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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中国农村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4-0047-02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老龄化带来的首要问题就是养老问题。而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老有所养的问题日益关注,农民的传统观念及家庭养老的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探索出一条顺应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养老新路子十分必要。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正是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一个养老模式,同传统的养老模式相比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一、居家养老的含义和界定
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它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以国家制度、政策法规管理为保证,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利用社区服务网络资源与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将社区服务深入到老人家庭,为居家养老人提供各种类型的福利服务,是社区服务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方式[1]。居家养老模式中,劳务养老主要由社会承担,精神生活养老主要由家庭承担,物质方面的养老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它既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与现存的社会养老也有所区别,这是一种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有机结合的养老新模式。
二、居家养老模式相比其他养老模式的优势
1.居住上的优势。居家养老的核心依然是家庭养老,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相同,居家养老不是在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而是在自己的家中养老,老年人仍然同子女居住在一起。居家养老既方便了子女对老人进行经济、生活和精神上的照料,同时也符合老年人的在家养老的心理,使他们比较容易接受。
2.资金上的节约。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较缓慢,因此资金问题是农村养老的关键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由家庭承担了养老的所有费用,经济负担重,造成部分年轻人背弃父母,严重阻碍了家庭养老的顺利进行。与传统的家庭养老不同的是,居家养老把养老的经济供养责任不仅确定在家庭上,社区和国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大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了养老的顺利进行。
3.服务上的便利。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相比,居家养老模式在依靠家庭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进行照料的基础上,以社区为依托,形成全方位的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这样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减轻了家庭和个人的负担。
三、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1.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城乡经济呈现二元化。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压力也日益增大。以青年人为主体的人口迁移、流动现象,使得同堂而居的传统家庭养老方式难以为继。同时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如今的农村家庭结构逐渐呈现出“4—2—1”的模式。中间一代人不仅要承担起下一代人的教育、生活及今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须为赡养上一代四位老人支付巨大的开支,于是农村大多青壮年外出谋生,这是农村凸显以弱养[2]。
2.中国传统文化使居家养老成为可能。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继承了几千年,有着深厚的社会根基,绝大多数老人喜欢在家中度过自己的晚年。在文化相对落后、传统思想更为深厚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养老方式[3]。而中国现有的养老救助模式——机构养老、社会养老等的养老理念有悖于中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文化。“养儿防老”的传统观点在农民心中根深蒂固,“孝文化”的宣扬更使得敬老院、养老院等机构在中国农村没有市场[4]。相比之下,居家养老则很好的遵循了传统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照料生活的同时,又不脱离温馨的家庭环境和熟悉的农村环境,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方面具有天然的地缘优势和亲缘优势,更符合老年人的心理特征,更容易为老年人所接受。
3.国家养老金制度的扶持。国家养老金制度建立充实了家庭经济,提高了老年人群体的购买力。在国家经济增长势头持续上升的背景下,伴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稳定了老年人对退休生活的良好预期,增强了老年人的消费信心,从而愿意为改善自己的晚年生活而投入更多的资金[4]。对于老年人而言。家是他们最熟悉的环境,亲情抚慰是人们特别是老人最渴望的[5]。居家养老既可以使老人得到很好的社区服务,减轻儿女的负担,又不使老人离开熟悉的家庭与亲人,因此,老年人愿意接受居家养老模式的服务。
4.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与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区别。西方的养老模式经历了由“家庭走向社会”的变迁,后又呈现从“院落回归家庭”的趋势。这给中国农村养老模式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与西方的机构养老相比而言,居家养老使老年人居住在家里,避免了由于居住在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带来的高额费用。同时,在居家养老模式中,家人可以承担相应的照料责任,减少一部分养老支出,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6]。
四、中国农村居家养老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NGO;居家养老;老龄化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截至2013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161万,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9.7%。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此,居家养老得到普遍推广。由于居家养老服务隶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NGO参与居家养老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目前,我国政府正积极倡导NGO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来确保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一、NGO参与居家养老的优势
NGO作为非政府组织形式的存在,其本身具有非政府性、组织性、公益性、自治性、非政治性等特性,在参与居家养老时,NGO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优势有以下几点:
(一)弥补政府不足,创新服务方式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政府单方面供给的养老服务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群体的需要。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理论,NGO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一方面能够减轻政府供给总量上的压力,扩大服务受益人群;另一方面能够克服政府供给服务个性化低等问题,可以针对不同的老年人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增加老年群体的个案需求。因此,NGO参与居家养老不仅能够弥补政府不足,还能够创新服务方式。
(二)提高服务效率,减轻社会负担
NGO本身具备的非政府性和公益性,能够很好的将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现行的市场机制相结合起来,从而避免政府失灵现象造成的服务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现象。NGO参与居家养老一方面其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减轻老龄化加剧所造成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负担。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增加了老年群体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这样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
(三)整合社会资源,增加就业机会
随着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推广,与之配套的政府、社区、家庭所具备的服务设施也已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NGO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服务设施,整合现有社会资源,一方面可以减少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针对新产生的服务需求可以做出积极的应对策略,从而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各种需求。NGO参与居家养老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轻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NGO参与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NGO自身存在缺陷
我国NGO自身缺陷主要包括自主性低、资金缺乏和人员缺乏三个方面。一是,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自主性较低,由于大多数NGO主要依存于政府而存在,他们往往政府政策的执行方,参与政策制定的机会很少。二是,资金是NGO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而我国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比较低,并且融资渠道不完善,从而较少的资金支持限制了NGO的发展。三是,我国NGO缺乏大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主要是由于薪酬较低、社会地位不高等原因导致难以吸引专业人员从业。
(二)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缺少政策法规支持。目前我国只是出台一些有关养老和NGO的自身建设的政策法规,没有详细出台关于NGO参与居家养老的政策法规,无法保护NGO的相关合法权益,缺少法律保障。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我国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而政府在资金筹集方面的来源又呈现单一化。三是,缺少监管体系。目前我国NGO参与居家养老缺少相应的行业规范、服务标准,没有健全的监管机制,这样就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和供给者双方的权利。
(三)宣传推广力度不到位
目前,我国居民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虽然有关政府文件已经多次提到全力推广居家养老服务,但是普通居民对其认识还是处于朦胧阶段。大多数居民仅将其认识为一种公共产品,应该无偿享受,导致NGO收入较少,难以进行长期运营。另外,社区对NGO参与居家养老持观望态度,认为NGO的加入会造成部分职能重叠,削弱社区的功能,从而不支持NGO参与居家养老。
三、NGO参与居家养老的几点建议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需求日益增加,仅是政府单方面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NGO参与居家养老是十分必要的。针对NGO参与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NGO自身能力
NGO应该注重其自身能力的完善,这样才能有利于其在参与居家养老的过程中得到可持续发展。第一,建立健全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如,组织发展规划、绩效考核制度、投诉建议机制等,这样既有利于其自我完善又有利于其自我发展。第二,增强自身的筹资运营能力。充足的资金是NGO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NGO的资金来源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拨款,还应创新筹资渠道,如,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从而争取国际资金等。第三,着力于人力资本培养。NGO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与高校进行“产学研”结合,培养一大批专业化人才等。
(二)增大政府支持力度
NGO参与居家养老,既有利于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又有利于解决政府的养老压力,政府应该加大对其支持力度,鼓励参与居家养老。第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应建立起一套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NGO参与居家养老的有法可依,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性。第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相应优惠政策。一方面,增大国家的资金拨款,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充足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等,来激励引导NGO参与居家养老。
(三)普及宣传推广力度
加大NGO参与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有利于其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培养居民和社区对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认同感,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报纸、杂志等进行宣传推广,也可以通过讲座等形式针对社区进行知识普及。另一方面,加大志愿者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NGO中,这样有利于节约成本,更有利于培养全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进而保持其发展的可持续性。(作者单位:聊城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奕伶,李月凤.对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4(1).
[2] 胡宏伟,严晏,时媛媛.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模式分析[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8).
[3] 祁峰.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角色、优势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1(10).
关键词:居家养老;志愿服务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我国社会养老服务方面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在倡导社会新风、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同时,将志愿服务与老龄问题很好的结合,将对缓解我国老龄问题起到积极地作用。
一、 居家养老的内涵及现状。
所谓居家养老,就是老年人居住在家中,由家庭和社会提供养老照料等服务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服务则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但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现阶段,居家养老投资主体主要还是政府投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分类补贴、政府安排服务人员上门等,服务对象也主要以贫困、空巢、高龄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内容基本上以生活照顾、保健护理和精神慰籍为主,但也有兼顾法律服务、文化娱乐等项目,但整体来看,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限。
二、 大学生志愿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大部分老人都希望选择居家养老,和他们的子女居住在一起,但居家养老需要的附加服务,目前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购买为主,市场上几乎没有得到开发,这些服务,现有从业者由于水平有限,还无法胜任。当代大学生,接受新思想、新事物等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优势,所以,作为高校,我们一定要通过教育引导,引导大学生树立志愿服务意识,结合居家养老的服务特点,使之很好的结合,将会缓解居家养老所面临的难题。
1、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可以丰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内容,壮大社区志愿者的队伍,为社区志愿者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2、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改变了以前分散化、非专业化的服务人员格局,加强人才培训和资源整合,以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推动养老服务水平的进步。
3、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可以不断地更新观念,包括居家养老被服务对象的思想观念和职业社会工作者的思想观念,使大家明确居家养老不是简单的在生活上的照顾,而是包括其他多个方面的照顾,如心理健康等。
4、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可以培养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居家养老服务属于第三产业,对就业有着不可低估的贡献,更主要的是,让大学生认识到居家养老行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在自愿参与的同时,培养大学生在这一行业中创业的意识。
三、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教育的途径。
我国越来越重视居家养老事宜,面对大学生群体,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大学生关注居家养老的意识,那就需要社会、高校、大学生自身及家庭的共同努力,营造全社会服务居家养老的氛围,大学生也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居家养老意识,自觉实践,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人才的主阵地,在加强大学生居家养老教育方面要建立起教育机制,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1、居家养老的教育理念渗透于校园文化活动中。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历来体现在校园文化活动中,高校完全可以结合自身校园文化活动的特点,进行居家养老思想的教育和传播,可以通过广播、报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专题报告、班级活动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学习、讨论氛围,来强化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意识。
2、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意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依靠学生管理部门、辅导员、学校党团组织等各个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大学生进行志愿服务的意识教育,在日常教育宣传的同时,引导大学生关注社会问题,关注居家养老问题,一是要采取针对性原则,根据当代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和个性特点,结合目前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现状,循序渐进地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论灌输、活动渗透和实践深化,帮助大学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二是要采取时代性原则,要注意与时俱进,既要宣扬我国传统思想的精华,更要突出对当前居家养老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既认识到居家养老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也要客观地解释可能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从而明确努力的方向,担负的社会职责,以此来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实践中强化居家养老教育。
关于居家养老的教育活动,关键在于引导大学生进行广泛的社会实践,作为高校,应当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思想的教育,并逐渐成为学生自愿自觉的行动,此外,高校每年还应安排假期社会实践,让大学生进行居家养老社会实践,让大学生真正做到自主自愿,身体力行,这样,让学生可以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能够让更多的大学生自觉地参与居家养老的社会实践,从而达到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大学生的居家养老服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就能圆满达成的,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高校,要与社会现状相结合,适时引导大学生,参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志愿服务,为构建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参考文献:
[1]王颖.服务学习初探[J],社会工作学术版,2006.
