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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金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的问题
虽然发展的速度很快,但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我国金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缺乏完善的与风险投资相配套的法律体系。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经济行为,涉及到法律和体制许多相关问题,这些都需要有完善的经济体制作为保障,才能使其顺利运行。风险投资虽然在我国已经进行了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相关的风险投资的基金法。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直接影响着风险投资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中的许多规定都和风险投资的规则相冲突,比如《公司法》第12条第2款中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这个规定限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定的比例,成为风险资本供应的一个障碍。又比如,因为我国的风险投资基金法并没有出台,这样风险投资机构就不能通过公募的形式设立投资基金,却只能通过私募的形式组成股份制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才能进行运作。这样我国居民手中的储蓄不能通过基金形式合法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2.缺少税收政策的优惠,也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制约。从各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优惠的税收政策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强心针”。1969年,美国政府曾经将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从原来的29%提高到49%,这个政策几乎给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带来了致命的打击,使美国风险投资的额度从1969年的1.7l亿美元下降至1974年的0.0l亿美元,这仅仅为原来的7%。后来在美国政府不得不取消了原来的决策,把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从49%又降回到了原来的28%,这样从1978年开始美国风险投资的规模又神奇地增加到了5.8亿美元。l980年,美国国会鼓励私人的风险投资,将风险企业的税率降到了20%。这一政策的实行,使美国风险投资规模在80年代初期大约以每年47%的幅度增加。法国也在1985年颁布法案,规定风险投资公司从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中获得的收益或资本收益可以不交所得税,税费额度最高可达收益的三分之一。英国正府在1983年制定了“企业扩大计划”,即个人投资者可免税。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的专门规定。风险资金的提供者包括风险投资公司、被投资的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重复缴税的问题。
二、怎样完善我国当前金融风险投资管理
1.加速培养我国自己的风险投资人才。完善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关键是培养我国风险投资人才。当前我国还非常缺少通过实践证明有能力的风险投资者,因此形成了这样的问题:目前每年我国的省级科研成果大约有3万多项,但能够真正成为商品的不到25%,而进行产业化的也只有6%;科研人员虽然有创业的积极性,但是却缺乏管理及融资的实践经验;外资及民间的资金有对风险投资的想法,但是却很难找到可以信任的人。
2.完善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体制,扩大风险投资的融资途径。国外风险投资的成功已经表明,风险投资的初期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帮助。安全收回本金是投资活动最基本的要求。政府支持下建立的风险投资可以为民间的投资提供相关的政府优惠贷款,而且还可以为民间风险投资的贷款提供政府担保,我国可以学习其他国家的做法扶持风险投资企业。在政府建立的风险投资体系中,还要广泛开拓融资途径,保障风险投资的资金。这样可以通过政府的引导,鼓励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行业,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也可以适当放松保险基金投资的限定,允许一定金额的保险基金进入到风险投资产业。过可以考虑引进国外的风险资本,加大风险资金的来源。
3.企业要加强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工作。企业要结合未来发展战略,认真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投资计划,遵照突出主业并且能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原则来选择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且未经国家批准省管企业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和其他金融高风险的投资项目。有关企业要对目前现有的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对经营情况已经恶化的,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资产保全,确保国家资产安全。
在2008年时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资金的总额度为43889953万元,与2003年相比较增长度几乎达到百分之三十五。新增入的风险投资资金524540万元,与2003年相比较也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一以上。在我国的各个城市中深圳属于高新技术开发的重点区域,深圳市风险投资金额也居于我国城市的第一位,北京和上海与深圳相比较仍有着不小的差距。我国的华东、华南地区不断的发展,金融风险投资项目也有所增加,甚至渐渐超过我国北京、深圳等地。根据相应的数据调查所显示,许多国外的风险投资机构也逐渐进入我国,2008年国外引进的风险投资金额在我国总风险投资金额中占有很大的成本,已经占据着总资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国外风险投资机构不仅仅帮助我国的腾讯、蒙牛等实力企业在国外上市,而且对于我国一些发展中的企业也给与了很大的帮助,成为我国风险投资的重要力量。
对于我国一些中小型企业而言,它们对于风险投资正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以往我国投资企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步入到低谷,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企业已经渐渐有了复苏的趋势,我国的市场拥有者巨大的发展潜力,对于世界的投资机构而言有着巨大的诱惑力,而我国应用的人民币币种也在不断的升值,许多人都希望能够拥有大量的人民币资产。有人说目前投资资金是非常充足的,只是等待着有巨大潜力的项目而已。我国证券市场也渐渐好转,为其它市场的建立做好了铺垫工作,而且上市也渐渐成为一种新的潮流。我国的许多新生企业也受到投资单位的广泛关注,好的项目就必然会得到许多投资机构的支持。同时投资者的眼光放得更加长远,对于各个行业都十分的关注。除了互联网相关的项目外,我国的生物、医药等等多种项目所获得的资金都逐渐增加,而且注重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的新技术也被各界专业人士所看重。
2 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的金融风险投资机构取得了十分良好的发展,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例如,我国的道德风险和商业风险较高、我国的政府部门并没有给予支持,或是风险投资机构退出不顺畅等等,所以,必须要加快我国风险投资的福利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环境,加快组建以风险资金为中心的良好风险投资市场,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内容.
