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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环境的区别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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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环境的区别

第1篇

关键词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资金技术 减排承诺 发达国家

中图分类号:D996.9 文献标识码:A

1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概述

面对愈发严重的全球变暖现状,世界各国纷纷致力于改变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危机,于是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随着世界气候变化大会的召开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完善。

1.1概念及内涵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最早是在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起初旨在应对全球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该原则真正适用于气候变化领域是在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其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因“注意到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正式提出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包括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两方面内容。共同责任实际上是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扩展到“人类共同关切事项”上的具体表现。“人类共同关切事项”表明了一种明显不同于永久、共同财产、共享资源和共同遗产的法律地位,但是这个概念要求国际社会把气候变化作为一个全球整体问题来对待。相较于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只是笼统地规定各国对于他国利益和全球环境问题的无差别责任,共同责任原则考量了不同国家的具体国情,继而提出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能力与责任大小的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责任不意味着共同的义务,“共同”意味着在保护全球环境方面的团结,因而也隐含着在实现所追求的目标方面以公平的方式分担义务。这可能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区别责任”的接受。伦敦大学学院桑兹教授认为,“共同责任”确保所有国家参与国际环境法,“区别责任”确保国际环境法在政治上为各国所接受。

区别责任根源于多元化的世界经济格局,发达国家的巨额碳排放量不仅破坏了本国良好的生态环境,更对邻国、周边地区,甚至是世界范围内的全球变暖产生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的要求,发达国家相较于发展中国家利用了更多的能源资源并由此产生了环境污染与破坏,故而必须对此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履行更多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因自身经济发展、资金技术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更主要的是由于其承受了更多发达国家带来的气候问题,因而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无需承担与发达国家同等的责任,此即区别责任。

1.2起源与嬗变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首次提出,并于随后召开的几次世界气候变化大会中不断演变和发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虽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但并未对各缔约方究竟应承担何种责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也未在应对气候变化事项中具体的实施机制,因而可以理解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对该原则的一种宣示性的确认。

《京都议定书》的出台意味着京都三机制的问世,可谓是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具体贯彻实施。关于温室气体排放,《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四种减排机制:两个发达国家可以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扣除林业碳汇吸收二氧化碳数量的“净排放量”计算机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的绿色开发机制;欧盟内部的“集团减排方式”。《京都议定书》实际上确立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义务的双重减排标准机制,即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

为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2009年召开了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在此次会议上,美国刻意强调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减排上的“共同责任”,寄希望于另起炉灶达成一个包含所有国家的单一法律条约,美国等发达国家欲脱离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这一双轨谈判框架,并双轨制为单轨制,将发达国家的义务和发展中国家的义务捆绑在一起,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基于各国本身的状况,认为哥本哈根大会应按照公约、京都议定书及巴厘岛路线图的原则,分别对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做出决定强烈要求坚持施行双轨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减排,允许发展中国家拥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可惜此次大会并未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究其原因在于各国对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贯彻实施存在着更大的分歧矛盾。在随后的德班平台和最近的华沙会议中,各方虽意见不一,但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和发展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此基础上达成了一揽子协议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

2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适用和表现

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无需承担同等责任的最主要表现便是资金技术援助和减排承诺机制的确立。相较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并适当予以发展中国家以资金和技术的援助。

2.1资金技术机制

发展中国家最为关注的当属发达国家对其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都规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履行其在公约下的承诺,将取决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对其在公约下所承担的有关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承诺的有效履行,并将充分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可见资金和技术援助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资金和技术转让问题是近十年来国际气候谈判难以回避的主题,但实际操作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还要归咎于发达国家政治意愿的缺乏。

按照公约的要求,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其无须与发达国家承担同等责任的主要原因便是在于发展中国家在长期的经济建设中尚未产生如此之多的温室气体,这正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抗衡媲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和技术的支持。故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才会如此重视资金技术援助机制。然而这一机制却一直遭到发达国家的强烈反对,尤其是技术援助。发达国家害怕发展中国家掌握其先进的核心技术,担心因此失去市场和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的供资非常有限,资金的分配问题就成为发展中国家集团内部博弈的焦点之一。公约体制内基金是以项目为主导(即以项目作为供资的前提),而且占资金总额九成以上的全球环境信托基金主要资助大型的减排项目,因此,体制内大部分资金流入了主要的新兴发展中大国,因为这些国家有大量的减排项目。而一些最不发达的非洲国家和小岛国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最为严重,却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从事适用活动。在哥本哈根会议中,发达国家试图以资金分配边缘化问题分化发展中国家集团,利用小岛屿国家联盟向发展中大国施压,让发展中大国承担与发达国家一致或相似的义务。

