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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管理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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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管理案例

第1篇

[摘要]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是民事法律为保护游客人身安全而确定的法定义务,该义务来自法律的规定及诚实信用的民法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包括提醒、警示、警告、疏导、制akrON的救助。景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客伤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景区不是对一切损害都承担责任,景区可举证明自己已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游客的故意或过失、第三人已承担了责任、不可抗力等情形予以全部或部分免责。旅游景区侵害行为与旅行社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旅游景区侵害行为与旅行社过错行为间接结合发生损害后果,应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及原因力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键词]安全保障义务;补充赔偿责任;抗辨事由;连带责任

问题的提出

2005年5月5日原告吴文景、张恺逸与受害人张渊等17人参加了由被告康健旅行社组织的牛姆林二日自驾游。进入景区游览时天色变阴,原告一行建议导游调整行程,但导游坚持带队上山。不久下起了暴雨,导游没有就近安排避雨,而是要求大家原路返回,致使张渊在返回的途中被一棵折断的马尾松砸伤,经医治无效死亡。法院认为,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本案导游不顾恶劣天气坚持带游客冒险进入林区的错误行为,被告牛姆林公司管理不善致使马尾松折断伤人,事件发生后又未尽最大救助努力,这3个因素均是导致被害人张渊死亡后果发生的原因。判令被告康健旅行社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55051.58元,被告牛姆林公司承担9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495464.22元。这是法院运用安全保障义务确定景区赔偿责任的典型案例,本文以该案为切入口,研究和探讨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

一、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是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负有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照顾、保护他人免受人身损害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首先确认了安全保障义务,是司法解释发展法律的重要成果,是调整景区经营管理者与游客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旅游景区是指任何一个可供旅游者或来访游客参观游览或开展其他休闲活动的场所,是旅游者参观、游览的主要场所。旅游景区以其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和愉快轻松的环境带给游客愉悦的心理感受和体验,成为主要的旅游吸引物。旅游景区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空间受到各种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使旅游景区的安全备受考问和挑战。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旅游景区发生的这些旅游安全事故不仅给游客的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严重损害了景区旅游形象。

游客进入景区与景区经营者建立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景区应按合同提供相应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满足游客的旅游休闲需求和精神满足。为何在合同之外规定景区安全保障义务?一般认为基于以下理由:

(一)危险控制理论

经营者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使他们比一般游客更了解设施、设备的性能、状态,景区内部及周边地区的情况,包括社会治安状况、气候、地质地貌、相关法律规定、文化状况等等,具有预见损害的信息优势,更能采取更低成本的避免和减轻损害的措施。因此,“在属于不作为责任原始形态的对他人侵权行为之责任领域内,监督者控制潜在危险的义务通常来源于他对危险的控制力”。

(二)信任理论

游客进入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文化厚重的景区,获得愉快的精神享受,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景区凭借其经验、知识、职业要求能发现潜在的危险,并采取措施避免和制止危险。这种基于双方的合同关系及一系列宣传的信任关系是旅游景区承担安全保护义务的又一理由。

(三)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理论

旅游景区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并从中获得收益。而景区人员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危险,景区应从其收益中支付安全成本,维持安全的旅游环境。服务安全成本是现代社会商务成本的构成要素之一,就其支付方式而言,可分为积极支付和消极支付。积极支付是经营者以性能可靠的安全设备和周到严密的管理,主动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消极支付就是经营者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对游客的人身、财产损害予以赔偿所支付的费用。积极支付与消极支付呈反比关系,积极支付多则消极支付少,反之亦然。虽然资源保护型景区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但一般靠收取门票作为管理和维护费,也应承担维护安全的成本。

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确立的直接原因是,社会公众在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场所遭受第三人侵害,因侵害人无法确定或无力赔偿使受害人无法得到救济,同时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制止侵害行为具有不作为的过错,而对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缺乏使某些相同类型的案件因法官认识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裁判结果。为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尺度,我国以德国侵权法中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理论和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程度为基础,以利益平衡为方法论在司法解释中确立安全保障义务。最高法院的《解释》列举的经营者未包括旅游经营者,但一般认为这里的经营者采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定方式,即指从事社会活动并从中获利的人,因此,应包括旅游经营者。

旅游景区安全事故类型有不同的划分方法,李洪波、郑向敏将旅游安全事故根据景区类型分为自然资源类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和人文资源类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张进福、郑向敏将旅游安全形态总结为犯罪、交通事故、火灾与爆炸、疾病或中毒及其他意外事故。根据发生原因,侵害游客人身权益的安全事故,分为人的行为造成的伤害、景区旅游服务设施设备造成的伤害、自然灾害(包括动物)造成的伤害、游客自身疾病。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是防止上述侵害后果或防止侵害后果的扩大。由于景区的义务是与特定的时空特征、环境条件相结合,因此景区义务范围受到诸种因素的影响,如可预见性(损害事件的现实可能性)、可能结果之严重性、导致损害发生行为的社会价值、避免危险的费用、社会的合理期待等。

1可预见性。是指“被告能合理预见到他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会对原告造成损失或损害,那么被告就被认为存在注意义务”。景区经营者应对其能预见到的损害承担保障义务,如景区能预见到景区栏杆破损未修理,游客可能会掉下悬崖,就负有维修栏杆的义务。对于不可预见的危险如罪犯在景区对游客突然实施抢劫杀人行为,事前没有任何征兆,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不可能让景区承担责任。如若课以景区防止犯罪发生的义务,景区不堪重负,将危及行业的发展。虽然景区没有防止犯罪发生的义务,但在事故发生后有积极救助、报警的义务。

2可能结果的严重性。有些危险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一旦发生损害却极大,应责令经营者对此承担保障义务。如设置标志牌,虽然不设立发生损害的可能性小,但一旦游客误入禁止区域或迷路,损害就大了。

3导致损害发生行为的社会价值。有些旅游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因具有娱乐和教育功能而容许其存在。如儿童冒险游乐、攀岩、蹦极、海底探险等活动均具有发生损害的危险性,旅游景点对这些危险性活动应负有较高程度的注意义务。

4避免危险的费用。在考察预防措施的合理性时也应考虑经营者的经济负担,不能为保护游客使景区承担过重的负担。如果景区要防止犯罪的发生,必须建立严密的监控系统,每个路段派人站岗,对进入景区的人进行严密的身份审查;对随带物品予以严格检查。如果这样,景区将不是景区而是军营,这是景区不能承担的。不能将景区视为保险箱,而应在危险的可能性和预防危险的费用之间加以权衡,在景区能承担也应承担的范围内确定义务。

5社会的合理期待。游客进入景区,对景区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的安全予以信任和合理期待,景区应在社会公众通常的期待范围承担义务。如游客相信景区不存在隐蔽危险,景区经营者应对这些危险予以消除、提醒、标示等等。

旅游景区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首先来源于法律法规规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风景名胜区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地方旅游管理条例,都对景区的安全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建立安全的游览环境。安全管理规定是景区保障游客安全最低限度的强制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会招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其次,安全保障义务来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要求民事主体应善意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景区经营者应以游客为中心,为游客所想,急游客所急,消除任何潜在的危险,为游客提供安全和舒适的游览环境。前例张渊案中,导游按行程带游客上山游览,没有听从游客的建议改变行程,应认为是一位尽职的旅游服务人员。但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导游应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险,不考虑特定情形冒险带游客上山,将游客置于危险境地并最终致张渊死亡,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导游违反的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一个专业人员应尽到的善意的谨慎的义务。

旅游景区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总体上分为积极的防止损害发生的义务和给予提示、告知、警告等消极的防止损害的义务,具体包括:

(一)预防措施有效

1建立安全防范系统。景区必须配备与景区范围大小、等级相适应的安全工作人员,并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在景区内建立报警点、巡逻点,组建巡逻队,在景区值勤巡逻,及时发现潜在危险,维持良好的秩序。

2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安全、有效。景区内的游乐设施、防护栏、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缆车、索道、交通工具等安全可靠,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并能保证通畅运行。

3设置标志牌和警示牌。景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规范的景区平面图、示意图、线路图,使游客知晓景区地形地貌、景点布局、距离远近及自己所在位置。在游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险地带、禁止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不可有障碍物影响视线,也不可放在移动物体上。

4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景区的游览线路、设施设备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如清除有碍通行的各类路障,铲除游道旁松动的山体危石,对森林中的危树加固或拔除。景区服务人员对于游客不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如人员拥挤应积极疏导,不正确的操作应即刻纠正。

5旅游服务人员善意谨慎地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服务人员本身就是旅游产品的一部分,除按职业要求完成职责外,应处处为游客想,为游客提供周到、细心和安全的服务。

(二)救助措施及时

事故发生后旅游景区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援体系,景区工作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进行疏散,将游客带离危险区域。同时,医疗人员对受害游客进行及时的医治,尽量将事故损害降低到最小。

二、旅游景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性质

游客进入景区与景区建立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在景区受到伤害的游客可提起违约之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确立了景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景区未履行该义务,致游客伤亡,应承担侵权责任,为此,游客也可提起侵权之诉。

景区的侵权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景区因有瑕疵的设施设备或不当服务行为致游客遭受人身损害,景区的行为与游客伤害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一是景区未能制止第三人对游客的伤害,景区的不作为行为与游客伤害之间具有间接因果关系。不管哪种情形,景区均对其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判断景区是否有过错的标准是看景区是否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是否善意谨慎提供旅游服务。前例张渊案中,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证明折断的马尾松顶端是秃的,从中心开始向外朽烂,说明景区经营者疏于对被折断的马尾松的管理,显然具有过错。虽然当时景区遭受历史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的袭击,.导致马尾松被大风刮断,但景区经营者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请求免责。

(二)责任类型

景区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客伤害,应承担的责任类型有:

1全部赔偿责任。景区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是景区经营者对自己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2补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游客的伤害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由实施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景区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与全部责任不同:首先,游客的人身损害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不是景区经营者造成的,按照责任自负原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其次,第三人的侵害行为与受害者的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景区经营者只是能够防止损害却没有防止,从而为第三人的侵害提供条件,加大损害发生的盖然性,其不作为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第三,实施侵害的第三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由其赔偿受害者的全部损失。只有在第三人无法确定或不能全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由景区经营者在第三人不能赔偿的范围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景区经营者的责任是过错责任。景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当时已经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可以不承担责任。第五,景区经营者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追偿。可见,景区经营者对由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是对他人损害后果承担责任,似乎有背自己责任原则。但实际上经营者是对自己能够制止而没有制止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当然,安全保障义务也体现了侵权行为法旨在社会营造积极救助的人文关怀氛围的公共政策。

(三)抗辩事由

抗辩事由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得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合法事由。事故发生后,景区经营者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和在何种情形下拒绝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的问题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而这点涉及准确认定被告赔偿责任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减轻或免除景区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1景区尽到了合理的保障义务

景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对事故的救助措施。游客伤害事故的发生不是由于旅游景区的设施和旅游服务,而是由于景区不能够预见和控制的其他事件造成的。景区对这些事件的发生没有过错,且在事件发生后积极救助。景区是一个公共活动空间,事件如犯罪发生的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及及时的救助,阻却了行为的过错性,景区不承担责任。

2游客的故意或过失行为

游客不遵守景区规定,不听从景区工作人员的指挥,实施危险行为导致损害发生,应由游客对其过错承担责任。游客作为理性之人也负有保护自己安全的责任,如果游客不遵守规定,使自己陷于危险处境,按风险自负原则应由游客自担其责,景区当然不承担责任。但景区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游客明知危险却执意所为。

在实际旅游活动中,旅游环境状态与旅游者行为之间存在双向影响,且两者互为因果关系…。如果游客故意或过失行为与景区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结合造成损害,构成混合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可以根据游客过错的大小减轻其赔偿责任。为保护游客利益,使景区尽最大努力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侵害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为此,景区只能就游客故意和重大过失为由请求减轻赔偿责任,对游客一般过失行为不能要求减轻责任。如游客因景区工作人员未说明清楚危险活动的操作规程,游客操作失当致受到损害,就属于一般过失,不能减轻景区责任。

3第三人已经承担了责任

如果游客所受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侵害行为造成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第三人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作为承担第二位责任的景区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4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旅游景区可否通过门票上的免责条款来免除责任?免责条款是由双方协商的,景区未与游客协商自行拟定的要么同意要么走人的条款,为格式条款。约定免责事项的格式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生效,否则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游景区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免除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条款;(2)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游客财产损失的条款;(3)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由此可见,景区不能通过免责条款免除自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责任。

5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伤害游客,景区自身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但对于自然灾害,景区能预见而未预见或能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景区就有过错,就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请求免责。张渊案中牛姆林景区遭受了强对流天气(飑线)袭击,出现雷雨、大风,树木被折断。如果树木长势良好被折断,是不可抗力所致,可以免责;但砸伤张渊的马尾松树根部从中心向外部朽烂,景区显有维护、管理不周之错,当然不构成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三、影响景区责任的其他因素

(一)动物侵袭与责任

游客在海滨浴场游玩,被海蛰毒死的情况下,景区是否有过错?判断的标准是按通常情形下景区是否能预见及是否采取警告、制止的措施。如果该地区从来没有出现过海蛰,不知什么原因海蛰来到这里,景区不可能预见到,则景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如果该地区出现过海蛰蛰人,而景区疏忽大意,既不告之游客,又不采取防止措施致游客受伤或死亡,景区就有过错,应承担责任。

(二)旅游景区与旅行社之间责任的划分

第2篇

忻州市共有各类旅游景区景点294处,其中,世界文化景观遗产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4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4处,初步形成了以五台山为龙头的五大旅游景区。