2.1 法律的缺失
我国的金融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并没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对我国风险投资进行制约,不能够对风险投资体系做好法律保障工作,除了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建立一些特殊的法律法规内容。其中主要有两方面,第一是与投资对象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公司法》、《证券投资法》等等。第二点是与风险投资过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经济法》、《产权保护法》等等,还有对财务管理人员以及相互律师顾问约束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等。我国现阶段对于这些内容还处于严重的空缺状态,举一个较为简单的例子,我国还没有《风险投资基金管理法》等针对于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法规,导致我国的风险投资操作过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我国制约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建设,风险投资企业不能够采取公开募捐的形式建立相应的风险投资基金,只能依靠私募的形式成立相应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相关的风险投资资金操作,虽然,我国人民群众的储蓄资产已经达到了六万亿人民币,但是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这些资金并不能进入到风险投资市场当中。
2.2 没有相关的税收福利政策
没有相关的税收福利政策,导致风险投资领域的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根据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状况调查研究发现,相关的税收福利政策是推进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一九六九年美国对税率进行了很大的调整,其中最高的税率为百分之四十九,对于美国的风险投资领域发起了巨大的冲击,导致风险投资领域几乎受到了毁灭性的冲击,美国的风险投资总金额也急剧的下降,甚至逐渐下滑到政策推行前的百分之六。面对此情况美国政府不得不将该政策取消,重新对税率进行调整,将最高的百分之四十九的税率下调至百分之二十八,所以在1978年的时候美国的风险投资领域渐渐有所好转,资金总额度不断的增加。到了1980年美国政府为了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领域的发展,有奖税率表下调至百分之二十,这一政策的有效落实,使得美国风险投资领域如同由年迈的老人转变为富有活力的年轻人,以每年百分之四十六的增长幅度逐年增长。英国在1983年期间也制定了一些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计划,其中明确指出对于个人投资人员可以免除税款。但是对我国的风险投资现状而言对于相关的福利政策还十分的缺少,甚至存在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重复收取税款的现象。而且对于一些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方面,因为在该项目中智力成本占据着很大的成分,所以,在税收的过程中不能开取相应的税票,也就导致企业不能在税款计算的过程中进行税款的抵消,为企业的税收增加了许多压力[1]。
3 如何完善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
3.1 注重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
风险投资人才是完善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关键,目前我国对于拥有业绩考核证明具有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还十分的缺少,也正因为如此导致以下不良状况的出现:我国每一年的省级科学研究成果高达三万多项,但是真正能够投入到经济市场上成为产品的只有百分之二十左右,而且能够成为具体产业的只有百分之五左右。我国的科技研究人员虽然对于创业十分的积极,但是没有相关的经验,而且相关的企业投资机构虽然对于科技项目十分的看重,但是不能够找到权威、可靠的风险投资人才。
3.2 企业需要不断的加强投资资金的管理
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方向,反复的研究资金的投入计划,要以突出企业的主业为重点,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中心,从而最终确定企业资金投入的项目选择,将企业资源的利用率扩大到最大化,最终实现企业资产的不断增加。企业必须要经过相关单位的批准后才能够进行股票、理财等金融风险投资业务。而企业要对目前所拥有的所有项目进行深入的调查,对于委托机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的进行了解,一旦发现该企业的经营出现严重的恶化情况,一定要及时的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从而将企业的资金进行回收,将企业的损失降低到最低,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如果企业经过我国相关部门的认证,可以进行金融风险投资业务,一定严格的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资金操作,要严格的控制资金投入规模,不断的对投入资金流程进行优化,吸取大量的专业人才,保证金融风险投资业务能够具有高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对于一些期货的投资金额,要以锁定投资成本为最初的目的,有效的降低投资资金所承担的风险[2]。
3.3 对于金融投资风险,重点在于风险的防范
我国的相关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部门,能够及时的收取相关的信息,并且根据信息进行深入的分析,做出合理的预判,或者是能够在风险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了解并且与总部进行联系,及时的做出相应的决策,将资金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减少投资资金的损失。而且将整体的资金进行分化,分散投资也是降低投资风险的有效方式。在一些机遇面前,企业一定要抓住机会,同时也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因为机会总是会留给有准备的企业。
关键词:金融;风险投资;完善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我国金融风险投资准确的说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1985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各类融资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金、科技贷款贴息基金等迅速崛起。我国金融风险投资机构和数量迅速增加并且出现加速发展的态势,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我国金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的问题