论文关键词:社会化居家养老;老年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
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国现在提倡的养老政策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随着政府将社会保障网逐渐向社区延伸,许多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交由社区管理,这就让广大老年人在不离开他们长期生活的社区的条件下,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这样,既能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归宿感,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根据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的趋势和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的特点,如何依托社区,社区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社区应该如何尽快加强能力建设来满足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需求,是一项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并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适合我国国情,一方面,能帮助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服务,是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法,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另一方面,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建立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是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发展方向,并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养老的必然选择。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由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即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尤其是强调社区照顾在社会化居家养老中的作用。这种模式具有养老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的优势,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方面的优点,让老年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就可以享受到方便的社区福利服务,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节省了养老福利资金的投入,是适应我国当前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当前社会化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1、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006年初,民政部推出“社区居家养老”计划,并相继在北京、上海、大连、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市展开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尽快建立和完善。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到目前为止,尚未在社会上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有些领导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主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前瞻意识不够,导致社会化居家养老仍然仅处于白发的、无序的初始阶段。社区居民群众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知晓率不高,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
2、社区服务建设不能满足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随着人们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逐步认同,城市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社区的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参差不齐,“贫富差距”悬殊,不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偏低,功能单一,尤其是老城居民区和老的转制单位的居民区,下岗失业人员集聚,人口密集,缺少老人活动场所,甚至连一间起码的报刊阅览室都没有。在医疗方面,城镇社区尽管普遍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在医务人员的配备、医疗硬件、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大部分社区没有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有的西部贫困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普遍还存在看病难、出行难的问题。这些都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一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虽有“低保补助”和临时救济等帮扶措施,但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想提供一些无偿服务也因受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于满足困难老人较多的服务要求。不少社区尽管也想尝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但经费实在有限,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只好停留在美好愿望上。
3、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目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4、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沿海发达城市的试点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与经验,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我国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据了解,全国仅有少数几所院校设有类似专业,离人数众多的社区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转型使得社区事业成为最受社会成员欢迎的一项社会事业,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使得中国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放大,体现在“单位功能的外移”、“城市结构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变化”、“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诸多方面上,这也是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原因所在。因此,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的工作:
1、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的力度,发挥政府在依托社区推行养老社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第一,政府做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设施投入。为此,政府应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主体,增加老年服务设施,丰富老年服务产品。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统筹规划社区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布局、形式和服务半径,最大限度地让社区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第二,要大力培育和鼓励社区中介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中介组织是社区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建设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政府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予以扶持与帮助,同时,社区中介组织也要完善自身管理,提高社会认可度,引导人们自觉参与到社区中介组织中,鼓励社区中介组织积极投资养老设施和参与为老服务,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超市、老年综合服务中心、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中心等,为养老市场的发展搭建社会平台。第三,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对高龄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的补贴、社区干部待遇的提高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的补助。第四.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不但要考虑社会经济条件,同时也必须考虑老年人自身的养老意愿和需求,鼓励和支持居家养老,并以此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设计的重要参数。继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老年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建立广泛覆盖、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要将城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第五,积极支持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育和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应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专职人员和志愿者。专职人员包括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以及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等,作为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群,更需要一支富有爱心、耐心并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知识的队伍为之服务。所以,今后要加强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这就要投入一定经费作为社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经费,逐步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另外,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备的公益岗位人员,包括所有社区公益岗位人员,不是管理人员,而是直接为社区群众服务的服务人员,不愿从事社区为老服务的公益岗位人员要及时辞退,另行聘用,以保证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第六,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化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无论从历史还是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化居家养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依然是养老的主要方式。
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要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氛围,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每个公民都知道尊老敬老养老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的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的认知和参与程度,进一步完善有关养老法规及制度建设,使老年人的各种权利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从而使广大老年人真正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舒适生活,愉快地安享晚年。
2、加大社区建设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第一,加大社区基础建设的投入,开通社区服务智能化信息网络系统。要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便捷,离不开智能化信息网络系统的支持。因此,要加大社区基础建设的投入,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打造整体联动的服务平台。第二,建立多功能的社区居家服务网络系统。要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就近方便的多种服务。多功能的社区居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丰富老年人的闲暇生活、日常生活照顾服务等,好的社区居家服务系统要形成就近、便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出小区就可以享受到生活所需的服务。要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服务内容应包括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服务形式可采取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社区设施服务(如日间护理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援助网络服务(如社区结对关心)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第三。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社区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社区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普查,建立老年人的信息档案,依靠这些档案信息,社区服务组织对社区内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片区医生定期巡诊或上门服务,方便老年人就医,确保困难老人、高龄老人的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另外,作为社区医疗机构,还要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3、要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利用丰富的社区资源
关键词:社会化居家养老;老年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
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国现在提倡的养老政策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随着政府将社会保障网逐渐向社区延伸,许多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交由社区管理,这就让广大老年人在不离开他们长期生活的社区的条件下,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这样,既能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归宿感,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根据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的趋势和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的特点,如何依托社区,社区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社区应该如何尽快加强能力建设来满足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需求,是一项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并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适合我国国情,一方面,能帮助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服务,是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法,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另一方面,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建立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是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发展方向,并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养老的必然选择。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由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即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尤其是强调社区照顾在社会化居家养老中的作用。这种模式具有养老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的优势,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方面的优点,让老年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就可以享受到方便的社区福利服务,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节省了养老福利资金的投入,是适应我国当前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当前社会化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1、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006年初,民政部推出“社区居家养老”计划,并相继在北京、上海、大连、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市展开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尽快建立和完善。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到目前为止,尚未在社会上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有些领导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主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前瞻意识不够,导致社会化居家养老仍然仅处于白发的、无序的初始阶段。社区居民群众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知晓率不高,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
2、社区服务建设不能满足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随着人们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逐步认同,城市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社区的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参差不齐,“贫富差距”悬殊,不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偏低,功能单一,尤其是老城居民区和老的转制单位的居民区,下岗失业人员集聚,人口密集,缺少老人活动场所,甚至连一间起码的报刊阅览室都没有。在医疗方面,城镇社区尽管普遍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在医务人员的配备、医疗硬件、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大部分社区没有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有的西部贫困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普遍还存在看病难、出行难的问题。这些都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一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虽有“低保补助”和临时救济等帮扶措施,但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想提供一些无偿服务也因受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于满足困难老人较多的服务要求。不少社区尽管也想尝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但经费实在有限,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只好停留在美好愿望上。
3、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目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4、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沿海发达城市的试点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与经验,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我国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据了解,全国仅有少数几所院校设有类似专业,离人数众多的社区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转型使得社区事业成为最受社会成员欢迎的一项社会事业,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使得中国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放大,体现在“单位功能的外移”、“城市结构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变化”、“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诸多方面上,这也是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原因所在。因此,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的工作:
