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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资金技术 减排承诺 发达国家
中图分类号:D996.9 文献标识码:A
1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概述
面对愈发严重的全球变暖现状,世界各国纷纷致力于改变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危机,于是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随着世界气候变化大会的召开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完善。
1.1概念及内涵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最早是在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起初旨在应对全球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该原则真正适用于气候变化领域是在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其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因“注意到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正式提出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包括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两方面内容。共同责任实际上是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扩展到“人类共同关切事项”上的具体表现。“人类共同关切事项”表明了一种明显不同于永久、共同财产、共享资源和共同遗产的法律地位,但是这个概念要求国际社会把气候变化作为一个全球整体问题来对待。相较于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只是笼统地规定各国对于他国利益和全球环境问题的无差别责任,共同责任原则考量了不同国家的具体国情,继而提出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能力与责任大小的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责任不意味着共同的义务,“共同”意味着在保护全球环境方面的团结,因而也隐含着在实现所追求的目标方面以公平的方式分担义务。这可能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区别责任”的接受。伦敦大学学院桑兹教授认为,“共同责任”确保所有国家参与国际环境法,“区别责任”确保国际环境法在政治上为各国所接受。
区别责任根源于多元化的世界经济格局,发达国家的巨额碳排放量不仅破坏了本国良好的生态环境,更对邻国、周边地区,甚至是世界范围内的全球变暖产生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的要求,发达国家相较于发展中国家利用了更多的能源资源并由此产生了环境污染与破坏,故而必须对此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履行更多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因自身经济发展、资金技术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更主要的是由于其承受了更多发达国家带来的气候问题,因而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无需承担与发达国家同等的责任,此即区别责任。
1.2起源与嬗变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首次提出,并于随后召开的几次世界气候变化大会中不断演变和发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虽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但并未对各缔约方究竟应承担何种责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也未在应对气候变化事项中具体的实施机制,因而可以理解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对该原则的一种宣示性的确认。
《京都议定书》的出台意味着京都三机制的问世,可谓是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具体贯彻实施。关于温室气体排放,《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四种减排机制:两个发达国家可以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扣除林业碳汇吸收二氧化碳数量的“净排放量”计算机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的绿色开发机制;欧盟内部的“集团减排方式”。《京都议定书》实际上确立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义务的双重减排标准机制,即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
为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2009年召开了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在此次会议上,美国刻意强调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减排上的“共同责任”,寄希望于另起炉灶达成一个包含所有国家的单一法律条约,美国等发达国家欲脱离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这一双轨谈判框架,并双轨制为单轨制,将发达国家的义务和发展中国家的义务捆绑在一起,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基于各国本身的状况,认为哥本哈根大会应按照公约、京都议定书及巴厘岛路线图的原则,分别对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做出决定强烈要求坚持施行双轨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减排,允许发展中国家拥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可惜此次大会并未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究其原因在于各国对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贯彻实施存在着更大的分歧矛盾。在随后的德班平台和最近的华沙会议中,各方虽意见不一,但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和发展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此基础上达成了一揽子协议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
2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适用和表现
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无需承担同等责任的最主要表现便是资金技术援助和减排承诺机制的确立。相较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并适当予以发展中国家以资金和技术的援助。
2.1资金技术机制
发展中国家最为关注的当属发达国家对其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都规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履行其在公约下的承诺,将取决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对其在公约下所承担的有关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承诺的有效履行,并将充分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可见资金和技术援助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资金和技术转让问题是近十年来国际气候谈判难以回避的主题,但实际操作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还要归咎于发达国家政治意愿的缺乏。
按照公约的要求,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其无须与发达国家承担同等责任的主要原因便是在于发展中国家在长期的经济建设中尚未产生如此之多的温室气体,这正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抗衡媲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和技术的支持。故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才会如此重视资金技术援助机制。然而这一机制却一直遭到发达国家的强烈反对,尤其是技术援助。发达国家害怕发展中国家掌握其先进的核心技术,担心因此失去市场和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的供资非常有限,资金的分配问题就成为发展中国家集团内部博弈的焦点之一。公约体制内基金是以项目为主导(即以项目作为供资的前提),而且占资金总额九成以上的全球环境信托基金主要资助大型的减排项目,因此,体制内大部分资金流入了主要的新兴发展中大国,因为这些国家有大量的减排项目。而一些最不发达的非洲国家和小岛国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最为严重,却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从事适用活动。在哥本哈根会议中,发达国家试图以资金分配边缘化问题分化发展中国家集团,利用小岛屿国家联盟向发展中大国施压,让发展中大国承担与发达国家一致或相似的义务。
2.2减排承诺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最突出的表现之一便是针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承诺。虽然这一原则确立和存在的初衷是美好的,但不得不承认和正视的是,在减排承诺事项尚欲坚守这一原则是如何的困难重重。自从巴厘岛路线图确立了双轨制以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承诺方面的分歧越来越多。“双轨制”的主要内容是:(1)继续通过《京都议定书》之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就发达国2012年以后的进一步减排承诺展开谈判;(2)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就目前、2012年之前和2012年以后的长期合作行动展开谈判,以充分、有效和持续地执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尤其是在哥本哈根会议中,发展中国家致力于维护双轨制,发达国家却一直试图打破这种双重标准,以至于总体趋势是共同责任不断被强调,而区别责任则不断被削弱。哥本哈根会议上,一方面,美国等发达国家便明确提出其减排承诺与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有可比性,另一方面,其他发达国家也要求美国的减排承诺与它们的减排承诺具有可比性。减排承诺不仅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质检产生了分歧,更在发达国家内部间出现了严重的矛盾。
《京都议定书》的核心内容是:要求38个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根据规定该议定书只有在55个国家批准后才能生效,而这55个国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 1990 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55%,美国是世界头号排放大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1/4,因此,美国的态度对于议定书的命运是举足轻重的。1997年,时任副总统的戈尔代表美国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2001年,布什总统拒绝批准它,也就是说,拒绝履行所分摊的削减7%的温室气体的承诺。美国的这一行为,可以说是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一种公然背离和破坏,实质上是以强调“共同责任”为借口而逃避自己所应承担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由于对《京都议定书》生效有举足轻重作用的美国背信弃义,国际社会纷纷将目光投向俄罗斯。但怎奈,在批准《京都议定书》落实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方面,俄罗斯的态度一直是犹豫不决的。发达国家一直强调的是“共同责任”,主张效率和公平。
3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遭遇现实困境
事物的发展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也面临着瓶颈难题,而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情、国际地位等因素的差异,该原则在实施过程中遭遇着不同的现实困境。
3.1发达国家的困境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实施在发达国家之间引发了现实的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事务上,发达国家自身不仅要承担较重的减排义务,而且还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应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事实上,发达国家并不能完全按照公约的要求切实履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项下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一方面,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只是一种自愿性的行为,更多的发达国家并不情愿将本国的资金、技术无偿或廉价地输入发展中国家之中,因而即使在世界气候大会或会议公约中达成了某种援助承诺,也往往由于缺乏必要的援助、资金发放、技术供应程序等确认性规定而流于形式。即便发达国家自愿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种种援助,但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等现实条件的不同,有些援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只能说是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难题。如上文所述,对于许多核心和关键性的技术,发达国家更是不愿意无偿或廉价出售给发展中国家,所以在实际援助过程中,发达国家提供的往往是已经被淘汰的技术而对发展中国家无所裨益。
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美国提出,发达国家或将在2020年前每年有条件地向气候基金会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但同时要求其他国家满足美国对透明度的要求。然而“巴厘行动计划”对“三可”评审已有明确规定,发展中国家只有得到国际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减缓行动,才接受“三可”评审,而自主采取的行动是不接受国际“三可”评审的。发达国家在资金支持上的失信直接影响了发展中国家气候友好技术的获取能力。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自身承担着较重的减排承诺要求。自1990年至最近有资料年份,附件一缔约方的整体减排量只有3.9%,计入LULUCF也才勉强达到5.2%,一些主要工业化国家不但没能完成议定书设定的减排目标,而且相比还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如美国增长16.8%,日本增长8.2%,加拿大增长26.3%。应该说,发达国家的不依约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实施。
3.2发展中国家的难题
