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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的重要意义
目前,对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的认识,往往局限于其生态环境功能,但实际上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是一项具有多重意义的国家战略。
首先,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三江源地区是我国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区,水资源蕴藏量超过2 000 亿立方米,长江总水量的 25%、黄河总水量的 49%、澜沧江总水量的15%源自于此,有“中华水塔”之称。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起源,是中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三江流域( 长江、黄河、澜沧江) 省市总人口和 GDP 总量均占到了全国的90% 以上。因此,三江源地区承载了极其重要的生命负荷和经济社会发展负荷,保护好三江源的生态环境对于三江流域乃至整个中国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将为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落实特别是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根据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被划分为重点开发、优化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其中,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一般是关系到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的生态屏障区和自然保护区。如何平衡好这些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的保护与发展,是当前我国面临的重要难题。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三江源等生态屏障地区为流域地区乃至国家提供的是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生态财富和生态服务,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特征,理应由公共财政( 包括中央财政和下游各地区财政) 来购买其生态财富和生态服务,共同维护好流域和国家的生态安全。因此,三江源地区的生态保护建设不仅对当地人民的生存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更对其他类似地区特别是我国西部广大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制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先行探索意义。
第三,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将为探索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生态补偿提供参考和借鉴。如何进行广范围、跨区域、不同主体间的生态补偿,是一个极少有成功案例的世界性难题。三江源在生态保护建设过程中,同样面临如何确定其生态服务的受益者、受益范围、受益大小,以及如何通过生态补偿体现其生态价值的难题,其探索和实践将为我国和世界其他地区建立生态保护的长效投入机制提供有益参考。
最后,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是中国参与全球环境保护、强化国际话语权的重要媒介。三江源及其所在的青藏高原是世界大江大河发育的集中地,是亚洲国家的江河之源。三江源区独特的地形,阻截了西南气流携带的大量水汽,形成了充沛的降水,对大江大河起着源头补给和初始循环的作用。同时,三江源也是最重要的世界高原生物基因库,有 9 个植被型、50 个群系、70多科、390 属、1 700 多种植物,其中包括重点保护植物 34 种; 有各类野生动物396 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69 种; 对维护亚洲生态安全和世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在生态外交日益成为国际外交重要内容的今天,中国可以通过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以水为纽带,加强与澜沧江下游、东南亚 5 国的生态合作与经贸文化交流,进一步巩固地缘政治。同时,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提升在国际生态环境领域的地位和话语权。
二、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施效果评估
为确保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现其预定目标、发挥其重要作用,需要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以期为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参考。截止目前,我国先后启动了两期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其中,一期工程于 2005 年启动,2013 年完成。二期工程于 2014 年启动,保护面积和规划投资均扩大到一期工程的2 倍以上( 具体见表1) ,是一期工程的延续和深化。由于二期工程刚刚启动,本文将主要对一期工程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估。
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 75 亿元,覆盖范围包括青海省玉树、果洛、黄南、海南 4 个藏族自治州、18 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 15. 23 万平方公里,主要内容包括生态保护、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支撑项目三大工程和退牧还草、鼠害防治、草地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等 22 个子项目。2005-2013年一期工程实施期间,三江源地区累计完成封山育林 511 万亩、退牧还草 5 671 万亩、退耕还林近 10 万亩、湿地保护 160 万亩、黑土滩综合治理 523 万亩、地面及地下鼠害防治 11 781 万亩和沙漠化防治 66 万亩[1],同时配套开展了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等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生态保护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流域供水能力加强。根据监测,一期工程的实施使得三江源地区的水资源总量增加了约 85 亿立方米,湖泊面积增加了 760 平方公里,湿地面积增加了 104 平方公里,草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增加了约 29 亿立方米,由 2004 年的 169 亿立方米提高到 2012 年的 198 亿立方米,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年出境水量比工程实施前的 2004 年增加了 20% 以上[2].
同时,水体质量得到有效改善,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干流水质连续 8 年达到 II 类以上。上述数据说明,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使该地区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量增加、水质改善,对于保护地区生态环境和保障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的水资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区域生态系统改善,生物多样性逐渐恢复。2005-2012年,三江源地区森林面积增加了 150 平方公里,工程区域内草原植被覆盖度提高了 11. 6 个百分点,植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各种野生动物种群明显增多[3].目前仅玛多县境内的藏羚羊数量就已达到 4 万只以上,比 10 年前增加了 1. 5 万只; 藏野驴达到 3万多头,增加了 0. 2 万头; 岩羊达到 0. 7 万只,增加了近 0. 5 万只。区域生态系统有所改善,生物多样性正在逐渐恢复。
3. 草原退化得到初步遏制,水土保持能力提高。自 2005 年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区域内的植被明显恢复,中等覆盖度草地面积呈现稳定态势,高覆盖度草地面积以每年 2 378 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 黑土滩治理区的植被覆盖度由治理前的 20%提高到 80%以上,大面积沙化地区的植被覆盖度由治理前的不到 15% 提高到 38%.工程区内的草原退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土保持能力有所提高,特别是人工增雨工程对缓解荒漠化的作用尤为显着。
4. 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是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实施以来,三江源地区共完成生态移民 5. 6 万人,建立了 86 个生态移民社区,改善了 23 个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条件,增加了 5 万亩灌溉饲草料基地,投入了 3 000万元生态移民创业扶持基金,解决了 13 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牧民纯收入年均增长 10%左右,吃水难、行路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等民生问题都得到明显改善。
5. 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生态文明理念增强。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实施以来,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各种生态工程的建设实践,当地干部群众对加强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传统过度放牧的“掠夺性”生产方式也发生很大改变。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析
尽管三江源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已经初见成效,工程区内的生态环境也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1. 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性遏制。一期工程实施以后,虽然工程区内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据监测,整个三江源地区的草地仍在以每年近 8 万亩的速度退化和沙化,水土流失情况和荒漠化趋势依然严峻。究其原因,一是生态恢复的艰巨性与资金投入的有限性矛盾使然。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历史欠账过多,生态恢复、保护与建设的成本高、任务重、难度大,需要长期、持续和稳定的资金投入。目前,尽管国家已经陆续投入大量资金,但总体上依然存在较大缺口,环境治理的速度跟不上生态退化的速度[4].二是生态建设的长期性与工程项目的短期性矛盾使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但目前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是以阶段性、项目式的工程建设为主,缺乏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如国家从 1998 年开始实施的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政策纷纷到期,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25 号) ,还草补助期限仅为 2 年,而三江源地区的牧草生长周期很长,恢复原生草原植被大约需要 15 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三是生态保护的整体性与具体建设的局部性矛盾使然。区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建设要求整体性和协同性,但 2005 年启动的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一期工程覆盖面积只占三江源地区的 40%,尚有60% 的地区未能开展协同建设。二期工程虽然涵盖了整个三江源地区,但生态保护建设资金多头管理、分散使用、政出多门现象比较普遍,生态保护建设尚未形成合力,给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整体建设带来难度。四是特殊地理环境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使然。如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区内的植被覆盖度明显提高,但由于高寒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那些对于水土保持更具意义的植被根系层却恢复缓慢[5]; 又如全球气候变暖使三江源地区的冰川融水增多、区域水量增加,但随着冰川消融速度加快、雪线持续退缩,从长远看,冰川对河流的补给可能经历先增后减的倒 U 型变化,使三江源地区未来的持续供水能力堪忧。
2. 生态移民“留不住、难致富”的难题亟待解决。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先后有 5 万多牧民实施了退牧搬迁,但其中相当一部分人面临着“留不住、难致富”的困境。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生活补助低。围栏禁牧、退牧还草等措施的实施,使众多迁移牧民失去了放牧、养殖等基本生活来源,且很多日常生活必需品,如牛羊肉、牛奶、酥油等,由自给自足变为对外购买,生活成本大幅提高。而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一期工程对每户牧民仅给予每亩 5. 5 斤饲料粮、折合现金约 2. 5 元的补助,整体搬迁牧民每户每年补贴 8 000 元、连续发放 10 年,补贴标准明显偏低,不足以弥补其发展成本和生活成本的损失。二是就业能力弱。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移民大部分以畜牧业为生,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差,很多藏民讲不好汉语,很难找到正规稳定的工作和持续的经济收入来源[6 -7].三是接续产业发展难。三江源地区海拔高、气候恶劣、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产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成本高,受生态保护的限制大,当地市场消费能力不足且又远离主要市场,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发展困难,移民就业渠道十分狭窄。很多牧民特别是老一代牧民在搬迁后找不到工作,只好靠国家发放的退牧还草补助勉强维持生计,部分生态移民的生活水平出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而且一旦退牧还草政策结束后,这些移民的长远生计将会面临更大困难。如果不能很好解决这个问题,未来这些移民可能存在回流的危险。
3. 生态补偿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所需资金巨大,必需建立完善的、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形成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对三江源的生态环境进行可持续的保护和建设,真正维护好其生态安全。
从目前来看,三江源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补偿主体单一。作为中国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区之一,三江源地区的生态效益惠及范围广、涉及主体多,但目前其生态补偿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体现其巨大生态价值的流域间、区域间、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二是补偿标准相对较低。2005-2013 年,国家为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累计投资 75 亿多元。但实际上,为保证长江、黄河的水质和流量,三江源地区每年仅禁伐和休牧就要损失数十亿元,生态补偿与三江源地区放弃发展的成本相差很大[8].三是缺乏持续稳定的利益补偿机制。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补偿等政策都是为了通过对生态移民进行经济补偿而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但目前这些政策大多以工程、项目的方式组织实施,具有明确的时限,缺乏延续性,存在较大变数和风险。
4. 专业化管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面对大规模的生态建设,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的专业化能力和管理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一是组织机构不匹配。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以来,当地政府的主要职能由经济建设转为生态环境保护,但政府的机构设置和承担职能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改变。三江源办公室等管理部门大多属于负责项目实施的临时性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缺乏有效的组织机构保障。二是专业化人才匮乏。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专业化人才,如生态监控、草场管护、水土涵养、沙化治理、动植物保护等,同时地区建设如社区管理、产业发展等也需要一支具有现念和专业素养的人才队伍。而三江源地区地处偏远、气候恶劣、条件艰苦,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各类专业化人才都严重匮乏。三是管理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对退牧、禁牧出来的草场管理出现真空,既无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护人员,又缺乏必要的管理措施,禁牧区草场管护问题日见凸显。
四、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的对策建议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的规划目标是: 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显着恢复,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9].
根据上述目标,针对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当前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 创新生态保护模式,推动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从三江源地区以往的生态保护实践来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禁管护、围栏封育等措施对短期内减轻草场负荷、增加地面植被、遏制土壤沙化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从长期来看,一味强调“退、封、禁、围”,单纯使用人工修复手段,既缺乏科学性,阻隔了动物迁徙途径、割裂了食物链条; 又不尊重自然规律,忽视了牛羊群、野生动物适度啃食、排便对草地牧场所起到的非常重要的强化与养育作用,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因而,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过程中,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坚持采用人工手段与自然修复相结合,逐步减少人为干扰,促进并最终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和动态平衡。
2. 建立生态移民的多元途径,让移民“稳得住、能致富”.在三江源地区,当地牧民通过千百年的游牧活动,已经成为草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江源地区的生态恶化虽然是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掠夺所引发,但如果因此而因噎废食,通过大规模生态移民和简单禁牧、制造无人区,就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事实上,野生动物的采食量远大于家畜,如一头藏野驴的采食量大约相当于 6 只羊,如果缺少人类制约,野生动物无序增长,会对草原生态造成新一轮的破坏。因此,在生态移民的实践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元的移民模式。在空间上,要根据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以及外围区域自然生态的不同情况,科学制定移民规划,引导牧民有序迁移,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合理确定畜牧数量,促进草畜平衡、人与自然平衡; 在结构上,对于很难实现职业转换的老一代牧民,可以通过定畜定量、减牧补贴、聘用为生态保护监督员等措施,让他们在合理放牧的过程中主动参与到草原生态的保护中来。
对于知识结构较新、职业转换相对容易的新一代牧民,可以通过加强职业培训和定向劳务输出等,引导他们走出去,向周边城镇乃至外省转移和集聚,实现非农化和异地城镇化; 在措施上,可以一方面加强对迁移牧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生产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提高他们自身的人力资本和就业创业能力; 另一方面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扶持基金、产业引导基金、低息和贴息贷款等多种优惠手段,促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特色文化产业、民族手工业、农牧产品加工、藏药藏香等产业的发展,积极拓宽生态移民的就业创业渠道,让牧民“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3. 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形成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首先,要正确认识和充分体现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价值,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生态补偿比例[10 -11],从实际出发,对因保护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财政减收,应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并尽可能减少或取消地方财政配套,使生态补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其次,应借鉴国际类似地区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流域上、中、下游地区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根据中、下游地区的用水分布、用水规模以及生态受益范围,征收不同标准的生态补偿基金,直接或通过第三方转移支付给三江源地区,用于加强生态涵养、保护和建设。第三,可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转移支付方式,如人才支持、技术转移、设备转移、资产转移、教育培训转移等,促进三江源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最后,应根据三江源不同地区的生态贡献和生态保护建设需要,确定不同的资金分配和补偿标准,立足整体层面,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多层次生态补偿体系。
城市原生湿地是指城市中或者城市周围的没有经过人工改造纯自然的湿地系统,它由湿地系统,城市系统,大气系统等构成。相比人工建造的次生湿地,原生湿地景观与大自然息息相关,有着更高的保护和利用价值,但人们往往热衷于建造大量的人工湿地,而忽视了对原生湿地的治理和建设,使其现状堪忧。
1地土壤质量下降,植被破坏严重
由于长期的过度开垦,砍伐,放牧等原因导致了湿地的植被覆盖率急剧下降从而也导致了湿地的土壤土质的下降。
2污染和围湖造田也导致了湿地水体污染,湿地面积的大幅度减少
来自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的污染是的湿地水体严重污染。为了发展农业大量围湖造田的做法是湿地急剧减少的原因。例如三江平原,由于围湖造田已有300万km2湿地变为农田,目前仅有沼泽104万km2,盲目开采和污染导致了三江平原湿地资源,湿地面积迅速减少。
3修建大坝导致降水减少了对湿地的水源补给
在人们看来修建水坝是一件利民的事,但是水坝的修建对生态系统造成了一定影响。水坝修建截住了往下游的水源,是的下游的生态时常缺水,导致了下游的水循环产生了短接,降水不调节,从而减少了对湿地的降水,使其自身降水调节产生了问题,严重损害了湿地生态发展。
二、城市原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及景观建设存在的问题
城市化迅速发展使城市需要不断开发扩展来满足人们需要,城市化与保护湿地产生了矛盾。据统计2011年的中国内地城市化首次突破50%,达到了51.3%,大量人口涌向城市导致了城市交通拥挤、住房供不应求等等状况,使得城市建设用地不得不向扩展,导致了原生湿地不断被侵蚀占用,使湿地面积急剧减少,长此以往将面临诸多问题。