1、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的力度,发挥政府在依托社区推行养老社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第一,政府做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设施投入。为此,政府应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主体,增加老年服务设施,丰富老年服务产品。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统筹规划社区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布局、形式和服务半径,最大限度地让社区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第二,要大力培育和鼓励社区中介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中介组织是社区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建设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政府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予以扶持与帮助,同时,社区中介组织也要完善自身管理,提高社会认可度,引导人们自觉参与到社区中介组织中,鼓励社区中介组织积极投资养老设施和参与为老服务,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超市、老年综合服务中心、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中心等,为养老市场的发展搭建社会平台。第三,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对高龄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的补贴、社区干部待遇的提高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的补助。第四.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不但要考虑社会经济条件,同时也必须考虑老年人自身的养老意愿和需求,鼓励和支持居家养老,并以此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设计的重要参数。继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老年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建立广泛覆盖、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要将城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第五,积极支持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育和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应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专职人员和志愿者。专职人员包括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以及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等,作为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群,更需要一支富有爱心、耐心并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知识的队伍为之服务。所以,今后要加强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这就要投入一定经费作为社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经费,逐步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另外,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备的公益岗位人员,包括所有社区公益岗位人员,不是管理人员,而是直接为社区群众服务的服务人员,不愿从事社区为老服务的公益岗位人员要及时辞退,另行聘用,以保证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第六,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化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无论从历史还是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化居家养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依然是养老的主要方式。
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要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氛围,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每个公民都知道尊老敬老养老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的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的认知和参与程度,进一步完善有关养老法规及制度建设,使老年人的各种权利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从而使广大老年人真正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舒适生活,愉快地安享晚年。
2、加大社区建设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第一,加大社区基础建设的投入,开通社区服务智能化信息网络系统。要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便捷,离不开智能化信息网络系统的支持。因此,要加大社区基础建设的投入,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打造整体联动的服务平台。第二,建立多功能的社区居家服务网络系统。要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就近方便的多种服务。多功能的社区居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丰富老年人的闲暇生活、日常生活照顾服务等,好的社区居家服务系统要形成就近、便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出小区就可以享受到生活所需的服务。要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服务内容应包括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服务形式可采取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社区设施服务(如日间护理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援助网络服务(如社区结对关心)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第三。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社区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社区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普查,建立老年人的信息档案,依靠这些档案信息,社区服务组织对社区内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片区医生定期巡诊或上门服务,方便老年人就医,确保困难老人、高龄老人的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另外,作为社区医疗机构,还要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3、要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利用丰富的社区资源
关键词: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回归;社会政策
中图分类号:D669.6;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2-0039-04
一、基本情况和养老需求状况分析
(一)样本数据基本情况
根据课题组对A社区的调查结果,采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了处理,得到样本数据的基本特征,本次调研有效样本总计391份,其中男性老人占42.5%,女性老人占57.5%。
总体来看,本次调查老年人的年龄较高,平均年龄为73.5岁,8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31.7%。从健康状况看,虽然高龄老人的比例高,但总体上看,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较好,超过57%的老年人认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好,只有少部分老人感觉健康状况比较差。分年龄段看,对自身健康状况的评价与年龄层呈明显正相关,年龄越大越感觉健康状况比较差。从经济收入看,A区老人经济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占53.5%,收入在2000以下以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占6.1%,A区老年人的收入差距较大。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占比超过67.6%,说明大多数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保障,可以相降低其对子女的依赖程度。从居住情况来看,大多数老年人都与老伴或者子女一起居住,占比超过86%,这说明多数老年人在家庭中都能有其他人照看,但仍有10.5%的老年人自己一人居住。
(二)老年人养老需求状况分析
1.老年人养老意愿情况
本次调查把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在调查问卷中设计了“关于以后几年您的养老问题,您是继续居家养老还是会机构养老”,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中,有60.9%的老年人口选择了居家养老的方式,相比之下只有8.4%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有14.1%的老年人选择先期居家养老,后期机构养老的方式,仍然有16.6%的老年人没有确切地选择意愿。
为了更加具体的了解A区老年人选择养老方式的情况,根据调查数据对不同性别、年龄、收入、居住情况等不同组别的老年人养老意愿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不同分组的老年人依然选择了居家养老这种方式,选择的比例大多超过55%。从年龄可以看出,年龄与居家养老之间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年龄越大选择居家养老的人口比例越高,这可能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老年人的传统家庭观念有关。
2.老年人对养老现状的满意程度
运用满意度来评价A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了依据。统计结果显示,对当前养老现状比较满意的老年人占52.9%,非常满意的占25.8,认为完全不满意的占2.8%。从分析数据来看,超过78%的老年人对养老现状表示满意,7.9%的老年人对养老现状不满意。说明大多数的老年人对现在的居家养老较满意,但A区在社区养老上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关于老年人养老现状不满意之处,我们设置了“关于您当前的养老现状,最不满意的地方是什么”的问题,通过分析可知,总体上有61.%的老年人选择了没有不满意的地方,但是在做出选择的老年人中,12.3%的老年人选择缺乏基本的医疗照顾,这是占比最高的,其次是生活枯燥无趣和没有足够的生活陪伴,这两项都可以看作是精神慰藉。因此可以得出老年人在医疗健康服务以及精神慰藉服务上存在不满意之处。
二、A区养老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研究方法: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
在前文分析中,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比例占60.9%,选择先居家后机构的占14.1,我们可以把二者视为选择居家养老,比例占75%。把问卷中“关于以后几年您的养老问题,您是继续居家养老还是会机构养老”改变为是否愿意选择居家养老,变量赋值为愿意=1,不愿意=0,即问卷选项中的居家养老、先居家后机构作为愿意,其他选项作为不愿意。因此本研究中,是否愿意选择居家养老这一因变量是一个二分类变量,同时自变量既有性别、居住情况等二分类变量,也有文化程度、健康状况、收入情况等多分类变量。正好符合二项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的要求。
将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变量纳入Logistic回归模型,模型整体是显著的,具体分析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和居住情况四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性别和收入情况两个变量的影响都不显著。
第一,从年龄可以看出,年龄与居家养老之间呈现正相关的关系。相对60―79岁的老年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年龄越大选择居家养老的人口比例越高,这可能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老年人的传统家庭观念有关,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孤独感增加,更珍惜与家人相处的时光。
第二,从文化程度可以看出,文化程度与居家养老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文化程度的回归系数为-0.728,且在0.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文化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口对居家养老的需求越小,文化程度越低的老年人越愿意选择居家养老。原因可能是文化程度高的老年人在思想上更容易接受其他养老方式,不会受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束缚,敢于接受新的养老方式。
第三,从健康状况可以看出,健康状况与居家养老呈现负相关关系。回归结果显示,认为健康状况比较好和一般的回归系数均为负数,且分别通过0.05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健康状况越差的老年人越愿意选择居家养老。这与传统老年人的生活观念有关系,认为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由于身体机能衰弱,受到疾病困扰,大多数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庭中度过自己的晚年。
第四,从居住情况可以看出,独居老年人与居家养老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非独居的老年人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独居的老年人自己居住在家,在心理上以及生活照顾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更愿意选择机构养老。而非独居的老年人由于家庭中有老伴或者其他亲人相伴,相对的孤独感就减轻,而且在生活照料上有家人的帮助,会更愿意接受居家养老模式。
三、分析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本研究将得出以下结论:
1.A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水平整体较高,但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大部分老年人所乐于看到并接受的养老模式是居家养老,由于家庭结构以及代际关系的转变,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在一些需求上并不能满足老年人。现在的老年人养老需求,既需要满足居家养老的亲情维系,又能实现健康维护和医养结合,同时还兼有社区养老的规范管理与保障,因此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应该有所改进。
2.A区老年人养老需求受传统观念影响较大,对依靠子女养老的观念仍然较强
从前文分析中看出,年龄、文化程度和健康状况都影响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而且进一步分析其深层次原因都是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逐渐衰弱,受到疾病的困扰,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会越来越差,大多数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庭中度过自己的晚年。更多的老年人都希望依靠子女进行养老,对于机构养老不够放心。
3.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亟待关注,精神慰藉渴望度强烈
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旺盛,大多数老年人有康复治疗服务需求,但是从分析中12.3%的老年人认为缺乏基本的医疗照顾,医疗健康服招枨蟮牟宦意度是最高的。其次老年人感觉到自己生活枯燥无味,调查数据显示将近40%的老年人有感到孤独的时候。因此在老年人养老需求中,应该注重加强老年人的医疗健康服务,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4.家庭是养老非常重要的资源体系和支持系统
从居住状况来看,只要有老伴或者和子女居住的老年人都愿意选择居家养老,虽然我国的家庭结构在发生变化,主干家庭数量在减少,但是当前养老市场发展并不成熟,并且受老年人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仍然是养老非常重要的资源体系和支持系统。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居家养老模式
这是养老模式的总体构想,家庭依然是养老体系的核心系统,通过家庭满足居家养老的亲情维系,同时以社区为依托,政府加大对社区在资金、人员的支持力度,在社区建立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注重社区独居老年人的养老状况,最后以专业化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模式即满足老年人家庭寄托,又能实现健康维护和医养结合,同时还兼有社区养老的规范管理与保障。
(二)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成员相互支持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机制
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认为公民的福利供给不仅由政府提供,个人、家庭、社区以及社会组织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1.政府主导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能够体现出政府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力度,由于政府部门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在开展居家养老的工作过程中应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应该贯穿于养老服务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方面,并在总体上对养老服务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首先,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落实和监督养老政策法规;其次,在资金的投入上政府应该成为主要的提供者,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带头作用,鼓励社会其他机构和部门对养老服务事业进行资助,为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最后,增加政府购买项目,通过引入志愿者、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提供适度的定向资金补贴。
2.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首先,通过不同的优惠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组织投资兴办各种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方式来弥补政府财力不足的缺陷,进而促进养老服务事业走社会化、产业化、多元化的发展路线。其次,引入专业力量,尤其是发挥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强化精神慰藉功能,依托专业化医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水平,同时提高上门看病及专业健康护理咨询服务。再次,在“互联网+”时代,将互联网科技引入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中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的发展,例如可利用现代化技术方法搭建社区老年人信息平台。最后,老年人作为主体,应该强调老年人的参与,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增强老年人的话语权,是老年人更多的参与决策,调动老年人参与养老服务建设的积极性。
3.家庭成员相互支持
在强调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同时,还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扬中华民族“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形成敬老爱老的文化氛围。例如,可以在社区开展以“敬老、养老、助老”为主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整个社区养老的宣传,强化家庭互助照顾的观念。还可以抓典型事例,引起社区居民的广泛认识,不仅要抓那些在养老中做的很好的居民,还要抓那些做的不好的,不赡养老人的居民。通过对比,使全体公民都认识到养老的责任和义务,认识到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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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田北海,王彩云.城乡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对家庭养老替代机制的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4.
〔2〕陶涛,丛聪.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以北京市西城区为例[J].人口与经济,2014.
