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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含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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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含义

第1篇

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请示》(豫劳函〔1999〕2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了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时,确定侵权人的赔偿项目;第二款规定了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五、六条关于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的含义,是指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第2篇

1、突发事件就是突然发生的事情:第一层的含义是事件发生、发展的速度很快,出乎意料;第二层的含义是事件难以应对,必须采取非常规方法来处理。狭义上,突发事件就是意外地突然发生的重大或敏感事件,简言之,就是天灾人祸。前者即自然灾害,后者如恐怖事件、社会冲突、大量谣言等,专家也称其为“危机”。

2、根据我国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3、根据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4、根据危害程度,突发事件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一般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

生态安全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自然生态的安全,其包括地震、海啸等;第二种是生态系统的安全,有海洋、森林、湿地和微观系统四个部分;第三种是国家生态的安全,有组成部分。实际上生态安全是对社会安全的继承和发展,让人类从其他角度来思考社会和交易安全,使人们能够在三种安全的交融下迎接社会的挑战。生态安全是社会安全的基础,只是对社会安全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2]在社会发展的今天,生态安全渐渐成为决定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生态安全强调与人的生活有密切相关,也强调系统的安全,更强调用法律来保护生态安全,将生态安全运用到法制建设之中。因此,生态安全在某种程度上应受到法律保护。这涵盖了生态安全的两层含义。第一,生态安全是其自身和人类环境的可持续的一种状态;第二,生态安全是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意义。生态安全的由来表明人民对生态安全赋予法律保护的期盼,生态安全的发展表明人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急需提高。目前,我国环境问题还是非常糟糕,环境恶化日益突出。如今,脆弱的地球环境已经经不起人们的折腾了,所以,人们要提高自己保护环境的意识,政府也出台了不少相关保护政策。

二、法律意义上的生态安全

当前,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法律自身也要通过一定的改革来满足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人与自然对于生态安全,人与自然是其起点,生态安全突出人与自然的联系,强调自然安全、社会安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总的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保护生态安全的根本,生态安全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受法律保护的对象。生态安全表明的是人类生活环境的必备状态。从生态系统可以看出,社会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生态安全。[3]它是人类活动、生活的首要问题,因此是全球人类的最终安全。生态安全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需要我们同自然和谐相处。在生态安全中所谓的人并不是现实中单个的人而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其代表的是一种主体。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它们是以生态安全为基础、以利益为次要的理性的人。

(二)社会技术社会技术是生态安全的一种媒介,它是一种利用传统法的技术来对社会进行的改革。传统法具有一定的弊端,我们需要在一些法律之间找到一种所谓的平衡,从而达到合适的目的利益。对于环境法,如果从片面上很难找到那种理想的状态。为了找到环境法的合适、理想的状态,就需要通过查阅与环境相关的一些材料,无论是对自然还是社会领域,都要进行研究。因此,我们运用有关的技术来形成环境法律的一些制度,可以形成确定的安全观念,有效的保证生态价值,使之有别具一格的特征。最终我们在与改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使之能完美的适合我们国家的社会、环境和经济。[4]同时,我们要吸取一些新兴的技术,推成出新,不断创造适合我国的社会技术,构成完善的生态安全秩序,对生态安全的深化具有支撑作用。

(三)环境权利生态安全得以实践,环境权利必不可少,通过一些新型的权利义务机制来实现。人类生活环境的必备状态是生态安全的重要要义,而环境权利是人有享受舒适生态环境的待遇。因此,环境权利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它既能有效的避免生态安全的虚无,又能为建设生态安全的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环境法的反思

生态安全不仅要对传统部门进行改革,还要考虑其法律核心。老实来说,实现生态安全要有合理地掌握法律含义,建构环境法的观念与制度。

(一)生态安全的反思人类对生态安全的认识中,经历了一系列的辩证过程,在环境法的审查中,更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不足之处,建立新的生态安全观念,即将人带入生态系统中,提出生态安全是人与自然两者之间的安全,它们是一个整体,这进一步展示了传统部门法安全观念的重要性,面对生态安全问题存在的挑战,我们可以从哲学方面探索,并以此扩展传统法哲学领域,促进法哲学的改革。[5]我国在高风险的背景下,更需要在哲学方面来反思环境法安全观念。所以,生态安全不仅仅是概念出新,它更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生态安全致使我们对价值和立法的思考,如何通过创新来保障生态的安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二)生态化变革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法的目的是用某些特定的法律手段来降低风险增加社会安全。可以看出,环境法已经不再是交易和社会安全,而是人们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利益。因此,环境法面临着变革。从法的概念上来讲,环境法需以可持续发展为新理念,在哲学的背景下进行一代向二代更替。新的环境法不仅要保护当前的利益,还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

(三)制度的回应从经济学来看,制度即可指具体的一些制度安排,也指社会中各种制度的综合。我们这所谓的制度的回应指许多环境法的规章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的回应,当然也指具体环境法制度的反响。1.一体化制度体系一体化制度体系包括规则、法律、政策,我们需要保持可持续发展。要求从源头防护,把保护环境意识穿插于各个环节,提高发展能力。建立与俄罗斯相似的法律体系,以生态安全为前提,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此外,由于系统的复杂和不稳定性,法律渐渐改变了生态系统。由此,法律人从原先理想的,喜欢的规则管理到新的认知,适应的机制,法律通过新的调整办法解决了管理问题。因此,可以重新考虑规则在生态安全上的功效保证,实现对生态安全的系统化保障。2.一体化的框架体系联动框架体系有立法、司法和执法,在生态法律方面,我国在很多领域并没有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因此,因促进环保立法,在环境保护中建立一些基本理念,落实主体功能区的布置、生态功能区的布置,在源头上保证生态安全。从生态执法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应该扩大处罚力度,加强政府对生态安全保护的责任,督视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从环境司法上可以看出,尽管我国一些法律建立了公益诉讼的制度,但却在各个方面存在限制。因此,在我国法律的修订中,对一些环境破坏问题,公民和一些非政府人员有权利对环境问题提出诉讼。由安全观念的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在不同的部门法下,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思想观念的转变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转换概念或者对理论的假设,而在于对思考角度的转变和对现实中问题的关注。

四、结语

第4篇

01什么是民族?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什么?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民族平等、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

02民族团结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即各族人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共同努力奋斗。

03什么是“三个离不开”?

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04“四个认同”的内容是什么?

指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05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含义是什么?

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都不断得到发展,特别是经济建设得到发展;二是各民族自身都得到发展进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提高;三是各民族自身固有的优点和特点得到充分的展现。

06民族问题有哪些基本特点?

长期性、复杂性、敏感性、群体性、震荡性、国际性。

07我国现阶段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我国现阶段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5篇

关键词:安全会计;安全成本;安全收入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1-0208-02

1 安全会计概述

安全会计是以安全会计假设为前提,通过对安全会计对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程序,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信息,以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目标、原则、基本概念和方法。对此概念的理解应包括以下含义:①安全会计以安全会计假设为前提,即在传统会计假设的基础上,扩展到企业财产物资、职工和社会安全范围的假设,它能够对它所作的行为向社会负责。②安全会计对象是安全会计反映和控制的客体,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安全收入,即减少无益消耗和危害损失的收益与保障劳动条件、维护经济增值的效益。③安全会计不仅是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更是为社会利益相关者――企业内部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息。

2 建立安全会计的紧迫性

近年来一个新的国际贸易标准――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已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许多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SA8000标准是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其中的健康与安全内容,要求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采取足够的措施,降低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尽量防止意外或健康伤害的发生,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肯定了安全工作对企业的重要性。“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前提是有一定的安全投资比例,并且以最佳安全投资点进行投资所产生的效益表现形式是潜在的,收益是巨大的。

安全会计就是要合理的估算安全投资的比例,确定安全投资的成本费用,找到投资与效益的均衡点。建立安全会计体系可以使企业内部与企业外部都获得经济效益。建立安全会计的紧迫性可以通过以下两个系统基模的模型予以表示:

(1)基模一:饮鸩止渴。

这个模型是基于企业内部的短期行为而言的。其意义为:当企业对安全问题认识不足或是忽略时,可以采取放任自流或有一种侥幸心理而不重视对安全的投入,这样就增强了回落②,使安全问题的隐患愈来愈集中;当然也有可能采取非严格的安全培训等,一定程度上使安全问题有一个回落①(减弱)。如果长期的放任自流,就会把安全问题转嫁给社会或其他人员,导致一定的后遗症,如’为了工作牺牲家庭,为了绩效降低品质,为了成本欺骗顾客,为了利润牺牲环境”等短期行为,经过长期的滞延,时间会把这一切不利危害放大,蜕变成为重大的安全事故。因此企业不得不将安全投入放在一个重要的基点上予以考虑。

(2)基模二:富者愈富。

这个模型是基于企业外部,包括竞争者、社会公众而言的。对于安全投入较多的企业,可赢得员工的支持、公众的信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顾客对其产品的偏好就多一些,其赢得的市场份额就大一些,公众、政府的投资自然也青睐于该企业,这样企业的资金就可以源源不断的运转,良好的效应也不断增强,形成“富者愈富”的模式;而安全投入低的企业,公众甚至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全保障系数”就低一些,不能够非常信赖、支持该企业的发展,对其的投资、消费自然也要打一定折扣,这是一种对减弱效应的强化,久而久之,企业愈加难以获得市场资源,因而就导致“穷者愈穷”。