1政府缺乏对湿地生态和景观建设的经验,民众缺乏保护湿地的意识
湿地自身存在着自我完善,自我修复的功能,如果没有遭到大的破坏,湿地还能继续向我们服务。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崇尚自然美,湿地旅游项目迅速崛起,但是各地政府欠缺建设管理湿地的经验,重开发建设而轻保护管理,外地游客和当地民众也缺乏对湿地的保护意识,从而使湿地在湿地旅游和开发过程中遭到严重破坏。
2湿地水体污染,面积的减少使湿地的服务功能不断减少或降低
大量的污染工业水污染排入湖泊中,农业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生活用水的乱排放。直接导致了湿地水体的污染,生物的死亡,水体富营养化严重侵害了湿地使其自身无法修复从而服务的功能也大大降低了。大量的开垦、围湖造田使湿地面积急剧减少,湿地功能的降低和减少,使得其与城市化的不相适应,满足不了人们极大的物质需求,于是继续加大开发湿地为城市发展创造条件,形成恶性循环,使原生湿地遭到更大破坏。
三、如何进行城市原生湿地的生态保护与景观建设
1政府要统筹兼顾,制定正确的生态保护与景观营建政策
政府在湿地的发展保护中充当首冲角色,不仅要规划好湿地的发展方向,更要当好湿地的守护者。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的管理,加强打击向湿地排放污染的企业,加强管制务农者的乱用化肥,加强对生活用水的统一排放于远离生态保护区。坚持以人为本,以湿地为脉,做好城市化与湿地的和谐发展,近年来国内较成功的案例有香港湿地公园和杭州西溪湿地等。
2借鉴国外的经验
西方国家毕竟城市化水平比较高,也走过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因此积累了大量的湿地治理和保护的经验。例如德国莫海姆市的湿地保护,他们更加注重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让河流自己做事”。美国对湿地保护做出了这样的政策:①不正面鼓励湿地转化;②禁止对湿地破坏的活动;③清淤或填平湿地必须得到允许;④公共政策应鼓励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要结合自身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全盘考虑。
3建立一系列的工程和管理措施
光靠制定方略是不够的,还要建立完善的水系及湿地系统,修建水库以备不时之需,构建城市原生湿地的保护屏障及养涵区,建立健全城市的湿地生态区。建立工程措施的同时也要颁布实施监管措施,要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保护法,鼓励奖励人们打击非法破坏湿地的不法分子。
4提高市民的素质,加强对湿地保护的意识
政府的监管和保护,工程措施的建立和完善也是不够的,最重要的还是民众的自我觉醒,保护湿地的意识能够得到加强。如果没有乱排乱放污水,没有乱开垦破坏,湿地也就能够逐渐自我修复,自我完善。因此加强市民的湿地保护意识迫在眉睫,我们要从科学的角度,用科学的方法让人们了解和认识湿地与人类的关系,加大各级宣传力度,警示人们湿地生态正在受到严重的破坏,让市民自发投入保护湿地的队列中。
5弄清问题,统一协调开发
湿地存在各种各样的资源,在湿地的管理和开发中,我们更需要弄清哪些资源需要进行分类保护和开发管理,尊重湿地景观诸如立地条件、原生植被等自然特性,盲目建设只能是适得其反。湿地生态景观的建设需要各个部门的的协调,加强联系多管齐下,共同治理和管理好城市湿地生态系统。
四、结束语
关键词:湿地;原生湿地;生态保护;景观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84.1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954(2013)21-0139-02
1 湿地生态的概念及其功能
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形成的沼泽地等带有静止或流动水体的成片浅水区,它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分为原生湿地和次生湿地,原生湿地是指天然的湿地,次生湿地是指人工建造的湿地。
1.1 湿地可以改善生态环境
湿地作为三大生态系统之一的原因是它富含丰富的植物群落,这些植物群落不仅能够吸收CO2释放出氧气,还能吸收空气中的一些有害气体,净化空气,调节大气组成。如今的城市汽车工厂的有害气体大量排放,导致了城市的空气质量下降。酸雨,雾霾等不断发生,严重侵害了人们的身体。城市湿地不仅可以吸收城市内有害气体,还可以提高城市的空气质量。
1.2 湿地可以调节降水平衡
湿地具有湿润气候的作用,它蕴含着丰富的水资源,并可以有效保持地下水不被破坏。湿地内的大量植被可以通过蒸腾和蒸发的作用把水分源源不断输送到大气中,从而保持大气的湿润并通过降水促进水循环中的平衡。有时降水季节不稳定时,如干旱或降水过多的时候,湿地可以通过自身的功能吞水调节来避免水旱灾。
1.3 湿地是巨大的生产工厂
湿地内蕴含着丰富的动植物质源,不仅是动物的重要栖息地,更是我们进行农业渔业的重要场所。例如辽宁盘锦红海滩,它不仅为盘锦赢得了著名红海滩旅游胜地,每年还给盘锦送来大量的美味的河蟹,盘锦大米。红海滩湿地不仅为盘锦创造了大量的经济价值,还极大地改善了盘锦的空气质量。
2 城市原生湿地系统的现状
城市原生湿地是指城市中或者城市周围的没有经过人工改造纯自然的湿地系统,它由湿地系统,城市系统,大气系统等构成。相比人工建造的次生湿地,原生湿地景观与大自然息息相关,有着更高的保护和利用价值,但人们往往热衷于建造大量的人工湿地,而忽视了对原生湿地的治理和建设,使其现状堪忧。
2.1 地土壤质量下降。植被破坏严重
由于长期的过度开垦,砍伐,放牧等原因导致了湿地的植被覆盖率急剧下降从而也导致了湿地的土壤土质的下降。
2.2 污染和围湖造田也导致了湿地水体污染。湿地面积的大幅度减少
来自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的污染是的湿地水体严重污染。为了发展农业大量围湖造田的做法是湿地急剧减少的原因。例如三江平原,由于围湖造田已有300万km2湿地变为农田,目前仅有沼泽104万km2,盲目开采和污染导致了三江平原湿地资源,湿地面积迅速减少。
2.3 修建大坝导致降水减少了对湿地的水源补给
在人们看来修建水坝是一件利民的事,但是水坝的修建对生态系统造成了一定影响。水坝修建截住了往下游的水源,是的下游的生态时常缺水,导致了下游的水循环产生了短接,降水不调节,从而减少了对湿地的降水,使其自身降水调节产生了问题,严重损害了湿地生态发展。
3 城市原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及景观建设存在的问题
城市化迅速发展使城市需要不断开发扩展来满足人们需要,城市化与保护湿地产生了矛盾。据统计2011年的中国内地城市化首次突破50%,达到了51.3%,大量人口涌向城市导致了城市交通拥挤、住房供不应求等等状况,使得城市建设用地不得不向扩展,导致了原生湿地不断被侵蚀占用,使湿地面积急剧减少,长此以往将面临诸多问题。
3.1 政府缺乏对湿地生态和景观建设的经验。民众缺乏保护湿地的意识
湿地自身存在着自我完善,自我修复的功能,如果没有遭到大的破坏,湿地还能继续向我们服务。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崇尚自然美,湿地旅游项目迅速崛起,但是各地政府欠缺建设管理湿地的经验,重开发建设而轻保护管理,外地游客和当地民众也缺乏对湿地的保护意识,从而使湿地在湿地旅游和开发过程中遭到严重破坏。
3.2 湿地水体污染。面积的减少使湿地的服务功能不断减少或降低
大量的污染工业水污染排入湖泊中,农业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生活用水的乱排放。直接导致了湿地水体的污染,生物的死亡,水体富营养化严重侵害了湿地使其自身无法修复从而服务的功能也大大降低了。大量的开垦、围湖造田使湿地面积急剧减少,湿地功能的降低和减少,使得其与城市化的不相适应,满足不了人们极大的物质需求,于是继续加大开发湿地为城市发展创造条件,形成恶性循环,使原生湿地遭到更大破坏。
4 如何进行城市原生湿地的生态保护与景观建设
4.1 政府要统筹兼顾。制定正确的生态保护与景观营建政策
政府在湿地的发展保护中充当首冲角色,不仅要规划好湿地的发展方向,更要当好湿地的守护者。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的管理,加强打击向湿地排放污染的企业,加强管制务农者的乱用化肥,加强对生活用水的统一排放于远离生态保护区。坚持以人为本,以湿地为脉,做好城市化与湿地的和谐发展,近年来国内较成功的案例有香港湿地公园和杭州西溪湿地等。
4.2 借鉴国外的经验
西方国家毕竟城市化水平比较高,也走过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因此积累了大量的湿地治理和保护的经验。例如德国莫海姆市的湿地保护,他们更加注重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让河流自己做事”。美国对湿地保护做出了这样的政策:①不正面鼓励湿地转化;②禁止对湿地破坏的活动;③清淤或填平湿地必须得到允许;④公共政策应鼓励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要结合自身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全盘考虑。
4.3 建立一系列的工程和管理措施
光靠制定方略是不够的,还要建立完善的水系及湿地系统,修建水库以备不时之需,构建城市原生湿地的保护屏障及养涵区,建立健全城市的湿地生态区。建立工程措施的同时也要颁布实施监管措施,要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保护法,鼓励奖励人们打击非法破坏湿地的不法分子。
4.4 提高市民的素质。加强对湿地保护的意识
政府的监管和保护,工程措施的建立和完善也是不够的,最重要的还是民众的自我觉醒,保护湿地的意识能够得到加强。如果没有乱排乱放污水,没有乱开垦破坏,湿地也就能够逐渐自我修复,自我完善。因此加强市民的湿地保护意识迫在眉睫,我们要从科学的角度,用科学的方法让人们了解和认识湿地与人类的关系,加大各级宣传力度,警示人们湿地生态正在受到严重的破坏,让市民自发投入保护湿地的队列中。
4.5 弄清问题,统一协调开发
湿地存在各种各样的资源,在湿地的管理和开发中,我们更需要弄清哪些资源需要进行分类保护和开发管理,尊重湿地景观诸如立地条件、原生植被等自然特性,盲目建设只能是适得其反。湿地生态景观的建设需要各个部门的的协调,加强联系多管齐下,共同治理和管理好城市湿地生态系统。
5 结束语
湿地作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在人类的发展中肯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具有“地球之肾”的美称。城市原生湿地生态不仅是湿地系统的一员,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它不仅能给我们带来大量的物质需求,更能改善我们城市的空气质量,美化我们的城市。因此我们要保护利用好湿地,用青山,绿水,蓝天给我们的后代造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彬辉,我国湿地保护的存在问题及法律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02)
[2]周生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新局面[J],绿色中国,2004(14)
[3]雷昆,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J],中国林业,2004(13)
关键词:生态问题;生态补偿机制;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2-0100-02
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既表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深化认识,又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的生态问题日益凸显、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将持续面临不断强化的环境约束。大庆同其他资源型城市一样,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各项事业均取得突出进展,但为之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所以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永续”发展,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生态环境是人类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源。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人类社会的发展就会失去基本的依托。着眼于如何建设生态文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对怎样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做了重点的论述,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意义,强调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虽不能从源头上遏制生态问题的发生,却可以间接有效地缓解生态环境遭受的破坏。
一、大庆生态问题的现状
大庆的生态问题有很多,例如草原的退化,土地的沙化、荒漠化和盐碱化;植被的破坏,湿地的污染;水资源的进一步恶化,生物多样性种类的急剧下降等等,如何运用生态补偿机制来缓解生态问题,是值得我们探讨的课题。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着重分析一下大庆生态问题的现状。
1.地下水超采严重
大庆是一座内陆城市,也是严重缺水的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离不开水,油田的开发更离不开水。大庆曾经创造了连续28年原油产量超过5000万吨的纪录,为国家建设立下了不朽的功绩,但与此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地下大面积的漏斗区就是其中之一。大庆水源的80%都用在油田的生产中,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水。然而大庆几乎没有可用的地表水资源,“三引工程”的供水量也有限,工业用水几乎都是抽取自地下水。相对于昂贵的饮用水来说,抽取地下水无疑既清洁又实惠。虽然水资源是可再生的,可以循环利用,但是地下水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多年来的过度开采,地下水补给的速度远远比不上抽取的速度,使我们这座城市的一部分已经悬空。不仅如此,过度开采地下水也使大庆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系统,尤其是地质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所以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减少油田开发对水资源的污染,保证地下水的动态平衡,才能实现地下水资源的永续利用。
2.草原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和盐碱化
作为世界三大羊草草原之一的大庆地区,由于不科学的开垦和草原长期放牧的影响,使得草原退化的现象严重。此外,在大庆的西北部,有一条植被稀少的风沙带,加之降水少、西北风强劲、土壤疏松等极为脆弱的生态环境,土地极易沙化和盐碱化,并且面积巨大,而油田的开发又造成土地荒漠化的问题突出。特别是油田开采区附近的油渍污染和植被破坏,形成一块块的盐碱地,其荒漠化程度几近95%。当然上文提到的地下水下降所造成的地表干旱,也是引发土地荒漠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大庆及其周边严重的荒漠化,与大庆地区的地下水下降漏斗有直接关系。这一系列的问题使大庆的生物多样性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动物种群的逐渐锐减,人居环境也受到了威胁,并遏制了油城周边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防风固沙、改善草原、增加植被,从根本上实现“绿色油化之都”的城市名片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3.湿地的破坏
湿地素有“地球之肾”的美誉,是人类生存、繁衍、发展的重要空间。湿地不但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它不但能为人类提供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而且在调节气候、净化空气、蓄洪防旱、控制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水是制约大庆湿地建设的关键,水环境的质量决定大庆湿地的质量,水循环系统的破坏直接导致湿地面积的逐年减小。正是由于缺水、水污染加剧及水体流动性差等原因,大庆湿地正面临着自我循环净化功能逐步丧失的威胁。昔日的湿地美景正在不断地萎缩,取而代之的是油田道路、管网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钢筋水泥。不仅如此,大量的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和工业污水,导致湿地污染严重,危及湿地生物的生存环境。水环境的持续恶化,使得湿地的富营养化程度严重。在大庆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同时,也挑战着“天然百湖之城”这另一张城市名片。
二、何为生态补偿机制及为什么建立
所谓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而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和谐发展。
之所以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由于任何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与重建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然而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该区域可能会丧失许多发展机会成本和付出机会成本。而生态环境又是一种公共品,一个区域生态环境的积极变化会给相邻区域带来生态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体现生态环境这一公共品的价值,统筹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不难发现大庆作为一个区域范畴,其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已经影响到相邻的周边区域。如果没有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必然没有足够的资金做支撑,也没有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与重建的积极性。如果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大力开发自然资源,又必将破坏生态环境。所以需要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方面付出大量生态保护成本,这必然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脚步放缓,但为了油田的长远发展,为了居民的幸福生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探讨过生态补偿机制是什么及为什么建立后,如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才是重中之重。那么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谁是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通常我们一般会说政府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生态环境作为人类生存的栖息地,理应由政府供给。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时,我们要注意到,完善生态领域的公共服务重要的是强调政府的主体责任。我国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初期时,政府的主导作用就非常关键,只要政府重视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就可以进入轨道。但是政府虽然是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却不能承担生态补偿的全部。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生态补偿原则。付费对象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个体、企业或者区域,这其实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问题。在实践中当面对不同的生态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的责任人与次要的责任人之间,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而对于大庆的生态问题,我们明确了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和对象,那么实施的可操作性就会增强。
毫无疑问,上文提到的大庆的诸多生态问题,都与水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当然这与油田的开采不无关系,那么相应的责任主体就要发生转化,企业是否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呢,也就是说企业这时才是“保护”、“恢复”、“补偿”和“付费”的主要责任人。当然长期以来我们在这方面也并不是毫无建树的,就拿抽取地下水来说。虽然地表水处理难度远远超过地下水,工艺复杂并且投入大。但是,引用地表水产生的社会价值是巨大的,对环境的保护作用也很明显。近年来油田管理局履行责任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生产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制水工艺的提高,尽量的节约地下水,科学的开采地下水,把地下水供水量作为“调节水量”,并尽最大努力压产,切实做到“涵养水源”的目的。虽然短期内投入较大回报较小,但其带来的社会效益却是无法估量的。
三、如何进行补偿
明白了责任主体和对象,接下来就是如何补偿,补偿给谁的问题。生态补偿机制之所以难以建立,主要是由于大多数生态系统的公共产品没有市场价格,也没有可供参考的衡量标准,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奖惩政策来维护公共产品的流通。通常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是由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两种手段。在政府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生态环境的公共品属性决定了政府的财政投入是生态补偿的主要渠道,这样就为生态补偿提供了良好而稳定的资金基础。此外,适当的征收生态税也是重要手段之一,目前我国不存在纯粹意义上的生态税收。税收作为有效的经济手段,在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适当的设置生态税种将为生态补偿提供辅助支持,当然收取生态税,“合理”是前提。此外,应在资金项目补偿的基础上,加大技术补偿、产业补偿和政策补偿的力度。
而市场补偿相对于政府补偿来说是一种激励式的补偿制度,是通过市场的调节使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内部化。让享受生态补偿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我们都知道生态补偿的背后反映的也是利益关系,建立利益相关者责任机制,才能真正体现“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湿地保护方面就急需建立这种机制。市场化补偿方式有赖于在对生态环境价值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为此,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快建立环境资源的价值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建立健全考虑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并适当的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约束。对于草原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和盐碱化来说,应进一步完善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等现有相关政策;而对于地下水超采严重的问题,应积极试点和推行资源使用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市场补偿模式,形成现代资源环境市场体系。同时,对于湿地的生态补偿,除政府财政支持和税收支出外,应在能力范围内按受益的多少,向补偿受益者收取一部分费用用于再建设。只有把“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相结合,才可以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而“造福于民”。
四、结语
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既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又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是让我们在选择中不断清晰何为科学发展,何为以人为本,何为可持续?我们是要GDP还是要生态环境;要财政收入还是要人民大众幸福;要一时的风光还是要福延子孙?显然我们想要的是后者,那为什么我们又会在选择中不断犯错呢?原因在于我们为了暂时的经济利益而放弃长远的考虑。面对创建“百年油田”和大庆的永续发展,更需要我们着眼于未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真正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通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措施,着力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让生态文明成为发展的导向,抛弃传统的发展理念和模式,不断地与时俱进,用生态文明的标准来衡量和评价自己所做的一切,只有这样才能把大庆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富强。
参考文献:
[1]陈正言,王卫东,赵利东.大庆生态城市建设的战略思考[J].大庆社会科学,2005,(4).
