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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降雨危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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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之惑

人工降雨是指用人工使没有达到降雨阶段的云变成雨降下。即选择有利于降水的云团,用飞机或高炮等方法将“催化剂”送入云层,促使本不会降水的云降水,或者加大降水,故又称“人工增雨”。人工降雨是现代文明社会直接开展抗旱、缓解因酷暑造成的电荒,改善人居自然环境的重要科技手段。在盛夏酷暑难耐之际,一场及时的人工降雨给人们带来阵阵凉爽,给庄稼带来涓涓细水,给工厂带来绵绵电流。人们无不心情舒畅,为能够享受现代科技成果而兴奋,但是人工降雨有时也会对少部分人的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比如在实施人工降雨的过程中由于气候的变化形成狂风掀走晾晒的贵重物品、掀翻农田大棚、掀倒广告牌、建筑物,给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带来了财产损失;因雨量过大致使排水不畅、房屋漏水给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盐场晒盐、小麦在田都要即将收获,一场不适时宜的人工降雨造成的损害等等,所有这些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呢?让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总感到有点理不顺,因为人工降雨毕竟不是“天灾”。让有关职能部门承担,也感到有点委屈,因为实施人工降雨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深得人心、让社会得益的好事情,是一种具有公益性的、无偿的行为。让其他人承担,好象也缺乏充足的理由。人们对此陷入了情、理、法的困惑之中,并引起诸多思考。

二、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之争

人工降雨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害的现象是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能否得到赔偿,由谁来赔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为不可抗力说。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外在力量,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人工降雨的原理,人工降雨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气象条件的,如必须要有足够的云层等等。气象专家都不能准确预测何时具备人工降雨的条件和具备实施人工降雨条件的时间,作为非专业的一般单位和个人显然更不可能预见人工降雨的到来。因而人工降雨对于一般受害的单位和个人来说,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是不可抗力的一种。我国《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人工降雨所造成的损害,不能获得赔偿。当然,人工降雨所造成的损害既属于不可抗力,如果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投了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第二种观点为意外事件说。人工降雨不是不可抗力,而属于意外事件。意外事件,也称意外事故,是指损害结果的发生,不是行为人由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事件。人工降雨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损失属于一种意外事件,对于危害结果的产生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因此,人工降雨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获得赔偿。但如果已参加保险,也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第三种观点为职务授权说。职务授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为维护社会安全,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在依法执行职务时而“损害”他人权利的行为。人工降雨的实施单位是基于国家的授权而实施的一种职务行为,对于人工降雨带来的财产损害实施单位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依法执行职务,因而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不负有赔偿责任。

第四种观点为一般侵权说。人工降雨造成财产损害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而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并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在实施人工降雨过程中,实施单位对损害的发生,负有注意义务,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人工降雨的实施单位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即未尽注意义务而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种观点为特殊侵权说(职务侵权说)。人工降雨对个人或单位的财产造成损害属于特殊侵权中的职务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相对于一般侵权行为而言的,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需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而必须就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负民事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所谓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工降雨是国家的有关部门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降温、缓解旱情等)而采取的一种职务行为。只要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实施人工降雨的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三、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之析

人工降雨的科学性、公益性、无偿性是不容置疑的。毫无疑问,实施人工降雨不是以损害他人财产为目的的,主观上是造福于大众、造福于社会,是没有过错的。但在确定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上,不是简单地以主观是否有过错为标准的。一般情况下,民事责任的构成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的客观性、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同时具备了这四个条件,则应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可见,“过错”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一般条件。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无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是有损害事实、致害行为以及损害事实与致害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无过错责任不以主观过错为构成条件。因此,人工降雨造成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民事责任的侵权归责原则来确定。民事责任的侵权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侵权归责体系包括四种归责原则:一种是适用最为广泛的过错责任原则;一种是适用于各种特殊侵权行为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一种是适用于行为人没有过错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还有一种是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加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才能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证明其所受损害是加害行为人所致,而加害行为人却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加害行为人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虽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它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和第三人的过错,它们也可以成为行为人责任减免的事由。无过错责任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依据我国现行立法,无过错责任主要适用于某些高度危险作业造成的损害赔偿。很显然,人工降雨致损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又称衡平责任原则,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根据公平观念,责任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这样,将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的争论之说,与民事责任及其侵权归责原则对照分析,以便依法正确处理人工降雨致使财产受损的赔偿纠纷。

1、关于不可抗力说。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依照法律规定一般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但人工降雨是人为改变天气的结果,不是生活中的自然现象,所造成的财产损害不能认定为是一种自然灾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工降雨中的人的主观控制意识将会得到极大提高,损害程度也将不断随之减弱,从而否定了人工降雨是不可抗力之说。故人工降雨是不可抗力的说法不能成立。