3 安全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安全成本,是指企业为保证其财产物资、职工和社会的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防止或减轻职业病危害而进行的安全培训、安全管理的各种费用。安全成本大致分为两大类、四个组成部分。如图1所示。

图1

3.1 保证性安全成本

保证性安全成本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而支出的费用。它包括安全工程费用和安全预防费用两部分。为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构筑安全工程、安装安全设备、采取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监督以及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等。所有这些活动,都要支出费用。这些费用就构成了保证性安全成本的内容。这就决定了保证性安全成本的控制必须以安全生产的必要性为前提。

(1)安全工程费用。 安全工程费用是为构筑安装安全工程、设施以及购置安全监测设备、仪表等支出的费用。其经济目的就是为实现一定的安全生产水平而提供基础条件。它是一种固定成本,包括增加产品安全性能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其他材料、劳动保护费、环保安全卫生设施折旧费和修理费等。

(2)安全预防费用。安全预防费用是指为运营安全工程的设施,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安全培训和教育而支出的费用。其经济目的就是防止安全问题的产生,使保证性安全措施发挥应有的效能。这是一种可变成本,它包括安全教育及培训费、办公费、安全奖励费、安全工作差旅费及会务费、保险费用、警卫消除费、其他预防费用等。

3.2 损失性安全成本

损失性安全成本是指因安全问题影响生产(或安全水平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以及安全问题本身而产生的损失,也可以称之为事故成本,它包括企业内部损失和企业外部损失两部分。由于安全工程、设施有缺陷或运营不当、安全管理工作不利、安全监督及监测不及时,职工安全意识不高,违章作业等都会引起生产、设备、人员伤亡等事故,从而带来损失,这些损失就构成了损失性安全成本的内容。一般来讲,损失性安全成本是企业因安全问题或安全保障程度不能满足生产的需求而付出的代价。

(1)企业内部损失。企业内部损失是指由于安全问题使企业内部引起的停工损失和安全事故本身造成的损失。包括物资报废损失、物资丢失损失、停工停产损失、抚恤费、医护费、罚款支出及检修费用、事故分析处理费用、其他事故费用。

(2)企业外部损失。企业外部损失是指由安全问题引起的发生在企业外部的损失和影响,共同决定安全成本的高低。保证性安全成本越高,安全工程、措施、管理防范越完善,安全问题越少,损失性安全成本越低。否则,保证性安全成本越低,损失性安全成本越高。

我们不难看出:事故费用是事故发生后必须支付的被动投入;而预防费用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动投入,企业的安全成本投入应以预防费用为主。如果把安全工程费用作为固定成本忽略不计,事故成本与预防费用就有这样一个关系:安全成本=预防费用+事故成本,其模型如图:

其中安全成本总费用曲线是预防费用曲线与事故费用曲线的迭加,图中M点为最佳安全投资点,此时总费用最小,当预防成本事故成本时,此时企业的安全等级是最佳的。最佳安全投资点的选择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即实际的安全状况来确定。

4 安全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安全收入,是指安全较原有水平提高后企业和社会得到的,或将能得到的更多价值或使用价值。安全收入也可以称之为安全效益,具有间接性、隐蔽性、潜在性、滞后性的特点,但也具有增值性的特点。安全收入可以分为企业安全收入和社会安全收入。

(1)企业安全收入指企业安全工程在本期内创造的直接收入和潜在的安全收入。直接收入包括产品升级提价收入、成本降低收入、优质产销收入、其他安全收入等。潜在收入主要体现在员工上,安全投入使员工对企业流程和技术操作更为熟练,减少失误率,为企业创造的价值不断增值,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中,直接收入可以采用影子价格法或边际贡献率等方法来进行测算,即确定销量、增值额等各有关因素进行推算。潜在的安全收入可采用因素分析法等测算出一个较为合适的比率。

(2)社会安全收入。即安全投资所体现的对自然资本和创造性资本的保护。对于社会安全收入,可以通过其节省的社会成本来确认和计量。社会成本包括环境污染成本、资源消耗成本、社会人工成本、其他社会成本等。可以通过纵向比较法或横向比较法确认合理的范围、数量和影响比例等,通过节约的社会成本反映获得的社会效益。

5 安全会计的记录

根据安全成本的构成内容,安全成本核算可设置以下科目:

一级科目:安全成本;

二级科目:安全工程费用、安全预防费用、企业内部损夫、企业外部损夫;

明细科目:可根据情况和安全成本管理的重点,设置若干个明细科目,如材料费、人工费等。

相应的,安全收益核算可以设置以下科目:

一级科目:安全收入;

二级科目:企业安全收入、社会安全收入;

明细科目:产品升级提价收入、成本降低收入、优质产销收入、其他安全收入等。

设置好会计科目后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即可。

6 安全会计报告的批露

安全会计的计量方法主要采用货币计量法和非货币计量法。一般来说,安全会计信息应在期末单独汇编有关会计报告,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依据。但是,考虑到安全会计的特殊性,会计主体范围扩大、会计分期不能准确划分、非货币计量比重增大等因素,需要对有关会计报告批露进行合理的时间及内容调整。会计报告批露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安全投入的数额,其中包括安全措施经费中各项安全费用的比例关系、安全技术性(本质安全化)费用与防护费用(辅)的比例关系、安全硬技术投入与安全软管理投入的比例关系、主动预防性投入与被动防护性投入的比例关系;事故损失的金额,其中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等。同时,对安全费用是否专款专用、以后可能带来的收益等也要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笔者认为,安全会计是社会责任会计、环境会计的进一步细分。安全会计所包含和涉及的范围没有社会责任会计、环境会计覆盖的范围广,前者是通过会计连结企业内部信息与外部资源的纽带,而后两者主要研究的是外部经济性。从传统会计直接过渡到与外部经济相适应的社会责任会计不是一蹴而就的,笔者认为安全会计正是企业内部与外部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的桥梁,安全会计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从而更能够有效、快速的向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过渡。笔者认为三者之间存在一个逐级渐进的过程,即安全会计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目前建立安全会计体系将比较符合我国企业发展的现状,简而言之,“先齐家”,然后才能“治国,平天下”。

参考文献

[1]黄勇,叶义成.安全投资模型及收益分析探讨[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2).

[2]杨永丰.安全会计理论体系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21).

第6篇

【关键词】公共事件;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107-01

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之一。从突发事件管理而言,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义、特点,运用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对于政府走出和减少突发事件处理的误区,妥善处理公共事件危机,树立和维护政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含义、分类及特点分析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含义及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指在某种必然因素支配下出人意料地发生,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失或影响,且需要立即处理的负面事件。根据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可以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分析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1.突发性和不确定性。突发公共事件爆发的时间、规模、具体态势和影响深度,经常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即事件发生突如其来;不确定性表现在其产生的原因、变化方向、影响因素和后果等各方面都无规则,事件瞬息万变,难以准确预测和把握。

2.涉及主体的公共性和范围的广泛性。突发公共事件是专指在公共管理范畴内的危机事件,其影响和涉及的主体具有公共性。突发公共事件的直接涉及范围不一定是在普遍的公众领域,但是事件却会因为迅速传播而引起公众的关注,成为公共热点并造成公共损失、公众心理恐慌和社会秩序混乱。

3.事件具有多样性和影响面广的特点。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大致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可见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领域比较广。

4.危害性大。突发公共事件给广大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给社会的稳定也造成了一定影响。这种危害往往冲击社会原有价值体系和认知标准,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心理、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突发公共事件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特点及注意事项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含义及特点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为完成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任务,在对教育对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切方法,办法或手段的总和。

其主要有以下特点:1.科学性;2.应用性;3.针对性;4.系统性。

(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选择依据及注意事项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选择依据。首先,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应以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方针、原则为准绳。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由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决定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在选择过程中必须以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为依据,遵循规律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方针是在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为实现党的任务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新时期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在选择运用上,必须坚持“三个代表”的指导方针。同时方法的选择还必须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原则、求实原则、层次原则等原则结合起来加以考虑。

其次,坚持一定的原则。在突发公共事件这一背景下,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进行选择,应坚持以下原则:

1.创新性原则。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必须体现时代性、预知性。一方面,由于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因此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应充分体现时代性,以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所带来的新问题。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要体现预知性,这就要求我们通过采取现代方法来预知这些未知因素,创造性地把握事情发展的规律以取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不确定性的最佳效果。

2.针对性原则。针对性是指从客观存在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事物的变化情况,全面考虑不同层次人群的特点和思想状态,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要求我们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层次性,做到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

3.实效性原则。实效性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通过选择正确的内容、采取正确的方法,实事求是地解决具体的、实际的问题,取得符合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最佳效果。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危害不仅表现在直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上,也表现在引发社会恐慌心理、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及产生社会的混乱和不稳定上,而且仍然能够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持续的影响。因此突发事件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在选择上一定坚持实效性原则。