[2]高骞.大庆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对策[J].大庆社会科学,2005,(4).
[3]赵静.大庆龙凤湿地资源现状问题及可持续利用对策[J].法学与实践,2008,(4).
[4]王亚南.大庆市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J].林区教育,2011,(10).
[5]贺思源.湿地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探析[J].学术界,2009,(6).
[6]徐长君,张国发.大庆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策略[J].中国农学通报,2009,(11).
[7]陈兆开.我国湿地生态补偿问题研究[J].生态经济,2009,(5).
关键词:城市规划;环境问题;环保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口的急剧递增,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城市资源和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环境危机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为保证城市的正常持续发展,环保必须在城市规划的初期就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整个规划中,做到未雨绸缪才不致于等到环境恶化了,付出再高代价也难以恢复。
一、城市规划过程中所面临的环境问题
城市规划作为市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优化城市资源配置、调整城市空间布局的重要手段。中国城市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并且长期来延续一种‘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城市在越来越现代化的同时,城市污染正以与其相同或更快的速度扩展。城市人口的剧增,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超出了本来有限的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震动污染、热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自然灾害频发,人类生存环境已到了支持生命能力的极限。
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是在城市整体规划中城市的规模、性质、发展方向的基础上,根据对城市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分析所制定的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为目标的规划体系。我国环境保护必须坚持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总方针。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整体规划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早期介入的原则,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环境保护规划是综合性较强的规划,不仅包含通常环保规划所涵盖的环境污染整治规划,还应从保护和利用城市生态资源环境的角度出发,与城乡一体的土地利用发展规划、有机的城市产业用地结构框架、节能环保的交通规划、城市自然环境资源保护规划、城市文物保护规划、城市减灾防灾综合保障规划、雨污水处理利用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及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等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综合完整的城市生态资源利用保护规划。
三、城市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领域
在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前期需要做许多前期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是环保规划的基础,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如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社会环境,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环境质量状况,如水、气、声、渣的质量现状及其治理状况,城市生态环境现状与功能区划等。前期工作完成后应针对基础工作作出环保规划应重点进行的内容,现简要从五个方面重要环境要素进行概述。
1、大气环境
城市环保规划中大气环境是最总要的领域之一,大气排放规划就是在分析城市大气质量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划分功能区,根据既定的环境规划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排放浓度,并制定出科学的排放规划。具体整治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工艺和布局 :优先发展高附加值、能耗低、排污少的清洁生产型产业和工艺;将污染型产业布设在城市的下风,并保留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充分利用环境的自净功能,将高污染 的产业布置在环境容量大的地方,尽量避开环境敏感地段。优先和充分发展节能、高效、污染少的交通系统:禁止销售和淘汰尾气超标车,加快机动车燃料改造,使用天然气和电能等清洁能源,大力提倡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改变能源系统及能源转换技术: 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供气,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或者把煤等污染重的能源集中转换成清洁能源后再使用。减少建筑扬尘:规范市政建筑施工和城市卫生管理,敷设管线要一步到位,增加城市硬化率,尽量减少扬尘污染。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建立城市立体绿化体系:有效利用植物来净化大气环境。
2、水环境
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指在对水污染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容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其整治措施: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污水排放量。如加强集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雨污水截留管网等的建设,有效提高城市污水治理率和回用率,减少污水排放总量。河道的综合整治:河道治污工程量大面广,需要大量投资,所以寻找先进实用,造价低廉的技术如生物净化技术对受污染河道进行治理修复,从而提高其溶解氧水平和河道自净能力已迫在眉睫。加强城市防灾、减灾保障规划工作,减少灾害来临造成的对自然生态水体的污染危害。污水回用:生活污水可用于农林灌溉;增加工业用水及其处理废水的循环利用率;雨污水分别截流,雨水回用;鼓励城乡居民重复利用废水,这样就可大大降低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和污水排放的总量。改变落后生产方式,推行少废无废的清洁生产工艺采用先进污水治理设施和工艺,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尽量减少排放。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三大类。在城市环境规划中最主要的是注重生活垃圾,而最应防范的是工业固废,特别是工业固废中的危险废物。其具体整治措施是:建立完善的垃圾清扫、分类收集和储运处置利用及运营系统:一般性的固废应与危险废物按特性分类收集、储存与处置,禁止一般固废与危废混合收集、储存、运输、处置。一般固废和危废设施、设备及场所的规划立足长远,远近结合,同时要加强管理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储运固体废物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垃圾分类后要及时送往相关部门回收,特别是对于已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垃圾填埋场、焚烧场及其他处置场所的建设和运行必须规范,严防造成次生环境污染。国家应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可重复利用产品及易生物降解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在产业布局上,将可综合利用资源的产业进行集中设置,形成相关产业综合利用的有序的“投入、产出”生态产业链,实现在城市环境规划中把固废进行综合利用。
4、噪声
噪声污染整治规划是在噪声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各功能区划的噪声控制要求,制定出具体的整治措施规划。用规划的手段防治:噪声防治必须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从空间地域避免噪声的污染,在区域功能布局上,要充分考虑噪声污染的控制要求,各功能区不能混杂设置,特别是噪声敏感目标必须要远离工业区及交通干道。还可以利用城市绿化规划来阻隔噪声的污染。运用法律手段防治:噪声防治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先入为主原则、无污染免责原则,以法律手段来规范责任方的行为。运用技术手段防治:噪声防治遵循分类指导原则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可从空间地域、施工时间、操作规程和噪声源等方面进行控制。对噪声源可以采用吸声、隔声和减振等手段控制。
5、生态环境
城市规划项目在选线、选址、组成和内容、工艺技术、施工和运营方案等方面凡涉及不可替代、极具价值、极敏感、被破坏后很难恢复的敏感生态保护目标时,必须提出可靠的避让措施或生境替代方案;涉及采取措施后可恢复或修复的生态目标时,也应尽可能提出避让措施,否则应制定恢复、修复和补偿措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应按项目实施阶段分别提出。
四、结语
城市环境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人们在利用地球环境资源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不能忽视生态系统自身的特点和生态规律,否则就会受到自然生态规律的惩罚,充满生命的生物圈就已不再适合以人类为主体的生物的生存,资源枯竭,就更谈不上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此城市的规划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城市规划环保规划必须先行,最终实现“天人合一”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生态护岸;河道治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 TV1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人们对于河道治理的要求也逐渐的提高了,尤其是随着当前人们对于生态环境要求的提高,生态护岸在河道治理中也突出了自己的作用。但毕竟作为一种新鲜的处理方式其中必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下面我就根据自身经验具体探讨下在河道治理工程中生态护岸的方法和应用。
2河道治理中生态护岸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02年起我省开始实施生态型护岸工程以来,根据不同河道特点,配置乔灌草及水生植物,并适当引种推广了白杨、水杉、池杉等耐水湿树种,种类明显增多,并全部营建成复层生态型防护林。不仅考虑了河道的防护效益,且使河岸整体景观也上了一个台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①原有生态林都是纯林带,结构单一,某些林带病虫害严重,如白杨纯林带,几乎每年巢螟为害严重;②生态护岸林规划设计缺少规范,部分河岸一味追求景观效果,设计品种达数十个,不仅工程造价提高,而且施工困难,管理成本大幅增加,后期管护困难等;③对新品种引种推广认识不足,树种选择及种植部位不当,造成种植后生长不良,甚至大片死亡,很难形成防护效果;④设计种植密度考虑不当,骨干乔木树种种植7年都不能郁闭,防护效益差。
3生态护岸营造基本原则
3.1规划设计原则
3.1.1稳定性、安全性原则
护岸起着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河床淤积、防洪泄洪作用,其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护岸结构的稳定与安全是规划设计中首要考虑的原则。
3.1.2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原则
岸坡是介于水陆生态系统之间的一种独立生态系统,它对水陆生态系统间的物流、能流、生物流发挥着廊道、过滤器和天然屏障等功能。在充分考虑护岸的安全与稳定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人为改造,保持河道原有的自然性和生态性,维护河道的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由于我国诸多地区河流众多,河岸结构不尽一致,即使在同一条河流的不同地段都有差异,为此护岸营造要根椐具体河流、河段的不同情况,如承担的作用、河岸现状、沿河群众种植习惯等,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方案。
3.1.3景观性、实效性兼顾原则
水环境景观是城市、乡村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设计中对护岸景观的要求不容忽视,要注重河岸原有的人文风貌,注重河道绿化与乡村美化相结合,还必须兼顾景观塑造工程的经济性、实效性。一般性生态护岸植物种类配置不宜过多,3-5种较为适宜。
3.1.4适当密植原则
生态护岸林不同于用材林及其他林种,及早体现最大的防护效益是其建设的重点,营造的生态护岸林一般3-5年能够成林,郁闭度达到0.6-0.7以上较为理想,因此适当密植是关键。
3.2植物选择原则
3.2.1注重以乡土树种为主、外来树种为辅原则
乡土树种能较好适应当地的气候、土壤条件,体现地方特色,同时适当选用适生性好,功能特性显著的外来树种作为骨干树种,满足物种多样化的建设要求。
3.2.2注重乔木树种为主,物种多样性原则
以乔木树种为主,构建河岸森林植被的骨架。同时兼顾灌、草及水生植物,常绿与落叶、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色叶与观花观果相结合,综合利用,合理配置。
3.2.3注重选择有较强适应性树种的原则
如河岸地下水位高,内侧护坡受水位变化易水淹,为此须选择耐水湿强的树种;为了更好地起到护岸固堤效果,应选择根系发达、萌蘖力强的树种,如池杉、水紫树等。
3.2.4注重生态、观赏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
兼顾观赏性与经济效益,突出生态公益性。生态护岸应以改善水质为目标,充分考虑水质的生态修复技术;通过有选择性乔、灌、草的配置,有效地提高观赏性;应考虑当地农民的利益,适当选择栽培历史悠久的名特优经济树种和生长迅速、经济价值较高的用材树种。
3.3植物配置原则
植物配置应该:①将乔灌草相结合,形成复层林,增加绿量,更好地发挥树冠对降雨的截流作用,减弱降雨对地面的溅击作用;②深根系与浅根系相结合,形成立体的地下根系结构,以更好地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土层营养的利用率;③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相结合,河坡和堤顶采用阳性树种,林带中间、林下适当配以阴性树种,减少竞争,提高防护能力;④将不同花期的植物进行种类混交,改善河道的视觉效果;⑤在优先考虑防止河岸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充分优化生态护岸植被带的亲水景观效果和提高动物良好栖息地等生态效能。
4生态护岸植物推荐和种植密度
4.1河岸各部位植物种植的选择
4.1.1坡顶和洪水位以上该区域是河道绿化的亮点
作为河道景观,它具有居高临下的控制作用,因此该区域树种应丰富多彩,常绿树种总量应控制在60%左右,某些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树种也应主要集中在该区域。骨干树种香樟、女贞、深山含笑、广玉兰、红果冬青、湿地松、水杉、池杉、落羽杉、垂柳、枫杨、梓树、榉树、朴树、珊瑚朴、北美枫香、乌桕、合欢、黄山栾树、无患子、黑杨、喜树、榔榆、重阳木等。配置植物夹竹桃、小蜡、桂花、枇杷、大叶栀子、珊瑚树、白玉兰、红玉兰、木芙蓉、红叶李、晚樱、云南黄馨、木槿、美人蕉、麦冬、三叶草等。主要经济树种桑、早园竹等。
4.1.2洪水位线至常水位线该区域是水位变化区
每年梅雨及夏季台风季节变化大,属季节性水淹区。因此可选植物较少,上部应以中生但能短时间耐水淹植物为主,下部以湿生植物为主。骨干树种①上部:池杉、水杉、水紫树、北美枫香、落羽杉、枫杨、垂柳、构树、朴树、梓树。②下部:池杉、水紫树。配置植物美人蕉等。
4.1.3常水位以下
该区常年有水,根据调查,可用于生态护岸工程的耐水湿植物品种较少,某些品种在工程上运用要慎重,比如野茭白、芦竹等,运用不当,会使河道堵塞。骨干植物:水葱、菖蒲、水烛、再力花、芦苇。
4.2树种种植密度选择
科学合理地选择种植密度,也是生态护岸建设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要素,一般以3-5年能基本成林郁闭较为理想。一般冠幅比较大的香樟、榉树等树种种植株距以2-4m为宜,冠幅较窄的池杉、珊瑚等树种株距以1.5-3.0m为宜。
5结语
生态护岸技术融入了水利、土木、生态、环境等多学科知识,已获得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和应用。生态护岸是既满足河道护岸功能,又有利于恢复河坡系统生态平衡和提高河流自净能力的系统工程。其建设要因地制宜,按照“林水有机结合”的自然规律,坚持与水利工程建设结合,才能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主航道、行洪道一定要在修筑块石护岸和标准圩堤的前提下进行生物修复;原生自然河岸必须加以保护,不宜过多地去进行改建;只有通过调查,合理规划,适合该地区河道生态环境和工程建设特点的才是理想的生态方案。
参考文献:
[1]罗利民,田伟君,翟金波.生态交错带理论在生态护岸构建中的应用[J].自然生态保护,2004(11):26-30.
