的象征吗?如果说精神文明的话,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共同特征,不正是中国民族精神最集中的反映吗?

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这一切特征都是时代的产物。明清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随着小说、戏曲和重彩画、人物画的兴起,雕塑也开始世俗化,敦煌清代的塑象和云南纬竹寺五百罗汉,就流露出前所未有的市井气,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精神需要寻找新的表现形式。这个形式是什么,是另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不过可以肯定,不论这个形式是什么样的,它必然要表现我们传统的民族精神。所以市井气,也像六朝宫体的浮艳,终必不能构成中国艺术的特点。每一个民族、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不同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文明。并且这个文明可以通过符号信号、语言文字和劳动产品的使用,而被学到和被传播,因而具有一种超生物的、历史的遗传性。正因为如此,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文明的独特性才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行程中保存下来和得到发展,而渗透到这个民族的个性深处,表现在这个民族各项活动的各个方面,而形成一种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

一种文明,对于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会,具有价值定向的意义。通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这种价值定向不知不觉构成了该民族、该社会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不同标志,而在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基础上,为该民族、该社会的进步规定了自己的方式,从而使得各个民族、各个社会不仅在活动形态上,而且在发展速度上,表现出参差不齐。有差异才有竞争,有比较才有选择,然后人类才有进步,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的精神特征,一个民族独特的文明,不但是属于民族的,而且是属于全人类的。所谓属于全人类,是指它以自己的独特性为人类的进步作出贡献。这独特性正因为它是民族的,所以才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从这一思想出发,我们认为,如果比较中国艺术、中国美学同西方艺术、西方美学的异同,并不一定非要分一个什么高低优劣。这其间不存在什么高低优劣。正因为存在着差异,人和艺术才呈现出丰富性多样性。艺术作为艺术,它的价值也就在于它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所以西方艺术的特点,也正如中国艺术的特点,同时也就是它们各自的优点。如果一种特点得不到发展,它就会消失而不成其为特点。没有特点的艺术是什么艺术呢?!

第3篇

1汉魏六朝宗教花初起

东汉时期,佛教传入我国。佛教的传入在某种程度上给当时的人们以精神的寄托之外,同时也产生了中国传统插花的雏形——佛教插花。佛门称花为“华”,花、华不二,献于佛菩萨前的称为“献花”,“借花献佛”一词就源于此,散布坛场四周的称“散华”。佛教的十供养像香、花、灯、涂、果、茶、食、宝、珠、衣,其中又以香和花最为普遍。在坛场的供桌上,花更是重要的供品之一。佛经里有许多与花相关的典故和用语,如拈花微笑、天女散花、花开见佛、舌灿莲花、花果自成、花开莲现、九品莲花、百鸟衔花、梦幻空华、镜花水月、莲华藏世界等,都使花的精神更加提升。

另外,在东汉最初的佛教造像艺术中,如江苏连云港市孔望山的东汉佛教造像已出现了用莲花供佛的图像,在佛像之旁,一名高鼻深目的胡人右手执一枝三瓣莲花,用以供佛。东汉的康孟祥译的《修行本起经》中写道,“须臾佛到,知童子心时,有一女持瓶盛花,佛度光明,彻照花瓶,变为琉璃……”。从中可以看出,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和扎根的同时,佛教插花也传入了中国。佛教徒多在佛像前供花,或是在佛像出巡、佛经的讲授会堂上供花,主要有3种形式的供花:散花、皿花、瓶花。散花,就是用银线穿各色珠子以及莲花瓣、花形剪纸等,于佛像出巡或佛经讲堂时散下,以助其盛。东晋高僧法显在其《佛国记》中记载佛像出巡时:“门楼上夫人采女遥散众华,纷纷而下”。后秦的鸠摩罗什译的《金刚经》亦有“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以诸华(花)香而散其处”。故而在佛画中多见飞天散花的形象,多源于此。皿花,是一种盆碗状的器皿内放置花朵、花瓣,供于佛像前。瓶花,是以宝瓶插上莲花,供养佛像,多喜用玻璃制宝瓶,象征光明、清净。在北魏时代的龙门石窟浮雕中,有一幅宾阳中洞的石浮雕画——《帝后礼佛图》,极为著名。此图表现北魏皇室成员拜佛之情景。其中一名贵族妇女,手执花束,以一枝盛开的莲花为主,两边各衬一枝比主花低的莲雷、莲蓬,比例恰当,十分美观,表现了当时插花供佛的情形。

南北朝时,以贮水容器插贮切花已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南史•晋安王•子懋传》记载,王子懋为其母求平安,献花供佛,众僧将所献的莲花插于铜罂之中,以水浸其根,使花不萎衰。《南齐书》记载:“沙门于殿前诵经,武帝为感,梦见优悬钵花于经案。宣旨使御府为铜花,插御床四角”。以铜为花,无萎谢之忧,插于床边,象征对佛教之信奉。汉魏六朝时期,道教插花艺术也已有雏形。在早期的道教仪式中,就有以花果祭神的习俗,并用大量的实有或幻想的花果代表着长生、成仙等愿望,这些成为道教插花的基础。早期的道教盛行神仙说,在汉代的画像石艺术中,多有西王母等神仙的画像石。西王母身边常有仙人随侍,手执嘉禾、灵芝,西王母本人手执嘉禾,如山东仓山县城前村画像。在当时,道教把西王母敬为善良的女神,故而以嘉禾、灵芝相伴。又如《拾遗记》,记有青莲、素荷、冰荷等仙境之花。在佛教和道教的双重影响下,汉魏六朝时期的插花的类型主要以宗教插花为主,其特点是追求清静恬淡,庄严肃穆。花材也多以与宗教有关的莲、灵芝、果实类等为主。

2隋唐的院体花在宫中流行

隋唐时期,国力昌盛,文化、艺术也得到了大力发展,呈现一派繁荣的景象。园艺技术的进步,为赏花、插花的广泛流行提供了物质基础。隋唐时,思想界实行三教并尊,宗教哲学进入全盛时期。当时,佛教中的禅宗盛行,禅宗六祖慧能,主张以顿悟之法领悟佛家真理。他喜爱梅花,所过之处常插梅花作为标志。隐含着佛理之喻,对后世禅家起到肇始之功。唐代卢愣迦绘的《六尊者图》中有缸插牡丹,为禅家花较早的图画记载。在举世闻名的敦煌佛教壁画中,绘着人们去拜佛时多执花枝或皿花供佛。在许多窟中绘有的手执托盘的飞天,凌空飞起,正是佛家皿花的写照。在《西游记》中描绘的观世音菩萨就有手托宝瓶中插柳枝的造型。另外,在佛家的讲经法会上,也设有瓶花为装饰。一幅绘有唐代高僧玄奘讲经的《玄奘讲学图》上,绘有两瓶莲花,花叶相称,成对装饰于讲经堂前,瓶中花型对成,组织严谨,以正中一高枝为主,两边各配对成的花枝。道教以崇尚长生、成仙,多吟诵使人长寿的松、枸杞等植物,以表心意。至于《八十七神仙卷》中诸位神仙手持的盘花、瓶花更是丰富的插花艺术资料。哲学上的兼容,促使了思想的一致,同时,隋唐时期,国家大一同,社会、政局较为稳定,呈现繁荣的景象。这种繁荣也影响着艺术领域,雍容华贵的气质、大气自由的精神贯穿于唐代的插花中。再加上盛唐时期,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为唐代插花艺术提供了发展的涨力。在这种背景下,唐代的插花艺术更加注重形式美。盛唐主导“势壮为美”,“文质彬彬”、“尽善尽美”,在花材的选取上,讲究雍容华贵的气质,主要以花形硕大的牡丹、芍药为主,此外,还经常选用一些富含吉祥的花材,如用梅、竹、松、柏、山茶、水仙、瑞香、月季、天竺、剑兰等十种花材,寓意“十全十美”。在插花的花型上也是以富贵壮丽的风格为主,故此时期的主要类型为宫体花,亦称院体花。宫体花,主要流行于隋唐时期的宫廷中,花材以牡丹、芍药为主,体现富丽之感。此花形体硕壮,色彩艳丽,花枝繁盛,结构严谨,装饰味浓,充满宫廷煊赫堂皇的气势,庄严大方。此种花型要求衬托平衡,避免过疏过密,花枝长度约为花器高度加半径之和。

3宋元理念花、心象花并蒂争辉

宋元时期,中国插花进入了普及时期。宋时,国力已不如唐时强盛,但毕竟结束了五代的割据局面,经济文化更加进步。花卉如牡丹、菊等品种进一步丰富,而其观赏更具多样性。插花艺术因而得以继续发展。元代继承宋代插花之余绪,也显得绚丽多彩。宋代提倡理性,三教合一发展到了宋代被统称为理学。理学是以宋儒论学多言天地万物之理而命名的,其中以朱程理学为代表。强调理高于一切,认为应存天理,灭人欲,极为重视道德思想;更进一步提倡阴阳互变,天人合一的传统哲学观,要求人们静观万物,从中体会到时光变迁,宇宙奥秘。理学又是北宋以后政治经济发展的表现,宋代的社会动荡不定,许多文人士流为避现实多退隐于山水之间,寄情于山水花草之间,以表心意。正如周敦颐的学生程颢诗云:“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对花开花落等景象更为敏感。因而,宋代花卉艺术更深入地倾注入作者的思想,表达着作者的高尚品德。宋代插花比之唐代插花更显得意味深长。理性内涵加清丽外形,具有清纯美丽的形态。宋代的社会比不上唐代的博大气概,文人不再狂放,而是内敛;不再激情汹涌,而是冷静地思考。宋朝的时代精神就是清雅、隽秀之气质。这种气质反映到花卉文化中,形成了精细描绘,以花抒写理性的主流。所以,在插花构图中,讲究线条美,常以梅花、腊梅等枝条来插制。这与唐代喜用牡丹的富丽不同。司马光《独乐园记》记述了他迁居洛阳后,难与时人相同而独居独乐园读书游赏的情趣。文中还记载了许多花卉,在其中独自逍遥“迁叟平日多处堂中读书,上师圣人,下友群贤,窥仁义之原,探礼乐之事。……”从这里可以看出,宋代的儒士总是把哲思与花木、与大自然相联系。所以,文人义士常以花材影射人格,在花材的选取上喜用松、竹、梅、柏、兰、桂、山茶、水仙等寓意深刻的花材,表达人生抱负、理想等。表现在插花花型上,就是理性内涵加上清丽的外形,自有纯美的意境,因而,宋代的插花花型以理念花为主。理念花以瓶花为多,以理为表,以意为理,或解说教义,或阐述教理,或影射人格,或嘲讽时政。花材多用松、柏、竹、梅、兰、桂、山茶、水仙等素雅者。结构以清为精神之所在,以疏为意念之依归,注重枝叶的线条美。

