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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的含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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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的含义

第1篇

一、整理

1、整理的含义与目的

²        含义:将工作必要品与非必要品区分开,在岗位上只放置与工作有关科的必需品。

²        目的:腾出空间。

2、必需品与非必需品判定标准

类别

使用频度

处理方法

必要物品

每小时

放在工作台上或随身携带

每天

现场存放或放工作台附近

每周

现场存放

非必要物品

每月

仓库存储

三个月

每月检查,仓库存储

半年

每月检查,仓库存储

一年

每月检查,仓库存储(封存)

二年

每月检查,仓库存储(封存)

未定

有用

每月检查,仓库存储(封存)

无用

每月清理,变卖或废弃

不能用

立刻废弃或变卖

3、操作步骤

全面检查

区分要与不要

清理非必要品

处理非必要品

每天整理

 

 

 

4、整理成果

序号

地点

成果

1

通道、窗台

很畅通又整洁,没有物品超出通道,窗台无杂物

2

设备、材料

放的均是3天到一周内要用的且整理好,角落没有放置不必要的东西

3

物料区、物料架

存放整齐,规划适当,标识一致

4

作业台、流水线、办公桌上、下及抽屉

桌上及抽屉内均整齐,没有不必要的东西

5

原料、半成品、成品

任何人均易了解,标识清晰,摆放整齐、搬运简单,有小通道

6

墙面、公布栏、看板

看板有作设计,漂亮新颖,没有破损且多灰尘的文件,或2周以上的通知

二、整顿

1、整顿的含义与目的

²        含义:将必要的物品放在工作岗位上能马上取到和放回的状态;

²        目的:一目了然、节约寻找时间。

2、整顿的方法:三定(定场所、定位置、定数量)、三要素(物品分类、摆放方法、标识)

3、整顿的步骤

物品分类

决定放置方法

决定放置数量

划线定位

标识

 

 

 

4、整顿的成果

序号

物品

成果

1

通道

划线清晰、明确,通道畅通

2

机器设备、消防器材、仪器工具

摆放整齐、外表干净、标识明确,无破损、无障碍,有保养、有记录

3

原物料、半成品、成品

分类摆放,且有区域标识,没有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混放,没有合格与不合格标识不清

4

工作台(桌)

整齐,下面或夹层无杂物

5

辅料

分类摆放,标识清晰

6

胶类、油类

定点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有清晰的标识,单独摆放,没有和物料放在一起

7

清洁用具

定点摆放整齐,长柄悬挂,非长柄落地有定位,有清晰的标识

8

垃圾桶

有统一定位,平行直角

9

工作车

有定位,平行直角摆放,有标识

10

文件、档案

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任何人能很快的找到

三、清扫

1、清扫的含义与目的

²        含义:清除工作场所的脏污,防止污染的发生;

²        目的:创造无垃圾、无灰尘、机器设备保养完好,干净明亮的工作场所。

2、清扫基准

(1)日清扫基准:每天应做的清扫。

(2)例行清扫基准:每天不能做的清扫工作,安排周期性的清扫。

3、清扫的步骤

划分清扫责任区

建立清扫基准

清除脏污

 

解决污染源

 

 

 

四、清洁

1、清洁的含义与目的

²        含义:将整理、整顿、清扫制度化、规划化

²        目的:坚持整理、整顿、清扫,让其成为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

2、目视管理与颜色管理基准

(1)目视管理

内容

目视管理形式

看板

车间管理看板

班组管理看板

岗位工作看板

6S宣传看板

标识

区域标识

产品标识

设备标识

物料标识

(2)颜色

颜色基准

红色

黄色

绿色

含义

不通过或不合格

警示

通过或合格

 

3、清洁的步骤

建立目视管理

颜色管理基准

完善制度规范制定6S检查评比考核办法

实施检查评比考核办法

实施PDCA

提升3S

贯彻6S意识

 

 

 

 

 

4、清扫清洁的成果

序号

范围

成果

1

设备、工具、仪器、消防设备

保持干净、使用中防止不干净措施,并随时清理、无生锈,无油垢、无灰尘

2

窗、墙壁、天花板

干净亮丽,很是舒服,无蜘蛛网和污垢、卫生工具固定摆放

3

通道与作业场所

划线清楚,地面有清扫、干净、无垃圾杂物

4

地面

地面干净,感觉舒服。没有油迹或水迹、没有垃圾杂物

5

厕所

干净亮丽,感觉舒服,没有异味,没有设备损坏

五、安全

1、安全的含义与目的

²        含义:消除隐患、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发生。

²        目的:保障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的推行步骤

建立现场安全作业基准

规范劳动保护、防火、应急措施

规范日常作业管理

日常

管理、教育

例行

检查整改

 

 

 

 

 

 

3、安全基础标准

(1)现场安全作业基准

(2)劳动保护基准

(3)防火基准

(4)作业常用基准(除操作规程)

(5)应急基准

(6)电梯、叉车等特种机械操作规程

4、安全的成果

序号

范围

成果

1

关键安全部位

明确标识,提醒明确

2

作业

有劳动保护,按规程操作,不违章

3

防火

对生命财产无隐患

4

员工思想

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六、素养

1、含义与目的

²        素养:对于规定的事情,大家都按要求去执行,并养成一种习惯。

²        目的:让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培养员工素质习惯的人才。

2、素养的推行步骤

制定共同遵守规则,服装礼仪标准

推动各种精神提升活动

 

 

 

 

 

3、推动各种精神提升活动:晨会、礼貌运动、领导巡视、6S图片巡展、报告、表彰、学习、培训、观摩等。

 

4、塑造素养的基本过程:

 

成为他人榜样

具备了良好的素养

学习公司规章制度

理解公司规章制度

努力遵守规章制度

 

 

 

 

 

5、素养的成果

序号

范围

成果

1

制度

守则,礼仪标准清晰,有章可循

2

员工

自觉遵守制度,成为榜样

3

心态

积极、主动、团结、互助

4

活动

第2篇

安全是自有人类以来永恒的主题,它比文字创作中的爱情与死亡的主题更长远,人们对它的需要更迫切。从需要层次来说,人的第一需要是生理的,即:吃、喝、空气,第二需要就是安全。安全的需求伴随人的一生,从呱呱落地直到死亡,安全问题一直陪伴着每个人,安全和生产伴随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安全与生产也决定生存和发展,安全是生存的需要,生产是发展的手段。每个人需要安全,每个企业需要安全,国家需要安全,全世界整个人类呼唤安全,但反过来问一下,安全是什么?迄今为止人们对安全的认识和理解还不是那么形象、完备和科学,我们企业应把安全生产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不断的研究,不断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充实新的内容。下面说一下什么是安全:

    一、什么是安全?

    安全的含义在希腊文中的意思是完整,在梵语中是没有受伤和完整的意思,在中国语言中就字面而言,安则无危,即无危为安,指没有危险,安适、稳定,则可视为无危,即安。全,无损为全,即完整、完满、无残缺等,即无损则全。请大家记住:无危为安、无损为全。

    从安全的科学层面区剖析,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受胁迫、不出事故、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或死亡,造成设备停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

    (2)安全是指在外界条件能使处于健康舒适和高效率活动状况人员的客观保障条件。

    (3)安全是一种心里状态,即认为指某一子系统或全系统保持完整的一种状态。

    (4)安全是一种理念,即人与物将不会受到伤害或损失的状态,或是一种满足一定安全技术指标的物态。

    二、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即人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也就是在企业内部正常的工作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通过采取一切措施,包括: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检查:排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就是隐患,通过正确的加工工作方法、手段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所采取的一切措施、方法及劳动保护的总合,使劳动在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安全生产是一种企业文化,安全生产文化是企业文化中的一部分,是创造物质财富的保证,是企业生产、生活、生存一切活动的基础。

    (2)安全生产也是一门科学——安全科学,1993年7月我国国家标准GB/T13745-1992(学科分类与代码)中,把安全科学作为一级学科列入工程与技术类中。

    (3)安全生产也是一门技术——安全技术

生产中存在威胁人们健康和生产安全的因素,为了预防和消除这些因素,改善劳动条件,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需要安全技术的保证,或者说以技术为主,提出具体的方法和手段,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掌握好安全为人类服务,使安全技术侧重于应用,研究事故因素,科学指导实际,转危为安。

    (4)安全生产也是一门管理艺术,安全生产既包含人对人的管理,也包括人对物的管理,包含着人、机、物、法、环的有机联系,体现了多元素、复杂的相互关系,这就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要以人为中心,以不发生任何事故为目标,做好管理工作。

第3篇

[关键词]安全内涵外延 1引言

安全和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两大根本性问题。实现安全是人类最大的也是永恒的哲学命题。伴随着世界安全运动的兴起,人人渴望安全,国家治理安全,人类呼唤安全,世界共需安全。安全重视程度之高,安全谈论之多,安全投入之大可能是前所未有的。但反过来思考,安全到底是什么?迄今为止恐怕人们对安全的认识和理解不是那么形象、完备和科学。以致于不管对安全作何定义,都很难包容一般意义上安全的内涵。

2安全的定义

为了获得安全的原始含义,先从词意和典故考虑,查阅了相关工具书,得到安全如下的描述:

(1)安全在希腊文之中的意思是“完整”,而在梵语中的意思是“没有受伤”或“完整”,在拉丁文中有“卫生”(Salws)之意。

(2)“安”字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太平、安全、安适、稳定等,可谓无危则安;“全”字指完满,完整或指没有伤害,无残缺等,可谓无损则全。

为了获得安全的真实含义,从安全的科学层面去查阅相关的资料,得到了安全以下的定义:

(1)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或死亡,造成设备或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

(2)安全是指在外界条件下使处于健康状况,或人的身心处于健康、舒适和高效率活动状态的客观保障条件。

(3)安全是一种心理状态。即认为,指某一子系统或系统保持完整的一种状态。

(4)安全是一种理念,即人与物将不会受到伤害或损失的理想状态,或者是一种满足一定安全技术指标的物态。

凡此种种,要想用一个简单的定义就把复杂的安全内涵表述清楚是异常困难的。这犹如“最优化问题中寻找最优解时容易陷入“局部最优值”一样,难以走出这个局部区域”。因此,应当从宏观的角度去把握安全概念。

3对安全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和认识

采用自然辨证法定义技术创新哲学的思考方式,不从正面去解释技术创新是什么,而是从另外的角度来回答它。笔者就是从安全的子系统:文化、科学、技术、经济、管理、伦理与外延(信息网络安全等)来回答安全的本质。

3.1安全是一种文化——安全文化

文化可以认为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和。所以,应该以哲学的观点来认识安全文化,那么,安全文化就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

在人类生存、繁衍和发展的历程中,在从事生产、生活、生存乃至实践的一切领域内,为保障人类身心安全(含健康)并使其能安全地从事一切活动;预防;避免、控制和消除意外事故和灾害;为建立起安全的环境和与之匹配运行的安全体系;为使人类变得更加安全、康乐、长寿,使世界变得友爱、和平、繁荣而创造的安全物质财富和安全精神财富的总和。

安全文化所涉及的范畴包括: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厂矿的安全生产、核电站的社会性安全、全民的防灾减灾思想意识、公众的安全文化素质、环境保护、产品安全、生活与生存领域的安全。安全是一个包括物质的、意识的巨大的系统工程。

3.2安全是一门科学——安全科学

1993年7月我国国家标准GB/T13745—1992(学科分类与代码)中,把安全科学作为一级学科列入工程与技术门类之中,称之为安全科学技术,被确定为综合类科学中的一门学科。