关键词:城市养老模式;老龄化
家庭养老、社会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城市目前存在的三种基本养老模式。家庭养老是传统的养老模式,养老院等机构社会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兴的、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有机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三种基本养老模式的优劣不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三种基本养老模式优劣变化及发展趋势也不同。
一、家庭养老模式
中国是崇信儒家文化的国家,长期以来形成了"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养儿防老、家长的主导地位、几代同堂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模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直到今天我国城市大多数老年人仍然延用这种模式养老。选择家庭养老的人们,他们生活在家庭中,感到"熟悉"和"自由",经济上也比较划算,从社会的角度考虑,家庭养老的社会硬件设施成本几乎为零。而且其最大好处是家庭养老能使老年人与家人尽享孝道和天伦之乐。
但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的脆弱性显示出其历史的局限性。传统家庭养老不足之处在于,老年人一般难以在家庭中得到专业细致的照料护理、医疗保健及精神文化等服务;在"四二一结构"家庭成为城市社会主流以及社会竞争加剧、生活节奏加快的背景下,社会人力成本与人们工作负担普遍加重,家庭成员与子女们不可能有足够精力照顾家中老人,家庭养老面临严峻的挑战,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越来越难以保持与发挥其社会功能与作用,城市家庭养老出现逐渐削弱和社会化变化的趋势。
不过虽然经受工业化及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多层面冲击,城市家庭养老功能只是弱化而不是消失,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的最重要来源,家庭养老方式仍然是我国城市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因此家庭养老不是可否坚持的问题,而是在坚持的基础上如何用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深入挖掘和丰富"家庭养老"时代内涵与功能,使城市家庭养老逐步向社区居家养老过渡,焕发更强生命力与作用的问题,
二、社会机构养老模式
社会机构养老的特征是集中养老,其优势在于服务专业化,即细致专业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居住环境好,无障碍设计;休闲时间多,集体生活能排解孤独;减轻子女负担;满足老人独立生活的尊严感甚至再婚生活的需要。机构养老劣势在于, 社会养老需要老年人重新适应环境、重建人际关系,容易与他人(同住老人)发生冲突;生活成本高,额外支付基本生活设施租赁费用;缺少来自家人的精神慰籍。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家庭养老是一种适应较低生产力水平和落后生产方式的养老模式,而建立在社会养老保险、退休金制度、医疗保险等"现代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础上的社会养老模式是适应现代工业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模式,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是社会发展及养老模式演进的必然趋势。
养老院、老年公寓式等社会养老模式虽然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养老模式发展的方向。但从现阶段中国国情和发展趋势看,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社会机构养老模式仍不可能成为目前中国城市养老的主要模式。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社会成本巨大。修建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包括居住、就餐、起居、活动等在内的硬件设施是必不可少的,必需进行巨额基建投资;而社会养老不仅要有投资巨大的硬件设施,而且还要有相应的专职养护人员队伍和配套的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专业化水平要求比较高,这些都将加大城市建设和社会资源的负担。第二,现有资源的浪费。老人原来都有自己的住所和完善的生活设施,老人进到养老院以后,这些都将闲置,而养老院要重新占用土地资源和水电资源,造成浪费。第三,养老院的收费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并非多数家庭能够承受得了,而且,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也是养老院难以容纳的。第四,最关键的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目前并不愿意去养老院。老人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来到相对陌生的地方,和原来并不熟知的人朝夕相处,这将增加他们的失落感。
三、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近几年来兴起的,其基本做法是:在城市各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专业养老护理员为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做饭、照料及护理等养老家政、医疗护理及心理咨询服务,以及社区日托、短期照料护理等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机构养老的有机结合,兼有两者的长处又避免了两者的短处,是一种扬长避短的理想养老模式。其优越之处主要有:第一,社会成本低,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基建投资,社区现的有几间房屋略加改造即可设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第二,原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老人居家养老,饮食起居的一切物品都可继续发挥作用,但通过社区养老服务一定程度上使老人家居住房变成了"家庭养老院"。第三,社区居家养老所需费用较低,服务内容及方式可自由灵活选择,适合城市社区绝大多数老年人。
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只是刚刚起步,各项服务职能还不十分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第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现花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第三,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政府部门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若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第四,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对这个贴合实际的新型养老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认同和了解。一些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积极开展和鼓励相关企业加入到时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中来。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总之,社会居家养老能有效节约社会资源,减轻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而且投资少、成本低、收费少、服务广、效益佳,是一种很受老年人欢迎、很有发展前途的城市养老模式。中外社会化养老的历史经验表明,社区居家养老是城市大多数老年人安度晚年的主要方式。政府挑头,集体努力,家庭保障,社会支援,相信有我们共同努力,中国的养老问题一定可以解决的圆满成功。
参考文献:
[1]张奇林、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探析[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它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基础之上的以国家制度,政策法规管理为保证,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利用社区服务网络资源与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将社区深入到老人家庭,为居家老人提供各种类型的福利服务,是社区服务和家庭养老的现代养老模式。在这种养老模式中,老人既可以享受到家庭提供的精神生活方面的满足,又可以享受到国家,集体和个人关于物质方面的满足。
一、农村居家养老的现状
根据对安徽省利辛县调查显示,截止到2013年全县总人口约为194万,其中60岁以上的约占15%,其中65岁以上的占总人口的7.59%,农业人口占总人口93%,其中超过97%的老年人采用居家养老的方式。可以看出我县面临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针对居家养老问题我县初步制订了一系列解决养老问题的措施,利辛县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加大对公办养老的机构建设。利辛县“1952计划”引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确定在交通条件、人居环境较好的城关镇苏店敬老院和王人镇西城养老服务中心,转型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且对全县“百岁老人”进行再次年审,逐户逐人拍照、备案,截止2014年10月20日,全县确认健在的百岁老人91人,发放津贴327600元。虽然我县在大力建设农村养老机构,关注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但是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完善。对此利辛县采取一些措施如下:
(一)利辛县实施低保“三步走”战略
利辛县孙庙乡从2014年11月13日至12月20日,对全乡低保对象进行审核。本次审核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要求各村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阶段为入户调查,要求各村严格按程序进行,填写入户调查表,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对民主评议未通过的对象不予上报。第三阶段为总结上报,要求各村对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
(二)利辛县加大财政力度,建立鸿福老年公寓
由财政投资600余万元建成的一座容纳近300人的鸿福老年公寓,是落实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鸿福老年公寓为这里的孤独老人提供完备的健身器材,专业的护工,并且这里的医疗机构定时给老人们检查身体。利辛县政府正立足于我县各乡镇实际情况,不断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建立人性化的老年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制监督机构,让这里的老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三)构建并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利辛县“四轮驱动”抓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14年以来,我县城关镇创新思路,加大宣传扎实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止到2014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完成34120人,年度参保率完成100%。“四轮驱动”工作具体如下: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终考核,为保证此项工作快速推进,实现全镇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立足服务,强化宣传。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分组开展政策宣传,同时采取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保缴费氛围。三是政策倾斜,激励参保。对参保积极的群众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调动参保积极性。四是加强调度,按时通报。要求各村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方便参保群众保费征缴,每天向主要领导汇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各村参保进度。
二、农村居家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抚养比提高
利辛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截止到2013年约为15%,高于我国平均老龄化人口约有5%。并且90年代以来我县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生活结构和观念在不断的更新,又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政府主张“少生优生”所以大多数新生代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人口抚养比在不断的提高,由传统的“多子养老”变成了现在的两个年轻人赡养“四个”甚至“八个”老人的现象。如今的农村家庭结构逐渐呈现4-2-1的状态,中间人不仅要赡养上一代还要承担下一代的教育,生活以及今后的发展。劳动力的抚养负担越来越重,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将直接老年人的抚养比不断提高。
(二)城乡经济二元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利辛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仅是5900元。只占当年全国农民8896元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二,低了将近三千元。而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9547元,是利辛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倍多。近年来我县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是和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别相距甚远。为了维持家庭生计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大多数乡镇出现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不仅没有得到提高,而且还要抚养小孩在物质和精神方面都是双重危害。
(三)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薄弱
由于利辛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养老和医疗机构相对不完善,好多乡镇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如养老院,福利院等由于经济资源的约束养老机构数量有限,而且条件比较落后。如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利辛县汝集镇胜利村的养老院,十几个村共有一个养老院而且养老院是原来小学改造的,没有供老年人活动的场地,各方面的设施不完善条件比较差。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督容易导致医疗人员哄抬药品价格,致使老年人病而不愿医的现象。
(四)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传统孝道文化的弱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年轻人越来越向往外面的世界,走出家庭已经成为现在农村的普遍现象,“家文化”变的越来越弱。传统孝道的淡化,导致年轻人与老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代沟”的形成更是加重了老年人的孤独感。“养儿防老”的思想已经过时,依靠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来维持农村家庭养老的可能性受到冲击,本人经过调查和生活经验发现大多数成年后的子女都会和老人分家,分家后如果距离远与老人的联系是非常有限的,而单纯依靠土地获得经济收入是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的投入,一旦老年人丧失劳动力,不能从土地上获得收入,那么他们的生活将会非常困难。
(五)资金不足,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功能不健全
一方面由于利辛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政府对居家养老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支持力度不足,满足不了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据调查,我县社会化服务机构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大多数服务人员是附近乡村在家务农的妇女,她们没有专业的养老服务的知识和经验。对老年人的身心发展起不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本身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机构,对民营企业的吸引力不足。这样一来居家养老只能由政府包办,政府包办的结果就是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政策建议
(一)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
就利辛县养老体系薄弱和养老资源配置不协调的具体情况,利辛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养老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满足农村广大地区的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与城市功能对接。结合利辛县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充分利用农村社区丰富的资源,以农村社区为载体,以居家养老为切入点,把农村社区服务引入引入家庭。
(二)加快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的培育和发展,提升服务队伍的专业化
针对服务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专业化和技能培训,实现职业资格制度,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人化水平。以此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多样性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在精神和物资方面的需求。
(三)加强传统孝道文化和家庭养老模式的推广与宣传,营造和谐的居家养老模式氛围
由于利辛县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大多数劳动力选择了出门打工这一普遍现象,导致“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的恶化。这种“聚少离多”的情况,不利于传统孝道文化的传承发扬。因此,加强传统孝道文化的宣传与推广非常必要,利辛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和倡导年轻劳动力认识到行孝的必要性。
针对利辛县农村居家养老情况,利辛县政府在不断深化改革,根据全县各镇实际情况做好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整合工作,加大服务监督机制。同时也要鼓励家庭成员养老的积极性,对家庭成员进行思想动员。做到家庭,老人,社会和服务者之间的衔接更加合理化。
参考文献
[1]黄丽丽,卢冠超.《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价值与保障》.[J].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24期.
