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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与税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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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与税收

第1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财政收入;误差修正模型

[DOI]10.13939/ki.zgsc.2015.23.023

1 我国财政收入与税收的关系

1.1 我国财政收入现状

2014年以来,我国多数省份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低于前一年,近十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从2007年开始回调。构成这种形势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由于我国宏观经济的下行使得与之密切相关的财政收入也会下行;其二,与我国宏观经济下行相对应的作为宏观调控中的财政政策方面的调整是适度降低税率以支持我国经济增长。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济增长速度将大幅放缓,地方及国家性的财政收入将出现同比负增长。

1.2 我国税收征管现状

在2015年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草案中将给自然人终身不变的“纳税识别号”,这将为税收改革铺路。该修订使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灰色收入”无法逃税、依据消费监管收入将成为可能、个人网店收税将不再有障碍。

1.3 我国财政决算收入与税收的理论关系

在《中国统计年鉴》中得到1978年到2013年国家财政决算收入和与之对应的各项税收这两组时间序列。国家财政收入和各项税收总额随着年份的变化折线图见图1。

为使这两组时间序列更平稳且消除异方差,故先对其取自然对数。对处理后的这两组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两组数据都非平稳,对其进行一阶差分,数据平稳,故这两组数据都是一阶单整。接下来进行协整性分析,首先作两变量之间的回归,然后检验回归残差的平稳性,结果表明该序列平稳,这说明两者具有协整性关系,即两者之间有长期的均衡关系。但从短期来看,可能会出现失衡,为了增强模型的精度,现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将我国财政收入的短期变化与长期变化联系起来。最终得到的长期均衡模型――误差修正模型为:

InY1=-0.035773+0.9244191nYt-1+0.3310341nXt-0.2401191nXt-1

其中:x-国家财政决算收入中各项税收

Y-国家财政决算收入

其修正的可决系数达到0.999295,说明模型对样本的拟合非常好,模型的F检验以及各系数的t检验均通过,DW检验表明该模型不存在自相关性。

该模型说明,不仅税收的当期波动对我国财政收入有显著性影响,前一期税收收入与前一期财政收入对我国财政收入的影响同样显著。

根据这个模型我们可以通过前一期的税收收入、财政收入以及当期的税收收入来预测当期我国财政收入。

2 税收征管对我国财政收入的影响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可以说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力军,我国只有认真落实税收征收管理法才能使财政收入达到甚至超过预期的目标。税收征管制度是财政政策的传导机制,一个税制设置合理、税种构造科学、税负适度的税收征管机制是实现我国财政收入目标的必要条件。没有好的税收征管制度支撑,再好的财政政策也难以有效地实施。西方经济学认为,实施机制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具有完善的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外,更主要的是这个国家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了有效的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因此,税收征管是实现我国财政收入目标的前提和保证。在上述的误差修正模型中,我国当期的财政收入取决于当期的税收收入、上一期的财政收入以及上一期的税收,并且上一期的税收收入与我国当期财政收入呈现负相关。这说明我国当期的税收收入并不能完全决定我国当期的财政收入,上一期我国的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对其也有显著影响,并且从系数上看,上一期我国的财政收入对当期我国的财政收入影响最大。综上所述,认真落实税收征管制度是实现我国财政收入目标的前提。

3 当前我国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3.1 纳税人不了解缴税的意义

征收制度在当代这个市场经济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不断修改和完善,是为了更好地调节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促进充分就业和社会稳定,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合理的税制,统一的税法,公平的税负,对于理顺和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对于理顺和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在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中所召开的听证会波及范围小,并没有广泛地征求纳税人的意见,这样一来,自觉缴税没能在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中落下烙印,人民群众对于为什么要缴税,缴税对国家及自己有什么重要意义等一系列问题都不太了解,因此人民群众对缴税的积极性普遍偏低,这严重地影响了税款征收的效率。

第2篇

关键词:完善财政税收 监督机制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社会经济进行飞速发展的阶段,我国传统的财政税收政策已经无法满足时展的需求,虽然其就实际情况在进行不断的完善、健全,但是财政税收政策仍然存在监督力度弱、制度建设不健全等原因,本文就如何完善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提出了一定的建议,根据实际调研来看,完善财政税收制度是能否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税收作用关键,本文就我国国情对完善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从而希望以此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财政税收的重要意义

(一)财政税收对国家的重要意义。财政税收是国家为了完成国家职能,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强制性的、无偿性的来获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国家通过财政收入来达到国民收入再分配,希望通过财政收入来促进社会公平,国家通过征收税收获得的资金来建设造福社会的公共基础设施,满足社会需要。财政税收是促进国家经济稳步增长,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之一。财政收入对国民生活水平也起到重要的作用,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手段,财政收入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确保社会低收入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并且财政税收有利于协调国家各个机关之间的关系,促进国家整体平稳发展,其对国民整体收入提高和国家长治久安都有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二)财政税收对社会的重要意义。财政收入有利于促进国家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通过政府来平衡社会收支关系,以此来达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建设社会公共设施的作用。