安全科学是研究系统安全的本质及其规律的科学。具体地说,研究事故与灾害的发生机理,应用现代科学知识和工程技术方法,研究、分析、评价、控制以及消除人类生活各个领域里的危险,防止灾害事故,避免损失,保障人类改造自然的成果和自身安全与健康的知识和技术体系。

按照哲学的内容,在安全科学的体系结构中,处在安全科学的工程技术层次上的是各类安全工程技术。安全科学区别于其他科学的特点就是安全的观点,或者说安全科学是从安全的着眼点或角度去看整个世界,正如自然科学从物质运动,社会科学从人类社会发展运动,系统工程从系统的观点去考察世界一样。但是安全科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统科学等各门科学有关。因此,安全科学是一门跨门类、综合性的新兴横断科学。

3.3安全是一门技术——安全技术

生产、生活和生存过程中存在着不安全或危险的因素,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会造成生产、生活和生存被动或发生各种事故。为了预防或消除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影响和各类事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这些措施的综合称为安全技术。

安全可称为技术,在于要消除各个不安全因素,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必须从技术的层面去实施或考虑,或者是说以技术为主,提出具体的方法和手段,借助以达到劳动保护之目的。安全技术与安全科学可以从自然辩证法得到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说明,安全科学着重于安全的规律,发现、探索、认识其本质,从而掌握好安全,使之为人类服务;而安全技术更侧重于安全的应用,研究事故致因因素,从而转危为安。因此,安全技术丰富了安全科学,安全科学又指导和推动了安全技术的发展。可见安全技术对安全生产、生活和生存是何等的重要。

3.4安全是一门管理艺术——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问题,既有人对物的管理,又有人对人的管理,还包括人、机、环境三者的多元复杂的矛盾问题。这就表明现代安全管理必须围绕预防事故这个中心课题,变纵向为横向综合;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使安全状况指标化;推行事前预测;推行反馈原则进行安全评价等。

认为:管理首先是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进行的自觉活动。现代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强调以人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激励人的士气和发挥其能动作用方面。而人的意识、价值观、认知、信念等都是管理的基础。安全管理本身包括教育方法、法律建设、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宣传手段等。现代安全管理应是系统的安全管理,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使其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安全管理就犹如5个分散的指头握成一个拳头,使之能产生更大的合力。同时,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应用,加速了安全管理信息的处理和流通,使安全管理由定性逐渐走向定量,先进的管理经验、方法得到迅速推广。因此,所谓充分调动每个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让劳动者人人主动参与安全工作。

3.5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安全经济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由“政治立国”进入了“经济立国”的时代,法制手段和经济手段起着主要作用。在20世纪90年代,安全领域有专家、学者提出安全经济这个新名词。

安全经济首先是基于对人类安全活动需要经济作为基础的理解。比如,无论是生活中或者生产中,实现安全条件需要经济的投入。如何高效、合理地投入?安全经济概念就应运而生了。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采用安全经济学的观点来运筹安全管理,必将成为一种符合客观的实用模式。

从安全效益的角度,可以把以提高生产与以增加生活质量为主要目的的安全性投入进行对比分析。前者是指为消除和控制生产、生活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而专门采取安全措施的投入,它将对生产、生活产生某种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后者除了产生生产、生活效益外,还会产生安全效益,并且往往决定企业的基本安全程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很难区分某一项投入是生产、生活性投入还是安全性投入。然而,从经济学的角度,应该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合理的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投资的作用,减少事故经济损失,以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就是安全工作所追求的最佳状态。

3.6安全是一种伦理道德——安全伦理

伦理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它是人们的信念或信仰,也是规范行为的准则。安全可以认为是观念、思维,意识。安全伦理主要表现为:“安全第一”的哲学观念,“预防为主、安全为天”的意识;安全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与幸福的伦理观念;安全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价值观念;安全系统是控制系统,生产系统是被控制系统的辨证观念。应该建立:“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遵章光荣、违章可耻”的意识;“珍惜生命,修养自我,享受人生”的意识;自律、自爱、自护、自救的意识;保护自己,爱护他人的意识;消除隐患,事事警觉的意识。实践证明,要使人从被动(要我安全)到自觉(我要安全)地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但从科技、管理、人的生理及心理方面来认识安全的内涵,更重要的是不断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使社会(企业),使每个人从价值观、人生观、行为准则等方面,从群体到社会建立起对安全的理念和响应。因此,广施仁爱,尊重人权,保护人的安全和健康的宗旨是安全的出发点,也是安全的归宿,更是安全伦理的体现。

安全伦理就是每一个合格公民对安全进行理性思考和自主选择的方法论。以安全理性或法制为手段进行社会调控在过程之前必须经过安全伦理思考的判断和估量,在过程之后又必须进行安全伦理价值的评价。当然,安全是关系到人的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在道德观念中应该提倡使他人生活得更好、更安全。安全作为伦理的理解就很清楚了。

3.7安全的外延——信息网络安全

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时代正快步走来,越来越多的机构,如政府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已经或正在建立自己的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然而就在网络技术向各个领域快速渗透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一个关键问题——信息网络安全,越来越凸现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信息统领全球,信息主宰国家命运,信息广泛渗透各个部门、领域的时代,着眼于传统意义上的安全是远远不够的,甚至说是致命危险的。传统意义的安全即使做得很好,但是面对新形式安全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对信息网络安全的理解和掌握,实际上是对安全更新的、更深层次的领悟。如今的安全理念都是与信息网络挂钩的。在传统的安全观下,引申出当今的信息网络安全观,的确是对安全理念的一次深刻性革命。

目前,对信息网络安全的认识并不是很全面,可以归结为对信息网络安全的概念不清。有的认为信息安全就是“杀杀病毒,最多再加上设置命令”。有的认为信息网络安全就是“七分技术,三分管理”等等。笔者参考了相关的资料,现介绍信息网络安全的定义:保护网络信息资源,使其不受意外的或蓄意的(未经授权)破坏、更改和泄露,包括暂时的,其目的是保证网络信息可用性、完整性和机密性。

诚然,安全的外延还应包括高科技生物技术安全、高科技材料安全等内容。这方面的安全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如何能使其安全地造福于人类,这也是当今安全工作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和方向。应用动态的、永恒的、发展的观点去看待安全,安全所涉及的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而不断拓展,即安全会有更多、更新的内容向外延伸出去,就犹如安全这棵参天大树会变得更加枝繁叶茂,同时,这也展现出安全的生机和活力。“”版权所有

4结论

安全是没有时空局限的,安全的子系统也是无限的。从科学学、哲学的观点,安全是动态的、发展的。基于目前对安全认识的局限,笔者只列举了6个内涵和一个外延。从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分析安全的本质,可以使安全的定义更科学、完备,从而形成正确的安全理念和安全科学观,为人类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生存,保护人类的生息繁衍和社会发展活动指明正确的方向并提供保障条件。

参考文献

1罗云等.安全文化百问百答[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8:3—25;51~52

2安全科学技术词典[M].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1991.12:1~3

3张景林等.安全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1.11(5):6~9

4曲和鼎等.安全软科学的理论与应用[M].天津:天津科技翻译出版社,1991.10:19~23

5罗云等.安全经济学导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6:7~23

6韩永飞,杨富春,李宗鹏.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信息与网络安全(一),2002.2:33—35

第4篇

论文摘要:安全生产管理是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体力劳动,保证生产安全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执行安全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人员提高认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各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提高认识和工作自觉性

1.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在国务院领导下,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组成,共同担负起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关系全局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把各部委的力量全部调动和组织起来,用之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市自治区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我国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工会组织)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国家监察

由劳动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实施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国家监察是一种执法监察,主要是监察国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防和纠正违反法规、政策的偏差,它不亏预企事业内部执行法规、政策的方法、措施和步骤等具体事务。它不能替代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

(2)行政管理

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管理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行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和监督检查、考核。

(3)群众(工会组织)监督

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工会的职责。工会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现象有抵制、纠正以至控告的权力,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这种监督是与国家安全监察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的,应密切配合,相互合作,互通情况,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群众性安全科技团体组织

目前,要改变不安全因素多的状况,一要靠强化安全管理,二要靠技术进步。为了充分发挥群众性安全技术力量,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成立群众性的安全科学技术组织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交流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如何改进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活跃群众性安全科技活动,促进安全科技研究开发工作是一条好途径。

2.全员安全意识培养

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方法,也是使其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手段。必须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安全重于泰山,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是搞好安全管理重要内容。

加强劳动保护,保证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多快好省的完成各项任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明确工作思想和目标

1.明确指导思想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时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不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处理和分析,而是在事先有效地控制会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预防事故发生。

2.明确工作目标

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生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三、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构建安全标准体系

1.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安全体系

安全生产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必须从上而下地建立安全专职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

首先,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主管生产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和交待安全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工作进度和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

其次,各部门应设立不脱产的安全员,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和专职安全人员的指导下,负责监督部部门的安全生产,督促各岗位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组织安全检查。

2.建立整体联动的安全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构建,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系统,明确了各部门各人员的责任,提高了人们对安全工作的了解,从而有利于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团结一致的完成安全管理工作。改变了过去单一行动、责任不明的状态,建立起了一套整体联动的安全管理体系。

四、总结

在生产活动中客观存在着各种不安全因素。下矿井,就有水、火、瓦斯或冒顶的威胁;化工生产,就有中毒、爆炸或火灾的可能;机械加工,也有绞辗、刺伤或触电的危险。例如,电子工业的生产,要用到各种气体(如三风五气)、化学材料(包括三酸两碱和剧毒、放射品)和各种机电设备(包括高电压、高频率、强电场、强磁场、强光源、强辐射等装置)等,存在多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是客观的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如不重视或稍有疏忽,就会引起工伤事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政治影响。因此“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的生产口号是有道理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劳动人民的人生和财产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的重要性更是不可忽视。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管理严细实概论[M].白山出版社, 2007.

第5篇

论文摘要:安全生产管理是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体力劳动,保证生产安全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执行安全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人员提高认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各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提高认识和工作自觉性 

1.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在国务院领导下,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组成,共同担负起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关系全局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把各部委的力量全部调动和组织起来,用之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市自治区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我国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工会组织)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国家监察 

 由劳动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实施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国家监察是一种执法监察,主要是监察国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防和纠正违反法规、政策的偏差,它不亏预企事业内部执行法规、政策的方法、措施和步骤等具体事务。它不能替代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 

(2)行政管理 

 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管理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行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和监督检查、考核。 

(3)群众(工会组织)监督 

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工会的职责。工会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现象有抵制、纠正以至控告的权力,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这种监督是与国家安全监察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的,应密切配合,相互合作,互通情况,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群众性安全科技团体组织 

目前,要改变不安全因素多的状况,一要靠强化安全管理,二要靠技术进步。为了充分发挥群众性安全技术力量,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成立群众性的安全科学技术组织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交流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如何改进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活跃群众性安全科技活动,促进安全科技研究开发工作是一条好途径。 

2.全员安全意识培养 

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方法,也是使其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手段。必须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安全重于泰山,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是搞好安全管理重要内容。 

加强劳动保护,保证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多快好省的完成各项任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明确工作思想和目标 

1.明确指导思想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时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不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处理和分析,而是在事先有效地控制会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预防事故发生。 

2.明确工作目标 

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生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三、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构建安全标准体系 

1.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安全体系 

 安全生产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必须从上而下地建立安全专职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 

首先,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主管生产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和交待安全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工作进度和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 

 其次,各部门应设立不脱产的安全员,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和专职安全人员的指导下,负责监督部部门的安全生产,督促各岗位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组织安全检查。 

2.建立整体联动的安全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构建,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系统,明确了各部门各人员的责任,提高了人们对安全工作的了解,从而有利于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团结一致的完成安全管理工作。改变了过去单一行动、责任不明的状态,建立起了一套整体联动的安全管理体系。 

四、总结 

在生产活动中客观存在着各种不安全因素。下矿井,就有水、火、瓦斯或冒顶的威胁;化工生产,就有中毒、爆炸或火灾的可能;机械加工,也有绞辗、刺伤或触电的危险。例如,电子工业的生产,要用到各种气体(如三风五气)、化学材料(包括三酸两碱和剧毒、放射品)和各种机电设备(包括高电压、高频率、强电场、强磁场、强光源、强辐射等装置)等,存在多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是客观的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如不重视或稍有疏忽,就会引起工伤事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政治影响。因此“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的生产口号是有道理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劳动人民的人生和财产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的重要性更是不可忽视。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管理严细实概论[m].白山出版社, 2007. 