2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面临的压力

虽然近年来忻州市旅游景区未发生亡人火灾,但笔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其消防安全管理形势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建筑耐火等级低

忻州多数旅游景区的建筑为砖木结构,一旦发生火灾,如果初期扑救不及时,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承重构件将失去承重作用,势必会造成整幢建筑烧损、烧毁和坍塌,还有部分建筑室内散热差,温度升高快,容易引起轰然,扑救相当困难。受当时建筑艺术等局限性的影响,多数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足,建筑物之间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有些建筑物甚至紧密相连,一旦发生火灾,毗连的建筑会很快形成大面积的燃烧。

2.2各类致灾因素多

部分景区内饭店、居民客栈、副食品商店等各类营业性场所数量过多,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大量使用,用电负荷大,加上大部分居民电线等线路均直接铺设在建筑的梁、柱上,无穿管等保护措施,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另外,部分寺庙古建筑普遍存在点油灯、点蜡烛、点香等宗教活动用火,寺庙殿堂内存放着大量香烛、蜡油等易燃物品,火灾荷载大。

2.3消防基础设施差

虽然大部分旅游景区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消防安全标志,但仍然达不到基本的逃生自救条件,对于大面积的木结构建筑群,无法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还有部分场所虽然安装了简易报警、简易喷淋系统,但受梁、柱及自身结构的影响,火灾探测报警装置误报率高,作用不明显。

2.4发生火灾后扑救难

部分寺庙远离消防队站,自身消防力量缺少,一旦发生火灾,得不到及时扑救。例如五台山风景区古建筑群内多数道路曲折狭窄,车辆无法进入,即使车辆能勉强通行,也不能采用运水供水的方式扑救火灾。此外,由于处于低温严寒地区,冬季最低温度达到-38℃,天然水源封冻,灭火用水严重短缺。

2.5发生火灾后疏散难

五台山作为国家5A级旅游场所和青庙黄庙交相辉映的佛教道场,游客和信徒众多,景区内人员经常处于集中高峰期,大于场所实际容力。同时,由于建筑自身年代久远,疏散通道数量设置先天不足,疏散能力较差,加之建筑内缺乏有效的防排烟措施和专业的引导人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木质构件燃烧会产生大量的烟雾,游客对旅游环境相对比较陌生,在危急的时候容易因不熟悉环境而导致踩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2.6景区管理部门消防意识尚淡薄

部分景区管理部门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维护不到位,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流于形式,无形之中给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景区内部分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消防安全,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用火用电不注意安全,人为增加了景区火灾的危险性。

3加强忻州市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的建议

3.1通过规划落实宏观的保护措施

将旅游景区消防安全保护纳入城市、城镇建设和改造的总体规划,结合对景区的开发利用,充分考虑和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改造已经列入保护和已经开发使用景区四周及内部的道路、水源等公共消防措施。以五台山风景区等一些禁止机动车进入的古建筑保护区为例,应设置可控制的活动式护栏或防护桩,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能顺利进入景区内扑救。另外,要加快古建筑内室内消火栓建设,依水而建的古建筑应在便于消防车停靠的地点增设消防取水码头,并设置明显标志,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针对五台山冬季低温严寒的实际情况,设置消防水鹤,保证消防用水。

3.2提高建筑构件的防火性能

景区内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建筑场所应在柱、梁柱、檀、椽和楼板等主要木质构件的表面涂刷防火涂料,以降低木材表面的燃烧性能,阻滞火灾迅速蔓延。在扩建、改建和维修建筑时,尽量使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

3.3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

在消防供水管道不能到达或无法安装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内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消防水龙、灭火器。在不影响原有建筑结构完整性和艺术性的前提下,选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装置,并结合古建筑的特点安装、调配市政消防设施。五台山风景区等古建筑场所应配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配备扑救古建筑火灾的高效、环保消防装备和新型灭火药剂。同时,对于地形复杂、大型消防车辆无法达到的庙宇、建筑,应配置轻型或微型消防车、消防摩托、手抬机动泵;对于部分地势高、供水困难的庙宇、建筑,应设置消防水池。芦芽山风景区、驼梁风景区、雁门关景区等易发山林火灾的景区,应配置全地形消防车和山岳救援装备。

3.4加强重点消防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景区内的饭店、酒吧、居民客栈等场所,要制订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结合“三老”整改所有室内线路,穿管铺设,避免设备超负荷运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5严格落实用火审批手续

宗教活动场所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依法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并尽可能地在指定的露天场地用火。举办大型活动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准进行。在寺庙举行大型活动时,消防部门应派人和消防车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防止火灾发生。

3.6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3篇

关键词: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创新路径

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法的全面实施,我国旅游产业范围扩大的同时,势必导致我国旅游行业档案大量产生。档案管理工作是景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工作效能不仅是衡量景区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也是景区管理人员及时掌握景区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景区管理策略,进行旅游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提高旅游景区n案的工作效能,是旅游景区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保证景区管理工作质量及效率的必要条件,对于提升景区品牌竞争力,促进景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旅游行业档案管理对象具有广泛性和旅游从业人员具有流动性等特点,这为旅游行业档案工作带来一些难度。本文将探讨旅游景区档案管理的创新路径思考。

1 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

1、旅游景区档案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也影响了档案记录的正确性,可以说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档案的管理工作质量是联系紧密,当前作为旅游景区档案管理人员总体的综合素质都处于一个比较低的状态,在业务水平、专业素质和文化程度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不能和时代的发展步伐共同进步,达不到新时代新发展的需求。

2、旅游景区财力和物力不足。有了充足的物力和财力,才是保证一切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是档案管理的重要资源,没有财力和物力,那么一些的工作运行将无从谈起。我国的信息化技术水平不断的得到发展,旅游景区在管理上要逐步实现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管理水平才能不断的提高。但是手工进行整理在旅游景区档案管理中依然存在。手工整理主要的缺点是检索十分不便,信息量较少,而且利用和开发的价值受到限制。某些单位在建设档案室的同时不够规范,保管的条件也过于简陋,保管档案袋的柜子已经老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档案的失密性。

3、档案的管理制度欠完善。 对于旅游景区,制度的完善是十分重要的,员工才可以根据制定的制度开展工作,有所遵循。档案的管理工作也应该制定一个更为规范,更为标准的工作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当中,尤其是旅游景区,对于借阅、保管、整理和搜集档案的制度不是很完善。

2 旅游景区档案管理的创新路径措施

1、实现旅游景区档案信息化现代化。在旅游景区档案管理中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了材料的删减、修改、起草,以及归档、整理、传阅和打印等方面的工作。把计算机应用在档案的管理工作当中,可以里利用计算机系统的完成档案材料和文件的汇集统计、登记、打印、检索、删减、修改和起草等一些工作,自动化的使文件的转换、运行和形成等环节自行链接起来。档案管理不断的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主要是实现了信息社会在档案的管理工作中的要求,也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逐渐走向。为了对信息化知识深刻的理解,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参加旅游景区有关方面的讲座,实践是检验真正知识的标准,在及时掌握旅游景区的近况,提高对信息的管理能力才能更好的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其次,人工进行立卷,立卷人通常都是通过对文件的不同理解进行文件分类,虽然说在立卷的过程中方法是统一、标准的,但是工作人员的理解力不尽相同,对不同的文件甚至是同一个文件有着不同的理解,所以在立卷的过程中文件的分类也不尽相同。

2、提高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旅游景区档案的管理工作专业性非常强,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必须富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工作态度必须细心认真,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完成档案的管理工作,并且,旅游景区档档案的管理工作人员还应拥有较为扎实的科技知识和理论知识,尤其是牢牢的掌握先进的管理技能与方法和掌握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在新时期的背景下,管理人员要长期的汲取知识,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开阔视野,提高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的完成档案的管理工作。此外,旅游景区档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默默奉献和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在工作当中,档案人员应该讲礼貌、讲文明,用热情诚恳的态度服务别人。在新形式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的培养自身的素质文化和知识文化,具备创新一定的创新精神。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才需要具备现代化的管理技能与国内外的档案法规,忠诚于党的档案事业。开拓档案在服务上、法制建设的工作,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并且,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开拓创新性、专业知识、意志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等特征。更好的为用户和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要求。

3、完善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制度。首先要根据旅游景区单位的实际状况建立符合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要体现合理性、科学性、简便易行并适合单位档案管理的需要。同时还要坚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赏罚分明,尤其是建立竞争激烈制度。激励机制是旅游景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形成激励竞争机制对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有重要的作用,根据房产部门的运营状况来看,大多数管理人员缺乏自主性和积极性,所以通过用人制度和员工奖罚制度来决定劳动报酬,从而发挥工作人员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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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旅游景区管理;教改

1 高职院校旅游景区管理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无论从高职院校本身还是旅游管理专业来说,都对学生的实践性要求非常强。学校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需要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然而受传统教学思想影响,目前高职院校旅游景区管理课程安排实践性教学力度不够[1],教师和学生之间机械地重复着模式性的教、学关系,只强调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对实践性教学的迫切需求,导致学生不能将书本理论联系到实际当中。以我校《旅游景区管理》课程为例,就该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来看,总共48学时,其中理论教学48学时而实践性课时为零。单方面的注重学生的理论学习,忽略了学生的外出实践需求,这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的自主性。

通过对广西财经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以及课堂交流,以笔者所授课的旅游管理专业2010以及2011级学生来看,3%的学生对《旅游景区管理》课程改革没有想法,97%的学生对该课程表示期待,强烈呼吁能够将实践性教学时间增加至本门课程总学时的一半,充分显示了《旅游景区管理》课程改革的迫切性。

2 《旅游景区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理念

针对高职学生特点,重点以实践、应用为主线对本课程教学改革。使学生在学习如何“进行景区的管理”上,既能够满足专业和职业能力的需求,又不是像本科教育那样,立足于打好专业知识基础。基于此,笔者认为,《旅游景区管理》作为一门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的基础核心课程,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和定位。

2.1 课程性质作用

《旅游景区管理》是学生从事景区相关岗位工作应掌握的必修课程,是高等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也是旅游景区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学习和掌握的集知识性、技能型为一体的课程。其作用是缓解我国景区迅猛发展需要管理人才但创新型知识化人才严重缺乏的矛盾。因此,近年来很多高校包括高职院校开设了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或者旅游景区管理专业下设景区开发与管理方向,进而开设旅游景区管理方面的课程。

2.2 课程目标

2.2.1 知识目标 了解旅游景区的概念以及分类;理解旅游景区的管理要素;掌握旅游景区管理职能的相关内容。

2.2.2 能力目标 使学生或景区管理人员掌握旅游景区各方面管理工作的流程,能够初步具备景区前期开发建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推广管理,以及景区开放后的游客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和景区长期的环境管理、财务管理、品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危机管理等工作方面的能力。

3 《旅游景区管理》课程改革教学方案

3.1 课程整合和优化

打破学科体系,改革课程设置,以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为主选,精简教学内容,注重体现高职教育特色[2]。从旅游景区管理者应职岗位出发,将课程的知识与技能有机的结合起来,增加课程实用性和针对性,删去一些与今后工作关系不大的枝节。例如,笔者在选教材的过程中,发现很多教材出现的数据都是与当下实际情况相差两三年甚至是更久。某教材广西的5A景区有两个,分别是漓江景区和乐满地主题乐园,然而事实上在2012年桂林的王城景区也荣晋为5A景区。从教材内容设置上看,不少教材大篇幅讲解景区设施设备管理以及景区财务管理的内容、如何进行设备日常保养以及设施设备的概念。而景区财务管理章节则是出现了不少财务类的相关知识和公式。但在实践中,景区财务管理大部分并非旅游管理专业人才而是财务类专业人才,设施设备管理亦是如此。对于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高职学生,重点应该放在实训上面。例如景区服务质量管理章节就应在《旅游景区管理》教材中被主要介绍和学习,因为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屡屡在旅游旺季被各类媒体大肆报道。高等教育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培养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才吗?