创新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实效性原则,它们之间互相联系,内在统一。有了针对性,才能有实效性;没有实效性,也谈不上针对性和创新性;要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就必须发挥创新性,这三者密不可分。

三、公共事件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由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本身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深入的学习和掌握。既要熟悉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结构、分类及运用原则,又要熟悉各种方法的特点、运用范围,找出各种方法的利弊,这样才能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

其次,要有机结合,灵活运用。突发性公共事件产生的原因是多元的,而且是复杂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在选择上,不可能只有一种,而是多种,这就要求各种方法齐头并进,形成合力,发挥最佳效力。

第7篇

如火如荼的六月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当我们每个人从呱呱落地那一科起,就与安全结下了不解之缘,宝贵的生命从此开始。当我还是孩提的时候,父母是我生活中的“安全员”教我避免危险,让我平安长大;当我走入学校,老师是我的“安全员”教我安全行路,督促我健康成长;当我步入工作岗位,每位师傅都是我的“安全员”,教我安全操作。现在我作自己的“安全员”安全责任时刻牢记心中,不仅自己要安全工作,还要防止他人受到伤害。

做为电力基建行业的一名职工,常年在外奔波,与亲人聚少离多,想着两鬓班白父母的惦念;想着年轻妻子苦苦的期盼;想着年幼孩子殷切期待,才使我深深认识到“安全”这两个字的重要含义。所以我要从自身做起,做到懂安全、会安全,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认识转变。

我是焊接专业公司的一名高压焊工,在施工现场常常面临着立体交叉作业,时刻都有安全隐患的出现,我一面要高质量地完成施焊任务,另一方面要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专业公司领导严格要求我们,常言道:严是爱,松是害,出了事故坑三代,我们也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既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只有安全做保障,才能干出精品工程。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竞争激烈,班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石,是力争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实践证明,加强班组建设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安全素质水平的有效途径。所以班长在每天的站班会上重复强调干活时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有些同志觉得罗嗦,熟不知平时婆婆嘴胜过事后媳妇心,一时麻痹大意将导致终生的遗憾。“安全为天、质量为本”,如果天塌了,一切将从无谈起,所以,安全的警钟要在心底长鸣,不容有一丝懈怠,宁可平时多流汗,不让自己多流一滴血。

让我们一年四季月月都是“安全生产月”,让我们全体员工人人都做“安全员”!在海电项目部的领导下,与各专业公司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团结全体职工发扬内蒙电建一公司光荣传统,以安全生产为宗旨,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责任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优质高效地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创建海三特色的高效、节能、优质精品工程,向社会、向家人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让蒙电一建在海三这片净土上再树立起一座安全无事故的里程碑。

第8篇

如火如荼的六月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当我们每个人从呱呱落地那一科起,就与安全结下了不解之缘,宝贵的生命从此开始。当我还是孩提的时候,父母是我生活中的“安全员”教我避免危险,让我平安长大;当我走入学校,老师是我的“安全员”教我安全行路,督促我健康成长;当我步入工作岗位,每位师傅都是我的“安全员”,教我安全操作。现在我作自己的“安全员”安全责任时刻牢记心中,不仅自己要安全工作,还要防止他人受到伤害。

做为电力基建行业的一名职工,常年在外奔波,与亲人聚少离多,想着两鬓班白父母的惦念;想着年轻妻子苦苦的期盼;想着年幼孩子殷切期待,才使我深深认识到“安全”这两个字的重要含义。所以我要从自身做起,做到懂安全、会安全,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认识转变。

我是焊接专业公司的一名高压焊工,在施工现场常常面临着立体交叉作业,时刻都有安全隐患的出现,我一面要高质量地完成施焊任务,另一方面要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专业公司领导严格要求我们,常言道:严是爱,松是害,出了事故坑三代,我们也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既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只有安全做保障,才能干出精品工程。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竞争激烈,班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石,是力争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实践证明,加强班组建设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安全素质水平的有效途径。所以班长在每天的站班会上重复强调干活时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有些同志觉得罗嗦,熟不知平时婆婆嘴胜过事后媳妇心,一时麻痹大意将导致终生的遗憾。“安全为天、质量为本”,如果天塌了,一切将从无谈起,所以,安全的警钟要在心底长鸣,不容有一丝懈怠,宁可平时多流汗,不让自己多流一滴血。

让我们一年四季月月都是“安全生产月”,让我们全体员工人人都做“安全员”!在海电项目部的领导下,与各专业公司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团结全体职工发扬内蒙电建一公司光荣传统,以安全生产为宗旨,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责任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优质高效地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创建海三特色的高效、节能、优质精品工程,向社会、向家人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让蒙电一建在海三这片净土上再树立起一座安全无事故的里程碑。

焊接专业公司

第9篇

幼儿活泼好动,对危险动作的后果预知能力差,从而易导致各种伤害事件的发生。于是,为了保证幼儿的安全,避免出事故,幼儿的户外活动减少了,一些体育器械拆除了,社会实践活动取消了,春游踏青活动也不敢再组织了。我们的孩子就像花园中的小花小草,被保护得好好的,弱不禁风。

教师应为幼儿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保护好幼儿,但不能“因噎废食”,采取那些消极保护的措施,不承担我们教育者的责任。笔者认为,在教育上,应少用“堵”,多用“疏”的方法。

首先,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应渗透到幼儿一日生活各个环节中去。如,每次在户外活动或游戏前,教师和幼儿一起分析容易出现哪些危险情况,制定安全游戏的规则,并随时提醒幼儿自觉遵守规则。这样,既保证幼儿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又做了安全的教育和铺垫。同时,教师在活动中要心系幼儿,双眼时刻关注,并随幼儿活动范围而移动,防止一些突发事故的发生。例如,在户外活动中,我根据大班幼儿的发展特点,提供了丰富的器械,鼓励他们学习跳绳和踢毽子等有一定难度的体育项目,并教给他们正确的运动方法。幼儿人手一份器械,互不干扰,避免因争抢器械而带来的安全隐患。幼儿从开始练习时的手脚不协调,到如今轻松自如地连续踢跳,幼儿的精力得到了释放,打闹的现象反而减少了。

其次,利用一些教学活动中的情境游戏、观看安全知识的录像和图片、介绍特殊的电话号码、认识安全标志的含义等活动,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抓住幼儿身边出现的意外事件,让幼儿感同身受,接受教训。例如,中班时,一名幼儿因把腿伸进行驶的自行车车轮中而受伤;另一名幼儿在家中的床上蹦跳不幸胳膊摔成骨折等等。幼儿从同伴身上发生的事件中,看到了伤害的真切后果,从而增强了自我保护的意识。

最后,我们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还应给幼儿提供实践的机会。近年来地震现象频发,为了让幼儿在突发状态下学会安全自救,我们组织幼儿进行了多次应急疏散演练。刚开始幼儿奔跑着离开活动室,而不懂避让,结果在门口挤成一团,谁也跑不出去。我就引导幼儿进行讨论,帮助幼儿明白有序不拥挤才是最快跑出教室的好办法。于是,幼儿在之后的练习中逐渐学会了适当避让,紧随其后,有序撤离的本领。在跑下楼梯时,有个别幼儿为了求快,几级台阶一步跨下,结果差点摔倒,反而影响了速度。在反复实践中孩子们自己总结出了下楼梯时应小步快速,脚应踩到每级台阶上,这样才既快又安全。就这样我班幼儿在一次又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中,掌握了更快更好的逃生方法。

第10篇

关键词:地方政府;协作管理;公共危机

1政府危机管理的概念界定

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增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主体,时刻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机,而政府处理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畴的,被称为公共危机。所谓的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部和外部的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生产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那么能够引起这种危机情况的紧急状态的事件就是公共危机事件”。学界通常对“政府危机管理”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等同的概念,不做严格的区分。但是以张小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双重意义。政府作为一般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的组织一样也会面临自身体系内外的一些危机状况,比如财政危机、生存危机或人力资源危机等,关于应对这些危机的管理活动是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一层含义。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这个身份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政府应对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围的,是对公共危机的管理,这属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层含义。文中使用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危机管理”不做区分,且是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个层面出发研究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由于公共危机普遍是由地方开始引发和蔓延的,地方政府在预防、遏制公共危机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强调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协作式公共管理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存在状况。

2地方政府协作式管理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协作性公共管理“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公共管理从方向上可以分为纵向协作和横向协作。纵向协作强调政府组织内部层级间的协作活动,政府部门直接,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横向合作强调政府和非政府直接的联络和合作,通过伙伴关系、网络、契约关系、结盟、委员会、联盟、公会和理事会,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管理者代表其组织共同制定战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本文侧重于研究地方政府的横向协作管理。

奥图尔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为何跨越组织(例如组织间网络的管理),普遍存在且有可能增加的五个重要原因。协作性公共管理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众的需求多样化和政府失灵的矛盾以及协作主体的成长造成的。

处理艰巨或者复杂问题的政策可能需要这样的结构来执行。政府面临的公共危机和问题越来越复杂。问题的环境更加恶劣,单个部门已经不可能独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更不用说严重的公共危机,协作成为了政府管理的必然选择。