元朝的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中后期,极为注重吸收以儒学为主的思想文化,继承了宋代的理学思想。与此同时,在艺术领域也继承了宋代的绪统,尤其是花卉文化继承宋代之风流,同时又具有时代特色。元朝实行的种族歧视制度,使汉族文人受到元统治者的歧视,落魄不得意,多追求闲适自在,不屑为官。所以,元代的艺术中有这种闲散、淡雅的味道。另外,还受到文人画和花鸟画的影响,插花多为借花消愁或表达个人心中的追求,花材多以梅、竹、菊、兰等名花表现文人清雅、闲韵、伤逝等情感,从而出现了“心象花”。心象花,为文人借花消愁以舒心中积郁所做,作品偏于狂怪孤傲,或荒寒冷僻,表现出浪漫、无拘无束、轻巧秀丽和潇洒,表达个人内在之冥想。花型不定,多种多样,花器也古里精怪,瓶花吊花不一,纯属作者心里的表达,他人不易领会其中之含义。这种花型与院体花恰恰相反,常人多不采用。

4明清新理念花、文人花、写景花和象形花竞相峥嵘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萌芽的壮大,花卉商业生产盛行,插花也向市民普及。在思想领域,明代的王守仁继承发扬了宋陆九渊开创的心学思想,完成了心学体系。明中期以后,心学几乎取代朱程理学,在思想领域影响颇大。心学认为,“心外无物,无外无理”,“身之主率便是心,心之本体便是理,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心外无物”。认为“心”与“物”二合一,不可分离。虽然这是一种主观唯心学说,但也表现出当时的文士更注重于自我性灵的发展。将自我与宇宙万物结合起来,寄托着心性于山水花卉等事物之间,驾御着宇宙事物自由地观照、思考自然与人生。诗人、花艺家袁宏道便以此为依据,提倡在文章中抒发真形,不加矫饰。他的《瓶史》写及插花,构图、造型上也崇尚天然美、纯真美,远离名利等污浊之物。这些思潮,都继承了老庄的哲学,又有时代之特征。明清时期的陈腐礼教,森严的等级关系,腐败的朝政,都促使这种思潮出现,产生了抵御黑暗的力量。而严重的思想扼制,没有言论自由的大环境,又是不堪忍受的,这更促使人们转向自然,更加爱花,以花为伴侣,抒发真情,隐逸于其间。如明代的高启《寻胡隐者》诗:“渡水复渡水,看花复看花。春风江上路,不觉到君家”。有如清代诗人龚自珍著名的《病梅馆》一文借用当时的人不爱自然之梅,偏爱病态的梅花,映射封建阶级严酷的思想遏制。所以,在花材的选取方面,注重木本花材的折取,例如,松、柏、杉、柳、枫等情趣木本,还有一些寓意深刻的花材,如,“岁寒三友”、“四君子”等,主要目的是借花草抒情,影射人格,以寄心意。插花名家高濂、张谦德、袁宏道、陈氵昊子等无不如此。在这种背景下,明清时期出现了4种插花的花型,主要是新理念花、文人花、写景花以及象形花,贯穿于明清时期的插花艺术发展中,而这4种花型又不是相续发展,而是交错于其中的。新理念花盛行于明初,此类花型为院体花和理念花结合之产物。结构以中立型为骨干,花材有10余种,以瓶花为主,花器比例为二比一,有高大壮丽之特色。文人花,主要指文人人格花。文人插花不重排场,不为祈福,主要讲求情趣。所用的花器较为朴实,花材则以色彩素雅的“四君子”、“岁寒三友”等为主,借花明志抒情。并注重陈设环境的衬托,使作品清雅脱俗。写景花,模仿盆景表现手法,描写赞美自然景观,诸如深山幽谷、小溪池畔、庭院一角等,达到具备风情雨露,精妙入神的境界,以盘花为多。在色彩选择上,多采用绿色、棕色系统之色彩,如深绿、浅绿、棕色、黄色、白色等。写景花仿照盆景之手法,但取材与盆景不同,花器用水盘、平盘、平板等,花材则可采用松、柏、杉、柳、枫,或梅、竹、桃、梨、樱等树枝,以及枯干、树根、苔木、苔藤、苔石等,再配以山野花草点缀,必能表达出山野景况,通过插花艺术这一巧妙的手法,“取得缩龙成寸,小中见大的效果”,可以解说教意,影射人格,借境抒怀,或狂热潇洒,或孤僻冷漠。象形花,源于花材与古董的自然结合,以干材或疏果的外形和色泽为造型基础,进行设计布置,根据时令、场所、个人爱好、时代特征进行创作,往往籍著作者的想象,利用点、线、面、块的组合,予以技巧的运用。象形花名目繁多,应用极广,有的以花头编扎而成,有的以常绿花、叶绑扎制作,有的利用瓜果、食物雕塑成形。形状有鸟、兽、鱼、虫、人物、亭台等。花材多用、月季、桂花、黄杨、雀梅、山茶、石榴、葛藤等。

第4篇

一、 作者

1.作者的确定:论文作者必须是直接参与论文选题、设计、研究、资料分析与解释的全部或部分主要工作,或撰写论文关键内容,能对论文内容负责并能进行答辩者。只参加过局部工作或某项实验,或为论文提供部分指导及协助者,不能列为作者,可在文末致谢。作者姓名不分单位、职务,一律按对本文贡献大小,依次排列在文题之下。第一作者是论文的主要责任者。

2.综合类文章的作者:综合类文章的作者系整理、执笔、综合者,除文献综述的作者写法与论文相同外,其余论文的作者姓名一般放在文末,并加括号,如(李××整理)。

3.论文指导者:论文指导者系指自始至终对本文的研究工作进行指导者,如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导师等,可列为第二作者或最后作者。

4.集体作者:集体作者只应在该项工作由某一单位主持,集体创作,且人员较多,难以区分主次的情况下使用,如×××协作组,但须在文末标明论文执笔者或资料整理者。

5.外籍作者:外籍人员可以是第一作者,也可以是第二或其次的作者。归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与外籍同事共同进行的,或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根据科研项目所写成的论文,以及在国外收集资料和数据,归国以后独立撰写完成的论文,可按实际情况由归国人员作为第一作者,而外籍人员作为第二或其次的作者。外籍作者的责任和权力与国内作者相同,但投稿时应附外籍作者的授权书,即同意对论文负责。外籍作者作者单位:100710北京,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姓名的书写方法,应按照其本国的惯例。

6.作者排序的确定与数量:作者的排列顺序由论文的第一作者负责,并应征得所有作者的认可,力求准确、公正。一经发稿,一般不允许再作改动。但如作者姓名有误,则必须改正。对作者数量不作硬性规定,但一般不宜过多,以6位以内为合适。

7.作者姓名的书写:作者姓名的书写应准确,切忌字迹潦草,不可将姓名写错或用不正规的写法,如将姓“萧、傅、侯”任意写为“肖、付、候”等,应以本人正式档案为准。

二、 作者单位

第5篇

教材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给教师的讲解带来了诸多不便。不少教材都存在晦涩难懂、西方话语较多的情况,对此,教师在备课时,应综合、参考多部教材与文献资料,并将科学研究中前沿性成果及时吸纳到教学中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适合自己教学的结构体系。教师突破教材和超越教材的前提是能对教材内容认真梳理并吃透教材。

另外,还要关注文化热点及学术前沿性的理论,这样在讲课时,能不断补充新内容,再运用适合自己的幽默、严谨的教学语言来讲解,做到深入浅出。可见在文学理论教学中,应该打破教材体系,进行个性化的处理,从现实生活取材,从当下社会文化现象取材来说明理论问题,建立一套能够适合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文学理论教学体系。

以学生发展为本,案例分析要大胆吸纳大众文化热点问题

在教学方法上杜威主张“做中学”。他认为要从活动中获得知识,从听课和读书中获得的知识是虚渺的。我国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也强调教育应当以学生为本,学校应当以学生为中心。陶行知倡导“即知即传”“教学相长”的教学理念,这对我们今天的文学理论课程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文学理论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其抽象性和概括性,决定了学生理解、自主学习的难度,使他们不能把学习的理论知识主动用于社会实践活动中。当代大学生是伴随着网络、影视等现代传媒成长起来的,他们大多数对新艺术、新媒介、新形式具有接受力和亲和力,比如对网络文学、奇观影视、动漫作品、“80后、90后”的文学作品感兴趣,不喜欢看传统的京剧表演艺术,对于那些传统的经典文学作品不感兴趣甚至表现出疏离状态。由于缺乏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思维难以适应由具象到抽象的转换过程,文学理论课的学习存在着比较大的困难。在文学理论教学中应多举案例。

选择一个恰当、合适的案例,既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也能形象生动、深入浅出地说明原本十分枯燥、乏味的理论问题。以往的文学理论教材多选择经典文学作品作为例证,这些例子虽然能够达到有效说明理论问题的目的,却缺乏活泼性和时代性。当代大学生的兴趣点主要集中在电影电视、动漫作品、网络文学、网上游戏等方面,如果将这些学生感兴趣的文化现象吸引进文学理论的课堂教学,一方面满足了学生的大众文化期待视野,提升了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补充、丰富了文学理论教材自身的涵盖内容,激发了学生学习文学理论的兴趣,开阔了学生的视野。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大力推进文学理论课程的改革

