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合同管理意识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本文通过对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的阐述,强调企业管理必须要以合同管理为基础,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由于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合同管理粗放、薄弱,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的甚至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因此企业管理必须大力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增强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多种途径,加强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企业要搞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这些都离不开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目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1.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
一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或合同经办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合同法律意识差。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企业的公章、介绍信等重要的法律文书随意被借用,另外对联系业务的经营人员的相关授权不明。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单位超过自身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有的一般员工未经授权也对外签订合同,由于司法实务中对证据认定规则以及民事责任归属确认都有较明确规定,而这些规定,对那些未经授权的人员所订立的合同所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对企业不利的,因此明确企业合同签订中的授权制度是依法规范合同管理的一个起始点,并且明确普通授权、特别授权、转授权、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和使用等,对承接工程、物资采购等集中有效管理也提供了明确的前提法律依据。
2.不签书面合同
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对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合同纠纷。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但恰恰因为这些就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虽然现行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合同没有了以往经济合同法中对书面合同的严格要求,但作为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有这样一份含义明确的证据肯定比没有要好。
3.合同文本不规范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往往过于简单、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未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甚至连十分重要的条款,诸如交货时间、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的承担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条款都没有,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大量合同纠纷。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当然,签订合同时对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不应当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说明合同条款事项,仅凭签订的不明确和不利于我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受既判法律文书的约束,承受合法的“不法”侵害。因此,在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条款作出明确的约定,无论对方的诚信如何,使自己风险降低到最低线,这也是经济活动中必要的一种风险防范意识。
4.基础性合同管理不到位
(1)合同管理制度不落实。有的单位各部门分头签订合同,各自保管,互不通气,合同管理员不能全过程参与合同的签订、履行,无法审查合同的内容,合同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预防损失的作用。
(2)缺乏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监督控制。虽然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但合同审批登记、合同存档台帐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有的甚至合同存件散失。
(3)合同报审报批制度不落实。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合同报审报批制度,但只停留在纸面上,该报审而未报审,报审报批制度难以落实。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而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5.不全面履行合同
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但企业自身市场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营销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在昌日常的经营管理中,除了正常的合同规范管理外,还应注意一种极端的情况,那就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的表现:
(1)以预付款或定金、押金的方式骗取货款;
(2)编造合理的理由,侵吞押金或相应资金;
(3)伪造证件或资信情况,假冒特定身份,骗取合同资金等;
(4)通过中介组织设立广告骗局;
(5)假为购货,实为出货骗款;
(6)虚构标的,骗取已方信任,获取资金。
6.违规签订担保合同
一些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未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做仔细考察,便盲目为其提供担保,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有的单位因收受被担保单位的好处费,或以担保作为签订另一合同的条件而不惜为某些“皮包公司”担保。被担保人在贷款到期后,常因资不抵债而无法抵偿,一走了之,下落不明,担保人便要承担连带责任,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二、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1.普及合同法律知识,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合同是企业对外进行经济活动的桥梁和纽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企业法律和经营管理等业务部门的人员要懂得《合同法》和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杜绝显失公平合同的签订,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各级管理者要了解和学习《合同法》,懂得如何管理合同,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管理的思想,树立合同观念和严格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识,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认真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
2.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推进合同管理工作日常化和规范化。要把合同管理纳人领导班子工作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对涉及数额较大或者关系企业重大经济利益的合同,要专门立会审议,由分管领导把关,层层负责,保证合同签订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3.建立完善合同管理机构,配好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合同管理,要建章立制,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其职责是对签订合同进行审批,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进行保管、统计、检查,督促合同的履行。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还要熟悉业务,熟悉企业管理,熟悉生产经营情况,熟悉法律,特别是要熟悉《合同法》。
