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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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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概念

第1篇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 数学教学方法 困境及改进

数学是五年制高职教育阶段的基础课程。从教学内容上看,它既涵盖了高中阶段的数学知识,又包括了大专阶段的数学知识;从受众上看,它主要针对的是初中毕业生,而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正处在逻辑思维能力形成的关键阶段。因此数学教育在五年制高职学习阶段当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笔者在从事五年制高职数学教学的过程当中,发现了很多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对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下面结合我院招收的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与探索。

一、五年制高职数学教学遇到的困境

1.从学生基础情况分析

我院招收的五年制学生全部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生源均为陕西省,其中以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考生为主。这些学生的普遍问题是数学基础相对较差、逻辑思维能力薄弱。上述问题导致数学教学中,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不牢固、对知识点不会运用并且运算能力差,进一步造成学生对数学失去兴趣,形成“越学不懂越不学”的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由于这部分学生尚未成年,自理能力较差,无法快速适应大专院校的授课模式,又缺乏家长和教师监督,导致学生在学习上投入的精力较少,对数学学习没有信心。

2.从教学情况分析

我院采用的教材《数学》是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教育部指定的五年制高职数学教材。该书涵盖了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两部分内容,内容全面、主次分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教学内容较多、课时较少,教师为了完成教学内容而追赶进度,导致知识讲解不细致、不深入、没有侧重点。学生普遍反应,即使教学内容能听懂,题目却不会做。

3.从师资力量分析

我院为民办院校,教学师资队伍还在建设中,教师同时承担了行政工作和教学教研工作。这一点导致教师在教学工作上投入不足,缺乏对教材的深入剖析以及因材施教的方法的探索,因此教学质量仍有提高的空间。

二、五年制高职数学教学方法的改进

1. 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激发

面对五年制学生,教师要更加关心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要考虑到基础较差的学生的理解能力,采用引导式教学,而非填鸭式教学。此外,教师在讲解过程中要增加趣味性,并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采用多媒体教学的形式,以更加直观的图、表、动画展示复杂知识点,提起学生对数学学习的兴趣,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2. 教师师资的创新培养

要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关键于在提高教师的个人素养。教师要加强责任心、关爱学生,并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及时更新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探索创新性教法。教师应当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学习、思考能力,帮助他们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减少学生对教师的依赖程度。

尤其在数学教学中,应当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①启发式教学。教师应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启发他们的思维;②一题多解。教师不能满足于解答问题,而是要采用多种解法,举一反三,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和广阔性;③注重归纳、总结,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

除此之外,教师之间也应当加强沟通和谈论,应当举办形式多样的教学研讨会,互通有无,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数学考核模式的改变

我院一直采用传统考核模式,数学成绩获得是通过期末成绩70% + 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获得,我们采取以教学大纲为基准,考的都是数学基础运用、公式及定义进行计算运用能力,忽视了数学的思维方法的考核,这样无益于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能力。故我们可小范围的改变数学考核模式,增加平时成绩的百分比,并从教学形式、知识运用形式上探索。

在教学形式上,应当采用更加丰富的教学手段,例如:①让学生对某一题型提出自己的见解,鼓励以其他解法解决问题;②让学生将数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解决实际问题;③将数学与自己的专业课程相结合。

在知识运用形式上,平时作业不光有课后习题,也要有论文、实践等内容。

4.优良学风与教风的养成

教学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都需要全院师生的配合,我院“三风”建设工程中,强化了师生对优良学风的重要认识,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日常管理的有效性以及执行力度加强的日常教学管理,营造了良好学风和教风。

通过良好的学风和教风,使学生克服了畏难情绪,不断培养学生的学习毅力,提高对数学知识学习的兴趣,增强五年制学生基础课程学习,为专业课程学习提供保障。

三、小结

作为高职院校的教育工作者,我们以职业教育发展作为立足点,让学生从最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的学习和数学知识训练等方面入手,有效利用逻辑思维方式去寻找和分析研究数学问题中基本解决要素,体会到数学学习的乐趣。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五年制高职学生学数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应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才能实现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问题;课程改革

一、现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高等职业教育的重点是为社会培养技能实用型人才,学生学好《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有利于毕业生走上会计岗位时,能掌握会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熟悉我国的财经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的人才,才能够依法做好会计工作,做到廉洁自律,遵守财经纪律。

同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也是会计从毕业资格证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从目前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统计数据分析,这门课程的过关率一直是最低的,这就意味着能否学好与能否顺利通过这门课程直接决定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通过。

由此,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对该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更好的要求,对该课程的改革也就成为必然。但就目前的教学现状来看,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课程本身的特殊性

该课程内容枯燥、难记;知识点多、考试内容多等,让学生难以坚持,导致考试失败。特别是现在的无纸化考试环境,随机抽题,让每个知识点都成为考试的可能,这要求学生的学习应该更全面,更深入。

(二)教学对象的特殊性

学生学习自觉性不高,不太爱看书,理解力不强。大多数学生认为财经法规要考死记硬背,学习方法不科学,特别是本院学校的学生主观能动性差,更不利于从业者考证的通过。

(三)教学方法单一、课堂氛围沉闷

任课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仍注重理论教学,可能存在照本宣科,即使利用多媒体,也不注意与学生的沟通,对课堂的气氛调动不充分,导致课堂氛围沉闷,学生了无兴趣。

(四)考试题库的缺失,学生练习少

随着无纸化考试环境的引入,更加要求学生多加练习相关知识点,但由于考试题库的缺失,学生在线练习得比较少,对其考试系统更加不熟悉,导致学生对考试大纲把握不准,对知识点掌握不牢。

(五)考核监督机制不健全

虽然培养方案中有会计证置换学分的设置,即使会计证是从事会计岗位的敲门砖,但仍然有学生不以为然,或者过关的决心不够,部分原因来源于该课程的考核机制不健全,不能引起学生的足够重视;另外,来源于学生外部的监督机制缺失,学生的动力和压力不足。

二、基于CDIO理念进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改革

(一)改革理念与思路

该课程的改革主要围绕课堂教学改革与题库建设两方面进行展开,首先结合该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特殊性,通过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归纳总结等教学方法;同时,根据当年的考试大纲,通过分析历年的考试真题,建立练习题库,给学生提供练习资料;最后,为了更好地监管学生,教师应进行有效地课后监督,让教师能及时跟踪学生的练考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思路和方式,做到有的放矢,师生相互了解,相互促进和提高。

(二)改革目标

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通过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和题库的建立,旨在达到以下目标:一方面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真正找到学习的乐趣;另一方面,使学生通过题库练习,达到“学中练”、“练中学”,提高从业资格证考试的通过率。

(三)改革内容

1.改革课堂组织方式:课堂上,可以利用“1+1+1”模式,三分之一的时间引导学生,并做理论讲解;三分之一的时间布置任务,学生完成;三分之一的时间讨论与总结。同时,可以采用竞答的做题方式等提高学生的兴趣。

2.积极推行案例式教学法,同时引导学生收集相关案例,课堂上进行分析总结(如:在会计法律制度相关内容中,可以用有关违法案件进行分析;在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中,引入典型企业违反税收征管调理的案例进行讲解)

3.引导学生建立科学的学习方法,梳理相关知识,巧用对比记忆法,对相似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式教学(比如,涉及到汇票、本票、支票的提示承兑期和提示付款期,可以用流程图与列表的形式进行讲解。)

4.构建练习题库。组织专业教师根据历年考试真题和当年考试大纲建立丰富的题库,并根据考试大纲的变化,及时更新相关知识点和完善题库。

5.考核监督机制的建立:一方面,课程考核方式的设计,可以将课程最终成绩=课程成绩*40%(包括平时成绩、阶段成绩、期末成绩)+会计证考试该科成绩*60%,可以督促学生认为不仅要学知识,同时通过以从业资格证的通过作为学习的动力。另一方面,需要专业老师,及时跟踪学生练考情况,进行管理与考评,做到及时监督和调控。

(四)该教学改革模式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1.提出“1+1+1”课堂教学模式,可以改变现有枯燥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2.以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大纲为依据,设置课程教学内容,及时更新题库,做到教学有的放矢,同时,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

3.以学生练习为主,讲解为辅的思路,建设练习题库,让学生“学中练”“练中学”,提高从业资格证考试的通过率。

4.通过课后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促进师生在教与学之间相互了解,能够真正起到教学相辅相成的作用。

通过该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和题库的构建,不仅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通过率,增加学生就业的砝码。

参考文献:

[1]蒋小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初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33)

[2]姜东模.熟悉记忆法介绍及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应用举例[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06)

[3]任玉梅.案例教学法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的运用[J].财经界,2011,(12)