目前我们的文学理论教学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重视不够,理论与实际运用脱节,所学理论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原因之一就是教师在文学理论教学中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训练不够重视。因此,我们应当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文学理论课程的教学模式,吸收国内文学理论课程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建立“宽基础、活模块”的文学理论课程的教学模式。

对于文学理论来讲,实践性教学包括经典文学作品阅读、电影电视观摩、发散思维训练、戏剧情境对话、课堂提问题讨论、生活体验等重要环节,分为课堂实践性教学和课外实践性教学两个环节来展开。通过实践教学的安排,让学生们在具体的理论研读和审美实践中,融会贯通地掌握文学理论知识,从而提高实践能力。

(一)开展“对话”式、“讨论”式教学,有效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具体来说,一是在教学中多提问,即使不提问,也要多使用疑问句,并适当停顿,以启发引导学生思考,多给学生提供总结、表达的机会,帮助他们养成在学中思考、边学边运用的习惯;二是组织好课堂讨论和课下讨论,课堂讨论是教师围绕本节重要内容,精心设计一些引发启发性话题,或根据课堂学生反应情况,即兴提出一些引导性话题,让学生展开讨论,以此培养学生理论思考的兴趣与能力。

这种讨论可以在教学过程中专门安排,也可以利用课外业余时间进行。比如,多媒体播放中外名剧或经典影视剧,安排观后讨论,让学生与中外文学经典有完整的、直接的心灵接触,这对提高学生的审美趣味,将有长期的影响力。这样可以提高他们自主学习、能动学习的能力。教学要适应不同年龄、不同基础的学生。每次根据学生讨论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以便更好地促进文学理论的教学。

教学方法不仅要针对文学理论的课程特点、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还要针对学生特点,做到因材施教。教师应该是边教学边思考边总结。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不同学生应区别对待,注重启发式教学,设计适合于他们讨论的问题,以培养他们学习文学理论的兴趣。

(二)有效整合现代教育技术与传统媒体,提高教学质量因为文学理论课程多理论、多概念,讲解时要进行详尽的分析,这些分析对理论的理解具有重要作用。

这时采用传统的“黑板板书”式教学,教师能做到讲写同步,一边讲,一边对重要概念、理论进行板书,学生则可以边听边摘要记录,能同时引起思维关注和视觉关注,效果较好。针对这门课的特点,我们可以利用多媒体的方便、容量大、灵活、快捷等特点,适时地给学生提供一些图片、影片、音乐等资料,既可以促进教学内容的多样性与丰富性,也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效培养学生的审美趣味和审美感受力。

我们看到,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提高了文学理论课堂教学的实践性、生动性和丰富性。具体来说有以下优点:第一,多媒体教学能够通过图片、音响等声形并茂的形象,创设丰富生动的情境,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第二,在教学中,还可以凭借多媒体课件的图片、声像等手段营造文学理论教学意境,带领学生走进教材,培养发散思维。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可以使难懂的理论变得生动形象,传统的单一课堂教学模式变得活泼、丰富多彩、生动有趣、富有启发性,从而激发学生学习文学理论的兴趣。

第6篇

关键字:《艺术哲学》;丹纳;三元素说;民族特征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33-0091-01

丹纳(1828—1893),法国史学家兼文学评论家,实证主义的杰出代表。著有《拉封丹及其寓言》、《英国文学史》、《艺术哲学》等。 《艺术哲学》一书既是他的代表作,也集中反映了其艺术思想和哲学思想。丹纳生活在19世纪的欧洲,那时的欧洲正处于一个极度骄傲和膨胀的时期。欧洲自文艺复兴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的巨大发展和资本主义的兴起,欧洲人逐步从宗教思想禁锢的蒙昧状态中苏醒过来,这让欧洲人对自然科学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

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丹纳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因此,丹纳的治学方法是从事实出发,提出了自己的实证主义文艺理论。他在《艺术哲学》中提出了两大理论:一、“种族、时代、环境”三元素说;二、艺术批评的三种尺度,即艺术品表现事物特征的重要程度、有益程度、效果的集中程度。前者强调了三元素对文学艺术的决定性影响,后者则强调了艺术批评的客观性。

具体而言,丹纳在《艺术哲学》中强调了种族、环境、时代三个因素对精神文化的制约作用,并认为在三个因素中,种族是“内部动力”,环境是“外部压力”,时代则是“后天动力”。

我们从丹纳的三元素说可以看到民族特性对艺术家和作家的人生态度、理想、性格、情感等方面的持久性的影响,也可以看到环境、社会意识、时代精神对文化艺术发展的决定性的作用。丹纳的三元素说开一代风气之先,为以后的实证主义艺术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丹纳看来,艺术的本质在于把一个对象的主要特征,表现得越占主导地位越好,越明显越好。艺术家为此要删去那些遮掩到主要特征的东西,重点表现的是具有主要特征的东西。艺术品的目的是要表现某个主要的或突出的特征,也就是某个重要的观念,这要比实际事物表现得更清楚更完全。为了做到这一点,艺术品必须是由许多互相联系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总体,而各个部分的关系是有计划地去改变的。在雕塑、绘画、诗歌三种模仿的艺术中,总体是与实物相符的。可见,正是把表现“对象的基本特征”当作艺术本质的观念,导致丹纳提出了衡量艺术作品价值的三个尺度。

“特征重要的程度”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即其价值取决于那个特征的稳固程度与接近本质的程度。最稳固、最接近本质的东西,则是种族的特征,深刻而持久的特征对于作品的价值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特征有益的程度”则是指艺术所包含的道德教育作用。表现有益的特征的作品必然高于表现有害的特征的作品。

“效果集中的程度”是指艺术作品各个方面的元素通力合作去表现特征的程度。只有把元素所有的效果集中的时候,特征的形象才格外显著。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效果的集中主要表现在人物、情节、风格三者之间要保持平衡、和谐配置。

从艺术研究与批评的角度来说,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所阐发的两大理论观点,是从社会学角度探讨艺术作品及其属性,因而必然要探讨有关社会因素对文艺创作和发展的影响。此种研究方法对于文学艺术来说,是一种注重从文学艺术外部进行研究的视角。

今天我们所谓的理解,是通过学习和认知,再通过内部的条理习惯,有规律地,合乎逻辑地从一个符号到达另一个符号。而艺术为满足情绪上的调和,寻求一种相当的表现。

一方面,创作优秀的艺术作品需要两个必要条件:首先,自发的活跃的情绪、个性。一有感触就能无所顾忌地发泄出来。其次,周围要有近似的、理解的精神在不断地支持,使心中那些尚且模糊的念头得以酝酿、滋养 、成型、 繁殖和壮大。也就是为自己的艺术创作创造良好的情绪和气氛。另一方面,民族的天赋是永恒的。它来自血肉,来自头脑,来自空气与土壤,来自思想感情的构成与活力。这是真正活跃的力量,不断更新,无孔不入,绝不会因为一时赞赏另一种高级的文化而践踏自身和损害自己。画种还保持着原来的纯洁。所以,个人创造必须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艺

家们的创作能力是与民族的活力成比例的。

第7篇

术后为进一步防止发生感染,给予常规抗生素5~7d。不需要使用石膏进行外固定,鼓励患者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肌肉舒缩锻炼:拆线后在床上进行关节活动;在4~4周后扶双拐不负重床下活动;2个月经X线检查骨折部位有骨痂生长,则轻度负重,直至完全负重。3个月后查X线,有骨再生或足够的皮质,骨折愈合效果不理想,骨痂生长仅有一些,则需要将近端或远端锁钉取出,重新做动力型固定。

2结果

本组54例患者,进行6~24个月的随访,平均12个月,骨折全部愈合,时间为2~4个月,平均时间为3个月,其中术后9~14个月取出髓内钉的有46例,将恢复情况按Klemm分级:46例优,6例良,陈旧性骨折骨不连全部愈合的有2例,时间为3~8个月,其中1例髓内钉在术后1年拔除,功能恢复情况较满意。

3讨论

3.1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术后不愈合原因分析

如果医生对于内固定的基本原则没有严格遵循,不当操作,则可造成骨折部愈合的发生。没有彻底将开放性骨折伤口清创,在伤口内或骨折端遗留着被挫灭的组织及污染物,导致骨折局部炎性反应性水肿长期存在,金属固定物在炎性渗出物中长期浸泡而致使电解反应发生,造成骨折端的破坏吸收而出现间隙。没有正确复位或遗弃粉碎性骨折的碎块,使骨折端出现缺损或间隙,从而致使成骨细胞难以成骨桥接。钢板长度应当是骨折部骨干直径的4~6倍,置于骨干的张力侧,螺钉将骨折线两侧固定平衡,在侧骨皮质穿出1~2个螺纹。若没有严格操作则不能有效的加压和控制断端剪力,将造成螺钉在患者进行功能锻炼时松动或者退出,由此引发骨折不愈合或骨折端成角畸形。医生应当具备内固定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技术,并要严格操作。

3.2股骨干骨折术后不愈合的治疗

虽然股骨干骨折术后出现不愈合的原因有折端轻度成角及螺钉、钢板等内固定物松动退出等,但大部分通过处理成功复位或保持折端的功能复位。这句话不恰当,我改一下供参考;股骨干骨折术后不愈合可导致内固定物松动、折断,再次出现错位、成角畸形,但通过恰当的手术处理绝大部分还是能够重新复位、固定进而达到愈合恢复功能的目的。我首先对骨折端进行彻底清理,而后选用合适的髓内针固定,而后使用微型磨钻对折端进行修整并植骨,由此治疗效果更理想。远端锁钉定位装置需要注意的是:

①在行股股外侧小切口,骨膜要少剥离或不剥离,骨折块血运要细心保护,使骨折愈合率增高,减少感染机会。

第8篇

关键词:现代主义 设计 关系

一、艺术与设计的关系

(一)艺术家和设计师分合

在现代主义阶段,有一社会分工的存在,艺术家和设计师分属不同的职业,二者是有区分的。但,由于学科的交叉性现象和职业的自由选择性,艺术家从事设计,设计师从事艺术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上艺术家对设计的贡献,设计师对艺术的鉴赏,因而出现了十分复杂的情况。艺术家和设计师有所交叉,有所影响,这是二者合的体现。所以,二者有分有合,是一个复杂的共同影响的状况。