基于政府直接干预范围上的局限性鼓励而不是抑制了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法。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公众偏好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产品而同时要求政府减少干预。此外。政府失灵一个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不能为公众提供个性话的公共产品,为了满足公众的这些需求,政府只有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协作才能做到。

政治驱动力诱导出需超越因政策目标而可能必要的联网;行政管理者经常必须平衡清晰集中的项目权威的技术需要与要求包容和更宽广影响的政治要求。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意识的增强和途径的增多,为政府横向协作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组织网络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为政府间纵向协作提供了平台。

3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协作主体分析

3.1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除了政府和企业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狭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文中采用的是狭义的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政府组织从产生开始就与政府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由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在我国政府成为非营利组织获得经费的来源之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形式主要是采取合作和赋权的方式,关键是利用非政府组织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取得在危机管理中的更好效果。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整合作用,由于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以公共利益为所有活动的最后依归,能够得到公众的信任,以最快的速度和号召力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地方政府解决危机提供协助。此外,非政府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社区中的活动频繁,为地方政府解决公共危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诚信机制的缺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缺失成为非政府组织走不出的困境。公共危机的管理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参与主体起监督和指导作用。然而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甚至不能避免组织内部的寻租行为,更不用说能很好地监督和避免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谋取私利。

3.2营利性组织

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在地方治理理论中,企业作为政府协作的对象,主要以外包和委托的形式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领域。营利性组织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利润最大化,提供的是多样化的私人物品。营利组织的高效性和对环境变化的高度适应性是区别于政府低效、反应迟钝的特点。现代政府面临的是更多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不仅要对公共危机事件作出快速的反应还要解决手段陈旧的问题。营利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公共危机管理是有一个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危机发生前和发生中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但在危机发生后的重建阶段,政府需要营利组织通过契约和合同的形式将政府的部分工作外包给企业去完成。政府将危机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给企业,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的监督管理权。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并不能改变营利组织追求私利的特性,为避免营利组织的外部不经济行为,政府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协作模式,以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我国政府在管理中往往重结果不重投入,就会出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对等的结果。

3.3公民

政府与公民的协作关系主要体现在公民和政府协调合作共同创造社会安全文化和在应对危机意识和能力上的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危机预防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影响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因素。公民是公共危机的直接受害者,社会安全文化是需要在政府的管理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公民的广泛和积极参与下形成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的伦理和文化。在预防公共危机的管理中建设安全文化有三层次的要求:一是观念意识,主要是社会管理者和民众一起培养起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只有在观念上形成了预防公共危机的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很多危机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二是行为文化方面,行为文化是观念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观念,“公民社会”的发展使公民增强参与政府管理的积极性和增加了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公民行为文化的发展为公共危机管理中快速动员社会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制度文化方面,政府在长期的安全文化的培养和管理中形成有效地管理制度,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提供制度的保证,为社会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出现社会、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协作关系。

4地方政府协作管理的困境

4.1公共危机协作管理的责任问题

责任是一个控制问题,明确责任是协作管理的难题。在官僚制体制内,组织的层级结构极其严密,严格规定了不同层级和职位的职责。而在协作性管理中纳入的主体本身是处于体制外的组织。这些政府组织外的组织要承担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中的部分职能的时候必然存在责任的分配问题。政府不管与那个协作主体合作都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其他主体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要的话责任的大小如何分配,这是协作管理中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多组织条件下的责任丧失出现在合同关系中,现在已经大量存在。最让人担忧的是合同组织的雇员会追求与政府不一致的目标,实际上也存在这种不一致的现象。凯特尔描述了合同关系中的这种不一致的情况,他认为合同外包的哲学假定是,政府与承包人的基本关系是委托关系,受委托的主体是在政府的有效监督下进行管理的。现在存在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委托关系的双方达成一个不受政府约束和监督的内在的隐性的关系,致使行政监督和委托关系发生断裂。在法律和制度健全的发达国家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国同样也会出现这样的困境。由于体制上的漏洞,为政府管理者的寻租行为找到了机会。政府重结果轻投入的导向性为协作的破裂制造了更大的可能性。

第11篇

关键词:地方政府;协作管理;公共危机

1政府危机管理的概念界定

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增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主体,时刻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机,而政府处理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畴的,被称为公共危机。所谓的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部和外部的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生产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那么能够引起这种危机情况的紧急状态的事件就是公共危机事件”。学界通常对“政府危机管理”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等同的概念,不做严格的区分。

但是以张小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双重意义。政府作为一般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的组织一样也会面临自身体系内外的一些危机状况,比如财政危机、生存危机或人力资源危机等,关于应对这些危机的管理活动是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一层含义。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这个身份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政府应对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围的,是对公共危机的管理,这属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层含义。文中使用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危机管理”不做区分,且是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个层面出发研究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由于公共危机普遍是由地方开始引发和蔓延的,地方政府在预防、遏制公共危机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强调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协作式公共管理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存在状况。

2地方政府协作式管理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协作性公共管理“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公共管理从方向上可以分为纵向协作和横向协作。纵向协作强调政府组织内部层级间的协作活动,政府部门直接,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横向合作强调政府和非政府直接的联络和合作,通过伙伴关系、网络、契约关系、结盟、委员会、联盟、公会和理事会,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管理者代表其组织共同制定战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本文侧重于研究地方政府的横向协作管理。

奥图尔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为何跨越组织(例如组织间网络的管理),普遍存在且有可能增加的五个重要原因。协作性公共管理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众的需求多样化和政府失灵的矛盾以及协作主体的成长造成的。

处理艰巨或者复杂问题的政策可能需要这样的结构来执行。政府面临的公共危机和问题越来越复杂。问题的环境更加恶劣,单个部门已经不可能独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更不用说严重的公共危机,协作成为了政府管理的必然选择。

基于政府直接干预范围上的局限性鼓励而不是抑制了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法。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公众偏好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产品而同时要求政府减少干预。此外。政府失灵一个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不能为公众提供个性话的公共产品,为了满足公众的这些需求,政府只有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协作才能做到。

政治驱动力诱导出需超越因政策目标而可能必要的联网;行政管理者经常必须平衡清晰集中的项目权威的技术需要与要求包容和更宽广影响的政治要求。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意识的增强和途径的增多,为政府横向协作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组织网络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为政府间纵向协作提供了平台。

3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协作主体分析

3.1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除了政府和企业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狭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文中采用的是狭义的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政府组织从产生开始就与政府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由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在我国政府成为非营利组织获得经费的来源之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形式主要是采取合作和赋权的方式,关键是利用非政府组织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取得在危机管理中的更好效果。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整合作用,由于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以公共利益为所有活动的最后依归,能够得到公众的信任,以最快的速度和号召力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地方政府解决危机提供协助。此外,非政府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社区中的活动频繁,为地方政府解决公共危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诚信机制的缺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缺失成为非政府组织走不出的困境。公共危机的管理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参与主体起监督和指导作用。然而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甚至不能避免组织内部的寻租行为,更不用说能很好地监督和避免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谋取私利。

3.2营利性组织

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在地方治理理论中,企业作为政府协作的对象,主要以外包和委托的形式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领域。营利性组织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利润最大化,提供的是多样化的私人物品。营利组织的高效性和对环境变化的高度适应性是区别于政府低效、反应迟钝的特点。现代政府面临的是更多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不仅要对公共危机事件作出快速的反应还要解决手段陈旧的问题。营利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公共危机管理是有一个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危机发生前和发生中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但在危机发生后的重建阶段,政府需要营利组织通过契约和合同的形式将政府的部分工作外包给企业去完成。政府将危机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给企业,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的监督管理权。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并不能改变营利组织追求私利的特性,为避免营利组织的外部不经济行为,政府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协作模式,以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我国政府在管理中往往重结果不重投入,就会出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对等的结果。

3.3公民

政府与公民的协作关系主要体现在公民和政府协调合作共同创造社会安全文化和在应对危机意识和能力上的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危机预防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影响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因素。公民是公共危机的直接受害者,社会安全文化是需要在政府的管理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公民的广泛和积极参与下形成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的伦理和文化。在预防公共危机的管理中建设安全文化有三层次的要求:一是观念意识,主要是社会管理者和民众一起培养起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只有在观念上形成了预防公共危机的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很多危机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二是行为文化方面,行为文化是观念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观念,“公民社会”的发展使公民增强参与政府管理的积极性和增加了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公民行为文化的发展为公共危机管理中快速动员社会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是制度文化方面,政府在长期的安全文化的培养和管理中形成有效地管理制度,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提供制度的保证,为社会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出现社会、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协作关系。