[2]王才良,刘丽月,金建萍,等.嘉兴市河岸绿化初探[J].防护林科技,2007(5):105-107.
关键词:旅游资源 可持续发展 立法 完善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旅游已逐渐成为人们追求更高生活水平的需要,但伴随着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的开发,生态环境日益遭到破坏,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问题开始受到人们重视。通过对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自然环境免遭破坏,为人们留下颐养身心的场所。但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相对薄弱,存在客体类型重叠、保护客体多元化,管理机构重叠、部门利益冲突严重,立法缺失、相关制度不完善和执法意识欠缺等诸多不足,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对旅游资源开发做到合理监管和有效保护,本文主要就完善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谈几点思路:
一、确立生态旅游法律地位
生态旅游是一种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强调权利义务一致的旅游。具体来说,是强调在为游客提供欣赏、学习和环境教育的旅游享受的同时,对旅游地经济、社会和文化负责,保护旅游赖以开展的生态、社会及经济环境的旅游理念。它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是未来旅游业发展的方向。我国应当学习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建立生态旅游认证制度、生态评价评估制度和生态旅游环境审计标志制度对生态旅游法律地位作出界定,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保障。
(一)生态旅游认证制度
2000年11月在纽约制订的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原则性指导文件((莫霍克(MOUONK)协定,让生态旅游认证制度得以在世界范围内推行。但我国在这一方面仍未建立有自己的标准体系,建议可以采取向国外权威认证项目如绿色环球21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等申请认证,然后在实践和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合国情,能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准体系。
(二)生态旅游评价评估制度
生态旅游的评估一般集中在生态旅游活动所带来的影响上,包括环境、经济、文化、社区、伦理和资源等方面。对于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现状,应当主要包括生态旅游对环境的整体影响、生态旅游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状况、生态旅游中环境破坏的控制程度等。
(三)生态旅游环境审计标志制度
环境审计主要是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环境法规情况、制定的环境政策和措施、环境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进行监督评价,揭示反映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修正其不足,使新的环境政策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生态旅游也应当通过环境审计机制,来促进生态旅游的规范化,保护旅游环境资源。
二、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
旅游资源环境开发与保护存在密切联系,从源头上决定着保护的力度与效果,从法律角度可以考虑建立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担保制度、旅游资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旅游资源预警及监测制度和旅游资源轮休制度,来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
(一)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目前我国在森林资源的许可制度方面已较为完善并取得积极的效果。但是旅游环境开发许可制度方面仍然是空白。建立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通过设立行业准入机制,将不适格的主体排除在外,可以从源头上对旅游资源环境进行保护,同时也可为自然保护地社会性收费制度的建立创造条件。
(二)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担保制度。该制度即通过一定机制,由旅游资源开发人或其他人,为旅游资源开发人的开发行为提供一定程度担保。如果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了旅游资源环境损害,则权利人有权就担保部分优先受偿,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旅游资源开发行为中的巨大法律风险,保护旅游资源环境。
(三)旅游资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既和环境保险有关,又和责任保险有关,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增强责任人的抗风险能力,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为有效修复遭受破坏的旅游资源环境提供保障。
(四)旅游资源预警及监测制度。在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下,利用环保部门已经建立的环境预警机制和监测网络,对旅游资源进行专门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搜集旅游资源信息,并且通过报告制度将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五)旅游资源轮休制度。由于旅游资源受季节的影响比较大,旅游资源环境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属于生态圈的一部分,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建立旅游资源轮休制度,可以使旅游资源得以“休养”,恢复生机。具体可以采取限制进入旅游区、对旅游资源采取养护等方法,来实现轮休的目的。
三、健全法律救济机制
旅游资源环境开发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损害,所以需要通过建立旅游资源开发侵权国家补偿制度、旅游资源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原居民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来实现对权利主体权利的修复与补偿。同时这一制度还能够对开发者的行为构成有效制约。也体现了公众参的原则。
(一)旅游资源开发侵权国家补偿制度。国家补偿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运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支撑。国家(政府)作为社会的主要管理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人民群众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这也是政府允许合法排污与监控、预防违法排污生产活动所必然引发的环境污染对价。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环境侵权行为或侵权主体无法得到确认时,采取国家补偿的方法,能够最大程度上抵消环境侵权带来的不良影响,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资源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旅游资源开发中,开发商被经济效益所驱使,会从事一些盲目、非理性的破坏性活动,给旅游资源环境带来甚至不可恢复的破坏,其侵权后果难以估算。因此应适当引入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将赔偿用于旅游资源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三)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原居民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赋予旅游资源开发原居民以诉讼权利,使其能够提起环境侵权公益诉讼。该制度的建立,可以避免因民事诉讼制度中关于利益不相关的主体不能提出诉讼的限制性规定,而必须作大规模制度改造的成本。还可以避免权利主体过于泛化,出现滥诉的情况。
四、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
人大环资委于2006年初颁布了E1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但还是有值得探讨的地方。
【关键词】风景园林;坐标系;学科发展
引言
风景园林学科在被确定为一级学科之后,不仅促进了我国风景园林学科的建设、教育、项目实施及项目管理的发展,并且为其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一级学科的确立也给风景园林学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一级学科的确立,我国风景园林需要从原来的“二级”、“三级”学科“坐标系”向一个全面、系统完善的“坐标系”发展[1]。为实现这样一个发展目标,我们必须从“坐标系”的原点,组成部分及各组成部分的关系出发,对其各部分的发展进行分析,并探讨风景园林学科坐标系未来的发展道路。
1.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概念――坐标系的原点
随着风景园林的一级学科的确定,我国对于风景园林的认识与国际上基本达成了共识。风景园林在国际上被称作“Landscape Architecture”,其中“Landscape”指的是园林、风景、景观以及这些方面的知识集合,其意思是“风景园林”,而“Architecture”是指对“Landscape”的营造与养护。“Landscape Architecture”的总称是对风景园林的实施、养护与管理,这就是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概念及其含义,也就是整个坐标系的原点。
2.风景园林学科的基础理论――坐标系的构成
风景园林学科的坐标系是一个三维坐标系。此坐标系的原点就是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内容,即对风景园林的保护、对其整体的营造以及对风景园林的管理,这三方面延伸出来的理论和实践所对应的就是以下三点:风景园林的保护在实践中就是要维护风景园林的环境及其生态资源;对风景园林的整体营造就是游客的游玩、休憩及其所做的环境行为,还有游客的生理及心理上的感受与体会;对风景园林的管理 就是指风景园林的一个整体环境及其空间形态。这三大方面构成了风景园林学科的核心,我们可将这三大方面分别看成是“背景”、“活动”、“形态”。
3.风景园林学科的作用――各坐标系的关系
人居环境学科群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比较主要的是建筑学、城市规划及风景园林等学科。如果将人居环境学科也看作是一个三维坐标系,那么其就是由“背景”、“活动”及“建设”构成,而风景园林学科与其坐标系的基本结构相同,另外,若将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也看成一个三维坐标系的话,风景园林学科也能与其构成结构类似的坐标系,可以说,风景园林学科可将人居环境学科、建筑学与城市规划都联系起来。
而风景园林学科在人居环境学科中的重要作用也可结合建筑学及城市规划来进行分析。首先,在建设的活动中少不了风景园林,在人类活动时也离不开风景园林;其次,人类生存有着一个环境背景,而风景园林则完成了对这个环境背景的构建[2]。可以说,自从人们有了聚居的这样一个环境,风景园林与建筑就有了密切的联系;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风景园林的发展随着经济及城市的发展不断向前进步;新世纪的到来,资源、环境及生态问题成了全世界范围内都备受关注的问题,风景园林学科就更成了为人们居住及生活当中一门重要的学科。所以,风景园林学科被定义为了一级学科,与建筑学、城市规划共同协作,而且随着世界的发展,风景园林学科将会更受重视。因此,在今后的发展当中更要以风景园林学科坐标系作为城市发展的中心。
4.风景园林学科坐标系未来的发展
4.1 发展风景园林中的历史理论和遗产保护
这个发展方向主要是为了改变对风景园林学科的认识、目标、价值观及审美等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的领域有:将风景园林的发展与演变作为风景园林的文化艺术理论;将风景园林的内部森林及环境资源作为风景园林的环境、生态及自然要素理论;将风景园林的美学观作为人类生理及心理方面的感受、行为及伦理理论。这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一套可应用于风景园林学科的理论知识,其中也包含风景园林中的遗产保护,形成了“理论”与“风景园林遗产”相结合的二级学科。
4.2 规划地面景观及修复生态
这个发展方向主要是为了让风景园林学科能够对地球表层的生态环境起保护作用。主要涉及的领域有:宏观上讲,人类的区域性开发规模越来越大,因此,要利用生态学的有关原理对风景园林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中观上讲,随着农村不断城镇化,我们必须要起引导作用,对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走“绿色”道路;微观上讲,对于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我们要在理论与实践上体现生态修复,比如说对废弃工厂进行绿色改造等。三方面的结合使得风景园林学科成为一个“规划”、“土地”、“生态保护”为核心的科学性二级学科,而且在时间及发展上,其必定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4.3 园林与景观的设计
这个发展方向主要是针对景观园林如何才能给予人类一个美好的户外生态环境的问题进行解决。主要涉及的领域有:传统的对园林及景观的设计理论及经验;对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理论及经验,比如说对公园、小区的绿化地带、学校或工业园区等地方的绿化设计及人们用于游玩和休憩的公共空间的设计;城市整体环境的艺术化理论及经验,包括城市中的照明设备、街道等。多方面的结合使得风景园林学科成为一个以“设计”、“空间”、“户外环境”为核心的具有艺术感和科学性的二级学科,不仅能提高城市的环境水平,而且可以提高居民的艺术修养及个人素养。
4.4 园林植物的使用
园林中的植物是风景园林中最为主要的材料,这个发展方向主要是解决风景园林中的植物是如何进行服务的问题。主要涉及的领域有:对植物进行分析的理论及经验;对于植物的种植进行规划;对于已种植的植物进行养护和管理。多方面的结合使得风景园林形成一个以“植物”为核心的二级学科。对于植物的分析包括分析植物的生理、生态及其观赏价值;对于植物的规划包括与建筑物及居民能够构成和谐的生活状况。对于植物的规划及设计关系着整个风景园林的规划与设计,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这都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发展领域。
4.5 风景园林工程的实施及技术
这个发展方向主要是针对风景园林的具体建设及其养护和管理进行解决。主要涉及的领域有:风景园林的有关信息及其应用;风景园林的施工及其养护技术与管理;对于风景园林的施工、养护及管理方面的制度。三个方面的结合使得风景园林学科形成一个以“技术”、“管理”为核心的二级学科。这是实现风景园林的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生态修复、建设、养护等方面的方式。
结语
风景园林学科的一级学科的确立,成为了我国风景园林学科的里程碑,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风景园林学科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虽然现在我国风景园林事业有了很在程度上的发展,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风景园林事业也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3],但是,新型的发展形式也给我国风景园林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风景园林事业今后该朝着哪个方向前进,该以怎样的发展才能够获得更好的效益,这是我们在接受机会的同时所面临的问题。因此,对于风景园林学科的坐标系发展,我们还要进行更深一层的研究,完善我国风景园林学科的发展制度,以促进我国风景园林学科的发展趋向合理化及科学化。
参考文献:
[1]刘滨谊.人居环境学科群中的风景园林学科发展坐标系[J].南方建筑.2011(03)
【关键词】旧工业区;更新;改建;管理;措施
就城市的发展步伐来讲,旧工业区以其自身特殊的言语对城市工业的文明历程进行了独特的注解与记载,怎样对旧工业区进行合理布局与重新构建,使旧工业区的发展能够与时展的步法达到协调一致,并进一步对城市的文明发展历史进行诠释,具有着非常深刻的意义,其中对生态、经济与文化的促进,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城市旧工业区更新改造是城市规划的一个缩影,它可以让一个城市变得更加美丽,而且对于城市的布局与产业结构的调整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旧工业区更新改造与管理应该与城市的整体规划和谐统一,因地制宜合理的进行布局,将配套建设与综合开发按照所在城市的实际需求做出长远的预见,要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并且勇于创新,只有从城市化建设的综合角度去考虑旧工业区更新改造的过程才能够经受住历史的考验。本文结合城市旧工业区更新改造与管理中所涉及到的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等问题,探讨出一条既适合经济可持续发展又符合现代化发展规律的有效途径,为城市更新书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新篇章。
1 城市旧工业区更新改造的发展历程
当今世界各国的土地资源都十分紧张,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土地被沙漠吞没。因此城市更新对旧工业区的合理改造也成为了各城市首要的难题。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改造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改革开放的步伐虽然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但也造成了城市发展的不平衡。对于城市的更新重建仍然偏重于对旧居住区的整治和经济繁荣区域的开放以及对历史文化区域的保护,相对于旧工业区的更新与改造并没有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而且也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研究,只能是根据一些具体的实例作为参照。例如上海是我国最早对旧工业区进行改造的城市,把一些旧的仓库与老的厂房改建并加以利用,形成上海有名的雕塑艺术中心与基地成为了城市改造的成功范例。
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工业配套设施也愈加的完善起来,众多的农村人口涌进了城市,这也使得城市中的工业区得以规模化的发展。进入二十世纪之后,各种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旧工业区占用大量的土地,而且对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已经渐渐不能适应城市环保理念发展的需要。旧工业区面临着外迁与更新改造的局面已经刻不容缓。
2 城市旧工业区改建的方法与手段
往往旧工业区建筑的本身属性决定了其改建的方法。这些属性具体可以理解为建筑本身的历史价值、地标特征以及普通建筑。对于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旧工业建筑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在保留建筑的外部特征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整。对于城市地标特征的旧工业建筑通过保留和美化人们所熟悉的建筑特征,让建筑作为美好的记忆驻留于城市的生活中,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对于普通的旧工业建筑,可以利用其坚固的结构和宽敞的空间灵活自由的掌握其改建的方式。
在改建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旧建筑的结构是否有损坏和残缺。具体的处理方法有保护、修复和重建。保护是保持旧建筑的现状,并且避免进一步的损坏。修复应该尽量维持旧建筑的原貌,遵循原有的地址、尺寸和材料进行修复。重建是对旧建筑的重塑,赋予了建筑全新的功能,使之更加适合现代生活的需要。旧工业区的改建是历史的传承更是人类进步的体现。
3 城市旧工业区的更新改造与管理模式
旧工业区有着良好的传统工业的基础,这就为工业区的改造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对于一些新兴的信息产业以及创意产业进驻旧工业区,是对城市旧工业区的产业结构的一次全新的更新与改造。这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北京798老工业区如今已经成为综合了艺术、文化、创意的产业园区。在这样一个新时代、新产业、新环境下的旧工业区如何进行功能的转换与改造,在新模式下如何管理从而激发旧工业区焕发新动力。这就要求政府在考虑到旧工业区历史文化与商业价值的同时,一方面加大经济发展的油门,另一方面把握好更新改造的方向盘,才能将旧工业区改造驶入一个正确的轨道。