第6篇

关键字:马斯洛需求理论、薪酬管理、市场化、效率、绩效与赋值

一、 薪酬设计的基本理论与薪酬的本质概念。

马斯洛(Abraham Maslow,1908~1970),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人格理论家和比较心理学家。1926年入康奈尔大学,1933年转入威斯康辛大学并攻得博士学位。主要著作有《人类动机论》(别译《需要层次论》)、《自我实现的人》、《动机与个性》、《科学的心理学》和《在人的价值中的新认识》等,1967年当选美国心理学会主席。

(一)、马斯洛的需求论

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个层次,生理需求是一个人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推动一个人行动的最强大内在动力。只有生理需求得到了满足,其他需求才能成为新的激励因素。安全需求包括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生活安定、免遭痛苦、威胁或疾病等的需求。马斯洛认为整个人的有机体是一个追求安全的机制,对员工而言,安全而稳定的收入以及相关保险是构成安全的因素。在管理中应当着重利用这种安全需求尽量保证员工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障,当此需求被满足后即不再成为激励要素。社交需求(感情需求)包括对友谊、爱情以及归属的需求。当生理和安全需求得到满足后这些需求即凸显出来,进而产生激励作用,这一层次如果得不到满足会影响员工的精神,造成生产率低下。管理者必须认识到当社交需求成为激励因素时,和谐的人际关系将变得十分重要。尊重需求包括个人的成就感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感。这个阶段关心的是成就、名声、地位和晋升机会,因此在这个阶段激励员工时应特别重视有尊重需求的管理人员采取公开奖励和表扬的方式,从而提高人们工作的自豪感。自我实现需求是最高层次的需求,包括对实现个人理想、抱负、体现高水平的个人价值,发挥最大潜能的诉求。在这个阶段的人无论哪种工作都可以进行创新,在这个阶段完成了一定量的个人积累,发挥个性,创造更大的个人价值。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从人的需要出发,探索人的激励因素和研究人的行为,指出了人的需求是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因此需要层次管理理论对企业的薪酬管理进行设计,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二、 基于马斯洛需求论的薪酬设计思想及岗位价值评价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须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因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又具备与普通商品迥异的特点。劳动力的生产以劳动者的存在为前提,所以生产劳动力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可以还原为生产维持工人正常生活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员工的薪酬必须能够满足员工本人和家属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及教育、训练费用,换而言之,劳动力的价值则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构成的。

基于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在新的薪酬体系设计时,对于一般职工而言,首先要满足生理生存需求,亦即马克思所认为的劳动者从事简单劳动生产所必须的生活资料费用。这部分的薪酬对于一般职工而言十分重要,关系到劳动关系的稳定,因此应当适当加大此类设计的比重,薪酬设计也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设定。对于中层领导而言,安全需求、社交需求以及尊重需求所占的比重应当适当加大,所以对于中层领导的薪酬设计应当注重奖励和激励,实现领导决策效果的绩效制挂钩,突出智力资本的劳动效果。对于高层领导而言,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是关键,基本工资对于其工作积极性的影响已经十分微弱了,而股权激励、期权激励以及更加丰厚的报酬则可以使其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在设计薪酬体系时,除了应当提供更高的固定报酬之外,应当将期权、股权报酬以及精神奖励措施设计到高层领导的薪酬管理体系中。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是一个人的发展还是一个集体的发展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相同的条件下的某一个层次得到满足之后就会有更高层次的需求,但与此同时,也没有一种需求可以得到完完全全的满足,人的需求变化是在得到部分满足或大部分满足之后发生的,甚至在一个人身上集中需求会同时存在,且不同时期需求不同,因此薪酬体系设计要本着动态化设计的思想,不断进行薪酬体系的适应性改革,从而达到对薪酬设计的满意度原则。

三、 绩效考核指标及其编制的原则

编制绩效考核指标是薪酬体系实施效果的关键,集团化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编制度主要依据包括《年度生产任务》、《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管理目标责任书》、《年度成本预算管理办法》等部门考核指标主要依据各部门的目标责任书、安全目标责任书、工资承包方案,管理目标方案等。个人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员工公共管理条例》(考勤、卫生、劳动纪律、团队协作等)《个人岗位责任制》、《职位说明书》等。

在设定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时,应该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关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在指标选择时,需要满足科学性和应用性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科学性包括准确性、可靠性和灵敏性。准确性表现在指标的含义和传达的信息明确,能准确与考核指标挂钩;可靠性表现在指标之间相互衔接,不会出现相互矛盾;灵敏性表现在指标能够很好的区分出员工绩效之间的差异,对公司所关乎的差异能做出灵敏的反应。

此外,设计考核指标的原则,有国外的管理学专家将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规范归纳为“SMART”。此处所说的’’SMART‘’是五个词语的首字母合起来的一个概念性符号。其中S(specific)指的是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应当细化到具体的内容,也就是切中团队主导绩效目标且随着情景的变化而不断做着适应性调整。M《measurable》指的是绩效考核指标应该设计为员工可以通过劳动运作起来的,结果可以进行量化的指标。A(attainable)指的是绩效考核指标应当设计为通过员工的努力可以实现的,在一定期限内能够实现的目标。R(realistic)指的是绩效考核指标应当设计为透明性、能观察、可证明、现实性的目标。T(time-bound)是指绩效考核指标应当是有时间限制的,关注到效率的指标。此标准可作为薪酬设计的原则参考。

结语:薪酬设计作为刺激企业发展,实现企业跨越的重要手段,科学的、合理的薪酬设计对于公司意义重大。究其根本,只有不停地让制度适应公司实际状况的发展才可以调动出公司的最高效率。

参考文献:

(1)美·弗雷德里克·泰勒[M]科学管理原理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年第1版第一次印刷36~49页

第7篇

从《刑法》第135条的规定来看,本罪属于单位犯罪,即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至于本罪中单位的范围,与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单位完全一样,即包括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合伙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不管这些单位是否公有制单位,是否依法成立,也不管这些单位是否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为主业,即便某些企业、事业单位不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为主业,但只要其中有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部门也包括在内。[1]

单位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既包括单位中的直接管理、维护劳动安全设施的人员,也包括单位中负责主管劳动安全设施的人员。至于这些人员是不是单位的正式职工,是一直从事劳动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职工还是临时被安排从事该工作的职工,对成为本罪的主体没有影响。这里还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第一,上述两类人员在不知道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从而存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隐患,同时也不知道有关部门或者本单位职工已经提出了本单位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及存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隐患的情况时,是否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5条的规定,要让该两类人员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必须是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并且有关部门或者本单位职工已经向他们提出该情况后,仍然不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那么,不管该两类人员事实上是否知道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存在发生事故的隐患,只要其不知道这种情况已经被有关部门或者本单位职工提出的,就不应要求他们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当然,也可能存在这样一些比较少见的情况,即有关部门或者本单位职工要向该两类人员提出本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存在发生事故隐患的情况时,该两类人员本来应当在工作岗位上值班,但是由于某种非正当的理由而不在,而使事故隐患没能被该两类人员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并发生了重大伤亡的事故。客观而言,这种情况下该两类人员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但是,从《刑法》第135条的规定来看,却无法对该两类人员追究本罪的刑事责任。这当然是刑法规定的不周全之处,有待于今后改进。

第二,有关主管单位劳动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负责人在已经向直接负责管理、维护本单位劳动安全设施的人员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排除事故隐患作了安排后,后者并没有执行或者没有按照要求执行,由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否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前者担负的职责,其不仅负有安排后者对劳动安全设施进行具体管理、维护的职责,而且还负有对后者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在其对后者的工作情况没有检查或者虽然进行了检查但明知后者没有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工作而不管不顾的,他仍然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刑事责任。当然,由于其并不是从事劳动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具体工作的人员,因此,他对事故的发生仅负有次要的责任。如果他不仅安排后者采取有力措施排除事故隐患,又进行了检查,且认为后者采取的措施已经足以排除事故隐患,即便客观上后者采取的措施并不足以排除事故隐患,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也不宜要求他承担刑事责任。

二、如何理解本罪的主观方面

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观方面,刑法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

观点认为,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还有学者进一步指出,“本罪主观上对于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只能是过失,但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不作为表现,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2]第二种观点认为,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但这是针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而言的。对于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行为人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的行为而言,其主观态度就不一定是过失。相反,行为人对他人提出的事故隐患的意见置之不理,严重不负责任,乃至于对事故隐患依旧不采取措施,从主观态度上分析,只能是一种故意,而不能是过失。[3~4]第三种观点认为,“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表现为故意,但对其危害后果的发生所持的是过失的心理态度。”[4]我们认为,将本罪的罪过形式限定为犯罪过失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将出于犯罪故意而造成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作为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或其他的故意犯罪处理,既有利于切实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又能够遵循将客观方面性质相同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分别规定为不同的独立犯罪之科学的立法惯例。[1](P400)但是,本罪中的过失究竟是仅限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同时也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呢?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情形,行为人的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在不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情形,行为人的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从这一点来看,如果认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中的行为人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存在的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行为的态度只能是故意的话,那么,本罪的罪过形式就只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不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但这种观点能否成立呢?如果要求单位中有关负责劳动安全设施管理、维护的人员一接到有关部门或者本单位职工提出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存在事故隐患的意见后,就应即刻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话,由于行为人在得知本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意见时,确实是知道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那么,将本罪的罪过形式理解为仅限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事实上,在有些情况下,行为人并不能在一接到有关部门或者本单位职工提出的意见以后即刻采取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如行为人当时确实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不可能立即采取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但是在完成更重要的事情之后还来得及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情况下,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而忘记了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以致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对于这种情况,难道就不作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了吗?恐怕这不是立法者的本意。而且如果对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采取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在某些时候,就会为行为人提供一个很好的逃避罪责的借口,在司法机关无法证明其主观上对没有采取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时,就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放纵了犯罪。因此,我们认为,第二、三种观点是不妥当的。