4地方政府协作管理的困境

4.1公共危机协作管理的责任问题

责任是一个控制问题,明确责任是协作管理的难题。在官僚制体制内,组织的层级结构极其严密,严格规定了不同层级和职位的职责。而在协作性管理中纳入的主体本身是处于体制外的组织。这些政府组织外的组织要承担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中的部分职能的时候必然存在责任的分配问题。政府不管与那个协作主体合作都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其他主体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要的话责任的大小如何分配,这是协作管理中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多组织条件下的责任丧失出现在合同关系中,现在已经大量存在。最让人担忧的是合同组织的雇员会追求与政府不一致的目标,实际上也存在这种不一致的现象。凯特尔描述了合同关系中的这种不一致的情况,他认为合同外包的哲学假定是,政府与承包人的基本关系是委托关系,受委托的主体是在政府的有效监督下进行管理的。现在存在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委托关系的双方达成一个不受政府约束和监督的内在的隐性的关系,致使行政监督和委托关系发生断裂。在法律和制度健全的发达国家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国同样也会出现这样的困境。由于体制上的漏洞,为政府管理者的寻租行为找到了机会。政府重结果轻投入的导向性为协作的破裂制造了更大的可能性。

第12篇

摘要:学界对公共危机问题的研究主要着眼于政府内部多层次公共危机管理系统的建立,忽视了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从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中进行协作性管理的原因出发,分析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四大主体,即非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媒体和公众,在协作性管理中的具体协作方式、协作现状和协作困境,力求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找到地方治理的新途径。

关键词:地方政府;协作管理;公共危机

1政府危机管理的概念界定

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增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主体,时刻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机,而政府处理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畴的,被称为公共危机。所谓的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部和外部的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生产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那么能够引起这种危机情况的紧急状态的事件就是公共危机事件”。学界通常对“政府危机管理”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等同的概念,不做严格的区分。但是以张小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双重意义。政府作为一般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的组织一样也会面临自身体系内外的一些危机状况,比如财政危机、生存危机或人力资源危机等,关于应对这些危机的管理活动是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一层含义。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这个身份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政府应对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围的,是对公共危机的管理,这属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层含义。文中使用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危机管理”不做区分,且是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个层面出发研究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由于公共危机普遍是由地方开始引发和蔓延的,地方政府在预防、遏制公共危机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强调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协作式公共管理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存在状况。

2地方政府协作式管理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协作性公共管理“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公共管理从方向上可以分为纵向协作和横向协作。纵向协作强调政府组织内部层级间的协作活动,政府部门直接,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横向合作强调政府和非政府直接的联络和合作,通过伙伴关系、网络、契约关系、结盟、委员会、联盟、公会和理事会,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管理者代表其组织共同制定战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本文侧重于研究地方政府的横向协作管理。

奥图尔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为何跨越组织(例如组织间网络的管理),普遍存在且有可能增加的五个重要原因。协作性公共管理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众的需求多样化和政府失灵的矛盾以及协作主体的成长造成的。

处理艰巨或者复杂问题的政策可能需要这样的结构来执行。政府面临的公共危机和问题越来越复杂。问题的环境更加恶劣,单个部门已经不可能独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更不用说严重的公共危机,协作成为了政府管理的必然选择。

基于政府直接干预范围上的局限性鼓励而不是抑制了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法。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公众偏好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产品而同时要求政府减少干预。此外。政府失灵一个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不能为公众提供个性话的公共产品,为了满足公众的这些需求,政府只有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协作才能做到。

政治驱动力诱导出需超越因政策目标而可能必要的联网;行政管理者经常必须平衡清晰集中的项目权威的技术需要与要求包容和更宽广影响的政治要求。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意识的增强和途径的增多,为政府横向协作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组织网络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为政府间纵向协作提供了平台。

3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协作主体分析

3.1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除了政府和企业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狭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文中采用的是狭义的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政府组织从产生开始就与政府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由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在我国政府成为非营利组织获得经费的来源之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形式主要是采取合作和赋权的方式,关键是利用非政府组织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取得在危机管理中的更好效果。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整合作用,由于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以公共利益为所有活动的最后依归,能够得到公众的信任,以最快的速度和号召力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地方政府解决危机提供协助。此外,非政府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社区中的活动频繁,为地方政府解决公共危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诚信机制的缺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缺失成为非政府组织走不出的困境。公共危机的管理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参与主体起监督和指导作用。然而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甚至不能避免组织内部的寻租行为,更不用说能很好地监督和避免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谋取私利。

3.2营利性组织

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在地方治理理论中,企业作为政府协作的对象,主要以外包和委托的形式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领域。营利性组织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利润最大化,提供的是多样化的私人物品。营利组织的高效性和对环境变化的高度适应性是区别于政府低效、反应迟钝的特点。现代政府面临的是更多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不仅要对公共危机事件作出快速的反应还要解决手段陈旧的问题。营利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公共危机管理是有一个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危机发生前和发生中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但在危机发生后的重建阶段,政府需要营利组织通过契约和合同的形式将政府的部分工作外包给企业去完成。政府将危机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给企业,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的监督管理权。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并不能改变营利组织追求私利的特性,为避免营利组织的外部不经济行为,政府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协作模式,以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我国政府在管理中往往重结果不重投入,就会出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对等的结果。

3.3公民

政府与公民的协作关系主要体现在公民和政府协调合作共同创造社会安全文化和在应对危机意识和能力上的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危机预防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影响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因素。公民是公共危机的直接受害者,社会安全文化是需要在政府的管理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公民的广泛和积极参与下形成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的伦理和文化。在预防公共危机的管理中建设安全文化有三层次的要求:一是观念意识,主要是社会管理者和民众一起培养起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只有在观念上形成了预防公共危机的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很多危机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二是行为文化方面,行为文化是观念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观念,“公民社会”的发展使公民增强参与政府管理的积极性和增加了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公民行为文化的发展为公共危机管理中快速动员社会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制度文化方面,政府在长期的安全文化的培养和管理中形成有效地管理制度,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提供制度的保证,为社会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出现社会、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协作关系。

4地方政府协作管理的困境

4.1公共危机协作管理的责任问题

责任是一个控制问题,明确责任是协作管理的难题。在官僚制体制内,组织的层级结构极其严密,严格规定了不同层级和职位的职责。而在协作性管理中纳入的主体本身是处于体制外的组织。这些政府组织外的组织要承担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中的部分职能的时候必然存在责任的分配问题。政府不管与那个协作主体合作都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其他主体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要的话责任的大小如何分配,这是协作管理中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多组织条件下的责任丧失出现在合同关系中,现在已经大量存在。最让人担忧的是合同组织的雇员会追求与政府不一致的目标,实际上也存在这种不一致的现象。凯特尔描述了合同关系中的这种不一致的情况,他认为合同外包的哲学假定是,政府与承包人的基本关系是委托关系,受委托的主体是在政府的有效监督下进行管理的。现在存在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委托关系的双方达成一个不受政府约束和监督的内在的隐性的关系,致使行政监督和委托关系发生断裂。在法律和制度健全的发达国家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国同样也会出现这样的困境。由于体制上的漏洞,为政府管理者的寻租行为找到了机会。政府重结果轻投入的导向性为协作的破裂制造了更大的可能性。

第13篇

关键词:国家审计 审计“免疫系统” 经济社会系统

在2007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首次提出“现代国家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的观点。这一观点把经济社会系统比作人体系统,而国家审计则是这个人体系统的子系统——“免疫系统”。

一、耗散结构理论和Brusselator模型

( 一 )耗散结构理论 (1)熵与熵定律。德国物理学家克劳修斯把“熵”的概念引入到热力学定理中,认为熵是物质系统中能量衰竭程度的量度,并指出对于任何的热力学过程,系统的熵值总趋于增大。后来,玻尔兹曼认为熵可以作为系统无序度的衡量,在一个不与外界发生任何联系的封闭系统中,系统的熵值总趋于增大,而使系统处于混乱和无序的状态,最后走向灭亡,这就是熵定理。(2)耗散结构理论。在热力学中,普利高津按照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将系统分为孤立系统、封闭系统和开放系统。开放系统存在着热力学平衡态、衡态和远离平衡态三种状态。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通过与外部环境不断的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引入负熵流,抑制系统内部的熵增,产生自组织现象,使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低级有序走向高级有序,自发形成新的有序结构,这种结构被称作“耗散结构”。耗散结构形成需要四个条件:系统必须是开放的;系统必须远离平衡态;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存在非线性的相互作用;系统从无序向有序的演化是通过随机涨落来实现的。

( 二 )Brusselator模型的基本形式 “布鲁塞尔器”(Brusselator)是普利高津领导的比利时布鲁塞尔学派研究发现的,用来研究耗散结构演化和系统自组织行为的化学反应动力学模型。“布鲁塞尔器”(Brusselator)模型的基本形式如下:A■x…(1);B+x■y+D…(2);2x+y■3x…(3);x■E(…4);其中,A、B为初始反应物,D,E为反应产物,他们保持不变,x,y为中间组分,他们浓度随着时间发生变化。不考虑逆反应过程,建立求解模型的动力学方程:■=k1A-k2Bx+k3x2y-k4x■=k2Bx-k3x2y…(5);假定其动力学常数为1,且不考虑扩散现象,则(5)式可以转化为:■=A-Bx+x2y-x■=Bx-x2y…(6);另■=0,■=0,则式(6)的定态解为:x0=A,y=■…(7);普利高津发现,只要控制初始反应物A、B的浓度,如果满足条件B>1+A2,就能够使系统失稳,然后向耗散结构过渡。