[4]林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方法探讨[J].内江科技,2011,(02)

第3篇

【论文摘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依法治教工作的推广和实施、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提高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培育法治精神是依法治教的基础工程。笔者将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分为:教育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为提高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迅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逐步觉醒。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现代社会的教育已逐渐成为在法制轨道上运行的教育。“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依法治教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绝大多数的教师有较强的教育法律素质。没有这一条件,依法治教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一个法律素质水准不高的民族绝不可能建成一个良好的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同理,依法治教工作的推广和实施,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研究经历了从关注教师素质结构研究到教师法律素质结构研究,再从教师法律素质研究到关注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研究的过程。这一研究历程体现了人们对教师素质认识不断深化,解构与建构交互作用的过程。教师教育法律素质实际上是法律素质在教师行业中的具体体现,教师法律素质的特殊性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它不仅强调教师一般的法律素质,更加关注的是教师的职业法律素质。教师教育法律索质是指教师经过学习和培训所获得的关于教师职业法律法规知识、能力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相应思想观念、态度、意识等,它由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律的行为能力等方面构成。

法律素质的核心和关键是法律意识,而法律意识的首要内容是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指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定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行成一种风气,风行即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实现便一日靠不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为条件的。”教师的法治精神是推动教育法治化进程的源动力。中国有几千年的专制传统。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译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习惯,现行教育管理中人治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如果再不强化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教师队伍的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依法治教就难以实现。因此提高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培育法治精神是依法治教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依法治教的奠基石。

对于教育活动基本的伦理规范地遵守,在我国,长期以来主要通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教师的行为。而对于这些规范与教师个体及专业团体本身“德一福”一致的关系缺乏起码的确认。《规范》中更多的是教师的义务,而“教师专业生活和基本权利更需要有专业的道德规范给予保障。以确保教师在行使专业权利时免受非专业人士非理性指责与侵犯。”随着教育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出台,不仅是对教师,更是对全社会的人对于教育领域的伦理规范地遵守,提供了基本的要求和底线。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提高,不仅在于他们能够按法律的规定遵守基本的伦理规范,履行自己的义务;更在于能够主张自己的基本权利,享受幸福人生。

为准确把握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内容,确立合理的概念维度,笔者以法律素质的理论抽象性、内容涵盖性、形式稳定性为坐标,将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分为三个层次的内容:教育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又在每一个层次中确定了不同的层次结构。

一、教育法律知识

知法是教师守法、用法和护法的前提条件。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同理,以法治教意味着教育正进入法律调节领域,是用法律管理、规范教育活动或教育行为,解决教育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更多的是依靠法治而不是人治。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中国二十多年的教育法治建设里程表明,依法治教需要执法公仆,更需要护法、守法的广大教师这要求广大教师首先要知法、懂法,在此基础一L人们才能真正运用法律武器,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教育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规范的接受和认可程度,包括人们对法律的评价、态度、关注和期待,换句话说,法律意识就是法律知识在人们心中的内化。作为一种自觉的精神力量,公民法律意识的社会作用是巨大的。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是法制建设内在的精神支撑,是法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法治建设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在依法治教的历程中,教育法律规范的贯彻程度和效果依赖于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意识,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是教师自觉、自愿守法的内在基础。完善教育法制是实行以法治教的前提。但依法治教的实现必须建立在教育法制发挥作用的基础上。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能推动教师自觉守法。教师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教师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同时,良好的法律意识能驱动教师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据此,又可将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分解为法律态度、法律评价、法律关注和法律期待四个层次。法律态度是指教师在教育法律认知的基础上对教育法律所持有的情感,它是教师对法律直观的体验感受。法律评价是指教师依据某种理性的标准,对教育法律的好与坏所做的价值判断,它是教师对教育法律的理性评价。法律关注是指教师对当前的焦点教育法律问题和热点教育法律问题注意留心的程度,它反映了教师主观上参与法制建设的程度。法律期待是指教师对教育法律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的期盼和希望,它反映了教师对未来教育法制建设走向和趋势的期望。

三、教育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一切合法行为。在以法律为主体的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行为在受到法律约束的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不管是法律制约功能,还是法律的保护功能,都存在一个如何最有效地实现法律规则的问题。任何法律不过是一定行为规则而已,规则是法律的存在形式,行为是法律的调整对象。离开了法律行为,法律的意义就无法确定。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劳伦斯·弗里德认为:“我们一直花费很多时间研究法律规则及其结构,以制定和执行规则。但需要强调指出,法律系统并非仅指规则及其结构。在任何法律系统中,决定性的因素是行为,规则不过是一堆词句,结构也不过是被遗忘的缺乏生命的空架子。除非我们将注意力放在被称之为法律行为的问题上,否则就无法理解任何法律系统,包括我们自己的法律系统在内。”法律仅是纸上的规定,要转化为社会的现实,必须依赖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法律调整的手段。没有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法律行为,法律就会毫无实际意义;没有作为法律调整手段的法律行为,法律就无法贯彻实施,就无法实现自己的意义。

第4篇

道德与法治课的开设贯彻了党和国家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中小学生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不但可以促进良好品德的形成,也可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运用法律保o自己。

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提出了纲领性要求。2016年7月,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在这一背景下,道德与法治课应运生,这是新时代对教育提出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然选择。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负责任的守法公民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目标,这是每一个教育人应当承担起的责任。中小学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组关系。

一、理解道德与法律概念的关系

道德和法律是人类社会内外一致的双重规范机制,缺一不可。道德归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以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标准来评价人们的言行,并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系并发挥作用。道德对人是一种“软约束”,法律对人是一种“硬约束”。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由此可见,道德是内在的“自律”,法律是外在的“他律”。道德主“内”,法律主“外”;道德治“心”,法律治“身”;道德治“本”,法律治“标”。道德与法律作为人类生活中的两大基本社会规范,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刚柔相济,内外结合,共同制约和引导着人们的行为,调节着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维护着社会良好的秩序。可以这样说,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维护道德的有力武器。

二、理清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

道德教育侧重培养有德性的人,更多的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强调对人精神境界的提升。而法治教育侧重于培养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法治精神的公民。法治教育以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为基础,引导学生去理解个体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和责任,让学生从小懂得,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教育追求的是未来公民能够理性地、执着地探索更好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推动社会以法治的方式发展。

三、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

在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时既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良好道德的培养,又要加强中小学生对法律信仰的培植,帮助中小学生从小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融合,既不是两者的简单调和,也不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取向与法治取向的二元相加。而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的道德化的法治教育和法治化的道德教育的有机融合。它们是彼此联系、互相促进的动态关系,是一个完整的教育整体。孔子就曾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也就是说,以法律刑罚整顿、约束民众,虽然民众为了避免刑罚而服从,可使民众暂时免于犯罪,但无法使他们在内心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如果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用礼仪来规范民众,民众不仅在内心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而且会自觉地端正自己的行为。可见,道德自觉与法律约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此,我们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心中的道德观念,才能更好地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同样,我们也只有在良好的道德支撑下进行法治教育,才能增强人们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更好地培植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使他们自觉遵法和守法,凸显法律的权威性。

第5篇

新标准整合2011年版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三个课程标准,并按照学段要求进行一体化设计。课程内容选取更加突出政治性和时代性,着力确立学生学会做人、做事的道德与法治基础,增加反映文化传承创新、最新社会发展要求、国内外重大时政事件,以及与学生生活密切结合的各类内容。课程设计以学生不断扩大的生活范围作为暗线,突出道德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以主题组织课程内容,其中包括国情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入学教育等主题。除强化中华传统美德、革命传统和法治教育外,还有机地融入了国家安全、劳动教育以及信息素养、金融素养教育等相关内容。另外,新标准也统筹课程性质、课程理念、核心素养、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业质量、课程实施等各部分内容,使课程标准既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又体现出不同学段的特殊性和适切性。

2.凝练了五个方面的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这五个方面的核心素养既突出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培养时代新人方面的独特贡献,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特征,又与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核心素养保持衔接与一体化,同时为道德与法治课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找到了可以落地即与学习内容直接关联的目标,从而能够围绕核心素养重组课程内容。同时,我们还研制了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业质量标准,有利于改进教学方式,突出活动和议题式教学,开展综合性评价,注重过程评价。可以预期,围绕培育核心素养的教学,能够提升道德与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实现了课程目标的综合性表述与分学段阐述的有机统一