当今城市的旧工业区,不但占用了大量的土地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由于工业污染造成不可逆转的环境污染,致使周边生态也随之恶化。这不但限制了城市生态系统的再生与循环,而且也影响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格局。伴随着时代前进的脚步,对旧工业区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我们应该从新的角度去审视和分析,在改造的同时如何对工业遗产进行保护,在发展的同时如何对历史价值进行衡量,工业文明有其传统的魅力,工业革命对现代生活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在转型的路途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再利用,让衰落的文明重新焕发勃勃生机可谓任重而道远。
4 城市旧工业区更新改造与管理的措施
首先,是对旧工业区用地功能的合理置换。政府要形成有效的自上而下的管理运作模式配合开发商对旧工业区进行改造。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与全新的创业理念,大力推进信息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将旧工业区逐步转变为科学信息与技术核心的中心,发挥各自的本身优势在兼顾传统工业的同时完成功能的置换,从而抓住历史带来的机遇,转变工业区域的产业结构。
其次,倡导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引导旧工业区和更新改造。利用生态技术对旧工业区的污染状况进行安全的治理,采用景观规划重新对旧工业区的绿化系统进行设计,建立有效和有害气体以及工业粉尘回收装置,以控制空气污染。在土地置换的同时对能源也应该置换,提倡大规模利用太阳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可以有效的避免二次污染,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打造自然之美。
总之,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环保理念的加深,城市旧工业区的改造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因地制宜合理的进行布局,将配套建设与综合开发按照所在城市的实际需求做出长远的预见,要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并且勇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带来的压力,完善城市用地结构提出的挑战,以达到城市自然、经济、社会的协同进化和再生。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发展途径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森林是一个国家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我国要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注意森林在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野生动物、维护植物基因库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森林的保护工作。同时,人类对森林资源的需求弹性较小,森林资源的缺乏会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森林资源却严重遗乏,且分布不均匀,难以满足我国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市场供给的要求,所以,如何进行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就成了政府和林业工作者关心的重要议题。
一、当前建设现代生态林业工程的重要性
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在注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对于环境的重视,导致了我国目前的森林保护工程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这种冲击就在于过度的砍伐林业资源导致了我国的林业资源一度走到危险的边缘。现在国家重视建设现代生态林业工程的目的就在于,强化对于利用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的意识,同时在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的过程中,能够将这种建设现代生态林业工程的理念能够深入到现代生态林业工程当中去。建设现代生态林业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在现代林业项目的基础上,不断地提升和完善对于现有的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起以当地的森林资源为基础的生态经济循环发展的思路,同时在推动林业产品的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创造出最佳的条件,并且能够推动我国的林业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在林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扶贫资金压力,将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向生态转嫁,导致生态林业工程建设越建越背离生态保护。生态林业工程建设是森林保护和合理开发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不保护和修复森林资源则不利于林业开发满足市场需求;不开发林业资源则会导致森林资源保护资金得不到充足支持。一些地方政府将林业作为地方经济发展主要项目本身没有问题,但为了转嫁扶贫压力,不少地方政府无节制的开发林业资源,或任由贫困人口毁林开耕、放牧樵采、占地丧葬,这样做不仅不能提升扶贫工作的成效,更容易形成生态问题并最终影响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在政府规划中针对林业往往只是提出一些笼统的开发和保护原则,未做明确的要求,这也使得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政策漏洞故意曲解中央精神提供便利。
(二)观念落后,建设主体不明确
林业部门仍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时代大包大揽的工作作风,一方面做管理者,一方面做生产者,既不利于监管,又无法应对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将由传统的管理型政府过渡到适应市场经济的服务性政府,林业管理部门的职能也应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而改变。林业部门在生态林业工程建设中应当成为合格的服务者和监督者,将建设权下放到企业和个人,吸引外部资金投资林业。建设生态林业工程是一项长远的、艰巨的工作,只依靠林业部门资源内部无法完成。引入外部企业和个人投资林业,一方面可以为林业带来充足的资金保障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另一方面可以为林业部门带来新技术新观念形成市场诱导创新。外部资金进入林业可以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建立林业内部的竞争机制。
(三)建设重点不清晰,投入产出比值低
生态林业建设是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为目的,以协调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新型林业发展战略。林业内各部门对生态林业的认识不充分,执行无动力,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生态林业建设的健康发展。在一些地方,林业部门不顾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机械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造成了林业资源的浪费。比如,在一些林业资源虽然充沛但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地区,仍然以自然林的开发利用为主,不注废弃耕地的建设。各地区在林业发展上没有长远规划,经常是过一年变一种发展方向,政策没有稳固性,白白浪费了大量资源。一些林业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往往立大项目行大方案以实现短期内账面上的增长,长期的林业发展思路要么没有量化流于形式,要么无人监管无法考绩。这样的林业建设成果很难契合地方地方的实际需要,投入的资金资源回报率比较低,不利于林业的持续发展。
三、我国发展生态林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培育生态文明观念
要重视有关创建生态文明的活动的积极开展,并组织开展对生态文化和森林文化工程的建设,要让生态道德观、文明观、消费观及政绩观牢固树立于全社会中,使全体人民群众不断形成善待环境和尊重自然的良好习惯。
(二)壮大林业产业实力
根据市场化、工业化、生态化的要求,并结合林业资源利用的目前的状况,不断扩展林业发展空间,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林业经济结构,进一步不断形成多业并举的发展格局。逐步由资源型林业转向生态型林业,渐渐转变现代林业经济的增长方式。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规模,推广林业特色产品的开发,向着循环经济的发展,以使得资源利用效益的大幅度提高。
(三)生态林业的一体化和多功能化建设
生态林业本身与外部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可以协调发挥每个结构部分的作用。建设生态林业不但可以治理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现象,而且可以明显的产生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形成了两性的前后内外、上下左右彼此促进的良性循环。生态林业不但是有着明显经济目的的人工工程,而且是生态环境的改善工程。生态林业在环境保护和林业资源的生产使用上都明显具有不科学的人工生态系统与原有自然森林等。生态林业要有着完备的作用,完善的生态林业系统,要把各个产业融汇在一起,如把种植业、畜牧业、加工业、渔业等算到生态林业的建设规划里去。
(四)生态林业的稳定和形式多样化
十年树木,林业发展需要时间的支持,因此,我国在生态林业的发展规划上要以稳定性为重,综合社会、经济等方方面面,从根本上优化整个社会建设。我国存在地域广、范围大的地理特征,因此,由生态、气候、地质、天气、经济等多方面的制约,在生态林建设方面也并不是单一模式。我国的生态林业建设结构包含纯林式、牧业式、林工式以及林渔式等主要模式,生态林业建设的生态结构也不尽相同。生物物种的多种类以及生态结构的多层次可以最大化的保障生态林业的稳定建设以及物种多样化,使可持续发展深入林业建设。
(五)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一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地吸引社会力量筹措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资、共同建设林业生态工程;二要在税收、信贷、服务等方面实行倾斜,对一些重大项目应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或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三要进一步提高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扩大公益林补偿面积,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向林业生态建设投资。
结束语
我国在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已经从众多发达国家的案例中吸取到教训,发展经济的同时要致力于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将原有的粗放式工业生产转变成可持续发展的工业,但发展之初粗放式工业对环境的影响已经十分巨大。环境对经济的掣肘,以及生态林业建设的巨大影响使得现今我国生态林业的建设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也是我国社会整体规划的考量之一。所以,生态林业的建设务以长远为重,人本为根,统筹考量,逐步渐进,使我国的生态林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忠福. 简述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1:274.
关键词: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发展途径
引 言:森林是一个国家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我国要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注意森林在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野生动物、维护植物基因库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森林的保护工作。同时,人类对森林资源的需求弹性较小,森林资源的缺乏会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森林资源却严重遗乏,且分布不均匀,难以满足我国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市场供给的要求,所以,如何进行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就成了政府和林业工作者关心的重要议题。
1 当前建设现代生态林业工程的重要性
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在注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对于环境的重视,导致了我国目前的森林保护工程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这种冲击就在于过度的砍伐林业资源导致了我国的林业资源一度走到危险的边缘。现在国家重视建设现代生态林业工程的目的就在于,强化对于利用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的意识,同时在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的过程中,能够将这种建设现代生态林业工程的理念能够深入到现代生态林业工程当中去。建设现代生态林业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在现代林业项目的基础上,不断地提升和完善对于现有的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起以当地的森林资源为基础的生态经济循环发展的思路,同时在推动林业产品的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创造出最佳的条件,并且能够推动我国的林业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我国在林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扶贫资金压力,将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向生态转嫁,导致生态林业工程建设越建越背离生态保护。生态林业工程建设是森林保护和合理开发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不保护和修复森林资源则不利于林业开发满足市场需求;不开发林业资源则会导致森林资源保护资金得不到充足支持。一些地方政府将林业作为地方经济发展主要项目本身没有问题,但为了转嫁扶贫压力,不少地方政府无节制的开发林业资源,或任由贫困人口毁林开耕、放牧樵采、占地丧葬,这样做不仅不能提升扶贫工作的成效,更容易形成生态问题并最终影响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
2.2 观念落后,建设主体不明确
林业部门仍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时代大包大揽的工作作风,一方面做管理者,一方面做生产者,既不利于监管,又无法应对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将由传统的管理型政府过渡到适应市场经济的服务性政府,林业管理部门的职能也应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而改变。林业部门在生态林业工程建设中应当成为合格的服务者和监督者,将建设权下放到企业和个人,吸引外部资金投资林业。建设生态林业工程是一项长远的、艰巨的工作,只依靠林业部门资源内部无法完成。引入外部企业和个人投资林业,一方面可以为林业带来充足的资金保障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另一方面可以为林业部门带来新技术新观念形成市场诱导创新。外部资金进入林业可以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建立林业内部的竞争机制。
2.3 建设重点不清晰,投入产出比值低
生态林业建设是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为目的,以协调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新型林业发展战略。林业内各部门对生态林业的认识不充分,执行无动力,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生态林业建设的健康发展。在一些地方,林业部门不顾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机械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造成了林业资源的浪费。比如,在一些林业资源虽然充沛但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地区,仍然以自然林的开发利用为主,不注废弃耕地的建设。各地区在林业发展上没有长远规划,经常是过一年变一种发展方向,政策没有稳固性,白白浪费了大量资源。一些林业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往往立大项目行大方案以实现短期内账面上的增长,长期的林业发展思路要么没有量化流于形式,要么无人监管无法考绩。
3 我国发展生态林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3.1 培育生态文明观念
要重视有关创建生态文明的活动的积极开展,并组织开展对生态文化和森林文化工程的建设,要让生态道德观、文明观、消费观及政绩观牢固树立于全社会中,使全体人民群众不断形成善待环境和尊重自然的良好习惯。
3.2 壮大林业产业实力
根据市场化、工业化、生态化的要求,并结合林业资源利用的目前的状况,不断扩展林业发展空间,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林业经济结构,进一步不断形成多业并举的发展格局。逐步由资源型林业转向生态型林业,渐渐转变现代林业经济的增长方式。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规模,推广林业特色产品的开发,向着循环经济的发展,以使得资源利用效益的大幅度提高。
3.3 生态林业的一体化和多功能化建设
生态林业本身与外部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可以协调发挥每个结构部分的作用。建设生态林业不但可以治理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现象,而且可以明显的产生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形成了两性的前后内外、上下左右彼此促进的良性循环。生态林业不但是有着明显经济目的的人工工程,而且是生态环境的改善工程。生态林业在环境保护和林业资源的生产使用上都明显具有不科学的人工生态系统与原有自然森林等。生态林业要有着完备的作用,完善的生态林业系统,要把各个产业融汇在一起,如把种植业、畜牧业、加工业、渔业等算到生态林业的建设规划里去。
3.4 生态林业的稳定和形式多样化
十年树木,林业发展需要时间的支持,因此,我国在生态林业的发展规划上要以稳定性为重,综合社会、经济等方方面面,从根本上优化整个社会建设。我国存在地域广、范围大的地理特征,因此,由生态、气候、地质、天气、经济等多方面的制约,在生态林建设方面也并不是单一模式。我国的生态林业建设结构包含纯林式、牧业式、林工式以及林渔式等主要模式,生态林业建设的生态结构也不尽相同。生物物种的多种类以及生态结构的多层次可以最大化的保障生态林业的稳定建设以及物种多样化,使可持续发展深入林业建设。
3.5 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一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地吸引社会力量筹措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资、共同建设林业生态工程;二要在税收、信贷、服务等方面实行倾斜,对一些重大项目应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或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三要进一步提高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扩大公益林补偿面积,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向林业生态建设投资。
4 结束语
我国在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已经从众多发达国家的案例中吸取到教训,发展经济的同时要致力于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将原有的粗放式工业生产转变成可持续发展的工业,但发展之初粗放式工业对环境的影响已经十分巨大。环境对经济的掣肘,以及生态林业建设的巨大影响使得现今我国生态林业的建设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也是我国社会整体规划的考量之一。所以,生态林业的建设务以长远为重,人本为根,统筹考量,逐步渐进,使我国的生态林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永军.建设现代生态林业工程问题初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1.