虽然发展的速度很快,但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我国金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缺乏完善的与风险投资相配套的法律体系。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经济行为,涉及到法律和体制许多相关问题,这些都需要有完善的经济体制作为保障,才能使其顺利运行。风险投资虽然在我国已经进行了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相关的风险投资的基金法。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直接影响着风险投资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中的许多规定都和风险投资的规则相冲突,比如《公司法》第12条第2款中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这个规定限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定的比例,成为风险资本供应的一个障碍。又比如,因为我国的风险投资基金法并没有出台,这样风险投资机构就不能通过公募的形式设立投资基金,却只能通过私募的形式组成股份制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才能进行运作。这样我国居民手中的储蓄不能通过基金形式合法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2.缺少税收政策的优惠,也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制约。从各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优惠的税收政策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强心针”。1969年,美国政府曾经将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从原来的29%提高到49%,这个政策几乎给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带来了致命的打击,使美国风险投资的额度从1969年的1.7l亿美元下降至1974年的0. 0l亿美元,这仅仅为原来的7%。后来在美国政府不得不取消了原来的决策,把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从49%又降回到了原来的28%,这样从1978年开始美国风险投资的规模又神奇地增加到了5. 8亿美元。l980年,美国国会鼓励私人的风险投资,将风险企业的税率降到了20%。这一政策的实行,使美国风险投资规模在80年代初期大约以每年47%的幅度增加。法国也在1985年颁布法案,规定风险投资公司从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中获得的收益或资本收益可以不交所得税,税费额度最高可达收益的三分之一。英国正府在1983年制定了“企业扩大计划”,即个人投资者可免税。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的专门规定。风险资金的提供者包括风险投资公司、被投资的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重复缴税的问题。
二、怎样完善我国当前金融风险投资管理
1.加速培养我国自己的风险投资人才。完善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关键是培养我国风险投资人才。当前我国还非常缺少通过实践证明有能力的风险投资者,因此形成了这样的问题:目前每年我国的省级科研成果大约有3万多项,但能够真正成为商品的不到25%,而进行产业化的也只有6%;科研人员虽然有创业的积极性,但是却缺乏管理及融资的实践经验;外资及民间的资金有对风险投资的想法,但是却很难找到可以信任的人。
2.完善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体制,扩大风险投资的融资途径。国外风险投资的成功已经表明,风险投资的初期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帮助。安全收回本金是投资活动最基本的要求。政府支持下建立的风险投资可以为民间的投资提供相关的政府优惠贷款,而且还可以为民间风险投资的贷款提供政府担保,我国可以学习其他国家的做法扶持风险投资企业。在政府建立的风险投资体系中,还要广泛开拓融资途径,保障风险投资的资金。这样可以通过政府的引导,鼓励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行业,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也可以适当放松保险基金投资的限定,允许一定金额的保险基金进入到风险投资产业。过可以考虑引进国外的风险资本,加大风险资金的来源。
3.企业要加强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工作。企业要结合未来发展战略,认真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投资计划,遵照突出主业并且能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原则来选择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且未经国家批准省管企业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和其他金融高风险的投资项目。有关企业要对目前现有的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对经营情况已经恶化的,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资产保全,确保国家资产安全。
4.通过风险预防来规避我国金融投资的风险。我国国有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信息收集部门,提前进行科学的分析与预测,能够在风险发生的第一时间与企业取得联系,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来减小损失。另外,进行分散性投资和海外投资保险也可以降低风险的发生。在好的机会面前,企业应该尽量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足一些。将计划做的更现实和更理性,因为投资者们都是非常实际的,虚无飘渺的漂亮理念不如商业计划中精准的数字那样富有吸引力。
5.完善法律法规,使风险投资更规范。风险投资是属于那种高投入、高风险且高回报的产业,因此要求政府必须建立良好的风险投资动作环境,主要是法律环境。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及法规有很多规定不适应高科技的发展与风险投资发展的要求,政府应该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尽早地修改并完善《证券法》、《公司法》,并且制定与之相配套的《风险投资法》,而且在政策上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和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刁孝华.基于行为金融风险投资委托关系探讨[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2009 (06).
[2]风险投资家要求企业家的七种素质[J].航天工业管理,2001(06).
[3]陈秋菊.风险投资在运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理工高教研究,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