3.2 加强与专业方向的对接

旅游类专业几乎都会开设旅游景区管理的课程,有些院校会设置《旅游景区管理》这门课程的选修课,但专业方向不同,学生所需知识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教师给不同专业的学生上课时,授课内容要注意各学科学生专业知识不同的特点。对非旅游专业的学生授课时,应该更加注重从旅游常识方面的内容来引导学生学习旅游景区管理;而对旅游景区管理专业学生授课时,则应更注重从旅游现象看本质,由旅游现象进而引出景区管理相关理论,然后将理论联系景区实际来学习。

3.3 课堂教学方式灵活多样

相较于本科生,高职学生基础相对薄弱,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水平,对基础知识、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精心组织,运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比如类比法、案例分析法、实际演练法等让学生克服厌学心理,提高学生求知欲。对于理论性较强的章节,要多注重引入各种案例,反复强化重要知识点,务必使学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

3.4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拓宽教学手段

对于实践性强的《旅游景区管理》课程,讲解理论容易觉得枯燥乏味,若能巧妙利用辅助教具,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可通过教学视频,如讲到旅游安全管理章节时,放一些和旅游安全相关的新闻或者案例的视频。或者通过搜集实事图片新闻制作成课件,通过图文并茂的课件,让学生产生兴趣,开拓学生眼界,在有限时间内增加教学信息量。为了适应目前既要减少课堂理论教学课时,又要增加课堂信息量的教改趋势,同时要培养学生学习主动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教学是最有效的方法。建议以某些高校为版样,在校内网上提高课程电子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源,利用网络收集学生意见并及时给予反馈。

3.5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旅游景区管理》是旅游管理的一门基础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该专业学生不仅要掌握必需的理论知识,更要把这些知识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但基于学时的限制以及其它安全相关方面因素的限制,学生到旅游景区中实践或者说深入实践的机会非常少,从而无法了解旅游景区是如何具体管理和工作的。

基于此,在本课程教学中,每一章都应从案例出发,由实际问题入手让学生了解景区管理的重要性。提出景区出现相关问题该如何解决,继而引出解决问题的理论方法。以景区服务质量管理章节为例,授课前,先以实事的旅游质量投诉为案例,由现象向学生提出该如何解决问题,然后引入本章理论学习。在结束课堂教学后,组织学生前往附近旅游景区参观调研,并让学生分组讨论旅游景区在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并写出书面报告。这样的学习方式会极大地激发学生理论学习的动机。

3.6 改善课程考核方式

改变传统的考核方式,强调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考试不再局限于闭卷一种方式,而是采取开放式的考试方法,包括开卷考试、课程论文、调查报告、实际操作等形式。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实训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组成。为让学生把精力集中到日常学习当中而非临时抱佛脚的死记硬背。以本课程为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40%,平时成绩(课堂表现)占20%,实训成绩(课外调查报告)占40%。

最终考试成绩的公布并不代表着本门课程的结束,笔者认为,教学的目的不在于得到考核结果,而在于根据考核结果得到反馈。通过反馈的结果知道学生的不足之处和自身教学的不足之处。一方面,教师反省自己教学过程中今后该如何教学才能够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学生则从考核结果中找到自己的不足,与老师讨论并在今后的学习中改正。

4 结语

旅游是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笔者在《旅游景区管理》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与两届学生的交谈和问卷调查,以及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所反映的问题,认为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对旅游景区管理课程的改革呼声都非常强烈。高职院校旅游景区管理课程的改革,能充分体现旅游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同样能够有效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和学生自主学习热情[3]。从而,为我国培养适应景区发展的创新性知识化人才,促进我国旅游景区的长远发展以及高等教育全面深入改革。

参考文献:

[1] 吴国清,叶欣梁.旅游人才培养与高等旅游教育的职业化发展[J].旅游学刊,2004(3):15-18.

第5篇

《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是高职高专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在《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课程中引入“任务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团队意识,增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及运用。结合实际,在课程教学中应用“任务引入教学法”,并指出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为“任务引入教学法”在《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课程中的应用奠定基础。

关键词:高职高专;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教学方法

一、课程分析

《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作为高职高专旅游管理专业课程,通常安排在大二下学期,学生是高中起点三年制的大专生。开设该课程有利于为景区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景区管理人员。课程主要包括有景区接待与投诉处理服务、景区购物、娱乐、安全、营销和其他辅助服务管理、景区人力资源管理、景区资源与环境管理等内容。

二、课程教学现状及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者消费观念的提高、消费行为的成熟,都促使旅游景区提高管理水平,尤其是景区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作为旅游管理当中的一项重要专业课程,其教学方法的改革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本门课程使用的是高职高专教育精品规划教材,在教学过程中,受传统教学方法的影响,以及现有授课条件的限制,通常采用讲授法进行理论教学,而不能进行实践操作,脱离了课程本身所要求的实践性,对学生来说,只听不实践,是难以掌握和处理景区服务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鉴于此,在对以往教学过程中授课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任务引入教学法”,使学生能够掌握理论基础的同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形成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

三、“任务引入教学法”的应用

第一步:任务引入

按照教材内容,把每个章节分为不同的任务项目,每个项目再细分出相关的课程内容。针对每个任务项目,教师首先设定出学习目标和学习任务,再将近三年的真实案例以情景描述的形式展现出来,随后,给出任务内容,要求学生按照教师要求来解决任务。

根据笔者的课堂经验,这个过程大概需要2―3分钟,由教师列出学习目标和任务,清晰地阐明情景描述、任务内容和要求。

第二步:讲解相关知识

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根据教材所罗列知识点进行一一讲解。

第三步:任务实施

通过教师讲解,学生已基本了解了课程的知识点,为了让学生能够掌握并学会运用它们,还需要学生亲自参与任务的解决。这个过程,就是强化知识点的过程。

通过课前给出的学习任务和情景描述,要求学生结合相关知识点,现场给出任务的解决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允许学生上网查找相关资料,也可以组成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分析,大概需要10―15分钟。

讨论分析结束后,由学生在课堂上模拟情景描述中的人物,现场提出任务的解决方法。学生需要事先做好讨论的要点,围绕情景描述中的情况,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可行的方法。这个阶段,对于学生知识的巩固和技能的提升是大有裨益的,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锻炼了学生的思考能力。如果时间充足,教师可以要求每一个学生都参与进来。

第四步:思考与总结

最后一步,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由教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结合课程知识点进行串联和总结,从而达到巩固知识点的目的。

四、采用“任务引入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1、把好教材关。教师在选择本课程教材的过程中要注意两个方面:理论浅显易懂,案例具有普遍性。

2、重视案例的选择。要想在课堂上成功的使用“任务引入教学法”,教师对案例的选择非常重要。一般而言,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把握以下原则:注重针对性,提高趣味性,关注难易性。这样才能使理论和实际结合得更紧密,学生也能更好的去理解知识点。

3、课堂安排要周密。“任务引入教学法”需要学生发挥主动性的时间较长,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在课堂上要做到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环节安排周密,确保任务引入、知识讲解、分析讨论、模拟情景和课堂总结等各个教学环节环环相扣,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教师在每个教学环节,都应该实时组织和引导好学生的临场发挥,切实保障教学活动在既定的安排下顺利进行。

4、课后及时总结与提炼。为了更好的在课堂上运用“任务引入教学法”,教师在课堂结尾要及时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总结:情景描述中每一个情景和问题与相关知识点的结合;评价学生对任务内容的解决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有无创新、不足之处等;与学生共同讨论案例中涉及的其他问题,比如着装、礼节礼貌、言谈举止等。这样的课堂讲授将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也有助于教学经验的理论化,同时,更能帮助学生理解掌握课程的知识点,增加学习的兴趣,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通过实际课堂证明,在《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课程中适时、恰当、合理地运用“任务引入教学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会使课堂变得生动活泼,也会使更多的学生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和探索精神大有裨益,开发了学生的思维广度,开拓了学生的知识空间,也为学生在今后进行景区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叶鹏.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 [M],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2).

[2]陈艳.高职院校旅游景区管理实训课程改革研究[J],职业与教育,2013,(15):161-162.

[3]周武生.旅游景区管理课程实践教学体系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0,(6):60-62.

第6篇

关键词: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问题;对策

1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特殊性及其对于游客的特殊要求

1.1文化遗产类景区的特殊性

与自然遗产类旅游景区不同,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主要旅游吸引物是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遗存下来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简单地说,此类景区最吸引游客的地方是它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而非自然风光或其他因素。

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活动记录,它反映了特定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时期的人类生活状况,是人类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遗存环境的见证物,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有其重要的特性,即主题性,原真性,垄断性与不可再生性。

1.2文化遗产类景区对于游客的特殊要求

鉴于文化遗产类景区的特殊性,其对于游客也有着不同于其他类型景区的特殊要求,首先,文化遗产类景区有其自身特有的主题,展现给人们的是一定时期的人类真实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与文化,因而,其主要吸引的游客是希望了解这段史实的人。是以“文化”为主要目的而来的人。游客如若抱有“文化”以外其他更强的期望,恐怕是要败兴而归。此外,这个“文化”的目的,同时也要求游客有一定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知识,适当了解景区的文化背景,有助于游客在参观体验过程中收获更多,从而有更高的满意度。最后,文化遗产类景区所展示的都是真正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文物、建筑及遗址,一旦受到破坏将不可修复。这种不可再生性,也要求游客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在参观体验过程中尽量不对景区造成不良影响。

2我国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游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对于游客管理的目的已基本达成共识,主要有两个:一是减小对于资源及生态环境的破坏,二是提高游客的满意度。但结合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特殊性及其对游客的特殊要求,在现实的经营中,许多企业在游客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致使无法达到这两个预期目的。

2.1旺季游客量过大,景区资源破坏严重

众所周知,旅游具有季节性,淡旺季客流量有差异也极为正常。但是当控制不好这个差异度,尤其是当旺季游客量过大而超过景区承载力的时候,就会造成景区、游客及社区居民三方利益受损的局面。

客流量能带给景区丰厚的利益,但是如果超过了景区负荷,所造成的损失就不是经济利益所能衡量的了。因为一旦这些文化遗产受到破坏,将无法恢复原样,也许可以适当地修补,但是无论使用多么高超的技艺,其修补后的产物也再不是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而是一定程度上的“仿制品”,何况如敦煌壁画这样的文物,一经践踏,恐怕任谁也无力回天。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景区可持续发展的短视行为,最终损害的是景区自身,进一步说,损害的是整个人类及子孙后代的利益。

此外,过大的客流量也给游客自身和当地社区居民带来不良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高低与其周围的其他游客有着直接的关系。一个旅游团队活动带来的视线遮挡、声音干扰以及人员拥挤很可能影响另一个团队的活动和体验。而如果游客密度太大,这种影响则会更加负面。最后,社区居民这个常常被忽略的因素,在此也会因为过多的游客,受到较大干扰。游客量的增大意味着外来者的冲击力也随之增大。最终带来的是本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从而更多不合作等负而声音传来,这也同样制约了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2.2展示解说形式单调,体验性活动缺乏

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其“文化”与“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因此游客游览的重点是对其“文化”与“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解读,而现在的大多数文化遗产类景区,其展示形式仅限于文字,机械乏味。导游员讲解水平的参差不齐,也严重影响了游客对景区文化的感知。

在游客体验方面,笔者认为文化遗产类景区还有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现阶段,除了参观景区、拍照、购买工艺品以及用餐之外。游客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别的体验活动中,由于人们花了更多的时间用于拍照和参观,而非参与由景区组织的活动,景区文物古迹受到威胁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大佛”的脚被游人“抱”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除了景区没有做好保护工作以外,游客的注意力太过集中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另外,过少的体验项目,也无法满足游客的“文化”需求,游客游览过后除了照片收获甚少,文化遗产类景区也未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作用。

2.3对游客行为的引导方式不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

我国的很多景区,不仅指文化遗产类景区,都试图在游客行为上加以约束,以减少其对于景区资源的破坏。然而,这种游客行为管理却收效甚微。游客说明,公告牌等常常形同虚设,绝大多数游人在游览之前不会仔细阅读这类字数繁多的规则。然后在景区内部,“严禁”“罚款”的警示字样总是充斥着各个角落,这类语言刻板生硬,容易让游客产生反感。更有景区本身开发规划不利,缺少公共厕所和垃圾筒,又疏于清洁工作、垃圾满地,却反过来要求游客注意卫生,其效果可想而知。以上所述的强硬的管束方式和糟糕的景区氛围,使游客的行为更加难以控制,景区环境岌岌可危。

3对策分析

3.1多种手段相结合,调节景区客流量

客流量管理是游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合理的客流量控制将对之后的游客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旅游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景区经常伴随着“淡季吃不饱,旺季吃不了”的状况。而从长远来看,这种旺季的客流量过大对文化遗产资源所造成的破坏,对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尤为不利,笔者认为,针对文化遗产类景区游客量的管理应该做到“预防”与“治理”双管齐下。

第一,重视游客在进入旅游地前的管理,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笔者总结了一些事前调节客流量的方法,包括:调节景区淡旺季促销力度,合理定位目标市场,充分应用价格杠杆,积极利用大众传媒传播信息,与旅行社及其他旅游中介机构紧密合作等,景区经营者可以利用这些手段,尽量调控淡旺季客流,以减小旺季游客对文化遗产及社区居民的冲击,同时宽松适度的景区环境也有助于提高游客自身的满意度。

第二,做好游客到达旅游地后的“治理”工作,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事前管理对于游客量的调节有时并不尽如人意,仍会有过多游客到来,当游客到达景区后,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拒之门外,笔者把这部分工作分为游客进入景区之前和之后两部分。首先,在游客进入景区之前,经营者可以在其进入方式上做文章,如游客必须乘坐专用旅游车进入景区等,当然这种管理方式比较适用于规模较大的文化遗产类景区,对进入景区的游客量设定限额是必要的,同时,在景区外增建餐饮愉乐设施对于游客的排队管理和景区创收都有较好的作用,其次,游客进入景区后的管理工作则对于景区的规划布局有较高的要求,单行道的设置,游览规则的表述,路标、垃圾筒及公共厕所的设置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景区内还应更加注重对于游客体验项目的规划,以此转移游客的注意力,这个问题将在本部分的第二个标题下详细讨论。

综上,出于减少文化遗产承受的压力,降低游客间相互干扰度及其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经营者应尤其重视景区游客量的调节,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打“组合拳”,只有将游客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我们本来脆弱的文化遗产类旅游资源才有可能达到细水长流式地发展。

3.2增加游客体验项目的力度,将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景点展现、解说中

游客体验管理应受到文化遗产类景区的尤其重视,一直以来,景区的经营者一直忙于做景区美化等表面工作,而忽略了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游客的深入感知,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主打的是“文化牌”,然而,迄今为止,游客在景区的文化体验除了参观、照相以外,再进一步的恐怕也只有餐饮和购物,而许多餐饮和购物项目价格虚高使游客望而却步,无法真正达到游客体验的目的。