2.2减排承诺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最突出的表现之一便是针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承诺。虽然这一原则确立和存在的初衷是美好的,但不得不承认和正视的是,在减排承诺事项尚欲坚守这一原则是如何的困难重重。自从巴厘岛路线图确立了双轨制以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承诺方面的分歧越来越多。“双轨制”的主要内容是:(1)继续通过《京都议定书》之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就发达国2012年以后的进一步减排承诺展开谈判;(2)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就目前、2012年之前和2012年以后的长期合作行动展开谈判,以充分、有效和持续地执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尤其是在哥本哈根会议中,发展中国家致力于维护双轨制,发达国家却一直试图打破这种双重标准,以至于总体趋势是共同责任不断被强调,而区别责任则不断被削弱。哥本哈根会议上,一方面,美国等发达国家便明确提出其减排承诺与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有可比性,另一方面,其他发达国家也要求美国的减排承诺与它们的减排承诺具有可比性。减排承诺不仅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质检产生了分歧,更在发达国家内部间出现了严重的矛盾。

《京都议定书》的核心内容是:要求38个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根据规定该议定书只有在55个国家批准后才能生效,而这55个国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 1990 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55%,美国是世界头号排放大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1/4,因此,美国的态度对于议定书的命运是举足轻重的。1997年,时任副总统的戈尔代表美国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2001年,布什总统拒绝批准它,也就是说,拒绝履行所分摊的削减7%的温室气体的承诺。美国的这一行为,可以说是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一种公然背离和破坏,实质上是以强调“共同责任”为借口而逃避自己所应承担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由于对《京都议定书》生效有举足轻重作用的美国背信弃义,国际社会纷纷将目光投向俄罗斯。但怎奈,在批准《京都议定书》落实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方面,俄罗斯的态度一直是犹豫不决的。发达国家一直强调的是“共同责任”,主张效率和公平。

3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遭遇现实困境

事物的发展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也面临着瓶颈难题,而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情、国际地位等因素的差异,该原则在实施过程中遭遇着不同的现实困境。

3.1发达国家的困境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实施在发达国家之间引发了现实的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事务上,发达国家自身不仅要承担较重的减排义务,而且还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应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事实上,发达国家并不能完全按照公约的要求切实履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项下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一方面,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只是一种自愿性的行为,更多的发达国家并不情愿将本国的资金、技术无偿或廉价地输入发展中国家之中,因而即使在世界气候大会或会议公约中达成了某种援助承诺,也往往由于缺乏必要的援助、资金发放、技术供应程序等确认性规定而流于形式。即便发达国家自愿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种种援助,但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等现实条件的不同,有些援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只能说是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难题。如上文所述,对于许多核心和关键性的技术,发达国家更是不愿意无偿或廉价出售给发展中国家,所以在实际援助过程中,发达国家提供的往往是已经被淘汰的技术而对发展中国家无所裨益。

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美国提出,发达国家或将在2020年前每年有条件地向气候基金会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但同时要求其他国家满足美国对透明度的要求。然而“巴厘行动计划”对“三可”评审已有明确规定,发展中国家只有得到国际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减缓行动,才接受“三可”评审,而自主采取的行动是不接受国际“三可”评审的。发达国家在资金支持上的失信直接影响了发展中国家气候友好技术的获取能力。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自身承担着较重的减排承诺要求。自1990年至最近有资料年份,附件一缔约方的整体减排量只有3.9%,计入LULUCF也才勉强达到5.2%,一些主要工业化国家不但没能完成议定书设定的减排目标,而且相比还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如美国增长16.8%,日本增长8.2%,加拿大增长26.3%。应该说,发达国家的不依约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实施。