三、如何理解本罪中“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含义

所谓“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至少应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一开始装备的劳动安全设施质量、性能等就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二是虽然一开始装备的劳动安全设施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但是该设施或者是缺乏正常的管理和维护,或者是使用时间比较长而使其原有质量、性能等降低等原因,从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不管属于上述哪一种情况,只要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在该事故发生前正在使用的某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存在事故隐患的情况造成的,就符合本罪这方面的客观构成要素。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研究,即单位本来就没有装备劳动安全设施从而使从事某项劳动存在发生伤亡事故隐患的,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该单位仍不装备劳动安全设施的,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是否以本罪论处?我们认为,对于哪些情况的劳动应当装备劳动安全设施,国家基本上都或概括或明确地作了规定。对于已经装备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存在事故隐患的,在具备一定的条件时尚且要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论处,那么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根本就没有装备劳动安全设施,由此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在具备上述同样条件时却不以犯罪论处,显然没有道理。从《刑法》第135条规定惩治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的精神上看,完全应当追究这种情况下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刑法》第135条的规定却无法包含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对于这种客观上危害社会的程度重于刑法规定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行为,目前虽然不能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考虑适用《刑法》第134条的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只是,该种行为从实质上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完全一样,却要适用不同的罪名来进行刑法评价,毕竟存在着不足,因此,在将来刑法修改时应当弥补这一缺陷。

四、如何理解本罪中“提出”的含义

根据《刑法》第135条的规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只有在本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存在发生事故隐患的问题被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仍然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才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只有正确理解本罪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才能准确地认定本罪。我们认为,正确理解本罪中的“提出”问题,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由谁来“提出”

根据《刑法》第135条的规定,下面的部门或者个人可以向单位提出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存在发生事故隐患的情况:第一,有关部门。《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根据该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就属于本罪中所要求的“有关部门”。具体来说,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安全设施等有关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的部门。但是,本罪中所要求的部门是否就仅限于上述部门呢?我们认为,如果企业、事业单位属于某一企业、事业单位的子单位时,该企业、事业单位的上级单位中负责各子单位劳动安全设施等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的部门,也应属于本罪中所要求的“有关部门”。

第二,单位职工。对于向有关负责劳动设施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提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情况的职工,究竟是指单位中的哪些职工,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法》第88条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的规定,本罪中所要求的职工的范围不应当有限定。即只要属于单位职工,不管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职工,也不管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是否影响到该职工的安全,都有权向单位有关负责人员提出。这当然是出于充分保障单位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等经济利益安全的考虑。

(二)提出的内容、方式是否有一定的要求

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的内容当然是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的情况。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是否要求提出的内容足够的明确、详细?一般而言,只要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向单位中的有关负责劳动安全设施管理、维护的人员提出某项或某几项或者所有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存在发生事故的隐患,就可以具备本罪“提出”的要素,不能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很详细地说明具体情况。如果要求他们很详细地说明具体的情况,就会常常因为这些部门或者单位职工不具有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专门知识而使他们的“提出”不符合刑法的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行为,进而不利于督促单位中负责劳动安全设施管理、维护的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当然,如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仅泛泛地或一般性地向有关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存在问题的感觉,而根本不能作任何具体的说明,那么,就不宜把这种情况的“提出”视为本罪所要求的“提出”。

至于“提出”的方式,刑法未作任何要求。因此,不管是以口头的方式提出,还是以书面的方式提出;不管是当着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面提出,还是通过第三人转达或打电话的方式提出;不管是专门为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问题提出,还是在谈其他事情时顺便提出,都应认为是本罪中的“提出”。

(三)提出的问题是否与实际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具有直接的联系

根据刑法规定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各客观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必须是某些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隐患,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有关直接责任人员仍然不采取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得力,并且客观上发生的伤亡事故正是因为该项安全设施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问题所造成的,才能让行为人负担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事故发生的不是有关部门或本单位职工提出的某项劳动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就不能让行为人负担本罪的刑事责任。这样看来,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的问题必须与实际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具有直接的联系,应当是刑法的要求。

五、如何理解“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的含义理解该问题,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事故隐患的含义

在本罪中,应当是指由于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而在客观上存在的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危险。如果不是由于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是由于其他原因而出现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危险,不属于本罪中的“事故隐患”,如单位要求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某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规章制度而出现的发生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危险即是。

(二)采取措施的时间

从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角度讲,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接到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的单位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之后,如果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的话,就应该尽快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越快越好;如果当时确实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又不能安排其他人员的话,在重要的事情完成之后,也应当尽快采取措施以消除事故隐患。因为,既然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着发生事故的隐患,那么该种事故什么时候发生,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把握的,可能过去很长时间才会发生,也可能很快就会发生,只有及早采取有力措施,才可能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至最小。当然,也有例外。如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关直接责任人员没有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客观上因此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时,也不宜让其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其一,当时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们客观上不可能再分身或者安排其他人员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这实际上属于义务冲突的问题。在义务冲突的情况下,优先履行重要的义务而不履行次要的义务是解决义务冲突的一般原则。因此,有关直接责任人员没有采取措施的不作为行为即便造成了本罪所要求的危害结果,也不应当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其二,在有关直接责任人员接到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存在事故隐患后,客观上没有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全消除事故隐患的情况下,即使由此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也不能要求其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如矿井内排气设备发生故障不能运转,瓦斯的浓度已严重超标,有关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即开始采取措施排除险情,但是,当时既来不及修理排气设备或更换新的排气设备,又无法通知在矿井深处作业的工人,结果由于矿井内作业工人使用机器产生的火花引爆瓦斯,造成矿井崩塌报废、工人被炸死的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要求有关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承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三)不采取措施的表现形式

从《刑法》第135条关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这一规定的表述来看,好像不采取措施只限于有关责任人员根本不采取任何措施来消除事故隐患这样一种形式。但是,从实质意义上看,刑法之所以规定“经有关部门提出后”这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客观方面构成要素,其中也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即要求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明知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而存在事故隐患的情况下,就应当采取有力的措施以消除事故隐患,即便在客观上暂时不能使存在的事故隐患的劳动安全设施通过维修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重新装备新的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设施,宁可暂时让工人停止劳动,也要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发生,这也属于采取了有效的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否则,就使本罪的成立范围过于狭窄,既不利于对本罪有效地惩治和防范,也不利于切实、充分地保障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单位的财产等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不采取措施的表现形式包括根本不采取任何行动来消除事故隐患和虽然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是采取的措施不得力,不足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两种形式。

关键词:劳动安全事故/劳动安全设施/事故隐患/重大伤亡事故/其他严重后果

「参考文献

[1]刘志伟,左坚卫。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395-398.

[2]张明楷。刑法学(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588.

[3]叶高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429.

第8篇

Abstract: Production and safety is an organic whole, both of them cannot be separated and can't be opposite. Only running through safety idea into production and integrating safety and production together, can we effectively strengthen safety management level. Safety management in production is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at enterprise should implement, abide by, and execu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asure about employee can ensure employee's benefits, achieve optimal production target, and state harmonious and stable development.

关键词: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体系;安全意识;责任制

Key words: safety production;safety management;security system;safety consciousness;responsibility system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1-0152-02

1 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的基本含义

1.1 安全与生产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与生产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不可分割的。生产可以增加企业效益,促进经济发展,而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可以减少财产、劳动力的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这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企业的最优生产目标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的统一。忽视安全,片面追求产量、产值,而引起重大伤亡事故,不仅法达到最优目标的,更为严重的是给企业、群众、社会、环境带来无法弥补的恶劣影响。

1.2 安全生产管理 生产安全管理可以有效科学的保持生产与安全二者之间的平衡与共进,安全生产管理原则的贯彻、遵守、执行国家政策的权利与义务之一,也是我国企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的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必须从上而下地建立安全专职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其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势必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巨大的损失,因而,各个企业都应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安全组织,对生产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才能防患于未然。目前,我们的社会各项事业都有了较大发展和进步,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认真研究、应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方法,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2 我国生产安全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安全生产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当今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生产力生产水平较低,有的企业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盲目生产,或者部分企业生产设备落后却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而降低成本,减少安全投入,当安全生产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往往更关注效益。近年我国因各类生产事故而造成死亡的事件屡有发生,其人数已累计达万人次。此类恶性事件多因对安全考虑不周过度追求效益而引起的,虽然此类事件发生的数量在减少,但是事故发生率仍然居高不下,对企业、员工和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多集中在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落后、不符合安全要求,监察体制不够完善,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企业安全投入、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生产知识,企业无严明奖罚制度、安全事故处理过于轻描淡写,失之于宽等几方面因素。因此安全隐患消除,提高安全管理的额能力与力度迫在眉睫。紧抓我国生产的物质隐患、行为隐患、安全意识隐患的现状,与管理实际相结合将安全隐患解除,以便达到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双赢的目的。

第9篇

二、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不安全的环境:

1、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第10篇

[关键词]质量指标体系 质量分析 建议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4-0028-02

一、问题的实质

辽宁的工业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经济发展中遇到资源短缺、竞争力薄弱、成本提高等问题,客观要求转型。在经济增长方式处于由数量型增长方式向质量型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中,质量是经济增长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优劣程度,而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有效均衡协调性、适应性、安全性、持续性是反映经济增长质量的基本特性,也是经济发展满足市场需求的特性所在。首先,稳定性是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优化的基础。第二,有效均衡协调性主要是经济结构的协调,现阶段人口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的协调是反映经济发展质量的主要方面。第三,市场需求的变化决定经济发展必须具有适应性,经济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正确认识不确定性因素,把握发展的主流,提高应变能力。第四,安全性是经济发展的最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实现的保障,在安全的经济环境下经济才得以发展,降低干扰性是安全管理的根本任务。最后,持续性是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经济管理工作要做到约资源,保护环境,这是“两型”社会的根本要求。

二、经济增长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评价指标的选择构建

经济增长质量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与经济增长数量一起产出的满足市场需求的一组固有特性的程度,这种程度表现在:经济增长稳定性提高、经济结构的优化、人们生活水平的经济保障、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改善以及环境的可持续,从而使经济增长得以改进的经济状态。本文从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有效均衡性、协调性、适应性、安全性及持续性出发,构建了经济增长质量的指标体系,试图通过该指标体系对辽宁省经济增长质量做全面的评价。具体的指标体系如下:稳定性反映经济波动状况,采用指标为波动经济波动率、通货膨胀率、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效均衡协调性反映经济结构,指标包括工业化率,第一、二、三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投资率,消费率,存款余额/GDP,贷款余额/GDP,进出口总额/GDP,城乡收入比,泰尔指数,适应性资源利用全要素生产率,资本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安全性体现经济保障,选用人均教育程度、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城镇、农村居民的家庭恩格尔系数为评价指标。持续性实质是经济增长的环境约束条件,评价指标为单位地区的生产总值能耗及生产总值电耗、单位产出大气污染程度、单位产出污水排放数、单位产出固体废弃物排放数。

(二)指标说明

(1)在经济增长质量的稳定性指标中,经济波动率是对经济增长率波动的度量。(2)在经济增长质量的有效均衡协调性指标中,工业化率=非农产业就业人数/总就业人数;第一、二、三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第一、二、三产业就业比重;投资率=资本总额/GDP;消费率=消费支出/GDP;城乡收入差距的泰尔指数,采用王少平等研究中的定义和公式。(3)在经济增长质量的适应性指标中,资本生产率=当年资本存量/当年 GDP;劳动生产率=当年劳动力人数/当年GDP;全要素生产率采用规模报酬不变的DEA模型进行估计。(4)在经济增长质量的持续性指标中,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耗量/GDP;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电耗=电力消耗量/GDP;单位产出大气污染程度=工业废气排放总量/GDP;单位产出污水排放数=工业废水排放总量/GDP;单位产出固体废弃物排放数=工业废弃物产生量/GDP。另外,对于某些年份数据的缺失,可以通过OLS进行回归填充。

(三)数据的标准化

由于各指标的单位不同,不可进行简单相加,不能直接进行计算,需要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处理方法为:正指标不作处理,逆指标均采取倒数形式,适度性指标采取标准化处理方法。