在经济学理论中,任何参与经济活动行为的当事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这一原理在国家与国家交流合作之间同样适用。实际上,任何一国在与他国的交往中都势必会更多地考虑本国的利益,尤其是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在历届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会议中,发展中国家都希望发达国家能更多地提供给本国资金、技术援助,或是要求本国承担更少的减排任务。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国家。应该说,不同的国家利益驱使着不同的国家实施不同的行为。全球变暖这一事实对于不同国家也有着不同程度的危害性影响。更多的岛国国家对于遏制气候变化表现得更为积极,而内陆国家则相对较为消极。对外,发展中国家会努力为本国争取多一分的利益和少一分的责任。对内,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最大的困扰和难题便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许多发展中国家所要解决的首要任务是积极发展本国的经济,因此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片面的经济增长;而有些国家如中国则没有如此急迫的经济发展要求,相比较而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更为重要的事情。
一国国内的发展情况往往又会反作用于其在国际上的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可用人微言轻来形容。虽然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发达国家提供的无偿或是廉价的资金技术援助,但这也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交往中常处于劣势的地位,无法与发达国家抗衡,自然失去了许多话语权和决定权。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可谓是“内忧外患”不断。
4我国践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作为众多发展中国家的一员,我国在国际环境事务中同时面临着机遇和挑战,然而,作为负责人的大国,我国并未逃避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应有之责任并一直努力推动着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贯彻实施。
4.1我国面临着诸多的国际压力与国内挑战
国际社会携手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于我国而言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这种挑战不单单来源于国际社会,也来源于我国当前的经济与环境发展现状。总体而言,我国面临着诸多的国际压力和国内挑战。
4.1.1国际压力
一方面,我国需承受来自于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国际压力。如上文所述,美国、日本等国一直倡导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减排任务上的“可比性”。近些年来,国际社会更是一度出现了“中国”。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社会经济的日益崛起,引发了更多的发达国家和少数不和谐的发展中国家觊觎我国所取得的成绩而相继施压。随着更多发展中国家在温室气体排放量上的不断增加,我国未来将履行更多的国际义务并承受更多的国际压力。
4.1.2国内挑战
另一方面,在国内方面,我国正身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难以协调的艰难困境。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生态环境非但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善反倒呈日益恶化的趋势。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环境管理的单一环境监管模式,但现阶段国家管理机制存在着不足和缺陷,加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许多环境问题难以运用法律的手段加以解决,比如我国在气候变化方面就存在着立法的漏洞和空白。全国连日雾霾为我们的经济发展再次敲响了警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
4.2我国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贯彻实施
面对已有的国际压力和国内挑战,我国并未退缩,而是通过不断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着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题中要义,以更好地规避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
4.2.1构建生态文明体系
环境保护是伴随经济发展的永恒话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体系,创设生态红线,将资源产权、管理体制、生态补偿等一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生态环保并重的新型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体系的构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指引了方向,既要追求经济效益的提高,更要注重整体自然环境的保护,全面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目标。把经济发展寓于生态建设之中,用生态效益考量经济社会的发展指标。
4.2.2健全环境保护立法
完备健全的法制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法律存在着的固有的漏洞和空白既然不可避免,我们能做的便是努力弥补立法的不足。近些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环境治理监管制度。现阶段,我国正在起草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以期未来的气候问题在我国有法可依。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可谓是在环境保护立法方面的一大突破,让全世界看到了中国致力于呵护碧水蓝天的决心和行动。
4.2.3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环境污染与破坏危及的绝不仅仅是一国或某一地区,环境问题是区域性甚至是全球性的问题。环境治理需要各国的通力合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事务上,我国正努力践行着身为大国的责任,勇于承担国际责任,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密切交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南南合作”,不仅在资金、技术等经济发展层面互通有无,近些年来更是加深了环境治理与保护等生态建设方面的合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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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ee Richard Elliot Benedick, Ozone Diplomacy:New Directions in Safeguarding the Planet (Enlarged Edition)(2008),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from P24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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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学的融合
(一)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
1.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内涵生态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关系:一个是生物与生物间的关系,一个是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系统,即同类事物按照一定关系组成的结构。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者及教育对象在内的主体按照一定条件存在于相同的体系中,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外部环境持续开展物质、能量以及信息交换,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是指由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教育环境共同构成的,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教育主体与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以及信息交换过程中所形成的有机联系整体。
2.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划分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主要包括主体与环境两大关键要素。以主体存在的空间为依据,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可以划分为宏观生态系统、中观生态系统以及微观生态系统三大类。其中,宏观生态系统主要涉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与外部大环境两大要素,后者专指物质圈层、制度圈层以及意识圈层。微观生态系统主要涉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以及微观环境两方面,其中,微观环境就是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为目标而人为设置的情境。
(二)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学融合的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学融合的价值,具体体现在功能性、价值性以及方法论三个方面。对思想政治教育而言,生态学关注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复杂性与多面性,对问题的解决具有积极的价值。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学融合的价值,本质上就是生态学视角下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所体现的价值的具体实现,也可以理解为主体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与和谐相对立的是失衡,失衡达到足够严重的程度就是断裂。主体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之间相辅相成,生态学关注的是整体性与关联性,主体与社会之间存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关系。对社会而言,整个社会所奉行的道德标准与行为规范体现了时代的要求以及主体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要求。
二、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现状及其机理(一)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现状分析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生态性问题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主体地位是不一样的。现阶段,社会发展程度较高,社会分工明确而精细,各个行业与领域都有自己的领军人物,这些领军人物立足于管理视角,对周围人群进行适度安排,相对管理而言,教育见效慢,这容易使教育处于从属性地位。另一方面,从个人经历、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以及认知程度等方面来讲,教育者明显比教育对象更具优势,这样的现状很容易造成教育对象的特点及现实需求被忽视的问题。最后,思想政治教育存在典型的交流单向性,即交流都是由教育者发起的,而受教育者多是接受,缺乏交流的互动性。
2.介体生态性问题从当前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目的、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方针。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较多地关注其政治功能,教育内容常以意识形态以及政治思想等方式呈现。此外,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也不太灵活。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而言,开放性是非常重要的,是其本质属性的直接体现。教育方法单一且不灵活是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所面临的较大的阻碍,只有有效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促进教育对象向自身情感积极转化的效果。
3.环体生态性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环体就是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相独立存在的外部环境。宏观环境生态要素、中观环境生态要素以及微观环境生态要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主体的主导性地位。其中,从宏观层面来讲,对主体的削弱作用主要体现在物质圈层、制度圈层以及意识圈层等方面,从中观层面来讲,对主体的削弱作用主要体现在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组织等方面。
(二)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现状的机理分析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生态机理分析一方面,我国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缺失一定的关怀性。很多人际关系直接体现在经济、政治、道德以及法律等各个层面。从本质上讲,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过程就是协调人际关系的过程,教育者应以平等的观念对待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并赋予他们人文关怀,受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差异性的影响,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具体体现在二者认识水平上:第一,双方立场上的区别,导致立场区别的原因是在个人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的关注点上存在区别;第二,双方知识结构存在区别;第三,双方思维方式存在区别,主要是由立场区别以及知识结构的区别所导致的,从这一角度分析,我们可以加个思维方式的区别,可以将思维方式的区别理解为立场区别与知识结构区别的延伸。
2.思想政治教育介体生态机理分析首先,从目前来看,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层面上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在开放性与适应性方面偏弱。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开放的,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相对封闭的,这就容易造成一定的偏差。内容相对封闭确保了自身的稳定性,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稳定的内容无法满足人们的现实需求。思想政治教育者是少数人,受教育者是多数人,这样看来,似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需要走适合大多数人的路线才能充分激发人们的积极性。然而实际并非如此,对思想政治教育者而言,社会需求以及社会价值才是他们首要考虑的内容。其次,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相对较为传统,难以适应当前的实际发展需要,针对性与创新性都比较缺失。思想政治教育者必须根据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设置有针对性的方式与方法,也就是注重方式方法的针对性及创新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思想政治教育环体生态机理分析无论是在性质上还是在结构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都与环境系统存在明显的区别。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具有主观性特征,外部环境系统具有客观性特点,二者在结构及构成方面存在本质区别。从一定层面来讲,思想政治教育外部环境系统的生成及变化直接导致内部介质及环体要素的改变,两大系统的异质性是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中观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外部宏观环境,但中观环境又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与学习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对思想政治教育者而言,他们需要结合外部环境选择最适宜的教育方式与内容。此外,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投入存在较大差距,突出体现为农村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人力资源建设程度较低,开发力度不足。