要使游客真正深入感知景区文化,需要对景区内现有餐饮、购物项目做进一步调整。经营者应该结合当地文化背景,对于餐饮、购物的内容、价格及服务进行合理定位,这样即有助于深入游客的文化体验,也有助于景区创收。此外,除了改良现有体验项目,还应该深入挖掘景区文化内涵,大量增加新的游客体验项目,如手工艺品制作等,使游客深入其中,提高景区的愉乐性。增加体验项目的力度。除了有助于提高游客的满意度之外,还能转移其注意力,游客把注意力分散到其他活动中,也就客观上减小了文物、建筑群或遗址的客流量,进而减少其所承受的压力,有助于资源的保护。

另外,针对前文提到的对于文物古迹展示解说形式单调的问题,笔者建议将现代科技手段嫁接到景区展示解说中来,现在一些景区已经引入了电子展示系统,游客可以通过触摸屏自助了解文物古迹概况。笔者认为,此类先进的展示方式可以在文化遗产类景区中大力推广。这种高科技的展示自身也是一个不错的游客体验项目。

第7篇

关键词:高职教育 旅游景区管理专业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不仅可以使学生巩固所学的应用理论、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使学生掌握应用理论知识,进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旅游景区管理专业以培养掌握现代化旅游景区管理理论和技术方法、适应国内旅游、国际旅游发展的高等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制订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相结合的教学计划,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实践环节,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有利于提高学生从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入校初期的从业能力认知培养

入校之初,学生大多带着升入大学的喜悦与放松,也带着对所学专业的期待与迷茫。为了让学生尽快进入角色,早日安心于专业学习,可采取以下方法:

(一)入学教育

学生入学之初,要用2-3天的时间进行入学教育,主要包括专业秘书介绍教学计划、聘请行业专家介绍行业发展现状等。通过这些活动,使新生了解本专业及今后所要从事的行业,了解三年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树立牢固的从业思想。

(二)行业人才需求调查

在第一学期的寒假,学生在专业秘书的指导下,设计行业对人才需求的调查问卷,然后利用假期走访行业所属单位,进行行业人才需求调查。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实际接触,学生不但锻炼了与人交往的能力,而且深刻感受到行业对学生从业素质和技能的要求,从而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与课程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改变过去陈旧的课堂教学观念,实施科学的教学方法,根据课程内容,采取以下方法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一)案例教学法

主要应用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管理、旅游法规、导游业务、旅行社管理等理论性较强的课程教学过程中。具体做法是:任课教师将收集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结合具体篇章的基础理论,启发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二)现场教学法

现场教学以北京众多类型的旅游景区为依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训练。在现场教学过程中,有时由老师做主要讲解,学生记录并收集景区开发、保护和管理情况的资料,拍摄照片,最后将所获资料整理加工,形成图文并茂的实习报告。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仅增加了对景区的感性认识,而且锻炼了讲解能力和观察能力。

(三)模拟训练法

对不便组织现场教学的景区,教师经常采用多媒体模拟教学的形式。在模拟环境中,要求同学进行讲解或分析。不但锻炼了同学的语言组织能力,而且丰富了知识,开阔了眼界。

三、暑假集中的专业技能训练

暑期时间较长,又是旅游旺季,是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好时机。按照教学计划,每年暑假,该专业可利用3-4周的时间进行集中的专业技能训练。以北京城市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为例,建立了河北秦皇岛北戴河实习基地和北京颐和园双语教学实习基地,并配合暑期实习,编写了《河北秦皇岛旅游资源概述》和《颐和园八十六景》两本实习辅助教材。具体作法为:

(一)低年级暑假的河北秦皇岛北戴河旅游景区调查实习

实习单位是该地八个著名的旅游景区,即以自然景观为主的北戴河区联峰山、北戴河鸽子窝、昌黎县国际滑沙活动中心和昌黎县金滩海滨旅游场;还有以人文景观为主的山海关长城、老龙头长城、海港区秦皇求仙入海处战国风情园和海港区燕塞湖旅游景区。

通过实习,要求学生掌握旅游景区的资源调查方法,并且每人独立写出不少于1万字的河北秦皇岛北戴河旅游景区调查报告。

(二)高年级暑假的北京颐和园中文与英文相结合的双语实习

将《颐和园八十六景》中的景点组合成政治活动区、谐趣园和德和园、帝后生活区及长廊、万寿山前山中轴线、万寿山后山及东坡景观、昆明湖东岸、西堤、苏州街等八条线路,每条线路包含若干景点,每两天完成其中的一条线路(中文一天,英文一天)。通过实习,要求学生能用英语讲解颐和园的有关内容,并针对颐和园的开发保护和经营管理现状写出3000字以上的实习报告。

四、与就业相结合的岗位实习

岗位实习是对学生进行实践技能训练、培养学生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的基本途径和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高级形式,对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具有其他实践教学方法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真刀真枪的岗位实习,单位可以发现所需要的人才,并与其初步达成就业意向;同学们可以发现自己存在的不足,并通过第六学期的劳动就业对口培训有针对性地加以改正。

五、毕业论文的设计与撰写

第8篇

关键词:旅游景区;旅游资源;门票价格

中图分类号:F71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100-02

一、引言

2004年北京故宫、颐和园、八达岭长城等景区、景点门票纷纷涨价以来,旅游景区门票上涨成为一种常态。2013年4月10日,湖南凤凰古城开始实施捆绑售票,游客需要购买148元门票才能进去古城,这一举措引起了当地居民和游客的普遍质疑。一段时间以来,旅游景区门票的定价、涨价、新设收费形式等现象,引发了学术界、旅游从业人员及旅游者的广泛关注和研究。笔者期望通过法律的视角切入,对这一热点问题进行相关法律分析。

二、旅游景区(资源)产权归属的法律分析

对景区门票定价及调价现象,涉及到不同类型旅游景区的差异,因此需要首先从其分类切入。为了论证的方便,笔者将其划分为:自然景区(如:地貌风景、海景、公园、山地、动物群、植物群、海岸、岛屿);文化景区(如历史遗迹、考古遗址、建筑物、风味菜系、纪念碑、工业遗址、博物馆等);有当今人们参与或介入其中的文化景区(如:超大型活动、节事活动、宗教活动、高尔夫、主题乐园、游乐园、运动赛事等)。

以上旅游景区(资源)分类,解决了对旅游景区门票定价及调价进行法律分析的第一步,接下来将从法律、法理的角度去考量旅游景区(资源)的产权归属。应当说,明确旅游景区(资源)的产权归属,是对旅游景区门票定价及调价进行法律分析的关键问题所在,因为产权明晰后,方可权责分明。法律层面,产权是指一种财产所有权,也就是所有权人对“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产权(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旅游景区(资源)的产权归属不是任何人、任何组织可以创设或规定的,而应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明确。基于前文中对于旅游景区(资源)的分类,结合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可以明确不同类型旅游景区(资源)的所有权归属,进而明确旅游景区门票定价及调价权利的归属、限制等。我国宪法、物权法、文物保护法等多项法律规定表明:绝大部分旅游景区(资源)均属于国家所有。而人造旅游资源,应当根据其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资金来源等综合确定其产权归属。笔者认为,“谁投入、谁开发、谁所有”是确定此类旅游景区(资源)的产权归属的基本原则。

法理上,旅游景区(资源)的产权归属界定后,对于旅游景区(资源)的经营权、管理权,包括旅游景区门票的定价及调价的权利归属,理论上都应当属于产权归属者。对于国家所有的旅游资源,所有权实现方式是由国家代表人(即国务院)或授权各级政府来行使,实际上是在行使“经营权”。但在我国现行旅游资源管理体制下,属于国家所有的旅游景区(资源),根据景区的不同性质,由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风景名胜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管理,“文物保护区(单位)”由文化部门管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由文物、建设部门主管,“寺庙”由宗教部门管理等。

关于旅游景区门票上涨引发热议,一方面是基于旅游景区(资源)产权归属大多属于国家所有,而对此类旅游景区(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出现了经营权的转让或授权管理、经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产权归属的状态不明晰,最终形成了改革开发前的国有工业企业一样,国有演化为事实上的“部门所有”或“地方所有”;另一方面是基于旅游景区(资源)经营、管理部门与旅游者、商户之间因不同的利益诉求而出现分歧:经营、管理部门,寄希望于“门票经济”增收,致使景区门票 “‘禁’期不涨,长期涨”;旅游者作为旅游景区门票的消费者,自然希望景区门票价格走低,且尽量不要调整,最好能够实现免票;商户对门票价格的关注其实更多的体现为对游客数量关注,一般而言,这一利益群体的在门票价格上的诉求与旅游者是一致的。

三、旅游景区定价及调价的思考

随着国民旅游需求的增长,国家层面对旅游业的重视不断强化:大部分国家所有的旅游景区(资源)的开发不断深化,在景区门票门票节节攀升的背景下,催生了网络上迅速走红的“全国各大景点逃票攻略”,面对这样“纷纷逃票”的尴尬,我们不能只谴责国民素质低下,而应该冷静反思现行的旅游景区门票制度。对于绝大部分产权归属于国有的旅游景区(资源),其门票的定价、调价,笔者认为,应当考虑如下因素。

(一)旅游资源的公共属性

前文论述了我国绝大部分旅游景区(资源)归国家所有,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故国家所有的旅游景区(资源),具有社会全体共同所有的特征,即每个人都对国家所有的旅游景区(资源)拥有所有权。因此对景区门票的定价及调价,必须考虑到这一公共属性,应当充分体现让利于民而不是与民争利,这也是对旅游景区(资源)公共属性的最好诠释。令人欣慰的是,我国新颁行的《旅游法》对利用公共资源开放的旅游景区门票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即:景区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有偿收取门票。利用公共资源开放的景区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景区门票实行市场定价,其价格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景区门票价格变动应提前6个月公布。景区应当明示另行收费的游览项目。应当说,这样的规定,使旅游景区门票定价、调价行为有法可依。但我们更应当关注的是违反该规定后应承担怎样的后果,关注法律规定的严格施行,以确保类似文章开头所举的凤凰古城收费事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

(二)考虑旅游景区消费者(旅游者)的诉求

旅游者对旅游景区(资源)的消费,追求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和放松;另一方面,旅游资源虽具有“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等特点,但是旅游者对旅游景区的游览,难以直观看出对旅游资源的消耗有多大。此外,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除了门票开支外,还需支付吃、住、行、购物、娱乐等多方面的费用。因此,旅游者对于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诉求是低价而稳定。总之,旅游景区门票定价及调价,都应当考虑到人们的平均收入水平,以及在旅游方面的支出。合理、合法定价,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该定价。

(三)加大旅游景区门票立法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旅游景区的定价及调价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游戏规则”。关于旅游景区门票的法律规定,目前已有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价格领域的基本法,有《价格法》;作为旅游行业的基本法,新出台实施的《旅游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也专门对利用公共资源开放的旅游景区门票制定了原则性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些规定还需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以及违反该规定后的法律后果。我们在贯彻实施这些法定游戏规则的过程中,也应当严格执行,不能被“景区运营成本增加”所绑架,也不能向地方政府等与景区运营利益挂钩的部门利益诉求妥协。部门规章的制定虽然可以很好的补充立法层面的不足与漏洞,但也应当充分论证并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避免出现2007年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被误读为“三年内不允许涨价,但三年后可以涨价”的尴尬。

(四)摆脱对“门票收入”的依赖,做长旅游产业链、做大旅游经济

中国旅游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显示,景点门票、交通花费占国内游客旅游支出的比例最大,分别占21.92%、20.92%,门票开销在旅游支出中的高占比,反映了我国旅游行业发展的病态和滞后。杭州西湖景区免门票的成功案例,确实是对“门票经济不可取”的有利论证。虽然有观点认为西湖“免票模式”具有地域性特点,但是低廉的门票价格乃至免门票是旅游大众的呼声。海南省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控制CPI涨幅,进一步降低景区门票价格。这些旅游业发达省份的经验,给我们摆脱“门票经济”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由于旅游景区(资源)的开发必将对周边其他业态的经济领域带来利好,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对旅游景区周边其他大旅游产业链条上的收入填补景区门票收入对财政贡献的不足,形成发展大旅游的局面。

(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从国际视野观察,一个大的潮流和趋势均是对利用公共资源开发的景区门票,实行“免票”或低成本提供给民众观赏、游览、接受教育等等。例如西班牙的古艾尔宫是免费的;从2007年开始,韩国所有的国立公园免费开放,景区因此减少的门票收入由政府财政补贴。首尔世界文化遗产宗庙的门票仅为1000韩元(约合5.5元人民币),这个价格相当于在韩国买一个萝卜的价钱,且这些园区内基本没有另行收费项目。

四、结语

综上所述,自然景观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其权属不能归属于某一个人或者某一团体(或机构);文化遗产则属前人留下的遗产,是中华民族祖先给后世留下的财富,其应当属于中华民族共同所有的宝贵财富。对于有当今人们参与或介入其中而开发来的旅游资源,其权属应当按照“谁投入、谁开发、谁享有”的基本原则确定该类别旅游景区(资源)的产权归属。我国绝大部分旅游景区(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属性,决定了旅游景区定价及调价过程中应当考虑到的公共属性,在旅游景区门票定价及调价的过程中,应当树立发展“大旅游”的理念,戒除对“门票经济”的依赖,遵守法律体系确定的“游戏规则”,兼顾各个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充分发挥价格听证的作用,顺应对公共资源开发的旅游景区门票实行免票或低价的国际潮流。

参考文献:

[1] 魏翔,邓州.资源景区门票的最优价格――基于闲暇约束的博弈模型[J].旅游学刊,2007(4):62-66.

[2] 熊正德,张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问题研究[J].消费经济,2006(2):53-56.

