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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49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7-8517 (2010) 02-164-2
1997年5月,上海市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并推广孤残儿童的康复,残疾儿童的康复关键在于早期干预,而早期干预既可以以家庭为基础,因此寻找适合孤残儿童的家庭康复护理,值得进行研究。我们选择2001年9月我院家庭寄养儿童122例,进行3年的研究和追踪观察。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孤残儿童122例,其中男72例,女50例,1~3岁52例,3~6岁30例,6岁以上40例。残疾情况,脑瘫,50例,弱智,30例,癫痫,18例,唇腭裂,13例,正常,12例。
1.2方法
1.2.1家庭康复前准备首先由我院康复医师对每个寄养到家庭的孤残儿童进行详细的评估,确立康复目标,制定康复计划和治疗方案。其次选择寄养家庭,要求寄养家庭住房宽敞,经济条件中等以上,家庭气氛和睦,寄养家长身体健康,富有责任心,爱心,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最后根据家庭状况和寄养儿童进行合理配对。家庭训练人员由家长担任,分为主训练员和次训练员,主训练员由寄养母亲或主要领养人员担任,对其进行数次操作前培训,要求他们掌握一定的技能,能够担任训练工作。次训练员由家庭其他人员担任。
1.2.2家庭康复方法由我院康复师根据每个孩子的残疾程度制定康复计划进行“一对一”或“二对二”的训练为主,大的方面和正常儿童一样,如小于3月的儿童以抚摩、触觉、视听训练为主,大于3月的儿童根据运动发育规律训练,主要有正确的抱姿、卧姿、抬头、翻身、坐位、爬行、站立、行走等大运动的训练,同时还兼有精细动作、自理、语言、智力、行为、社交、游戏等的训练。年龄大于3个月的孩子保证每日进行空气浴和日光浴,每天有时间与家庭正常儿童交流并鼓励家庭带儿童到公园、动物园、菜市场、商店等进行实地训练。不同残疾的儿童有不同的训练内容,如脑瘫儿童每日进行牵伸、按摩、学习基本动作模式等。家长在实际的操作期间如有疑难问题,院康复医师可随时到家庭进行实地指导,真正的将院内康复和家庭训练有效的结合起来。
2评定
2.1程度分级评定及疗效评定由康复医师对每个患儿进行康复后的ADL评定,计算有效值[4]。ADL评定表50项,满100分。
2.2程度分级评定标准(1、轻度:ADL评分降低35%以下);(2、中度:ADL评分降低35%~50%);(3、重度:ADL评分降低50%以上)。
3结果分析
残疾类型与康复训练疗效经过3年时间的康复训练,总有效率97.5%,其中显效93例(77%),有效26(23.8%)。
4讨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的社会化改革势在必行,孤残儿童照料新概念正在形成并达成共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儿童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实践证明,家庭寄养是促进孤残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一条好途径。而残疾儿童的家庭康复和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的优点有:(1)儿童对寄养父母易产生亲和力,依恋感,对寄养家庭环境比较熟悉,易建立交流、合作的态度;(2)寄养父母或主领养人已进行数次操作前培训,他们已掌握了一定的康复技能与护理技能;(3)训练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灵活,强调全方位的安全护理和全面康复,为回归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4)费用低;(5)覆盖面广。研究表明,要使孤残儿童全方位的发展,家庭寄养是提高儿童照料水平的重要模式,使其改善各方面的活动功能,提高环境适应能力,达到生活自理,以至将来能从事一定的工作,回归于社会。
参考文献
关键词: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体制
中国是世界上儿童数量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儿童问题最突出和需要发展儿童福利服务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家庭结构和社会功能的变化也衍生出许多家庭问题,完善我国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体制,对于加强机构管理,保障自身权益有重要作用。
1.1 建立长效的儿童福利机构发展政府投入扶持机制
增加政府主渠道投入,建立长效扶持制度。推进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弱化,而是,要增加政府主渠道投入,建立长效的儿童福利机构发展政府投入扶持制度,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强化福利机构三项制度改革,提高效能。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也要不断强化福利机构改革,转变内部运行机制,改变机构内部成本高。效率低、平均分配、缺乏活力的局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革现有的认识制度、工资分配制度。一是全面推进全员聘用制度,重点抓科学设岗,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等关键环节,实施规范化的全员聘用制度。二是认识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挂钩,让工资制度发挥调节的杠杆作用。三是严格区分岗位,以岗位取酬,实行一岗一薪,岗薪对应,岗变薪变。在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内部的工资分配形式。将单位干部、职工由国家调整的工资,一律进人档案工资,打破界线,实行同岗同酬。在资金分配上体现奖勤罚懒的原则,做到奖罚分明。四是实行竞争上岗、持证上岗。对没有取得专业资格证的一律不予聘用,实行待岗制,工资待遇只能享受国家调整部分,待岗期间必须尽快完成专业培训任务,取得资格证后,竞争上岗。五是执行严格的月度、年度考核机制,对没有完成年度、月度计划的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取消评先、进修、学习资格。六是分流待岗。经内部职代会讨论通过,制定分流待岗优惠政策,对竞争下岗和暂时不愿在院工作的人员作出一个妥善安排。
1.2 利用外部环境中各种有效资源
要广泛争取社会资源,同时严格捐赠款的管理和使用。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动员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慈善资源投人到儿童福利事业。另一方面,作为儿童福利机构也要加强对自身的要求和各种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内部管理和规范,把造福孤儿、弃婴的爱心事业,做实做细,做成真正的透明工程、阳光事业,经得起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历史的检验。还需要强调的是,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关注度高、监督检查力度大,获得资助和支持的项目单位也要严格管理和使用。民政部也要采取实地抽查、专家考核、各地互查等方式,检查福利金支持设备配置的工作,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汇报福利金的使用和设备配置工作落实情况。
1.3 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各项功能
首先,要在完善福利机构基本养育功能的前提和基础上,全面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救治、康复训练、特珠教育、技能培训等功能。要设计符合儿童特点和身心需要的图书室、学习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充分满足在院儿童学习成长的需要。要针对在院儿童实际状况,着力打造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训练室、特殊教育室、语训室、感统教育室等康复训练和特殊教育必须的功能设施,创造条件,争取资源,最大限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建设,满足在院儿童养、治、教、康的各项福利服务需求。同时,随着儿童福利对象的不断拓展,儿童福利机构必然不断向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单亲家庭儿童、残疾儿童、长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其他困境儿童拓展服务,向社区有需求的家庭辐射服务。儿童福利院要在为孤儿、弃婴提供替代性养护的基础上,辐射社区,为社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专业服务,这是未来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促进社会建设对儿童福利机构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其次,要适应儿童福利保障对象不断拓展的新形势,逐步发挥儿童福利机构指导、培训和监督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用一个章节定位了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指明了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的方向。随着国办意见的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全国孤儿基本生活费得到及时、足额发放。同时,民政部正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逐步将制度性保障向事实无人抚养困难儿童群体拓展。在儿童福利保障对象范围不断拓展的新形势下,儿童福利机构要承担更多的职能。要依托福利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有条件的地区,应独立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负责对孤儿进行规范管理、监督评估,对监护人实施指导培训;负责为孤儿提供权益保障,协助所属民政部门与财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将逐步发挥指导、培训和监督的职能作用。
1.4 建设专业人员组成的服务队伍
加强学生活动系统设计与优化,增强学生职业素养,是由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目标所决定的。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走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办学道路,培养生产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高职生面向就业市场,面向生产第一线,其校园文化活动就应具有鲜明的职业特色、灵敏的行业导向性。中国青年报在《职业素养教育不是空中楼阁》一文指出:“当前,普遍认为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是适应企业的需求,而很多企业人士认为,职业素养至少包含两个重要因素:敬?I精神及合作态度。因此,说培育职业素养是高职教育第一要务并不为过。”教师应该把握好自身的职业身份,除了通过课堂教学和文化活动传授文化知识以外,还要在言谈举止、为人处事等个人修养上言传身教,尽量以自身卓越的才能和良好的品德去影响学生。开展日常教学活动时,应该适当穿插企业的工作流程,培养学生开拓进取的精神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尽可能让学生在准职业教育氛围中扮演角色。在完成的课题的过程中,增加了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培养,学生参与行业认知和福利院的座谈,对行业用人,需要具备的素质有所了解。该课题在实施的过程中提升了学生素养。