3.2发展中国家的难题

在经济学理论中,任何参与经济活动行为的当事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这一原理在国家与国家交流合作之间同样适用。实际上,任何一国在与他国的交往中都势必会更多地考虑本国的利益,尤其是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在历届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会议中,发展中国家都希望发达国家能更多地提供给本国资金、技术援助,或是要求本国承担更少的减排任务。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国家。应该说,不同的国家利益驱使着不同的国家实施不同的行为。全球变暖这一事实对于不同国家也有着不同程度的危害性影响。更多的岛国国家对于遏制气候变化表现得更为积极,而内陆国家则相对较为消极。对外,发展中国家会努力为本国争取多一分的利益和少一分的责任。对内,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最大的困扰和难题便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许多发展中国家所要解决的首要任务是积极发展本国的经济,因此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片面的经济增长;而有些国家如中国则没有如此急迫的经济发展要求,相比较而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更为重要的事情。

一国国内的发展情况往往又会反作用于其在国际上的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可用人微言轻来形容。虽然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发达国家提供的无偿或是廉价的资金技术援助,但这也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交往中常处于劣势的地位,无法与发达国家抗衡,自然失去了许多话语权和决定权。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可谓是“内忧外患”不断。

4我国践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作为众多发展中国家的一员,我国在国际环境事务中同时面临着机遇和挑战,然而,作为负责人的大国,我国并未逃避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应有之责任并一直努力推动着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贯彻实施。

4.1我国面临着诸多的国际压力与国内挑战

国际社会携手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于我国而言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这种挑战不单单来源于国际社会,也来源于我国当前的经济与环境发展现状。总体而言,我国面临着诸多的国际压力和国内挑战。

4.1.1国际压力

一方面,我国需承受来自于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国际压力。如上文所述,美国、日本等国一直倡导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减排任务上的“可比性”。近些年来,国际社会更是一度出现了“中国”。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社会经济的日益崛起,引发了更多的发达国家和少数不和谐的发展中国家觊觎我国所取得的成绩而相继施压。随着更多发展中国家在温室气体排放量上的不断增加,我国未来将履行更多的国际义务并承受更多的国际压力。

4.1.2国内挑战

另一方面,在国内方面,我国正身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难以协调的艰难困境。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生态环境非但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善反倒呈日益恶化的趋势。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环境管理的单一环境监管模式,但现阶段国家管理机制存在着不足和缺陷,加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许多环境问题难以运用法律的手段加以解决,比如我国在气候变化方面就存在着立法的漏洞和空白。全国连日雾霾为我们的经济发展再次敲响了警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

4.2我国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贯彻实施

面对已有的国际压力和国内挑战,我国并未退缩,而是通过不断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着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题中要义,以更好地规避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

4.2.1构建生态文明体系

环境保护是伴随经济发展的永恒话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体系,创设生态红线,将资源产权、管理体制、生态补偿等一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生态环保并重的新型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体系的构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指引了方向,既要追求经济效益的提高,更要注重整体自然环境的保护,全面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目标。把经济发展寓于生态建设之中,用生态效益考量经济社会的发展指标。

4.2.2健全环境保护立法

完备健全的法制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法律存在着的固有的漏洞和空白既然不可避免,我们能做的便是努力弥补立法的不足。近些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环境治理监管制度。现阶段,我国正在起草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以期未来的气候问题在我国有法可依。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可谓是在环境保护立法方面的一大突破,让全世界看到了中国致力于呵护碧水蓝天的决心和行动。

4.2.3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环境污染与破坏危及的绝不仅仅是一国或某一地区,环境问题是区域性甚至是全球性的问题。环境治理需要各国的通力合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事务上,我国正努力践行着身为大国的责任,勇于承担国际责任,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密切交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南南合作”,不仅在资金、技术等经济发展层面互通有无,近些年来更是加深了环境治理与保护等生态建设方面的合作。

参考文献

[1] See Patricia Birnie,Alan Boyle and Catherine Redgwell,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Environment,3rd edi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Chapter 3.

[2] See Department for Policy Coordin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Report of the Expert Group Meeting on Identification of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Law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Geneva,Switzerland,26 -28 September 1995.

[3] See Philippe Sands,“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Field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65 BYIL 343-344 ( 1994) .

[4] 史弁.中环境外交的成就与问题[D].青岛大学,2008.