(二)形式化因素上的一致

艺术发展到现代,风格开始从古典写实过渡到现代抽象,重视于对食物外形具象描绘的手法让位于对作者的内心和外界世界感受的具象非具象手法。就现代设计而言,从表面上来看,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大机器批量生产要求的标准化、统一化,客观上需要其产品形式和结构的尽量简洁而精炼,所以出现了设计简洁的艺术化外形和精炼的产品结构。其实,这一结果的出现是由于时代所带来的现代设计功能主义的兴起而引发的。可以说,是由于工业化的发展,要求设计适应机械化大生产的需求形式趋向于简洁化。而相应时代潮流变化的艺术也出现了抽象化、几何形式化的趋势,这种抽象几何化的艺术形式刚好与设计简洁化的要求合拍,走向了共同的形式结合,促进了现代设计的发展。

(三)互为影响与会合

艺术性的审美观念向设计性的审美观念转变。现代主义时期,艺术的审美观与传统相比发生很大变化,从传统的“模仿”向抽象与移情为特征的“表现”发展。绘画性的语言被要求具备逻辑语言所具有的共样性质,即一致性和完备性。模仿的内在含义是忠实于自然事物,表现则意味着自然事物之独立性的丧失,意味着主体通过形式构成而将内在之不可呈现出来的东西显示出来。绘画性的再现性向分析性转化,这一点又巧妙地为设计所用。这种观念支配着艺术家们设计创作,使其在设计中注重设计形式感,并赋予这种现代形式以新的理念。现代主义之前,不管是设计还是艺术,均重视装饰性;现代主义时期,工业化机械大生产改变了人们的审美观,人们开始觉得机械是一种工业时代美的标志,设计和艺术分别出现了“功能决定形式”和歌颂机器文明的未来主义、先锋派等流派,虽然出现形式不完全一致,但在标志着装饰性语言向功能性语言过渡这点上是一致的。而后来,现代设计和艺术也达成了形式上、结构上的统一。

二、艺术与哲学

(一)哲学是艺术的思想根源

西方现代哲学在本体论上,大多具有唯心主义色彩,在认识论上大多具有非理性主义色彩,在人生哲学上大多具有悲观主义色彩。西方现代哲学对西方现代艺术产生了极大影响,如果没有西方现代哲学作为理论基础,就不会有所谓西方现代艺术。西方现代艺术的思想根源是各种现代主义的哲学思潮,与后现代为西方现代艺术从美学思想到创作方法上提供了理论根据,对现代艺术与后现代艺术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西方现代艺术在形式上大多标新立异,追求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的创新,其中一些艺术技巧和手法具有借鉴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艺术的表现能力,扩大了艺术的表现空间,增加了艺术的表现手段。但是,现代艺术常常一味追求形式的新奇,否定和排斥传统的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把一些艺术主张推向极端,使得作品怪诞离奇、隐晦费解、抽象混乱,有时达到了极端荒谬的程度。从哲学与艺术的关系看,现代派艺术又用艺术的方式宣传了西方现代哲学各流派的思想。有一定的西方现代哲学流派,就会有相应的西方现代艺术流派。

(二)艺术是哲学思考世界的重要途径

艺术同时是哲学家审视世界、思考社会、改造世界的重要手段。哲学和宗教一样属于系统的、理论的逻辑意识体系,哲学家的作品同样需要艺术,否则再精妙的理论也会显得枯燥。西方现代主义艺术思潮的思想基础,除了叔本华、尼采唯意志论之外,弗洛伊德和荣格的精神分析理论、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和海德格尔生存主义、萨特的存在主义等,都对其产生和发展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艺术与文学

就文学的现代主义而言,它表现为文学从既成的准则、传统、常规中的解脱,它是观察人在宇宙中的位置和意义的新方式,是表现形式、风格等方面的尝试(有些是卓有成就的)”。这个解释突出地表明了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特性,那就是对传统的反叛和刻意地求新。

(一)从属关系

文学是一门艺术,但艺术绝不仅仅是文学。如果说艺术是一条宽广长流的大河,那么文学就是其中的一条分支。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文学就是语言文化的艺术,扮演着艺术生活的主角,艺术的产生往往就需要坚实的文学做基础。但艺术不仅仅是文学,它却包含广泛,我的个人理解就是:一切美好的东西与事物都是艺术。艺术本身就包含褒义,它可以说是人们精神和思想上的一种向往,是用行为和行动去美化一种事物的现象。

参考文献:

[1] 王受之.世界设计史[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

[2] 和人可.工业设计史[M].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3] 保尔・苏利约.理性的美[M].1904

第9篇

关键词:不稳定性骨盆骨折,临床手术

 

骨盆骨折是一种较常见的创伤,多见于交通事故、压砸伤及高处坠落伤,往往为高能量所致,可引起骨盆环完整性的破裂和髋臼骨折,常伴有大出血。传统以骨牵引、悬吊、石膏固定等保守治疗,但常因骨折复位不良造成骨盆畸形,肢体短缩疼痛,以及肢体废用性萎缩等并发症。目前多主张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骨盆骨折,可降低其住院和卧床时间,减少并发症。我科2009年8月-2010年8月间采用手术治疗不稳定骨盆骨折36例,取得了满意的疗效。

1 临床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组36例,男22例,女14例,年龄15-62岁,平均35.6岁。致伤原因均为高能损伤,其中车祸伤15例,塌方9例,坠落伤6例,重物砸伤6例。均存在不同类型的合并伤:胫腓骨骨折14例,股骨骨折10例,肱骨骨折6例,髋臼骨折4例医学论文医学论文,跟骨骨折2例。其中失血性休克18例,尿路损伤5例,脑外伤6例。根据术前x线片资料,采用Tile骨盆骨折分类方法进行分类,B1型8例,B2型7例,B3型4例;C1型6例,C2型8例,C3型3例。

1.2治疗方法

1.2.1 术前处理 本组36例中,伴严重失血性休克者18例,首先抗休克治疗,快速输血、补液,同时积极止血,处置危及生命的合并症。B型19例旋转不稳定行骨盆吊带固定;C型17例旋转加垂直不稳定行患侧股骨髁上牵引。均摄X线片,21例行CT三维重建以明确骨折部位及移位的方向、程度,确定手术入路及固定方式。

1.2.2手术方法 在病人全身状况改善、呼吸循环功能稳定后,一般在伤后6~10 d 施行手术。患者取仰卧位,移位不明显者采用局部麻醉,骨折移位需要手术中复位患者采用腰麻。对B 型骨盆骨折,采用前路或同时前、后路固定,对C 型骨盆骨折,均采用前、后路同时固定。根据手术需要选择性锐性剥开髂肌在髂嵴的止点,骨膜下剥离后,沿切口向内切开腹外斜肌及腹直肌腱膜,打开腹股沟管,分离并牵开保护精索或圆韧带,分离股外侧皮神经。然后配合牵引和进行复位,选择合适长度的骨盆钢板,塑形后放置于真骨盆缘上方,螺钉固定。复位固定骶髂关节脱位(用2 枚直径6. 5 mm 的螺钉) 及髂骨翼后部骨折(用2~3块4~6 孔钢板),单纯耻骨联合分离,采用耻骨联合上弧形切口,用4—6孔重建钛板固定。合并耻骨支、髋臼骨折、骶髂关节分离者采用髂腹股沟切开,骨折复位后用异型钢板固定,置负压引流管引流毕业论文格式。

2 结 果

本组36例,手术时间100~180min,平均2.3h,术中出血300-1200ml,平均6.5ml。36例均获得随访至今,平均6个月,全部骨性愈合。皮肤切口渗液6例,经换药后愈合;2例后遗腰骶部分神经功能受损;术后尿道狭窄接受再手术1例,所有病例无明显盆部畸形,无双下肢不等长和骶髂部疼痛,优25例,良8例,可2例,差1例,优良率为91.7%。

3 讨 论

骨盆骨折常因肌肉强烈收缩或直接撞击发生骨折医学论文医学论文,由于盆腔壁血管丰富,邻近脏器多,常合并失血性休克,尿道、直肠肛管及神经血管损伤。若处理不当,可导致严重后果:其早期病死率主要是由于继发不可控制的出血,晚期病死率主要是由于合并损伤导致败血症而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因此,早期诊断、尽快早期骨折复位固定是控制出血、降低病死率的关键。

在不稳定性骨盆骨折中,骨盆前后环均有损伤破坏,其中后环损伤程度决定其稳定程度[1]。内固定是近年来治疗骨盆骨折较为理想的方法,骶、髂置钉固定术治疗骨盆后环损伤,创伤小,固定效果确切,已成为骨盆后环损伤一骶髂复合体损伤的有效治疗方法。对骨盆骨折骨盆后环损伤处理的基点是必须以恢复骶髂复合体完整性为前提。采用髂腹股沟人路,能直视下显露骶髂关节的前面、髂骨、耻骨上支至耻骨联合,能一次完成骨折的整复固定。骶骨骨折、肥胖等最好选择闭合或后方手术人路固定。外固定架主要适用于B型旋转不稳定骨盆骨折的早期固定,内固定对C型骨折有良好的固定作用。适应症的选择:耻骨联合分离大于2cm的损伤;耻骨联合重叠;伴有耻骨上支重叠的骨折;斜形骨折;单侧或双侧的耻骨支、坐骨支骨折;髂骨多处骨折或粉碎骨折;髋臼骨折;骶髂关节骨折或伴脱位;骶骨骨折;开放性骨折等[2]。

对不稳定型骨盆骨折手术治疗要点:①术前股骨髁上牵引,术中边牵引边手术复位,可维持复位的效果。②对后柱合并后壁骨折者,应先复位固定后柱,再复位固定后壁。③对不稳定型骨盆骨折临床更多采用复合的、多方位、立体的固定模式。可采用螺钉、棒、钢板等相结合。④要求术前认真研究骨折情况,准备复位器械。

本组显示优良率为91.7%。其手术内固定最大程度增加骨盆稳定性,手术治疗大部分患者术后无需骨牵引,可以早期进行功能锻练;使骨盆骨折与合并伤治疗间的矛盾更易解决,有利于多发伤的治疗。

参考文献

[1]马克,张巍,王伟,等.不稳定骨盆骨折的手术内固定治疗[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05,20(8):553-554.