第9篇

关键词: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

中图分类号:F592.99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14(C)-0295-02

景区导视系统具有引导、说明和指示功能,是景区品牌价值的有形载体,在推广景区文化、营造景区风格和完善景区服务功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景区发展布局的重要环节,其合理的设计和运用不仅可以优化景区形象,还能够塑造和提升景区的品牌价值。

旅游景区导视系统的数字化是数字化景区的一部分,旅游景区导视系统的数字化,就是采用计算机技术,对旅游景区导视系统进行加工、处理,制成数据库,用以指示旅游景区中丰富的信息资源,让游客既经济又迅速地了解景区概貌、特色景点、人文知识、游览线路等。

一、先进经验对河北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建设的启示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突飞猛进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利用理念的不断提升,数字化技术已成为新时期国家风景名胜区现代化建设管理的主要手段。从2002年启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工作至今,风景名胜区的数字化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九寨沟、黄山、武陵源、石林和云台山等都大力发展了数字化景区建设。

目前,河北的景区数字化建设工作还处于发展阶段,与发达地区相比,总体上还有差距,风景名胜区大多以效仿已有案例为主,在实践层面上依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惑:

(一)游客自身需求与景区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相对于复杂的景区环境和身在其中的游客,现有环境标识系统在架构空间秩序、传递景区信息的方面,虽然起到一定作用,但信息传播的效率、广度、容量与快速发展的旅游行业相比,显得单一而滞后。(二)主要关注数字化环境中硬件资源建设,缺少对景区文化内涵的塑造。景区数字只停留在工具层面,忽略了景区数字化传播内容的内涵与文化特点,对景区的文化、个性化数字形象设计塑造等方面较欠缺,数字化软实力有待提升。(三)景区旅游形象在对内对外的宣传推广中,传播途径单一,缺乏多元的传播载体。作为向游客传达景区环境信息的数字化导视系统,能够迅速快捷地将景区的文化氛围和旅游形象传播给游客、不受地域、时间、地点的局限,改变了以往传统导视系统带来的传播范围小、速度慢等问题。导视系统的数字化已经成为展现景区文化特色、推广景区旅游品牌的重要途径。

二、以承德避暑山庄为例,对河北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建设内容的分析

承德避暑山庄是中国古代帝王宫苑,清代皇帝避暑和处理政务的场所。是由皇帝宫室、皇家园林和宏伟壮观的寺庙群所组成,是中国现存最大的古典皇家园林,集中国近代皇家文化、园林文化、藏传宗教文化等众多传统文化于一身,有着丰厚的人文与自然文化资源,是具有国际知名度与美誉度的旅游景区。公共环境标识设计的灵魂在于创新,文化是设计进行创新的灵魂。为了能够具体阐明关于河北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建设的具体观点,下面以承德避暑山庄为例进行研究分析。人的意识过程是一个符号化的过程,思维是对符号的一种组合、转换和再生的抽象过程。旅游景区环境标识之所以传达出信任与依靠的积极情感,是因为人们通过思维的再现、认知与意识加工,逐渐超越识别表征中的物质范畴而上升到精神和文化识别的层面。承德避暑山庄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建设应广泛而深入地挖掘景区独特的文化符号宝库,将其归类、整理与完善,将这些有形或无形的文化符号作为反映景区特色的数字化导视系统的环境标志设计元素。为数字化导视系统的设计内涵和设计表现开阔思路,增强景区独特形象。(一)对承德避暑山庄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进行规划与理论研究,包括: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应遵循的原则,数字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实施步骤、采取的方法及要达到的目标,勾勒出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设计的可行性方案。(二)将承德避暑山庄相关信息内容,如历史沿革、地理环境、自然景观、建筑造型、器物造型等进行深入研究,提炼图形化符号,引入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的设计中,(参照图1)以提升其旅游个性形象,塑造有文化内涵的国际旅游品牌。

图1承德避暑山庄文化符号提炼库

(三)研究构建承德避暑山庄景区导视系统中,色彩、光影等多元化信息传达方式中,各种便捷的视觉引导服务系统的导视标志造型。(四)设计完整的有文化特色及适合数字化的信息传达的承德避暑山庄景区导视系统。(五)采用计算机技术,对承德避暑山庄景区导视系统进行加工、处理,制成数据库,用以指示旅游景区中丰富的信息资源。

三、承德避暑山庄数字化导视系统具体建设方案分析

河北承德避暑山庄风景名胜区要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编制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的建设规划,明确数字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总体框架、建设内容、重点任务和实施方案等,确定分期建设目标和保障措施,经过专家论证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一)运用系统科学的思想,进行数字导视系统的需求分析、可行性分析和预期目标的确定;进行市场调研结合国家和地方旅游景区管理的相关要求,确定承德避暑山庄旅游景区导视系统数字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采取的方法,构建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设计的方案。(二)通过发现和整理承德避暑山庄河北旅游景区的特征元素,甄别出代表性符号,将其归类,并抽象化,得出在数字化环境中可用的资源。然后,运用环境导视系统设计的原理,从核心标识、公共系统标识、数字效果的表现、人文关怀的传达等方面构建数字化、多元化、风格化的导视系统。(三)依据CIS设计的理论,构建承德避暑山庄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设计的共性符号体系、景区数字标志系统、景区活动策划、旅游产品策划、景区虚拟游并做案例示范设计。(四)通过深入研究国家和地方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条例,结合数字化信息的特点,构建旅游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的评估和管理体系。该体系尊重各景区的个性特征和区域差异性,评估方法坚持多样性、多角度,提供定性评估、长期性评估、过程性评估等多元评价体系,使评估结果能够促进旅游形象数字化建设。

结语:信息化推动了旅游景区服务模式的进步,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便捷、更周到的人性化服务。但数字化建设不能只停留在关注技术而忽略旅游景区人文软环境传达的层面上。河北旅游景区应在先进经验的启示下做到:利用计算机对景区内容进行导视,建立景区景点数据库,方便游客检索使用,用最短的时间制定最合理的游览线路,既经济又尽兴;利用计算机对景点的内容进行数字化,使游者不仅能通过计算机来了解景区相关景点的人文历史、地理特征、民间传说、轶闻趣事等,甚至通过短片动画等数字多媒体形式进行深入了解,游戏互动等,构建良好规范的现代化风景名胜区行业形象。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作者简介:欧新菊(1977.10.20― )女,讲师,研究方向:传统文化与数字化设计。

参考文献:

[1]高力群,杨波,刘小龙.对河北地域文化符号在旅游商品转化方式上的思考[J].包装工程2010.04.

第10篇

关键词 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旅游景区(点)规制

中图分类号 F062.6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1-0148-07 [WTHZ]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1.025[FK)][FK)]

以原生的、自然赋存的或历史遗存的景观(自然或人文――自然复合体景观)为载体,向大众旅游者提供的旅游观光对象物为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是旅游业三大支柱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毋庸置疑,政府规制对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国外学者们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问题的研究主要从公共选择、利益主体与公共政策三个角度展开,公共选择学派强调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利益主体学派强调私营制度下的管理者、经营者以及社区居民的有效参与;公共政策学派强调政府利用公共政策实施调控的重要性。国内学者对于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研究的视角各有不同,主要从管理体制、经营模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相关法制建设等领域展开研究。研究结论差异较大,例如加强规制派与放松规制派,“产权流转派”与“国家公园派”对于政府在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发展中的作用持相互冲突的观点[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问题的理论研究一直与中国不同阶段的景区(点)发展的实践紧密联系着。初期,针对资源破坏严重现象,研究集中于资源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方面;随着旅游经济效益日益被人们所重视,研究集中于景区有效开发、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经营权转让上;其后,由于景区开发管理上不断涌现出各类问题,研究集中于在开发中实现有效保护上;近期,由于入世背景下民营经济的日益兴起,景区开发与保护,景区经营中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研究主要集中于综合治理,有效完善经营权转让制度之上[1],近五年来,中国旅游景区(点)领域的研究主要围绕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门票价格制定以及资源保护领域展开[2-16],以上研究脉络显示:中国公共资源依托景区(点)在国民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公共使命是构成对其轨制的重要限制因素之一。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推进之后,经济社会的转型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在实现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型的背景之下[17],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领域的政府规制问题进行更为宏观、实证的系统分析与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变迁历程经济社会转轨的进程中,根据中国政府在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发展中规制的内容重点,其规制可分为三个阶段:加强资源保护的规制建立阶段;完善资源保护的规制强化阶段;促进资源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的规制完善阶段。

1.1 加强资源保护的规制建立阶段(1978-1984年)

1978年之前,中国主要通过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公布重点保护动物名单、设立自然保护区等形式加强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入境旅游不断发展,在旅游业不断发展背景之下, 1978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起以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

1.1.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主要内容(1978-1984年)

(1)建立了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1978年,国家建委提出建立全国风景名胜区体系,实行国家、省、县(市)分级管理。1979年国务院规定建设部门(当时的国家城建总局)归口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2)完善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相关管理制度。首先,完善了相关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例如,1978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区划和科学考察工作的通知》等。其次,积极融入资源保护的国际体系:例如,1981年9月,国务院批转林业部等8个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议的请示》等。再次,强化了对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的观念:例如,198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报告》,要求各地对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评价。最后,针对资源破坏现象进行了针对性规制:例如国务院在1983和1984年5次发文要求解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庐山风景名胜区和骊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问题。

王 红: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变迁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年 第1期1.1.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效(1978-1984年)

通过此阶段的政府规制,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保护工作日益步入正轨。

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中国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44处,将风景名胜区宝贵的自然与文化资源以政府的名义予以确定,并严加保护,使风景名胜与文物古迹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利用步入了正轨。

1983年,在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解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庐山风景名胜区和骊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问题之后,各地均积极采取措施封闭风景名胜区内的开山采石场、清理墓葬、拆除违章建筑,退川还湖、退耕还林,有效促进了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的旅游资源保护。

然而,此阶段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保护工作受到政府投入资金不足的限制。

1.2 完善资源保护的规制强化阶段(1985-1998年)

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对于景区(点)的管理体制逐渐建立起来,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保护工作也不断加强。

1.2.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内容(1985-1998年)

(1)建立了旅游景区(点)的三级管理制度。1985年6月7日,国务院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省、市县分别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批以及总体规划的审批,形成对风景名胜区的三级管理制度。

(2)通过相关保护性法规、文件的完善,强化了对资源保护的规制。首先,出台了相关的保护性法规、文件。例如,1987年5月出台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等;其次,积极加入相关的国际组织,提高对资源保护的水平。例如,1985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成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等。

1.2.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效(1985-1998年)

(1)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水平得以提升。通过融入国际遗产保护体系,提升了对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水平。1985年,中国成为《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为我国在资源保护观念意识、科学方法等方面提供了先进的指导;同时至1998年,我国共有世界遗产21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国风景名胜区在国际上的地位。

(2)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效果受限。首先,已有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比较弱,不能完全有效地保护旅游资源。一方面,当时的法律法规行政意义较弱,一些法规文件中的规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明确的处罚标准,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比较弱;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资源保护还主要局限于自然资源领域,对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还相对缺乏。其次,财政投入不足,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缺乏必要的保护经费。建设部每年拨给每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经费不到10万元,而一些较大的遗产旅游地每年仅职工工资一项就需要1 000万元以上。财政投入的不足使景区的基础设施不足,生态环境恶化;最为关键的是,遗产地、保护区等将“利润最大化”作为最重要的目标,造成景区的过度开发。

(3)管理权力分散,制约了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发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根据其资源属性的差异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在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中,随着景区经济价值的凸显,各行业主管部门出于利益考虑,制定与旅游相关的发展政策,设置与旅游相关的机构,形成分散的利益群体,例如,各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环节中具有自己的行政许可权,这些部门在管理中缺乏站在旅游业发展角度的统一思考和制度安排,在管理中容易出现冲突,彼此之间缺乏衔接,限制了景区(点)的发展。

1.3 促进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的规制完善阶段(1999年至今)1998年,旅游业被中央确定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旅游景区(点)作为经济资源的商业价值不断凸显,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凸显,政府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规制主要围绕保护与开发的协调发展而展开。

1.3.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内容(1999年至今)

(1)建立旅游景区(点)的等级管理制度。1999年9月,国家旅游局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2003年5月,《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正式代替了1999年实施的景区等级评定标准,将景区(点)分为五个等级。标准从旅游交通、游览设施和服务、旅游安全、景区卫生、邮电服务、景区购物、景区经营管理、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景区资源吸引力、景区市场吸引力、景区国内外游客年接待规模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2)建立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认定批准制度。2000年11月,国际旅游局《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2005年7月,《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将旅游规划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从技术力量、规划资金、规划资历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并增加了撤销和降低资质等级的规定。

(3)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点)的发展进行引导。2002年10月,国家旅游局了《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标准对农业旅游和工业旅游从接待人数和经济效益、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旅游产品、设施、管理、经营、安全、周边环境、可进入性与发展后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引导。2003年8月26日,国土资源部与国家旅游局共同了《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旅游景区(点)在发展中的安全意识进行了必要的引导。

(4)对景区门票价格进行管理。2007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门票价格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利益,更不能以门票收入补贴游览参观点以外的其他支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应该确定合理的门票价格调整期限和调整幅度,通过此规范,加强了对于景区门票价格的管理。

1.3.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效(1999年至今)

(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践中,涌现出成功的案例。为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求,发挥旅游资源的优势,各地积极探索新的治理模式,逐渐形成旅游景区整体租赁经营、股份制企业经营、上市公司经营、整合开发经营以及网络复合治理等五种模式[2]。这五种模式均是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探索。