二、我国财政税收制度表现出的问题

由于我国建国时间较短,各项制度发展的时间短,因而我国税收制度也没有完善的建立起来,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当下我国主要的税收监督方式主要是直接性和突击性二类,通过财政税收的大检查所得的成果,大多都是阶段性的,无法形成长期的效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其检查明显的事后性和突击性,以及在监督对象上缺乏针对性、科学性,使得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财政税收制度的成本和反馈不成正比,使得社会腐败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并且我国对财政税收监督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管理,我国与其相关的法律主要有《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但是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律,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出台了类似于《财政税收监督法》、《财务管理法》等专门法律,对其进行合理、专业的管理。我国当前的法律已经无法解决我国财政税收的监督问题,使得我国相应的监督体制过于落后,导致社会财富流失,不利于财政税收作用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财政税收监督管理机制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财政税收总体框架。想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健全相应的制度,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财政税收总体框架。首先,国家需要从法律上对财政税收监督进行合理定位,使得其监督管理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有法可依,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来填补我国在财政税收监督上的空白,从而形成合理有效的行政O督机制,及时、有效的对财政收入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实际管理中,落实相应法律。在进行财政税收监督时,结合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双管齐下,提高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并且还可以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来进行外部监督管理,通过立法监督、行政监督、民意监督三个方面来管理财政税收,使其获得的社会财富用到刀刃上,提高财政税收的利用率。

通过建立财政税收的整体框架,从根本上确定有效的财政税收监督管理制度,使得监管人员在实际工作时可以有法可依,进行合法的监管;反之也可以对监管人员自身进行合理的监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确保财政税收能够被合理使用,杜绝社会资源的浪费,从而有效的提高税收管理的能力。

(二)加强财政税收监督管理体制。如何进一步健全我国财政税收的监管能力,光光是建立健全的财政税收总体框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体制,其需要以立法为立足点,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财政税收的步骤进行严格把控,每一步骤都需要有监督人员进行管理,国家还需要对监督人员进行检查监督,防治财政税收人员和监督人员进行串通,获取私人利益来进行贪污,对财政税收人员的职位需要进行严格规定,杜绝因为个人私欲产生的滥用私权的行为,财政税收监管体制需要法律参与进来,加快相应法律的制定,并且严格执法,加大法律惩罚制度。

并且还需要提高相应的执法能力,国家需要定期对相应的财政机关和财政监督机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进行调查研究,确保监督部门能够真正的对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监督,通过不定期的走访,深入人民群众,了解人民群众的心声,并且告知人民群众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询问其是否和百姓所知道的税收政策相一致,从而杜绝税收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形成欺上瞒下的行为。在深入人民群众中,应该避免和地方财政部门接触,从而杜绝面子工程,使得走访人员无法看到真实的情况,导致财政税收监督成效大打折扣。

对财政税收监督机制的管理还需要社会舆论和纳税人参与进行,从而促进监督额度进行。社会新闻部门语言对地方财政税收进行监管,并且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告知群众,并且做出相应的解释,从而提高公民的理解度,促进财政税收的透明度,促进财政税收的有效进行。纳税人也需要对财政税收进行相应的监督,财政税收的社会资金来自于纳税人,纳税人有权知道其用途已经去向。财政税收部门需要定期向社会报告财政税收的去向,用于各种公共设施、民生建设。

通过多个方面的监督,建立完善的财政税收监督机制,来确保国家财政税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第3篇

一、当前我国非税收入的现实问题

(一)非税收入膨胀式增长,超越GDP和税收增长速度,地方财政收入税费结构变化明显。长期以来,我国财政领域一个突出矛盾是,一方面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仍然偏低;另一方面一些规费等形式的预算外资金还在大量地收取,也就是说,政府不仅在收取以税收为重要形式的规范性财政收入,而且预算外“收费”。

从另一角度看,近年来,在全国经济增长放缓和房地产调控政策背景下,全国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究其根源,一个重要因素是地方财政非税收入地位转变,由原来的“拾遗补缺”转变为“半壁江山”,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近几年,由于一些地方“土地财政”突飞猛进,这些地方政府财政中非税收入占比已高达50-60%。

(二)非税资金管理难度增大,财政监管职能被肢解,部分非税收入游离于监管之外。非税收入的执行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或者是相关的主管部门,由于票据使用缺乏统一标准,一些涉及非税收入部门一直是使用上级主管部门的印制票据收取非税收入,财政部门尽管在程序上进行了审核,但仍没有能力对它的后续工作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一些地区和部门由于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收入执行机制,无法做到令行禁止,导致一些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此外,非税收入大部分款项即使被纳入到预算管理的范畴内,对于非税收入审核、使用和管理也仅仅只是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致使财政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最终导致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缺乏刚性的约束监督力。

(三)二次分配缺乏科学规范的统一标准,分配体制不合理将使政府财力资源的配置能力和效率降低,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