三、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生态学路径
(一)理论建构与与时俱进
一方面,我们要严格践行“一元引领”原则,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国际地位,这一点已被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证实。现如今,文化多元化的格局已然显露,的引领地位受到一定的冲击,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对其进行巩固。在对文化冠以价值之名时,多元化文化也就意味着多元化价值,价值供给多元化造成价值需求多元化,极易引发价值错位,对此必须有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我们要始终坚持多元借鉴。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建构的多元借鉴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在区域层面,可以在对本土及外域资源进行筛选的基础上,借鉴其中的优势资源;在学科属性层面,可以对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生态学等资源进行借鉴。从学科属性层面来讲,在多元文化的时代背景下,坚持与时俱进,开展理论构建,在坚定不移地践行理论主导地位的基础之上,我们还要尝试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对传统文化资源中的精华部分进行充分开发,同时向其融入一些现代化元素,从而进一步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内容;其次,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深入探讨,对国外思想政治教育成果予以借鉴;最后,对关联学科成果加以吸收借鉴,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二)内容建构与求真务实
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也是当前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建构所提出的时间与空间要求。其中,面向现代化,主要是指人的现代化以及环境的现代化两个方面,人的现代化发挥主导作用,环境现代化发挥规范作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密不可分。对主体自立意识、参与意识、创新意识以及竞争意识的培养是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过程中极为关键的一点。面向世界,即在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过程中要具有开放性,放眼世界,对国外成果要虚心学习和借鉴。面向未来,即要确保个体可以准确把握机遇,体现个体价值,这是因为以内容恒定性为标准对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具有不现实性。另一方面,内容的建构务求真实。要注意贴近实际,同时注重个体性差异,这样可以提升内容的针对性。第一,就区域、行业以及部门而言,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以及政治敏锐度等方面,不同的人必然有所不同,所以,在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过程中也要包容并体现这种差异。第二,对不同个体而言,即使不考虑区域、行业或部门的因素,受年龄、环境以及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在思想上也必然有所区别,所以,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教育者要尽可能地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换言之,就是尽可能将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有机结合起来,并将其落实到位,确保实效性。此外,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真正做到寓教于乐。这里所谈及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贴近生活,并非简单的物质层面,更主要的是精神层面。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贴近实际与贴近生活的要求,就是要始终坚持群众化路线,借助相关活动的开展,促使群体主体间的地位平等,让他们互相团结、相互帮助,构建和谐群体,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目标。
(三)环境优化与适应超越
1 生产目的的区别
虽然种植苹果总的目的是,增加土地的经济收入,但有机苹果除普通苹果的优质、营养特征外,更加突出生态和安全性,有机苹果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控,防止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苹果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苹果果实的洁净。
2 生产途径的区别
简而言之,普通苹果走的是量的路线,有机苹果走的是质的路线,普通苹果通过大量化学物质的施用,促进产量的提高,以提升生产效益;有机苹果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控制污染,全面提高果实的内在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通过改善品质、促进生产效益的提高。
3 生产方式的区别
普通苹果生产随意性强,生产规程是非强制性的,生产过程没有检验员跟踪检测,产品入市不太严格,没有专门机构检验;而有机苹果生产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管理机构派员,通过对操作的真实性记录和生产资料购买及应用记录进行跟踪调查,实行认证管理,生产规程具有强制性,只有按规程进行生产了,所产出的有机苹果产品才合格,任何违规行为是不允许的。
4 管理方式的区别
相对于普通苹果而言,有机苹果具有严格的管理体系,通过制定标准,推广生产操作规程,配合技术措施,辅以科学管理,突出了产加销、农工商的有机结合,提高了苹果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和苹果生态经济的高效率、高效益产出。有机苹果的质量标准体系、全程质量控制措施、网络化的组织系统、规范化的管理方式,都是普通苹果管理所不具备的。有机苹果在追求高产量、高效益的同时,融进了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质量控制意识、知识产权意识,不仅实行了高产、优质、高效的结合,而且追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5 在质量控制上的区别
有机苹果首选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并将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自觉融入到生产者的经济行为中,另外通过满足消费者对食品提出的高要求,促进生产者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方法,最终形成对产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观念和模式,这个过程具有专门的机构进行实施,以确保措施的落实。而普通苹果更多的是提倡,缺少的是落实。
6 组织形式的区别
有机苹果生产通过标志管理和推广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措施,将分散的农户有组织地归入了有机苹果产业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将分散的产品有组织地推向了市场,从而通过技术和管理相结合形式构造出中国有机苹果产业的形象和体系,普通苹果不具备这样的功能。
7 标志的区别
有机苹果实行标志管理,只有按一定程序申请获得认证后,经营者方可使用有机苹果标志,有机苹果才能进入流通领域。在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在工商局注册了有机食品标志,有机食品告诉人们有机苹果是出自生态环境安全的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而普通苹果没有标志。
8 生产标准的区别
有机苹果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制定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包装标签标准、贮藏运输标准、其他相关标准,这一系列标准对有机苹果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和指标作了全面规定,有利于规范有机苹果生产者、管理者的行为,是评价、监督和纠正有机苹果生产者、管理者技术行为的尺度;有利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当消费者对有机苹果提出异议或依法时,食品标准就成为裁决的合法技术依据;也有利提高我国苹果生产质量,增强我国苹果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苹果出口创汇。而普通苹果生产没有这样完善的、系统化的标准。
9 农资准入的区别
普通苹果生产过程中,对所用农资没有严格的要求,只要有利产量、品质和效益的提高,均可应用,而有机苹果生产中明确规定,有机苹果生产地环境质量要符合《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及有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生产资料。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10 认证的区别
普通苹果生产出来后,入市要求不严,只要消费者认可即行,而有机苹果在生产和入市前要经过国家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的认证,才能取得消费者认可。一般有机苹果经认证证实生产者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符合特定的标准,产品符合特定的标准或技术规范。这是有机苹果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11 对生产环境要求的区别
有机苹果对生产环境要求比普通苹果更严格,有机苹果标准规定,产品产地必须符合有机苹果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产地的生态环境主要包括:
对大气的要求:要求产地周围不得有大气污染源,特别是上风口没有污染源,不得有有害气体排放,生产生活用煤锅炉需要安装除尘除硫装置,大气质量要求稳定,符合有机苹果食品大气质量标准。
对水环境的要求:产地应选择在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清洁无污染的地区;水域上游没有对该产地构成污染威胁的污染源,生产用水质量符合有机苹果食品水质环境质量标准。
对土壤的要求:要求产地土壤元素,位于背景值正常区域,周围没有金属矿山或非金属矿山,并没有农药残留污染,同时要求具有较高的土壤肥力。土壤质量符合有机苹果食品土壤质量标准。
12 产品质量追溯的区别
普通苹果一旦入市,交易成功,生产者、经营者责任终结,有问题,只有消费者承担,而有机苹果由于生产过程全程监控,各环节紧密相扣,都有严格的档案记录,产品质量可追溯,产品入市,特别是出口有机苹果,边检时出现问题,可向生产者、经营者索赔,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极大的有效保护。有机苹果追溯体系涵盖生产、加工、贸易各个阶段,生产者、加工者应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保存能追溯实际生产过程的记录及可追溯的生产批号系统,生产记录包括详细的地块图、生产记录、种类、肥料及堆肥;加工记录包括收获记录、清洗记录、贮存记录。生产批号系统包括批号样本、购销合同及发票,年度物料平衡表等内容。
13 产品入市的区别
一、素质教育目标
(一)知识教学点
1.了解
生物与环境的关系。
2.理解
(1)生物对环境适应的普遍性、相对性。
(2)保护色、警戒色、拟态的概念及实例。
3.掌握
保护色、警戒色与拟态的区别。
(二)能力训练点
观察能力、概括能力、归纳能力、表达能力。
(三)德育渗透点
1.通过保护色、警戒色、拟态,认识生物与环境的协调美、和谐美。
2.由生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树立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
3.培养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
(四)学科方法训练点
1.学习掌握新概念的方法:由事例归纳、理解概念,通过比较辨别掌握概念。
2.学习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学习方法。
二、教学重点、难点、疑点及解决办法
1.教学重点:适应的普遍性,保护色、警戒色、拟态的概念,辨别概念的方法。
2.教学难点
(1)引导学生自己总结出保护色、警戒色、拟态的区别。
(2)认识生物与环境的协调美、和谐美。
3.教学疑点:保护色与拟态的辨别。
4.解决办法
(1)运用投影或多媒体辅助教学,创设保护色、警戒色、拟态的问题情景,学生观察、归纳得出概念。
(2)对比显示典型的保护色、警戒色、拟态的现象,两两对比发现差别,辨析概念。
(3)学生对概念及概念间的区别进行概括、表述。
(4)根据学生练习中反馈信息进行个别辅导或集体答疑。
三、课时安排
1个课时。
四、教学方法
教师讲述、举例帮助学生理解,学生阅读、观察、思考、表述,积极探索学习。
五、教具准备
根据学校设备条件准备:课时目标(文字)、沙漠上的仙人掌(图像)、淡水中的菱(图像)、猛虎袭击鹿群(图像)、鹿、兔、刺猬(豪猪)、黄鼬、蛔虫(图像)、绿草丛中的蝈蝈(图像)、北极地区的白熊(图像)、冬天和夏天的雷鸟(图像)、黄蜂、瓢虫、毒蛇(图像)、竹节虫、尺蠖、枯叶蝶、螳螂(图像)、土壤中的蚯蚓(图像)、生物与环境的关系(文字小结),课堂练习题(文字)。
六、学生活动设计
1.学生表述猛兽猛禽猎食的情形,结合挂图或投影了解猛禽猛兽及小动物相互适应的特征。观察沙漠上的仙人掌的投影,了解植物适应环境的特征。
2.回忆曾观察到的自然现象,结合挂图或投影观察,感知保护色,警戒色和拟态的概念,阅读教材,准备表述概念,体验生物与环境的协调美、和谐美。
3.比较、分析、归纳、总结概念的区别。
关键词:社区;园林绿化;管理系统;设计;应用
中图分类号:K928.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小区园林绿化的设计与管理工作的开展目的在于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与活动环境,因此,在进行绿化园林设计时要坚持设计与管理工作的人性化、生态化与自然化原则与理念,真正将社区中的绿化园林实用性与观赏性相结合,实现园林绿化有效的设计与管理局面。
小区园林绿化设计概述
园林绿化设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改善小区生态环境,进而提升社区人文环境质量,这主要表现在园林绿化能够通过绿化改进气候,控制温度,调节空气湿度等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而且绿化园林还能降低污染,维持生态平衡。做好绿环园林的规划与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出绿化园林的生态效益,还可以通过规划管理实现园林区域细化,帮助居民形成区域化的生活娱乐活动。如小区园林中的休闲游憩区域不仅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锻炼条件,还能为民众提供美化的交流环境以及儿童嬉戏,促进居民尤其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小区园林绿化设计与管理工作要坚持人本原则进行统一规划与协调布局,而且要坚持生态理念进行科学、合理化的设计与管理。小区园林绿化规划要分清中心专用绿地、道路绿地及院落绿地等,在进行绿地规划与管理工作中要注意进行科学系统的规划与管理。此外,还要在规划与管理工作中尽量保持原生态,这样可以在保证低投资的同时维持生态。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系统设计原则与思路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进行绿化管理系统设计