在这些模式创新的探索中,涌现出许多开发与保护,社会与环境效益兼顾的成功案例。例如,在碧峰峡景区的官方网络主页上,我们获取了如下信息:1998年,民营企业――万贯集团租赁经营雅安市碧峰峡景区,2000年实现利税500多万元,使下里乡一跃成为小康乡,人均纯收入增加1 086元 ;与此同时,万贯集团在规划中,做到了主要接待设施建在核心景区之外,排污物排放在景区之外,农民搬迁到景区之外;在经营中,定期付给农民10多万元的林木保护费,一次性花费350万元“买”下466.67 hm2国有林,用以进行科学保护,并投入40多万元设立了专门的保林站。这些数据说明该景区在民营化的经营中,较好实现了合理保护基础之上的有效开发。

(2)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经营更加规范化。首先,旅游规划单位的资质管理提升了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规划的水平。政府对于规划的主体资格进行的实时监管有利于旅游景区(点)规划水平的提升;同时,由于实行的是动态评定,规划主体的自我约束动机增强,也有利于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规划水平的提升。其次,相关的价格管理促进了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社会效益的发挥。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所有者是全体公民,在经营中必须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不应凭借其资源的垄断性,任意抬高门票价格,在国家对于部分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实施了价格管理之后,有效维持了景区(点)价格的稳定,较好地做到了景区(点)经营中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3)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规制中,依然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践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缺乏法律依据,操作中也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资源环境破坏等问题。例如,2000年发生的“水洗三孔”事件。虽然事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责任人依法得到了处罚,但对世界文化遗产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坏。各界人士纷纷用事实质疑着文物资源景区(点)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可操作性。

其次,在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价格制定中,依然存在着门票价格过高,涨价随意等问题。例如,相关景区点的主页资料显示:2007年,庐山门票从4月1日起从135元涨到180元;曲阜孔庙门票从原来的50元调整为90元,孔府门票由30元调整为60元,孔林门票由20元调整为40元;莫高窟和鸣沙山月牙泉两个景点的门票从180元涨到280元。这些景区(点)价格的上涨,引起消费者的极大不满,政府出台的相关价格调整限制也难以有效限制景区(点)门票的上涨,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公益性为国民所质疑。

再次,对政府权力缺乏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可能导致政府寻租行为,例如,国有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规划项目承包中,政府的招标过程、规划项目的实际水平等均缺乏第三方的依法监管,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导致各级政府部门的寻租行为。

最后,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政府如何通过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宏观规制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依然有待进一步提高。

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的特征2.1 规制的内容重点从注重保护向促进开发变迁

从前文对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历程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在第一阶段以注重保护为主,第二阶段注重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第三阶段关注的重点转向合理开发。具体情况见表1。

在第一阶段,政府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入国际体系促进对资源的保护,通过建立管理体系促进对资源的开发,但当时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归口管理的建设部门不仅有建设职能,也包括维护职能,在旅游经济效益尚未凸显时期,其关注的重点依然是依托一定的机构与经费进行资源的保护,工作的重点集中于保护;第二阶段,政府继续注重资源的保护,但三级管理制度主要是对国家、省、市县在景区审批以及规划中权限的明确界定,规制的重点转向对有效开发的管理;第三阶段,政府通过出台标准对景区点接待条件、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等提出了要求,以促进开发的可持续性,同时,资源的有效保护已成为有效开发的前提与基础,在各类标准中都予以了考量,这一阶段的规制重点在于有效引导资源的合理开发,此时,资源保护已成为合理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前提。由此可见,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的重点呈现出从注重保护到注重合理开发的变迁特征。此外,我国开始重视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的门票价格进行规制,在规制中开始注重公共资源的公益价值。

表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各阶段政府规制的内容重点

Tab.1 the content emphasis of china government regulation

on the tourism sceneries(spot) which are based of public resources in different stages时期

Stage注重保护

Stress on protection促进开发

Promote development第一阶段(1978-1984)1完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2积极融入资源保护的国际体系1建立旅游景区(点)管理体系,实行国际、省、县(市)分级管理第二阶段(1985-1998)1完善资源保护性法规

2积极加入资源保护的国际组织

3对破坏旅游景区(点)资源的行为进行查处 1公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旅游风景区(点)的三级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

(1999至今)1公布《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对旅游景区(点)实施等级管理制度

2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实施资质等级认定批准制度

3建立行业标准(颁布《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

4进行门票价格管理

2.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效受到政府管理体制的制约2.2.1 政府管理体制横纵矛盾的制约

根据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禀赋的性质,其横向管理主体可能涉及林业、文物、宗教等相关部门,这些部门仅仅以各自部门的相关工作为重点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进行规制,缺乏适应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规制;同时,这种规制往往是以各自部门利益为关注重点的,实践中往往导致部门利益冲突,制约了相关旅游景区(点)的有效开发。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管理机构纵向上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方级三个层次,这些机构的性质、职能、管理活动内容大体相同,但级别不同,在工作重点和管辖范围上存在差异。实践中,各级管理机构接受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同级党委和政府对干部有考核、任免、人员编配权,财政预算决算权,业务领导权;上一级旅游管理部门具有业务指导权、政策法规监督权和工作协调权,实质是权力集中于地方政府,这样容易导致条块分割,上级有关旅游景区(点)的全局性管理职能和权力将难以落实,制约了旅游景区(点)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

2.2.2 政府规制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制约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多为国家所有,相关主管部门直接调用着旅游景区(点)的人、财、物等,干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政企不分的主客体关系,导致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难以落实,资源开发水平受限。在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规制变迁中,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成功案例,例如前文所述的四川雅安风景区。然而,由于相关的法律规定依然是空白,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创新时受到质疑,实施时存在被保护的隐患,使得各种创新模式(主要为前文所示的五种模式)的发展受限,制约了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绩效的提升。

3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的规律3.1 规制变迁的动因是资源经济价值的日益凸显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释放了我国海外旅游者的需求潜力;改革的不断深入,增加了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与闲暇时间,释放出我国国内旅游需求的潜力。旅游市场的蓬勃发展形成了对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巨大需求,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经济价值不断凸显。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的迟福林教授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按照消费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生存型、发展型与参与型阶段。改革开放的前30年,我国社会处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目标的发展阶段,改革的重点在于释放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经济价值凸现促动着我国政府规制的变迁:首先明确了对于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应采取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式,肯定了开发对于保护的促进作用;其次针对开发中的体制限制问题,各地通过治理方式的创新,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开发;最后,针对旅游景区(点)市场中出现的问题,出台了相关的“A”级评定标准,以规范景区(点)市场的开发与经营。这一规制变迁过程中,规制的内容以及规制的重点变迁都是围绕发挥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经济价值而展开的。这一规制变迁进程中,中央政府主导实施的倡导“合理开发”的政策、“A”级评定制度是对景区(点)经济效益有效发挥的引导;地方政府主导实施的所有权制度方面的创新是对景区(点)经济效益发挥的实际支持,均是源于对于资源经济价值的追求。

3.2 政府规制变迁的瓶颈是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合法分离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市场中存在外部性,需要政府在专业、科学的分析基础之上,对资源、环境保护进行管制,使相关企业及消费者对其破坏性的负外部性承担成本,以有效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环境的有效保护;同时需要政府鼓励与引导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经营,促进其带动旅游业以及其他经济产业发展的正外部。政府作为所有权行使者,应当以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为目的;企业作为经营权行使者,应当以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景区(点)实现经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为目的。然而,在我国转轨进程中,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不清晰,或多或少存在着政企不分的问题,这样必然形成旅游景区(点)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低效率开发、破坏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市场问题;当实践中出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创新时,这些创新模式的发展也时刻受到两权分离质疑的威胁。

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公共产品属性

Tab.2 the property of the public good of china tourism

sceneries(spot) which are based on public resources项目Item收费Charge免费Free of charge拥挤时段竞争性、排他性

(私人物品)竞争性、非排他性

(准公共产品)非拥挤时段非竞争性、排他性

(准公共产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

(纯公共产品)

若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为免费经营,没有明确的所有权者,可能出现经营过程中的“公地悲剧”,游客超过景区(点)的最佳容量。转轨进程中,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所有权的执行主体不明确,这些部门在保护资源方面往往互相推诿,最后导致资源破坏。

收费经营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主要依托是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这些资源的不可复制性使其在经营中处于垄断地位。经营者可能依托垄断性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需要政府对其微观经营进行规制。然而,转轨进程中,此类景区(点)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为同一主体,均为政府,这样形成自我监督,规制效果受限。

4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的趋势4.1 更加关注景区(点)资源的社会价值

经过30年的转型改革,我国社会发展已开始步入发展型社会。在发展型社会,人的发展权问题成为关键,需要努力实现人自身的公平与全面发展。发展型社会背景之下,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短缺之间的矛盾突出,政府规制应关注人的发展权的满足程度,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必须重视如何使得更多公民在旅游景区(点)发展中受益;发展型社会背景之下,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必须重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促进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形成。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在发展型社会应更加关注景区(点)资源的社会价值,强化其公益性,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有序控制的免费经营。这样一方面从游览费用上降低了居民参观游览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成本,在旅游业发展中,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的公共产品,使居民拥有了更好享用公共资源的机会,有利于我国公民的个人发展;另一方面,旅游景区(点)的免费经营将减少旅游消费者的门票支出,减少异地性旅游活动的支出,促进旅游市场的发展,同时,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门票支出的减少将带来其他相关消费增加的可能,从而拉动旅游业的发展。这样的发展模式更加注重旅游过程中以“服务创新提供价值”为基础的发展,超越了浅层次直接利用自然、人文资源的发展阶段,更有利于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在杭州西湖实施的免费政策便是实践中已出现的成功案例。

4.2 法律上界定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

以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求所有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各种保护与运营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支持在现阶段依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难以实施的,发展中必须注重开发与保护的统一,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可持续发展。

正如前文所述,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实践中,已经涌现出各种创新治理模式,这些模式的核心均是实现景区(点)经营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分离。这些模式虽然已经在实施,但依然缺乏国家的法律依据,这将为这些模式的发展带去经营的政策风险。此外,在这些模式的发展中,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欠缺,也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资源保护监管缺位等问题,使这些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受到限制,必须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的界定,为这些创新模式提供法律规范,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的统一。

同时,实现了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清晰界定,各职能部门与各级景区管理机构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也将予以明确,特别是可以借助经营权的明确推进各景区(点)规制中条块分割现象的解决。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的历程显示,政府对这一景区(点)的规制是在转轨背景下,结合经济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但由于政府转型自身的限制,出现了政府出于地方或部门利益直接进行景区(点)经营以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影响了政府规制绩效。随着转轨进程的推进以及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应明确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界限,以弥补行业发展中市场失灵以及推进市场化为主要目的,促进政企、政事的分离,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编辑:田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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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Changes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on Publicresource based Tourism Resorts of China

WANG Hong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chool, Dongbei University, Shenyang Liaoning 110004, China)

第11篇

由于景区危机具有突发性、危害性、急迫性等特征,从而使得危机的处理必须要科学及时,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小危机所带来的损失,维护旅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旅游景区危机不仅包括自然灾害、个人极端组织的破坏活动而且还包括人为对景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破坏行为,从而给景区或者游客造成经济上、身体上的损失,影响旅游景点的正常化开放、运行,甚至危害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更有甚者会危害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景区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景区开发不科学

由于旅游景区的开发大多数都是自然景色秀丽,而且具有一定的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地区。旅游景区的选址是一项非常具有技术性的工作,如果景区选址不合理,就会引发很多不必要的自然灾害从而危及景区的运行和来景区参观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也阻碍了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但是有些景区却是以经济效率为最终的目的,没有很好地关注生态环境与景区开发之间的管理,对于旅游景区的管理方式也不科学,没有对景区开发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有的甚至为了追求经济效率,对自然资源进行无节制的过度开发,严重破坏了景区周围的生态环境。

(二)景区危机管理意识不到位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多条措施来加大力度保护景区文物,对名胜风景进行划区保护,但是由于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强,对于破坏景区环境的行为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教育和惩罚,有的景区只是对破坏者进行简单的口头说明和劝阻,并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来预防和制止这种破坏行为,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破坏之风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损坏了景区的相关设施,而且也损害了旅行者的形象,这些也是造成我国旅行者在外国旅游景点遭到歧视的一方面因素。

(三)景区缺乏完善的应急预案

目前我国很多的景区对于景区危机管理的应急预案做的还不够到位,纵使有些景区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不能及时地分散滞留游客,平息游客的紧张情绪。而且有些景区对于应急预案的演练程度不够,从而使得在危机来临时,操作流程不熟悉,延误了危机营救的最佳时刻,由于危机的来临具有一定的迫切性,对于时间和效率的要求程度较高,如果操作过程不熟练,很可能错失解决的最佳时机,从而加大了危机所带来的损失。

(四)景区与游客缺乏沟通

由于很多景区与游客之间的交流沟通不够,从而加大了景区与游客之间的联系度,由于景区与游客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够,使得景区对游客信息的了解度不够,造成在危机形成后,不能及时地联系到游客,从而更好地让游客避免或者减小危机所带的危害程度。而且由于景区信息的透明度不高,使得游客对于景区信息的了解度不够,当危机来临时,不能及时地与景区取得联系,及时得到救援和帮助,这种信息的不透明性阻碍了景区危机的有效管理。

三、提高旅游景区危机管理效率的建议

(一)科学开发景区资源

在对景区进行开发之处,就应该采用科学的方式对景区周围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探调查,确保景区周围不会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比如说泥石流、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而且对于景区的开发要与生态环境的发展相协调相适应,不要一味以经济效益为目的,要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征集不同专家学者的意见,采取科学的评估方式对景区进行勘探、评估,从而在源头上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二)增强危机意识