[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法律规制;生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 ― 0069 ― 02
海南省,简称琼,位于中国南端。由于其天然的海岛地理环境以及属于我国热带季风气候,因此也就决定了它与众不同的特色,物产丰富,景色迷人成为海南岛的标志,而对于岛民来说,除了种植业以外最为关乎岛民幸福的应该算是旅游业了。海南岛的旅游业可谓是岛内居民的生存命脉,那么对于这么重要旅游资源一定要进行合理的保护以及采取必要的法律用以规制才能够让海南岛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从而达到对海南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保护。
一、制定海南地方性法规用以加强海南旅游资源的保护力度
首先,对于游客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规范,由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地位,势必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尤其是聚焦于三亚这个有着非常大名气的城市,三亚几乎拥有着海南几个大的旅游景点。而且每年也都会有各国游客前来参观,这也会必然导致景区秩序混乱以及景区环境的肆意破坏,因而笔者认为需要制定景区行为规范等法规政策用以保护旅游资源不遭受人为的肆意破坏。比如在前些年曝光的三亚海滩垃圾成堆事件,以及晒日光浴的不文明行为等,这些现象表明海南岛仍然需要一个明文的法规或者政策予以规制方能起到保护旅游资源的目的。那么究竟该如何进行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试行探讨:第一,对于整个海南的景区以及文化古迹等进行分类规划,如一级保护对象、二级保护对象等,以此类推,等级越高则制定的保护法规更严格,这样便可以达到相应法律法规对应相关旅游保护对象的精确性目的。第二,要实行政府加景区联动宣传相应的政策规定用以约束前来旅游的游客们。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进行管理,同时也能让游客们提高自我认知,积极地保护海南的生态旅游资源。第三,要结合海南岛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尊重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旅游资源保护规章。由于海南岛上还生活着少数民族如黎族等一定的聚集区,因而要针对当地的风俗制定相应的规章政策或者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以利于少数民族的繁荣发展,这也间接保护了当地遗留下来的资源以及风土民俗。笔者认为只有立足于上述三点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规范游客的行为,与此同时也能兼顾本土特色旅游资源的保护,
其次,要建立海南境外游客权益保护机制及社会服务保障法律制度,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吸引大量的境外游客纷沓而至。对境外游客在海南的权益保护,既要充分保护境外游客的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侵害, 又要给予他们提供优良的社会服务保障。这些方面的法律制度具体包含:1.境外游客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2.境外游客在琼旅游期间权益
保障的法律制度;3.境外游客旅游服务保障法律机制等相
关法律制度。
再次,要制定详细的旅游保护区市场准入机制以及项目审批政策法律规范,在规范游客的同时也需要加大对景区管理以及建设方面的约束力度。不可否认,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同时在管理景区建设方面如果不及时跟上将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因而政策法规需要进一步的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的建设审批。这样一来,政府与景区管理的联动性也会进一步增强,政策法规实施的效率也会得到很大提高。与此同时也需要建立科学的审计制度加以配合实施,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将可持续发展贯彻到旅游环境保护中来,而且也可以加大对景区建设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如此一来,在保护海南岛旅游环境的完整性以及其独有的特色性上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二、对制定法律规范保护海南旅游资源的几点建议
1.规范旅游资源保护的主体:由于旅游资源保护最为重要的便是市场主体的规范化,因而首要的任务就是解决相应主体的法律关系。笔者认为对于法律关系的解决最为重要的应该是明确旅游资源保护主体的权利义务,故对于权利义务的明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首先,保护主体应享有一定的事故处理权,例如对于不文明现象以及破坏旅游生态资源的恶劣行为进行警告以及处罚的权利。对于旅游保护区的内部管理享有监督权以及对旅游保护区内的商家进行规范化管理等权利。其次,在享有相应权利的同时旅游资源保护主体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对于旅游区内的游客进行救助的义务,维护旅游资源的完整性以及修复维护义务,同时也需要对旅游景区等地方的原生态环境负有相关的义务。最后,在权利义务明确之后还需要对其主体的成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以达到对旅游资源保护区内各种突况的迅速反应跟应急处理。
2.建立分区域分步骤分时段的保护措施及规范:由于海南岛的地理位置以及内部环境的纷繁复杂导致了必须要进行区域划分加以保护,因而在制定相应规范政策的时候需要给与不同的区别对待,一般来说从地理位置上可以把海南岛划分为东线、中线和西线。但是在发展速度上西线与中线远不及东线,因而在保护力度上政策法规的制定应该要多倾向于中线跟西线,同时由于人工开发开垦度较低中西线也保留了自己独有的旅游资源特色,不可否认西线与中线的旅游资源的前景更为广阔一点。而所谓分步骤则是指有序将每个区域的旅游资源按照不同种类进行不同的法律政策保护。然后可以将这些不同种类的旅游资源进行保护级别上的区分,再辅以季节以及旅游周期的长短来进行保护。这种分步骤的保护一旦形成便会对海南岛的旅游产生重大的利好影响,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在旅游黄金周期间内将会更好地稳定好旅游秩序,也能够对未来海南岛的国际化发展奠定好坚实的基础。对于分时段进行保护而言,由于海南岛的季节性变化比较明显,而且对于一些热带旅游资源保护需要一些时段去进行维护跟保养。这也就促使在海南才有的一些特色旅游资源能够获得更加充分有效的保护。而且对于冠以“旅游岛之城”的海南省来说,分时段的保护与旅游黄金时段结合起来,这样不仅能将法律政策与资源保护相结合起来,同时也能够对旅游资源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综上所述,对于海南岛旅游资源进行分区域分时段分步骤的保护是顺应海南岛发展的重要保护措施,也是对新形势下建立完善的法律规范保护机制所进行的一次重要的立法试行。
三、对新形势下海南旅游资源保护的发展趋势的挑战与机遇分析
在经过以上的论述与概括后,对于新形式下海南旅游资源保护的发展或许会脉络更加的清晰化,但是不可否认其也将会面临到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环境
所谓的机遇可以概括如下:
1.对于海南岛的旅游资源保护政策法规会给与相对的倾斜,这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政策措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而对于海南旅游资源的保护可谓是与海南经济政治绑定在一起的“利益共同体”,所以政策法规的倾斜也是顺应海南岛发展所不可缺失的条件。
2.对于税收的减免会为海南岛在未来的发展中迎来更多的投资机遇。现阶段海南岛已经在海口与三亚建立了机场免税店,同时对于今后的免税区已经有初步的政策雏形,这也意味着在今后的几年内,海南岛将吸引大批的建设项目蜂拥而至。结合之前的政府出台的规定,大批的服务业轻工业以及第三产业将成为其中的中流砥柱,这也是对海岛旅游资源的重大利好。
3.海南岛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以及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了旅游资源的天然屏障。四面环海,四季宜人,因而对于冬天来说海南岛成为了很多人首先选择的地方。这种优势不仅给予海南岛经济上的迅速发展,也使得其为更多人所知,而更为重要的便是推动了岛内旅游业的崛起。上述的这些机遇虽然仅是其中一部分,但也能大致概括整个海南岛所需关注的利好情形,面对这些机遇,一定要好好的把握才能够彰显海南岛对旅游资源保护的重视。
而所谓的挑战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从人力资源上的调配方面来看,需要集中优势和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对海南旅游资源进行全面的维护,然而人员配备的缺少也成为了解决保护资源的绊脚石。因此首要问题便是解决人员调动问题以及招聘培训等相关问题。对于这些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在政策上倾斜、扩大聘用合同工和设立专业对口的职位来弥补人员配备上的缺失。
2.从交通设施的建设以及旅游秩序上来看,对于不断增加的旅游群体来说,管控上必然会出现一定的滞后性,而最为重要的是交通运输的跟进上,目前海南岛只有东线开通了高铁,这无疑对西线以及中线的交通运输进行着考验,目前进出西线中线的交通仅为客运,而且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进出都会耗费许多时间。虽然西线高铁工程项目正在建设中,但是在开通前仍然对于中西线地区是一个重大的挑战。而从旅游秩序来看人流蜂拥而至的黄金期内对于任何旅游区域来说都是重要的挑战,因此有必要制定“旅游黄金期应急管理办法”之类的政策法规用以解决特殊时期的秩序管理问题。
不论是机遇还是挑战都会为海南岛的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想顺应海岛的经济腾飞政府等相关部门就必须要加快制定一系列的政策等措施,只有“引航灯”照亮了前进的方向,才能够为接下来“行程”保驾护航。
四、结语
对于海南旅游资源的保护不仅需要的是物力与财力上的支持,更为重要的便是法律法规政策的支持,正如在市场经济上的那一双“看不见的手”一样,对于旅游资源的调控则需要政府等部门出台保障措施与法律法规,使得旅游资源保护有法可依。如此才能够真正的保护好拥有特殊地理优势以及人文环境等风景宜人的海南岛。如此才能够将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贯彻到实处,如此才能为今后的海南岛国际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 考 文 献〕
〔1〕陈国生.旅游环境保护与政府干预〔J〕.旅游科学,2004,(09).
〔2〕梁明珠,王伟.公共性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政府规制研究〔J〕.人文地理,2010,(06).
【关键词】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楚雄市
0 前言
森林对生态环境维持和改善方面有重要作用。比如,森林是天然的制氧机制,万能的消灭环境污染的净化器,它是地球上结构最复杂、功能最多和最稳定的陆地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指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1]。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是指森林对自然过程或生态平衡所做出的以经济为指标评价的贡献,代表着地球经济的一部分[10]。森林生态系统具有调节气候、调蓄水源、保护培育土壤、二氧化碳的固定、释放氧气、林木营养物质的积累、净化大气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的旅游憩息和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它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所以森林的盛衰直接影响生态环境的优劣,关系着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社会的稳定。
1)研究的意义
楚雄市位于滇中云贵高原,鉴于其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决定了森林在生态和经济建设中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楚雄市森林资源总的特点是次生林多、林分质量差、人工林树种组成较少,结构简单[8]。近年来由于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比如乱砍滥伐,引起了部分生态环境的恶化,在比如水土流失等等。科学客观研究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及其服务价值,以期为核算楚雄市森林资源资产提供科学依据,最终为自然资源和环境因素纳入楚雄市经济核算体系而实现绿色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基础,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能促进对楚雄市自然资本开发的合理决策,为楚雄市制定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有助于市民意识到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并最终促进楚雄市的可持续发展,及处理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外研究现状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在国外开展较早且研究的类型也最多。20世纪40年代,主要是针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了划分和价值评价。许多研究者选择不同的角度分别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进行了研究[3-5]。Pimentel等[2]研究报道称,仅因水土流失在全球导致的水库淤积所造成的损失就约60亿美元;但Opschoor等[6]认为该评估结果难以服众。1991年国际科学联合会环境委员会就如何进行生物多样性的定量研究专门进行了讨论;Constanza等人[1]综合了国际上已经出版的各种不同方法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研究结果,在世界上首先开展了对全球生物圈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估算;1997年,由Costanza等创立了较完整的生态系统评估方法,在世界上最先开展了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随后,国际学术界围绕Costanza等(1997)创立的评估方法展开了激烈争论,许多学者和专家等对Costanza的这种评估数据、方法、结果提出过质疑,尽管学者们观点各执己见,但作为一种研究方法仍被国际社会及专家学者们广泛接受。Constanza为大区域范围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为今后的研究仍提供了可参考的方法。2001年启动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则是生态系统评估确是最大规模的实践及尝试[3]。近年来,Serkan[4]、Troy和Wilson[5]等利用GIS技术将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的评估方法和领域在不断在扩大,使评估生态系统的方法更为合理、有效、实用,并且为实际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服务。
(2)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开展较晚,自80年代末开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工作,而研究方法多数是借鉴国外的。许多研究者选择不同尺度和角度开展了许多区域性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评估工作。20 世纪末,中国的一些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者对生态系统价值评估的理论、 方法和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米锋等[8],2003;余新晓等[30],2005;张岑等[12],2007;靳芳等[16],2007;李文华[14],2008;韩素芸等[23]2009;王兵等[17],2009;唐佳[13],2010;陈屹[29],2010)。侯元兆等人第一次以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3个指标对中国森林资源价值进行了评估,王兵等[17](2011)2009 年估算了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为 10.01万亿元,并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下简称规范)(LY/T1721-2008)[7],特别是 21 世纪以来,对不同尺度、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价值评估开展了大量工作 (李文华等[14],2008、2009),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这对于正确认识各种生态系统服务资产、 积极实施生态保护措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楚雄州林业局营业站的施庭有在1999通过定量计算和定性分析对楚雄州森林生态效益做了初步估算[11]。
当前,大尺度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占据首要地位,特别以全球和国家尺度为多,基于区县等行政区域尺度的生态系统研究较少。本次研究采用的方法为功能分类研究方法,对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进行评估,浅析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现状。
1 研究区概括
1.1 自然地理概况
楚雄市位于滇中云贵高原,金沙江水系和元江水系的分水岭地带,地跨北纬24°30′~25°15′,东经100°35′~101°48′之间。东邻禄丰县,西与南华县和思茅市景东县接壤,南邻双柏县,北同牟定县毗邻。楚雄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从西北向东南倾斜,呈倾斜葫芦形。市境山脉皆隶属哀牢山系东麓支平余脉,多呈东南、西北走向。市境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特征为冬干夏湿,雨季集中,日照充足,霜期较短,冬季降水量偏少,年平均气温15.6℃[35]。全市土壤类型多为水稻土和红壤土[35]。
1.2 森林资源概况
楚雄市地处云南省中部,是楚雄彝族自治州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辖5乡14镇,国土总面积4433[35]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47207.1公顷,占国土面积的78.32%,森林覆盖率76.9%,是云南省重点林区之一。2008年楚雄市活立木蓄积2001.1860万m3[20],森林资源总的特点是次生林多,阔叶林少,森林成分质量差,人工林树种组成较少,群落结构简单。
2 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评估采用的数据及来源为: 国家林业局的社会公共数据(表1[7])、2008年楚雄市林业局完成的森林资源清查数据(表2)。
表1 社会公共资源数据[7]
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采用楚雄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2.2 评估体系的建立
在充分考虑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机制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分析国内外各种评估指标体系,结合云南省森林生态系统背景特征,参考相关文献数据资料,构建适合云南省楚雄市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指标体系(见表3),主要包括7个指标类别13项指标因子,此次考虑到楚雄市森林的主导利用方向及数据指标的可获得性与可靠性,并且由于气候调节等服务功能评估指标尚难以找到合适的评估方法及指标体系[12],在此不列入评估范围。
2.3 评估方法及过程
该研究采用影子价格法、费用支出法、市场价值法及条件价值法等方法,从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林木营养积累、净化大气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游憩与科研文化7个方面,一共涉及13项指标,对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价值估算。
2.3.1 涵养水源
1)调节水量价值
3 结果与讨论
3.1 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实物量
根据以上评价方法,得出云南省楚雄市7个方面13个指标的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实物量如表9。
3.2 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各项服务功能所提供的价值量比较
在7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贡献之中(详见图1和图2),其大小顺序依次均为:生物多样性保育价值>林木营养积累价值>保育土壤价值>净化大气环境价值>蓄养水源价值>固碳和释氧价值>森林游憩与科研文化价值。
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为22843790493.2元・a-1:其中生物多样性保育功能价值最大为8414425185.66元・a-1,占36.83%,占生态服务价值的十分之三多一点;其次是林木营养积累功能,为7558404944.00元・a-1,占33.09%;所占比例最小的是森林游隙与科研文化功能,为93677564.38元・a-1,占0.41%。
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拥有巨大的生态服务价值,并且生态服务价值远远超过实物生产价值,在生态服务功能中,尤以保护生物多样性、林木营养积累、保育土壤最为重要。楚雄市的森林植被,涵养水源、固碳释氧、森林游憩与科研文化生态服务功能相对较差,价值亦较低。因此,楚雄市森林有待进行培育、改造提升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和价值,以期更好地发展其优势在维系楚雄市今后在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人类认识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是一个由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过程,特别以对其价值的定量评估,由于受学科背景、技术方法、研究区域资料收集等因素限制,测定各种有利评估参数其要在小区域内,更深入地研究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工作还仍存在一些困难,涉及森林还有多方面价值的定量评估目前还难以进行,相关研究还有待加强。此次研究仅涉及森林诸多价值中的几个方面,而森林产生负离子、降低噪音、滞尘、森林防护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尚未计入。
要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评估的准确性,还要对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生态过程进行研究,因此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长期定位研究很有必要。由于时间限制,本次研究是按国家林业局颁布实施的统一标准进行的,并未考虑林龄、林分起源类型等因素,因此今后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的研究重点仍是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完善。
【参考文献】
[1]Costanza R, d’ Arge R, Rudolf de Groot,et al. The value of the world’ 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J]. Nature,1997,387:253-260.
[2]Pimentel D, Harvey C and Resosudarmo P.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costs of soil erosion and conservation benefits[J]. Science,1995,267:1117-1123.
[3]Serken G.The estimation of ecosystem services, value in the region of M isi Rural Development Project:Results from a contingent valuation survey[J]. 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 2006,9,30:209-218.
[4]Troy A, Wilson M A. Mapping ecosystem services Practical ch al lenges and opportun it ies in linking GIS and value transfer[J]. Ec,obgical Economics. 2006,60(2):435- 449.
[5]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Ecosystems and Human WellBeing:A Framework for Assessment[C]// Report of the Conceptual Frame work Working Group of the 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 IslandPress, Washington, 2003:245.
[6]Serafy S. Pricing the invaluable: the value of the world;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J]. Ecological Economics, 1998,25:25-27.
[7]国家林业局.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8]米锋,李吉跃,杨佳伟.森林生态效益评价的研究进展[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3,25(6):77-83.
[9]李景文.森林生态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2.
[10]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项目组.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论[C].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11]施庭有.楚雄州森林生态效益的初步估算[D].云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1999:(2):24-26.
[12]张岑,任志远,高孟绪,等.甘肃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估[S].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7,15(8).
[13]唐佳,方江平.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科技2010,25(3).
[14]李文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15]李金昌.生态价值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9.
[16]靳芳,余新晓,鲁绍伟,等.中国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及其评价[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7.
[17]王兵,鲁绍伟.中国经济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J].应用生态学报,2009,20(2):417-425.