[5] See Richard Elliot Benedick, Ozone Diplomacy:New Directions in Safeguarding the Planet (Enlarged Edition)(2008),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from P241-268.

[6] 伍艳.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资金机制[J].国际论坛,2011(1).

[7] 王小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适用及其限制――和中国气候变化法律与政策[J].社会科学,2010(7).

[8] 宋婧.从《京都议定书》看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实践[A].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6.8.10~12・北京)论文集[C].2006.

第2篇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学的融合

(一)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

1.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内涵生态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关系:一个是生物与生物间的关系,一个是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系统,即同类事物按照一定关系组成的结构。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者及教育对象在内的主体按照一定条件存在于相同的体系中,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外部环境持续开展物质、能量以及信息交换,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是指由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教育环境共同构成的,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教育主体与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以及信息交换过程中所形成的有机联系整体。

2.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划分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主要包括主体与环境两大关键要素。以主体存在的空间为依据,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系统可以划分为宏观生态系统、中观生态系统以及微观生态系统三大类。其中,宏观生态系统主要涉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与外部大环境两大要素,后者专指物质圈层、制度圈层以及意识圈层。微观生态系统主要涉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以及微观环境两方面,其中,微观环境就是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为目标而人为设置的情境。

(二)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学融合的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学融合的价值,具体体现在功能性、价值性以及方法论三个方面。对思想政治教育而言,生态学关注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复杂性与多面性,对问题的解决具有积极的价值。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学融合的价值,本质上就是生态学视角下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所体现的价值的具体实现,也可以理解为主体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与和谐相对立的是失衡,失衡达到足够严重的程度就是断裂。主体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之间相辅相成,生态学关注的是整体性与关联性,主体与社会之间存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关系。对社会而言,整个社会所奉行的道德标准与行为规范体现了时代的要求以及主体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要求。

二、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现状及其机理(一)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现状分析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生态性问题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主体地位是不一样的。现阶段,社会发展程度较高,社会分工明确而精细,各个行业与领域都有自己的领军人物,这些领军人物立足于管理视角,对周围人群进行适度安排,相对管理而言,教育见效慢,这容易使教育处于从属性地位。另一方面,从个人经历、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以及认知程度等方面来讲,教育者明显比教育对象更具优势,这样的现状很容易造成教育对象的特点及现实需求被忽视的问题。最后,思想政治教育存在典型的交流单向性,即交流都是由教育者发起的,而受教育者多是接受,缺乏交流的互动性。

2.介体生态性问题从当前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目的、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方针。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较多地关注其政治功能,教育内容常以意识形态以及政治思想等方式呈现。此外,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也不太灵活。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而言,开放性是非常重要的,是其本质属性的直接体现。教育方法单一且不灵活是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所面临的较大的阻碍,只有有效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促进教育对象向自身情感积极转化的效果。

3.环体生态性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环体就是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相独立存在的外部环境。宏观环境生态要素、中观环境生态要素以及微观环境生态要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主体的主导性地位。其中,从宏观层面来讲,对主体的削弱作用主要体现在物质圈层、制度圈层以及意识圈层等方面,从中观层面来讲,对主体的削弱作用主要体现在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组织等方面。

(二)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现状的机理分析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生态机理分析一方面,我国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缺失一定的关怀性。很多人际关系直接体现在经济、政治、道德以及法律等各个层面。从本质上讲,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过程就是协调人际关系的过程,教育者应以平等的观念对待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并赋予他们人文关怀,受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差异性的影响,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具体体现在二者认识水平上:第一,双方立场上的区别,导致立场区别的原因是在个人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的关注点上存在区别;第二,双方知识结构存在区别;第三,双方思维方式存在区别,主要是由立场区别以及知识结构的区别所导致的,从这一角度分析,我们可以加个思维方式的区别,可以将思维方式的区别理解为立场区别与知识结构区别的延伸。

