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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早已从传统的人力耕种转变为以科技为主的智能化操作,这既是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所带来的改变,又是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在科技进步方面的体现。为了进一步实现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必须结合现代农业技术中供给和需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遇到的难题,达到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和增强农业竞争力的目的,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r业技术推广和应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农业技术长久以来就存在创新能力不足的现象,政府部门在农业科研领域的投资远远不能满足农业技术创新所需的科学技术供给。然而,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真正面临的问题却是现代农业技术的有效供给明显短缺。
首先,农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技术成果与实际需求相匹配,而当下由于农业技术的供给结构不合理,导致科研环节与生产环节严重脱节,造成供需不平衡。农业以其层次丰富、综合性强的特点,对于技术成果的需求是多样化和优质化的,因此单一的农业技术并不能作为有效供给来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考虑到过去一段时间我国的农业科学研究对于农产品加工技术不够重视,所以创造出的综合配套技术成果极其匮乏,无法满足农业发展的长久需要。
其次,农业技术良好的应用必须建立在有效的推广之上,但由于当下的农业科研成果存在转化率低的现象,并且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够完善,因此导致推广过程困难重重。从技术供给的角度来说,大部分农业科技成果自诞生之日便局限于实验室和试验田,没有真正走进现实生活中;从推广体系的角度来说,结构不合理导致基层推广人员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严重不足,管理不完善也使得推广效果大打折扣。
再次,以行政机构为主体的管理机制效率低下。我国农业推广的行政机构主要是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级推广机构行使人事权、财务分配权和重大事项决策权,这种高度集中的领导体系使得各级推广机构在开展工作时束手束脚。
再次,推广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相关工作难以进行。从整体角度来看,我国农业推广所需的经费来自于国家财政,但从个体角度来看,越偏向于下级的地方农业推广机构越难以获得到手的推广资金,甚至有大量的基层推广人员既缺乏收入保障,又缺少装备协助,赤手空拳式的单干注定难以成功。
最后,基层推广人员普遍素质低下,难以发挥带头作用。当下农村推广机构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无法吸引到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加入推广队伍,这使得参与推广的基层推广人员缺乏专业性和积极性,在进行试验示范工作时难以发挥既定效果。
2 造成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现状的原因
第一,农民受土地经营规模的限制和生产资金的制约,对于农业技术的需求和应用无力争取。我国大多数农民都不具备充足的原始资金用于引进新技术,即便有政府部门的扶持,在选择技术时也略显被动。另外,我国农民所拥有的可用于经营的土地面积严重不足,无形中为引进新技术增加了成本负担。同时,个体户在将应用新技术时遇到的问题反馈到科研机构时所要承担的成本过大,获得的利益极少,为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带来了阻碍。此外,以个体为单位的农民所拥有土地较为分散,所以从规模上难以大面积应用机械。
第二,农民群体普遍文化程度低、科技素质不高,在吸收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时也力不从心。农民作为农业推广的主要对象和技术应用的主体,其本身的教育程度和思考方式直接影响了对农业科学技术的接受和传播。相对的,农业技术推广者在考虑到这一情况时,也会在主观上影响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如此一来使得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陷入恶性循环。
3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策略
第一,从制度上对农业科研体系进行改革,促进农业技术的有效供给。现存的农业科研体制急需改革,并且要把改革的重心放在解决科研与生产相脱节的问题上。最有效的做法就是将原本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转变为相互联系,且重视农业技术开发环节和转化过程。
第二,通过合理的方式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农业经营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所带来的效益,因此应灵活使用各种方法来改善规模。比如,通过稳定土地承包权并扩大农民在土地使用权上的自由度,促进土地的集中使用;鼓励农民将分散的土地进行拼凑聚合,应对大规模的技术实施;引导并加强农民与专业性合作组织的联合,以实现共同开发与获利。
第三,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认知与素养。首先,对农民群体开展分批次、分层次的专业技术培训,在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目标的基础上,培养出掌握相关技术的示范个体,以形成连带效应;其次,对具有示范作用的个体,加大表彰力度和支持力度,有利于普及科学技术,并加快推广应用;最后,促进农业经营产业化,组织农民群体建设农业技术产业链,有效提升其抗风险能力,并加大技术需求。
第四,加快建设与完善农业推广体系,以增强其实用性。政府部门应带头建立农业推广体系,设置专项资金扶持制度,重视对于综合型技术人才的培养,丰富推广内容和推广措施,通过一系列专业法律制度来保护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如新品种保护法、成果专利法、技术市场管理法等。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其参与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过程,从而推动农业发展。
4 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机制创新
第一,创新人事管理机制。进行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促进推广体系的健康发展。
第二,改变农技推广中管理队伍建设领导岗位,将经验丰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已久的人员。提升到领导岗位,实行新的管理模式。