[2]陆文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浅析》[J].人力资源管理.2014年第1期.
关键词:多元供给主体;居家养老;老龄化
传统的中国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实行,导致了社会转型下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在这种背景之下,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与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不能满足养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郑功成认为:“没有发达的养老服务保障,即使有养老金也不可能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1]随着“银潮”之势日益猛烈的袭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们开始探寻“居家养老”这一顺应国际潮流,且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居家养老”的养老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首先提出的,直至目前为止,学界对居家养老的定义也没有完全达成一致。纵观我国学者对居家养老的定义,这种定义更全面、更具有代表性,也更普遍地为学者所采用: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却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院式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即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养老体系,也被许多学者形象地称为“没有院墙的养老院”。因此,本综述主要以这个定义为基础,对与此定义相符的“居家养老”进行综述。
二、我国发展“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1.家庭养老的困境
赵立新在《论社区建设与居家养老式社区养老》一文中指出:在我国,由于核心家庭的增加,青年一代的生存竞争加剧,妇女就业率的提高,对他们而言,尤其是 “421家庭”,青年夫妇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照顾老人,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同时,“代际倾斜”现象在许多家庭普遍存在,青年夫妇“重幼轻老”,他们对独生子女的关心远超过了对老年父母的关心,这对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都产生了负面影响。由此可知,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
2.机构养老的困境
2.1 资源和资金不足
根据现在老年人的比例,社会养老机构的床位严重不足。林娜在《社区化居家养老论略》一文中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最大的特点是“未富先老”,加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这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照搬西方福利国家的模式。
2.2与中国“孝道”不符
此外,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孝”的伦理观念也存在相悖之处。众多老年人不仅难以承担养老院高昂的养老费用,同时也难以在精神上得到需要的慰藉。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来看,有研究表明,在家庭照顾的背景下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日常互动和支持对老人的身心健康有较明显的影响。
2.3服务人员素质欠缺
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少,素质较低,服务水平不高。更有甚者,一些服务质量低劣的养老院工作人员还会嫌弃、欺负、打骂老年人。这不仅不能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却反而使辛苦了一辈子的老年人养老都难以安生。
3、居家养老的优势
正是由于在我国机构养老、家庭养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才找到了一条更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这一模式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符合经济性和效率性
首先,居家养老既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如住房及生活措施等),又可根据老年人多年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节省开支,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老年人生活质量。其次,这种养老方式的开展不仅有利于社区内资源的开发,又有利于闲置资源的再利用。这种资源的优化利用不仅体现在社区物质资源方面,还体现在人力资源方面。
3.2服务对象具体、服务针对性强
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的对象相对单一和确定。在社区内开展的老人照顾,能更好地了解到他们的真实需求。社区通过对老年人进行信息档案管理,对老人的健康状况、家庭大概情况等建立档案,根据档案中记录状况进行针对性管理,既包括物质方面的,又包括精神层面的,通过社区成员和志愿工作者的调查了解,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
三、发展“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下作所而临的困境,概括起来,学界主要从以下角度进行了分析:
第一,资金不足。表现在家庭资金和政府补贴均有所不足。
第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首先,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其次,评估机制方面欠缺。杨春华、费逸认为日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在运作的过程中涉及太多的行动主体,环节和选择,而评估机制却非常落后,服务满意度难以测算,无法有效的进行效果反馈,使得居家养老陷入了困境,难以有效推广和大范围实施。
第三,政府角色定位不当。目前,政府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参与较多,行政色彩较浓,长期下去会阻碍居家养老的不断发展。
第四,政策法规制定不足。王金元认为目前政府对居家养老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进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第五,城乡居家服务发展差距较大。现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在城市开展非常迅猛,而在农村则是相对滞后。相对于城市的养老问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四、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第一,资金方面。①在养老金方面,无疑应当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②筹资方面,学者们在居家养老资金筹措方式完善方面的讨论主要意见为,在保证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政府应该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居家养老服务。对来自福利彩票的福利金,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专款专用。
第二,服务质量方面。①人员配置方面:首先应当合理利用现有的社区从业人员。在此基础上,可以鼓励进城民工、下岗职工等人员加入服务队伍,以解决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其进行岗位培训、业务素质考试,持证上岗。②在评估机制方面,评估机制主要针对社区服务者以及志愿者进行服务。在对社区专业服务人员的评估方面,一定要建立全方位、反馈程度高的评估方式。
第三,政府角色方面。在居家养老供给主体部分也已经阐述了大部分学者对于政府在居家养老中应当承担的角色。学者们普遍认为政府应当逐步减小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比重,增大社会的基础作用,采取多元化的攻击模式。政府应该将掌舵和划桨的职能分开,转变自身角色,建立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三者互动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五、居家养老的研究不足及展望
近年来,学者对于居家养老的认可度越来越高,从不同角度针对居家养老进行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学界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有益的成果,从理论上支持着我国相对年轻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目前的研究仍然有着不足之处:第一,研究视角狭窄;第二,主体责任研究不足;第三,政策法规研究不足;第四,具体构想不足;第五,农村研究不足。(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未来发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5).2-14.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模式;比较分析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年人口已经成为一个有其特殊需求的庞大群体。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如何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长久以来,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化养老为补充。具体的养老形式中使用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自我养老、机构养老、集中养老、分散养老等分类。根据对养老的理解,我们把一切能够从老年人生活、精神和经济上满足老年人需要的方式和手段称为“养老模式”。
一、几种养老模式概念及分析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形式,是指以家庭为主进行的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养老支持力,其居住方式有独居、与配偶居住、与未婚或己婚子女居住等形式,其特征是分散养老。
从目前情况看,家庭养老模式仍然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模式,虽然老年人对生活场所有多重选择,如家庭、养老院、老年公寓等,但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的第一选择。这是因为养老不单是物质上的还包括精神上的。不仅老人在生活上有保障,老年人在家养老可以经常看到自己的儿女和孙子女,进行情感上的交流。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历行计划生育政策所导致的家庭结构的变化,年轻人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工作上,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老人的生活,家庭养老的方式出现弱化。在这种状况下,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日常保健、心理诉求,疾病护理等问题日渐突出,即使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也不得不把各种需求的满足从家庭转向社会和社区,从而导致近年来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减弱。
(二)社会养老
社会养老是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经济来源和生活服务由社会提供,而不是由家庭提供。社会养老主要表现形式是机构养老的模式,在机构养老中,老人需要按月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以获得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照顾。机构养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养老的压力,也能使老人得到较为集中的照顾和有序的生活。但是,就我国目前经济水平的情况以及福利发展水平,满足大部分老人的养老需求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传统的观念使老人和子女对于机构的照顾都存在着许多顾虑。随着老年人口的增长,老龄化的加剧,社会养老的问题也日益显现:第一,我国财力不足,现有的养老机构严重缺乏。第二,养老机构的服务方式、管理水平等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社区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就是要在家庭养老的基础上,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各种资源,使老人住在家里或家庭附近,接受社区的养老或托老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文化、权益保障等多种需求的一种养老服务方式。社区是除家庭之外老年人最熟悉的生活环境,由社区来扶助家庭、提供养老支持便成为目前条件下最适宜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可让老年人仍生活在他们熟悉的社区中,保持老年人的社会网络不断裂,而且社区养老服务可以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改善老人的护理条件,进而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社区居家养老可以充分利用社区养老资源,减轻政府负担。在国家无力兴办全社会福利性养老机构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社区的财力、物力资源,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医院等设施,从而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二、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与问题
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养老具有独特的优势。
第一,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减轻家庭和政府的负担。老人在家中养老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形成互助网络,还可以利用已有的家具、房屋等设施,这样既避免了重复建设,也减轻对政府投入的依赖。此外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还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
第二,有利于老年人自身的身心健康。通过保持老年人“正常化”的生活方式以及在社区环境中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理念,实现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价值信念和“助人自助”的目的,促进人的发展的工作目标。
第三,有利于城市社区建设。加强对老人的照顾,有针对性的开展老人服务项目,有利于改变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看法,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参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未富先老,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周期非常短,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社会的养老意识落后等方面的原因,所以社区居家养老也面临许多的发展困境。
第一,现有的社区硬件设施难以支撑居家养老。由于一开始政府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的不足、应对经验的缺乏,所以在城市社区规划与建设的过程中,完全没有考虑到住宅的适老性与宜老性,这使得居家养老的开展一开始就存在先天的缺陷。
第二,服务的非专业性与非体系性。居家养老的本质其实就是社区照顾,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社区照顾服务提供的主体主要是家庭妇女、离退休人员、下岗待业人员,真正接受过专业化训练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很少。
第三,无法解决老年人的安全保障问题。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的所谓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指提供餐饮及上门医疗服务。这虽然可以满足老年人的最低生活需求,但是却无法满足老年人最迫切的养老需求,即老年人的生活安全保障问题。
养老模式的发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升而变化的。中国的文化背景使家庭养老成为我国的主要养老模式,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以及计划生育等政策的实施,养老问题已经不能单纯的依靠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已经越来越占据主要地位,新的模式的应用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养老模式之间的利与弊,更好的服务于老年人群。
参考文献:
[1]周云,陈明灼.我国养老机构的现状研究[J].人口社会学, 2007,(4).