2.思想政治教育介体生态机理分析首先,从目前来看,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层面上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在开放性与适应性方面偏弱。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开放的,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相对封闭的,这就容易造成一定的偏差。内容相对封闭确保了自身的稳定性,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稳定的内容无法满足人们的现实需求。思想政治教育者是少数人,受教育者是多数人,这样看来,似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需要走适合大多数人的路线才能充分激发人们的积极性。然而实际并非如此,对思想政治教育者而言,社会需求以及社会价值才是他们首要考虑的内容。其次,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相对较为传统,难以适应当前的实际发展需要,针对性与创新性都比较缺失。思想政治教育者必须根据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设置有针对性的方式与方法,也就是注重方式方法的针对性及创新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思想政治教育环体生态机理分析无论是在性质上还是在结构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都与环境系统存在明显的区别。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具有主观性特征,外部环境系统具有客观性特点,二者在结构及构成方面存在本质区别。从一定层面来讲,思想政治教育外部环境系统的生成及变化直接导致内部介质及环体要素的改变,两大系统的异质性是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中观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外部宏观环境,但中观环境又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与学习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对思想政治教育者而言,他们需要结合外部环境选择最适宜的教育方式与内容。此外,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投入存在较大差距,突出体现为农村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人力资源建设程度较低,开发力度不足。

三、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生态学路径

(一)理论建构与与时俱进

一方面,我们要严格践行“一元引领”原则,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国际地位,这一点已被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证实。现如今,文化多元化的格局已然显露,的引领地位受到一定的冲击,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对其进行巩固。在对文化冠以价值之名时,多元化文化也就意味着多元化价值,价值供给多元化造成价值需求多元化,极易引发价值错位,对此必须有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我们要始终坚持多元借鉴。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建构的多元借鉴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在区域层面,可以在对本土及外域资源进行筛选的基础上,借鉴其中的优势资源;在学科属性层面,可以对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生态学等资源进行借鉴。从学科属性层面来讲,在多元文化的时代背景下,坚持与时俱进,开展理论构建,在坚定不移地践行理论主导地位的基础之上,我们还要尝试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对传统文化资源中的精华部分进行充分开发,同时向其融入一些现代化元素,从而进一步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内容;其次,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深入探讨,对国外思想政治教育成果予以借鉴;最后,对关联学科成果加以吸收借鉴,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二)内容建构与求真务实

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也是当前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建构所提出的时间与空间要求。其中,面向现代化,主要是指人的现代化以及环境的现代化两个方面,人的现代化发挥主导作用,环境现代化发挥规范作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密不可分。对主体自立意识、参与意识、创新意识以及竞争意识的培养是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过程中极为关键的一点。面向世界,即在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过程中要具有开放性,放眼世界,对国外成果要虚心学习和借鉴。面向未来,即要确保个体可以准确把握机遇,体现个体价值,这是因为以内容恒定性为标准对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具有不现实性。另一方面,内容的建构务求真实。要注意贴近实际,同时注重个体性差异,这样可以提升内容的针对性。第一,就区域、行业以及部门而言,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以及政治敏锐度等方面,不同的人必然有所不同,所以,在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过程中也要包容并体现这种差异。第二,对不同个体而言,即使不考虑区域、行业或部门的因素,受年龄、环境以及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在思想上也必然有所区别,所以,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教育者要尽可能地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换言之,就是尽可能将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有机结合起来,并将其落实到位,确保实效性。此外,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真正做到寓教于乐。这里所谈及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贴近生活,并非简单的物质层面,更主要的是精神层面。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贴近实际与贴近生活的要求,就是要始终坚持群众化路线,借助相关活动的开展,促使群体主体间的地位平等,让他们互相团结、相互帮助,构建和谐群体,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目标。

(三)环境优化与适应超越

第3篇

1 生产目的的区别

虽然种植苹果总的目的是,增加土地的经济收入,但有机苹果除普通苹果的优质、营养特征外,更加突出生态和安全性,有机苹果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控,防止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苹果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苹果果实的洁净。

2 生产途径的区别

简而言之,普通苹果走的是量的路线,有机苹果走的是质的路线,普通苹果通过大量化学物质的施用,促进产量的提高,以提升生产效益;有机苹果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控制污染,全面提高果实的内在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通过改善品质、促进生产效益的提高。

3 生产方式的区别

普通苹果生产随意性强,生产规程是非强制性的,生产过程没有检验员跟踪检测,产品入市不太严格,没有专门机构检验;而有机苹果生产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管理机构派员,通过对操作的真实性记录和生产资料购买及应用记录进行跟踪调查,实行认证管理,生产规程具有强制性,只有按规程进行生产了,所产出的有机苹果产品才合格,任何违规行为是不允许的。