4.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应对合同纠纷的发生。在订立合同后,企业还要密切跟踪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搜索相关资料,在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手段,避免和减少自身损失的发生,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合同法赋予当事人在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当事人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抗辩权,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进行合同保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5.强化示范文本管理。合同示范文本是有关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会同相关业务部门,针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按照法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吸收各行各业合同文书的特点制订而成,主要条款齐全,没有显失公平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对合同当事人提供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利条件。在企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合同日益重要,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和履行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强化合同等具有重要作用。
6.建立合同审批制度,严把合同签订关。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工程承包、产权交易等重要的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关键词】索赔含义;索赔范围;索赔依据;合同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及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逐步同国际接轨,工程索赔越来越引起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加强对承包工程的合同管理,提高索赔意识,对提高自身管理素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1. 正确认识索赔
在建设工程中,索赔统称是指施工单位或承包商在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对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建设单位或业主给予经济和时间补偿的一种权利,并不因索赔的发生而使任何一方额外受益或受损,其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和合同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比如: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在施工期间由于外界干扰而发生的停、窝工费用等。它与合同违约不同,合同违约是指违反承包合同应负的责任,是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引起经济损失应支付的违约罚金。比如合同中的约定“按进度付款”,而甲方没有按进度要求付款,违反合同约定,这时甲方应支付违约罚金。而施工单位在收取违约金的同时还应向甲方计取由于不按时拨付进度款而发生原材料采购推迟导致的施工人员停、窝工费用。前者为违约罚金,后者为损失索赔。所以索赔与违约有着根本的区别。索赔自始至终存在于施工的全工程,它是由经济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在国内外一些合同条件(如国际上的FIDIC合同,国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 ,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大,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小,对于这种风险分担不均的现象,承包商可以从多方面采取措施防范,其中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就是善于进行施工索赔。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有变化,就存在索赔的可能。所以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正常业务,正确认识索赔,对提高管理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施工单位或承包商,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争得盈利,不得不重视索赔工作。
2. 明确索赔范围与内容
从施工索赔的含义上看,索赔是以合同为依据的,只要非自身因素造成就可争取索赔。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发面:
2.1由于设计原因产生的经济索赔有:
(1) 设计增加工程量。比如原设计为一层,后根据需要增加一层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2) 设计变更引起的变化。比如设计功能的改变,而引起修改原设计方案,导致乙方施工方案的改变,施工工期的延长及其它方面带来的连锁反应损失。
2.2由于施工条件造成的索赔有:
(1) 施工条件准备不充分。比如:合同鉴定后甲方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场地;甲方提供的场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引起发生材料二次倒运费用,甲方应负责搞好三通一平工作,而实际未搞或没有搞好就移交给施工单位,导致施工单位额外增加费用等等。
(2) 外界干扰。比如:在施工中间,因甲方原因周围农民断路、封工地大门,导致材料不能及时进场,产生停、窝工的费用;社会供电不正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而产生的停、窝工费用等等。
2.3由于国家、上级规定的变化而导致索赔的有:
(1) 取费内容的增减。
(2) 费率和取费标准的变化。
(3) 预算定额的改变等等。
2.4由于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造成的索赔:
(1) 设备型号的改变,供应单位的改变。
(2) 补差材料的品种增加。
(3) 国家调价系数的变化等等。
2.5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有:
(1) 不可抗力如风、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工程损坏(工期索赔),业主不正当的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
(2) 经建设单位签证的费用。
(3) 由于甲方未及时供应设备,材料造成的停、窝工或延长工期造成的损失费用。
(4) 甲方提供的地质报告与实际不符,如地下水位的升高而发生的抽水费用。
(5) 由于甲方未能按合同要求支付足额的工程进度款,而引起的施工工期拖延等。
(6) 由于甲方未能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导致施工单位发生的看护费等。
(7) 由于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而造成的损失费用。比如,甲方将乙方原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等。
(8) 因合同条文模糊不清甚至错误。
3. 运用索赔理论,做好索赔基础工作
从以上索赔的范围和深度上看,造成索赔的原因与因素很
多,涉及的业务面广,它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综合性、策略性都很强的经济管理工作,是一项全系统、全方位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单靠个别部门或个别人不行,它需要领导的重视、组织有力、方法恰当,建立全员经营思想意识和索赔资料,创造良好的企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为工程索赔奠定良好的基础,它应做好以下工作:
3.1高度重视施工合同。因为施工合同是索赔的法律依。
据,索赔是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合同有利,发生索赔事件就可以处于主动签地位,易于取得索赔成功,合同不利,则损失已先产生于合同鉴定之中,索赔成功的机会和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选派懂国家政策,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人参加,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条件要进行认真、仔细的研究、推敲,要特别注意“默认条款”。对原则问题要据理力争,不能轻易放弃。只有争取签订一个较为公正、合理、有利的施工合同,才是取得索赔成功的关键。
3.2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设立专门
的合同(索赔)管理人员,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跟踪,随时收集,记录工程施工中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合之处及出现的争议问题,及时分析,确认责任,办理有关手续,做好索赔准备。
3.3积极索赔基础资料,抓好资料文档管理。没有证据或。
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因此建立资料数据的收集、交接和归档制度,设专人负责,搞好资料文档管理,为索赔提供准确无误,充分详细,完整有效的资料。通常对索赔应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的要求,要具有法律证明效力。作为索赔证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招标文件、中标资料、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 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通知等等。
(3) 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的信件、指令、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等。
(4) 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志、工长日志、备忘记录等。
(5) 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6)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的记录。
(7) 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
(8) 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
(9) 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0) 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等。
(11) 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4. 掌握索赔技巧,提高索赔艺术是赢得索赔成功的必要基础