2、关于意外事件说。我国民法虽然没有把意外事件作为免责的事由,但司法实践中通常把意外事件作为免责要件对待。人工降雨对财产造成的损害,虽不是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但也不是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只要实施人工降雨的部门预警及时,人工降雨的各种相关数据计算准确,履行十分谨慎、合理注意义务,相关的财产损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而意外事件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

3、关于职务授权说。实施人工降雨是基于职务的授权所为,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不负有赔偿责任。职务授权行为作为一种免责事由,一是必须要有合法的授权,二是执行职务的合法,三是执行职务的活动是必要的。单就人工降雨致使财产受损,可以不负赔偿责任。现实生活中,如果人工降雨所造成的财产损害是多种因素复合形成,根据侵权归责原则,另当别论,不能统统列于人工降雨致损的名下,免除不该免除的赔偿责任。

4、关于一般侵权说。一般侵权说的民事责任须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才能成立侵权的民事责任。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有过错则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在实施人工降雨的过程中,如无过错或过失造成财产损害的,如前所述仍属于职务授权行为。但是,如有过错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害,则应按一般侵权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超越授权行为、执行职务的程序、方法违法等。

5、关于特殊侵权说(职务侵权)。特殊侵权责任是由法律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职务侵权行为具有行为主体的特定性、行为的特殊性和承担责任范围的限制性(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才能承担责任)。其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实施人工降雨过程中,只要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且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推定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但行为人能够充分证明自己无过错,可免除其民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在无过错的前提下免除民事责任后,容易与职务授权行为相混淆,不可再适用其他归责原则。

四、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之主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因人工降雨致使财产受到损害能否获得赔偿,谁应当对人工降雨造成的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以上所述,应视具体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本文仅就人工降雨的实施者与受害财产所有者之间的损害行为应当由谁担责作了浅述。现实社会中,人工降雨致使财产受到损害,不排除其它诸多综合因素共同构成侵权,也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本文未涉及。)

1、职务授权行为。一般正常情况下,有关部门实施人工降雨都是依职务授权而为,对于在实施人工降雨过程中致使他人的财产受损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对于损害的发生,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人工降雨的实施部门对受害人的财产给予适当补偿。

第2篇

【关键词】云降水物理;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探究

在最近的几十年中,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得到了我国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的广泛关注,而云降水物理作为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的最主要理论来源,自然也备受重视。现今,云降水物理以及相关的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的实际应用明显增加,与此同时理论研究日益完善,这使得人工影响天气手段得到了更加广泛的扩充以及进一步的完善。但是,相关的研究和实验并不能就此结束,而应该再接再厉,让基于云降水物理的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更上一层楼。

1 云降水的不同发展阶段

降水可以分为几种:降雨、冰雹、浓雾等,同时在降水过程中所伴随的其他相关天气现象也会对降水的后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同类型的云层以及其相关性质则成为了影响降水的直接原因,因此,针对不同云层进行研究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归纳,以得到云层与各类降水情况的直接关系显得尤为必要。

1.1 积云

积云一般的形成时间都是在白天,而其形成速度一般来说也极为迅速,在几分钟之内就可以扩展至几公里的纵向距离。而在积云扩展到相当的成都之后,一般会出现异变的情况,从而出现砧状的云层结构,与此同时,下沉气流也会随之建立,其一般存在于积云的附近以及顶部,并且较为稳定。对于积云来说,气流的影响是极为重要的。比如说,当气流合适的时候,积云中的旋风水滴往往会随之横向或纵向运动,从而使得积云发展较为迅速。而当积云完全形成之后,如果对流流场不合适,气流对于悬浮液滴的作用较强,则往往会导致积云裂解。这种裂解最直接的后果便是在当地形成一场阵型降水。

1.2 层状云

层状云与积云很好区分,因为两者的基本形态有着很大的区别,前者厚而面积小,吼着其较薄,因而看起来显得透明,但覆盖面积极大,往往是占据天空较大的水平面积甚至是正片天空。层状云也可以进行分类,基本上分为四种:卷层云、卷云、高层云和雨层云。而其中的卷层云出现的时候往往预兆着未来不久的时间内将会出现降水。

1.3 积层混合云

积层混合云之所以称之为混合云,主要是由于其包含的云层种类并不单一,往往是由层状云中夹杂着对流云而形成的。层状云往往可以促进积云的形成与发展,不仅如此,层状云对于对流云也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流云的存在往往可以产生较高强度的降水,而且这类降水的持续时间也普遍较长。层状云一般可以为流云的持续存在提供较为饱和的环境[1]。不仅如此,层状云的发展也可以提供较大面积的上升气流,这使得积层混合云的降水短时间强度减弱,但持续时间延长。可以说,层状云极好的联系了积云和流云,使得云降水向良性发展。