[18]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编写组编.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C].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
[19]何萍,陈辉,席武俊,等.云南高原楚雄市热岛效应因子的灰色分析[J].地理科学进展,2009,28(1):29.
[20]李婕.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D].楚雄:楚雄师范学院,2011.
[21]鲁绍伟.中国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动态分析与仿真预测[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6.
[22]张治军,唐芳林,朱丽艳,等.轿子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J].中国农学通报,2010,26(11):107-112.
[23]韩素芸,田大伦,闫文德,等.湖南省主要森林类型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价[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09,29(6):6-13.
[24]云南省水利水电厅,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R]. 2000.
[25]王兵,李少宁,郭浩.江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研究[J].江西科学,2007,5(25):553-559.
,26]赵敏,周广胜.基于森林资源清查资料的生物量估算模式及其发展趋势[J].应用生态学报,2004,15(8):1468-1472.
[27]云南省水利水电厅,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R]. 2000.
[28]方精云,刘国华,徐嵩龄.我国森林植被的生物量和净生产量[J].生态学报,1996,16(5): 497-508.
[29]陈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方法及其研究[S].改革与开放,2010,25(8).
[30]余新晓,鲁绍伟,靳芳,等.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J].生态学报,2005,25(8).
[31]陈留佳.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研究[J].资源环境与发展,2009,20(6).
[32]温庆忠,魏雪峰,孔德昌,等.滇池流域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J].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15(5):365-372.
[33]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换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和“民族记忆的背影”。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涉及诸多门类,包括考古学、民俗学等多个方面,严格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和物质文化遗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有很多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的。
一个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需要得到整体保护。这也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在此,我们摘录三位权威人士在《城市更新和文化传承》论坛上的发言,与读者共飨,并就其中的观点和看法与读者商榷。
“非遗”:不该忘却的城市精神载体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过历史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珍贵的文化遗产,尤其是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多姿多彩,其中包括各民族的民间文学以及作为载体的语言文字、各种传统艺术表现形式和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民间艺术。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明的重要体现,是现代民族团结奋进的基础和重要表现。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延续城市的历史脉络,就是延续我们的民族文化独特特征和。
一
在城市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塑造城市个性、提升生活品质、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具有东方民族特色的文化遭到严重破坏。一些依靠口头、行为传承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消失,破坏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乏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为了进一步做好包括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国务院先后颁发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等文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初步估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达87万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确定了2200个,从业人员达到了2万多人。中央财政从零到投入18亿元的经费,有力地保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028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文化部确定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总数达1000多人。一大批传承人出色的技艺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单一的项目保护逐渐转向整体保护,文化部先后公布了六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包括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实施了整体有效的保护。近年来,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馆展示中心稳步推进,全国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424座,展示中心96个,为全面展示宣传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全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目前是入选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最多的国家之一。2006年我国成功当选首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有望早日出台。
二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包括城市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一位德国历史学家针对中国的旧城改造提出:我们现在有的你们将来也会有,而你们曾经有的,我们永远不会有。一位知名学者也说,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事关一个城市的人文态度、人文素养。我认为这是事关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和我们后代回家的路的问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话题,它关系城市历史脉络的延续,我希望大家都给予高度的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重要责任,不仅是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不让我们的后人忘记回家的路。
京剧,现代城市重要的文化经脉
我毕生钟爱和从事的事业——京剧艺术,其诞生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1790年,江南安徽戏班进京为乾隆皇帝祝寿,从此在北京、天津安顿下来。经过十几年的演变,成为一个由徽剧、汉剧、昆曲、秦腔、京腔和民间曲艺综合而成的崭新剧种。它以西皮、二黄为主,字正腔圆,当时人们根据这一新兴剧种的唱腔,直呼其名为:西皮二黄。
西皮二黄第一次进入上海是在1867年,当时引得全城轰动,市民争抢观看,一睹为快。据记载,沪人初见,趋之若狂,在我的想象中,这并不亚于《阿凡达》上映引起影视热潮。京剧来到上海以后,便风靡全城,其他表演艺术几乎是望尘莫及,本地原有的昆曲,当时有点门庭冷落,京剧受欢迎的原因主要是雅俗共赏。京剧这一称谓正是来自上海,1876年,上海《申报》正式刊出京剧之名,意思是来自北京的戏剧剧种,从此这一称谓取代了“西皮二黄”,而一直沿用到今天。随着京津名家谭鑫培、四大名旦、四大须生相继到上海演出,上海本地同样涌现出大量的名角,其中周信芳先生成为当仁不让的领军人物。正是他使上海成为海派京剧的发祥地,与北方京剧形成双峰并立的良性竞争局面。北京、上海,南北呼应,开启了长达近百年的京剧鼎盛时期。与许多戏剧剧种相比,京剧的历史并不长,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它成为国剧、国粹,成为民族文化的代表性艺术,成为中华民族的象征之一呢?
首先,京剧吸收、汇聚、熔铸了众多地方戏曲乃至其他各类艺术的精华,可谓融众家之长于一身,集中华艺术之大成,拥有博大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这种兼收并蓄,融汇创造的精神正是京剧始终保持活力、不断发展重大的重要基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京剧既由多个地方剧种升华而来,又以深厚的思想性和精湛的艺术性回馈地方剧种,使许多地方剧种得到滋养和提高。从而推动了整个中华民族戏曲艺术的多样化进步和繁荣。
其次,京剧云集了众多大师级人物,以及他们用心血浇铸的大量经典作品,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其他剧种。由于京剧的艺术语汇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凭借精湛的演艺和优秀的剧目,因此能够通行全国。拥有最广泛的观众群体和最深厚的群众基础。
第三,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京剧得到了城市的有力支撑和推动,它酝酿、发源于农村,诞生、成熟于北京,繁荣、兴盛于上海。正是城市强大的集中性与辐射性,使京剧得以极大地拓展生存的空间,赢得上升的高度,获得长足的发展。仅以上海而言,这座城市不但为京剧定了名,更为京剧的舞台艺术、演出市场、评论理论等诸多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从未进过大型都市的剧种,其艺术能够得到长足的提升,其市场能够得到充分的拓展,其影响能如此广泛和深远。另一方面,京剧的繁荣也使城市文化得到极大的丰富,使城市精神得到了足够的升华,城市的力量推动了京剧的成长,京剧的魅力塑造了城市的文化。因此,京剧与城市的关系是血脉相连、无法拆解的。
当然,一种艺术自有其盛衰转变的自然规律。近几十年来,戏曲艺术逐渐从市民文化娱乐的主流地位趋向边缘化,各地地方戏如此,京剧也不能例外。这里有外来文化的冲击,有多元选择的影响,也有京剧自身所遇到的问题,总之,原因众多而复杂。但是有一点我坚信,既然在近两个世纪的漫长时间里,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空间内,我们整个民族都深深浸润于京剧的美妙艺术享受中,那么它值得也理应被我们永久珍惜、永远呵护。这是因为我们从传统中走来,身上、心中无不带有传统的印记,而传统正是我们面向今天、走向未来的基点和底气,更何况京剧是那么一种令人赏心悦目、铭心刻骨的美好剧种。对京剧我们没有舍弃的理由,只有保护和提升的使命。相信只有通过对优秀传统弘扬和提升,并与现代市场在对立中求统一、在和谐中谋共处,城市的文化才能在拥有亮丽的同时拥有一份深沉,在拥有时尚之轻灵的同时拥有一份厚重。
所以,我们要培养有志于京剧艺术的优秀传承者,将传统的技艺和经典剧目原汁原味传承下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妥善留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民间的广泛发动;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延伸,主要靠京剧艺术工作者的自身努力。只有同时做到以上两点,京剧艺术与城市文化才能同时焕发古老的与现代的双重魅力,达到城市生活的美好愿景。
一个健康的人,从儿童成为少年,从少年成为青年,再从青年成长到壮年,他的骨骼和肌肉在不断扩大,他的心智和才能在逐渐成熟,他的经脉随着骨骼、肌肉的增加而延伸,以便将心脏供给的血液和养分,源源不断地传送出来,令人始终拥有充沛的活力。我们发现,在这一个成长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一样被完全代替,没有任何一样被彻底消灭,他们只是在进步,在演变,在和谐共同成长。如果将城市比作一个健康的、不断成长的人,那么建筑便是它的骨骼和身躯,版图便是它的肌肉,科学技术、生产水平和市民社会生活水平便是它的血液,而支持、成就它的则是一条条文化经脉。京剧艺术正是一条永恒跳动的经脉,它的搏动牵动了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文学、中国的各类艺术,它与其他千万经脉一起构成了整个城市。没有文化的经脉,一个城市再怎么高耸,再怎么庞大,也只能是一个缺乏智慧、没有活力的躯壳。
共荣:古今城市文化的繁盛之路
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延续着城市的历史文脉,但是城市的发展,却往往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陷入尴尬的境地。这种尴尬的境地显示了我们对于发展方式的不同的理解。
现代化的发展,农田的消失,我们曾经称雄世界的棉纺技艺在何方?大片水稻田上耸立起现代化的工厂,悠扬婉约的吴歌如何能飘荡在我们的天空?中华戏剧的剧种曾经达到过二、三百个,但是今天,大都市的新建剧场不断涌现时,传统戏剧演出却廖若晨星。现代化的发展,一方面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变化,同时给我们的传统文化也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如何来消除这些灾难?我感到有三个方向:
第一要适度修复和恢复我们的文化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是在特定的文化生态场景、语境中发生和发展的。如果我们失去了这样的场景和语境,单独把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保存下来,当然这很重要,但是却失去了生存的基础。
棉纺技艺是以上海郊区为代表的。黄道婆在元末改造了我们的棉纺技艺,使我们的棉纺生产得到了大幅度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并不是黄道婆一个人的功劳,而是得益于当时特定的文化生态环境。上海处于国内外交流的一个重要的地位,而且上海当时的土地近海,不能种水稻,盐碱地只能种棉花。另外,当时传统的男耕女织在这个阶段发生重大的变化,妇女织布不仅是为了服饰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服饰可以成为商品。
到了19世纪中叶,长三角以及上海周边的棉纺业,产品远销欧洲和全世界。但是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这样的技艺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如何使它流传下去?我们不可能恢复过去的时代,我们只能在现在的基础上思考这个问题,适度恢复一定的文化生态。上海的徐汇区在这方面就做了一些工作,准备在黄道婆故乡的周边种一片棉花、水田,重新恢复这样的场景,在中小学开辟这样技艺的传授。我们不是要真正推行这样的技艺,但是至少在某种场合,作为一种文化的记忆和文化的精神传递下去。因为上海女性的文化人格的形成和黄道婆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当今世界看,城市化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现代化也没有一个特定的规范,每个城市的城市化和现代化都是在本民族的文化基础上的发展。所以我们的城市化的进程和更新,就要考虑到我们独特的生态环境的存在和发展,这对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为有利。
第二要重新引导我们民众日常生活的审美取向和情趣。我们观摩昆曲,聆听评弹,这些优美的戏剧,它的出现表示我们曾经有过美好的城市生活。昆曲和评弹的发展,和当时城市化的发展和城市化的生活,和当时民众的审美需求和意愿是一致的。现代生活走向简约化、通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何进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生活美好的产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上是我们在追求生活更美好的形势下出现的,是当时的一种优秀的文化。比如说顾绣(包括苏绣),它的意义在于它融合了人的文化精神、人的审美感受。顾绣不是一般的女工都能干的,它要求你懂得琴棋书画,要懂得如何把琴棋书画融入技艺中去。上海松江恢复了顾绣,但工厂主只是把几个女工关在屋里成年累月刺绣,技艺方面是得到了发展,但达不到真正顾绣的意境。历史上的竹刻,不是拿刀刻几下就行了,还有深层的文化含义融入在竹刻中,这刀就是笔,是用笔在书写。城市化进程给我们提供了条件。但是不够,还要融入一种优良的审美情感。
我曾跟上海的一些女孩子和媒体记者说,你们能不能把生活服装和工作服装分开?你们难道不能从旗袍的发展中得到另类的感受吗?
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不得不面临一个更新和发展的问题。我们要科学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传承中的创新和变化。我们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往往会强调原汁原味,这个不错,总体上是对的,但是这个原汁原味的理解并不是我们原模原样的不动,实际上这也是不可能的。回顾我们的历史,哪一样东西流传到今天是一成不变的?