[2]姜保国译.骨盆与髋臼骨折[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5,57-60

第10篇

浙江工商大学文艺学学科组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现有教学与研究人员12名。其中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者9人。经过10多年的发展,该学科已成为一个富有学术生气且在某些研究方向上颇具特色的学科。2002年以来,学科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学术月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6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22项。目前,已形成文艺美学、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三个主要研究方向。

文艺美学研究方向以本校“中国文化理论创新研究中心”为平台,以哲学建设为基础,打通美学、文艺学和文艺批评,最为突出的是提出了“本体性否定”学说,已逐步建立起具有原创性意义的“否定主义”理论体系,并在文化批评与文学批评实践上产生了“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广泛而重要的影响。该学科学术带头人、理论家和批评家吴炫教授,从上世纪80年代末就致力于“否定主义”研究,迄今已近20年。其代表作《否定主义美学》《新时期文学热点作品讲演录》《中国当代思想批判》《中国当代文学批判》《中国当代文化批判》《否定本体论》《穿越中国当代思想》《穿越中国当代文学》《否定与徘徊》等10余部著作和200余篇论文,在探讨区别于西方、也区别于传统的当代中国文史哲原创性理论方面,以其思维方法的开拓性、诸种理论观念的独创性以及介入中国当代文学创作问题的有效性,引起学术界的较大反响和关注。其主编的《原创》《中国视角:穿越西方现代美学》丛书也获得学界广泛好评。吴炫教授的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逾百篇。中国期刊网统计的针对该理论的社会评价、引用和运用文章已近400篇。“本体性否定”不仅打通了文、史、哲,而且以其原创品格和鲜明的“中国问题”意识,不仅获得学界越来越多的认同,而且也影响了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相关实践。在其影响下,汤拥华博士以现象学美学为中心,对西方近现代美学的先验逻辑进行批判性研究。其博士后研究课题《中西比较与“中国生命美学”的生成――对宗白华美学思想的批判性考察》,学术专著《西方现象学美学局限研究》等问题性研究成果,通过中西文论的视阈交融和哲学与批评的两极拉动来激发美学理论和文学理论的活力,从而有效地介入当代文化语境,受到学界的肯定性评价。

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方向侧重于将西方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即在形形的西方文学理论中,寻找生命美学和生命哲学理论方法的不同侧重面并加以综合运用,并从西方文学活动的各个方面来考察人的多层面的生命现象,从而寻求文学活动中人类寻求完美的不懈的探索动向。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该学科研究人员就对西方文学理论中的关于文学活动中的人的生命现象的研究投入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雷体沛教授出版有专著《艺术――生命之光》《存在与起:生命美学的导论》《西方文学初步》《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发表有《寻找与追求――西方近代哲学美学中的生命本体论》《发现与寻找:西方现代哲学文化中的生命本体论》《荒诞派戏剧对时间秩序的超越》《从生命的现实境遇看西方艺术的发展》等50多篇论文;朱鹏飞博士亦有《在绵延中寻找美:柏格森美论述评》《艺术是时间的造物:浅析柏格森的“艺术时间”观》《浅谈对康德“美在形式”说的误读》《从“美的理想”“技巧中的自然”到“美的规律”》《主旋律艺术与开放道德》等重要论文10余篇。这些专著和论文皆从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的各个侧面,乃至中西方文学艺术现象中人的审美活动作了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其视角独特并有创见。本方向上的研究实力得到学界的认同,研究成果多被权威学术刊物转摘或转载,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较之西方的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理论,其研究更注重于对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中的人的状态、心理、情绪、意愿和生命理想等多层面的把握。对西方文学给予了各个方位生命现象的解释与揭示,致力于人的存在与发展意义的探索,即从生命与文学关系的探索中来揭示生命的全部意义,使西方文学理论的研究具有了新的视角和崭新的方法。这种包括把现代人文学科在内的生命哲学与生命美学延伸到西方文学理论并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领域,使西方文论在学术空间上更为广阔和深入,也为我国文学理论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新的思考方式。

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方向有两个研究向度:一是在广泛研究中国作家、作品与文学思潮的基础上,从文化学的角度考察文学的文化内涵,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即是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层面上研究中国文学的文化承继性及其价值,从文学发生学层面上拓展了文艺学的研究领域。二是在深入研究中国历史文化、艺术发展史以及文化现象的基础上,探讨中国文化的精神内涵。目前已有较为丰硕的成果。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在文艺研究领域受到高度重视。本学科研究人员将中国文学研究同传统文化研究结合起来,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区域文化研究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近年来,除在《文艺研究》《江汉论坛》《文艺争鸣》等多种权威刊物和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外,还有学术专著和一系列有特色的研究项目,成果丰硕。诸如,罗昌智教授的专著《20世纪中国作家与荆楚文化》;学术论文《沈从文的文化选择》《挣不脱的脐带:废名小说与中国传统文化》《生命意识:闻一多诗歌与荆楚文化内在精神的契合与同构》《论荆楚文化对郭沫若创作个性与心理的影响》《京派作家与荆楚文化》《论余光中诗歌的文化品格》《文化内力与精神阻隔》;研究项目《浙江新诗人与中国新诗的现代化》《中国当代文艺思潮与当代政治关系研究之子项目〈中国现代作家的当代政治转型〉》《20世纪中国文学与荆楚文化研究》等都有一定影响。在中国文化理论研究方面,徐斌教授的专著《论衡之人:王充传》《永远的书圣――王羲之传》;学术论文《建安名士的人格关怀》《竹林名士对放达的把握》;研究项目《在浙江》《王充与浙江文化精神》等在学界产生重大影响。博玫教授的近现代期刊与文学思潮及文化传播研究,王丽梅博士的专著《曲中巨擘――洪N传》,研究项目《昆曲生态及新时期保存与发展对策研究》等,体现出本研究方向的学术活力。通过中国文学与文化理论的研究,探析中国文学的文化内涵,一方面求证文学的民族文化传承意义,另一方面也诠释着文化传统的现代性价值和意义。