三、辽宁省经济增长质量的测算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确定各基础指标在固有特性指标中的权重,并根据相应权重合成含义特性指标指数,进而根据同样的方法得出经济增长质量总指数。

主成分的统计信息包括各个维度按大小排列的特征根、方差贡献率及累计方差贡献率,增长质量的稳定性、有效均衡协调性、适应性、安全性、持续性5个含义特性指标的第一主成分综合原始数据信息的解释能力很强,其中安全性和适应性等维度的第一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分别为92.687%、87.876%,已经超过了一般要求的85%。因此采用第一主成分分析具有很强的合理意义。

利用SPSS16.0软件做基于协方差的主成分分析,可得各基础指标的第一主成分系数,再计算各基础指标的权重。其计算过程为:首先,根据协方差矩阵生成各含义特性指标的第一主成分的特征根及每个含义特性指标下基础指标对应的因子向量;其次,计算每个含义特性指标的第一主成分特征根的开平方根,再用每个含义特性指标下基础指标对应的因子矩阵除以相应含义特性指标的第一主成分的开平方根则得商向量即为基础指标对应权重,再以同样的计算方法分别确定5个含义特性指标对应的权重向量,再以同样的方法获得经济增长质量指数。各基础指标及含义特性指标的第一主成分系数向量和权重。利用的基础指标及相应权重,可以计算经济增长质量5个含义特性指标的时间序列,最后根据每个含义特性指标旋转后的方差贡献率与因子得分后的乘积和即为经济增长质量指数,最终可得2000―2010年经济增长质量指数分别为-0.811,-0.502,-0.556.-0.437,-0.380,-0.102.0.188,0.540,0.990,1.202。

质量增长指数表明:2000―2010年辽宁省经济增长质量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经济增长质量指数由2000年的-0.811上升至2010年的1.202,其中稳定性、有效均衡协调性和安全性及持续性也都表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是5个指标均有正负值,说明在之前不同的阶段表现出不稳定极弱的经济状况,使得指标对经济的贡献为负。但是在近3年,辽宁省经济增长质量开始有了好转,各指标对经济的贡献均为正。

四、辽宁省经济增长质量的因素分析

(一)辽宁省经济增长质量的因素分析

1.经济增长质量的稳定性

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波动较大,在2000―2010年的考察期内稳定性指数有正有负,且在2008―2010年间的稳定性波动幅度趋于稳定。由于构成经济增长稳定性的基础指标均为逆值标,从基础指标对应的权重可以看出,经济波动率、通货膨胀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影响经济增长波动的重要因素。城镇登记失业率对辽宁省经济增长的波动影响较大,所占权重最大,其次是经济波动率和通货膨胀率。辽宁省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工作方面需要多增加就业机会,缓解劳动力过剩的压力,在降低物价水平的过程中,适度控制经济增长幅度。

2.经济增长质量的有效均衡协调性

经济增长的有效均衡协调也是影响经济增长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有效均衡协调性表现在经济结构的优化上。辽宁省的经济结构在2000―2007年指数均为负,且波动性不大,接着由2008年的0.638迅速上升至2010年的1.195,说明辽宁省近几年来越来越重视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结构变化指数上升1单位,经济增长质量指数就增加0.492个单位,经济结构逐年改善从而提高了辽宁省经济增长质量指数。从基础指标对应的权重可以看出,消费率所占的权重为0.391,是该含义特性指标对应的基础指标所占权重最多的。对经济结构优化有促进作用的指标还有第二产业比较生产率、存款比例以及工业化率,它们在考察期内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推动了经济增长结构的改善,但是第一、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在逐年下降,表明劳动力在部门之间的分配不合理,同时城乡收入比例和进出口总额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辽宁省城乡收入差距在减小,辽宁省的对外开放程度还不够大。

3.经济增长质量的适应性

辽宁省经济增长的适应性逐年上升,结合经济增长的适应性权重,可以看出在考察期内,经济增长的适应性是限制辽宁省经济增长质量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基础指标看,2000―2010年辽宁省全要素生产率和资本生产率是决定经济增长的适应性的主要因素,数据显示2010年的全要素生产率和资本生产率约是2000年的2倍。而劳动生产率却在考察期内呈现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不大,从而决定了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资源利用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权重还是为正的。可见辽宁省要提高对经济增长的适应性,需要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劳动就业人数。

4.经济增长质量的安全性

经济增长的安全性表现在经济保障上,经济保障是推动经济增长质量改善的因素。计算结果显示该指数对应的权重的绝对值很高,但是时间序列变化使其在考察期内呈现下降的趋势,这主要受基础指标变化的影响:受教育程度、恩格尔系数及住房面积都是影响经济保障的重要因素,其中城镇和农村的家庭住房面积呈现上升趋势,而城市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均为逆值标,二者原始数据表现出下降趋势,说明消费者的偏好在逐渐改善,但改善幅度不大,限制了该基础指标对经济保障指数的贡献程度。

5.经济增长质量的持续性

生态环境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经济发展要求对环境的保护,从而使经济增长具有可持续性。持续性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及单位产出大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数来衡量。经济增长持续性的权重最高,说明持续性是辽宁经济增长质量重要的决定因素。在所选的基础指标中,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以及单位产出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数对经增长的持续性影响较大,其权重均在0.47以上。辽宁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要促进工业化必须重视环境改善,降低环境污染,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二)改进经济增长质量的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2000―2010年辽宁省经济增长的质量总体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其中有效均衡协调性、持续性等含义特性指标下表现出的经济结构和环境约束对辽宁经济增长绩效显著,而在经济波动、资源利用和经济保障上还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如下:

1.减小经济增长波动

稳定经济增长,通过调整经济增长速度,使之与经济发展规划相适应;扩大就业,根据全省产业发展特点,结合产业布局,合理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性劳动密集性产业及相关的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不断扩大经济规模和就业容量,进一步完善各项金融、财政、税收政策扶植就业;再者,稳定物价使整个辽宁省经济波动的稳定性维持在合理水平。

2.提高经济增长效率,促进技术进步

技术进步是推动经济长期增长的因素,通过加快重工业化的装备制造业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构建科学适用的人才培训体系,使劳动生产率提高成为推动产业增长的动力。另外,建立高层次的人才市场,通过信息共享机制使高素质人力资源的配置符合经济发展需要。

3.加大经济保障

不断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对城乡居民个人进行直接补贴,增加居民的收入渠道;有针对性地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创收能力;提高廉租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的供给量,改善低收入群体的住宿条件,加强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参考文献】

[1]卡马耶夫.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77.

[2]温诺・托马斯等.增长的质量[M].增长的质量翻译组,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01.

[3]肖红叶,李腊生.我国经济增长质量的实证分析明[J].统计研究,1998(04):8-14.

[4]陈浩然.河南省经济增长质量实证研究[D].郑州大学,

2004.

第11篇

关键词 火灾;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9-0124-02

1 火灾高危单位的含义与界定

火灾高危单位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该类单位发生火灾后的危害性及后果严重,主要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除以上单位或场所外,某些特定单位对象也可能存在较为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或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2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现状及分析

2.1 火灾高危单位领导者重视程度不够

多数高危单位属于劳动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企业,对于时间及经济的利用率依赖较高,导致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自我防范及防患能力较差,未将安全防火的主观思想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从意识上对消防安全多带给企业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对于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贯彻执行的不够彻底,企业领导者在追逐经济利益的同时,往往忽视了消防管制所带来的潜在利益,私自将消防安全规则简单化,未完全将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贯彻至实际工作中去。

2.2 消防安全培训形式化现象严重

企业在学习防火安全教育时,其聘请的讲解者多数是参照宣传资料照本宣科,对于受培训教育者未分层次有的放矢的进行培训,多数受训者仅对触目惊心的案例感兴趣,真正深入到企业具体工作岗位,发生火灾时需要做什么,如何做什么知之甚少,即使有的单位会出台一些培训考试等形式约束其成员认真记录培训知识,但培训以后的后续反馈工作几乎没有,培训的效果自然收效甚微,受人体记忆周期的影响,培训的内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脑中存留的痕迹逐渐淡忘。

2.3 企业消防设备实施陈旧,消防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

企业专职消防员设置较少,多数以兼职消防员的形式存在于企业消防安全体系中,“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兼职消防员本身具有一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当真正出现消防安全时,兼职消防员的专业技能及组织协调、疏散能力必然会经受实战的极大挑战。受资金成本的制约,多数中小型企业的消防设施陈旧,更新速度缓慢,淘汰率低,当消防安全来临之际,此类设备对于初起火源的扑救甚至利用设备逃生获救无法得到保证。

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火灾高危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相结合,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与迎接消防安全的挑战。

3.1 火灾高危单位外部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严肃执行。

(1)各级国家安全及防火机构要依法履行其消防监督职责,强化对火灾高危单位实施高压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消防法律法规的指引及指导价值,对于因监管不力而导致的消防隐患及消防安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

(2)增大监管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火灾高危单位,自然要与非高危单位的监管程度有所区别,必须使用常规检查与非常规抽查的形式相结合的手段对其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增加检查频次,对于出现的隐患,及时弥补完善,防患于未然。当出现由于自身原因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时,务必从重从严处罚。

2) 相关部门监管

国家行政部门对于涉及消防安全规定的火灾高危性质的单位进行审批时,一定要依法审批,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流程处理,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高危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将消防安全的萌芽扼杀于摇篮之中。

3) 中介机构监管

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完善其“事前”“事中”“事后”的权利与义务,公正公平的将火灾高危单位纳入保险体系中去,对于高危单位的预防工作及灾后事故赔偿处理等工作均具有其重要意义。

3.2 火灾高危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3.2.1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

火灾高危单位必须坚持火灾消防责任中的主体意识,单位要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广大员工及管理者要牢记“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从理念上深刻意识到消防安全事故对于企业发展的危害性,这样才能强化自我安全管理,才能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3.2.2消防人员专业化,消防设施更新及时

火灾高危单位须设立专职消防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并配备相应的兼职消防人员,不断加强自防自救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体系,能够随时应对火情火警,为专职消防队员进入火场扑救争取时间。

在消防设施的配置上,高危单位消防设施配置要高于其他单位,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高于现行主流消防技术,升级防火档次及能力,保持设备的与时俱进性,随时能够迎接火灾安全的挑战。

3.2.3责任体制与时俱进

建立责任体制是有效的预防火灾安全的手段。单位应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划分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区, 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规范不同责任人的规章制度及作用。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逐级、逐部门的形式落实到终端,以此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

同时,防火设备设施标识要醒目,防火重点区域要有警示标识,防火培训内容要定期演练演习,其频次要高于其他非防火高危单位。

4 结论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做好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更是各级消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火灾高危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结合起来,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张. 试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30:144-146.

[2]王建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监管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3,3:332-334.

[3]张元祥,刘沐炎.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3,8:920-922.

[4]宋立明.浅议创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4,1:33-36.