景区管理人员应该不断加强对于危机管理的重视成度,不断提高危机管理意识。景区管理人员应该树立危机意识,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来管理景区的危机事件,加强对于危机事件处理方式方法、技巧的学习。管理人员还要不断加强对于景区内的日常管理,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还能够在日常的管理中发现一些景区内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早防范。

(三)完善应急预案

由于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具有一定的案例和经验作为基础,所以,相关人员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要充分利用原来的救援和解决经验,最好是能够采取不同人员的建议,比如说心理医生、武警官兵、警察、消防队员等,多方面征求建议,使得应急方案的制定能够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而且还要加大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程度,从而加快解决事件的效率和质量,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

第12篇

[关键词]旅游景区管理 实训 课程改革

高职院校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实践教学是将知识转化为技能的关键环节,是高职院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景区实训课程改革的研究有利于高职院校为景区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较高的景区管理人员。景区管理实训课程改革遵循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兴趣,理论和实践密切联系,培养学生能力为理念。且进行景区实训课程设计时充分考虑高职院校学生、教师特点,注意把握教学难易程度。

一、景区管理实训课程目标体系

1.知识目标。旅游景区管理课程涉及市场营销、规划、生态等领域的知识,牵涉的面较广。旅游景区实训围绕景区管理课程展开,这就使景区管理实训有多个知识目标。景区管理实训课程知识体系包括旅游景区行业动态、景区规划知识、景区市场营销知识、景区游客管理知识、景区安全管理知识、景区环境管理知识、数据统计软件的使用等。

2.能力目标。以围绕培养学生能力为理念进行实训设计。景区实训课程教学大量采用任务驱动法,要求学生以组为单位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任务。任务包括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找出景区中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和根据要求提出景区设计的具体方案。学生参与小组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后由小组进行总结提出解决的方案。这样的实训课程教学方式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知识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3.素质目标。景区管理实训课程不仅要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也要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实训为学生提供了接触景区、与业内人士交流的机会。这不仅提高了学生对景区管理的感性认识,而且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学生对旅游行业的热爱,增进学生的职业认同感。另外,实训课程教学中任课教师设置的实训课程教学项目需要学生用系统、缜密的思维方法才能解决。这有利于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形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另外,景区管理本身注重可持续发展,任课教师要求学生在完成各项目时注意遵循环境和资源保护为原则。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环境责任感和保护意识。

二、景区管理实训课程内容体系

1.景区规划。景区规划课程涉及地理、经济、生态等领域,其理论、方法较多,对于高职院校学生来说难度比较大,加之高职院校规划方面的师资缺乏,景区规划课程一般未纳入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但景区规划课程中的内容与景区管理课程中景区资源、环境保护、游客管理、景区产品类型等方面的内容直接相关。鉴于以上原因和景区规划所具有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强的特点,将景区规划教学内容通过实训完成。这样可以避免因理论过多给学生带来的枯燥和乏味感。但应把握好实训的难度,引导学生了解景区规划的内容、方法和目标。以规划文本作为蓝本,给学生教授景区规划的内容和分析景区规划的成功之处等。景区规划实训中的子项目根据景区规划的顺序进行安排:一是旅游资源调查评价。要求学生掌握旅游资源分类和评价的方法;二是旅游环境质量评价。要求学生掌握景区环境构成的要素和理解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三是景区的空间布局。要求学生了解景区空间划分的意义,掌握景区空间布局的方法和模式;四是景区项目设计。要求学生掌握各功能区项目设计的原则,各种项目的要求,并根据所给的功能区的主题、功能设计出景区项目;五是景区游览线路的设计。要求学生了解合理线路设计的要求、原则、方法。

2.景区市场问卷调查。要求学生掌握问卷设计的方法和学会使用SPSS统计软件。景区市场问卷调查要求学生以组为单位选取一个周边的景区(建议学生选择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作为调查的对象开展问卷调查。授课教师讲授学生问卷调查的步骤和设计问卷的方法及设计问卷应注意的问题。学生以组为单位首先根据调查的目的设计问卷。授课教师对问卷进行指导,指出学生所制作问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学生对问卷进行修改后在景区内发放调查问卷,然后对收回的问卷进行整理与统计。教师以学生所收回的调查问卷为例教授学生使用SPSS17数据统计软件进行问卷统计和数据的分析方法。学生根据统计和分析的结果撰写调查报告。该实训内容能帮助学生理解和巩固市场调查和分析市场的实际操作能力,以便为毕业后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做准备。

3.游客行为管理。让学生以组为单位在景区内以文字或照片的形式记录游客不文明行为和景区引导游客行为的方法。这项任务不仅让学生认识到游客不文明行为给景区带来的不良影响,而且有利于学生环境意识的培养。学生在完成这项任务的同时反省自己游览景区时发生的不文明行为。

4.景区可持续发展。要求学生掌握景区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方法并树立环境保护意识。选取就近的森林公园作为实训场地,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调查景区内存在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然后学生通过小组讨论分析环境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另外,要求学生以组为单位在森林公园内寻找景区内遵循“减量原则、再用原则和循环原则”进行生态设计的项目。

5.景区安全管理。要求学生掌握处理安全事故的方法和程序并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景区安全管理实训要求学生以组为单位在景区内通过实地考察找出景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作成PPT进行说明。通过小组讨论提出排除景区安全隐患的措施。另外,在实训实验室设置景区情境,由学生演练处理景区安全事故的措施和方法。

6.景区行业动态。邀请景区方面的专家讲座和座谈,为学生提供与业内权威人士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专家的讲座是订单式讲座。授课教师建议专家讲授的内容包含学生上课时理解有困难的内容,如景区经营模式问题。同时,专家介绍现阶段景区发展现状,包括景区规模、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以及现阶段景区经营存在的问题。专家座谈可以拓宽学生的眼界和知识面,同时也加深了学生对行业的认识。

7.园林知识。要求学生能认识一定数量的园林树木和园林花卉;对园林中铺地、花坛、花镜、绿篱等有一定的认知。

三、景区管理课程实训的教学方法

1.小组讨论法。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授课教师可将需要解决的问题设置为讨论题目要求学生分组进行讨论,然后分组发表意见,最后老师对各组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出问题的答案。例如,在授课景区游客管理、景区安全管理时,教师要求学生分组讨论景区管理游客的方法、景区安全管理的措施。为某景区线路设计是否合理等。

2.角色扮演法。在授课过程中授课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置情境和角色,要求学生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例如,在讲授处理景区安全事故时,授课教师设计一位游客在游览景点过程中遭到抢劫的情景,并要求学生分别扮演游客、景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警察、歹徒等角色,处理该安全事故。角色扮演的教学方法增强了教学的趣味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3.案例分析法。景区实训课程教学中可大量使用案例分析法。例如,在讲授景区分区时,以某一森林公园的功能分区为例进行说明,帮助学生理解功能分区的目的、方法等。

4.专家座谈法。邀请景区行业的专家来跟学生座谈,为学生提供一个跟景区专家学者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专家给学生授课后,学生可以就自己在学习中碰到的难题请专家解答。经过专家的剖析,同学们以前的疑惑便迎刃而解了。专家采用实际案例的方法为同学们破解在课堂上难以理解的问题。

5.实地考察法。授课教师带领学生在景区内进行实地考察,要求学生认识景区内的铺地、树木、花卉、绿篱、花坛、花镜、驳岸等园林景观要素;要求学生在景区实地考察景区解说系统、道路设计、功能分区等。实地考察的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产生直观的认知。

四、景区管理实训课程的教学环节

在景区管理实训课程教学环节设计上,遵循认知、模拟、实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专家座谈、实地考察、案例分析、图片展示等方法引导学生景区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等有直观的认识。在实训室内进行的模拟操作帮助学生理解知识和理论,并培养学生运用有关知识和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但要直接提升学生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结合以及零距离就业,需通过顶岗实习的方式实现,这样可以在真实岗位上培养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学生参与景区规划部门、市场营销部门、接待部门等部门的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期间的岗位安排实行学生与景区双向选择。这样既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优势,又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另外,学校在制订教学计划时注意将顶岗实习的时间安排在景区对人力资源需求的旺季。

五、景区管理实训课程教学实施的条件

1.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师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职业实践经历都直接关系到对学生技能水平的培养。高职院校旅游专业教师参与景区规划项目的机会较少,缺乏景区管理实践工作经历,这些都大大影响了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高职院校应注重景区管理师资队伍的培养。培养方式包括将教师派往景区挂职锻炼、让教师参加景区管理培训班、参与景区规划。

2.校企合作,建立工学结合的实训课程教学模式。景区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开展实训的重要基地。校企合作,将景区建设为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基地成为提高教学效果的必然条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模式不仅给学生带来了实惠,而且有利于提高旅游专业教师教学和科研的水平。旅游专业教师可以在与学校合作的景区内挂职锻炼,积累景区管理的实践经验,以提高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学生在景区顶岗实习期间,由学校派专业教师进行指导,授课教师可以从中发现景区课程教学安排的不足,为构建合理的景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提供依据。另外,也可以请景区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景区课程设计,使景区课程更贴近景区用人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陈端海.浅析校外实训基地对高职专业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J].现代阅读,2012(2).

[2]陈启新,张耀武.高职旅游管理类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研究[J].广州职业教育论坛,2012(2).

第13篇

生态旅游景区是一系列生态旅游点组合而成的、具有生态美学特征的、具有较为明确的主题和功能的一个旅游地域系统[(杨桂华,2004)。按照现阶段人们开展海洋旅游活动的区域,海洋旅游基本可以分为海岸带旅游(coastaltourism)、海岛旅游(island tom'ism)、远海和深海旅游(oceantourism)(潘海颖,2007)。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可以定义为:以海岸带、海岛、远海和深海等海洋空间区域为依托,具有鲜明生态特征,注重亲近自然、保护自然,具有一定景观和界域的旅游地域系统。其中包含具有观赏和保护价值的海洋动植物、海洋地质构造、海域等自然资源,也包括一些相关的人工要素。

开发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其本质是将资源转变为产业的社会劳动过程。旅游开发往往强调因地制宜,有着鲜明的地域性。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开发既是海洋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又是海洋生态旅游市场的开发,资源是推力,市场是拉力;调查、规划、建设、经营、评估贯穿着开发的始终。

二、生态旅游景区开发研究回顾

国内外最早和最为系统的生态旅游景区是通过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公园来开发的。生态景区的理论研究晚于实际生态景区的开发。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对海洋生态旅游景区的研究较多。岛屿以及小岛国最具代表意义的3s度假胜地受到较大关注,研究方向有物种特有性、生态系统独特性、地方人文感觉(sense nfplace)、旅游业依赖性、近海珊瑚礁开发、岛屿脆弱性等(David Weaver,2001)。

瑞士学者以西班牙东部巴利阿里群岛(BalembicIslands)等4个地中海岛屿的生态开发为研究对象,在生态旅游需求量、旅游者结构、当地居民生存方式,生态措施(当地政府政策保证、ISOl4000论证、生态标签)等方面做了详尽分析,提出了海洋旅游生态景区的九项评估指标(Dimitrios Diamantis,2000)。在《海洋生态旅游:议题与实践》专著中,作者一方面概括了海滩、海面、海岸带的生态旅游规划、管理和调控理论;另一方面,用6个案例来考察海洋生态旅游景区的实践,比如马来西亚Sipadan小岛的潜水旅游、爱尔兰Shannon Estuary海滨的观鲸活动等(B.Garrod,B.Wilson and J.Wilson,2003)。

在我国,针对区域海洋旅游开发的研究,大多提到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原则。2002年,朱龙研究了蓬莱旅游度假区的再开发,提出蓬莱、长岛的生态旅游开发;周国忠等在200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发表了系列论文,如《海洋旅游产品调整优化研究――以浙江为例》(2006)等。但涉及具体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开发的论著,较为鲜见。

三、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开发范式

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中需要贯彻的核心思想是:旅游景区开发原理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的结合,在旅游景区开发中注重事前预防、超前定位、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其实质是合理开发海洋旅游资源,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避免旅游资源开发导致环境恶化。

(一)景区开发条件分析阶段

在海洋生态旅游景区的开发中,除了旅游资源分析和市场分析(本文对此两项分析,不再展开)以外,首先要考虑景区环境质量,其直接影响景区的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景区开发项目的环境调查范围至少应是景区半径的1.2~1.5倍,通常需要确定景区环境调查的指标体系。

第一,景区生态环境调查。完整的景区生态环境调查包括社会、自然、经济三个亚系统,其中自然亚系统是环境调查的重点;既包括现状调查,也包括历史变迁的调查。主要的调查内容有:海岸带和海岛地理地质、海水、动植物、气候、土壤及土地资源、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自然灾害、污染危害)等等,重点是海岸与海洋资源状况、利用状况与利用潜力,特殊环境(如:河口、海湾、盐沼、红树林、珊瑚礁、海藻床等)环境特点与问题。

第二,景区生态系统分析与评价。包括景区生态系统分析、资源态势分析和综合分析。景区生态系统分析着重景区生态结构分析(即生态系统类型、空间分布、各生态系统的组成及特点)、过程分析(分析生态运行过程,各系统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景区内外生态系统相互关联和作用)和功能分析(分析景区生态系统的资源生产功能和环境服务功能,分析生态环境功能需求以及评价生态系统对这种需求的满足程度)。资源态势分析着重景区的资源种类分析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等,尤其是要分析景区特有的旅游资源和海洋资源优势;考虑资源的稀有性和特殊用途,保护稀缺资源,做到用养结合、采补平衡。综合分析的重点是景区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如淡水资源的供应量和利用量,海洋物种的保有量,海水污染承载能力;其次是生态环境与资源的相关性分析:明确景区生态系统特点和可以利用的生态资源,分析景观资源开发对环境保护的依赖程度和保护要求。