由于收费形成的经济来源基本上归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支配,缺乏统一规范的分配标准,导致二次分配的不合理。一些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铺张浪费甚至社会腐败现象滋长泛滥,社会资源不仅得不到有效控制和调整,造成地方资源的无序浪费,非税资金长期游离于国库之外,将严重削弱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与中央财政和税制改革思路背道而驰,干扰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对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带来了消极作用,直接影响我国财政收入的根基。

(四)政出多门,收费主体多元化,来源渠道复杂,执收环节多,收入来源不稳定。与国家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等相比,非税收入呈现于税收收入的不同之处,首先非税收入由于征收项目的选择性,明显具有零散性的特点;二是非税收入由各职能部门分别征收,征收标准和征收环节各不相同,带有明显的行业性特点;三是征管方式存在不同的执行主体,其复杂性、多元性的特点较为突出;四是征收的方式渠道复杂,有主管部门(单位)代收自缴,有的是由银行代收,还有由财政机关征收;五是来源渠道不稳定,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是某些临时性和罚款项目, 突击性和集中性特点明显,导致这些非税收入时高时低。

(五)法制不健全,监督缺乏约束力,未形成规范、完整和系统的法律法规。从法制化进程上看,非税收入增长过快,管理艰难与执行混乱,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经济转型过程中法律、法规和改革制度没有最终形成。非税收入征管的一系列内容,包括立项、定标、征收、监管、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环节仍寻找不到能够覆盖全国范围的统一、规范、系统和具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使非税收入征管做到无章可循;同时,非税收入征管和使用随意性较大,缺乏健全的法制监督,使得非税收入管理难以规范,对违规行为难以有效约束。

二、非税收入现实问题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全国财政收入结构比重中,税收收入增幅回落,但是非税收入占比增长,必然导致费大于税的现象出现,税收与非税收收入此种此消彼长现象,极有可能导致企业负担变相增加,影响结构性减税政策总体效果;同时,非税收入征缴具有不稳定和不确定性,持续在高位运行极有可能引发财政风险。

实践证明,地方财政非税收入诸多问题,势必导致一系列消极因素,进而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一)侵犯税基。税收与非税收入比例失衡呆滞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在收入分配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下降。非税收入大部分成为地方财政(或部门)的利益,必然会分散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二)降低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导致各种社会腐败现象,增加了机构改革的难度。由于非税收入基本上归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支配,不仅助长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和盲目基建,而且权利过于集中,为腐败现象提供了温床,损坏了政府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三)制约了经济主体的发展速度,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济秩序。税费高低直接影响经济增长速度,过多过滥的收费使企业不堪重负,加重了企业做大做强的成本。(四)削弱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从广义上讲,税与费都是政府通过行使行政强制权无偿征收。收费的随意性和广泛性,破坏税法的严肃性,降低了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五)大部分收入在支出上游离于财政监督,无疑是肢解了财政管理职能,造成新的社会分配不公。

三、加强地方财政非税收入征管的对策选择

改革非税收入,应当从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深化非税收入改革,规范非税征管要素,推进征管体系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支撑以及加快法制化管理进程等方向入手,遵循标本兼治的综合对策。

(一)完善和推进彻底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从理顺分配关系入手,从源头起正本清源,还原税收和规费之本来面目;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当的原则,确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体系,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政管理权,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消除地方财政过度依赖非税收入理念;同时,改革和深化投融资体制,适度开放政府融资和举债,推行资产证券化等,为政府培养后备财源支撑,阻断政府利用新增收费项目筹资的思路。

(二)寻求非税收入改革突破口,积极推动“费改税”,这将涉及到部门、单位利益的重新调整。首先,对一些征缴相对稳定兼具税收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和收费项目,推进“费改税”改革试点,包括试点开征“社会保障税”、“燃油税”、“资源税”和“遗产税”等新税种,拓宽地方政府财源渠道;其次,对于那些“费改税”条件不成熟的,允许继续保留收费项目,但必须纳入 预算资金统一管理。

(三)划分经济利益主体管理权限、明确收费范围,理顺分配渠道和分配关系。非税收入实质仍然属于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与税收相比,有其自身特征,如征缴依据、服务范围和对象,收入使用方向、形成过程、分配方式都与税收有所不同等。因此,应当科学统一确定范围,内容,标准、费率,尤其是要细化征收标准,减少弹性空间,公开征收信息,禁止擅自提高收取标准、任意扩大收取范围,使征收各环节运行在阳光下,驶入规范化的公共财政运行轨道。

(四) 建立统一、规范和完善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包括一系列综合管理内容,例如,实行“收支两条线”,建全完整有效的征收管理办法,统一审批管理权限,加强集中管理;建立目录管理制度,推行收费目录管理和收费公告制度,树立民主预算理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统一票据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充分发挥收费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设置财政专户,严防“小金库”和“账外账”等现象滋生;推广和实施非税收入第三方监管,实行银行代收制度,实现收缴单位与现金彻底脱离;统一预算编审制度,量入为出,合理安排使用费款,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