进行社区绿化设计与管理首先应该坚持因地制宜基本原则。绿化管理设计的因地制宜要在合理利用绿地条件的基础上合理现则选择园林植物。管理设计因地制宜应注意保持绿地原貌,最大程度的发挥原生态环境效益,还能降低绿化管理成本,而且原生态的绿化环境让居民感到更加舒适自然。社区绿化园林设计与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在引进植被的时候要在改进绿化园林植被结构的基础上选择适应性强的植被,并进行艺术创新化设计与管理。
坚持绿化管理系统人性化设计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系统设计坚持人性化原则是基于以人为本的理念基础。进行社区设计与管理的目的在于为居民的休闲与运动提供良好的环境氛围,因此在进行创新设计与管理时必须借助人性化的设计元素创建充满生机与活力,争取以优质的绿化设计与管理增添居民生活乐趣。人性化的小区园林绿化设计还要在绿化区域内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如供儿童娱乐的儿童设施,再如老年人健身娱乐用的健身器材。此外,在进行管理系统设计的同时要坚持原生态下的人文改造。上文提到在进行园林绿化设计时要坚持最大程度的保持原生态环境,因此在进行人性化设计时可以着重进行原有绿化土地的保持,以便居民亲近自然。
在进行园林绿化管理设计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独立式住宅院落绿化设计,在进行院落绿化设计时要坚持将住户的需求与绿化原则进行综合考虑,并在设计时争取实现独立式院落设计与整个小区的绿化风格相协调、以致。
坚持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统一
小区优质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协调有助于为民众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进行人性化的小区绿化设计,加强绿化园林管理,能够综合提升园林绿化的质量,综合优化居民生活环境。现阶段,居民的生活质量需求不断提升,对生活环境质量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小区园林绿化设计与管理部门应该在进行小区绿化设计时综合参考住户需求与住宅建设趋势进行全面的系统的设计与管理,以求从整体水平上提升小区绿化管理水平。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系统设计要做到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协调统一便要在设计与管理环节进行绿化面积控制。一般而言,小区的绿化园林面积应该保持在建筑面积的30%以上,优质的绿化小区的绿化园林面积要达到50%-60%以上,大面积的园林绿地设计实现后还要就绿地设计进行有效管理,并在绿化园林管理中着重进行绿地控制,并合理进行植被、设施与道路的设计布局,以使园林绿化集观赏、运动、交流等一体化,真正实现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协调统一。
强调绿化管理中生态效益的发挥
现阶段,一些小区园林绿化设计与管理工作中明显存在一定问题,如在进行小区园林绿地与建筑设计时过分注重标志性建筑的设计,严重侵占了绿化园林的设计与管理面积,因此笔者认为在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设计过程中还要格外注重绿化园林生态效益的发挥,而且园林绿化生态效益的实现需要综合设计与管理两个环节。在进行小区设计与管理时要坚持以绿为主,并在绿化设计与管理过程中注重植被的种植与管理养护。
坚持创新管理设计理念
小区园林绿地的设计与管理还要坚持将创新理念贯穿到设计与管理各个环节,杜绝雷同设计,以求综合提升小区住宅建筑的经济与生态价值。笔者想在此着重强调小区绿化园林管理系统的设计的创新,在进行小区绿化管理系统设计创新时需要着重区别小区园林与公园园林管理的区别,充分认识到小区园林在为居民提供自然休憩环境与场所的作用,着重进行小区绿化园林生活化元素的设计与管理,争取最大程度的实现更加具有人文价值的小区园林绿化区。
绿化管理系统设计方法与应用
小区绿化园林规划与管理系统设计需要着重进行园林植被设计与管理以及植被结构设计与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加大创新性管理方式的应用。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系统设计工作中应该就园林植被设计要点进行植被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要掌握植被习性,在管理过程中就灌木、乔木、各类杉树及速慢性成长植被进行分层管理,并在管理环节注重植被与周边环境及建筑的协调,还要就居民比例进行成人化与儿童化的区别设计与管理。
小区园林设计管理体系还可以注重运用信息化的设计与管理技术的应用,将信息技术应用与植被的监控管理中,并进行有效的数据采集,便于设计与管理工作的开展。
结语:
本文着重分析了小区园林设计规划工作开展中坚持的理念,并就园林绿化的管理系统设计与应用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笔者认为在进行园林绿化设计时应该着重注意原生态环境的保持,而进行园林设计管理工作中可以借助系统化的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进行有效的设计与管理监控。
参考文献:
[1]刘泓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设计的思考[J].门窗,2013(03)
[2]沈尧杰,何冬静.试论小区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要点[J].现代园艺,2013(06)[3]周树榕.关于住宅小区园林绿化设计的思考[J].中国花卉园艺2010(18)
关键词:恢复气候;重建生境;气候正义;生境利益;协作减排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65(2013)01-0017-15
气候引来伦理关注,不在于气候变化,而在于气候失律及其造成的日益恶化的生态后果。为此,笔者尝试这方面的思考,首先撰写了《气候伦理:恢复失律气候的社会方法》,考察气候失律如何造成灾疫失律,论证气候伦理何以可能构成人类恢复气候的社会方法;其次通过《气候伦理研究的依据与视野》,辨析“气候变化”概念,澄清“气候争论”误识,论证并确立“气候失律”这一气候伦理的核心概念,并以此为出发点,考察气候伦理研究的客观依据,展示气候伦理研究的基本视野。本文是在前两文的基础上,比较气候伦理研究与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灾疫伦理学的区别,明晰气候伦理研究的范围,并尝试构建气候伦理研究的学科话语,为进一步研究提供理性规范的应有疆界和话语平台。
一、气候伦理的学科指向
以气候失律为认知出发点,围绕如何恢复失律的气候而展开深入的伦理检讨与实践方案设计,抛弃感觉经验描述方式,走理性规范探索的学科化道路,来构建气候伦理学。
构建气候伦理学首先需要明确其学科性质。从其研究的特定对象看,气候伦理学应该属于一门新型的综合性应用人文科学。
(一)气候伦理学是新型的应用人文科学
气候伦理学的“新型”性,首先指气候被意识和关注而得以进入伦理学的研究视域,也指它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其诞生展示了完全不同的新视野、新理念、新认知、新方法,这种新视野、新理念、新认知、新方法承载了当代人类存在和生存所萌发的新向往、新追求,并最终需要创建一套新的话语方式予以表达,以引导当代人类生存朝生态理性方向展开生境重建和家园重建。
气候伦理学关注气候失律,是为解决灾疫失律这一世界性难题,实现生境重建,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社会、地球生命、自然”的共在互存、共生互生。气候伦理研究探讨的主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如何恢复失律的气候,重建气候生境;二是探索创建人类生态幸福的宇观方法。气候伦理学之所以最终要以人的生态幸福为主题,是因为人与生命世界相连,人与自然宇宙相通,人与过去和未来相依相生,人与群或他者不得分离。人作为世界性存在者的历史与现实,使得气候伦理学的人文价值取向,既是古典意义的,也是当代意义的,更具有指向未来的前瞻性。因而,气候伦理学的人文特质,既呈现出与自然科学的区别,又为人类在新的存在条件下追求人与自然相统一以及人与生命世界相协调提供新的路径与方法。
(二)气候伦理学是综合性的新型人文科学
基于如上“人文”要求,气候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型的人文科学,必然是综合性的。
气候伦理学的综合性,首先表现为认知视野的综合,它必须超越性地统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资源,形成一种全景视域的整合视野。具体地讲,气候伦理学必须在考察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律动规律、生成法则和人类社会的律动规律、生变法则,以及人性敞开的可能性趋向的前提下,寻求三者的共生曲线,找到自然宇宙、生命世界、人类社会共在互存、共生互生的最终法则、依据、公理、方法,这是气候伦理学为陷入灾疫之难的当代人类提供其谋求解决之道的绝对前提。
气候伦理学的综合性,还表现为对学科的综合化。从研究对象及其关注重心的角度来看,气象学、气候学的研究对象是气候,主题是气候变化,重心是气候变化的自然动力;而气候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气候失律,主题是如何恢复失律的气候。其关注重心有二:一是揭示导致气候失律的复杂机理和人类因素;二是探求恢复失律气候的人类之道。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使气候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型的人文科学,不仅获得了应用的性质定位,还获得了跨越学科的整合功能。
客观地看,气候失律既是自然现象,也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恢复失律的气候,不仅要遵循自然之道,更需要重构人类方式,包括存在方式、生存方式、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生活方式等,所以,气候伦理学不仅要充分运用自然科学,如气候学、气象学、物候学、生物学、生态学、环境学、地球科学、宇宙学等学科资源和方法,更要整合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公共政策、国际政策、财政学、福利社会学、灾害学、疫病学、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灾疫伦理学、环境哲学等学科资源。所以,气候伦理学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三大领域进行多元科际整合的大综合的应用人文科学。
二、气候伦理的学科特征
要全面彰显气候伦理学的学科特征,需分析与其相近的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灾疫伦理学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一)气候伦理学与生态伦理学的区别
[关键词] :新建;城市公园; 规划设计;心圩江
[Abstract]: this paper take Nanning "Moon Lake" park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positioning change as an example, some thought and summarize made by the city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positioning to planning and design the new park, and the moon Lake project, put forward some new ideas and suggestions to the continued construction. [Key words]: New construction; city parks; planning and design; heart Wei Jiang 中图分类号:Q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明月湖”公园的建设背景
南宁市“明月湖”公园其前称为“心圩江”公园,心圩江位于南宁市西部,是南宁市建成区内重要的内河之一,属于邕江重要的支流,是南宁市重要的防洪排涝通道,也是市区内河流水体楔形绿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有较大的水面和农田,绿色植被较好,绿化多为原生态状,自然风光优美。“明月湖”公园就位于南宁市西部的西乡塘片区,用地范围北临大学路、南靠邕江堤路园,西接南宁市动物园及规划后的大化路,东至20米城市规划道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03.8公顷,其中现状水域面积为20.73公顷。
其规划建设的背景是南宁市环境整治工程亚行贷款项目的子项目之一的心圩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12.79亿元的基础上在2004年将其规划为城市公园,形成以滨水森林景观为特色兼顾防洪排涝功能的大型休闲绿地。从南宁市规划管理局2004年2月16日关于心圩江的规划设计评审批文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公园定位为生态恢复,在社会上广泛被称为“心圩江”湿地生态公园。
在南宁市提出打造“中国水城”,强化“绿都”,“水城”舀念的时候,心圩江即“明月湖”公园的建设纳入了“水城”项目,进行重点建设,也从社会上征集名称为“明月湖”,水面也从原设计的69.8米提高到70.8米,水域面积是南宁市最大水面“南湖”的二倍。其建设的层次和定位提高为城市大型综合性公园,但其底子和功能依然是生态恢复,规划设计的指导性思想依然是生态优先原则。
二、“城市生态公园”与“城市综合性公园”的区别
城市生态公园是位于城市城区或城郊,通过保留、模仿或修复地域性自然生境来建构主要环境,以保护、营建具有地域性、多样性和自我演替能力的局部生态系统进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为主要目标,以生态文化或技术为主题,提供与自然生态过程相和谐的游览、休憩、实践等活动的公共园林。“城市生态公园”是近年来景观设计中出现频率很高但概念又很模糊的一个词。显然,无论是生态公园还是城市综合性公园或多或少都会具有生态效益;但并不是具有生态效益的城市公园就可称为“城市生态公园”。生态公园主要是指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所建设的园林绿地系统,它的建设需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城市的”,作为城市生态系统一部分的城市生态公园,无论从地理位置、空间格局、生态功能和规模级别上,都是城市的一个有机部分,都具有城市的属性。从地域上划分城市生态公园,包括城区生态公园和近郊生态公园两种。城市生态公园的“城市”属性,使其有别于位于近郊和林区的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家公园。
2、“生态的”。城市生态公园与一般城市公园的最根本区别在于其“生态性”。从生态学的体系来看,这种生态性应该满足三个不同层面的标准:①对宏观尺度(全球生态系统)而言,它的生态过程、能源和物质的使用是有利于全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的。②对于中观尺度(城市生态系统)而言,它的功能可以保护或者改善城市系统的生态基础和生态结构,减少污染,改善环境,保护景观和生物多样性。③对于微观尺度(公园生态系统)而言,它的环境建构是符合生态原则的,生态环境系统具有地域性、多样性和合理性的特征,具有自我演替发展的能力。它的具体空间和实体形象能充分考虑到与包括人在内的生物个体的互动关系,能唤起人对于生态意象的文化体验和美学感受。
3、“公园的”。城市生态公园的本质还是公园。《中国大百科全书》对公园的定义是:“城市公共绿地的一种类型,由政府或公共团体建设经营,供公众游憩、观赏娱乐的园林。”因此,满足人的心理和活动要求,也是城市生态公园的一个重要功能。人有亲近自然的天性和权利,因此城市生态公园对于生态的保护与修复不应以隔离人的活动为代价,而应遵循生态原理,合理规范、引导人的活动,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场所。其与城市综合性公园有如下表格中的区别:
三、以生态性为指导思想的“明月湖”规划设计
根据“明月湖”的现实情况以及其功能要求,尽管其公园的层次定为大型的综合性公园,我们在规划设计时首要还是立足于其生态性,在体现其综合性方面主要增加一些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其主要的区域我们还是以打造生态公园为主,但其档次和品位已不再是刚开始建设时的简单的生态恢复,而是有长期建设和短期建设相结合,在绿地规划设计中组合进来一些城市公园的一些有序性手法和人为因子,使人们浏览其中能感受到整齐有序的城市公园的便利感觉,而又能区别于一般的城市公园的单调性,因为毕竟在“明月湖”公园中除水域面积外,陆上面积的确90%是绿化用地,且在一些主要的进出入口和主要的观景点上都对植物做了精细的造景处理。
1、明月湖”公园的规划设计理念
“明月湖”公园的规划设计理念是立足生态意义和功能,打造别出一格的南宁内河游玩景区,以城市综合性公园为模板进行建设。其总体思路为“一江二岸,四区八园,四季花开”,植物应用上是以阔叶常绿树种为依托底子,大量采用各季开花植物种植于河的二岸,并在河边浅水区域种植大量的水生开花植物,力求打造一条花江。其景观分区如下图:
锦阳春江 桃李芬芳 夏日纷芸 清源幽境