第12篇

【关键词】设计现状 设计的动机 审美 劳动

1 中国设计的现状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的设计师急功近利,面对客户在时间与报酬上的双重压迫,客户提供参考范本指定设计师直接借鉴抄袭。这是国内市场环境的问题,设计目前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浮躁的时代,市场经济一种泡沫现象,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存在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从而导致文化创意的一种失真状态。

2 设计的起源――劳动

设计是人们把自我的意志加入到自然之中,创造新文明的一种活动。在漫长的历史中,人类锻炼了自身的能力,发展了脑部的思维能力以及审美意识,随着人类精神生活的发展,人类开始有目的性的创造各种艺术形态。设计的起源就是人类的生产劳动,人类的劳动是生存发展的必须条件,然而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审美意识就演变成为了设计的开端。

3 设计的原始动机――解决生存的问题

原始时期人类的生存是很不容易的,人类一边面临着自然灾害,一边还面临着野兽的威胁,于是一个安定、安全的住所是当时生存的一个重要屏障。

我们的先辈最早设计的居住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利用天然的岩洞居住;另外一种则是构巢而居。到新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生产力得到发展和提高,人们开始设计规划从原来的采集生活和渔猎生活开始过渡到相对稳定的农业生活和畜牧生活,人类也开始学会了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地营造自己固定居室的一种创造。黄河流域的祖先们,在黄土层为壁体的土穴上,通过木架和泥草相互结合而建造新形式的起穴居,然后逐渐演变成为地面上的木架房屋。而在长江流域生活的祖先们,则创造出不一样的新形式,他们设计出了上层居住、下层架空的干栏式新建筑形式。这些早期的原始木构架建筑,奠定了将来木构架建筑的范本,也揭开了中国建筑设计发展的序幕。

4 设计的原始动机――解决生活和劳动的需要

设计起源于劳动,劳动的同时设计又很好地解决劳动中遇到的问题。到了旧石器时代,随着日常生活的需求,石器的造型和形式以及工艺由单一逐渐走向多样化,石块和石片被设计和打磨成各式各样的劳动工具。再到山顶洞人时期,人类已经能够利用骨、角雕磨成渔猎或其它实用的工具,有的开始设计出各式各样的复杂线纹,后来发展到利用兽牙、贝壳或砾石块进行雕磨、穿连成串,制为非实用性的装饰品,这证明人类当时已经开始设计出达到美化生活的非实用性饰品。人类把生产工具经过设计之后再把它美化提升变成了一件艺术品,此类的设计活动,不仅解决了生活和劳动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还达到了人们当时审美的需求。

5 设计的原始动机――满足审美

原始时期人们开始效仿自然界,运用自然元素的材料,这充分体现了原始人类的审美需求和意识审美,并开始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呈现出来,那些设计意识对于现在的设计来说影响是十分重大而深远的。例如,在原始社会中,人类只能依靠集体相互团结才能更好、更安全的生存,远古人类十分重视血缘关系,于是他们组成氏族部落,每个部落都设计出代表自己部落的图腾,开始刺在身体上,或者绘刻在器皿、实用工具上,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标号图案,这些装饰性的图案并不能完全用”艺术”或“美化”来解释,它主要体现当时的宗教意识,象征意义包含有辟邪、免灾、人员兴旺等。

6 设计的原始动机――文化

设计是文化产生的直接动力,它不仅直接影响文化的产生和形成,更推动了文化地快速发展,并不断补充着文化的需求。例如,青铜文化、 商周时期公认礼制文化的重要承载物就是青铜器,所以青铜器也被称之为”礼器”。西周早期,青铜器在宗教礼制中发挥的作用还并不明显,仅仅是实用工具和财富的象征;一直到了穆共以后,青铜器开始被纳入礼制系统,从而协助维系王朝的统治。中国的青铜器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在青铜器作用和象征变化的同时,人们开始不断创造新的造型样式,创造不同的制造工艺,衍生不一样的文化含义。

结语

设计是人类为了更好的生存,生活的更美好而从事的一项活动。劳动促使人类不断发展生产力,通过设计的力量不断提升和改善原来的生产方式,这是设计原始的动机和形态。我们的祖先最初的设计是为了解决生存和生活中的问题,同时直接推动了文化,孕育产生新的文化,这些都是设计的原始动机,也是设计的本来面目。设计可以说是文化之母,“美”的起源。

参考文献

第13篇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MNWCO(卓越运营管理模式)-安全环保支柱中的支持保障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得以开展的强有力支撑,主要由组织保障、资金投入、法规制度、设备设施与培训教育五个维度构成。

“倒”金字塔 落实安全责任

为保证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蒙牛的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设立安全环保委员会,在营运所辖管理范围内成立了管理集团安全环保工作的健康安全环保中心,各系统设立安全环保分会,各生产单位事业部设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工作职责。

从2010年起,公司开始对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设置做出要求,要求各管理系统、中心、生产单位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专员,对于存在运营实体的各生产单位全部配备了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比如说,杜爱民是基地大区和林三部的技术副厂长,同时也是和林三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在蒙牛,由技术副厂长来管安全,因为安全更多的是和技术有关系,技术副厂长管理安全,管理起来更有效果。蒙牛安全环保小组组织机构图是个“倒”着的金字塔形状。这是由于蒙牛安全责任制落实在事业部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的话,安全员的任务重大,压力也重大。让班组长在“上面”,让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最小单位,突出属地责任,弱化行政级别,让全员共同推安全。

比如,灌装小组长,负责几台设备,同时整个这片区域,包括组员,所有和安全相关的区域他都负责,那么,所有和安全相关的也都与他有关,比如说某一个员工未经审批动火作业,那么他是有权把违规员工“请出去”的。换句话说,如果来这儿片区域作业,不符合片区安全规范,对不起,请停工。小组长对他所在区域是有直接责任的。

在蒙牛,推广这样的机构设置,是让员工真正体会到自己身上的安全责任。因为一旦在自己的区域出现安全事故,是需要自己来承担责任的,或者有员工在违规作业,小组长没有发现制止,如果被定期安全巡检人员发现了,小组长仍然是要承担责任的。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互相监督,保障安全生产。

设专项资金 保安全投入

针对安全管理支持保障体系之一――资金投入问题,公司设立了安全专项资金账户,建立了专门的制度,对安全资金的设立要求、使用情况做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

蒙牛的安全投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资本化的投入,一类是费用化的投入。

资本化投入主要涉及提升本质安全方面的投入,完善更新安全防护设施,实现源头治理。这是必须投入的,是安全生产的“有机土壤”。蒙牛借鉴2015年发生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河南鲁山养老院“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开展危险品、消防、保温材料等集中整治工作,加大了安全投入。

而另一方面为费用化投入,即为日常类的安全投入,如设备设施、检验检测、宣传教育和其他一些用于安全方面的资金支出。

具体涉及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日常维护、安全防护装置及应急物资,如灭火器、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设备的定期检定;定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安全培训教育支出;其他类支出,则主要是安全部门、生产单位间互查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

在蒙牛,做年度安全投入预算时,一是健康安全环保中心根据日常检查中对各事业部的隐患巡检,或由属地部门检查出重大隐患整改;二是会结合各事业部上报情况。蒙牛集团有56家工厂,每个工厂又有自己的实际情况,上报预算。健康安全环保中心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隐患改造情况,审核事业部预算,集团再拨款给事业部安全专项资金账户,以分步实施。同时,健康安全环保中心也会监控事业部隐患整改或安全投入是否到位,是否达到年初规划目标。

制度成体系 合规对标

依据《蒙牛集团应用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制度》,蒙牛健康安全环保中心及时收集安全方面最新的法律法规文本,进行适宜性条款评价后,给各系统、生产单位共享。

到目前为止,公司共获取职业健康安全的133项,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又分为劳动保护类、工程建设类、安全生产类、职业病类、消防类、交通安全类、化学品类、用电安全类、特种设备类、劳动防护类、综合治理类、应急准备和响应类、事故处理类、标识标志类、灭火器类、参考标准类、员工权益类、管理体系18类。

蒙牛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制冷系统加放氨安全许可管理制度》《临时用电安全许可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动土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关键控制点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管理制度》《外包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自动化立体仓库安全运行》等,保障安全生产合规对标。

另外,在推行OHSAS18001、ISO14001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过程中,蒙牛发现这些管理体系责任主体相同、管理对象相同,要素相通,为避免出现人力、物力、财力的多重浪费的情况,借助第三方力量提供支持,融合三种体系,形成了“三合一体系”。并在实际推行过程中,OHSAS18001、ISO14001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同时审核、评估,有效提升了内部管理能力。

设备设施管理 全员参与

安全装置、设备的正常运行是安全的基础保障。蒙牛在设备设施管理中制定并执行:设备安装与验收管理制度、设备检修作业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点检巡更管理、TPM(全员生产维修)以及安全生产“令”相结合,形成了蒙牛特有的设备设施管理体系。

蒙牛提出“三有”:隐患有预防,采用隐患评估的方法,对照隐患评估项目,找出设备、设施的本质患,予以消除或整改;日常有保养,定期对设备、设施、作业工具等方面进行常规性检修、维护、保养,从而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危险有管控,对新购设备结合工厂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其安全对策,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加设备安全装置和安全警告牌予以提示。

蒙牛提出“五定”:定点――设定检查部位、项目和内容;定法――设定检查方法;定标――制定检查标准;定期――设定检查周期;定人――确定点检项目由谁实施。

蒙牛提出“十禁令”:将“十条禁令”作为蒙牛从业人员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人不得触及。以“十禁令”中1、6、7、10内容作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不可逾越的红线,即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严禁破坏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

通过完善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过程管理制度与现场检查等措施,分层次监督与分级负责自主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形成责、权、利相统一,以 “三有、五定、十禁令”的管理方法为基础,形成TPM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培训“30”计划

“培训是员工最大的福利”是蒙牛的企业文化。开展安全生产系统性能力培训,从意识层面、方法层面、工具层面进行设计。其中,意识层面设计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文化理念、安全领导力、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安全发展规划等;方法层面设计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核心要素、安全绩效设计等;工具层面设计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安全行动计划、行为安全观察卡等。

通过分析2015年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全员安全意识、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仍有待提高;人员配置仍显不足,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在标准化推进大形势下仍然不足;目前已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46人,总量不小,但分布稍有不均,安全生产专业指数仍需要持续提升。

基于以上原因,健康安全环保中心制定了“安全30”人才培养计划。“安全30”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强调培养计划要实现“三化要求”,即专业化、系统化、标杆化。

第二层含义明确该培养计划针对“三类人员”,总经理、技术副厂长、安全员。针对总经理和技术副厂长主要提升安全管理意识,培养安全领导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发展规划方针;针对安全员主要提升一线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搭建工厂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行动计划。

第三层含义表明最终实现“三个目标”,即零伤害、零事故、零缺陷。

为了提高学员参与度,使培训效果最大化,安全培训将采用多种学习形式,包括集中授课、在线课程、在岗实践、外派学习等形式。培训实施后,一方面采用现场培训效果评估,另一方面通过布置作业来检测学习效果,每期课程后布置一项学习任务,下一期课程来验证作业成果。

第14篇

关键词:职场性骚扰 立法缺陷 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2-0068-01

性骚扰一词,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妇女解放运动而被西方社会所关注,在90年代作为舶来语传入我国。性骚扰问题目前在我国还是普遍存在且比较严重的,而职场性骚扰又是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1]职场性骚扰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权和工作环境权,破坏了用人单位所建立的劳动者得以安全的工作环境,也对其他劳动者甚至整个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然而我国对性骚扰,尤其是最为严重的职场性骚扰的立法尚存在缺陷,导致了现实中受害者难以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得出现了职场性骚扰认定难、受害人难得赔偿以及男性受害者的权益难以平等保障等问题。

一、职场性骚扰问题的立法缺陷

(一)全国性的法律尚未明确定义职场性骚扰

我国于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增加了第四十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的规定,首次在法律中明文规定了“禁止性骚扰”的条款。但事实上对于性骚扰的含义及特征,全国性的法律并未进行明确定义。不过也可以发现,全国已有多个省市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性骚扰作出了多方面的规定,包括概念、性质、行为形式、救济途径以及责任形式与承担等方面。如《湖南省实施办法》将“具有内容且违反法律、伦理道德行为”认定为性骚扰行为。以上地方性的法规对于性骚扰的定义为全国性的法律定义职场性骚扰行为提供了过渡和借鉴。