第三,完善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制度的建设,相关的领导和各级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对考核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
第四,切实加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政府应该加强对建设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投入力度,在资金和技术层面给予支持,建立相应的配套设施,尤其是进行农机站的建设,对相应的设备进行及时购买。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提升其责任意识。进行技术人员的储备建设,不断为农业技术推广输送人才。
关键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4-0014-2
从2008年起,黑龙江省被国家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采取商业保险公司与各级政府联办共保的形式,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发展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为全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据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6.41亿元,同比增长17.29%。其中,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6758万亩,同比增长11.05%,覆盖率37.13%,较上年同期提高3.53个百分点。2011年,全省种植业保险赔款4.86亿元,受益农户达30.59万户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逐步呈现一些问题,本文详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探寻解决措施。
1 存在的问题
作为农业大省的黑龙江省,随着自然环境的逐步恶化,灾害频繁,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在近几年的农业保险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
1.1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分析
1.1.1 保险标的分散,农业保险点多、线长、面广,经营分散 黑龙江省地域广阔,农村交通不便,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逐户承保和逐地块查勘等方面有一定难度。
1.1.2 经营方式单一 目前农业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品种较为单一,主要是在垦区推行“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互助式保险模式。
1.1.3 逆选择现象普遍存在 在农业保险投保期间,农民往往选择性地参保,有目的地投保风险较大的标的,使危险集中。大量逆选择行为导致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剧增,农业保险发展资金周转困难。
1.1.4 农业巨灾风险难以规避 一般性的商业保险可规避“巨大风险”,一般约定战争、骚乱、核爆炸、地震,甚至酒驾等均不属于保险责任。农业生产的风险主要来自自然灾害,而自然灾害有不规则性、突发性、损失巨大等特点,“特大灾难性事故不会发生”这一可保条件不能满足,从而使农业保险的超赔风险始终伴随左右。
1.1.5 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考虑,保险公司无法详细准确地了解农民参保的实际信息,如种了几块地,每块地种什么品种,地块的名称、位置、边界四至,每块地的品质特征及风险程度等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黑龙江省地域广阔,信息量大,且保险标的处于动态中,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无法在短时间内掌握详细信息。
1.1.6 农业保险专业性强,人才匮乏 农业保险工作涉及农学中的植物学、畜牧学以及气象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需要专业人才支撑。但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现状是,有丰富的农业保险实际经验的专业人才匮乏。这给大规模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带来许多困难。
1.2 从农民的角度考虑
1.2.1 农民缺乏风险意识,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 几千年来传统思想影响,农民普遍存在靠天吃饭的想法,在农业保险推广的过程中甚至有农民认为这是向农民变相收费。农业保险的发展是渐进的过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农业保险从建立到制度完善,花了近50年的时间,而我们农业保险工作刚刚起步,需要花时间和精力来完善。
1.2.2 农业保险的高费用与农民的低收入之间的矛盾 其一,农业生产受自热条件影响较大,有受灾害频繁、广泛的特点,保险的费用与费率不可能减低。其二,黑龙江省地广人希,农户与农作物种植地块分散。目前保险公司仅在县一级设置,且县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多,无力深入乡村开展保险工作。若深入乡村,交通不便,业务成本增加,增加的成本势必转移到农民身上。其三,借鉴国外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农作物保险的费率一般在2%—15%之间,高于其他财产保险。而投保人是农民,农民的可支配收入相对较低,缺乏投保的支付能力。农业保险的高费用、高费率与农民的低收入之间的矛盾,成为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推进的主要障碍之一。
1.2.3 缺乏法律法规支撑 一方面,缺乏法律的支撑。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仅《保险法》第150条有“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不足以支持农业保险工作。二是缺乏强硬的政策支持。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充分利用财政与金融政策手段,结合市场机制,大力支持农业保险,确保农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政府的红头文件为支撑,但是地方财政保费补贴不具有可持续性、部门之间难以协调,不能有效地推进政策性保险工作,削弱了农业保险的吸引力,导致农民对投保农业保险缺乏积极性。
1.2.4 经营管理的影响 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农业保险的经营中存在管理问题。一是定赔理赔工作难。农业保险的标的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标的价格在不断变化,赔付应根据灾害发生的价值计算,但要正确估测损失程度,预测未来的产量、产品质量以及产品未来的市场价格较难,保险公司的赔付与农民的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道德风险防范难。从农民的角度考虑,农业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一件难以事先确定的预期收益,因此农业灾害损失中的道德风险因素分辨较难。作为被保险人的农民是弱势群体,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保险知识有限,容易出现交保险容易而理赔困难的情况,影响农业保险工作的推进。