“明月湖”公园被秀厢大道、科德路、大学东路三条路分割成四个部分。根据现场的实际环境,在规划设计时从北往南依次分为四个景观分区如上图。其相对应的功能分区为自北向南依次为自然湿地生态区、保健养生区、娱乐休闲区和全民健身区。在四个景观分区中分建八个特色园子,分别为引鸟园、蓝花楹园、水上花园、凤凰花园、桃李园、佳果园、棕榈园、风铃花园。
2、景观分区的特色
自然湿地生态区(清源幽境)位于可利大道和秀厢大道之间,东临总部路。这一区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可利江湿地,同时具备休闲娱乐功能。自然湿地生态区陆地上以水杉、落羽杉为主,搭配榕树、秋枫进行生态种植。区内将建设两个人工岛,岛上主要种植蓝花楹等蓝紫花色的夏季观花树种,利用宽阔的浅水区域,种植水生植物,打造独特的水上花园。在自然湿地生态区将建成引鸟园、蓝花楹园、水上乐园三大主题园。
保健养生区(夏日纷芸)位于秀厢大道和科德路之间,将主打夏季如火的凤凰花园放置其中,整段以种植夏季开花的苏木科植物为主,并在人工岛上重点打造凤凰树为主的景观,营造南国之夏的火热氛围,寓意“筑巢引凤”招商引资的发展之道。
休闲娱乐区(桃李芬芳)位于科德路与大学东路之间,东临广西大学。本区将与常绿大树为基调,以桃、李等春花植物为主打。可利江东、西两岸将分别被打造成桃李园和佳果园两大主题园。东岸的桃李园以多种植被方式突出“春花”景观,西岸则重点打造一片纯果林景观,东岸观花,西岸观果,展现出“桃李满天下,硕果尽人间”的学府文化气息。
全民健身区(锦阳春江)位于心圩江下游、在大学路和江北大道之间。本区将打造以春花植物与棕榈科植物为主的特色景观。西岸以棕榈林结合丰富的花灌木、开花地被加上宽阔的草坪形成独具特色的棕榈园,为健身者提供一个开阔疏朗的优美环境。东岸则以丰富的春季开花植物为主,大量种植红花风铃木,打造环境热烈的风铃花园,营造欢快热烈的全民健身环境。
3、个园子独具特色且各有不同的生态功能
在“明月湖”公园别打造了八个各具特色和功能的独立园子,它们不单以独自的特点吸引游人的眼球,在生态上也各具有不同的效益。如水上花园:它是利用缓坡自然式驳岸,沿水边种植耐水湿植物,水中分色块大片种植丰富的水生植物,形成一片自然流畅、层次丰富、大气壮观的水上花园。主要选用的水生植物有荷花、睡莲、菖蒲、香蒲、梭鱼草、旱伞草、芦苇、纸莎草等,这些植物对“明月湖”的水质具有很好的净化功能,此类植物的选用和种植方式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
又如棕榈园和佳果园(如下图),都是采用亚热带和热带的棕榈科植物和特色果树进行种植,这样既能体现植物的本土原则和地方特色,打造了热带风情园子,也融入本地的自然生态系统之中,跟南宁周边整体的生态环境融为一体,成为良好的生态循环系中的一部分。
(佳果园效果图)
4、明月湖”中水的生态性应用
在整个规划中,亲水性设计也是一大亮点。考虑到明月湖的水质现状,规划中的亲水性设施以观水、赏水为主,在沿岸辟出亲水区域,留出宽阔视线,利于人们从岸上观赏江景。此外,在桥头和沿路一些重要景观节点也将依据地势不同巧妙设置休闲健身设施,满足不同年龄层次人群的休闲和健身需求。 明月湖将成为南宁西城区较大的生态人文景观带,周边居民的生态环境甚至整个南宁西城区的生态环境都将得到极大提升。
四、“明月湖”公园后续建设的几点想法
1、进一步加大生态性建设,丰富植物品种和群落式种植模式,更深入地体现南宁亚热带地区植物品种丰富和植物生态复杂多变的特色,水生植物的利用要进一步扩大,敢于引进新的水生植物品种。水生植物的种植进一步延续到整个水域驳岸边和浅水区,不再局限于重点区域。
2、“明月湖”公园的建设在下一步规划中应当着手建设一个与主题相呼应的中心点。建议规划建设一个中心广场,其功能就是让南宁的市民在每年的中秋进行赏月活动,让其成为南宁市民中秋赏月活动的场所,打造中秋文化和中秋经济。“明月广场”的设计应临水,有较大的集散空地,有一个大的与明月有关的雕塑,形成水、月、影交相辉映的景观效果。
3、在建设进度上应注重长期规划,近期打造,不宜全线辅开。确定近期建设的几个重点区域,把建设资金用在这几个主要点上,使“明月湖”的建设先具有亮点,再进一步深化。
参考文献:1、城市生态公园规划设计方法邓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浅谈城市生态公园建设李婷、张宁《现代园林》
3、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刁俊明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4、苏雪痕植物造景[M] .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5、黄肇义, 杨东援1 国内外生态城市理论研究综述[J ] 1 城市规划
关键词:集体林权改革;资源型地区;生态效应
作为中国土地制度改革重要内容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简称林改)与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一样,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随着林改实践的深入推进,林改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但学界关于林改的研究大都基于非资源型地区,很少关注资源型地区。在这种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背景下推行集体林权改革,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生态,注重林业的生态效应,激发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农民护林防火的责任和能力,不能盲目照搬南方林改中的“确权到户”。否则,花费巨大行政成本推行的林权改革,不仅解决不了农民增收的问题,还会给生态环境的保护埋下隐患,最终为社会灾难和自然灾难的泛滥提供条件。
1 资源型地区林业应注重生态效应
煤矿开采必然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因此,造林绿山是煤矿开采首先需要支付的成本。这就是说,林业是决定资源型地区生存环境和人民命运的关键因素,是矿区居民在煤矿资源开采中应该共享的最基本的公共福利之一,没有了林业发展,也就没有了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所以,国家在审批煤矿资源开采资格的同时,必须附带一个造林计划,从煤矿开采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从事造林事业,以保持生态平衡。鉴于以上分析,资源型地区的林改应特别注重林业发展的生态效应,需要采取最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办法和措施进行林改。所以,资源型地区的林改采取什么方式,是农村集体产权?还是分山到户?或是农民经济合作?要取决于生态保护的需要,而不是农民物质利益的需求。也就是说,资源型地区林改重在解决生态保护的问题,而非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这是资源型地区林改与非资源型地区林改最大的区别。因此,从生态保护的视角来看,花费巨大行政成本进行以林地承包到户为主的林改,未必能够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林改目标。因为林地承包到户的目标就像当年的土地承包一样,注重农民对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与自由经营权,其目的在于提高林木和林地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而生态保护是一种公益事业,需要依靠人们的公共意识和公益精神去完成,需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激发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提高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当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农民收入之间发生冲突时,理所当然是从大局出发,保护生态环境。按照国家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分类,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不会对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危害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属商品林,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属公益林。适合于南方的集体林地分山到户或承包到户的林改办法,并不一定会适合资源型地区,还可能给资源型地区生态安全带来威胁。弄清这个问题,资源型地区林改就可以节省大量的行政成本,加快林改进程,提高林改效益。
2 资源型地区应注重植树造林
南方的自然条件和气候条件特别适宜树木的生长和林下经济的发展,可以形成林业产业链,所以,林地是南方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中与耕地发挥着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作用。农民不可能把时间和金钱投资到林地和林木的经营中,这是和南方林改的又一个区别。
3 资源型地区应注重护林防火
从目前来看,森林管护工作依靠农民自觉难以达到,依靠国家监管成本太高,因此给护林工作造成很多困难。以禁止放牧和乱砍滥伐为例,农户在自家林地放牧损害的是生态林,毁坏的是公共生态资源,这家的羊啃了邻居的林木,造成的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邻里纠纷;乱砍滥伐就更难阻止。改革开放初期的分山到户就曾经出现过严重的乱砍滥伐现象,导致山林资源遭受巨大损失。
【关键词】森林资源;采伐;生态环境;影响
0.前言
长期以来,我国林业都处于一种低糜的状态,发展落后于其他传统性行业。同时人们对林业产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还存在着误区,觉得两者是相互矛盾的,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林业的发展并不意识着是建立在对森林资源破坏的基础上的,林业发展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对林业资源进行利用,这不仅有益于促进森林资源的增长,同时也拉动了林业经济的发展。而采伐管理是林业发展及森林资源培育的重要环节,所以建立科学合理的采伐机制是促进林业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
1.森林采伐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森林生态系统中,森林和环境是互为统一的整体,同时二者又存在着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关系。林业的发展需要对森林资源进行利用,通过采伐来将成熟林进行加工,以木材和林产品的形式使其充分的发挥经济效益。同时采伐并不是盲目的进行,采伐时根据森林资源可再生的特点,通过采育结合来实现森林资源的更新,同时保护森林资源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所以采伐如果在保护生态环境及森林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进行的,那么就可以有效的实现森林的综合效益,推动林业的持续发展和利用,也可以充分的证明森林采伐和生态环境两者之间统一的关系。
2.森林采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合理的森林采伐对生态环境有着一定的保护作用,但通常情况下进行森林采伐时都会对生态环境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破坏作用。
2.1森林采伐对气候因子的影响
当进行森林采伐时,则于采伐的方式不同,其对于光照、温度和湿度的影响也会有明显的区别。当采伐时林地的光照则会由于采伐程度大小的不同而有所增强,同时地表温度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特别是当采用皆伐时,对照区变化得于最小,地表温差则会存在着较大的变化。而当林地进行采伐后,由于林木的减少,林地处于的状态下,林地的湿度下降会较为明显,而由于太阳直射则会导致蒸发量增加的较快,这样就会对气候有一定的影响,使其向干燥方向发展。
2.2森林采伐对林地水分的影响
由于森林中的树木的树冠能够有效的减缓降雨的强度,使雨水降落于地面的速度减慢,就这使地表径流的形成有所减缓,减少了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而当森林采伐时,采伐后的林地,由于林木的减少,树冠的密集程度降低,这样对雨水的降落速度则起不到减缓的作用,导致地表径流的形成,这也是发生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同时也会不同程度的引发旱、涝灾害的发生。导致水土流失量多少则由于采伐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皆伐导致土壤流失的量较大,择伐则要相对小一些。而在土壤流失过程中,土壤中大量的养分则会随着地表径流而被带走,这样则会导致林地土壤较为贫瘠,而采伐后林地枯枝落叶量变化也较为明显,枯枝落叶量明显增加,增加的顺序从高至低依次为对照区、择伐区和皆伐区。
2.3森林采伐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目前许多地区由于对森林采伐和开发的不合理,从而导致生态环境受到较大的影响,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呈不断下降趋势,树种较为单一,混交林不断的减少,使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呈现不断减弱的趋势,导致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受到较大的影响,同时水土流失严重,使林木的生长受到较大的影响,而在大面积的皆伐后,群众开始进行全垦整地,开始进行农作物种植,这就更导致了森林生态环境的恶化。
3.建立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具体建议
3.1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一是要认真抓好林木源头采伐的管理环节。实行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的伐区“三环节”管理是控制采伐消耗的关键措施。
二是要严格执行凭证作业制度。实行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是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
三是要有效控制农村燃料材消耗。大力发展薪炭林,巩固改灶节材成果,使用非木材燃料是最大限度地节约森林资源的有效手段。
3.2选择合理的采伐方式和集材方式
森林采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根据森林特点和经济条件的不同,产生了多种主伐方式。但基本上可分为皆伐、渐伐和择伐三大类。三者的基本区别在于同一个轮伐期内对成熟林木的采伐次数不同。由于每次采伐量的差别很大从而影响到为更新创造的环境条件和新林分年龄结构的差异。对森林生态环境影响最小是择伐,从生态角度上看择伐是最完善的采伐方式,使森林的三种效益达到最完美的结合。而在集材方式上则应尽量考虑选择对地表的破坏最轻微的全悬轻型索道集材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水土流失。
3.3及时进行采伐迹地的森林更新
恢复森林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治本措施。森林采伐后必须马上进行森林更新和封山育林,而且及时补种,保证高成活率和保存率。采伐迹地要求当年采伐次年春季及时更新。通过集约措施加快森林抚育和管理,扭转抚育跟不上采伐,迹地更新多年欠帐的局面。同时对森林更新进行宏观规划,统筹安排,一方面改变单一的人工更新方式,选择择伐、渐伐方式,推广和促进天然更新,尽可能培育生态效能强的以阔叶树为主的天然混交林,以维持森林生态基础。另一方面改善单一的炼山清林方式,多营造阔叶树和混交林以及速生丰产林,设计合理的森林结构,尽快形成优越的森林环境,产生生态效益。
3.4实行森林分类经营
森林分类经营就是从森林同时具有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特点出发,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对森林的多种需要,充分发挥森林的三大效益,将森林分为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并分别按其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从我省目前的资金,技术力量以及分类经营的思想上看,分为三类比较符合我省的林情。兼顾商品林的利益与生态林的平衡,设置了缓冲区,增设兼融林。
4.结束语
森林资源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基础,而林业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所以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进行森林采伐时,需要全哽的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制定科学合理的采伐机制,以森林可再生性为其巨大变化基础,做好采伐与培育工作的衔接,从而减少采伐所给森林生态环境所带来的影响,促进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秦平书.森林抚育间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现代园艺,2012-01-25.