新标准在描述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目标时采用了一些具有统摄性的大概念。这些目标是核心素养在课程中的转化和落实,是对学生学习本课程之后应达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综合性表述,整合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是对2011年版课程标准三维目标的传承与超越。这样,课程目标侧重在学生发展上,落实到具体的问题解决和实践过程中,不再是相互割裂的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与此同时,修订后的课程标准按照四个学段,即“二二二三制”(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根据每个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别阐述了课程的学段目标,使学段目标之间体现出较好的连续性和进阶性。这是课程标准研制的一大突破,尤其是对道德与法治这门政治性比较强的课程,能够分段进行系统全面的量的刻画,可以说是政治教育史上的一次重大创新。

4.强调内容的综合性和生活实践性

第6篇

关 键 词 中小学法治教育;道德与法治;儿童立场;规则意识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7)01-0011-03

2016年秋季起,使用了14年的人教版《品德与生活》教材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的实施意味着一线品德课教师将展开新的教学探索。而研读新教材正是我们开启新旅程的起点。笔者发现,新版一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材在诸多方面进行了改进,深化了对儿童立场的认识,更加关注儿童发展这一主题。我们必须悉心解读,运用正确的儿童观引领教学,激活儿童内在的道德与法治意识,为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一、强化规则意识,开启低段儿童道德与法治之旅

低年级儿童法治观念的培养从哪里开始?这是广大一线教研员和教师的困惑之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小学低年级(1-2年级)法治教育指出了明确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包括初步建立国家、国籍、公民的概念,初步建立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认识;初步建立规则意识,初步理解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规则公平的意义与要求等。

据此,笔者认为,低年级儿童法治观念的培育重点应该是在正确儿童观观照下的规则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新版《道德与法治》教材重视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法治教育的要求,在一年级上册凸显规则意识教育的内容,并注重以螺旋上升的逻辑,促进儿童法治观念的形成与发展。

旧版一年级上册《品德与生活》教材包含四个单元:“我上学了”“祖国妈妈,我爱您”“我的一天”“过新年”。其单元逻辑是时间序列,即开学后四个月,9月刚入学,10月国庆节,11月学自理,12月过新年。单元主题之间联系不强,各自为政。同时,每个单元的每一节课任务都比较饱和,学完一课后马上进入新课文的学习,课文之间也相对独立。新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教材也包含四个单元:“我是小学生啦”“校园生活真快乐”“家中的安全与健康”“天气虽冷有温暖”。规则意识教育的内容分布在各个单元之中:第一单元第三课第四个话题“这样做对吗”、第四课《上学路上》,第二单元第六课《校园里的号令》、第七课第四个话题“这样做对吗”、第八课《上课了》,第四单元第十三课第三个话题“冬天真好玩”。内容涉及校园规则、交通规则、游戏规则、课堂规则等,贴近新入学儿童的生活实际。

我们可从中整理出这样的规则意识教育逻辑:班级――学校――家庭――自然和社会。单元主题之间逻辑性加强,体现了一年级新生逐渐扩展的生活领域和认知程度的逐步深化,这一逻辑编排彰显了由近及远、由具体到抽象的认识过程,符合低年级儿童的认知规律[1]。每个单元中每一节课的任务都比较聚焦,对儿童规则意识养成的引领是根据学情和学生的生活实际螺旋上升的,这有助于一线教师根据教材逻辑,引领学生逐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我们在教学中必须遵循这一逻辑,通过组织相关内容的学习,开启低年级法治教育旅程,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帮助学生更加愉快、安全、舒适、有序地参与班级、学校和社会生活,实现自主发展。

二、彰显儿童立场,凸显道德与法治学习主体

2011版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指出,童年生活具有不同于成人生活的需要和特点,它本身蕴藏着丰富的发展内涵与价值。观照儿童立场,“从儿童出发”一直是各版本教材编写和教学的起点。小学低年级法治教育更需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贴近儿童的生活实际,才能帮助儿童逐渐树立道德与法治意识。

笔者在研读中发现,与旧版教材相比,新教材在诸多细节作了改动,具体体现在增加了歌谣和连环画,改变了话题的表述语言和对象等。这些细小的变化使教材尽可能涵盖了所有儿童的心理、个性、家庭等情况,它不只是面上的包罗,更有点上的切实关注,从真正意义上落实了“从儿童出发”的理念。

1.增

(1)歌谣

在知识点的表述形式上,新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教材依据教学要求,随文编写了14首儿童歌谣,比旧版教材增加了10首。例如,在讲述上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时,旧版教材采用填空的方法,要求学生填写交通规则。新版教材则将交通规则融入儿童歌谣,让儿童在琅琅上口的歌谣诵读中潜移默化地形成遵守交通规则,上学路上注意安全的意识。这一元素的增加启示我们,教学必须注重从儿童身心发展的实际出发,把儿童的需求放在首位,而不是简单地追求知识的灌输和技能的训练。

(2)连环画

众所周知,儿童对阅读故事充满天然的喜爱。可以说,没有不爱听故事的儿童。旧版一年级上册教材只有“钟姐姐对我说”一则连环画故事。可喜的是,笔者在新版教材中找到了6则连环画故事,分别是“上学啦,真高兴”(第2-3页)、“交朋友”(第6-9页)、“小熊想提问”(第33页)、“危险是怎么发生的”(第46页)、“没早睡,真糟糕”(第49页)、“团圆”(第62-65页)。大幅增加连环画故事的数量,遵循了儿童心智成长的逻辑,体现了教材从儿童出发的思想。

2.改

(1)话题

旧版《品德与生活》一年级上册教材中,有一些话题的表述比较成人化。例如,第4页“新生活开始了”。对刚刚入学的儿童来说,很难理解“生活”一词,更不用谈“新生活”了。这一话题在新版教材中的表述改为“上学啦,真高兴”,笔者认为这像极了儿童日常会使用的话语,是从儿童的日常生活出发的鲜活语言。再如,旧版教材第41页“养成饮食好习惯”,“饮食”一词也是儿童不易接受的表述。而同样的内容在新版教材第43页表述为“这样吃好吗”。将话题表述改为儿童易于接受的语言,而且问题的提出方式也更能促使儿童主动反思自己的生活,规避了表述的“成人化”倾向。

(2)对象

上学第一天,是学龄儿童由幼儿园迈进小学新天地的特殊日子。改版后的《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教材用图片真实而细腻地表现了学龄儿童入学时存在的不安情绪,记录了儿童的成长轨迹,在面向全体的同时,对于使用本教材的小众对象――存在不安情绪的部分儿童,采取了真实、不回避、积极关注的态度,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大部分孩子对“小众儿童”的包容和关爱之情。

教材第一单元第一课第一个话题“上学啦,真高兴”中,第二页左下角图片中的小女孩就有比较浓重的亲子依恋和入学焦虑:面对第一天上小学的情形,她不肯进校门,紧紧抓着父亲的手不放。故事发展到第三页,小女孩正在挥手和父亲道别,虽然她的眼角还挂着泪珠,但可以看出她在老师的安抚和引导下已经能和老师牵着手,不安情绪已得到缓解。在新编教材中,同样关注“小众儿童”对象心理的,还有一年级上册第33页小熊想提问的故事(反映个别想参与课堂却不会提问儿童的困惑)、第62页至65页改编连环画《团圆》(反映留守儿童与家人团聚,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等。

我们在教学中,要敏锐地捕捉到新版教材传达出的这一信息,本着细腻而精准地为每一个儿童设计教学的观念,不忘记、不放弃教室里的“每一个”,注意教学艺术,在无形中给予学生特别的关爱,帮助全班儿童开启对道德的认知,这才是“为了一切的学生”。

(3)绘图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变迁,教材的绘图风格也是与时俱进的。旧版一年级上册《品德与生活》教材中的图画则风格接近民国时期的漫画,色彩鲜艳,人物憨态可掬;新版一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图画风格清新,色彩更加柔和,人物绘制写实,更贴近当代儿童的审美。难能可贵的是,新版一年级上册教材的版式拥有更多的留白,让儿童阅读起来眼睛更加舒适,充分显示了对儿童身体健康,特别是用眼健康方面的生命关注。

三、尊重儿童权利,引领教师提升道德与法治素养

珍视童年生活的价值,更要尊重儿童的权利,这是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所表述的基本理念。享有愉快、自信、有尊严的学校生活,是每一个儿童的基本权利。新教材的使用对教师提出了新的素质要求,即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与法治素养。各地教材在几次修订中,都在不断深化对儿童权利的认识。此次人教版《道德与法治》教材删减了部分照片,并用图片替换等,表现出对于尊重儿童权利的重视,并为儿童提供了更多的学习与想象空间。

1. 删

旧版一年级上册教材选取的53张照片中有34张涉及真实儿童的镜头,占照片总数的64%;而新版一年级上册教材选取的20张照片中仅有6张涉及儿童镜头,占总数的30%。如此占比下降近一半的现象,再一次让笔者看到了教材改版对儿童人格和个体生命的尊重与爱护。