本课题在完成的过程中学生参与录制视频,参与完成访谈增强学生活动,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对综合职业能力的养成具有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高职院校学生活动向来紧密围绕学院办学理念、培养目标而进行设计,本身就融入了职业特征、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理想、职业人文素质等诸多元素,学生作为组织者,能够锻炼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创新精神、社会交往能力;作为参与者,在准备、参与的过程中,能增加团队凝聚力、锤炼职业技能、强化职业规范、竞争意识适应能力等。
二、行业人员人文素养的提升
护理员工作的本质就是“以人为本”,如何提高全体护理员的人文素养,是每一位从事护理工作的同志都应该认真思考并且要不断提高和应用的重要课题。人文素养是“以人为本”中的核心问题,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主要依赖于每位护理员在实践中的自我教育和培养。由于护理员的日常工作较为繁重,而且与孤残儿童接触的时间较长,压力较大,有时还得不到人们的理解和尊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会使工作热情降低,工作有压力、身心疲惫,还会影响工作情绪。充分认识“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护理员人文素养,有助于改善护理员心理素质,提高护理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在此意义上,人文即文化,人文精神是人文素养的核心,主要表现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文化的关系时,突出人是主体的“以人为本”原则;在认识和实践护理活动中,以各种需要的满足为最终诉求,强调“以人为本”,人是目的的原则;在人与物的比较中,突出人高于物,贵于物的特殊地位,强调精神重于物质,人的价值、生命价值优先的人道主义原则和人本主义原则;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强调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撑,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突出人人平等的原则。
良好的人文素养对于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的护理员形成严谨求实、遵守纪律和技术过硬的工作作风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提高护理员的语言素养。从某种程度上讲,语言素养是各种素养的第一大要素。语言包括口语和书面语言,是护理员在具体工作、交流能力必备的基本能力之一,护理员与儿童之间进行语言交流和沟通,不论经过何种途径都必须以语言的形式呈现出来,护理员加强自身人文素养的训练和培训,可以直接提高对各种事物的理解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有效地避免各种护理标准、护理操作贯彻的失真和走样,执行医嘱时出现偏差,讲话生硬冷漠等问题,同时提高护理员自身的语言素养可以提升学习和领会各种事物的能力。
要充分认识人文素养是一种基础素养,它对于其他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很强的渗透力。良好的人文素养,有助于护理员工作陶冶审美的情操,调节心理状态,促进身心健康,提高护理工作质量,拓展空间,可以提高护士的综合协调能力、自我调节能力、依法施护能力,同时对护士的思想境界、情操、认识能力、文化素养全面而自由地发展具有张力的作用。高雅的人文修养可以使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们自觉地关怀他人、关心社会、关心事业、关爱生命,逐步健全美好的自我人格,适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变化、变革、改革的需要。
人文素养的建议与对策一是自我训练的措施,作为从事护理工作者的护理员处在当今社会经济、科技快速发展的浪潮中,自我要有一种不甘落后、勇往直前的学习、工作精神。福利院和自身也要制定细致训练成长计划和目标,同时要注意强调主动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为使培养和培训方案,自我训练目标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更为人性化、合理化和科学化,必须结合各个科室、各位护理员的不同情况。二是培训、培养和训练要与福利院建设相结合,更要重视团队建设,体现团队精神。
三、课程特色提升
本课题以孤残儿童护理员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能力为核心,以学生能力培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婴幼儿照护一》和《婴幼儿照护二》课程的基础上对原有课程资源进行整合、更新和补充,形成包括教学文件、文本资源、图片资源、视频资源、模拟资源题库、职业技能大赛资源(含才艺资源)等集“课、证、赛”于一体的系列资源。项目的实施过程即是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手段信息化、评价方式合理化、标准化的过程。
资源库建设重点对热水袋的使用、温水擦浴、约束、癫痫急救、口腔护理、新生儿喂药、为肢残儿童穿脱衣物、轮椅的使用进行了视频拍摄,微课制作以及资料的收集。对儿童歌谣与故事、音乐、舞蹈、手工制作等可用于学生职业能力提升的教学资料进行收集,对历届学生参加大赛资料进行整理有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
本课题在《婴幼儿照护一》和《婴幼儿照护二》课程的基础上对原有课程资源进行整合、更新和补充,形成集“课、证、赛”于一体的系列资源。项目团队按照申请书中“具体项目成果”计划,认真执行,较好的完成了之前的计划。此外,由于本门课程的授课教师的专业领域是护理学,孤残儿童康复技术尤其是轮椅的使用需要视频资料支持,因此,本项目重点对轮椅的使用包括坐位独立转移(从轮椅到床)、从轮椅到地面转移、从地面到轮椅的独立转移、协助站立转移(从床到轮椅)、用转移板协助坐位转移(从轮椅到床)、上下坡道等进行了视频拍摄,微课制作以及资料的收集。
信息化手段得到合理应用,如微课制作实现资源可视化和趣味性转化,试题库网络化建设,有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图片、照片的收集突出操作动作难点,通过特写镜头呈现。为后续教学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素材。
多方参与,多元化视角。资源库建设整合校内外资源,从访谈、调研、核心岗位任务梳理、视频拍摄到微课制作,儿童专业教师、假肢康复专业教师、摄影摄像教师都参与其中,形成合力推进资源库建设。课、证、赛合一,以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能力为核心,以学生能力培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原有教学评估模式,实现课证合一,以证代考。在满足岗位任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才艺视频,图片资源,提升学生孤残儿童照护能力及其综合素质。
基本建成一个合理、够用的资源库,为孤残儿童护理员课程信息化教学改革奠定基础。本课题按照《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标准要求,基于“孤残儿童护理员”课程模块,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Y格证书获取,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资格大赛等所需资料,梳理相关教学文件、文本资源、图片资源、视频资源、教学课件、模拟资源题库、职业技能大赛资源(含才艺资源)等,构建了一个融课程标准、职业资格要求、素材资源于一体的资源库。本课题实施的过程,即是优化教学资源的过程,亦是探索资源利用最大化的过程。本资源库建设对原有课程资源进行整合、更新和补充,形成课程建设,职业资格技能,全国技能大赛备赛资源一体化系列资源,力争实现课证合一教学评估模式,通过网络资源平台,面向师生,孤残儿童护理从业人员以及残疾儿童家庭,通过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共享的方式,服务于教学和社会需求,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四、小结
【关键词】福利院;家庭寄养;寄养家庭
Xining City Children's Welfare Institution Discussion on the family foster care project
QIU Yun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Yulin University,Yulin, Shaanxi 719000
【Abstract】In 2003, according to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made the socialization of social welfare requirements, the orphanage across the country have launched a foster family, but different places according to their actual situation and hav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the paper on children in Xining city in Qinghai Province A focus on welfare, foster care from the hospital early because, foster care model, the family of the recruitment, selection and the purpose of foster care, and other aspects of an investigation, and introduced a professional social worker after the introduction of foster the development, noting that some of these issues and Inadequate and proposed solutions and development direction.
【Key words】Orphanage, Family foster care, Foster families, child
家庭寄养是一种由集体供养转变为家庭供养的方式,它是一种尊重孩子、以人为本、注重从孩子需求出发的一项工作。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项目在其建院之日起就产生了,到目前为止该院的家庭寄养项目已经初具规模,其最大的特点是将社工引入了家庭寄养项目,同时社工的理念在寄养项目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使得孩子的身心养育、康复跟进以及情绪疏导等方面的问题有了很大改善。但家庭家养项目中寄养家庭招募方式单一,家庭数量有限、质量不高以及家长培训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本文以下就这些问题展开说明。
一、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工作的开展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初期的家庭寄养工作
1998年,西宁市民政局与香港基督教励行会合办兴建了青海省第一所儿童福利院--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在此之前,由于经费和人员缺乏的问题,孩子们和老人同住在社会福利院。当时地方狭窄、条件简陋,无法给孩子们创建一个良好的养育场所和养育条件,同时,对于照顾一些有特别需要的孩子(如唇腭裂、脑瘫),由于当时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员,而且在早期干预以及后期康复工作上,也没有专业人员可以提供跟进和训练,对孩子的养育和发展极其不利,急需发展一种新的照顾模式来进行弥补和改善。面对这样的情况,院领导积极寻找解决的方案,尝试发动员工和自己的亲戚寻找愿意照顾唇腭裂孩子的人员,但由于这样的孩子喂养困难,照顾也比较复杂,没有人愿意帮忙照顾。因此当时李院长就发动自己家一个有过几个孩子养育经验的亲戚将这个孩子带回家帮忙照顾,而实践证明了这种新方式的优越性,被带回家照顾的孩子受到了精心的照顾,各方面情况均在一个月后就有了明显好转,这种模式的益处也就由此而显现了出来。