第11篇

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指向

在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对任何一种理论研究、一种学问乃至一门学科,都认为应该是有特定的指向、依据特定的视角研究现象世界的特定方面,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抽象提升而形成概念、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当我们运用这些已知的规律或范畴去探究未知世界时,它们便成了方法。由此可知,理论研究乃至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向的确立,其规律、范畴与方法是对同一“智识”的不同认知或不同表述;另一方面所谓研究、学问、学科可以由两种不同的路径来完成,一是自上而下,一是自下而上。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也是如此。很显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也不例外。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研究应该从高度抽象的艺术理论(即艺术学原理)出发,运用艺术学所特有的范畴与方法研究具体的艺术现象,解决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具体问题,这便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我相信,艺术学理论也应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那样,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具有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也热切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能够做出这样的理论文章。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从艺术门类的特殊规律中抽绎出来的。没有一种艺术的一般规律,可以脱离各种艺术门类而存在,因此从艺术门类研究中抽绎出的艺术学理论一般规律,这便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从学理上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研究路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间也是不可偏废的。但是,鉴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我们的研究生实际的知识积累与研究能力,我们又不能不对这两种路径作务实的考量。首先,我们应当认清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它与文学学或文艺学的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文学学或文艺学属下的各文学门类(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虽然同样存在着形式的差异性和规律的特殊性,但它们都是以语言文字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和表现手段,应当说,文学学或文艺学研究者作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相对方便一些。而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则大不同,不仅美术、设计等造型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音乐、舞蹈、影视等表演艺术门类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至造型艺术门类与表演艺术门类之间更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研究者几乎可以说是隔行如隔山。这给艺术学理论研究进行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西方的一些艺术学理论学者常常将自己的研究设定在某一领域也是依据其差异而定的,比如有选择造型艺术门类范围,或者说设定在相邻近的几种艺术门类的范围。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专家们跨门类跨得太大,难免要说外行话,闹出大笑话。换言之,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选题,不仅需要有抽象思辨能力和对艺术学原理的把握,还需要具备既广阔又深厚的艺术门类研究的积累,二者缺一不可。依此推论,没有对各种艺术门类既深且博的研究,绝无可能做好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大部分研究生,不仅硕士生很难有这样的知识积累,博士生也很少有能这样精通两门或者更多艺术门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即便是我们的教师,在这方面的积累又能做到什么样程度呢?再者来看看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尤其是它在我国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在西方,现代意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虽说是建立于19世纪末,但始终是被当作处于变幻流动的学术研究,没有真正进入到高等教育的常态化教学体系。所以,它可以不断出现新视角、新指向,产生新观点、新方法,却难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等其他学科那样形成精密完备的、具有经典意义与权威性的理论体系。西方艺术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传入我国,但真正全面产生影响,以至在我国学界获得认同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的事。而且,在我国又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艺术学学科设立在前,理论研究反而滞后。就是说,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撰写这方面的理论著作,但由于学界至今对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理念、基本构架、基本范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共识,甚至还在为“什么是艺术学”争论不休,还在为艺术学学科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存有疑虑,因而学界始终没有能拿出一部普遍认可的艺术学理论教材。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求研究生作自上而下的研究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的自下而上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绝不仅仅是由于个人能力或整体研究的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可以说,这主要是一种务实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的长久之计。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艺术学理论研究者精通每一门艺术,但同时我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甚至连某一个艺术门类都不精通的人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学理论家。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在这里,我只是就共性而言,就事论事。事实上,倘若研究者不能根植于艺术门类的研究,甚至连研究对象的学术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都不了解,又如何去深入研究,揭示出规律性的问题呢?同样,对各艺术门类都只知道一点皮毛,不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就急于提升上去,描述一般性规律,犹如沙滩上造房,没有不失败的。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我们教师在内,如果能够扎扎实实地以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从中抽绎出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的艺术学理论,逐步形成高度抽象、较为完备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无疑是对艺术学学科建设极有价值的贡献;也只有学科建设发展到这一阶段,才能有真正属于这个学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艺术学理论与美学的区分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因为,艺术学理论偏重思辨、指向一般的特征,从表面上看与同样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里主要是指18世纪末以来又被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概念)很近似,所以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起来。现在有不少采取自上而下研究路径的艺术学研究论文,实际上是不自觉地从美学立场出发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辨析。大家知道,艺术学创立之初,是因为其时对艺术做理论研究的任务主要由美学(艺术哲学)承担。然而,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来自于对人的感性认识的研究。艺术之美包括形的美、音的美、色彩之美,乃至风格之美,固然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艺术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但由学科性质所决定,美学对艺术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指向人类的一般认识规律的,与艺术学理论对艺术现象的研究指向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大相径庭。由此,也决定了二者的着眼点、思维方法的不同。换句话说,美学(艺术哲学)是从美学本身的观念原则出发评判艺术,它对艺术品的研究方法、所获结论,与其把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内的一切美作为对象,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美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人类感性认识的基本规律,揭示作为人类认识“初级阶段”或“低级形式”的审美活动,有怎样的独立价值、特殊意义,以及如何发展与完善人类的感性认识。这种以艺术作为典型性对象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对于以往偏重理性认识进行研究的哲学,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补充,但对于艺术领域涉及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来说,却显得有点不着边际,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美学家可以不精通艺术门类,艺术家也可以不懂美学(艺术哲学)。正因为如此,艺术学应运而生便有了自己的存在空间。进言之,与美学(艺术哲学)不同,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其指向必须是包括艺术起源、艺术本质、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发展规律等等在内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换言之,艺术学理论不仅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与出发点,更把艺术作为自己研究的终极指向。费德勒曾经严辞批评美学对艺术的研究只是抓住了艺术表层的、部分的附加属性,而无法深入研究艺术活动内层的本质,这样的研究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是有害的。因此,他在创建现代形式的艺术学的同时,努力与美学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用日本学者黑田鹏信的话说:“美学,把美做对象,是最稳妥的事。倘使把艺术当作对象,还是艺术学来得妥当。”④由此可见,美学(艺术哲学)理论体系再高深、再抽象、再完备,也不是今天的艺术学理论应该直接拿来作为自上而下研究的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仍以美学(艺术哲学)的立场来讨论艺术学,那只能是走回老路,扼杀艺术学。了解这段历史,认清艺术学与美学(艺术哲学)关系的目的性,是要提醒我们的研究生不要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写成纯粹的美学文章。艺术学理论研究偏重思辨、指向一般,唯有深刻的理论抽象与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揭示,艺术学理论才有可能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产生启发、引领的作用;但它的抽象上升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也就是说,艺术学理论研究只能抽象上升到艺术一般,而不需要像美学(艺术哲学)那样指向认识一般。由此,我想概括出以下几点艺术学理论研究应有的特征:1.艺术学理论论文应立足于艺术本身并且以艺术活动为终极指向,而不是泛泛地立足于哲学,并且以哲学认识为终极指向;研究对象不是以艺术为典型的感性认识,而是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本身。2.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应侧重研究艺术创造者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艺术创造者如何从事艺术创造,其基本问题是艺术创造者与艺术对象之间、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3.艺术学理论论文主要是考察具体的艺术活动,从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中总结抽绎而来,所要揭示的应是艺术活动内在规律,或者艺术创造者观照现实、从事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而不是从一般美学原则演绎而来,以主观性原则对艺术现象作一般的价值判断。4.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主体可以是艺术接受者,但更主要指向艺术家,艺术创造可以涉及艺术审美,但主要指向艺术品的创造、传播过程。5.艺术学理论论文的研究结论,不应是给艺术家一些何为美与不美或者如何判别美与不美的抽象原则,而是必须对艺术家及其创作行为具有直接的引领作用。可以说,是艺术家迫切需要的,对艺术活动有指导、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就是艺术学理论论文的好选题。如此说来,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排斥借鉴美学的一些理论来研究艺术学。为什么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各种学科的观点或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却独独不能借鉴美学的观点或方法呢?当然不是。艺术学研究可以从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各种学科获取营养和方法,当然也可以从美学中获取营养和方法。我们反对的是,不知道艺术学与美学的分工,直接以美学原理来研究艺术,甚至以美学取代艺术学,以为这就是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结果一脚踩空,得出一些大而无当的结论。

艺术学理论研究

所谓广度,是衡量涉猎艺术门类或多或寡、运用方法或综合或单一、研究结论或普适或专门的维度。所谓深度,则是衡量我们的研究无论抽象提升,还是深入挖掘,所能达到的透彻程度的一个维度。相对而言,广度是一种横向的研究视角,而深度则是一种纵向的研究视角。这两种视角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运用多种其他学科的范畴或方法来考察某一艺术现象。从跨学科的开阔视野或方法的综合运用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深入理解这一艺术现象,那么,这种研究的广度也同时具有深度的体现。但如果对所运用的各种范畴或方法缺少深刻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缺少深层次把握,这样的研究必然是杂芜零碎的,既没有深度,也不见广度。同样,我们可以用一种范畴或方法来考察多种艺术门类,从涉猎的范围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从多种艺术现象中认识艺术一般规律,它又体现出另一种深度。但如果不精通所涉猎的多种艺术门类,对它们的共同艺术规律缺少把握与抽绎能力,这样的研究又只能是生搬硬套的,同样是既没有深度、也没有广度。此外,从揭示某一艺术现象所隐含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一反三的研究,也可视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同样,从综合考察多种艺术现象所共有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三证一的研究,也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但如果举一而不能反三,其深度必然大打折扣;举三而无法证一,其广度也会受到质疑。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在这里,我想侧重谈谈艺术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关系。从目前本学科研究状况看,艺术学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艺术自律”的认识,将艺术视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艺术家特有的精神活动,侧重于艺术形式、艺术活动自身规律的内部研究;这样的研究被称为艺术形式分析。一是基于艺术是人类精神活动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认为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始终处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学术、宗教、风俗乃至技术的全面包围与直接影响之中,努力揭示社会文化与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必然联系;这样的外部研究被称为艺术文化学。据此来说,无论艺术形式分析(内部研究)还是艺术文化学(外部研究),这两类论文选题也都属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范畴,都是我们需要和欢迎的。至于艺术形式分析大多表现为对深度的追求,艺术文化学大多体现出研究的广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错误认为,艺术形式分析方面的论文只应追求深度而无须考虑广度,或者艺术文化学方面的论文只需追求广度而可以不考虑深度,那样做,我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深度或广度。如前所述,在艺术学理论研究中,深度与广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内部研究,艺术形式分析既可以侧重研究艺术一般,也可以重点考察艺术特殊;既可以从艺术一般出发而指向艺术特殊,也可以从艺术特殊出发而指向艺术一般。可见,它的广度,可以表现为对多种门类艺术中存在的共性形式因素的综合考察与比较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某一艺术门类的某种形式的考察,甚至还可以表现为某一艺术门类某种形式的研究结论具有较为广阔的艺术学意义。假设这样的研究只限定在某一门类艺术的某种形式,只会运用某一种方法作就事论事的研究,获得的结论也仅仅局限于此而不具有艺术一般的意义,那么,它既没有广度,也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如果说它有价值,充其量也只是艺术门类研究的价值。反过来看,假设艺术形式分析虽然横跨几种艺术门类,但考察的形式因素并不真正具有跨艺术门类的共性;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种类繁多,但研究者并没有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获得的结论虽然抽象、具有一般意义,但超出艺术之外而指向其他学科,那么,虽然表面上看它有广度,但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因而这种广度也是虚假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外部研究,艺术文化学同样必须是广度与深度的统一。其深度的体现,主要是研究者能够深刻把握与透彻阐发社会文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宗教、习俗乃至技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影响作用。实际上,在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层面的联系与种种发生作用的中介环节。假设这类研究不能揭示出其间真正的联系,做实中介环节,也就是说,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缺少深度,便会造成两张皮的现象,其广度只能是虚假的。假设这类研究虽然揭示出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联系与种种中介环节,但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深入到艺术形式内部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影响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或者所得的结论不是指向艺术,而是指向社会文化,那么,它既不见深度,也不具有艺术学理论意义的广度。进言之,艺术形式分析如果真正做到了研究深度与广度的统一,常常会类似于艺术文化学研究。同样,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真正能够深入,又常常与艺术形式分析有相似之处。换言之,艺术形式分析与艺术文化学这两种研究仅仅是各有侧重,而不应该绝对的对立起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艺术形式分析如果能够有效地引入艺术文化学的一些观点与方法,便获得了研究的广度;艺术文化学如果能够有效地进入艺术形式分析的层面,便获得了研究的深度———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