2 基于云降水物理的人工影响天气技术

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对云降水物理进行着全方位的研究,而我国的相关研究则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起步。但是本世纪初,我国的干旱少雨情况日益严峻,河水断流、草原林原荒漠化严重的实例屡见不鲜。同时,由于降水而带来的冰雹、雷暴等自然灾害对于我国各地的农业、工业等领域也有着较为严重的危害。这使得我国的对于云降水物理的研究更为重视,研究进度也在飞速提升。

2.1 人工防雹

现在我国天气预报部门对于地区冰雹的预报工作往往是依靠雷达进行的,因为雷达可以通过反射回来的电磁波对于冰雹的形状、密度、范围以及个体大小有着较为精确的判断,从而及时对冰雹灾害进行预警,使得地区的受灾损失降到最低。一般来说,能够产生冰雹的云层有四种:强单体雹云、弱单体雹云、传播雹云和多单体雹云[2],基本上都是积云或者是积层混合云。从云层的命名上我们可以看出,不同雹云所产生的冰雹特点是截然不同的。而且,往往在云层中停留的时间越久,冰雹降落时所产生的破坏性也就越大。因此,在人工防雹时,往往是采用高炮轰击的方法――即用高射炮来轰击将会产生冰雹或者是正在产生冰雹的云层。高炮在轰击的时候,由于爆炸往往会使云层附近的气流产生较强波动,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也会将云层中已经形成的较大冰晶轰碎,以达到防雹的目的。除此之外,人工防雹也会采用催化剂技术,即使用合适的催化剂来影响云层内固态冰晶的形成,以达到防爆的目的。

2.2 人工降雨

干旱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地区发展的一个绊脚石,荒原面积扩大,无论是林业、农业还是畜牧业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而人工增雨则可以适当的缓解这些问题带来的危害。人工降雨必须要遵循一定的模式,首先就是要对云层的降水潜力进行评估。我们都知道,人工降雨的完成也是需要一定的成本的,如果进行了人工降雨的相关措施但是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就得不偿失了。因此,在人工降雨之前工作人员必须对目标云层进行分析,以确定实施人工降雨后降水量能否达到缓解干旱的目的。云层中,能够不仅仅要注意固态冰晶与液态水之间的转化,也要注意水蒸气与液态水之间的转化,合理的进行评估是保障人工降雨成功的关键。其次,就是进行人工降雨的正式工作。人工降雨的方式有很多种,而现在比较常用的便是催化剂降雨和升温增雨。通过之前对于云层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降雨潜力较大的便是积云和积层混合云,当云层的储水量达到人工降雨的标准之后,相关部门便可以采用相关方式进行降雨工作。催化剂的种类有很多,但是它们的作用机理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即使暖云中的水滴或者是冷云中的冰晶相互凝结,重量增加,从而使得云层无法承载,形成降雨。在实施完人工降雨的措施之后,就要对人工降雨的效果进行评估了。在不同的地区与不同的降水环境下,所需要采取的人工降水方式往往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必须对各种情况人工降雨的效果以及所采取的催化剂进行归纳整理与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提高未来人工降雨的成功概率。

3 结语

我们可以看出,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无论是人工防雹还是人工增雨,对我我国都具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利用云降水物理学来指导人工影响天气技术,为我国的天气控制提供有利的条件。在将会出现冰雹的地区进行人工防雹措施,以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经济损失;在干旱少雨地区采用人工降雨技术以维持当地生态环境的稳定。我国的云降水物理研究起步较晚,因此我们更应该加强对该方面的研究,为我国的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创造更好的实施条件。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

人工对天气作业产生影响的项目是众多的,主要涉及到了人工降水、人工消雾、人工消云、人工防雹、人工防霜冻和人工一只雷电等情况。从现阶段的情况来分析,主要以人工降雨、人工消雾和人工防雹这三项对天气产生影响的作业为主,而且在我国应用的也比较多。自从人工对天启技术在我国某些区域的使用以来,也收获到了颇为显著的效果。能够通过人工增雨作业等情况解决相关汉字问题,确保农作物的高产和丰收,在对森林大火的扑救过程当中,通过人工增雨作业能够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经济损失,通过人工增雨和增雪作业等情况,能够使生态用水的湖泊当中的蓄水量大大增加。从这些过程当中都不能够看出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