儿童照片的使用本身涉及肖像权的问题。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即便是征得儿童和家长同意后使用真实儿童的照片,无论是正面形象还是负面形象都可能会带给当事儿童无形的压力:正面形象的儿童是不是就不能犯错?否则同班同学等身边的人也许会指责他们“拍一套,做一套”;负面形象的儿童(据笔者了解几乎都是依据旧教材要求摆拍的)是不是就总是犯错,不能进步?否则同学等身边的人也许更会指责,甚至取笑他们是天生的后进生。无论是教材编写亦或是教学素材的选取,我们都应谨慎使用真实的儿童素材,注重保护每一个儿童的尊严和权利。

2. 替

旧版《品德与生活》一年级上册教材使用了53张实景照片,而新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教材仅使用了20张,实景照片数量大幅下降,并用图片替换了部分照片。

例如,旧版一年级上册教材第一课“开学第一天”,选用了一张红衣小女孩背书包站在学校跑道上的照片;而新版一年级上册教材第一课“上学啦,真高兴”使用了一张图片作了替换。相对于写实性较强的照片,这张图片描绘了一个小男孩背着书包站在镜子面前的形象。儿童在学习时可以把小男孩想象成自己或者自己的亲朋好友,从而给予儿童更大的想象延展空间。

随着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越来越多的一线教师都在尝试依据课程标准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选取符合地方教学实际和班级儿童学情的资源。《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以基础性的行为规则和法律常识为主,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这要求一线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教育素养,在开发道德与法治课程资源的过程中,强化对每一个儿童权利的尊重。

康德说:“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这位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的话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表达了对人类尊严的重视。正确的儿童观必然是回到人本身,给予教育对象――儿童以充分的尊重,认可儿童是一个个鲜活、独立的生命个体,而不是成人的附庸。在道德与法治的新旅程中,我们必须不断深化对儿童立场的认识和理解,从儿童的身心发展实际出发,关注每一个儿童的生命成长和个性发展。

第7篇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

初中现用部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是由之前的《思想品德》教材更名而来的。此次更名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增加了法治教育专册,即《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本册书旨在向学生普及宪法知识,增进学生对于我国宪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教师该如何备课和教学才能让学生学好这门课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将基于笔者在教学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围绕该主题进行论述,希冀抛砖引玉。

一、教师该如何备课

要想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至少需要有一桶水。这是关于教师能够传授给学生的知识量和教师应当具备的知识量的较为形象的说法。该说法旨在说明具备一定的知识量是教师把课上好的基础。《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所载知识是新增教学内容,为了上好这门课,教师需要在既有知识结构中增加与宪法相关的知识,在备课阶段尽可能广地扩展与我国宪法有关的知识视野,尽可能多地增加与法律相关的知识积累。为此,笔者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备课的:

第一,梳理教材知识。《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均以我国宪法为主题,第一单元是总体介绍我国宪法,第二单元和第三单元分别与我国宪法的第二章和第三章对应,第四单元是粗略地介绍以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为内容的法治精神。以第三课(公民权利)为例,这一课包括“公民基本权利”和“依法行使权利”两个框题。其中,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和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依法行使权利”框题包括“行使权力有界限”和“维护权力守程序”两个方面。教师可以用知识结构图的形式较为直观地呈现这一课的整体内容。

第二,熟读宪法文本。我国宪法由五个部分组成,共计一百四十三条。教师应当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挖掘教材所载知识点的宪法文本依据。如教师应当通过熟读宪法文本,将第三课(公民权利)第一框题(公民基本权利)所述各项基本权利的宪法依据挖掘出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依据是第三十四条,政治自由的依据是第三十五条,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依据是第三十七条,物质帮助权的依据是第四十五条,等等。

第三,阅读宪法教科书。为了深化对于我国宪法的理解,教师可以读一读张千帆教授写的《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焦洪昌主编的《宪法学》以及张千帆主编的《宪法》。这三本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教科书,有助于提升教师的宪法学理论素养。

二、教师该如何上课

由于八年级下半学期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均与宪法有关,因此教师可以要求每位学生准备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配合课堂教学。在上課过程中,教师应当采用“设置问题让学生回答问题教师总结”方式授课。宪法知识本身是较为枯燥的,宪法涉及的一些内容让八年级学生理解起来较为困难。如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里的“民主集中制”就是一个十分复杂且理论性较强的政治学概念。如果教师只是按照教材所载内容从“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三个角度进行解读,学生仍然无法切实地理解这个概念且会影响学生继续学习的积极性。因此,教师就应当通过设置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思考和理解这些较为复杂的问题。

第8篇

今年是我教授新教材完整教完一轮的一年,也是孩子们经过三年道德与法治学习检验自我的一年,这一年有太多的收获和想法,暂且整理如下:

一、关于提升学生素养的一些思考

1、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及备中考范围的广度,注重勤奋及理解技能、基本方法和综合运用能力的提升,改变以往道德与法治只要理解就能打高分的理念。

2、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让学生掌握考点,将这些知识点均回归到教材。

3、从死记硬背,着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分析、归纳、概括、及识记能力。

4、注重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考查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关于学生存在问题的一点思考

1、学生回答问题不能结合材料,不能按照题目的要求答题。理解意思能表达出来但是没有按照题目运用标准的语句要求去结合材料来谈。

2、基础知识不扎实,一些基本知识点不过关,没有认真地熟读教材,基本概念不清。

3、答题不够规范,语言表达不明确,条理不清。

三、关于今后努力方向的一点思考

1、引导学生关注时事,特别是一些重点、热点时事。关注自己成长中的一些问题,要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

2、抓实、抓牢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对于书本上的重要知识点要分单元进行过关检查,培养学生的政治学科能力。

第9篇

一、加强学生之间互动,提升学生的自我认知能力

有些学生由于对自己的认识不全导致自卑、自负等较为消极的情绪,不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以及学生的个人成长。教师可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组织一些实践活动,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的自我认知能力,让学生能够更加客观和全面地认识自己,从而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性格。

例如,以“如何正确认识自己”这一教学内容为例,我设计了“你眼中的我和我眼中的自己”这一实践活动,并让学生4人为一组,我给每个学生发4张小纸片,让学生分别写出自己的优、缺点以及其他3个组员的优、缺点,写完之后相互交换卡片,对比他人眼中的“我”与自己眼中的“我”有何差异,最后交流心得。活动展开之后,那些自卑的学生发现,其实在他人眼中,自己也有很多的优点,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糟糕,因此变得越来越自信;那些自负的学生也会发现,自己其实也是有缺点的,并没有那么完美。同时,由于自我心理暗示作用,学生也逐渐偏向那些“优点”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渗透不但使学生更加客观地认识自己,而且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

二、创设心理教学情境,培养学生的情绪控制意识

情绪是人心理状态的体现,然而“情绪”对于学生而言,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传统教学方法中,教师单纯地向学生介绍情绪的含义、种类等,没有结合学生自身情况类进行教学,因此很难让学生较好地理解和吸收。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激发学生各种情绪,让学生亲身去感受这个情绪产生的过程,以及其发生变化的原因,使“情绪”变得有血有肉,从而让学生对于“情绪”的种类与变化过程有一个更加深刻的了解,加强教学效果。

例如,在“情绪”这一内容的教学中,通过“体验活动”的方式来培养学生的情绪控制意识。在上课之前,我先跟学生说一句话:“同学们,经过学校领导研究决定,这个周末所有同学都要到学校补课。”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全班学生就沸腾了,有不满的抱怨声,有失望的叹息声。我接着又说:“刚刚老师在跟你们开玩笑的,周末不用补课。”这时,全班欢呼雀跃起来。我又提出问题:“同学们,当你们听到‘补课’的消息时,内心是什么感觉?当知道不用补课时,又是什么感觉?”从而引出“情绪”的概念,并说明情绪对于人的影响,从而培养学生的情绪控制意识。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由平淡转向悲愤、焦虑,再由悲愤、焦虑转向喜悦、轻松,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情绪产生的原因以及变化的要素等,有助于学生理解教学内容。

三、结合游戏展开教学,增强学生的意志锻炼意识

很多学生都缺乏坚持不懈的品质。因此教师应该在教学中渗透心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意志锻炼意识。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过于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教学中让学生对于理论内容死记硬背。实际上,这样的教学方式考核的多是?W生的记忆力,知识并没有得到内化。因此,教师在课堂上可适当结合游戏来进行教学,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但能够有效吸引学生的兴趣,并且在游戏的过程中,学生也有一个思考和消化知识的过程,加强学生对于教学内容的理解,促进知识的内化,促进教学有效性。