当然,我的这一说法和提倡也多为个人意见,是根据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期待大家的讨论。最后,我想补充谈一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各类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硕士生和博士生所选择的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关系。它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也有直接的影响。我们知道,在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艺术理论侧重研究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分类、艺术活动(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形式)的基本范畴或基本规律等等。艺术史侧重研究作为历史现象的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可以包括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又可切块为艺术通史、艺术断代史、艺术思想史、艺术风格史、艺术类型史、艺术接受史、艺术传播史、地域艺术史、民间艺术史、艺术考古等等。这是两门最主要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学科,也是目前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主要选择的研究方向。作为应用理论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也可以涉及多方面领域,包括古代的、现代的,研究领域所涉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在史与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之间,我们不能只注意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它们的相互关系。否则,将它们孤立对待,只能作茧自缚,致使研究思路受到很多限制。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仅着眼于二级学科之间的差别性,这些专业方向看起来很细碎、很繁杂,但实际上,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是我们研究同一艺术问题的不同观照侧面。同样以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为对象,艺术理论侧重于观念体系、范畴体系、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虽然比较抽象,但却是靠艺术史研究支撑的,是从艺术史研究中抽绎出来的。艺术史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的研究,从中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显然也离不开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支持。而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作为直接干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研究,更是以艺术理论与艺术史的把握为根据的。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依据对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的认识,从总体上把握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命题的性质,确保其属于艺术学研究界域;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清艺术学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各自侧重及其相互关系,使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有明晰的专业方向的指向性,又不至于割裂地看问题,而能综合运用艺术学理论各二级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展开史论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结合的研究。关于艺术史研究,有必要多说两句。现今西方的艺术史研究,大多放在历史学的门下。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造型艺术史,除绘画外,建筑、雕塑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都包括了。这相当于我国在美术与建筑、设计分家之前的美术史范畴。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狭义的艺术史。前面我已经提到,造型艺术史之外,包括音乐史、舞蹈史、影视艺术史在内的表演艺术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狭义的艺术史呢?西方的艺术史似乎不包括它们;我国现在设置在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中的二级学科艺术史,与西方现存的艺术史最大的不同,是不仅将造型艺术作为研究的对象,也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作为研究对象。概括来说,视觉艺术史、听觉艺术史、表演艺术史都涵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艺术史。我们如果注意到艺术史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应该根据研究者的学术背景的不同,对其研究范围的广、狭采取包容的态度。要一位艺术学理论学者什么门类艺术都懂才能做研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研究者能够将一般落实到特殊、在特殊中抽取出一般,能够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统一起来,将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融汇起来,将史、论研究结合起来。那么,什么样的命题才是艺术史的研究对象而有别于常见的门类艺术史的研究对象呢?我提出如下几点仅供参考:1.以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宗旨是讨论艺术本质、艺术分类、艺术起源、艺术形式的发生与演变等问题。2.以两个和数个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3.以历史上重大艺术现象为研究对象,而这些艺术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艺术门类,而是多种艺术门类共有的表现,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4.以历史上某门类艺术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图像学、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抽绎出其中与其他艺术门类具有共性的规律。5.以历史上某一艺术流派、团体或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与社会之间产生的多种相互影响,揭示其艺术思想、风格、传播等在社会历史中的发展规律。6.以上诸种研究的交叉研究。总之,不论是从两种或数种门类艺术素材出发,还是从一种门类艺术的素材出发,艺术史的研究,在总体上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它可以做微观的研究,但必须回到宏观的宗旨上来;它可以深入地剖析研究对象,但必须揭示某个具有共性的艺术规律问题。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回到一般。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必须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上升到“艺术一般”。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满足于从特殊到特殊,仅仅在某个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中兜圈子,不去思考或者没有能力从自己的特殊研究中抽绎出艺术一般规律,我们就无法真正建构起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框架,而只能永远停留在艺术门类研究的层面上,这同样是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扼杀。

结语

第12篇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老庄哲学对

    关于美的根源、美的本质属性是什么,中外美学史上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第13篇

2014年6月1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沈卫荣教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他空见与如来藏:觉囊派人物、教法、艺术和历史研究》一书出版会,在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觉囊派第四十七代法主健阳乐住上师,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著名佛学家楼宇烈,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著名学者白化文,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著名佛学家王尧,清华大学教授、著名学者汪晖,藏学出版社前总编、著名作家马丽华,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乌云毕力格,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副院长刘洪纪,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历史研究所原所长陈高华,北京大学图书馆党委书记萧群等20多位嘉宾莅临会现场。会现场还展示了数十幅觉囊派精美唐卡和壁画作品。

《他空见与如来藏:觉囊派人物、教法、艺术和历史研究》是一部国际学术界研究觉囊派教法和历史的学术论文集,作者有较强的代表性,都是欧美印藏佛教研究的知名人物。本书堪称是国内迄今为止第一部呈现国际觉囊研究精粹的学术文集,向世人展现了觉囊派全貌。读者既可以从本书获得有关觉囊派之人物、教法、艺术和历史的全面与权威的知识,同时也可窥见国际佛教学界觉囊研究的学术脉络和学术成就。著名国学大师谈锡永倾力题写书名并作序,觉囊派第四十七代法主健阳乐住上师撰文前言。

据沈卫荣教授介绍,藏传佛教的各大教派于世界各地均有广泛传播,但相较于其他各大教派而言,觉囊派因自然和历史等因素,流传不广,影响较小,长期以来国内学界对它的研究也相对薄弱。早在14世纪前半叶,觉囊派早期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朵波巴上师开始于藏地倡导、传播觉囊派最独特的“他空见”思想,这是对印度原有佛教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藏传佛教继承和发展印度佛教哲学思想过程中所做出的一个特殊的重要贡献。

除了觉囊派的佛教哲学思想具有的学术意义,觉囊派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特别是觉囊派的唐卡艺术具有非常突出的地位。因此,研究觉囊派是传承藏传佛教丰富的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目前,国外觉囊的研究十分的兴盛,很多学者都在研究觉囊派和他空见的思想。 该书选择了12篇比较典型的,比较优秀的学术论文翻译成了汉文,供国内研究借鉴,并藉此进一步推动有关觉囊派哲学思想、教法教义、修行方法和唐卡艺术等方面的研究。

第14篇

一、由研究方式引发的问题

2008年5月12日下午,汶川发生特大地震,惊动了整个中国。就在这非常时刻,上海音乐学院系统音乐学理论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会的五位教授暨博士研究生导师(韩锺恩、杨燕迪、洛秦、萧梅、曹本冶)正在该院图书馆电教大楼623室(上海市第二期重点学科音乐文化史特色学科办公室)进行2008年音乐美学与音乐人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口试。

本人的2006级音乐美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孙月,在通过硕博连读申请审核之后,参加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已通过考试,成为2008级音乐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继续随本人攻读博士学位),并作为进入口试程序的唯一一名音乐美学方向考生。口试过程中,考官主要就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选题内容,让她谈谈以此为基础向博士学位论文扩充的条件。在她回答之后,我进一步追问并请她思考两个问题:第一,究竟通过什么方式路径去解决真理置人艺术作品问题,是描述还是论述?是美学还是哲学或者别学?第二,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语言论不同角度去考虑真理能否置入艺术作品问题。

几天之后,我在给她上课时进一步和她讨论了这个问题。我坦率地对她说,尽管她的这次考试成绩名列前茅,但我对她那天口试的状态并不满意,除了她与其他考生普遍存在的学科意识淡薄这一点之外,仅就问题本身而言,她的回答基本上是模糊的,至少,也是缺乏自信的。于是,我和她再次从一个提问开始讨论相关问题。

2008年1月24日,杨燕迪教授在写给孙月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上的书面意见中,提出的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看不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显然,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这个问题来自于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集中可见其专论《艺术作品的本源》。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命题,对她而言,关键在如何通过音乐研究去揭示这个命题。一般而言,可以通过描述与论述两种方式去进行,但就音乐而言,似乎用美学的经验描写方式的可能性不大,那么,余下者哲学的思辨推论方式则就成为主导。

然而,凭我的学术直觉,运用哲学推论方式需要逐步构筑理论中介。就目前而言,可利用资源大致有:汉斯立克(Eduard Hansliek,1825-1904)幻想力,茵加尔登(Roman In-garden,1893-1970)非声音因素与纯意向性对象,布伦塔诺(Fmnz Brentano,1838-1917)心理现象,我在博士学位论文中提出的意向存在(intentionalit Sein)以及语言意义通过文字与语音呈现,杨燕迪关于立意问题的音乐理解途径,等等。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系列理论中介的逐步转换,比如:实体一物像一概念一意义。

看样子,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还是关联音乐意义问题。为此,我提请孙月在注意已有相关研究之外,最近中央音乐学院宋瑾教授发表的长篇论文《音乐的意义》,通过外观信息:音乐“相貌”提供的辨识信息;结构信息:音乐形式提供的辨识信息;内部信息:音乐的意蕴性内容;联结信息:在和其他事物联系中的音乐意义四个部分,表明音乐的意义是音乐理解的对象,而理解则是审美的基础;以及范晓峰教授前不久在南京艺术学院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音乐理解现象研究》,。以可信性起点切入,通过理解本身、理解途径、理解结果三部分,表明音乐意义的生成及其同一性问题,也都是一些值得关注的研究成果。

返回过来,结合真理置入艺术作品问题,似乎可以这样命题: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并及真理置入艺术作品的形而上学研究。

可见,无论是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还是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在我目前的学科地图中,都具有垫后并折返前端的性质,因此,我希望她在做这个研究的过程中,尽可能有一些原创。

至于这个命题中的主项: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究竟是否成立?除了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之外,仅就其给出的陈述逻辑而言,至少,它是已有相关命题一音乐存在方式,音乐作品存在方式,音乐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的合理扩充。如前所述,作为与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相关的已有概念:幻想力,非声音成分,纯意向性对象,立意,音乐意义的形而上显现,意向存在,无疑,是一些不可回避的可用资源,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真理与方法》作为哲学诠释学的经典著作,在讨论哲学问题的时候,竟然以“艺术经验里真理问题的展现”(其著作第一部分)作为问题开端。

关于音乐意义存在方式,2008年10月14日上午,在本人与2005级音乐美学方向博士生徐昭宇进行个别课讨论的过程中,他提到了通过演奏生成(becoming)意义的问题,并提到了法国哲学家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的相关理论。由此,加上我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依据胡塞尔提出通过意向显现形而上学意义,孙月打算依据海德格尔研究真理置入艺术作品,应该说,有关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的研究会有进一步的推进。至于说,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想,在各自研究有了一定结果之后,也会逐渐清晰起来。重要的是,各自的研究如何才能充分有效?尤其是针对与围绕音乐问题展开,可见,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应该摆上我的议事日程。

对此,我的学术直觉再次告诉我,当声音与感性直接关联的时候,即通过艺术敞开真理。

毫无疑问,这里的主要问题是:艺术中真理存在与否?真理如何置入艺术作品之中?艺术作品之中的真理是什么?以及由此引申的艺术作品中的真理的意义又是什么?