[2]熊必俊.加强理论和市场研究以人为本发展老龄产业老龄问题研究―――第三届全国老龄产业理论与政策研讨会论文集[D].2004.
【关键词】 老龄化 居家养老 养老机构 公共服务
二十一世纪以来,世界范围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1999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比率超过7%,标志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全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迅速蔓延,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党的十报告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科学认识和把握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数量庞大的养老问题,不仅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构建和谐中国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背景
1、老龄化趋势加速,社会压力日益加大
根据国际人口学会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其人口即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为“老龄化社会”。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总人口为13.7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亿,占8.87%。截至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个亿,占总人口的14.9%。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经真正进入老龄化社会。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1个百分点。我国老年人口在规模上继续呈现增长态势,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继续保持增势。据预测,未来20年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老年人,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将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速,解决好数目庞大的养老问题,给政府和社会提出了严峻挑战。
2、家庭结构小型化,养老功能不断弱化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这说明,我国的家庭规模、结构在不断缩小。“养儿防老”是我国沿袭多年的养老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子少老龄化”已经成为现实,家庭结构“421”模式已经形成,2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个老人的养老任务,独生子女无力、无暇照顾老人的矛盾越发凸显。
此外,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人口流动加速,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子女婚后愿意追求独立的生活空间,倾向于搬出父母家,组建新家庭,两代人居住距离不断扩大,使得空巢老人的数量逐渐增多。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导致家庭养老功能的不断弱化,人们的养老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正在逐渐取代传统的家庭养老。
3、养老机构供给不足,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如今,面对养老问题,老人常常把“老了指望不上子女,接进养老院”放在嘴边,充分体现了其对于社会养老的需求与依赖,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从数量上看,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2475个,拥有床位493.7万张,比上年增长18.9%,即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4.4张,即使增长13.9%,也根本不能满足全国老年人的需求。
从质量上看,公办和民办养老院的水平参差不齐,公办养老院设施服务较好,但容纳程度有限。民办养老院设施比较完善的,收费较高,许多老人无能力承受;收费便宜的设施简陋,服务水平低,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养老机构数量、质量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差距非常悬殊。综上所述,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家庭养老功能下降、机构养老数量不足,推动家庭养老从传统型向现代型演变,大力推动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是养老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1、参与主体单、资源整合不够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无论是建设服务设施还是成立服务机构、设立服务项目,都主要由政府来完成,这种政府积极参与、强力推动的思路,短期内效果明显。但长远来看可能会有一些新问题:一是政府过度介入,企业利润空间狭小,不利于居家养老市场的培育;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家庭、社会多元参与、多方责任共担的一种新机制,政府介入过多很容易造成人们对政府的依赖心理,把家庭应该承担的责任、社会可以承担的责任推向政府,长此以往政府不堪重负,而且由于政府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可能会出现政策不完善、规划滞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制约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2、资金投入不足、缺乏制度安排
虽然我国在养老事业和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在逐年加大,但与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在老年人生活照料、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投入方面,还不能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一些空巢老人、半失能老人吃饭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主要应该依靠制度性安排,包括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房养老制度等。目前,我国前两项制度已经建立,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以房养老制度仍然是空白,老年人的护理支出无从匹配,亟待建立居家养老的相关配套制度。因此,资金短缺是居家养老发展的瓶颈。
3、服务网络滞后,覆盖比例较小
为加快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各省市区需要建立区、街、居委会多级养老组织,并按各自职责实施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定、督导检查、运营调控等;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运营网络,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权限;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申报和办理程序。通过三级组织管理网络和监督服务体系,保障居家养老工作高效运行。但服务网络还处在建设初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有待于逐步扩大,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不断提高,运行机制和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4、人员队伍缺乏,专业化程度低
我国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带薪的专业服务人员;另一类是不带薪的志愿者。目前,从业人员队伍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待遇偏低,人员缺乏。由于居家养老服务员没有明确的职业特征,被大多数人等同于普通的家政服务员,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都比较低。因此,导致专业的护理人员不愿跨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本地人一般也不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而外来务工人员由于语言、生活习惯、交通往返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服务的质量和工作的持续性。二是年龄偏大、专业化程度低。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雇用的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且服务人员年龄偏大,缺乏创新意识和服务的激情。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不具备资格、临时性人员占一定比重。三是作用偏小、志愿服务不规范。在专业养老服务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志愿者队伍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健全完善各个类别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
三、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1、合理界定政府责任
居家养老作为一项社会工作,体现了政府的意志和倡导的社会价值观,因此在工作开展初期,政府的推动、引导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贯穿于启动、规划、组织等各个环节和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把居家养老的所有事情包办下来,因此,应该明确政府责任,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建立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及配套制度;建立并实施服务质量监督评估体系;积极倡导居家养老服务理念;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制定优惠政策,拓宽民间资本在居家养老服务业中的发展空间。
2、多渠道筹集资金
居家养老作为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适当提高床位运营补助等建设补助标准,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居家养老专项资金”项目,保证必要的财政资金投入;要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的捐赠、支持养老服务事业,或是通过发行老年福利彩票等多种方式,广泛募集社会资金;要逐步建立社会力量的准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整合社会力量,吸引更多的民办非营利性组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使得更多的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照顾、服务。
3、优化整合社区资源
由于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者之间互联、互补、互动不够,各种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市场的资源共享衔接亟待完善。因此,应该加强社区或共同居住区域的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与整合,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实现各类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市场的资源共享。一是鼓励各省市区县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示范性的老人之家,并改造升级现有的托老、养老机构,探索区域化、小型化、多样化的新型社区养老模式;二是盘活现有资源,把一些闲置的学校、厂房、单位内部设施等,通过赎买、租赁、合作等方式,改造成合适的服务设施,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物质依托;三是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在政府、社区、家庭、市场中搭建沟通协调的平台,整合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心理咨询等服务资源,提高社区服务资源的综合使用效率。
4、建立专兼职服务队伍
一是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与地方职业院校合作,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知识和技能。二是创新志愿者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区单位、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居家养老人提供多种样式的志愿服务,通过创建爱心服务基地等形式建立长期联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高层次的服务。三是完善“以老助老”服务模式。建立老年协会或老年人互助服务中心,老年人既是社区服务的对象,又是社区服务的参加者、组织者,充分发挥医务、教育、文艺、家电维修等退休人员的专长,使其服务于社区,形成“服务现在、享受未来”的老年义工服务模式。
5、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
要不断地开发、完善不同形式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模式,通过丰富多样的服务内容、便捷灵活的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不同的个性需求。要科学设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标准,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督评价机制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标准,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孙慧峰: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的职责定位研究[J].兰州学刊,2010(4).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
一、我国老龄化现状及问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所占的比例超过7%,该国家或地区就属于人口老龄化国家或地区。我国在2000年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到20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6714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2.5%,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130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5%。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由全国老龄办的《中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城市老年空巢家庭(包括独居)的比例已经达到49.7%,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比例已达到56.1%,占据了城市老年家庭的一半。人口老龄化和空巢家庭数量增多的趋势,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是巨大的。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讨论和关注的问题。
二、养老及相关概念的区分
在当前的养老模式中,社区居家养老成为当前政府大力倡导的养老实现形式。当前在对养老方式的讨论中比较普遍的提法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在深入讨论社区居家养老问题之前,有必要将几个易于混淆的概念进行区分。
(一)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从经济角度加以区分。社会养老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和相关养老津贴;家庭养老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由自己或家庭成员来承担的养老方式。养老问题主要涉及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但二者区别还主要是承担主体的区分上。
(二)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
目前学术界在讨论居家养老时,常常将其等同于家庭养老。但二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居家养老是相对于机构养老而言的,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由社区和社会为帮助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但是家庭养老主要侧重于承担主体的问题。
(三)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
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中,而不是在家庭中居住。机构养老的费用源自老人的退休金或是子女。机构养老与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所涉及到的养老承担主体是不同的。
三、社区养老的必要性分析
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逐步衰退,老年人对日常生活各种服务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对社区内的设施以及家庭成员和社区服务者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社区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社区居委会、非营利组织、家庭成员及志愿者为居住在社区范围内的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下居住生活,度过幸福的晚年。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是由衣、食、住、行、学习、娱乐、医疗、社交等多方面内容构成的,老年人在社区中居住养老不仅可以满足对物质生活的要求,而且可以满足对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高层次需要,有利于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可以说,社区养老服务既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二者的优点和可操作性,又避免了二者的不足之处,是针对中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更为合理的新型养老模式。
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遇到的问题
(1)观念的认识不到位
观念的淡漠和认识的不足在我国各个社区的养老服务中都或多或少的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以及老年人的儿女或者老年人本身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认识不足。
(2)政策法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进入了一个未富先老的状态,由于物质基础比较薄弱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不尽人意。由此可见,制定法律法规时在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和对不善待老人的惩罚应该有足够的重视,这些问题急需大力发展社区相关老年服务的建设,用法律来调整有关的社会关系,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3)资金缺乏且来源渠道单一
我国的社区养老是依靠政府资助才发展起来的,一直以来是由政府投资,但是这种仅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模式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日益壮大的需求,致使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资金短缺的困境。不能让社区所有的老人都享受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特别是家庭困难的老人。
(4)服务人员专业程度低
当前社区养老服务队伍主要是由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构成,服务内容仅限于满足老年人的日常基本生活照顾需要,对于那些瘫痪在床或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或需要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的老人,则要求由长期的、专业的康复护理人员来照顾,而社区服务中心(站)缺乏这样的专业人才。而志愿者服务的随意性大且不规范,因此只能作为一种社会动员和社区专业服务的补充。所以这些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也决定了社区养老的发展程度如何。
五、问题的对策分析
尽管社区养老现在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还发展的并不完善,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模式。我们一定要扬长避短,寻找适合的解决办法,让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更加平稳快速的发展。
(1)加强对社区养老的认识
充分认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中定时开展讲座,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鼓励老人及其子女参与到其中,在社区较明显的地方摆放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时时刻刻提醒着人们勿忘社区养老助老的意识。
(2)完善相关法律政策
政府应该从政策上来支持社区养老模式的建设。不仅要完善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加大对违反者的惩罚力度,从而保障老年人的根本利益。法律是一切制度的保障,一套完善的居家养老体系最终是靠一套健全的法律所支撑的。
(3)多渠道筹集资金
我国的未富先老的国情或多或少的对社区养老的资金筹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首先要以国家的财政为基础,各个地区要想办法解决各地的资金问题。其次要加大非盈利组织的投资力度,非盈利组织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这样不仅增加了社区养老的资金,同时也发展了自身。
(4)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的关键就是要有一支能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所以首先应大力培养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其次是加强培训老年服务工作者的工作力度,社区养老模式要想得以长久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各层次的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合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人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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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才高.从传统的家庭养老谈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与对策[J].江苏社会科学,1998(1).