4 管理方式的区别

相对于普通苹果而言,有机苹果具有严格的管理体系,通过制定标准,推广生产操作规程,配合技术措施,辅以科学管理,突出了产加销、农工商的有机结合,提高了苹果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和苹果生态经济的高效率、高效益产出。有机苹果的质量标准体系、全程质量控制措施、网络化的组织系统、规范化的管理方式,都是普通苹果管理所不具备的。有机苹果在追求高产量、高效益的同时,融进了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质量控制意识、知识产权意识,不仅实行了高产、优质、高效的结合,而且追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5 在质量控制上的区别

有机苹果首选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并将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自觉融入到生产者的经济行为中,另外通过满足消费者对食品提出的高要求,促进生产者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方法,最终形成对产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观念和模式,这个过程具有专门的机构进行实施,以确保措施的落实。而普通苹果更多的是提倡,缺少的是落实。

6 组织形式的区别

有机苹果生产通过标志管理和推广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措施,将分散的农户有组织地归入了有机苹果产业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将分散的产品有组织地推向了市场,从而通过技术和管理相结合形式构造出中国有机苹果产业的形象和体系,普通苹果不具备这样的功能。

7 标志的区别

有机苹果实行标志管理,只有按一定程序申请获得认证后,经营者方可使用有机苹果标志,有机苹果才能进入流通领域。在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在工商局注册了有机食品标志,有机食品告诉人们有机苹果是出自生态环境安全的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而普通苹果没有标志。

8 生产标准的区别

有机苹果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制定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包装标签标准、贮藏运输标准、其他相关标准,这一系列标准对有机苹果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和指标作了全面规定,有利于规范有机苹果生产者、管理者的行为,是评价、监督和纠正有机苹果生产者、管理者技术行为的尺度;有利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当消费者对有机苹果提出异议或依法时,食品标准就成为裁决的合法技术依据;也有利提高我国苹果生产质量,增强我国苹果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苹果出口创汇。而普通苹果生产没有这样完善的、系统化的标准。

9 农资准入的区别

普通苹果生产过程中,对所用农资没有严格的要求,只要有利产量、品质和效益的提高,均可应用,而有机苹果生产中明确规定,有机苹果生产地环境质量要符合《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及有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生产资料。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10 认证的区别

普通苹果生产出来后,入市要求不严,只要消费者认可即行,而有机苹果在生产和入市前要经过国家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的认证,才能取得消费者认可。一般有机苹果经认证证实生产者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符合特定的标准,产品符合特定的标准或技术规范。这是有机苹果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11 对生产环境要求的区别

有机苹果对生产环境要求比普通苹果更严格,有机苹果标准规定,产品产地必须符合有机苹果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产地的生态环境主要包括:

对大气的要求:要求产地周围不得有大气污染源,特别是上风口没有污染源,不得有有害气体排放,生产生活用煤锅炉需要安装除尘除硫装置,大气质量要求稳定,符合有机苹果食品大气质量标准。

对水环境的要求:产地应选择在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清洁无污染的地区;水域上游没有对该产地构成污染威胁的污染源,生产用水质量符合有机苹果食品水质环境质量标准。

对土壤的要求:要求产地土壤元素,位于背景值正常区域,周围没有金属矿山或非金属矿山,并没有农药残留污染,同时要求具有较高的土壤肥力。土壤质量符合有机苹果食品土壤质量标准。

12 产品质量追溯的区别

普通苹果一旦入市,交易成功,生产者、经营者责任终结,有问题,只有消费者承担,而有机苹果由于生产过程全程监控,各环节紧密相扣,都有严格的档案记录,产品质量可追溯,产品入市,特别是出口有机苹果,边检时出现问题,可向生产者、经营者索赔,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极大的有效保护。有机苹果追溯体系涵盖生产、加工、贸易各个阶段,生产者、加工者应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保存能追溯实际生产过程的记录及可追溯的生产批号系统,生产记录包括详细的地块图、生产记录、种类、肥料及堆肥;加工记录包括收获记录、清洗记录、贮存记录。生产批号系统包括批号样本、购销合同及发票,年度物料平衡表等内容。

13 产品入市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