二、审计“免疫系统”论概述

( 一 )审计“免疫系统”论与国家审计职能的转变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对公众利益直接产生影响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作为受托方的社会公众,迫切希望政府能够采取措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但是政府传统的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这就需要出现新的公共受托责任——公共受托社会责任。审计伴随着公共受托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公共受托社会责任的出现,要求国家审计必须转变观念,从解决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双重角度提出新的审计理念。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审计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提出审计本质上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的理念。这一理念把国家审计看作是经济社会系统的“免疫系统”,通过及时预防、揭示和抵御经济社会系统中存在的各种障碍、矛盾和风险,发挥国家审计维护经济社会系统安全运行的功能。公共受托责任的转变对国家审计的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审计目标从评价政府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转变为识别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系统安全运行。审计“免疫系统”论要求审计机关把维护经济社会系统的安全运行作为审计机关的第一要务。国家审计不仅要关注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等传统经济安全问题,还要关注生态环境安全、民生安全等社会安全问题。国家审计系统要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及时关注经济社会系统的障碍、矛盾和风险,以此来确定审计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开展审计工作,维护经济社会系统的安全运行。由此,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把政府审计的职责从经济领域拓展到社会运行领域,国家审计的职能从经济监督拓展为维护经济社会系统安全运行。

( 二 )审计“免疫系统”论对国家审计的新要求 国家审计系统能否正常运转,取决于审计文化、审计组织结构、审计能力等子系统。审计“免疫系统”论下,国家审计系统是经济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如果把审计文化、审计组织结构和审计能力看作是国家审计的内部子系统,则国家审计所处的经济社会系统就是它的外部环境。根据耗散结构理论,国家审计首先要协调内部子系统形成系统合力,减少系统内部矛盾产生的熵值;其次要响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及时与经济社会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确保引入足够的负熵流,抑制系统内部熵值的增加。这样国家审计系统才能形成和保持耗散结构,从而表现出免疫系统功能的特性,维护经济社会系统安全运行。如果国家审计不能减少系统内部的矛盾和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就会导致国家审计系统内部熵值的增加,国家审计无法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无法确保经济社会系统的安全运行。因此,审计“免疫系统”论是适应经济社会系统变化提出的新理论,同时也对国家审计内部子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1)审计“免疫系统”论对审计文化的要求。审计职能的转变要求审计文化应该建立起与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相适应的审计意识。要树立政治效益意识,审计人员要关注国家政策,通过审计监督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要树立服务意识,使国家审计服务于经济建设、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要树立大局意识,从宏观性、全局性的角度考虑问题,把注意力放在维护经济社会系统安全的大局上;要树立批判意识,国家审计应该批判性的对待审计工作,及时发现经济社会系统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化解;要树立责任意识,国家审计有能力,也必须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维护经济社会系统安全运行,这是党和人民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2)审计“免疫系统”论对审计组织结构的要求。审计机关是以科层制为其组织形式,由审计署、省、市、县四级审计机关组成。从纵向来看,如果把一个国家看作系统,省、市、县就是国家这个系统的子系统,这些不同的行政区域都组成了一个小的经济社会系统,审计机关从上到下的组织结构设置,涵盖了我国所有的行政区域,审计的“触角”伸向了每一个小的经济社会系统,确保审计能够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系统的安全。审计“免疫系统”论的提出,把审计职责拓展到社会领域,这就要求审计组织结构从横向的角度使国家审计覆盖经济社会系统的主要行业,不仅涵盖财政、金融、企业等传统的经济部门,还应该包括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社会部门,使审计的“触角”伸向经济社会系统中的社会性事务,确保行业经济社会系统的安全。在这种状况下,审计组织结构才能形成横纵交织的网络,充分涵盖经济社会系统的主要方面,使地方经济社会系统和行业经济社会系统都置于审计的监督之下,确保经济社会系统整体的安全运行。(3)审计“免疫系统”论对审计能力的要求。审计能力由审计人员、审计技术和审计经费组成。首先,审计免疫系统的提出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政府工作的重心来确定审计重点,为经济社会系统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修养,能够在审计活动中独立、依法、公正地行使经济社会监督权,抵制寻租行为,维护审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要求审计人员能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时发现经济社会系统中存在的障碍、矛盾和风险,主动或协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维护经济社会系统的安全运行。其次,审计技术是审计能力提升的技术保障。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组织传统的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和会计模式发生了改变。审计“免疫系统”论要求审计部门能够适应这些变化,能够把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应用到审计实践中,提升审计的效率和质量,以确保国家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最后,审计经费与审计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没有审计经费作保障,审计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审计“免疫系统”论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保证审计部门审计经费的充足,确保审计部门有足够的经费来开展审计活动。审计“免疫系统”论对国家审计内部子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要求归结起来,就是要求各子系统把维护经济社会系统安全运行作为系统目标,通过各子系统的协调配合,形成系统合力,使国家审计系统涌现出新的特性——“免疫系统”特性。

三、审计“免疫系统”论与经济社会系统演化

(一)国家审计不具备免疫系统功能时,经济社会系统的演化模型 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对经济社会系统演化具有推进作用,能够促使经济社会系统形成耗散结构,下面我们用布鲁斯尔器模型来证明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对经济社会系统演化的作用。首先对布鲁塞尔器的各个符号进行转义,将A、B、D、E、x、y所代表的意义转换为影响经济社会系统安全的各种概念。设:A、B为影响经济社会系统安全的审计条件,A为审计条件1,即国家审计系统内部熵值不断增加,降低了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效率,表现为较低的审计质量,B为审计条件2,即国家审计系统从外界环境引入负熵流,降低了国家审计系统内部的熵值,提升了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效率,表现为较高的审计质量;D、E为A、B作用下经济社会系统形成的两种状态,D为经济社会系统状态1,即经济社会系统安全隐患减少,E为经济社会系统状态2,即经济社会系统安全隐患增加;x、y为经济社会系统中存在和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

国家审计不具备免疫系统功能,经济社会系统的演化模型如下:A(审计条件1)■x(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8);B(审计条件2)+x■y(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D(状态1)…(9);2x+y■3x(不具备免疫系统功能的演化)…(10);x■E(状态2)…(11);

式(8)的含义是在审计条件1下,国家审计机关没有形成良性的审计文化,审计组织缺乏独立性且结构不合理,审计能力低下,不能适应国家审计系统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系统内部矛盾激增。这种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低,不能揭示经济社会系统中被审计单位的安全隐患,因此,会导致被审计单位无视审计机关的存在,从事违规违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系统的安全。也就是说,在审计条件1下,经济社会系统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就会增多。

式(9)是指在审计条件2下,国家审计系统从外部环境引入负熵流,审计系统内部熵值降低,形成了较好的审计文化、审计组织结构和审计能力,国家审计系统形成有序结构,这种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较高,能够部分揭示经济社会系统中被审计单位的安全隐患,被审计单位迫于审计的威慑力,不敢从事违规违法的经济社会活动。因此,部分具有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迫于审计的威慑力,转变为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发挥了审计的经济社会监督职能,经济社会系统处于较安全的状态。

式(10)是交叉催化作用,这个式子说明在审计质量较低的审计环境下,大多数被审计部门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国家审计系统并不能发现他们存在的问题,因此,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即使是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也会被同化,采取各种违规违法措施,获取更多的经济社会利益,转变为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

式(11)是自催化作用,指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在条件k4的催化下,使经济社会系统处于一种不安全的状态。

式(8)—(11)说明,由于国家审计内部子系统存在的矛盾以及与外部环境的不协调,导致国家审计系统内部熵值不断增加。虽然国家审计系统能够从外部环境吸收一定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引入一定的负熵流,但是这些负熵流并不能抵消系统内部熵值的增加,因此,国家审计系统较难形成有序结构,表现为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不高,不能够发挥好审计的经济社会监督职能,促使经济社会系统出现较多的安全隐患。在国家审计不具备免疫系统功能时,只有当B>1+A2时,经济社会系统才能形成自组织的耗散结构。

(二)国家审计具备免疫系统功能时,经济社会系统的演化模型 李崇阳等的研究表明经济社会系统具备耗散结构的基本特征,因此,经济社会系统的演化机制与化学反应方程的动力学过程具有相似性,都是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都存在非线性的相互作用,都是通过随机涨落来实现系统从无序向有序的演化。因此,可以应用布鲁塞尔器模型来研究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对经济社会系统的演化作用。A、B、D、E、x、y的含义与国家审计不具备免疫系统功能时,经济社会系统的演化模型的含义相同,E的含义是经济社会系统具有较高安全性的一种状态。A(审计条件1)■x(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12);B(审计条件2)+x■y(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D(状态1)…(13);x+2y■3y(具备免疫系统功能的演化)(…14);y■E(状态2)…(15)。

式(12)的含义与式(8)基本相同,在审计“免疫系统”论下,国家审计内部子系统能够形成统一目标——维护经济社会系统安全运行。虽然国家审计内部熵值也趋于增大,但内部子系统在统一目标的指引下,能够减少内部矛盾,抑制熵增。