(二)反职场性骚扰的法律义务过于原则化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均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明确了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职场性骚扰的责任。然而以上立法仅是原则性规定,对于职场性骚扰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在全国性的法律中均未作出具体的规定。

事实上,用人单位最直接有效地管理劳动者主体,是反职场性骚扰的重要参与部分。然而法律对反性骚扰义务的笼统规定,尤其是对用人单位的规定也导致了某些单位并不积极履行反职场性骚扰义务的情形。在一项关于职场性骚扰的调查中,某企业的人力资源领导在接受访问调研时明确表示,由于法律目前并未规定单位反职场性骚扰的义务界限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他目前不会让企业履行反职场性骚扰的义务。[2]由法律明确企业具体责任是用人单位反职场性骚扰的前提,只有企业真正参与反职场性骚扰才能实际地保障劳动者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工作。

(三)保护单性别化

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的反职业性骚扰的保护对象主要针对于女性,并不同等重视对男性的保护,但事实上针对于男性的性骚扰也绝不罕见。固然在立法时主要考虑了当前女性普遍处于弱势的现实情形,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对性骚扰的受害者都没有提出性别限制,如美国和中国香港等等地区[3];同时这也并不符合性别平等这一两性发展的最终目标,可以认为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性别歧视。因此改变这种单性别保护的现状是反职场性骚扰的现实需要和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职场性骚扰问题的完善

(一)细化职场性骚扰问题的原则性法律规范

鉴于性骚扰现象严重的现实,迫切需要细化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范,使相应的法律法规具有可操作性。反职场性骚扰的立法的可操作性具体应体现在对定义职场性骚扰和明确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两个方面:一方面,定义行为是反对行为的前提,法律明确定义职场性骚扰是使反职场性骚扰法律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在定义职场性骚扰的问题上可以参考各地方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进行,使反职场性骚扰的规范实际可操作,而不仅是原则性规定。另一方面,在明确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方面,明确性骚扰行为人的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预防和制止的责任,并且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对行为人的处罚以及对用人单位未尽预防和制止责任时的处罚。

(二)加强职场性骚扰问题的平等保护

在立法上加强对职场性骚扰平等的性别保护,改变单性别保护的现状。部分地方性法规已将男性作为职场性骚扰保护的对象,体现法律对不同性别的劳动者的平等保护。例如,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首次把男性纳入职场性骚扰的保护范围。这种在职场性骚扰问题上的性别平等立法理念值得推广,平等保护男性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权,让职场性骚扰的男性受害者也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参考文献:

[1]周丽.工作场所性骚扰雇主责任研究[D].K州大学,2011.

第15篇

[关键词]社会保障 国家经济安全 要素 相关关系

[中图分类号]F0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1)09-0076-08

一、引言

国家经济安全是一个具有严格国别性的概念,对于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而言,其国家经济安全具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因此研究经济安全问题应遵守“外部着眼,内部着手”的原则,即从可能的外部冲击出发来分析一国经济内部存在的问题,并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这一原则,当前中国国家经济安全的内涵应界定为通过加强自身机制建设,使我国经济具备抵御外来风险冲击的能力,以保证我国经济在面临外在因素冲击时能继续稳定运行、健康发展。从传导途径来看,经济安全问题可以区分为直接经济安全问题和间接经济安全问题,直接经济安全问题系指某些对外要素的变化直接导致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如贸易摩擦频发与产业对外依存度提高等;间接经济安全问题系指国内某领域出现问题,通过一定的传导渠道,导致某些对外要素发生变化,进而在某些外部冲击的诱发下,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从操作的层面上看。经济安全问题又可以分为安全条件问题和安全能力问题,所谓安全条件问题系指衡量我国国家经济安全所面临的经济风险程度,包括产业、环境、外贸等方面的安全程度;安全能力问题则是考虑我国经济系统应对风险的能力,如金融风险应对能力、社会风险应对能力以及国家经济保障能力等方面。

从世界范围来看,经济全球化、人口老龄化问题愈演愈烈。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经济全球化推动了全球生产力发展,加速了世界经济增长,与此同时,也加剧了国际竞争,增加了国际风险,特别是2007年8月开始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更是突显了经济全球化给世界各国带来的经济安全隐患。而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社会保障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

从我国来看,中国经济首先是大国经济,经济总量上,1978-200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3645.2亿元增长至34.05万亿元,30年来,GDP居世界的位次由第10位上升到第2位;其次,中国经济是转轨经济,所有制改革取得进展、经济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再次,中国经济是欠发达经济,中国经济距离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仍然很大,我国的产业结构仍然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科技研究成果与现实生产的结合也不紧密。由于中国经济的这些特点,导致中国经济社会在发展上很不平衡,有些导致明显的歧视。比如,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存在深度歧视,机关与非机关之间、企业与非企业之间、城市和乡村之间、东部与中西部之间、国企与私企之间、垄断国企与一般国企之间社会保障的标准差异很大。结果导致一部分人没有任何保障,多数人有少量保障,极少数人被过度保障。而城乡差别是社会保障深度歧视的典型。有专业人士估算,即使不计失业保障,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求缺口也至少在10万亿左右。

社会保障和国家经济安全问题是一国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国际上针对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该问题更是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学术界针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经济安全的内涵、主要涵盖领域、安全状况监测与预测以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措施几个角度展开的;社会保障问题更是有着悠久的历史,学术界针对社会保障的研究也是由来已久,研究的范围也相对宽泛,有从社会保障中社会保险各个组成部分如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展开研究,也有针对国别社会保障的总体研究等等。总之,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对社会保障和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然而笔者发现,基本没有将两者结合起来研究,社会保障研究中涉及国家经济安全要素,以及国家经济安全研究中涉及的社会保障要素屈指可数。

不论从时代背景、世界范围还是中国自身而言,将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结合起来研究,都显得尤为必要。本文试图从国内外社会保障研究中涉及到的国家经济安全要素和国家经济安全研究中涉及的社会保障要素两个角度出发,分别从国外和国内两个方面,对学术界针对社会保障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结合研究现状进行梳理。

二、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安全关联研究的回顾与评述

1、国内外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安全关联研究的回顾。

笔者通过大量阅读文献资料发现,国内外学术界基本没有明确地将社会保障和国家经济安全两者相结合进行的研究,只有少量的在社会保障研究中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因素,以及在国家经济安全研究中涉及社会保障要素,以下将分别论述之。

国外学者的社会保障文献中,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因素的研究思路主要是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导致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危机,从而对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可以看作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之一)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一国经济安全能力,最终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Jonathan Gruber(1997)的研究认为工业化国家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人的寿命预期增加,而老年人退休的年龄不断降低,所有这些趋势给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财务偿付能力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压力,而社会保障制度规定本身,也容易导致老年劳动力人口的减少;Rowena A.Pecchenino(1999)研究了中年人所面对的孩子教育问题和老人赡养问题,论述了社会保障现收现付制度的经济影响。在各种人口学的假设下,如资本积累、教育经费、社会福利以及经济增长等,分析了社会保障税的效果,研究表明,很多情况下,社会保障挤出教育,减慢经济增长和减少社会福利;Bertholdu Wigger(2001)对作为公共选择的结果的非累积制社会保障在内生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其目的是在内生增长构架下,阐明社会保障的政治经济作用,研究表明,尽管非累积社会保障一般而言并不危害经济增长,但是却危害民主的发展,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这种危害效果越来越明显;Rodrigo A.Cerda(2005)研究认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危机是内生的,他通过内生人口统计变迁模型分析,以及劳动力供给的反面效应,即久而久之产生社会保障税率的持续上升,认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危机是内生的,因为社会保障影响生育力和人力资本决定,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率,从而导致了社会保障现收现付制财务问题,社会保障税率、人口转变和劳动力供给的关系导致了现收现付制爆发性的恶性循环,现收现付制无法维持,只能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税率。

在国内学者的社会保障研究中,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因素主要有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人口老龄化和 社会保障基金缺口问题以及我国社会保障的歧视问题三个方面。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可以归结为从社会保障影响社会稳定的角度展开论述,人口老龄化和社会保障基金缺口问题以及我国社会保障的歧视问题则主要是从社会保障影响经济发展角度研究,而不论是社会稳定,或是经济发展均是影响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

在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方面,王国军(2000)认为,合理化解中国的城市化难题,使人口城市化过程与农业劳动力非农化过程同步,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以推动农业人口的城市化。要给进城的农民提供一个最低的生活保障,让他们能够安心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不是在农村和城市间频繁流动,给交通治安带来巨大的压力,解决民工在城市中没有责任心和归属感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李强(2001)认为,城市农民工的失业问题很可能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威胁。离乡背井的外来民工,如果在城里遇到困境、没有工作、又得不到任何社会帮助,他们就会形成城市中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力量;刘翠霄(2001)、鲍海君和吴次芳(2002)也分别对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对我国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在人口老龄化和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的研究方面,宋晓梧(2001)在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严峻形势时指出,养老保险基金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的要求,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存在着互促与互制的关系,经济发展既决定着社会保障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受社会保障发展的制约,而社会保障亦反过来促进或制约着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表明有效地运用资源和恰当地分摊负担及利益是同等重要的。因此,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是事关全局的大问题,尤其需要审慎考察,力求相得益彰的双赢局面。

在我国社会保障的歧视问题方面,杨翠迎(2004)认为,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但不能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反而对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具有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现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迫切需要统筹城乡改革。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收人再分配的调节器减小贫富差距,熨平社会严重不公,努力实现保证社会公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但在实践中,中国现行一边倒式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严重扭曲,不但没有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反而因其不公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至于国外的国家经济安全研究中是否涉及到社会保障要素,笔者分别使用State Security、National Economic Safety、Economic Threat和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等相关检索词进行了广泛检索,发现国外文献中涉及到Economic Security和Economic Safety,同时是我们所谓“经济安全”含义的都是中国人写的文章,并且文章数量很少。国外传统意义上的“Economic Security”基本是用来指“经济保障”,是有关健康问题、退休、失业问题等方面的经济保障,而不是我国所谓“经济安全”的含义,相关文献涉及到Economic Security的也都是针对社会保障的研究。我们所谓“经济安全”在国外并没有对应的名词,因此没有明确定义,是分开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等,都归属于国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国家利益(National Welfare)范畴。用National Security检索,可以查到很多相关的书籍和文献,针对国家安全的学术研究很多,在涉及到日本、美国等国家安全的文献中,大多涉及三个领域,即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方面主要是针对资源、市场、贸易和金融等方面研究,但没有论及社会保障要素,因此,此处不进行国外研究的综述。

国内针对国家经济安全的研究中,涉及到的社会保障要素主要是从三个角度体现。第一个角度是社会保障是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程度的重要因素。第二个角度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个角度是在我国国家经济安全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中,加入社会保障因子。

第一个角度方面,张如海(2000)认为,应该从一个国家的内部因素和所面临的外部因素认识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主要因素,其中一国的内部因素之一是社会的安定程度,任何一个国家只有在社会安全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集中精力去发展经济,也只有经济的发展才有国家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谢伏瞻(2001)认为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安全是同国家的经济安全紧密相关的,没有国家的经济安全就没有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安全,在中国尤其如此。当然,即使国家经济安全无忧,在繁荣发展的条件下,还会有一部分家庭、一部分个人会受到经济安全的困扰和威胁,这也是需要特别关注和重视的。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安全涉及就业机会、收入高低、社会保障程度等诸多方面。中国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的挑战之一是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张士铨(2009)认为,以民为本的国家经济安全观,旨在建设责权利对称、促进将个人与公众利益相融合的制度。在市场化进程中,做好社会保障医疗统筹等工作的宗旨,不是由政府施惠于民,而是让民众掌握自己的命运,是政府、民众和市场都发挥各自功能,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得到总体和个体收益。