例如,在“自尊自信,自强不息”教学中,为了让学生明白“意志力”的重要性,我组织了一个“看看谁能坚持到最后”的小游戏,让学生排成一排,伸出双臂平举于胸前,并保持身体不动。刚开始学生很不以为然,认为这根本难不倒自己。3分钟过去了,5分钟过去了,逐渐有人坚持不住,身体摇晃了起来,最后只有2个学生坚持了超过10分钟。这次活动让学生明白了,很多看起来很简单的事,实际上坚持下去是很困难的,只有真正去实践、操作和坚持,才能提升自己的意志力,做好更多的事情。通过结合游戏进行教学,学生才能有切身的感受,既能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加强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将相关的知识内化。

四、团体游戏配合教学,提高学生适应环境的能力

适应环境、适应社会是学生在社会中生存和立足必须要掌握的技能。当今社会,很多学生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长辈的过分呵护使得他们丧失了适应环境的能力。有些学生出现自闭、自私等心理,不善于与他人相处,融入集体的能力较差。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在教学过程中多让学生参与一些集体活动,在教学中渗透心理教育,提高学生对于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并让学生走出“自我”的小世界,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性格。

例如,在“积极融入集体”这一内容的教学中,为了让学生明白集体的重要性,我让学生开展“啄木鸟捉虫子”的游戏,全班分成4组,每组12人。每组学生排成一排,然后吸管衔在嘴里,把双手放在背后,扮成“啄木鸟”,口衔吸管传递“虫子”(用三根橡皮筋替代)。第一只“啄木鸟”衔起虫子时,传向下一只“啄木鸟”,然后再“衔”下一只“虫子”,直到10只“虫子”全部传到最后一只“啄木鸟哪里”,传递过程中只能用吸管,不能用手,用时最少的组获胜。通过这个游戏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让学生明白融入集体的重要性。

五、通过实践强化教学,培养学生孝老爱老的美德

爱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有“孝老敬老”相关的课题,然而大多教师通常只进行理论教学,例如宣讲一些与“孝敬老人”相关的故事或者运用历史典故来进行教学等,虽然能够触动学生的心弦,在听故事的时候,学生很感动,但是因为这些故事并未发生在学生的身上,因此这种“感动”的持续时间并不长,教学的实效性不高。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让学生适当进行一些实践,在实践中明白,真正的“孝顺”并非喊口号,而是体现在细节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上。

第10篇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第11篇

关键词:薄弱 法律 教学观念

中学生最大的特点就是学习、模仿能力强,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同时也是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时期,自身缺乏自制力也很容易受到不法行为的诱惑,走上违法的道路。所以培养中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对他们自身今后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他们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振兴。

这个阶段错误或者产生误导,将会对他们今后的人生造成很大的隐患。另一个角度来看,普法、用法是法治社会的必须条件,学生懂法,社会的法律氛围和法律的威慑力都会逐渐提高。

但是中学生的优点也是他们的薄弱之处,初中生认识水平、能力都比较低,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其实问题的发生都是有长期隐患的,等待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后就为时已晚了。这与中学生法律意的培养没有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重视有着直接关系。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必须加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使中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得到全面的发展

一、当前在课程中出现的法治意识问题

第一,时代性不强。我国中学教育中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都是穿插在《道德与法治》的课本当中的,由于升学压力没有专门的法治教育课,专职的法律老师也没有,学生、学校对这门课程的重视程度就决定着法律知识的传授效果。一系列因素导致中学生法治意识薄弱,学法氛围不够浓厚等现状,还好目前新更改的教材已经在教学内容上进行了改进,许多法律知识不仅明确而且实用。只是教师的教授方式还有待改进,目前来看许多教师并没有真正让学生感受对法律的需求,更没有了解什么样的形式才是当前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这久要求教师要跟上时代的变化,跟进教材的变化,设身处地的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才能让法治意识培育有明显的效果。

第二,过于单一的培育途径。传统的教育方式导致对于法律知识的传授还是停留在理论灌输为主,形式化的东西过多,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只是简单的普法教育,不能停留在单纯的告诉学生有哪些法、哪种法,没有办法让学生参与或模拟参与到某种法的运用。真正的了解到法律的作用,法律的知识。学校的应试考试使得《道德与法治》中法律知识的传授比较零碎,缺乏实践的检验途径,学生单纯的背会某个法律条例,并不会在乎他有没有深入理解并且知道在哪可以运用的到。内心有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第三,应试化教育影响严重。新课程改革后,《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在教c学的关系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引导者,一切的理论知识要让学生能够切身体验到,感受到。教学应当回归学生活,从学生身心发展出发,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然而当今学校教育教学深受应试教育的消极影响,一味地关注升学率,忽略了学生这个主体,忽略了学生是否需要法律常识,忽略了学生是否需要掌握法律运用能力,忽略了中学生的法律修养。法治教育本身在应试教育中的地位不高,有些法律常识不是必考点就被忽略。许多学校不管这些内容是否对学生的身心发展有多么的重要,完全毫无道理的放松了对学生法治观念方面的培养,认为学生当前在学校学习,法律的应用、法律意识的培养都是大学之后的事情,目前还顾不上这些知识的学习。

另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就是《道德与法治》的教师大部分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入职之前的专业把控不严格,没有特殊专业要求,许多初中教师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只是凭借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授课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律概念、原则、制度等基本知识的解读就会略显浅薄。这样有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教师本人法律知识丰富,那还可以弥补,如果教师自身就对初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没有重视起来,教学效果一定会很差。教育教学实践中就会发现虽然有些教师意识到了法治教育不容小觑,但自身水平有限,在进行法律案例分析教学时,品德课教师描述案件本身浪费太多时间,反而将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惩罚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一带而过,教师自己对法律知识却是一知半解,更无法对学生引起深刻的自我反省。

二、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建议

首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浪潮下,教师的责任也越来越重要,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适当选择法学专业,一方面弥补法律人才的确实,另一方面可以培训之前不是法学专业的教师,一举两得。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教师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承担者,是第一责任人和直接推动者。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对于在职教师进行法律教学进修,从教师内心重视法律的作用,让教师认识到法律意识对于中学生的重要性。提升师生共同的法治文化意识努力创造为校园中每位教职员工学习法律规章制度的机会并贯穿教师学习培训始终,帮助教师知法、懂法,树立高尚的师德与法治意识相结合。每年的新晋教师中一定要有法学专业方面的毕业生,使学校教师队伍更专业化。

再次,建设高素质的法治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培育是一项集理论与实践以及必要的政治、法律学知识于一体的涵盖范围广且具有一定综合性的工程。所以从教学承担者上下功夫是关键。第一,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在教师招聘入职环节就应当从源头上做好把关,适当加入一些有关法治意识考核的内容;第二,加强培训。不同学校应该根据自身情况,拥有一支规模相匹配的以法学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在能够教学的同时还可以了解外界相应的法律规定变化和案例情况,对于其他教师和学生学习都有促进作用。第三,强化持续学习。教师应充分利用好课余时间不断学习法律知识,研究对初中生进行法治意识培育的有效策略,加强自身法学素养,从而更好地将已有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实际中去。

参考文献:

[1]左勇.浅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J].新西部(理论版),2014,(08).

[2]何丽丽.思想品德教科书的法制教育内容研究[D].西南大学,2013.

第12篇

关键词:民法典;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实践运用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而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合理地运用这部法典,帮助学生增长民法典知识,提升民法典意识,指导民法典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学习民法典条文,增长民法典知识

学生的生活经验决定了他们的理解能力、水平和范围。“见多”才能“识广”。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加强民法典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从而丰富学生法律知识。教师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加强民法典条文直接呈现和学习,增强学生对民法典知识的直观感受。

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是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教师可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利用晨会、班会、宣传橱窗、问卷调查、知识竞赛等方式,选取民法典的条文,帮助学生了解民法典内容。现行统编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非常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多次在教材正文或者辅文中直接引用法律条文。例如在七(下)第10课“法律伴我们成长”探究2“感受法的关爱”中,就引用了宪法第46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3条、婚姻法第21条、劳动法第15条等4部法律的相关条文。在八(上)第5课第2框“预防犯罪”中引用了刑法第13条和第17条等。八(下)很多正文就是宪法条文的直接引用。但是,当我们更深入地研究教材后,不难发现编者更多的是选取典型案例引导教学,从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概括出基本原则和特征,并非每次都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文。