式(13)的含义与式子(9)基本相同,在审计“免疫系统”论下,国家审计的职能从经济领域拓展到社会领域,拓宽了国家审计系统与经济社会系统的接触面,国家审计系统能够充分地从外部环境中吸收物质、能量和信息,充分引入负熵流,使国家审计系统形成耗散结构。国家审计功能不再是揭示安全隐患,而是把预防、揭示和抵御三项功能结合起来,对经济社会系统的监督力更强。

式(14)的含义是,在审计质量较高的审计环境下,被审计单位认为审计机关能够及时准确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因此,迫于审计的威慑力不敢从事违规违法的经济社会活动,即使有也会被同化,转变为不存在安全隐患单位。

式(15)的含义是,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被审计单位在条件k4的催化下,使经济社会系统处于一种安全的状态。

式(12)-(15)说明,在国家审计内部子系统和外部环境的作用下,虽然国家审计系统内部熵值趋于增大,但是,国家审计系统能够从外部环境引入足够的负熵流,抑制系统内部熵值的增加,能够形成有序结构,表现为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较高,国家审计能够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促使经济社会系统表现为一种安全的状态。不考虑逆反应过程,建立求解模型的动力学方程:■=k1A-k2Bx+k3xy2■=k2Bx+k3xy2-k4y… (16);假定其动力学常数为1,且不考虑扩散现象,则(16)式子可以转化为:■=A-Bx-xy2■=Bx+xy2-y …(17);另■=0,■=0,则式(17)的定态解为:x0=■,y0=A…(18)。系统能否形成耗散结构,取决于这些定态解在何种条件下失去稳定性,失稳的条件就是判断系统从无序进入有序,形成耗散结构的临界值。在定态解(x0,y0)附近进行线性稳定性分析:设f1(x,y)=A-Bx-xy2f2(x,y)=Bx+xy2-y…(19)。则f1(x,y)=f2(x,y)=0。令x=x0+?驻x,y=y0+?驻y,?驻x,?驻y是相对于定态解的微小偏离,把x=x0+?驻x,y=y0+?驻y带入函数f1(x,y),f2(x,y),得到:f1(x0+?驻x,y0+?驻y)=f1(x0,y0)+f1x(x0,y0)?驻x+f1y(x0,y0)?驻y=f1x(x0,y0)?驻x+f1y(x0,y0)?驻y…(20)。同理:f2(x0+?驻x,y0+?驻y)=f2x(x,y)?驻x+f2y(x,y)?驻y…(21);将(20)、(21)带入(19)得:■=f1x(x0,y0)?驻x+f1y(x0,y0)?驻y■=f2x(x0,y0)?驻x+f2y(x0,y0)?驻y…(22);由式(19)有:f1x(x0,y0)=-B-y2|y0=A=-(B+A2)…(23);f1y(x0,y0)=-2xy|x0=■,y0=A=-■…(24);f2x(x0,y0)=B+y2|y0=A=B+A2…(25);f2y(x0,y0)=2xy-1|x0=■,y0=A=■…(26);把(23)、(24)、(25)、(26)带入(22)得:■=-(A2+B)?驻x-■?驻y■=(A2+B)?驻x+■?驻y…(27);线性化的微分方程(27)的特征方程为:?姿2-[■-(A2+B)]?姿+(A2+B)=0…(28)。

令?棕=■-(A2+B),T=A2+B>0,经济社会系统的稳定性取决于?棕,也就是说系统的稳定性由A、B两个因素来决定,下面分别进行讨论:当?棕4T,特征方程(28)的两个特征根都小于0,随着时间的推移,代表序参量值的动点趋近于定态解(x0,y0),此时的动点叫做稳定结点,经济社会系统趋向于稳定。当?棕4T,特征方程(28)的两个特征根都大于0,随着时间的推移,代表序参量值的动点远离定态解(x0,y0),此时的动点叫做不稳定结点,经济社会系统趋于不稳定。当?棕>0,?棕20时,经济社会系统才能失稳。由?棕>0得出,要使经济社会系统出现自组织耗散结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0

国家审计系统不具有免疫系统功能时,经济社会系统形成耗散结构的条件为:B>1+A2。由于A2>0,令t=1+A2,t的最小值为1,即,B>1。也就是说至少需要B>1,经济社会系统才能失稳,向着有序结构演化。国家审计系统具有免疫系统功能时,经济社会系统形成耗散结构的条件为式(29)。令:z=■[■-(2A2+1)](30);当0

四、结论与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见,在国家审计具备免疫系统功能时,经济社会系统更容易形成耗散结构,更容易实现健康有序发展。然而,国家审计系统免疫功能的实现,主要受A(审计条件1)、B(审计条件2)的影响。审计条件1受国家审计内部子系统的影响,审计条件2受国家审计内部子系统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只有通过减少内部系统的矛盾,引入负熵流,才能降低审计条件1对被审计单位产生的影响,提升审计条件2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使得国家审计系统形成自组织的耗散结构。

本文由此提出以下建议:国家审计部门应该在审计“免疫系统”论的指导下,围绕“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维护经济社会安全运行”的目标,组织和开展审计工作,形成审计合力,积极减少审计内部子系统(审计文化、审计组织结构、审计能力)存在的矛盾;通过积极关注国家方针政策、公众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变革产生的各类问题,协调纪检、监察、司法、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以及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等社会审计资源,及时与人大、政府、企业和公众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使国家审计系统引入足够的负熵流,形成和保持耗散结构,维护经济社会系统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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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关键词:公共安全;多数;平稳与安宁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5)-12-0083-03

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类罪共同侵犯的法益是“公共安全”,因此,准确界定“公共安全”的概念、全面把握其内涵,对于我们准确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具体犯罪,具有非常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然而,对于什么是公共安全,理论上仍有诸多不同意见,基于此,笔者试图从理论界关于“公共安全”概念的不同观点出发,结合司法实践,从“公共”与“安全”两个方面入手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一、“公共安全”的理论观点与分歧

什么是“公共安全”呢?对此,理论上有许多不同的观点,我国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1]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社会生产、工作、生活的安全。”[2]第三种观点认为,“公共安全是指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3]第四种观点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4]除此之外,国外刑法理论上也存在不同观点,例如日本,关于公共危险的内容,存在见解的分歧:(a)有立场认为是对不特定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b)有见解认为,不问特定?不特定,是针对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c)有见解认为是针对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重要财产的危险;(d)有见解认为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的危险。[5]

从这些不同观点来看,其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公共安全”中“公共”一词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即“公共”一词是指“不特定”,还是指“多数”,还是指“不特定多数”,还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其二,“公共安全”中“安全”一词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即“安全”一词应当理解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还是理解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社会生产、工作、生活的安全,还是理解为生命和财产安全,还是应当理解为生命、身体的安全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基于此,笔者将从这两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

二、“公共”的含义解读

从以上理论观点来看,在“公共安全”中“公共”一词的含义方面,理论观点的分歧主要在于“公共”是指“不特定”,还是指“多数”,还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还是指“不特定多数”。

从词语上分析,“公共”是指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6]而“社会”一词,则是指:①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②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6] “人群”是指成群的人。[6] “群”是指:①聚在一起的人。②众多的人。③成群的。④量词,用于成群的人或者东西。[6]四者联系起来理解,“公共”就是指属于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众多人的。既然是属于“众多人”的,那么我们可以看出来是“公共”一词的含义就是指的“众多”即理论观点中指出的“多数”。因此,从语词上来看,“公共安全”中“公共”一词包含“多数”这一含义应当是没有疑义的,正如学者所言,“‘多数’是‘公共’概念的核心,‘少数’的情形应当排斥在外。”[4]

那么,这里的“多数”应不应当对之进行“特定”或者“不特定”的限制呢?是否应如我国学者中第二种观点认为的必须是“不特定多数人”呢?对此,笔者认为不应当作此限定。正如有学者所言,“‘不特定多数人’的表述意味着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等安全,以及不特定的人的生命、健康等安全,都不是公共安全,这似乎缩小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围,也与司法实践不相符合。”[4]因此,在笔者看来,这里的“多数”不应当对之进行“特定”或者“不特定”的限定,无论是特定的“多数”还是不特定的“多数”都包含在“公共”一词的含义中。

另外,在理解“公共”一词的含义上,我国学者几乎一致地认为“公共”一词包括“不特定”的意思。在学者们看来,所谓“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可能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事前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预料也难以实际控制,行为造成的危险或者侵害结果可能随时扩大或者增加。”[4]在这里,“不特定”既不是指“谁碰到谁倒霉”,也不是指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具体的行为对象或目标。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犯罪人主观罪过中已经有明确的侵害对象或目标,只是因为行为人对行为实际上造成的或者可能造成的后果难以预料或者控制,如果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为什么将“不特定”作为“公共”一词的含义,在学者看来,其原因在于,“‘不特定’意味着随时有向‘多数’发展的现实可能性,会使社会多数成员遭受危险和侵害。”[4]在我们看来,以此为理由将“不特定”作为“公共”一词的含义值得推敲。