演化结果的复杂性
在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中,各要素、层面和环节之间在运作过程中必须要与系统内外其他要素进行互动交流,这是一种以产业集群品牌价值提升和发展为内驱动力的广泛沟通与多元联系。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内外环境要素之间在保证产业集群品牌价值目标和利益最优化的前提下,可以相互排列、相互组合和相互结合,尤其是产业集群品牌拥有企业之间更具有品牌设计、品牌创造、品牌延伸和品牌再生的主体能力。据此,可以将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的结构关系划分为两种:一是由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内部要素、层面和环节形成的结构关系;一种是由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有机结合形成的结构关系,这两种关系相互交织,不断推动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的整体发展。同时,也使得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受到多重环境因素的作用影响,导致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的发展演化体现出复杂性特征。由于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的发展演化是处于一个众多环境要素交互影响的背景下,当内外环境影响力没有超过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自校稳态机制的阈限性,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的发展具有明确的方向,而当内外环境影响力使得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处于某种无序或者混乱状态时,其发展演化的方向就会出现偏离正常轨迹的跳跃、突变,导致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面临多种可能的选择,甚至会发生结构不协调和功能衰退的情况。
影响效应的综合性
在微观层面上,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的影响效应可以表现为产业集群品牌拥有企业对群内企业品牌意识、理念和培育品牌能力的提高影响,群内企业可以借助集群品牌效应在自身所处的关系链和系统节点上,细致研究品牌塑造的切入点,专心开发能够给自身带来实际绩效的关键业务与核心业务,产业集群品牌拥有企业也应该凭借自身雄厚的技术支持和强大的品牌优势支撑整个系统的运转,并给系统内外企业进行合理指导;在中观层面上,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的影响效应可表现为系统内部企业、供应商、经销商、分销商、零售商、大学、科研机构等,通过关系整合、资源整合和功能整合,实现产业集群品牌及其价值超出拥有企业的界限和边界,向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渗透并带动这些主体培育品牌能力的提高,进而实现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价值效应的整体提升;在宏观层面上,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作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子系统,承载着诸多与产业集群品牌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需要一定外部环境条件的支持和配合,这需要采取全面分析、系统设计的原则,不断从外部环境中汲取产业集群品牌生存发展所需的资源。系统与外部环境交流互动的范围越广、幅度越大、层次越多,产业集群品牌信息也越容易被外部环境所了解、认可,由此也会促进社会品牌网络与文化的形成发展。
发展过程的动态性
基于集群品牌价值一体性,产业集群品牌相关环境因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多层次结构并表现多维度功能的生态系统。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层面和环节之间围绕集群品牌价值保持、创造和提高等目标,有秩序、规则地进行物能交换和信息流通,使得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体现出一定的功能作用。不同的构成要素、层面和环节具有不同的功能地位和作用角色,但彼此之间又具有相互依存、相互适应的共生关系。系统内部的要素活动、层面交往和环节互动,都要以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整体运作为背景,即必须适应整个系统的有效运作需求,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各要素、层面、环节以及其相互之间互动作用的价值意义。事实表明,唯有系统内部构成要素、层面和环节之间以及它们与整个系统、外部环境之间保持动态适应性,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才能够保持正常运作、取得价值目标和实现持续发展。根据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运作过程,可以将其构成要素、层面和环节的适应性划分为适应前的准备、适应中的组织和适应后的调试三个层面。适应前的准备就是要求系统主体明确系统内外环境的发展要求,掌握系统各构成要素、层面和环节的功能、角色和作用,调整要素、层面和环节之间的排列、组合、结合方式,最大化地满足和适应系统内外环境的要求;适应中的组织就是要求系统主体根据系统具体实际和运作要求,认真组织人、财、物、信息等资源,动态关注系统构成要素、层面和环节及其相互关系的变化走向,对于此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加以合理解决;适应后的调试就是针对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运作过程出现的问题,组合不同的要素结构、层面搭配和环节设置,以满足产业集群品牌生态系统运作和发展实际要求。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环境问题是指人类为其自身生存和发展,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破坏和污染所产生的危害人类生存的各种负反馈效应。
自然环境:
【关键词】 概念 特点 危害 属性
1. 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概念
破坏森林资源犯罪①是一种比较新的社会现象,理论上的研究较少,即使国外的刑法理论也很少有关于森林资源犯罪概念的探讨。②而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刑法具体规定,则比较常见并且条文规定较为详细、丰富。因此国内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概念尚未达成共识,故有必要对其作专门研究。
国内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研究,存在以下几种做法:其一、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作为危害环境罪的一个部分,从大的危害环境资源角度进行研究,涵盖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理由是,1989年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体现“大环境”的概念。森林及其野生动植物也被包含在大环境的概念之中。破坏森林也是对环境的破坏,环境破坏包括对生活环境和对生态环境破坏,但主要是后者,因而也将环境破坏称为生态破坏。其二,从自然资源保护的角度来研究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理由是所谓的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的资财的来源,主要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为人类带来财富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要素,如土地、水、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阳光空气等。破坏森林资源及其野生动植物的破坏即是对自然资源的破坏。
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置于危害环境犯罪内研究,还是置于破坏自然资源犯罪之中探讨,其产生这一分歧原因在于,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关系认识不同。第一种观点认为,环境是上位的概念,自然资源应该包含其中,这种观点可以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找到明确的依据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从资源与环境的整体性出发,将自然资源作为环境结构和要素,有利于从宏观上准确理解可持续发展的丰富内涵,但从现行各国的决策上看,资源对策与环境对策尚未形成统一的行动,特别是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同一规范机理尚待研究,这种观点在决策上的应用价值还需验证,而且从资源问题与环境问题的成因上看,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将二者并入自然资源,或者并入环境都可能带来形而上学的思考,不利于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我们认为,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放入环境保护中研究,还是置于自然资源保护中研究,都是现阶段出于不同角度研究的需要,环境与自然资源之间诸多的争议对于研究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并无实际意义。正如有观点指出,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环境,其不同称谓的共同指向只有一个,即自然要素,但由于同一自然要素自身具有多功能性,人们往往从不同的用途出发对其作出不同的称谓。就目前人们的认识水平和思维定势而言,就同一种自然要素,如果是从经济和实用的角度考虑,会将其称为自然资源,但如果从生态效用的角度出发,则会称其为环境。就森林来说,如果考虑其提供木材的效用时,一般将其作为森林资源;但如果是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的角度出发,就会称其为森林环境。因此,自然资源或者环境仅是人们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同一自然要素的不同称谓,二者既不相互包容,也不截然对立,且随着社会发展模式的生态化转向,自然要素的经济和生态效用结合的程度也越来越紧密,环境与自然资源的融合趋势越来越明显,正如学者指出,“环境容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可再生资源。”
目前为止,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概念,国内尚无统一的规定。我们认为,确定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概念,必须明确:(1)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包括数种犯罪,不是单指森林,包括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下定义时,应从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的总体去阐述其本质与特征,不能以某一方面代替整体,否则有失全面。(2)应从刑法关于犯罪研究的整体框架下去研究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森林资源犯罪包括行为犯、危险犯和结果犯。(3)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客观行为包括直接破坏森林资源及其野生动植物资源,也包括间接的破坏森林资源相关的职务犯罪。(4)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罪过形态上应包括故意和过失。
综合所述,我们认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可作如下定义,行为人违反相关行政法律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构成犯罪的行为,或者造成了资源损害严重后果的行为。
2. 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特点及其危害
近年来,从森林公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司法实践来看,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1)复杂性,即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犯罪型判断上的复杂性。传统的自然犯罪因其侵犯的是公众接受的道德价值基础,对法益的侵害造成的结果明显直接,易为察觉。在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犯罪性的判断上,涉及到林业行政法规及其野生动植物法规对危害行为所作的价值取舍,并且与林业部门及其野生动植物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密切相关,某一危害森林资源的行为也可能因林业工作人员的许可而排除犯罪性或者免除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即使断定某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造成的危害超出法律的容忍范围,还要涉及到因果关系的复杂判断。
(2)抽象性,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形成的依附性决定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具有一定程度抽象性。一般的自然犯是在行为主体基于一定的不法动机为实现特定的目的实施的,大多数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在这方面的表征极不明显,从发生的内在机制看,行为主体对该类行为的实施往往不是为了对森林资源施加影响,更不是有意对环境加以破坏,实施该类行为的原始的真正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经济利益的追逐。因此,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具有高度的抽象性,这种抽象性也决定了社会公众及政府对环境破坏的容忍与让步。
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森林资源直接破坏、对人类环境的损害、对人身的危害。
(1)对森林、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的危害。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主要体现在《刑法》的第六章第六节内,主要是破坏林木资源的犯罪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从这几种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看,无论是对林木的盗伐、无证采伐、故意毁坏还是非法运输、收购、出售;无论是放火还是失火造成的火灾,都会导致林木的损毁和死亡。无论是对野生动物的非法猎捕、杀害,还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还是非法经营及其加工成野生动物制品,都会对野生动物造成直接的损害。1992年第3次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召开以来,全球森林资源破坏严重,100年来,全世界的原始森林有80%遭到毁坏。目前,每年还以26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人类可能会在50年内失去天然森林。一项历时40年的科学研究表明,地球上曾经发生过五次物种大灭绝;近年来,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地球物种的消失速度在不断加快,几乎达到了与前五次地球物种大灭绝相当的程度。