返回上述推论方式。2001年末,我曾经应《人民音乐》编辑金兆钧先生约请,撰写《“问题意识”与“前瞻性”预设――由音乐美学学科建设“长时段”叙事所引发》,在讨论有关20世纪语言论转向问题的时候,提到:继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面对实事本身(Zur Sache selbst)、海德格尔:面对思的事情(Zur Sache des Denkens)之后,自然是:面对语音还原(Zttr Reduction Phonem)的出场。从来被西方世界奉为不可道之道的逻各斯(Loges),一再被胡塞尔悬置,被海德格尔隐匿,至此,终于被还原的语音替换:逻各斯中心主义让位于语音中心主义。

今天,如果还是将其中的事思诗作为本体(即事本体、思本体、诗本体)去面对的话,那么,是否能够可以通过本体论、认识论、语 言论的多重路径或者本体论、现象论、语言论的多层台阶去切中它,以至于不断去接近“音乐意义的存在如何成为可能”这个具哲学触底性的问题。

与此相应,再一个设想则更加冒险,即除了哲学推论方式之外,是否还可以借鉴神学论理方式驱除理性遮蔽的可能性?于是,我给孙月布置作业:通过美学描写与哲学推论,以及之后的神学沉思。显然,这不仅是一个胆大妄为的设想,而且,如何突破学科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警戒,合理跨越认知与信仰、理性与灵性黄线,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二、由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进一步关联音乐内容问题

近十年前,大约在临近20世纪末的时候,有一个问题,又重新进入到了音乐学研究的视界与论域之中,即:相当长一段时间被20世纪音乐形式极度凸显所大面积遮蔽的音乐内容问题,尽管形式与内容的二元关系逻辑,在我看来依然需要重新审视并加以调整。

2004年10月25日至28日,在上海音乐学院举行的“2004音乐学学科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俄罗斯音乐学家瓦・尼・赫洛波娃作为特邀代表与会,并发表专题演讲。当时,在她的正式发言中,有关音乐内容问题研究的思路与程序,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我的浓厚兴趣。后来,通过钱亦平教授的翻译和整理,正式编入其《音乐分析,学海津梁――钱亦平音乐文集》当中,以《音乐内容研究是21世纪的科学》(第349-359页)命题。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她通过数字0、1、2、3、5、9表示所形成的一个音乐内容集群:

0:表示音乐的总体情况,音乐概念的内容。而音乐概念的内容在世界上不同的国家以及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

1:表示音乐内容作为单一的范畴。而不是两种(形式/内容)或者三种(题材/形式/内容)的哲学组合。

2:表示专业的和非专业的音乐内容。被称作是专业的音乐内容的作用,在本质上仅仅是音乐艺术,可以从美学的角度来定义(如音乐创作所有元素的“美学和声”),比如:声学系统,旋律的调式、和声音响和体系,节奏和节拍组织,旋律、织体、复调,主题结构,音乐形式;被称作是非专业的音乐内容的作用,既存在于音乐之内,又存在于音乐之外,比如:思想观念,外部世界的事物,人类的感情。

3:表示音乐内容的三个方面。情感,描写,符号。

5:表示音调的五种类型。情感型,描绘型,体裁型,风格型,结构型。

9:表示音乐内容的九个水平。整体的音乐内容,历史时代的音乐内容,民族艺术学派的音乐内容,音乐体裁的内容,音乐形式的内容,作曲家个人风格的内容,作品的独特构思,演奏者演绎的内容,听众理解音乐作品的内容。

至于。这里所说是否就是音乐内容?以及相关研究能否成为21世纪的科学?内容又是否等同于真理?完全可以再讨论。但仅就这里列出的诸多事项而言,不仅有助于对真理置入艺术作品问题的研究,而且,对切中音乐感性直觉经验问题,同样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三、由理论效应以及感性与理性关系引发的问题

在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之后一个月,我的硕士生于亮和博士生吴佳先后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如同在先预料的那样,答辩过程中提问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如是研究给出的结论是否有效?是否普适?以及感性与理性的关系。

关于有效性问题,于亮的答辩非常直截了当,明确表示有效。至于普适性问题,显然并非一件乐器(琵琶)能够涵盖,她的答辩是声况部分主要限于琵琶,而情况与意况部分则可部分涵盖其他乐器。由此引申的概念来源,显然,是通过对古典文献的发掘并结合其自身演奏实践经验综合所得。

关于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的关系问题,提问主要针对人在面对音乐的感性体验过程中理性认知的介入与否,吴佳的答辩一是肯定的,二是有条件的,即人在进行音乐感性经验的过程中自觉地把理性认知转换成为感性能力,从而使感性声音结构的可能性得以实现。

说实在的,我对她们俩的这些答辩表示满意,之所以有这样的自信与机智,并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禀性在先,应该说,还是合理运用多种理论资源,并通过较为充分有效的推论而成就的。尤其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据理力争甚至于强词夺理的理念,在这里得到了合式的彰显(她们在学期间我一再灌输,平时也许并非完全理解,至少不是自觉接受)。

除此之外,吴佳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感性声音结构和于亮论文中围绕声情意三况提炼出的数十个叙辞,不仅具一定的原创性,更重要的是依据音乐本身特性逐一给出的,因此,其实际效能无疑是确凿的。

对此,之所以如此肯定的依据在我的学术统觉,一种应该经得起理性认知论证、感性经验实证乃至超感性理性觉悟洞察的多重范型。

进一步,通过2008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让我再生成就感的还有,就像我二十年前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新源里斗室中不停写作时经常想到的一个问题,理论学术研究不仅仅是一种事实探寻,而且,还应该是一种意义考掘,尤其,通过据理力争与强词夺理,往往会在一个必然出现的意外瞬间得到一个别有洞天的发现。这种别有洞天的瞬间发现,科学以灵感顿悟解释,佛学以开启天眼导读,神学以圣灵充满修辞。

由是,如何切中音乐感性直觉经验?

第15篇

这一著作的中文标题是《艾丽丝•默多克小说研究》,但在此中文标题下写有其英文标题:ArtandMorals:IrisMurdoch’sFictionalWorld。直译成中文就是《艺术与道德:艾丽丝•默多克的小说世界》。只要阅读了《艾丽丝•默多克小说研究》,读者就知道这英文标题实际更贴切该著的内容。文学必然涉及伦理,只是在20世纪,有相当长的时间,奉行文学自治论(autonomism)的批评家,太专注于文学作品的“文学性”、“文本性”、“互文性”等文学本体论问题,将文学中的伦理问题抛之脑后,因此明确主张文学与伦理关系密切的作家就受到了冷落,默多克也不例外。“虽然常有人说,她当属讨论文学对伦理之影响的第一人,但很少有人详细评论她这方面的观点,而总体评论她对伦理学和美学的相互关系所持的观点的,就更少了”(Ruokonen15)。不过,在我们进入21世纪之际,情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伦理转向”(EthicalTurn)(Araújo1)。这“伦理转向”的出现给默多克研究带来勃勃生机,一如英国的艾丽丝•默多克研究中心注意到的,“过去的10年见证了全球范围默多克研究的复兴,这主要是因为文学批评理论中出现了‘伦理转向’。”“如今,她被引用为伦理转向的主要思想家和实践者之一”(3)。好像是与西方的“伦理转向”相呼应,中国的外国文学研究界也开始注重文学中的伦理问题。这当中的领军人物便是聂珍钊教授。他是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创立者、阐发者和实践者。2004年,针对国内的“理论情结”,他发表了“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评判了那种伪批评的倾向,即“假借新的批评方法的外衣,把对文学的具体的批评变成了美学的、哲学的抽象分析,甚至变成了对理论自身的研究,文学批评的论文性质出现了变异,即变成了哲学论文、美学论文”,他提出要“开始思考另一种批评的可能性,即作为方法论的文学伦理学批评”(聂珍钊17,18)。此后,他连发数文,阐释并实践这种批评,给中国的外国文学批评界带来了新鲜空气,催发了许多优秀的研究成果。《艾丽丝•默多克小说研究》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做成的。虽然《艾丽丝•默多克小说研究》未有明言,但我们还是可以视它为“全球范围默多克研究的复兴”之作,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一大实践,启迪我们重新思考这个古老的、但却在上个世纪被遗忘了的文学伦理问题。

二、不入先理论后解读的俗套

不知从何时开始,如今的一些著述或博士论文,都落入一种近似八股的俗套:先理论后解读。大凡研究某个作家的小说、诗歌或戏剧,先找出一种理论大谈一番,然后用来解读作家、作品。这种做法虽无可厚非,然天下文章一般造,岂非近似八股?再说,一个作家的作品又岂能用一种理论解读得了,且这种研究方法恐怕实际就是先给作家、作品定位,然后再找相对应的文学批评理论,用来解读作品。这种做法,说到底,岂不就是先给结论再找证据?但文学评论没有这么轻易的事,尤其是遇上那些难以定位的作家,比如默多克。默多克既多产又多样,即是小说家又是哲学家,该用何种理论来解读她呢?只因为她著书讨论了萨特就用存在主义的哲学思想?可她却否认自己是存在主义者。只因为她承认“我当然是个女权主义者”(Dooley430)就用女权主义批评理论?可这样读下来的,充其量不过是从一种角度切入而得的心得,也就是说只涉及该作家的一个方面,绝非“全面、系统”得了;就算在这一方面做到了“全面、系统”,那也只是一个方面的“全面、系统”而已。相比之下,较为有趣的做法,窃以为是文本分析(即解读)先行,细读中渗透着理性的辨析。《艾丽丝•默多克小说研究》一书正是这样研究默多克小说的。它不求所谓的“系统化理论框架”;它根本就没有“理论框架”章节。之所以如此,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作者明白,无论用哪一种理论,都可能难以企及默多克小说的全部精髓;二是作者在评论默多克的小说时还遵循默多克的教导——“远离理论和概念就是驶向真理”(8),因为她认为“避开给默多克这样复杂而又艰深的作家下定义或者找到对之进行论述的系统化理论框架,也许是明智之举”(9)。结果,我们看到的,是作者只管分析默多克的作品,其中以小说为重,哲学和文论著述为辅,着眼于默多克小说最核心的问题。这就是《艾丽丝•默多克小说研究》的第三大特征了。

三、浓墨重彩默多克的“朝圣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