从语词上分析,“特定”是指:①特别指定的;②某一个(人、时期、地方等)。[6]基于此,“不特定”就是指没有特别指定的某一个(人、时期、地方等),既包括没有特别指定的某一个(人、时期、地方等),也可以包括没有特别指定的某些(人、时期、地方等)。而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公共”一词的含义应该是多数,而不能是少数,更不能是某一(人、时期、地方等),因此,将“不特定”的少数或者某个人放入“公共”含义中是不妥当的。而从另一方面讲,从学者的理由来看,之所以加入“不特定”一词,其原因在于阐明行为向“多数”发展的现实可能性,但在笔者看来,加入“不特定”一词来阐明行为向“多数”发展的现实可能性是多余的。这是因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很多犯罪都是危险犯,只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使公共安全处于一种具体的危险状态就可以构成犯罪,但是必须要求这种危险状态本身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必须在存在对“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等权利造成侵害的危险的现实可能性的前提下,才能认为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不存在给“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等权利造成侵害危险的现实可能性,就不能认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没有必要用“不特定”来阐明行为向“多数”发展的现实可能性。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公共安全”中“公共”一词的含义只需理解为“多数”即可。

三、“安全”的含义解读

从上述观点不难看出,对于“安全”一词的理解,理论上都认为包括生命、健康安全,争议主要在于“安全”是否包括财产安全,是否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财产以外的其他社会安全。在笔者看来,“公共安全”中“安全”一词的含义应当包括重大财产安全,除此之外,还应当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财产以外的社会生活的平稳与安宁。

有学者认为,我国刑法理论均将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内容,这种观点值得反思。在论者看来,如果认为行为人只要侵害了重大财产安全就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一些盗窃并获取价值重大财物的行为(如盗窃银行、博物馆),就可以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如果认为仅仅需要行为给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财产造成了侵害就可以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受害人为多数并获取财物的行为(如受害人为多数的集资诈骗行为)也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4]对此,有论者批判认为,判断行为构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还应当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方式进行判断,赞同公共安全的范围包括公众重大财产安全,并不是指 “只要取得”重大财产就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进行定罪处罚,还必须看其行为方式是否是以危险的方式来实施,“只有以危险方式‘危害’公众之重大财产的方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7]

在笔者看来,讨论是否有必要将公私财产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公共“安全”,还是应当回到“公共安全”中的“公共”一词的理解上来。“公共”是指“多数”,这里的“多数”既包括受害主体为多数人,也包括对多数被害人权益造成破坏的危险或者后果是重大的,还包括基于对权益造成破坏的危险或者后果而由此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影响是重大的,而不单单是指受害的主体(包括可能受害主体)是多数,或者造成的后果是重大后果或者重大危险。盗窃银行、博物馆并取得重大价值财物行为,由于被害人是单个的银行、博物馆,而不是多数受害人,因此,从这方面看,就不应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盗窃银行、博物馆并取得重大价值财物行为,尽管造成的后果比较重大,但对财物本身和社会公众造成的影响后果并不大,因此,也不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另外,在笔者看来,将重大公私财产纳入“安全”的范畴,虽然不能简单地从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上予以证明,但行为方式的差别仍然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一个根据。从行为特征上来看,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犯罪,其行为方式都表现出一次性特征,也就是说,其行为实施过程很多情况下表现出瞬时性,在行为实施的那一瞬间,即给多数人的权益带来侵害或者侵害的危险。而集资诈骗行为,虽然行为对象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而且在实践中,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后果也可能非常严重,但因为行为具有一定聚合性,构成集资诈骗罪,其行为往往表现为在一段时间内对多数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不同于典型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典型犯罪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所具备的一次性、瞬时性的特征。因此,从这方面来看,集资诈骗行为不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但要指出的是,由于本类罪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是为了保护重要法益,因此,成为“公共安全”范围的公私财产应当是重大的公私财产,如果只是非重大的财产受到损害或者损害危险,没有必要纳入本类罪中予以保护。

根据以上论述,将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包括“公共安全”范围之内是恰当的。而从前面的引述中可以看出,我国还有学者认为“公共安全”的范围除了包括这些内容外,还包括其他内容。如上述观点中,有学者认为还包括社会工作、生产、生活的安全,另有学者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为例,认为还包括社会生活的平稳与安宁。在笔者看来,虽然两者表示不一样,但含义基本一致。对此,有学者予以否定,其认为,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行为而言,如果没有造成危害并且也不会对公众的生命、健康造成危险,只是对重大财产造成危害的,如果广播电视设施是公众财产,那么应当认定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如果广播电视设施是个人财产,那么则应当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7]对此观点,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在笔者看来,以广播电视设施的财产属性来判断是否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是不恰当的。一方面,因为对广播电视设施的破坏基本上不会对公众的生命、健康造成危险,另一方面,对广播电视设施的破坏并不一定都会造成重大财产的破坏,例如可能只是拆了一个关键的零件,但造成整个广播电视设施失去功用,那么依照论者观点,此种情形也不能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然而,这种情况应当按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来论处。[4]正如赞同者反驳的,这样理解基本上废除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在笔者看,恰恰是这样的情形存在,更能说明,“公共安全”的范围不能仅仅包括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还应当包括社会生活的平稳与安宁。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即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和社会生活的平稳与安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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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技术

正文:现在,计算机网络以及Internet已成为我们社会结构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网络被应用于各个方面,包括电子银行、电子商务、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信息服务业等都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基础。安全性是互联网技术中很关键的也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一、网络安全的含义及特征

(一)含义

国际标准化组织将“计算机网络安全”定义为:“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取的技术和治理的安全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泄漏”。该定义包含物理安全和逻辑安全两方面的内容,其逻辑安全的内容可理解为我们常说的信息安全,是指对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护,而网络安全性的含义是信息安全的引申,即网络安全是对网络信息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护。

(二)网络安全应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1、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用户、实体或过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2、完整性:数据未经授权不能进行改变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坏和丢失的特性。

3、可用性:可被授权实体访问并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当需要时能否存取所需的信息。例如网络环境下拒绝服务、破坏网络和有关系统的正常运行等都属于对可用性的攻击。

4、可控性: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具有控制能力。

5、可审查性:出现的安全问题时提供依据与手段。

二、网络安全现状分析和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

(一)网络安全现状分析。互联网和网络应用以飞快的速度不断发展,网络应用日益普及并更加复杂,网络安全问题是互联网和网络应用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网络攻击行为日趋复杂,各种方法相互融合,使网络安全防御更加困难。黑客攻击行为组织性更强,攻击目标从单纯的追求“荣耀感”向获取多方面实际利益的方向转移,网上木马、间谍程序、恶意网站、网络仿冒等的出现和日趋泛滥;手机、掌上电脑等无线终端的处理能力和功能通用性提高,使其日趋接近个人计算机,针对这些无线终端的网络攻击已经开始出现,并将进一步发展。总之,网络安全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影响将不断扩大,很难在短期内得到全面解决。

(二)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计算机网络所面临的威胁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网络中信息的威胁,也包括对网络中设备的威胁,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人为的无意失误。如操作员安全配置不当造成系统存在安全漏洞,用户安全意识不强,口令选择不慎,将自己的帐号随意转借他人或与别人共享等都会给网络安全带来威胁。二是人为的恶意攻击。这也是目前计算机网络所面临的最大威胁,比如敌手的攻击和计算机犯罪都属于这种情况。三是网络软件的漏洞和“后门”。任何一款软件都或多或少存在漏洞,这些缺陷和漏洞恰恰就是黑客进行攻击的首选目标。

三、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防范措施

(一)明确网络安全目标

要解决网络安全,首先要明确实现目标:

1、身份真实性:对通信实体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识别。

2、信息机密性:保证机密信息不会泄露给非授权的人或实体。

3、信息完整性:保证数据的一致性,防止非授权用户或实体对数据进行任何破坏。

4、服务可用性:防止合法拥护对信息和资源的使用被不当的拒绝。

5、不可否认性:建立有效的责任机智,防止实体否认其行为。

6、系统可控性:能够控制使用资源的人或实体的使用方式。

7、系统易用性:在满足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系统应该操作简单、维护方便。

8、可审查性:对出现问题的网络安全问题提供调查的依据和手段。

(二)采用相应网络安全技术加强安全防范

1、利用虚拟网络技术,防止基于网络监听的入侵手段。

2、利用防火墙技术保护网络免遭黑客袭击。

3、利用病毒防护技术可以防毒、查毒和杀毒。

4、利用入侵检测技术提供实时的入侵检测及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

5、安全扫描技术为发现网络安全漏洞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6、采用认证和数字签名技术。认证技术用以解决网络通讯过程中通讯双方的身份认可,数字签名技术用于通信过程中的不可抵赖要求的实现。

7、采用VPN技术。我们将利用公共网络实现的私用网络称为虚拟私用网VPN。

(三)制定网络安全政策法规,普及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

作为全球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国家,美国非常重视信息系统安全,把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列为国家安全战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网络基础架构保密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因此,要保证网络安全有必要颁布网络安全法律,并增加投入加强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除此之外,还应注重普及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增强人们的网络安全意识。

四、结束语

总之,网络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涉及技术、管理、使用等许多方面,既包括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问题,也有物理的和逻辑的技术措施,一种技术只能解决一方面的问题,而不是万能的。增强社会安全意识教育,普及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水平,改善其安全现状,成为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杨义先.网络安全理论与技术[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2]张世永.网络安全原理与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