2 解决措施
面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推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2.1 从政府的角度考虑
2.1.1 加快立法工作 专业的农业保险法是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有效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应尽快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保险业务的协调运作。
2.1.2 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 农业保险具有非盈利的性质,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双重支撑。就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有两点,一是建立财政补贴制度。如黑龙江省,应根据黑龙江省的农业生产情况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在现有补贴范围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保险费补贴的投入。二是提供税收优惠。因农业保险的非盈利性,发达国家都对农业保险经营者实行免税政策。可借鉴此经验,减免经营农险的保险机构的所得税及其他税种,提高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2.1.3 建立巨灾风险分散转移机制 自然灾害是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风险。自然灾害发生有时间和空间的高度相关性,保险公司无法分散风险,经营风险较大。因此,笔者建议建立巨灾风险分散转移机制。一是建立再保险机制。应建立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公司,最大限度分散农业保险的风险。二是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基金。基金主要由国家、主管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出资组成一旦出现巨灾补偿,除了利用再保险机制转移风险外,剩余部分可通过农业保险风险基金来弥补保险公司因巨灾风险的亏损。以上两种方法,可增加保险公司的效能,保险公司无后顾之忧,可分出精力开发更多灵活有效的保险险种,促进农业保险业的发展。
2.1.4 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 对于几千年来靠天吃饭的农民来说,农业保险是从国外借鉴过来的新鲜事物,农民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接受。笔者建议,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系统、墙体广告、文化下乡等文化娱乐形式,大范围宣传农险保障意识, 使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作用和功能有一个直观和正确的认识。二是宣传到村,保险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县级公司要宣传到位,深入村镇,增加宣传力度,提升保险公司的形象和服务。三是结合已经发生的、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农险理赔事件进行宣传,使农民对农业保险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2.2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考虑
2.2.1 健全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需求巨大,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如上海的“安信模式”、吉林省的“安华模式”、浙江省的“共保体”模式以及法国的“安盟模式”等,借鉴这些模式的有利部分,并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探索由政府成立非营利性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
2.2.2 建立灵活多样的投保机制 农业生产中,农户更倾向于投资高风险的标的,在自愿投保的前提下,逆选择就难以避免,增加了赔付率。可以借鉴车船险的经验,实行强制投保和自愿投保相结合的方式。对重要农产品实行强制保险,以减少逆选择和营销费用,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而对附加值较高的农副业产品,可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灵活多样的投保机制,需要以政府的财政支持为基础,如强制性保险部分,需要政府予以一定的补贴。
2.2.3 加强对农业保险人的培训和管理 黑龙江省农村地域辽阔,县、乡、村分散,农业保险服务需求量大,需要大量的农险人来开展业务。保险公司需要对农险人进行上岗前培训,加强管理。一是农业保险人的农村化、本土化,在县级公司重点培养镇村级农险人。二是加强对农业保险人的培训。制定并实施强有力的人才培养及储备战略,多层次、多渠道地挖掘农业保险人才,提供业务培训,通过农业保险人细致的营销工作,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接受度。三是加强对农险人员的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符合农村实际的农险人业务管理和业绩考核办法。
2.3 从农民的角度考虑
2.3.1 增强参保意识,获得保险利益 农民投保农业保险,运用保险机制转移农业风险是大势所趋。在农业保险及养老、医疗保险逐步普及后,农民投保意识逐渐增强。农民是农业保险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应根据农业保险的费率缴纳保费。同时,农民可通过多种途径分摊保险成本。一是由政府补贴农民部分保费,另一个则是农民将一部分保险费通过市场价格转嫁给消费者。
2.3.2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降低保险成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目前,农业专业合作社在黑龙江省广大农村生根发芽,已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身份代替单个农户投保保险,可增强农民与保险公司的谈判能力,维护农民利益。同时,团体保险可降低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节约保险成本。
参考文献
[1] 王锡桐.城乡统筹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J].经济体制改革,2004,(01).
[2] 史建民,孟昭智.我国农业保险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 2003,(09).
[3] 吴刚.农业保险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启示与借鉴[J].商业研究,2001,(02).