例如,八(上)第5课“做守法公民”第1框“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中,在探究分享部分列举了违反合同、侵犯肖像权和知识产权的行为,在随后的正文部分就概括了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包括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没有提供具体的法律条文帮助学生理解。教师在这部分教学中可以适当增加民法典第509条、第1019条以及第123条等相关条文。呈现相关民法典条文后,教师可以设计一个“阅读与反思”环节:(1)这些法律条文告诉我们民事违法包括哪些形式?(2)你能列举生活中与这3条民法典条文相关的案例或社会热点吗?(3)你还能找出与“民事权利”“合同的履行”相关的民法典条文吗?在解决3个问题的过程中,学生感性地认识了民法典,在查阅更多的民法典条文的过程中,澄清认识,丰富法律知识。

2.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或者通俗易懂的视频,帮助学生理解民法典条文,增强民法典知识。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完善,公民生活与法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而法律知识相对而言是晦涩难懂的。想要帮助学生形象化地理解教材知识,提升学生的法治思维,教师可巧借主流媒体关于法律的宣传短片,完成教学任务。如3D动画大片《当哪吒遇到民法典》中的“独家招式泄密记”“高空坠物伤人记”“贷款购物被套记”“离婚冷静和好记”,这一系列动画故事配套相关民法典条文,生动幽默,帮助学生直观了解民法典知识,理解法律的本质与作用这一教学重点。当然,教师在选取视频时,需要仔细甄别,不能只追求趣味而忽视教育性;同时视频不宜过长,5分钟以内比较适宜。在找不到合适视频或者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教师还可以选择更加直观明了的宣传漫画。

二、解决情境中的问题,提升民法典意识

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渠道就是呈现、分析案例。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学生脑中对很多法律问题还是一片空白,对于事情的是非曲直并不清楚,所以,教师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可以将民法典条文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培养学生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习惯,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思维。

1.创设生活化、有冲突的情境,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有冲突、生活化的案例,更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领他们主动探寻,培养他们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树立法治信仰。例如,笔者在教授八年级上册第5课第3框“善用法律”这一课时,就选取了这样一则案例:2017年10月8日,小黄在杭州市骑共享单车时,把化妆包忘在了车筐里。等她回来寻找时,车和化妆包都不见了。小黄通过监控视频找到了当天自己离开后把车骑走的小姜。小姜称,自己捡到化妆包后就扔掉了。小黄列了一张清单,写明化妆包里的东西价值约1700元,要求小姜赔偿1000元。最后,经当地民警调解,小姜赔偿小黄500元。在大多数学生的认知中,我们应该拾金不昧,见到贵重物品要交给失主或者警察,不重要的东西则会随意处理掉。案例中的失主要求赔偿,警察也支持,这与学生已有的经验发生了冲突,较好地引发了学生求知的欲望。此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查找民法典条文,寻找警察这样做的法律依据。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引出民法典条文第316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个教学案例中,教师运用民法典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情境问题处理得有理有据,同时也帮助学生丰富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学生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以及相信法律、依法办事等观念,真正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如:坐出租车下车开门时,后方来的电动车撞上出租车车门,谁应承担损失?在小区里开车撞死没有拴狗绳的名贵小狗,需不需要赔偿?当然,教师在创设情境时,可以配合设问,分段呈现,这样更能激发学生深入学习的兴趣。

2.优化问题设计,激发求知欲。

教师设计问题时应注意呈现冲突,留有悬念,激发学生探究未知的意愿。例如,笔者在教授八年级上册第5课第3框“善用法律”时,在呈现上文中提到的捡到遗失物的案例之前,做了这样的提问引导:(1)你捡到过东西吗?(2)你遇到过捡了别人的东西又将其丢弃的事情吗?(3)捡到的东西被丢弃以后,失主找到你,让你赔偿,你会赔偿吗?通过3个追问,教师成功地调动起了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随后,教师呈现上文案例,引发学生思考:“你从案例中的小黄身上,学到了什么?”通过讨论交流,学生明确了要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和尺度,而非主观臆测,从而激发自觉学习法律、尊重法律,养成用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能力和习惯。

三、指导生活实践,熟悉民法典的运用

立德树人作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目标,不仅仅局限于课堂,更应该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要求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运用法律指导生活,离不开法律知识,特别是民法典知识。

1.以民法典为参考,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知行合一是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的落脚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主动开展一些专门的法治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思维。我们可以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在身边”演讲比赛、法律情景剧展演等专门的法治实践活动。教师在设计活动内容时,要尽量选取与学生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和场景,并以民法典作为活动开展的重要参考依据。例如,模拟法庭活动需要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在模拟法庭上进行质疑辩论,进而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升华情感。如果没有对法律条文的学习,模拟法庭就会变成部分学生对法律概念及原则的诵读,从而失去开展这一活动的实际意义。

2.以民法典为指南,指导学生生活实践。

第13篇

随着建设法治中国的步伐在加快,中国未来的教育必会顺应时代的要求,在思想教育中渗透更多的法律精神,怎样在法律理念上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怀,理解法律的内在要求,提高在F实生活中的法律运用能力,培养崇尚法律的精神,实现自觉遵法的习惯是各院校致力研究的方向。近年来各高校的基础课已做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逐步由思想道德教育向法律教育方向迈进,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中职学校的基础课教育却未作出相应的整改。就此笔者结合中职学校道德教育现状,指出中职学校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初探中职学校德法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德法教育的重要性

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面对法治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对未来广大基层劳动者法律素质的提高肩负着重要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劳动者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新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更直接影响社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

(一) 校园暴力事件的上升态势折射出中职学生法律素质现状

近年来,校园暴力不断升温,参与暴力的学生多以初中、中职在校生为主,手段越发残忍,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校园暴力背后的原因是多重的,存在父母教育的缺失、社会环境的渲染、学校功利性教育等,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解决校园暴力问题需认真思考教育中的每一环节,并做好充分的预防工作。笔者认为,中职学校增加法律教育是十分必要的。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们如果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引导,极易走向极端,以错误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但违反道德要求,甚至会触碰法律的底线。这与当前我国中职学校法律教育的缺失存在很大关系。

(二) 中职学生的德育教育现状――道德与法律脱节

在当前追求高文凭的时代里,出现中职生源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许多中职学校不但不重视德育教育,且德育课程设置不合理、不全面。这导致中职学生整体学习水平不高、学习负面情绪较大。因此中职学校必须认识到,道德完善比技术、职业训练更重要,应加大对德育教育的重视,致力于研究如何提高职业素养、学生综合素质及法律意识。

目前,《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职阶段四门德育主修课程中唯一涉及法律知识的教材。单从设计层面来看,该教材的道德与法律知识并无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其中第一至二单元内容主要涉及职业道德知识的学习,当中包含社交礼仪和职业道德知识,但不涉及任何法律知识的学习。第三至第五单元的内容虽都涉及法律知识,但每一单元的内容都相对独立,专业性较强,对于缺乏法律常识的学生来说,较难理解和吃透法律精神。如果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将法律知识与道德知识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学生则无法分清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分不清轻重,导致该课程的学习效果不佳,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 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

随着依法治国的确立,目前大学的思想道德教育已通过法治化对当下大学生的思想教育政策进行改革以此来确保政策环境的优化,国内部分学者提出了以“法制转换”取代“政策代替”的政策环境的优化途径,来确保高校大学生思想教育事业的顺利展开。近期大学生思想教育向法律教育的转变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相对高校学生而言,中职学生从初中进入中职学校,具有年龄小、社会实践少、思想不成熟、遇事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对中职学生进行德法教育不但能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持稳定的社会环境,且能提高职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道德素质,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及思维方式。因此,中职学校学生的德法教育更具紧迫性和必要性。

目前,我国中职学校法律教育的推进相对缓慢,法律教育只作为中职学生德育课程的补充,缺乏全方位理论化、系统化的教育模式。“日本成进入21世纪后,教育改革就以培养适应21世纪的具有丰富心灵的日本人为目标,培育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日本人。从2002年4月开始实施的新‘学习指导要领’,把重视提高思考力、判断力、表现力作为法律教育的基本任务,在教育改革中加以体现。”对于中小学生的法律教育,实施主体不仅涉及各类学校、法务省、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等法律实务组织和专家,且法律教育研究会、法律教育协会也会推动法律教育的进程。比较国外中小学的法律教育,我国已相对滞后。国内有不少学者质疑,法律教育目前无法替代道德教育,毕竟儒家学说在中国统治了几千年,中国人脱离不了道德教育的熏陶。但笔者认为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我国德法教育能否并驾齐驱,首先要分析两者的关系与共性。

二、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可行性分析

针对目前我国提倡依法治国的大环境,高校改革已迈先一步,中职学校也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道德与法律教育之间是否存在着差异,又能否相结合呢?在德育教育的过程中,中职学生能否接受两者相结合的方式?种种疑问可以从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可行性分析中得知。