(二)初期家庭寄养项目中寄养家庭的招募
招募寄养家庭所需要的既是愿意接受孤残儿童的家庭,同时更重要的是愿意而又有能力寄养孤残儿童的家庭。一般来说,在国内招募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的招募、媒体的招募或亲戚朋友、组织机构等的招募。而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寄养家庭的招募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靠目前寄养家庭的介绍和宣传以及本院职工的介绍和宣传,而在媒体方面,尽管有很多新闻媒体报道儿童福利院的情况,但是对于寄养方面服务的报道却是很少的。在政府方面,据西宁市儿童福利院李院长介绍,政府在这方面并没有给与支持。而在国内,如北京和上海,由于政府的出面使得家庭寄养在群众中有了它的威信,政府相当于给家庭寄养做了一个"担保人",给寄养家庭吃了一颗"定心丸",所以在北京上海等很多地方,他们的寄养家庭的资源是很多的,而且质量和数量也有绝对的优势。
(三)家庭寄养工作开展初期存在的问题
1.认识方面的不足
福利院的第一例寄养在以上我们介绍的情况下展开了,但当时对家庭寄养的认识还仅仅是停留在帮助院方对孩子进行养育,没有从孩子身心的发展需要去考虑,并且在这其中还存在一些弊端,如寄养家庭的选择面狭窄,知道及愿意从事家庭寄养的家庭少;对于寄养家庭的审核还没有形成一个严格的体系和标准;没有考虑到寄养家庭在康复、护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需要;缺乏专业的寄养方面的人员去跟进孩子的情况;没有专业人员处理孩子寄养前的情绪;没有专业人员对孩子的康复进行跟进和指导。
2.招募寄养家庭方面的不足
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寄养家庭的资源是很缺乏的,现在院内有47个在外寄养的儿童,而寄养家庭只有36个,所以也常常出现一个家庭里面要寄养几个孩子的情况,或者孩子找不到合适的家庭的情况。同时在这其中,寄养家长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都不是很高(数据显示寄养家庭中的父母亲大都是初、高中学历),使得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存在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在招募寄养家庭方面,家庭招募方式的单一,寄养项目的推广力度不够,以及家庭质量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问题。
二、专业人员引进后家庭寄养项目的发展
随着儿童福利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成熟,家庭寄养工作也日趋完善。2003年民政部在北京召开会议,了《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在2004年1月1日开始实行),明确阐述了家庭寄养工作的目标、管理、服务、标准及责任。同时也鼓励各地的福利院积极开展家庭寄养项目。在此指导思想下,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的寄养项目全面启动,并在同年成立了一个专门的部门--寄养部,由一名护士担任全职的寄养部主管,随后,福利院参照广西南宁的一些做法,在寄养家庭的申请、审核以及培训方面都有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到目前为止,寄养部有3个工作人员负责此方面工作,除寄养部主管以外,其他的人员都是学习过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由于社工加入了寄养工作,他们也将社工的专业理念和技巧带到了寄养工作,促进了家庭寄养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日常探访
除固定的每月家庭探访外,社工还经常运用电话进行不定期的调查和访谈,以便随时掌握寄养儿童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寄养家庭在日常护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在儿童方面,社工主要运用个案工作的一些技巧给孩子进行个案辅导。在家长方面,社工会给家长一些心灵上的支持,以及给家长培训一些养育方面的知识。这样,既提高了寄养儿童的生活质量,又保障了寄养家长对寄养工作的信心。
(二)康复和护理指导
由于寄养家长没有专业的康复知识和技巧,所以为让孩子享受到更多的康复、护理福利,为使家长掌握更多更好的康复护理技巧,家庭寄养在2007年开展了转介系统,转介专业的康复师,由她们对孩子进行专业的康复护理跟进,对家长进行康复手法指导。同时社工跟进康复过程中孩子的一些情绪问题、协调康复师、寄养家长、寄养儿童之间的关系,协调转介系统所需的各种资源,并且社工会组织康复师、寄养家长定期开展分享会,让转介系统更好的运作。
(三)儿童发展指导
由于社工与福利院其他部门的人员所持的理念和所学的专业知识的不同,他们用不同的视角和手法去开展自己的工作,他们是替孩子传递自己意愿的桥梁,因此社工部加强了对寄养儿童发展需要的关注,跟进寄养儿童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情绪和行为问题、上学学习等情况,还增强了定期进行的学校探访和个别辅导情况,帮助寄养家长更加理性、科学地教育和照顾寄养儿童,提高寄养儿童生活质量。在孩子进入寄养家庭之时,社工结合各专业建议为孩子制定合理的发展计划,渐进地康复训练、职前训练让孩子以及大家所作每一步努力都朝向同一个目标。
(四)寄养家长培训
为了提高寄养家长在康复护理、认识儿童发展等方面的知识,福利院定期由寄养部、社工部给寄养家庭相关知识的培训,这些培训有关于儿童良好行为的培养、家庭意外的应对、家庭寄养管理法规、儿童情感养育方法等内容,去年累计280人次参加(此数据为福利院寄养工作人员提供)。
(五)寄养家长情绪疏导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下成长对孩子很重要,所以寄养家长的教育对孩子很重要。家庭探访时寄养工作人员不仅仅只是看看孩子的情况,他们还要留意家长的情绪,并进行安抚、疏导,组织系列小组活动坚定寄养家长的寄养决心。
(六)活动统筹
为使孩子的生活丰富多彩,寄养社工运用自己的专业小组工作的知识,定期地、有针对性地给寄养家庭的孩子以及家长组织活动,以促进寄养团队团结发展,同时每个寄养家庭在周末也不乏会进行一些家庭活动。在去年,寄养社工就组织了以"亲子游戏组"为主题的活动,目的是使家庭亲子关系得到增强,让孩子在游戏中学习、在游戏中增强自身的各项功能。活动设计方面,他们依据每个家庭、每个孩子自己的特性,照顾到了孩子们的特殊情况。
三、目前寄养项目面临的困难
(一)寄养点分散,家访效率低
由于寄养家庭寄养点过于分散,并且距离儿童福利院较远,使得工作员在家访路途上要耗费很多时间,这样也就降低了家访效率。同时由于寄养儿童到儿童福利院体检、接受免疫等,因距离远为寄养父母带来较大困难,如寄养点集中就可以协调社区资源为寄养儿童提供医疗服务,或者福利院定期进入寄养点为寄养儿童提供服务。
(二)缺乏成熟、优秀的寄养家庭
虽然随着收养的加快,儿童福利院内轻残、正常的儿童越来越少,但也不乏一些正常大龄的儿童中途进入福利院。这些孩子在进入福利院之前有过家庭生活的经历,因此为这些孩子寻找一个合适的寄养家庭,对孩子今后良好的身心发展很有必要。这些孩子需要的是一个很好的教育环境,但素质高、学历高、家庭条件优秀的申请人极其缺乏,因为这些人群大多都有良好的工作,但这又不符合申请人无工作这一条件。
(三)因收养造成的儿童与寄养家庭的分离情绪问题
因涉外收养速度加快,寄养儿童在收养前回院与寄养家庭情绪分离频率也加快,但寄养儿童回院无适合的安置地。寄养儿童回院后往往被安置在班组接受集体供养,这种供养方式的突然改变让孩子很难适应,对孩子的情绪分离也带来影响,并且照料者频繁的更换让孩子更加缺乏安全感。
(四)寄养家庭的家庭环境对孩子养育的局限性
由于福利院内正常/轻度残疾的儿童被较快收养,寄养工作的重心,逐步转移到院内患有中/重度残疾的儿童,这些孩子在行动上有很大的限制,但现在很多家庭都生活在城市的高楼里,这对孩子进出很不方便,并且局限的空间对孩子的康复训练也会有一定影响。但是由于西宁郊区的环境和医疗条件有限,福利院儿童暂不能进入其中寄养。
(五)寄养家庭的选择范围小
随着残疾寄养儿童年龄的增加,寄养儿童在护理、康复、教育上都存在很大困难,因此为大龄残疾儿童寻找寄养家庭也困难重重,这要求申请人要有良好的身体状况,但较年轻者一般都会选择工作,很少有人闲置在家。
(六)寄养家庭孩子康复所需物品缺乏
寄养儿童与正常儿童的身心发育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差异,为了让寄养儿童在精细的照料下,尽快跟上正常的发展,需要为孩子们提供一些专业康复器材或特制物品。但由于福利院物质、资金有限,随着寄养儿童数量的增加,这些物品无法满足寄养儿童的需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发展。
四、家庭寄养项目未来发展的建议
从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福利院寄养项目开展初期的一些不足和目前所面临的困难,总结经验和不足,现对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项目的开展提出以下的建议:
(一)要加强家庭寄养项目的推广。寄养家庭的寻找,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工作人员进入社区进行社区推广和宣传,在社区推广方面,寄养工作人员可以与西宁市各大社区的负责人联系,取得他们的积极配合,充分利用社区工作员的作用带动居民的积极参与,同时寄养工作的进步要体现在寄养家庭的质量上面,所以在推广社区的选择上面极其重要,最好是选择居民文化素质都较高的社区,如教师家属区等。除此而外,还要运用多元化的推广模式,如: 从身边的义工资源入手,合理发挥媒体的作用,大力倡导政府给予帮助,为我们寻找更多有爱心、有耐心的寄养家庭,甚至发展为一个基地,为不同程度的孤残儿童提供不同的寄养服务。
(二)拓宽寄养家长的培训含盖面。在寄养工作的发展过程中"培训"是不断提升寄养团队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坚持原有护理、养育方面培训的同时,今后要拓宽培训的方向,增加教育、康复、心里辅导、法律等方面的培训,让寄养家长更加科学更加理性的去照料孩子。与此同时,发掘
每个家长的特长给予针对性的培训,发展每个家庭固定的照料自己擅长照料类型的孩子,创建西宁特有的照料"模式"。
(三)寄养工作人员分区域管理。由于寄养点的分散不利于工作人员的探访,所以可以改现在的"分孩子探访"的模式为"分区域"探访,每个工作人员负责一个片区的探访,这样就可以节省探访的时间和效率。同时,协调更多资源为寄养家庭服务。寄养工作需要社会的认同、需要政府的支持、需要社区的帮助。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发挥社工的优势,协调更多的资源为寄养工作、寄养家庭、寄养儿童谋求更多的福利。
(四)帮助寄养儿童学会独立。随着收养速度加快,越来越多大龄重残儿童将会留在院中,因此当这部分孩子进入寄养家庭之后,要加强对这些孩子以及寄养家长的技能训练,强调寄养家长对孩子的技能培训,让孩子们掌握一些生活技能,如:做饭、洗衣、整理房间、照顾他人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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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吴鲁平,韩小雷.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政策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06,(1)
没有血缘却有母爱,不是骨肉却有亲情。福利院的爱心妈妈们,用博大的爱,温暖着孤残儿童的心;用真诚的爱,开拓着一条条创新之路。
福利院的孩子都存在生理缺陷,必须昼夜观察守护。有的不会自己吃奶,保教员妈妈必须用滴管一滴一滴地喂。有的大小便失禁,保教员妈妈每天得抱起几十斤重的孩子,帮他们洗澡换衣。保教员妈妈沐浴时的轻抚、喂饭时的呵护、游戏时的拥抱,让孩子真切感受到母亲的存在与温暖。
针对智力不同的孩子,特教老师会进行启蒙教育。康复医师会引导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教授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要重复几十遍甚至上百遍,说得唇干舌燥、做得腰酸背疼,但“妈妈”们不厌其烦。因为她们坚信,只有对细节一丝不苟,在重复中精益求精,才真正是孩子们的贴心人、知心人、暖心人。