[3]杨宗传.居家养老与中国养老模式[J].经济评论,2000(3).
[4]张良礼.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及规划[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9.
【关键词】居家养老 人口老龄化 养老模式
一、离休干部居家养老的重要性
所谓居家养老是一种以社会和政府力量为依托,通过社区的形式,为居家老人进行生活服务、照顾护理、家政服务、娱乐服务、法律辅助、信息咨询和老年教育等的养老服务模式。二十一世纪初上海市开始尝试为居家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十几年不断的完善与探索,初步形成了适合自身客观情况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我市2012年的老龄事业发展报告中,首次提出了“9073”的养老布局,也就是百分之九十的老龄人口实现居家养老。百分之七的老龄人口实现社区养老,百分之三的老龄人口由专门的养老机构养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倾向的日趋明显,老龄人口在社会人口中的占比会越来越大,作为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受到了社会的广泛青睐。
对离休老干部来说,其已经从企业人转化为社会人,从健康人变成“双高期”的老人,他们的生活更需要他人的照顾,实现居家养老对离休老干部来说,可以加强对其精神上的关怀,让其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居家养老模式可以让离休干部享受到天然的地缘和亲缘关系,可以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这不仅对老年人的养老生活具有重要影响,也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在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的今天,上海市尤其应该通过单位、社区与家庭的练手做好离休老干部的居家养老工作,让他们幸福的安度晚年。
二、上海市离休干部居家养老的现状
目前,上海市存在的离休老干部较多,离休干部居家养老的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
(一)社会养老资源无法满足离休干部实际需求
上海是我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之一,社会养老机构的数量难以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虽然上海市政府早在1990年就已经提出了社区高龄养老工作,并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但是由于相应的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直接影响了离休干部的养老质量。另外,从维权的角度看,离休老干部所遇到的婚姻家庭、子女赡养等问题较多,需要得到法律的帮助,但是社会上的养老机构无法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帮助,无法满足离休干部的实际需求。
(二)离休干部空巢独居问题多
离休干部的年龄已经进入双高期,即高龄高发病期,许多老干部的身体体质越来越差,甚至不能正常参加户外活动,基本的自理能力也逐渐丧失,这时候,离休干部的生活就需要他人的帮助。但是随着社会工作压力的增加,离休干部的空巢化现象明显增加,很多离休干部的身边都没有子女的陪伴,为了不给子女和邻居添麻烦,离休干部很少出门,独自一个在家生活,长期处于无人陪伴的状态,使得很多离休干部缺乏安全感,心情压抑也无人倾诉。
(三)干部需要家庭亲人关心的愿望无法得到满足
离休干部在其年轻时大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所参加的社会活动越来越少,心理上的孤独感不断增强。这时候大多数的老年人都喜欢在家中养老,身边有儿女相伴,以得到心理上的慰藉,乐享天伦。但是由于年轻子女的工作较忙,经常无法回家陪伴父母,导致单纯以家庭负责养老的方式让子女心有余而力不足,为此,现阶段的居家养老问题需要家庭、社区和单位的共同努力。
三、推进上海市离休干部居家养老工作的对策
党的十报告指出,必须全面做好离休干部工作。这一报告内容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老同志的关心厚爱,也为新时期做好离休干部居家养老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目前,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的养老模式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居家养老模式应该成为离休干部最主要的养老模式。
(一)发挥多方力量,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发展
为了让广大离休干部能够安心养老,得到更好的照顾,家庭、社会和相关单位都应该尽自己的责任。为此,我们首先应该完善与老干部家庭联系制度,相关单位应该定期对老干部的生活进行慰问工作,面对面的与老人进行情感交流,对患有严重疾病的老干部进行心理上的安抚。其次,应该充分发挥社区在干部养老中的依托作用,以社区服务为载体,改善离休干部的晚年生活质量。
(二)加强宣传,积极推进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模式
为了让更多的离休干部得到社会的关注,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强社会宣传,积极开展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的养老模式理念宣传,充分发挥家庭在养老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对于那些缺乏子女关心的离休干部,政府、单位应该对其子女进行及时教育工作,让子女认识到老年人精神慰藉的重要性。与此同时,还应该做好社区的宣传工作,就近开展活动,让离休干部就近得到关注,鼓励老干部走出家门,积极参与各类社区活动,不断丰富离休干部的生活。
四、结语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中华民族以孝为先,做好离休干部居家养老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上海市应该立足于离休老干部的需求,努力为其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生活服务,让每个离休老干部都能享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安度晚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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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甘家口社区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人口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快速老龄化对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1]。一方面,跑步进入老龄社会的中国,养老需求呈几何倍数增长[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3],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总数1.79亿,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绝对数接近1.2亿。数以亿计的老年群体将产生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这对原有的养老服务体系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都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就业方式,家庭结构,养老观念的深刻变化[4]。当前,微型家庭和空巢家庭的不断增多,养老问题已经不是单个家庭能够承担的私事了,养老服务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将日益凸显,若不能重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在可预见的期限内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风险[5]。因此,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于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
1 社区居家养老及其理论基础
如何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是我国面临的巨大挑战。就我国基本国情而言,如果光靠政府力量去开办养老院等机构进行养老,肯定力不从心,养老的社会化必须走"居家养老"之路。
目前学术界关于居家养老的定义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从总体看来,其基本共识如下:居家养老模式基本以居住于老人自己家中为基本形式,以社区设立的养老服务网络作为联系手段,该定义用的是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6]中关于居家养老的模式总结。
居家养老,主要是指政府与社会力量以社区为依托,给予居于家中的老年人群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康复护理以及精神慰藉等各方面服务于一体的服务模式。这是对之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和更新,更是我国社区服务进一步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居家养老"顾名思义就是建立"居家养老院",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为那些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人提供服务。它主要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困难,提供社会化服务,破解当今社会难题。
将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全面地推进,可以有效破解中国日益严重的养老压力,对于提高越来越多老年人的生命与生活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能够使中华民族几千年敬老尊老的优良传统得到弘扬,是尊重老年人心理需求与情感追求的人性化模式;能够使家庭更加和谐、社区更加和谐、代际关系更加和谐,从而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建设;同时,该模式也可以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现代社会的就业渠道得到扩增,使社会经济得到增长,从而促进现代社会的发展。
社会福利社会化理论[7]:该理论是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一步中国化的产物,它强调了社会福利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以及服务队伍专业化四种趋势,为居家养老于中国的发展之路提供一种具体的思路与举措。
社区照顾理论[8]:它是由社区非正式网络和正式社会服务机构在所属地所共同承担的给予有需求的老年人以照顾的服务方式。其中,非正式网络一般是由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以及街坊四邻等群体共同构成,正式社会服务机构则包括各种类型的专业服务机构。
从居家养老服务的角度上分析,杨宗传[9]把老年人群的基本需求大致分成四大类:医疗保障、经济保障、生活服务保障与心理保障。本人在此次研究社区老年人养老基本状况的过程中,正是参考杨宗传这种分类方法。
2 调查过程的说明-以北京市甘家口社区为样本
甘家口社区地处首都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上,是传统意义上的城乡结合部,位于老城区旁,于2007年完成了"村改居"建设,本人根据研究需要,选取了该社区进行实地研究和调查研究,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无结构访谈两种方式进行。至2014年年末,户籍人口65441人,其中超过60周岁的老人为15817人,占总人口的24.2%,60~69岁老人8971人,占老年人口数的56.7%,70~79岁人口4823人,占老年人口数的30.5%,80~89岁老人1657人,占老年人口数的10.5%,90~99岁老人364人,占老年人口数的2.3%,超过100周岁的老人为2人;占老年人口数的0.01%。在这之中,处于空巢独居状态和孤寡状态的老人总数为1431人,其中,超过80周岁的高龄老人为2023人。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老年人口正在呈现出一种基数不断增大、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命不断延长、空巢家庭持续增多的趋势,这一增长速度甚至已经超过了国际上对老龄化社会的评定标准。一般情况下,老年人都不希望在年老之时离开自己所熟悉的家园,落叶归根的思想在中国更是根深蒂固,因此,在家门口养老必然是中国老人在晚年的愿望,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服务模式故而应运而生。
本次调查内容不但涉及到老年人的性别、年龄与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因素;还包括其经济状况、收支情况、居住状态以及婚姻情况等家庭与社会支持变量;而子女探望数量与质量、老年人主要的休闲娱乐习惯与方式、其最需要解决的服务类型以及其对居家养老这一模式的了解程度与对政府在老年人工作支撑上的满意度等行为变量也有必要探究;而老 年人的健康情况变量我们采用生活自理能力等进行表示。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收回有效问卷310份,问卷有效比率为86.1%。样本的性别与年龄分布与北京市老年人的基本分布基本一致,调查数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见图1、图2。
3 社区居家养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调查研究的结论
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只是刚刚起步,各项服务职能还不十分完善[10-12],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3.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 甘家口社区是一个建于90年代的老社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社区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需。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社区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利用原老年活动室,成立了兼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含有16张病床,以供老年人午间的休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功能的拓展。工作的机构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老年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适用性较差;②服务设施不够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③基础设施较差,配备也比较单一。
3.2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现在看来,甘家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社区建有多支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也因缺乏经验,不能充分、长效发挥助老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社区专职、志愿者服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②上述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③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
3.3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从目前的情况看,甘家口社区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展开了针对老年人具体需求的一系列服务措施,然而,由于管理资金的来源收到局限,而社区也无适当的经济来源给予居家养老服务站持续注入所需资金,这使部分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某些后续服务被制约。政府部门每月给予特困、高龄或低保这部分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促进了部分老年人困难的解决,然而,要使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全面有效,这些资金却是远不能达到要求的。
3.4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概念还不甚了解,对于这种十分符合老年人实际情况与需要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了解还有待更进一步地深入。部分部门对于社区养老服务开展与加强的重要性、迫切性存在认识不足、观念落后的问题,也没有积极鼓励相关企业单位加入到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之中。因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对老人而言,他们住在自己社区里,置身熟悉环境,看到相识邻里,可感受到一种温暖的友情。所以,老人们大多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的模式。对社会而言,这种居家养老模式可以将政府、社区和市场的力量集中在一起,是破解老龄化社会问题,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最好选择。因此,设立一套完整健全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对于中国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是相当重要的。
4 完善甘家口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的建议
4.1加强社区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 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聊天室、心理咨询室的设施建设,使老年人有一个充分的心情宣泄、情感疏通之所。加强社区多功能活动室、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老年人每天都能开展舞蹈、歌咏、戏曲、乒乓等文体活动。根据调查,对于小区老年人关注的健康状况,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开展保健康复、常见病预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知识讲座。