(一)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德法教育的结合

首先,我们从分析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出发,判断两者是否存在统一性,为德法教育能否相结合奠定理论基础。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自然法学派与实证主义的争议焦点,也是经典、古老的话题。“哈贝马斯指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不能脱离道德,否则法律的认同必然分散瓦解。法律的正当性在于民主立法程序和道德商谈的相互交错,这是道德与法律的内在关系的集中体现。”严存生教授也认为道德与法律不但存着在内部联系,且两者在静态模式上,即从观念层次上是可以统一的,即法律精神体现着道德内涵,两者的价值观是统一的。在现实中,有许多部门法规是由道德规范转换而来的。如我国的《婚姻法》的主要指导思想是提倡晚辈尊重长辈,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等要求,都是以家庭美德中的基本要求为依据。《法官法》《教师法》《会计法》等都是根据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制定的法律规范。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如果学生连道德的底线都一无所知,又如何能遵行更高尚的道德呢?因此,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可以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与法律都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人们的行为和目标要求是一致的。从而让他们对法律产生敬畏,尊重法律特有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道德与法律都有各自不同的判断标准。有时甚至会出现矛盾的现象。如“扶老人反被讹”的案例在国内屡见不鲜。见义勇为是道德提倡的善举,但法律只相信证据,缺少可靠的证据支持,法律就与道德产生背离。实际上,中职学生在世界观价值观还未形成之时,容易被社会上的错误思潮所误导。正因为他们缺乏法律常识,不懂得保留和发现证据,无法为自己辩护。法律事实的还原虽需要证据,但法律追求的正义是与道德同行的。中职学生需要以法律精神作为价值观的引领,在日常生活中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去保护自己,伸张正义。

(二)从行为学角度出发,分析两者结合的可行性

其次,男形学角度出发,人的习惯是由行为强制开始逐渐向内化行为的方向转变的。我国著名教育学家叶圣陶先生说:“教育就是习惯的培养。”学校可运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工具,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法律的氛围,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气氛,真正使法律规范深入人心,让学生感到时时、处处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行为规范的落实更具体明确且易于操作;学生会感到一种无形的约束力,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按法律规范的要求去做。在德育课堂中让学生学会尊重和理解法律,剖析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更多法律精神及细则,进一步获知法律的内涵,通过提高对法律的认知,达到对法律的理解和遵从,在学校法律环境中学会遵纪守法。这种教育模式可帮助学生由外在行为强制向行为内化的转变,为今后成为自觉守法的公民做好准备。

(三)从以人为本的法律教育理念出发,德法教育的结合是必然的

最后,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统属公民素质中的思想道德素质。两者本身就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再者,从客观实际出发,教育的发展方向必须顺应社会的发展需要。目前单纯的道德教育或法律教育已无法满足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

笔者认为,今后的中职德育教育发展模式必须遵守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学生明白法律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学生从小就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理智来应对一切问题,通过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克制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让自己成为具有法律意识的合格公民。

三、德法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初探

(一)实施教改

中职学校在进行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可结合各专业所涉及的法律,开展职业道德与专业法律教育。如食品专业学生可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学生在实操中养成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职业习惯,通过多练多学,转变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合格准职业人。会计专业学生,在进行会计实操作业时,老师在指导职业技能时应渗透法律精神,让学生了解专业规则和制度离不开法律的导向。各专业都应在日常学习中贯彻与其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让学生不但懂得行业的规则,还要理解为什么要有这些规则。这为培养他们的职业道德习惯起到积极的作用。

改良《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课程设置,增加相应的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学习内容,以更丰富的法律实体案例作为出发点,激发学生的法律学习兴趣,为培养法律意识打下基础。如在授课过程中,将道德与法律有效地融入在一起讲授,将有利于学生了解法律内涵及实质精神。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涉及对纪律与法律的理解,提倡学生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如将道德与法律结合起来,则要求学生知道法律是什么,还须掌握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识它们在功能和作用上的异同,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符合道德精神的法律称之为良法。良法更容易被民众认同并自觉遵守,以此要求学生在生活中必须以法律作为底线,自觉维护法律的威严。在第七课《维护宪法权威》中,可提出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是由其道德内涵决定的,即宪法的内容涉及基本人权、国家基本制度等,法律限制最高行政权的行使,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等内容遵循了基本道德精神,这些内容恰恰决定了宪法的地位。从的价值。众所周知,体育运动项目绝不只是局限于单纯的体育运动本身,更是在体育活动过程中渗透着种种思想政治工作的功能。在体育活动的过程是参与者生理与心理,力量与意志,竞技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相互作用过程。这就渗透着思想政治工作的许多内容,其中包括体育运动渗透着参与者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体育运动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方向性和选择性,渗透着参与者在体育活动中的意志,纪律规范的接受等内容;既有思想的碰撞,也有意志的锤炼,更有道德的培养。

进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最为容易实施的就是寓教于乐。由于体育运动项目往往是一种娱乐的活动,特别是能够使学生感兴趣的项目,能充分让学生享受自由活动过程中所带来的身心愉悦感;由此可见,体育活动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很好的渗透性,能够使得学生在活动的过程中寓教于乐。而这种寓教于乐主要是因为业余性的体育活动项目基本上都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来组织实施的;参与的学生都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报名参加的;所以这种实施方式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于学生的兴趣活动之中。业余性质的群众体育运动是始于自发性的,主要是根据学生之间相互的共同爱好来自发组织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群众性体育活动是遵从自愿原则出发来组织起来的,参与者具有年龄接近,爱好雷同,志趣相投,背景相近的特点。 而组织这样的体育活动,参与者具有“小束缚、大自由”,从而给参与者带来较大的群体快乐;所以这种实施方式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参与者不知不觉的过程中进行实施,自然而然地有序进行。适当选择体育运动的项目,使参与者、观看者能够看到和感受到运动过程中的各种英姿,各种精神抖擞、克服万难的精神状态,最终使学生的在平时学习生活中具有的紧张情绪得到有效释放,使得个人疲劳感得到有效的消除,使得各种抑郁的心情得到有效的宣泄,最终使内心充满愉悦,充满斗志,充满信心;最终使学生体验到自我锻炼的乐趣,进而在平时有效培养学生的运动爱好;为学生的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体育项目对学生思想进行影响的因素分析

1.运动项目对学生的精神具有凝聚集体的功能

现今社会,随着社会体育的快速发展,体育运动项目给参与者所带来的精神粮食是独特且不可替代的, 参与者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责任感、成就感、荣誉感等。特别是在竞技运动中, 参与者在训练的过程中往往会体现出较强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体现出高尚的体育道德情操与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由此可见,体育运动对参与者的精神动力是具有较好的激发功能。我们在实施思想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与期教条主义的宣讲和强调集体意识,集体荣誉感;不如直接用行动去替代语言,用身教去代替言传,在学生当中开展恰当的集体项目,让参与者与观众充分认识到团结和默契的重要性;因为在很多集体参与的体育项目中, 集体精神因素形成的群体性精神动力是决定该群体最终成绩好坏的主要因素。这样,思想教育工作就自然而然地融入了学生的意识当中。这种集体精神一旦产生, 就会成为凝聚参与者, 进而推动集体主体实践活动的精神动力;由于集体对共同利益以及共同价值的追求而形成的集体精神, 对激发集体团结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体育运动能有有效锻炼学生的吃苦耐劳品质

鉴于体育运动项目具有激烈的竞争性,对抗性等特征,迫使参与者要在比赛前和比赛过程中接受各种内外环境的磨炼,而只有具备顽强的体育意志力,才能坚持到最后,最终才能取得成功。什么是体育意志,就是指在体育运动过程中,参与者自觉去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最终达到目的的思想和行为。最主要的是体育参与者对体育运动的目的具有明确的认识,对自己所选择的体育运动深信不疑,具有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自觉性。体育参与者在体育运动的过程中要善于根据体育运动规律去选择最佳运动时机,能够当机立断,精准把握取胜机遇,最终使参与者在体育运动中顽强克服困难并积极消除阻碍,以积极的心态去参与体育运动,进行体育竞技较量。运动参与者在体育运动中的意志锻炼,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克服困难,果断决策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3.体育运动对学生树立纪律意识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第14篇