儿童福利院的护理难度大,并且传染病多。一次,院里收了一名脊柱膨出、皮肤溃烂、发着高烧、烦躁哭闹的孩子。他一入院,保教员妈妈立即抱着去洗澡。孩子身上的污物沾了她一身,但保教员毫不嫌弃。她用柔软的手轻轻将温热的水浇在孩子身上,无声的抚慰中,哭闹的孩子慢慢安静下来,紧紧抓住保教员的手不放。此后,保教员24小时守着孩子,及时清理口腔异物,处理溃烂的创面,擦洗大小便,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一个星期后,这个孩子终于转危为安。
还有一次深夜,儿童福利院来了一个全身青紫、呼吸微弱、奄奄一息的重症病危早产儿。院里的医护人员立即送孩子去急救。经检查,孩子心脏存在五个问题,盐城的医院无法救治。大家立即将孩子送至南京儿童医院,可经专家会诊,仍无法解决问题。福利院不肯放弃,一边联系上海儿童医疗中心,寻找全国顶级新生儿心外科专家,筹划手术治疗事项;一边联系急救车,一个人抱着孩子,一个人抱着心脏监测仪,还有一个人抱着氧气袋,火速赶往上海救治。历经两年、三次大型手术,这个小小生命保住了。
每次术后,福利院都会安排专业的育婴师护理患儿,营养师制订营养配餐,康复师进行专业康复,对患儿百般呵护,精心调理。就是这样一次次的坚守,赢来了一次次生命的怒放。近几年,福利院先后手术救治各类重症患儿131人,为国内外家庭送去重展可爱笑容的天使126人。
为适应儿童福利院专业化、现代化、规范化需要,福利院的“妈妈”们树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利用工余时间,她们接受了育婴师、营养师、医师、护师、教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等各类专业培训,每个人都持有两个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全院定期开展技能竞赛、岗位比武,多次获得民政部、省民政厅组织的孤残儿童职业技能竞赛二、三等奖。
盐城市是江苏省人口大市,除了居住在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全市还有散居孤儿近2000人,困境儿童约1.6万余人,仅凭儿童福利院的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如何由院内向院外拓展,打造服务品牌呢?从2012年起,福利院联合盐城市妇联、民政局、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媒体等多个部门,启动了“心之家”大型公益慈善活动,公开招募“爱心妈妈”“爱心爸爸”志愿者,与孤困儿童组成类似家庭的爱心集体,开展心理咨询、学业辅导、医疗康复、爱心陪护、节日同欢、艺术培训等集体活动32期。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达5000人次,受助儿童达500人次。2013年,“心之家”行动被省政府表彰为“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2014年,盐城被国家民政部列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城市。儿童福利院的担子就更重了。在炎热暑假里,他们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一起顶着烈日,冒着暴雨,深入4个县区38个街道(镇)100余个居(村)委会,开展孤困儿童入户走访调查,了解到1400多名孤困儿童的生理心理、社会需求、人际交往、社会支持状况,并为之提供服务。
福利院还在多个街道(乡镇)建立起儿童福利服务站,精心编织市、县、乡镇、社区“四位一体”的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当福利院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一起,在冬日的寒风中把一件件毛衣、一双双棉鞋、一个个书包送到困境孩子们的手里;当他们在节假日和孩子们一起在游乐园里做游戏、在艺术中心观看木偶剧,看到孩子们开心的笑容时,也感到无比幸福。
一、福利院孤残儿童主要心理疾病
(一)自卑抑郁。他们自我感觉低人一等,感到样样不如人,处处不如意,常无缘无故郁郁寡欢。自暴自弃,不求上进,自信和勇气不足,不愿抛头露面,不敢接触生人,不愿结交朋友。感情脆弱,对他人的评论较敏感,对别人的批评难接受,甚至耿耿于怀。不希望别人超过自己,对受表扬的孩子进行人身和言语攻击,常给比自己优秀的孩子制造障碍。
(二)逆反固执。听不进教师苦口婆心的教育规劝,个性固执,甚至把教师的正常提醒督促看成是“管”“卡”“压”,是和自己过不去,是对自己自尊心的伤害,与教养者有对立情绪。厌学逃学,生活中随意乱发脾气,喜怒无常,随心所欲,不听管教,常有违规违纪现象。
(三)冷漠自私。与他人交往只考虑自己,不关心他人,漠视他人处境和感受,对人对事较为冷漠。不愿与他人分享共用的玩具,争抢、霸占玩具和食物形象突出,常欺负比自己小的孩子。对索取心安理得,对被照顾认为理所应当。不信任他人和外部世界,喜欢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和内心需要,自我封闭,有问题不愿与人交流。
(四)恐惧退缩。对陌生人感到恐惧,不愿与参观人员交流。在外上学融入班集体难,孤独感强,内向、害羞,社会交往能力较弱。班级中福利院儿童往往形成较为封闭的小团体,与其他同学保持距离,受同学欢迎和接纳程度低。环境一旦改变就狂躁不安,无所适从,当收养人拥抱时常常哭闹不止,甚至拳打脚踢,被收养后,适应新环境速度慢。
二、福利院孤残儿童心理疾病成因分析
(一)儿童适应性依恋障碍。发展心理学认为,儿童早期与父母的依恋是儿童社会化的开端,直接影响儿童成长过程中的人格完善。若强迫婴儿同依恋对象分离,则会使婴儿产生分离焦虑,形成不安全依恋模式,进而产生许多行为问题和心理障碍,影响儿童一生。福利院孤残儿童,自幼丧失父母关爱,缺乏家庭温暖,无依无靠,稚嫩的心灵遭受创伤,这是诱发儿童心理疾病的主因。入院后,孤残儿童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需求得到较好保障,但情感和心理需要难以获得满足。一方面,福利院工作人员每天三班倒,照料者不断变换,难以与孤残儿童形成稳定、深情的情感联系,易造成孤残儿童角色缺位或角色冲突。另一方面,一名工作人员往往要照料多名儿童,对儿童需求往往难以做出及时全面的回应,致使儿童情感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对儿童身心健康有较大影响。
(二)教养者能力素质不全面。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女性多,男性少,结构不合理;长期接触儿童的保育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照料缺乏专业性、科学性,工作过程中重视基本的生理护理,忽视儿童心理和性格完善,对儿童心理疾病发现不了,矫治不力。
(三)儿童自身缺陷影响。福利院孤残儿童,多为既孤又残,生理、心理缺陷不同程度存在,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质量受限。平时儿童缺乏与外界的交流沟通,不利于儿童的人格塑造与培养。少数正常儿童,长期与残疾智障儿童生活在一起,也渐渐习得了智障儿童的某些特征,如整日呆坐在教室内不言语、不与人交流、显得沉闷和抑郁。
三、福利院孤残儿童心理疾病矫治对策
孤残儿童心理疾病,影响儿童健康成长,造成送养困难,成人后还可能危害社会,其心理疾病矫治已迫在眉睫。
(一)党委政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孤残儿童心理疾病矫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和政府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关键。
1. 加大投入力度。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完善福利设施,拓展服务项目,使更多孤残儿童得到优质心理服务。
2. 重视人才建设。加强对福利院机构岗位设置的督导,使现有人才得到合理配置和使用,同时充实引进特教、心理学等高层次专业人才,提升心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3. 创新养育模式。继续抓好家庭寄养,争取开展机构内小家庭养育,将机构专业资源与家庭亲情有机结合,最大程度满足孤残儿童需要。
4. 加强检查督促。不定时派出工作组对福利院养育孤残儿童情况和机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组织难题攻关。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可适时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和专家学者对儿童心理疾病进行专题研究和研讨交流并形成成果,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福利院自身方面:积极主动作为
1. 建立儿童心理健康矫治机制。建立福利院保育员―福利院心理健康小组―志愿者―心理专家四级心理疾病矫治机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2. 协调、整合社会力量支持。协调动员居委会、社区、学校等更多社会力量支持,为儿童提供帮助。组织志愿者队伍与孤残儿童开展“1+1结对子”、“周末家庭”等活动,让儿童有接触正常家庭、社会环境的机会,改善儿童情感缺失问题。
3. 努力提升自身建设。福利院人力物力财力均向孤残儿童的身心健康聚焦,倍加珍惜党和国家给予的政策、资金支持,解决好人浮于事、科室机构臃肿但一线教师力量不足问题;想方设法加强日常照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愉悦孤残儿童身心,提高儿童知、情、意综合水平;为儿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逐一评估和治疗;采取送学深造、在职培训等方法,提高工作人员心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职业培训学校于2009年创办,是一所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民政局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全体教职工共15人,现重点开展母婴护理、育婴师、保育员、病患陪护和孤残儿童护理员共五个工种培训。学校自创办以来共开展各项培训56期,累计培训5600余人,就业率达70%—90%,为社会培训输送了大批合格的劳动就业人员。
学校始终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培养国家和社会所需的初级、中级、高级技能人才。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度,既经培训鉴定合格的学员,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所有培训人员由***家政有限责任公司向各大医院输送护工,向各大幼儿园、早教中心输送保育员和育婴师等。
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1)
一、活动简介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助残日。尊老爱幼、扶弱助残是我们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人伦道德,蕴涵着我们民族的高尚情操和传统美德,是我们先辈传承下来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抓住契机,进一步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快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的
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我们正在尽情享受快乐人生。在同一片蓝天下,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孩子因为种种缘故而不能坐在教室里学习,还有一些身有残疾的人,生活非常不方便。他们渴望一双关注的眼睛,一双指路的手,一颗慈爱的心! 为了让我们的孩子们拥有一颗爱心,一颗感恩的心,让他们拥有一份美好的回忆,我们特开展本次爱心助残活动,用爱心构建他们的希望,一起为他们撑起未来的天空。为我们的孩子们从小树立关注弱势群体,奉献社会、展现爱心提供一个平台。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5日
四、活动地点:
平湖市第一幼儿园、嘉兴市社会福利中心。
五、活动人员
平湖市第一幼儿园各班幼儿、大二班部分幼儿家长、儿童福利院的孩子。
六、活动开展
1.布置全校关于全国助残日活动工作,广泛动员全校参与扶残助残活动。
2.各年级组广泛开展助残日宣传活动。观看有关残疾人的录像,引导幼儿懂得残疾人的痛苦,产生同情心,并感受残疾人身残志不残的精神面貌。向幼儿介绍一些残疾人在生活中的不便,以及一些残疾人的先进事迹。
3.各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幼儿感受到:在自己享受着幸福生活的同时,还有人正遭遇着不幸、正需要帮助!