1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的现状分析

1.1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技术———人工降雨

人工降雨就是将天空中的雨水洒落到地面上,不要让它白白浪费,这是人工降雨。人工降雨具有空中作业和地面作业两种方式,空中作业是利用飞机在空中散播的催化剂,地面作业是利用高射炮、火箭从地面上发射的炮弹在云层爆炸,炸弹的银碘化物变成烟雾在云中。火箭在到达云层的高度以后,碘化银开始点燃会随着火箭飞行,沿途就会出现人间播散。飞机作业一般选择稳定的天气才能够确保安全。高射炮火箭作业较为广泛,而人工降雨需要有充分的条件,0℃以上的暖云当中需要有大水滴,0℃以下的冷云当中需要有冰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云层条件再好也不会降雨[1]。如果在云层中制造适当的冰晶,那么会对云层的稳定结构产生破坏,这就会出现降雨。针对这个原理我们通过飞机、高射炮,火箭等通过制冷剂的应用,使云体局部冷却而生成冰晶,或者是通过碘化银等人工冰核的应用,产生冰晶以达到降雨的目的。

1.2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技术———人工防雹

在对流云层的发展之下会产生雷雨天气,有时候会带来一些冰雹。这种情况会为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或者是在飞行区域内,因为飞机场附近出现了这种情况,那么冰雹就会对飞机等造成一定的损伤,影响它们的飞行。这样就会对航空方面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研发出类似于人工防雹的科学理念,可有效地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降低冰雹的发生率,还能够保证飞机飞行安全。将相关损失降低到最低,使得农民地里的庄稼得到极大的改善,免遭自然危害的侵袭,保证产量得到极大的提升。人工防雹技术开始被广泛地推广开来,主要的应用原理就是通过物理原理来进行操作,基本上是在冰雹云中散播人工冰核,通过一系列的化学手段,使其形成人工冰雹胚,然后在云层的意志冷水挣扎,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形成较大的冰雹,使得冰雹不会造成较大的自然灾害。同时也可以散播巨盐核,使其形成云滴,使冰雹缓慢的增长,进而实现降低冰雹灾害的程度的作用[2]。还可以在云里形成干扰系统,使冰核在云中被冻结,通过这种方法来降低冰雹的危害率。

1.3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技术———人工消雾

大雾天气的出现会为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这种天气不分季节,也不分时间,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而随机而成的。会为交通运输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为大雾天气能够导致能见度大大降低,会影响视觉,使视觉模糊,这会导致一些交通事故严重的频繁发生。特别是高速路上,城市的主要街道或者是机场附近,要做好人工消雾是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的,他能够为改善交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人工消雾的方法比较多,主要的方法就是采用加热法,简单来说,这种方法是将一些可燃物品进行燃烧,使空气里的物体得到蒸发,使大雾天气能够得到逐渐的改善。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扰动空气法,通过空气上下混合开来导致其水蒸气蒸发成水汽,然后使其渐渐的消散。这些方法能够降低空气当中的雨雾,使他逐渐的消散,对交通运输的路况进行改善,以便于防止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使人们在正常的行车过程中提高一定的安全性,可以推动交通事业的改善。

2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分析

人工影响天气,其主要目的就是防止一些灾害的发生,并且提高人们生活的质量。从未来的发展来看,要增强防灾和减灾的意识,所以各级领导需要重视抗灾工作,每逢旱季和冰雹多发的季节就要提前组织人手,保证各种设备齐全,将各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其中,为群众发放安全手册,对农民进行科学技术和防汛防旱知识的讲座,做好防患于未然。还有强化科学技术的研究,人工影响天气作为防灾减灾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所以我们应该认清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技术仍然处于胚芽阶段,缺乏一定的成熟性。所以在应用过程当中,需要不断地研究改造,强化人工影响作为科研技术的投入,这样才能够使相关灾害的发生降低到最低,并且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要通过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应用,进一步的对其潜力进行发掘,强化高射炮飞机,火箭等作业的能力,并且时刻保持创新意识,在此研究基础上,不断推动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项目。由于一些干旱和季风地区水资源日益缺乏开始成为制约人文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升的一个主要因素。所以根据这一地区的相关情况,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要强化作业的能力,增强人工降雨量,对于温室区域水资源丰富等区域,特别是极易发生水灾的体育,在预计未来零之前,需要做好防汛工作,将排水等工作落实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出人工影天气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保证它能够给人们的正常生活提供可行的便利。

3结语

综上所述,本研究简单分析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的现状和相关的发展。笔者认为,对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的现如今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的方面,只有坚持科学发展不断地对天气进行分析,开发出一些新的技术来进行对天气的影响,才能更好地保证人们的正常生活,防止相关灾害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施宗强,何金海,江尊钦,张雷,陈斌源.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问题探讨[J].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04(02):14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