损害的修复是个灵活的概念。换句话说,资源损害之后最合适的修复方式只能在特定情况下进行确认,需要考虑最完全地满足受害者的利益,同时最大程度的消除资源损害行为所导致的损害后果。但是我们必须知道,人类生命健康的损伤、风景的破坏、稀有物种的灭绝、不可再生资源的挥霍,这些资源的恢复原状通常是不可能的、不可行的,在经济上也是不合理的。事先预防和控制成为最现实的选择,而损害赔偿的局限性也必然强烈要求加入预先救济机制并扩充行政性修复机制,从而保证自然资源环境的功能实现。在自然资源损害的救济手段中,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体系下之首选,也是阻止损害的最后手段,除此之外,事先预防和抑制性质的保证金、赔偿基金以及分担风险的责任保险都是可行的选择,而对于恢复原状的目标而言,补偿基金这种形式也可使用。本文将从自然资源修复的目标出发,分个体、市场和政府三个层次对这个完整的法律修复路径进行分析,希冀为环境资源保护中广泛的利益平衡提供更加灵活的应对方案。
一、个体责任的承担———损害赔偿与恢复原状
自然资源首先是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出现,在进入法律的规制范围后,其内涵不断得到界定和扩充,而环境作为自然资源的提供者,同时也包含有废品的吸收者、效益的直接来源功能,这三个功能共同构成了循环经济体系中环境的生命支持功能。作为环境损害的内容之一,自然资源的损害问题也不断在各国受到关注,欧盟2004年3月10日正式通过的《预防和补救环境损害的环境责任指令》将此“损害”明确进行界定,表述为“可测量的自然资源的不利变化或者可能直接、间接出现的可测量的自然资源服务功能的损伤”。[1]这表明环境资源的损害事实,正不断刺激和推动着法律对资源损害修复及其市场化的反应和关注。
(一)损害赔偿1982年《世界自然》原则篇中明确指出,所有人根据其国内立法“在其环境受到损害或恶化时应能获得救济”。《二十一世纪议程》要求政府和立法机关建立司法或行政程序对那些可能不合法或根据法律侵害权利、影响环境的行为予以合法的赔偿和补偿,并为个人、团体和组织诉诸司法提供获得承认的合法权益。2010年2月《关于有害环境活动所造成损害之责任、应对行动和赔偿的国内法的编制准则》,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根据1992年《里约宣言》的要求和2001年《关于制订和定期审查环境法的蒙得维的亚方案》而制定的关于环境损害的责任和赔偿问题的准则,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制定关于环境损害的责任和赔偿相关国内法律和程序。我国环境资源损害的个人责任承担规则,主要是基于民事侵权中的环境污染致损规则建立,其中最核心的法律即《侵权责任法》,该法的实施推动了我国在环境领域的侵权救济规则,其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侵权损害赔偿作为最普遍、适用最广的救济方式也被立法所肯定。实践中,环境资源的损害主要是源于经济建设和资源开发,也可被称为“环境侵权”,这在各国有着不同表述,如日本就称之为“公害”[2],同传统的民事侵权相比,它有着许多不同之处,最突出的就是其对人类社会的损害已远超一般民事侵权法的规制范围,必须通过预防原则来进行制度上的妥善修正。环境资源损害多属生产经营活动的产物,除少数事故性污染,均具有一定的社会必要性和合理性,而且也具有连续性和反复性特点。资源损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难以认定,因为行为和结果之间有着广阔的时间和空间距离,而行为却具有累积效应、潜在效应和滞后效应,其后果并不能明确的认定,这对于传统的一般民事侵权理论而言是难以解决的。因此“以无过失责任制取代过失责任制,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转移或倒置,实行预防性及社会化救济制度等,为其关键问题及总的发展趋势。”[3]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就正在推动着环境损害民事责任规则的发展与进步。如将讨论范围缩限至自然资源的损害,我们必须面对的难题将集中在诉讼规则上。[4]公共自然资源的损害往往导致的是集体利益的损害,不涉及具体个人利益的损失,因而在诉讼主体规则方面需慎重考量。在我国,根据宪法和自然资源法的有关规定,自然资源权属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二元所有制结构,但实践中资源的国家和集体所有权却被不同程度的架空或滥用,在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资源的需求和供给没有强有力的利益约束和平衡机制,自然资源的损害程度触目惊心,资源被掠夺性的开发和利用,浪费和破坏严重。目前,我国仅《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了行使海洋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索赔权。这也正是资源损害严重的原因之一,我们需要将政府部门实施自然资源损害索赔的领域从海洋环境领域扩大到其他环境资源领域。在环境资源损害赔偿的层次上,由于私法救济扮演了主要角色,政府部门除了成为索赔主体,其他能做的就是有益于损害赔偿实现的基础性支持工作,为环境资源的保护提供一个基础平台。具体包括鼓励环境保护书籍的出版发行,推广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支持环境保护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相关的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特别是有利于防止、降低和减少环境影响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改进环境数据,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公共事务执行,包括建立环境统计网络,从事环境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制定环境评估规则与方法,促进公共环境信息的透明度,使得资源损害赔偿变得更加确定和可行。
(二)恢复原状及保证金条款作为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是传统理论中环境资源保护最为核心的表述,它表明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资源损害的人应当承担赔偿、补偿、保护和恢复的全部费用,原则上至少应该包括三种费用:应急及清污费用、私人财产损害赔偿费用、公共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费用。换句话说,这表明当时已经存在环境资源损害,而且可能继续发生损害。以民事法律中的环境污染责任为例,污染者就应该赔偿与污染有关的损害,不论这种损害是产生于个人、企业及其产品还是产生于被污染的环境本身。但实践中,环境资源损害是难以测量的。工业产品的生态影响是累积性逐步发生的,众多因素介入并最终导致环境资源损害,准确认定环境责任的范围十分困难,企业主会认为错误操作的工人和不当使用的消费者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对于特定行为是否造成损害的认定也同样十分困难,我们无法准确认识现有活动对未来环境的影响,如核废料处理、地下水使用、乡镇城市化、高铁磁悬浮建设等,而且,我们也不能准确认识现有资源能否满足后代的需要。所以,考虑到时间的滞后性、起因的复杂性、损害范围的不确定性,我们对环境资源损害应该赔偿到什么程度,根本无法进行准确的把握,难以实现所谓最终的公平。由此,在实践层面而言,除了依据现有法律的判断来直接赔偿损失,我们还可以采纳以恢复原状为目标的保证金制度,有力填补环境资源损害救济制度中的操作缝隙,将责任的承担能力预先予以保证。作为民事损害的救济方式,恢复原状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渊源。2000年欧盟的关于环境民事责任白皮书就指出,当环境被严重污染或遭受重大损害时,必须确保被损害的环境资源得到恢复。拟议中的损害不仅包括了对人、财产和场所污染的损害,而且也包括对自然的损害,特别是对那些位于共同体内、从生物多样性保护观点看是非常重要的自然资源。但问题在于:什么是已经损失的而我们又应该用什么措施来恢复它?这是一个法律适用的事实问题。实际上,环境资源损害后的恢复原状普遍是不可能的、不可行的,我们只能确定在多大程度上恢复受损环境资源是具有可操作性的。由此,法律层面的恢复原状,仅适用于特定义务或法律规则未被遵守时应该是比较合适的,最典型的就是适用生态资源恢复保证金条款来进行把握。保证金主要用来确定当事人的法律义务,从而防止当事人无法或者拒绝履行先前的承诺而导致对环境资源产生重大影响所造成的损失。国外代表性立法是美国的《露天开采治理与复垦法案》(SMCRA),①该法要求所有的矿山开采者交纳保证金,用以保证原本是矿场的地点治理和重新开垦的费用。除非该地点恢复到开垦前的状态,否则这笔保证金将不退还。即如果矿场没有按照要求复植原生植被,那么这笔保证金就由规制机构没收,用于资助第三方进行复垦,保证金的具体形式可以有履约担保、不可撤销信用证、信托基金或现金等多种形式。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群岛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类似的矿区保证金制度,要求采矿企业在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就做出生态重建的金融安排。国内代表性范例是自治区2003年出台的《黄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规定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采黄金者必须承担因采矿而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与治理责任,预缴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用作采矿权人对矿山环境恢复承诺的抵押。该制度按照植被和土壤类型,将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标准划分为五个等级。一级植被的保证金达每平方公里1000万元,以下等级依次递减200万元,最低者为每平方公里200万元。采矿权申请人必须向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足够数额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后,方能领取采矿许可证,并要与主管部门签订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最值得注意的是,主管部门还被赋予了恢复资金不足部分的追缴权,极大防止了采矿权人的掠夺性开采行为。②随即,云南省在2006年出台《云南省矿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也了《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则在2007年出台了《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至2009年初,我国已经有30个省份建立了矿山环境保证金制度。相比而言,尽管我国的《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开采的恢复机制也有明文规定,③但其规定仍过于简单,既未规定保证金制度,操作性也不强。
二、个体责任承担的补充性措施———赔偿基金与责任保险
(一)预防性原则及赔偿基金基于损害赔偿的局限性以及基本的预防性原则,赔偿基金机制应成为弥补环境资源损害赔偿不足的有力举措。所谓预防性原则,是指应当优先考虑和采取不产生环境破坏的措施。其根据在于有些环境破坏和资源损害是不可能修复的,况且,预防环境资源损害的费用一般要小于修复费用。我们应从末端控制转变到对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使得预防性原则成为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必要补充。在国外,环境资源损害的赔偿基金制度已有不短的发展历程。以欧盟为例,1984年通过有关监督和控制有害废物越界运输的第84/631指令④尝试建立环境责任体系后,委员会就在1993年3月提出了有关建立环境损害责任一般制度的绿皮书⑤,主张建立无过错责任和联合赔偿基金制度,涉及后者的表述是:由所有可能涉及赔偿的经营者缴纳或者以捐助为基础,作为补充手段或者紧急救济工具,适用于不能查明责任人、责任人没有能力履行赔偿责任、因果关系不能充分证实等情况。如荷兰就建立了空气污染基金,对于因为突发性事故或不能从污染者得到赔偿的环境损害可以从空气污染基金处得到补偿。[5]200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制定的《关于有害环境活动所造成损害之责任、应对行动和赔偿的国内法的编制准则》第10条就明确规定:国内法应该通过特别资助或集体赔偿框架来填补赔偿差额。[6]除此外,类似的立法还包括美国的《超级基金法》[3],其全称是《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该法规定了超级基金与有关补救责任,其体现的核心就是反应、赔偿与责任,“反应”就是指针对自然资源的损伤、破坏和灭失而采取的消除、清除、救济和救助行动,而随之的“赔偿”部分则成立了被称之为反应基金或超级基金(Superfund)的“有害物质反应信托基金(HazardousSubstancesResponseTrustFund)”,该基金主要就用于自然资源损伤、破坏和灭失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其初始基金为16亿美元,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来自对生产石油产品和某些无机化学制品的行业征收的专门税,共有13.8亿元,二是来自联邦财政拨款,共有2.2亿美元。针对受害者个体,该基金的规则是:受害者必须首先向责任者追偿,如果不行,他可以向基金提出,基金获取对责任者的追索权,如责任者不明则由基金承担该费用。在责任部分,该法还允许政府向“潜在的责任人”获取恢复环境的费用,这是对传统民事责任侵权法的延伸,适用于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损害,“潜在责任人”的典型代表是企业承继者和银行为主的贷方,甚至还可以包括参与有害物质处理或有关管理决策的公司高管。该制度遭受着很多质疑,但作为工业化初级阶段的规则,它对我国将资源损害成本有效内部化的制度设计非常有借鉴意义。总体上说,赔偿基金是由向潜在的义务主体直接或间接征收的经费组成,基金从本质上讲是潜在义务主体的责任共同体。如果致损方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应由作为责任共同体的基金承担。这尽管符合受损者受偿的社会公正要求,但由作为责任共同体的基金对个别单位或个人的特定受偿负责,毕竟损害了其他潜在义务主体的权利———他们最终分担了别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日本立法的最终措辞称之为“补偿”而非“赔偿”应该也是考虑了这个逻辑。由此,赔偿基金适用的条件有着严格的限定:根据该基金具有的高度辅和补充性,只能将该基金的使用限于填补漏洞,即赔偿义务主体既没有缴纳保证金,也没有参加保险而又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形。
(二)个体风险的市场分担及责任保险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近些年的环境事件所带来的后果均呈现受害地域广、受害人数多、赔偿数额大、治理费用高昂的特点。这对于企业本身及被动承担最终责任的政府而言,都是难以回避的经济压力。显然,一般的民事损害赔偿机制根本难以支撑这种环境资源的保护、救济和修复体系。而考虑到环境资源损害属于社会性权益侵害范畴,而环境资源的修复又具有社会性和公益性,这种损害赔偿已不再是致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问题,而成为社会性问题。这意味着,除了最终的政府救济,我们还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分担损害风险,建立社会化的损害赔偿和资源修复制度来救济受害人和修复环境资源。损害赔偿和资源修复的社会化,是把环境资源发生的损害视为社会性的损害,由社会分担公害损失,使受害人得到救济,环境资源得到修复,注重实现补偿和修复功能而把处罚和制裁作用减至最低。在各国建立的社会化保障制度中,环境责任保险是最为典型的制度,利用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险功能转移和分散风险,实现救济受害者和修复环境资源的目标。1.保险模式的选择。作为风险社会化的重要手段之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目前最常见的形式,它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或累积性环境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它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相对于传统的环境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机制而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借助保险分摊风险这一特点,使得环境资源损害的责任社会化,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为此,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如法国就在其综合性的《环境法》中明确规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芬兰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则是《环境损害赔偿法》和《环境损害保险法》。由于各国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面临的环境问题也有不同特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模式基本可以强制模式和自愿模式进行区分。采取强制责任保险模式的典型国家是美国和芬兰。就美国而言,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就开展了环境责任保险,其《资源保全与恢复法》授权国家环保局局长可以在其依法的行政命令中,要求业主就日后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关闭估算费用以及关闭后30年内所可能引发的检测和维护费用进行投保;其《清洁水法》规定,所有进入美国的船只必须投保责任险,以保障可能因污染海洋所导致的责任承担;而且,美国在1988年还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渐发、突发、意外的污染事故及第三者责任,政府出资的股权结构使得受害人能够从保险公司获得充分的赔偿。[4]在芬兰,《环境损害保险法》明确提出要对因责任人没有支付能力或者不能查明而不能得到赔偿的环境受害人,提供全面的补偿,不仅针对因环境污染遭受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而且包括因采取预防和限制措施、清除污染和恢复环境的措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环境损害保险金由保险公司专门设立的环境保险中心支付,凡其经营活动可能造成有害环境影响的人,都必须投保;凡申请环境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人,都必须先行办理环境损害保险手续。[5]法国和英国皆是自愿险为主、强制险为辅的模式[6]。法国规定,除油污损害赔偿须采用责任保险制度,其他一般情况下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公司自愿承保,英国要求的环境强制责任保险主要有油污损害责任保险、核反应堆事故责任保险以及声震保险等,后者承保因声震等噪声污染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所有的责任保险都由现有的财产保险公司自愿承保。与强制性保险的明确性相比,自愿险为主的模式中责任保险的订立与否,显然要取决于保险公司和企业各自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愿和积极性。2.我国的现实情况及问题。2007年12月,我国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湖南、江苏、湖北、宁波、沈阳、上海、重庆、深圳、昆明等九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至目前为止,该项保险业务进展迅速①;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产品也在不断丰富②;相关条例意见相继出台③。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国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际上依然推动缓慢,问题突出:企业参保率低,业务量小,保险公司主观能动性不强,目前的产品大多保费过高、保险责任范围过窄、除外责任过多、理赔责任难以确定。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为例,保险责任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坏赔偿责任以及场所外清理费用赔偿责任,但其第6条的责任免除却详细列举了二十七种免责情形。目前国内报道投保额最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其投保主体是苏州66家高危风险型企业,但投保额却仅1.36亿元。《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在其第53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船舶,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而与此相对应,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罚款数额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这个罚款金额几乎可以被利润惊人的石油公司忽略不计,其投保的积极性可想而知。与此形成反差的是美国的ExxonValdez案,该案的清污费为21亿美金,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大约为10亿美金,而惩罚性赔偿额高达50亿[7]。而且,我国目前总体缺少污染赔偿和损害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诉讼机制也不明确,难以及时合理的确定环境资源损害责任,再加上企业主体环保意识和投保意识淡薄,保险公司面对高风险也望而却步,最为现实和可行的还是应由政府推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确立适合我国的投保模式,包括设立共同承保机构、明确再保险机制,在条件成熟后,推动责任保险法律的制定,确立保险费率等基本标准,并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三、公共产品损害的政府干预———行政修复措施
(一)基本原理在分析环境资源损害修复的基本行政措施之前,我们不能回避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讨论。西方经济学家最典型的论证理论就是“外部性”理论,这个理论源自新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首次提出的“外部经济”。此后,福利经济学创始人庇古提出,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可以形成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优是不可能的,现实中的私人边际成本和私人边际收益并非任何时候都等于社会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收益,因此要依靠政府征税或补贴来解决经济活动中广泛存在的外部性问题。“庇古式税收”成为用于消除经济活动中外部性、政府干预经济的有力措施。以庇古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通过国家干预,采取税收和津贴等方法解决外部性问题是比较好的途径,征税可以使负外部性的制造者承担外部成本,津贴则能对正外部进行鼓励。这种政府干预的理论同样也能用来解释对环境资源损害采取行政性修复的理由,因为环境资源问题正是外部不经济的典型表现,如矿产资源的开采就不可避免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这些外部不经济的克服,都需要将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纳入资源开发的成本核算。[8]换言之,应将资源开发活动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将环境恢复和污染治理费用以及资源损耗价值纳入核算,进一步突出对资源耗竭和环境损害的补偿。实践的发展也印证了这个路径。1972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环境委员会首次提出了“污染者负担原则”,环境税作为该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正式出现。1992年,联合国制定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二十一世纪议程》,体现出利用经济手段来调整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的思想,即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市场、政府财政及经济政策应发挥互补性作用,表现为环境费用应该体现在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决策上,价格应反映出资源的稀缺性和全部价值,并有助于防止环境恶化。在1992年后,经合组织国家进一步认识到环境税费等经济手段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作用,加快了健全环境保护税费的步伐,还系统地研究了环境税的设计与实施、环境税的国际意义与分配效应、补偿措施和收入使用等政策问题,为环境税的推广和实施提供了系统的指导性框架。①我国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归国家所有,因此,我国政府也完全可以对资源公共物品强制性地收费或者税收,既明确了国家对环境资源产权的权益,通过提供环境资源的使用权获取一定的收益和补偿,又能通过财政投资、补贴等手段将收益用于环境资源保护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