[4] 郭永利.关于农业保险现状和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保险,1996,(03).
[5] 李军.农业保险的性质、立法原则及发展思路[J].中国农村经济,1996,(01).
[6] 陈观明,范金枝.发展农业保险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稳定增长[J].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02).
[7] 高伟.促进我国相互制农业保险的思考[J].中国合作经济,2008,(06).
[8] 田吉生.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策略研究——兼谈浙江农村保险[J].中国保险,2007,(12).
[9] 谢汪送.农业保险:上海经验与安徽发展之路[J].安徽农学通报,2007,(18).
关键词:农业(种植业)、保险、解决办法
一、现状
农业保险是指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其他商业保险相比,其显著区别在于农业的可保风险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是云南灾害频发、受灾面广、灾害损失严重的县之一。罗平县常年主要种植玉米、水稻、小麦、油菜、生姜、烤烟、蔬菜、马铃薯、中药材等9种农作物,近年来,由于干旱、冻害、雪灾、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造成各种农作物不能正常生长,部分地块甚至绝收,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给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灾害受灾之后除政府对一部分生产、生活困难户进行救助外,灾害损失的绝大部分由农户自己承担。在我国是80年代开始就设立了农业保险,但由于实行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因为利薄甚至亏损而到导致逐年萎缩,2004年至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农业保险工作,通过在全国各地试点,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罗平县的农业(种植业)保险起步较晚,几年前由财政、农业、保险等部门调研和讨论过,但没有具体实施过,直到2012年,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把农业保险作为降低农民灾害损失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在罗雄镇、板桥镇、九龙镇、马街镇等四个镇开展了玉米和水稻保险工作,其中玉米1万亩、油菜3万亩。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法为。
1、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了2012那玉米和油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和人保财险罗平支公司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和人保财险罗平支公司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人保财险罗平支公司,办公室成员由人保财险罗平支公司、县财政局、县农业局抽调专人组成。罗雄镇、板桥镇、九龙镇、马街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2、拟定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人保财险罗平支公司拟定了《罗平县2012年度玉米和油菜保险实施方案》,并由政府办以文件形式下发到相关单位和乡镇。
3、落实各项措施。各乡镇接到实施方案后,在县农业局、人保财险罗平支公司等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广泛开展了玉米和油菜保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界定了实施范围和面积,认真做好了干旱、冰雹等对玉米和油菜造成损失的报案、查堪定损等各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罗平县的保险工作虽然有了一个好的开始,工作开展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成效还不明显,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研究新措施、新办法。
1、农民参保意识差。大多数农户认为参加保险既然是自主自愿投保,政府就不要干预,以农民自愿为主。农户缺乏风险意识,对灾害发生率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参保交了钱如果没有灾害,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在遭受自然灾害时,仍有部分农民选择由“自己承担”或‘听天由命”,缺乏风险补偿意识。部分农户有着较好的生产经验,对旱涝保收的地块能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强,主观上就不想投保。
2、核定面积难。保险工作面对的是广大农户,群体庞大,农作物生长期长,地点比较分散,投保大户少,开展保险工作量大,导致保险工作推进速度慢,面积核定困难。
3、保费收取难。主要原因是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主动投保积极性不高,虽然投保农户每亩地负担几元钱保费,散户缴纳保费主动性不够,有的农户不理解,不愿意掏钱,在实际工作中,都需要基层工作人员逐户上门登记投保和收取保费,从村级收取保险费非常困难。
4、定损难。农作物有一定的生育期,不同时期受灾、损失程度不同,勘损机构难以认定损失,赔偿费难以实现公平、公正,由于报案不及时或者没有主动性,掌握农户受灾情况难度大。
5、保险金额低。油菜每亩保险金额230元,保险费率为6%,每亩保险费为13.8,农户要承担1.38元;玉米每亩保险金额275元,保险费率为6%,每亩保险费为16.5,农户要承担1.65元。保险金额低,对农民的吸引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户保险意识不强、保费收缴难度大等问题。
6、理陪不及时。由于去年到今年以来,干旱、洪涝、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频发,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发生了自然灾害,种植玉米和油菜的农民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2012--2013年玉米、油菜保险理陪大多数至今还未兑现,严重影响今后玉米、油菜及其他农作物的保险工作。
三、解决办法建议
1、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农户对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识,扩大农户自愿投保的范围。
2、鼓励专业组织参保。鼓励大户、庄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集体组织投保,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3、强化工作职责。强化农作物勘察定损专业机构的工作,确保理赔工作及时到位,增强赔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