(2)对环境的危害。如上所述,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首先是对森林资源及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直接的损害,与此同时,也造成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使我国本来就不多的森林资源破坏非常严重。火灾、虫灾等也加剧了对森林的破坏。如沙尘暴是一种风与沙相互作用的灾害性天气现象,它的形成与森林锐减、物种灭绝、气候异常等因素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其中,人口膨胀导致的过度开发自然资源、过量砍伐森林、过度开垦土地是沙尘暴频发的主要原因。沙尘暴作为一种高强度风沙灾害,并不是在所有有风的的地方都能发生,只有那些气候干旱、植被稀疏的地区,才有可能发生沙尘暴。在我国西北地区,森林覆盖率本来就不高,但还有部分不法分子还是不断地进行资源非法开发,这些掠夺性的破坏行为更加剧了这一地区的沙尘暴灾害。的土地很容易被大风卷起形成沙尘暴甚至强沙尘暴。其实沙尘暴就是因为人类过度的砍伐森林而造成的。而乱砍树木也不只会造成沙尘暴,还可能造成泥石流、全球变暖、动物灭绝等严重后果。
另外,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日益严重,也对生态平衡造成了直接的、间接的或潜在的危害。其一,森林资源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转化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能吸收二氧化碳、含氟气体,释放氧气,储存水分,还能阻挡、过滤粉尘等,对于维护生态平衡起着重大作用。而在实践中,各种盗伐、滥伐林木的犯罪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会产生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沙漠逼近、气候异常等结果,渐渐地会使生态系统中进行着的物质和能量转换过程中的某一环节被破坏,最终导致生态失衡。其二,野生动植物是整个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成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会使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减少,而一旦生态系统中某些野生动植物灭绝时,就会导致生态系统失衡。
(3)对人身的危害。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对于人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对人身造成危害。如放火罪、失火罪的发生都有生存环境变得很糟,从另一方面也会影响人体的健康发展。可能对火灾发生区域的人身健康、生命造成直接的侵害或者威胁;二是间接地影响人体的健康。过度地乱砍滥伐和破坏林地引起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虽然不会直接对人体构成危害,但如果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会改变整个生存环境的条件,如气候变得恶劣,资源供给不足等,会使人类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化。
3. 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属性
3.1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与行政犯
根据刑法理论,犯罪可以分为自然犯(刑事)和行政犯(法定犯)。在罗马法时代就出现的自体恶与禁止恶观念,可以说是现代刑法中相对应的自然犯与法定犯抑或刑事犯与行政犯观念的最初萌芽。意大利学派的代表人物加罗法洛是最早正式阐述这对范畴的学者。他认为所谓自然犯是以缺乏人类本来就具有的爱他感情中最本质的怜悯之情和诚实的行为为内容的犯罪,而所谓法定犯则只是由立法所规定的犯罪,所以犯罪应该以自然犯为中心。怜悯之情和诚实具有直接与伦理、道德相联系的性质,他所谓自然犯的背后可以说存在着社会伦理。自然犯、法定犯的概念也逐渐形成,并成为刑法学中一对基本研究范畴,后来又演变成刑事犯与行政犯之分。学说上一般是将自然犯与刑事犯、法定犯与行政犯的观念作相同理解,如日本学者小野清一郎认为,刑法法规在理论上可以分为两种,即固有的刑罚法规与行政刑罚法规。与他们的区别相对应犯罪可以分为刑事犯和行政犯。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别也几乎完全一致。因而,我们为方便起见,统一使用行政犯与刑事犯这对概念。对于行政犯的界定,主要是从与刑事犯相比较的角度去进行讨论和展开的。概而论之,主要有“质的区别说”、“量的区别说”和“质量区别说”三种观点。
3.1.1质的区别说。该说认为行政犯与刑事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两者并非仅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是概念上的差别,二者属于不同类属的不法行为。换言之,两者的差别非在“较少对较多”的关系上,而是在“此物对彼物”的关系上。即行政犯与刑事犯之间存在本质的不同,两者无交叉的可能。由于对“质”理解和理论角度不同,又存在以下几种学说:自体恶与禁止恶,行为实质区别说,具体危险与抽象危险区别说,法益保护与公共福祉促进区别说,侵害规范性质区别说,社会伦理判断说,构成要件区别说。
3.1.2量的区别说。该说认为行政犯与刑事犯之间并无本质区别,两者之间只有量的差别。该说强调刑法体系的一体性,从根本上否认二者之间存有质的差异,认为行政犯也属犯罪的一种,当其与刑事犯同具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及有责性时,即应受到刑罚的科处,二者之间在质的方面并无不同,若两者存有差异,则必定是在行为、违法性与责任大小轻重程度标准上具有量的差异。该说具体又表现为严重事犯与轻微事犯差别说、违法性本质逐渐减弱说及危险性与非难性程度差异说三种不同观点。
3.1.3质量区别说。该说认为刑事犯与行政犯两者不但在行为的量上,而且在行为的质上均有所不同。刑事犯在质上显然具有较深度的伦理非价内容与社会伦理的非难性,而且在量上具有较高度的损害性与社会危险性;相对地,行政犯在质上仅具有较低的伦理可责性,或者不具有社会伦理的非价内容,而且它在量上并不具有重大的损害性与社会危险性。
目前,处罚破坏森林资源及其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多数属于违反行政规范,其中对于和保护规范抵触的行为大部分课以行政罚,只有少数采取刑事制裁的方式。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是否构成全部或者部分取决于是否符合行政法上的要求,它的构成通常以违反森林资源行政法上的要求或者行政许可为前提的。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基本上属于行政犯,其存在与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森林资源管理政策目的紧密关联,其具体内容、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往往因为社会的发展或者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政策的转换而反映出典型的目的性和明显的变动性,立法上因而经常出现行政违法的有罪化、非罪化或者重罪化、轻罪化的改变。
3.2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行政从属性
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是破坏森林资源行政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达到了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而转化为行政犯罪的。尽管此种行政违法行为必须具备刑事违法性和刑事惩罚的必要性时才能称之为行政犯罪,但是它毕竟是行政违法向犯罪转化的结果。其存在是以行政违法为前提,因此,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具有很强的行政从属性。
3.2.1概念上的行政从属性。即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构成要件中某一构成要件的概念,从属于行政法规范来确定。刑法上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用语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滥伐”等必须以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行政法上的解释为依据。
3.2.2空白构成要件之行政从属性。刑法中没有具体明确规定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构成要件,必须依赖相关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来补充。在条文上通常表述为“违反某某法规”、“违法某某管理法规”,其包括行政法律及其法规。如第345条第2款滥伐林木罪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2.3阻却违法之行政从属性。即在行政许可和行政义务上而阻却行政犯罪构成要件。质言之,如果犯罪构成要件的成立以欠缺特定的行政许可,或以违背特定的行政规定为前提,行政许可的获得或者行政义务的履行,则称为阻却构成要件的要素。如滥伐林木罪中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核准,以及失火罪中的野生用火的行政许可和核准。
结语:
目前,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是行政犯还是行政犯自然犯兼具,还存在争议。我们认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影响了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法益,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认定,必须依附于相关的行政法规,这一特征明显的说明,破坏森林资源是典型的行政犯。但是自然犯与行政犯之间并不是绝对排斥的关系,“行政犯与行政罚则是否被制定,就在于要努力产生出合乎自己的新的道德感情,随着这种感情的成长就经常会转化为刑事犯。”③自然犯是基于违伦理道德的属性来认定的,但伦理道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一定时期的行政犯随着社会的发展可能变成自然犯,当然也可能出现一定时期的自然犯非罪化的情形。实际上,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自然犯与行政犯根本对立的关系,已经发生变化,行政犯的自然化现象呈增多趋势。当然主要是由于道德情感的认同接受和价值取向的认同。
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已经不是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角度,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也具有较强的伦理非难性,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也是危害社会、危害生态安全、危害个人法益的性和反伦理,它破坏人类生存的基本环境,也破坏了基本的生活秩序,是对基本的环境道德的违反,“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不单纯是违反秩序,而且是与伤害、盗窃、欺诈行为同样可以非难,”因此,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也具有自然犯的属性。
主释:
①本文涉及到的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是指破坏林木、林地资源犯罪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笔者为了表述的方便,以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统一进行说明。
②国内的论文及其著作一般都是将破坏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放入环境犯罪或者自然资源犯罪进行研究。参见《环境犯罪比较研究》赵秉志、王秀梅、杜澎著;《危害环境犯罪的理论与实务》杨春洗、向泽选、刘生荣著;《环境犯罪与环境刑法》郭建安、张桂荣著等。
③[日]大隅健一郎、佐伯千仞:《新法学的课题》,日本评论社1942年版,第293页。
作者简介: 张治平(1959-),男,江苏南京人,高级工程师,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常务副院长,从事公安教学、公安执法研究。
目前的体系里的收益内容单纯的计量那些能够在市场中运作的,但是运行活动带来的生态等内容,不管是入或者是出都不能够得到有效地体现,就会使得单一收益和综合要素之间存在矛盾。目前林业运作机构实行的核算内容,是结合单位会计体系以及事业会计制度和基建会计制度分别设计的,其是用在专门的经济活动中的,重视到是各自使用,单独的设立账户,分别归集费用和计算成本,分别编制会计报表,从而使林业经营单位需分为基本业务、天保经费和公益林项目等3个方面独立核算,分别形成不同的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会计账户和报表体系,造成一个会计主体、多种会计核算方法并存的局面。因为不具备中和的会计内容,导致林工单位在核算上存在非常大的区别,比如科目内容存在差别,处理措施存在差别,报表内容存在差别,造成会计政策和会计报告体系在不同林业企业之间不统一、不可比。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得知林业的会计核算在具体的运作中面临非常多的不利现象,导致的后果也是非常恶劣的。首先,消耗的森林资源价值不计入木材成本,一方面由于资源无价使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成本虚低,利润虚增。其次,用于弥补森林资源消耗的客观性成本补偿却要向国家寻求财政扶助得以解决。一头是总体财政不真实的提升,而另一头确实资源的不断降低。这实质上是混淆了作为补偿的物质消耗与新创造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而使得机构之间的利润分配无序,也导致了国家在宏观价格、财政、税收政策上的失误。第二,考虑收益的时候不分析其生态以及社会等内容,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的消耗不计成本。首先,林业机构为了获取利润,就会将产品等放到首要位置上考虑,进而忽略了人们生存所必须的生态等要素,这就会在无形中使得生态受到影响,而且环境也不断的变差。其次,林业生产者(单位)必然对经济效益低而生态社会效益高的营林生产活动以及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问题无意顾及,由于资源不断不断的变少,许多生态等的问题就随即发生了,进而使得总体运作无序,整体效益变低,导致林业发展不合理。
通常是分成商品形式的以及公益性质的。它们有着非常显著的区别,因此核算的时候要结合其独特性进行。第一种带给我们的是木材等物品,它们可以经由市场来体现出。而它们在砍伐之前的时候也相应的具备生态等效益,结合生态的思想,相关机构要保证维护生态合理的基础之下来确保产品充足,这主要是由于纵观林业的历程,由于其运作不合理而导致的恶劣的后果并不少见。这样对商品林的会计核算除了计量其产品货币收益、经济成本外,还应将森林资源消耗的价值计入木材产品成本,同时计量森林资源的生态、社会功能价值,而其生态环境成本集中表现在环境破坏的损失上。而后一种属于不获利的,它有着非常显著地特征,它的产出被划在公用物品之中,而且它们以不可见的生态等要素贡献给我们。所以,它的价值是无法按照上述内容那样反映出的,应该经由政府活动进行反映。