索赔的机遇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你不去索、不会索、业主不会白赔给你,一个无事实根据的索赔,业主自然不会赔给你,而一个既有事实又有根据的索赔,如果方法不当亦难以获得索赔成功,所以掌握索赔技巧,提高索赔艺术十分重要。它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4.1要及时(索赔事件发生或终了28天内)、按程序提交
实事求是的索赔文件。
4.2索赔事件要真实、证据确凿。索赔针对的事件必须实
事求是,有确凿的证据,令对方无可推卸和辩驳;对事件叙述要清楚明确,避免使用“可能”、“也许”等估计猜测性语言,造成索赔说服力不强。
4.3计算索赔值要合理、准确。要将计算的依据、方法、
结果详细说明列出,这样易于对方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
4.4责任分析要清楚。一般索赔所针对的事件都是由于非
承包商责任而引起的,因此,在索赔报告中心必须明确对方负全部责任,而不可含糊的语言,这样会丧失自己在索赔中的有利地位,使索赔失败。
4.5在索赔报告中,要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
说明承包商对它不可能有准备,也无法预防,并且承包商为了避免和减轻该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采取了能够采取的措施,从而使索赔理由更加充分,更易于对方接受。
4.6明确阐述由于干扰事件的影响,使承包商的工程施工
受到严重干扰,并为此增加了支出,拖延了工期,表明干扰事件与索赔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4.7索赔报告书写用语应尽量婉转,避免使用强硬、不客
气的语言,否则会给索赔带来不利的影响。
4.8工程索赔过程中要相互尊重,注意工作方法,要有理、
有利、有节地去谈判,对业主不明的理由要耐心解释,切不可恶语相对,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比如,2003年我们在汉中广厦锦江花苑A座高层住宅楼工程决算中,存在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铝合金门窗及一些二次装修项目分包给其它施工队施工,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属工程肢解行为。我们提出要向甲方收取肢解部分工程量的全部施工管理费,作为一种总包合同承包人的合同损失费用。当时,甲方认为我们的要求不合情理,没有干什么能拿管理费,不予答应。后来我们亮出国家的有关规定,给其解释,使他们认识到工程肢解行为的不对,理应支付给我们由甲方分包部分工程量的金额施工管理费用11万多元,问题得到了解决,给单位赢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对策
在企业和项目经营管理管理活动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每一个项目的承接,都要经过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履行过程中要进行合同管理,在项目完成后还要进行项目后评价。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它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项目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未来。
1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1 投标人员片面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
对投标人员现行的业绩考核制度中,单纯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没有考核承揽项目效益指标。 “挖到篮子里就是菜”,致使投标人员因利益驱动,只要能中标就行。而对预付款的拨付条件,是否需要垫资,现场对施工的影响,变更及索赔要件,工期松紧,竣工结算的时间等合同风险未能进行合理评估,造成亏损项目增多,使许多施工企业步入了经营承揽及完成产值不断攀升,但企业利润却没有同步增长的怪圈。
1.2 项目职能部门解读施工合同不透,变更信息沟通不畅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通常施工项目上由工程技术部门提供已完成工程量数据清单,再由计量部门套上单价对业主进行计量。而对合同中是否存在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力或是有多少潜力可挖、如有变更是否已经完善变更手续等方面,项目部部门之间做得还非常欠缺,许多信息未能及时沟通反馈。形成了工地上已经按照变更数据完成工程量,计量部门还不知情,事后再进行补签资料的“两层皮”状况,使成本增加,索赔难度加大。
1.3 签订合同条款不严谨,对合同双方没有形成有效约束
在合同签约过程中,许多企业没有能对合同签约单位的资质进行认真地审查,如签约资格、履行能力、履约信誉等,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履约及违约条款表述的过于粗略简单,不够具体充分,为合同的执行带来隐患。目前,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与管理中状况较好,物资采购与劳务合同没有严格进行招投标,有的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合同履约程度较低。违约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竟出现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承包团队在履约中多次要求提价的状况,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
2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除一定的历史根源外,也有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及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缺乏足够的认识是合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反映在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或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2.2 合同法律环境不好
也是造成合同管理被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是我国建筑业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漏洞可钻。二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合同未依法订立,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3 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订立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双方对某些条款的理解有差异或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 合同管理人员对索赔工作不重视
缺乏自我保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
2.5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对合同管理缺乏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制订制度固然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再完善的制度有章不循,也如同废纸一张。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2.6 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对具有上述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充实,以增强合同管理力量。
2.7 对合同归档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机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2.8 发包人(业主)行为不规范
发包人(业主)常常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或暗中指定与其有利益关联的施工企业做总承包人的分包人。有些承包人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发包人(业主)的不规范行为难以实施。
2.9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在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10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和各专业分包人之间,及各分包人之间的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
3 解决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主要对策
3.1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3.2 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具备各种批准文件;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3 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发生变更应及时找工程师或监理确认,如果它们拒绝确认应要求其说明原因,对于不确认工程变更又不说明原因的,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免日后互相扯皮。
3.4 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账务;为与国际接轨,要能够阅读和翻译英文合同文本。企业不乏优秀的技术人员,但是合同管理人员匮乏。
4 结语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施工企业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只有不断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进而降低成本、取得更大的效益。■
本站为第三方开放式学习交流平台,所有内容均为用户上传,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不实请联系在线客服删除,服务时间: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