4.爱心实践活动。大二班部分家庭大手牵小手走进嘉兴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爱心助残活动,与福利中心的孤残儿童展开联欢游戏活动、慰问(赠送物品,并和孤残儿童做交流)、参观孤残儿童宿舍活动。
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2)
2016 年5月15日是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近日,省政府残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广泛组织开展助残日活动。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残工委决定,从5月起至8月底,围绕今年全国助残日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关爱孤残儿童为主要内容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背景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一批造福残疾人的特惠民生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在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方面向残疾人倾斜,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改善,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从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调查结果看,我市20.1万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比较大,在农村还有4万多贫困残疾人,68.9%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受过一般劳动技能培训的残疾人仅占40%,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不足7%,40%残疾人有居家无障碍改造需求;残疾人托底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亟待完善,康复、教育、托养、就业等服务设施还需加快建设; 全市有2300多名孤残儿童,这些儿童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托底补短,超常规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不让残疾人掉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活动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具体实施时,充分考虑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解难题、求实效。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2、民政部门要要积极研究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3、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
4、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5、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三) 各县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孤残儿童帮扶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福利院、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残儿童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县区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真心做好事却遭质疑,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东北义工联盟理事长赵庆,曾致力于慈善义工活动十多年。他是黑龙江兰西县的公务员,最开始做义工却不在兰西,原因是怕别人说他作秀。
有人说,现在借慈善之名谋一己之利的人很多,为出名而作秀的人也不少。我们不否认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是我们更要看到,有更多的人不计名利、真心付出、乐善好施,比如荣登“中国好人榜”的4 564位中国好人,还有大家耳熟能详的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人物,以及众多的志愿者和我们身边的凡人善举。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脊梁。
让做好事的人不寂寞、不被误解,进而受尊敬、被仿效,才能提高全民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笔者认为,首先,在做好事的人受委屈、受伤害时,要有人来为他们撑腰、壮胆,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媒体、公众。“中国好人”余竹云坦言,纵然遭到过质疑与伤害,受了很多委屈,但他坚持做公益已有十年。“如果没有省市文明办的支持,没有有正义感的媒体认可,我又有什么信心与勇气坚持下去?”其次,对于以慈善之名谋一己之私的行为要惩罚,比如各类“诈捐”、官员走马观花的作秀等,都应受到谴责或惩罚。最后,公益慈善重在心诚,而非钱多、力大,要营造“好人有好报”的社会氛围。
只有行善者受到尊重、赞扬、推崇,更多的人才会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我们要努力呵护每一颗善心、每一个善举,不要伤害每一个好的开始,不要让好人只凭个人意志艰难地走下去。
链 接
国际关心中国慈善协会(International China Concern,简称ICC)是为了促进中国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的发展而建立的一家国际性慈善机构,由英国籍高永恩先生于1994年创立。
ICC主要资金都是从国外募集而来。现已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新加坡、中国香港注册。国外注册机构的目标是支持中国福利系统内的孤残儿童和青年人社会福利方面的工作。
ICC与中国的湖南、河南、广西、新疆、辽宁等当地政府组织合作从事社会福利方面的工作。
ICC的目标
ICC将增加国内、国际工作者的数量,与当地政府及其他机构合作,服务于国内各城市。
1.发展新项目,为中国社会福利系统内弃儿和残儿提供全面护理和支持,降低残儿的遗弃率。
2.提供社会福利系统所需要的管理及残疾人服务方面的培训。
3.为孤、残人士倡导权益。
4.培养本地化的人员和社区,满足孤、残人士的需求。
ICC的服务范围
ICC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开展孤残儿童和青年人的服务项目,提供相关的培训,目前主要服务范围有:
1.为孤、残人士提供护理、医疗、康复、教育、职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养育。
2.为有残疾孩子的家庭提供咨询辅导、康复治疗、特殊教育、职业培训、临时托养、父母支持小组(培训)和经济援助等服务。
一、积极拓展安置渠道,让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儿童中最需要关注、给予特殊关爱的弱势群体。各地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让孤儿早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重新享受温暖和亲情。
(一)亲属抚养。孤儿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确定。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鼓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孤儿监护人;没有前述监护人的,孤儿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家庭寄养。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孤儿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可由监护人对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进行评估,选择抚育条件较好的家庭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当地政府应酌情给予劳务补贴。
(三)依法收养。鼓励收养孤儿。收养孤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办理。对寄养的孤儿,寄养家庭有收养意愿的,应优先为其办理收养手续。对中国公民依法收养的孤儿,需要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及时予以办理,并在登记与户主关系时注明子女关系。
(四)机构养育。对没有亲属和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孤儿,经依法公告后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市和各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要充分发挥兜底作用,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在社区购买、租赁房屋,或在机构内部建造单元式居所,为孤儿提供家庭式养育,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儿、弃婴得到妥善安置与良好抚育。公安部门要及时为孤儿办理儿童福利机构集体户口,财政部门要为福利机构抚养孤儿落实养育经费。
二、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一)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健康成长。我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孤儿养育标准包含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和不低于省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原则,确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建立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地政府要按现行筹资渠道和保障方式,统筹安排好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从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安排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不足部分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筹集,确保孤儿及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育费。原已享受标准加上级补助资金后超过最低养育标准的不予消减。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核定孤儿身份,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并推行社会化发放。要严格建立孤儿基本养育保障监督机制,强化资金监管,规范核拨和发放程序,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强化孤儿医疗保障,确保孤儿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孤儿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和儿童大病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参保参合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孤儿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和社会慈善组织可为孤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或补充保险。卫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开展孤儿身心健康教育和咨询辅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卫生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要为孤儿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要定期了解和掌握本地孤儿接受健康管理情况,保障孤儿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医疗机构要发挥优势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减免孤儿医疗费用。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
(三)落实孤儿教育保障,确保孤儿接受正规教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给予资助;保障孤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实施孤儿免费义务教育,不断提高孤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的生活补助;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予以资助;对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有相应政策,学校要为其优先提供勤工助学机会。要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孤儿,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等残疾孤儿,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鼓励并扶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为其提供特殊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力度,将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优先免费满足孤儿需要,将教育捐款、捐赠及公益性资助的使用优先向孤儿倾斜。
(四)完善孤儿就业保障,确保孤儿成年后充分就业。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进一步落实孤儿成年后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实现就业。要提供针对和就业援助,将成年后就业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就业范围,依托基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了解就业需求,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要给予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安排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五)推进孤儿住房保障,确保孤儿住有所居。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在资金补贴、建设标准、社工组织、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等方面优先予以资助,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的,要积极做好住房保障和服务工作;符合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孤儿家庭,要做到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三、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升孤儿专业保障水平