以往的林业核算体系在运作的时候,只是单纯的计算在市场上能够体现出的货币内容,不过像是运作内容带来的生态等效益其并未体现,对外在的内容不分析。因为生态效益远远的胜于其经济要素,更加凸显林业会计核算需要从生态理论角度考虑。林业的前进要想确保三要素的综合,就应该将生态当成是关键的内容,主要是由于只有必须确保生态合理有序,能够为我们带来非常洁净的气体,能够涵养水分,能够确保水土有效等等的一些功效,才可以确保其经济性等能够得以存在,假如生态发生了问题,那必然导致资源受到影响,此时经济以及社会要素该怎样的分析呢,所以对林业生态相关的要素都要放进核算内容里。(本文作者:孙春华 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
关键词:绿色建筑;建筑设计;特点;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0 文献标识码:A
时下,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生命周期内部,最大限度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在有效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过程中,为人类提供更加健康环保的生活环境,在高效、适用的使用空间中和建筑形成自然共生。
一、绿色建筑设计理念以及与一般建筑的区别
绿色建筑作为人类生态智慧和生态文明的结晶,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步骤的重要环节,它是自然生态和人类文明有机协调的建筑样式,为人类提供了安全、舒适、健康的生活工作空间,在更加高效的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生存环境。
(一)绿色建筑设计理念特点
绿色建筑作为新型的生态价值观,逐渐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绿色建筑设计理念主要包括:节约能源、资源、回归自然等内容。节约能源,是在充分利用太阳能设备,使用节能采暖、空调或者建筑围护结构的同时,减少空调、采暖,在风冷系统利用中,根据自然通风相关原理结构,在正确运用当地气候总体布局以及平面形式的同时,让建筑物充分利用夏季主导风向。
在建筑物材料、建造、建筑设计选择中,根据资源利用特点,在正确使用资源的同时,尽量节省资源。为了保障建筑物生机、活力,在建筑物外部和周边环境相融合的过程中,发挥动静结合、和谐一致的特点,逐渐保护生态自然环境。在绿色建筑物中,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主要指:在建筑物施工设计中,尽量不采用对人体有害的装修材料、建筑材料,在建筑物内部湿度恰当、空气清新的过程中,让居民身心健康,感觉良好。
在绿色建筑建造过程中,建造特点主要表现在:在明确要求建筑物地理环境条件中,避免土壤中出现大量有害、有毒物质,在地下水资源纯净,地温适宜的过程中,地磁始终满足建筑物构造要求。在构造材料选购中,建筑物通常采用天然木材、竹材、树皮等相关材料,在严格检验处理的过程中,进一步保障建筑材料安全性。另外,绿色建筑还必须根据地理环境要求,配备对应的热水、采暖、发电或者风力发电设备,从而保障天然资源充分利用。
(二)一般建筑与绿色建筑的区别
在传统建筑中,建筑物考虑的最多的是避雨遮风的使用效益,很少结合对环境产生的后果。一般建筑,由于建筑物大部分和自然环境相隔离,因此,室内环境往往不利于保持身心健康;绿色建筑在整合传统建筑特点的过程中,将外部环境、内部环境有效连接,对室内环境品质有了很大改善。由于建筑物商品化,在传统建筑物中,建筑风格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和特点;绿色建筑一般不采用建筑风格,在充分利用当地风俗特点的同时,根据当地历史文化,结合当地风俗特点,在自然和人相互和谐的同时,创造出更加新颖独特的建筑美学。
在普通建筑物中,一般能耗较大,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建筑物在使用以及建造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占全球总能源消耗的50%左右,生成了34%的污染源;绿色建筑由于广泛利用地热能、太阳能、沼气、风能,产生了大量的可再生能源,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普通建筑物在拆除、建造时,由于没有注重到相关因素,对社会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绿色建筑在吸收建筑物原材料加工、开采、运输、建筑物拆除、废弃过程中,根据环境要求,为了达到可持续发展标准,在污染最小化的过程中,对人类进行负责。
二、促进绿色建筑设计的改进措施
为了从根本上增强绿色建筑设计效益,必须将绿色建筑体系硬件、软件设施有机的联系起来,从建筑师实践经验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出发,保障绿色设计以及建筑创作技术。
(一)绿色建筑节地节能设计
为了确保土地利用效益,从建筑角度来看,节能用地作为当前建房活动节省用地面积,让绿化面积不损失、少损失的重要手段,必须提高用地效率。例如:建设高层、多层建筑,减小建筑密度,增强建筑容积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环境,提高城市容量;在城市居住区中,对后续发展保留发展余地,增强住宅用地集约面积,在完善绿化面积的过程中,不断推进住宅区生态环境建设;在乡村、城镇建设中,根据坡地、零散地特点,在因地制宜的过程中,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地方材料充分利用,让建筑在自然环境中相互融合,增强绿化面积使用效益。
另外,由于寒冷气团频繁侵袭,在和世界维度相比,我国寒冷的天气相对较长,供暖日相对较多;为了保障建筑温度,必须提高供暖设施,在优化冬季室温的同时,节省供暖能源。目前,我国建筑节约能源技术根据内容不同可以分成护墙、采暖、空调通风等,北方冬季一般通过集中供暖的方式,进行供暖。
(二)绿色建筑设计节能环保材料以及高新技术应用
绿色建筑作为相互作用、协调的智能系统,建筑结构、外层材料是能源交换的主要界面,在自然能源转换、收集的过程中,必须有效防止能源流失;在具备气候调节能力的同时,保障气候环境始终处于稳定状态。在建筑材料选择中,结合材料性能,保障材料始终没有毒性物质释放。
室内环保材料主要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工后,对建筑物内部墙面、地面、顶棚进行的装饰、美化处理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在达到装饰的目的的同时,不断满足材料功能。室内建筑材料一般分为:地面、墙体、装饰线、紧固件、顶部、胶粘剂以及连接剂等类型。让装饰材料在绿色建筑中充分展现适用、经济、美观的作用,避免不环保材料释放的苯、甲醛以及苯系物对居民身体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建筑装修风格中,装修材料是室内环境的主要危害;因此,在装修时,必须选用符合环保指标以及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充分展现绿色建筑设计的优势。
结语
绿色建筑作为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节约能源、减少建造工序以及使用能耗的重要方式,对增强使用舒适性,解决能源危机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努力贯彻设计理念,掌握设计要点,从根本上保障环境以及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于春普.关于推动绿色建筑设计的思考[J].建筑学报,2003(10):50-52.
[2]郑杰.关于推动中国特色绿色建筑设计的若干思考[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9,23(6):146-148.
[3]刘健,王瑞.关于推动绿色建筑设计的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0).
1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含义及特性
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是基于生态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上,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组成、功能、过程进行科学的理解,综合考虑生态需求、社会需求、经济需求,通过制定目标、合理规划、科学研究、有效实践、有力监测等手段改善生态系统的管理工作,以确保生态系统的整理性、多样性、可持续性,提高身体系统的健康活力,以保障森林能持续的获得理想状态和期望的产品服务。基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基本含义,森林生态系统的基本特性表现为整体性、可持续性、社会性、适应性和复杂性[1]。整体性是森林生态系统的最重要特性,在生态系统管理中,必须将生态系统的所有生物体和非生物体、生态过程等当作整体进行思考,即要重视生态系统的等级结构,维持生态系统的过程和格局,保护生物的多样性,要确定生态边界和合适的规模,要仿效自认干扰机制。可持续性是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最终目的,反映了生态系统动态的维持其组成、功能、结构的能力,保持高的生产力和生物多样性,能持续的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社会性是指生态系统的组成具有社会性,生态系统管理要考虑社会价值、组织协调、公众参与、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协调等关系[2]。适应性是指将生态系统管理的民主原则、教育、法规学习和科学分析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中可持续地管理资源。复杂性是指森林生态管理系统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系统,表现在内部物质循环、信息流、能量转换等关系的复杂性。
2森林生态系统管理与传统森林经营的关系
2.1森林生态系统管理与传统森林经营的联系
传统的森林经营主要研究森林的永续利用和其在技术上的反映,利用社会、经济、生态、科学的原则来管理森林产业,实现经济目的[3]。传统森林经营的核心理论是“法正林思想”,该理论是在传统的古典经济学和林业学有效结合的产物,将森林、林地当中获取效益的资资本,通过对森林和林地的集约化经营和管理,不断提高其生长量,并对林地进行出租获取收入,增强其经济效益。这种经营管理理念是与工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过去的近200年中,支配着整个森林经营活动,其可持续思想的核心是以木材进行生产。而森林的生态系统管理正是起源于这种传统的林业资源管理和利用过程,传统森林经营理念和方式的发展下,对森林资源造成的巨大破坏,推进了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产生,促使人类对生态系统管理的认知度不断加深。可见,传统森林经营是促使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前提和保障,而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是对传统森林经营的传承和发展,两者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联系。
2.2森林生态系统管理与传统森林经营的区别
虽然传统森林经营是推进森林生态系统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其表现出来的弊端仍然很明显,如传统森林经营违背自然规律和生态法则、结构简单、生物多样性较低、生态功能低下等。因此,森林生态系统不仅是传统森林经营的传承和发展,还是对传统森林经营的改革和创新,两组具有本质区别。
2.2.1核心理论的区别
传统森林经营的核心理论即为“法正林思想理论”,该理论的基础是传统经济学理论,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4]。而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核心理论上是现代生态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和系统理论的有效结合,注重了生态系统、生态结构、生态过程的可持续性发展,利用系统的理念和方法来解决森林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了人与森林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和谐,维持了森林生态系统理想中的产品和服务。
2.2.2管理目标的区别
传统森林经营的管理目的是以林产品的产品生产为核心,将森林生态系统的其他产品和服务归置从属为主,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向社会提供大量的木材及其他林产品,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而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管理目标是从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作用出发,以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在社会和自然系统中的服务功能为核心,向社会输送生态化的、可持续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森林的生态安全。
2.2.3经营对象的区别
传统森林经营的经验对象为以乔木为主的植物群落、森林自身的变化、森林资源实物量的保存和增长、森林生态系统物质产品的生产等。而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对象是森林生态系统,具体包括了生物和非生物环境资源,在生态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整合生态系统内部再生能力要素,注重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注重利用外部手段来调控森林资源、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关系。
2.2.4经营尺度的区别
传统森林经营是基于林班、小组的空间尺度产生的,经营单位的生产组织方式为林场。而森林生态系团管理的经验尺度是景观尺度,主要组织形式为社会化、区域化的管理形式。
3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现代化森林经营策略
首先,要构建一个时间尺度长、空间规模大的森林生态经营体系。对此,管理工作者必须广泛的调查森林资源,明确“景观”在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具体含义,要在短周期内对集约化的林业和长周期的林业中开展科学有效的实践,完善生态过程,要不断跟踪林地上和社会价值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后确定更为合适的经营体系。其次,要转变思维方式,进行系统性地思考。系统性思考与生态系统方法是一致的,是学习型组织建立的核心基础,在具体的管理中,要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将管理重点放在整体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上来。最后,要提高每个职工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只有较高素质的职工才能明确系统内的各种关系,针对自己认知的实际情况,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促使系统作用的最大化发挥,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目标。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