(二)景区生态功能区划阶段

在景区生态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需要提炼出景区生态特征、确立景区的生态保护原则、明确景区生态保护对象。具体海洋生态旅游景区的生态特征和保护对象各不相同。比如河北昌黎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沙质海岸分布有40余列沙丘,最高处达44米,为我国海岸沙丘的最高峰,构成了国内独有的海洋大漠风光;其主要保护对象为:沙丘、沙堤、泻湖、林带和海洋生物等构成的沙质海岸自然景观及所在海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浙江南麂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海域重要的贝藻类基因库,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海岛海域生态自然保护区;其保护对象是岛屿及海域生态系统、贝藻类。

景区功能区划分一般以土地合理利用为最终表达形式。海洋是景区开发的主体资源,海水是起决定性作用的生态因子,旅游是其主体产业。常见的海洋旅游景区的功能区有:自然保护区、特殊环境、风景旅游区、公园、特殊保护地、特产地、居住区等。生态功能区有明确的界域和明确的功能目标或指标。景区总是处在不断发展与变动之中,其功能区划也必须具有一定的可调整性,以适应不断发生的变化。

(三)景区市场运作阶段

虽然海洋是生物圈中最庞大的生态系统,但现阶段,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往往依托于一些海洋保护区和珊瑚礁生境。在坚持景区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济、社会的可持续也能有效地实现生态环境的总体平衡。遵循旅游开发的原理,进行景区的合理定位、设计和建设,进行品牌建设,有助于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广东省南澳岛于2005年成为中国首个国家4A级海岛生态旅游景区。该岛海上生态游、渔区风情游、风车阵浏览、国际候鸟天堂岛屿观鸟游、搜猎海洋奇观、观看南粤第一道曙光等20多项海上生态游乐项目备受游客青睐,形成独特的南国海岛生态旅游品牌。

2005年,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区以优秀的生态资源、优越的人居环境被联合国国际交流与合作委员会(CCC/UN)授予了“全球优秀生态旅游景区”光荣称号,结合宗教旅游资源优势,推进“世界佛教圣地、国际旅游胜地”的建设。

(四)景区动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阶段

景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景区水环境影响评价、景区空气环境影响评价、景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景区动植物影响评价、景区景观环境影响评价(石强等,2007)。而海洋生态旅游景区所依托的海洋生态系统,是一个可以称谓而又很难准确描述的术语。根据海洋生态系统的环境特点,除潮间带外,一般可以分为浅海带或叫沿岸带和外海带两类生态系统(毛永文,2003)。在现阶段,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多位于浅海带生态系统,即自海岸线起到水深200米以内的全部大陆架,其湾、红树林、沼泽地带等区域较为重要;一些海洋生物的观赏,比如观鲸,需要考虑到远洋海区的生态状况。

第一,景区水体影响评价。其指导依据主要有海水水质标准GB309q、《中国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海洋监测规范HY003.1-HY/T003.10等。

第二,景区物种影响评价。主要关注海洋动物习性改变、生境变化、物种迁移和繁殖能力变化等方面,主要指标有物种数量、多度、性比、年龄比。

第三,景区景观影响评价。斑块、廊道和基质是其主要对象,景区开发项目与风景资源背景之间景观相融性可以用来进行景观影响评价。主要有形态、线形、色彩和质感等。

四、结论

第14篇

旅游景区优质服务倡议书一

XX年是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南宁举办的第一年,为了以高质量的旅游服务和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迎接南博会的召开,更好地为广大国内外游客提供文明、周到、放心、满意的服务,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履行满意游客,服务社会的服务宗旨,建设诚信南宁,在此,我们青秀山风景区向全区的景区(景点)发出倡议:

1、恪守职业道德,文明礼貌待人。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营造良好社会秩序;提供文明、热情、规范、周到的旅游服务,向世界展示绿都南宁良好旅游形象。

2、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旅游设施。做到服务设施完善,服务标志齐全,服务环境整洁,让游客游玩在广西,满意于服务。

3、诚实守信经营,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信守承诺,公平竞争,不做虚假广告和误导性宣传;明码实价,不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骗客。

4、严格规范管理,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卫生消毒,保证食品安全;加强治安管理,保证游客安全;及时检查旅游设施,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处理投诉,维护游客合法利益。

我们倡议全体同仁携起手来,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有诺必践,自觉接受广大国内外游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展示旅游景区文明诚信的新形象,以良好的姿态迎接南博会的召开。同时,我们欢迎全区各个旅游经营单位加入我们联盟,为创造南宁及广西旅游市场的繁荣,促进社会的诚信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旅游景区优质服务倡议书二

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吉林旅游形象,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向所有旅游从业人员、游客和旅行社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从业者要以身作则,积极教育引导游客文明出游。各旅行社和所有领队、导游,要率先践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等相关条例,以身作则,用自身的文明言行带动游客;规范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说明、提醒和引导工作,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二、克己守礼,文明出游。出门在外,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吉林人的形象。无论是在省内旅游还是出省出境旅游,都要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爱护景区环境和公共设施。不在景区内乱刻乱画、损坏文物古迹,珍爱景区一草一木一石,维护好景区的环境。要穿着整洁,举止文明,有礼貌,讲礼节。要讲究社会公德,坚决纠正旅游中的不文明陋习,杜绝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特别在无人知晓、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要坚持文明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做任何不文明的事情,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以文明的言行举止为自己加分,为吉林添彩。

三、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尊重客人的个性特点、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倡导优质服务,对客服务中坚持一视同仁,礼貌相待,自觉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服务,做好热情待客,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虚假广告误导游客,不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不欺客不宰客,主动维护好旅游市场的秩序。

四、深化教育,文明经营。强化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不断提高全员职业素质。广泛开展文化文明、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景区活动,积极提供并引导旅客进行有益身心健康和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以及社会公德的消费活动,不向客人介绍、提供国家明令禁止的内容和服务项目,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游客,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五、接受监督,强化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遵守行规行约,不欺诈游客。建立宾客信息的反馈体系和宾客投诉系统,有效地反馈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高效地处理好每一件投诉案例。

六、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和救援机制,提高应对能力,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15篇

苏里尼(Zurlini),阿莫迪欧(Amadio)和罗西(Rossi)提出了生态系统脆弱性的测度公式[13]。其中,Fr表示系统在时间t的脆弱性(fragility);K是一个常数,与特定的系统有关;α代表系统的敏感性;U代表系统所经受的干扰。当系统非常脆弱时(即脆弱性大),系统的弹性就小,反之亦然[5]。因此,可以根据脆弱性和弹性一体两面的关系,借鉴此公式将常数K忽略,形成以下旅游地社会—生态系统的弹性公式:。R是旅游地社会—生态系统的弹性,x是旅游地社会—生态系统的敏感性,y是旅游地社会—生态系统所承受的干扰。考虑到旅游城市最吸引旅游者前往的就是旅游景区。这些景区往往具有不可替代性,也常常需要承担来自旅游者的更多的“压力”。旅游景区相对于旅游城市的其他区域也就显得更加“敏感”。彼得罗西洛(Petrosillo)等认为旅游景区的面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衡量该旅游社会—生态系统的敏感性,即景区面积越大常常越不敏感,景区面积越小就越敏感,因此生态系统脆弱性公式中代表系统敏感性的α某种程度上说是与景区面积密切相关的[8]。基于此,弹性公式中的x也受到景区面积的影响,但考虑不同尺度旅游社会—生态系统间的可比性,本研究认为用一定地域范围内旅游景区的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百分比更合理,该百分比越大就说明越不敏感。同时,我国学者陈娅玲和杨新军的研究表明,旅游区系统的敏感程度与旅游资源吸引力的等级系数有关,并且用极品级、优秀级、良好级3个不同的吸引层次[14],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

2案例研究

2.1案例区域

在2012年行政区划调整前,下辖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以及常熟、张家港、昆山、吴江和太仓5个县级市。各区所管辖的旅游景区仅考虑国家AAA级及以上等级的景区。应该说,这些旅游景区是各区较为优质的旅游资源,也是吸引旅游者的最主要的吸引物。

2.2数据获取

根据研究方法中列出的弹性公式,要测算苏州各区旅游社会—生态系统的弹性,需要收集的数据包括各区面积和人口,以及各区AAA级及其以上等级旅游景区的数量和面积,以及接待旅游者的数量。各区面积和人口数量可以从《苏州市统计年鉴》中获取,各区所管辖的旅游景区以及各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的数量则可以从苏州市旅游局的《苏州年度旅游业发展报告》中获取。但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发现,苏州在统计接待国内外旅游者的数量时,将平江区、金阊区和沧浪区合并统计。考虑到这三个区面积不大,均位于苏州古城内,旅游资源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可以将这3个行政区在本研究中合并为一个小的研究区域,本文称之为“古城区”。因此,本研究将案例地苏州分为古城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常熟、张家港、昆山、吴江和太仓共10个小区(见图1)。此外,考虑到各区人口数量和接待旅游者人数具有一定的波动性,这两个数据在计算时均采用了近3年平均值的算法。表1是测算苏州各区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弹性所需要的数据列表。

2.3弹性测算

根据弹性公式,半定量的估算旅游城市苏州不同区域旅游社会—生态系统的弹性大小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步骤:首先计算各区景区面积所占区域面积的百分比;然后计算各区旅游景区的平均等级;再计算近三年内各区平均接待旅游者人次数和各区近三年人口平均数的比例;最后将前两个数值输入统计分析软件SPSS15.0用Ward方法进行聚类分析,将所研究的10个区域分成若干类(见图2)。聚类分析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各个区域的弹性大小。聚类分析树形图的结果(图2)表明根据苏州各区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弹性大小,可以分成三个类别,即弹性小、弹性中和弹性大。其中,古城区目前属于唯一一个弹性小的地区;常熟、昆山、吴江和吴中区属于弹性中等的地区;而相城区、太仓、张家港、高新区和工业园区是目前弹性较大的区域。图3用三种深浅不同的绿色标识了苏州10个不同区域的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弹性的大小。

2.4开发建议

冈德森(Gunderson)和霍林(Holling)指出适应性循环理论是弹性思维的重要内容,它阐释了系统弹性大小与系统所处的适应性循环阶段之间的关系[5]。适应性循环理论认为,社会—生态系统总是经历着一个重复的循环过程,包括快速增长、稳定、释放和重组四个阶段的适应性循环[5](如图4所示)。也就是说,社会—生态系统在经过了快速增长阶段和稳定阶段后,会经历一个释放阶段,在释放阶段中系统的变化是杂乱无章的,系统会经受外界的某些干扰,这些干扰对系统的破坏具有某种创造力,成为重组和再生的来源。之所以称之为“适应性”循环,是因为社会—生态系统具有经受干扰和维持其功能和控制的适应能力,即系统具有一定的弹性。系统在从稳定阶段进入释放阶段时,弹性逐渐减小,脆弱性变大,一旦超出阈值,整个系统将失去控制,进行重组,然后逐渐进入下一个快速增长和稳定状态。因此,通过对社会—生态系统弹性的估算,可以分析出系统所处的适应性循环的阶段,进而对系统的发展提供适应性管理建议。基于此,在对苏州10个不同区域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弹性的半定量测算的基础上,可以将适应性循环理论运用到本案例的研究中,分析出各个区域目前所处的适应性循环阶段,并提出开发建议。(1)苏州古城区的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弹性最小,系统正介于稳定阶段和释放阶段之间。古城区中包括拙政园、留园、狮子林、网师园这样的世界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丰富,质量较高,同时也是发展旅游业比较早的地区。依托这些优质的旅游资源,每年吸引大量的国内外游客,旅游业发展得已经较为成熟,同时其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已经面临很大的压力,一旦再有外在干扰,系统很可能会超出临界值,使整个系统失去控制,进行重组。因此,这一区域特别需要关注保护问题,以避免系统完全失去弹性。(2)常熟、昆山、吴江和吴中区的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弹性居中,系统正介于快速增长阶段和稳定阶段之间。这些地区旅游发展相对于古城区而言起步较晚,大多数是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才逐渐成为著名的旅游目的地。例如,昆山、吴中区和吴江拥有周庄、锦溪、甪直、同里这样著名的江南水乡古镇,吴中区拥有太湖这样优质的自然旅游资源,常熟则拥有众多的风景名胜区(虞山尚湖风景区、沙家浜风景区等)。依托这些优良级的旅游资源,每年接待的游客量还中持续增长,旅游开发活动要谨慎开展,随时关注系统的弹性变化。(3)相城区、太仓、张家港、高新区和工业园区的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弹性最大,系统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这些地区都是旅游资源吸引力相对较低,旅游业发展相对较晚的地区。例如,太仓市和相城区均无AAAA及以上等级的景区。而张家港唯一的一处AAAA级景区——凤凰山风景区从2006年才开始进行旅游开发,2011年才获批为国家AAAA级景区,游客人数正逐年增加。这些弹性较大的区域旅游社会—生态系统抵抗外界干扰的能力较强,可以进行一定的旅游开发活动,修建一定的旅游接待设施。图3标识了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弹性大小所大致对应的适应性循环的阶段,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定地域范围内旅游社会—生态系统弹性的相对大小与其旅游业的发展阶段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适应性循环过程的前两阶段同Butler的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15]是一致的,但适应性循环理论能更全面的理解旅游社会—生态系统的长期变化过程。

3结论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