(一)不断改善儿童福利机构条件。“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加快十堰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加速推进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和市残疾儿童托养中心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功能,为孤儿提供保障服务。各县市可独立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及残疾儿童托养中心,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抚育、康复、特殊教育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救护车、校车等,不断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养护、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监督评估等功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有关设备购置,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解决。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考虑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改善儿童福利机构条件。
(二)配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力量。科学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岗位,优化人员结构,切实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教教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培训。要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并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购买服务和配置公益性岗位、社会化用工等多种形式,充实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力量,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要将儿童福利机构中设立的特殊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医护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在结构比例、评价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教育、卫生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要主动吸收儿童福利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积极推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支持开发孤残儿童护理员教材,设置孤残儿童护理员专业,对孤残儿童护理员进行培训。
(三)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儿童福利机构是孤儿保障的专业机构,要发挥其在孤儿保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社会上无人监护的孤儿,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收留抚养,确保孤儿居住有定所、生活有着落。要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专业优势,为亲属抚养、家庭寄养和义务代养的孤儿提供生活抚养、肢体康复训练、心理校正、特殊教育等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依托福利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应独立设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可受所属民政部门委托,负责为社会孤儿和社会残疾儿童、城市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城市流浪儿童建档造册,对其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孤儿及其他困难儿童权益的相关事务,协助所属民政部门与财政、卫生、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为孤儿及其他困难儿童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四、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推动孤儿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孤儿保障工作,把孤儿福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加强对孤儿保障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孤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切实加强孤儿保障工作能力建设,充实儿童福利工作力量,强化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管,建设好全市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将孤儿保障所需资金纳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预算,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等渠道安排资金,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儿童福利专项工作经费。发改、教育、公安、司法、人社、住建、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将孤儿保障有关工作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关键词】 福利;技术培训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4-013-01
一、抓队伍建设,创建学习型中心
1. 营造学习氛围。基于用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的认识,我中心定时开展自我学习和交叉学习。“自我学习”是指干部职工自己学习相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内容,提高自身素质。为此,中心专门将相关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印制成袖珍式的《员工手册》,供大家随时学习。“交叉学习”是指在每月第一周的周四集中全体人员,进行班组或个人之间的汇报交流,相互启发, 取长补短。
2. 加强技能培训。以往护理员外出培训学习都是派业务骨干参加,回来后再由业务骨干转授技术和心得。由于受表达能力等因素的限制,转授的效果并不理想,经中心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增加培训机会,尽量让相关人员都能参加。中心陆续安排护理员分批到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交流与学习,让每位护理员都有学习优良操作流程和护理技术的机会。此后,中心还组织全体护理员和保育员到县社区学院参加护工培训。
3. 优化队伍结构。为提升中心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对部分年龄偏大的保育员和护理员进行了调整,对部分责任心不强、休养员不满意的职工进行了清退,新招聘了一批素质较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护理员。为保障休养员及孤儿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经中心与金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多次协商,该站派医务人员进驻中心,每天两次例行查房,给老人量血压,并且指导护理员护理好有伤患的老人,进一步提升了中心的医务护理水平。
二、抓行风建设,创建服务型中心
1. 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了“行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以培训会、座谈会、思想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与干部职工进行思想交流,及时、全面地了解和发现中心在行风建设上面出现的问题苗头,做到适时处理。
2. 完善服务设施。中心集中清查了儿童部的设施设备,发现不适用的设备立即做出处理。例如,儿童部的桌、椅、床都是中心刚开办时采购或由别人捐赠的,现已破损残旧,而且有些尺寸也不再适合这些特殊的儿童。根据孩子们生长发育的实际情况,中心及时联系了厂家,订做了适合他们用的桌、椅、床,这样不仅改善了他们的学习生活条件,同时也扩大了他们的活动范围。如有些孩子因无法坐在普通的椅子上,只能整日躺在床上,中心引进了有特制辅助棒和扶手并带滑轮的椅子,好让他们离开床铺看看广阔的天空和美丽的花草。
3. 竭诚贴心服务。如今物质条件都比较充裕,老人的精神生活成了我们关注的焦点。在中心的老人,入住原因基本上是家里亲人忙,无法照顾,平常也没有太多时间来看望他们,因此在他们心里产生一种被冷落、被遗忘的情绪。为此,我们要求护理员在做好日常生活护理的基础上,多陪老人谈谈心、拉拉家常,多了解他们内心的一些想法,让他们感受到中心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4. 开展爱心服务。2010年开始,中心与杭州技师学院桐庐分院、县信息传媒中心等单位签订了《爱心协议》,商定由上述单位定期到中心为老人表演节目或开展爱心活动,如表演歌舞、相声、读报、聊天等。
三、抓制度建设,创建效能型中心
1. 规范考勤制度。统一印制《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临时离岗及调休人员登记表》。另外,我们还修订完善了人事考核办法和岗位考核细则,认真对照执行,加强劳动纪律,进一步加强中心的效能建设。
2. 完善安全制度。我们清醒认识到,中心是特殊的社会机构,居住的是休养老人、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是安保重点单位。尤其当时外地连发校园伤人事件,使得我们把安全工作视为重中之重。为此,中心新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疏散预案、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在传达室安装了自动报警系统,并给门卫配备了防护器具;对探望休养员及孤儿,或团队来中心慰问、搞活动等作出严格规定,进中心后由办公室或行政值班人员负责接待。
3. 健全责任制度。中心与职工签订了《廉洁自律责任书》、《卫生保洁包干责任书》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契约文书,全面落实了工作责任,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根据情况变化,中心适时对一些规章制度进行了更新、修改、完善,做到与时俱进。
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系省二级福利院,成立于1957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和主管局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以创建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不断开拓创新,已逐步发展成为集城镇五保供养、社会有偿代养、特殊儿童教育、医疗康复和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目前,全院占地面积近74.5亩,建筑面积0平方米,拥有职工197人,各类服务对象713人。老年公寓自费休养人员320人,入住率达100%。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已经完成评审立项规划设计。“夕阳红”之家、儿童“蓝天公寓”、五保老人及特别护理新区正在筹资待建中。我院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安徽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民政系统文明窗口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等数10项荣誉称号,并连续被评为省第四、五、六、七、八届“文明单位”,目前已完成了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涌现出市、市“十大女杰”、江淮“十大杰出青年”、“模范养老机构敬老之星——优秀院长”、“全国敬老之星——优秀护理员”、“市劳动模范”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行效能建设
院党支部紧紧围绕“推动全民思想大解放,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将行政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等通过网站、宣传栏公布,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合理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老年公寓实行“一站式”便捷高效服务,将代养、公寓等收费项目以及所有自费入住、离寓、儿童寄养、五保老人、工作人员信息、签定各项手续等操作全部实行了数据平台管理。三是严格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考评办法共26项139条,要求每个职工对《工作职责》、《公开承诺》、《办事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等都熟记在心,并利用闭卷测试的形式检查他们的掌握情况。四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寄养站采用定期家访与不定期家访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家访次数共余家次,确保家养点每月检查不低于2次。取消4户不合格寄养家庭,限期整改了8户家庭。
二、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素质,加强廉政建设
一是院班子成员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单位的职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依法办事,杜绝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现象。二是严禁吃、拿、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三是加强内部核算管理,节能降耗,厉行节约。四是加强对职工的业务能力培训,我院经常开展日常护理、不同病症急救措施的培训活动。要求各班组职工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理论或业务知识集中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定期邀请南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医院急救室医师为护理员及寄养家长进行儿童预防保健知识培训,内容包括预防甲型h1n1流感、脑瘫儿的护理、脑瘫儿的用药方法、老年人突发病症的急救常识以及不同年龄段儿童噎食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并安排4名护理员分别到上海、南京参加脑瘫儿感知综合训练和儿童、老人营养配餐培训。
三、广泛开展文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发展
我院每周在多功能厅播放各类题材的电影,利用广播播放黄梅戏、越剧、京剧花鼓戏等戏曲及红色经典歌曲等,组织院民观看收听。市文联在年初来我院开展了“送欢乐下基层”慰问演出活动。除夕、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我院都要为五保老人、孤残儿童和代养老人举行演出慰问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温馨,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广泛沟通、交流的机会,促进他们之间的团结。通过举办职工运动会、演讲歌唱比赛、消防知识 问答的形式,开展一些更加人性化、亲情化的职工娱乐活动和群众文化健身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工作热情。特教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在市特校学习的3名聋哑儿童参加了迎接第17次全国助残日“翼之梦”演出,2幅作品先后荣获“奔向——第四届国际少儿艺术大展”绘画类特等金奖和铜奖,聋哑儿童周昌素的作品《救灾》荣获全国残疾人书画大赛少儿组特别奖。
四、极力完善硬件设施,美化服务环境