第二个角度方面,即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研究方面,Wang Zhengyi(2004)在论述中国应该如何面对经济中不安全因素时,建议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制定城乡就业的全局计划、优化就业结构、建立再就业服务培训中心以及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持社会稳定最基本的制度,应该优先发展;徐学陶(2005)认为,政府为保障国民经济安全,应建立完备的社会安全体制,并以缴纳保费的社会保障为主,使人人获得可预期且可靠的基本保障而安居乐业。对少数不幸或有特殊情况的国民,则以社会救助作选择性补助。社会保险保障的水准,应以保障基本生存的假定需要为限,并以此决定保费的高低。顾海兵(2009)等从政府机构视角进行了研究。认为保障经济安全需要从政府机构视角研究,既包括短期,也包括中长期,因为机构的设立、健全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社会领域,建议对民政部有关机构进行改革,部分职能放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改为紧急情况部,只对经济社会中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干预和调解。还认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短期对策侧重于政策视角的研究,在社会领域,尽快取消户籍制度,完善最低社保制度,提高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同时指出当前主张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主流观点是不现实的,由于财力不足,全民社保的实现面临很大困难,而且从目前的社保管理实践看,社会保障管理相对其众多的工作人员来说,其运行的低效率较为突出。认为从中长期来看我国经济安全保障必须走向规范化和体系化,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从总体上看应该建立《国家经济安全法》法律体系,从分领域看,在社会领域建议出台《最低保障法》,建议尽快出台《常住人口管理条例》,还认为目前应该主要抓住最低社会保障问题。

第三个角度方面,我国国家经济安全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中社会保障因子方面的研究中,顾海兵 (2007)等在国家经济安全能力指标系统的子系统及指标中,引入了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这一指标;年志远、李丹(2008)在研究中将国家经济安全预警体系的指标分为财金安全预警指标、社会安全预警指标、外经安全预警指标、资源安全预警指标和产业安全预警指标等,认为其中社会安全预警指标应主要通过收入分配风险、失业风险、社会保障风险、经济增长风险和生态环境风险等指标反映。

2、研究评述。

综观已有的研究,不难发现,所谓社会保障和国家经济安全两者相结合的研究只是在社会保障研究中涉及到一点国家经济安全要素,或者在国家经济安全研究中涉及到一点社会保障要素,并没有将两者相结合的深入研究,笔者在查阅文献过程中甚至没有发现针对两者关系的详细论述。国外针对社会保障和国家经济安全相结合的研究,明显少于国内,国外的国家经济安全研究中基本没有涉及到任何社会保障要素,而国外社会保障文献中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要素的也十分有限,并且只是从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保障财务危机一个角度来论述,结合点单一。国内社会保障文献中涉及到经济安全要素的相对较多,包括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人口老龄化和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我国特有的社会保障歧视等。国内国家经济安全研究中涉及到的社会保障要素也可以从社会保障是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社会保障作为经济安全保障措施之一的制度建设问题以及经济安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社会保障因子三个角度来看。国内的研究相对丰富,某种程度上也跟中国社会的现实有关:我国的老龄化问题、社会保障资金的严重缺口、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对不同阶层的严重歧视等。

已有研究虽然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并且相对零散,但至少让我们认识到社会保障和国家经济安全从来就不应该是独立的、不相关的领域,两者结合着研究,不论是从世界上其他国家来看,还是单从中国来看,都确实有其现实必要性和学术意义。笔者认为,未来针对社会保障和国家经济安全相关的研究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论方面,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安全相关理论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国家经济安全可能构成的影响;实证方面,有关国家经济安全的社会保障指标体系的构建,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安全关系的实证研究等。

三、社会保障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路径的前瞻思考

社会保障和国家经济安全是息息相关的,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范畴来看,社会保障涉及间接经济安全问题,属于安全能力的部分。社会保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经济手段。当然,社会保障制度也需要根据各国的不同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时期、水平而相应、适度的发展,并且在一国的不同发展阶段相应地呈现不同的问题和特点。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和社会保障歧视这两个问题可能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能力,进而影响国家经济安全。

1、社会保障基金缺口与国家经济安全能力。

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系指社会保障基金的需求总额与现行体制下所能筹集的基金总额之间的差额,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据有关专家测算,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缺口达到10万亿元。从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的视角看,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将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能力。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法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专款专用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按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分,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和社会优抚基金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基金的用途又可以分为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养老保险基金数额最大,在整个社会保险制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单从养老保险基金来看,形成缺口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包括供给方面的,也包括需求方面的原因,如历史欠账、人口老龄化等。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机制可以简单由下图表示(见图1)。

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7%,就表明该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从1999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达1.67亿,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到1899万。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速度快的特点,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高龄化趋势明显。加之社会统筹养老金曾被国家挪用、调用,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转轨的过程中,产生了历史欠账,个人账户资金被用来当期支付,空账严重。另外社保基金理事会所掌管的社保基金在海内外投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这一系列因素将会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愈演愈烈。据有关学者测算,到我国老龄化高峰的2030年,离退休人员将达到全国职工总数的50%,这意味着在职职工的养老金缴费率将由目前的20%急剧上升为50%,这必然会加大中国的养老金缺口。2005年初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当时叫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提交的报告指出中国在未来30年将会产生6万亿元的养老金缺口;另据世界银行2005年进行的测算,不考虑货币购买力贬值等因素,2001年到2075年,中国养老金缺口达9.15万亿元。

面对如此巨大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国家必然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诸如推迟法定退休年龄、提高缴费率、国有股减持、征收社会保障税等可能的措施。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国家加大养老金的财政投入,可能增大财政赤字、增发国债,也可能导致货币供给增加,从而加大了发生通货膨胀的可能性: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如果政府完全用税收来弥补缺口,将会增加企业税负,如果政府采用发行特种国债的方式来弥补缺口,会导致民间资金供给减少,利率上升,企业融资更为困难且成本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经营业绩较差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极大影响;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不可否认的,广大退休人员仍然很可能面临“老无所养”的境地,在职人员也会因此而恐慌。这一系列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政府公信力极大地下降,经济增长放缓,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从而影响政治稳定,导致国内外对中国经济预期的变差,进而影响某些对外因素的变化,这一切均对我国社会风险应对能力以及国家经济保障的能力提出了考验,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

以上仅从我国养老金缺口视角初步探讨了社会保障与经济安全的相关关系,实际上养老金缺口对一国经济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传导机制在中国以外的其他一些国家同样存在。笔者现采用法国养老金改革引起的一系列罢工事件这一典型案例进行说明。法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十分明显,同时随着退休人口大量增加,工作人口减少,养老金短缺问题越来越严重。2010年赤字在107亿欧元左右,明显高于2008年56亿欧元和2009年82亿欧元。法国政府有关机构甚至预测,2015年赤字将达400亿欧元,2050年赤字将达1140亿欧元。弥补养老金缺口的惯用做法是财政拨款,养老金缺口占一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无疑是一项重要数据。由于没有找到完整的近几年法国养老金缺口和财政收入数据,笔者采用估算的方 式。根据笔者从IMF、国家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相关网页以及《国际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查到的部分年份法国财政收入和GDP数据,从相关机构测算2008-2010年法国养老金缺口的数据可以看出,法国养老金缺口约以每年35亿美元的速度增加,估算可得2007-2010年法国养老金缺口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9%、0.63%、0.87%和1.27%(其中欧元数据按2011年1月24日汇率折合成美元:1欧元=1.3596美元)。由此可见,养老金缺口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约以每年超过0.2个百分点的幅度增大,并且随着缺口的扩大,增加的幅度也存在增大的可能。

为缓解这一问题,2010年10月法国议会通过了退休制度改革法案,该法案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将最低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2岁,二是将可领取全部养老金的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而这一制度改革引发了一系列全国性,在抗议中还发生了严重冲突事件,扰乱民众正常生活,影响社会稳定、政治稳定,政府公信力下降。实际上早在该法案改革没有通过的2010年初,英国路透社就报道了一家民调机构的调查结果,选民担忧法国经济疲弱,并且不满萨科齐的执政风格,有65%的法国受访民众不希望萨科齐参加2012年法国总统大选。种种情况导致了国内外对法国经济预期变差,进而可能引起某些对外因素的变化,这一切均对法国的社会风险应对能力以及国家经济保障能力形成了严峻的挑战,考验国家经济安全能力。

2、社会保障歧视与国家经济安全能力。

社会保障歧视指的是一个社会里的不同群体适用不同的社会保障标准。社会保障制度最根本的特征是公平享有,我国当前社会保障领域存在的歧视问题则严重违背了根本特征,城市和农村之间、公务员与非公务员之间、企业与非企业之间,甚至企业中国企和私企、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之间,公务员里高级干部、普通干部和一般公务员之间,社会保障待遇都存在着明显的很大差异。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项目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仅从养老保险方面来看,社会不同群体之间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同,必然导致相互攀比现象,此现象日益突出,并已成为每年“两会”代表批评的社会不公问题之一,也是社会媒体关注的热点新闻,由此导致上访案件逐年增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这类现象频发,极易导致社会摩擦和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从而可能引起一些对外因素的变化,影响我国社会风险应对能力和国家经济保障能力,进而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我国社会保障歧视最典型的表现是城乡之间的差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障项目差异显著。我国城镇地区已经基本建立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项目的相对完备的社会保险体系,而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只在东部少数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农合医疗也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更是一片空白。第二,保障水平差距大。根据《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统计公报》中数据,2009年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894.4亿元,农村养老金支出76亿元,农村养老金支出仅为城镇养老金支出的0.85%,而农村人口数却是城镇人口数的1.15倍。第三,覆盖面差别较大。《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数据显示,2009年末我国乡村人口71288万人,占总人口数53.41%,而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仅为8691万人;城镇人口6218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3550万人。

但一般而言,农民拥有土地,不可否认土地仍然是我国大多数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尽管存在社保歧视,土地带给农民的保障程度也很低(土地保障程度可以用农民土地收入来衡量,笔者根据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9》查到的数据,按照全国种植业产品中稻谷、小麦、玉米三种主要粮食作物平均,用净利润、人工成本和农业补贴之和减去成本外支出计算得到2008年农民每亩土地收入为409.30元,从《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中查到2008年我国农民人均耕地面积2.18亩,算出农民平均每人土地收入为892.27元;土地保障程度也可以用农村居民平均每人家庭经营纯收入当中的农业收入来近似,这里采用以上两种方法相结合取算术平均值的办法来估算,2008年土地带给农民平均每人每年的保障价值为1159.62元),但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是不可忽视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农村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问题和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因此,农民社会保障歧视目前还不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国家经济安全能力的影响也较有限,但长期看不容忽视。

然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近年来农民土地被征用的规模不断扩大,失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多,日益凸显的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已使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严重,成为社会矛盾的一个焦点。对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处理,也存在明显的歧视,如补偿款被层层盘剥、就业难、部分失地农民几乎丧失了基本国民待遇等。而农民工问题更是成为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夹层、牺牲品。在某种意义上,农民失去土地、从农村走向城市是历史的进步,但是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社会保障歧视等方面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是需要特别重视的,在一定传导机制作用下,很可能对国家经济安全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