一、“减”一点

科学有效的作业设计首先要做到“一减”。“一减”指的是减少学生作业量和时长。传统的作业设计中更多的是将作业当作提高学生成绩的工具,忽略了其生本功能。减少学生作业量和时长是回归教育本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健康学习的必要措施。减少作业量和时长并不是指少做或者不做,而是减去不合理的内容,比如单一重复、难度过高、内容过多的作业。作业的设计应该是基于学生学习状况而设定的,从温习巩固和能力提升两个角度来设计,其中温习巩固占70%-80%,能力提升占30%-20%。在作业设计中要设计多种题型,避免题型或者知识点的同质化,从多维度设计作业内容。题量要根据学科特色和学生学习状况来设定。道德与法治的作业设计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道德与法治教材八年级下册《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作业设计分为三个部分:知识结构、重要概念和课后练习,如右图:3.1公民基本权利【知识结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其他{【重要概念】1.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2.监督权的对象是。3.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4.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课后练习】1.关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③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④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我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A.①②③B.②③④C.②③D.②④2.听民声、聚民智、当家作主议政治。为了谋划好2018年的民生实事项目,温岭市市长于2017年10月15日向全市人民致了一封《民意征集信》,请全市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畅所欲言,提出最关切、最希望办好的民生实事项目。结合所学知识,选出下列哪一组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①游行、集会②隐私权③公平交易权④受教育权⑤肖像权⑥言论自由⑦选举权⑧人格尊严权⑨批评建议权⑩人身自由A.③⑥⑧⑩B.③⑤⑦⑩C.①⑥⑦⑨D.②④⑧⑨3.2017年“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建言献策,许多群众还通过网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人大代表则通过提出议案行使自己的权力。这说明①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②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代表③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管理国家事务④我国公民享有监督权和建议权A.①②④B.①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知识结构”板块是对本课所学逻辑结构的梳理,将教材文本以思维导图的形式呈现,更利于学生对教材的结构化解读。既可以达到复习巩固知识的目的,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分析事物的能力。“重要概念”板块是对教材重要知识点的梳理和强化。如果说“知识板块”是对教材宏观的解读,那么“重要概念”就是对从微观角度理解教材。“课后练习”板块则是考查学生对所学的理解与运用,提高学生运用所学分析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更深入地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

二、“增”一点

道德与法治作业的基础是实现知识目标,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学生能力,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因此,在作业中可以增加人文情怀设计和生本主义的反馈机制,即“一增”。1.增加人文主义的德育内容作业不仅具有强化教学效果的功能,同时还具备育人功能。我们可以通过增加人文主义的德育内容发挥道德与法治作业的育人功能。在作业设计中,我们可以在页眉或者页脚,或者在文本最后增加一些励志的话,当然也可以与校训相结合,以此达到育人的目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比如:1.上图漫画中我国人口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了①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②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③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④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2.【凝聚奋进力量】伟大出自平凡,点滴造就伟大,英雄模范们用行动再次证明,一切平凡的人都可以获得不平凡的人生,一切平凡的工作都可以创造不平凡的成就,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每一个奋斗的身影。把具体的个人梦融入恢宏壮美的中国梦,每一个奋斗者都是新时代的主角。请运用九年级下册所学知识简要回答“把个人梦融入中国梦”的依据,并围绕“青少年为实现中国梦接力奋斗”的主题列出两个发言要点。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3.材料: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民族的未来在青年,责任担当是检验青年学生家国情怀的“试金石”,某班同学在一次主题班会上围绕“走向未来的少年”展开了交流,同学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小琦:学校毕业意味着学习活动的结束,初中生也要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小军:职业与兴趣无法兼顾,走向未来仅有人生规划是不够的。请你任选其中一位同学的观点,结合所学知识进行简要评析。世界不会辜负每一份努力和坚持,时光不会怠慢执着而勇敢的每一个人!道德与法治是一门综合性的德育课程,可以设计德育性作业。比如在端午节时,教师可以让大家办一份手抄报,围绕端午节谈中华文化的传承。这可以让学生亲近中华优秀文化,同时也增强作业的趣味性和吸引力。2.增加生本主义的反馈机制作业实际上是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桥梁,学生通过作业来检测自己是否掌握所学,存在哪些不足,而教师也可以通过作业了解学情。如果缺乏作业的反馈,久而久之学生就会认为没有必要完成作业。教师对于有进步的学生作业要给予一定鼓励,可以留言“你真棒,继续加油哦”“看好你哦,果然努力就会有回报”……对于完成好的作业给予表扬,可以留言“优秀”“再接再厉”……对于表现不佳的学生作业也要督促,可以留言“还需努力”等。作业反馈形式多样,图片、文字、小礼物、当面反馈等都可以。无论选择哪种形式,重在以学生为主体,结合具体学情作出有针对性的反馈,在激励肯定学生的同时也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

三、“新”一点

第15篇

关键词:道德、法律、德法合治

一、道德与法律

中华民族素称“礼仪之邦”,我国历史上的以礼治国就体现了治国中的德法兼施。道德作为人类社会生活有的现象是由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决定的,以善恶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维系的,调整人与自我生命、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多方面关系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道德是一种偏重于情感的、柔性的社会调节机制,是一种自律。“道德对于人的行为的评价,重点对于人的内心,在于主体由自身利益和文明素质熔铸而成的思想动机,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及人们知识水平的不同,法的行为规范不可能囊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交往所达到的所有领域,而在法涉及不到的地方就是道德发挥作用的空间。不仅如此,法本身也需要道德上的支持一切合乎理性的良法同时也肯定是道德的。

道德主要利用文化沉淀中的善恶标准来影响人的行为;法律是通过既定规则的遵循和实施而发挥其功能。道德扬善、法律禁恶;道德是一种被内部化的、自律性的规范,法律则是一种外在的,他律性的规范。道德与法律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但是二者各自具有各自独特的功能优势和边界。基于此,不但要注重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联系,也要重视两者的界限和区别。道德和法律两者并不是必然对立的。法律无法调整之处正是道德的用武之地,法治与德治之间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二者应统一起来,相辅相成。

二、德治与法治

道德发挥作用的特点是求之于内而直指人心。古人讲:治世在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得人心的主要手段就是靠“德治”。德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受到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因素的制约。道德教育是德治的基本手段和途径。

从渊源上讲,法治是一个古老的概念。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有人研究探讨过法治的问题。亚里士多德曾对法治的含义做了比较系统的论述。他说:“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现代法治源于西方,它经历了数个世纪的发展演变,而且至今仍在变革超越之中。我国具有两千多年的农业文明历史,人治和德治传统厚重,法治意识明显缺乏,因而我国法治化的道路应当在认识到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在注重法治“硬件”建设的同时,更要注重对道德这一“软件”的开发上,加强道德建设,实施以德治国。

三、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结合的治理选择

为什么法治与德治能够兼容而且必须兼容呢?因为法治强调法律至上,并不意味着法律万能。

1996年我国在通过宪法正式确认建设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之后,又于2001年前后提出以德治国主张,且有德治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不可偏废、相辅相成”之论证,意味着德治不只作为传统存在,更可能直接跃升为当下的治式选择,且可与已成既定目标和进路的法治并肩而行。以德治国方略的提出,是对法治社会中的治国方式、治国手段的完善和补充。依法治国作为治国基本方略的地位绝不能动摇,同时也要看到以德治国作为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和重要补充的这种治国方式的重要作用。

以德治国是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德治,其有着健康的、蓬勃向上的、与时代精神相符合的肌体。德治对法治的实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些社会关系领域法律不能调整的,或者没有相应法律调整,往往需要道德作为补充。

中国历经了历史上德治与法治的几经离合后,而在现代终于选择了德法合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在现代中国努力构建德法合治的过程之中,在对德治与法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下,似乎应将德治即道德建设置于更为重要的地位。选择法治作为我国的基本社会控制模式,只是起到了治标的作用,而加强良好道德对社会的引导和调节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增强人们的守法意识,提高人们维护社会秩序的自觉性,才是社会治理的根本。

法治离不开德治,离开道德的法治就没有社会基础,同时德治也离不开法治,离开法律的德治就没有效力基础。因此同志才说:“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社会主义时期德法兼治,不仅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

德法合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制体系,而且需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意识作为前提。要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选择德法合治的治理模式,既要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还要通过加强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提高人们的文明素质来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德法合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在大力提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更加需要人们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信念。如果社会上大多数人缺乏道德修养,不坚持道德原则,即便有法律武器对其进行约束和规范,也不能从根本上使人们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必然造成社会秩序的紊乱。因此,在解决大量复杂的社会矛盾过程中,德治的重要性不可低估,道德建设将越来越成为调节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安定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必要调控手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有将法治和德治结合并用,施行德法合治,有力的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才能使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朝着健康、正常的轨迹发展,才能把我们的社会真正引入和谐的社会。

四、结束语

德法合治这一治理模式是一种新的探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我们要立足我国的国情与实际,批判吸收中外历史有关法治和德治的文明成果,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模式。(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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