为了给广大休养人员和孤残儿童营造更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今年,我院在经费极度紧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先后投入70余万元,将老年公寓112间住所的木质房门统一更换为造型美观、颜色鲜艳、坚固耐用的钢木门;对儿童院的格局做了重新规划、调整并进行装修;对老年公寓老区部分线路段进行更换;重新修建了倒塌的挡土围墙;建造了容积达120m3的沼气池;对公寓近9000平方米的环境进行了绿化美化,使公寓环境更加秀丽宜人。
今年以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和服务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明显提高。无一例违反计划外生育、安全生产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全年接待各级各部门考察慰问共2600余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老年公寓目前320张床位已满,还有200多人在排队等待入住,现有规模已(来源:文秘站 )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尤其是特别护理床位极其紧缺。鉴于此,我们在两级民政局及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聘请专家制定了《市老年公寓扩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争取国投资金。目前,通过省、部的协调,已安排了100万元资金,用于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市发改委已将我院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项目,作为省备选项目上报到国家发改委。
二是市老年公寓实行的是“低偿服务,保本经营”,目前的代养收费标准太低,最低服务级别的收费仅为每月420元,特级护理标准为每月720元。按照目前的市场消费水平和工资水平,这个标准难以促进公寓规模的扩大和环境、服务设施的改善。
民政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认定和统计工作,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及时发给《儿童福利证》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好孤儿。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鼓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孤儿监护人;没有前述监护人的由孤儿的父母所在单位、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民政办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确实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可在依法办理相关程序后由区儿童福利院收留抚养,公安机关及时办理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孤儿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民政办担任监护人的可由监护人选择对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和劳务补贴。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收养孤儿。
二、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发放孤儿供养福利补贴。建立全区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孤儿供养福利制度。区儿童福利院的孤儿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600元,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平均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指数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民政部门要根据孤儿生活变动情况,实行孤儿保障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凡依法被收养的自收养之日起停止孤儿供养福利;找到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时停止孤儿供养福利;孤儿成年后,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如在校学生则继续给予孤儿供养福利,非在校学生则一次性发放给个人6个月孤儿供养福利补贴,不再属于政府孤儿供养福利保障范围;孤儿成年后,不具备劳动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城镇按“三无”对象、农村按“五保”对象供养政策规定妥善安置。
三、,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
通力合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共同健全完善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卫生部门要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儿医疗费用,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教育部门要切实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机构接受教育的要予以资助,并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人社部门要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并提供针对和就业援助,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民政、住建部门要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居住在城镇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民政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认定和统计工作,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及时发给《儿童福利证》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好孤儿。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鼓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孤儿监护人;没有前述监护人的由孤儿的父母所在单位、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民政办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确实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可在依法办理相关程序后由区儿童福利院收留抚养,公安机关及时办理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孤儿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民政办担任监护人的可由监护人选择对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和劳务补贴。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收养孤儿。
二、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发放孤儿供养福利补贴。建立全区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孤儿供养福利制度。区儿童福利院的孤儿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600元,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平均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指数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民政部门要根据孤儿生活变动情况,实行孤儿保障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凡依法被收养的自收养之日起停止孤儿供养福利;找到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时停止孤儿供养福利;孤儿成年后,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如在校学生则继续给予孤儿供养福利,非在校学生则一次性发放给个人6个月孤儿供养福利补贴,不再属于政府孤儿供养福利保障范围;孤儿成年后,不具备劳动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城镇按“三无”对象、农村按“五保”对象供养政策规定妥善安置。
三、,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
通力合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共同健全完善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卫生部门要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儿医疗费用,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教育部门要切实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机构接受教育的要予以资助,并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人社部门要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并提供针对和就业援助,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民政、住建部门要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居住在城镇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关键词儿童福利院社会工作暑期实习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各种社会问题突显,社会工作应运而生。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制度。
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儿童社会工作,它是面向儿童的社会工作,目的是激发儿童自我发展、自我成长的潜能,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地发展,也就是把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应用到儿童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中,不仅救助和保护不幸儿童,而且关心一般儿童,使他们健康地成长。儿童社会工作是一项儿童福利工作,需要充分运用一切能促使儿童成长发展的个人和环境资源,以确保儿童福利服务的实施。儿童社会工作需要运用专业手段,辅之以非专业手段,需要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的结合。从狭义上来说,儿童社会工作是一种事后补救性的工作,多采取机构服务的方式,救助和保护那些家庭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或者有各种问题的儿童,包括孤儿、残疾儿、流浪儿、弃婴、受虐待儿童、情绪或行为偏差儿童等。
青少年社会工作是面向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以青少年发展为根本目的,辅导是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具有特别强烈的社会功能。青少年社会工作理论模式有生物进化论、精神分析理论、学习理论、认知发展理论、社会文化理论、社会学理论等。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一般方法是个案辅导、团体访问(榜样示范、行为锻炼、情景感染、竞赛激励、角色模拟)。
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对残疾人所做的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克服环境障碍,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专业活动。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内容有康复教育、就业、婚姻与家庭生活咨询、改善残疾人生活的物质和社会环境。残疾人社会工作方法的理论:供养理论、回归社会论、赋权(Enpowerment)理论。社会工作系这次暑期实习机构是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实习内容就涉及到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和残疾人社会工作三个方面的内容。
创建于1951年的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占地面积约27亩,建筑面积16,842平方米,现有员工408名,其中在职职工285名,离退休123名,院领导3名,中层干部14人,医护人员67人,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82%。下设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保教科、医护科、康复科、培智小学等部门及工会、青年团群众组织。福利院设有收容床位400张,医疗、康复住院床位130张,18个诊疗科室和11个医技科室。主要职责是收养社会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
该院把为孤残儿童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中心工作,以优养优教,优治强输为质量方针,以满足孤残儿童的成长需求,提供服务保证,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儿童基本权益,帮助儿童适应社会,促进儿童自身发展,寻求突破为质量目标,努力提高孤残儿童的“生存能力、生存质量和生存意义”,先后于1987年建立了全国第一所残疾儿童康复中心;1989年开办了金陵儿童医院;1991年成立了培智小学。1992年与香港杨震社会服务处、江苏爱德基金会合作,引进采用了先进的管理方法,对保育人员进行了喂养、护理、康复等知识方面的技能培训。近两年,进行了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实行政务“十一”公开,使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
在经过儿童福利院多元化的培训、康复、管理、教育后,被收养儿童在自理能力、认知能力、表达能力和运作能力等方面得到增强,福利院成立了少儿艺术团,已多此进行了“爱心互动”回报社会演出,为福利院的孩子将来融入社会和家庭创造了必要的条件。2002年,该院大力推动孤残儿童寄养活动,开展了《为百名孤残儿童寻找一个家》的活动,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全年共有85名孤儿走入家庭。
一,多角度透视学龄前儿童
福利院幼儿部有一个老师,三个保育员,一个清洁工。老师一般都是幼儿师范或特殊教育学校毕业,在暑假中实行轮班制对这里的儿童进行教育以游戏和教手工为主。保育员也受过专业岗位培训,主要负责儿童的生活护理。虽然职工的职位、任务、责任不同,但却拥有一颗对孩子真诚的爱心,并且积极发扬团队精神。老师采取各种合理的方法对孩子的纪律性进行训练。例:老师让孩子们排好队下楼玩时有的孩子仍东张西望,动来动去,老师会以当着其他孩子面进行批评或罚他呆在室内坐小板凳的方法进行教育。说明孩子的纪律性的形成是在老师负向强化下形成的,而且老师只是靠严厉的话语和加重的语气,有时采取非打骂的惩罚措施,如坐小板凳与别的孩子隔离的办法来使孩子知道遵守纪律的必要性。
我们这次实习共接触到17个儿童,残疾率是100%。在这17个儿童中,有2个侏儒,1个盲童,1个患有血瘤,2个兔唇,2个脑瘫,3个聋哑,3个智障,1个羊癫疯,1个心脏病,1个小儿麻痹,其中这些儿童多为多重残疾。在这17个孩子中有一个特殊的孩子,由于他是侏儒症,身高不足1米,身材非常矮小,为了保证他的安全,就把他留在了学前部,但他今年已经13岁了,并且在儿童福利院的培智小学念五年级,他完全是因为身高障碍影响了他的发展,从他这个特例来看,在儿童福利院内,不是一味的按年龄段来模式分段生活,而是人性化的以特殊形式对待,使孩子们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空间。