4.2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本社区现有2名专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全部从小区的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熟悉辖区内的老年人情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社区仍需加强对专职服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成立一支专业且敬业的养老服务队伍,以满足老人的多种形式的需求。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各阶层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事业之中来,并不断对志愿者的意愿、服务特长和其希望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信息的登记进行完善,以便于对志愿者进行汇总分类,以拓展邻里互助式的志愿者服务形式,从而使志愿者能够尽其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专业与特长,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专业人员与志愿者服务人员互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能够从不同的侧重点上提供给老年人各种类型的服务,并使其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4.3拓宽资金来源路径,增强购买服务的群众意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提高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度,激发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包括居民个人给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捐资、捐物或者提供无偿。政府应加强投入社区养老所需的资金,便于更多的老人享受到政府购买与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主张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老人自费购买层次比较高的服务,以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现,并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4.4改变居家养老观念,促进养老事业的市场化运作。加强宣传新型居家养老这一模式,使得社区居民,尤其是老人能够转换思维,改变养老的理念。企业亦可以加强对"夕阳红"这个日益健壮的经济产业的关注,多渠道拓展老年人服务领域,满足老人日益增长的各类服务需求,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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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必然过程。统计显示,预计到2035年,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91亿,约占总人口的20.13%。此外,我国老年人口中的高龄化趋势也越来越显著。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231339人,占总人口的1.36%。因而,发展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式迫在眉睫,居家养老由于其独到的优势正逐渐成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养老新模式。
一、居家养老概述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将养老的场所转移到家庭,符合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另一方面,缓解了成年子女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照顾老年人的压力与负担。同时,也弥补了机构养老费用昂贵的现实不足。总的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新型的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模式,也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2002年9月,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在全国首先创办了“居家养老院”。2003年上海市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的社会化工作网络。目前,以大连“货币化”养老、上海“项目化、集约化”路径、南京“民间组织为载体”的模式为代表的多种居家养老模式在各地探索实践中形成。不可否认,这些具体类型之间存在差别,但它们的基础都是在家中养老,都依托于社区提供的福利服务。
二、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
近年来,苏州市养老事业的推进坚持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理念,并将其作为社会事业的重点项目。因此,笔者以苏州市平江区娄门街道为研究个案对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予以简要介绍。
(一)娄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娄门街道有60周岁以上的老人10195名,占辖区人口总数的20%以上,远远超过区、市的平均水平。现实的养老需求使得居家养老工作成为该街道的首要工作之一。娄门街道通过开展温馨家庭活动,倡导社区志愿者为老服务等多种形式,秉持把社会化居家养老和规范化的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的理念,积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
娄门街道温馨关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06年8月成立,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老人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即“八助”服务(助养、助学、助乐、助医、助为、助餐、助伴、助法)。具体包括为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权益保护等服务项目,并可根据老年人需求,适时调整或增加特殊服务项目。目前,娄门街道9个社区居委会都设有温馨关爱居家养老服务站,并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兼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街道提供整合社区养老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逐步走出一条市场化运作与低偿、无偿相结合的关爱之路。
(二)居家养老体系内部机制及初步运行成效
1、服务提供的社会化机制
娄门街道改变单纯由街道、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整合辖区内家政服务、卫生医疗、便民服务等多种服务资源,构建社区“十分钟服务圈”,服务内容涉及社区医疗、法律援助、娱乐休闲、电脑上网、图书阅览、家电维修、照相、理发等数十项。通过单列为老服务项目,签订合作协议,采取无偿、低偿相结合的形式,细化落实优惠减免措施,严格管理办法,充分利用辖区内社会化服务资源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各项优质服务,开展老有所养(医)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人通过低于市场的价格在相关婚姻中介、法律援助组织获得情感慰藉和维权服务,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当前为老服务的不足。为老服务的社会化参与,一方面使辖区内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需求;另一方面也使社会中介组织扩大了服务对象,提高了知名度,形成互促互进的良性局面。
2、服务项目动态化机制
娄门街道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辐射,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抓手,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循序渐进,突出特色,不断丰富服务项目形式和内涵,将社区的养老服务发展成为一系列可以纵横延伸的动态化的项目集,即根据老人不同需求,结合社区实际条件,不断扩展服务项目种类,对于优势项目追求做精做长,形成品牌特色。
树立“安康养老”理念。娄门街道的新湘苑社区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大力发展老年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吸纳社区内老年人参与,成立了老年拳操队、腰鼓队、健身队、时装队;娄江社区利用毗邻老年大学的地理优势,借助老年大学开办的声乐班、交谊舞、舞蹈等培训班,成立了老年艺术团、合唱队、舞蹈队及晨练队。老年人活动采取社区引导,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定期活动的方式,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实现了社区老年活动的经常化。
创新服务载体。把信息化手段融入养老服务中,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养老服务功能。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巧用电话快捷键拨号功能,在部分享受政府补贴居家养老家庭、空巢老人家庭试点“爱心一键通”为老紧急救援热线。管理人员将服务对象家庭电话的快捷键与工作人员手机进行绑定,二十四小时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紧急援救。该热线与街道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邻里联络站等组成一个养老服务网,发挥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努力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养老服务体系。
3、服务专业化机制
街道以解决好老年人日常生活为突破口,通过充分整合服务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各种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形式多样的日间照料服务,探索社区环境下专业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组建养老服务员队伍。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街道设立专职人员,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岗服务人员全数经过家政服务培训,并具有一定康复护理知识,服务基本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
规范居家养老管理工作。在规范管理上做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标识,服务人员统一制服,制作了带有居家养老标识的服务卡和工作证,实行带证上岗;统一标准,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统一标准资格评估,服务人员服务统一标准;统一建档,享受服务的居家老人统一建立个人档案,统一服务人员工作档案,日常考核、服务记录等基础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记录表”设置服务质量评分栏,受服务老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对服务项目进行评分,以确定服务人员工作质量等级,保证居家养老工作质量。
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动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在街道统一协调下,组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采取结对子或多帮一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志愿者上门为居家养老的老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营造为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三、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可能面临的挑战
苏州市各社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进度不同,各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和服务方式也各异,因此,现阶段面临的问题也有各自的特征。我们此次调研的娄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加之该街道老龄化程度偏高,其社区居家养老的任务和问题较之苏州市其他社区可能较多,但也正可以反映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进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基础性和方向性事项的演变,促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接下来的完善过程中抓住关键,紧扣核心,推动苏州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优化改进和成熟升级。目前主要显现出的问题有: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舆论氛围,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致使社会化居家养老大多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发展状态。
二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应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筹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
三是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仍是民政条线热,很难形成合力。
四是专业人才缺乏。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社会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苏州由于居家养老起步较早,发展速度和水平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但仍有不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如尚未实现居站分离,社区行政职能过多等基础性问题,亦有不少社区提供的服务主要还集中在生理、安全的层面,而老人的精神慰藉、医疗康复保健服务较为缺乏等等。
四、开展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虽然养老服务工作被提上日程已有一段时间,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其重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老龄问题不突出的地区。要把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来抓。只有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利益,使他们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减轻现代年轻人的负担,才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扩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功能
现阶段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主要关注物质生活的帮困需求,事实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更趋向于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注重物质保障和精神慰藉双管齐下,努力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和特色化的服务。在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福利性的硬件设施,以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架构,加强制度建设及评估机制
随着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政府各部门要转变观念,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仅仅只是民政部门的工作,它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操作层面上,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对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群体的管理负有直接的责任和义务。社区必须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规章制度,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采取服务监督员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开展评估工作,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良性发展。
(四)广泛开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基层财政的投入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落实是远远不够的,不仅要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整体的财政预算制度,还应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广泛关注养老事业,共同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长远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援助。另一方面,必须加大社区居家养老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只有对养老资金的发放和使用路径清晰,才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养老服务各项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收益的最大化。
(五)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缺口是影响服务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可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继续鼓励下岗职工及部分农民工加入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这样既解决了他们的收入就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稳定和凝聚。
同时社区大学生村官的配备也为居家养老注入新鲜血液。此外,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高校联建实践基地等也为建立一支道德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专业素质优的服务者队伍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 祁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对大连市首创的“居家养老”模式的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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