(一)、生活设施及饮食状况。幼儿部条件齐全、设施完备、干净明亮,福利院所创造的优良生活设施使残疾儿童在物质条件满足的同时减轻了身体缺陷对心理造成的影响。在幼儿部,每日三餐都有专业营养师搭配,并且针对不同孩子的身体状况有所区别,保证每个孩子都能补充每日所需的微量元素。
(二)、我们观察的现象
现象1:当活动场面比较乱的时候,有些孩子会把盲童牵到安全的地方。
现象2:洗澡时,有些孩子会帮助行动不便的伙伴。洗澡后还有孩子给别人擦干身体。
现象3:一个孩子拉肚子弄到了身上、板凳上和地上,马上别的孩子就开始分工,有的去冲洗板凳,有的去擦地板。
现象4:被老师罚坐小板凳的孩子不论我们怎么喊他,他也不肯起来玩,而且别的孩子也告诫他不能起来。
现象5:照相时刚被老师排好队的孩子一直排好队型,想让他们改变队型很困难。
现象6:吃零食时,没发到的会坐在那里等,不会抢别的孩子手中的,而且每个孩子虽然拿到的大小不一样,但都是各吃各的。
现象7:吃饭前有的孩子会主动摆碗勺。
现象8:老师挑了两个孩子喂其他孩子吃西瓜时,当这两个孩子喂到一个患血瘤,嘴张不大的小孩前会把西瓜弄成小片给他吃。
现象9:做沙画时一个孩子会通过给那个也想坐老师身边的孩子东西吃,来达到坐在老师身边的目的。
(三)以上想象分析:现象1、2、3、8反映孩子之间的互帮互助。由于他们彼此之间相互熟悉残疾情况,懂得应给予不同的伙伴不同的帮助。而且没有明显的帮助对象,只要看见谁需要帮助马上就会伸出援助之手。生活在群体里的孩子更易发挥这种团队合作精神,从小培养他们对残疾伙伴的照顾,使彼此得到关怀,使他们认识到残疾人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特殊的照顾。现象4、5突出了孩子较强的纪律性。纪律性的形成规范了孩子的行为,一定的约束力使他们做起事来或行动起来更加整齐划一,以达到和正常孩子一样,甚至做得比正常孩子更好。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孩子良好的纪律性使得即使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行为也不至于自由散漫,为以后的成长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这些孩子作为一个小团体,成员之间的相互督促也起了必不可少的作用,更说明了同伴之间的影响力与约束力,往往会取得更大的效果。但由于老师的权威性影响,加之福利院孩子的资源单一,所有资源都是从老师那里获得的,所以他们变的很机械,缺乏创造性。现象6表示出孩子心里没有攀比的概念,不会为了所得东西的多少而起争斗,认为每个人都得到就可以了。这和正常家庭健康的孩子不同,正常孩子多为独生子女,会比较要强,喜欢和别人攀比,凡别人有的自己也要有,争强好胜。而福利院孩子内心的公平理念说明院方为他们提供的物质上的满足是比较充分的,社会上都以给他们物质上的关怀来弥补他们精神上的缺失与不足。现象7说明孩子的主动性强,由于自理能力的完善而喜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而不是像正常生活中的孩子被娇惯得懒于动手。通过现象9我们可以看出孩子知道老师的重要性,找各种机会与老师接近,讨老师喜欢,他们知道被老师认可对自己有好处,因为有时老师会把喜欢的孩子带回家,说明孩子渴望得到更多的关爱——长辈般的,母亲式的,家庭型的。而且老师对听话的孩子会照顾得比别的孩子更多些。每个孩子也许在物质上面都不苛求太多,但由于都是被遗弃的孤儿,所以对爱的渴求是他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最重要的。能得到别人的一点爱在他们心中都是温馨甜蜜的,可以弥补心里的那份空虚寂寞。由此可见,合适的有专业的训练的老师对孩子是很重要的。
(四)、学习状况。幼儿部17名儿童中有5个上小学,除前面提到的特例儿童上五年级外,其余都上一年级。他们受的教育与外面的儿童相似,老师会根据他们自身的情况进行特殊对待,让每个可以接受教育的儿童获得相应的知识。
现象1:当我们给孩子们折纸鹤时,一个智力有障碍的儿童也跃跃欲试,而且跟在后面叠,虽然每次都不成功,但仍然不断尝试。
现象2:有一个孩子见到我们T恤上的字就会让我们教他识字,而且问了我们中每一个人,还一个一个字的读了很多遍。
现象3:一个智障儿童在看到别的孩子写出自己名字时一直注视着,但让他写他却表示不会,经过告诉他是能行的,他通过画画代替写字了。
现象4:做沙画时孩子会根据老师对他们的指导及加上自己的理解与询问完成他们所做的沙画。
(五)学习现象分析:以上现象说明孩子都有学习新知识的愿望,并且不懂就问,不断努力尝试。这些都是和正常孩子一样的,而且他们也很愿意去学,对于有一些轻微智障的孩子,他们内心深处是想学的,而且也想表现,但担心学不会,以及自身没有可以表现的资本,害怕别人笑话,缺乏自信,可以从他们对别人的羡慕中看出他们内心对学习的渴望,经过鼓励他们会有所进步。而关爱会使他们重拾信心。当然关爱的给予首先要与他建立良好的关系,让他信任你,孩子只有在自己信任喜欢的人的激励下才会发挥得更好。按社会心理理论来分析,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如果老师给予大力帮助和指导,积极鼓励儿童并对儿童的各种努力予以充分肯定,就会促进儿童形成积极向上和奋发进取的人格;反之,如果老师对儿童教育不当,或者儿童的努力经常受到老师及其它成年人的漠视,或者儿童的行为受到成年人过多的责难,等等,这些情况则会使儿童自视矮人一截,进而逐渐形成自卑的人格。福利院的儿童因为身世就已经有了一定的自卑感,所以在其他方面对他们的肯定是必要的。而且社会工作理论也认为,每个人都应被看成一个可以培养的有发展潜质的人。
(六)、对观察现象一些理论思考
在儿童福利院,老师都会让孩子做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样他们逐渐会感觉到自己的能力和树立自信心,并且养成自主的性格;反之,则儿童容易形成缺乏自信的人格。我们还可以从行为或学习理论进行分析。这是以实验行为心理学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儿童社会工作理论。行为主义强调学习起于人与环境的互动,通过与环境的互动,儿童学习不同的行为模式。
行为或学习理论认为儿童的学习模式有三种,古典制约的学习模式涉及儿童的外部刺激与反应之间的关联。操作制约的学习模式是指在适当的反应出现时给予奖励的一种学习和行为反应方式。此外,儿童还以观察的方式进行学习,并与制约的学习模式相互增加与互补。行为或学习理论对儿童社会工作的启示在于:儿童的行为是儿童对当前环境所作的反应,不适当的行为是儿童对当前环境所作的不恰当的反应,儿童社会工作的任务就是要帮助儿童学习和掌握恰当的行为模式与反应模式。由此可见,对待学龄前儿童必须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再辅之以理论知识,使我们对儿童的行为与反应有更深入的认知。而面向残疾儿童的工作更是应该细致深入。我们要把握儿童社会工作中的重点促进特殊儿童福利工作的开展。通过观察现象,使我们感触最深的就是孩子对关爱的渴望,因此,在由理论认识解决问题现象的同时,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满足是必不可少的的一项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建议
问题1:一个被助养的孩子在问及有没吃过肯德基、麦当劳时表示没有,但有老师在场时再问同样问题时表示肯定。
问题2:一个今年刚被家人丢弃的7岁女孩自称老师对她不好、生活环境不好,但事实却相反。
问题3:由于院中有规定老师不能打骂孩子,所以有的孩子仗着这点有时较任性(特别是在无外人在时),有的骂人是出口成“脏”。
问题4:老师天天对着有残疾的孩子,造成情感衰竭,对外界孩子无兴趣,包括对自己家的孩子也提不起精神,无法释放爱。
相应的建议:问题1、2说明孩子想通过得到别人同情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他们内心深处对爱的渴求,对关怀的期盼,希望得到一份完整的爱的温暖。因此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他们精神上的满足感。针对问题3,应该对孩子进行心理方面的辅导,让他们从小被教育成知道感恩的心情,要回报老师、回报社会的概念。以防长大后成为自私的人。这就要求老师应该受过专业训练,并且老师应被给予一定的社会地位,才能让老师更加尽职尽责。问题4展示了老师由于照顾这些特殊儿童而造成的心理障碍,院方应该多开展心理讲座及专业心理咨询来帮助老师,通过交流来培训老师。
三、福利院里学龄期男童
儿童福利院男生部原则上容纳年龄段在7—14周岁的男童,但结合实际情况和他们生理以及自理能力等状况,也有极其个别规定范围外的男童,但是到了18周岁就要转到其他福利院。我们主要以与保育员交谈和与男孩们互动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并辅以个案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
(一)、基本情况
男生部共有学龄期男童20人,有18人是直接从学前部转入男生部的,身体、智力以及受教育情况见下表。在20人中,年龄为:6岁1人,8岁2人,9岁5人,10岁1人,11岁2人,12岁4人,13岁3人,14岁1人,15岁1人,无残疾2人,占总人数的10%,肢体残疾者3人,占15%,语言听力残疾者8人,占40%,视力残疾者1人,占5%,智力残疾者6人,占30%。其中多重残疾(既有智力残疾又有身体残疾)者8人,占40%。20人中已经开始接受文化知识课程教育的有16人,占80%,其中上一年级的5人(1人为留级生),占25%,上二年级的2人,占10%,上三年级的4人,占20%,上四年级的1人,占5%,上五年级的2人,占10%,上六年级的1人,占5%。在16个受教育的男童中,有5人(3个就读于聋哑学校,1个就读于半山园小学,1个就读于富贵山小学)在院外学校上学,占总受教育男童数的将近三分之一。此外,从老师口中了解到,在福利院男生部正在接受教育的男童的成绩都一般。
男生部暑假期间日间由1名班长、2名保育员(均为女性)负责生活管理,并有1名姓刘的男老师辅导男童的文化课作业以及手工制作。班长和保育员都是实际社会工作者,接受过基本的知识培训,但无相关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丰富。刘老师毕业于特殊教育专业学院,从事特殊教育事业10年,除了指导、批改作业外,很少与男孩们交流。
男生部儿童基本情况表:
身体状况年龄受教育程度基本情况
肢体残疾(3人)11三年级有语言障碍,右手残疾,左手写字,识字能力强,听话,懂礼貌
14六年级小儿麻痹症患者,已进行手术,就读于富贵山小学,9月份升入五十四中上初一,成绩一般
15三年级豁嘴,有智力障碍,无法自我表达
听力语言残疾(8人)6有智力障碍,有很强依赖感,希望被疼爱
8一年级有智力障碍,不喜欢与外人交流
9有智力障碍,很少讲话,受他人欺负,经常哭
9有智力障碍,常重复讲同样的话,有被打经历,喜欢站在窗口看天空
9一年级就读于聋哑学校,留级,有燥狂倾向
9一年级就读于聋哑学校,识字能力强,记忆力好,非常调皮
10三年级不喜欢和其他孩子玩
12四年级就读于聋哑学校,很调皮
视力残疾(1人)11弱视,有智力障碍,乖巧,不喜欢玩闹,擅长手工
智力残疾(6人)9一年级身体发育迟缓
12二年级玩闹,不会写字,心理发育迟缓
12五年级有暴力倾向,有抱养经历,常与人打架
12一年级好独处,蛮力大,内向、行动迟缓
13二年级有燥狂倾向,想当画家
13三年级双脚残疾,内向,倔强,喜欢折纸
正常(2人)8南昌人,无父,母亲精神病,今年四月份入院,9月份准备入院外小学
13五年级就读于半山园小学,参加过夏令营,十分内向,不擅长交流,成绩一般
注:20个孩子中8个有多重残疾
男生部活动室除电视机外无其他娱乐设施,墙柜破坏严重,饭盆摆放整齐但不干净,宿舍内设施简单,床铺整齐,衣柜内基本上无私人物品,衣柜门大多数已没有。据男孩们反映,冬天比较冷。宿舍分配时,将好动调皮的放在一起,在外上学、自理能力较强的放在一起,也有较大一点的带一个小一点的一起睡的情况。被子自己叠,衣服洗衣机洗。宿舍内有学习条件,根据需要配有写字台、电脑等设备。一日三餐搭配合理,保证营养。他们在暑假期间整天在活动室内重复单调的生活,但却不乏儿童的天性,他们喜欢和人交往,活泼,好动,表现欲和学习欲都很强。
(二)观察到的现象及其分析
现象1,无意识模仿:电视中播放《西游记》,有几个孩子都摆出孙悟空瘙痒的姿势,他们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觉得很好玩,就一个接着一个地效仿。又如上一年级的聋哑孩子秦某某虽然不知道我们写的字是什么意思,但是经常很认真地一笔一划地抄写下来。并且在很长时间以后还能凭借记忆写出来。可以讲,这是一种比较低层次的从众行为,是符合这群存在障碍男童的发展特征的一种学习行为。
现象2,索要礼物,请求带出去玩:刚与孩子接触时,就有孩子提出会不会给他们带礼物,能不能带他们出去玩。对于他们来讲,院外人士去接触他们送礼物给他们、带他们出去玩是被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虽然他们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智力障碍,但对于一种经常性出现的,特别是可以让他们了解外界、接触院外世界的方式存在了太多的记忆。
现象3,表现欲强,容易带动:当我们拿出纸笔让一个孩子写名字或者画画时,其他孩子会争先恐后地要求把纸和笔给他们,即使有些孩子根本不会写字,他也会很认真地在本子上整整齐齐地涂划,每当他们找到一个新的玩点时,就急于展示给我们和其他孩子看。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他们获取资源的途径有限,对于他们而言,一个新的机会意味着一种新的资源,由于现有资源的不足,和对资源不能优化配置使得他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因为他们想走出福利院来寻求满足,当外界人员进入福利院时,他们尽力表现自己,以希望争取一个机会让外界人员将他们带出福利院,获得更多的资源从而满足他们的一些需求。而这些需求对一个正常的孩子来说是可以轻易得到的。而在陌生人面前的表演则增加了他们被带出福利院的几率。
现象4,惧怕保育员和年龄大的同伴:以大欺小是福利院内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一般情况下,电视节目的掌控权都掌握在年龄大的孩子手中,且平时维持秩序以及安排卫生时他们都是绝对权威;保育员的出现会让打闹中的男孩们迅速沉静下来,在保育员面前,男孩们的表现显得畏缩,拘束。
现象5,不讲礼貌,不注重卫生:在游戏活动过程中以及在和外界群体互动时不懂礼让,特别提到的是一名从男生部走出去的大学生孙某某不知感恩,反而是认为没有他们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就会失业,提出过分要求,强迫院方给予满足。普遍不讲卫生,虽每天有值日生,但自觉性不高,且卫生状况较差,不注意整洁,饭前不按规定洗手。他们认为自己所得到的是理所当然的,已经适应了一种接受但却不用给予、得到但却不用付出的恶性循环中。我们认为这种现象主要缘于老师和保育人员严重不足,现有人员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以及残疾儿童本身的生活自理能力差。而这又取决于财政投入的不足和老师们工作的社会声望不够。如何让残疾儿童的教师或保育人员的工作职位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职位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现象6,燥狂倾向:在接触和与老师的交谈中了解到,20个男孩中有30%(6人)有燥狂倾向,尤某某是在被领养后上小学五年级时因经常打架而被退回福利院的,而且他的志向是将来当警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三个在聋哑学校上学的孩子经常打架,特别调皮,也常将不愉快的事情发泄在别人身上。生理智力上的缺陷让他们从潜意识里就存在某种程度上的抑郁,他们幼嫩的心哪里藏得住太多的抑郁,迫不及待地需要寻求发泄。会说的孩子可以通过大喊大叫发泄,而聋哑孩子则只能通过暴力来解决内心的冲击。
(三)、对观察现象的理论思考
在他们的生活经历中,已经习以为常地形成了一般孩子不会有的固定思维模式,但他们身上也自然而然地存在着远远低于他们实际年龄的心理特征。可以说,对于我们来讲,在我们所能接触到的世界里,他们是基于特殊之上的特殊群体。
一般情况下,正如班杜拉所说,儿童会选择模仿那些能获得奖赏的行为,而放弃那些不能获得奖赏或导致惩罚的行为,但在福利院里,因为院方规定工作人员不能打骂儿童,所以他们强化学习接受积极评价的行为而避免惩罚的前提就已经不存在了。在福利院过多地尊重了他们本我的需求,遵循快乐原则,在觉察到别人的快乐后,自己再通过反复模仿,自我强化,变成自己的行为。在潜移默化的改变中,在没有辨别干扰的管束下任由其发展,他们的无意识模仿,强烈的表现欲、不讲礼貌、不爱卫生都有这方面的原因。在这个环节,我们不能指责孩子的这种从众学习行为,而应该把目光转向起引导作用的男生部的老师和保育员们。上文化课的刘老师和保育员们没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基础准备。刘老师是特殊教育专业学院毕业,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已经有10年时间。他说,特殊学校的老师不同于一般学校的老师,不能采用惩罚措施,而只能用奖赏教育,鼓励、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福利院的孩子智力一般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障碍,无论他们怎么努力,成绩最好也只能有一般水平,虽然现在男生部有75%的孩子都已经在上学,但是真正能够一步一步升学走上自立道路的人基本上没有。他们将来的出路就是被送到老残院(市社会福利院)或周边县的福利院等待国家给他们养老。另外,三名保育员年龄都已入中年,文化水平低,且都只是参与过福利院组织的培训,她们的专业水平和个人素质都基本上达不到护理残疾儿童生活和成长的需求。虽然院方有不许打骂孩子的规定,但她们的一个轻蔑的眼神,一句“不许……”的话语,足以刺伤孩子们幼嫩的心,而在她们平时的一举一动中,她们明显地对正常、听话的孩子有所偏爱。我们在赠送礼物时,由保育员分发,很明显地,正常孩子所分配到的礼物比不正常孩子多,而且保育员对他们的宠爱也成了他们在其他孩子中作威作福的资本。长此以往,当这些正常的孩子再进入院外一般的学校上学时,两种现实的不自然过度对一个心志尚未成熟的孩子来讲会是一个多么大的冲击呢?
对于男生部来讲,从有利于学龄期男童发展成长的原则出发,应该给他们更广阔的活动空间和更开放的成长领域,吸取国际先进经验,遵循儿童发展特征,给孩子撑起一片更蓝的天!